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伴我行
作者:中國礦業大學法律援助中心
2017-07-11 23:52
來源:中國礦業大學法律援助中心
今天是7月11日,夏令營第二天,今天的行程有南京市鐵路運輸法院,南京市浦口區公共
法律服務中心及大新華府人民調解工作室。
上午我們首先來到南京鐵路運輸法院旁聽了一場知識產權
案例,由公訴人南京鐵路運輸法院訴宋某某以低檔白酒假冒天之藍海之藍高檔白酒商標的假冒注冊商標一案,庭審結束後,審判長與同學們積極互動,提問交流解答。交流中心圍繞三點:其一是該
案例是以假冒注冊商標罪定性,而非假冒偽劣產品罪,亦非非法經營罪,這是由於其各自在證據要求方麵的高低而言的。其二是罰款的計算與量刑,罰款由多方麵組合計算得出,而在知識產權方麵的量刑一方麵是為了懲戒違法犯罪行為,另一方麵也是為了樹立我國保護知識產權的良好國際形象。其三是在此次庭審中增加了法庭教育,不僅有公訴人的教育反思,還有法庭對違法者的警誡與勸慰。這是
法律一貫努力的方向與最終目的。
下午我們先後去了浦口區公共
法律服務中心與大新華府人民調解工作室,在中心和工作室,老師和機構領導充分給予同學們解答疑問與交流互動的時間,不僅解決了同學們的困惑,也讓同學們充分表達。
縱觀今天一天,我最有感觸的是社會的公平公正與效率。人的一生中會遇到各種各樣的糾紛矛盾,冤屈訴求,公平公正何其不易,而在今天的社會人們有多種多樣的途徑進行申訴與解決。從人民調解到
法律援助,從仲裁到訴訟,從社區矯治到懲治量刑,多元化選擇的現代社會為人們提供了更為寬廣的公平公正的可能性,更為高效快捷的解決方案,更為可能維護自身利益社會和諧穩定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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