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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煤礦機電管理製度彙編

作者:狗万manbet官网 2018-02-24 09:24 來源:狗万manbet官网

目 錄

機電技術管理製度1

機電會議製度5

機電考核製度7

機電檢查製度15

機電幹部上崗查崗製度 19

供電管理製度 21

機電設備管理製度 29

要害場所管理製度 39

地麵生活用電管理製度40

礦用產品安全標誌(MA)管理製度42

停送電製度 46

電氣機械設備檢修製度 51

機電設備定期檢修製度 56

附件一:主提升絞車檢修及管理製度59

附件二:主扇管理維修製度 61

附件三:井下排水設備檢修及管理製度62

附件四:空壓機維護檢修製度 63

附件五:高低壓開關管理維修製度 64

機廠、車間檢修加工管理規定 65

設備運行、維修、保養製度 67

設備巡回檢查製度 76

交接班製度 82

小絞車管理製度 84

提升鋼絲繩使用、維護、保養製度 87

電氣試驗製度 89

接地電阻測試製度 96

大型設備技術檢測製度 98

設備包機製度 116

附則:包機製度實施細則 118

機電02manbetx.com 03manbetx 追查製度 119

雜散電流的管理製度 120

機電設備回收管理規定 123

礦燈管理製度 123

膠帶機管理製度 127

膠帶輸送機綜合保護安裝標準132

特種設備管理製度 140

油脂管理製度 146

防爆設備入井、安裝、驗收製度 152

電纜管理製度 153

斜巷窄軌運輸管理規定 156

附件:斜巷運輸考核細則 162

架空乘人裝置管理規定 164

機電技術管理製度 1

機電管理製度

機電技術管理製度

一、指導思想

為了認真落實《煤礦安全01manbetx 》,《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為了規範的機電技術資料,妥善保管自礦井技改以來的所有機電技術資料,為了進一步規範機電技術工作的管理,使設備處於良好的運轉狀態,發揮設備的性能,提高設備開機率,確保設備安全正常運行,特製訂機電設備技術管理製度。

二、建立機構

1、組長:由機電科長擔任。

2、成員:機電科全體人員,及機電隊負責人和機電隊技術員。

三、定義:

3、1.機電技術資料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麵:

1、各種機電設備的采購資料。

2、各種機電設備的隨機資料,包括出廠檢驗報告、合格證、煤安標誌、防爆合格證等相關證件以及說明書、技術圖紙、備件手冊以及各種軟件等電子資料等等;

3、各種機電設備的安裝資料,包括安裝圖紙、安裝合同、試運轉報告、安裝測試實驗報告、驗收報告、施工組織措施安全技術措施等等;

4、各種機電設備的檢修資料,包括檢修記錄、大修計劃、大修報告等等;

5、各種機電設備的技術檢驗、鑒定報告、整定記錄、實驗記錄、標校記錄等等;

6、以及其它和機電設備安裝有關的文件、會議紀要等等。

四、目標管理要求

1、資料室必須備有詳細的分類圖書、圖紙、技術文件、檔案等清單及目錄,並有嚴格的資料入庫、保管、查閱、借用手續,保證資料存放安全、查閱方便,做到資料管理標準化、科學化。

2、資料室必須做好機電技術資料的防火、防潮、防盜、防蟲等工作,確保所有技術資料都能夠被妥善的保存。

3、必須保證新購置機電設備的資料圖紙、裝箱單、操作手冊、維修手冊、備件手冊、產品說明書、合格證、井下防爆設備煤安標誌(複印件)等都要齊全,並交由機電科資料室存檔。

4、任何機電設備開箱驗收,必須及時將隨機資料交資料室存檔。如因個人原因造成資料丟失損壞,要追究驗收人責任。

5、全礦的各種機電設備驗收必須經過資料管理員簽字確認已提供全部技術資料後,方可辦理驗收工作。

6、資料管理員在驗收機電設備技術資料時必須嚴格按照標準進行,不得刁難符合驗收條件的廠商,也不得放縱不符合驗收條件的廠商。

7、各類機電設備的技術檔案由各級使用單位建立,各類專業機電設備的技術測試、安全保護裝置的裝設情況,以及新增設備的安裝驗收、投入使用情況由各單位分別填報,同時交資料室存檔一份。

8、各部門領導、工程技術人員應積極配合資料室管理人員工作,搜集、整理、完善各類機電技術資料,促使資料服務工作水平的進一步提高。

9、一般資料到資料室直接借閱,重要資料必須經過機電隊主管領導的批準方可借閱,機密資料必須經過分管礦領導批準方可借閱。

五、目標完成情況考核

1、資料管理員私自外借資料,一經發現,勒令立即追回資料並且罰款50元。扣考核分1分。

2、對於損壞或丟失資料的人員,資料室將根據資料的重要程度進行50-100元的罰款。並扣考核分3分。檢查時沒有丟失,塤壞符合規範要求,將考核分3分。

3、對於不按照要求進行資料收集、整理、保存和發放工作的資料管理員,一經發現罰款50元。扣考核分2分,符合規範要求將2分。

4、對於沒有按照標準進行驗收工作的資料管理員一經發現罰款50元,情節嚴重的勒令停職學習,再根據表現進行工作安排。

機電會議製度

一、目的:

為了落實‘安全第一 預防為主 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及時解決機電方麵存在的問題,合理進行分工和組織,協作,立足全局,節約增效觀點,實行‘修理、改造和更新相結合’,維護保養與計劃檢修並立的原則,努力做到合理選購,正確使用,精心維護,科學檢修,安全經濟運行,提高隆瑞礦業機電管理水平,特製訂本製度,請各單位認真遵照執行。

二、會議通知:

1、時 間:每月 2號 ,12號,22號 上午7點10分

2、地 點:隆慶礦調度會議室

3、議 題:各單位上旬機電工作總結和本旬機電計劃安排

4、組織單位:機電科

5、參加人員:機電副礦長,機電科長,機電技術員,機電隊隊長和機電副隊長。

三、會議內容:

1、傳達貫徹公司及本礦關於機電管理方麵的有關精神文件。

2、完善和下發“四大件”及其它機電管理製度,規範,標準,要求等,有針對性的學習相關的管理製度,機電標準和技術規範。

3、各單位總結上旬機電工作,包過a、設備運行完好情況,b、設備檢修,維護情況,c、設備包機管理情況,d、機電存在問題及整改落實情況,e、安排計劃本旬機電工作。

4、機電科分管負責人a、通報各單位上旬機電運行情況和機電考核結果,針對考核中發現的問題提出相應采取措施的辦法。b、通報上旬各單位設備購置,設備配件采購消耗情況。

5、機電科長對各單位上旬機電工作進行總結,並安排本旬機電工作重點。

6、機電副礦長對上旬工作和下旬計劃進行部署安排,並提出工作要求。

四、會議要求:

1、礦機電科負責會議通知,會議簽到。

2、礦機電各單位有關人員按時參加會議,有事必須向機電副礦長請假,不得遲到,缺席,早退,會議時手機必須調到震動或關閉狀態。

3、參加會議人員要認真作好會議記錄,針對會議中提出的問題及要求認真落實,並有記錄。

4、礦機電科負責整理彙總會議紀要,及時上網公布。

5、會議內容作為礦對各單位本旬機電考核項目,納入本旬機電考核。

五、會議考核:

1、會議遲到、早退者罰50元/次人。

2、未參加會議罰責單位任人100元/次人。

3、會議時手機發現有響鈴現象,罰手機響者50元/次人。

4、未會議要求彙報,罰單位責任人50/次人。

5、未按時完成會議安排的工作罰單位責任人100元/次人。按時完成會議安排的工作。

6、對會議安排的工作落實不到位罰單位責任人100元/次人。工作落實到位者獎本單位2分。

機電考核製度

一、指導思想:

1、機電管理是企業管理工作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機電管理是否到位,直接關係到我礦的安全、生產和經濟效益。為適應我礦安全生產的需要,強化機電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確保機電設備的正常運行,結合我礦目前機電管理的狀況,特製定本管理製度。

2、機電管理工作在杜絕失爆、消除重大隱患的基礎上,加大機電達標的力度;加強設備編碼、標識、掛牌、定置等精細化管理工作的考核;加強設備、五小電器使用、維護及回收工作的考核;加強軌道運輸及皮帶運輸的管理、檢查、評比、考核工作;加強高瓦斯區域的機電設備管理工作;加強設備動態管理工作,統一各種設備護欄安裝、電纜吊掛標準。

二、管理機構設置

為加強對機電管理工作的領導,礦設置專門管理機構;

1、組長:由機電礦長直接抓此項工作。擔任組長。

2、副組長:由機電科長擔任,負責機電考核製度落實工作。

3、成員:機電科全員,機電隊長,機電書記;機電副隊長、技術員;形成一個專管與群管相結合的管理網絡。

三、職責範圍

為加強機電管理的專業性,機電管理係統分為機電設備管理、供電管理和技術管理三大塊。

1、機電設備管理組負責全礦設備、配件及大型材料日常管理、發放、回收、考核工作。

2、供電管理組負責全礦井上下供電設計、改造、回撤,外來單位供電管理。

3、技術管理組負責全礦機電設備的選型、驗收、周期性試驗、技術性能測試、技術培訓、安裝技術規範製定。

三、考核辦法

1、設備達到9051標準,機電影響不超標,機電確保動態達標,每月給予相關人員適當獎勵。

四、考核細則

隆慶礦業機電獎罰考核細則

一、處罰細則

序號 存 在 問 題 處 罰

1 不按規定時間落實隱患的 每發現一條對區隊正職、機電隊長每人罰款50元/條。

2 不執行機電工作安排的 責任人罰款50元,正職、機電隊長罰款50元

3 各種計劃、報告、記錄未按規定上報機電科的 正職、技術員、機電隊長各罰50元/項/天

4 機電例會遲到的 罰責任人50元

5 機電例會缺席的 罰責任人、單位正職各100元

6 區隊未落實包機製度的 罰單位正職、機電隊長各50元

7 全礦範圍檢查時,現場不能提供必要測試儀表、儀器及工具的 罰單位正職、機電隊長、技術員各50元

8 不迎檢或迎檢態度不積極的 罰正職、機電隊長各50元/次

9 各類礦級以上檢查中,出現能整改而未整改的“低級錯誤”的 罰正職50元/條,另按管理規定處罰

10 新安裝成套設備未經驗收而私自使用的 罰責任單位500元,使用單位正職、當班副隊長各占10%

11 工程結束或密閉前,必須經機電科人員簽字 未簽字密閉的,罰責任單位500元;一經查出密閉內有機電設備,責任單位罰款1000元,正職及責任人各占10%密閉內設備按原價處罰

12 使用不完好設備的 當班崗位工罰50元,包機人、責任人各罰50元

13 設備出現故障、02manbetx.com 不及時彙報的 罰單位500元,單位正職、崗位工各50元,02manbetx.com 另行03manbetx

14 井上有長明燈的 單位正職各罰50元

15 設施、設備由於運行管理維護不到位,操作失誤造成損壞的 罰單位500元,單位正職、崗位工各50元;損壞部分按原價賠償

16 未經許可使用大功率電器的 罰責任單位500元/處,單位正職各50元

17 未經機電科同意,私自增加負荷的 罰責任單位500元,機電隊長50元,出現02manbetx.com 另行03manbetx

18 未經機電科同意,亂接、亂掐電的(事故狀態除外,但必須彙報機電科) 責任人記“三違”一次,罰責任單位500元,出現事故另行03manbetx

19 軌道質量不合格的 罰責任人50元/處

20 軌道地輪缺少或地輪不正常的 每處罰包機人50元

21 鋼絲繩磨損、斷絲、鏽蝕超標使用的 罰責任單位500元,責任人記“三違”一次

22 在用鋼絲繩不能定期養護塗油,致使鋼絲繩鏽蝕的 每次罰包機人50元

23 鋼絲繩鉤頭U型卡數量不夠或方向不一致的 罰包機人50元/處

24 鋼絲繩未按規定使用桃型環的 罰包機人50元/處

25 擋車器鋼絲繩觸頂板的 罰責任人、包機人50元/處

26 一坡三擋安裝不標準,使用不正常的 罰包機人、責任人及機電隊長各50元/處

27 絞車未安裝護繩板或固定不牢固的 罰包機人、責任人各50元

28 機車運輸、斜巷運輸超掛車輛、裝載不符合規定的 每超一輛罰50元,責任人記“三違”一次,罰隊正職各50元,造成事故的另行處罰

29 私自改、割車輛的 罰責任單位500元/輛,責任人50元/輛

30 斜巷運輸使用不合格插銷、鏈環運輸的 責任人記“嚴重三違”一次

31 不遵守“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的 責任人記“嚴重三違”一次

32 不按規定在大巷推車的 責任人記“嚴重三違”一次

33 斜巷礦車掉道用絞車硬拉的 責任人記“嚴重三違”一次

34 違反規定開車、停車的 責任人記“嚴重三違”一次

35 各類保護裝置不起作用、損壞而繼續使用的 罰責任單位200元,正職各100元,責任人記“三違”一次,出現事故按相關製度落實處罰

36 破壞設備、偷盜設備、配件的 按破壞生產論處,責任人記“三違”一次,責任單位罰款1000元,正職各占10%

37 機電設備電纜截齊頭的 責任人罰款100元,記“三違”一次,報廢部分按原價賠償

38 未經機電科同意私自截電纜的 罰責任單位100元,正職及責任人各占10%

39 電纜被砸傷、擠傷的 罰責任單位200元/處,正職各占10%,損壞設備按原價賠償,造成事故另行分析

40 巷修時電纜防護不到位的 罰跟班副隊長50元/次,責任人記“三違”一次

41 水倉、水溝內無水時未停止水泵的 罰責任單位500元,責任人記“三違”一次,出現事故按相關製度落實處罰

42 潛水泵未使用篦子或無專門水窩的 罰責任單位100元/處

43 有閑雜人員進入要害場所,值班崗位工不製止的 罰當班值班工每人次50元,閑雜人員每人罰款50元

44 各種保護未按要求做試驗(未填寫記錄視為未試驗) 責任人記“三違”一次

45 不按規定檢修機電設備的 罰責任單位500元/次,正職、機電隊長各占10%

46 記錄填寫不規範及記錄缺頁的 每處罰記錄人20元

47 現場缺少牌板製度的,牌板製度、圖紙不及時更新的 罰單位正職、技術員各50元

48 牌板製度衛生差的 罰當班責任人20元

49 現場各種在用牌板、標誌牌板損壞的 罰責任人50元/塊

50 無證或持無效證件上崗者 當事人記“三違”一次,單位正職各罰50元

51 設備關鍵部位出現隱患未及時發現的發現的 罰崗位工、包機人各50元/處

52 照明燈不亮或缺少的 罰責任人50元/處

53 設備、電纜私自編號、塗改編號的 罰責任單位50元/台(件)

54 機電設備表麵或硐室文明衛生差 罰當班崗位工50元

55 電機、減速機被渣埋的 罰責任單位500元/處,司機50元/處

56 設備上方滴水或淋水 罰包機人、責任人及機電隊長各50元

57 設備無完好責任牌或內容填寫不規範的 每台罰包機人50元

58 設備責任牌、完好牌責任人修改不及時導致責任無法落實的 單位正職、機電隊長各50元

59 電纜未按規定添加指向牌的 每處罰包機人及責任人各50元

60 設備無編號或編號不清的 每台罰包機人及責任人各50元

61 備用設備擺放亂或未掛牌管理的 每台罰責任人50元

62 電纜吊掛亂、缺鉤的 每處罰責任人50元

63 煤安證、銘牌丟失的 罰責任單位200元/台,包機人及責任人各占10%銘牌互換的罰責任單位100元,包機人及責任人各占10%

64 設備銘牌及煤安標誌牌被油漆、噴體覆蓋的 每處罰包機人、責任人各50元

65 礦修複設備因修複質量導致入井無法使用的 罰承修單位500元/台

66 不按圖紙加工致使加工件無法正常使用的 罰責任單位500元/次,責任人100元/次

67 有“五漏”掛現象的 罰責任單位100元,正職及責任人各50元

68 風水管路吊掛不合格的 罰責任人50元

69 開關不上架、五小電器不上板或進線未按規定從板後穿過的 罰責任人50元/處

70 對輪、聯軸節無防護罩或安裝不合格的 罰包機人及責任人各50元

71 井下出現失爆的 罰責任單位1000元/次,責任人記“三違”一次,

72 電氣設備輕度鏽蝕(尚未構成失爆)、防爆麵缺凡士林或殼體內有雜物的 每台罰包機人及責任人各50元

73 井下機電設備使用中私自甩保護的 罰責任單位100元/次,正職、機電隊長各占10%責任人記“三違”一次

74 檢修時未打開防爆麵端蓋,而直接使用一根螺絲做轉軸的 罰責任人50元/次

75 接地線連接處出現鏽蝕現象 罰責任人50元/處

76 接地極不符合要求 細節不符合要求罰責任人50元,距離不符合要求、串聯接地罰責任人及機電隊長各100元

77 開關接線工藝不合格的 包機人、機電隊長各罰50元

78 整定不合理、隨意更改整定值的 罰包機人50元,整定超過功率的1.25倍,按甩保護罰款

79 供電電纜盤“∞”字形、彎曲半徑違反要求的 罰責任人50元/處

80 電纜鉤懸掛其他物品的 罰責任人50元/處

81 電氣設備擺放位置不合格,各間距不符合01manbetx 要求及傾斜度超標的 罰包機人及責任人各50元

82 備用電機必須墊起,不得放在積水、潮濕處,每周試驗一次 否則罰包機人及責任人各50元/台,更換後不能使用的,罰責任單位100元

83 單台水泵連續運轉2天以上的 罰包機人100元

84 變壓器上放衣服及其它雜物的 值班崗位工罰款50元

85 線路漏電跳閘後,各單位出現扯皮的 對故障單位罰款100元

86 各辦公場所出現明接頭、用銅絲代替保險絲等現象的 罰責任人及包機人各50元/處

87 輸送機機頭機尾不使用地錨或壓柱固定的 罰責任單位500元/處,正職、責任人各50元/處

88 轉動部位未裝護欄或護攔固定不合格的 包機人、責任人及機電隊長各罰50元

89 皮帶搭接點積渣未及時處理的 罰當班跟班副隊長50元

90 皮帶巷出現積水、積渣、滾筒噎渣的 罰跟班副隊長50元/處

91 距迎頭20m後,皮帶機H架未實行編號管理的 罰單位正職、機電隊長各50元

92 皮帶張緊絞車無防護裝置的 罰包機人及責任人各50元

93 皮帶機張緊車鋼絲繩鏽蝕、斷絲超標及有接頭等現象的 罰包機人100元

94 搭接點、機頭、機尾缺清掃器安裝不合格的 罰責任人、機電隊長各50元

95 托輥、滾筒爛筒皮的 罰責任單位100元/處,包機人50元/處

96 托輥有死壞或缺少的 罰責任人50元/處

97 皮帶緩衝托輥無圈套的 罰責任人20元/處

98 膠帶接頭開卡超標的 罰責任人50元/處

99 皮帶接頭穿條使用不合格的 罰包機人及責任人各50元

100 皮帶上、下托輥纏纖維、煤泥的 罰責任人20元/處

101 皮帶出現毛邊不及時清理的 罰責任人20元/處

102 皮帶有撕裂或有洞不及時整改的 每處罰包機人、機電隊長各50元

103 皮帶跑偏磨壞H架的 罰包機人50元/處

104 亂截皮帶及移做他用的 罰責任人100元/處,報廢皮帶按原值賠償

105 回收膠帶缺卡子的 罰責任人50元/條

106 清掃器磨皮帶的 罰責任人50元/處

107 皮帶縱梁缺漲簧銷或漲簧銷使用不規範的 罰責任人20元/處

108 皮帶縱梁及H架傾斜或脫節的 每處罰包機人50元

109 過橋未安裝或安裝不符合要求的 罰責任人、機電隊長各100元/處

110 大塊煤、矸上皮帶的(400×400×200) 罰責任單位50元/塊

111 溜子機尾不打壓柱的 當班副隊長、班長各罰50元

112 刮板輸送機刮板彎曲變形不超過5㎜,超過30mm未更換的 每處罰包機人50元

113 溜子未按規定加裝擋煤板的 罰責任單位100元/處

114 刮板輸送機鏈環缺螺絲、或鬆動的 罰責任人50元/處

115 中部槽移做它用的 罰100元/塊,損壞的按原值處罰

116 有翻倒礦車或缺輪車的 罰責任區隊50元/輛

117 在礦車內攪拌混凝土的 罰責任人及跟班副隊長各50元/輛

118 損壞油缸的 按原值處罰區隊,隊長、書記各占獎罰的10%

119 乳化液配比濃度不達標的 罰責任人、包機人各50元/次

120 卸載閥、安全閥應嚴格按泵站使用規定調定壓力,配件應按額定壓力配置,不得超壓力使用 否則責任單位罰款100元,機電隊長罰款50元,包機人罰款50元。

121 乳化液泵有螺栓鬆動的 罰責任人、包機人各50元/次

122 乳化液泵的上蓋、柱塞腔蓋板在運行時打開的,有雜物的 責任單位罰款100元,司機罰款50元,包機人罰款50元。

123 當月電機燒損的 原價賠償,罰款50元/kw;水泵電機100元/KW

124 停送電時不執行停送電簽字確認製度的 操作人員記“三違”一次,罰跟班人員、隊正職各50元

125 高壓設備無警示牌的 罰包機人及機電隊長各100元/處

126 開關接線盒內缺電源標誌牌、內腔缺危險標誌牌及幹燥劑的 每台罰責任人50元

127 絞車提升時,一人操作無人監護的 責任人記“三違”一次

128 弄虛作假領用設備、塗改批料單、回收單的 罰責任單位1000元/次,正職及責任人各占10%

129 丟失設備、電纜、機電材料的 按新設備原值處罰,正職、機電隊長、材料員各占10%

130 機電設備配件沒有歸類集中放置的,亂扔亂放的 罰款50元/處,機電隊長、正職各占10%

131 夜間領用設備未按要求補辦手續的 每拖延一天罰材料員200元

132 不按要求回收、轉運設備的 罰責任單位200元/天/台,正職各占10%,視情況可停發設備

133 未經同意私自回收的 罰責任單位200元/台,正職各50元,視情況可停發設備

134 升井設備在地麵亂放不入庫的 每推遲一天罰責任單位200元/台(件),材料員50元/台(件)

135 回收設備缺件的 按機電科缺件價目表處罰

136 回收、運輸設備由於野蠻裝卸造成損壞的 罰責任單位500元/處,另按原值賠償

137 私自移交設備的 罰交接雙方各500元/台,正職占10%

138 私自拆卸設備挪做它用的 罰責任人200元/台(件)

139 設備、電纜無入井合格證擅自入井的 罰井口把鉤工50元/台,責任單位200元/台

140 設備、電纜無入井合格證擅自入井的 罰井口把鉤工50元/台,責任單位200元/台

備注:上述行為構成事故的,按礦相關文件執行。

二、獎勵細則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獎50~200元:

序號 果斷處理機電隱患,避免事故發生的單位或個人。

1 提出機電管理合理化建議或小改小革,取得顯著成效的。

2 舉報亂扔、拆卸設備,亂剝、亂截電纜的個人或單位。

3 按規定領用設備,及時回收消帳,台帳管理較好的材料員和機電隊長。

4 區隊組織機電活動效果較好的。

5 連續6個月不燒電機的單位正職及機電副隊長。

6 機電達標對口賽的優勝單位。

7 對機電科安排的臨時工作及時完成的。

8 及時指出機電隱患並彙報,避免重大事故發生的。

9 及時指出機電隱患並彙報,避免重大事故發生的。

說明:

1、以上獎罰各區隊連續出現同一種情況的,加倍獎罰。

2、以上獎罰適用於日常管理,如有專項治理活動將處以2倍以上罰款或提高等級處理。

3、上述罰款問題延期不整改的處以2倍處罰,拒不整改的處以10倍罰款。

4、經機電科同意後,上述獎罰可視情節嚴重性給予0.5-5倍的獎罰。

5、各區隊毎罰款200元扣機電考核分1分。

6、其他方麵未涉及到的問題機電科應及時補充 。

機電檢查製度

為了加強隆慶礦機電運輸設備管理,提高機電管理水平,保證設備正常運轉,促進隆慶礦機電標準化建設工作順利進行,特製定本製度。

一、指導思想

本著運行可靠、安全經濟、管理到位、裝備先進原則,發揮集團優勢,做到統籌兼顧、信息共享、科學管理,進一步提高隆慶礦各科室(區隊)設備管理水平。

二、組織機構

礦成立機電檢查領導組

組 長:機電礦長

副組長:機電科科長

成 員:機電科人員、各區隊機電負責人技術員。

三、工作職責

1、每月2、12、22日組織一次對機電、運輸專項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

2、檢查分六個部分進行,具體情況為:

(1)地麵大型設備和地麵供電檢查。主要檢查主副井提升設備、礦井主通風設備、壓風設備、供熱設備、地麵供電設備、燈房、監測監控設備、機修車間、設備配件庫、地麵運輸設備等。

(2)機電管理和文明生產檢查。主要檢查各專業化小組的建立和運行情況、管理製度和技術檔案的管理、培訓製度的落實、技術基礎工作等。

(3)工作麵機電檢查。主要檢查采煤工作麵所管轄範圍內所有機電設備、電纜、設施的完好情況和機電管理情況。

(4)掘進工作麵機電檢查。主要檢查掘進工作麵所管轄範圍內所有機電設備、電纜、設施的完好情況、三專兩閉鎖兩雙的使用情況和機電管理情況。

(5)運輸(軌道和膠帶運輸)檢查。主要檢查軌道和膠帶運輸係統設備完好狀況和管理情況。

(6)機電硐室檢查。主要檢查機電硐室設備完好狀況和管理情況。

3、各部分的檢查依據為《煤礦安全01manbetx 》、《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中機電、運輸安全質量標準化的考核評估辦法,對檢查中查出的問題,填寫五定表,由機電科長簽字,針對查出的問題要限期整改。整改結果報機電檢查領導組。對檢查出來的重大安全隱患且不能及時整改的要製定安全措施和整改計劃報機電檢查領導組。

4、參加檢查的人員無特殊理由不得請假或替換,確需請假或替換時需經機電檢查領導組組長同意批準。

四、管理要求

機電安全方麵

⑴、管理機構

①有主管機電的礦領導和工程技術人員;②有主管機電業務的部門或機構;③有取得資質的機電設備管理員;④有防爆設備檢查員。

⑵、管理製度

①崗位責任製;②幹部上崗製度;③設備管理和包機製度;④安全01manbetx 01manbetx ;⑤防爆設備入井驗收製度及防爆檢查製度;⑥阻燃膠帶、電纜檢驗製度;⑦設備檢修製度;⑧雜散電流管理製度;⑨停送電製度;⑩電氣試驗製度;⑪事故追查分析製度。

⑶、安全技術培訓

①有當年培訓計劃;②有開班報告及考核記錄;③有考核記錄;④各類司機和電工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⑷、設備檔案

①有設備檔案室,有專人管理;②有主變壓器、主通風機、主提升機、主排水泵、壓風機等設備檔案,做到一台一檔。

⑸、圖紙

有井上下供電係統圖、主提升係統圖、通風係統圖、排水係統圖、供水係統圖、運輸係統圖、監控係統圖、井下電氣設備布置圖。每季度更換一次,內容真實,由機電科負責。

⑹、記錄和測試報告

測試報告:

①本年避雷器和井上下接地阻測試報告;②在用提升鋼絲繩掛繩前測試報告;③在用膠帶機的膠帶出廠測試報告(或有資質單位的檢測報告),膠帶必須是阻燃膠帶;④主提升機、主通風機、主排水泵、壓風機、主運膠帶等大型設備檢測報告及其主要部件的無損探傷報告;⑤每年雨季前,對全部主排工作水泵、備用水泵進行一次聯合排水試驗報告。測試報告及時彙報集團生產技術處。

⑺、其它

①礦井全年停產檢修計劃每年12月初報隆瑞礦生產技術處。 ②設備更新改造計劃提前一個月報隆瑞礦生產技術處。 ③高壓供電線路基本情況,如有技改及時報隆瑞礦生產技術處。 ④供電協議或合同。 ⑤重大機電設備安裝工程計劃每月中旬報隆瑞礦生產技術處。 ⑥每月機電檢查情況。 ⑦每月工業用電情況。 ⑧特種設備管理製度,包括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氧氣乙炔。

運輸安全方麵

⑴、管理形式:

煤礦設有運輸管理機構;機車、礦車等運輸設備實現管、用、修一體化,機車實行包機製管理。

⑵、各項規章製度:

①有崗位責任製;②有01manbetx ;③有設備檢修製度;④有井上無軌膠輪車運輸管理製度;⑤上、下山運輸管理製度;⑥小絞車、電瓶車管理製度;⑦設備和設施定期檢測檢驗製度;⑧運輸事故分析追查製度。

⑶、安全技術培訓:

有培訓計劃,有培訓台賬,有考核成績冊,各種司機持證上崗。

2、各區隊要加強對本單位機電、運輸設備日常維護管理,嚴禁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淘汰設備,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管理使用礦用設備,加強技改礦井的現場管理,把各項製度落到實處。

3、各區隊要把每月的機電檢查結果和整改情況報隆瑞礦機電科。

五、考核

礦機電運輸設備檢查領導組對各區隊檢查結果進行彙總打分,列入礦對各區隊機電標準化的考核範圍。

機電幹部上崗查崗製度

一、目的

為加強要害及重要部位管理,建立健全幹部上崗、查崗製度,特製定以下製度。

二、組織機構

上崗查崗的機電幹部包括機電礦長、機電科長、機電全體人員,都必須遵守本製度上崗查崗

三、內容

1、機電幹部上崗查崗製度是確保各要害場所崗位責任製得到貫徹執行的一項保證措施,各級幹部必須嚴格遵守。

2、幹部上崗查崗應對員工上崗、質量標準化、安全生產等情況進行檢查,並按規定對各項記錄進行審查簽字;對發現的問題,當麵交待值班人員處理;重大問題要立即安排處理,並簽署處理意見。

3、查看設備運轉情況,發現設備有異常現象時,應及時提出處理意見,保證設備不出事故。

4、查看各種消防器材及絕緣用具等是否齊全、可靠,對不齊全、不可靠者,應及時更換。

5、檢查衛生情況,機房應窗明幾淨,設備無積塵油垢,零部件、工具存放整齊,地上無雜物。

6、認真檢查規章製度、規程的執行情況,各種記錄應認真填寫,記錄無誤。

7、檢查設備運行情況,並認真了解掌握第一手資料,發現問題及時組織處理。

8、重要備用件是否齊全,若發現丟失或不全,責令補齊或給於處罰。

9、幹部上崗檢查時,發現問題要處理果斷認真嚴肅,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10、檢查出勤及“三防”情況:檢查下屬各單位出勤要正常。上班無幹其它工作,並專心做好本職工作,做好本部門防火、防水、防盜工作。

