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安全事故彙報、調查、處理、分析及歸檔管理製度
為進一步加強我礦生產安全管理,強化安全管理責任,明確生產安全02manbetx.com 管理責任,規範生產安全02manbetx.com 管理程序,根據《生產安全02manbetx.com 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第493號令)《安全生產02manbetx.com 信息報告和處置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21號)等文件精神,特製定本管理製度。
一、安全事故分類
(一)傷亡事故
傷亡事故按傷害程度分為以下三類:
1.輕傷事故。
2.重傷事故。
3.死亡事故。
(二)非傷亡事故。
非傷亡事故,劃分為一級非傷亡事故、二級非傷亡事故和三級非傷亡事故三類。
1.一級非傷亡事故。凡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為一級非傷亡事故。
(1)發生的事故使全礦停工8小時以上,或采區停工3晝夜以上;
(2)瓦斯、煤塵燃燒或爆炸;
(3)煤與瓦斯突出,其突出煤量超過50噸(含50噸);
(4)井下發火封閉采區或影響安全生產;
(5)水災使礦井全部或一區停止生產;
(6)礦用火工品爆炸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5萬元及以上;
(7)因生產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達5萬元及以上;
(8)造成設備直接損失價值超過50萬元;
(9)地麵車間供電中斷7天以上或地麵中斷供電2天以上;
(10)運輸設備撞車、追尾造成設備嚴重損壞;
(11)3千伏級及以上變配電設備誤停、誤送電;
(12)主排水係統故障造成泵房進水;
(13)基建施工企業造成全礦工程停工8小時以上‘
(14)上級認為應調查處理的其它非傷亡事故;
2.二級非傷亡事故。凡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為二級非傷亡事故;
(1)發生的事故使全礦停工2小時以上,但不足8小時或采區停工8小時以上,但不足3晝夜;
(2)采區排水係統故障造成泵房進水;
(3)化工、火工品爆炸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2萬元以上但不足5萬元;
(4)因生產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2萬元以上但不足50萬元;
(5)主排水泵停泵,造成泵房進水或淹泵;
(6)全礦停電6小時以上;地麵車間供電中斷4小時以上至7天,
(7)上級認為應調查處理的其他非傷亡事故。
3.三級非傷亡事故,凡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為三級非傷亡事故;
(1)因水災迫使一個工作麵停止生產;
(2)化工、火工品爆炸造成直接經濟損失0.5-2萬元;
(3)地麵造成車間供電中斷1-4小時;
(4)因生產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價值0.5-2萬元;
(5)造成設備直接損失價值0.1-2萬元;
(6)因設備故障影響生產(或基建施工)1小時及以上;
(7)未列入礦井一、二級非傷亡事故範圍的其它非傷亡事故;
(三)人身未遂事故
按事情情節和危害程度分為重大人身未遂事故和一般人身未遂事故。
1.重大人身未遂事故。指事故性質惡劣,情節與曆史上所發生的重大傷亡事故相似,一旦發生將會造成3人以上(含3人)死亡,隻是憑僥幸才未釀成後果的事故。
(1)工作麵未撤出人員提前放炮;
(2)有害氣體使多人被熏事故;
(3)運人車輛行駛中顛覆礦車事故;
(4)3千伏級以下的變配電設備誤停、送點事故;
(5)壓風設備、管路爆炸事故;
(6)火工品爆炸或丟失事故;
(7)水或煤水使3人及以上被衝事故;
(8)上級認為應由上級調查處理的其他未遂事故;
2.一般人身未遂事故。指事故情節與曆史上所發生的死亡事故相似,如果發生將會造成人員傷亡,隻是因僥幸才未造成死亡後果的事故。
(1)工作麵放炮險些崩人事故;
(2)皮帶或刮板運輸機刮人、擠人、鉸人、物料頂人事故;
(3)人身觸電或電弧燒人事故;
(4)運輸設備、車輛刮、挫、撞、軋人事故;
(5)人員高處墜落或墜物險些砸人事故;
(6)設備檢修時誤動作傷人事故;
(7)水或煤水衝人事故;
(8)其它由事故調查小組認定為一般人身未遂事故。
二、事故彙報
1.事故發生後,跟班隊長或班組長立即責令停止作業,安排現場人員救護傷者,及時采取措施製止事故蔓延擴大,並保護好事故現場。需要移動現場相關物體時,必須做好標記,以利於現場勘察。
2.現場事故發生或接到事故發生信息後,跟班隊長或班組長立即親自或安排專人將事故情況(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單位性質、影響範圍、人員傷害程度及數量等)向礦調度室彙報。自發生事故10分鍾內事故單位未向調度室彙報的。視為故意隱瞞事故。
3.發生人身傷害事故時,調度室接到彙報後立即向礦值班領導彙報,安排相關隊組準備好人車及罐籠,保證運輸暢通;同時通知醫院做好接診工作,並及時通知相關科室值班人員做好應急準備;礦值班領導根據傷情彙報給礦長和公司及工會。
4.發生重傷及以上事故、三級及以上非傷亡事故,未遂事故,礦值班領導根據事故情況安排救護工作並決定向礦長和公司彙報,礦長或調度室接到事故報告後30分鍾內報告公司主要領導及分管領導。
