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陽煤礦機電管理製度
一、總則
為了加強我礦機電管理,提高機電基礎管理水平,保證礦井機電設備正常運轉,特製定五陽煤礦機電管理製度。
二、組織機構
三、幹部上崗檢查製度
1、上崗檢查的機電幹部包括機電礦長、機電副總、機電科科長,電力科科長,機電、電力分管副科長、科長助理,技術員、設備管理員、防爆檢查員、電氣管理員,都必須遵守本製度上崗檢查。
2、機電領導幹部應定期到要害場所崗位進行巡回檢查,機電科科長每月對大型固定設備和進行一次上崗檢查,將查崗檢查情況填寫在幹部查崗記錄本上;電力科科長每月對主要變電所、機電硐室進行一次上崗檢查,將查崗檢查情況填寫在幹部查崗記錄本上。
3、認真檢查勞動紀律、規章製度、01manbetx 的執行情況,各種記錄應認真填寫,記錄無誤。
4、檢查設備運行狀態和重要備用件是否齊全,若發現丟失或不全,責令補齊或給予處罰。
5、機電幹部除堅持跟班外,對所管設備應做到心中有數,嚴肅認真、一絲不苟地按規定全麵檢查。
6、確保設備“八率”不超標,機電管理,文明生產符合標準要求,杜絕機電設備重大02manbetx.com 。
7、機電幹部要經常深入隊組班前會、周二、周五例會,認真聽取隊組意見、建議。
四、機電設備管理製度
(一)設備管理製度
1、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設備管理的法令以及公司礦有關設備管理製度。
2、各使用設備的單位要設立專職或兼職的設備管理員,負責本單位的設備管理。
3、設備管理部門和使用設備的單位要做到數量清、狀態明、屬性準、帳、卡、物一致。機電科設備組對各種設備必須分類逐台編號、登帳、建卡。
4、設備組必須有設備總台帳,分類設備台帳,設備台帳每年對一次。設備台帳與財務部門每年核對一次。
5、主要設備應建立技術檔案和設備履曆。技術特征發生變化時要及時更改並上報有關領導和技術組。(主要設備包括主、副提升機、主通風機、主排水泵、空壓機、主變、鍋爐、液壓支架、采煤機、掘進機、皮帶機等。)
(二)設備到貨驗收製度
1、凡新到設備,設備組組長要組織相關單位進行驗收,並辦理驗收手續,審核後報機電科科長。
2、新設備及大修設備到貨後,及時安排配合將設備卸車,並要查清設備來源。
3、設備到貨後要及時按裝箱單進行驗收。驗收應嚴格注意名稱、圖號、型號、規格、數量如不相符;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無銘牌的設備、煤安設備無煤安標誌的、資料不全、證件不全的及時向科領導反映;有質量問題的不準驗收;
4、驗收後,設備管理人員認真填寫《機電設備到貨驗收記錄》或《大修設備出入礦登記表》,驗收人員簽字後保存。
5、設備到貨後應建立設備固定資產台帳,建立設備固定資產卡片,(卡片的內容應包括、購進日期、安裝日期、使用地點、原值、折舊、淨值、技術特征、生產廠家、資產編號、設備編號等)。
6、是防爆電氣設備的,需電力科和防爆組參加聯合驗收。
(三)設備入庫保養保管製度
1、設備驗收後,要及時進行入庫、入帳管理。
2、在庫設備要妥善保管,使設備處於完好狀態。並要做到帳、卡、物對照。
3、驗收、發放、整庫時,要防止碰撞,設備及配件做到輕拿輕放。
4、設備一般不準露天存放,如有露天存放,必須上麵加蓋防潮、防火、防塵設備。
5、堅持定期保養、清掃灰塵,做好防塵除鏽工作。
(四)設備發放及回收製度
1、新設備需投入使用時,由使用單位開據生產領料單,經設備管理員和機電科長簽字後,按規定填寫設備台帳。機電隊長、設備管理員雙方鑒字後設備管理員方可開據出庫(調撥)手續。
2、設備管理員要對自己所管設備,部件的發放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審批,並做好發放記錄。
3、設備庫房發放設備時,必須通知業務組,方可開具相關手續。
4、夜間、雙休日生產急需領用設備時,經值班員批準(新設備必須經科領導同意)方可發放等,正常上班後值班員告知設備管理員立即補辦有關手續。
5、設備發放時須機電科、使用隊組、檢修車間聯合驗收後,確認無任何問題,方可開具下井相關手續。
6、井下更換後的壞設備要及時升井交於檢修車間,檢修車間要嚴格把關,在《設備收到證》上寫清,設備是否人為損壞、有無缺失。以便於對設備進行拆檢,03manbetx 故障。隊組要及時到機電科下賬,如不及時交設備的單位,下發設備回收單。
7、回撤綜采工作麵的設備,要將設備一一標示清楚(將工作麵號寫到設備上)。
8、設備管理員要加強設備的回收管理,搞好設備回收管理工作,要做到井下無閑置,損壞設備對需回收的設備及時下發設備回收通知單,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9、設備管理員要對自己所管的設備使用情況,備用情況做到心中有數,做到各隊組所需設備要在每星期五前辦好,不能影響雙休日各隊組的生產。
(五)設備強製報廢製度
1、凡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設備, 可申請強製報廢:
(1) 設備老化, 技術性能落後, 耗能高, 效率低或超過規定使用年限的老、舊、雜設備。
(2)設備存在重大隱患或出現重大故障無法進行修複的設備。
(3)通過修理, 雖然能恢複精度和性能, 但一次修理費用超過原價值80%的設備。
(4)嚴重汙染環境, 危害人身健康, 進行改造又不經濟的。
(5)遭受意外災害, 損壞嚴重, 無法修複的。
(6)國家或有關部門規定明令淘汰的設備。
2、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自行報廢設備。
3、通過礦有關部門鑒定不能使用或以淘汰的設備機電科應集存放,並按報廢程序辦理報廢手續,在設備未辦理報廢時,任何人不得出售、外借和轉讓。
4、設備辦理完報廢手續後,機電科要會同財務等有關部門進行殘值評估,並按評估殘值進行處理。
(六)特種設備管理製度
為了加強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管理,防止和減少02manbetx.com ,保障職工生命和財產安全,保證特種設備安全運行,促進我礦經濟穩定發展,特製定管理製度。
1、全礦所有特種設備的使用單位,(特種設備包括起重機械、電梯、鍋爐壓力容器、場內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培訓,取得特種設備作業資格證書,然後才可從事相應的作業工作。
2、各使用單位應當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製度和崗位安全責任製度。
3、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中,應持證上崗,並嚴格執行《特種設備01manbetx 01manbetx 》和有關的安全規章製度。
4、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經常性、日常性維護保養,並定期自行檢查。
5、對查出的問題要及時整改,如整改不了的要上報機電科,由機電科進行落實處理。
6、特種設備各使用單位,必須保證每台設備安全運行,接受並保證上級部門檢查,台台完好運行。
7、所有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的使用單位應在施工前將進行的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情況書麵告機電科,由機電科審查後方可施工。
8、報廢:
(1)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無改造、維護價值的特種設備。
(2)超過安全技術規範規定使用年限的特種設備。
(七)租賃設備管理製度
根據上級機電設備租賃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為了管好、用好、修好租賃設備,提高租賃設備的利用率,確保租賃設備安全運轉,更好地適應我礦生產發展需求,特製定本管理製度。
1、根據礦下年度采掘工作麵銜接安排,每年年底前編製下年度設備租賃申請計劃和租賃設備購置申請計劃報租賃站。同時,要與租賃站簽訂下年度租賃設備合同,確保我礦正常生產。
2、對暫不需用的租賃設備,租用單位應及時交回租賃站。
3、在使用租賃設備過程中,各單位要嚴格按礦設備管理製度執行,加強對租賃設備的管理,檢查、維護、保養發現隱患要及時處理,使租賃設備始終處於完好狀態使用,確保安全生產。
4、在使用租賃設備過程中,使用單位經常觀察設備狀況,在工作麵采完時,工作麵移交前寫出各種設備的現狀報機電科,否則要對使用單位進行2000元的處罰。
5、在使用租賃設備,回收及運輸過程中,對丟失設備部件要按原件處罰,對非正常損壞設備及部件要追究責任,並對單位進行100-500元的處罰,對回收的設備在工作麵把設備上的煤、雜、物清理幹淨,否則每台件罰單位100元。
