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煤礦隱患排查治理綜合管理製度彙編
目 錄
礦長隱患排查治理責任製 1
安全副礦長隱患排查治理責任製 4
生產副礦長隱患排查治理責任製 6
機電副礦長隱患排查治理責任製 7
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隱患排查治理責任製 8
調度室主任隱患排查治理責任製 9
安全科科長隱患排查治理責任製 10
生產技術科科長隱患排查治理責任製 11
機電科科長隱患排查治理責任製 12
通風科科長隱患排查治理責任製 13
職工隱患排查治理責任製 16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及獎懲製度24
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 28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報告製度32
隱患排查治理資金使用專項保障製度 35
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與安全風險預控製度 39
隱患排查與掛牌督辦治理製度 51
安全隱患分級管理辦法 53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分級監控管理製度59
區隊隱患排查管理製度60
生產安全02manbetx.com 隱患排查治理製度 62
02manbetx.com 隱患整改製度 64
隱患排查治理製度和建檔監控製度 67
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管理製度69
安全隱患報告和獎勵製度 72
礦長隱患排查治理責任製
1、礦長是煤礦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煤礦的安全生產是難02manbetx.com 隱患排查治理和監控工作全麵負責。礦長必須掌握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相關專業知識,具有領導安全生產和處理煤礦02manbetx.com 的能力,依法經過培訓,取得礦長資格證和安全資格證。礦長在工作中要盡職盡責,切實搞好煤礦的安全生產工作。
2、認真組織煤礦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工作的指令、規定,保證煤礦在生產、建設過程中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定。
3、按有關規定要求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適應工作需要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並保證煤礦安全生產管理過程中所配備的各類特種作業人員符合要求。
4、組織建立、健全煤礦各級領導安全生產責任製,職能機構安全生產責任製,崗位人員責任製,並嚴格按規定考核。
5、組織建立煤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製度、安全獎罰製度、安全技術措施審批製度、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製度、瓦斯治理管理製度、安全檢查製度、安全辦公會議製度、入井檢身和出入人員清點製度等並嚴格按照相關製度對各部門人員進行考核落實。
6、建立健全符合實際情況的各崗位工種01manbetx 01manbetx ,並做好宣傳,教育工作,確保各崗位工種按章作業。
7、保證煤礦的安全生產投入符合有關規定要求,並按照安全投入計劃,保證相關的資金及時到位,使用適當。
8、負責組織編製年度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並組織實施。
9、積極在煤礦推行安全生產新技術,開展安全生產科研攻關,不斷提高煤礦技術水平。
10、礦長是煤礦瓦斯治理的第一責任人,每日對煤礦中瓦斯檢查報表,安全監控係統報表等進行審閱、簽字,發現異常及時處理。
11、切實保證煤礦生產過程中人、財、物等資源要求。
12、每周應主持召開一次煤礦安全生產辦公會議,貫徹上級的安全生產指標,03manbetx 安全生產中(特別是一通三防、防治水、 頂板管理)存在的重大問題和安全隱患,製定解決措施;檢查上次辦公會議確定的重點工作的落實情況,研究煤礦安全生產的重大決策。
13、經常深入煤礦生產現場,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14、負責組織製定並實施本單位的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積極開展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切實提高本單位的安全管理水平。
15、按照有關規定要求,安排對有關人員進行的相關安全教育、培訓,不得安排未經過培訓的人員上崗作業。加強職業危害的防治與管理,做好作業現場的勞動保護工作,按規定安排相關的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
16、確保煤礦依法生產,不得超層越界開采,不得擅自開采上限,不得超核定能力生產。
17、發生事故時,應立即組織指揮搶救,按規定及時如實向有關部門報告,保護事故現場,防止事故擴大。
安全副礦長隱患排查治理責任製
1、協助礦長抓好全麵安全生產工作,對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具體負責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2、組織實施上級有關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方麵的規定和技術規範。
3、協助礦長做好召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例會的準備工作,對例會決定的事項,負責貫徹落實。
4、組織製定並落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方麵的各項管理製度,並不斷修改完善,適應安全生產需要。
5、組織編製安全生產規劃、計劃和安全生產技術措施計劃,並組織實施,有計劃地組織解決重大安全隱患和職業危害。
6、協助礦長並具體組織定期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檢查,對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製定整改措施,並限期檢查落實。
7、按周組織03manbetx 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及時研究解決生產中的不安全問題。
8、協助礦長組織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03manbetx 處理,擬訂改進措施,組織落實。
9、負責具體實施礦山災害預防計劃和應急預案。
10、負責組織對職工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總結推廣先進經驗,獎勵先進單位和個人。
11、檢查各科、隊履行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職責情況和安全生產工作情況。
生產副礦長隱患排查治理責任製
一、在礦長的領導下,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工作。
二、不安全、不生產作為第一法則。
三、調查隱患事故源頭,負責組織本礦所發生的事故處理,采取有效措施組織生產。
四、每月組織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檢查,落實整改措施。
五、及時研究解決生產中不安全問題。
六、負責職工教育培訓,提高職工的安全素質和安全意識,組織落實各工種的崗位責任製。
七、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要了如指掌,合理開采,製止亂采濫挖、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八、發生事故後,必須迅速趕到現場組織搶救,並報告礦長及有關部門。事後要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03manbetx ,總結經驗教訓,製定防範措施。
九、完成礦長交辦的其它任務。
機電副礦長隱患排查治理責任製
一、在礦長的領導下,負責全礦的機電技術管理工作,對本單位的全部機電設備隱患排查治理負全麵責任。
二、負責對全礦機電設備統一指揮調動,合理安排設備的檢查、檢修、小修、中修、大修計劃。
三、抓好機電人員的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工作,不斷提高機電技術人員的業務水平。
四、認真監督、檢查機電各工種崗位責任製和01manbetx 01manbetx 的執行情況。
五、對因設備長期失修,有重大隱患或因防護裝置不安全造成的工傷事故負責。
六、每月組織對本礦機電設備進行三次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要有記錄,並及時解決,消除事故隱患。
七、各種設備在使用前必須有完備的安全保護措施。
八、對臨時進行的設備檢修,必須製定安全措施後方可實施。
九、完成礦長交辦的其它任務。
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隱患排查治理責任製
一、對全礦安全生產技術工作全麵負責。對本礦井“一通三防”工作負技術管理責任,負責“一通三防”隱患排查治理和監控工作,對排查的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及時落實整改。
二、掌握和了解與本礦井田範圍相鄰煤礦的開采技術資料,防止發生超層越界違法開采行為。
三、組織編寫礦井安全發展規劃、安技措工程項目計劃、礦井災害預防及處理計劃。
四、組織審批礦井各項工程設計方案、作業01manbetx 和技術措施等。
五、領導安全科研項目和技術革新活動,組織推廣安全新技術、新裝備、新工藝。
六、定期召開安全技術工作會議,研究製定防治水、火、瓦斯、煤塵、頂板、提升運輸等重大災害事故的技術措施,並檢查落實。
七、負責“一通三防”安技措工程項目的落實。
八、經常深入生產施工現場,協調解決安全技術方麵的問題;對潛在的事故隱患,要從技術管理角度,超前預測,組織診斷,及時采取預防措施。
調度室主任隱患排查治理責任製
一、是本部門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第一責任人,對本部門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負全責。負責指導協調生產區科安全工作。
二、對本部門管理的采煤、掘進、機電、運輸、調度專業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負全責。
三、定期組織本部門安全工作會,研究排查各專業安全隱患及存在問題,製定工作重點及整改措施。
四、組織參加專業質量標準化的全麵檢查驗收工作。
五、組織參加事故的分析。
六、組織調度對各類事故的搶救工作,做好事故及搶救過程的詳細記錄。
安全科科長隱患排查治理責任製
一、是本部門隱患排查治理第一責任人,對隱患排查治理監督工作負全責。
二、在安全礦長領導下下井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負責礦綜合安全管理和對礦所屬單位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行監督指導。