四、考核

1、各級幹部上崗、查崗時間不得少於如下規定:機電技術員每周不少於2次,機電全體人員每月不少於3次。每少一人次,罰50元,累積計算。

2、發現值班人員有違章,違01manbetx 現象時,應立即製止,進行嚴肅的批評教育,按規定進行處罰,視情節嚴重罰50-200元。

3、各種消防器材及絕緣用具等是否齊全、可靠,對不齊全、不可靠者,應及時更換、補充。若人為損壞或丟失的,追查當事人責任並予以罰款,視情節嚴重罰50-200元。

4、衛生情況差,設備有積塵油垢,零部件、工具存放淩亂,地上有雜物的,罰當班值班人員50元。

供電管理製度

一、總則

1、為保證我礦供電安全、經濟、合理運行,切實加強礦井電氣管理,進一步提高質量標準化水平,根據上級有關規程、規定和有關電氣方麵的實施細則,並結合我礦的實際情況,特製定本製度。

2、本製度適用於我礦井上、下所有變配電工、電氣維修工、安裝工和電氣管理人員。

3、電氣管理工作由機電科具體負責與管理,各區隊負責電氣設備的維護、維修及現場管理工作。

4、各單位領導幹部和所有電氣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本製度。

二、組織機構

1、組長:由機電科科長荀丹兵擔任,負責機電設備管理工作。

3、成員:李光華,負責日常事物的管理。

三、電氣設備管理使用及維修

1、機電科負責全礦電氣設備的選型、購置計劃、分配、大修和報廢等,各區隊應設專職和兼職設備管理員。

2、各單位需用電氣設備時,必須提前到機電科辦理領用手續,申請設備時應注明所需設備的名稱、規格、型號及使用地點等,手續辦理齊全後方可領用。私自領用設備的,機電科不予以補辦各種手續,並視情況給予設備原值的50%罰款(特殊情況除外)。

3、防爆電氣設備入井前,必須經機電科管理人員對其防爆性能、產品合格證、MA標誌進行嚴格檢查,取得“入井許可證”後方準入井,沒有取得入井許可證,私自下井的,給予使用單位100~500元罰款,機一隊井口把鉤工每次200元罰款,造成事故的,按事故分析處理進行處罰。

4、電氣設備在搬運時,要輕裝輕放,外露接合麵要加強防護,以免損傷,設備連接緊固螺栓在搬運過程中要上緊,造成設備損壞的,按原值進行罰款。

5、井下在用電氣設備盡量放在幹燥處,不得遭受滴水、淋水,每發現一處給予罰款100元。

6、開關等電氣設備應台台上架,盡量與地麵垂直放置,最大傾角不得超過15°,否則給予每處200元罰款。

7、有待交接的電氣設備、電纜線路等,在未辦理交接手續前,仍由安裝單位或原使用單位負責管理,出現同一台設備的使用不屬同一單位時,設備考核到檢修單位。

8、所有電氣設備必須實行包機管理,做到責任明確、落實到人。

9、井下所有電氣設備應有標誌牌、完好牌(防爆設備應有防爆合格證),並填寫清晰、正確,一處不填或填寫不合格罰包機人20元。

10、使用中電氣設備應由專職電工每日進行一次巡回檢查,嚴禁出現失爆現象,否則,責任單位罰款1000元,單位主職、機電隊長各罰100元,責任人罰款50元,並記“三

違”一次,當月機電考核一票否決。

11、所有電氣設備(含備用設備)零部件必須齊全,擋板、擋圈不得出現鏽蝕現象,否則,每處給予100元罰款。

12、用螺栓緊固的隔爆結合麵,打開時不準留下一根螺絲作轉軸,以防破壞防爆麵,每發現一次,給予當事人100元罰款。

13、用螺栓緊固的結合麵,同一部位的螺栓、螺母規格應一致,螺母應上滿扣,並露出1~3絲,否則按失爆論處。

14、開關及起動器的消弧罩不應有缺損,不允許缺消弧片和電源隔板,接線室內應清潔幹燥,絕緣座套管不允許有裂紋、燒傷等痕跡,否則按失爆論處,觸點的開距應相等,否則給予罰款50元。

15、電纜接線時,護套要伸入器壁5~15mm,並接規定使用合格的卡爪和彈簧墊,接地芯線應留有餘量,防止電纜拔脫時地線先斷失去保護,每一處不合格罰責任人50元。

16、接線應整齊,無毛刺,螺母上緊時不應壓住電纜絕緣外皮,裸露芯線距墊圈的距離不能大於10mm,接線完畢後,應仔細清潔接線室,不得留有碎導線頭等雜物,否則,給予每處50元罰款。

17、嚴禁采用電話或其它方式預約停送電,需停電檢修時,必須到機電科辦理停電工作票,嚴禁無計劃停電,停電時,檢修人員,要親自監督變配電工的操作過程,確認無誤後,方可按規定作業,檢修結束後,停電負責人必須親自到現場簽字後送電,否則,責任人記“三違”一次,造成事故的按事故分析處理。

18、機修廠修複的電器設備,必須完好,機電科要嚴格把關,不完好設備嚴禁入庫。

19、所有電器設備必須統一編號,現場出現無號設備的,罰使用單位100元/台。

20、所有崗位工及電器維護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無證作業的記“三違”一次。

21、嚴禁一台開關同時向兩個單位供電。

22、各單位必須配合機電科做好節能降耗工作,否則按規定處罰,考核按《隆慶礦用電管理辦法》執行。

23、使用中主要電氣設備絕緣電阻的檢查每6個月不少於1次(記錄),每月的25日至下月的2日為記錄上報時間,如不按期上報,扣機電考核分3分,每推遲一天加罰100元,另大屏幕通報批評。

24、電氣設備在回收時必須對其主要防爆麵進行檢查,發現有較大機械傷痕構成失爆的,對責任單位處500元以上的罰款。

四、電纜的管理、使用與維護

1、機電科負責全礦電纜的管理、發放、驗收、編號及建帳工作,嚴禁不合格電纜和無號電纜入井。

2、井下在用電纜必須按規程和標準要求敷設和懸掛,嚴禁出現盤圈和“∞”字形現象,每出現一次,罰責任單位100元。

3、凡改變使用地點或管理單位的電纜,必須到機電科辦理手續,否則給予50~200元罰款。

4、嚴禁用鐵絲等綁紮懸掛電纜,每發現一處罰責任單位100元,受條件限製時,可用寬度不小於25mm的膠質布帶懸掛,但必須懸掛整齊。

5、每一根電纜在硐室出口處、拐彎處、接線盒處和出入風門或密封處,必須懸掛電纜去向牌,並注明電纜的編號、責任單位、用途、型號、長度及維護人,以便識別。

6、井下巷道施工時,必須將電纜防護好,嚴禁崩壞、砸壞或擠壞電纜;巷道噴漿時,應將電纜蓋好,噴漿不得噴到電纜上,否則,每處給50~100元罰款。

7、在巷道運輸超寬等大型材料或設備時,運輸單位必須沿途檢查運輸線路,製定安全措施,防止擠傷或刮斷電纜。

8、各巷道所用電纜型號由機電科負責提供,使用單位不得隨意增加負荷,否則給予100元罰款。

9、各單位使用電纜不得隨意亂接亂截,否則每處給予責任單位100元以上罰款。

10、機廠必須按標準和規定要求進行修補電纜,並嚴格按規程要求做各種試驗,否則,不許入井。

11、井下使用電纜嚴禁出現雞爪子、羊尾巴、明接頭和電纜破損現象,否則按電氣失爆對待。

12、嚴禁用電纜芯線作接地線,否則每處給予100元/米的處罰。

13、固定敷設電纜的絕緣及外部檢查每季不少於1次(記錄),高壓電纜每日由專責電工檢查1次外部和懸掛情況(記錄);移動式電氣設備的橡套電纜絕緣檢查每月1次(記錄),每班由當班司機或專責電工檢查1次外皮有無破損;每月的25日至下月的2日為記錄上報時間,如不按期上報,扣機電考核分3分,每推遲一天加罰100元,

14、各單位的低壓電纜,原則上由各使用單位負責管理,如出現電纜被割,被剝和損壞一律由各單位照價賠償。

五、電氣保護

1、全礦所有電氣設備,必須接規程要求上齊各種保護,每缺少一種或不用,責任人記“三違”一次,單位罰款1000元,造成事故的,按事故分析處理。

2、在用電氣設備必須按規定安裝主接地極、局部接地極和輔助接地極,並符合要求,接地母線嚴禁出現鏽蝕現象,否則每處100元罰款,接地線與母線連接處,不得鬆動,並按規定安裝防鬆裝置(即:有卡爪、彈簧墊及雙螺母)。

3、局部接地極安裝必須合格,不得埋於浮煤或幹燥處,並應垂直安裝,角度不大於15°,兩個或兩種接地極之間的距離不得小於5m。

4、接地母線和連線必須符合要求,不得鏽蝕,連接處必須用線爪,嚴禁串聯接地,出現一處罰款100元。

5、電氣設備、電纜在每次安裝、檢修或搬遷後,應詳細檢查接地裝置完善情況,凡保護接地未使用或修複的,按照甩保護論處。

6、接地電阻,每季度應測試一次,電阻大於2Ω的,必須立即整改或更換,投用以前必須對新安裝的電氣設備絕緣電阻和接地電阻進行測定,每月的25日至下月的2日為記錄上報時間,如不按期上報,扣機電考核分3分,每推遲一天加罰100元,另大屏幕通報批評。

7、電氣設備整定值的大小,必須由機電科認可後交隊執行,不經同意,不得隨意改動,否則,給予每處100罰款。

8、電氣設備的保護整定、測試、檢查工作由機電科負責管理,各種保護應按規定配置齊全,動作可靠,嚴禁短接或甩掉不用,否則,罰款200元,責任人記“三違”一次。

9、熔斷管不得有裂紋和嚴重燒傷現象,嚴禁用其它金屬代替熔體,不得將不同額定電流的熔體並聯使用,否則,每處給予100元罰款。

10、照明係統必須使用綜合保護裝置,綜保每班使用前必須進行一次跳閘試驗。

11、分擔多家單位的線路漏電跳閘後,無法確定故障線路時,由各單位對所轄設備進行排查,出現扯皮的,對故障單位罰款100~300元。

12、井下低壓饋電線上必須裝設檢漏裝置,檢漏裝置應靈敏可靠,嚴禁甩掉不用,每天必須對檢漏裝置進行一次跳閘試驗,否則對責任人罰款50元/次,檢漏遠點試驗每月1次,每月的25日至下月的2日為檢漏記錄上報時間,如不按期上報,扣機電考核分3分,每推遲一天加罰100元,另大屏幕通報批評,按期完成的,每座變電所每月獎勵100元。

13、對有故障的線路,連續三次跳閘後,不得送電,故障處理後,方可送電,故障不排除強行送電或安排送電的,按“三違”處理。

六、其它要求

1、機電科負責整理好各種資料及圖紙,並負責電氣設備的管理工作。

2、地麵各用電單位必須做好雨季防雷工作。

3、各機房、硐室的絕緣用具、儀器儀表必須按規定定期校驗,嚴禁超期使用或使用不合格品。

4、各采掘頭麵必須按規定安裝風電閉鎖和瓦斯電閉鎖,並靈敏可靠,對有瓦斯的掘進工作麵應安裝雙風機、雙電源,並能自動切換。

5、井上、下無論在什麼地方接火,都必須提前向機電科提出書麵審請,並注明搭接位置及有關參數,否則,不予接電。

6、電氣設備停電後,嚴格執行驗電、放電、掛接地線或閉鎖措施,懸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牌,並有專人看管,除停電人外,任何人不準解除閉鎖或摘下警示牌擅自送電,如有兩組及以上人員在同一條線路上工作時,應分別在同一地點懸掛各自的警示牌,一組工作結束,其它警示牌尚未摘除前,絕對禁止合閘送電,一經掛地線或合接地刀閘的開關,應懸掛“已接地”牌,未解除接地前,嚴禁進行合閘操作。

7、無人值班的配電點,開關停電後應派專人看守,看守人要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開,否則記“三違”一次,造成事故的,按事故分析處理。

8、出現電氣故障時,嚴禁利用試送電的方法尋找故障點。

9、各區隊辦公室用電用電嚴禁出現明接頭、用銅絲代替保險絲等現象,否則每處給50~100元罰款。

10、井上下用電必須按機電科下發的《節約用電管理製度》執行,否則,視情節予以罰款。

機電設備管理製度

一、目的

為加強我礦機電設備管理,提高生產技術水平和經濟效益,保證安全生產和設備正常運轉,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規定,結合我礦實際情況,特製訂隆慶礦煤礦機電設備管理製度,我礦設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對全礦機電設備進行綜合管理堅持做到全麵規劃、合理選購、及時安裝、精心維護、正確使用、科學檢修、適時改造和更新,以不斷改善和提高企業的技術裝備素質,充分發揮設備的效能和投資效益。

二、組織機構

1、組長:由機電科科長荀丹兵擔任,負責機電設備管理工作。

2、成員:楚小剛,負責日常事物的管理。

三、職責

1、機電科是機電設備管理的職能部門,對全礦的機電業務實行統一領導,建立正常的機電工作秩序。

2、機電科健全機電設備、配件管路台帳卡片、圖、牌、板、設備手冊和特種設備。

3、由機電科科長組織,負責編製全礦機電設備大修計劃、維檢和更新改造計劃,每月統計彙總全礦機電“三率”編製報表及時上報公司。機電科每旬組織一次由各單位設備負責人和機電維修人員、職能單位管理人員參加的設備質量檢查,每月彙總檢查結果兌現獎罰。

4、機電礦長,每月逢2組織召開一次機電工作會議、研究、布置、檢查機電設備管理工作。

四、設備選型,保管和使用

1、機電科應根據礦井機電設備的技術性能和生產發展,編製年度設備維簡更新改造計劃和月度設備購置計劃報機電礦長和總工審核,礦長批準。設備選型應堅持技術上先進、經濟上合理的原則,禁止選用國家明令淘汰的產品,大型固定設備選型、設計應經公司審查、批準。

2、新購設備到貨後,供應組負責通知機電科共同驗收,並填寫驗收報告單入庫。防爆設備應檢查其“產品合格證”、“防爆合格證”、“煤礦礦用安全標誌”。機電科負責登帳、編號和圖紙資料保管;驗收中如發現質量問題,由供應組負責退貸或向對方提出賠。

3、設備必須入庫保管,大型設備必須下有襯墊,上有遮蓋,嚴禁露天存放,日曬雨淋,庫存設備應定期對庫存設備進行保養嚴禁拆卸配件使用。

4、機電設備、電纜,配件機電科統一檢查試驗領發。重大機電設備、預防性緊急備用設備或配件須經機電副總、機電科長簽字同意,對於特殊情況下,礦值班簽發的設備,使用單位必須在兩天內補辦領用手續,交倉庫保管人員。

五、設備的安裝與使用

1、設備安裝前,必須檢查,保養和試驗,設備下井必須持有“設備下井合格證”否則井口把鉤工不得準許下井。

2、采掘運等流動設備的安裝,生產技術部門必須一日前提出設計和安裝計劃,安裝單位必須按設計安裝,並符合《煤礦01manbetx 》與《機電設備安裝質量標準》,嚴禁未經檢修的設備安裝,及設備倒裝。

3、安裝機電設備的巷道,硐室等井巷工程,必須經過機電、生產、技術科聯合驗收。符合安裝要求,方能進行機電設備安裝施工。機電設備安裝竣工後,應由機電副總、機電科,技術科、各單位機電負責人以及工程施工單位、使用單位共同驗收並進行試運轉,合格後辦理設備移交手續,交付使用。否則,不得移交生產,並限期整改。

4、如遇特殊情況或因生產急需,經礦領導同意,設備急需投入運行,但又有客觀條件或缺少材料、配件,一時達不到規定標準要求,而又不影響安全生產的設備可先交付使用,辦理臨時交接手續,接收單位不得推諉,由機電技術員記好所存在的問題,由安裝單位承擔設備不完好的責任,並待條件具備後繼續處理,直到合格辦理正式手續移交為止。

5、設備管理應實行包機製,包機組可按單台設備、係統或機組為單位承包,並由各班司機、維護員組成,一般的設備管理、維護、保養、檢查、維修和故障排除由使用單位負責,重要檢修與故障排除由機電科配合解決,包機人員經過培訓考試合格方可承擔。

6、設備的使用、管理、維護、更換。原則上是誰使用誰管理,誰保養、誰維修,包括檢查排除故障,更換等。 設備的更換由使用單位負責,特殊情況下由使用單位向機電科提出報告,機電科彙同生產科門研究解決。

7、 新進設備或新型設備,確因使用單位水平低,需機電科協助處理的,使用單位維護員積極配合機電科進行處理。新型設備使用後,機電科必須及時對使用單位維護員進行專項技術培訓。

8、各單位對設備的管理和使用必須有專人負責,嚴禁設備頻繁起動、帶病和超負荷運行。要經常保持設備和工作地點、場所的清潔、整齊,搞好安全生產。

9、各單位對使用的設備不得損壞、埋沒、丟失、否則按設備的價格及損壞程度折價賠償。各單位不得擅自調換、拆套設備,確因生產需要需拆除和移交設備的,提前通知機電負責人,並到機電科理拆除手續、移交手續,否則按設備管理獎罰製度執行。

10、各單位要加強設備的潤滑管理,建立潤滑“五定”(定人、定質、定點、定量、定期)製度,嚴格執行加油、換油製度,並有記錄。確因設備潤滑不到位,造成設備損壞者,按設備管理獎罰製度執行。

11、設備發生事故,機電科應彙同安檢等有關部門和礦領導,認真追查、分析,按《煤炭工業企業機電運轉事故管理辦法》嚴肅處理,並吸取教訓,采取措施防止事故重複發生。對該事故要查清原因和責任,並提出處理的建議或意見,對隱瞞不報或弄虛作假的單位和個人要加重處罰,嚴格按設備管理獎罰製度執行。

12、設備的檢修分為日常檢修、中修及大修理三種。㈠日常檢修由使用單位維護員在生產間隙或盡量不影響生產的情況下,隨時進行。如因設備日檢不到位,造成嚴重後果的,嚴格按設備管理獎罰條例執行。 ㈡設備的中修、大修要按計劃進行,此計劃由使用單位提前兩個月向礦機電負責人申請,機電科鑒定意見後報領導審批,計劃審批後提前七天將計劃下達到施工班組,確保設備修理順利完成。

13、本礦設備的大,中修及停產檢修,各修理部門必須按機電科及生產科的計劃安排進行。對回收上井能在地麵,車間檢修的設備,檢修單位一定要與機電科聯係。運輸設備由機運隊負責;其它機械設備由機電一隊負責。

14、移動設備大、中修理應在地麵進行。使用單位班長負責到機電負責人處具體辦理送修的驗收手續。設備其零部件損壞,嚴格按設備獎罰條例執行。固定設備的大中修必須有檢修報告和開工報告。內容包括檢修項目、施工時間地點、材料、備件需用情況,經批準後由檢修單位技術員編製檢修施工措施、安全技術措施,明確施工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和勞動組織,報機電礦長、機電科長,礦長審批,施工前必須傳達到每個施工人員,施工負責人嚴格按施工措施組織施工。

15、嚴格執行開、竣工報告製,堅持一工程兩報告,工程開工前,施工單位負責編送礦長、區域公司審批;工程竣工後,由施工單位及時向機電科送交竣工報告,機電科再按一定的程序辦理送交手續,否則不得開工。

六,設備大修後的驗收

1、設備大修後,檢修單位要及時通知機電礦長、機電科牽頭,彙同設備管理人員、檢修單位負責人或技術員,使用單位的技術員要按檢修質量標準嚴格驗收、試運轉和性能測定,堅持以儀器、儀表測定數據為標準,嚴把質量關。因技術、儀器、儀表所致無法測定的以安全運行三天為合格。

2、驗收後,機電科長要將檢修內容詳細記入設備檔案,並將設備檢修記錄、試驗記錄及驗收單一並收入歸檔,妥善保管。

3、參加設備驗收的人員秉公辦事,認真驗收嚴禁不合格的設備入庫或投入使用,否則追究驗收人的責任,對造成設備事故嚴肅處理。

4、大型固定設備大修後,施工負責人提出竣工申請,由機電副礦長組織,機電科長,施工負責人按照質量檢修標準和開工報告編製的檢修項目進行全麵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竣工。對檢修中,采用新工藝,提出合理建議,修舊利廢,降低消耗,將觀其效果和節資情況予以獎勵。

七,五小設備的管理

1、五小設備(接線盒、電鈴、按鈕、防爆燈、煤電鑽)由機電一隊統一管理及發放、統一檢查,並根據計劃和生產需要進行調配。機電一隊要建立使用台帳和卡,做到帳卡物三對號。

2、各單位使用的五小設備要做到數量清,狀態明,要有專人維護,檢查,不合格的要及時處理。

3、五小設備完好率不低於95%,要消滅失爆。煤電鑽綜合保護裝置使用率要達到100%。

4、加強防範措施,嚴防五小設備被盜,對因保管不善或因失職造成丟失者,按原值罰款。對隱瞞不報者,加倍罰款並嚴肅處理。

八、技術資料管理

1、凡屬礦機電設備方麵的技術資料包括出廠說明書、產品合格證、防爆合格證、礦用產品安全標誌、試驗單、備件圖紙均應由機電科整理補充建檔。大型固定設備必須一機一檔專人保管,不得隨意外借,杜絕丟失。

2、全礦各類機電工程,包括設計、安裝、檢修、施工與災害預防措施以及機電事故分析等工作,均應保留完整的技術資料存設備檔案中備查。

3、對各類機電工程的原設計和圖紙資料的變更、變動必須按有關規程、程序,執行報批手續,並將更改變化情況存檔備查。

4、設備的安裝,必須根據設計圖紙、技術資料、使用說明書、《煤礦01manbetx 》和設備安裝質量標準等編製安裝計劃,製定安全措施和作業規程後,方可進行施工。

5、每年有規律的季節性防洪、防雷、防寒、防凍等各項工作,做好電氣預防性試驗和大型設備的技術測定工作,要納入年度工作計劃,分別製定防範措施。試驗及測定結果進入設備檔案。

6、根據設備的性能、質量和使用情況,按規定的大中小修周期的內容,有計劃的搞好強製性計劃檢修工作,各級技術管理人員在協助本單位製定年度計劃時,一定要給設備檢修安排必要的時間。

7、各類機電設備的檢修要切實搞好人員組織工作,檢修前必須製定檢修計劃,施工措施和檢修質量標準。設備檢修竣工後,質量檢查人員應彙同主管技術員負責驗收,並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備案。大修後的設備必須空負荷試運轉,有條件的應進行性能試驗,符合質量標準後方準許投入生產運行。

8、各級技術負責人要有計劃,有步驟,有針對性的搞好專業培訓,提高職工隊伍的技術素質。嚴格執行機電設備操作人員考核製度。

9、機電科長負責繪製以下幾種圖紙,並與實際相符,每月上報公司:1、提升運輸係統圖;2、排水係統圖; 3、地麵供電係統圖 4、井下供電係統圖; 5、井下供電設備布置示意圖。

10、機電科負責收集、整理、保管全礦機電設備的技術資料,技術檔案。為各單位的設備管理提供谘詢服務。

九、獎懲

1、各區隊維護員要做到腿勤、眼勤、手勤,充分利用當班維修時間巡查,確保設備完好、安全保護裝置齊全、靈敏可靠。如若當班設備或電纜存在問題而當班維護員又不做好本職工作,一經查出,罰當班維護員10-50元。確因當班維護員被迫做其它工作,而不能做本職工作的,罰區隊50-100元。

2、各區隊維護班長要加強設備的潤滑管理,因潤滑製度執行不力,不能按“五定”執行,造成設備損壞的,罰維護班長50-100元。

3、各區隊維護員要嚴格執行設備檢查記錄製度,特別是主扇、泵站、絞車及鋼絲繩等檢查記錄,如漏檢、漏記一次罰當班維護員50元。

4、當班維護員在工作時,因工作需要修複設備時間較長,不經區隊長同意私自拆卸設備,罰當班維護員20元。拆除設備時用刀割電纜,設備遭到破壞的,罰50-200元。

5、全礦每月3次設備質量大檢查或動態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區隊長不按規定時間整改一條罰50元。

6、針對流動性較大的設備,在使用、安裝及回收中不負責的損壞、丟失部件,對不服從管理的單位及個人,要處予50-200元罰款。刮板機、變速箱、外殼、齒輪損壞罰50-200元;調度絞車、軸承及閘把、防護板損壞罰50-100元;電機接線咀、接線座、風葉及罩的損壞單項罰50元。

7、設備按規定回收到機電,應及時地召集有關人員驗收,不得亂扔亂放、過而不問,兩天內不到機電科辦理回收手續者對使用單位罰50元,如若丟失配件仍有使用單位負責。

8、回收設備的電源線或負荷線必須拆除,如有刀割電纜在開關或電機上者,給予50-100元罰款。

9、回收設備原則上不許分開回收,確因井下環境所致設備分體回收,分體的設備必須完整地交於修理部門,如若分體回收而不完整交付驗收,或隻交一部分,而另一部分丟失丟棄,不上交的,確又不說明原由者,罰回收人100-200元。

10、為促進各區隊維護人員認真學習技術,獎勤罰懶,凡請外單位幫助本單位處理設備故障的,根據時間長短,一次交被請單位20-60元,確屬技術難題者除外。

11、以上罰款由機電礦長簽字審批後執行不得重複罰款。

要害場所管理製度

一、下列人員進入場所必須進行登記:礦領導、科領導和機電檢修維護員;上級領導和非本礦人員需要進入要害場所內時須有礦或機電科領導陪同,並進行登記,其他人員進入場所必須持有礦辦簽發的證件方可進入。

二、要害場所必須有要害場所登記簿、交接班簿、事故記錄簿、維護檢修記錄簿、運行日誌,值班人員應認真詳細妥善保管以便考核。

三、凡外來人員參觀、學習時每次進入場所不得超過十人,交接班或排除故障時不得進入參觀。

四、 要害場所發生事故時,值班人員應根據事故的性質,及時進行搶修,不得使事故蔓延擴大,同時要彙報礦調度室,並且要切實保護好現場,做好記錄。

五、要害場所值班人員必須熟悉設備性能,掌握操作方法,執行規章製度,提高警惕,防止人為破壞。不得擅離職守和帶入非工作人員。

六、要害場所不得帶入與工作無關的物品。

七、要害場所不經批準不得攝影、繪圖、抄錄技術數據。

八、要害場所內嚴禁吸煙,嚴禁使用火爐取暖。

地麵生活用電管理製度

一、目的

為加強礦區用電管理,規範礦區用電行為,明確安全責任主體,確保生產、生活安全用電,杜絕供用電事故發生,特製定本規定。

二、責任範圍

1、機電科

⑴負責全礦供電係統規劃、工作協調、《停電工作票》簽發,確保礦區電網安全運行。

⑵編製礦井10KV線路、10KV變電所檢修維護計劃。

⑶負責安排礦區10KV線路及主要變配電設施的檢修工作。

⑷負責對礦區內生產、生活用電計量裝置的管理和電量考核,考核辦法另發。

⑸負責外轉供用戶、礦區工程隊用電管理。

⑹組織各單位對礦區安全用電進行檢查,對違章用電行為進行處罰並公告。

2、機電隊

⑴根據機電科工作安排,完成10KV變電所檢修維護工作。

⑵負責礦區10KV線路及10/0.4KV變配電設施的運檢、維護工作。

⑶負責礦區380V架空線路的檢修維護工作(包括架空線與220V線路的電氣連接)。

⑷負責工業廣場照明設施及供電線路的檢修維護工作。

⑸負責本隊管轄區域供電設施日常維護、巡查及故障處理工作。

3、機電隊服務

⑴負責鍋爐房配電盤的日常巡查及恢複供電工作。

⑵負責礦區公共場所(調度樓、辦公樓、培訓中心、大小澡堂、前存車庫、東北宿舍樓等)220V進線及室內供電設施、終端箱的檢修維護工作。

(3)負責礦區外主路兩旁、辦公樓前、礦區大門處照明設施路燈及供電線路的檢修維護工作。

(4)負責本隊管轄區域供電設施日常維護、巡查及故障處理工作。

三、安全責任

⑴各單位行政正職是本單位安全用電的第一責任者,各責任單位必須有專人負責,組織人員定期檢查本單位用電設施,發現安全用電隱患及時處理或上報。

⑵涉及安全用電設施,需要更新改造、增加用電負荷的項目,做出計劃報機電科。

⑶參加機電科組織的礦區安全用電檢查工作。

⑷、為確保礦區電網安全運行,不宜新增外轉供電用戶並逐步取消外轉供電。如確需辦理外轉供電,必須有分管領導批準,並經機電科審核,報上級電力部門核準後方可辦理外轉供電。

⑸、礦區內各用電單位(包括外包工隊、工程隊、駐礦機構)、個人不得私自接線,不得為礦區外偷電行為提供方便,否則以違章用電論處。

四、違章用電處罰規定

1、破壞礦區內電力設施行為,視情節輕重按《電力法》有關條例執行。

2、違章私自接線,380V違章接線一次(處),罰責任單位或責任人50—200元;220V違章接線一次(處),罰責任單位或責任人50—200元。

3、嚴禁使用電爐,每查出一次(處),罰責任單位或責任人20元。

4、礦區內有取暖設施的各類場所原則上不得安裝取暖電器。

5、礦區內各類場所如確需要使用取暖電器時必須由使用單位填寫“取暖電器使用申請”機電科科長、機電礦長審批,由機電科登記並發放“取暖電器使用許可證”後方可使用, “取暖電器使用許可證”應張掛在明顯位置。私自使用取暖電器,每台每次罰單位負責人或責任人50元。

6、職工宿舍、住礦機構及未收取電費住戶室內照明燈不得超過100W,超規定使用或常明燈現象,每查出一次罰款50元。

礦用產品安全標誌(MA)管理製度

一、總則

1、為進一步貫徹《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監察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辦法》等安全法規,嚴格執行《煤礦01manbetx 》,防止偽劣、不合格產品混入煤炭生產過程而引發事故,保障礦區職工和國家財產的安全,結合本礦實際,製定本製度。

2、凡礦區使用的實施安全標誌管理的礦用產品(以下簡稱礦用安全標誌產品)必須依照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對於礦用產品安全標誌管理的規定,取得礦用產品安全標誌(礦用產品安全標誌由安全標誌證書和安全標示兩部分組成。礦用產品必須是取得安全標誌證書及安全標示後,且在有效期內製造的產品)。公司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出售、采購和使用納入安全標誌管理目錄未取得礦用安全標誌的礦用產品。礦用安全標誌產品目錄以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公布的產品目錄為準。

二、礦用安全標誌產品的選型和購置

1、礦各單位在申報各類礦用產品購置計劃及公司設計部門設計礦山工程中對礦用產品設計選型時,凡屬礦用安全標誌產品必須確認其是否已取得礦用安全標誌。

2、礦各設備管理、物資供應、生產技術等業務主管部門在審批各類礦山工程設計、改造項目和各類礦用產品(包括進口產品)購置計劃時,凡屬礦用安全標誌產品必須同時審查其是否取得礦用產品安全標誌。

3、具體負責礦用安全標誌產品購置的人員,在簽訂購置合同驗證各類證明文件時,必須同時確認其是否已取得礦用產品安全標誌,並在有效期內。

4、具體負責礦山安全標誌產品驗收的人員,在驗收產品及其隨機證明文件時,必須再次對安全標誌證書和安全標示進行確認,無誤後方可辦理驗收手續。

5、礦各單位購置的實施安全標誌管理的進口礦用產品(以下簡稱進口礦用安全標誌產品)必須具有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礦用產品安全標誌辦公室向外國製造商、國內代理商、進口商及其他單位核發的安全標誌證書和安全標示。特殊情況下確需購入無礦用產品安全標誌的進口產品時,必須經公司總工程師簽字後方可辦理購置手續。