6、對回收上井的設備,檢修設備時,一般情況機分廠檢修,若損壞嚴重,在礦機分廠不能檢修需送租賃站修理時,編製檢修計劃,經分管設備的機電副科長,機電科長批準後報租賃站,租賃站批準後,由礦送租賃站修理。
7、新租賃設備到礦後,應組織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辦理驗收手續。使設備入設備庫或投入使用。驗收時需租賃站、機電科分管設備的副科長,設備管理員(防爆檢查員)生產廠家共同驗收,有條件組裝時,要組裝試運轉。同時,要把設備的隨機配件交機電科配件組統一管理、統一使用。
8、各單位回收的各種千斤、立柱等要把柱芯收回,彎曲變形不能收回的除外,否則每一根罰款50元。
9、從租賃站(或承修單位)調回的修理設備,要進行驗收,驗收由機電分管設備的副科長,設備管理員(防爆檢查員)共同驗收合格後辦理驗收手續進行入庫或投入使用,嚴格執行設備庫管理規定。
10、回收的采煤機、刮板運輸機、轉載機、破碎機、電氣設備、乳化液泵站、皮帶運輸機、噴霧泵要交機電科指定地點,並辦理交接手續。
11、安裝綜采工作麵時,安裝的水冷卻管,進、回液管等全部安裝齊全,在采完工作麵移交時,使用單位要完好齊全如數交給回收單位(綜采安裝隊)進行回拆,安裝下一個綜采工作麵,誰丟失誰如數安原價賠償。
12、綜采工作麵使用的皮帶運輸機,在回采過程中對損壞的托輥進行更換,退下的托輥必須完好無損交機電科,膠帶回收必須兩頭帶卡回收交機電科不得將膠帶割斷。
13、租賃設備除執行以上規定外,還需嚴格執行礦設備管理規定。
(八)高瓦斯區設備管理補充規定
1、凡投入高瓦斯區使用的設備,入井前,必須嚴格對設備進行防爆性能及完好狀態的檢查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入井投入使用。
2、設備投入高瓦斯區使用後,使用單位要嚴格按照01manbetx 01manbetx 進行使用、維護,同時,實行“包機製”,責任落實到人,加強設備管理。
3、高瓦斯區內所有使用局部扇風機必須采用三專(專用變壓器、專用開關、專用線路)兩閉鎖(風電閉鎖、瓦斯電閉鎖)設施供電。而且要保證有一台使用,一台備用。經礦總工程師批準,也可采用裝有選擇性漏電保護裝置的供電線路供電,但使用單位要有專人負責每天檢查一次,保證局部扇風機可靠運轉。
4、對高瓦斯區內使用設備的檢查,要加大檢查力度,要嚴格執行“井下防爆電氣設備檢查的修改補充規定(試行)51條”。機電科要有專人每天檢查一次,並做好記錄,高瓦斯區的電氣設備嚴禁出現失爆,在檢查中,發現問題必須立即停機當場處理,要求使用單位要加強設備的防爆性能及完成好狀況,使設備保持性能良好,在完好狀態下安全運轉。
5、對高瓦斯區內的設備管理,在執行原設備管理製度的基礎上,要嚴格執行以上設備管理補充規定。
(九)設備定期檢修製度
為了保證機電設備安全運轉,充分發揮設備的效率,提高設備的開機率,降低機電02manbetx.com 率,特製定設備定期檢修製度。
1、設備定期檢修計劃的內容及檢查時間依據以下幾個方麵確定:
(1)《煤礦安全01manbetx 》規定的定期檢查內容和試驗內容;
(2)根據設備製造廠家設備使用說明書規定的定期檢修內容;
(3)根據運行記錄、維護檢查記錄和技術監測數據所發現的問題;
2、設備輪換檢修製度
(1)采掘、運輸設備和其它設備,應保持一定的備用數量,實行按計劃輪換檢修。
(2)綜采設備每天必須保證有6個小時的檢修時間,綜掘設備每天必須保證有4個小時的檢修時間,井下其它設備每天必須保證有2—4小時的檢修時間。
(3)使用設備的單位,在檢修過程中要做好檢修記錄,檢查檢修記錄和實際情況,無檢修記錄或檢修記錄於實際不符罰單位500元。
(4)凡使用設備的單位,要嚴格按設備檢修周期輪換進行檢修。如果有備用設備,不按規定換下檢修,對使用單位處以每台次200—300元罰款。
(5)設備定期檢修後電氣設備要保證能夠連續正常生產使用一周以上、機械設備要保證連續正常使用一個月以上,如設備檢修部位出現問題對設備使用單位或維修單位進行處罰。
3、設備日常檢修製度
(1)設備日常檢修為每日強製檢修製。時間為早班8:00—16:00。
(2)設備日常檢修應做好主要設備的擦拭、清潔工作,緊固易鬆動的螺絲。檢查設備零部件是否完整、設備運轉是否正常,有無異音、漏油、漏氣等現象。維護和保持設備狀態良好,保證每日生產的正常進行。
(3)設備日常檢修維護保養工作要實行區域性負責製,對設備做好巡回檢查並做好記錄。
(4)使用的設備要建立嚴格的潤滑製度,堅持進行日常潤滑工作,主要設備要建立潤滑卡片。設備的潤滑必須專人負責。
(5)主要設備為采煤機、綜掘機、刮板運輸機、液壓支架、皮帶運輸機、乳化泵站、移動變電站、井下變電所、地麵變電所、掘進機、主通風機、主排水泵、主提升機。
(6)在日常檢修中,檢修完畢後要有足夠的試運轉時間,對檢修的每台設備進行試運轉。
(7)設備日常檢修要保證有每天不少於4小時的檢查、維修、保養時間。對日檢中發現的問題必須及時處理、調整或更換,若發現設備故障在4小時內無法排除的,應及時向上級部門和調度室彙報,組織力量進行檢修。設備使用單位未切實落實設備日常檢修製度而導致設備不能正常生產,將進行必要處罰。
4、設備月檢製度
(1)設備月度檢修計劃由使用單位提供,機電科審核,列入月度檢修計劃。檢修單位製定檢修的項目、時間、安全措施、安全負責人及參與人員等,報有關部門審批後,方可執行。
(2)設備月度檢修計劃的完成情況及檢修質量由機電科進行監督考核,要求隊組做到保質、保量、保工期。
5、設備停產檢修製度
(1) 各設備使用單位應對設備精度、性能進行測定,發現效能降低或精度降低,應進行調整或列入停產檢修計劃。
(2) 節假日停產檢修應集中力量解決日常不能檢修的主要設備缺陷和各種安全保護裝置的試驗和整定。停產檢修確定後應編製檢修工作計劃。計劃內容應包括檢修項目、時間、安全措施、安全負責人及參與人員等並報有關部門審批後方可執行。
(3) 停產檢修後應對設備作空、輕、重負荷的運轉和性能測定,並按照設備質量驗收標準嚴格驗收。驗收記錄將檢修內容詳細記入在設備履曆表內。檢修後的設備要實行保修製,在保修期內發生影響正常生產的現象對使用單位或維修單位進行處罰。
6、主要機電設備檢修周期表
順序號 | 設備名稱 | 使 用 率(%) | 待 修 率(%) | 備 用 率(%) 參考使用年限 | 檢修周期 | |||
小修 | (日) 中修 | (月) 大修 | ||||||
1 | 提升絞車 | 20—30 | 180 | 24 | 72 | |||
2 | 主扇風機 | 15—20 | 90 | 12 | 36 | |||
3 | 主排水泵 | 10 | 60 | 6 | 12 | |||
4 | 固定壓風機 | 15—20 | 60 | 12 | 30 | |||
5 | 電機車 | 80 | 10 | 10 | 40 | 30 | 12 | 36 |
6 | 篩選、破碎設備 | 6—25 | 30 | 6 | 12 | |||
7 | 防爆開關 | 85 | 10 | 5 | 10 | 15—30 | 3 | 12 |
8 | 幹式變壓器 | 85 | 5 | 10 | 3 | 60 | — | 6 |
9 | 礦用變壓器 | 90 | 5 | 5 | 20 | 180 | 6 | 24 |
10 | 采煤機 | 60 | 20 | 20 | 7 | 30 | 6 | 24 |
11 | 調度絞車 | 75 | 8 | 17 | 8 | 180 | 12 | 24 |
12 | 皮帶運輸機 | 80 | 10 | 10 | 10 | 60 | 24 | |
13 | 局扇、采區水泵 | 85 | 8 | 5 | 5 | 30 | 6 | |
14 | 煤溜(包括傳動裝置電動機、機頭機尾) | 75 | 8 | 17 | 4—6 | 30 | 6 | 12 |
15 | 綜采支架 | 12 | 36 | |||||
16 | 掘進機 | 12 | 24 | |||||
17 | 綜采破碎機 | 12 | 24 | |||||
18 | 綜采轉載機 | 12 | 24 | |||||
19 | 移動變電站 | 12 | 24 |
7、地麵機電設備檢修製度
(1)設備使用單位必須對所管理的設備做到底子清楚,狀態明了。
(2)各使用設備單位必須建立設備檢修製度和設備定期檢修製度 並有專門的檢修記錄,記錄要寫清檢修內容采取措施,檢修後的狀況。
(3)嚴格按照日檢、定檢內容進行檢修,杜絕漏檢漏項現象,檢修質量符合《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達到超前檢修維護、安全合理運行之目的。
(4)非日常檢修的項目,施工單位必須依據設備技術性能,使用環境等製定安全技術措施,在現場負責人和安全監護人,並在檢修前組織檢修人員學習、貫徹。
(5)需要放假停產檢修項目,必須提前向機電科申報檢修計劃,由機電科統一協調安排檢修計劃,由機電科統一協調安排檢修事宜。
(6)設備檢修後,必須由檢修責任人,操作人員、檢修人員三方共同驗收後方可收工。
(7)認真及時填寫檢修記錄。
(十)配件管理製度
1、配件驗收製度
(1)到貨應有到貨記錄,並做到及時驗收。
(2)驗收應嚴格注意名稱、圖號、型號、規格、質量、數量、交貨期、供貨廠,如不相符不予驗收。
(3)驗收後要認真填寫驗收單,有並人員必須簽字蓋章。