三、 對礦所屬部門貫徹執行安全第一方針和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情況負監督檢查責任。
四、經常深入現場了解現場情況,掌握万搏manbet体育官网 ,對礦的安全情況做到心中有數,對事故隱患提出處理意見,對嚴重隱患提出停止生產,限期整改意見。
五、 負責礦安全大檢查和質量標準化驗收的組織安排。
六、 對礦職工安全技術培訓工作負監督檢查責任。
七、 對礦安全技術措施費用的提取和使用負監督檢查責任。
八、 負責受理在安全工作中因堅持原則、按章辦事而遭到打擊報複的事件。
九、組織參加安全事故的搶救、分析、處理工作。
生產技術科科長隱患排查治理責任製
一、是本部門隱患排查治理第一責任人,對技術科安全管理工作負全責。負責指導各生產單位的安全工作。
二、 負責組織本部門安全工作會議,平衡、協調各專業安全技術工作。
三、 主持製定本部門的安全工作製度,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四、參加安全辦公會,負責傳達、貫徹礦安全工作的部署,對本部門各專業安全技術工作進行指導。
五、負責組織本部門職責範圍內全礦安全工作和業務保安工作。
六、 參加重大事故的搶救工作和重大事故的調查分析。
機電科科長隱患排查治理責任製
一、在礦長的領導下,負責本礦的機電技術管理工作,是本礦機電安全運行的主要責任者,負責全礦機電運輸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負責本礦機電設備的指揮、調動,合理安排設備的檢修,檢查及大、中、小修計劃。
三、抓好機電人員的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工作,不斷提高機電人員的技術水平。
四、嚴格執行各項規章製度,定期組織機電設備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及時組織處理。
五、認真監督檢查機電各工種崗位責任製和01manbetx 01manbetx 的執行情況。
通風科科長隱患排查治理責任製
(一)通風科長必須由精通煤礦安全常識,責任心強,具有豐富的煤礦經驗,並經過訓練的人員來擔任,負責“一通三防”隱患排查治理具體工作。
(二)通風科長負責井下通風,測風工作,要做到:通風係統管理,井下有足夠的新鮮風量,消滅微風,無風作業現象。
(三)通風科長要定期對井下風量進行測定,並做好測風記錄。
(四)認真抓好風機、風筒、風門、風牆,密閉等通風設施的管理,減少跑漏風。
(五)負責通風巷道的檢查,有問題及時彙報。
班組長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責任製
一、班工長是所屬班組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是所屬班組隱患排查治理第一責任人。
①領會上級的安全生產方針和需求,做到認真貫徹執行。積極組織參加每周的安全技術學習和安全活動。
②認真學習作業規程措施的規定和施工程序、質量標準,做到一絲不苟,照章辦事。按程序、質量標準施工。
③深入了解施工現場的情況,做到心中有數,正確指揮,製止違章行為的發生。
④知道本班職工的思想狀況,做到有針對性地幫助教育和重點檢查。
⑤經常對本班組安全生產隱患進行排查治理。
二、搞好現場管理和設備管理
①召開班前會,安排工作人員,交待安全要點,檢查安全防護裝置和勞保用具的佩帶情況,準確及時地統計班組成員完成任務等情況。
②時時處處了解職工的安全思想動態,發現職工休息不好情緒差以及酒後上崗要立即阻止。全麵負責職工工作中現場安全。
③設備管理要堅持八字要求:整齊清潔,潤滑安全。嚴格執行設備管理條例,堅持日、周、月檢製,專人負責,按時參加周檢、月檢。
④檢查設備運行保養情況及記錄填寫情況,並在各種檢修記錄本上簽字。負責機房記錄本的更換工作。
三、搞好班組技術培訓工作
①按月度計劃組織班織成員進行業務學習和崗位練兵。
②進行質量意識教育,樹立質量第一的思想。
③開展技術革新,推廣應用先進技術和新產品。
④推行崗位手冊,做好上崗前的考核、試崗和上崗等工作。
旬邑縣席家山煤礦
職工隱患排查治理責任製
1、在班組長直接領導下,直接參與隱患排查與治理工作,營造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
2、認真學習作業規程措施的規定和施工程序;質量標準,做到一絲不苟;照章辦事,按程序、質量標準施工。
3、作業是遵章守紀,做到四不傷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保護他人不受傷害),不形成事故隱患。
4、檢查作業場所設備、設施、環境是否存在危險源,確保工作環境始終處於安全狀態。
5、檢查出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後,要在現場班組長或最指揮者的具體安排下及時解決。
6、發現危及人身安全生產的重大事故隱患,要及時主動撤出危險區域,待隱患排除後方可生產作業。
旬邑縣席家山煤礦
職工安全教育與培訓管理製度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堅持“管理、裝備、培訓”三並重的原則,進一步強化和規範企業安全技術培訓工作,使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製度化、規範化,不斷提高員工的安全技術素質,促進礦安全生產的持續穩定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要求,製定本製度。
第一條:安全技術培訓是實現礦安全生產的重要基礎工作,必須堅持強製培訓、鼓勵自學、嚴格考核的管理原則。堅持從實際出發,為安全生產服務,切實把安全技術培訓工作納入經常化、製度化軌道。
第二條:安全技術培訓工作由礦員工教育培訓管理領導小組,列入礦安全辦公會議議事日程,由礦職工培訓領導小組組長具體負責。安監科、生產技術科、工會等對員工安全教育與培訓業務工作負責。
第三條:礦安監科是安全技術培訓的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有關部門製訂安全培訓計劃,下達培訓指標,並對安全技術培訓工作進行指導、協調、監督、檢查。
第四條:安全教育與技術培訓的基本任務。
(一)負責本礦員工的安全培訓及教學管理。
(二)負責按照上級下達的培訓計劃向有關培訓部門輸送學員。
(三)負責掌握本單位各類工種的培訓情況,建立員工安全技術培訓檔案,定期向上級主管部門填報有關安全技術培訓報表。
(四)負責一般工種及新入礦員工的安全技術培訓。
(五)負責舉辦安全教育展覽,對事故案例、安全生產經驗和典型事跡進行宣傳教育,並協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經常性的群眾安全宣傳教育活動。
(六)負責監督落實每月一次作業規程、每季一次01manbetx 、每半年一次應知應會全員考核製度。
(七)建立各崗位工種安全考試題庫,負責安全工作資格證書起證及複審考試的組織工作。
第五條:必須嚴格執行“安全工作資格證書”製度。所有從事生產建設的員工上崗前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涉及安全生產的特殊工種作業人員要經過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並考試合格,取得“安全工作資格證書”方準上崗作業,未取得“安全工作資格證書”的人員,不準指揮生產,不準上崗作業。
凡是分配未取得“安全工作資格證書”的員工上崗,要追究人力資源部、用人單位負責人以及本人的責任,按照《安全管理製度》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煤礦必須製定年度安全培訓計劃,並嚴格落實。基層各單位要編製年度安全培訓計劃,並按計劃對員工進行教育培訓,對不落實的要追究責任。各單位要按計劃選送學員,培訓計劃上報不及時的,給予相關責任人員罰款200元,每少送培1人,給予送培學員單位罰款500元。
第六條:《安全資格證書》在有效期期滿前須重新考試驗證,進行複審。為鼓勵員工自學煤礦安全技術知識,複審采取先考試後培訓的方法,對考試成績及格者免於複訓,同時給予獎勵;考試成績不及格者以及未按期進行複審的要吊銷“安全工作資格證書”。安全工作資格證書起證或複審考試須由上級有關部門監考。
第七條:建立健全安全培訓檔案管理製度,礦培訓中心對取得《安全工作資格證書》的學員建立培訓檔案。培訓檔案應包括以下內容:1、培訓計劃表;2、《培訓人員登記表》;3、考核申請表;4、健康體檢表;5、培訓教案主要內容目錄;6、教學計劃執行情況表;7、學員考勤表;8、考場記錄;9、安全技術理論和實際操作試卷;10、取證(複審)名冊表(含成績表)。
區隊培訓檔案應包括以下內容:1、培訓教案;2、培訓計劃表;3、考試試卷和考試成績登統表。
第八條:安全技術培訓經費,從員工培訓費列支。
第九條:礦要按上級有關規定配備專兼職教師,建立健全培訓考核製度。專兼職教師任職資格須符合有關規定要求。
第十條:有關各特殊工種培訓、考核、發證按國家及上級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和程序執行。
第十一條:日常安全教育培訓製度。
(一)班前安全教育。每班員工上崗前由值班人員或班組長組織不少於20分鍾的班前安全教育。當班值班領導必須提前10分鍾打開會議室,把電視頻道鎖定“班前電視節目”,保證員工準時收看。班前安全教育要講評上一班安全質量工作,提出本班安全工作注意事項和要求,灌注安全理念。要求教育麵達到生產出勤的100%,有簽到、有記錄。 每天的班子碰頭會必須研究確定第二天班前會的教育內容,並由第二天的值班人員提前進行精心準備,做到條理清晰,內容充實,防止班前會教育內容的隨意性和簡單化。
(二)群眾安全活動。由基層單位行政正職主持,每周一次,時間不少於30分鍾。主要內容:學習傳達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會議、文件精神,結合本單位實際部署落實;總結講評上周安全生產和質量標準化工作,通報分析安全生產形勢,組織員工開展安全隱患排查、事故案例教育,布置下一周的安全生產重點工作。要求教育麵達到生產出勤的100%,有簽到、有記錄。
(三)安全生產專題教育。由基層單位黨政主要領導主持,針對節假日前後、農忙季節、重點工程、臨時任務開工前、長休長學人員返崗、新工上崗等特殊階段和安全生產重點人員,開展有針對性的安全生產專題教育,重點進行安全生產形勢和技術業務規程教育,剖析事故案例,組織安全事故案例的當事人、傷亡者的親友,進行安全事故案例的宣傳、講解,汲取經驗,提高安全防範意識和技術業務素質。
(四)安全素質教育。每月至少組織兩次,每次不少於45分鍾。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安全生產知識、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教育培訓,增強員工安全生產意識和規範管理、規範操作的自覺性,促進員工思想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轉變,提高員工綜合素質。建立嚴格的對“三違”人員進行分級幫教的具體辦法和體係, 真正做到“三違”人員全部接受幫教,並建立“三違”人員幫教檔案或記錄。
第十二條:安全思想分析製度
各基層單位都要建立員工安全生產信息反饋網絡,掌握員工思想動態,建立員工安全生產基本情況檔案,做到底數清楚,通過有針對性的教育工作,提高對安全生產的認識,消除思想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安全思想分析每月至少一次,分析的主要內容有:
(一)分析員工“安全第一”思想和“生命隻有一次,遵章守規是保護神”等安全理念樹得是否牢固,能否自覺擺正安全與生產、安全與效益、安全與質量的關係,引導員工樹立正確的安全生產思想。
(二)分析員工是否能夠做到“事故預想,危險預知”,對僥幸心理造成的危害認識是否深刻,引導員工樹立正確的安全理念。
(三)分析員工對習慣性違章、不規範操作危害的認識,引導員工樹立規範管理、規範操作的觀念。
(四)分析在生產作業過程中 “三違”現象產生的思想根源,引導員工樹立自主保安、相互保安的意識。
(五)分析員工異常行為表現、精神狀態,製定相應幫教措施,確保員工不帶思想問題上崗。
