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防隊工資分配辦法
探防隊工資分配辦法
為充分發揮工資在區隊安全、生產管理中作為經濟杠杆的調節作用,使工資分配更加科學化、合理化、製度化,以利於最大限度的調動廣大職工的勞動積極性和創造性,根據本隊實際情況,在征集職工意見的基礎上,經隊委會研究決定特製定本隊工資管理辦法。
一、 成立區隊工資分配小組
組 長:隊 長 書 記
副組長:副隊長
成 員:核算員 辦事員班組長
二、 區隊工資分配基本原則
1、隊長是本隊工資分配的第一責任人,黨支部書記必須做好監督檢查,保證工資分配做到公平、公正、科學、合理。
2、工資分配必須嚴格按照本製度相關要求執行,並依據各項考核結果進行工資二次分配。
3、認真貫徹按勞分配原則,體現向管理技術人員傾斜,向骨幹人員傾斜,向苦、髒、累、險崗位傾斜,不斷優化分配結構,合理拉開工資分配檔次。
4、加大工資二次分配力度,實行多勞多得,按勞分配,以績效、貢獻、考核結果定報酬。
5、工資主要由績效工資、安全質量結構工資、各項獎罰三部分組成。
6、各項獎罰必須嚴格按照相關製度執行,各項獎罰結果必須經隊長和書記審核後,方可納入工資分配。
7、區隊所有副職的平均工資不得超過正職工資標準的0.8倍,副職工資之間分配差距不得低於10%。
8、區隊主管技術員(副科級)工資按副隊長平均工資的0.6~0.8倍執行,技術員工資按副隊長的0.4~0.6倍執行,沒有技術隊長的區隊技術員工資按副隊長的0.4~0.7倍執行,見習期技術員工資按副隊長的0.3~0.4倍執行。
三、績效結構工資分配
1、主管隊長、支部書記、核算員、辦事員、材料員工資由礦勞資科直接計算。
2、副隊長:平均為隊長的0.8倍。根據《探防隊副職考核辦法》(附後)嚴格考核執行,分配差距不得低於10%。
公式為:個人工資=正職×0.8×總人數/總積分×個人積分。
3、區隊主管技術員:副隊長的0.6---0.8倍,計算公式:副隊長工資×0.6---0.8倍。
4、見習技術員工資按副隊長的0.3---0.4倍執行。
5、井下包機責任區班長工資:包機責任區班長工資取本責任區平均工資×1.6倍。計算公式:包機責任區班長工資=當月本責任區平均工資×1.6倍。根據各包機責任區班長當月施工承包責任區工作量計算拉開工資分配差距。
6、鉗工組長工資=本組平均工資的1.3倍。
7、井下包機組長工資:包機組長工資取本組平均工資的1.3倍。計算公式:包機組長工資=當月本組平均工資的1.3倍。隨本組工程量浮動。
8、電工班長工資取本組平均工資的1.6倍。
9、電工組長工資取本組平均工資的1.3倍。
9、井下電工工資取除去隊部管理人員工資剩餘日平均工資的1倍。
10、維護鉗工工資取除去隊部管理人員工資剩餘日平均工資的1倍。
11、驗收組長工資取本組平均工資的1.2倍。
12、驗收員工資取除去隊部管理人員工資剩餘日平均工資的0.95倍。
13、井下注漿站組長工資取本組平均工資的1.3倍。
14、井下注漿站注漿工工資取除去隊部管理人員工資的剩餘日平均工資的0.85倍。
15、井下運料工工資取班組人員工資的日平均工資。
16、鉗工房中夜班值班人員每天補助10元。
17、三個注漿站職工工資取全隊日平均工資(除去隊部管理人員工資)的0.6倍×注漿站當月出勤工數+注漿量×注漿單價(1元/噸)÷出勤總數。注漿站站長取本站平均工資的1.4倍。
18、每月隊部對地麵注漿站組織一次內部考核評比,評比對取得第一名的注漿站站長獎勵150元,組員獎勵100元;評比對取得二名的注漿站站長獎勵100元,組員獎勵70元;評比對取得第三名的注漿站不獎不罰。
19、班組工資結算總額=結算總額—管輔人員工資(管輔人員包括隊長、書記、副隊長、注漿站、電鉗工工資)-單項考核(津貼)±材料節超費用。
20、導師帶徒師傅每天補貼5元,大工每班補貼10元,背包每天補貼5元,補貼工資有隊內出資,不占用班組工資。
