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兗礦集團提升供電係統事故案例彙編

作者:狗万manbet官网 2017-09-15 14:37 來源:狗万manbet官网

目 錄

南屯煤礦主井電機線圈飛出02manbetx.com 4

南屯煤礦中央皮帶變電所02manbetx.com 5

南屯煤礦-440皮帶配電點BKD9-400開關爆裂02manbetx.com 6

南屯煤礦35kV變電所帶負荷拉刀閘02manbetx.com 8

白馬河河灘高壓電纜杆倒杆事故 9

南屯煤礦副井提升機過卷事故 12

南屯煤礦主井尾繩斷股事故 13

南屯煤礦減速機斷齒事故 14

南屯煤礦混合井電瓶車墜井事故 15

南屯煤礦混合井卸載事故 16

南屯煤礦混合井主提升機尾繩的損壞事故 17

混合井副提升機滾動罐耳輪緣墜井事故 18

南屯煤礦混合井主提升機過卷事故 19

南屯煤礦混合井主提升機過卷事故 20

興隆莊煤礦主井3B提升機過卷事故 24

興隆莊煤礦下放55KW電機時箕鬥傷人事故 25

興隆莊煤礦主井3B提升機尾繩斷股事故 26

興隆莊煤礦主井3A提升機過卷事故 27

興隆莊煤礦全礦停電事故 29

興隆莊煤礦全礦停電事故 30

馬青變電站35kv線路停電造成全礦停電事故 31

興隆莊煤礦全礦停電事故 33

興隆莊煤礦全礦停電事故 37

鮑店煤礦主井北車尾繩斷繩事故 39

鮑店煤礦主井提升機箕鬥擠人死亡事故 42

鮑店煤礦張立勇觸電死亡事故 47

鮑店煤礦南風井斷電事故 50

鮑店煤礦35kV變電所電抗器殘餘電壓觸電事故 52

東灘礦馬方貞電燒傷事故 54

東灘煤礦35KV變電所室外6151-1刀閘誤操作事故 55

東灘礦35KV變電所6kV I臂進線開關跳閘停電事故 57

東灘礦韓國貴、石寶東電燒傷事故 58

東灘礦周廣喜、高清電弧燒傷事故 60

東灘煤礦主井1#提升機尾繩傷人事故 65

東灘煤礦主井1#提升機箕鬥擠人傷亡事故 66

東灘煤礦主井1#提升機過卷事故 67

東灘煤礦主井2#提升機過卷事故 68

東灘煤礦主井絞車尾繩磨斷事故 69

東灘煤礦主井1#絞車2#首繩墜井事故 71

東灘煤礦副井雙罐絞車控製櫃著火事故 72

東灘煤礦主井2#絞車整流變壓器燒壞事故 73

濟二煤礦觸電死亡事故 75

濟二煤礦110kV變電所重大機電事故 76

濟二煤礦主井提升機箕鬥過裝事故報告 80

濟二煤礦主井井筒裝備損壞事故 82

濟二煤礦主井提升機墜繩事故 85

濟三煤礦副井上井口礦車墜井事故 88

北宿煤礦“5.20”觸電事故 91

北宿煤礦“8.20”觸電事故 92

北宿煤礦“8.8”觸電事故 94

北宿煤礦1#副井北勾墜井事故 95

北宿煤礦2#副井蹲罐事故 98

楊村煤礦高壓電擊事故 100

楊村煤礦井下中央變電所停電事故 102

楊村煤礦35KV變電所停電事故 104

南屯煤礦供電係統事故案例

南屯煤礦主井電機線圈飛出事故

一、事故時間

1983年10月9日

二、事故地點

南屯煤礦主井

三、事故經過

1978年9月礦購置主井1400kW備用直流電動機。1983年9月,礦機電科組織人員對備用電機進行檢查、試驗和試運轉。經過檢查測試、接線、送電,在技術具備了試運轉條件。10月9日進行空負荷試運轉,從10點25分至11點15分,試運轉過程一切順利,無異常出現,達到了試驗目的。10日再次進行試驗時,現場電動機負反饋的調壓器調至零位,並將擴大機勵磁調到4V使用電機轉子失去磁場控製,電機瞬間進入高速運轉,致使轉子飛逸,定子與轉子短路起火,整台電機爆炸報廢,直接經濟損失達83000元。

四、原因03manbetx

1、機電工程師沒通過項目負責人同意,而自行操作,是主要原因。

2、領導的安全意識不強,施工措施傳達不到位。

3、在技術管理上,措施編製質量不高。

五、預防措施

1、加強措施編製質量,並認真學習傳達。

2、加強機電管理人員安全意識。

南屯煤礦供電係統事故案例

南屯煤礦中央皮帶變電所事故

一、事故時間

2001年7月11日12點30分

二、事故地點

南屯煤礦中央皮帶變電所

三、事故經過

2001年7月11日12點30分,由於中央皮帶機頭變電所35號檢漏繼電器拒動,需對1649#開關本體進行更換。施工人員馬某、顧某、宣某按規定對開關本體進行了更換,送電後做檢漏繼電器就地實驗時,檢漏不跳。顧某用尖嘴鉗做人工接地實驗欲查找故障,鉗子誤碰到檢漏繼電器兩相接線柱,造成兩相短路,電弧燒傷顧某左手臂和左麵部,開關接線柱燒壞。

四、原因03manbetx

顧某在檢漏繼電器有電的情況下,沒有采取特殊防護措施進行人為的接地試驗,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和直接原因,是事故的主要責任者和直接責任者。馬某在現場沒有進行監督和檢查,對錯誤操作沒有及時製止,負有現場管理責任。隊管理人員在管理安排工作時交待不周,對一些特殊情況的處理沒有交待詳細的安全注意事項,負有一定的管理責任。

五、預防措施

1、對操作人員加強安全教育,提高技能和安全意識,嚴禁帶電作業。

2、提高機電管理人員的憂患意識和責任意識,杜絕事故發生。

3、查找管理上的漏洞,完善類似操作和施工的安全01manbetx 01manbetx 和措施,並嚴格貫徹執行做到防患於未然。

4、加大現場安全檢查,對存在的問題製定切實可行的措施予以解決。

南屯煤礦供電係統事故案三

南屯煤礦-440皮帶配電點BKD9-400開關爆裂事故

一、事故時間

2001年9月6日

二、事故地點

南屯煤礦-440皮帶

三、事故經過

2001年9月6日下午4點半左右,-440皮帶司機王××因檢修需要停掉了-440皮帶機頭1599#低壓開關,檢修完畢執行合閘操作時,開關內部因真空管破裂,造成開關內部短路,開關著火。此時-440泵房75#高壓櫃未跳閘。因電話聯絡不上,現場人員一邊組織滅火,一邊派人去-440泵房聯係停電,10分鍾後,開關櫃停電,著火的低壓開關隨之被撲滅。

四、原因03manbetx

1、1599#低壓開關為國內第二批真空開關,長期在井下服役,真空斷路器波紋管疲勞老化,在進行合閘操作時出現漏氣,引起弧光短路。故障點在真空管處,處於檢漏保護死區,所以檢漏保護並不能切除故障點。

2、從繼電保護的整定原則及整定值數值都是正確的。-440泵房75#櫃定值為:過流2.5A速斷3倍,也就是說速斷整定225A,繼電器快已掉牌,但由於開關櫃傾斜度太大(約10°,規定不超過5°),無壓釋放電磁鐵阻力大,所以,無壓釋放動作後,電磁鐵未能將機構脫扣。

3、該地點660V短路電流約5000A,折算到6kV側則不足500A,中央泵房33#櫃定值為過流7A,速斷4倍,即速斷整定1680A(整定原則保護至-440泵房6kV母線,且大泵起動時不會誤動),因此該短路電流不足以使中央泵房33#櫃跳閘。

4、-440皮帶配電點BKD9-400開關爆裂事故,經機電處03manbetx 係設備長期使用老化,內部缺陷所致。但由於-440變電所巷道受壓變形,開關櫃歪斜致使開關短路,繼電器動作後油開關不能斷開,造成引燃電纜。

五、預防措施

1、加大設備維護力度。

2、加強設備更新換代。

南屯煤礦供電係統事故案例

南屯煤礦35kV變電所帶負荷拉刀閘事故

一、事故時間

2002年6月9日

二、事故地點

南屯煤礦35kV變電所

三、事故經過

2002年6月9日原定8:00----11:00 6kV Ⅲ段供電設備檢查、檢修。8:仍交由黃××操作,而黃誤認為在王××安裝分閘操作牌的過程中38#斷路器已經跳開,就不再去執行分閘操作,而去執行下一操作步驟(拔程序鎖鑰匙),經過一番努力未能將程序鎖鑰匙拔下,再由其監護人王豔拔程序鎖鑰匙,王豔經一番努力將程序鎖鑰匙拔下並交由黃繼續進行下一步操作;在黃拉38#櫃下刀閘的時刻,由於斷路器未斷開,造成弧光短路;另外,為配合井下分合聯絡開關,1#、3#主變正處於並聯狀態,這樣就造成南屯礦35kV變電所全所失電(電廠1256速斷動作)1.5分鍾的事故。

四、原因分析

1、35kV變電所值班員黃**同誌作為操作人未能順次完成停電操作過程,對斷路器分合狀態未進一步核實的情況下就拉刀閘,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電廠1256存在瞬時速斷不合理,使保護級差不能實現,是造成此次全所失電的主要原因。

3、35kV變電所值班員王豔同誌作為監護人未能始終對操作人進行認真負責的監護,未起到監護的作用,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一個重要原因。

4、現場操作混亂、職責不清;值班人員操作技能差也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另一個重要原因。

五、預防措施

1、加大操作人員業務技術培訓。

2、查找管理上的漏洞,完善操作和施工的安全01manbetx 01manbetx 和措施,並嚴格貫徹執行做到防患於未然。

3、電廠1256的瞬時速斷保護改設為延時0.3s的時限速斷。

南屯煤礦供電係統事故案例

白馬河河灘高壓電纜杆倒杆事故

一、事故時間

2004年11月4日11時40分

二、事故地點

北宿鎮西故村西白馬河東堤以西河灘

三、事故經過

2004年11月4日上午11時40分,汽運公司駕駛員趙公宏,根據汽運公司領導安排駕駛魯H52328自卸車,從矸石山運矸石到北宿鎮西故村西墊路,到達施工地點後自南向北倒車,在卸貨位置卸車,矸石卸完後,由於矸石壓力,將車向前推移1米多,汽車落頂時,車鬥左上角刮到橫跨路麵上的電話線及鋼絞固定線,由於駕駛員趙公宏停車不及時,鋼絞線將最北麵水中的一根線杆拉倒,使白馬河風井供電電源雙回路停電5小時42分鍾,造成一起因施工引起的白馬河風井主風機停電、礦井局部微風的一般非人身事故。

四、原因分析

事故直接原因:汽運公司汽車駕駛員趙公宏,安全第一的思想樹立不牢,現場施工時觀察不夠仔細,卸矸石位置到架空線之間的距離沒有留足,沒有及時落頂,工作馬虎,是造成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事故間接原因:汽運公司經理兼書記楊俊平,對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強調不夠嚴格,對工作現場部署不仔細;

汽運公司副經理藺衛東,作為汽運公司分管領導,雖然班前會做了安排,對安全工作也做了部署,但安排部署不細、不嚴,對現場工作的預見性不強,且事故發生時在現場指揮,沒有起到應有的現場管理責任;

汽運公司汽車隊隊長董建偉對車隊施工前查看了現場,對現場情況交代不細不嚴,沒有製定應有的安全施工措施,負有直接領導責任。

五、預防措施

1、在全礦範圍內開展事故大討論,進一步提高全礦幹部職工的安全意識,認真汲取事故教訓,確保礦井安全生產。

2、對汽車司機加強安全教育,提高駕駛員駕駛技能和安全意識。

3、特殊地點施工,必須由管理人員現場指揮,充分了解現場情況各種危險因素,製定可靠的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

南屯煤礦提升係列事故案例

南屯煤礦副井提升機過卷事故

一、事故時間

1981年2月10日

二、事故地點

南屯煤礦副井

三、事故經過

2月10日10:30分副井司機王金鑄因疲勞開車導致東罐籠在上井口過卷1.97m,東罐籠乘14人,西罐籠下材料車帶兩桶油。

四、原因分析

1、操作人員安全思想淡薄,注意力不集中,未能嚴格執行勞動紀律。

2、技術素質差,無人監護,違章作業。

3、家在農村,路途遙遠,上班精力不夠。

4、領導不深入群眾,不了解職工思想。

五、預防措施

1、加強安全教育,提高技能和安全意識。

2、完善過卷保護功能。

3、加強思想教育,解決家庭生活困難問題。

南屯煤礦提升係列事故案例

南屯煤礦主井尾繩斷股事故

一、事故時間

1983年10月18日

二、事故地點

南屯煤礦主井

三、事故經過

10月18日21時20分至19日8時主井尾繩被分繩架刮壞,一半以上的繩股刮斷,影響時間:10小時40分,影響產量:2166噸。

四、原因分析

1、維修質量不高,分繩架用鋼絲綁紮,沒及時更換。

2、井筒掉煤,把尾繩托起,掛到分繩架。

3、安全意識不強,管理不嚴格。

五、預防措施

1、加強維修人員的技術業務培訓。

2、提高井筒日常維護、檢修質量。

2、加強維修人員責任心。

南屯煤礦提升係列事故案例

南屯煤礦減速機斷齒事故

一、事故時間

1990年5月4日

二、事故地點

南屯煤礦主井車房

三、事故經過

5月4日17:20主井提升機司機魏慶年聽到減速機異響,停車檢查,從觀察孔發現的南大齒輪有13個齒,北大齒輪有3個齒被油管硌傷, 決定開蓋修齒,到夜12點左右修複,但試車振動仍很大,決定更換除輸出大齒輪以外的全部齒輪(拆新備用減速機)5月5日6時至5月6日2時施工。

四、原因分析

1、齒輪質量有缺陷,沒有檢驗報告。

2、配件管理不嚴格。

3、設備維修製度不合理。

五、預防措施

1、嚴格配件管理製度,配件技術資料齊全。

2、加強管理人員設備安全管理意識。

南屯煤礦提升係列事故案例

南屯煤礦混合井電瓶車墜井事故

一、事故時間

2000年2月19日

二、事故地點

混合井下井口

三、事故經過

2000年2月19日中班3點50分運搬工區運輸隊電瓶車司機王奉進在混合井下井口開八噸電瓶車負責接運下井設備車時,注意力不集中,電瓶車行駛超過停車位置後,由於慌亂在操作控製器調速手把不調零,緊急製動不到位的情況下,王奉進棄車跳出,致使電瓶車衝破安全門墜仰井,電瓶車完全報廢,混合井副提尾繩及井筒內橫梁不同程度受損,造成重大非人身僥幸事故。