第十三條:安全宣傳教育陣地建設
各基層單位都要建立固定的安全宣傳教育陣地和專欄,宣傳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企業安全工作目標、安全理念、安全先進經驗、先模人物,有條件的要設立“全家福”安全寄語牌板,努力營造“關注安全,關愛生命,關心健康”的濃厚氛圍。安全宣傳教育陣地要做到內容新穎,定期更換,切實做到吸引人、教育人、鼓舞人。
第十四條:對新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礦(廠)、區科(車間)、班組三級強製性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保證其具備本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應急處置所需的知識和技能後,方能安排上崗工作。崗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72學時,每年接受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20學時。
第十五條:礦(廠)、區科(車間)、班組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教育培訓內容:
(一)礦(廠)級主要是: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及安全生產的基本知識;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製度和勞動紀律;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的不安全因素、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救援、事故應急預案演練及防範措施;勞動防護用品“三會”(會檢查防護品的可靠性、會正確使用防護品、會正確維護保養防護品)教育培訓;有關事故案例等內容。
(二)區隊級主要是:工作環境及危險因素;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傷害和傷亡事故;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製性標準;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情況的處理;安全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本車間(區隊)安全生產狀況及規章製度;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有關事故案例等內容。
(三)班組級主要是:崗位安全操作規程、應知應會知識;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衛生事項;事故案例等。
經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取得安全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接受專門的安全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對未按規定進行教育培訓而安排人員上崗作業的,一經發現按照安全生產法規,對該單位主管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警告處分,對單位出示部位黃牌警告。
第十六條:各生產經營單位都必須堅持“五必須”經常性安全教育培訓製度;即:每班必須召開班前會布置安全工作,每周必須組織一次群眾安全活動,每月必須進行一次作業規程的貫徹考試,每季度必須進行一次操作規程的教育培訓考試,每半年必須進行一次本崗位安全操作應知應會的教育培訓考試、考核製度。
第十七條:員工在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時,必須接受車間(區隊)和班組級的安全培訓。實施新工藝、新技術或使用新設備、新材料及新的勞動防護用品時,必須對有關人員重新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
第十八條:安全教育培訓管理與考核
安全教育培訓管理製度落實由安全監察科和培訓領導小組共同負責,堅持定期檢查和隨時抽查,對製度不落實或安全宣傳教育質量差的單位要進行通報,並對相關責任人給予必要的經濟處罰。
旬邑縣席家山煤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及獎懲製度
一、目的和內容
為了建立礦井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製,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的發生,保障員工生命財產安全,特製定本製度。
二、適用範圍
旬邑縣席家山煤礦全體員工
三、職責
(一)、礦長對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改負全麵的領導責任,應負責組織建立健全礦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的長效機製,保證安全資金的投入,逐步解決各類安全隱患。
(二)、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科室、區隊行政一把手為分管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安全隱患的排查和整改負主要領導責任。各單位班組長對所轄範圍的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負責,每個職工對本崗位的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改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安全隱患,均有權向礦安全管理科、礦領導報告。
(三)、井口調度室負責對查出的事故隱患進行登記,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分類,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對各類隱患排查治理進行監督、檢查、考核;負責對事故隱患報告獎勵資金的彙總和發放等。
(四)、各職能科門按照職能分工對各自管轄範圍內的事故隱患進行排查並監控治理。
(五)、財務科負責事故隱患報告獎勵資金和事故隱患治理資金的落實。
(六)、生產技術科對隱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負責。 四、安全隱患
(一)、安全隱患的含義:本製度所稱安全生產隱患(以下簡稱隱患),是指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製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二)、隱患分為一般隱患、重大隱患。
1、一般隱患(B級或C級),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後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
2、重大隱患(A級),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科或者局科停產停業,並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科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五、工作程序
(一)、組織機構
1、礦成立安全隱患排查領導小組,分別由礦長任組長,安全副礦長任副組長,副礦長、科長、區隊各相關職能科門負責人為成員。安全隱患排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安全科,主要負責活動開展的日常管理工作。
2、各科室、區隊也應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由單位第一責任人任組長。
(二)、隱患的排查與報告
1、隱患的排查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單位按規定時間、內容和頻次對作業地點進行隱患排查,及時收集、查找並上報發現的隱患,積極采取措施對隱患進行整改。
2、隱患的報告
2.1發現隱患一般采用逐級報告的方法,即員工報區隊,區隊報安全科,安全科對各類隱患進行登記分類。
2.2報告形式
2.2.1報告一般采用書麵形式,特殊情況可采用口頭報告。
2.2.2在書麵報告中,報告人要把隱患地點﹑事故隱患內容﹑擬采取措施建議﹑報告人姓名﹑整改負責人姓名、報告時間等在井口信息站的隱患登記記錄表上填寫清楚,由信息管理員統計並填寫隱患通知卡下發責任單位。
(三)、隱患的整改和驗收
1、各責任單位發現或接到隱患通知卡後,應立即按照本單位隱患排查領導小組的職責分工組織本單位專業人員對隱患進行核實,並在24小時內整改完畢並報安全科驗收作。各單位自己能夠解決的隱患應立即整改;需其他單位協助解決的,能自己聯係解決的自己聯係解決,不能自己聯係解決的,應立即報安全科,安全科根據隱患的種類移交給相關職能科門,由各職能科門負責進行整改並且對隱患的整改進行全程跟蹤監控。
2、對於重大隱患,由安全科提交礦,由礦相關科室組織製定並實施隱患治理方案。在隱患治理過程中,隱患單位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範措施,防止事故發生,安全科應進行監控。
(四)、檔案建立
安全科應對各類人員查出的隱患進行登記,按照隱患的等級進行分類,建立隱患信息台帳。
六、獎懲
(一)獎勵
1、排查隱患的數量和質量作為年終評優評先的重要依據。
2、在隱患排查中積極排除事故隱患,避免了事故發生;對安全生產提出合理化建議並采納,收到顯著效果,給予50—200元的獎勵。
3、在隱患排查期間為搶救國家財產和處理事故中表現突出的有功人員根據貢獻大小,給予100—500元的獎勵。
4、在隱患排查中表現突出,受到上級有關科門的表彰,按照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給予一次性獎勵(具體獎勵數額按文件或條例執行)。
(二)懲處
1、嚴格執行《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及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責任製、隱患排查責任製,如違反《規定》和未履行安全生產責任製、隱患排查責任製罰款50-200元。
2、各科門對員工上報的事故隱患,不整改或不上報的,一旦發現按情節嚴重對科門或相關責任人罰款100-500元。
3、在隱患排查期間發現有嚴重違章行為,其後果嚴重的,按《渠縣白石洞聯營煤礦三違處罰管理規定》雙倍處罰。
4、對明知故犯,多次教育仍然違章者,停工到安全科學習,重新接受安全教育,寫出深刻書麵檢討,安全教育合格並處罰後方能上崗。
5、對通知整改的隱患卻未及時整改,按情節嚴重對單位負責人罰款100-500元,並督促繼續整改,否則加倍罰款。
6、對報告人特別是越級上報的人員,進行打擊報複的或有此嫌疑的,一經查實從重處理。
7、對於在隱患排查中,未認真排查事故隱患而造成事故的相關責任人,根據經濟損失大小按經濟責任製進行考核處罰,造成嚴重後果的,移司法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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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