21、培訓工資嚴格按《探防隊職工安全培訓考核製度》執行,每月培訓獎罰情況由培訓負責人提供,獎罰情況計入當月安全結構工資。
四、安全結構工資分配
1、區隊正職、材料員、辦事員、核算員安全結構工資由礦各科室對區隊的考核決定,區隊按照礦結算工資進行分配,不再進行二次分配。
2、副職安全管理具體考核細則
基準分:(1)跟班、值班每天10分;(2)下井不跟班9分;(3)下井半班8.5分;(4)不下井8分。
3、區隊副隊長安全結構工資分配
副隊長安全工資總額=(正職安全結構工資÷當月總天數)×副隊長的總出勤×0.8
副隊長個人安全工資=(副隊長安全工資總額÷副隊長安全得分總和)×副隊長個人安全得分+個人安全獎罰
4、技術員安全結構工資
根據對技術員的安全考核結果,確定技術員安全工資分配係數,根據分配係數進行分配安全結構工資。
技術員安全結構工資=副隊長人均每工安全結構工資×技術員安全結構工資分配係數×技術員的出勤+個人安全獎罰
5、班長基準分為每天16分,組長基準分為每天13分,職工基準分為每天10分;注漿站職工每天6分,注漿站長取本站職工日平均得分1.4倍。
6、班組長安全結構工資=全隊人均每工安全結構工資×班組長安全結構工資分配係數×班組長個人出勤+個人安全獎罰
7、個人安全結構工資=全隊人均每工安全結構工資×驗收員安全結構工資分配係數×個人出勤+個人安全獎罰
8、井下職工(包含北八注漿站):
(1)如果本班(組)當月無“三違”且無傷害,井下職工每人獎800元,組長獎1200元,班長獎1600元。如果本班(組)當月發生一般三違,獎勵減半執行。如果本班(組)當月發生嚴重“三違”或有傷害02manbetx.com 現象,取消獎勵。“無傷害”指無輕微傷及以上人身傷害02manbetx.com 。
(2)出現輕微傷,責任人安全結構工資下調50%,取消本人及本組人員安全獎勵,組長安全結構工資每人次降低20%,班長罰款200元/人次,包麵隊長或責任隊長安全目標扣減200元/人次。
(3)出現輕傷及以上02manbetx.com ,責任人安全結構工資全部沉澱,取消本人及本組人員安全獎勵,組長安全結構工資每人次降低40%,班長沉澱當月安全獎勵,跟班副隊長安全獎勵扣減50%。
(4)出現一般三違,責任人安全結構工資降低50%,本人、小組成員、班組長安全獎勵下調50%,組長安全結構工資每人次降低20%,班長罰款100元/人次,包麵隊長或責任隊長安全目標扣減100元/人次。
(5)出現嚴重三違,責任人安全結構工資全部沉澱,取消本人及小組成員、班組長獎勵,組長安全結構工資每人次降低40%,班長罰款200元/人次,包麵隊長或責任隊長安全目標扣減200元/人次。
(6)、地麵(含注漿站及鉗工房人員)獎勵參照井下標準減半,地麵人員處罰參照井下標準同等執行。
(7)、月出勤低於21個班的,不參與上述獎勵但參與處罰。檢修班安全結構工資
五、各項獎罰
1、為了加強勞動紀律,職工休息1天由組長、值班隊長批假,組長並在班前會上點名的時候說明,2天以上由班組長、書記或隊長簽字批準,假條交給辦事員保存。6天以上,由班長批準簽字,主管隊長簽字,報分管礦長簽字後,假條交到隊部及勞資科各一份備案,班組長休班一天值班隊長批準, 2天以上者由書記或主管隊長批準。帶班隊長休班1天,由書記或隊長簽字後報分管礦長簽字審批,2天以上由書記或隊長簽字後報分管礦長、礦長簽字審批。