(4)驗收後,質量不合格,應詳細說明情況,寫出拒收理由。
(5)未經驗收,不準上貨架,不準發放。應放到驗貨區。
2、配件保管保養製度
(1)驗收、發放、整庫時,要防止碰撞,配件做到輕拿輕放。
(2)配件一般不準露天存放,如有露天存放,必須上麵加蓋防潮、防火、防塵設備。
(3)堅持定期保養、清掃灰塵,做好防塵除鏽工作。
3、配件發放製度
(1)發放配件必須管理員簽字,領用單位料單必須加蓋單位主管及領料員圖章,手續健全方可發放。
(2)堅持五不發料,即無用途、名稱、規格、件號和型號不符不予 發料。
(3)發放後應立即下卡上帳,做到一查庫存,二動標簽,三取貨,四點交,五上帳。
4、配件報廢製度
(1)凡因主機淘汰或更新改造,零件設計改進等原因而失去使用價值的配件,按規定申請報廢。
(2)凡申請報廢的配件,都應履行手續,核實報廢理由,做出技術鑒定,並按主機型號、配件名稱、件號等認真填報,逐級審批。
(3)凡屬儲備積壓時間超過三年而又不夠報廢條件的配件,可加工改製或降價處理,以加快資金周轉。但是,必須經有關領導批準後,方可執行。
5、自製配件管理製度
(1)每月20日前,各單位將自製配件計劃(包括圖紙)交機電科技術組,由技術組安排機分廠製做。
(2)自製配件的發放,由機電科技術組牽頭,機分廠發放。
6、統計和報表製度
配件要有專人負責統計和報表工作。對各種資料進行收集,對配件消耗進行統計03manbetx ,建立統計檔案,積累資料,為製定消耗定額、儲備定額和編製配件計劃提供依據。
(十一)設備運行、維修、保養製度
為正確使用、維修、保養設備,延長設備使用壽命,提高設備完好率,減少機電設備02manbetx.com 率,製定設備運行、使用及維修保養製度。
1、設備的運行製度
(1)設備使用單位應根據設備結構、性能和工作原理,建立完善的01manbetx 和崗位責任製,01manbetx 和崗位責任製應包括:設備的主要性能和最大允許負荷;正確的操作方法和操作步驟(啟動、停車順序、操作注意事項);設備運行過程應注意事項;設備的記錄填寫要求;設備的清掃、潤滑、維護保養、檢查方法等基本要求;設備與人身的安全注意事項。
(2)設備的操作者必須經過技術培訓並取得操作合格證,持證上崗。
(3)設備操作者應熟知知道設備結構、知道設備性能、知道設備安全保護原理,會操作、會維護、會保養、會排除一般故障。
(4)設備操作者應掌握一些潤滑基本常識,所操作的設備注油部位、潤滑油脂牌號、潤滑油注油量、注油周期等知識,切實做好設備潤滑工作。
(5)設備操作者應責任心強,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嚴格執行巡回檢查製度、嚴格執行崗位責任製。
(6)設備操作者在操作和運行中應注意力集中,精心操作,發現異常問題立即停機檢查。設備日常運行情況應及時向維修工和隊值班彙報。
2、設備維修及保養製度
(1)建立設備維護保養製度
設備使用單位應按照設備檢修規程和設備說明書要求建立設備維護保養製度。設備維護保養製度應包括的內容;
①設備構造簡圖和主要技術規格、參數;
②設備巡回檢查製度;
③設備潤滑部件,油質標準、注油周期和潤滑製度等;
④主要運行部件的調整及運行參數;
⑤常見故障及排除方法;
⑥大型固定設備技術測試製度;
⑦電氣設備預防性試驗、負荷整定等。
(2)設備維護主要內容和要求
①設備使用單位要針對每台設備製定清掃環境衛生標準、設備衛生清掃標準、設備檢修周期和標準。
②設備使用單位應安排專人清掃環境衛生、擦試設備各部位衛生及除塵,使設備和環境保持清潔。
③按設備日常檢查和潤滑周期進行設備的檢查、維護和保養工作。
④設備使用單位應根據設備結構情況製定設備定期檢修製度,明確檢修內容、檢查部位,通過定期檢查,發現設備隱患及早排除避免事故擴大。徹底根除設備不壞不修問題。
⑤及時對安全保護裝置進行試驗,調整確保其靈敏可靠。
⑥對設備的緊固件鬆動情況進行檢查,並及時緊固。
⑦檢查零部件有無撞傷、鏽蝕、漏泄(油、水、氣、電)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十二)設備包機製度
1、包機人負責將設備的安全運轉,日常檢修、維護、修理、電纜懸掛、清潔衛生分到每個人,做到掛牌留名、各負其責、三班做到包運轉、包任務、包衛生、包維修、包整理。
2、包機人必須熟悉掌握所包設備的結構組成、性能、技術指標及工作原理,熟悉安裝、拆卸、檢修、測試及組裝工藝,做到三好(用好、管好、修好)、四會(會使用、會保養、會檢修、會排除故障)。
3、包機人員必須隨時了解設備的運轉情況,發現異常或故障,能夠準確進行判斷原因及部位所在,並用最快的速度進行處理解決,排除故障點,恢複設備正常運轉。
4、對設備的安全保護裝置,包機人應嚴格遵照執行設備的使用說明和《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經常檢查試驗安全保護裝置是否靈敏可靠等。
5、包機人必須認真聽取值班人員或隊組人員提出的建議和反映的問題,經常在現場了解、檢查觀測設備的使用、操作及運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6、包機人員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01manbetx 和標準化要求進行作業,使所包設備符合完好標準,滿足運轉條件。
7、包機人員隨時在故障或事故發生時,都能及時趕赴現場,處理事故或故障。
8、包機人員嚴禁違章指揮或作業,如果司機、運轉人員或值班人員發現包機人員違章指揮、作業有權製止,並及時向本部門領導彙報,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將由違章作業者負責。如司機、運轉人員或值班人員發現包機人員違章指揮而不及時製止或彙報者,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將由司機、運轉人員或值班人員、違章作業者共同負責。
9、凡設備出現重大隱患,包機人未發現而被上級領導查出出的,將嚴格考核包機責任人。
(十三)鋼絲繩管理製度
礦井主提升鋼絲繩是連接提升容器和提升機傳遞動力的重要部件,為加強對主提升鋼絲繩的管理,確保提升係統的安全運行,特製定本規定。
1、鋼絲繩的懸掛與檢驗:
(1)新繩到貨後,機電科組織驗收小組對新繩進行檢查,檢查內容包括: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產品質量證明書、鋼絲繩規格型號與使用要求是否一致,並對其外觀進行檢查。
(2)新繩檢查合格後,使用單位截取試樣進行檢驗。
(3)鋼絲繩經檢驗合格,機電科技術組依據檢驗報告提供的合格鋼絲拉斷力總和,並結合鋼絲繩負荷驗算鋼絲繩安全係數,安全係數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
(4)鋼絲繩的檢驗:
①新繩懸掛前,保管超過1年的鋼絲繩,必須進行檢驗。
②副井提升機鋼絲繩自懸掛時起每隔6個月檢驗一次,升降物料用的鋼絲繩,自懸掛時起12個月進行第一次檢驗,以後每隔6個月檢驗1次,主井提升機鋼絲繩不受此限。
③使用中的鋼絲繩做定期檢驗截取繩樣時,對副井提升繩應從楔形連接裝臵上部截取。
④使用中的鋼絲繩經檢驗合格,機電科技術員依據檢驗報告提供的合格鋼絲破斷力總和,並結合鋼絲繩負荷驗算鋼絲繩安全係數,安全係數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
2、鋼絲繩的使用與維護
(1)隊組應配備足夠的人員(井筒維修工)對鋼絲繩進行日常的檢查和維護。鋼絲繩檢查人員應由熟知《煤礦01manbetx 》對鋼絲繩的有關規定,並經技術培訓合格者擔任。鋼絲繩檢查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明確分工,執行專人專繩檢查製度。
(2)提升鋼絲繩必須每天檢查一次,鋼絲繩的檢查內容應包括:斷絲、直徑縮小、意外損傷和鏽蝕等情況,並注明部位。對易損傷、鏽蝕嚴重及斷絲較多的部份應停罐詳細檢查。
(3)檢查中若發現斷絲斷麵積或鋼絲繩直徑減小量超過《煤礦01manbetx 》第四百零五條、四百零六條規定,或其他異常情況時,應立即向礦、科、隊領導彙報,並停止提升。
(4)鋼絲繩有下列之一時,必須更換:
①鋼絲繩鏽蝕嚴重,或點蝕麻坑形成溝墳,或外層鋼絲鬆動時,不論斷絲數多少或繩徑是否變化。
②鋼絲繩斷絲突然增加或伸長突然加快。
③定期檢驗中不合格鋼絲的斷麵積與鋼絲總斷麵積之比達到25%。
④以合格鋼絲拉斷力總和為準算出的安全係數,低於《煤礦01manbetx 》第四百零一條的規定。
3、鋼絲繩塗油:
(1)使用中的鋼絲繩必須塗油,根據井巷條件及鏽蝕情況每月至少塗油一次。摩擦輪式提升機鋼絲繩隻準塗、浸專用的鋼絲繩油(增摩脂),否則可不塗油。但對不繞過摩擦輪部分的鋼絲繩必須塗防腐油。
(2)進行防鏽塗油作業時,應首先將鋼絲繩表麵的煤泥(水)清理幹淨,但不得用汽油、煤油等揮發性油類清洗。
(3)根據氣溫和所塗油脂的粘稠度,可采用加溫的方法,使油脂容器附著在繩上,然後用手將油脂均勻塗在繩上。塗油時繩速不得大於0.3米/秒。如采用塗油容器塗油時,應按說明書要求進行。