(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依法確保安全費用的提取、使用、管理和監督,按程序保質量完成安措工程,提高礦井安全技術裝備水平,增強綜合抗災能力,實現本質安全,特製定本製度。
第二條 煤炭生產安全費用是指礦按規定標準從成本中提取,專門用於企業安全生產投入的資金。
第二章 安全費用的提取
第三條 安全費用瓦斯礦井按每噸煤不低於15元/噸,從成本中提取。
第四條 安全費用的提取和使用嚴格按照《煤炭生產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和《關於規範煤礦維簡費管理問題的若幹規定》(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財建[2001]119號)規定,進行提取使用。
第三章 安全費用使用範圍
(一)礦井主要通風設備的更新改造支出;
(二)礦井瓦斯監測係統與抽放係統的完善和改造;
(三)礦井防滅火的完善和改造;
(四)礦井防治水的完善和改造;
(五)礦井機電設備安全防護設備設施的完善和改造;
(六)礦井供配電係統安全防護設備與設施的完善和改造;
(七)礦井運輸(提升)係統安全防護設備設施的完善和改造;
(八)礦井綜合防塵係統的完善和改造;
(九)煤礦安全救護、安全糾察、救護通訊、煤礦安全設備測費、煤礦安全整頓經費及煤礦瓦斯監控信息網絡;
(十)采煤方法改革;
(十一)安全教育培訓的支出;
(十二)其它與煤礦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十三)地麵單位用於安全裝備、安全設施及重大安全隱患的處理。
第四章 安全費用使用原則
第五條 專款專用原則
安全費用必須用於安全生產的相關支出,做到專款專用、專戶儲存,年度結餘資金允許結轉下年度使用。安全費用不得擠占和挪做它用。
第六條 重點保障原則
安全費用資金分輕、重、緩、急,重點保障礦井通風係統、瓦斯防治與抽放、安全監測監控設施、礦井防治水、礦井安全供電及提升運輸安全設備的更新、改造和完善。安全費用資金要使用到消滅事故隱患、杜絕重大事故發生的薄弱環節和主要部位。
第七條 突出效果原則
安全費用資金投入最終要落實到使用效果上,根據專用資金計劃和成本資金計劃,通過實施過程的監督檢查、質量把關和竣工驗收,投入運行後要達到預期的目的。
第五章 安全費用的管理和監督
第八條 礦井安全費用計劃審定後要上報煤業礦備案;各級科室按規定對安全工程實行效能監察。
第九條 年度安全工程計劃、項目安排必須征求煤業礦相關部門和分管領導的意見。
第十條 安全工程必須建立項目責任製度,並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逐步建立和完善安措工程項目責任終身負責製。
簽訂包幹責任書,責任書中必須明確項目負責人,全麵負責項目建設的協調組織工作,對項目“工期、質量、造價和投資效果”負直接責任。
第十一條 嚴格安全工程的立項、設計、實施、進度、質量和使用各個環節的監督管理,各業務保安科室對安全工程進行全過程監督。
第十二條 必須列出組織實施計劃進度表和實際工程進度表。各單位成本安措要有計劃、計劃進度和實際進度表,並報煤業礦對口業務科室、計劃科、安全科,以便按計劃督促實施。
第十三條 安全費用項目實施嚴格按照程序進行管理,有關業務科室對工程實施進行監督檢查和竣工驗收,安全科必須參加,驗收不合格不得投入生產使用。
第十四條 設備支出由供應科按照招投標價格對外簽訂供貨合同,生產、機電、通風、安監、財務等有關科室必須參與招投標,生產、機電、通風、安全等科室必須參加設備驗收。
第十五條 由安全科牽頭,組織財務、基建等相關科室每季度對礦井安全費用項目進度、完成情況進行檢查。審計部門每年終對安全費用使用情況進行一次全麵的審計。
第十六條 各實施單位、相關業務部科室必須按照年度安全費用實施計劃所確定的時間組織實施;不能按照計劃時間組織實施的項目,要及時修訂計劃,說明原因和修訂後的實施時間費用等,經相關部門把關同意、分管領導批準,否則安全科嚴格按照計劃下達的任務、時間考核兌現。
第六章 安全費用的考核
第十七條 安全費用的考核納入安全目標管理和安全質量檢查評比考核內容,實行年度統一考核。
1、工程項目按年度累計完成情況考核,工程量(工作量)每降低1%,扣除礦井年度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總得分5分。
2、裝備投入按年度累計完成資金情況考核,資金完成量每降低1%,扣除礦井年度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總得分5分。
3、對未能完成計劃的進行原因分析和責任追究,對直接責任部門處罰1千元-5千元,由礦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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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報告製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及時排查、治理煤礦安全生產隱患,預防生產安全事故,保障職工生命安全和煤礦生產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製度,製定本製度。
第二條本製度適用於本礦。
第三條煤礦是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的責任主體。礦長對本礦安全生產隱患的排查和治理負全麵責任,各分管副礦長對分管業務範圍內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負責。
第四條礦安監科等業務科室對煤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和報告工作負有監督檢查和查處的職責。
第五條煤礦應製定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報告製度,明確隱患排查治理報告責任。
第二章隱患排查
第六條礦安監科每月對各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1次,對高瓦斯、容易自燃礦井,水文地質條件複雜礦井每月排查2次;煤礦每周對本礦安全生產隱患全麵排查1次;各煤礦科、隊、班組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隨時進行隱患排查。
第七條礦安監科每月召開一次礦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會議;煤礦每周召開一次隱患排查辦公會議。
第三章隱患治理
第八條煤礦應建立健全隱患登記建檔和重大隱患掛牌整改製度。
第九條煤礦安全生產隱患實行分級管理。一般隱患由礦長指定隱患整改責任人,責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重大隱患由礦長組織製定隱患整改方案,按照定時間、定人員、定資金、定措施、定標準的“五定”原則進行停產整改。
第十條對確認存在重大安全生產隱患的煤礦由礦安監科下達停產整頓(停止作業)處理決定書。決定書應包括係列內容:
(一)下達停產整頓(停止作業)指令,明確整改內容和期限;
(二)按照《礦安監科煤礦安全隱患處罰辦法》,對礦井及相關責任人員進行處罰;
(三)視情況通報有關部門。
一般隱患要下達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通知書。
第十一條煤礦自接到停產整頓(停止作業)處理決定書之日起,必須立即按照要求實施停產整頓(停止作業)。由煤礦主要負責人組織製定停產期間安全技術措施和隱患整改方案,並上報礦安監科。
停產整頓期間,煤礦要組織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
第十二條所有隱患都要按照“零閉合”管理原則,逐級落實整改責任,確保整改實效。重大隱患整改完畢後由煤礦組織驗收,安全礦長簽字後報礦安監科備案。重大隱患整改完成,由煤礦主要負責人組織自檢,自檢合格後由煤礦向礦安監科提出書麵恢複生產申請報告。申請報告應包括整改內容、自檢結果,並由煤礦礦長和安全礦長簽署驗收意見。
第十三條礦安監科收到煤礦恢複生產申請,由安全監察處組織驗收合格,向煤礦下達準予生產(作業)指令後,煤礦方可恢複生產(作業)。
第四章隱患報告
第十四條發現煤礦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和違法行為時,煤礦調度室必須立即向礦安監科調度室報告,同時對口彙報給平頂山裕隆礦安監科的業務科室。
第十五條每月25日前,煤礦要將本期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書麵報告礦安監科。書麵報告要有煤礦主要負責人簽字。報告包括隱患的原因、現狀、危害程度分析、整改方案、安全措施和整改結果。
第五章罰則
第十六條對遲報、瞞報重大安全生產隱患,不按規定限期整改隱患或不落實整改措施、不執行上級煤炭監管部門和礦安監科停產整頓指令而擅自組織生產的,按照《煤礦安全隱患處罰辦法》進行處罰,並根據情節輕重,給與直接責任人和主要負責人行政處分。
第六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製度解釋權歸本礦安監科。
第十八條本製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旬邑縣席家山煤礦
隱患排查治理資金使用專項保障製度
一、為了確保礦井安全投入合理使用和管理好隱患排查治理資金(簡稱安全費用),改善安全生產條件,提高礦山安全裝備和抗災能力,使有限資金發揮應有的效益,保障隱患排查治理所需資金特製定本製度。
二、安全費用是企業近按照規定提取,政府監管,確保需要,規範使用的原則進行管理。
三、安全費用是企業按照規定提取,在成本中列支,專門用於隱患治理完善和改進企業安全生產條件的資金。及時,足額提取,按規定使用。
四、礦山企業安全費用依據開采的原煤產量按月提取。提取標準是:每噸提取10元。
五、安全費用的使用範圍:
1、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支出(如礦山綜合防塵、地質監控、防滅火、防治水、通風係統、支護改造、機電設備更新等)
2、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支出。
3、安全生產檢查與評價支出。
4、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控支出。
5、安全技能培訓及進行應急救援演練支出。
6、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7、在安全費用的使用範圍內,優先用於,滿足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企業安全生產提出的整改措施或達到安全生產標準所需支出。
8、建立健全企業內部安全費用管理製度,明確安全費用使用,管理的程序,職責及權限
六、安全費用的使用管理
1、安全費用嚴格按計劃實施, 但有些直接威脅礦井安全的工程項目,可列入調整計劃, 應急時可直接經領導審批後實施;
2、安全費用嚴格由財務部門控製掌握,紀檢、審計、財務總監、財務監督, 礦其它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挪用、擠占或擅自審批安措資金;
3、隱患整治竣工後,由礦安全生產管理部門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填寫工程決算表,核消不合理的工程費用。
七、當年安措資金未完成項目或剩餘安措資金, 一律結轉下年度使用,不得挪作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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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報告登記、督辦、銷號製度
