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新汶礦務局潘西煤礦二號井“4.4”煤塵爆炸事故
山東新汶礦務局潘西煤礦二號井“4.4”煤塵爆炸02manbetx.com
1969年4月4日淩晨3時15分潘西礦±0水平二號井東翼三采區以東第三、四貫眼之間,電機車弓子的起動火花引起了煤塵爆炸,死亡115人(其中搶救中死亡2人),中毒及負傷108人。
一、礦井自然狀況
潘西礦為石炭二疊紀含煤地層,二疊紀3、4層煤為前組,不穩定局部可采。石炭紀15、19層煤為後組煤,其中19層煤為緩傾斜中厚煤層,較穩定全區可采,煤係地層總厚度為11.9 m,現采煤層為3、4、19層,煤質為肥煤和氣肥煤。
該礦是1958年建井,1960年片盤簡易投產。設計能力30萬t/年,1965年達到設計生產能力。礦井采用斜井多水平階段石門分區開采,長壁後退式采煤方法。放炮落煤,全部陷落法管理頂板。井口標高232 m,現生產水平為一350水平。
該礦1969年煤塵爆炸02manbetx.com 前,采用中央並列抽出式通風,配備一台16號離心式風機,二號主井副井進風,二號管子道回風。
礦井曆年鑒定均屬低瓦斯、高二氧化碳礦井,煤層瓦斯含量較低,其中3層煤瓦斯成分是CH4為0.08%,CO2為0.19%;4層煤是CH4為0.08%,C02為0.24%;19層煤是CH4為0.09%.C02為0.24%。原F7塊段為瓦斯異常區域(19層煤),掘進過程中,炮眼內CH4濃度曾高達50%,裝藥時曾有向外推動藥卷的現象。1990年7月13日曾發生過瓦斯爆炸02manbetx.com 。
煤層煤塵爆炸性指數分別為:3層煤,33.29%;4層煤,43. 89%;19層煤,39. 76%,均有爆炸危險性。
煤層自燃傾向鑒定為:3、4層煤為三類不易自燃煤層;19層煤為二類自燃煤層。其發火期為3~6個月。
二、02manbetx.com 發生經過
1969年4月4日淩晨3時15分,該礦±0水平2號井東翼三采區以東,第三、四貫眼之間,電機車弓子的起動火花引起煤塵爆炸,波及整個東翼第一水平3193東、3194東的二個采煤工作麵的三采區及第二水平回采區的4194東副巷,4191東主巷,一150東大巷回采區煤倉東40~50 m處,四個地點的煤塵連續爆炸。
現場死亡113人,搶救中死亡2人,共計死亡115人,中毒及負傷108人,其中重傷1人。毀壞巷道3 700 m,損壞機電設備73台、電纜2 950 m、礦車30輛、電機車1台,通風設施遭到嚴重破壞。這次事故從發生到4月12日最後一個遇難者升井,共搶救了9天,停產7個月,造成重大損失。
三、事故原因03manbetx
當時事故區的通風係統為- 150東大巷進風,四采區軌道上山、運輸上山回風串人三采區,即- 150東大巷進風- 4194副巷掘進- 4191東主巷掘進→3194采麵→3193采麵→三采麵回風道→二號井管子道→地麵。
采煤工作麵生產為:電煤鑽打眼、放炮落煤,全部陷落法管理頂板。掘進工作麵工藝為:電煤鑽幹打眼,岩石部分水式風鑽打眼、放炮、扒裝、支棚。
該礦在“文革”時期,忽視安全生產和科學管理,違反《煤礦安全01manbetx 》和《作業01manbetx 》,如《煤礦安全01manbetx 》規定:回采、掘進工作麵開工之前,首先製定出安全技術作業01manbetx 。對此根本不執行,胡采亂掘盲目生產,造成技術管理與通風係統混亂。事故前,采區16個封閉貫眼先後被扒開,使原來就不完善而又未進行分區的通風係統更加混亂,造成風流多處短路,溫度偏高,煤塵積聚。東翼三采區主副巷之間的貫眼被扒開,去三采區的新鮮風流減少;三采區車場的風門因管理不善被毀壞,使±O水平東大巷去二采區的風大部由此短路;三采區軌道上山以東副巷的貫眼被扒開後,造成士0水平東大巷,三采區車場以東,四采區軌道上山以西約200 m的高溫幹燥微風區,空氣中大量浮遊煤塵不能排除,形成煤塵爆炸的隱患。因整個東翼一、二水平的掘進頭和采煤麵為一條龍式串聯通風,所以一處發生煤塵爆炸就會引起連鎖反應。
事故前,各采掘工作麵、運輸大巷都未安設防塵管路和噴霧裝置,故運輸大巷裝車和采掘工作麵出煤、扒裝、放炮生產過程中無法采取防塵措施。
當時礦領導重生產輕安全,廣大幹部和工人曾多次疾呼:“在井下幹活熱死人”,並集中反映井下煤塵大、溫度高,對此呼聲,礦領導無動於衷。
1968年10月24日華豐煤礦發生煤塵爆炸事故後,煤炭部10月25日下達了事故通報和四項安全指示,華豐事故搶救總指揮部10月27日下達了6條命令,11月30日省煤炭組又下達了重大事故防範指示。均嚴肅強調要認真接受華豐礦事故教訓,嚴格各項行之有效的安全規章製度。但當時礦領導未接受華豐礦事故教訓和認真執行上級一係列的指示和各項命令,致使井下安全狀況日益惡化,導致1969年4月4日淩晨3時15分電機車弓子的起動火花引
起了煤塵爆炸事故。
四、事故教訓
1.事故發生在“文革”動亂時期,安全第一的思想被衝擊,幹部思想混亂,嚴重影響黨的安全生產方針和各項規章製度的貫徹落實。
2.由於缺乏正確的生產指導思想,造成有令不行,有章不循,冒險蠻幹短期行為;有些采掘工程根本沒有作業規程,各種行之有效的規章製度被取消,礦安全監察組被撤消,瓦斯檢查人員被削減,安全生產失去了起碼的保障條件。
3.不認真貫徹上級有關抓好安全工作,加強對瓦斯、煤塵監測管理的指示和命令;對職工反映的情況和意見采取官僚主義的態度,視而不見,充耳不聞,完全忽視了現場重大事故隱患,給國家和職工家庭造成嚴重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