5.重大事故或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非傷亡事故,應立即上報公司。凡是需要立即上報的生產安全事故,可以用電話直接上報,隨後補報文字報告。事故信息報告後出現新情況的應當及時續報。
6.需要向國家、省、市、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彙報的,按照《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報告和處置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21號)執行。
7.報告事故信息,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本單位的名稱、地址、性質、產能等基本情況。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3)事故的簡要經過(包括應急救援情況);
(4)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涉險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5)已經采取的措施;
(6)其它應當報告的情況。
使用電話快報,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本單位的名稱、地址、性質;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3)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涉險的人數)。
8.事故有關的業務科室接到通知後必須立即到礦調度室參與事故處理工作,並根據調度室安排指定專人到現場察看情況,協助事故事故單位處理工作並及時掌握現場真實情況;
9.如職工發生人身傷害後向本單位彙報,而事故單位未按事故彙報程序向礦調度室彙報的,側視事故單位故意隱瞞工傷,同時誰造成信息阻斷的要承擔醫療費用的60%,由勞資科核算時在個人工資中扣除。
10.如職工個人發生人身傷害(施工地點單人作業的)而沒有在第一時間彙報給調度室或本隊組的,視為傷者故意隱瞞工傷,承擔醫療費用的80%,由勞資科在其本人工資中扣除。同時視該職工所在單位故意隱瞞工傷。
11.由於職工人身傷害原因無法進行信息溝通,周圍知情人員出現不彙報、不組織救援等不作為行為,導致嚴重後果的,給予解除勞動合同;情節特別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
三、各科室職責
1.安監處負責組織對傷亡事故的調查、03manbetx 和處理工作,做好事故追查會議記錄,及時向礦領導提供事故報告,並統計上報,建立各類事故台賬。
2.各責任科室負責組織對各分管範圍內專業非傷亡事故的調查、03manbetx 和處理工作。做好事故追查會議記錄,建立非傷亡事故台賬。並於2個工作日內把事故報告報安技科,報告需標明事故類型、級別、事故經過、處理意見、防範措施等內容。
3.調度室負責組織對其它非傷亡事故的調查、03manbetx 和處理工作,做好事故追查會議記錄,建立非傷亡事故台賬。並於2個工作日內把事故報告報安技科,報告需標明事故的類型、級別、事情經過、處理意見、防範措施等內容。
四、事故調查
(一)成立事故調查組
發生傷亡和非傷亡事故,由礦成立事故調查組。分管礦領導主持,業務科室組織,相關科室人員及責任單位參加,對事故進行調查、03manbetx ,並提交事故報告。輕微傷及一般非傷亡事故由責任單位進行追查,並於1天內提出事故報告交安技科。
(二)事故調查程序
發生輕傷及以上人身傷亡事故和三級及以上非傷亡事故,調度室通知相應事故調查組組長及成員,事故調查組組長及成員接到通知後應立即趕赴現場調查分析,並與12小時之內組織追查。發生輕微傷及一般非傷亡事故,值班礦長安排人員到現場調查分析,並由責任單位於12小時之內組織追查。事故責任單位和相關業務科室配合調查組搜集材料有:
(1)事故單位、地點、時間、傷害人員、姓名、人數;
(2)事故當班班前會內容,作業程序,操作時動作或位置;
(3)施工01manbetx 、安全技術措施及貫徹措施情況;
(4)當事人材料;
事故發生後,安監處與責任單位要盡快搜集與事故有關的相關材料(對證人口述要做好記錄和考證)。
五、事故分析追查
1.事故發生後,經醫院及相關部門初步鑒定屬重傷或二級以上非人身傷害事故的,由對應的調查組進行事故分析追查。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對照有關製度,把事故的原因、責任、防範措施和對責任者的處理意見,於24小時內提交礦礦務會討論決定後執行。輕傷事故由安技科組織相關科室進行追查,於24小時內提交事故報告,並按製度提出處理意見報礦礦務會通過執行。
2.經礦務會批準的事故報告,由安監處負責下發事故通報。
六、事故報告及統計
對事故分析追查完畢,經礦務會批準的事故報告,由安全科於24小時內以文件形式向公司及相應部室報告,報告要附有對相關人員的處理意見、傷病人員登記表、事故現場示意圖、事故現場照片、醫院對傷害人員傷害程度鑒定、物證、人證材料、直接、間接損失材料等。
安技科對事故報告進行彙總存檔,並根據事故報告建立工傷事故台賬和非傷亡事故台賬,調度室、生產技術科、機電科根據業務範圍分別建立非傷亡事故台賬。安技科建立的非傷亡事故台賬要包括調度室及各責任科室所有非傷亡事故台賬的內容。
七、本製度自下發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