(4)在進行塗油等作業後應將井口、井架、井口房等處的廢棉布、油脂等易燃物清理幹淨。
4、技術檔案管理
(1)供應科庫存的每卷鋼絲繩應建立技術檔案,必須有完整的原始資料,如鋼絲繩的銘牌、出廠及到貨日期、出廠合格證、產品質量證明書、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廠家及入庫前的驗收報告等內容。鋼絲繩的檔案資料由供應科設專責人員妥善保管。出庫後必須將以上資料移交機電科。鋼絲繩檔案保存期限為在用鋼絲繩報廢(更換)後一年。
(2)使用中的每根鋼絲繩都要建立完整的技術檔案。應包括:原始資料、每次檢驗後的檢驗報告,根據檢查記錄或檢驗報告整理的統計03manbetx 資料及各時期采取的技術措施等內容。
(十四)油脂管理製度
1、為了加強設備油脂管理,各使用設備單位要建立設備油脂管理製度,要嚴格執行設備潤滑“五定”(定人、定質、定量、定點、定期)製度,並做好注油和換油記錄。檢查無管理製度罰單位1000元,無注油和換油記錄一台次罰200—300元。
2、機電設備必須按規定和設備技術要求,使用合格油脂。各使用單位,要根據本單位使用的設備建立設備潤滑卡片,標出設備名稱、規格型號每個注油點和用油品種、牌號、注油、加油、換油周期、日期、數量及負責人等。
3、各使用設備的單位,要設專職油脂工,要定期檢查油質,發現乳化或變質現象,應及時更換油液,在更換油液時,要對機器內進行徹底清洗,一般可用泡沫塑料擦洗,嚴禁用棉沙或舊布進行擦洗。在工作麵清洗時,要徹底清洗上麵的煤灰,並在機器上方掛防塵布,以免煤塊或矸石落到機器內。
4、井下存放油脂,要放在煤塵小,安全妥善的地點、不準放在工作麵內。
5、在添油和換油時,要用專用桶,專人負責用帶過濾器的手泵向機器加油,並嚴格執行操作規程。
6、要定期檢查和清洗過濾器,損壞的要及時更換。
7、在井下打蓋檢查,檢修設備時要加布棚,防止煤塊或雜物掉入機體內。
8、注油用的加油器,每次用完要進行清洗,並將注油嘴包好,保證其清潔。
9、用新油或與規定不同牌號的油脂時,必須經機總工程師或機電礦長批準,否則不準使用。
10、專職注油工要對本單位的設備,各部位有多少注油點,要加什麼油,加多少油,都必須心中有數,經常檢查各部油位情況,發現不是立即補上,各類注油點的注油要每天進行 ,每天注油時一定要把舊油全部擠出為止。
11、各單位要指定一名技術員兼管油脂工作,負責編製本單位油脂計劃,掌握設備潤滑情況,負責對職工進行潤滑教育等工作。
12、油脂應定期取樣進行檢查,包括外觀檢查,取樣化驗等工作。
13、乳化油的配製,配製後應嚴格檢查配製濃度,要達到3—5%的規定要求,每次交接班要檢查一次濃度是否合適。
14、泵站各級濾網過濾器和管路,要經常清洗、保持潔淨;乳化液箱兩個月要徹底清洗一次。
15、工作過程中如發現乳化液大量分油、析皂、變色、發嗅或不乳化等異常現象,必須立即更換新液,然後查明原因。
16、杜絕乳化液的泄漏,保持工作環境衛生。
17、檢查乳化液配製濃度,一次不達要求的3—5%罰單位1000元,罰泵站司機200元。
(十五)防爆設備入井安裝驗收製度
1、防爆設備驗收製度
(1)、防爆設備驗收時,必須由機電科防爆檢查員進行驗收,驗收其防爆性能及完好狀態,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未經驗收、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將設備投入使用,否則對責任單位或個別進行罰款處理。
(2)、機分廠檢修的開關、電機、移變及五小電氣等必須經防爆檢查員驗收,合格後方可入坑入井。
2、防爆設備入井製度
(1)、防爆設備(包括小型電器)入坑,必須以機電科簽發的“入坑證”為憑,否則井口把鉤工要拒絕入坑。
(2)、發現無“入坑證”的防爆設備(包括小型電器設備)下井使用,罰把鉤工50——100元,並追究設備入坑責任。
(3)、設備保管員因工作不負責任,致使不防爆設備入坑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並根據情節給予處罰。
(4)、防爆設備必須保持防爆性能,不準其本體及元件單個入坑,否則罰款500元/台次。
(5)、使用單位沒有“入坑證”,不聽把鉤工勸阻而強行入坑者罰款100元/台次。
3、安裝製度
安裝防爆設備時,必須符合防爆電氣設備的完好性能,安裝地點、連接方式必須合理。
(十六)防爆設備檢查製度
1、防爆檢查員必須經過集團公司培訓,考試合格後發給“防爆檢查員”合格證,才能對防爆設備進行檢查。
2、防爆設備不經防爆設備檢查員檢查合格一律不準下井使用。
3、新的電氣設備(包括五小電氣)必須經防爆檢查員驗收合格後方可下井使用。
4、每次檢查,防爆檢查員對事故隱患提出處理意見,並督促處理,對問題嚴重而不積極處理者,防爆檢查員有權停止使用,並給予處罰。
5、井下杜絕失爆,檢查時發現一台失爆(包括五小電氣、電纜)罰使用單位2000元及包機人200元/台,包機責任不落實,罰隊長和機電隊長300元/台。
6、風電閉鎖、綜合保護、檢漏保護以及各種保護和接地保護按規定正常使用,不準隨意拆掉。否則,發現一處罰使用單位和責任人1000元,並以三違論處。
7、井下所有電氣設備不準打開防爆裝置運行或帶電檢修和搬遷,否則按違章論處。
8、對全礦井上下在籍使用的機電設備實行定期檢查製度。各采煤、掘進工作麵每月檢查2-3次,其他每月檢查1-2次。
9、各隊在接到機電科防爆組下達檢查通知後要安排機電隊長、大班機電工陪同檢查,檢查後共同作出“完好表”和“三定表”,無故不陪檢查或不參加“三定”者罰機電隊長或隊長300元。
10、檢查中發現設備失爆能當場處理的要當場積極處理,處理後的失爆設備在本次檢查中應按失爆論處。
(十七)阻燃膠帶管理製度
1、采用膠帶輸送機運輸時,必須使用阻燃膠帶。
2、采購膠帶時,必須采購具有資質的專業膠帶生產廠家生產的阻燃膠帶,不準在市場上隨意采購阻燃膠帶,謹防采購假冒偽劣產品。
3、阻燃膠帶入井前,必須取樣經過公司阻燃輸送帶質量檢測站檢驗合格,並出具檢驗合格報告後方準入井使用。
4、對於老化嚴重的膠帶,由各使用單位向機電科申請更換,經機電科確認,領取相應數量的合格阻燃膠帶,嚴格按措施要求進行更換,在更換過程中,杜絕膠帶意外損傷。
5、各使用單位由檢修班負責每天在檢修時間對膠帶跑偏段進行調整,防止膠帶磨支腿和啃邊事故發生。
6、各使用單位由檢修班負責每天在檢修時間內及時更換運轉異常的上、下托輥,防止托輥局部發熱,引發膠帶著火事故發生。
7、各使用單位由運轉班負責每天對所轄皮帶巷衛生進行清理,防止積煤磨底膠帶。並按礦規定周期每天對皮帶巷進行防塵,防止煤塵積聚。引發煤塵爆炸而損壞膠帶。
8、各使用單位運轉班皮帶機司機必須空載停機,杜絕膠帶機重載啟動,導致皮帶打滑而損傷膠帶事故發生。
9、各使用單位由機電工嚴格按《膠帶機六大保護試驗製度》對所轄膠帶機保護裝置進行試驗,確保各保護,動作均靈敏可靠。
10、機電科對各使用單位的膠帶使用情況隨時進行檢查,發現非正常使用,將給予考核。
11、新安膠帶機在使用前,必須由機電科組織驗收。
12、如需抽樣送檢,各使用單位積極配合機電科截好膠帶試樣向國家資質檢驗部門送檢工作。
(十八)電纜管理製度
1、全礦各種高低壓電纜、信號電纜、通訊電纜均由電力科集中統一管理,調撥和發放,機分廠電纜組負責統一檢修。
2、4平方毫米以上的電力橡套電纜,使用前必須統一打號,打號時,打號標誌距電纜頭2—3米,要注明電纜長度,所標長度誤差不得超過+-50%.
3、各種高、低壓電纜在使用前,必須認真檢查其絕緣阻值,絕緣阻值低壓於5兆歐者,不得投入使用。
4、阻燃電纜入井前,必須取樣經過公司檢測檢驗中心檢驗合格,並出具檢驗合格報告後方準入井使用。
5、井下各種電纜的懸掛,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中的有關規定,其中跨巷道電纜吊掛必須做到貼幫貼頂、橫豎成線、吊掛牢靠。
6、各單位在使用電纜時,必須提前一天到電力科提出使用計劃,注明截麵、長度及用途,由電力科發放,並登記上賬,不用的電纜必須及時回收上井,交機分廠電纜組,由電纜組開收到證,使用單位憑收到證到電力科辦理下帳手續。
7、機分廠電纜組在接收電纜時,要對電纜外觀進行詳細檢重,並檢測絕緣電組,對電纜損傷或絕緣阻值低,一頭或兩頭無打號標記的電纜,在收到證上詳細注明,以便於考核。
8、機分廠電纜組要建立電纜收發台帳,收到電纜時要及時上帳登記,發出電纜後,要及時下帳。
9、機分廠電纜組在發電纜時,必須憑調撥通知單方可發放,無調撥通知,不準隨意發放電纜。
10、機分廠電纜組每月的25日前要到電氣組進行一次對帳,電氣組每月30日要將電纜使用情況、備用及待修情況向科領導用表格形式彙報。
11、各種電纜在下井前,必須到電氣組辦理電纜入井證,無入井證,井口把鉤工不得讓其入井。
(十九)小型電器管理製度
1、小型電器設備由電力科統一調撥和管理。
2、使用時,核準使用數量後發放並上帳登記後,上井後及時交回更新廠,並辦理下帳手續。
3、小型電氣設備在入井前,必須由專職防爆檢查員負責驗收合格,並簽發防爆設備入井合格證,由電力科簽發入井證,無入井證的小型電器設備,嚴禁入井,否則,考核井口把鉤工100元/次。