6、凡檢查發現購入礦用安全標誌產品無安全標誌的,將按照安全生產責任製的規定,本著“誰選型誰簽字,誰批準誰簽字,誰訂貨誰簽字,誰驗收誰簽字,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嚴肅追查有關單位負責人和經辦人的責任。

三、礦用安全標誌產品的管理和使用

1、礦各科室(區、隊)分別對各自分管的業務範圍內的安全標誌產品實施安全檢查職責。

2、由機電礦長帶隊,安檢科牽頭,機電、生產技術、綜合辦公室、物資部門的有關人員參加,每年組織一次礦用產品安全標誌專項檢查,並將檢查結果向公司彙報。

3、礦組織的礦用產品安全標誌專項檢查的範圍包括:井筒、井下、器材庫、炸藥庫、設備庫、配件庫。根據帳、卡、物相符的原則,按國家安全監察局安監管規劃字[2004]67號文中附件9的規定認真檢查產品的安全標誌證書和產品或包裝上的安全標示,並將檢查發現的問題進行詳細記錄。

4、各單位要建立健全礦用防爆電氣設備入井檢查製度。防爆電氣設備管理人員在檢查其產品合格證、防爆合格證及安全性能的同時,必須檢查其產品的安全標誌,檢查合格後方可簽發入井合格證。上井或改造大修後,必須重新檢查簽發入井合格證。

5、未取得礦用產品安全標誌的試驗產品,下井前必須經申辦取得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礦用產品安全標誌辦公室發放的附有產品編號、有效期為6個月的安全標誌證書並製定安全措施後,才能與礦方簽訂工業性試驗協議,工業性試驗協議必須經區域二公司業務主管部門和安檢科負責人簽署意見同意後方可執行。

四、罰則

1、發現購入的礦用安全標誌產品無安全標誌的,根據責任分工,將對選型、審批、訂貨、驗貨人員處以100-200元罰款,由此造成事故的,加重處罰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2、經檢查發現礦用安全標誌產品無安全標誌或防爆電器設備“入井合格證”的,每台(件)對於責任者處50—200元的罰款,並責令更換或整改,逾期不更換整改的加倍罰款,由此造成事故的,將按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或追究刑事責任。

3、礦用安全標誌試驗產品,未經申辦取得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礦用產品安全標誌辦公室發放的附有產品編號、有效期為6個月的安全標誌證書並製定安全措施、公司業務主管部門和安檢科負責人批準,擅自與試驗單位簽訂試驗協議和下井試驗的給予單位負責人100 -500元的罰款。

4、礦用產品安全標誌證書過期,仍繼續生產,使用單位繼續購置使用的按無安全標誌論處。

5、逾期不向公司安檢科報送礦用安全標誌產品專項檢查總結的每超一月給予被檢查單位200元的罰款。

停送電製度

為確保井下安全供電,規範檢修程序,落實檢修過程中每位參與人員的職責,特規範停送電管理及簽字確認製度。

一、停送電製度

(一)變電所內停送電

供電單位在變電所內檢修,井下巷修、機運區隊需要在變電所內接線或停電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停電單位必須到機電科辦理“停電工作票”,工作票應注明停電影響範圍及時間,經調度室與機電隊隊長簽字確認後,方可到變電所辦理停電手續,嚴禁預約停送電。

2、所有人員到變電所後,必須進行登記,否則,嚴肅處理。

3、變配電工接到“停電工作票”後,必須嚴格審查,發現停電範圍及時間與實際有出入時,一律不予辦理。

4、停電必須由持證值班配電工進行,其它人員嚴禁操作,停電前,必須向調度室彙報,說明停送電人員和範圍,調度室負責向受停電影響單位通知,同意後,方可停電。

5、停風機專線時,區隊必須辦理停風措施,否則不予停電。

6、停電前必須檢查瓦斯,做到:停電、閉鎖、掛牌,並堅持“誰停電誰送電”的原則。

7、當兩家以上人員檢修時,必須分開掛牌,隻有當最後一家檢修結束,全部摘牌後,方可送電。

8、送電前,辦理停電手續人員簽名後必須說明巷道瓦斯情況,當瓦斯情況不明或濃度高於1%時,嚴禁送電。

(二)非變電所內停送電

井下巷修、機運區隊,需要在自己巷道內停送電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停電或停電檢修前,必須向調度室和機電科彙報,兩科室同意後,方可停電。

2、停電前,必須檢查瓦斯濃度,當瓦斯濃度低於1%時,方可停電。

3、停電必須在上一級電源上進行,並做到:停電、閉鎖、掛牌,留專人看管。

4、當兩人以上不在同一地點檢修時,必須分開掛牌,隻有當最後一個人員檢修結束摘牌後,方可送電。

5、送電前,必須由停電人員向調度室彙報後,到開關處送電;送電時,必須檢查瓦斯濃度,當瓦斯濃度高於1%

時,嚴禁送電。

(三)變電所斷電試驗

1、變配電工每天必須對變電所內檢漏裝置進行一次試驗(試驗前必須彙報調度室影響範圍,由調度室負責聯係),先試分檢,後試總檢,發現問題,立即停電,並彙報相關人員進行處理,未處理好前,不得運行,忘試或漏試的,當事人記“三違”一次,造成嚴重後果的,交司法機關處理。

2、低壓檢漏人為遠端模擬漏電試驗(試驗前必須彙報調度室影響範圍,由調度室負責聯係)每月進行一次,不合格的必須立即處理,試驗結果報機電科。

3、瓦斯斷電試驗,試驗前必須彙報調度室影響範圍,由調度室負責聯係。

二、電氣設備檢修管理製度

(一)需停電檢修時,必須嚴格按上述程序,辦理停電手續並執行停送電簽字確認製度。

(二)檢修人員必須監督停電的全部過程,確認停電、閉鎖、掛牌、留專人看管後,方可進行檢修。

(三)打開設備前,必須再次檢查瓦斯濃度,當瓦斯濃度低於1%時,方可打開設備,準備檢修。

(四)檢修前,必須用與電源電壓等級相適應的驗電筆進行驗電,確認無電後,方可用導體進行充分放電,最後掛短路線,短路線必須三相全掛,且接地(先接地,後短路)。

(五)檢修過程中,必須實時檢查瓦斯濃度,當瓦斯濃度高於1%時,必須立即停止檢修,並查明原因。

(六)檢修應至少兩人進行,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監護,任何人不得單獨作業。

(七)檢修結束後,應先檢查設備室內(或腔內)情況,清除雜物,確認無工具或其它導體時,再拆除短路接地線(先拆短路處,後拆接地處)然後到停電處辦理送電手續。

三、電氣設備操作管理製度

電氣設備操作,必須按下列製度進行:

(一)變電所內一切操作必須由變配電工進行,其它人員(含電工)嚴禁操作,巷修隊、機運隊在自己巷道內停電時,必須由電工進行。

(二)操作高壓電氣設備必須戴絕緣手套,穿高壓絕緣靴或站在絕緣台上。

(三)高壓設備操作時,必須做到:停電時先停低壓負荷(無低壓時直接停),再停負荷開關(觀察電流變化情況,無電流時,方可繼續操作),最後拉開關小車;送電時,應合小車,再送負荷開關,最後送低壓負荷。

(四)低壓設備操作時,必須做到:停電時,先停分支,後停總開關;送電時,先送總開關,後送分開關。

(五)送分開關時,必須試送一次,確保安全。

(六)操作過程必須堅持一人操作一人監護。

四、停送電簽字確認製度

為確保停送電管理製度的認真執行,停電檢修在執行上述管理製度的同時必須執行下列停送電簽字確認製度:

(一)停送電簽字確認製度執行範圍:

1、所有電氣檢修、電氣設備搬遷或更換。

2、機械檢修:更換減速機、順軸、聯軸節、半圓滾筒、槽子、滾筒、機尾軸、鏈輪、皮帶打卡子、絞車及扒渣機鋼絲繩、絞車閘皮、添加或去掉刮板鏈子等突然來電會嚴重威脅檢修人員安全的工作,必須執行停送電簽字確認製度。對以下安全係數相對較高檢修較為頻繁的工作,可以不執行停送電簽字確認製度,但必須執行停送電管理製度,如:減速機加油、滾筒加油、皮帶添加托輥、皮帶H架、縱梁、皮帶換幫皮、更換清掃器等工作。

(二)停送電簽字確認記錄表填寫具體要求:

1、該製度適用於上述範圍內所有停電檢修,同時變電所內停送電時,必須遵守來人來客登記製度。

2、需在變電所停電時,各檢修單位必須到機電科辦理停電工作票及相關手續(如停風措施等),現場認真填寫停送電簽字確認記錄,否則,不予停送電。

3、各單位內部檢修時,必須按要求認真填寫停送電簽字確認記錄,否則,對當事人記嚴重“三違”一次。

4、檢修過程嚴格按礦下發的停送電管理製度執行。

5、停送電簽字確認記錄公司統一印製,使用單位規範填寫。

6、按照停送電簽字確認要求明確停電影響範圍。

7、檢修負責人負責檢修過程的安全、協調聯係工作、停送電條件的創造及判斷工作、停送電管理製度的執行工作。

8、停電人與送電人必須是同一個人,負責在檢修負責人、要求停電人簽字後(兩人都必須簽字)具備停電條件時進行停電、掛牌、閉鎖。

9、要求停電人與要求送電人必須是同一個人,且必須在檢修負責人簽字後具備停電條件情況下,才能要求停電;在檢修負責人確認檢修結束並簽字後具備送電條件時,才能簽字並要求送電。

10、看電人負責現場監督供電設備停電狀態,在檢修負責人、要求送電人(兩個人都必須簽字)未簽字前嚴禁任何人取下停電牌或打開閉鎖或進行送電。

11、所有人員均有權監督停送電簽字確認製度及停送電管理製度的執行情況。

電氣機械設備檢修製度

為避免電氣及機械事故的發生,確保安全生產,經研究,對電氣機械設備檢修做如下規定。望各單位認真貫徹執行。

一、公用部分

1、電氣機械設備檢修時,現場必須有一名副隊長負責檢修的安全工作。直接隊八點班由機電副隊長負責,四點、零點由當班跟班副隊長負責。班長協助機電工進行檢修;機電隊必須由一名隊領導現場跟班。

2、大的檢修項目或重點部位的檢修必須有一名隊領導現場監督並落實措施的實施。

3、關於檢修時間的規定:主井絞車及井筒部分相關設施、生產係統、采掘頭麵、變電所9:00—11:00;主井絞車及斜巷部分相關設施13:00—15:00

二、電氣設備檢修

1、所有電氣檢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按《電氣檢修01manbetx 》作業,嚴禁帶電檢修電氣設備;對電氣設備檢修時,必須將被檢修設備的上一級電源停掉。

2、嚴禁一人作業。檢修時,必須一人操作,一人監護。

3、嚴格執行停送電措施。一是停電檢修時必須辦理停電操作票。停電操作票由機電科長或機電科指定的主管供電人員首先簽字,然後征得安檢科、調度室同意,經安檢科科長(或當班副科長)、調度室主任(或當班副主任)簽字後方可生效。檢修時,由調度室負責通知有關區隊作好準備,特別是雙回路電源的檢修,要保證其正常供電。安檢員現場負責監督;二是停電操作票必須填寫清楚。檢修的單位、地點、設備名稱、影響範圍及參加檢修人員姓名(不能少於兩人)都要填寫上;三是到變電所或有人看守的移動變電所停電時,必須持有效且正規的停電操作票。持票人必須是本次檢修的專職電工。變電所值班人員根據停電操作票與調度室聯係,經調度室同意後方可停電。被停電設備必須與操作票上的一致。停電後,操作人員要掛上“有人作業,禁止送電”的警示牌,並將閉鎖鎖死。持票人必須對操作人上述作業程序進行逐項複核,確認無誤後雙方共同在操作規程記錄上簽字;四是到無人看守的移動變電站或檢修單位所轄的配電點停電時,也必須辦理停電操作票。停電前先與調度室聯係,經調度室同意後方可停電。停電人員停電後必須將閉鎖鎖死,掛“有人工作,禁止送電”警示牌,並設專人看管;五是檢修電氣設備時,必須有專人看管被檢設備的上一級停掉電源的開關,看管人不得擅自離崗或私自送電;六是檢修完畢後需送電時,須與調度室聯係,得到允許後方可送電。聯係送電人員必須與聯係停電人為同一人,送電後與操作人共同在操作記錄上簽字;停送電操作人員必須是同一人,中途嚴禁換人;七是聯係停送電人員必須到現場,不準用電話聯係停送電;八是嚴禁一台饋電400開關向多個單位供電。特殊情況或時間較短的,必須有專門用電措施,報有關部門批準後方可使用。

4、在檢修過程中必須遵守《電氣檢修作業規程》。一是在確定停電後打開電氣設備檢修前,先測量周圍的瓦斯濃度,在1%以下時方可進行檢修。檢修前必須用專用工具對設備進行驗電、放電和打短路接地線。驗電時必須用電壓等級相匹配的合格驗電器進行作業;當驗明確無電壓後,由專職瓦檢員或有瓦斯檢查資質的電工班隊長,在周圍瓦斯濃度小於1%時,用合格的短路接地線接地後,將被檢修設備三相電源側短路接地,方可進行檢修;從事高壓檢修時,要使用校驗合格的,無過期、漏檢的絕緣台、絕緣靴及絕緣手套。絕緣工具要定期進行檢查;二是防止誤送電。高爆配電裝置停電後,必須把隔離開關拉出。絕緣擋板自動下落,以防觸電和合閘操作;使用聯係開關的配電係統,必須可靠地斷開各方麵電源,拔出插銷或拉開刀閘;低壓防爆開關(含本質安全型)在開蓋進行檢修時,嚴禁解除閉鎖,不蓋蓋進行送電試驗或進行其它帶電檢修工作;送電時先送隔離開關,後送斷路器。送高低壓時先送高壓,後送低壓。停電時按送電的逆順序進行操作。

5、送電前必須對所轄的電氣設備作好定期檢修。當電氣設備控製對象發生更改時,設備標誌牌必須隨之更改。機一隊采區變電所內的供電係統圖必須與實際相符。在標注控製對象時,凡是有巷道名稱的一律用巷道名稱冠名,不再使用區隊名稱。

三、機械設備檢修

1、所有機械檢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按《操作規程》作業。

2、嚴禁對機械設備在運行中進行檢修。

3、檢修人員要熟知被檢修設備的結構、性能、安全設施的原理。

4、檢修前,一要做好各項檢修準備工作,如停風、停電、停水等。重大檢修項目應成立檢修指揮領導小組,製訂出安全作業措施,並將措施貫徹到每一位參與施工的作業人員;二要將被檢修設備進行檢查,確認無作業危險後方可進行;三要將被檢修設備的上一級電源停掉,並掛“禁止送電”警示牌,要有專人看管。看管人不得擅自離崗;四要把檢修任務明確到個人,並指定專人負責;五是要清理設備現場附近的雜物,閑雜人員不允許進入檢修現場。

5、檢修中如需開動設備,必須認真檢查設備附近是否有人或其它雜物,確認無誤後方可開動。

6、檢修完成後,試機前。一要先清理現場所有影響設備安全運行的物料,並通知除操作人員的其他人員不得靠近設備;二要由負責檢修的主要負責人通知看管電源的人,方可送電;三要徹底清理現場,確認無誤後方可離開。

7、檢修減速機、聯軸節時,必須停掉電源,以免誤操作傷及檢修人員。

8、刮板機掐鏈或掛馬蹄環時,必須使用索引鏈方式進行,嚴禁使用點動掐鏈或掛馬蹄環。檢修時刮板機上嚴禁站人。

9、電瓶車檢修必須拔掉電源保險、開車鑰匙,並刹好保險閘。嚴禁在井下或軌道上檢修電瓶車。電瓶車的所有檢修程序必須升井在電瓶車檢修車間進行。

10、主副井壓風機房、抽風機房設備、井筒設備、鋼絲繩、連接裝置及各項保護的檢修、完善,由機一隊嚴格按新版《煤礦安全規定》第八章中運輸、提升和空氣壓縮機的有關規定進行檢修完善。杜絕重大設備事故發生。機一隊對南北風井備用風機每星期進行一次試運行,並作好相關記錄。

11、檢修中需進行起吊的,要在檢修前檢查起吊工具及起吊環、架梁、錨杆、繩扣的完好性,否則不得進行作業。作業時,人員要站在不能傷及自身的安全位置操作。重物下嚴禁站人。

12、所有電氣、機械設備檢修必須有記錄,按照內容祥實填寫。

四、井下風機專用供電回路檢修規定

1、變電所檢修風機專用回路,必須提前一天在調度會上說明檢修所影響的範圍和區隊,並確定檢修所需要的時間,經機電科、安檢科和調度室審批後,隨停送電操作票報調度室、機電科、用風單位各一份,並貫徹到檢修單位現場檢修人員和用風單位當班機電人員。

2、檢修一回路時,檢修單位在檢修前通知調度室,由調度室通知用風單位,用風單位確認風機及另一回路正常後,調度室再通知檢修單位,檢修單位接到通知後方可檢修。同時,用風單位派一位專職電工全程參與檢修。檢修一回路完成後,檢修單位及時通知調度室,調度室與用風單位聯係確認無誤後,通知檢修單位檢修另一回路。

3、雙回路檢修結束後,檢修單位及時向用風單位和調度室通報。用風單位和調度室確認雙回路正常工作後,整個檢修過程結束。議定作好記錄。

4、電氣機械設備檢修管理規定中不盡事宜,嚴格按《煤礦01manbetx 》中的有關規定執行。在檢修過程中出現不按有關規定進行操作的人員,發現後按情況輕重,按礦發有關文件給予一定的處理。

機電設備定期檢修製度

一、目的

堅持執行設備的維護保養與預防檢修相結合的檢修製度,積極推行故障診斷的狀態檢測技術,按設備運行狀態合理確定檢修時間和檢修製度,按步向預知檢修和專業化修理方向發展,以提高檢修質量,降低檢修費用,縮短檢修時間。以保證我礦生產的正常有序進行。

二、內容

㈠、設備的日常檢修

1、 設備日常檢修為每日強製檢修製。時間為早班8:00—12:00。

2、 設備日常檢修應做好主要設備的擦拭、清潔工作,緊固易鬆動的螺絲。檢查設備零部件是否完整、設備運轉是否正常,有無異音、漏油、漏氣等現象。維護和保持設備狀態良好,保證每日生產的正常進行。

3、 設備日常檢修維護保養工作要實行區域性負責製,對設備做好巡回檢查並做好記錄。

4、 使用的設備要建立嚴格的潤滑製度,堅持進行日常潤滑工作,主要設備要建立潤滑卡片。設備的潤滑必須專人負責。

5、 主要設備為中央變電所、地麵變電所、主通風機、主排水泵、高低開關、主提升機。

6、 設備日常檢修要保證有每天不少於2小時的檢查、維修、保養時間。若發現設備故障在2小時內無法排除的,應及時向上級部門彙報,組織力量進行檢修。

㈡、設備的定期檢修(月檢)

1、 設備定期檢修計劃的內容及檢查時間依據以下幾個方麵確定:

(1)、《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定期檢查內容和試驗內容;

(2)、根據設備製造廠家設備使用說明書規定的定期檢修內容;

(3)、根據運行記錄、維護檢查記錄和技術監測數據所發現的問題;

(4)、上次檢修發現的問題,在做好充分準備的基礎上而列入本次檢修的。

2、 設備定期檢修計劃由使用單位提供,機電部審核,列入月檢修計劃。檢修單位製定檢修的項目、時間、安全措施、安全負責人及參與人員等,報有關部門審批後,方可執行。

3、 設備定期檢修計劃的完成情況及檢修質量由機電部門進行考核,做到保質、保量、保工期。

4、 設備定期檢修後電氣設備要保證能夠連續正常生產使用一周以上、機械設備要保證連續正常使用一個月以上。

㈢、設備的停產檢修

1、 各設備使用單位應對設備精度、性能進行測定,發現效能降低或精度降低,應進行調整或列入停產檢修計劃。

2、 節假日停產檢修應集中力量解決日常不能檢修的主要設備缺陷和各種安全保護裝置的試驗和整定。停產檢修確定後應編製檢修工作計劃。計劃內容應包括檢修項目、時間、安全措施、安全負責人及參與人員等並報有關部門審批後方可執行。

3、 停產檢修後應對設備作空、輕、重負荷的運轉和性能測定,並按照設備質量驗收標準嚴格驗收。驗收記錄將檢修內容詳細記入在設備履曆表內。

三、考核

1、設備使用單位未切實落實設備日常檢修製度而導致設備不能正常生產的按影響生產時間100元/小時進行罰款。(時間按當班影響生產時間累加計算,如當班完成生產任務不予處罰)

2、設備定期檢修後電氣設備要保證能夠連續正常生產使用一周以上、機械設備要保證連續正常使用一個月以上。如設備檢修部位出現問題對設備使用單位或維修單位按影響生產時間100元/小時進行罰款。(時間按當班影響生產時間累加計算)

3、停產檢修後的設備要實行保修製,在保修期內(不少於三個月)發生影響正常生產的現象對使用單位或維修單位按影響生產時間100元/小時進行罰款。(時間按當班影響生產時間累加計算)

附件一

主提升絞車檢修及管理製度

1、按照“提升絞車完好標準”要求,礦機電科每年對提升絞車檢修一次,每月至少檢查一次,絞車檢修工負責日常的維護工作,發現問題立即向有關領導彙報並及時處理,確保提升絞車安全正常運行。

2、檢修工每天至少進行一次全麵的檢查與維護工作,時間一般利用13:00-15:00,對安全控製係統和保險裝置部分按照“完好標準”要求調整、安裝使用。

3、提升絞車操作每班應有主、副司機兩人同時上崗,一人負責操作,一人負責監護。司機要持證上崗,上崗要全神貫注,集中精力,做到“五不準”,即:喝酒後,精神不振或有視聽力障礙不得上崗操作;設備沒有完全停穩時不得在操作台上換司機;信號不明確不開車;沒有看清上下鉤不開車;啟動不正常不得開車。

4、檢修工每天要對滾筒、主軸減速器、聯軸器、電動機、電壓表、電流表、高低開關櫃等各部件檢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5、檢修工每天對鋼絲繩、天輪進行一次周密檢查,重點檢查彎曲部位和斷絲股情況,主提升繩的直徑不得小於標準直徑的3---5%,一撚距內的斷絲不得超出4絲,全繩不準斷股。發現問題及時報告並換繩。

6、提升絞車司機要按照規定手續進行交接班,接班人應提前10---15分鍾到達,交班人向接班人詳細說明本班提升機的運行情況和注意事項,接班人對電氣、機械部分進行檢查,發現問題立即向調度室及機電隊報告。

7、司機上崗後不準看書看報,不準吃零食,不準會客,不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8、不準亂拔轉換開關,包括過卷開關,防止鬆繩抖繩事故,防止誤操作和過卷事故。

9、出現以下情況時應及時請示機電值班室,即:聲音不正常,氣味不正常,起動困難,信號不全或不清等。原因未查清,隱患故障未排除不準盲目開車。

10、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運行日誌,要害場所登記,事故處理以及日常檢查維護記錄等。

11、保持供電係統圖、提升係統圖和製動係統圖等資料的完整。

12、室內外要保持清潔衛生,做到“四無”、“兩不漏”,即:無油汙、無積水、無塵土、無雜物、不漏電、不漏油。

附件二

主扇管理維修製度

l、根據《煤礦規程》規定,煤礦必須安裝主扇,確保井下通風安全,主扇司機應通過培訓持證上崗。

2、主扇一旦安裝調試後,不得隨意變動。

3、主扇應定期保養、防腐。

4、主扇應設專人守護,確保主扇安全。

5、主扇司機應如實記錄其運行情況,一旦發現異常應火速報告礦領導。

6、主扇一旦起動之後屬連續運行工作狀態,不得隨意停車,如在特殊情況下需停車,司機憑礦長簽署的文字依據。

附件三

井下排水設備檢修及管理製度

排水係統是井下礦山生產活動的保障係統之一,擔負著井下的疏幹和排洪任務。因此它是設備管理和安全生產的要點。礦各級領導、有關職能部門和有關操作工人必須高度重視,實行嚴格的責任製,做到人人有專責,事事有人管。

(一)具體要求

1、各潛水排汙泵運轉正常;

2、檢查各水泵電機接線端子是否堅固、檢測電機運轉是否正常;

3、水泵在累計運行2000小時後進行一次大檢修,應該由熟悉水泵的工人檢修;

4、水泵電機及水泵開關表麵必須清潔;

5、水泵機組有無振動及異常響聲;

6、泵葉泵殼的腐蝕泵殼及機座定期塗除鏽油漆;

7、各水倉內應無大量堆積淤泥;

8、水倉外圍的護欄完整;

9、水倉附近不得有雜物阻礙水泵工作暢通;

10、各閥門開關位置要正常;

11、各閥門管道應無漏水現象,壓力表讀數應該正常;

12、檢查所有管道閥門的防鏽保護是否完好,必要時做油漆大保養,更換已腐蝕及老化的密封件和不能繼續使用的管道;

13、電機接線盒有無發熱現象;

14、檢查連接水泵的開關是否運轉正常,電纜、開關是否漏電;

15、聯軸節填料鬆緊情況,排除不正常的漏水現象;

16、密封環磨損情況,測量記錄運動間隙,軸承的腐蝕情況,密封填料,必要時更換或修理。

附件四

空壓機維護檢修製度

1.1 必須經常注意空壓機油池中的潤滑油量,應保持在規定範圍內,加油時,必須使其充分沉澱並進行過濾。

1.2 必須經常注意空壓機的排氣溫度和壓力以及潤滑油溫度和壓力。空壓機的排氣溫度180℃,潤滑油的溫度70℃,空壓機Ⅰ級排氣壓力為0.18±0.02MPa,Ⅱ級排氣壓力為0.70±0.02Mpa,潤滑壓力油為0.1~0.3Mpa。

1.3 注意觀察一、二級壓力表的清潔,每運行100小時後對紙質濾芯應用壓縮空氣吹除汙垢灰塵,鋼絲濾芯用熱蘇打水清洗衝洗幹淨,並浸油防鏽,濾芯破損或汙垢嚴重不易清除時則需更新。每200小時拆開減荷閥清洗一次,並加潤滑油。

1.4 每運轉8小時,必須排放儲氣罐的汙油水一次,每月對儲氣罐進行一次清洗。使用一年後,用1.2Mpa的壓力試水壓,保壓10分鍾後,不允許有滲漏現象,然後放水吹幹。

1.5 每運轉200小時清洗一次油濾清器發現濾芯破損應及時跟換,定期清洗油池內的贓物及雜質,每500小時過濾或更換一次潤滑油。

1.6 隨時排除個連接部分的鬆動現象及管路的滲漏,但必須停機後進行排除。

1.7 每500小時清洗一次中間冷卻器。

1.8 忌用煤油或汽油清洗油池。

1.9 每100小時檢查一次吸、排氣閥的情況,閥片、彈簧幾閥連接螺栓等的如有損壞或不良時,必須更換或清除閥組應該每200小時清洗一次。

2.1每運轉200小時應檢查一次連杆瓦間隙並予以調整,保證規定的間隙。

2.2壓力調節閥必須定期專人校驗。

2.3以上檢查和檢修記錄必須有記錄。

附件五

高低壓開關管理維修製度

l、根據《煤礦規程》規定,開關在使用前應檢查是否有產品合格證,並檢查在運輸或存放過程中有無損壞,如有問題及時處理,否則不準使用。

2、開關一旦安裝調試後,不得隨意搬動。

3、開關應定期保養、防腐。

4、開關應設專業的電工維護,確保開關安全使用。

檢修加工管理規定

為確保我礦生產任務的順利完成,提高加工檢修工作質量,服務好生產一線,特對機修廠製定如下管理考核具體規定。

一、任務完成:

1、按時完成礦下達的月度加工、檢修任務。沒能完成任務量的,按百分比扣除當月工資總額的百分比(因配件、材料等客觀原因除外)。

2、按時完成礦及機電科安排的急來急修,沒能按時完成任務,每推遲一天,每台件一次罰款50元。

3、配合機電科做好升井、入井設備的驗證、驗收工作。一次不驗收罰款50元,拒收一次罰款50元。

4、做好平時發放和月底入庫設備的自檢自驗,並有數據記錄(內容包括:設備名稱、規格型號、編號、對地和相間絕緣、每相電流、試驗電壓、檢修時間、責任人),無自驗或記錄的每台件罰款50元。

5、所有修複設備和加工件經驗收合格後應及時入庫,不能及時入庫的應由機電科領導同意,方可自存,並給予結算,否則不予結算。

二、工作質量:

1、修複設備質量合格率100%,每降低1個百分點,扣除結構工資總額的5%。

2、所修電氣設備(包括五小電器)必須杜絕失爆現象,有一處失爆,罰款1000元。

3、所修設備和加工件,必須按礦上規定進行防腐處理,不留死角。不按要求進行防腐處理(如MA標誌、銘牌不準刷漆,編號上刷紅漆),每台件罰款50元。

4、所有加工件,必須按圖紙上要求尺寸加工,並嚴格審圖,需要變更尺寸、材料,必須經機電科和使用單位同意,否則造成材料浪費的,按加工件材料費用的3倍進行罰款。

5、所有修複設備和加工件入井前必須經三方(即使用單位、機修廠和機電科)驗收方可發放,不經驗收私自發放一次設備罰款100元,配件(加工件)罰款50元。

6、鼓勵對設備、配件進行大膽的革新改造,隻要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經機電科和使用單位認可,根據革新、改造的節約成本,給予單位負責人和有關人員適當獎勵。

7、修複的電器設備(含五小電器),防爆麵螺栓、擋板、擋圈、密封圈、接線柱、喇叭嘴、接地螺絲、接線膠木、電源警示牌等必須齊全,並符合防爆電器設備完好標準,有一處不符合,罰50元。

8、電氣設備臨時入井,絕緣值必須在200MΩ以上,月底入庫時應為500MΩ,否則每台罰款50元。

9、區隊在使用設備時,發現1台次因修複責任的質量問題而影響生產的,罰修複單位100-200元。

10、焊接件必須按圖紙或使用單位的要求進行焊接。如發現開焊、脫焊等現象,按焊接件工時、材料費用的2倍進行罰款。

11、所領取的配件、材料要嚴格把好質量關。有明顯質量問題的應立即退還,無明顯質量問題,也應盡一切檢測手段檢測,合格後方可批量加工,組裝,否則以本單位的質量問題處罰。

12、設備的組裝必須齊全,本礦能加工的配件必須配齊,如皮帶機頭、機尾、水泵(含汙水泵、清水泵、多級泵、排沙泵等)、絞車等,否則不予驗收。

設備運行、維修、保養製度

一、目的

為保證設備安全、高效的運行,及時發現和解決設備運行中存在的問題,預防和減少設備故障的發生,製定本管理製度:

二、總則

1、各設備使用單位分管機電工作的機電負責人為本部門機電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者,對本部門機電設備的安全運行負責。