四、原因分析

1、安全意識淡薄,司機注意力不集中,未能嚴格執行勞動紀律。是主要原因。

2、人員誤操作,應急能力差。

3、井口安全設施不齊全,現場管理不善。

4、製度措施不具體。

五、預防措施

1、加強安全教育,提高技能和安全意識。

2、加強現場設施管理,保證安全可靠。

南屯煤礦提升係列事故案例五

南屯煤礦混合井卸載事故

一、事故時間

2000年8月18日

二、事故地點

混合井卸載煤倉

三、事故經過

8月18日3:30左右,因混合井卸載煤倉頻繁滿倉,滿倉警鈴時帶響起,卸載工陸連生擅自停掉警鈴後睡覺,致使滿倉後信號不起作用,3:55倉滿後,南鉤舌板沒有複位,同時南箕鬥上部西側兩邊滾動罐衛墜入井筒影響提升時間7小時,井筒裝備也有不同程度損壞。

四、原因分析

1、操作人員安全思想淡薄,未能嚴格執行勞動紀律。

2、技術素質差,無人監護,違章作業。

五、預防措施

1、加強安全教育,提高技能和安全意識。

2、完善01manbetx 01manbetx

南屯煤礦提升係列事故案例六

南屯煤礦混合井主提升機尾繩的損壞事故

一、事故時間

2002年2月6日

二、事故地點

南屯煤礦混合井主提升機

三、事故經過

2002年2月6日、7日為礦井停產檢修日,按檢修計劃南屯煤礦運轉隊機修班班長李風嶺帶領人員進行混合井主提兩定量倉覆襯板,6日開工前李風嶺負責將風包進風閘門及電磁閘進風閘門關死,並放掉風包內的餘風。7日下午16點30分施工完後,李風嶺將上述閘門恢複,並手動電磁閥試車。沒有認真檢查整個風路並按規定進行係統試車,就離開現場,導致北定量倉汽缸回風管路上的處於半關閉狀態的截止閥沒有被發現,導致提煤後北定量倉扇形門下落緩慢而向井筒非正常撒煤,2月8日由於回收隊清理不及時,導致主提尾繩的損壞

四、原因分析

1、施工措施不完善,關聯單位責任分工不明確。

2、維修人員責任心不強。

五、預防措施

1、加強職工技術培訓,提高維修工的業務技術水平。

2、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堅決做到不安全不生產,抓好各環節的安全工作。

3、機電管理中加強施工單位協調問題。

南屯煤礦提升係列事故案例七

混合井副提升機滾動罐耳輪緣墜井事故

一、事故時間

2003年6月21日

二、事故地點

南屯煤礦混合井

三、事故經過

2003年6月21日淩晨兩點零五分運轉隊值班人員魏祿林接到運搬工區電話“東罐在-432水平發現一輪緣墜入井筒”。運轉隊值班人員立即組織大筒工到達-432現場對分繩架、尾繩環及東罐進行全麵檢查。最後查清分繩架、尾繩環無損傷,東罐南側下端西側輪緣掉入井筒。運轉隊立即組織人員更換滾動罐耳,最後對罐道茬更換固定螺栓進行加固複位。

四、原因分析

經分析滾動罐耳輪緣固定螺栓設計製造存在缺陷,大筒工檢查維修不到位,沒有對罐耳輪緣固定螺栓檢查緊固,致使兩輪轂分開,輪緣墜入井筒。維修人員檢查不細,日檢不到位,使用過程中沒有發現設計缺陷,對這起事故負有主要責任。

五、預防措施

1、維修工加強檢修質量。

2、對滾動罐耳的螺栓連接部位加強日檢修力度。

3、加強維修人員責任心,做到對所有檢修設備結構心中有數並認真填寫檢修記錄。

4、加強維修人員的技術業務培訓。

南屯煤礦提升係列事故案例八

南屯煤礦混合井主提升機過卷事故

一、事故時間

2003年10月14日

二、事故地點

南屯煤礦混合井

三、事故經過

2003年10月14日12:45,混合井主提由於司機張輝在手動開車時,離開操作台進行提升勾數清零操作,回來後操作失誤拉下安全回路跳車造成過卷0.5m,司機為了恢複正常開車又開絞車兩次,兩次都跳車。司機處理不了立即停車彙報值班人員,值班人員立即讓維修電工到達現場,司機在電工的監護下又一次開車還是不行。這時發現北勾已過卷1.8m,由於過卷高度太高致使箕鬥曲軌輪已出曲軌。值班人員高慎前通知大筒工到混合井裝載把南箕鬥的煤全部放掉,完畢後大筒工把扇形門用手拉葫蘆拉起,八樓開車配合把曲軌輪複位,14:50試車恢複正常。

四、原因分析

1、主提升司機張輝在手動方式下擅自離開操作台。

2、提升機司機對01manbetx 01manbetx 的掌握欠缺。

3、應急處理事故能力差。

五、預防措施

1、加強職工技術培訓,提高司機的業務技術水平。

2、班前會對職工加強安全教育力度,認真落實崗位責任製及操作規程,嚴格執行現場交接班製度

3、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堅決做到不安全不生產,抓好各環節的安全工作。

4、出現事故值班人員必須到達現場指揮搶救事故。

南屯煤礦提升係列事故案例九

南屯煤礦混合井主提升機過卷事故

南屯煤礦混合井主提升機為波蘭產4L-4000/2200型摩擦輪式提升機,電動機額定功率2200kW,設計提升能力16t/鉤,運行速度8.5m/s。

一、事故時間

2005年1月1日15時11分

二、事故地點

南屯煤礦混合井主提升機

三、事故經過

2005年1月1日15時11分,南屯煤礦混合井主提升機在自動方式有載狀態下上提南箕鬥,當運行約224米處時,井口位置校正磁開關誤動作,提升機緊急製動停車,位置顯示錯誤。 提升機司機張代玉將提升方式由自動改為手動方式提升,在消除開關誤動作給係統造成的影響的過程中,出現操作失誤,造成南箕鬥重載全速下放,使北箕鬥過卷經過楔形罐道至防撞梁,南箕鬥經過井底楔形罐道,撞壞分繩架。

事故發生後,礦領導立即趕到現場組織事故處理,並及時彙報公司有關部門。集團公司和煤業公司領導楊德玉、徐希康、時成忠、黃顯華、王惠忠及機電部、安監局領導親臨現場指揮事故處理。

礦組織有關人員進入井筒和井塔各層檢查箕鬥狀況,決定在滾筒上安裝固繩器,通過主電機運轉使兩箕鬥脫離過卷位置。20:00在滾筒南側安裝十副固繩器後,上提南箕鬥,電機電流達到4000A(正常運行2200A,加速段3200A)未提動。初步分析原因是南箕鬥處於滿載狀態,負荷太重。決定停止試提升,先卸掉南箕鬥煤。21:30由集團公司總經理助理徐希康組織召開會議決定成立電氣、大筒、機械三個小組,由機電副礦長楊奉忠任總指揮。現場搶修由楊奉忠副礦長、韓常俊副總工程師負責製定事故處理措施,在絕對保證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有條不紊地進行事故處理。按照施工措施,22:00由大筒工在井下-393檢修通道處用換平衡繩的絞車拉開箕鬥門開始卸煤,將煤放入清煤硐室,22:15全部放完。22:30再次上提南箕鬥,當電流達到2500A時,兩箕鬥開始移動,脫離原位置0.44米。由於南箕鬥下部檢修平台與分繩架撞擊變形,不能繼續上提,按照施工措施, 22:45由四名大筒工將南箕鬥檢修平台割除並檢查南箕鬥下部滾動罐耳無問題後,繼續向同一方向開車下放北箕鬥頂部至井塔三樓處停車,此時八樓深度指示器為-7.30米,即兩箕鬥脫離原位16.26米。22:50機修工拆除所有固繩器,2日0點撤完,0:20在三樓調整北箕鬥扇形門進入曲軌,0:25大筒工在三樓對懸掛裝置及懸掛點處鋼絲繩進行外觀檢查無異常,並清理箕鬥頂部雜物。0:50大筒工開始到井下修複分繩架,1:40修複完畢;隨後恢複滾筒護繩罩,2:30結束。大筒工檢查測量提升繩、尾繩,3:10完成,恢複托罐裝置及四角罐道,過卷開關、校正磁鐵,7:15完成。係統空載調試至11:38恢複有載提升。

四、原因分析

1、南箕鬥井口位置校正開關誤動作,造成顯示高度與實際不符,給當班司機造成一種誤導,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起因。

2、當班提升機司機張代玉在繼續提升南箕鬥和提升北箕鬥的整個過程中都沒觀察電樞電流,未判斷出南箕鬥的有載狀態,盲目提升北箕鬥,造成南箕鬥重載下放,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3、 卸載站司機宋善忠盲目回答提升機司機夏濤的關於南箕鬥是否卸載的詢問,進一步增強了提升機司機對南箕鬥空載的誤判,是造成此次事故的間接原因。

五、事故損失及影響

事故影響混合井主提升機運行20小時27分;撞壞北箕鬥上井口楔形木和抗撞木以及南箕鬥井底的楔形木和分繩架,直接經濟損失約4006元(直接經濟損失計算見附頁3)。此次事故雖未造成重大損失,但由於此次事故發生在2005年的第一天,給礦井和公司在生產安全方麵造成了惡劣的影響。

六、預防措施

1、在井口及井底楔形緩衝裝置和抗撞木未恢複之前,提升機降速到5m/s運行。

2、提升係統使用的磁開關規定每45天更換一次,確保其工作正常。

3、強化提升係統的安全管理,將此次事故和以往發生的提升類事故原因、應接受的教訓以及防範措施,傳達到工區每一名員工,切實做到警鍾常鳴,杜絕類似事故的發生。

4、加強安全教育和業務技能培訓,提高員工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增強工作責任心。

5、認真審查提升機的操作規程,經相關技術人員討論後,進行補充和完善。

⑴提升機安全製動後,手動提升一個循環期間,提升機副司機必須安全監護,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監護。

⑵行程測量類故障停車後本次限1.0m/s提升,並隻有提升到硬件到位開關動作,方可消除限速提升。

興隆礦提升係統事故案例一:

興隆莊煤礦主井3B提升機過卷事故

一.事故時間

1982年10月18日

二.事故地點

興隆莊煤礦主井

三.事故經過

1982年10月18日,3B提升機因故障緊停但緊停指示燈未亮,現場維修人員在判斷故障點過程當中誤將減速控製點短接,在試車時造成箕鬥半速過卷,楔形木罐道損壞。

四、原因分析

(1)安全意識淡薄,隨意短接提升機的重要保護。

(2)在故障處理現場沒有統一負責人,處理故障時思路不統一,保護短接混亂。

(3)維修人員判斷故障和處理故障的能力不足。

(4)安全管理和安全培訓工作不到位。

五.預防措施

(1)加強安全管理和培訓,嚴格禁止短接保護。

(2)製定針對提升機維護及故障處理的管理辦法,故障處理過程中有專人負責統一指揮。

(3)加強對絞車司機及維修人員的技術培訓,提高分析判斷故障的能力。

興隆莊煤礦提升係統事故案例二:

興隆莊煤礦下放55KW電機時箕鬥傷人事故

一.事故時間

1996年6月6日

二.事故地點

主井井口

三.事故經過

由3BB鬥下吊猴,當時電機已吊入井筒,一名大筒工跨坐在3A、3B的大橫梁上,這時3AB鬥下放將其擠傷造成腓骨骨折。

四.原因分析

(1)無措施施工。

(2)3A提升機未閉鎖。

(3)工作中無安全監護人。

(4)安全管理薄弱。

五.預防措施

(1)加強安全管理,製定井筒作業及箕鬥上下吊猴的作業規程,做到有章可尋。

(2)加強安全培訓工作,提高作業人員的自主保安和互助保安意識。

興隆莊煤礦提升係統事故案例三:

興隆莊煤礦主井3B提升機尾繩斷股事故

一.事故時間

2000年8月11日

二.事故地點

興隆莊煤礦主井

三.事故經過

2000年8月11日20:05,3BB鬥在向下行時在B鬥桃形環下60米處斷繩,230米掉下將3A、3B車尾繩架砸壞。

斷繩情況:尾繩股間磨損較大,強度大幅度降低,從斷繩的繩口情況看不是一次斷,有的磨斷,有的磨損50%,且5月份綁了3—4道,當時有斷股2股,為硬傷砸斷。

四.原因分析

(1)3B尾繩在後期使用階段在管理上沒有跟上深層次的有效的措施。

(2)工作不細,存在漏洞,沒對減速點段加大檢查力度。

(3)在技術管理上不完善。

(4)現場維修存在缺陷,檢查的力度不足。沒有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對尾繩架進行日常檢查和維護,致使事故隱患不能及早發現排除。

五.預防措施

(1)加大隊管理力度,提高司機及維修工的安全責任心及設備維修保養質量;

(2)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對井筒設施進行定期檢查。在鋼絲繩的後期使用過程中製定專門的檢查維護規定,加強檢查力度防止類似事故發生。

興隆礦提升係統事故案例四:

興隆莊煤礦主井3A提升機過卷事故

一.事故時間

2001年2月7日2:30

二.事故地點

興隆莊煤礦主井

三.事故經過

2001年2月7日晚2:10 ,3A提升機在自動運行中因可控矽故障緊停,複位後司機在未判斷清楚箕鬥裝載情況和緊停前運行方向前,即開車造成A鬥重載下放,B鬥過卷。

四、原因分析

(1)當班提升機司機責任心不強,提升機出現故障緊停後沒有及時回報區隊值班及值班維修工,在沒有仔細觀察提升機運行狀態的情況下即複位開車,是造成過卷的主要原因。

(2)安全管理和安全培訓工作不到位。

五.預防措施

(1)加強對絞車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培訓學習,提高責任心,集中精力,安全操作。

(2)卸載信號工在班中及時觀察箕鬥的運行狀態。

(3)維修電工加強對過卷、限速保護等裝置的檢查調整維修力度。

興隆莊煤礦供電係統事故案例一

興隆莊煤礦全礦停電事故

一、事故時間:

1999年3月9日2:45

二、事故地點:

35KV變電所

三、事故經過:

99年3月9日2:45分,供洗煤廠37#盤發生母線側弧光短路,導致3#主變跳閘,同時馬青供興隆II線也跳閘,造成全礦停電。緊急投入興隆I線恢複供電,2:51分東、西風景便恢複供電,2:53分東、西風井扇風機分別恢複運行,其他各開關也依次恢複供電。

四、原因分析

經過檢查發現在37#盤油路開關上部有一隻燒焦的老鼠,因此可以斷定為老鼠爬上開關造成相間短路,繼而發生三相弧光短路而致。

五、預防措施

1.加強防鼠、防小動物措施,檢查封堵各牆洞、電纜溝等。

2.加強管理,經常進行滅鼠措施。

3.變電所值班室、控製室禁止吃飯和存放食物。

興隆莊煤礦供電係統事故案例二

興隆莊煤礦全礦停電事故

一、事故時間:

1998年1月27日7:10

二、事故地點:

35KV變電所

三、事故經過:

98年1月27日7:10分,35KV變電所中央信號報警,值班員李某某、孫某以為11#盤操作開關位置不對應,便前去處理。用程序鎖備用鑰匙打開操作開關把手程序鎖進行轉動,突然上刀閘弧光短路引起母線跳閘,造成惡性停電事故。