4、小型電器設備的修理,由更新廠負責,電力科向更新廠逐月下達檢修計劃,修理好後,由防爆組和電力科進行驗收,並簽發合格證後,交電力科入庫,並建帳登記。
5、電力科、更新廠要分別建立小型電器設備修理台帳,詳細記錄待修和修複情況,對無法修複的小型電器設備,由電力科組織有關部門負責人進行現場鑒定後,予以報廢處理,對報廢處理後的小型電器設備要造冊登記。
6、各使用單位如需新增小型電器設備時,要到電力科辦理領用手續,由電氣組根據實際情況發放。
7、供應科新到貨的小型電器設備,必須經機電科防爆檢查員驗收合格,並張貼防爆合格證後,方可發放,否則不得向井下隊組發放。
8、更新廠修複後的小型設備,必須憑電力科的調撥通知方可發放,無調撥通知,更新廠不得私自向隊組發放。
9、各單位自行保管的五小電器設備,電力科有權根據實際情況,臨時進行調撥,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調撥,否則,每發生一次拒絕調撥現象,對責任單位罰款500元。
10、向各單位調撥小型電器設備時,必須有由電力科簽發的調撥通知,方可給予調撥,無電力科簽發的調撥通知,任何單位不得私自調撥,否則,對責任單位罰款500元/次。
11、各單位每月26—29日必須到電力科核對一次小型電器設備台帳,發現與台帳不符的,要查明原因,否則責任自負。
12、小型電器設備的安裝,要符合小型電器安裝標準中的有關規定。
(二十)雜散電流管理製度
1、加強井下設備及供電電纜的正規管理,做好設備入井前的檢定、檢測試驗工作,保證入井設備台台完好,電纜泄漏電流小於10uA方可入井;
2、加強井下各饋電開關的繼電整定保護工作,嚴格執行«礦井低壓電網短路裝置的整定細則»,確保井下各饋電開關保護裝置安全、靈敏、可靠,饋電開關各技術參數要與所饋負荷相匹配。
3、加強井下各供電電纜的運行維護工作,本電纜運行前的絕緣泄漏的測試工作,杜絕電纜有擠、碰的外部隱患,要求電纜條條上鉤,電纜的彎曲半徑要符合電纜的彎曲規定。
4、井下電氣設備高壓電纜連接器要台台接地,接地線,接地電阻要符合«礦井保護接地裝置的安裝、檢查、測定工作細則»規定。
5、嚴格執行«煤礦井下檢漏繼電器安裝運行維護與檢修細則»,確保檢漏繼電器動作靈敏、可靠。要求檢漏繼電器每天試驗一次。煤電鑽綜保應每班試驗一次,在瓦檢員的配合下應每月至少對檢漏繼電器進行一次遠方人工漏電試驗,每台檢漏繼電器每年應升井進行一次檢修。
6、做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管理工作,要求各運行電氣設備要台台完好,杜絕設備帶病運行。
7、加強入井職工的安全教育、技能培訓工作,強化職工的自主保安意識,堅決杜絕職工的違章操作。要持證上崗,要求檢修設備要停電的管理製度,嚴禁帶電檢修設備。
8、加強巷道的有害氣體、濃度的檢測工作,確保巷道的甲烷濃度低於《煤礦安全規程》中規定值。
9、做好高壓單相接地電容電流的測試和整改工作,確保高壓單相接地電容電流不超過規定值。
10、井下軌道接地要符合《煤礦安全規程》中規定。
(二十一)電氣試驗測試製度
1、電氣試驗必須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和《電力電氣試驗規程》的規定,根據不同的試驗內容,確定試驗範圍,編製試驗計劃。
2、所有應做試驗的項目,包括高壓線路、電纜,高壓開關的各項試驗,繼保整定,絕緣油、絕緣用具的耐壓試驗,避雷器打壓試驗,接地電阻測試,檢修後的電機、電器、電纜驗收試驗,低壓開關過流繼電器刻度校驗及無壓釋放試驗,電表的校驗等,應根據不同的精度要求,確定試驗單位(外委或礦檢),編排試驗周期,按時進行試驗。
3、各項電氣試驗均應作好詳細的試驗記錄,對試驗合格的電氣設備或電纜應出具試驗合格證,合格的儀表應加鉛封。試驗報告記錄和合格證由機電科存檔。
4、試驗不合格的電氣設備或電纜、表計及絕緣用具一律不得投入使用,應及時處理或更換。
5、井下電氣設備試驗應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製定相應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規程。
6、對於複雜的電氣試驗,要編製試驗規程,並繪製電氣試驗原理圖。
7、對於檢漏繼電器、電機綜合保護裝置的試驗,實行安裝時的綜合試驗和定期試驗,低壓檢漏繼電器每天必須進行一次跳閘試驗 。
8、所有試驗均應做好記錄。
(二十二)停送電管理製度
為保證供用電程序安全可靠,根據《煤礦安全規程》和《電氣安全工作規程》及我礦的實際情況,製定本製度,一切電氣從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
一)停送電製度:
1、嚴禁帶電檢修、搬遷電氣設備。
2、高壓電氣設備和線路的修理、調整、操作嚴格執行工作票和操作票製度,非專職人員或非值班電氣人員不得操作電氣設備。
3、操作高壓電氣設備主回路時,操作人員必須戴絕緣手套、穿電工絕緣靴或站在絕緣台上。
4、檢修設備前必須將前一級開關斷電,並懸掛停電標誌牌和相應的警示牌;
5、嚴格執行停電、驗電、放電、掛接地線等程序;
驗電時,應使用相應電壓等級、合格的驗電器進行驗電。然後用符合規定的放電器進行放電;放電時首先將放電器一端接地,然後將放電器放電一端接觸導體端(拆接地線時先拆導體端,後拆接地端);
6、嚴禁搭車檢修;
7、嚴格執行“誰停電、誰送電”的原則,嚴禁電話、捎信或約時送電;
8、檢修工作結束後要安排專人檢查現場,檢查合格確認無誤後方可恢複送電;
9、作業期間凡有可能送電的上級開關必須加鎖,懸掛警示牌或裝設遮攔,並安排專人看護;
二)正常停送電程序管理:
1、正常情況下停電,必須由申請單位的機電隊長或機電技術員提前一天到電力科辦理停電申請書;
2、申請單位必須安排專人到變電所辦理停電工作票,然後由值班配電工按停電申請書指定的停電設備進行停電操作,並在該開關上掛停電標誌牌和“有人工作,禁止合閘”警示牌。
3、檢修結束需恢複送電時,由申請單位派專人將停電工作票下聯交回變電所,變電所值班配電工驗證無誤後,經供電隊值班和礦調度室許可,方可恢複送電,並取下停電標誌牌,掛上送電標誌牌。
4、如遇特殊情況需在變電所臨時停電時,經電力科同意後,由申請單位到變電所辦理臨時停電工作票,經電力科和變電所值班員共同確認後,方可進行停電操作。
5、在變電所以外其它地點停電時,停電單位必須留專人在停電地點看護,並在停電開關上懸掛停電標誌牌或警示牌。
6、各供電地點未見停送電通知,必須查明原因,落實責任,否則按隨意停送電進行處罰。
7、當雙回路、主備開關常規運行模式發生變更時,必須向電力科彙報,並說明變更原因。
三)事故情況下的停送電程序管理:
1、供電線路設備停電或發生故障時必須及時向電力科彙報。
2、當供電線路或供電設備處於緊急事故狀態下,可以先處理後彙報或邊處理邊彙報。
3、緊急情況下需停電時,可先停電,後彙報。變電所值班員接到緊急停電申請時,必須詳細記錄申請停電人的姓名、單位及申請停電的原因。恢複送電時,必須由申請單位到變電所補齊手續,說明詳細原因由當班配電工記錄,向供電隊值班和礦調度室以及用電單位聯係後,方可恢複送電。
4、各變電所、各配電點發生大麵積事故停電時,配電工必須立即向隊值班、電力科和礦調度室彙報,說明停電時間、顯示故障情況和影響範圍,然後將故障開關閉鎖,地麵各變電所必須將所有負荷開關斷開,等候檢修人員對故障進行檢查和處理,在故障原因未查清楚以前,不得擅自送電。恢複送電時,必須經隊值班、電力科和礦調度室批準,按礦調調度命令恢複送電。
(二十三)頂板初次來壓和周期來壓現場機電設備管理製度
初次來壓和周期來壓期間容易發生頂板和片幫事故,特別是容易發生衝擊地壓事故,為有效預防和避免事故發生,特製定頂板初次來壓和周期來壓現場機電設備管理製度:
1、加強領導和技術人員現場跟班,統一現場指揮;準確掌握工作麵的推進度和壓力變化情況;
2、如發現支架壓力異常立即與井下綜采隊觀測人員取得聯係並核實井下壓力情況(片幫、冒頂等)。
3、工作麵要提高支架支撐強度,工作麵支架初撐力≥24MPa,全工作麵支架合格率不得小於80%,如支架合格率小於80%,單位負責人在早調度會上必須說明原因。泵站提供壓力≥30MPa,當壓力低於規定值時,應及時查找原因立即處理。
4、提高支架穩定性,嚴禁出現支架高低差超限,高差不大於支架側護板的2/3,杜絕倒架、咬架、爬架現象的發生。
5、割煤後及時支護,並保持支架數量和質量符合規定要求。初
次來壓和周期來壓期間要盡量縮小控頂距,以減少工作麵壓力。
6、當有壓力顯現時,采煤機割煤過後,及時推溜、移架,工作麵支架要升緊、接頂,並及時打開護幫板,盡可能的減少控頂距,減少頂板裸露麵積,同時增加兩安全出口的支護密度。
7、工作麵盡量采直、采齊,以減少對煤壁的壓力。當工作麵初次來壓和周期來壓時,及時補壓減少片幫現象的發生。
8、隊組每班要設有經驗的專人觀察工作麵煤壁情況(片幫、冒頂、支架卸液等),發現頂板出現異常情況並確定來壓,觀察者立即通過語音通話係統通知下巷所有人員撤離下巷同時向調度室彙報。
9、隊組檢修班要加強支架、泵站檢修,保證支架的每根立柱完好,保證支架的初撐力不小於24Mpa,泵站壓力不小於30Mpa。支架初撐力連續3架不達標的,必須停機處理後方可繼續作業;支架初撐力達標率不低於95%。