2、設備使用單位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崗位責任製為中心的各種設備運行、維修保養的管理製度及考核管理辦法。做到人人有職責,台台設備有人管,具體工作有安排、有標準、有檢查、有考核。

3、設備使用單為應根據本部門的實際情況,按設備類型,分別製定具體的設備維修保養細則,設備維修保養應逐步向運行、維修、保養一體化方向發展,不斷提高運行、維修、保養人員的技術素質和工作責任心。

4、所有設備的運行、維護、保養人員,都應經過安全業務技術培訓,基本了解設備的結構及工作原理,掌握基本的操作技能,方可上崗從事設備的運行、維修、保養工作。需持證上崗的工種,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

5、所有設備運行、維修、保養人員,都必須認真執行各自的崗位責任製,工作中嚴格按操作規程及有關規定作業。

6、各使用單位應健全、完善各種設備運行、維修、保養的承包製度或包機製度及考核管理辦法,做到責、權、利三統一,逐步向運行、維修、保養一體化方向發展,不斷提高人員的技術素質和工作責任心。

三、內容

(一)、設備運行管理

1、設備運行人員要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現場交接,交班人員將本班設備運行狀況、存在問題、處理情況等登記交待清楚,接班人員要認真檢查、核對、清楚明了後雙方在交接班記錄薄上簽名。

2、設備運行人員每班工作前,必須詳細檢查設備的各種安全保護裝置、潤滑油量、潤滑狀況、設備完好情況,對保護裝置有試驗要求的必須進行試驗,確保操作的設備符合設備安全運行條件。

3、設備運行人員工作期間不得擅離職守,不得從事與本工作崗位無關的事務,要求有工作監護人的崗位,一人不得操作設備。

4、設備嚴禁帶病運行、超負荷運轉及甩保護工作,遇此情況,運行人員有權拒絕操作。

5、設備運行期間,運行人員要集中精力,精心操作,注意觀察設備的運行狀況和各種指示儀表是否正常。運行中需加油的設備,必須按要求定牌號、定量、定時加油。同時要嚴格按照巡回檢查的要求,定時對其進行巡回檢查。發現異常情況應采取果斷、正確的方法進行處理並向有關領導彙報。

6、設備運行人員要認真按要求、按時間做好設備運行中的各種記錄工作。記錄必須真實、可靠,填寫必須規範、整潔,記錄薄不得有缺頁情況,推廣應用仿宋體填寫記錄。

7、工作完畢後,運行人員要做好設備及工作場地的衛生清潔工作,確保工作場所幹淨、整潔。

(二)、設備的維修管理製度

1、所有設備都必須嚴格按照設備的操作、維護規程和完好標準進行使用與維修。

2、凡本單位未使用過的新型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應由機電技術人員按產品技術資料要求,製定操作、維護規程,組織操作工、維修工學習,熟悉後方可正式投入生產使用。

3、維修工作應實行承包製,各使用單位應由專職機電維修人員分區域或分機型實行幹包負責。對負責範圍內的設備要做好巡回檢查、計劃維修和故障檢修。采掘主要設備及大型設備應設專人負責維修,對關鍵部位要進行日常點檢和定期檢查,檢查結果做好記錄。

4、重點設備及大型設備每天應安排一定的時間進行檢查、維修,及時處理設備運行中存在的問題,確保設備的安全運行。

5、主要設備及大型設備應逐步開展設備狀態監測及故障診斷等新技術應用工作,用科學手段實現狀態預知維修。

6、設備檢修應逐步試行“檢修任務書”製度,詳細記載故障部位、處理方法及要求、處理過程、損壞及更換的零部件、處理時間、遺留問題、試運轉情況等,逐步提高維修質量,積累技術管理資料。

7、維修人員在進行維修工作之前,應首先查閱設備故障記錄,向運行人員詳細了解故障情況,確定檢修方案,工作完成後要進行驗收。一般性的維修工作可由運行人員和檢修人員共同驗收,較大型的項目應進行專門的驗收,同時要認真詳細填寫維修記錄。

(三)、設備保養製度

1、嚴格執行日常維護和定期保養維修製度,確保設備經常保持整齊、清潔、潤滑良好、安全運行。

2、日常保養

(1)操作者班前10~15分鍾應做好設備的巡回檢查工作,重點檢查設備的操作機構、各種限位器、指示信號及安全防護、保險裝置等是否靈敏可靠,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檢查設備的潤滑情況,定時定點加入定質、定量的潤滑油。

(3)檢查設備容易鬆動、脫離的部位是否正常,聯接螺栓是否緊固,附件、工具是否齊全。

(4)檢查設備的跑、冒、滴、漏情況,搞好清潔衛生工作。

3、定期保養

(1)根據設備的使用情況及日常檢查發現的問題,進行部分解體檢查和清洗。

(2)除進行日常保養內容及處理日常保養無法處理的缺陷外,對設備的部分配合間隙進行適當調整。

(3)定期清洗各油氈、濾油器及各種防塵、防屑裝置,保持清潔,通暢無泄漏。

(4)定期檢測電氣設備的絕緣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5)定期做好設備潤滑油(脂)的更換及油質化驗工作。

(四)、設備定期檢修製度

為切實做好公司主要生產設備的定期檢修工作,進一步減少設備事故,提高設備開機率和公司的綜合開機率,使其能高效、安全經濟運行,保證公司井安全生產的順利進行,特製定本管理製度。

檢修要求

1、設備使用單位的各級管理人員、維護檢修人員、操作人員都應重視設備的定期檢修工作。加強對定期檢修工作的領導及管理,做到設備定期檢修有計劃、有安排、有項目、有檢查、有考核。

2、所有設備都必須嚴格按照設備的操作(使用)、維護規程和完好標準進行使用、維護與檢修。

3、定期檢修應與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相結合。各單位應根據本部門生產工藝的要求及生產情況,采取不同的檢修方式,切實做好設備的巡回檢查、每日定期例檢及定期檢修工作。

一般情況執行下列規定:

(1)有備用的大型固定設備,工作期間要認真執行巡回檢查製度,按計劃周期輪換運行。停下來的設備應及時進行全麵的檢查、檢修,確保設備處於性能良好的備用狀態。井下中央水泵房的主排水泵及其管路、閘閥、水倉等每年雨季前必須全部檢修完畢。

(2)主要運輸設備,應保持一定的備用數量,實行按計劃輪換運行,定期例檢和出坑檢修。

(4)地麵輸配電係統,應在每年雨季前進行預防性試驗和檢修。

(5)對於平時不能停電檢修的電氣設備、大型設備的主要缺陷和各種安全保護裝置的試驗和整定,應集中力量安排在全公司停電大檢修或停產檢修中解決,並遵守下列規定:

①停電檢修確定後,各檢修單位要認真安排停電檢修項目,編製檢修項目的工作任務書、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措施報相關部門審批。

②檢修項目計劃、檢修質量要求、工作任務書、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措施,應組織參加檢修的全體人員認真學習討論,貫徹執行。

③每項檢修任務都應指定負責人,並分工明確。

④檢修前要認真落實各項材料、配件的準備工作,做好停電、停水、停氣等方麵的具體事宜。

⑤各檢修單位,在檢修前一天必須提前辦好檢修停電工作票,嚴禁不辦理停電工作票利用停電期間檢修任何設備。

⑥檢修完畢及時彙報,聽從檢修指揮組命令待送電工作完成,設備試運轉正常後方可撤離工作崗位。

⑦設備的大修理應嚴格執行大修開、竣工報告製度。工程竣工後,設備必須做空載、負荷試運轉,同時按檢修質量標準嚴格組織驗收。

(6)設備檢修應有記錄,特別是大型固定設備、主要采掘設備必須有完整的檢修原始記錄。記錄內容應包括檢修時間、檢修部位、檢修內容、更換零部件、檢修負責人、試運轉情況、驗收負責人等。檢修資料應在竣工後一周內交機電科技術組存檔。

(7)設備使用單位應堅持執行維護保養與預防性檢修相結合的檢修製度。不斷采用先進的設備管理方法和技術手段、技術成果推行以設備狀態監測為基礎的維修方法。

(8)設備使用單位的機電技術管理人員,要認真總結經驗、積累資料,逐步掌握設備的運行規律及易損件的使用周期,不斷完善設備定期檢修的項目和間隔時間,使之更趨於科學化和實用性。

(9)每日定期例檢(日常維護、保養、檢修)工作內容:

①及時處理巡回檢查工作中發現的問題。

②檢查設備的操作機構、變速機構、各種限位器、指示信號及安全防護、保險裝置等是否靈敏可靠。

③檢查設備的潤滑情況,並定時、定點加入定質、定且的潤滑油。

④檢查設備容易鬆動、脫離的部位是否正常,緊固件是否牢固可靠,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⑤檢查設備易磨損、腐蝕的部位或部件,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10)定期檢修工作內容:

設備預防性定期檢修,各單位應根據設備結構、出力大小、工作狀況、環境條件等因素,結合實際情況,參照設備使用維護規程確定具體的檢修時間及檢查、檢修項目。定期檢修一般分為周檢、月檢、半年檢、年檢等,其內容為:

①處理每日例檢中未處理的隱患問題。

②根據設備使用狀況,進行部分解體檢查,更換磨損嚴重或損壞的零部件。

③對設備的各部位配合間隙進行測量、調整。

④定期檢查、更換軸承部位的潤滑脂。

⑤定期檢查、清洗油氈、油線、過濾器、液壓閥及各種防塵裝置,保持通暢無泄漏。

⑥定期補充合格的潤滑油品,並定期進行油品取樣化驗,根據檢測結果及時換油。

⑦定期對防爆設備的防爆結合麵進行檢查、打磨、防鏽處理。

⑧定期對電氣設備、電氣元件、接觸器、繼電器進行檢查,對各種保護進行調整、整定。

⑨定期進行預防性試驗,接地電阻、絕緣電阻測試,設備技術性能測試。

四、考 核

1、凡達不到規定檢修時間的隊組,發現一次,對所在隊的隊長罰款150元(以礦調度室上報機電副礦長及機電科的報表為準)。

2、礦調度員在檢修時間內,擅自指揮隊組開機的,發現一次,對責任者罰款100元。

3、機電科長、機電隊長、機電技術員達不到跟檢修班天數的每少一天罰款50元(以礦規定的下井天數折合為準)。

5、綜合辦公室不能及時提供設備、配件的,發現一次對分管人員罰款50元。

6、發現一起機電事故未追查,對相關負責人罰款50元(以事故組的追查報告為準)。

7、對事故追查過程中,發現一次因野蠻操作設備導致事故的責任人,要加倍處罰。

設備巡回檢查製度

一、目的

為做好機電設備的巡回檢查工作,使設備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充分發揮設備的工作效能,保證設備安全運行,製定本製度。

二、具體要求

(1)巡回檢查是對設備進行日常檢查維護的主要方式,各單位崗位工及機電維修人員負責分管範圍內設備的定期檢查工作。

(2)設備巡回檢查時要按預定的路線進行,各崗位要現場張掛巡回檢查路線圖,並詳細標示檢查的項目、內容、周期。

(3)巡回檢查方法一般采取看、摸、聽、嗅、試、量等手段:

看:從外觀檢查,看儀表指示。

摸:用手摸,感觸其振動、溫度或用手錘敲擊,檢查其緊固程度。

聽:聽其音響,有無異聲。

嗅:用鼻聞是否有異味。

試:試驗安全保護裝置是否靈敏可靠。

量:簡單量具測試。

(4)在巡檢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問題要及時上報,並做好記錄。

三、巡回檢查內容

㈠、機械部分

1 、緊固件

(1)螺紋連接件和鎖緊件必須齊全,牢固可靠。螺栓頭部和螺母不得有鏟傷或棱角嚴重變形。螺紋無亂扣或禿扣。

(2)螺栓擰入螺紋孔的長度不應小於螺栓的直徑(鑄鐵、銅、鋁合金件等不小於螺栓直徑的1.5倍)。

(3)螺母扭緊後螺栓螺紋應露出螺母1~3個螺距,不得用增加墊圈的辦法調整螺紋露出長度。

(4) 鍵不得鬆曠,露出鍵槽的長度符合規定。

2、聯軸器

(1)端麵的間隙及同軸度符合規定。

(2)彈性圈柱銷式聯軸器彈性圈外徑與聯軸器銷孔內徑差不應超過3mm。柱銷螺母防鬆裝置齊全完好。

(3)齒輪式聯軸器齒厚的磨損量不超過原齒厚的20%。鍵和螺栓不鬆動。

(4)蛇型彈簧式聯軸器的彈簧不應有損傷,厚度磨損不超過原厚的10%。

3、軸和軸承

(1)軸不得有表麵裂紋,無嚴重腐蝕和損傷。

(2)滑動軸承軸徑與軸瓦的頂間隙符合規定。銅瓦滑動軸承溫度不大於75℃,合金瓦滑動軸承溫度不大於65℃。

(3)潤滑油質合格,油量適當,油圈或油鏈轉動靈活。壓力潤滑係統油路暢通,不漏油。

(4)滾動軸承轉動靈活、平穩、無異響。潤滑脂合格,油量適當,占油腔的1/2~2/3,不漏油。軸承溫度不大於75℃。

4、減速器

減速器殼體無裂紋和變形。結合麵配合嚴密,不漏油。潤滑油符合設計要求,油量適當,油壓正常。

5、基礎

(1)基礎不得有裂紋、剝落和鬆碎現象。

(2)基礎坑內無積油和積水。

(3)地腳螺栓不得有鬆動。

6、密封件

(1)各部密封件齊全,性能良好,不漏油。

(2)密封表麵無損傷,油封骨架不變形。

(3)各結合麵的石棉墊、耐油膠墊應平整,無折皺,眼孔一致,符合原設計的尺寸和材質。

7、“五不漏”規定

(1)不漏油:靜止結合麵不允許漏油。運動結合麵原則上不允許有油跡,擦幹後3min不見油,半小時不成滴。非密閉傳動部位,不甩油(可加罩)。

(2)不漏風:空氣壓縮機、通風機、風管等靜止結合麵不漏風。距泄露100mm處用手試驗,無明顯感覺。

(3)不漏水:設備、設施各接合麵不漏水。

(4)不漏汽:鍋爐、汽動設備、管路及附件的靜止結合麵不漏汽;距泄露200mm處用手試驗,無明顯感覺。

(5)不漏電:絕緣電阻符合要求,漏電繼電器正常投入運行。

8、絞車滾筒、製動裝置等各部位完好。

9、各種設備鋼絲繩固定牢固、排繩整齊、纏繞層數符合規定;鋼絲繩斷絲、直徑縮小和鏽蝕程度不超過《煤礦安全規程》規定。

㈡、電氣部分

1、電氣設備隔爆性能良好,隔爆接合麵等符合規定要求。設備外殼無變形,無開焊,無鏽蝕等現象。

2、高、低壓電氣設備的過流、漏電、接地等保護裝置,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礦井保護接地裝置的安裝、檢查、測定工作細則》、《煤礦井下檢漏繼電器安裝、運行、維護與檢修細則》和《礦井低壓電網短路保護裝置的整定細則》的規定。接地線壓接不鬆動、螺栓不鏽蝕、不缺少彈簧墊圈,接地線及接地極規格型號、安裝位置等符合規定。

3、電氣接線有可靠的強度,連接可靠。

4、電氣設備的電氣間隙和爬電距離符合要求。

5、電氣設備聯鎖裝置齊全、靈敏可靠。

6、各種機電設備的安全防護裝置必須齊全、完整、可靠。

7、絕緣用具齊全可靠,按規定周期進行檢驗。

8、電纜吊掛整齊,電纜的連接、絕緣、接地符合要求,無超負荷運行現象。電纜穿孔套管齊全,密封良好。電纜溝內電纜敷設規範,無雜物。

9、電氣設備標誌牌、設備銘牌要與圖紙保持一致。

10、完好牌、標誌牌、防爆合格證齊全完好、內容正確,三證張貼符合定置管理要求。

㈢、其他

1、設備按照“定點”、“定質”、“定量”、“定期”、“定人”的原則進行潤滑,潤滑記錄按規定填寫。

2、機房(硐室)清潔,無雜物、無淤泥、無積水、無滴水、無油垢;工器具、備品備件、材料等存放在固定地點,安放整齊。

3、井下機電設備安裝處頂板必須支護完好。

4、變電所擋鼠板安裝符合規定。

5、水泵房水倉或泵池水位正常,排水設備、設施完好。

6、消防設施齊全完好,按規定檢查。

7、設備電壓、電流、壓力、溫度、流量等運行參數正常。

8、設備各轉動部分防護罩、裸露帶電區域遮攔安設符合規定,警示牌按規定懸掛。

9、機械、電氣設備各項安全保護裝置按規定周期試驗。

四、設備巡回檢查周期

序號 巡回檢查項目 檢查周期 備 注

1 電氣設備運行電壓、電流等參數 每小時1次 有人值守變電所執行此規定,1小時記錄一次。無人值守變電所、配電點每天由分片負責人員檢查1次

2 電氣設備運行溫升情況 每小時1次

3 開關運行情況 每小時1次

4 低壓饋電開關保護試驗 每天1次

5 照明綜保保護試驗 每天1次

6 使用中的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性能檢查 每月1次 每日由分片負責電工檢查1次外部

7 配電係統繼電保護裝置檢查整定 每6個月1次 負荷變化時應及時整定

8 高壓電纜的泄漏和耐壓試驗 每年1次

9 主要電氣設備絕緣電阻的檢查 每6個月不少於1次

10 固定敷設電纜的絕緣和外部檢查 每季1次 每周由專責電工檢查1次外部和懸掛情況,並做記錄

11 移動式電氣設備的橡套電纜絕緣檢查 每月1次 每班由當班司機或專責電工檢查1次外皮有無破損

12 接地電網接地電阻值測定 每季1次

13 新安裝的電氣設備絕緣電阻和接地電阻的測定 投入運行以前

14 設備潤滑部位定期注油、換油 按照設備潤滑周期執行

15 機械、電氣設備各項保護試驗 按照設備試驗周期試驗

16 各崗點運轉機電設備巡回檢查 每小時1次 2小時記錄1次

五、考核

1、各崗崗位工必須遵守《設備巡回檢查製度》,並做好相應記錄。發現不執行《設備巡回檢查製度》或者不填寫設備巡回檢查記錄的,對當班值班人員罰款20元/次,無人值守地點對包片管理人員罰款20元/次。各區隊技術員負責對《設備巡回檢查製度》的指導、執行、監督和考核。

2、各崗崗位工在執行《設備巡回檢查製度》中,發現設備存在問題的,必須及時向隊值班人員彙報,隊值班人員根據設備問題的具體情況,及時做出相應措施(通知值班機修、電工立即處理,向隊長、書記彙報具體情況)。設備存在問題未及時發現或者是發現而未彙報造成機電影響的,對當班值班崗位工罰款50元;彙報而值班人員並未做出相應處理的,對當班隊值班人員罰款100元。

3、各崗崗位工在值班期間,及時發現設備存在問題,隊技術人員及機修、電工判定確實存在問題,經機電人員搶修而未造成機電影響的,對及時彙報問題的崗位工獎勵50元。

交接班製度

一、 接班人員應提前十五分鍾進入工作地點,對所有設備運行情況及衛生狀況做全麵檢查,認真查閱運行日誌,詢問當班人員設備的運行情況。

二、交班者應認真填寫各種記錄或台帳,做好衛生工作,主動向接班者介紹設備運行情況,必須實事求是,不得隱瞞,否則發生事故由交班者承擔。

三、接班者在檢查中發現異常情況,應由交班者處理,如接班者願意接受處理,可由接班者接班後繼續處理,一時處理不好的應在交接班記錄本上作詳細說明並報告上級相關領導。

四、接班者不得扳弄不屬於檢查範圍內的設備。

五、在開、停機和處理事故以及重大操作時不得進行交接班,接班者應主動離開現場,如交班者邀請接班人員幫助處理事故和操作,在接班者願意下可以協助交班者處理。

六、 下麵情況不得進行交接班:

1、飲酒後的接班人員;

2、事故處理或正在進行的重要操作之中;

3、接班人尚未到齊之前。

4、非當班人員操作工交待情況可不接班。

七、 交接班應做到:

十交:

交任務、交安全、交指示、交操作情況、交質量、交記錄資料、交儀器設備、 交工具、交存在問題、交措施

五不交: 操作不穩不交、記錄不全不交、難整改的問題未整改不交、衛生不好不交、工具不全不交

五清: 看清、講清、問清、查清、點清。

兩交接: 現場交接、實物交接。

八、 接班者因故未按時到崗,交班者不得擅離崗位,應及時向領導彙報,經同意後並做好善後處理,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九、交接班的內容一律以所填寫的交班記錄和現場交接清楚為準,凡遺留應交待的事項,由交班者負責;凡沒有結清聽明的事項,由接班者負責,雙方都未履行交接手續的內容,雙方都應負責。

十、為明確職責,交接班時,雙方應履行交接手續,在按規定的項目逐項交接清楚後,交接人員先在交接班記錄薄上簽名,然後接班人依次簽名,從此時起,工作區域由接班人員負責。交班者應在雙方簽字後發出接班令方可統一離開崗位。

小絞車管理製度

為進一步加強小絞車管理,杜絕小絞車提升事故的發生,根據公司及礦有關規定,特製定此管理製度。

1、絞車安設(指JD-11.4型絞車):

(1) 安設位置:由技術科依據采掘生產所需,給出使用地點及安設位置。

(2) 小絞車房位置及布置。

①、小絞車房必須設在頂板好的地點,如頂板不好,必須加強支護。

②、由技術科與地測科共同給出絞車安設中心。

③、絞車房布置必須合理,絞車安設後,設備距幫壁最小距離不得小於0.5米,以方便檢修。

(3) 小絞車基礎:由技術科提供原始數據,如運輸距離、巷道坡度及絞車位置的底板岩性等情況,如果需要打基礎,由機電科給出基礎圖,由技術科平衡打基礎。

(4) 小絞車穩固後,安設單位必須將基礎螺栓緊固好,上齊二次保護,二次保護必須處於有效鎖緊狀態,所有錨鏈或鋼繩強度必須滿足要求,絞車戧壓頂子由技術科平衡,按要求安設。

(5) 小絞車電氣係統:

①、提升信號:必須聲、光俱全,燈、鈴、打點器等五小件必須上信號盤,並合理吊掛,便於司機、拔鉤工觀、聽信號,信號、照明電纜吊掛整齊。

②、行人、行車信號:要明顯區別於提升信號,並且要求上標誌牌板,上寫“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行車時,以信號紅燈做標誌,行人時,以信號綠燈做標誌。

③、小絞車操作開關、信號綜保等設備必須擺放整齊,使用統一規格的鐵製開關台。

④、所有電氣設備必須保證完好,杜絕失爆。

⑤、行人、行車轉換開關安設在小絞車房,由小絞車司機控製。

⑥、絞車房電氣設備按要求安設接地線及接地級管,甩車場要求安設過卷裝置。

(6) 小絞車房內,由絞車安設單位安設小絞車司機操作規程、崗位責任製及絞車使用技術參數牌板。

2、小絞車安設竣工後,由安設單位提出驗收申請,機電科組織有關單位驗收。

3、小絞車安設驗收:實行驗收單會簽製,由機電科、安監處、技術科、使用單位、安設單位等有關人員共同驗收,將存在的問題詳細記錄,會簽後,將驗收單交安全信息站。對於存在的問題,由分管單位整改後,將信息反饋到安全信息站。未經驗收的小絞車,嚴禁私自運轉。

4、小絞車使用:

(1) 絞車司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操作時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嚴禁非工種操作。

(2) 每班執行“五人聯鎖”製度,小絞車未經五人檢查簽字,不得運轉。

(3) 絞車運行過程中出現隱患及故障時,必須立即停車,及時處理,處理不了時,要彙報相關人員,待隱患、故障排除時,方可作業。

(4) 小絞車停轉後,司機將操作開關停電加鎖,鉤頭上鎖,照明不準停(長期停車除外),斜巷為行人信號。

(5) 長期停轉(一個月以上)的小絞車恢複運轉前,必須請示機電科,由機電科組織相關單位檢查驗收,否則嚴禁運轉。

5、處罰規定:

(1) 安設竣工後,安設單位不及時(安設後2日內)提出驗收,對安設單位一次罰款200元。

(2) 驗收時,出現問題按相關規定處罰。

(3) 驗收時,有關單位不按規定參加的,罰單位負責人50元。

(4) 驗收出現的問題不按規定期限整改的,罰款加倍。

(5) 未經驗收的小絞車私自運轉,按嚴重“三違”處罰。

提升鋼絲繩使用、維護、保養製度

提升鋼絲繩的用途是懸掛提升容器並傳遞動力。鋼絲繩是礦山提升設備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對礦井提升的安全和經濟運轉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鋼絲繩的維護檢查工作直接影響到礦井正常生產和人身安全。

使用鋼絲繩時必須按以下規定執行:

1、新繩要由檢驗單位進行驗收檢驗,必須保存有出廠合格證、驗收證書等完整的原始資料。

2、保管超過1年的鋼絲繩在使用前必須再進行1次檢驗,合格後方可使用。

3、鋼絲繩自使用之日起12個月時必須進行第1次檢驗,以後每隔6個月檢驗1次。

4、鋼絲繩檢查中出現以下情況必須將受力段剁掉或更換新繩:

①1個撚距內斷絲斷麵積與鋼絲總斷麵積之比為10﹪;

②以鋼絲繩標稱直徑為準計算的直徑減小量達到10﹪;

③鋼絲繩產生嚴重扭曲或變形;

④鋼絲繩遭受猛烈拉力的一段的長度伸長0.5﹪以上;

⑤鋼絲繩在使用期間,斷絲數突然增加或伸長突然加快;

⑥鋼絲繩鏽蝕嚴重,或點蝕麻坑形成溝紋,或外層鋼絲鬆動時,不論斷絲數多少或繩徑是否變化,必須立即更換。

5、每次更換新繩時,必須對鋼絲繩連接裝置用2倍於其最大靜荷重的拉力進行試驗。

對鋼絲繩的維護保養要做到以下幾點:

1、鋼絲繩的檢查必須由維修鉗工負責,並懂得鋼絲繩的種類和鋼絲繩的性能及各項指標。

2、鋼絲繩檢查人員必須每天按規定時間對使用中的鋼絲繩認真細致地全麵檢查一遍。

3、查繩時絞車的提升速度應不大於0.5m/s,對易損壞和

斷絲或鏽蝕較多的一段應停車詳細檢查,斷絲的突出部分應在檢查時剪下,檢查結果應記入鋼絲繩檢查記錄薄,記錄不得塗改。

4、每天的檢查過程必須由本班崗位工監督並在鋼絲繩檢查記錄上簽字,如遇停產時鋼絲繩可不需每天檢查,但在開工之前必須認真檢查一遍,並在記錄內注明停產、開工時間。

5、鋼絲繩在運行中突然停車或出現掉道等受猛烈拉力時,必須立即停車檢查。

6、鋼絲繩檢查人員每天對使用中的鋼絲繩全麵細致的檢查一次,鉗工班班長每星期對鋼絲繩檢查一次,分管領導不定時的抽查鋼絲繩的實際技術參數與檢查記錄數據是否相符,複查人員檢查後在鋼絲繩檢查記錄上簽字。否則,按隊有關管理製度嚴肅處理。

7、、斜井使用的鋼絲繩其插接長度不得小於鋼絲繩直徑的1000倍。人工插接的繩扣其編結部分的長度不得小於鋼絲繩直徑的20倍。

電氣試驗製度

一、目的

為保證使我礦井上、下供電安全,確保井下在用電氣設備裝置的完好性,預防觸電事故。依據《煤礦安全規程》及《煤礦機電質量標準化》的規定,結合我礦實際情況,製定電氣試驗製度。

二、組織機構

由機電科科長組織,區隊電鉗工、瓦斯員參與測試。

三、具體要求

1、電氣設備的試驗工作,是鑒定電氣設備的絕緣狀態,測試分析設備技術性能,為機電設備安全運行,提供技術依據。因此電氣試驗人員,要認真負責。以科學的態度對待電氣試驗工作。消除僥幸、麻痹心理,重視圖紙和技術資料的查對工作,並要根據客觀實際情況,安排好試驗。電氣試驗工作至少應有兩人參加,操作時要集中精力,以確保安全。

2、對10KV大型電氣每年進行一次直流泄漏試驗及直流耐壓試驗,其試驗電壓為2倍額定電壓,電壓逐步升高,讀取相應的泄漏電流值。井下電氣在每年4 月份進行試驗。

3、對礦用10KV變壓器測定絕緣電阻,做空載試驗,絕緣油做耐壓試驗, 以上試驗隻在中修以後試驗,運行中每年進行一次。

4、10KV斷路器地麵、室內斷路每兩年測定絕緣電阻一次,每年做一次絕緣油耐壓試驗,每年測量一次斷路器觸頭分合閘的同時性,試驗在每年三月份進行。

5、10KV電力電纜每年測定一次絕緣電阻,做一次直流耐壓試驗,並測泄漏電流,每年檢查一次相位,絕緣電阻用2500V兆歐表搖測, 其絕緣電阻值不得低於下列數值:粘性浸漬電纜100兆歐/KM,幹絕緣電纜200兆歐/KM。 直流耐壓試驗用5倍額定電壓由低到高逐步升高,讀取相應直流泄漏值。根據電纜絕緣電阻泄漏電流值判定電纜絕緣性能。

6、10KV避雷器 避雷器在每年雷雨季節前試驗一次,測定絕緣電阻,其數值根據不同型號一般不小於2500兆歐,運行中不小於2000兆歐,線路避雷器每年測一次絕緣電阻。避雷器在每年3月份進行試驗。工頻放電電壓測量,運行中的避雷器在雷雨季之前進行測量。線路避雷器每兩年一次,其放電電壓值不應超過以下範圍:新裝和大修後16-19KV,運行中15-21KV。

7、10KV架空線路 每年一次蹬杆檢查,檢查導線連接情況,以及每個絕緣子的運行情況,測量線路絕緣電阻,試驗在三月份進行。

8、接地電阻 地麵電氣設備接地及防雷保護用的接地電阻,每年雷雨季之前測量一次,井下接地裝置每半年詳細檢查一遍,接地電阻每年測一次,地麵在三月份進行,井下變電所每年測量一次。

9、井下高壓開關、保護裝置及儀表,每半年整定一次,負荷變動隨時整定。

10、電氣試驗工作不應少於2人,試驗負責人在試驗前應詳細向全體參加試驗人員貫徹試驗安全措施、被試驗設備部位和試驗程序。

11、低壓電器檢修後,應對設備搖測絕緣電阻,測量三相電流平衡、觸點三相接觸同期性。

12、凡需要進行電氣試驗的各種設備,均由所在班提出申請,由電工班試驗組進行試驗。

13、電氣試驗期間,試驗人員不許隨便換人,以保證試驗結果的準確性。試驗人員要認真填寫試驗記錄。

14、設備在試驗期間若發現重大隱患,試驗人員應及時向機電科主管人員彙報,設備隱患排除後,應重新試驗至合格為止。

15、對電氣設備使用的絕緣油的物理、化學性能和電氣耐壓試驗必須每年進行一次,試驗必須由有資質的安全檢測檢驗單位進行。

16、對電氣設備絕緣油的更換和試驗,應有專用記錄薄,並由設備管理員存檔。

17、每月28日前必須對檢漏繼電器進行一次遠方跳閘試驗,並填寫記錄,並保存在機電設備管理室。

18、每年必須對高壓電纜的泄漏和耐壓進行一次試驗,試驗必須由有資質的安全檢測檢驗單位進行。

19、新安裝的電氣設備絕緣電阻和接地電阻必須在安裝投入前由設備管理員進行一次搖測試驗,並記錄存檔。

20、每年必須對避雷器和電器絕緣用具(絕緣靴、手套、試電筆等)進行一次檢測檢驗,檢測檢驗單位必須由資質的安全檢測檢驗單位進行。

21、每季度必須對井上下各場所接地電阻及高壓電機的絕緣電阻搖測一次,並做好記錄,測試記錄由設備管理員存檔。

22、試驗工作開始前要辦理好電氣工作票,然後試驗人員應根據試驗項目,了解試驗用電源的接線方式、組別、相序、電壓等級及電壓對稱性等情況。試驗電源的開關,須使用有明顯斷開的刀閘開關,並在負載側接上適當的熔斷體,且放在靠近試驗人員的位置,以便操作。試驗用調節裝置或開關,在開始試驗前,應放在起始位置。