2、班前會整點點名,遲到罰款20元,遲到不準進入會議室,不經允許私自進入會議室每人次罰款100元,曠工一次罰100元,;班前會期間,出現與隊幹、班組長頂撞、爭吵的,無論對與錯,一律停工學習5天,並罰款500元,情節嚴重的報礦處理;召開班前會期間手機響一次罰50元;召開班前會期間交頭接耳、手機響、剪指甲、吃飯或喝飲料、來回走動等與工作無關的,一次罰款50元;開會時,前一排不準留空位,前一排沒坐滿,後一排嚴禁坐人,否則,每人次罰款50元;班前會沒有宣布結束前,任何人不準離開座位,擅自走動,否則,每人次罰款50元;班前會期間坐姿,身體保持直立,頭要正,兩眼目視講台,雙腳不準搭在前一排座椅下襯上,嚴禁蹺二郎腿,否則每人次罰款50元;班前會提問每人一題,被提問職工必須起立回答問題,起立站姿保持立正姿勢,回答正確,經提問人員批準同意後,被提問人員方可坐下,如果回答錯誤等提問人員提問下一名人員回答正確後,經提問人員批準同意後,方可同時坐下,否則每人次罰款50元。
3、損壞會議室公共設施根據具體物品價格加倍賠償,並罰款500元。
4、在礦廣場或礦門口行走不規範或者吐痰等行為被礦查處出的,根據礦對該行為定性為(一般三違或嚴重三違),隊結合安全結構工資考核辦法進行考核兌現,違反礦行為規範者,凡是影響隊月度、年度企業文化、綜合治理考核成績的,礦上所有罰款由責任人全部承擔。
5、所有入井電工、驗收員交班必須在所在麵向隊內電話彙報,接班必須彙報所在麵,否則,扣除當班工資。
6、井下注漿時,不執行對手交接班的,一次罰款200元,如因此發生的其它02manbetx.com ,經追查後另行處理。
7、嚴禁擅自更改點名冊,否則,發現一次罰款200元,確需更改的,由隊長進行更改,並簽名。
8、在井上下所有職工必須服從帶班隊長、班組長的管理,跟班隊長對班組長有停工和撤免的權力,對於不服從指揮的,罰款200元;發生爭吵辱罵現象的,一律停工學習5天,並罰款500元;發生打架現象的,罰款1000元,交由礦調查處理。
9、井上下職工發生爭鬥現象,每人罰款1000元,情節嚴重的,交由礦保衛科處理。
10、點名不下井,按曠工處理,罰款200元。
11、凡酗酒後入礦處或在辦公室鬧事的,停工學習7天,罰款1000元,情節嚴重的,交由礦保衛科處理。
12、注漿站值班人員隻要隊部連續2次聯係不在崗者,視為脫崗,扣除當班工資,按三違處罰,並寫出檢討,三個注漿站通報批評。
13、責任心不強造成生產影響,當班不組織追查,罰相關責任人100元。
14、發生事故隱瞞不向隊長彙報,罰隱瞞班組長500元,相關人員200元。
15、在值班期間空崗、脫崗的,罰款100元並扣除當班工。並根據情節,另行處理。
16、在崗人員喝酒的,罰款200元;喝酒以後不允許請假,喝酒請假者按曠工處理,無理取鬧者嚴肅處理。
17、遲到一次罰款20元,曠工一次罰款100元,遲到請假的按遲到處理。
18、應持證上崗人員不持證上崗的,罰班長、組長各100元/人次,責任人罰款500元。
19、安排工作不完成或完成不好的罰款100元。
20、各級人員休班必須向上級領導請假,批準後方可休班,未經允許一律按曠工處理。不得托人代假或電話請假,否則罰款100元,四點班人員可以在上班時請後一天的假,零點班和早班人員必須在下班後才能請後一天的假,假條日期修改的一律不予批準,特殊情況隊委會研究處理。
21、查出的隱患,班組長必須按期整改,未整改或整改不徹底的,罰責任人100元。本班未整改完又交下一班的,罰責任班組長100元。
22、工作中閑等、不主動工作的,被礦查出隊按三違處理,如被隊內查出罰款責任人500元,罰組長100元。
23、無故不參加培訓考試的,罰款100元,組織不力罰培訓責任人100元。
24、帶電作業,罰責任人200元,並停工學習不低於5天。
25、停電作業,開關不驗電、不掛牌、不閉鎖,罰責任人100元。
26、檢修機電設備時,必須嚴格停、送電製度,懸掛停、送電標誌牌,並由專人看管電源,否則罰責任人100元,罰檢修負責人100元。
27、凡三違人員停工學習結束後,必須在班組長同意接收後,方可上班,如無班組願意接收的人員,上交勞資科。
28、地麵鉗工房及材料庫房,消防器材必須達到齊全完好,室內外衛生幹淨整潔無煙頭、無灰塵,如被礦查出問題,礦下達的處罰金額,全部由鉗工房及材料庫房相關人員負責承擔。
29、隊內查出接班期間凡在行進路途中逗留者每次罰款100元,相關單位通報的罰款200元。