四、原因分析

值班員孫某拉開14#盤刀閘時閉鎖銷子未插入鎖孔鎖住刀閘把手,當14#盤活動操作開關時,電動合閘的震動自動使上刀閘自由落下導致刀閘在有負荷的情況下閉合而弧光短路。

五、預防措施

1.加強規程培訓,嚴格按章作業,未經許可不得擅自使用備用鑰匙。

2.加強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增強工作人員責任心。

3.加強設備檢修及時消除隱患。

興隆莊煤礦供電係統事故案例三:

馬青變電站35kv線路停電造成全礦停電事故

一、事故時間

2000年3月11日12:55

二、事故地點

馬青變電所

三、事故經過

(一)、興隆35KV供電係統線路停電時運行方式:

線路:興隆Ⅱ線運行,興隆Ⅰ線帶電備用。

2#、3#主變運行,1#主變備用。

電 廠:2台機組分列運行分別從35KV、6KV並網線路上網。

(二)、事故經過

12:45左右,變電所值班員發現電壓波動一次(電壓下降),接著電壓有一次提高,隨後發現電壓不太穩定的現象,12:55全部停電。事實上12:45興隆Ⅱ線已停電,以後直到12:55全礦停電,在此期間有電廠發電機帶全礦的負荷(說明一點變電所值班人員無法判定線路是否停電)。

(三)、事故原因:

馬青變電站故障造成供馬興35kvⅠⅡ線路停電,致使興隆煤礦全礦停電。

(四)、處理過程:

停電後35KV變電所值班員,迅速彙報礦調度室和隊值班,通知機電隊隊長及維修人員,調度室通知機電科供電負責人,上述人員先後快速到達35KV變電所組織檢查、作恢複送電準備。具體由機電隊長指揮,操作如下:

1、值班人員首先用手動將6KV各盤全部手動斷開。

2、斷開電廠35KV、6KV並網盤2857、2804斷開。

3、斷開2#、3#主變開關2852、2853。

4、斷開35KV母聯開關2850。

5、與電廠聯係是否能夠恢複發電,得到回答是發電機無法恢複發電。

6、送2855興隆35KVⅠ線刀閘,發現興隆Ⅰ線也沒有電,因此證明興隆兩回線路全部停電。

7、在此期間,我們設法與馬青變電所和地調聯係詢問情況,均未聯係上。

8、讓維修工對變壓器、開關和線路進行檢查、觀測,通知東西風井扇風機作自然通風準備,其餘人員等待線路來電。

9、13:13興隆35KVⅠ、Ⅱ同時來電(通過觀察電壓表、照明燈發現),

斷開2855進線刀閘。

10、送2#、3#主變,按照事故送電的先後順序依此對東風井、西風井、辦公大樓、主副井、副井口變電所、中央變電所等進行送電操作。13:17東、西風井扇風機開機運行,恢複了礦井的通風,到13:30 35KV變電所6KV供出線路全部恢複完送電。

11、通知電廠發電機並網。

12、井下中央變電所、-270變電所、東翼采區變電所先後進行了送電操作。

以上是3月11日線路停電後變電所工作人員的操作經過。

二、采取措施

1、35KV變電所主結線改造為全橋結線,並在進線開關上加功率方向保護(特別是在電廠三期工程竣工並網發電後更有必要),萬一發生線路停電時可迅速將變電所與線路切斷,由電廠負擔礦井負荷從而避免全礦停電情況。改全橋工作已列入今年的計劃,現正在實施過程中。

2、35KV變電所增加一套蓄電池分合閘電源,這樣一來可不受線路停電的影響,以提高操作速度、縮短操作時間。

3、6KV非重要負荷饋出盤加低周波保護,萬一發生此類事故時可將非重要負荷切除,由電廠維持礦井主要保安負荷的供電。

興隆莊煤礦供電係統事故案例四

興隆莊煤礦全礦停電事故

一、事故時間:

2001年10月26日19:52~20:00

二、事故地點

馬青變電所

三、事故經過

(一)事故前礦井供電係統運行方式:

1、馬興35kv線路:馬興35kvⅡ線運行帶負荷,馬興35kvⅠ線帶電備用。

2、礦35kv變電所:35kv三段母線全部帶電運行,1#主變運行帶礦井生產負荷,3#主變運行帶洗煤廠及工人村負荷。

3、礦煤泥熱電廠:2#、3#機發電運行。2#機經2860母聯開關由6kv並網線路上網,3#機經2#聯變由35kvⅡ回並網線路上網,1#聯變由35kvⅠ回並網線路供電帶電熱備用。

(二)事故經過:

10月26日19:52全礦突然停電(電廠2#機顯示過流動作跳閘、3#機顯示零序過電流跳閘、35kv變電所顯示馬興35kvⅡ線故障),停電後35kv變電所值班員迅速用電話彙報礦調度室和隊值班領導,與此同時其他人員檢查變電所室內外設備情況。經檢查發現室內外設備無故障點、馬興35kv線路Ⅱ線停電、35kvⅠ線帶電,把檢查情況彙報公司電力調度在征得調度同意的情況下值班員進行以下操作:

1、斷開6kv各盤開關。

2、斷開電廠與係統並網開關2857、2859、2804。

3、斷開1#、3#主變開關2851、2853。

4、合上馬興35kvⅠ回進線開關2855。

5、合上1#、3#主變一次側開關2851、2853。

6、合上1#、3#主變二次側開關2801、2803。

7、按照事故停送電的先後順序依此對東風井、西風井、辦公大樓、主副井、副井口變電所、中央變電所等進行送電操作。20:00東、西風井扇風機開機運行,恢複了礦井的通風,到20:10 35KV變電所6KV饋出線路全部恢複完送電。

四、事故原因:

1、電廠1#聯變6kv側2#並網PT瓷瓶處絕緣擊穿所形成的電弧,造成下部6kv母排三相短路。是造成這次停電事故的直接原因。

2、35kv變電所電廠35kv並網Ⅰ回2857開關的功率方向電流繼電器PT電壓源未投,2857拒動,造成越級跳閘。是造成停電範圍擴大的直接原因。

3、電廠保護係統不完善、保護級差配合不合理。如這次事故點以及電廠6kvⅡ、Ⅲ段母線發生短路事故時,如若35kv變電所2857、2859開關拒動,仍能造成越級跳閘,使停電範圍擴大。

4、電廠在35kv變電所的並網點設計不合理。其表現為,一是2857、2859開關的功率方向電流繼電器無專用PT提供電壓源,而是借用35kv變電所35kv級Ⅰ、Ⅱ段母線的PT,當35kv變電所Ⅰ、Ⅱ35kv級段母線的PT檢修或其它原因停電時,一旦電廠側發生類似故障2857、2859開關拒動,造成越級跳閘,使停電範圍擴大;二是2857、2859開關未設速斷保護。

五、防範措施:

1、提高對供電安全工作的認識,加大設備的檢查、檢修力度及巡檢力度,消除設備隱患。

2、重新核算電廠供電係統的保護原則、保護定值及配合級差,消除設計隱患。

3、盡快完善35kv變電所微機保護係統,使保護係統更加靈敏可靠。

4、協調好電廠與礦35kv變電所之間的關係,明確職責,協調一致,確保安全供電。

興隆莊煤礦供電係統事故案例五:

興隆莊煤礦全礦停電事故

一、事故時間:

2003年3月25日淩晨1:52

二、事故地點:

興隆35kv變電所。

三、事故經過:

(一)事故前的運行方式

1、馬興35kv線路:馬興35kvⅠ線運行帶負荷,馬興35kvⅡ線帶電備用。

2、礦35kv變電所:35kv三段母線全部帶電運行,1#主變運行帶礦井生產負荷,3#主變運行帶洗煤廠及工人村負荷。

3、興隆莊煤泥熱電廠:1#、2#機發電運行。1#機由6kv並網線路上網,2#機經1#聯變由35kvⅠ回並網線路上網。

(二)事故經過

一隻貓爬上興隆莊煤泥電廠35kv並網Ⅰ線(2857)六氟化硫開關,造成B、C兩相發生短路故障,使馬青變電站供興隆35kvⅠ線開關跳閘,造成興隆莊煤礦全礦停電。

三、事故原因

由於管理不善,未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致使動物進入變電所。

五、防範措施:

1、提高對供電安全工作的認識,加大對室外設備的巡檢次數;

2、對變電所內所有電纜溝、電纜出口進行排查、封堵;

3、對變電所的3個進出鐵門下部用鐵板進行封堵,防止動物進出;

4、設置誘殺、誘捕和驅趕(鼠、貓、黃鼠狼等)動物的藥物、裝置等。

5、要舉一反三,排查供電係統存在的隱患並及時組織排除。

6、對造成這次事故的有關責任人進行經濟處罰,吸取事故教訓,杜絕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

鮑店煤礦提升係統事故案例一:

鮑店煤礦主井北車尾繩斷繩事故

一、事故時間:

2004年8月26日1:05-8月27日1:10

二、事故地點:

主井北車

三、事故經過

我礦主井北車現使用鞍鋼產鍍鋅扁尾繩。結構:8×4×9 + NF,規格:147×24 mm,單重9.86kg/m,單繩破斷拉力總和為1370kN,鞍山產鋼絲繩,為公司唯一一家首次使用,使用狀況明顯好於以前使用的寧夏恒力鋼絲繩(僅使用14個月)。2001年7月停產檢修時更換,按規程規定使用期限為4年,日前已經使用3年零1個月。

2004年8月4日,大筒工在檢查主井南北車尾繩時,發現北車尾繩多處出現斷絲,斷單股現象,隨即進行了捆紮處理,並向礦進行彙報,礦要求加強鋼絲繩的檢查和綁紮,並為換繩做好充分準備。工區按照礦要求安排大筒工每天專人對尾繩進行檢查,重點查變化情況,並將檢查發現的變化情況做好記錄並及時向工區進行彙報,利用鐵絲對散股處進行綁紮,對鏽蝕處進行塗防鏽油處理,同時加強尾繩保護托輥的維護;安排專人對尾繩監視器進行24小時不間斷值班,發現異常情況立即通知絞車司機停車;主井北絞車司機密切注意電樞電流的變化情況,發現異常立即停車;做好換繩的各項準備工作,並提前將新尾繩運至現場;裝載信號工加強設備的巡回檢查,發現異常及時進行緊急停車。

8月12日,大筒工檢查時發現斷絲嚴重處1#箕鬥下75米出現斷股發展的跡象, 8月13日礦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了詳細檢查、分析、鑒定。分析認為:該繩共計32股,抗拉強度137噸,該繩隻承受自重力及起動加速度附加力,最大受力小於5.5噸,盡管出現了局部斷絲斷股,但尾繩安全係數大於9倍,滿足要求,決定繼續使用,同時加強檢查維護,密切注意變化情況。並向煤業公司彙報了主井北車尾繩情況。此後沒有發現新的明顯變化。

煤業公司領導非常重視,8月25日上午9:00,煤業公司副總工程師黃顯華、王慧忠、馬建民等公司領導親臨我礦,在礦長宋連啟、運轉工區區長狄傳民的陪同下對主井北車尾繩情況進行了檢查、鑒定。並要求密切注意尾繩發展情況,同時做好換繩準備。礦研究決定8月31日礦井停產檢修一天,更換主井北車尾繩。

8月26日1:05,調度員和工區值班人員在尾繩監視器發現有尾繩散股碰撞罐道梁產生的火花,要求立即停車對尾繩進行檢查,值班領導及大筒工進行檢查後發現尾繩3處斷絲、斷股、散股現象,其中最嚴重處在2#箕鬥下45米處,最多斷股、散股約5股,並有向兩側發展的趨勢,隨即向礦領導進行彙報,為慎重起見,礦要求立即更換。2:00,工區組織人員進行更換北車尾繩。由於換繩準備充分(至25日3:00換繩準備工作已全部到位),至8月27日1:05更換完畢,試運行至1:45,檢查無問題後,北車恢複正常生產。

四、原因分析:

1、規程雖然規定平衡尾繩更換周期為4年,但我們沒有認識到國產尾繩的質量存在問題,對國產尾繩的內在質量認識不足。

2、由於國產扁尾繩編織鬆散,編織時各股鬆緊不一,使用時出現各股受力不均,運行中出現擺動較大,繩麵出現扭轉、擺動等不平穩現象,在底部彎曲段扭曲尤為嚴重,盡管在下防撞梁處加裝了尾繩保護托輥,仍不能避免尾繩與尾繩保護托滾摩擦碰撞,造成鋼絲繩徑股和緯股出現磨損斷絲。

3、發現尾繩斷絲後,工區管理對鋼絲繩失效發展情況認識不足,認為尾繩抗拉強度符合要求,綁紮後能夠維持至檢修時更換(避免提前更換對生產的影響)。

五、預防措施:

為認真吸取事故教訓,防範類似事故的發生,決定采取以下防範措施:

1、加強提升係統管理,特別是鋼絲繩的管理,強化對關鍵部分檢查測量並做好記錄。抓好質量標準化建設,確保提升安全。

2、加強運行中的尾繩監視檢查,每天安排專人在尾繩峒室對尾繩運行情況進行檢查,每周兩次對平衡尾繩停車細查,並做好記錄。

3、調查研究掌握平衡尾繩的失效規律,正確估計判定在現有的平衡尾繩及提升條件下的科學合理更換時間。

4、研究改進平衡尾繩保護器。降低磨損延長使用壽命。

5、強化職工的責任心教育,提高應急情況的處理能力,做好設備的巡回檢查並做好記錄。

6、工區加強對班組人員、設備的管理和技術管理,對全區設備進行全麵的隱患排查,並采取措施進行處理,預防各種事故的發生。

最後建議使用進口鋼絲繩。

鮑店煤礦提升係統事故案例二:

鮑店煤礦主井提升機箕鬥擠人死亡事故

一、事故時間:

一九八六年九月四日十九時三十分

二、事故地點:

主井北車

三、事故經過

機電科運轉隊主井大筒維修組從八月份開始對主井罐道梁進行緊固。對於裝載點以下罐道梁的緊固,由於利用箕鬥乘人間隙小不能工作,經科、隊多次研究,決起采取另加吊盤的方法,並就此製定了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分別報礦有關領導和主管部門審查批準。

根據施工進度,九月四日開始緊固裝載點以下南車2號箕鬥的罐道梁。運轉隊支部書記張敬喜同誌、主管技術員王俊璽同誌參加組織和施工。組長郭克坡分工:郭克坡、楊根柱在吊盤西頭,張敬喜、梁興華在吊盤東頭,伊長武(付組長)在卸載平台負責同對講機聯絡信號,梅良軍、劉克壯、陳兆坤看井口。當班的絞車房主司機宋敏宗監護,開車司機陳小勇,卸載點值班李廣良、薑占勤,裝載點值班牛紹賢。訊號及聯絡方式是工作吊盤與卸載平台之間采用對講機聯絡,卸載平台持對講機者將信號口傳給南車卸載點值班員,該值班員用電話將訊號發給絞車司機。對講機為設計配套通訊工具,音量調大時噪音較大,通話不太清晰,音量調小時噪音小,但通話聲音又太低。前段井筒維修工作中,一直使用該對講機。