23、拆卸二次回路小線時,應注意原來的位置,防止導線拆斷或碰及其他導體等情況發生造成事故。對沒有標誌牌的線端須紮上臨時標誌,以便識別。標誌牌不許使用金屬物質。在拆卸過程中,如發生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止工作,在未判明原因前,不得進行工作。

24、在進行試驗時,應由一人負責電源開關的拉閘和合閘。拉合閘應使用“拉開”、“合上”、“不許合閘”等明顯口令,並須做到一呼一應,不得用手勢聯係。試驗中發生異常現象或者與預期結果不符時,應立即停止工作,並分析原因。

25、試驗結束後,拉開試驗電源,將試驗部位接地放電。在井下做試驗時,凡有可能積聚瓦斯的地方,隻有當瓦斯濃度在1%以下時,才準放電。

26、試驗工作結束後,應檢查試驗記錄,如試驗項目及數據無誤,方可拆線,將被試驗設備恢複原狀態。工作結束後,先由試驗的安全監護人檢查現場,然後由工作負責人將工作票交給現場負責人,共同進行檢查,詳細交待工作前後的設備變動情況及試驗結果,並將試驗原始記錄抄在變電所或機房的試驗登記簿上,經現場負責人填寫工作票的試驗意見認為無誤後,方可離開現場。

27、試驗工作中使用的儀表設備,要按照其本身附帶的操作注意事項執行,如果沒有這方麵資料,則可以按照專業規程進行操作,以免損壞儀表設備。

28、為了保證試驗質量,試驗用儀器儀表,必須在有效檢驗周期內和有檢驗封印。

29、試驗用儀器儀表必須符合精密等級規定,以免因儀表誤差而引起測試的錯誤。在有瓦斯的礦井內做試驗時,必須采用礦用隔爆型或礦用本質安全型儀表。普通型攜帶式電氣測量儀表,隻準在瓦斯濃度小於1%以下的地點使用。

30、在測量電源電壓時,應根據具體情況來選擇適當的儀表連線方式,以獲得較準確的測量結果。要正確地讀表,在未測量前,應該首先將儀表調零,讀表時應在指針和鏡裏的影子重合時讀取。如用大電流發生器時,因被試設備與電源波形有關,則應事先用示波器測量,證明互感器二次電流波形為正弦波時方可使用。

31、試驗用的儀表互感器,在二次側及規定的接地點,均應妥善接地,以免擊穿時竄過高壓,影響人身安全。對於一次側通過電流的電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不準開路。電流互感器的二次側短接時,須用幹淨、沒有氧化的多股銅線,以免二次回路斷開。禁止用鋁絲或鋁線短接。

32、試驗用設備和儀器儀表,在搬運及存放時,要妥善保管,防止灰塵、潮氣侵入。儀表的放置位置和牆壁之間要留出0.5m的通道。

33、試驗用導線截麵:在電壓回路或不大於5A的電流回路中,應使用截麵不小於1.5-2.5mm2的絕緣軟線,其絕緣電阻應符合要求,並有足夠的機械強度。高壓引線周圍,要加遮攔,防止觸碰危險。試驗用的臨時接地線,應按電流大小確定最小截麵,一般用不小於 1.5 mm2的整根銅線。

四、注意事項

1、試驗應嚴格執行操作規程,禁止帶電作業,停送電必須執行停送電簽字確認製度。

2、試驗應根據設備的規格型號、電壓等級及運行狀況確定試驗的項目及標準。

3、試驗必須遵守試驗規程規定的試驗項目、標準、方法和試驗程序,非經電氣主管技術人員明確指示不得擅自更改試驗標準和試驗項目。

4、試驗必須遵守電業安全規程的規定,在井下試驗要製定試驗安全技術措施

5、每年在雷雨季節到來之前,邀請有資質的單位進行一次防雷裝置安全檢測,井下運行的檢漏繼電器每天必須做一次試驗,確保靈敏可靠,安全運行,絕緣用具定期進行試驗、校驗。

6、新增或大修後的電氣設備必須經試驗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高壓試驗的程序:絕緣電阻、泄漏電流、直流耐壓、交流耐壓試驗。

7、高壓電纜在使用前必須做耐壓試驗,低壓電纜在修補後做浸水耐壓試驗。

8、各種安全保護裝置應根據變化情況及《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定期進行試驗或校驗,確保靈敏可靠。

9、試驗時,施工現場設置柵欄或警戒、防止發生事故。

10、各種試驗按要求填寫記錄。

五、考核

1、10KV斷路器(地麵)、礦用10KV變壓器測定絕緣電阻、10KV避雷器等高壓設備必須有資質的安全檢測檢驗單位進行,並按規定檢修周期檢測。未能及時檢測或者不安排檢測的,

2、10KV架空線路檢查由機電科牽頭組織人員進行蹬杆檢查,如未能按規定檢修周期檢查

3、避雷器和電器絕緣用具(絕緣靴、手套、試電筆等)每年進行一次檢測檢驗,檢測檢驗單位必須由資質的安全檢測檢驗單位進行。如未能及時檢測檢驗。

4、電氣試驗及接地電阻測試各區隊應按照規定周期試驗檢測,並做好相應記錄,如發現各區隊未能按規定周期進行試驗檢測,對相應區隊主職負責人罰款100元,技術員罰款50元;按規定周期進行試驗檢測,而未能及時填寫記錄的,對區隊主要負責人罰款50元,技術員罰款20元。

接地電阻測試製度

一、目的

為使我礦井下供電安全,確保井下在用電氣設備接地裝置的完好性,防止電氣設備金屬外殼意外帶電時,造成觸電事故。依據《煤礦安全規程》及煤礦機電質量標準化的規定,我科室每季度將組織人員對井下在用電氣設備的接地電阻進行一次測試。

二、組織機構

機電科組織,區隊電鉗工、瓦斯員參與測試。

三、具體要求

㈠ 測試時間

1、每季度對井下在用電氣設備的接地電阻進行一次測試;

2、新安裝的電氣設備接地電阻投入運行前進行一次測試。

㈡ 測試工具

1、ZC29B-2型接地電阻測試儀一台;

2、輔助接地棒二根(電位探棒Pˊ和電流探棒Cˊ);

3、導線5m、20m、40m各一根。

㈢ 測試方法與步驟

1、首先由瓦斯員對測試位置的瓦斯進行檢測,確認瓦斯濃度低於0.5%時通知測試負責人。

2、測試接地電阻值時儀表上的E端鈕接5m導線,P端鈕接20m線,C端鈕接40m線,導線的另一端分別接被測物接地極Eˊ,電位探棒Pˊ和電流探棒Cˊ,且Eˊ、Pˊ、Cˊ應保持直線,其間距為5-10m。

四、接地極安裝要求及標準

⑴ 36V以上和由於絕緣損壞可能帶有危險電壓的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構架等都必須有可靠的保護接地。

⑵ 接地網上任一保護接地點的接地電阻,不得超過2歐姆,每一移動式電氣設備和手持式電氣設備同接網之間的保護接地用的接地芯線電阻值都不得超過1歐姆。

⑶ 所有電氣設備保護接地裝置(包括電纜的接地線)都應和井下主接地極構成一個總接地網。

⑷ 下列地點應裝設局部接地極:每個裝有電氣設備的峒室、每個單獨裝設的高壓電氣設備、每個低壓配電點或裝有3台以上電氣設備的地點、連接動力電纜的每個接線盒。照明綜保和煤電鑽綜保必須同時裝設局部接地極和輔助接地極,且兩者之間的距離不得低於5m;具有漏電保護的電氣開關(有試驗功能),必須按要求敷設局部接地極和輔助接地極。

⑸ 井下主接地極應用耐腐蝕鋼板製成,其麵積不得小於0.75m2、厚度不得小於5mm;局部接地極用兩根長度不得小於1m、直徑不小於22mm的鍍鋅鐵管。每根管子上至少要鑽10個直徑不小於5mm的透孔,兩根鐵管均垂直於地麵(偏差不大於15°),並必須埋設於潮濕的地方。兩管之間相距5m以上,垂直埋深不得小於0.75m。

⑹ 連接主接地極的接地母線,應采用截麵不小於50mm2銅線,或截麵不小於100mm2的鍍鋅鐵線,或厚度不小於4mm,截麵不小於100mm2的扁鋼;電氣設備的外殼與接地母線或局部接地極的連接,電纜連接裝置兩頭的鎧裝、鉛皮的連接,應采用截麵不小於25mm2的銅線,或截麵不小於50mm2的鍍鋅鐵線,或厚度不小於4mm、截麵不小於50mm2的扁鋼;高壓金屬連接器必須安裝接地極,冷縮管連接器、環氧樹脂連接器不需要安裝接地極,新安裝設備接地保護不滿足要求不得通電使用。

⑺ 橡套電纜的接地芯線,除用作檢測接地線回路外,不得兼作其它用途。

五、考核

1、不按時或者是不做接地電阻測試的區隊,罰該區隊主職負責人50元/次,負責測試人員20元/次。

2、不及時上交或者是不交接地電阻測試記錄的區隊,罰該區隊主職負責人50元/次,負責測試人員20元/次。

3、接地極不按照接地極安裝要求及標準執行的,發現一處不合格,罰負責該區域區隊主職負責人50元/處,包機人20元/處,累計計算。

大型設備技術檢測製度

一、總則

1、為加強對大型設備和裝備的管理,提高其利用率和完好率,根據《煤炭工業企業設備管理規程》、《煤礦機電設備檢修技術規範》、《煤礦安全規程》、《河南省國有煤礦生產礦井和地麵廠(處)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試行)、《隆瑞礦機電設備管理製度》及其他相關管理製度,特製定本規定。

2、本規定所指大型大型設備係指礦井通風設備、礦山壓氣設備、礦井提升設備、礦井排水設備、大功率帶式輸送機、斜巷猴車等在礦井安全生產中至關重要的設備。

3、各相關區隊必須配備足夠用於管理、檢修、維護及操作的管理人員及技術人員,負責大型設備的綜合管理工作。

4、要保持大型設備管理人員的相對穩定,重視業務培訓與提高,嚴禁業務不熟練或不具備相關資格的人員從事大型設備的日常管理及技術管理工作。

5、加強對大型設備維修和管理,保持大型設備良好工作狀態。

(一)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大型設備必須配備專職人員負責操作使用。

(二)建立定期保養、維修、檢修製度。

(三)遵守檢修規程,執行檢修技術標準,保證修理質量,降低修理成本。

(四)建立大型設備技術檔案,各種技術資料應完整無缺。

(五)各相關單位要定期對大型設備的利用率、完好率、質量狀況(良好、待修、報廢)進行上報,並於每月底前報機電科備案。

6、大型設備未經機電科批準不得拆套使用。

7、對達不到技術指標,應作檢修的大型設備,各單位應提出書麵設備請,上交機電科備案研究。

8、對大型設備利用率高、管理好、成績突出的區隊或個人給予表彰或獎勵。

9、大型設備重要部件發生丟失或損壞事故,因責任心不強、操作失誤造成整機重大損失的區隊和個人,追究其責任,並視其情節,給通報批評,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

二、大型設備的使用與維護

1、所有大型設備都必須嚴格按照設備操作(使用)維護規程和完好標準進行使用與維護。使用的新型設備和新接管的設備,在使用前,應由主管技術人員詳細研究設備使用說明書及技術資料,製定出操作(使用)維護規程,組織操作工人、維修工和使用單位負責人學習熟悉後,方能使用。在使用初期,主管技術人員,應經常檢查其運行情況,及時向機電科反饋信息。

2、貫徹大型設備使用與維護相結合的原則,實行包機製。大型設備的使用要實行定人、定機,憑證操作,嚴格執行崗位責任製和設備操作規程,單人使用的設備由操作者負責。多人操作的設備實行主操作人負責製。對三班製生產的設備,操作工人必須執行設備交接班製度,設備均應有運行記錄。

3、各種大型設備司機(包括運轉、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達到本設備操作的技術等級“應知”、“應會”要求,經考試合格,並取得相關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4、設備司機都要做到五嚴(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嚴格執行要害場所管理製度,嚴格執行巡回檢查製度,嚴格執行崗位責任製)、三知(知道設備的結構,知道設備的性能,知道設備安全設施的原理)、四會(會操作,會維護,會保養,會排除一般故障)。司機合理使用設備,嚴禁超負荷、超規範使用。

5、使用中的大型設備必須保持完好狀態,安全保護裝置齊全,動作可靠,防爆設備不失爆,並應定期檢查、試驗,做好記錄,不合格的不準使用。

6、嚴格執行日常保養(維護)和定期保養(維修)製度,確保設備經常保持整齊、清潔、潤滑、安全經濟運行。

(一)日常保養

操作者每班照例進行保養,包括:班前lO~15min的巡回檢查(各種設備的班前檢查內容遵循機電設備點檢製度);班中責任製,隨時注意設備運轉、油標油位、儀表壓力、指示信號、保險裝置等是否正常;班後的大清掃、擦洗、交接班各種記錄及清潔衛生等工作。如發現隱患,及時排除,發現重大問題,根據《泉店煤礦機電設備點檢製度》相關規定,及時通知區隊、調度室、機電科。

(二)日常保養的具體內容

(1)檢查設備的操作機構、變速手柄、各種檔鐵、限位器、指示信號及安全防護、保險裝置等是否安全可靠;

(2)檢查設備的潤滑情況,並定時、定量加入相應的潤滑油;

(3)檢查設備容易鬆動、脫離的部位是否正常,附件、工具是否齊全;

(4)檢查設備腐蝕、砸、碰、拉傷和漏油、漏水、漏氣、漏電等情況;

(5)搞好清潔衛生工作。

(三)定期保養

大型設備運轉(行)到規定時間後,以維修工為主、操作工配合,按規定內容進行保養。定期保養完後,填寫保養記錄。

(四)定期保養的具體內容

(1)根據設備的使用情況,進行部分解體檢查和清洗;

(2)除進行日常保養內容及處理日常保養無法處理的缺陷外,對設備的各部位配合間隙進行適當調整;

(3)各油氈、油線、濾油器及各種防塵防屑裝置要進行清洗,要使管路保持通暢無泄漏。

(4)定期保養的間隔期及作業時間,依據設備點檢標準書執行。

三、大型設備的檢修

1、區隊應堅持執行大型設備的維護保養與預防檢修相結合的檢修製度。根據設備狀態,確定檢修時間和檢修形式,努力提高檢修質量,降低檢修費用,縮短檢修時間。

2、大型設備的小修 按定期維修的內容或針對點檢發現的問題,部分折卸零部件進行檢查、修整、更換或修複少量磨損件,基本上不拆卸設備的主體部分。通過檢查、凋整、緊固機件等技術手段,恢複設備使用性能。

3、大型設備的中修根據設備的技術狀態,對設備精度、功能達不到工藝要求的項目按需要進行針對性檢修,一般要部分解體,修複或更換磨損機件,必要時進行局部刮研,更換油質,校正座標,以恢複設備的精度和性能。更換電機個別線圈和部分絕緣,進行塗漆,烘幹。在檢修過程中,充分利用鍍、噴、鑲、粘等技術手段,恢複其精度。

4、大型設備的大修 對設備進行全麵修理,使設備完全恢複精度和額定能力,需要對設備全麵解體,對所有零部件進行清洗檢查,更換或加固重要的零部件,恢複設備應有的精度和性能,調整機械和電器操作係統,處理設備基礎或更換設備外殼,配齊安全裝置和必要的附件,重新噴漆或電鍍,按設備出廠或部頒大修標準進行驗收。

5、大型固定設備的大修方案由使用單位編製,機電科審核。

其它大型設備大修遵照以下規定:

(一)根據礦生產情況及設備的性能現狀,確定設備需要大修時,由機電科牽頭,組織調度室、生產科、使用區隊、回收區隊及檢修單位共同參與,到工作現場確定設備的回收日期、檢修日期、安裝日期及檢修人員調配等情況,並由機電科下發檢修會議紀要,機電科下發檢修方案,

(二)大修質量保障措施

1、建立回收交接製度 使用區隊與回收區隊必須在工作現場交接,並有設備、材料等相關交接記錄。設備的連接件、緊固件、各類插銷以及其他類似配件由回收單位自行保管,其餘設備以及配件一律上交機電倉庫管理員並有交接記錄。除易損件留有一定的補充之外,其餘配件一律執行交舊領新製度。所有更換、損壞的配件一律由機電倉庫管理員集中保存,待有關單位鑒定後決定檢修或廢棄。

2、建立設備檢修記錄製度 根據檢修方案,各檢修單位認真組織檢修工作。所有檢修單位一律有設備檢修記錄,詳細記錄檢修質量、檢修內容、檢修人員、檢修日期等檢修項目。每班均需有檢修負責人,當班沒有檢修負責人不得進行檢修。

3、建立檢修自檢、申請驗收製度 檢修單位檢修結束後由檢修單位進行自檢。在檢修單位提出檢修驗收申請後,機電科召集相關單位聯合驗收。所有檢修設備必須在檢修驗收合格後方可入井。

4、建立設備安裝、檢修質量追究製度 設備檢修結束並經驗收後,方可進行設備入井安裝工作。設備安裝試運行期間,發現屬於檢修質量問題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屬於運輸過程中損壞的追究運輸或安裝單位的責任。

(三)大修檢修費用 根據設備檢修工作量、檢修時間及檢修人員調配等情況,每次檢修前,礦與檢修單位簽訂檢修合同,確定檢修費用,根據檢修質量予以結算,或將檢修費用納入檢修單位綜合結算。

6、大型設備大修必須嚴格執行設備大修相關製度。大修結束後,設備必須做空、輕、重負荷試運轉和效能測定,按檢修質量標準嚴格驗收,隱蔽工程應有中間驗收記錄。驗收合格後要將檢修內容詳細記入檢修記錄中。大修後的設備要實行保修製。在保修期內,發生的修理質量問題,應由檢修單位處理,保修期一般不得少於1個月。

7、設備大修後的質量驗收,以機電科為主,會同調度室、使用單位、安裝單位及檢修單位,組織維修工和操作工共同參加。設備大修後,對於經過兩次以上大修的老舊設備、嚴重損壞的設備或屬於設備本身有嚴重缺陷者,經機電礦長批準,可以製訂大修質量的降級標準,根據工藝要求,適當放寬允差。

8、備件資金一般可占設備原值的2~4%左右,單一大型設備的備件可適當地增加儲備。配件應實行退舊換新製度。要積極采用新技術、新工藝進行舊件修複利用工作。

9、大型設備根據生產工藝特點和生產過程中的要求,采取不同的日常檢修方式。

(一)大功率帶式輸送機、猴車,主要部件應保持一定的備用數量,實行按計劃輪換檢修,每天應不少於2~4h,交接班時要有15min互檢時間。

(二) 礦井通風設備、礦山壓氣設備、礦井排水設備等有備用的大型設備,應按計劃周期輪換開動,停下來的設備應及時修複備用。礦井排水設備中的泵及其管路、水倉等,應在每年雨季前全部檢修完畢。

(三)礦井主、副井提升係統,井筒裝備等平時不能檢修的設備,應在礦井停產檢修期間進行檢修。礦井停產檢修天數全年應有12~15天。不同地點的提升係統的停產檢修日期應當錯開,實行輪流停產檢修。主、副井提升係統的日常維修,每天要保證2~4h的檢查維修時間。

五、大型設備的技術檔案

1、為加強大型設備管理,充分發揮大型設備技術檔案在煤礦生產、檢修、更新、改造及報廢中的參考價值和憑證作用,確保大型設備的安全,結合隆瑞礦大型設備的管理現狀,決定對於全礦的大型設備予以建檔管理。

2、礦井通風設備、礦井提升設備、礦山壓氣設備、礦井排水設備、大功率帶式輸送機、斜巷人車等歸入隆慶礦大型設備範圍的設備,其申請、購置、驗收、調試、運行、維修、改造、報廢等全過程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利用價值的文字、圖表、聲像等載體材料及隨機材料,均需歸檔到大型設備技術檔案。

3、大型設備文件材料必須真實,與實物一致並具有成套性。歸檔的文件材料必須反映大型設備管理和大型設備從形成到處置的全過程。機電科負責大型設備驗的設備使用說明書、調試安裝驗收單、驗收記錄、安裝圖紙及配件圖冊等資料的收集工作,機電科負責設備曆次事故記錄、設備曆次性能測試和關鍵部件探傷記錄、分析報告處理及改進意見、設備大修及技術改造記錄、設備曆履簿和技術特張卡片的收集製作工作。所有資料統一在機電科檔案室保管。大型設備的設備曆次事故記錄、分析報告處理及改進意見、設備大修及技術改造記錄、設備曆履簿和技術特征卡片由設備管理員整理,一月一更新,其中,技術特征卡片上網。

4、大型設備檔案收集工作從購置設備時,即開始進行文件材料的積累、整理、審查工作。

5、文件材料的歸檔要求

(一)歸檔的重點:從立項、預算、招投標、驗收、結算等各個環節形成的各種文件材料;

(二)歸檔的文件材料按單機立卷歸檔。

6、設備的歸檔內容:

(一)計劃購置階段:

1、大型設備項目可行性論證報告,包括論證會議文件、記錄,購置大型設備請示;

2、上級部門批複;

3、招標采購大型設備過程中有關的技術要求、技術答疑文件、招標文件、投標文件、中標通知、技術協議、合同文本、驗收證明及其他有關文件、資料;

(二)開箱驗收階段:

1、裝箱單及開箱記錄;

2、驗收報告,應包括開箱驗收報告,驗收時間、地點,驗收人員、驗收記錄,驗收的大型設備名稱和完好程度,備品、備件清單等內容或文件材料;

3、設備使用說明書、產品合格證書;

4、安裝圖紙,配套圖冊。

(三)安裝、調試階段:

1、安裝調試記錄;

2、調試安裝驗收單,試驗記錄;

3、雙方簽字移交文件、保修單簽收清單;

4、存在問題及處理意見。

(四)運行及維護修理階段:

1、大型設備維護保養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2、大型設備使用記錄;

3、大型設備保養情況記錄;

4、大型設備檢查記錄及維修記錄;

5、廠家質量問題處理;

6、設備曆次事故記錄;

7、設備曆次性能測試和關鍵部件探傷記錄;

8、設備曆履簿和技術特征卡片。

(五)改造、更新階段:

1、分析報告處理及改進意見;

2、設備大修及技術改造記錄;

3、改進、改裝過程中形成的圖樣、技術文件;

4、大型設備報廢技術鑒定書,請示及批複文件;

5、技術鑒定及成果文件。

7、歸檔時間 大型設備檔案的歸檔時間為大型設備驗收合格投入使用後一個月以內。

8、保管期限 大型設備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長期、短期三種。保管期限依據該設備的使用壽命和使用價值而定,長期保管的大型設備檔案實際保管期限不得短於大型設備的實際壽命。不得以任何理由偽造、變更、隱匿或者銷毀。

9、對超過保管期限的大型設備檔案必須組織有關專業人員進行鑒定,對於具有繼續保存和利用價值的檔案,要重新整理編目;對已失去保存價值的檔案,應經過有關領導部門審批,並履行登記造冊手續後方可處理。

10、大型設備檔案的借閱,複印件可以帶出檔案室,但必須在規定期限內歸還,原件資料隻可在檔案室查閱,嚴禁任何人帶出檔案室。

11、大型設備檔案的移交 因使用權發生變化等原因,需移交大型設備檔案時,由大型設備實際正在使用的單位填寫移交目錄,內容包括文件材料名稱、份數、移交時間。移交目錄一式兩份,歸檔時雙方簽字,各持一份備查。

12、大型設備檔案的檢查 大型設備使用單位應每年對所保管的檔案按存檔目錄進行檢查或抽查,發現缺失或損壞的及時彙報,及時補充。

六、大型設備的檢查與考核管理

1、所有使用、回收、安裝及檢修大型設備的單位,必須嚴格按照設備設計性能進行安裝、調試、使用、回收、檢修工作,嚴禁任何單位、任何人違規從事大型設備的維護、操作及管理工作。

2、針對其所轄範圍內的大型設備,各相關單位正職必須堅持日常巡查及定期檢查的製度,每旬的後一天由所在單位正職將所在單位的大型設備的使用情況及存在問題,以書麵形式存檔備案。沒按要求落實的,對單位正職罰款200元/次,月度機電考核予以否決。

3、對所轄範圍內的大型設備,因違章操作、檢修不到位、隱患發現及排除不及時、發現重大隱患上報不及時或瞞報等因素損傷設備的,對主要責任人、機電副隊長、單位正職罰款100元,月度機電考核予以否決;對於造成設備嚴重損壞和經濟損失的事故,礦成立調查組,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4、大型設備檢修期間,檢修單位必須編製檢修方案並有相關勞動組織方案,做到檢修責任到人,在檢修質量保證期出現檢修質量問題時可以追溯到責任人。出現因檢修質量問題影響生產一個小班的,對主要責任人、檢修單位正職罰款50元,月度機電考核予以否決,影響生產一個小班以上的,礦組織分析,嚴肅處理;對因檢修質量嚴重不到位造成設備嚴重損壞和經濟損失的事故,礦成立調查組,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5、對大型設備管理到位,設備運行效率高,很好的保證了安全生產的單位和個人,視情況給予適當獎勵。

附表:

表一:隆慶礦大型設備技術特征卡片

表二:隆慶礦大型設備主要附件(部件)技術特征卡片

表三:隆慶礦大型設備曆履薄

表四:隆慶礦大型設備大修及技術改造記錄

表五:隆慶礦大型設備曆次事故記錄

表一:

隆慶礦大型設備技術特征卡片

設備名稱 規格型號

生產廠家 出廠編號

購置日期 投用日期

使用現狀 購置單價

使用單位 使用地點

統計人員 統計日期 年 月 日

表二:

隆慶礦大型設備主要附件(部件)技術特征卡片

編號 名稱 型號 廠家 損壞 更換

1

2

3

4

5

6

7

8

9

更換記錄:

表三:

隆慶礦大型設備曆履薄

工作地點 使用情況 安裝回撤

使用時間 原煤產量 掘進進尺 安裝時間 回撤時間

小結

表四:

隆慶礦大型設備大修及技術改造記錄

安裝日期 回撤日期

檢修時間 檢修費用

大修及技術改造概況

更換主要附件(部件、配件)

編號 名稱 型號 數量 單位 備注

1

2

3

1

4

5

6

7

8

9

10

11

12

小結

表五:

隆慶礦大型設備曆次事故記錄

發生時間 發生單位

發生地點 責任人

小結

設備包機製度

為加強機電設備管理,進一步劃清範圍,使機電設備維護、檢查及使用細化,做到每台設備責任人、包機人和管理人員責任明確,獎懲統一。

1、各單位正職是本單位設備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設備管理負有主要的領導責任,要經常深入現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安排處理。

2、各單位的機電隊長對本區隊的設備管理負有直接領導責任,負責解決設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因客觀原因不能及時處理的要以書麵形式24小時內彙報給機電科,不按規定彙報的按標準執行處罰。

