蔡晨依:論言語之流行
前幾天看三毛的書時,看到這樣一段對話:“我——我——你他媽的——”。很是驚奇,原以為“他媽的”這一詞近年來才開始用,殊不知在一九八幾年時早出現在文學上了,而且是毫不避諱地用於人物對話中。其實這些文字早就出現且被記載,隻是在某一階段隨用此詞之人頗多,人雲亦雲,漸成流行。
先言“他媽的”這一詞,我個人認為是不怎麼帶有貶義的。隻是口頭加一句,表示自己的憤懣,好像心中怒氣會隨之帶走。而文學裏,很多小說家的小說中人物對話時都有出現此詞(隻是不知是否是翻譯問題,可三毛是個中國人,她的書裏出現過這是不會錯的),隻是更加顯現人物性格和態度罷了,大意等同於“討厭”,是不算罵人的。而《戰國策·趙策》中的“而母婢也”雖是它的前身,卻帶有及其深峻的罵人色彩,意思是:你母親是下等人。封建社會裏,罵爹娘是及其不能容忍的一件事,更何況此句出由罵王室胄官,更為嚴重。隨時逐流,“你媽是”漸成“你媽的”,再由第二人稱改為第三人稱,就成為“國罵”了。然我原以為這“他媽的”隻於小說中顯山露角,後才知魯迅先生更有一篇名《論“他媽的”》之文章。初讀此題,便來了興趣。他這一文,才真是對“國罵”這說法解釋得淋漓盡致,所以“他媽的”算是流行語之最了,在此我便不再細說。再說“神馬都是浮雲”,“神馬”諧音於“什麼”,至於浮雲,大意就是指像天上漂浮著的似絮雲朵般無足輕重。個人認為這句話是隱隱帶著樂觀和向上的積極心態的。什麼都無所謂,多麼灑脫自在,且因此句的流行,好似街上的人都豁達的很,也算是一種正能量了吧。又言“屌絲”一詞,原意是帶著戲謔的,主指與“高富帥”相對的“矮矬窮”,誰知現今人人都爭當“屌絲”,好似自己不被認為是“屌絲”便與社會接不上軌似的。但其流行的主要意義,還是在於自嘲,今也並未帶那些惡意了。僅僅是抒發自我的一種形式罷了。
現數那些流行語,實是年輕人間的排解,真正帶有惡意的是少之又少的。隻是雖為自嘲或玩笑,但成為口頭禪無害也並無多益。說的太常,並不能證明你有多“流行”,反倒讓人些覺反感,認為過於乏味了。然流行語之風從未靜歇,暗湧不止,且趁網絡之便,吹得更加迅捷厲害。以至於有時,殊不知親友說的什麼梗,眾皆笑之,也便跟著笑了。流行語之流行,仍需融入大流中方才知其一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