為明確責任,及時排查安全生產隱患,經礦研究決定,建立我局安全隱患排查報告登記、督辦、銷號製度如下。
一、為保證及時排查發現各類安全生產隱患,全礦要層層建立安全生產台帳。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事故隱患,均有權向上級或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接到事故隱患報告後,應當按照職責分工立即組織核實、登記造冊、建立安全隱患台帳進行彙總、備案,並及時下發整改通知,重大事故隱患由礦領導小組彙總後向董事會報告。
二、事故隱患台帳內容為重大事故隱患登記明細及整改台帳、一般事故隱患登記明細及整改台帳、掛牌督辦事故隱患台帳、督查督辦台帳、事故隱患統計報表台帳。
三、為抓好隱患排查治理,各單位要建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小組要定期或不定期通報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並進行督辦。
四、被督辦的事故隱患整改時間一般不超過60天,最長不超過90天,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完成整改的,應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同時隱患存在單位需製定相應安全防範措施、應急預案、落實責任人。
五、一般事故隱患所在單位隱患整改完畢後,按照管轄權限,應及時向局安委會辦公室提出書麵申請,經複查通過後方可銷號;對於重大事故隱患,事故隱患所在單位整改完畢後,按照管轄權限,應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書麵申請,經複查通過後,由上級主管部門向市安委會提出書麵銷號報告,經複查通過後方可銷號。
六、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未及時整改的單位要予以通報批評,並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同時統一製作警示標牌,設置於該單位醒目位置。警示標牌的內容包括存在的具體重大隱患、整改期限、整改責任人等。重大隱患整改完畢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摘牌。同時,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有關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法規予以處罰,並采取措施督促隱患單位落實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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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與安全風險預控製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實現安全生產的目標,依據國家安全生產方針、安監總煤行〔2011〕133號有關規定,結合我礦實際,全麵體現預防為主的思想,實現對風險的超前預控,持續排查和消除安全隱患,特別修訂本製度。
第二條 安全隱患與安全風險的區別,本製度所稱安全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安全生產管理製度的規定,或者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的可能導致不安全事件或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如果不及時采取措施就會導致事故的發生;而安全風險是指某一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的損失的組合,它是通過評估手段進行分級管控,使生產經營活動中風險降低到能容忍程度。
第三條 各單位要把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作為安全生產基礎工作常抓不懈,建立健全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建檔監控等製度,逐級建立並落實從主要負責人到每個從業人員的隱患排查治理、風險預控和監控責任製。
第四條 實施安全隱患和風險預控分級管理,定期排查、治理和報告。對安全隱患和風險要分類定級,製定措施,落實責任,限時整改或預控,使隱患整改和風險預控做到“責任、措施、資金、時間、預案”五落實。
第五條 實施安全隱患和風險預控閉環管理,建立完善的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工作機製,落實隱患排查、建檔、評估、整改、驗收、銷號閉環管理,對重大安全隱患實行掛牌督辦、跟蹤治理、逐項銷號製度;落實危險源辯識、風險評估、分級、分責、監控、預警、預報製度。
第六條 對於新開工工程、新工藝、新設備、新設施、新生產線的投入或生產安全環境有變化時,未進行風險評估和隱患排查或未對風險、隱患采取有效管控措施的不得冒險作業和施工。
第七條 安全隱患治理應堅持“及時有效、先急後緩、先重點後一般、先安全後生產”的原則,風險預控應做到使安全風險降低到能容忍程度的原則,做到不安全不生產,安全風險不把握不生產。
第二章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與風險預控職責
第八條 礦及各所屬單位是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管理的責任主體。
第九條 礦董事長、礦長是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整改和風險預控管理的第一責任人;礦分管副礦長,對分管範圍內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管理過程負領導責任;礦總工程師負責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進行評審,確定安全隱患級別,並對分管範圍內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以及風險預控管理負技術領導責任;礦安監科長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管理負監察責任。
第十條 礦業務管理科室對分管業務範圍內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以及風險預控管理負管控責任;礦安監科對安全隱患治理以及風險預控管理負監督、監察、歸檔和報告的責任。
第十條 各科室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安監科長對安全隱患的排查治理、複查及風險管控負監督檢查責任;分管負責人對分管範圍內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管理負領導責任,負責組織製定分管範圍內安全隱患整改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是分管範圍內高級風險的管理責任人;總工程師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和辨識出的風險負責組織評審分級,確定治理措施,並將評審結果落實到各責任人;業務保安科室對分管業務範圍內的安全隱患排查和風險辨識及其治理負管理責任;安監科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以及風險預控管理負有監督、監察、歸檔、分析和上報的責任;區隊、班組的負責人,對區隊、班組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以及風險預控管理負全麵責任;區隊、班組技術負責人,對本區隊、班組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負技術管理責任,負責製定整改的安全技術措施,指導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區隊的班組長,對本班組生產作業場所存在的安全隱患的排查治理及風險預控負直接責任;職工個人對本崗位作業場所存在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及風險預控負直接責任。
第十一條 各單位應保證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及風險預控所需的資金,安全費用應優先用於安全隱患的治理與風險的控製。
第十二條 生產經營單位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出租的,應與承包、承租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並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的管理職責。生產經營單位對承包、承租單位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負有統一協調和監督管理的職責。
第三章 隱患排查治理
第一節 隱患分級分類
第十三條 根據安全隱患危害程度和整改難度大小,安全隱患分為一般安全隱患和重大安全隱患。
一般安全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後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重大安全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並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煤礦企業重大安全隱患的認定,嚴格按照《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認定辦法(試行)》執行。
第十四條 對查出的安全隱患要及時梳理出一般安全隱患和重大安全隱患,落實隱患治理責任主體。按照安全隱患的嚴重程度分為重大安全隱患和一般安全隱患,按照解決的難易程度分為A、B、C、D四個等級。
A級:難度很大,礦解決不了,須由中煤集團礦或地方政府協調解決的安全隱患。
B級:難度較大,單位解決不了,須由礦協調解決的安全隱患。
C級:難度大,區隊、班組解決不了,須由單位解決的安全隱患。
D級:區隊、班組單位業務部門能夠自行解決的安全隱患。
第十五條 對安全隱患應及時梳理分類,彙總分析。從生產(管理)係統和專業角度對安全隱患進行分類。煤礦安全隱患分類:管理、頂板、機電、運輸、“一通三防”、爆破、水害、其它;其它行業安全隱患分類由本單位確定。
第二節 安全隱患的排查治理辦法
第十六條 安全隱患排查分四級:班組、區隊、科室、礦級。
第十七條 各單位應結合實際和專業特點,從人、機、環、管四個方麵編製隱患排查表,避免隱患排查治事理過程中的人為失誤。
第十八條 礦每季度排查一次安全隱患;礦各業務科室和礦所屬二級單位每月排查一次安全隱患並檢查治理情況;科室、區隊、班組每旬排查一次安全隱患並將排查治理情況報相關業務科室和安監科備案;班組每班排查安全隱患並做好備查記錄。
第十七條 對嚴重違章行為、習慣性違章現象和重複發生的隱患作為安全隱患一並排查治理。
第二十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在任何時間發現安全隱患,均有權有責向安全監察科、礦安全領導小組和有關部門彙報。
第二十一條 科室、區隊對每旬排查出的安全隱患必須堅持“誰主管、誰治理,誰驗收、誰負責”工作製度,確定責任人、隱患等級、治理措施,進行登記,上報。