十七點五十分,絞車以0.1~0.2m/s的速度將工作人員下放到裝載點以下第1根罐道梁開始工作。第1至第3根罐道梁工作時停、鬆車信號均是用對講機聯係的。第2號箕鬥從第3根罐道梁下放至第4根罐道梁時,郭克坡用對話機呼喊“停車!”,裝載點值班員牛紹賢同時用電話通知卸載點停了車,司機打上閉鎖,吊盤上的工作人員隨即開始工作。在吊盤西頭的郭克坡、楊根柱清掃罐道梁上的積煤,吊盤東頭的張敬喜、梁興華開始緊螺絲。這時,在卸載平台的伊長武看到車停了,一愣自語道:“怎麼停了?還不到,早哩!”隨即不加思考,也未認真問明情況,便告訴卸載點的李廣良:“再往下鬆點。”李廣良也未進行認真監察,問清能否開車下放,就向絞車司機發出了鬆車信號,絞車以0.1~0.2m/s的速度下放。吊盤上正在工作的人員毫無準備,張敬喜同誌左臂的雨衣被擠進膠輪罐耳與罐道之間,無法掙脫。在緊急呼叫中車停下時,張的左胸已擠到罐道梁上,導輪從左鎖骨和肋骨碾壓過去.張敬喜同誌當場死亡。

四、原因分析:

事故發生後,鄒縣和礦務局有關部門的負責同誌來礦共同對事故進行了調查。在鄒縣檢察院對此案件決定撤訴後,我們隊、科、礦分別多次召開分析會,調查經過,分析原因,明確責任,製定防範措施。經過認真分析,使我們深刻認識到這次事故的發生,反映出我礦的安全工作,從思想認識、組織管理、安全措施、檢查整改等各個方麵尚存在很多不足之處。

1、思想麻痹,對工程施工的安全措施重視不夠。對裝載點以下罐道梁的緊固,在製訂增加吊盤方案的同時,運轉隊雖然編寫了施工安全技術措施並提礦機電付總審批,但因具體施工日期未定,沒有提前貫徹措施,待開始施工時,因掌握措施的技術員因事離礦和施工組織者對此重視不夠,思想麻痹,沒有想法在全體施工人員中認真傳達貫徹學習,使職工對施工的難度和危險性認識不足,對工作帶有一定盲目性。這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2、通訊工具質量差,聯絡方式混亂,職工責任心不強。作為主通訊手段的對講機是設計配套通訊工具,但質量低劣,噪音大,通話不清晰。工作時,由於吊盤距裝載點較近,吊盤上的工作人員用對講機向卸載平台發信號時,裝載點值班員也用電話將此信號傳給卸載點值班員,形成了卸載點值班員既從電話中接受裝載點傳來的信號,又從伊長武口中接受對講機傳來的信號的混亂局麵。而對這種情況,職工責任心不強,警惕性不高,持對講機者在對講機通話不清時沒有認真核實情況便盲目地發出鬆車信號。卸載值班員在電話和持對講機者分別發出停、鬆車信號時沒有認真監察便向絞車房送出鬆車信號。這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3、安全管理工作不紮實,製度執行不嚴格,對部《關於加強提升安全工作的緊急措施》雖然形成了具體意見進行傳達貫徹,但落實不夠全麵,執行不夠認真,全國和我省的多起提升事故的教訓沒有真正在我們頭腦中引起足夠的重視。對提升運輸中發生的違章操作,玩忽職守的現象雖然根據情節進行了處理,但仍不同程度地存在心慈手軟的現象,沒有能夠使職工真正樹立起認真執行各項製度,堅決杜絕各種違章違紀現象的自覺性,勞動紀律鬆馳的問題沒有從根本上解決。這也是造成事故發生的一個重要原因。

4、安全學習不夠深入,安全培訓質量不高。在安全學習中,我們注重了麵上的普通學習,對各工種的分項學習重視不夠,使學習不夠深入,效果不甚理想。安全技術培訓注重了期數、人數、分數,而忽視了實際效果,沒有能把安全教育和法製教育緊密結合起來,法製觀念和安全第一的思想在職工頭腦中樹立的不移牢固。這是造成事故發生的思想根源。

五、預防措施

為了徹底扭轉安全上的被動局麵,在第四季度杜絕死亡,消滅重傷,最大限度地降低輕傷率,防止其他各類事故的發生,促進和保證全年生產任務的全麵完成,並為明年的安全生產創造有利條件,經認真研究,決定采取如下措施:

第一、深入學習三大規程,全麵落實黨的安全生產方針。部頒新的《煤礦安全規程》是今年安全學習方麵的主要內容,我們要在前段學習的基礎上,結合各種《操作規程》和《作業規程》進行深入係統的學習,要本著幹什麼學什麼的原則.利用多種形式,結合上級的安全指令和法製教育,學深學透,通過學習,使黨的安全生產方針在全體職工的頭腦中牢固紮根,使上級的各種安全法規法令變為職工的自覺行動,提高職工搞好安全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第二、嚴格安全規章製度,全麵加強安全管理、我礦安全方麵的管理製度已逐步健全完善,要在隨著形勢的發展不斷充實的同時,抓好貫徹落實。特別要抓好作業規程的編製貫徹、頂板管理,提升運輸管理、通風防塵管理、事故分析處理和安全檢查整改等方麵的一係列規定,查隱患,堵漏洞,反“三違”,保安全,在安全管理上要敢於動真,重獎重罰,不心茲手軟,不搞下不為例,真正使各項安全規章製度的貫徹、執行落到實處。

第三、實行業務保安,明確安全責任。對全礦各部門和各級領導幹部實行業務保安責任製,明確各自的安全職責,分口把關,各司其職,充分調動其搞好安全的自覺性,深入現場解決影響安全的隱患和關鍵問題,落實安全措施,保證安全生產。

第四、積極參加安全競賽,認真開展“三無”活動。礦務局決定今冬明春繼續開展百日安全競賽活動,我們將按照礦務局的具體安排,充分利用這一有利時機,努方提高工作質量、工程質量和設備維修質量,推動質量標準化工作的深入發展,為安全工作打好基礎。認真加強職工安全技術培訓,進一步提高職工隊伍素質,結合“無事故、無違章、無輕傷”為主要內容的“三無”活動,切實搞好每月六天的安全活動日,進而保證全月、全季的安全生產,為明年安全生產的高速度發展創造有利條件,形成一個好的勢頭。

鮑店煤礦供電係統事故案例一:

鮑店煤礦張立勇觸電死亡事故

一、事故時間:

2003年7月7日9時40分

二、事故地點:

鮑店煤礦機電設備庫

三、事故經過

2003年7月7日7時30分,機電科副科長杜開崗主持全科班前會,要求各專業組分別安排本組工作,並強調了有關安全事項。科班前會結束後,電氣試驗組組長劉西國安排對設備庫內5台待下井的BGP·9L-6G高防饋電開關進行電氣試驗,並簡單布置了工作任務。在準備試驗儀器時,發現缺少一個交流接觸器,劉西國便聯係去材料房領取。

本組工人趙曉東、毛義仁、劉夫軍、張立勇、王廣強(見習生)5人按照組長劉西國安排,先後將試驗用儀器運到設備庫後,分別進行試驗前的接線工作。設備庫內有一配電盤,用配電盤上的備用空氣開關DZ10T-100/300控製BQD20-80N開關,試驗電源從BQD20-80N開關上接線。配電盤總開關停電後,趙曉東和劉夫軍先從BQD20-80N開關接好去調壓器的380V電源線,兩人又從調壓器的輸出端接出110V負荷線,張立勇從調壓器的電源側輸入端子引出380V的電源線,接在升流器上。由劉夫軍和見習生王廣強調整調壓器輸出電壓到110V後,停電。由趙曉東將110V 電源接到高防開關互感器二次側的保險座上,作為試驗的操作電源,然後送電,趙曉東作開關麵板自檢試驗,毛義仁記錄。先後做了漏電、過流、短路、分段手動分合旋鈕等自檢試驗。9時15分左右,上述自檢試驗完成後,趙曉東喊停電,劉夫軍也跟隨喊了一聲停電,王廣強便去停牆壁上的空氣開關。

9時40分,劉希國拿著交流接觸器走到設備庫房門口,發現張立勇被電擊倒,立即拉下空氣開關電源,劉希國帶領趙曉東、毛義仁立即進行現場搶救,實施人工呼吸;同時,劉夫軍向機電科彙報,機電科立即向礦調度室彙報。經礦醫院、集團公司醫院的努力搶救,於11時17分搶救無效死亡。

四、原因分析

(一)張立勇本人自主保安意識差,沒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和礦“關於加強停送電管理的規定”進行驗電,在沒有確認是否停電的情況下,用雙手同時拿起兩個線頭,導致觸電,屬違章操作。

(二)經現場調查和分析,由於見習生王廣強是2003年4月底才分配到電氣試驗組見習,本人沒有獨立操作能力,在聽到“停電”的喊聲後,即去操作空氣開關,在操作過程中,沒有將牆壁上的空氣開關真正分離(現場所有人員都沒有聽到空氣開關斷開的聲音),電源並未真正切斷,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三)組長劉西國違反“電氣試驗工操作規程”第五條“試驗前工作負責人應對全體人員詳細布置試驗內容和安全注意事項,試驗人員要有明確分工,堅守崗位,各行其責”的規定,對試驗工作沒有進行布置和分工,也沒有安排安全注意事項,本人根本沒有去工作現場檢查和安排布置,屬於嚴重的失職,對事故應負有重要的現場管理責任。

(四)現場管理混亂。

1.現場各種試驗儀器、設備擺放混亂,各種電纜明接頭裸露較多。

2.現場缺乏有效的監護,職工自保、互保意識淡薄,在見習生王廣強進行停電操作時,沒有人進行監督和監護。

3.現場設備未安設漏電保護。

(五)職工的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操作規程在現場落實不力。

(六)機電科放鬆了現場的安全管理,技術管理不到位,沒有按照本礦供電管理辦法製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電氣試驗無針對性的措施。

五、預防措施

一.深入開展一次反事故、反“三違”鬥爭和安全整頓活動,首先從班子成員思想上、管理上認真查找問題和差距,召開民主生活會,反假揭醜。對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之處,采取行之有效的手段和措施立即整改和完善,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踏踏實實抓好安全管理工作。

二、在全科範圍內開展“五整頓”活動。整頓班組長的工作作風;整頓勞動紀律;整頓現場管理;整頓作業行為。

三.重新組織全體職工認真貫徹學習各專業工種的管理製度、操作規程,嚴格按操作規程中的規定程序進行操作;加強職工應知應會的教育,提高職工技術素質和按章作業的自覺性;

四.製定和完善地麵工種的安全用電管理規定,並及時貫徹落實到每個職工。

五.從嚴管理,嚴格各項管理製度,對“三違”人員決不姑息遷就,同時做好對不放心人、不放心崗的排查、管理工作,發動幹部職工,舉一反三,認真查找思想上、工作上、現場上存在的各種不安全隱患、不規範操作,切實轉變工作作風,規範作業行為,將安全生產工作落到實處;

六.加大安全教育的力度和深度,提高幹部職工對安全生產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教育職工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永遠第一的思想觀念,把安全教育做到職工心上,切實做到入腦入心,避免類似事故和其他事故的再次發生。

鮑店煤礦供電係統事故案例二:

鮑店煤礦南風井斷電事故

一、事故時間:

2004年6月22日21時57分

二、事故地點:

鮑店煤礦南風井Ⅰ回路26#----38#電杆、Ⅱ回路38#----42#電杆

三、事故經過

2004年6月22日晚,狂風暴雨突發。21時57分,鮑店變電所帶28#線路(南風井Ⅰ回路)、29#線路(南風井Ⅱ回路)的開關突然過流跳閘斷電,值班員根據應急預案對這兩條路線試送一次不成功。於是,前來防洪的工區管理人員及維修人員立即分組冒雨巡線查找故障,當巡線人員行至矸石山南側,發現28#線路26#----38#電杆(共13棵)、29#線路38#----42#電杆(共5棵)被狂風折斷,導線落地。工區管理人員隨即將事故情況向礦調度室及領導作了彙報,並根據現場實際情況,製定出應急處理方案。即甩掉28#線路故障段線路,采用附近原帶農村的高壓電纜與非故障段線路搭接,準備用電纜供電,但在處理過程中發現該段電纜接地,接地故障點不明顯,查找困難。為節省時間,於是又製訂第二套方案,將該故障電纜在靠近29#線路36#杆附近截斷,經搖測電纜絕緣,發現靠近負荷側的一段電纜為完好電纜,隨即調整敷設該段電纜,在29#線路37#竿與43#杆上分別做頭搭接,工作結束後經搖測線路絕緣值符合要求,立即與南風井聯係恢複送電,於23日11時25分,風機啟動,恢複運轉,曆時13時28分。在整個事故處理過程中,天氣異常惡劣,但是全體幹部職工積極應戰,盡心盡力,爭取最大可能地縮短事故停電時間。

臨時送電恢複後,在集團公司電力公司的協助下,又投入了對28#線路倒杆故障段的治理工作。經過運杆、挖坑、立杆、撤放線、緊線等作業程序,新立電杆13棵,架設線路840餘米。又經過對線路的搖測、核對相序等步驟,於25日21時30分,恢複了28#線路的正常供電。26日繼續對南風井28#線路受損的68號杆、北風井32#線路受損的16號杆進行更換處理,於26日19時處理完畢。27日上午繼續在45#線路施工;28日至29日,在南風井Ⅰ回路(29#線路)立杆、架線,以替換37----43號杆之間的電纜線路,共立杆8棵(含更換裂紋受損電杆),架設線路420餘米。經過核對相序,於29日16時35分恢複南風井Ⅰ回路正常供電。在此次處理南風井架空線路倒杆故障中,共立杆22棵,架線1260餘米。

四、原因分析:

1.惡劣天氣是造成此次倒杆事故的直接和主要原因。

2、該段線路位於采煤塌陷區邊緣,又處於風口,易受風力影響。

五、預防措施:

1、在重點地點加增防風拉線,以提高線路抗災能力。

2、準備一條長約500米的高壓電纜,兩端做好終端頭,以備應急需要。

3、全麵檢查重要線路,及時對有異常的線杆進行加固處理。

4、認真吸取本次事故教訓,加強防災意思,做好夏季三防供電線路的巡查維護。

鮑店煤礦供電係統事故案例三:

鮑店煤礦35kV變電所電抗器殘餘電壓觸電事故

一、事故時間:

1986年4月6日11時10分

二、事故地點:

35kV變電所1#電抗器開關室

三、事故經過:

4月 6日供電隊安排維修組清理電抗器衛生,沒有具體安全措施,也沒有辦工作票。10點50分,值班員停掉1#電抗器,維修組長姚德敏即到電抗器開關室放電,因地線短又到配電室放電,姚德敏等人認為電已放完,(實際因刀閘開關已拉開,放電無效)既安排開始工作,當清掃到電抗器開關室時,因刀閘距地麵高,副隊長任存元和姚德敏決定用梯子(鐵的),於是由楊文全和姚德敏扶梯,毛義仁登梯作業,因工作前未驗電,毛義仁伸手抓電抗器開關刀閘,造成毛義仁觸電,楊文全觸電,姚德敏因穿絕緣靴而幸免,毛、楊觸電後,由於搶救及時,措施得當,毛、楊均脫離危險。