3、各單位設備包機人及責任人是設備現場管理直接責任人,對所包設備的維護、管理、使用及回收負有直接責任。

4、機電科是設備管理的業務職能科室,對全礦機電設備進行業務管理。各采區都有機電科管理人員負責具體協調該采區的機電業務管理工作。

5、各單位所有設備必須確保責任牌、完好牌(租賃設備必須有租賃牌)齊全,注明設備名稱、型號、編號、包機人及責任人等。

6、區隊未落實包機製度的,對區隊正職及機電隊長按規定處罰。

7、設備必須按規定進行維護、保養、使用,否則將按《包機製度實施細則》執行處罰,構成事故的,按事故追究相關責任。

附則:包機製度實施細則

序號 存 在 問 題 處 罰

1 設備無完好責任牌或內容填寫不規範的 每台罰包機人50元

2 設備表麵或硐室文明衛生差 當班崗位工罰100元

3 設備上方滴水或淋水 包機人、責任人及機電隊長各罰50元

4 設備內部及防爆麵鏽蝕嚴重或因失修打不開的 除罰隊外,責任人及機電隊長各罰100元

5 備用設備擺放亂或未掛牌管理的 每台罰責任人50元

6 設備擺放位置不合格,各間距不符合規程要求及傾斜度超標的 包機人、責任人各罰50元

7 開關整定不合理或接線工藝不合格的 包機人、機電隊長各罰100元,另對隊進行處罰

8 使用不完好設備的 當班崗位工罰100元,另對隊進行處罰

9 電氣設備輕度鏽蝕(尚未構成失爆)、防爆麵缺凡士林或殼體內有雜物的 每台件罰包機人50元

10 設備未固定或固定不牢的 包機人及責任人各罰50元

11 設備無編號或編號不清的 每台罰包機人50元

12 新安裝設備未經驗收而使用的 安裝及使用單位正職、當班副隊長各罰100元,另對隊進行處罰

13 設備銘牌及煤安標誌牌丟失或被油柒、噴體覆蓋的 每處罰包機人、責任人各100元

14 機房內設備、設施人為損壞或丟失,找不到責任人的 罰當班值班工50元,另對隊進行處罰,並按原價賠償

15 運轉設備有隱患,值班崗位工未及時彙報,造成損失的 罰值班崗位工100元,構成事故的,按事故追究責任

16 開關各喇叭嘴衛生處理不好 每台責任人50元

17 開關接線盒內缺電源標誌牌、內腔缺危險標誌牌及幹燥劑的 每台罰責任人50元

18 小電纜吊掛不合格或衛生差的 每處罰包機人50元

19 出現瞎燈不及時更換的 每盞罰包機人50元

20 牌板製度衛生差的 罰當責任人50元

21 記錄填寫不規範的 每處罰記錄人50元

22 操作工應知應會、崗位描述不熟練,操作不執行手指口述的 罰操作工、單位正職各50元

23 停送電時不按規定操作的 操作人員記“三違”一次,罰跟班人員、隊正職各100元

24 無證或持無效證件上崗者 當事人記“三違”一次,單位正職各罰100元

25 水泵司機未按規定時間開停泵,進行避峰填穀的 當班司機罰款50元

26 風水管路吊掛不合格的 每處罰責任人50元

27 管路漏風、漏水未及時處理的 除罰區隊外,每處罰責任人100元

28 聲光信號的損壞或維護不到位的 每台罰包機人50元

29 電機無防護罩或安裝不合格的 包機人及責任人各罰50元

30 機械設備有漏油、漏液的 每台罰包機人100元

31 滅火沙不合格、無滅火沙袋或滅火沙不足0.2m3的 每處罰責任人50元

32 無滅火器或滅火器無校驗標簽的 每台罰責任人50元

33 無消防鍬或不能專鍬專用的 罰包機人或責任人50元

34 井上有長明燈的 單位正職各罰50元

35 聯軸節內有雜物或帶負荷運行 包機人、責任人、機電隊長各罰100元

36 皮帶及搭接點積渣未及時處理的 罰責任人200元

37 溜子機尾不打壓柱的 當班副隊長、班長各罰100元

38 皮帶上、下托輥纏纖維、煤泥的 罰責任人100元

39 設備各連接部件及過橋固定不合格或用鐵絲固定的 包機人及責任人各罰100元

40 皮帶出現毛邊的 包機人及責任人每處各罰20元

41 皮帶縱梁缺漲簧銷或漲簧銷使用不規範的 每處罰包機人20元

42 皮帶機漲緊車鋼絲繩有鏽蝕、斷絲及接頭等現象的 包機人及責任人各罰50元

43 托輥有死壞或缺少的 每處罰包機人50元

44 皮帶機架衛生差,有雜物的 包機人罰50元

45 皮帶機H架未實行編號管理的 罰包機人及責任人各100元

46 皮帶接頭穿條使用不合格的 包機人及責任人各罰100元

47 轉動部位未裝護欄或護攔固定不合格的 包機人、責任人及機電隊長各罰50元

48 皮帶漲緊絞車無掩護裝置的 罰包機人及責任人各50元

49 現場檢查有輕度跑偏現象的 每處罰包機人100元

50 皮帶有撕裂或有洞的 每處罰包機人、機電隊長各100元

51 皮帶緩衝托輥無圈套的 罰包機人、機電隊長各100元

52 皮帶未安裝清掃器或安裝不合格的 罰責任人、機電隊長各100元

53 皮帶縱梁及H架傾斜或脫節的 每處罰包機人50元

54 軌道地輪缺少或地輪不正常的 每處罰包機人50元

55 在用鋼絲繩不能定期養護塗油,致使繩鏽蝕的 每次罰包機人100元

56 鋼絲繩磨損、斷絲、鏽蝕即將超標不及時更換的 罰包機人、責任人各100元,造成事故另行處罰

57 鋼絲繩鉤頭U型卡數量不夠或方向不一致的 每處罰包機人50元

58 一坡三擋不正常的 每處罰包機人、責任人及機電隊長各100元

59 在用鋼絲繩不按要求檢查並填寫記錄的 罰責任人、隊正職各100元

60 絞車未安裝護繩板或固定不牢固的 包機人、責任人各罰100元

61 刮板輸送機刮板彎曲變形超過5㎜的 每處罰包機人100元

62 溜子未按規定加裝擋煤板的 包機人及責任人各罰50元

63 溜槽內有小板等雜物的 對責任人每次罰100元

64 刮板輸送機鏈環缺螺絲的一處 每次罰責任人50元

65 電機散熱片槽內有浮渣的 對責任人每次罰50元

66 有閑雜人員進入重要場所,值班崗位工不製止的 罰當班值班工每人次20元,閑雜人員每人罰款50元

備注 上述行為構成事故的,仍按公司及礦相關文件執行。

雜散電流的管理製度

一、目的

為了確保井下電器設備安全可靠運行,杜絕電氣災害事故的發生,有效的防止井下雜散電流對井下爆破容易引爆電雷管的危害,針對井下雜散電流難以測定的特點,特製定本製度。

二、內容

1、堅持使用漏電保護裝置,嚴禁甩掉不用。

2、加強對電纜的維護和管理,嚴禁用鐵絲懸掛電纜,尤其是掘進工作麵要保持電纜的完好和按規定懸掛。

3、按規定定期做人工遠方漏電實驗,接地電阻測試,並把結果報機電科。

4、降低雜散電流值,減少雜散電流的來源,主要辦法可在鐵軌接頭處焊接銅導線以減少電阻,井下軌道接地要符合《煤礦安全規程》中的規定。

5、防止雜散電流侵入電爆網,要保證電爆網絡的質量,爆破母線不得有裸露接頭,保護好導線的絕緣層,雷管腳線或與雷管腳線連接的導線兩端在接入起爆電源前,均應扭結短路。

6、爆破工要了解雜散電流的有關知識,掌握雜散電流的分布規律,在工作中時刻警惕雜散電流的危害。

7、加強井下設備及供電電纜的正規管理,做好設備入井前的檢定、檢測試驗工作,保證入井設備台台完好,電纜泄漏電流小於10uA方可入井。

8、加強井下各饋電開關的繼電整定保護工作,嚴格執行《礦井低壓電網短路裝置的整定細則》,確保井下各饋電開關保護裝置安全、靈敏、可靠,饋電開關各技術參數要與所饋負荷相匹配。

9、加強井下各供電電纜的運行維護工作,本電纜運行前的絕緣泄漏的測試工作,杜絕電纜有擠、碰的外部隱患,要求電纜條條上鉤,電纜的彎曲半徑要符合電纜的彎曲規定。

10、井下電器設備電纜接線盒要台台接地,接地線、接地電阻要符合《礦井保護接地裝置的安裝、檢查、測定工作細則》規定。

11、嚴格執行《煤礦井下檢漏繼電器安裝運行維護與檢修細則》,確保檢漏繼電器動作靈敏、可靠。要求檢漏繼電器每天試驗一次。在瓦檢員的配合下應每月至少對檢漏繼電器進行一次遠方人工漏電試驗,每台檢漏繼電器每年應升井進行一次檢修。

12、做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管理工作。要求各運行電器設備要台台完好,杜絕設備帶病運行。

13、做好高壓單相接地電容電流的測試和整改工作,確保高壓單相接地電容電流不超過規定值。

三、考核

1、發現一處甩掉不用漏電保護裝置的,罰該區隊主職負責人100元,當班值班人員50元。

2、發現不做或者漏做漏電試驗的,罰該區隊主職負責人50元,當班值班人員20元。

3、不按規定定期做人工遠方漏電實驗,接地電阻測試,並未把試驗及測試結果上報機電科的,罰該區隊主職負責人50元。

4、井下各饋電開關的繼電整定保護設置未能確保井下各饋電開關保護裝置安全、靈敏、可靠,饋電開關各技術參數不能與所饋負荷相匹配的,罰該區隊主職負責人50元,包機人20元。

5、井下電器設備電纜接線盒要台台接地,每發現一處不做接地的,罰負責該處電纜區隊主職負責人50元。

礦燈管理製度

一、目的:

根據煤礦“安全規程”2011板第四百七十五條規定,及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為加強礦燈管理,更好的服務於安全生產,防止隱患事故發生,特製定以下礦燈管理製度:

二、組織機構:

1,組長:機電科科長擔任,本機構第一責任人。

2,成員:機電隊長,充燈工,負責充燈設備,礦燈完好,維護,發放,登記管理。 三、管理內容

1、充燈工,必須安全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2、充電礦燈設備,必須礦用並帶煤安標誌,礦燈,必

須帶“三證一標。”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要求。

3、礦燈必須專人專用,用燈人員名單由綜合辦出據。新工人經安全培訓考試合格,簽定師徒合同方可配發礦燈。

4、礦領導及外來人員用燈,統一在專用窗口領用。

5、職工連續1個月不出勤的,取消其用燈資格。如有特殊原因,憑有關部門證明重新辦理配燈手續。

6、燈房人員要熱情服務,不得隨意與領燈人員爭吵。一旦發現將嚴肅處理。

7,入井時,找準自己的燈架號,開鎖後逆時針旋轉燈頭180度,輕拿輕放,最後落鎖。

8、上井時,找準自己的燈架號,開鎖後關閉礦燈,順時針旋轉燈頭180度,燈頭到位後落鎖。不上鎖後果自負。

9,放好燈頭、電池後,把燈線盤成“8”字形,再放入燈架(橫梁上)。

10、礦燈架上“LED指示燈”為綠色時表示礦燈已充滿;紅色表示正在充電;紅綠交替閃爍表示礦燈過放後正在緩

衝。

11、礦燈開關為循環式旋紐,上部的三個小燈為超節能應急照明燈。

12、用燈人員需要連班時,經機電隊值班人員同意,到燈房更換臨時礦燈。

13、在每次換班2h內,燈房人員必須把沒有還燈人員

的名單報告礦調度室。

14、燈頭,燈線,零部件齊全,完整,緊固,閉鎖螺栓緊固可靠,蠟封無裂紋,破塤。

15、礦燈燈泡,開關接主良好,不眨眼,不滅燈,燈碗聚光好,亮度足,玻璃不鬆動,無破塤。

四、獎懲:

1、各隊應加強教育,提高職工思想素質。領、交礦燈時不得無理取鬧,如有問題與綜合機電隊值班室聯係。發現有辱罵、毆打燈房人員現象,將嚴肅處理。進入燈房保持安靜,嚴禁赤臂露腿進入燈房,嚴禁大聲喧嘩、說髒話;嚴禁打鬧追逐,以防滑倒觸架傷人。如有違反,每次罰款10-50元,情節嚴重者一律按“三違”處理。

2、用燈人員要按照指定大門進出,嚴禁逆行。嚴禁隨地吐痰、嚴禁抽煙,違者罰款20元。

3、嚴禁攜帶長物、重物進入燈房,以防損壞充電架、地板等公共設施。違者罰款20元。

4、出入燈房必須是上下井人員(除工作、檢查人員外)。其他任何人員不得隨意進入,違者罰款50元。

5、未換工作服擅自拿燈者,罰款50元。

6、用燈人員要主動清理礦燈上浮塵、泥漿,凡礦燈不潔者罰款30元。

7、礦燈架上“LED指示燈”為綠色時表示礦燈已充滿;紅色表示正在充電;紅綠交替閃爍表示礦燈過放後正在緩

衝。

8、用燈人員需要連班時,經機電隊值班人員同意,到

燈房更換臨時礦燈。

9、為保證礦燈使用壽命,請勿長期大於10小時的放電時間,若有意外情況,有任何疑問或使用中出現問題,請谘詢當日值班員。

10、嚴禁旋擰其他人員礦燈頭,違者記“三違”一次,並罰款100元。

11、嚴禁使用人員在任何地點私自打開燈蓋、燈頭、嚴禁私自更換配件,嚴禁私自更換燈鎖,違者罰款100元。

12、嚴禁水洗燈頭及燈體,否則造成的礦燈損壞照價賠償。

13、凡因個人使用不當出現的丟失、損壞,均由責任人負責。惡意破壞者將追究當事人責任,並記“三違”一次。

14、礦燈使用壽命為2年,凡因使用不當造成礦燈的壽命減短者,由使用人照價賠償。超過使用2年以上礦燈者,獎使用者300元。

15、賠償標準:整個礦燈損賠300元,燈頭損壞50元,燈線損壞20元,電池損壞160元,掛鎖損壞10元。

16、鑰匙丟失、鎖損壞由使用者交納10元,機一隊統一更換。為了便於維護,嚴禁私自換鎖,必須有燈房統一配鎖。違者罰款100元。

17、所有礦燈罰款均有機一隊出據,受罰人員憑條到綜合辦交納罰金,並將罰款收據交燈房一份,方可重新使用礦

燈。

18、機一隊每月持收據到財務科對帳,綜合辦要建立專

門帳戶,作為礦燈管理費用的開支。機電科根據礦燈管理情況、罰款收據,對機一隊進行適當補助。

膠帶機管理製度

一、目的:

為加強膠帶輸送機的運行管理,保證輸送設備安裝合格,運行良好,減少設備故障,促進安全生產,結合我礦生產實際,特製訂本安裝和使用管理製度。

二、一般規定:

第一條 采掘工作麵膠帶輸送機安裝前由調度室牽頭,組織機電科、生產科、安檢科和安裝單位的工程技術人員,針對所安裝輸送機的規格型號,對安裝巷道的基本情況進行全麵檢查,確定出巷道的整修、調平方案,驗收合格後方可安裝;並確定機頭、機尾安裝位置,並標定出輸送機的中心線。

第二條 安裝單位依據機電科出具供電係統設計方案,領取配套的開關、電纜及輔助設備;

第三條 安裝單位依據實際工程情況編製安裝施工安全技術措施並按程序進行審批。並按照安全技術措施中的有關規定組織人員學習,在施工中認真貫徹執行。

措施中應包括的內容:

1、安裝的地點、設備型號和長度、服務對象;

2、機頭、機尾安裝位置、安裝中心線;

3、機頭、機尾固定方式與其它運輸設備的搭接關係;

4、供電、控製及保護裝置;

5、輔助運輸係統;

6、安裝工藝和安裝標準;

7、安全技術措施

8、調試;

9、巷道照明、風水管路、給排水管路、消防灑水、噴霧降塵、檔煤板、行人過橋等其它輔助設施的安裝。

第四條 安裝單位在施工前,應認真熟悉安裝環境、所安裝設備的性能特點,同時準備好所需用的運輸絞車、材料、配件、輔助設備和工具。

三:安裝要求:

第五條 膠帶輸送機安裝應滿足以下技術標準要求:

1、電器開關選型符合實際需要,各種保護裝置齊全,動作靈敏可靠;各種保護整定值符合設計要求;電氣開關和小型電器分別按要求上板、上架,擺放位置無淋水,有足夠行人和檢修空間,電纜懸掛整齊、規範。通訊信號係統完善,布置合理,聲光兼備、清晰可靠。

2、膠帶輸送機敷設必須滿足以下條件:行人側輸送機機架外沿至巷幫或棚腿間距有不小於700mm的行人空間,另一側有不少於300mm的檢修空間,否則製定專項措施。安裝中心線符合設計要求,與設計中心線左右偏差不大於50mm。

3、膠帶機機頭驅動部位巷道底板必須平整、堅實,驅動裝置布置在巷道行人側,便於安裝檢修;驅動裝置與巷道之間間距大於500mm。

安裝時根據巷道實際情況或膠帶機服務時限采用混凝土硬化地麵或采用不少於9塊長度不小於2000mm,寬不小於200mm,厚度不小於75mm的方木做墊木將機頭驅動裝置段底板進行平整;所采用方木敷設應平行於傳動滾筒軸向中心線,調平、找正、墊實,相互連接成為一體。

4、機頭驅動裝置必須有妥善、可靠的固定措施保證機頭不上竄下滑;一般采用地錨拉緊。地錨設置:采用數量不少於六根Φ20×2200mm高強錨杆或直徑不小於30mm長度不小於1.5m的專用地錨,垂直或略傾斜打入底板,用Φ15.5鋼絲繩拉緊驅動裝置架,確保機頭驅動部座地穩固、水平,機身平直穩固。地錨拉緊方向:上運膠帶機朝運輸方向4個,朝機尾方向2個;下運膠帶機地錨設置情況與上運相反

5、依據要安裝膠帶機與下一部運輸設備的搭接關係,確定膠帶機頭的安裝位置:

順序搭接:兩條輸送機運輸方向一致,中心線重合或兩者之間夾角不大於10°時,以兩者搭接長度不小於1000mm確定機頭安裝位置。

斜交搭接:一般情況:膠帶機卸載滾筒軸向中心線距所搭接運輸設備的運輸方向中心線水平距離為600±100mm(以卸載滾筒軸向中心線與被搭接膠帶機縱梁重合為宜);搭接高度:卸載滾筒下沿距所搭接設備中間架水平麵600±100mm;兩條膠帶機水平斜交或傾斜搭接時以卸載滾筒寬度中點為測量基準;特殊情況:兩條膠帶機不能直接搭接即存在一定高差時,必須依現場實際情況確定卸載滾筒位置,保證卸載滾筒前端軸向中心線到下部膠帶機運輸帶麵縱向中心的角度不小於35°為宜,以確保煤流能順暢轉載。

6、主傳動滾筒、卸載滾筒、機尾滾筒以及導向滾筒安裝必須符合下列要求:(1)滾筒軸向寬度中心線與膠帶機縱向中心線重合度不小於2mm;(2)各個滾筒等轉動部位加注符合要求的潤滑油脂。

7、減速器安裝標準:齒輪箱內清潔無雜物,齒輪齧合符合標準,潤滑油標號正確,油量適中。無滲漏、無汙垢,清潔衛生。

8、液壓偶合器安裝與電機、減速機連接緊密無鬆動,與護罩之間無摩擦、刮卡現象;按標準添加傳動液,液位適中;使用合格的易熔塞和防爆片,對輪膠圈或彈性盤完好齊整。

9、清掃器安裝長度合適、符合生產需要。清掃器與輸送帶麵接觸良好,鬆緊適宜,接觸麵均勻,清掃器與輸送帶接觸長度不小於帶寬的90%;確保清掃效果良好。機頭、機尾確保各有一個清掃器;每增加一個出煤點在落煤點至少後方增加一個清掃器;

10、張緊絞車軌道接頭高低差不超過2mm,軌道對接嚴密,軌縫不大於5mm;張緊絞車和遊動小車運行平穩,不擠不卡;儲帶倉內托帶輥安裝齊全,膠帶鬆緊適度運行時不跑偏;

11、機頭儲帶倉架行人側全長加鋼筋網式防護欄。

12、H架安裝方向的規定:按運輸方向確定,平巷及上山段底托輥朝向機頭方向,下山段底托輥朝機尾方向。

遇巷道坡度變化較大地段,采用調節支腿調整或支墊木墩調平,保證輸送機機架過渡平緩。

巷道坡度變化較大的凹弧段,必須安裝能有效控製膠帶並能順利通過煤流的壓帶裝置,壓帶裝置必須采用地錨或壓戧柱固定。

13、輸送機機尾安裝有護罩並有穩固的壓柱或地錨,服務綜采的膠帶機同時安裝有轉載機時可不必設置壓柱或地錨。壓柱采用直徑不小於200mm的圓鬆木,垂直支設在刮板機底座和巷道頂板上,壓柱上部用鐵絲綁紮牢固並在頂板生根,兩根壓柱相互連鎖。地錨采用四根長度不小於1.5m的專用地錨螺栓或Φ20mm的高強錨杆,全長錨固;鋼絲繩用規格為6×19-Φ15.5,每根鋼絲繩上至少上四個繩卡子,繩卡子間距100mm。

14、托輥齊全完整與輸送帶接觸良好,運轉靈活,膠帶跑偏不超過50mm。

15、膠帶接頭接縫平直,切口直線與膠帶的縱向中心線垂直,在10m長度上的直線度偏差不大於20mm;

輸送帶寬度標準:1000mm膠帶不得小於800mm,800mm膠帶不得小於600mm。兩段輸送帶之間采用標準皮帶扣和鋼絲穿條聯接,聯接扣居中,訂扣長度不小於輸送帶寬度的90%。

16、巷道底板平整無浮煤雜物,底托棍下麵距巷道底板空間大於100mm。

17、機頭部位要加裝擋煤板和緩衝裝置,所安裝的擋煤板固定牢靠,不灑煤不漏矸,耐磨抗衝擊。

18、控製信號裝置齊全,靈敏可靠。機頭硐室段巷道安裝防爆照明燈具。

19、按規範要求安裝各種保護罩、防護欄和行人過橋。

20、機巷內環境衛生清潔,無漏油、無漏水、無雜物、無淤泥,備品、備件及材料碼放整齊。

第六條 ;操作司機人員固定,持證上崗,嚴禁無證或持無效證件上崗。

第七條 ;設備運行期間每班至少配備一名專職司機,並指定專人對設備進行巡回檢查。

第八條; 輸送機運轉期間出現重大機械、電氣故障或其它異常問題時,司機或巡檢人員要立即采取適當措施停機,及時將情況向隊跟(值)班人員和礦調度室彙報,並針對所發現問題采取必要措施進行處理。

第九條; 按規範標準定期檢查主副滾筒、導向滾筒、機尾滾筒等轉動部分潤滑情況,及時加注合格的潤滑油脂。確保轉動靈活,無異常響聲,潤滑良好,溫升正常,無滲漏現象。

第十條 ;采、掘工作麵順槽內的膠帶機,應根據工作麵推進情況,及時延長或回收中間部分以滿足生產需要。機尾移動後應保持機身中心線對正、中間架平直穩固和機尾的固定符合要求。

膠帶輸送機綜合保護安裝標準

<一、主機的安裝

主機應懸掛於控製皮帶運輸機的隔爆開關附近的巷道壁上,並上板,離地麵要求高於1m;要求巷道支護良好,無淋水;主機外殼要有良好的接地。

<二、低速傳感器的安裝

1、速度傳感器安裝在皮帶機頭從動輪端麵相對的支架上,固定牢固;

2、磁鋼的安裝要求將從動滾筒端麵的固定螺絲去掉一根,將磁鋼擰上即可;

3、傳感器安裝要求做一支架,將傳感器固定在從動滾筒端麵相對的皮帶機架上;

4、磁鋼與傳感器之間的距離不得大於30mm(距離較大時可以采用在磁鋼下麵加墊片的方法修正);

5、磁鋼與傳感器機體要對齊,且保證磁鋼或傳感器不得碰觸皮帶機架或者滾筒。

<三、溫度傳感器的安裝

溫度傳感器的探頭應放在電動機的散熱片槽內,用密封膠將其牢固粘在電動機外殼上。

<四、煤位傳感器的安裝

煤位傳感器應安裝在皮帶機頭前方,傳感器觸頭末端具體位置為:

1、兩條皮帶中心線在同一條直線上時,位於皮帶落煤點正上方500mm處;

2、其他相交皮帶為本部皮帶的中心線、下部皮帶的中心線和卸載滾筒的軸心平行線立體交叉處;

3、位於煤倉上麵時,傳感器末端位於本部皮帶的中心線和卸載滾筒的軸心平行線交叉處;

4、電極式傳感器要接好防漏環;機頭有噴霧裝置時,嚴禁將水噴在探頭傳感器上;

5、正常卸煤時不得碰觸探頭。

<五、防跑偏傳感器的安裝

防跑偏傳感器應安裝在機頭架最後一個小方架上;要求在皮帶偏離中心線60mm時(800mm皮帶)或100mm(1000mm皮帶)時,膠帶能夠觸及防跑偏傳感器立杆。

<六、煙霧傳感器的安裝

煙霧傳感器應懸掛在皮帶機頭上方頂板上,位於傳動滾筒下風側5m處;要求通風必須良好,不得安裝在冒頂處或者在其它煙霧較難到達的地方。

<七、超溫自動灑水裝置的安裝

超溫自動灑水裝置安裝在井下流動水源與需灑水滅火部位的上方,感溫元件要靠近傳動滾筒,進水口通過管道與水源(壓力不小於1.5Mpa)相連,灑水裝置安裝在傳動滾筒前後側,噴頭對準主傳動滾筒,噴出的水霧要包住整個滾筒。

<八、其它規定

所有傳感器機體不允許用鐵絲捆綁,必須加工專用的傳感器支架,固定螺絲的數量不低於2個;電器設備必須符合防爆要求;傳感器小電纜必須吊掛整齊,不得有相互纏繞現象

四:將懲與考核

第十一條; 設備安裝完工並調試合格後,安裝單位應提前一天向機電科申請驗收,機電科組織調度室、安檢科、生產科、安裝單位共同參加驗收。經驗收合格後,設備方能投入正常使用,將隊長,書記,分管副隊長,各2分。驗收不合格罰隊長、書記、分管副隊長各200元/次,罰隊2000元/次。並罰隊長,書記,分管副隊長各2分。

第十二條 ;設備運行機頭處必須規範懸掛有以下相關規章製度:《司機崗位責任製》、《司機操作規程》、《巡回檢查製度》、《交接班製度》、缺少一種製度罰隊長、書記、分管副隊長各100元。規章製度完善,將隊長,書記,分管副隊長各1分。

第十三條 ;每部設備設置有司機和機電工點檢記錄、事故記錄、安全保護試驗記錄並由相關人員認真填寫。缺少一種記錄罰隊長、書記、分管副隊長各100元。記錄漏填、填寫不認真,發現一次處罰責任人100元。記錄不全,罰隊長,書記,分管副隊長,各2分。

第十四條 設備、電氣開關以及小型電器檢查檢修及質量管理,要按照包包機製掛牌管理。無掛牌、名不符實的罰包機人和責任人100元。

第十五條 落煤點前後5m範圍內的環境衛生歸施工單位單位負責管理。輸送機司機、巡回檢查人員要經常檢查清理卸載落煤點的衛生狀況,及時清理落煤點前後五米範圍內的浮煤、雜物,保持巷道和機架的清潔衛生。落煤點及機頭硐室環境衛生差、積煤情況嚴重的按照以下標準進行處理:

1、積煤、雜物接觸下托輥的,對落煤單位罰款100元/架;

2、落煤、雜物接觸底皮帶的,對落煤單位罰款500元/架。

3,衛生達標,將隊長,書記,分管副隊長各2分。

第十六條 電氣開關整定值嚴格按照機電科給定設計執行,私自改動保護整定值,經檢查發現一次罰責任人100元,造成設備損壞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七條 電氣開關的保護齊全完善,設置規範,嚴禁甩保護或保護裝置失靈未處理好而強行開機運行。甩保護處罰責任人300元/次,記“三違”一次;接地裝置不合格罰責任人100元/次;設備達到完好標準,將隊長,書記,分管副隊長各2分。

第十八條 膠帶輸送機必須配備具有堆煤保護、防跑偏、防打滑、溫度保護、煙霧保護等功能的綜合保護裝置(電滾筒皮帶可隻安裝堆煤保護、防跑偏、防打滑)。每班進行檢查試驗,保證各保護裝置完好齊全、動作靈敏可靠。保護裝置的檢查試驗和校驗要有詳細記錄。無膠帶機綜合保護裝置罰隊長、書記各200元;保護失靈、功能不全、缺少試驗記錄,處罰責任人100元/次。保護裝置完好齊全,動作靈敏可靠,將隊長,書記各1分。

第十九條 驅動裝置外露轉動部分、滾筒、機尾滾筒等轉動部位必須有完好的防護罩或防護欄,儲帶倉架全長段安裝有整齊美觀的防護網;電機、減速機和機架上無積煤、無雜物,保持衛生清潔、通風良好。一處不符合規範處罰包機人100元。

第二十條 減速機、液力偶合器無變形、無裂紋、無漏液,運轉平穩無異響,溫升正常;減速機、偶合器漏液處罰包機責任人100元。

第二十一條 電機風葉完好,護罩通風良好。缺風葉罰款300元,風葉不完好、護罩通風孔堵塞、通風不良罰款100元。

第二十二條 減速機中油脂清潔,油量適當。減速機缺少潤滑油,一次罰款150元,油脂不合格罰款100元。因維護保養不到位造成減速機損壞的,按設備原值罰款。

第二十三條 液力偶合器嚴格按照傳動功率的大小,加注合格、適量的傳動介質,雙電機驅動時液力偶合器的充液量要保持均衡,避免電機出力不均而損壞。嚴禁用其它東西代替傳動介質。違反規定罰隊裏款1000元。

第二十四條 嚴禁使用不合格的易熔塞或用其它物品代替易熔塞。

違反規定一處罰款2000元,造成設備損壞照價賠償,並對責任單位主管隊長、分管隊長各罰款200元。

第二十五條 因檢修維護不到位導致電機進水造成絕緣下降損壞的,一次罰維護責任人200元,罰分管隊長、隊長各200元;電機燒壞繞組的對責任人按照100元/kW標準罰款。

第二十六條 膠帶機運行時膠帶不跑偏:上層膠帶不出托輥,下層膠帶不摩擦H架支腿,上下層膠帶不接觸、無摩擦。否則,膠帶跑偏、摩擦H架支腿一處罰隊裏款500元。

第二十七條 托輥齊全、轉動靈活,無破損、無異常響聲。缺少托輥、死輥、爛輥、托輥轉動不靈活,一處罰款50元。

第二十八條 發生皮帶跑偏時,應根據膠帶跑偏位置和跑偏情況,采取措施調偏,嚴禁用木棍、錨杆等物品靠別、撬等方式強行調偏;發現一處對責任單位罰款500元。

第二十九條 根據巷道變化情況,及時調整膠帶機安裝情況,保證機身及中間架結構完整無嚴重變形,連接可靠,螺栓緊固,平直穩固,坡度變化處中間架過渡平緩;巷道底板不平整不能保證中間架保持水平狀態時,H架支腿隻能采用可調節支腿,或采用木墩較方正的物體支墊牢穩,不得用煤塊、碴塊。一處不合格罰款100元。

第三十條 及時清理落入煤流中的鋼釺、錨杆、工字鋼、柱子、刮板、鏈條、木材等物料,嚴禁進入主運輸皮帶。長件物料或鋼釺、鐵鎬、錨杆等鐵器上主運輸皮帶的,對落煤單位罰款1000元;

第三十一條 不準用膠帶機運送材料、備件。特殊情況必須編製專項運輸安全技術措施,經審批後方可進行。無措施用膠帶機運送材料、備件者,每次罰款200元。

第三十二條 膠帶輸送機必須將輸送帶上的煤拉空才能停機,避免重載起動設備。正常情況下重載停機,一次罰責任人100元。

第三十三條 經常檢查清掃器的磨損狀況,確保清掃器有足夠的寬度、長度和接觸麵。清掃器磨平、刮帶扣、與膠帶麵不接觸接觸長度達不到帶麵寬度的80%者,罰隊100元/處。

第三十四條 膠帶接頭要保持完整、牢靠。每班都要做認真檢查,發現掛壞、拉叉、皮帶扣脫落的接頭應及時修補,嚴重影響安全運行時必須割除,重新砸扣,否則一處罰款100元。

第三十五條 因維護不到位或其它原因導致膠帶輸送機皮帶撕裂、損壞的,按以下情況分別處理:

(1)經濟損失在1萬元以下的,對有關責任單位按實際損失價值全額進行罰款,相關責任人給予50元罰款;

(2)經濟損失在1-3萬元的,對有關責任單位按照實際損失價值的80%進行罰款,對責任人罰款80元,分管隊長各罰款50元,主管隊長罰款100元;

(3)經濟損失在3萬元以上的,對有關責任單位按照實際損失價值的60%進行罰款,對責任人罰款100元,分管隊長罰款100元,主管隊長罰款100元。

第三十六條 回撤的輸送帶、中間架、H架、托輥等部件應及時裝運升井,按照相關規定向有關單位驗收交接。

輸送帶回收時,如接頭和帶扣完整,不影響複用的應盡可能抽出連接穿條,保持接頭帶扣完整,不得隨意截割接頭,否則一次罰款100元;未經機電科管理人員許可,不允許擅自切斷膠帶,否則,按切掉膠帶的長度進行處罰,新膠帶按原值,舊膠帶按原值的80%對區隊進行處罰。

中間架、托輥架、托輥及時集中碼放、集中外運,不得隨意丟棄,或挪作它用;由此造成丟失、損壞、嚴重變形的,每件按原值的80%給予罰款。

回收升井的部件和膠帶,應清除附帶的浮煤、雜物,膠帶纏卷整齊;否則一次100元罰款。

第三十七條 輸送帶的磨損,根據采掘工作麵實際情況參考以下標準:

1、掘進工作麵輸送帶按千米進尺考核,每千米進尺膠帶磨損量,新膠帶:寬度不得大於20mm,長度不少於原長度的98%;複用膠帶:寬度不得大於原寬度50mm,長度不少於原長度的95%。