第二十二條 班組排查的安全隱患必須當班消除或處置,並做好記錄。當班確實解決不了的安全隱患應及時向區隊、科室和安全領導小組彙報,並製定具體措施,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才能組織生產。
第二十三條 一般安全隱患中的C級和D級由本單位按照“五落實”的要求製定整改計劃和方案,責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並下達整改通知書。對限期整改的隱患,及時建檔編號,由整改責任人負責監督檢查和整改驗收,驗收合格後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審核簽字、銷號,安監科對C、D級安全隱患的整改驗收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檢查。
第二十四條 礦各專業部室要經常了解各班組隱患排查治理情況,並督促整改。對安全隱患項目按月度實行掛牌跟蹤管理,由專人監督落實。A級隱患上報董事會,按董事會要求整改;B級隱患由礦分管副礦長、總工程師負責落實,明確專人負責整改,各科室根據相關處理意見製定初步整改方案和措施報安監科組織審批確定後,按照“五落實”的要求進行整改,由整改單位首先對整改情況組織驗收,合格後報請礦安全領導小組組織驗收。各專業科室必須負責監督落實,並現場驗收,對隱患進行閉環、銷號,礦長對B級隱患排查治理及整改驗收情況組織檢查;C級隱患由安監科負責落實,明確科室整改負責人;D級隱患由各班組負責整改落實。
第二十五條 礦要把安全隱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納入業務保安責任範圍,並根據安全隱患治理要求,由各分管負責人負責有關隱患治理措施及落實工作。
第二十六條 重大安全隱患的整改,由礦主要負責人組織製定並實施安全隱患治理方案。重大安全隱患治理方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四)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五)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第二十七條 對重大安全隱患由礦實行掛牌督辦,各專業科室負責具體牽頭落實,重大安全隱患整改結束後,由相關專業科室組織驗收、銷號。礦安監科對安全隱患的排查治理工作進行監督。
第二十八條 重大安全隱患治理結束後,各單位應對治理情況進行評估,編寫評估報告,並將評估報告送報礦主要負責人。
第二十九條 對於因自然災害可能導致事故災難的隱患,應及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製定應急預案。在接到有關自然災害預報時,應及時發出預警通知;發生自然災害可能危及人員安全的情況時,班組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並及時向礦調度室報告;礦應立即啟動的應急預案。
第三十條 在安全隱患治理過程中,應采取相應的安全防範措施,防止事故發生。安全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並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誌,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對暫時難以停產或者停止使用的相關生產儲存裝置、設施、設備,應製定並落實相應的安全防範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第五章 信息報告
第三十一條 對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班組應當及時向礦安監科和有關部門報告。重大安全隱患報告內容應包括:
(一)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
(二)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三)隱患的治理初步方案。
第三十二條 各單位及專業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和一般安全隱患中的A、B、C級安全隱患,安全隱患在未整改完成前必須每月上報,直至安全隱患整改完成。
第三十三條 每季對本單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並存檔。統計分析表應當由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
第三十四條 礦成立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領導小組,每月負責對各班組上報的重大安全隱患和A級、B級隱患進行最終評審定級。對列入A級安全隱患須由董事會協調解決的,由礦長以正式文件向董事會提交書麵報告。
風險預控管理
各班組應建立健全安全風險預控管理製度,從“人、機、環、管”四個方麵全麵辨識本班組生產係統和作業活動中的各種危險源,明確危險源可能產生的風險及其後果,對危險源進行分級、分類、監測、預警、控製,預防事故的發生。
一、 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
各班組應組織員工對危險源進行全麵、全員、全過程的辨識和風險評估,並確保:
1、危險源辨識前要進行相關知識的培訓;
2、辨識範圍覆蓋本單位的所有活動及區域;
3、風險評估采用LEC評價法,從事故發生的可能性(L值), 暴露於危險環境的頻繁程度(E值), 發生事故產生的後果(C值), 確定D值即危險程度,D值大於160為高級風險,責任人為分管礦(廠)領導, D值在70~160之間為中級風險,責任人為科室負責人,D值小於70為低級風險,責任人生產班組負責人。
4、每月科室對分管係統重新進行係統方麵的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估,生產班組基層生產單位重新對作業場所進行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估並更新風險預控單。
5、各生產班組每班召開班前會,組織員工進行班前、作業前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估,對風險采取措施予於消除,對大的風險及時彙報。
6、凡是有新設計、新工藝、新環境、新設備、新設施時,必須要進行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估。
7、各班組應組織相關專業人員定期或不定期對風險預控手冊進行修訂和完善。
二、危險源監測
各班組應采取措施對危險源進行監測,以確定其是否處於受控狀態。並確保:
1、危險源監測方法適宜,並在風險管理程序中予以明確;
2、危險源監測設備定期檢驗,確保靈敏、可靠;
(3)危險源監測信息傳遞暢通、及時,相關信息能及時錄入管理係統。
三、風險預警
各班組應采取措施對危險源產生的風險進行預警,使管理層和責任人能夠及時獲取並采取措施加以控製。
(1)針對不同級別、類別的危險源和不同程度的風險,製定相應的預警方法;
(2)建立完備的信息流通渠道,使預警信息傳遞暢通、及時。
四、風險控製
各單位應執行政府相關法律、法規、製度中對風險管理的要求,建立風險控製程序,對風險進行有效控製。
(1)對危險源及其風險的控製遵循消除、預防、減弱、隔離、聯鎖、警示的原則;
(2)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風險管理標準與措施製定及隱患消除、控製效果評價等環節符合PDCA的運行模式;
(3)製定年度生產作業計劃時應以上年度風險評估報告為依據,充分考慮本年度計劃實施時潛在風險;
(4)編製《作業規程》、《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應急預案》及其它專項安全技術措施應對危險源進行有效控製。
(5)在高級風險範圍內進行作業時,必須編製專門的安全措施,並明確安全工作程序。
五、信息與溝通
各單位應建立信息溝通程序,以確保員工與相關方能夠及時獲取風險預控管理信息,並可相互溝通、告知,單位應確保:
(1)員工參與風險預控管理方針和程序的製定、評審;
(2)員工參與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及風險管控標準、管理措施的製定;
(3)員工了解誰是現場或當班安全風險負責人;
(4)組織員工進行班前、作業前風險評估,並留有記錄。
六、財政保障
各單位應根據下年度存在的風險製定安技措投入計劃,保障管控風險的投入、降低安全生產風險,並應:
(1)建立《事故費用評估報告》及年度《安全生產風險評估報告》並對降低風險的投入進行相關分析;
(2)對班組年度事故損失進行分類統計、分析,記錄齊全;
(3)對班組年度安技措費用投入計劃、完成情況進行分類統計、對未按計劃完成的投入進行分析,記錄齊全。
七、評審
各單位應按規定的時間間隔對風險預控管理進行評審,以確保風險預管理體係的持續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1、每年年底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組織相關工程技術人員對各係統及基層單位辨識的危險源進行風險評估,確定風險級別、落實責任人、確定預控措施,印發次年的風險預控手冊;
2、每月各係統分管副礦長組織相關工程技術人員對本係統範圍內的危險源再進行辨識和評估,對新的或升級的風險重新確定風險級別、落實責任人、確定預控措施,如有變化重新修訂風險預控單;
3、每月各科室組織人對各基層分管範圍內的危險源再進行辨識和評估,對新的或升級的風險重新確定風險級別、落實責任人、確定預控措施,如有變化重新修訂風險預控單;
4、班組每班組織員工進行班前、作業前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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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患排查與掛牌督辦治理製度
為促進礦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開展,全麵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隱患和薄弱環節,杜絕事故發生礦特製定了《礦安全生產隱患公告公示、掛牌督辦製度》。
第一條 礦經理是隱患排查治理的責任主體,對礦安全生產隱患的排查和治理負直接責任。必須認真組織開展礦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應當每月至少組織一次由各級安全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員工參加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
第二條 組織認真查找安全生產工作和隱患排查治理中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注重用事故教訓推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要認真分析近年來的典型事故案例,掌握事故發生的部位、環節、原因、特點及規律,舉一反三,製定並落實措施,預防和杜絕類似事故的重複發生。對查出的隱患要組織製定整改方案,確定整改項目、整改目標、整改時限、整改作業範圍、從事整改的作業人員,落實整改責任人、資金,安全技術措施、複查人員及應急預案。
第三條 礦在井口人員下井的通道設置隱患公示整改管理牌板,安檢科負責對礦排查出的隱患及時填在隱患公示整改管理牌板內進行公告和提示。