四、原因分析:

此次事故是一次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造成的責任事故,科、隊領導安全理念不強,個別領導指揮不當。

1、科、隊在安排工作時沒有安排具體安全措施,沒有辦理工作票手續;

2、副隊長任存元在工作現場對違章現象沒有製止,且主觀使用鐵梯子;

3、工作前沒有驗電。

五、預防措施:

1、工作人員按勞動保護穿戴;

2、認真執行“兩票三製”,認真執行停送電製度和操作規程;

4、工作班成員增強責任心,堅決杜絕違章。

東灘煤礦供電係統事故案例一:

東灘礦馬方貞電燒傷事故

一、事故時

1990年8月2日9時20分

二、事故地點

井下中央變電所

三、事故經過

1990年8月2日夜班井下中央變電所II段母線停電檢修。檢修完畢後恢複送電,在送19#櫃母聯刀閘、20#櫃母聯刀閘開關後,電工班班長馬方貞想起19#-20#之間的高壓電纜未測絕緣,於是馬方貞與副班長顧紅攜帶搖表,拉開19#櫃刀閘,打開櫃門,進行遙測。顧紅搖搖表,馬方貞拿表線,在表線接觸電纜接線的瞬間,產生火花,引起了相間火花短路,造成馬方貞嚴重燒傷。馬方貞當時上身沒有穿工作服,造成兩隻手臂及胸部多處燒傷。

四、原因分析

1、檢修人員帶電作業,違犯了《煤礦安全規程》第445條、446條有關規定,是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檢修人員安全意識不強,未遵守停電檢修工作票製度,無票作業。

3、監護人監護不認真,沒有嚴格執行停送電製度,停電後沒有執行驗電、放電、掛地線程序,是造成事故的又一原因。

4、違反了使用搖表測量電纜絕緣的相關規定。

5、未按要求穿戴工作服,造成燒傷麵積加大。

五、預防措施

1、加強職工的教育培訓工作,提高職工的技術業務素質,杜絕違章操作和盲目蠻幹,增強職工的自主保安和相互保安能力。

2、組織本單位電工認真學習《電業01manbetx 》、《煤礦01manbetx 》和使用儀表的相關規定。

3、狠抓治理整頓,加強現場管理,嚴格落實崗位責任製,對現場存在的問題逐條整改落實,確保現場安全生產。

東灘煤礦供電係統事故案例二:

東灘煤礦35KV變電所室外6151-1刀閘誤操作事故

一、事故時間

1994年6月29日 8時22分

二、事故地點

35KV變電所

三、事故經過

1994年6月29日,35KV變電所室外35KV二段母線及連接設備停電檢修,礦調度命令拉開6150開關、6150-1、6150-2刀閘,值班負責人李慶芝接到命令後,審核倒閘操作票後,由李慶芝監護,蘇義蘭操作,在主控室操作拉開6150開關後,到室外準備操作6150-1刀閘,當走到6151-1刀閘處,發現未帶刀閘鎖鑰匙,蘇義蘭返回去拿鑰匙,回來後看到李慶芝站在6151-1刀閘處,就直接打開6151-1刀閘鎖,誤拉開6151-1刀閘。當時1#變壓器處於運行狀態,帶負荷拉刀閘,引起上級變電所羅廠出線櫃速斷跳閘,全礦停電。事故發生後,為盡快恢複井下供電,取消了當日檢修項目,恢複35KV二段母線供電,投運2#主變,8:27恢複全礦供電,共影響時間5分鍾。

四、原因分析

1、值班員蘇義蘭安全意識淡薄,工作中不負責任,存在麻痹思想,應操作6150-1刀閘,誤操作6151-1刀閘,造成帶負荷拉刀閘,是造成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值班負責人李慶芝對值班員蘇義蘭誤操作沒有盡到監護責任,是造成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

3、變電所值班員人員未嚴格執行工作票製度 ,嚴重違反"兩票三製"。

4、工區管理不嚴不細,重大檢修項目未現場跟班,監護不力,是造成這起事故的又一原因。

五、預防措施

1、認真吸取事故教訓,對全體職工加強安全教育,提高職工的安全責任感。

2、組織全體職工學習<<電業安全工作規程>>、<<變電所運行規程>>,嚴格執行倒閘操作票,嚴格執行“兩票”“三製”,杜絕違章操作。

4、加強業務培訓,增強職工自主保安與互保聯保意識。

東灘煤礦供電係統事故案例三:

東灘礦35KV變電所6kV I臂進線開關跳閘停電事故

一、事故時間:

1997年2月15日18時47分

二、事故地點:

35kV變電所

三、事故經過:

2月15日18時47分供電工區技術主管楚德全發現中央變電所係統接地報警32#櫃跳閘,立即讓值班員拉開32#櫃刀閘。同時楚德全打電話向調度室詢問情況,得知B皮機尾處一高壓接線盒電纜爆炸。而後楚德全又向35KV變電所值班員詢問有關情況,值班員彙報係統接地,21#櫃、7#電容器櫃跳閘,1#低壓進線跳閘,其它正常。楚德全決定首先讓值班員停掉7#電容器櫃,然後讓35KV變電所值班員送上21#櫃,正常運行後,命令四采三變電所拉開11#進線刀閘後合6#母聯送電,通知四采四變電所拉開1#進線刀閘後合7#母聯送電。18:51分,調度室通知在B皮機尾處和西大巷2#交叉點480米處兩個電纜中間電纜盒爆炸,北風井I回路終端杆C相導線貞式絕緣子有閃絡放電跡象。

四、原因分析:

西翼自四采三變電所II回至四采四變電所I回電纜在B皮機尾處發生接地(後檢查為B相)引發弧光短路,導致接線盒爆炸,同時該回電纜在西大巷2#交叉點480米處的電纜盒因製作工藝不過關,環氧樹脂澆注劑中部有大量氣孔,絕緣不高,在發生單相接地時因弧光過電壓引發二相短路,引起中央變電所該路饋出32#櫃跳閘。同時又因北風井I回路終端杆C相導線對地放電,形成二相異地接地短路現象,導致35KV變電所該段6KV進線21#開關跳閘。

五、預防措施:

1、加大供電管理力度,工區領導和技術人員分工明確,責任到人,獎罰分明、實行層次化管理一級保一級,一級管一級,形成嚴格的包機製度。決不推諉、扯皮,進一步落實設備管理、巡回檢查、檢修等各項工作。

2、加強職工業餘培訓工作,提高業務素質和事故處理防範能力,

3、對全區管轄供電線路及設備,進行全麵巡視、檢查、清理、緊固,對井上下電纜接頭進行檢查,發現隱患點,定時、定人處理完好。

東灘煤礦供電係統事故案例四:

東灘礦韓國貴、石寶東電燒傷事故

一、事故時間:

2000年4月12日16時45分

二、事故地點:

四采一變電所

三、事故經過:

4月12日中班,供電工區副班長韓國貴帶領石寶東等5人到四采一變電所檢修,15時30分停電後開始工作。皮帶工區利用供電工區檢修停電時間與供電工區口頭協商,同時進行41運皮帶機開關進行位置調整, 16時20分皮帶工區施工完畢。16時30分,供電工區工作結束,恢複了變電所的正常供電,檢修人員準備離開,這時皮帶工區電工張清仁根據機頭照明現狀,反映41運皮帶開關缺一相電。供電工區與皮帶工區對分管設備進行分頭檢查。皮帶工區對現場開關逐一開蓋檢查排查,最終發現一電源開關的接線在調整開關位置時脫離了接線柱,造成電源缺項,經壓接好後恢複正常。與此同時,供電工區通過進一步的分析,認為出現缺相的唯一可能是DKZB-400開關真空管接觸不好,於是經王政副區長同意,采取了在18#低防開關負荷側直接測量電壓來判斷是否缺相的方案。具體操作由韓國貴、石寶東二人執行。16時45分,韓、石二人打開18#低防開關上蓋,由石寶東拿表讀數,韓國貴雙手各拿一支表筆去測量,先測完左中兩相線電壓為670V,再測右中兩相時,發生了弧光短路,將韓國貴、石寶東二人手部燒傷。

四、原因分析:

1、供電工區電工韓國貴、石寶東違章作業、帶電作業,采用簡單的直接測量電壓的方法進行缺相判斷,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供電工區跟班副區長王政違章指揮,對帶電測量電壓的危害性認識不夠,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對事故負有現場管理責任。

3、供電工區管理上存在漏洞,無施工措施,使用不完好的萬用表,致使用表測量電壓時在表筆與接線柱之間打火產生小火花,引起弧光短路,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4、皮帶工區沒有辦理具體的停電工作票,違章帶電用千斤頂起開關,導致皮帶機開關內部接線脫離接線柱,造成缺相,對事故負有一定間接責任。

五、預防措施:

1、嚴格執行一工程一措施,徹底杜絕無措施施工現象,規範機電工的崗位操作。

2、進一步提高幹部職工的業務技術素質,增強現場處理問題和排查隱患的能力,嚴格按“三大規程”作業,杜絕帶電作業現象。

3、健全和完善區隊儀器、儀表的管理,采用現用現領製,始終保持儀器、儀表的完好,並配置耐壓等級高的測電筆和大號鱷魚夾,防止出現使用不合格萬用表的現象,嚴禁在井下使用小型萬用表。

4、嚴格業務保安措施落實,強化各單位之間的工作協調與監督,認真執行停送電製度,杜絕“搭車”檢修現象。

東灘煤礦供電係統事故案例五:

東灘礦周廣喜、高清電弧燒傷事故

一、事故時間

2003年4月21日12:25分

二、事故地點

十四采四變電所

三、事故經過

2003年4月20日下午供電工區井下電工班班長徐化貴到工區翻閱工區調度記錄,發現十四采四變電所11#總饋開關合閘指示燈不亮,查看工區值班室供電係統圖冊後,回到班組填寫工作票,錯誤的將應停10#高防開關寫成9#高防開關。周廣喜、高清4月21日12:00點到十四采四變電所後,按工作票上所寫停下9#高防開關,打開11#低防開關前門,直接用鉗子夾住扳手進行導體對外殼放電,搭接處產生火花,引起三相火花短路。將周廣喜麵部、手部、臀部和高清麵部燒傷。

四、原因分析

1、周廣喜、高清違章作業,違犯了《煤礦01manbetx 》第445條、446條有關規定,是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工作票填寫錯誤,工作不認真,填寫時沒有認真核對圖紙,將10#高防開關錯寫成9#高防開關,造成停錯開關,帶電檢修設備,是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3、檢修人員違犯操作規程,現場操作開關,沒有戴絕緣手套,沒有核對所停開關是否與現場圖紙及實際接線情況是否相符,不熟悉現場供電係統,是造成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

4、工作票審批製度執行不嚴,工作票填寫錯誤,審批人員核對圖紙不嚴不細,沒有發現所停開關填錯,是這起事故的另一個重要原因。

5、工區安全管理上存在嚴重的漏洞,麻痹思想嚴重,班前會沒有針對性的布置安全注意事項,是這起事故的又一個重要原因。

6、從班長到職工安全意識淡薄,技術素質、自保、互保能力均較差,是這起事故的一個間接原因。

五、預防措施

1、工作票的填寫必須由熟悉施工範圍供電係統的維修電工對照圖紙認真填寫。

2、工作票的審批嚴格按礦發(2001)203號文《東灘礦關於使用新版停(送)電工作票的規定》中的有關規定執行。

3、嚴格執行《煤礦01manbetx 》第445條、446條有關規定,井下不得帶電檢修、搬遷電氣設備、電纜和電線。檢修或搬遷前,必須切斷電源,檢查瓦斯,在其巷道風流中瓦斯濃度低於1%時,再用與電源電壓相適應的驗電筆檢驗;檢驗無電後,方可進行導體對地放電。操作高壓電氣設備主回路時,操作人員必須戴絕緣手套,並穿電工絕緣靴或站在絕緣台上。

4、嚴格執行停電、驗電、放電、掛接地線的操作程序,操作開關前,必須核對所停開關編號、負荷名稱是否與圖紙及實際相符。

東灘煤礦供電係統事故案例六:

東灘煤礦35kV變電所6154開關跳閘事故

一、事故時間:

2004年4月29日

二、事故地點:

35kV變電所

三、事故經過:

2004年4月27日14時11分34秒,35kV變電所東灘Ⅰ線6154開關電流Ⅰ段方向限時電流速斷保護動作掉閘,35kV變電所值班人員立即按照事故處理預案執行,於14時13分57秒拉開東鐵線6510開關,14時14分54秒拉開電廠1#聯絡線6156開關,14時14分57秒拉開電廠2#聯絡線6157開關。這期間14時14分50秒左右電廠解列,停止發電,全礦失電。14時15分06秒合上東灘Ⅱ線6155開關,35kV變電所恢複送電,其它地點變電所負荷在5分鍾內也逐步恢複送電。

四、原因分析

1、 東灘I線發生瞬時閃絡故障,造成6154開關保護動作。

2、 羅廠區域變電所饋出線路發生故障,6154開關方向限時電流速斷保護整定值小,造成6154開關保護動作。

3、開關微機保護裝置抗幹擾性能低,當發生區外性故障係統波動時誤動作。

五、 采取的措施

1、由華聚能源公司負責對係統保護定值重新進行核算整定。

2、由華聚能源公司負責組織人員,對東灘I線線路盡快進行一次登杆檢查。

3、東灘煤礦與開關微機保護廠家聯係查明原因,及與其它用戶谘詢,是否存在類似問題。

4、將東灘Ⅰ、Ⅱ線方向限時電流速斷、定時限方向過流保護暫時退出,以確保礦井的安全可靠供電;進一步分析驗證開關保護設置是否合理、保護範圍和保護裝置的可靠性等問題;並進一步觀察保護裝置的運行情況。

東灘煤礦提升係統事故案例一:

東灘煤礦主井1#提升機尾繩傷人事故

一、事故時間

1992年8月15日21:45

二、事故地點

主井上井口

三、事故經過

8月15日根據停產檢修計劃,主井更換1#提升機尾繩一套(2根),利用上井口附近的10T絞車纏繞回收舊繩,舊尾繩在滾筒上纏繞不規則,在纏繞過程中,當尾繩從高處向低處滑落時,尾繩突然發生抖動,大筒工徐為民離尾繩太近,躲閃不及被碰傷頭部。

四、原因分析

1、施工方案與措施編製錯誤是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2、大筒工徐為民離繩近,自主保安意識差是受傷的重要原因。。

五、預防措施

1、重新編製安全可靠的施工方案,完善施工工藝。

2、加強職工安全教育,增強職工自主保安意識。

東灘煤礦提升係統事故案例二:

東灘煤礦主井1#提升機箕鬥擠人傷亡事故

一、事故時間

1992年12月7日15:37

二、事故地點

主井下井口裝載點附近

三、事故經過

12月7日中班,主井1#車B箕鬥裝完煤在上提時,箕鬥扇形門在下井口附近突然打開,導致箕鬥卡在罐道之間,提升機無法正常運行,運轉工區臨時安排大筒工下井處理。人員乘2#車到達位置後,大筒工(黃炳強)站在井筒套架上用水管衝刷箕鬥內存煤,另一人(楊偉根)站在箕鬥上方衝刷箕鬥內存煤,由於箕鬥載荷減輕,箕鬥受力狀態發生變化,扇形門突然彈起,將站在井筒套架上的黃炳強擠到井壁上,致使其死亡。

四、原因分析

1、職工自主保安意識差,施工過程中沒有考慮到絞車首繩處於非正常漲緊狀

態,施工人員所選站立位置欠妥。

2、施工措施考慮不全麵,對於箕鬥被卡住後鋼絲繩處於非正常漲緊狀態的受

力情況未予考慮,這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3、職工聯保互保意識差、監護不得力。

五、預防措施

1、加強業務培訓,增強職工自主保安與互保聯保意識。

2、嚴格一工程一措施製度。

3、對箕鬥扇形閘門進行技術改造,增加扇形閘門可靠性,避免在提升機運行

過程中自動打開。

東灘煤礦提升係統事故案例三:

東灘煤礦主井1#提升機過卷事故

一、事故時間

1994年1月3日21:40分

二、事故地點

主井上井口

三、事故經過

1月3日21:40分主井1#絞車B箕鬥上行到位時發生箕鬥過卷,恢複送電後,旁路過卷,由於絞車司機誤操作,將絞車操作控製手柄打至“A箕鬥下行”位置,造成絞車反向運行,使B箕鬥上衝,產生二次過卷,過卷距離達6.3米。

四、原因分析

1、司機本應將B箕鬥下放,但在操作時失誤,將B箕鬥上提,造成二次過卷。

2、監護司機監護不到位,沒有發現主司機操作失誤。

五、預防措施

1、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提高安全生產意識、操作技術水平以及處理突發事件的能力。

2、加強設備維護,特別是過卷保護裝置的檢查。

3、嚴格落實崗位責任製及操作規程。

東灘煤礦提升係統事故案例四:

東灘煤礦主井2#提升機過卷事故

一、事故時間

1994年11月21日2:20

二、事故地點

主井上井口

三、事故經過

11月21日2時20分2#絞車B箕鬥在下井口到位裝煤,一次裝載完畢後,由於配煤小車誤動作,裝載出現二次裝煤,在未出現任何異常的情況下絞車啟動運行,敞閘瞬間B箕鬥沉車, A箕鬥過卷進入楔形木罐道,導致箕鬥安全棚變形。

四、原因分析

1、裝載二次裝煤,造成B箕鬥裝煤近25噸引起沉車,是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2、裝載司機責任心差,沒有發現二次裝煤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五、預防措施

1、加強對絞車電控係統的維護,安裝錯向保護裝置。

2、加強對裝載配煤係統設備的檢修。

3、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嚴格落實崗位責任製,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及工作責任心。

東灘煤礦提升係統事故案例五:

東灘煤礦主井絞車尾繩磨斷事故

一、事故時間

1995年8月5日1:50

二、事故地點

主井井筒

三、事故經過

1995年8月5日0:30分左右,主井1#絞車B箕鬥內部上方的檢修平台生根點斷開,檢修平台落下將箕鬥裝煤口蓋住,致使在裝載過程中B定量倉內的煤全部落入井底,導致井底漏煤口被堵塞,對這種長達1小時的不正常運行狀態,絞車司機、裝載、卸載司機未及時發現,絞車繼續運行,當井底存煤堆積至防撞梁附近時,由於尾繩一直與井底積煤摩擦,導致尾繩被絞亂、磨斷, 1#車兩根尾繩從A箕鬥下部尾繩環處脫落,2#車東麵尾繩從中間斷開。

四、原因分析

1、對箕鬥內的檢修平台檢修不到位,致使檢修平台生根點斷開,檢修平台落下將箕鬥裝煤口蓋住,定量倉內的煤無法裝入箕鬥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職工工作責任心差,絞車司機、裝載司機、卸載司機均未發現1#絞車B箕鬥不正常的狀態,導致在裝載過程中煤撒入井筒,是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3、管理不到位也是造成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五、預防措施

1、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增強工作責任心。

2、加強對箕鬥檢修的日常檢修,對於箕鬥內檢修平台生根點的檢查尤為重要

東灘煤礦提升係統事故案例六:

東灘煤礦主井1#絞車2#首繩墜井事故

一、事故時間

1995年10月26日

二、事故地點

主井上井口

三、事故經過

按礦井停產檢修計劃,10月26日更換主井1#絞車首繩一套(4根),采用舊繩帶新繩過滾筒的方法,在更換2#首繩過程中,由於新、舊首繩接頭處卡接不牢,造成舊繩在繞過滾筒時,新、舊首繩繩頭搭接脫開,導致舊繩墜入井筒,損壞了部分鋼絲繩。

四、原因分析

1、施工人員在施工過程中責任心不強,工作馬虎,新、舊繩頭搭接處卡接不牢,在新、舊繩頭卡接處過滾筒時受力加大,繩頭斷開,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2、措施規定新、舊繩頭卡接處在繞過滾筒時應停車對卡接處再緊固一遍,施工人員未嚴格執行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五、預防措施

1、加大管理力度,嚴格措施學習、考試製度,施工人員必須熟練掌握措施要求,嚴格按措施施工。

2、加強對職工安全生產思想教育,增強其工作責任心。

3、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製。

東灘煤礦提升係統事故案例七:

東灘煤礦副井雙罐絞車控製櫃著火事故

一、事故時間

1999年2月10日15:45

二、事故地點

副井塔五層雙罐提升機電控室

三、事故經過

1999年2月10日15:45雙罐絞車在停車位置,六層操作室的操作台突然顯示“主可控矽故障”等故障指示,司機立即到五層查看,發現五層雙罐控製室的控製櫃內冒出濃煙,立即停電,用滅火器滅火。滅火後發現,可控矽保護控製組件F17、F18、F19燒壞,燒壞六隻可控矽,相關控製線路造成不同程度損壞。經過搶修,於2月13日15:45恢複雙罐提升機運行,共計影響雙罐提升機運行72小時。

四、原因分析

1、由於電氣設備運行時間長,可控矽保護控製組件F17上電容器老化,內部介質發生變化,電容器溫度升高,造成電容器表皮破裂,介質從電容器的接線端噴出,帶電離子噴射到櫃門上又反衝回來,濺到脈衝觸發控製變壓器上,引起脈衝觸發控製變壓器著火,進而引起其他元件著火。

2、電控櫃內未安裝煙霧報警裝置。

五、預防措施

1、加強對電氣設備的日常巡檢,建立電氣元件定期更換製度,發現設備老化

及時更換。

2、在電控櫃內安裝煙霧報警裝置。

東灘煤礦提升係統事故案例八:

東灘煤礦主井2#絞車整流變壓器燒壞事故

一、事故時間

2001年4月7日18:50

二、事故地點

主井塔七層

三、事故經過

2001年4月7日18:50,主井2#絞車A鬥裝煤後運行至離裝載位置約100米處,絞車突然出現緊停,並顯示“安全回路故障”等多種故障。司機立即到各層檢查,發現七層整流變壓器東側組低壓側有燒灼痕跡。經檢查發現,整流變壓器東側組低壓繞組鐵心有燒結現象。

四、原因分析

經公司組織有關人員分析認為,進口變壓器繞組鐵心矽鋼片排列不合理,長時間運行後,在磁振動作用下,鐵心矽鋼片出現鬆動,渦流發生變化,造成鐵心過熱。

五、預防措施

1、加強對電氣設備的日常動態巡查,定期對變壓器進行檢修,測量各種參數,及時發現問題。

2、建立電氣元件定期更換製度,發現設備老化及時更換。

濟寧二號煤礦供電係統事故案例一:

濟二煤礦觸電死亡事故

一、事故時間

1995年6月24日11時5分

二、事故地點

二號井工地110kV降壓站

三、事故經過

1995年6月24日早7:50,110Kv降壓站站長與副站長楊忠貴商定按工區安排維修37#高壓開關櫃,按照工作程序辦理工作票,由區長下達操作指令,對37#高壓開關進行停電,停電完畢,做好安全措施後,兩人對637#高壓開關進行檢查維修,換上跳閘線圈,經調試運行正常後,已接近中午11點鍾,兩人又商量查看一下14#、16#、18#高壓開關,降壓站站長搬扶梯靠在618#高壓開關櫃上,先上去查看,通過檢查孔看到瓷瓶上麵有爆裂現象,降壓站站長下來後,副站長楊忠貴上去觀察時,距離618-2刀閘動觸頭過近,由於618-2刀閘動觸頭帶電,造成618-2刀閘動觸頭三相短路,將楊從梯子上打下。其他人員聽到異響,奔赴現場進行搶救,於11時10分先經礦醫院初步處理後迅即轉往兗州礦務局二院,經搶救無效死亡。

四、事故原因

1、楊忠貴忽視自主保安,在進行查看18號開關櫃時,沒有保持安全距離,違章作業是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礦、機電工區對降壓站實行包機製管理,對電業規程、措施、製度執行不嚴,以包代管,放鬆了對重要場所的嚴格管理。同時,對職工安全教育不夠,抓安全不實,業務保安沒能掛起勾來,造成兩人盲目去觀察、去檢查,是這次事故的管理原因。

五、預防措施

1、將該事故通報全處,對職工進行一次全麵的深刻的安全教育,提高全處職工的安全意識和自主保安能力。

2、加強業務保安,嚴格作業規程和各項管理製度,對電氣設備的檢查維修,堅決按措施執行。

3、強化區隊管理工,對重要場所指派專人負責,糾正以包代管的現象。

4、加強安全監督檢查和進行專業檢查,查隱患,堵漏洞,狠反三違,防止類似事故的發生。

濟寧二號煤礦供電係統事故案例二:

濟二煤礦110kV變電所重大機電事故

一、事故時間:

1996年10月16日3時40分

二、事故地點:

濟寧二號井110kV變電所

三、事故經過:

1996年10月16日夜班3時40分,110kV變電所突然全部停電。當班值班長檢查發現2#、3#主變(2#、3#主變並列運行)均已跳閘,便立即向在變電所值班的機電工區供電隊隊長彙報。在2#、3#主變跳閘的同時,變電所一樓值班人員聽到6kv高壓室內發出一聲響聲(此情況值班人員未向值班隊長彙報)[後經查實,為110kV變電所609#高壓開關(水源井變電所)所帶負荷,水源井變電所內進入老鼠,造成高壓負荷開關二相短路所致]。值班隊長認為可能是110kV進線電源失電,便去室外核實接煤I線和接煤II線是否停電,在確認二回進線電源均未停電後返回了二樓主控室,合上了2#、3#主變110kV側斷路器,經觀察無異常情況後,合上2#主變6kV側進線斷路器開關,剛一合閘,2#主變又過流跳閘,同時造成水源井變電所609#高壓開關斷路器真空管爆炸、開關櫃後門被衝開、開關內正著火,高壓室內煙霧彌漫。經采取措施滅火後,值班隊長安排倒母線(即準備投用6kV高壓室內備用的環形IV段母線),並將2#主變投入IV段母線運行。在值班人員恢複高壓開關所帶負荷供電工作中,當值班人員操作到水源井變電所609#高壓開關(由於值班人員不知道9#開關已出故障),合電源刀閘(609-4刀閘)時,發生短路,造成2#主變110kV側斷路器跳閘,2#主變6kV側進線(633#櫃)斷路器B相真空管爆炸,導致了第三次全部停電(此時約4時50分)。隨後事故搶修小組決定首先對高壓室內設備進行全麵檢查,並安排值班人員拉開了3#主變,再對6kv母線、負荷電纜、高壓開關斷路器和刀閘進行檢查搖測,直到7時55分檢查確認無誤後,決定投運3#主變,用IV段母線恢複供電,於8時30分恢複了二號煤礦和三號井的供電。共中斷供電4小時50分。

四、事故原因:

1、第一次事故跳閘的直接原因是:水源井變電所管理不嚴格,沒有采取防滅鼠措施,老鼠順電纜爬到6kv級隔離刀閘上造成AB兩相火花短路,而110Kv降壓站609#饋出開關拒動(帶地麵泵房變電所)造成2#、3#主變越級跳閘。

2、第二次事故跳閘:

(1)110Kv降壓站站長在沒有查清第一次事故跳閘原因的情況下,違章操作進行送電,是導致第二次事故跳閘、擴大事故的直接原因。

(2)值班員聽到第一次爆炸響聲後沒有向值班站長彙報,且在操作過程中,沒有按《電氣安全工作規程》第18條“刀閘操作由操作人員填寫操作票”及第23條“刀閘操作必須由兩人執行,一人操作、一人監護”執行,是導致第二次事故跳閘、擴大事故的直接原因。

3、第三次事故跳閘:

(1)當班值班長在不知道609#高壓開關櫃已短路爆炸的情況下,合上609電源刀閘則是造成2#主變第三次跳閘、633#高壓開關真空管爆炸的直接原因。

(2)事故發生後,現場混亂,事故處理人員責任不明確,沒有形成明確的事故處理指揮係統,而且沒有人向值班人員交待609#開關有問題,是造成事故再次擴大的主要原因。另外,沒有按《電氣安全工作規程》第18條“刀閘操作由操作人員填寫操作票”及第23條“刀閘操作必須由兩人執行,一人操作、一人監護”執行,是導致633#高壓開關真空管爆炸的直接原因。

4、(1)第一次2#、3#主變跳閘,609#高壓開關發出響聲主要原因是高壓開關櫃內CT熱穩定電流必須達到14380A,而本產品(LA—50/5)實際熱穩定電流是4500A,這樣當609#高壓開關所帶水源井變電所刀閘短路時,兩相最大短路電流為10000A,609#高壓開關櫃內CT承受不了。二次線燒斷開路,繼電保護不能動作,開關失去跳閘的條件,經過2.6秒的延時CT爆炸,同時越級跳2#、3#主變,而609#高壓開關真空斷路器(ZN5—10KV—630A—20KA)在沒跳閘的情況下,觸頭承受其額定電流的10000A/630A=15.9倍,曆時2.6秒,三相觸頭燒壞。

(2)第三次2#主變跳閘,633#高壓開關真空管爆炸後,經檢查A、C兩相真空管完好,B相真空管密封玻璃損壞,銅屏蔽筒及觸頭完好,但三相支撐真空管的瓷瓶均已損壞,633#高壓開關真空斷路器(ZN5—10KV—1250A—25KA)其遮斷容量為25KA,動穩定電流是50KA,因633#高壓開關電源側刀閘合閘而造成的6kvIII段母線短路所產生的短路電流是10、17KA,遠遠小於633#高壓開關真空斷路器的標稱參數:遮斷容量為25KA,動穩定電流是50KA,所以雖然633#高壓開關真空斷路器跳開了,但玻璃外罩及支撐瓷瓶損壞,是由於動穩定電流達不到標稱電流值而引起的,所以第三次2#主變跳閘,633#高壓開關真空管損壞,實屬產品質量問題。