2、膠帶機H架、縱梁中間部分的回收量不低於98%,托輥回收不低於安裝量的96%。

皮帶寬度磨損超標每米罰款10元;皮帶中間割開一處罰款500元,長度達不到標準的,按缺少長度的對責任單位罰款,中間部分回收達不到標準的,按部件原值的80%處罰責任單位的主要管理人員。

特種設備管理製度

一、指導思想:

為貫徹落實《煤礦安全規程》《安全生產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關於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實現杜絕特大事故,遏製重大事故,減少一般事故的目標,根據國家質檢總局《關於建立特種設備動態監督管理機製的意見》,構建特種設備動態監督管理體係,建立安全監察長效機製,特製定本管理規定。

二、組織機構:

1,組長;有機電副礦長擔任,是該機構的第一責任人。

2,副組長;有機電科長擔任,主抓日常工作。

3,成員;機電科副科長,機一隊長,書記,電氣焊工,特種設備管理員組成,工作任務;正確使用設備的日常管理。

三、管理內容:

我礦的特種設備主要有:氣瓶、壓力容器(含壓力管道)。

氣瓶管理規定

(一)氣瓶管理的主要內容

1、管理單位負責所轄範圍氧氣瓶、乙炔瓶的管理;

2、負責氧氣、乙炔及附件的審批;

3、負責氣瓶的建帳、建卡工作;

4、負責氣瓶的動態管理,做到帳、卡、牌板與實物四相符;

5、有權對因使用不當或損壞氧氣、乙炔瓶及附屬裝置的單位或個人提出處理意見;

6、主持參加氧氣、乙炔瓶的交接、驗收工作;

(二)氣瓶管理要點

1、各單位必須憑《施工措施》指派專人領用管理。

2、用後必須及時上交,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儲存(機修廠、綜采車間、機一隊除外)。

3、氧氣、乙炔不得同車運輸,並且運輸距離不得小於5米。

4、運輸過程中必須有專人跟車,嚴禁震動,衝擊。

5、使用時必須用專用工具打開,嚴禁用扳手或其他工具代替。

6、氣割工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證件過期、無證不得上崗作業。

7、井下嚴禁氣割,特別是井下高沼區,確需氣割時,必須經過嚴格的審批。

8、確需井下氣割時,氧氣瓶應放在風流的上方,且放置平穩,要防止歪斜或滾動。

9、井下和井口房內不得從事氣割工作。如果必須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的進風巷和井口房內進行氣割工作,每次必須製定安全措施,並遵守下列規定:

(1)指定專人在現場監督;

(2)工作地點前後兩端各10米的井巷範圍內,應是不燃材料支護,並應有供水管路,有專人負責噴水。並應至少備有2個滅火器;

(3)在井口房、井筒和傾斜巷道內進行氣割工作時,必須

在工作地點的下方用不燃材料設施接收火星;

(4)、工作地點風流中瓦斯濃度不得超過0.5%,隻有在檢查證明作業地點附近20米範圍內巷道頂部和支護背板後無瓦斯積存時,方可進行作業。

(5)、工作完畢後,工作地點應再次用水噴灑,並應有專人在工作地點檢查1小時,發現異狀,必須立即處理。

(6)、在煤與瓦斯突出危險的礦井中進行氣割作業時,必須停止危險區內的一切工作。

(7)、煤層中未采用砌镟或噴漿封閉的主要硐室和主要的進風大巷中,不得利用氧氣、乙炔進行氣割作業。

10、作場地必須通風良好,無易燃、易爆物品。各類氣瓶要距明火10米以上,氧氣瓶距乙炔瓶5米以上。

11、在重點防火、防爆區進行氣割作業時,必須辦理用火審批單,並製定防火、防爆措施。

12、在氣割裝過易燃、易爆品或情況不明物品的容器時,必須事先清理。

13、進入設備內部或容器內部進行氣割時,必須在確認無易燃、易爆氣體或物品後,采取安全措施,方可作業。

14、各種氣瓶連接處、膠管接頭、減壓器等嚴禁沾染油脂。

15、措施中必須寫明工作時間、地點以及負責人、監督人、專門灑水人、氣割工姓名等。

16、作業前,必須有負責人、監督人、安檢員、瓦檢員檢查現場。確保安全、瓦斯不超限的情況下方可進行作業。

17、在井筒和傾斜巷道內進行氣割工作時,氧氣帶、乙炔帶必須整齊的掛在氣割處的上方。

18、氣割作業過程中安檢員、瓦檢員必須每半小時向調度室彙報一次現場的安全、瓦斯及作業情況。

19、氣割工必須戴防護眼鏡、手套等防護用具。

20、氣瓶和電焊在同一個工作地點時,氣瓶下方要用絕緣物墊起,以防氣瓶帶電;

21、如有違反以上規定者將給責任人以50~1000元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將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管理

1、管理單位負責所轄範圍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的管理;

2、負責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的建帳、建卡工作;

3、負責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的動態管理,做到帳、卡、牌板與實物四相符;

4、有權對因使用不當或損壞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及附屬裝置的單位或個人提出處理意見;

5、負責壓力容器及管網的設計、驗算、安裝、指導、試運行工作;

6、主持參加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的交接、驗收工作;

(二)、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管理要點:

1、風包在地麵應設在室外陰涼通風處,在井下應設在空氣流暢的地方。

2、風包內的空氣溫度要小於120℃,並裝有超溫保護裝置,在超溫時可自動切斷電源和報警;

3、壓力容器上必須安裝安全閥。安裝前,必須對安全閥進行校驗,合格後方可使用。以後每年必須由有檢驗資格的檢驗單位進行檢驗,檢驗合格後方可使用;

4、後冷卻器至少每半年清洗一次水垢,必須保證出水溫度不得超過40℃。

5、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必須進行防腐處理;發現防腐層脫落時應及時修複;

6、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必須裝有安全閥和壓力表;安全閥和壓力調節器必須動作可靠,安全閥動作壓力不得超過額定壓力的1.1倍;

7、在風包的出口管路上必須加裝釋壓閥,釋壓閥的口徑不得小於出風管的直徑,釋放壓力應為空氣壓縮機最高工作壓力的1.25~1.4倍;

8、壓力表的安裝、校驗、維護應符合國家計量部門的規定;

9、壓力表安裝前應進行校驗,並在刻度盤上劃紅線指示出正常工作壓力。壓力表安裝用後每半年至少校驗1次。校驗後應封印;

10、壓力表應根據工作壓力選用。表盤量程應為工作壓力的1.5~3倍,最好選用2倍;

11、壓力表不可與管路直接連接,應有存水管;

12、壓力表出現指針不動,不能複位、表盤模糊不清、或其它缺陷時必須及時更換;

13、安全閥應鉛直安裝,並盡可能裝在容器的最高位置;

14、必須堅持誰使用、誰維護、誰管理的原則;包機人、維護人、監督人明確;

15、壓力管道要定期專人巡回檢查,發現跑、冒、滴、漏現象及時處理;

16、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要編碼、掛牌管理;

17、要及時測量、計算管網末端壓力,發現低於需用壓力時要及時調整,采取措施改進;

四、獎懲:

1、特種設備工種,必須經有資質部門培訓合格,持特種設備操作證件上崗,否則,罰款50元,記三違1次,扣責任單位考核分3分/次每。

2、氣割工必須戴防護眼鏡、手套等防護用具。否則,罰款100元,記三違1次。

3、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第二百二十三條規定井下和井口房內不得從事氣割工作。如果必須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的進風巷和井口房內進行氣割工作,每次必須製定安全措施,如果無措施施工,罰責任單位200元/次每,個人記三違1次,並扣責任單位考核分3分。如果,檢查符合規程規定要求,將責任單位3分。

油脂管理製度

一、目的:

為全麵加強油脂管理,建立和完善科學有效的油脂領用、存放、使用等程序,特製隆瑞礦業油脂管理規定。

二、管理機構:

1、全礦機械潤滑管理工作由機電科負責,其職責範圍是:擬訂各項管理製度,編製潤滑製度,檢查潤滑製度的執行情況,培訓油脂使用管理人員。

2、各單位主管隊長負責油脂的使用管理工作,並掌握設備的潤滑技術要求和換油周期。

三、技術培訓:

1、機電科負責全礦油脂管理人員的業務指導,並會同礦有關部門對全礦從事潤滑管理的人員分期、分批組織培訓和技術學習,定期進行考核。

2、機電科負責組織本礦有關人員的設備潤滑的技術學習,使他們能掌握機械潤滑的簡單原理、油脂分類、各種油脂的性能、特點以及油脂的選擇、儲存、使用要求,注、換油操作規程等,同時指導潤滑新技術、新材料、新裝置的推廣使用。

3、各區隊主管區長或專職機電區長應負責向本單位職工進行設備潤滑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

四、計劃定額:

1、加強計劃管理。油脂管理員應根據礦下達的潤滑油消耗指標實行單台設備定額供應油脂,並協同供應科按上級規定的時間、要求編製各類潤滑油計劃,結合本礦各單位的設備現狀下達當月供油計劃。

2、各單位所用潤滑油脂,須經本單位兼職油脂管理員同意,企管科審批後油庫方可發油。

3、單台設備供油標準見企管科下發的材料消耗定額表。

五、倉庫管理:

1、礦機電科必須建立符合安全標準的油脂庫,嚴禁長期露天存放油脂,臨時露天存放的要有防雨、防塵、防積水、防火等措施。

2、油庫內的油脂要有一個月的儲備量,庫內的油脂要根據品種、規格、生產廠家、出廠日期分別存放。乳化油冬季儲存室溫必須保持10℃以上。

3、新到貨油脂要嚴格組織驗收,機電科要根據出廠合格證和有關化驗標準抽樣化驗,如發現質量不合格,通知供應科及時找供貨單位聯係,並認真處理。

4、油品發放要堅持先進先出的原則,凡存放期超過一年的油品,倉庫應通知油脂管理人員取樣化驗,檢查合格後方可使用。

5、嚴格油脂的發放製,發放前應檢查領油單位的油桶是否專用油桶,是否清潔和有無明顯標記,否則一律不發油。

6、潤滑脂需進小規格密封包裝,所有存放的容器,必須清潔、密封,隨時蓋嚴不得敞口;油桶、油具的清洗,可用汽油清洗後幹燥,再用待裝的油衝洗後才能使用。

7、油抽子必須專用,用完後不能插在桶內或到處亂放,要放在特製箱內,防止落上灰塵。

六、使用管理:

1、機械設備要根據設計或潤滑說明書規定使用潤滑油脂,不得隨意代用,特殊情況必須代用時,要經機電礦長或機電總工同意批準後方可代用,並建立檔案。

2、提升絞車、空氣壓縮機、排水泵、強力皮帶、泵站等大型設備要建立潤滑檔案,要有潤滑圖表和注、換油卡片。

3,硐室內要有油庫管理製度,液壓工崗位責任製等牌。

4,硐室內的油品要按牌號品種排放整齊,標誌清楚,加油用具保持清潔無汙。

5,向設備換油、注油要采用塑料密封桶,桶上應有明顯標誌,並注明油號。油桶明確專人,統一編號管理,裝前進行檢查清洗,維護人員或司機領油時,要同時向油脂管理人員辦理借桶手續,用完後交還油脂管理人員,油桶如有丟失或損壞,由責任者按價賠償。

6,工作麵打開設備蓋檢修或換油時,要指定專人負責,上方要用棚布等物遮擋,放出舊油後用輕稀油衝洗。注油前必須將加油孔清理幹淨方可注入新油。

7,凡用乳化液的單位,泵站要保證配備一個完好的折光儀。各采煤單位,乳化液的配比由泵站工操作,配製時要嚴格檢查,其濃度必須在3~5%。

8,泵站、過濾器、管道要經常清洗,保持清潔;乳化液箱每兩個月清洗一次。如發現乳化液大量分油、析皂、變色或不乳化現象,要立即換新油,然後查明原因並及時向設備管理組彙報。

9,對大型設備的油脂要定期進行取樣化驗,該工作由區隊兼職油脂管理員取樣送機電科統一安排。其取樣化驗周期如下:抗磨油每月取樣化驗一次,齒輪油每一個半月取樣化驗一次。

10,在設備潤滑工作中,要嚴格執行“五專”、“五定”製度。五專即:專庫、專罐、專桶、專過濾器、專加油工具;五定即:定潤滑點、定質選油、定量給油、定時加油、定人負責。

11,井下分油注油時,液壓油要實行“三專”(專人注油,專桶存放、專用注油工具)、“三過濾”(新油過濾,注油過濾、使用過程過濾)保證油脂不被環境汙染,更換新油前,必須對油箱進行徹底清洗。各隊使用的各種油脂設專人負責保管,上、下井時整桶運輸避免在運輸過程中的跑、冒、滴、漏。在運輸及使用機電設備過程中不得損壞注油標誌及注油標識。

12,油脂在井下必須定點存放,必須按種類、容重分別擺放,要求擺放整齊,使用中的油桶放置在儲油架上,儲油點附近要求衛生整潔無油汙。

13,在油脂存放地點必須做好防火工作,配備齊全有效的滅火器、沙箱等消防器材,並且存放點要遠離易燃物。

14,記錄清單。

七、舊油回收:

1、單位兼職油脂管理員要隨時掌握油脂使用及消耗情況。對有漏油現象的設備要及時采取治漏措施,並及時向機電科彙報。

2、要執行舊油回收製度,設備換油時舊油要全部回收上井,並妥善保管,及時上交供應科,由供應科按企管科、礦有關材料消耗之規定處理。

3、各種廢油的回收率:變壓器油80%,冷凍機油50%,壓縮機油50%,液壓油40%,齒輪油30%。

八、目標完成情況考核:

1,對於不按照本油脂管理辦法執行的隊組,罰隊組200元,罰機電負責人50元。檢查時按照本油脂管理規定的隊組,將考核分2分。

2,專職注油工必須嚴格執行“五專五定”“三專三過濾”等油脂相關規定,加油換油取樣,填寫設備潤滑記錄,否則發現一次扣罰注油工50元。扣該單位考核分2分。檢查時符合本製度要求,將該單位2分。

3,在運輸油脂的過程中由於責任問題發生跑、冒、滴、漏現象,發現一次罰隊組油脂管理員100元。

4,對於沒有建立設備潤滑檔案的隊組,罰隊50元,罰機電負責人50元,對有設備潤滑檔案的隊組,將考核分2分。

5,對於潤滑檔案不準確或不齊全的隊組,罰隊組機電負責人100元。

6,對於不按照要求存放油脂的隊組,罰隊組50元,罰隊組機電負責人50元。對按照要求存放油脂的隊組,將考核分2分。

防爆設備入井、安裝、驗收製度

一、目的

為加強我礦機電設備管理,提高生產技術水平和經濟效益,保證安全生產和設備正常運轉,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規定,結合我礦實際情況,特製訂隆慶礦煤礦機電設備防爆檢查管理製度:對全礦機電設備進行綜合管理堅持做到全麵規劃、合理選購、及時安裝、精心維護、正確使用、科學檢修、適時改造和更新,以不斷改善和提高企業的技術裝備素質,充分發揮設備的效能和投資效益。

二、組織機構

1、組長:由機電科科長擔任,負責機電設備管理工作。

3、成員:李光華負責防爆設備入井前的檢查、安裝、驗收工作。

三、具體內容

(一)入井

1、入井使用的電氣設備必須符合完好標準要求。

2、需入井的防爆電氣設備必須經過防爆檢查員對其防爆、技術性能等做全麵檢查、試驗。

3、使用單位需入井的設備、配件,必須到機電科辦理《設備配件入井許可證》,注明入井設備型號、數量、礦編號、煤安標誌號及使用地點。

4、設備、配件入井時,由井口把鉤工根據入井證詳細核對入井設備配件是否與入井證相符。否則,不得入井,並及時通知機電科。

5、機電隊把鉤工每5天將入井證交機電科登記存檔,每張入井證給予3元的補助,月底在工資中兌現。

6、機電科不定期檢查此規定落實情況,發現一次無證入井或入井設備無編號,罰井口把鉤工50元/台,罰責任單位100元/台。

(二)安裝

1、防爆電氣設備應安裝在幹燥、無淋水的地方,並做好台架,開關傾斜角度不超過15°。

2、接線必須符合技術規範及防爆細則,主要檢查項目如下:

(1)進線嘴連接牢固,密封良好。

(2)密封圈內徑與電纜外徑差應小於1mm;密封圈外徑與進線裝置內徑差應不大於2mm;寬度大於電纜外徑的0.7倍,但必須大於10mm;厚度應大於電纜外徑的0.3倍(70mm2橡套電纜例外),但必須大於4mm。電纜與密封圈之間不得包紮其它物體。

(3)電纜護套伸入器壁長度不大於5~15mm,如粗電纜伸不進器壁時,可將伸入部分挫細(但護套與密封圈結合部位不得銼細)。

(4)線嘴壓緊要有餘量,螺旋線嘴與密封圈之間應加金屬擋圈;壓線板壓緊電纜,但不得把電纜壓扁(不超過電纜直徑的10%)。

(5)不用的接線嘴應用密封圈及厚度2mm以上的鋼板封堵,並壓緊,

(6)接線整齊,無毛刺、卡爪或平墊圈不壓絕緣膠皮,芯線裸露部分距卡爪或平墊圈不大於10mm。

(7)地線長度適宜,鬆開線嘴卡蘭,拉動電纜後,三相火線拉緊或鬆脫時,地線不掉。

(8)低壓隔爆開關接線室,不允許由電源側進線至負荷側接線或由負荷側進線至電源側接線。

(三)驗收

1、新開工程設備及成套設備安裝完成後必須經機電科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2、按照規程和標準的內容進行檢查。

3、檢查周圍環境、頂板情況,有無淋水現象,有無雜物。

4、檢查接地是否可靠,接線是否合適,過流保護是否調整及有無失爆現象等。

5、接通電源進行空運行試驗,合格後由專職維修工或負責人會同安裝負責人共同在驗收單上簽字。

(四)管理

1、所有新安裝設備必須保證台台完好,保護正常投入使用。

2、設備安裝投入後,必須按規定進行維護、保養、檢修。

3、設備出現故障後,必須在24小時內處理並向機電科彙報。否則,一經發現,罰責任單位50元/次,另罰單位主職各100元。

4、設備安裝後,使用單位必須盡快掌握設備性能,以便能夠及時處理故障。

5、新開口工程設備安裝後必須經機電科驗收合格後方可以運行。否則,罰責任區隊300元 次,另罰主職各100元。

6、設備安裝後,如在半年內出現處理不了的故障,由機電科與廠家聯係處理;半年後出現處理不了的故障,仍由機電科與廠家聯係,但每次對使用單位罰款100元。

電纜管理製度

一、目的

為加強我礦電纜管理,提高生產技術水平和經濟效益,保證安全生產和設備正常運轉,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規定,結合我礦實際情況,特製訂隆慶礦煤礦機電電纜管理製度。

二、組織機構

1、組長:由機電科科長荀丹兵擔任,負責全礦電纜的管理工作。

2、成員:董超遠、郭建峰協助組長搞好全款電纜的管理工作。

三、計劃管理

1、礦井生產用電纜(不含綜采電纜),使用單位負責提出電纜使用計劃,交機電科電纜管理組彙總。

2、綜采電纜由使用單位負責提出使用計劃,報機電科電纜組彙總。

3、機電科電纜組根據全礦生產準備情況和電纜消耗及定額,編製年度計劃和月度計劃,計劃內容應包括:

①電纜的型號、規格、長度;

②電纜的主要性能指標;

③電纜的使用地點。

4、電纜計劃由機電科電纜組初審後,彙總上報分管機電的副礦長審批後由礦采購科供應處。

二、購置與發放

1、供應部采購的電纜必須符合煤炭部行業標準(MT-386-95)。

2、使用單位領用新購進的電纜時,必須由機電科電纜管理組、使用單位進行聯合驗收、試驗,並在入井前由設備庫按其規格、數量進行編號入帳,檢驗合格證及試驗報告交電纜管理組存檔。

3、截麵積為4m㎡及以上,長度在20米以上的動力電纜,都必須編號建帳,電纜管理組提供編號,設備庫進行壓號,將電纜的截麵積、長度及編號烙壓在電纜兩端2米內。

4、短節電纜20米以下(不含20米)必須在中間壓號。由設備庫統一建帳、編號、壓號、管理。

5、使用單位領取電纜時,必須提前三天向電纜管理組遞交申請,將使用地點、電纜規格型號、長度、安裝負荷等繪成供電示意圖;新增設和調整負荷的電纜必須由設計圖和計算說明書,經電氣管理組審核合格後,交電纜管理組辦理發放手續,設備庫負責壓號發放電纜;工作麵、變電所等大的安裝工程,需提前三個月上報電纜需求計劃。

6、電纜應分類入庫存放,做到標誌清楚。

三、使用和管理

1、電纜管理組負責在用電纜的動態管理,並依據現場使用情況的變化,隨時進行調整,做到數量清、狀態明,電纜使用合理。

2、電纜使用單位必須有一名管理幹部分管電纜,並設專(兼)職電纜管理員一名,負責本單位電纜的領取、使用、交接、驗收、調用、回收和日常管理工作,每月定時與電纜管理組核對一次本單位電纜使用狀態,並有詳細的供電係統圖;否則,罰款100元。

3、電纜使用單位。應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經常檢查電纜運行情況,使電纜處於良好的運行狀態,嚴禁超負荷使用電纜,否則,罰款500元;造成事故的視情節輕重進行處罰。

4、6KV及以上電纜,使用前必須進行電氣試驗,試驗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5、凡變更使用地點或變更使用單位的電纜,使用單位必須到電纜管理組辦理變更交接手續。

6、電纜領取必須辦理由電纜管理組簽字、蓋章的電纜發放單後方可發放,不通過電纜管理組編號、建帳的投運電纜,發現一次,對責任單位按所用電纜原值的20%執行罰款,對責任者罰款100元。

7、電纜發放由設備庫負責,要嚴格發放手續和電纜質量檢查製度,不合格電纜和無正常手續不得發放電纜;否則,給予責任人罰款100元。

8、電纜的安裝撤除、交接驗收嚴格按機電設備交接驗收製度辦理,未辦理交接手續而私自使用其它單位的電纜,經檢查發現,按電纜原值的20%對責任單位執行罰款,同時對責任人罰款100元/次;電纜安裝後,原則是誰使用、誰接收、誰管理,對拒絕接收使用電纜的單位,一次罰款100元(電纜整理吊掛不合格的除外)。

9、電纜敷設單位,應按規定要求敷設吊掛電纜,吊掛不合格的對責任單位罰款5元/米。

10、未經電纜管理組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私自截割電纜,發現一次給予責任者100元的罰款,並給予責任單位500元以上的罰款;對盜剝電纜者,按破壞生產論處,一經發現開除礦籍,直至追究刑事責任,並對偷盜者所在單位的主管領導處以200元的罰款。

11、井下電纜嚴禁有明接頭、雞爪子、羊尾巴和不合格接頭,如經發現按失爆論處;使用無編號或一頭無編號的電纜,發現一次給予500元以上罰款。

12、由於工作失誤,對電纜保護不善而損壞電纜,對責任者一次罰款300元;造成電纜報廢,對責任單位按電纜原值處罰;對落地、噴漿電纜,按每米20元對責任單位進行處罰。

13、新領入井或回收升井的電纜,嚴禁野蠻裝卸,嚴禁碰撞和壓砸,要有專人護送,對運輸途中造成電纜損壞的單位,視電纜損壞程度給予500元以上罰款。

14、各單位停用閑置電纜,必須及時回收上井交設備庫,並及時到電纜管理組消帳,井下電纜必須帶電備用,因電纜敷設不及時或停用閑置造成電纜損壞和被盜,對電纜的安裝使用單位按電纜的原值進行罰款。

15、電纜修複組應按電纜修複工藝要求修複電纜,按要求檢查試驗合格後,入庫存放備用。

16、在用電纜如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進行報廢處理:

①絕緣不合格;

②線芯絕緣龜裂老化;

③電纜護套龜裂老化或嚴重破損而無法修補;

④芯線與絕緣層出現嚴重粘連,導電芯線斷裂;

⑤電纜上的接頭數量百米內超過4個,且接頭間距都小於15米(綜機電纜除外)。

電纜報廢需經電纜管理組和工程技術人員嚴格檢查鑒定確屬報廢之列,並報請礦長簽字後方可報廢。

17、電纜的轉借、外調,需經礦長同意簽字後,由電纜管理組辦理手續,方可執行;否則罰責任者100元。

18、電纜實行定額管理,控製消耗。對定額完成好的單位,依據定額管理規定進行獎勵;對定額超標的單位,依據定額管理規定進行處罰。

鋼絲繩、管路、電纜鉤、“四小線”管 理 規 定

為進一步完善材料消耗管理製度,強化內部管理,挖掘內部潛力,降低材料成本,提高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適應高產高效礦井的要求,特製定《鋼絲繩、管路、電纜鉤、“四小線”管理規定》,望各單位認真貫徹執行。

為確保四個管理辦法更好地貫徹實施,礦成立鋼絲繩、管路、電纜鉤、“四小線”管理領導小組:

組 長:分管機電工作的副礦長

副組長:機電科科長、科黨支部書記

成 員:生產科室負責人、機電科管理員 。

機電科具體負責鋼絲繩、管網、電纜鉤、四小線的監督檢查及考核。

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附:

《鋼絲繩使用管理考核實施細則》

《管路使用管理規定》

《電纜鉤使用管理考核實施細則》

《“四小線”使用管理考核實施細則》。

鋼絲繩管理考核實施細則

一、鋼絲繩管理組職責

1、負責提供礦井生產用繩計劃,參與新繩入井質量驗收和檢驗工作。

2、負責井下新安、更換絞車用繩的審批工作,建立鋼絲繩使用台帳和報表。

3、負責建立主要絞車用繩更換記錄,定期做好鋼絲繩的試驗。

4、每月要對在用鋼絲繩進行動態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通知使用單位整改。

5、定期對使用單位鋼絲繩班檢記錄進行檢查。

6、負責井下各類絞車用繩量的考核工作。

二、鋼絲繩使用與管理

1、使用單位必須有一名隊領導分管,設一名兼職鋼絲繩管理網員,負責本單位用繩的管理工作。

2、各單位於每月25日前,向鋼絲繩管理組提供下月用繩計劃一份。

3、鋼絲繩管理組審核、彙總、編製全礦鋼絲繩用繩計劃,經分管領導簽字後報計劃采購。

4、領用鋼絲繩計劃或報告,必須注明使用地點、絞車型號、規格、編號以及鋼絲繩的繩徑、繩長等,由鋼絲繩管理組審核、科長簽字後,方可發放新繩。

5、用繩單位必須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中的鋼絲繩使用管理規定。

6、用繩單位必須作好絞車鋼絲繩的檢查維護工作,維修人員和絞車司機上崗後先作認真檢查,並作好記錄。

7、井下使用的各類絞車,因生產需要變更使用地點時,使用單位必須到鋼絲繩管理組辦理調帳手續。

8、各單位使用的絞車,把鉤工負責鉤頭端15米內鋼絲繩的檢查,其餘由絞車司機負責。

9、上下井運輸材料、設備時,嚴禁使用新繩紮車。

10、撤除上井的絞車,一律實行繩、車分離,絞車交機廠檢修,鋼絲繩交設備庫,憑設備庫收條到鋼絲繩管理組消帳。

11、使用中的絞車需要換繩時,在辦理新繩領用手續後的5日內,將更換下的舊繩升井交設備庫,並報鋼絲繩管理組消帳。

12、設備庫對舊繩進行整理、分類存放、妥善保管,做好複用工作,鋼絲繩的報廢必須經礦鑒定小組鑒定後,方可辦理報廢手續。

13、安、撤工作麵所用鋼絲繩,以實際使用長度發放,不計入單位材料費,但在使用過程中更換的新繩須計入使用單位材料費;領用回收複用的鋼絲繩,不計入單位材料費。

三、獎罰規定

1、鋼絲繩在使用中,因工作人員責任心不強、操作不當造成的絞車母繩排列混亂、母繩壓繩不牢固、碾壓鉤頭、打彎扭結等現象,每發現一次罰責任單位200元。

2、操作使用其他單位的絞車時,必須經絞車維護單位同意,否則發現一次罰使用單位100元。

3、絞車的輔助設施(包括架繩輪、擋繩輪、地滑子等)必須齊全完好,否則一處罰責任單位200元。

4、因工作急需,未到鋼絲繩管理組辦理審批領用手續而領用新繩的,須在2日內補辦,否則一次罰責任單位500元。

5、上井交機廠檢修的絞車,每發現帶繩一次罰責任單位300元,並責令將繩退下交設備庫。

6、回收鋼絲繩的數量,應不低於原繩長度(以鋼絲繩管理組記錄)的80%,否則每少交一米罰責任單位100元。

7、維修工、把鉤工、絞車司機,不按規定對鋼絲繩進行班檢工作或無檢查記錄,發現一次罰責任單位或責任人100元。

8、使用新鋼絲繩紮車,每發現一次罰責任單位100元。

9、各單位自本規定發布之日起,對鋼絲繩的領用、發放、使用、維護、回收、管理、建帳等必須嚴格按本規定執行,否則每發現一次罰責任單位100元。

10、依據礦有關製度和月度0.5元噸/萬噸煤考核指標,按每月統計的鋼絲繩使用量,由鋼絲繩管理組審核並出據獎罰表,報礦成本費用考核辦審批,對礦有關人員按節(超)額的10%進行對等獎(罰),由機電科具體執行,月度考核、季度兌現。

管路使用管理規定

一、管網管理組職責

1、負責全礦井下各類管路的動態管理,建立台賬,做到賬、物相符。

2、負責井下新設、撤除管路領用手續的審批。

3、負責繪製井下各類管路圖,並每月進行修改,每季度出新圖一次。

4、負責井下管路檢查及質量標準化管理。

5、負責井下各類管路的安裝、撤除組織管理和驗收工作。

6、對各類管路的使用管理出據罰款手續。

二、管路管理規定

1、各管路的安裝、使用單位,必須有一名隊領導分管,並設一名兼職管理員,負責日常管理工作。

2、各單位使用鋼管及附件,必須每月25日前提出下月使用計劃,報管理組。

3、由機廠加工(包括修複)後的鋼管,必須除鏽刷漆,由管理組監督抽查試驗,合格後方能下井使用。

4、各使用維護單位,必須有單位管理範圍內的管路圖、台賬,掌握其動態情況變化,每月到管理組對帳一次。

5、各單位在撤除管路時,必須向管理組申報,經管理組現場核實無誤,方可施工;鋼管、備件等應做到及時回收、複用。

6、新安管路工程,要嚴格按質量標準、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管路分檔吊掛整齊、間距均勻、閥門方向一致;膠管連接嚴禁用鐵絲綁紮;跨越巷道必須設規範的管子過橋;安裝完畢要進行水壓實驗,各項完全達到質量要求,管路圖和其它資料齊全,方可向管理組提出峻工驗收申請,經驗收無誤後,各方簽字方算工程結束。