10、初次來壓或周期來壓之前對工作麵及兩巷的設備完好進行全麵檢查。
(二十四)井下支架立柱維護和保養管理製度
一般規定:
1、液壓支架操作人員須經過培訓,熟悉設備的性能,考試合格者方可操作,必須持證上崗。
2、支架的零部件、管路係統及其輔助設備,必須符合原設計要求,不得任意拆改;
3、所有管子要懸掛整齊,不準砸、壓、埋、擠、拆扭管路係統中的高壓軟管。
4、支架工、維護工要認真執行檢修製度,保證支架液壓係統完好,對損壞部件和漏液、竄液等影響供液壓力現象要及時處理,不得帶病使用。
5、液壓支架必須接頂。頂板破碎時必須超前支護。在處理液壓支架上方冒頂時,必須製定安全措施。
6、嚴格控製采高,嚴禁采高大於支架的最大支護高度。當煤層變薄時,采高不得小於支架的最小支護高度。
7、工作麵煤壁、刮板輸送機和支架都必須保持直線。支架間的煤、矸必須清理幹淨。傾角大於15°時,液壓支架必須采取防倒、防滑措施。
8、處理倒架、歪架、壓架以及更換支架和拆修頂梁、支柱、座箱等大型部件時,必須有安全措施。
9、工作麵兩端必須使用端頭支架或增設其他形式的支護。
10、工作麵爆破時,必須有保護液壓支架和其他設備的安全措施。
11、運送、安裝和拆除液壓支架時,必須有安全措施,明確規定運送方式、安裝質量、拆裝工藝和控製頂板的措施。
12、采煤機采煤時必須及時移架。采煤與移架之間的懸頂距離,應根據頂板的具體情況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超過規定距離或發生冒頂、片幫時,必須停止采煤。
移架前檢查:
1、檢查支架前端、架間有無冒頂、片幫的危險。
2、檢查支架有無歪斜、倒架、咬架,架間距離是否符合規定,頂梁與頂板接觸是否嚴密,支架是否成一直線。
3、檢查結構件:頂梁、掩護梁、側護板、千斤頂、立柱、推移杆、底座箱等是否開焊、斷裂、變形,有無聯結脫落,螺釘是否鬆動、壓卡、扭歪等。
4、檢查液壓件:高壓膠管有無損傷、擠壓、扭曲、拉緊、破皮斷裂,閥組有無滴漏,操作手把是否齊全、靈活可靠、置於中間停止位置,管接頭有無斷裂,是否缺U形銷子。
5、千斤頂與支架、刮板輸送機的聯接是否牢固(嚴禁軟聯接)。
6、檢查電纜槽(擋煤板)有無變形,槽內的電纜、水管、通訊線敷設是否良好,擋煤板、鏟煤板與聯接是否牢固,溜槽口是否平整,采煤機能否順利通過。
7、灑水噴霧裝置是否齊全、靈活可靠。
8、支架有無漏液卸載現象,有無立柱伸縮受阻使前梁不接頂現象。
9、要清理好架間和架箱裏的浮煤、浮矸和其他雜物,否則不準進行移架。
10、移架前要和周圍人員打好招呼,移架的下方和前方不得有其他人員。
維護檢查:
1、日檢
(1)液壓係統、立柱:液壓係統無漏液,竄液現象,立柱及各類千斤頂不得有自降現象;
(2)連接銷、立柱和千斤頂連接銷、膠管U型銷和B型銷:各連接銷不得鬆脫、短缺,連接緊固可靠;
(3)前梁、接頂情況:嚴密,無浮石,最大俯角小於7°;
(4)支護、初升力:初升力不小於額定壓力的80%;
(5)支架布局、排列:排成一條線,偏差﹤±50mm,地板歪斜﹤±5°,中心偏差≦±100mm,相鄰架間錯差不超過頂梁側護板高度2/3,支架不擠、不咬,架間隙﹤200mm;
(6)膠管:吊掛所有膠管無堵塞、卡扭、埋壓、破膠和損壞;
(7)活塞杆、立柱和千斤頂活塞杆:各活塞杆無變形,伸縮靈活、到位;
(8)推杆、推移千斤頂連接頭、框架:連接頭完好無缺,框架無彎曲變形;
(9)供液泵站壓力、乳化液濃度:PN≧30MPa,配比濃度3%~5%;
2、周檢
(1)零部件,各部位零部件:整齊、完好,連接可靠;
(2)立柱和各千斤頂、活柱、缸體:動作可靠,無損懷、無嚴重變形,性能良好;
(3)結構件及側護、側護、焊接處:金屬結構件、側護無嚴重變形,焊縫無開裂現象;
(4)控製閥操縱閥、控製閥和安全閥:各種操縱閥、控製閥密封良好,無竄液、漏液現象,動作靈活可靠,安全閥整定合理;
五、要害場所管理製度
1、要害場所必須設專人值班或加鎖,入口處必須懸掛“要害部位,閑人免進”警戒牌。
2、場所內要保持整潔,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劇毒、腐蝕性物品和其他非場所用品。
3、消防器材及設施必須齊全合格,不得任意挪用或丟失。
4、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進入泵房必須持有要害證或由機電動力工區工作人員帶領方可進入。
5、機房應備有出入要害場所登記本,凡公司領導及有關業務人員或外來參加人員都應在登記本上認真登記。
六、巡回檢查製度
對電氣設備巡回檢查的目的,是為了掌握設備的運行情況,監視設備的薄弱環節,及時發現或消除設備的隱患,保證設備安全運行,所以運行人員應認真執行巡回檢查製度。
1、巡回檢查是應遵循的規定:
(1)巡檢中所發現的缺陷,尤其是威脅設備安全運行的情況應立即向有關負責人或單位彙報。
2、巡檢周期和方法:
(1)凡有人值班的變電所每班至少巡檢一次。如負荷有異常變化,天氣變壞、運行變化變更、設備有薄弱環節等特殊情況,可有針對性地適當增加巡檢次數。
(2)巡檢中應精力集中、認真、細致,主要依靠聽、看、摸等方法來發現設備、保護裝置等存在的缺陷和異常情況。
3、對於新設備、檢修後的設備及負荷大的設備要加強巡回檢查,及時掌握其運行的變化情況,對電氣設備要在夜間有計劃地進行滅燈檢查。
4、巡回檢查要做到“四到、四勤、一集中”,四到:腿、眼、耳、手;四勤:勤檢查、勤維護、勤彙報、勤聯係;一集中:思想、精力要集中。
七、交接班製度
1、交接班要按時在工作現場進行交接;
2、交接人員將設備運行情況、各記錄以及注意事項交代清楚,接班人員應全麵認真地對各部件進行檢查,確定無問題後雙方簽字後方可進行交接。
3、接班人員未到,交班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4、在下述情況下不進行交接班工作:
(1)設備問題交代不清不交接;
(2)記錄不全不交接;
(3)崗位衛生不好不交接;
(4)工具、配件數量不符不交接;
(5)接班人員情緒異常不交接;
(6)事故處理當中不交接。
5、接班人員應對如下情況進行檢驗:
(1)核對模擬圖版是否與設備的實際位置相符。對上班操作過的設備要進行現場檢查。
(2)了解繼電保護的運行和變更情況,對信號及自動裝置按規定進行試驗的情況。
(3)了解設備的檢修工作情況,檢查設備上的臨時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規定。
(4)審查工種記錄及工具、儀表、備品、配件的在籍情況。
(5)檢查直流係統的運行情況及設備、環境的衛生情況。
八、機電事故統計03manbetx 製度
1、全礦各單位的機電事故,統一由機電科、調度室逐月進行聯合考核,機電科成立事故管理機構,負責對事故進行分析、追查,落實和處理。
2、各生產隊組發生機電事故後,必須立即向機電科、調度室如實彙報,以便及時組織搶修和處理。任何單位不得隱瞞事故。
3、成立機電事故分析追查小組,小組成員由一名副科長以上人員及各分管設備組組成,負責對機電事故進行分析、追查、統計和上報,並提出處理意見。
4、建立健全機電事故分析、追查記錄簿,並按事故性質和追查分析結果,詳細記錄,專人保管、存檔。
5、機電事故的上報、統計、追查和處理
發生一般機電事故時,事故單位立即向礦調度室和機電科彙報,同時,要采取得力措施,迅速處理。跟班隊幹要親臨現場指揮,事故處理完畢,設備恢複運轉後,要向礦調度室和機電科彙報,調度員根據上述彙報,認真做好事故記錄,機電事故小組在24小時內對事故進行認真分析,追查、分清責任,並提出處理意見和今後防範措施。不能當天出結果的,如(電機需上井打開後進行分析)的,等電機上井打開後再組織相關單位進行認真分析,追查、分清責任,並提出處理意見和今後防範措施。
九、機電安全管理考核製度
為加強設備管理,提高設備利用率,保證設備能適應正常生產的需要,特製定本考核辦法:(本辦法包括:皮帶、刮板運輸機、調度絞車、潛水泵、皮帶保護、對旋式風機、及其他類設備)
(一)膠帶輸送機管理考核辦法
1、凡使用膠帶輸送機的單位必須於每月30日前將本單位使用膠帶輸送機設備、部件《申請計劃》報送機電科設備組。否則出現一次無計劃領用,對隊長、機電隊長各罰款50元,設備管理員罰款100元,單位罰款500元。
2、在夜間或節假日領取的設備(部件),次日或節假日後未及時(三日內)到機電科設備組辦理有關手續,對機電隊長、設備管理員各罰款100元。
3、膠帶輸送機無包機人或有包機人未報名單到機電科,罰隊長、書記各500元。
4、凡運行中的膠帶輸送機,檢查發現一處跑偏罰責任人100元,一處磨機架(H架)罰責任人100元,一道卡子損壞三分之一罰責任人100元,托輥有毛線每串罰責任人10—50元。
5、檢查發現亂扔或亂掛一個托輥罰責任人50元,運轉中一個托輥不轉罰責任人10元,一串托輥掉下罰責任人10元,一串(根)托輥斷開罰責任人50元,缺一個托輥罰責任人50元,一個托輥磨平罰責任人100元,一個托輥磨透罰責任人200元。
6、在使用膠帶輸送機過程中,若膠帶跑偏不去及時調整用托輥或木板硬背,檢查發現一次罰責任人1000元,造成拉壞膠帶每米罰責任人200元。因運大型設備,造成H架損壞變型發現一次罰責任人500—1000元。
