欒川縣安監局“六舉措”落實縣政府煙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
自2017年12月20日起,欒川縣行政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禁止設置煙花爆竹銷售網點,為切實做好禁止燃放、禁止銷售煙花爆竹工作,安監局“六舉措”確保煙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順利落實到位。
欒川縣安監局“六舉措”落實縣政府煙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認真學習。安監局12月20日召開支部會議,認真學習縣政府禁售、禁燃通知,與所有黨員現場簽訂黨員幹部禁燃禁售承若書,宣誓從我做起不購買煙花爆竹、不燃放煙花爆竹。積極參與嚴厲打擊製止違規燃放兜售行為。
廣泛宣傳。在人員密集場所懸掛橫幅、在街道和村居社居的宣傳欄張貼《洛陽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欒川縣燃放煙花爆竹通知》,通過網站、QQ、微信宣傳煙花爆竹禁放工作,讓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從業人員和居民知道不能銷售、不得燃放煙花爆竹。
終止許可。城關鎮涉及煙花爆竹經營常年店共83家,經營許可證均於去年12月底被安監局全部收繳,近期對3家可疑煙花爆竹零售經營戶上門進行突擊檢查,督促經營店不得銷售煙花爆竹,同時將不再核發新的零售許可證。
嚴格執法。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從今天起、安監局將派出六個執法中隊尤其對興華路和君山路重點區域以及元旦、春節重要時段進行密度執法檢查,對區域內非法經營、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的經營戶依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頂格處罰,確保禁售區不銷售、存放、燃放煙花爆竹。
加強聯動。加強與公安消防、市政執法交流,在分清職責的同時,主動作為,本單位難以獨立完成執法任務的情形時,采取聯合執法的方式解決,確保“打非治違”活動取得實效。
鼓勵舉報。鼓勵轄區內廣大人民群眾對非法經營、儲存、銷售煙花爆竹行為進行投訴舉報,安監局積極受理群眾舉報,對有群眾舉報的案件、線索,積極登記、查處、反饋,並落實舉報獎勵、保密等工作。(樊瑾潤 陳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