7、井下管路辦理交接時,由管理組及交、接單位參加交接後,管理組辦理調帳手續。

8、采煤工作麵順槽撤除的各類管道,由采煤隊運走,並與接收單位辦理交接手續;管路附件由采煤隊交設備庫。

9、噴漿、放炮時應保護好管路,嚴禁噴到管道上或崩壞管道。

三、獎罰規定

1、各單位兼職管理員不及時對帳,每次罰款100元。

2、安、撤管路工程結束後進行驗收,對遺留現場的材料配件,按原值罰款。

3、自本規定發布執行之日起,各使用、維護單位,必須重新建立完善管理台帳及管路布置圖,沒有建立的必須在一個月內健全,否則對責任單位罰款500元。

4、管路係統,杜絕跑、冒、漏、滴和嚴重鏽蝕現象,若發現上述問題及時通知責任單位處理,對在限期內仍未整改的罰款200元。

5、需要改造、串接、分接管道的單位,凡影響正常生產的,必須寫出書麵申請,經礦調度室批準後方可施工。

6、因生產急需,來不及履行正常審批手續,必須經礦值班領導同意,方可發放,但使用單位在三日內到管理組補辦手續,否則對責任單位一次罰款100元。

7、對開掘工作麵使用或安裝的管路,峻工後由管理組組織驗收,清點數目後交接收單位;否則,罰責任單位100元。

8、采麵在回采過程中,鋼管、附件由采煤隊負責撤除,撤除鋼管的回收率為100%,每少一件扣款100元;附件回收率不低於90%,每少一件扣款50元。

9、噴漿時嚴禁將管道噴上水泥,每噴一米罰責任單位50元,並責令其限期整改,對限期仍未整改的加倍處罰。

10、井下所有的鋼管不能作其它用途,若發現亂作它用一處,罰責任單位100元。

11、以機電科每月統計的管道消耗為依據,按照材料成本考核辦法,對降低管子材料消耗做出貢獻的管理人員,按節(超)額的10%執行獎罰,並報礦成本費用考核辦審批後,由機電科具體執行。

電纜鉤管理規定

一、計劃管理:

礦井生產用電纜鉤(夾)由使用單位負責提出使用計劃,由電纜管理組審核簽字後交機廠或綜采車間加工。

二、庫存發放與回收管理

1、設備庫回收的電纜鉤(夾),必須按規定分類存放,標識清楚。

2、使用單位領取電纜鉤(夾)時,必須提前3天向電纜管理組遞交申請,將使用地點、電纜鉤(夾)的規格等詳細注明,電纜管理組審批簽字後方可加工或領取。

3、回收的電纜鉤(夾)的發放由設備庫負責,要嚴格發放手續和質量檢查,不合格的電纜鉤嚴禁發放。

4、各單位停用閑置的電纜鉤,要及時回收升井上交設備庫,並到電纜管理組消帳。

三、使用和管理

1、電纜管理組負責全礦電纜鉤(夾)的動態管理,建立台賬,並依據現場使用情況的變化,隨時進行調整,做到數量清、狀態明、使用合理。

2、使用單位必須有一名專(兼)職的電纜鉤(夾)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電纜鉤(夾)的領用、交接、回收和日常管理工作,並每月到電纜管理組對帳。

3、電纜鉤(夾)的安裝、使用應按《煤礦安全規程》執行。經常檢查電纜鉤(夾)的使用情況,達到經濟、安全、合理使用。

4、煤巷使用電纜鉤(夾)排距為1米。

5、采煤隊在接收工作麵的同時,必須接收上下順槽的所有電纜鉤,並隨工作麵的推進,及時做好回收工作,回收率要達到95%以上。

6、凡變更使用單位或使用地點的電纜鉤(夾),使用單位必須到電纜管理組辦理交接手續,電纜組要及時調整管理台帳。

7、電纜鉤(夾)的報廢需經機電科鑒定。

四、獎罰規定

1、由於維護不夠造成電纜鉤(夾)脫落、損壞、丟失的,每一處(個)罰款20元。

2、各單位停用閑置電纜鉤(夾)要及時回收升井,因回收不及時造成丟失的,按每個電纜鉤(夾)罰款20元。

3、回收升井的電纜鉤(夾),每件按0.1元對回收單位進行獎勵,設備庫出據支付費用。

4、電纜鉤(夾)實行定額管理,控製消耗。每月將使用電纜鉤(夾)的情況進行統計,實行節獎超罰;消耗指標為33件/萬噸煤,對電纜鉤(夾)管理人員按節超額的10%進行對等獎罰,由機電科具體執行。

“四小線”管理規定

一、計劃管理

1、機電科是“四小線”(指照明、通訊、信號、監測線)專業管理的主管部門,電纜管理組具體負責對全礦“四小線”的統一管理。

2、“四小線”必須符合阻燃要求。

3、使用單位應於每月25日前提出下月的“四小線”月度使用計劃,並按實際用途注明規格、長度和使用地點,交機電科電纜管理組彙總、建帳,經電纜管理組審批簽字後送供應部門組織進貨。

二、使用管理

1、新進和回收升井的“四小線”,由設備庫負責統一驗收、整理、保管、發放;“四小線”必須按規格、長度分類存放,標識清楚。

2、監測線和電話線分別由調度室和通風隊管理,機電科負責技術指導、監督管理;機電科電纜管理組負責全礦“四小線”中的照明、信號線的動態管理,建立台賬,並依據現場使用情況的變化,隨時進行調整,做到數量清、狀態明,“四小線”使用合理。

3、使用單位領取“四小線”時,必須將使用地點、“四小線”規格長度等詳細注明,電纜管理組簽字審批後,方可領取。

4、“四小線”使用單位必須有一名專(兼)職四小線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四小線”的領用、交接、驗收、使用、回收等日常管理工作,每月一次到電纜管理組進行對賬。

5、“四小線”使用單位必須按《煤礦安全規程》執行。經常檢查“四小線”的使用情況,嚴禁出現“雞爪子、羊尾巴、明接頭和不合格接頭”;“四小線”必須按規定吊掛。

6、凡變更使用地點和使用單位的“四小線”,責任單位必須到電纜管理組辦理交接手續和變更使用地點的說明。

7、“四小線”的發放由企管科倉庫負責,要嚴格發放手續和質量檢查製度,不合格的“四小線”和無正常領用手續不得發放。

8、各單位停用閑置的“四小線”,要及時回收升井,交設備庫整理驗收後分類妥善保管;設備庫出據證明後報電纜管理組消帳;各單位領用的舊“四小線”,暫不記入區隊材料成本。

9、“四小線”的報廢需經礦鑒定小組鑒定後,方可報廢。

三、獎罰規定

1、“四小線”必須按規定安裝、吊掛,每脫鉤、落地壹米罰10元,交叉、盤圈一處罰50元。

2、由於工作失誤,造成“四小線”損壞,丟失的,按原值處罰。

3、回收升井的“四小線”,設備庫出據證明,每米按0.05元對回收單位進行獎勵。

4、依據礦有關專項材料管理製度,按機電科每月“四小線”實際數量統計,實行節獎超罰,消耗指標為300m/萬噸煤。對“四小線”有關管理人員按節超額10%進行對等獎罰,由礦成本費用考核辦審批後機電科執行。

配件管理製度

為切實管好、用好配件,保證設備的維修和安全運轉,提高設備完好率;降低配件消耗和生產成本,提高礦井效益,全礦配件實行“全過程管理的分工負責製和消耗費用與工資直接掛鉤”的管理辦法。具體辦法如下:

一、職責劃分

㈠機電科負責礦各生產區隊設備配件計劃和領用申請的審批、回收驗收,全礦配件費用的調節與控製及消耗分析,對全礦配件消耗費用負責。

㈡供應科負責計劃的落實、入庫驗收、發放及回收、複用,對配件質量負責。

㈢各生產區隊負責本隊配件費用的合理使用,並且每月反饋一次配件在使用中存在的質量和其它問題。配件發現問題時,3日內形成書麵材料交於機電科,由機電科協同供應科辦理配件的更換及索賠。

二、配件預算管理

㈠各生產區隊要在每月20日前,向機電科提交下一月份的配件預算;機電科每月22日前將審核後的預算轉交供應科;供應科根據計劃與庫存情況,編製下月采購計劃,並將該計劃上報礦有關領導審批後執行。

㈡對各區隊生產急需的配件,各區隊要及時通報機電科、供應科補報應急計劃。機電科審核後報分管礦領導、企管科及經營礦長審批後,供應科負責落實辦理。

㈢編製配件計劃時要做到:有配件名稱、圖號、規格、主機型號、生產廠家、數量,且數量要與生產實際需求相符。

㈣對全礦各區隊沒有按時交送配件計劃的,每超一天,給予區隊主管領導及配件管理人員各50元罰款。機電科不能按時轉報的,罰主管領導和責任人各50元。

㈤配件計劃沒有按上述要求填寫的,機電科不予審批上報,責令原填報區隊重新填報,但不能超過上述規定的送交日期。到期未能送交的按上一條規定執行。

㈥機電科設專人對各區隊的配件審批,對區隊領用的配件嚴格控製,根據礦月初下達的各區隊配件費的計劃費用,超支部分必須由區隊增補計劃外費用,由企管科、經營礦長審批後方可繼續領用。

㈦對於區隊萬元以上配件及礦統管配件,區隊應及時報送機電科,由機電科統一整理、編排計劃。

三、倉儲管理

㈠嚴格執行配件入庫驗收製度,驗收人員要認真做好驗收工作,對無合格證、質量不可靠、與主機生產廠不符的配件,保管員有權不予驗收。

㈡保管人員對配件要精心保養,防鏽塗油、上蓋下墊,防止配件鏽蝕損壞(包括各區隊小倉庫及井下備用件),對因鏽蝕損壞的配件,要根據損壞程度,按配件原值的50%進行罰款。

㈢倉庫要保持清潔整齊,要堅持五五擺放(五五成行、成方、成垛、成串)定量包裝。標簽要填全,懸掛整齊。做到“四對口”(帳、卡、物、資金),機型保管要係列化。

㈣嚴格執行配件發放製度,按領料憑證發放,對不符合手續的有權拒發。配件帳目要清晰,技術數據要齊全準確,每月留存票據要裝訂成冊,妥善保管。

四、使用與回收

㈠全礦各區隊專職或兼職的配件管理人員,要加強配件的使用管理,認真核查配件的使用情況及使用地點,避免丟失,造成不應當的損失。

㈡要堅決執行交舊領新製度,嚴格把關,對已明確的交舊領新部分,若不能交舊件時,將按原領配件金額50%進行處罰。

㈢全礦各區隊專職或兼職的配件管理人員,要做好本隊的舊件回收工作,對回收率達不到規定要求的單位,每降低一個百分點,給予100元的罰款。(配件回收品種和回收率見附表)

㈣對配件領用後,使用或保管不當造成丟失的,按配件原值處罰。對故意損壞或造成配件達不到充分利用的按原值的200%進行處罰。

㈤對萬元以上(包括萬元)配件的事故損壞,要實行追查製度,查清事故原因,按責任的大小對責任人進行處罰;對事故單位按原值的50%進行罰款,對主管隊長、機電隊長各罰原值的5%。

五、統計與分析製度

㈠各生產區隊每月30日把本月配件消耗分析報機電科,過期不報的給予主管領導100元罰款。

㈡供應科每月定期盤庫並把庫存報表和當月各生產區隊消耗彙總表報礦有關領導及機電科,以便掌握庫存情況及進行統計分析。

㈢機電科每月對全礦配件消耗節超情況進行分析,並及時報有關分管領導及企管科。

斜巷運輸管理規定

總 則

(一)為了加強煤礦井下斜巷運輸安全管理,從根本上消除斜巷運輸安全隱患,促進本質安全型企業建設,達到消除各類斜巷運輸事故的目的,特製定“隆慶煤礦斜巷運輸管理規定”。

(二)製定本規定的依據為《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煤礦安全規程》、《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和《煤礦軌道維修質量標準及檢查評級辦法》的相關條文。

(三)本規定適用於隆慶煤礦斜巷運輸,包括礦井主、副斜井、各水平間斜巷、以及各類臨時斜巷等運輸係統。

一、職責劃分及組織管理

1、機電科負責全礦軌道運輸設備的管理工作,包括設備檢查、驗收、安全設施檢查驗收、考核工作,調度室負責車輛調度及運輸情況報表,生產科負責軌道質量檢查及驗收工作。

2、各相關區隊應明確專人負責本區隊運輸管理工作,對本區隊運輸安全負領導責任。

3、各相關區隊應配備一定數量專業管理及維護人員,區隊正職對本區隊運輸安全負直接領導責任。

二、斜巷運輸管理規定

1、斜巷運輸必須做到“三好、四有、二落實”。“三好”:絞車設備完好、巷道支護質量好、軌道道岔質量好;“四有”:有可靠的防跑車和跑車防護裝置、有地滾和軌道防滑裝置、有信號及躲避峒室、有聲光兼備報警裝置;“二落實”:崗位責任製落實、檢查維修製度落實。

2、把鉤工必須做到“六不掛”即:﹙1﹚安全設施不齊全不可靠不掛;﹙2﹚聯係不清不掛;“﹙3﹚四超”車輛無措施不掛﹙4﹚;物料裝車不合格不掛;﹙5﹚連接裝置不合格不掛;﹙6﹚斜巷內有行人不掛。

3、絞車司機必須做到“六不開”即:﹙1﹚絞車不完好不開、﹙2﹚鋼絲繩不合格不開、﹙3﹚安全設施及信號設施不齊全不開、﹙4﹚超掛車不開、﹙5﹚信號不清不開、﹙6﹚“四超”車輛無措施不開。

4、斜巷運輸嚴禁蹬鉤,嚴格遵守“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製度;運輸物料期間人員嚴禁上下;斜巷上、下車場和各甩道口必須安設與絞車聯動的聲光報警裝置。

5、在斜巷內作業,必須編製安全措施。

6、斜巷運送“四超”(四超:超寬、超長、超重、超掛車)車輛時,必須製定專門措施。

7、斜巷運輸嚴禁使用電瓶車在上車場向斜巷內頂車,嚴禁用調度絞車向斜巷中裹車;車輛掉道時嚴禁用絞車牽引拿道,斜巷下車場禁止用絞車主繩帶車。小絞車禁止兩個方向牽引礦車。

8、斜巷巷道、各車場、各甩道及峒室必須有設計,並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相關規定。

9、車場具體要求:

①、采掘運輸斜巷各車場長度不小於一次提升串車長度的1.5倍。

②、主要運輸斜巷各車場的長度不小於一次提升串車長度的3倍。

③、上車場不得有向斜巷的傾斜度。

10、運輸斜巷的中部及下部車場甩道的軌道曲率半徑,必須滿足安設標準道岔的需要。

11、斜巷運輸,需要使用對拉絞車,必須製定專門措施。嚴禁在斜巷內摘掛鉤。摘掛鉤地點水平段巷道長度不得小於一次串車長度的1.5倍。

12、禁止在軌道側操作膠帶輸送機或刮板輸送機。

13,斜巷內流水不得衝刷道床。

14、絞車安裝要符合設計要求,位置要便於操作,滾筒鋼絲繩要排列整齊,做到不爬繩、不咬繩、不跳繩。

15、絞車出繩方向與牽引方向不一致時,必須使用導向輪。導向輪直徑不小於鋼絲繩直徑的40倍,導向不得超過兩次。導向輪的固定方式應在作業規程或措施中明確規定。

16、絞車安裝基礎必須符合設計要求(或符合絞車生產廠家說明書要求)。使用時間3個月及25kw以下的調度絞車,可以采用“四壓兩戧”固定方式。使用“四壓兩戧”固定時,戧柱角應為65°~75°,柱頂應打在柱窩內,且牢固可靠;調度絞車必須設有底盤或底梁。

17、絞車附近30m範圍內不得安裝風機。

18、運行斜巷人車的巷道及峒室必須有正規設計,巷道施工應符合設計要求。巷道的上、下車場及中間各車場,應設信號峒室及候車室,候車室的出口應與上、下人台階相接。在人車上、下人處行人側,有效間距不小於1m,且要鋪設正規台階。人員上、下地點應有照明。

19、巷道中的地輥應安裝齊全且轉動靈活,安裝數量按《軌道鋪設標準》執行。

20、每天應對絞車、鋼絲繩及連接裝置、斜巷人行車及防墜機構等進行全麵檢查。檢查處理情況要認真作好記錄,並存檔備查。

21、行駛斜巷人車的巷道、軌道、道岔、信號係統及斜巷安全設施等要設專人負責定期檢查,並認真填寫好檢查記錄,存檔備查。

22、斜巷多水平提升時,各水平或各車場所發出的信號必須有區別,人員上、下地點應懸掛紅色警示燈,任一區段行車時,各水平皆須有信號顯示。

23、斜巷運輸係統的信號要聲、光兼備,安裝布置合理,做到上板上牆(架),線路吊掛整齊。

24、斜巷上車場和絞車房不準共用一套信號裝置,車房必須有信號電源失電警示裝置。

25、鋼絲繩選型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26、斜巷運輸時,礦車之間的連接,礦車和鋼絲繩之間的連接,都必須使用不能自行脫落的連接裝置。

27、斜巷采用串車提升時,必須使用保險繩,保險繩長度為略大於一次提升串車的長度(不超過一輛車長度)。保險繩一端必須與主提升繩相連,另一端掛在提升串車尾部車輛連接器上並連接牢固。

28、斜巷運輸使用的鋼絲繩連接裝置及鋼絲繩繩卡數按河南神火煤電股份有限公司《技術管理規範》要求執行。

29、斜巷內使用串車提升時,必須裝設防跑車和跑車防護裝置。凡新設計的運輸斜巷,必須同時設計相應的防跑車和跑車防護裝置或一坡擋及聲、光信號報警裝置。防跑車和跑車防護裝置必須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並根據具體使用條件進行選型設計。

30、斜巷防跑車和跑車防護裝置必須定期檢查、檢修和試驗,要做到動作靈敏、操縱靈活,擋車可靠。

31、斜巷串車提升,在各車場安設能夠防止帶繩車輛誤入非運行車場或區段的阻車器;在上部平車場入口處安設能夠控製車輛進入摘掛勾地點的阻車器;在上部平車場接近變坡點處安設能夠阻止未連掛的車輛滑入斜巷的阻車器;在變坡點處及下方略大於一列車長度的地點,安設能夠防止未連掛的車輛繼續往下跑車的連鎖擋車欄。

32、斜巷下車場起坡點和各甩道起坡點必須安設一道常閉遠控的擋車欄,把鉤工必須在躲避硐室內遠控操作,擋車欄正常處於關閉狀態,車輛通過時方可打開。

33、 巷道高低起伏,鋼絲繩磨頂板或棚梁時,要裝壓輪,數量以不磨頂板或棚梁為準;甩道或下車場側幫要裝立輪,甩道道芯要裝耙繩輪和托繩輪,數量以不磨繩為原則。

34、軌道質量:軌道、道岔鋪設必須達到《煤礦軌道維修質量標準及檢查評級辦法》合格品標準及以上。行駛斜巷人行車的軌道、道岔必須達到優良品標準,斜巷軌道要設防滑設施,不得出現雜拌道和非標準道岔,不同型號軌道要分段敷設,接頭處要采用異型夾板。

43、管理製度及人員配備

①、必須建立嚴格的斜巷軌道運輸崗位責任製,使用單位必須設專人負責對軌道、鋼絲繩、絞車、車輛連接裝置及各種安全設施進行檢查、維修和調試,保證斜巷設備設施等處於完好狀態,具體負責人和設備設施包保牌要懸掛在現場。

②、斜巷各車場均須懸掛斜巷標誌牌,注明斜巷長度、坡度、允許掛車數、鋼絲繩規格和安全設施等。

③、斜巷運輸,必須配齊崗位工種人員並持證上崗,絞車司機與把鉤工不得相互兼任。

附件: 斜巷運輸考核細則

1、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罰款100~200元:

(1)私自改、割礦車/輛;

(2)未按標準鋪設軌道的;

(3)未按規定使用“一坡三擋”的;

(4)不遵守“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人”運輸規定的;

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罰款50~100元,造成事故的,按事故處理:

(1)主斜坡礦車掉道用絞車硬拉的;

(2)斜巷人車不按要求做試驗的;

(3)斜巷人車插爪製動後不及時更換緩衝木的;

(4)提人絞車保護不起作用的/處;

(5)絞車鋼絲繩磨損、斷絲、超限不及時更換的;

(6)主斜坡行車聲光信號裝置不全或不堅持使用的;

(7)斜坡超過20米無固定信號的;

(8)斜坡運輸超掛車輛的/輛;

(9)物料裝運不按要求的,對裝運人員分別處罰;

(10)機車閘失靈繼續開車的;

(11)軌道鋪設不合格,不按要求及標準整改的;

(12)車輛掉道後用皮帶縱梁抬車的;

(13)未按規定使用道木及配件的;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罰20~50元:

(1)斜坡礦車掉道用絞車硬拉的;

(2)絞車安裝不牢固或不完好,不認真檢查就使用的;

(3)不按要求安裝信號或信號不完好而使用的;

(4)機車司機把手把交給別人的;

(5)提人絞車單人操作無人監護的;

(6)信號工打錯信號或絞車司機不按規定開車的;

(7)斜巷把鉤工不使用合格插銷、鏈環的;

(8)乘車人、機車司機運行中將頭或身體伸出車外的;

(9)鋼絲繩鉤頭、保險繩製作不合格的;

(10)無證操作的;

(11)斜巷人車運行時,擋車欄不打開的;

(12)自動擋車器不能自動工作的;

(13)斜井人車運人時,未關閉雷達捕車器的;

(14)大傾角軌道未按要求安裝閉鎖地輪或數量不足的;

(12)道岔不合格/處;

(13)人車上下人處缺或不正常使用自動停送電裝置/處;

(14)斜巷擋車器擺架固定不牢、打不到脫繩器上、導向輪卡繩的/處;

(15)常閉擋車器不能落地的/處;

(16)擋車器、擋車欄不完好及繩卡不緊固的/處;

(17)扳道器不完好或維護不到位或無編號的/處;

(18)斜巷或平巷人車發車前,未檢查防護鏈的;

5、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罰款100元:

(1)礦車內攪拌混凝土的/輛;

(2)機車在非緊急事故情況下,打倒轉停車的;

(3)礦車掉道用機車硬拉的;

(4)電機車撒沙裝置失效或沙箱無幹沙的;

(5)發現翻倒車或缺輪車,罰礦車所在位置的管理單位/輛;

(6)不按規定在大巷推車的;

(7)轉動部位無護罩的;

(8)閑雜人員進入要害場所的;

(9)平巷不使用合格插銷,連接環的/個;;

(10)用鐵絲、銅絲、鋁絲等代替保險絲的;

(19)擋車器鋼絲繩觸頂板的;

6、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罰款50-100元:

(1)絞車記錄不填、填寫不認真或超前填寫的/次;

(2)鋼絲繩未按規定使用桃形環的/處;

(3)電機車牽引超過規定的,每超過1輛;

(4)燈光標誌牌不亮的/盞;

(5)上下山地輥不齊或損壞後不及時更換的/處;

(6)礦車缺托輪銷的/個;

架空乘人裝置管理製度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為切實加強井下架空乘人裝置的安全管理,努力改善其運行條件,消除不安全因素,減少以至杜絕運輸中的人身傷亡和設備損壞事故的發生,確保安全生產,特製訂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應於所屬各生產單位的架空乘人裝置。

第三條 機電科每季度組織專業人員對架空乘人裝置至少進行一次全麵檢查,對存在問題采取措施,認真解決。

新建的架空乘人裝置必須達到質量標準,經試運行、公司驗收合格後,方可正式投入運行。

第四條 架空乘人裝置司機必須經過安全和崗前培訓,取得安全資格及上崗證後,方可上崗作業,並且嚴格執行年度考核製度。

第五條 安檢科按照本規定行使監督權。

第二章基礎管理

第六條 架空乘人裝置必須執行《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要求。

(一)巷道傾角不得超過設計規定的數值。

(二)蹬座中心至巷道一側的距離、運行速度、乘坐間距符合《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及相關標準。

(三)驅動裝置必須有製動器。

(四)吊杆和牽引鋼絲繩之間的連接不得自動脫扣。

第七條 架空乘人裝置必須具備以下保護,且動作靈敏可靠。

(一)過速保護。

(二)欠速保護。

(三)重錘限位保護。

(四)上下變坡點掉繩保護。

(五)全程急停保護。

(六)斷繩保護。

(七)機頭、機尾下車點乘人越位保護。

(八)液壓驅動式架空乘人裝置還應具有驅動油壓過壓保護、驅動油壓欠壓保護和液壓油溫超溫保護。

(九)在離機頭、機尾下車點十五米處應安裝語音提示器;

(十)防偏擺保護。

第八條 架空乘人裝置機頭硐室必須懸掛以下製度:

(一)司機崗位責任製。

(二)司機操作規程。

(三)司機交接班製度。

(四)巡回檢查製度。

(五)設備包機製度。

(六)設備周期檢修製度。

(七)安全保護試驗製度。

(八)鋼絲繩驗繩製度。

(九)乘人須知。

第九條 架空乘人裝置機頭硐室內必須有以下記錄:

(一)設備運行記錄。

(二)司機交接班記錄。

(三)鋼絲繩檢查記錄。

(四)安全保護裝置試驗記錄。

(五)設備檢修記錄。

(六)幹部上崗記錄。

第十條 架空乘人裝置運行巷道無嚴重變形,地麵平整,上無淋水,下無積水,巷道內應有充足的照明。

第十一條 架空乘人裝置驅動部分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基礎及鋼架結構

1.混凝土基礎牢固可靠,未出現開裂現象;

2.鋼架結構無扭曲變形,螺絲緊固有效。

(二)驅動輪

1.驅動輪輪襯磨損餘厚不小於原厚度三分之一,否則應及時更換輪襯;

2.輪緣、輻條無裂紋、變形,鍵不鬆動,緊固螺母不鬆動;

3.驅動輪轉動靈活、無異常擺動和異常響聲。

(三)工作閘和安全閘

1.工作閘和安全閘閘把動作靈敏、可靠,不鬆曠、不缺油,閘輪表麵無油跡,液壓係統不漏油;

2.閘帶無斷裂現象,餘厚不小於3mm,閘輪表麵溝痕深度不大於1.5mm,溝寬總計不超過閘輪有效麵積10%;

(四)聲光信號

聲光信號完好齊全、吊掛整齊,防爆報警信號靈敏可靠。

(五)鋼絲繩無嚴重鏽蝕、變形,斷絲不超過規定,運行平穩,速度正常。

第十二條 架空乘人裝置的迂回輪及張緊部分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迂回輪

1.輪襯磨損餘厚不小於原厚度的三分之一,否則應及時更換;

2.輪緣輻條無裂紋、變形,軸不鬆動,緊固螺母無鬆動;

3.迂回輪運轉無異常聲響。

(二) 張緊裝置

1.能夠隨時靈活調節運載鋼絲繩在運行過程中的張力,活動部位移動靈活、不卡阻,轉軸不歪斜;

2.重錘上下活動靈活,不卡、不擠、不碰支撐架,配重安全設施穩固可靠,重錘地坑內無積水;

3.滑動尾輪架距滑動導軌的極限位置不小於500mm,否則要考慮更換鋼絲繩;

4.收繩裝置靈活可靠。

第十三條 架空乘人裝置的吊椅部分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各部件齊全完整,螺絲緊固有效,無開焊、裂紋或變形。

(二)鎖緊裝置齊全、有效、無變形。

(三)摩擦襯墊固定可靠。

(四)抱索器在鋼絲繩上安裝位置,應每隔一段時間後,移動不小於一個抱索器距離(一般為400mm)的位置,以減小抱索器在驅動輪、迂回輪處對鋼絲繩產生的扭曲應力,避免造成對鋼絲繩的疲勞磨損,延長鋼絲繩的使用壽命。

第十四條 架空乘人裝置的輪係部分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所有的托輪、壓輪應轉動靈活,平穩、不晃動。

(二)輪襯貼合緊密、無脫離,輪襯磨損餘厚不小於5mm。托輪架穩固無變形、無位置偏移等現象。

(三)各部件連接螺栓緊固有效,焊縫無開裂現象。

(四)各種輪襯符合阻燃、抗靜電要求。

第十五條 架空乘人裝置的鋼絲繩部分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鋼絲繩的檢驗與安全係數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308條有關規定。

(二)鋼絲繩斷絲的檢查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383條有關規定。

(三)鋼絲繩磨損的檢查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313條有關規定。

(四)主運行鋼絲繩應使用表麵無油的鋼絲繩,其插接長度不得小於鋼絲繩直徑的1000倍。

(五)鋼絲繩每天至少檢查一次。檢查項目主要是斷絲、磨損、鏽蝕和變形等,若發現有斷股、打結或鏽蝕嚴重,點蝕麻坑形成溝紋或外層鋼絲鬆動時,不論斷絲數或繩徑變細多少,都必須立即更換。

(六)張緊鋼絲繩可用繩卡連接,但卡接必須可靠。

第十六條 架空乘人裝置的控製部分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主控台各按鈕、開關靈活可靠。

(二)指示燈指示正確。

(三)電氣設備完好、無失爆。

第十七條 架空乘人裝置托梁、設備等防腐良好;托梁應編號管理;巷道內纜線整齊,並應懸掛裏程牌。

第十八條 架空乘人裝置應配備1~2套救護病床(救護擔架)。

第三章運行規定

第十九條 司機開車前應對架空乘人裝置進行檢查。檢查各部位螺栓是否緊固;減速器或液壓站油量是否充足;製動閘是否靈活可靠;各項保護是否動作靈敏;張緊裝置是否符合要求;詳細檢查鋼絲繩及接頭狀況;檢查巷道是否存在影響運行的因素。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如危及運行安全,嚴禁開車,並立即向上級領導彙報。

第二十條 架空乘人裝置司機嚴格執行操作規程,精心操作。 第二十一條 在架空乘人裝置運行過程中,司機要隨時注意設備運行狀況,發現運行狀態突然不穩定或其它意外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運行,待查明原因,並恢複正常後,方可繼續啟動架空乘人裝置運行。

第二十二條 操作人員因查找故障必須離開崗位時,必須按下控製台上的“急停禁啟”按鈕,並掛上“故障檢修、禁止啟動”警示牌,並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當對係統全麵檢修時,必須斷開總電源開關,掛上“設備檢修,禁止合閘”的警示牌,並派專人監護。

第二十三條 除配備的專用貨物吊籃外,嚴禁使用架空乘人裝置的吊椅吊掛運送物品。

第二十四條 乘車人員必須一人一座,不得超員。

第二十五條 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腐蝕性物品的人員乘坐。 第二十六條 嚴禁攜帶超長物品的人員乘坐,對所帶物品及工具不超出1米的人員,不得在高峰期乘車。乘車時所帶物品必須順巷道方向攜帶,不得橫放,以免碰撞逆向人員,並且注意前後均應留出至少一個座位不乘人,避免上、下人時傷及他人。乘車人員攜帶物品重量不得超過5公斤。

第二十七條 在設備運行中,乘車人員要坐穩,腳蹬穩,手扶吊杆,不得手扶牽引鋼絲繩和觸摸繩輪及鄰近的任何物體。乘車人員不得嬉戲打鬧,不得引起吊椅左右擺動,不得超過警戒線。

第二十八條 乘坐人員嚴禁中途下車,嚴禁來回乘坐和頻繁改乘座位,嚴禁乘坐中睡覺,不準將燈帶、衣物等掛在吊座位上。

第二十九條 上下車場人員集中時,不得擁擠,應按順序上下,所有乘車人員必須聽從司機指揮。

第三十條 停運期間上下人嚴禁走在鋼絲繩下方,應走人行道。

第三十一條 架空乘人裝置每天檢修時間不得少於2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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