5、礦井機電管理工作薄弱,各種製度執行不嚴格,而且職工素質差,沒有注重結合現場實際培訓,也是這次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6、在從基建向生產礦井轉變過程中,設計院原設計的部分電器設備已不適應於現生產需要,而我們沒有能夠及時組織有關人員複審、整改,這也是這次事故發生的原因之一。

五、預防措施:

1、成立會戰領導小組,開展反機電事故會戰,排查隱患,製定防範措施,強化職工安全意識,做到警鍾長鳴。針對這次事故舉一反三,對各種可能出現的事故模擬處理程序和製定反事故演習措施,堅決堵住安全管理工作上的漏洞。

2、加強職工思想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培養職工樹立安全觀念和責任心,切實把業務保安責任製落到實處。

3、對礦井機電運行狀況進行全麵技術分析,論證安全和可靠性,對存在不安全隱患及時采取防範措施和落實處理意見。加強設備預防性檢修製度的落實,防患未然,杜絕重大機電事故的發生。

濟寧二號煤礦提升係統事故案例一

濟二煤礦主井提升機箕鬥過裝事故報告

一、事故時間

1997年1月29日

二、事故地點

濟寧二號煤礦主井井筒

三、事故經過

97年元月29日中班17:40分主井提升機按礦調度指示準備提煤,裝載站職工朱某、崔某二人彙報說:“定量閘門打不開。”維修工劉某隨即下井檢查(此時北箕鬥在裝載位置)發現定量鬥閘門略一開便自動關閉,便通知提升機司機將北箕鬥提到卸載點,南箕鬥下放到裝載位置,同時通知向定量鬥內裝煤。在裝煤過程中,朱發現定量鬥裝煤口向外溢煤,便立即按了皮帶及給煤機緊停按紐。經詢問絞車司機,得知定量鬥裝滿並未在車房顯示,經查定量鬥確已裝煤,劉某即向工區值班隊長進行彙報,值班隊長安排應分次向箕鬥內裝煤。劉對裝載工進行了交接,並通過檢查發現定量鬥閘門打不開的原因是風壓過低(隻有0.4MPa),經工區安排,加開一台壓風機後,風壓達到0.7 Mpa,在裝載時,雖采取點動方式,仍將定量鬥內的煤全部裝入了箕鬥,發信號提升時,絞車司機付某發現起動電流較大(2000A左右),且提升機起載報警,提到50餘米時,便停車向值班隊長進行彙報,值班隊長立即去了絞車房,隨後機電副總、機電科科長等先後去了絞車房,采用分段提升的方式,提到離卸載點34m時。出現過載跳閘,不能再提。最後,采取在井筒內卸煤的方法進行處理,將煤提到上井口卸載站卸掉,恢複了提升機的提升。

四、原因分析

1、機電專業人員,特別是機電工區領導對主井提升的管理未引起足夠的重視,確保主井安全提升的意識淡薄,從行政管理上未能及時有針對性地開展工作。

2、在技術管理上存在著漏洞。雖然製定了有關的規章製度,但內容上不夠完善,針對性較差,可操作性較差。

3、維修人員的業務技術水平差,包括管理人員在內未很好地掌握係統的特點,了解和掌握必備的維護、檢修方法和技能。

4、在安排處理過裝過程中,由於指揮和操作者經驗不足,未能交代和掌握具體的分次裝煤的方法,致使定量鬥的煤一次裝入了箕鬥。

5、煤倉內煤的含矸量大和水份過大造成了給煤機的給煤量偏大,加之定量裝置失效,使之在未達到設定的時間時,給煤量大大超過了允許的裝煤量。

五、防範措施

1、首先,要加強對主井安全運轉的管理,從行政管理上製定嚴格管理的各項製度,從技術管理上,要完善規章製度,充實內容,製定具體的,具有較強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措施,進一步明確責任。

2、盡快恢複定量和定容保護裝置,並製定相應的檢查、維護措施,同時裝備一套能夠檢測定量鬥裝煤量的檢測裝置。

3、加強對管理和維修人員的業務技術培訓,使之逐步掌握係統內各種設備和設施的性能,不斷提高管理和維修水平和處理故障的應變能力。

4、製定各種防止過裝的措施及時實施,象在箕鬥上割溢煤孔,恢複定容、定量保護裝置等。

5、加強現場管理,減少煤流中的含矸量和水份,在未得到解決前,暫開二台給煤機裝煤,以防給煤機的給煤量大大超過給煤量。

濟寧二號煤礦提升事故案例二

濟二煤礦主井井筒裝備損壞事故

一、事故時間:

1998年12月5日

二、事故地點:

濟寧二號煤礦主井井筒

三、事故經過:

12月5日14時10分,主井絞車司機王某、於某在交接班後提煤28鬥,在提第29鬥時,北箕鬥向上運行至300米左右時,聽到異常聲音,王、於觀察操作盤上電流顯示平穩,與往常一樣,王立即走出操作室,到機房檢查液壓站等。同時,在主井塔值班的維修工李某,站在四層門口聽到異響且看到主提升繩顫動,當北箕鬥到達卸載位置後,維修工李某打電話告訴車房,並彙報了值班隊長,值班隊長安排大筒工去看一下。於某打電話通知裝卸載站用手動方式運行,也將絞車運行方式改為手動,以8m/s的速度將北箕鬥下放。司機王某在九層、七層檢查沒有發現問題,又到了卸載站。此時北箕鬥裝煤後以8m/s的速度到達卸載站,在卸載站的絞車司機王某和維修工李某發現北箕鬥上部的滾動罐耳掉了一個,立即打電話彙報了值班隊長,值班隊長在安排全麵檢查的同時,彙報礦調度。大筒工劉某趕到主井塔時,李某及王某經檢查發現北箕鬥掉了六個滾動罐耳。經進行詳細檢查,發現北箕鬥上部東側南北兩個滾動罐耳脫落,北箕鬥下部東側南北兩個滾動罐耳脫落,下部西側南北兩個滾動罐耳脫落中間罐耳底座鋼板撕裂,罐耳向箕鬥內呈45º傾斜。西下側三個四角罐耳脫落,西下側滑動罐耳襯板脫落。罐道自裝載站向上30節嚴重變形,罐道嚴重變形且正麵呈凹型。

四、原因分析

1、北箕鬥下部西側中間滾動罐耳因限位鐵塊已斷,罐耳衝擊造成防倒擋板開焊脫落,在事故時,該滾動罐耳向箕鬥外傾斜,箕鬥上行時被最後一根罐道尖部頂倒在箕鬥與罐道之間,將梁及罐道頂彎變形。

2、主井提升係統運行近一年半的時間,井筒裝備及提升容器、滾動罐耳的檢查維護僅限於常規性工作,對設計、安裝是否存在問題沒有做深入研究,特別是裝載站各罐道之間的配合關係是否符合安裝標準,沒有認真核對。

3、滾動罐耳的使用壽命較短,沒有認真對其強度進行膠合,沒有細致地對係統進行全麵檢查和分析,特別是生產能力大幅度提高,檢查檢修力度沒有加大。

4、崗位責任製落實不到位,在出現事故及異常情況時,沒有采取得力措施,使事故進一步擴大。

五、預防措施

1、從技術管理,製度落實等方麵對提升係統進行全麵檢查分析,排查隱患,整改落實。

2、落實主井罐道搶修工作組織安排,明確責任,排查隱患,製定落實主井井筒裝備搶修各項措施。

3、與中國礦大聯係進行主井井筒裝備水平力測試。

4、加大技術管理力度,對照標準對井筒裝備進行全麵校核。

5、加強檢查、檢修製度地落實工作,特別是崗位責任製的落實。

濟寧二號煤礦提升事故案例三

濟二煤礦主井提升機墜繩事故

一、事故時間

2001年12月18日

二、事故地點

濟寧二號煤礦主井塔

三、事故經過

12月18日更換主井提升繩,白班工作進展到南箕鬥1#、6#新繩已安裝好第一副六連板卡,並下放到56米位置。於是夜班接班後,將人員分成四組分別在1樓、8樓、9樓、10樓按措施要求繼續進行新繩下放,卡六連板工作。至20:35分,新繩下放到556米處,並在該點卡上了一副六連板卡,然後絞車司機以0.2米/秒的速度南箕鬥下行。與此同時,施工人員觀看確定北箕鬥上來後的位置。同時現場指揮人員走出10樓控製室安排施工負責人乘電梯到5樓確定箕鬥位置。這期間,絞車下行了50米到達606米位置,司機將絞車停住。而此時站在控製室外的指揮人員通過電梯顯示窗看到施工負責人還沒有到達5樓,從思想上考慮待施工負責人到達5樓確定好北箕鬥的位置後,絞車司機再停車,所以站在大廳內的指揮人員示意絞車司機繼續開。指揮人員確認施工負責人已走出電梯到達五樓後,回到控製室內,此時發現絞車已由556米下行到626米位置,下行了70米,超過了50米距離,要求停車,此時5樓的施工負責人也發出了停車信號,於是絞車在南箕鬥626米處停車。停車後,在8、9、10樓施工的工人發現1#繩繼續以很慢的速度下行,隨著下行速度越來越快,最後180米左右新繩墜入井筒。1#繩墜落後另一根新繩6#繩也開始慢速下滑,最後墜入井筒。兩根新繩最後180米左右均在井筒內被556米處第12副六連板卡擋住,吊在井筒內。此時時間為23:40分。

四、原因分析

1、班現場指揮人員在12副六連板卡安裝完,南箕鬥下行過程中,思想麻痹,忽視了南箕鬥下行過程中,有可能超過50米這一關鍵環節,而將思想集中在施工負責人乘電梯到達5樓確定好北箕鬥上來的位置後,再要求停車,而此時南箕鬥下行已超過50米,事實上造成了違章指揮。這是造成這次事故的一個主要原因。

2、施工負責人發生變動不夠謹慎,項目負責人沒搞好現場的勞動組織,這是發生這次事故的第二個原因。

3、施工現場沒有張掛施工進度表及每副板卡的具體位置圖,技術準備工作及措施不細。

4、施工現場沒有製定留繩掩車事宜,所以在1樓隻安排了兩個看繩滾子,考慮不周。

5、跟班檢查人員對違章指揮事宜沒有進行製止。

6、絞車司機雖然在50米處將絞車停下了,但對於違章指揮事宜沒有進行抵製。

五、預防措施:

1、召集全隊工程技術人員及有關工人,再一次詳細學習本次施工的程序及方案,同時進行方案優化及重點環節發生問題後可能造成後果的講解,舉一反三,接受教訓。

2、進行安全規程及相關文件的學習,要求所有工長及隊幹部必須清楚本人在施工過程中的職責。

3、通過這次事故,強化職工的安全意識教育,對於事故造成的後果進一步深入分析,讓每一位職工從思想上切實認識到事故造成的危害,接受教訓。

4、全力作好職工的思想穩定工作,振奮精神,認真工作。從主觀上認真分析在本次事故中各自應承擔的責任,認真作好2002年各項大型設備的準備工作。

濟三煤礦提升係統事故案例一:

濟三煤礦副井上井口礦車墜井事故

一、事故時間

2003年4月28日上午9:50分。

二、事故地點

副井上井口。

三、事故經過

28日早班運輸工區上井口崗位工接班後正常提升。8:20分絞車房通知雙罐停止提升對液壓泵站臨時檢修,9:35分絞車房通知檢修完畢恢複提升。大約在9:40分雙罐北鉤第一鉤提至上井口,空、重車交換後,北鉤下井。9:50分雙罐南鉤提至上井口,信號工武瑞欽觀察罐籠到位自停後,依次操作,落搖台,提起安全門,打開阻車器,用推車機填車。在南鉤推車機啟動的同時,井口東側的把鉤工張安江發現北鉤推車機同時啟動推車,西側把鉤工也發現北鉤搖台、安全門與南鉤同時動作,兩人都大聲呼喊,但由於存車地點距搖台距離過小,且北鉤搖台無罐籠支承下垂,兩個1.5噸空礦車順坡而下墜入井內。事故發生後信號工電話彙報調度室,礦長李位民、機電副礦長任毅等有關領導立即趕到現場組織事故處理。

大筒工從上井口沿梯子間進入井筒現場勘察,發現一個礦車落到距上井口193米處的單罐頂部,造成單罐懸掛裝置輕度損壞,另一礦車落到仰井雙罐側防撞梁上。經對井筒檢查沒有發現罐道、管線、鋼絲繩明顯損傷。

四、原因分析

1.副井操車計算機控製係統設計有缺陷,軟件程序設計存有問題。南北兩鉤同時到位信號不閉鎖;操車係統設計沒有硬件閉鎖;兩罐操作台共用一套按鈕控製兩套操車設備;操車計算機係統突發性程序紊亂造成誤動作;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2.上井口信號工隻注意對南罐的操作,對相鄰北罐偶然發生的到位信號、搖台、安全門、阻車器異常動作觀察不細,沒有及時發現;東側把勾工與信號工配合不好,監護不到位,沒有及時發現搖台、安全門、阻車器狀態異常;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3.機電技術人員長期依靠自動化,過分相信計算機控製係統的可靠性,導致思想麻痹,預防措施進展緩慢,是事故的重要原因;

4.上井口的存車方式存在缺陷,罐籠未到位,推車機運行段阻車器前不應提前放入礦車,這也是事故的重要原因;

5.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方麵考慮不周全,排查深度不夠,對副井提升西屋係統出現的通訊故障,沒有及時從更深層次上采取措施加以解決。

五、預防措施:

1.副井操車控製係統,在原西屋計算機係統的後麵增加繼電器硬件閉鎖保護,確保在計算機程序紊亂時不會造成誤動作。本項工作已經完成並通過測試投入運行。

2.改進了上井口存貯車方式,推車機運行段在罐籠未提升到位前嚴禁存車。隻有當罐籠到位的情況下,才能允許車輛進入推車機運行範圍。

3.增加單罐阻車裝置和專用掩車用具,防止意外停壓風導致的阻車裝置失效。

4.舉一反三接受事故教訓,4月30日下午召開全礦幹部事故分析通報會,嚴格要求各級領導幹部強化責任和安全意識,防止類似事故發生。

5.5月1日開展了全礦的安全大檢查,參加人員45人,分采煤、掘進、機電、運輸、通防、火工品、防治水七個專業組,對井上下進行檢查。對查出的問題以整改單落實了整改措施、責任人和時間,並對重要問題在會議上進行通報。

6.盡快組織對西屋計算機控製係統的更換工作,爭取年內完成。係統更換前製定專門可靠的安全技術措施,確保安全運行。

7.按照公司領導4月30日的要求,針對副井提升係統的現狀,重新製訂嚴密的安全技術措施,嚴格傳達貫徹到區隊。

8.對西屋計算機控製係統繼續進行試驗、分析、研究,隱患進行整改,同時將設計不合理和缺陷通報給ABB公司。

9.加強業務技術學習,盡量掌握各計算機控製技術和軟件編程,強化隱患排查工作,力爭從深層次上分析解決問題。

10.認真落實機電日常檢修工作,確保日檢修的時間、項目、內容按計劃完成,詳細填寫記錄。管理科室定期進行檢查。

11.嚴格執行信號工、把鉤工技術操作規程和監督監護製度,信號工操車前必須對相鄰提升設備設施詳細觀察,確認無誤,並得到把鉤工允許操作信號後才能操車。

12.進一步強化“四級”事故隱患的排查製度。對主副井提升係統及其它機電、運輸係統進行全麵落實排查,確保機電設備的各種安全保護、斜巷運輸安全設施、膠輪車的刹車及閉鎖裝置的穩定、可靠性。