第四條 安檢科具體負責礦日常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經常性的組織各專業人員分工排查治理隱患。查出的隱患要登記建檔,分級進行掛牌督辦,限期整改消號,安檢科負責下發“五定”表予以追蹤督促認真整改。對經複查確認整改完備的隱患要進行及時消號,整改一個,消號一個,對隱患排查工作不力的,要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五條 各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都要加強現場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查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發現存在重大隱患,要立即停止生產,並立即向礦調度室和安檢科報告。
第六條 一般隱患由礦主管領導指定隱患整改責任人,責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對限期整改的隱患,由整改責任人負責監督檢查和整改驗收,驗收合格後報礦主管領導審核簽字備案。
第七條 重大隱患由礦經理組織製定隱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實整改的內容、資金、期限、下井人數、整改作業範圍,並組織實施。整改結束後要按照認真自檢。
第八條 重大事故隱患掛牌督辦工作情況納入礦考核的重要內容。
旬邑縣席家山煤礦
安全隱患分級管理辦法
一、目的
進一步落實安全隱患治理以“自主管理為主、檢查督促為輔”的宗旨,不斷提升班組自主管理能力,樹立“隱患就是事故,隱患零容忍”的理念,營造全員參與治理隱患的氛圍,不斷提升全員自主發現、處理安全隱患的能力,不斷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責任
1、生產線、輔助班長及以上管理幹部為責任主體;
2、安全辦負責檢查監督。
三、管理辦法
1、根據特箱安全管理現狀,以及“南通中集特箱生產部現場隱患排查指引”中的隱患類別,分三個層麵進行管控:
①一級:發現違反特箱“三個核心”安全管理製度、違反重要危險源管控措施、違反消防安全製度、違反安全用電製度、違反特種設備持證上崗製度、以及其他可能造成嚴重後果的違章作業,由調度以上幹部主持召開現場分析會;
②二級:發現違反特箱“三大重點”安全管理製度、違反指名作業管理製度、違反危險作業審批製度,以及其他可能造成比較嚴重後果的違章作業,由工段長主持召開現場分析會;
③三級:發現違反預防手持手置傷害管理製度、違反物料堆放安全管理製度以及其他可能造成一般性傷害的違章作業,由班長主持召開現場分析會。
2、各班組將“南通中集特箱生產部現場隱患排查指引”張貼於班組安全管理板,進行目視化,並組織員工培訓,讓員工清楚地了解身邊所存在的安全隱患,並積極主動參與到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發現隱患及時上報落實整改,及時消除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管理上的缺失,預防事故發生。
3、提倡“我能安全、人人都是安全員”、“隱患治理、消除違章”是每位員工應盡的職責和義務,從身邊做起,從每一個細節做起,發現隱患及時按“三定”、“五到位”要求落實整改,並及時報班組。要求每位員工每月至少必須查找2項安全隱患,隱患治理率100%;
4、各班組將相關安全隱患治理管理要求張貼於班組安全管理板,進行目視化,讓員工清楚地了解自身在安全隱患治理工作中的職責和義務,以及每位員工排查治理隱患的指標,讓員工有目標地排查治理隱患。
5、各班組員工發現安全隱患後能自己處理的應自己及時處理,及時消除隱患,自己不能處理的應及時上報,各級幹部接到員工的報告後應按照“四不推”原則逐級上報,在逐級上報過程中,所有幹部都能知道所存在的隱患,並跟蹤落實整改情況。
6、各班組應將每月員工排查治理隱患的情況張榜公布於班組安全管理板,進行目視化,讓員工們互相了解各自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完成情況,並互相督促,互相鼓勵,互幫互助,真正達到“安全管理,人人有責”的目標。
7、每月安全辦對查找的安全隱患進行統計分析,對難以治理、治理有困難的隱患提交生產部,由生產部召集設備、工裝部門研究討論攻關課題;
8、班長以上幹部每月須查處2起違章,點檢隱患10處,並自查自改;
9、每月由安全辦對違章進行統計分析,列出重點,納入下月安全管理重點工作計劃;
10、對重大隱患、三違作業中有可能造成嚴重後果的,由安全辦從“人、物、管理”三方麵分析總結,並進行橫展。
11、對不能自改的隱患由安全辦負責協調相關部門落實整改;
12、對幹部查處的違章情況由統計室統計彙總後報安全辦,由安全辦負責統計分析違章類別及頻次,對於頻次高的違章類別,作為下階段安全管理重點工作進行管控;
13、對違章作業人員,每周五下班後在三樓會議室進行視頻安全培訓;嚴重違章作業人員由安全辦負責組織培訓並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一般違章作業人員由工段、班組負責組織培訓。
四、“三違”的定義
1、違章指揮
是指管理人員違反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條例、規程、規章製度和有關規定安排或指揮生產的行為。在發生事故的原因中,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約占60~70%。在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三者之中,違章指揮危害最大,造成的影響和損害的程度也最為嚴重,它具有違章作業、違章指揮和違反勞動紀律的三重特性,且具有一定的隱蔽性和不可抗拒性,特別是隱性違章指揮不易發現,但對安全的威脅更大。
2、違章作業
主要是指操作人員違反勞動生產崗位的安全規章和製度冒著危險進行作業的行為。
3、違反勞動紀律
主要是指員工違反勞動規則和勞動秩序,即違反單位為維持生產經營秩序、保證勞動合同得以履行,以及與勞動、工作緊密相關的其他過程中必須共同遵守的規則,可能造成危害後果的行為。
五、“三違”產生的根源
1、“三違”現象有人的心理、生理以及管理等多方麵的原因,如安全知識缺乏、安全意識低下以及不健康的安全心理;休息不足、勞動強度大導致意識疲勞;不良情緒和異常心理的影響;逆反、偷懶、走捷徑和省事心理作怪;觀察不細致,思想不集中,反應不敏捷,操作不熟練;自控能力差,應急處理和自救能力差;教育培訓未到位或無證上崗;現場缺乏安全檢查和監護,現場管理人員責權不清,安全責任意識樹立不牢;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崗位安全職責落實不到位,不執行或執行安全生產管理製度不力,安排工作、指揮生產時違反有關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等等。
2、實際經驗表明,反“三違”要控製23種人:一是善於冒險、不考慮後果的“大膽人”,二是冒失莽撞的“勇敢人”,三是吊兒郎當的“馬虎人”,四是滿不在乎的“粗心人”,五是心存僥幸的“麻痹人”,六是投機取巧的“大能人”,七是固執己見的“怪癖人”,八是牢騷滿腹的“情緒人”,九是難事纏身、心事重重的“憂愁人”,十是急於求成的“草率人”,十一是心神不定的“心煩人”,十二是習慣違章的“固執人”,十三是湊湊合合的“懶惰人”,十四是帶病工作的“堅強人”,十五是休息不好、身體欠佳的“疲憊人”,十六是變化工種崗位的“改行人”,十七是酒後開工的“不醉人”,十八是力不從心的“老工人”,十九是初來乍到的“新工人”,二十是受了委屈的“氣憤人”,二十一是不求上進的“拋錨人”,二十二是單純追求任務指標的“效益人”,二十三是盲目聽從指揮的“糊塗人”。這23種人不僅存在於現場操作人員中,也存在於管理人員之中。
六、杜絕“三違”的對策
1、通過認真分析發現,“三違”是引發事故的最根本和直接原因,“三違”不除,事故難免。“三違”行為和現象不僅存在於作業人員之中,而且在許多現場管理人員之中也大量存在,例如為了趕任務或急於完工而支持工人投機取巧、不按安全技術措施或有關安全規定作業;勞動組織混亂,組織職工疲勞作業;不履行崗位安全職責或落實安全責任不到位;製定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不符合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規範和標準,審批把關不嚴;安全檢查走過場;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不夠等等。
2、各級管理人員要充分認識到:崗位安全職責落實不到位、不執行安全生產管理製度也是違章,違反安全生產管理規章製度安排工作、指揮生產是嚴重的違章指揮行為。所以,管理人員必須首先從自身做起,牢固樹立崗位安全責任意識:不違章指揮,不違反安全生產管理製度,不違反勞動紀律,嚴格履行崗位安全職責,對“三違”行為堅決製止;隻要管理人員作風過硬,以身作則,加強自身作風建設,愛崗、敬業、勤勉,經常深入現場監督、檢查、指導安全生產,切實履行安全職責,監督檢查到位,落實到位,執行到位,措施得力,“三違”現象就無藏身之地,安全生產事故就能得到有效遏製。
七、隱患的定義
隱患是指作業場所、設備及設施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是引發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導致重大人身傷亡或者重大經濟損失的事故隱患,加強對各類隱患的控製管理,對於預防特大安全事故有重要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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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分級監控管理製度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進一步做好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實現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規範化、製度化、程序化管理,有效預防和控製各類事故的發生,特製定集團礦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分級監控管理製度。
一、 安全隱患的概念及分級:
(一)危險源是指可能導致事故的不安全因素,是危險的根源,包括管理上的缺陷、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重大危險源是長期或臨時的生產、加工、搬運、使用和儲存危險物質,或危險物質的數量等於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
(二)重大安全隱患是指控製、約束、管理這些危險物的裝備、係統、設施、人員、管理製度和體製等方麵可能出現漏洞使危險物質突變形成重大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具體指違反《安全生產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規程》等有關這些危險物質的管理規定、標準及要求。
(三)礦確定把“防爆、安全供電”等方麵存在的隱患作為重大隱患進行管理。
日常安全生產隱患:除重大隱患以外的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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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隊隱患排查管理製度
1、區隊長負責組織各班班組對所轄區域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治理。
2、發現和查處本單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發現存在重大隱患,必須立即停止生產,及時向調度室彙報,同時向礦長報告。