7、檢查膠帶輸送機機道,發現一處有積水、浮煤罰責任人100元,一架浮煤磨底皮帶罰責任人200元,一架積水淹底皮帶罰責任人100元。
8、加強對托輥的管理,從領取到裝車、運輸、卸車、擺放,安裝必須嚴格把關,如果因以上過程把托輥損壞,按原價處罰。
9、回收膠帶輸送機的各部件必須完整齊全,丟失按原價加倍處罰。
10、回收膠帶時必須兩頭帶卡,若隨意將膠帶割開,每割一刀罰責任人500元。
11、對所需回收的膠帶輸送機設備及部件要按設備組開據回收通知單規定時間執行,否則,延期按100元/日/台(件)罰款累計論處。
12、備用設備擺放不整齊,沒有上蓋下墊,輸出、輸入軸沒有塗黃油用塑料布包,缺一項每台件罰責任人100元。
13、備用設備未掛牌標識,每台件罰責任人100元。
14、備用電氣設備未按規定檢查和試運轉,檢查無記錄罰責任人200元,記錄缺一次每台罰責任人100元。
15、更換膠帶輸送機主要部件(如電動機、減速機等)時,必須向機電科彙報,否則對隊長和機電隊長各罰款100元。
16、因檢修不到位造成滾筒軸承架磨透罰責任人1000元。
17、張緊絞車的張緊鋼絲繩必須上全四根繩張緊,每少用一根罰責任人300元,造成張緊絞車損壞罰責任人500元。
18、用水泠卻的電動機、減速機必須上齊冷卻水,檢查發現一台次未用冷卻水罰責任人1000元,造成損壞設備按損壞部件原價論處。
19、底皮帶運料無措施或卸料裝置不齊全不可靠,處罰責任人200元,隊長、書記、機電隊長、機電技術主管各500元。
20、回收上井的皮帶、托輥、H架、皮帶杆等皮帶配套設備必須及時交到指定地點,不得亂丟亂堆否則對隊組每天罰款200元。
21、皮帶保護各隊都要建立台帳,試驗記錄,保護裝置必須齊全,如少一個,罰隊長、書記、機電隊長各500元。
22、安裝新皮帶時機頭所有需要安裝的支撐輥必須上齊,否則每少上一個輥罰責任人300元,隊組1000元。
23、撤除的托輥、架杆、框架必須齊全,不變形,回收率100%,丟失缺件和變形按原值的100%罰款。
24、皮帶上所有的螺栓、螺絲必須上全、上齊,發現有一條絲鬆或沒有上,處罰責任人200元。
25、皮帶巷內,積煤積渣厚度達到200mm以上,每米罰使用單位100元。
26、皮帶機尾滾筒被煤、渣或其它物料掩埋,處罰責任人500元。
27、擋煤板積煤必須及時處理,若滿煤外溢,每次處罰責任人300元。
28、皮帶巷雜物(包括廢托輥、廢機架、廢皮帶、小杆等廢料)分類存放整齊,及時外運,否則每件處罰責任人50元,依件累加(件數的最小長度為200mm)。
29、膠帶機機巷水溝要始終保持暢通,每發現一次水溝淤滿煤泥,罰責任人100元/米。
30、膠帶輸送機因操作不當導致電機燒壞,考核包機責任人300元,隊組50元/KW。
31、檢查發現皮帶輸送機防護網不符合吊掛規定的,每發現一處考核責任人100元,缺一塊防護網考核責任人200元。
32、檢查發現膠帶輸送機各種保護安裝位置不符合規定的,每發現一處考核責任人300元,隊組1000元。
33、檢查發現膠帶輸送機各種保護裝置不起作用的,每發現一處考核責任人300元,隊組1000元。
34、檢查發現運行中的膠帶輸送機機頭不開噴霧的,考核皮帶司機200元。
35、膠帶輸送機機道內每隔50米應設一條25米長的消防水管,缺一條考核包機責任人200元。
36、皮帶機頭試驗保護牌板必須按時填寫,未按時填寫或未填寫的考核責任人300元。
37、皮帶輸送機強行拖煤,考核責任人500元。
38、皮帶輸送機在過負荷的情況下強行啟動,考核責任人500元。
39、運轉中皮帶設備由於缺油導致設備損壞的,考核責任人500元;隊組1000元。
40、檢查發現電機無護罩的,考核包機責任人500元,無風葉考核包機責任人300元。
41、皮帶機頭開關上及喇叭嘴內有煤塵的,考核責任人300元。
42、用水衝洗機頭電氣設備的,考核責任人500元。
(二)刮板運輸機管理考核辦法
1、凡使用刮板運輸機的單位必須於每月24日前將使用設備計劃報送機電科設備組,否則出現一次無計劃領用時,對隊長、機電隊長各罰款50元,設備領料員罰款100元,單位罰款500元。
2、在夜間或節假日領取設備後,次日或節假日後三日內未到機電科設備組辦理有關手續罰隊長、機電隊長各100元。
3、凡使用刮板運輸機的單位每部刮板運輸機必須有包機人,並把包機人員名單報送機電科設備組,未送包機人名單或無包機人罰隊長、書記、機電技術主管各500元。
4、運行中的刮板運輸機,檢查發現一處缺刮板或大鏈罰責任人100元,一處刮板螺栓未緊罰責任人100元,發現一處溜槽磨損嚴重罰責任人100元。
5、檢查發現亂扔一個刮板或鏈環、一條大鏈、一節溜槽每項罰責任人100元,運轉中減速機缺油、發熱罰責任人200元,對輪螺栓未緊一處罰責任人200元,缺一條螺栓一處罰責任人200元,未經機電科許可將大鏈或鏈環挪作他用的一處罰機電隊長200元。
6、在使用刮板運輸機過程中,若刮板、大鏈中卡有其它雜物影響刮板運輸機正常工作時檢查發現一次罰責任人500元,造成拉斷大鏈的每米罰責任人200元。
7、刮板運輸機機道內有一處積水罰責任人100元,有一處積水淹底刮板罰責任人200元。
8、要加強對刮板、大鏈、溜槽的管理,從領取到裝車、運輸、卸車、擺放,安裝必須嚴格把關,不許亂扔亂放,如果因以上過程造成損壞,按原價論處。
9、對回收刮板運輸機各部件必須齊全清潔,丟失對機電隊長按原價加倍論處。
10、回收刮板、大鏈時未經機電科允許不得隨意分解否則發現一處罰款300元。
11、對所有需回收的刮板運輸機設備按設備組開據回收通知單規定時間執行,否則,延期按100元/日/件罰款累計論處。
12、備用設備及部件擺放不整齊,電機、減速機沒有上蓋下墊,輸出、輸入軸沒有塗黃油並用塑料布包好,每台件罰責任人300元。
13、備用設備及部件未掛牌標識,每台件罰責任人100元。
14、備用電氣設備未按規定檢查和試運轉,檢查無記錄罰責任人200元,記錄缺一次每台罰責任人100元。
15、更換刮板運輸機主要部件(如電動機、減速機等)時,必須向機電科彙報,否則對隊長和機電隊長各罰款300元。
16、對減速機、電機輸出及輸入軸等潤滑部位要按規定檢修注油。因檢修不到位造成減速機損壞、軸承架磨透罰責任人1000元。
17、運行中的刮板輸送機不開噴霧的,罰責任人200元。
18、井下無備用電機的,考核隊長和機電隊長各500元。
19、工作麵刮板輸送機電機燒壞,考核責任人500元,隊組50元/1KW。
20、用水管衝洗電氣設備,考核責任人300元。
21、未定期對電機、備用電機檢測阻值且無紀錄的,考核機電隊長500元。
22、電機接線腔內無幹燥劑,考核機電隊長300元。
23、電機安裝好後保證運行48小時,否則考核檢修單位責任人500元。
24、煤溜強行拖煤,考核責任人500元。
25、煤溜在過負荷的情況下強行啟動,考核責任人500元。
26、煤溜設備因沒有檢修好而下井導致事故的,考核檢修責任人500元。
27、檢查發現電機無護罩的,考核包機責任人500元,無風葉考核包機責任人200元。
28、煤溜機頭、機尾沒有打柱的考核責任人500元。
29、煤溜開關上及喇叭嘴內有煤塵的,考核責任人300元。
(三)調度絞車管理考核辦法
1、檢查信號係統、控製係統不齊全、不靈敏的,考核機電隊長300元。
2、檢查鋼絲繩磨損情況,對斷裂嚴重的鋼絲繩應及時更換,鋼絲繩在滾筒上排列整齊,無咬繩和爬繩現象,否則每發現一處考核責任人300元。
3、絞車必須有擋繩板,並固定可靠,否則考核責任人200元。
4、回柱車木螺絲用鐵螺絲代替的,每發現一條考核責任人100元。
5、反開車磨損減速箱一處的,考核責任人200元,隊組1000元。
6、檢查發現減速箱缺油的,考核責任人500元。
7、檢查發現損壞底座為11.4絞車罰隊組500元,25絞車以上罰隊組1000元。
8、檢查發現電機無護罩的,考核包機責任人500元,無風葉考核包機責任人300元。
9、操作不當損壞對輪的,考核責任人1000元。
10、所交絞車小件必須齊全,每少一件考核責任人200元。
11、絞車電機燒壞的,考核責任人500元,隊組1000元。
12、絞車未按時回收的,根據回收單考核內容進行相應考核。
13、絞車在使用後致使絞車翻轉的考核責任人300元,隊長、書記各500元。
14、絞車下井後或使用後到處亂扔亂堆的考核責任人500元,隊組1000元。
15、絞車上少絲的,沒少一條考核責任人100元。
(四)壓風機管理考核辦法
1、凡使用壓風機的單位必須於每月24日前將使用設備計劃報送機電科設備組,否則否則出現一次無計劃領用時,對隊長、機電隊長各罰款300元,設備領料員罰款100元。
2、在夜間或節假日領取設備後,次日或節假日後三日內未到機電科設備組辦理有關手續罰隊長、機電隊長各200元。
3、凡使用壓風機的單位每台壓風機必須有包機人,並把包機人員名單報送機電科設備組,未送包機人名單或無包機人罰隊長500元。
4、對運行中的壓風機,檢查開關發現一處不完好罰責任人200元,檢查壓風機發現一處風包漏水、漏氣罰責任人200元,一處缺儀表罰責任人200元,安裝不平穩罰責任人200元,安全保護裝置一處不全罰責任人200元,水冷卻係統一處漏氣或漏油罰責任人200元。
5、檢查發現亂扔一個金屬圈或密封圈、一個擋板、一個保護插件每項罰責任人200元。