13.加強職工安全教育,強化安全管理,嚴格執行各項操作規程,繼續強化學習新版《煤礦工人技術操作規程》,從而提高職工的業務水平和安全意識。

北宿煤礦供電係統事故案例一:

北宿煤礦“5.20”觸電事故

一、事故時間

1981年5月20日9時19分

二、事故地點

萬村-北宿礦六千伏一號線路起點杆

三、事故經過

1981年5月20日上午8時20分,機電科職工王守恩在沒有去變電所聯係停電的情況下,就夥同修誌遠、董登雙、曹思勝等人,分騎三輛自行車自礦裏前往萬村變電所附近清掃線路,當修誌遠爬至線杆七米多高度時觸電,經搶救無效死亡。

四、原因分析

1、紀律鬆懈,規章製度執行不嚴格,王守恩等違反停送電製度是造成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礦、區領導存在的“三乎”作風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3、礦、區領導沒有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存有片麵性,研究布置生產多,安全少,對安全講得多,對影響安全生產的隱患解決落實少。

4、事故發生後沒有及時作人工呼吸進行搶救,並且醫生在搶救過程中又打了強心劑,以致失去了搶救的時機,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五、預防措施

1、礦要狠反“三違”,加大對“三違”人員的處罰力度,提高機電管理水平,認真落實各項規章製度,特別是停送電製度,加強規程措施的學習與貫徹,堅決杜絕“三違”現象的發生。

2、大力加強區隊建設,提高區隊長、班組長的業務技術水平和安全意識,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訓,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和自保互保聯保能力。

3、做到一施工一措施,嚴格按技術措施施工。

北宿煤礦供電係統事故案例二:

北宿煤礦“8.20”觸電事故

一、事故時間

1982年8月20日14時30分

二、事故地點

218上山底車場外2705下巷門口處

三、事故經過

1982年8月20日早班,采煤一區工人淩立忠,工作完畢後準備升井,14時30分途經218上山底車場外2705下巷門口,該地點停放一列載車和沙車,擋住其去路。淩立忠腳踩車碰頭,右肩扛鋸(鋸長0.96米),左手扶車沿,鋸條觸及架空線(直流電壓550V),觸電,經搶救無效身亡。

四、原因分析

1、淩立忠自主保安意識差,用肩扛鋸橫跨架空線致使鋸條觸及架空線而觸電,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管理混亂,紀律鬆弛,製度執行不嚴。亂停放車輛,堵塞了人行通道,迫使人員橫過礦車,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3、礦、區隊領導沒有對職工進行全麵地、經常性地安全教育,安全工作缺乏群眾基礎,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4、職工普遍缺乏基本急救知識,失去搶救時機,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五、預防措施

1、立即在全礦範圍內開展反事故大討論,講事故,講危害,深挖事故發生的根源,舉一反三,查找隱患,采取針對性措施,搞好各自範圍內的工作,杜絕各類事故發生。

2、進一步抓好各類各級人員責任製的落實,明確崗位職責,切實做到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消除管理空擋。

3、大力加強區隊建設,提高區隊長、班組長的業務技術水平和安全意識,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和自主保安能力,規範職工的操作行為,消除職工的習慣性違章。

4、加強職工急救知識的培訓,使職工掌握基本急救知識。

北宿煤礦供電係統事故案例三:

北宿煤礦“8.8”觸電事故

一、事故時間

2001年8月8日夜班3時20分

二、事故地點

7702上中巷

三、事故經過

2001年8月8日夜班,開采工區值班人員21:00召開班前會,學習了礦有關文件,並結合文件精神強調了勞動紀律,下達了嚴禁坐皮帶和加強火藥雷管管理的規定,結合工作麵上的具體情況,強調了安全生產的重要性。3時20分,值班人員接井下電話,彙報維修工顏培會在7702上中巷處理溜子開關時觸電,情況嚴重,正在搶救。4時30分搶救人員將顏培會抬出,中途與前來搶救的醫生相遇,醫生又進行了就地搶救,經搶救無效死亡。

四、原因分析

1、死者本人違章帶電作業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顏培會身為維修電工,違反電器維修規定,無視停送電製度,帶電作業,導致觸電身亡。

2、礦井機電管理製度落實不嚴格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薄弱,對職工安全教育不夠,特殊崗位工種用人不嚴格,礦井安全監督檢查不夠,未給職工創造出一個自覺遵章守紀的氛圍。

3、區隊安全管理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區隊對重要崗位工種缺乏約束機製,特殊崗位人員任用製度混亂,對職工安全教育不力,職工業務素質和安全意識較差,自主保安意識淡薄。

4、有關業務科室對業務指導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五、預防措施

1、加強領導,統一思想,吸取教訓,緊急行動,查找不足,整頓作風,堅決遏止各類事故的再次發生。

2、按照分門別類、分布實施的原則,立即對瓦檢工、維修工、電鉗工、絞車司機、放炮員等特殊工種和專業人員重新登記造冊,進行集中培訓,全麵整頓,嚴格考核,確保培訓質量,對考核不合格者,堅決不允許上崗。

3、按照礦井質量標準化標準、山東省礦井安全整頓40條要求,認真排查頂班、機電、運輸、一通三防、火工放炮、防治水等方麵存在的薄弱環節,不斷規範機電秩序,對照崗位責任製的規定和存在的問題,逐條落實整改,確保實現安全生產。

4、加強現場安全監督檢查。各級安監部門和專群安監員,加強礦井各項安全製度的落實情況,並嚴格按照規定,加強對薄弱環節、薄弱時間、薄弱環節的監督檢查。

北宿煤礦提升係統事故案例一:

北宿煤礦1#副井北勾墜井事故

一、事故時間

1991年2月8日中班13時47分

二、事故地點

1#副井北勾

三、事故經過

2月8日13時40分(在礦規定的13時~13時50分為1#副井絞車日檢時間),因一水平底車場需更換推車機鋼絲繩,大同工工長唐榮冉到絞車房提出走勾送人下井的要求,後又到上井口與信號工王春南聯係,均得到同意。大同工陳克順和巷修工張仁義進入罐內並放好罐簾,王春南就發出了四響行車信號(時間為13時45分)。此刻絞車尚未啟動。上井口安監員顧克新看到罐內已進入2人,井口又有3人準備乘罐。便從井口西側過來與信號工王春南聯係,要求再進幾人,王春南同意後立即打了停車信號,隨即井口3人進罐。顧放行的7人相繼進罐。走在前麵的蒲彬章等4人已進入罐內,在後邊的張甫新托起罐簾,李子忠和公茂富分別從張兩側進罐,李剛剛進入罐內尚未站穩,公的頭部已伸入罐內身體傾斜的情況下,罐籠開始下行,致使李、公二人墜入井底身亡。(時間是13時47分)

四、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⑴信號工王春南在把勾工不在現場和礦規定的絞車日檢時間內不正常提人的情況下,擅自同意走勾升降人員,且發出行車信號後,又同意井口安監員顧克新提出的再進幾人要求。雖又發出停車信號(但未正確發出停車信號)而麵部沒有轉向操作台,沒有集中精力目視井口罐籠,也沒有做到手不離停止按鈕,致使絞車啟動。罐籠下行時未能立即發出緊急停車信號,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⑵絞車操作司機王達在聽到行車信號後未立即開車,後由於精力不集中沒有聽到停車鈴聲,便繼續啟動絞車,也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主要原因

⑴監護司機孫成柱聽到行車信號後,又聽到一聲鈴響,認為是催車信號未提醒開車司機,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⑵井口安監員顧克新在把勾工不在現場和礦規定的絞車日常檢修時間內不準提升非檢修人員的規定情況下,既不製止乘罐下人,還擅自與信號工聯係再進幾人,他的違章行為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⑶當班把勾工鄒大柱、張衡懷,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擅自脫崗,不進行現場交接班,造成上井口無人把勾。

3、重要原因

⑴井口安全門與罐籠是聯動的,未實現與信號係統的電氣閉鎖。這就造成了安全門在信號發出前不能關閉,在升降人員時起不到保護作用。

⑵對崗位工的安全教育和業務技術培訓不夠,部分崗位工技術素質差,責任心不強。

⑶安全第一的思想樹立的不牢,現場管理亂,製度執行不嚴。

五、預防措施

1、加強職工教育培訓工作,提高職工安全意識、技術素質和現場正規操作能力。凡是特殊工種人員,必須按要求進行培訓,做到應知應會,熟練操作,經嚴格考試合格後方準上崗。

2、完善提升運輸係統安全裝置。迅速對主、副井提升安全設施進行認真檢查、整改。礦專門成立了以機電副總為組長的檢查整改小組,製訂了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落實資金,集中力量解決1#副井安全門與提升信號的閉鎖。

3、以嚴治礦,突出抓好崗位責任製、現場交接班製度的完善和落實。

4、充分發揮各級安監人員的作用,從各方麵堵塞安全漏洞,

5、深入廣泛地在全礦範圍內開展“六查三整頓”活動,進一步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責任製,並認真組織落實,形成有效的自我約束機製;進一步整頓思想、整頓紀律、整頓工作作風,增強幹部職工抓好安全生產的責任心,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將安全生產的各項製度落實到基層,到班組,到個人。

北宿煤礦提升係統事故案例二:

北宿煤礦2#副井蹲罐事故

一、事故時間

2004年5月25日8時20分

二、事故地點

2#副井南勾

三、事故經過

5月25日8時20分,機電工區領導安排絞車維修工工長王強等人對2#副井滾筒軸襯注油,為保證注油效果,在北勾罐籠固定的情況下,王強安排絞車司機單罐運行下鬆南勾罐籠,帶動滾筒轉動,司機段淑豔在送電未果的情況下,不帶電手動操作絞車下鬆罐籠,由於操作不當,致使南勾罐籠滑墜至井底,造成罐籠局部變形。

四、原因分析

1、絞車司機段淑豔違章操作,不帶電鬆罐,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工長王強注油施工過程措施不當,違章指揮,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3、監護司機蘇仰民監護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4、機電工區職工應知應會能力差,工作隨意性大,注油施工措施不到位,區隊安全管理教育有漏洞,也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五、預防措施

1、全礦各單位要切實接受事故教訓,舉一反三,認真排查現場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落實整改,將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2、大力加強區隊建設,提高區隊長、班組長的業務技術水平和安全意識,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自主保安能力。

3、加強職工教育培訓工作,提高職工安全意識、技術素質和現場操作能力。凡是特殊工種人員,必須按要求進行培訓,做到應知應會,熟練操作,持證上崗。

4、進一步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責任製,並認真組織落實,形成有效的自我約束機製;進一步整頓思想、整頓紀律、整頓工作作風,增強幹部職工抓好安全生產工作的責任心,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將安全生產的各項製度落實到基層,落實到班組,落實到個人。

楊村煤礦供電係統事故案例一:

楊村煤礦高壓電擊事故

一、事故時間

1989年6月2日

二、事故地點

礦35KV變電所

三、事故經過

機電工區電工吳瑞法於1989年6月2日早班9時,在35KV變電所院內準備對金屬構架進行刷漆,在6KV母線未停電的情況下,從梯子向上攀登時,因人身距高壓母線太近,被高壓電擊,從梯子上跌落地麵,造成擊傷右手,麵部輕傷的事故。

四、原因分析:

造成本次事故的原因分析如下:

1、事故人吳瑞法違章作業。在未停電的情況下,盲目施工,供電安全基礎知識匱乏,安全意識淡泊,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2、機電工區措施落實不到位。本施工項目的施工負責人、安全負責人未起到安全把關的作用,對措施落實不到位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另一主要原因。

五、預防措施

為杜絕類似事故的發生,確保安全生產,在今後的工作中要嚴格做到以下幾個方麵的工作:

1、加強對職工的專業業務培訓和安全培訓,提高職工的整體素質和業務技能,從人為因素上消除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2、施工前,工區應召開施工措施傳達會,重點強調施工安全,分析施工中可能遇到的不安全因素,並落實施工負責人和安全負責人對施工現場安全把關作用,確實做到不安全不生產。

楊村煤礦供電係統事故案例二:

楊村煤礦井下中央變電所停電事故

一、事故時間

1991年9月24日

二、事故地點

礦井下中央變電所

三、事故經過

機電工區電工郭慶鎮於1991年9月24日早班9時30分,在井下中央變電所工作時,沒有認真執行“兩票三製”製度,擅自停掉高壓進線櫃並開始工作,因其誤操作,造成一相6KV高壓線直接接地,造成礦井井下全部停電,影響生產12小時。

四、原因分析:

造成本次事故的原因分析如下:

1、事故人郭慶鎮違章作業。事故責任人未執行“兩票三製”製度,在未申請停電,未向調度室彙報的情況下,擅自停電,責任人業務素質低、安全意識淡泊,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2、變電所值班人員責任心不強,崗位責任落實不到位,安全意識淡泊,在未收到停電工作票,擅自允許施工人員停電,是造成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3、機電工區措施落實不到位。本施工項目的施工負責人、安全負責人未起到安全把關的作用,對措施落實不到位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另一主要原因。

五、預防措施

為杜絕類似事故的發生,確保安全生產,在今後的工作中要嚴格做到以下幾個方麵的工作:

1、加強對職工的專業業務培訓和安全培訓,提高職工的整體素質和業務技能,加強學習“兩票三製”製度,從人為因素上消除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2、施工前,工區應召開施工措施傳達會,重點強調施工安全,分析施工中可能遇到的不安全因素,並落實施工負責人和安全負責人對施工現場安全把關作用,確實做到不安全不生產。

3、加強崗位工人崗位責任的落實,規範重點供用電場所的工作程序,嚴格落實重點場所各種規章製度。

楊村煤礦供電係統事故案例三:

楊村煤礦35KV變電所停電事故

一、事故時間

1993年7月2日

二、事故地點

礦35KV變電所

三、事故經過

1993年7月2日早班10時,楊村煤礦35KV變電所內,Ⅱ回路備用油開關瓷瓶發生爆炸,造成井下停電事故,影響礦井生產22分鍾,風井風機停風8分鍾。

四、原因分析:

35KV變電所Ⅱ回路備用油開關瓷瓶絕緣低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由於機電工區檢修不及時,未發現瓷瓶絕緣管絕緣低,檢修人員工作責任心不強,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一個主要原因。

五、預防措施

為杜絕類似事故的發生,確保安全生產,在今後的工作中要嚴格做到以下幾個方麵的工作:

1、加強對職工的專業業務培訓,提高職工的整體素質和業務技能,從人為因素上消除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2、礦應安排業務科室和機電工區,加強變電所設備的檢修力度,及時發現設備存在的事故隱患,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

3、提高設備更新換代頻率周期,及時更換技術淘汰落後產品,降低設備事故率,保障礦井供電安全,確保國家和人民財產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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