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井下失蹤怎麼算?
煤礦井下失蹤怎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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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無意中在知乎上看到的一篇討論話題,很震驚。在井下,真的可以消失,沒有任何痕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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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榆林公安局接到報以煤礦報警稱:技術安全員常某在礦井下失蹤。
警方經過多天搜救工作,但是去“活不見人,死不見屍”。
案發後,常某的妻子帶著家屬到煤礦鬧事,要求一次性賠償。
煤礦方麵迫於當地壓力,一次性支付其家屬89萬元。
由於事發蹊蹺,警方雖當時沒有找到證據,但是卻沒有放棄對案件的跟蹤。
之後,警方多次到常某的家鄉附近走訪調查,終於在2017年得知:常某還活著,在青海省西寧市當保安。
2018年1月21日,常某和妻子張某涉嫌詐騙罪,被警方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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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頭,很震驚,原以為是個悲劇故事,習慣了把煤礦工人看做弱勢群體。結局,很戲劇,用心不良的人得到了,應有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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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突然想起電影《韓戰》裏麵的一個鏡頭,警方的一輛衝鋒車,與警局失去了聯係,並且這輛衝鋒車,徹底的消失了。警察局長質疑道,現有的技術條件,要想一輛衝鋒車徹底消失,幾乎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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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說的是在煤礦現有的技術來看,一個人在井下消失,也幾乎不可能。人員定位係統覆蓋很全麵,各主要巷道設置監控,上下井口安裝攝像頭,還有同崗位作業的人員相互監督,如果真正消失,幾乎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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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某夫婦則靠著“死無對證”和耍無賴敲詐煤礦賠錢。性質上,雖說沒有達到謀財害命的程度,但是其詐騙之意,也是十分了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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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來,走了問題,大家都願意相信弱勢的群體。煤礦工人相對礦上企業屬弱勢群體,恰恰相反的,此次事件中,煤礦竟成了弱勢群體。成為了,被欺詐的對象,成了啞巴吃黃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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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天底下沒有不透風的牆。天網恢恢,常某夫婦看似“高明”,實則愚蠢。終究還是要為自己的行為做所謂付出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