6、在使用壓風機過程中,若檢查發現由一、二級汽缸水套中排出的冷卻水溫超過50℃發現一次罰責任人200元,機身油池內的油溫超過60℃發現一次罰責任人200元。
7、壓風機上一處有積水、煤塵罰責任人200元,有一處煤埋或積水淹設備罰責任人500元。
8、對所有需回收的壓風機按設備組開據回收通知單規定的時間執行,否則,延期按100元/日/件罰款累計論處。
9、對回收壓風機各部件必須齊全,丟失按原價加倍論處。
10、備用設備及部件未掛牌標識,每台件罰責任人200元。
11、更換壓風機主要部件(如電動機、風包等)時,必須向機電科彙報,否則對隊長和機電隊長各罰款500元。
12、對壓風機要按規定檢查潤滑油位,因檢修維護不到位造成壓風機損壞罰責任人500元,隊組2000元。
13、壓風機使用不到規定周期期限損壞的,每少一月罰責任人200元。
14、壓風機使用地點必須有操作規程及運行記錄,否則考核機電技術主管500元,未填寫記錄的考核責任人500元;填寫不規範的,考核責任人300元。
15、壓風機周圍不得堆放雜物,更不得有易燃性材料,比如拉板等,否則考核責任人300元。
16、機電隊長每天檢修必須對移動壓風機上進行一次全麵檢查,並在現場的檢修記錄本上簽字,否則考核機電隊長300元。
17、使用單位必須在移動壓風機旁配備沙箱和滅火器,否則考核隊長、書記各500元。
18、移動壓風機安裝在通風良好的地方,便於壓風機散熱,否則考核隊長、書記、機電隊長、機電技術主管各500元。
19、更換壓風機台賬時,必須把舊台賬交於機電科,否則考核責任人300元。
(五)水泵管理考核辦法
1、水泵在正常周期內電機燒壞,考核責任人300元,隊組50元/1KW。
2、檢查發現水泵少電纜罰責任人500元。
3、檢查發現喇叭嘴破罰責任人200元。
4、檢查發現水泵無護罩罰責任人200-500元。
5、檢查發現無底座罰責任人300-500元。
6、檢查發現水泵進水端、出水端損壞罰責任人500-1000元。
7、檢查發現水泵缺油損壞軸承罰責任人500元。
8、所下井的水泵電纜頭必須用防水膠布包好(包括井上)否則罰責任人500元。
9、備用水泵出水口未防護,罰責任人500元。
10、潛水泵或風泵未安設水篦,考核責任人500元。
(六)局部通風機管理考核辦法
1、局部通風機運轉達一個月檢修一次,無檢修記錄的處罰責任人500元,單位負責人500元。
2、井下風機累計運行滿六個月後沒有上井檢修繼續使用的處罰責任人500元,單位負責人500元。
3、局部通風機按照要求每天必須進行一次風機切換試驗,沒有切換或者無切換記錄的處罰責任人500元,單位負責人1000元。
4、局部通風機看護工要記錄好風機的運轉情況,不按照規定填寫記錄的處罰責任人500元,單位負責人500元。
5、局部通風機沒有專人看護的處罰單位責任人2000元。
6、局部通風機看護工要持證上崗,無證或證件過期的處罰責任人500元,單位負責人1000元。
7、《局部通風機運轉記錄》和《局部通風機管理綜合台賬》應懸掛在局部通風機附近,風機附近無台賬處罰責任人300元,單位負責人500元。
8、備用風機必須上蓋下墊並擺放整齊,否則考核責任人500元。
(七)綜采、掘進設備的管理考核辦法
1、在使用綜采、掘進設備過程中,各單位要嚴格按礦設備管理製度執行,加強對綜采、掘進設備的管理,檢查、維護、保養發現隱患要及時處理,使設備始終處於完好狀態使用,確保安全生產。
2、在使用綜采、掘進設備過程中,使用單位經常觀察設備狀況,在工作麵采完時,工作麵移交前寫出各種設備的現狀報機電科,否則對使用單位隊長及機電隊長各處罰500元。
3、在夜間或節假日領取的設備(部件),次日或節假日後未及時(三日內)到機電科綜采組辦理有關手續,對機電隊長罰款100-300元。
4、綜采、掘進設備回收及運輸過程中,對丟失設備部件要按原件處罰,對非正常損壞設備及部件要追究責任,並對責任人進行100-500元的處罰,對回收的設備回收單位在工作麵要將設備上的煤、雜物清理幹淨,否則每台(件)罰責任人100-300元,升井設備部及時交的,對隊長及機電隊長進行各100-500元的處罰。
5、工作麵、掘進麵的備用設備要按規定整齊擺放,標誌清楚保持其性能良好,對長期不用的備用設備要定期檢查、試運轉做到隨用隨好,凡備用設備不能及時投入使用的一次罰款1000元,電機、減速機沒有上蓋下墊,輸出、入軸沒有塗黃油並用塑料布包每台件罰款100-500元。
6、各單位回收的各種千斤、立柱等要把柱芯統一回收,彎曲變形不能回收的除外,否則發現遺留一根對責任單位罰款500元。
7、回收的采煤機、刮板運輸機、轉載機、破碎機、電氣列車、乳化液泵站、噴霧泵要交機電科指定地點,並辦理交接手續,否則發現對責任單位罰款100-500元。
8、安裝綜采工作麵時,安裝的水冷卻管,進、回液管等全部安裝齊全,在采完工作麵移交時,使用單位要如數、齊全、完好交給回收單位進行回撤,誰丟失誰如數按原價賠償。
9、泵站到工作麵所有用液用水的地方,所有液管跑、冒、滴、漏,發現一處理對責任人罰款100元。
10、工作麵更換下來的物件,要及時升井,以便快速修理,保證井下設備完好。出現一次對隊長及機電隊長各罰款500元。
11、因更換安裝時留下的後遺症,造成設備、設施損壞,由當時責任人負責。出現一次對當時責任人罰款500元。
12、檢修班要起到檢修作用,要有超前意識,有計劃有組織的更換每個部件,真正起到檢修作用,保證24小時正常運轉。
13、設備機械部分因緊固件鬆動或缺潤滑油脂等原因造成設備部件損壞的,對檢修工罰款500元。
14、不按操作規程使用設備的,對其責任人罰款1000-2000元。
15、各使用設備單位要建立設備潤滑管理製度,並做好注油和換油記錄。檢查無管理製度罰單位1000元,無注油和換油記錄一台次罰200—300元。
16、電纜、水管、油管有擠壓和破損現象的。發現一次對責任人罰款500元。
17、各部油位不符合要求,有滲漏現象的。發現一次對責任人罰款200元。
18、截齒丟失,齒座損壞,必須及時補上。否則發現一次對責任人罰款200元。
19、檢查發現亂扔一個刮板或鏈環、一條大鏈、一節溜槽每項罰款100元,運轉中減速機缺油、發熱罰款300元,對輪螺栓未緊一處罰款100元,設備缺一條螺栓一處罰款100元。
20、檢修台賬與實際不符,內容不清楚的,發現一次對責任人罰款200元。
21、更換采煤機大件(搖臂、行走部、電機等),掘進機大件(電機、減速機、電滾筒等),刮板機大件(電機、減速機及特殊件等),支架(各種千斤),要向機電科綜采組彙報,否則發現一次沒有彙報對機電隊長及機電技術員各罰款200元。
(八)其它考核辦法
1、凡發生的所有機電事故,事故單位值班人員在通知調度的同時必須通知機電科值班人員,以便安排檢修更換事宜。否則,給予事故單位值班人員200—300元的罰款。
2、使用設備過程中,因使用不當等原因造成設備損壞的,使用單位要積極配合機電科落實有關責任人,並提供本單位的處理意見。落實不清責任人或不能提供本單位處理意見的,對隊長罰款500元,單位罰款1000元。
3、對不經機電科許可,私自調用設備者給予隊長、書記300—500元的罰款,若偷盜、倒賣設備視情節嚴重程度報請礦上給予行政處分或追究其刑事責任。
4、所有防爆設備,必須通過機電科防爆組防爆檢查人員驗收合格,開據入井證後方可下井,對不符合防爆要求的機電設備私自下井的,將給予責任人500元的處罰。
5、設備(部件)的領用或回收時,如遇使用單位不能自行運輸的,使用單位要持相關手續(調撥單或回收單)找機電科分管科領導或科長在手續上簽字後找叉、吊車司機運輸。原則上雙休日節假日不予辦理領用、回收事宜,如遇特殊情況找值班人員另行安排。
6、各設備使用單位的備用設備,如需調拔時,必須無條件嚴格執行機電科設備調令,否則每延期一天對隊長、書記、值班人員考核300元,責任單位罰款1000元。
7、設備使用單位領取設備時未對設備進行試運轉,造成下井後不能使用的,對設備領用人每台(件)罰款100元,經落實確屬檢修質量原因所致的對檢修單位每台(件)罰款500元。
8、所有領取設備(部件)的單位必須由熟悉本單位生產情況的專人(機電隊長或專職設備領料員)持計劃,講明領取設備(部件)原因方予辦理相關手續,所領取的設備必須在規定的使用周期內正常維護使用,否則考核隊長、書記各500元。
9、各使用設備的單位要建立本單位設備管理台帳,台帳上要記錄清本單位使用(備用)設備的規格型號、編號、地點、領用日期、包機人等項目。並於每月底30日前持台帳到機電科設備組對帳,預期不到者每延期一天給予責任人300元的罰款,開具回收單後未按回收日期及時下帳的一項給予責任人200元的罰款,本單位台帳與機電科帳目不符者(包括編號不符的)一項給予責任人300元的罰款,從供應科領取的專用工具未到機電科上帳者一次給予責任人300元的罰款。
10、凡能夠認真執行以上規定,設備管理到位,事故率低,無失爆,完好率在95%以上,無重大機電責任事故的單位和個人給予一定的獎勵。
11、防爆組通知隊組安排機電隊長陪檢,沒有陪檢人的一次考核接通知人300元,所查問題屬實的隊組必須接受,責任由接通知人負責。
12、隊組出現失爆問題,必須到防爆組落實包機責任人,不配合落實的單位,將在調度會通報,並考核隊長、書記、機電隊長各500元。
13、隊組值班人員、隊長、書記拒絕五定的或不寫出問題整改措施的,一次考核責任人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