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晨依:我是怎樣做讀書筆記的(上)
前兩天做摘抄時,發現我的筆記本已用了一半了,有多厚呢?大概兩厘米的厚度。
我做讀書筆記的習慣從初中開始就有了,這是我第二本記錄本。第一本不厚,沒有橫行,是空白的筆記本,寫滿了字,放在我家書櫃的第三排最右手的位置,隨手可以拿到的地方。
從中抽三本書的讀書筆記來寫一下。
第一本是大一時看的《莫泊桑短篇小說精選》,記下題目後,當時在題名旁邊寫上小字:師父福樓拜。以下是正文:
《菲菲小姐》:主人公不像是菲菲小姐。主要講述德國人進攻法國的一段故事,妓女愛國,殺了菲菲小姐,躲了起來,活下去了。
《皮埃羅》:一隻狗,主人太摳,不願意付8法郎撫養費,叫它去“啃爛泥”,後悔,給它東西吃,還是因為舍不得,放棄繼續投東西到坑裏去給所有狗吃。——戰爭時期,養狗都要錢,所有人都自私自利,做任何事都要錢。
《兩個朋友》:這是兩個十分愛國的朋友,因釣魚而被抓,要求出賣國家。拒絕,被槍打死,讚頌。
《繩子》:主人公因與賣皮帶店主積怨,在地上撿的繩子被店主說成是有500法郎的錢包,擺脫不了汙名,死了。——人心可畏,但主人公也不是正直的人,向來狡猾。
《項鏈》:因丟失借來的假項鏈還債十年。虛榮的女主人公,但有借有還值得表揚。
《我的叔叔於勒》:一件童年的事,以小孩的眼光去看世界。天真善良,對父母不顧親情感到無奈和不滿。
《衣櫥》:一個帶著小孩生活的妓女。小孩睡在桌旁,若客人過夜小孩就得睡在衣櫥裏,很是可憐。
《月色》:美麗的月色讓主人公返璞歸真,第一次不再那麼厭惡女人,厭惡美麗的愛情,不去揣測上帝。
“他們的藍布罩衫漿得又硬又亮。”
《騎馬》:諷刺了當代社會的典型。一是愛炫耀的主人公,二是被撞倒的老太太從此訛詐起男主人公的家庭。
《傘》:小氣的女主人公。
《橄欖園》:最喜歡的一篇,情節緊湊,故事豐富,線索感很強,結局也很喜歡。
《一家人》:諷刺。瓜分母親的財產(未死)。結局的最後一句點睛之筆。故事緊湊。
《莫蘭那隻公豬》:緊湊。
因是短篇小說加上是外國文學翻譯而得的,沒有記下什麼比較富有文學色彩的話,一本書隻摘錄一句“他們的藍布罩衫漿得又硬又亮。”,這個“漿”字用得極好,便記下來了。其他的著筆都是自己總結的故事梗概以及感想。
一本書約1.5cm厚,全部讀完,記下不到兩麵的字。翻到時,一入眼,大概能轉化成十分之一不到的書的內容。人的記憶力並沒有自己想象的那般好。若沒有這一頁紙,大概會以為自己隻讀過《項鏈》和《我的叔叔於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