30、隊內查出記錄本填寫不規範,施工牌板沒填寫的每次罰款100元。
31、隊內查出沉澱池沒清理或沉澱池清理不徹底的,清出的岩粉下班前不裝袋的每次罰款100元。
32、隊內安排帶的東西不帶並且不及時回報原因的每次罰責任人100元。
33、對於工作進程上、下班不彙報影響生產的罰責任人100元;
34、隊內給予停工學習的,每天有辦事員點名學習,並打掃隊部所有衛生,每天三次點名,早退、遲到,每次罰50元,曠工罰款100元,不服從管理者上交礦勞務市場。
35、所有井下職工必須執行鑽場現場交接班,下班前向隊部電話彙報,不彙報每人次罰款100元。
六、保勤激勵
為了保證我隊職工出勤率,提高職工工作積極性,實行保勤激勵機製並同時規範請假休假程序,具體內容如下:
1、請假程序及要求:
(1)所有人請假必須有假條,交由隊王海波保存,否則視為曠工。
(2)所有班組一天不得有兩人同時休假,否則,凡簽字批準的班組長多批準一個人休假,罰組長100元/人。
2、井下及電鉗工:
(1)大月28個班及以上,小月27個班及以上,效益工資計發100%。
(2)大月21~25個班,小月20~24個班,效益工資計發80%。
(3)大月少於20個班(含20個班),小月少於19個班(含19個班),效益工資計發60%。
3、地麵注漿站:
(1)大月出勤29個班及以上,小月出勤28個班及以上,效益工資計發100%。
(2)大月23~28個班,小月22~27個班,效益工資計發80%。
(3)大月少於22個班(含22個班),小月少於21個班(含21個班),效益工資計發60%。
4、另對井下直接工實行嘉獎製度(地麵注漿站、鉗工房不在獎勵範圍):
大月(31天)出勤29個班及以上,小月(30天)出勤28個班及以上獎勵200元。
5、國家規定假日(如探親假、婚喪假等)休假視為出勤,但工資由礦上結算,隊不再另行結算工資,且不享受200元嘉獎。
6、礦保勤期間,隊執行臨時性保勤製度。
此製度解釋權歸探防隊,從1月1日起執行。
七、勞動競賽激勵
探防隊井下戰線多,工作地點較分散,現場管理方麵很難兼顧全部地點。這樣就造成個別職工工作時偷懶,消極怠工現象頻繁,勞動工效較低。
針對這一現狀,探防隊出台了“小班台階式獎勵政策”,充分利用經濟杠杆,對小班鑽探、掃孔等各項工序完成情況給予適當獎勵。切實體現多勞多得的工資分配宗旨,充分激發廣大職工自覺勞動的積極性,使廣大職工由被動勞動向主動勞動轉變。探防隊小班台階式獎勵明細表附後。
八、其他薪資的分配
1、職工參加公司、礦組織的短期脫產培訓,每天工資80元計算。
2、新分配的工人在區隊培訓每天50元;
3、職工長期脫產學習工資按礦有關規定執行。
4、婚、喪、探、產、公休假期工資:
⑴休假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和年功工資。基本工資標準為:井下直接工1000元;地麵及井下輔助工800元。
⑵計算辦法:休假工資=(基本工資+年功工資)÷21×休假計資天數;
5、病假工資:比照婚、喪、探、產假期工資執行,同時基本工資部分依據病假時間長短按以下比例計算。
⑴連續休假在6月以內的病假工資:工作不滿2年按基本工資60% ;工作不滿4年按基本工資70% ;工作不滿6年按基本工資80%;工作不滿8年按基本工資90%;工作滿8年以上按基本工資100%。
⑵連續休假在6月以上的病假工資:工作不滿1年按基本工資40%;工作不滿3年按基本工資50%;工作滿3年以上按基本工資60%。
6、工傷休息時間在六個月以內,工傷工資按照所在崗位的崗效工資標準的50%計發。
7、工傷休息時間超過六個月的,上交礦勞務市場,工資由礦根據相關規定計發。
8、職工“留礦察看”處分期間生活費標準:井下直接工50元/工,井下輔助工35元/工,地麵25元/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