3、建立健全各級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的責任製,組織職工發現和排除隱患。
4、認真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治理活動。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治理活動分日查、周查、月查和季查四種形式,每次排查活動都要有原始記錄。
5、按要求認真填寫各類安全生產隱患報表,做到內容齊全、敘述準確、不準漏項,並嚴格簽字程序。對排查出的不屬於安全隱患的其他安全生產關鍵問題,應作專門登記、報送。
6、對安全生產隱患實行分類、分級管理。
7、對排查出的安全生產隱患實行分級監控。
一般隱患由隊長指定隱患整改責任人,責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對限期整改的隱患,由整改責任人負責監督檢查和整改驗收,驗收合格後報隊長審核簽字備案。重大隱患由隊長組織製定隱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實整改的內容、期限、下井人數、整改作業範圍,並組織實施。整改項目結束後,由隊長按照重大隱患的整改驗收標準組織自檢。
區隊重大隱患自檢合格後,要及時向礦安全監察科、生產技術科進行報告。申請報告應包括整改方案中的內容、項目和自檢結果,並有區隊長簽署的驗收意見。
8、班組長及現場作業人員,都必須嚴格履行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治理職責,及時發現和排除隱患,保證礦井安全生產。
9、每月至少組織召開一次安全專題會議,落實區隊安全生產隱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
10、區隊對其責任範圍內存在的安全生產隱患,要積極實施整改措施,落實整改期限及整改驗收工作。
11、各區隊建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治理檔案,對各類隱患實行“誰排查、誰簽字,誰整改、誰簽字,誰驗收、誰簽字”的閉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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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製度
一、工作目標
認真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活動和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的基礎上,突出重點,深入排查治理生產過程中的事故隱患,認真落實礦下發的各種規章製度,建立和完善製度中的要求,強化安全生產監管體製和機製建設,以治理安全隱患為重點,防止和遏製重特大事故為目標,推動安全生產責任製的落實,建立健全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治理長效機製。
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原則
按照“排查要認真、整治要堅決、成果要鞏固、杜絕新隱患”總體要求,堅持統一部署與分級實施相結合、檢查與整改相結合、行政手段與經濟手段相結合、短期治理與長期規範相結合,對製氧廠全麵覆蓋,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後患。
三、排查治理內容
1、製度措施製定與落實情況和安全生產責任製建立及落實情況;
2、隱患排查治理製度製定與落實情況;
3、對風險性較大工程風險評估及施工專項方案的製定、落實情況;
4、壓力容器、安全附件、機具檢測檢驗情況,電氣設備、特種設備等的運行記錄和檢測記錄;
5、生產現場安全警示標誌設置情況;
6、安全教育培訓、安全技術交底情況;
7、特殊工種持證上崗情況是否達到要求;
8、應急預案製定及演練情況滿足各類事故的應急搶救,應急設備是否合格;
四、事故隱患的排查整改
1、對部門和個人通過各種途徑上報的事故隱患,應及時按規定進行查實,並認真協調、督促有關部門及企業進行徹底整改.
2、科室、區隊要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各類事故隱患,尤其要加強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排查和監管。
3、科室、區隊對重大隱患或一時難以解決的隱患,要及時采取必要的臨時安全措施,並立即上報礦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礦長負責協調解決;礦長不能解決的重大事故隱患,應隨時上報礦董事會,召開領導辦公會研究解決措施。
深刻認識做好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大意義,礦級領導要切實
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將工作責任層層分解落實,做到各個環節責任到人,凡是由於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認真、疏漏重大事故隱患、整改不落實到位,造成嚴重後果或構成犯罪的,將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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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隱患整改製度
(一)安全生產隱患整改形式
1、現場停產整改。對現場發現的要危及作業人員的生命和礦財產安全的,必須立即進行現場停產整改,並落實專人現場負責監督,整改合格後方能恢複生產。
2、下發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對不馬上危及作業人員的生命和礦財產安全的,由安全、生產職能部門下發限期整改通知書,並注明整改措施、整改時間、整改負責人和監督人,到期組織生產、安全職能部門相關人員對整改情況進行驗收。
3、對礦礦井安全生產係統上需要整改和完善的,由礦組織召開專門的安全辦公會進行研究整改方案、措施、時間、執行整改人員、整改資金等進行專項整改。
(二)安全生產隱患整改製度
1、對現場檢查的安全隱患,安排落實處理的,不聽指揮的,勒令處理,並按獎懲條例,按違章處罰。
2、對限期安排落實處理的,未按期整改處理完,停止工作,勒令處理,並追究原因和責任,並按相關獎懲製度處罰。
3、對重、特大事故隱患,不聽安排,不按製定的措施貫徹落實處理的,追究相關責任,並按相關獎懲製度處罰。
4、對安全隱患處理及時,完成情況好的,礦進行表揚,並按獎懲條例給予獎勵。
(三)安全生產隱患整改原則
安全生產隱患治理必須按照“隱患治理五定原則”(措施、時間、人員、資金、定標準)和各類隱患處理技術規範來進行有效的治理。
1、安全生產隱患治理突出“及時性”。凡是發現、排查出的安全生產隱患,都要及時地進行處理,嚴禁拖延甚至不處理。
2、安全生產隱患處理突出“安全性”。凡是隱患,無論大小,都要保證在處理隱患過程中的安全,這就要求在處理隱患前,要製定切實可行、符合相關技術規範的安全技術措施,並組織隱患處理相關人員進行認真的學習,掌握處理技術後方可組織實施,在處理過程中,還要根據現場變化的實際 情況對處理技術要求作相應的調整,確保安全處理。
3、安全生產隱患處理的保障。強有力的隱患處理人員和資金是保證安全生產隱患得到及時、快速、安全治理的保障。在研究隱患處理技術措施的同時,必須落實隱患處理人員和隱患處理資金,使所排查的隱患在規定時間內安全地處理完畢。
4、現場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嚴格執行現場“三人聯防”管理製度。現場的負責安全隱患治理的安監瓦斯員、代班員、班組長要切實履行自己的“三人聯防”的職責,確保安全隱患處理的順利進行。
5、建立安全生產隱患治理檔案,建立安全生產隱患“回頭查、回頭看”的製度。安全生產隱患除了在處理過程中要加強日常的監督管理外,在處理完畢後,還要執行“回頭查、回頭看”的製度,防止因為隱患處理不徹底而出現新的安全生產隱患,切實做到把安全生產隱患發現、消滅在萌芽狀態。真正做到不安全不生產、隱患不排除不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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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患排查治理製度和建檔監控製度
根據國務院、省政府對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統一部署和製定以下專項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隱患排查治理活動,全麵排查治理事故隱患和薄弱環節,進一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各級各有關部門安全監管責任,建立健全防範措施和管理製度,強化執法監督,完善本企業安全生產條件,提升事故防禦和應急救援能力,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安全素質。
二、工作範圍和重點
危險化學品隱患排查治理的重點是生產經營活動合法性、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製、安全管理製度修訂完善和執行、員工教育培訓考核、安全生產投入費用、設備設施檢(維)修、安全作業環境、安全防護設施、應急救援管理等內容。
三、隱患排查治理主要內容
(1)安全生產規章製度建立和落實情況。主要包括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立、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配備情況,技術設備安全管理製度和崗位安全作業規程建立、執行情況,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建檔監控製度建立、執行情況,重大危險源監控、作業現場安全監督檢查情況。
(2)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主要包括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風險抵押金繳納、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等情況,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依法執行安全設施“三同時”製度情況。
(3)安全培訓教育情況。企業建立健全安全培訓教育製度、保證經費情況,全員(包括農民工)培訓教育及考核情況,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4)應急管理情況。建立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或與相關應急救援隊伍簽訂協議情況,應急救援物資、設備配備及維護情況,應急救援預案製訂及演練情況。
(5)銷售危險化學品的企業是否存在超許可經營範圍現象,是否嚴格執行“一書一簽”(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化學品安全標簽)製度。
危險化學品儲存的安全距離、消防設施、應急預案和應急器材是否符合要求,儲罐區是否建立了罐體定期檢查製度、操作規程並嚴格執行,儲罐是否裝備液位高低報警,是否存在超儲現象,儀表、安全附件是否齊全有效,防雷、防雨、防靜電、防汛、防倒塌安全管理製度和措施是否落實。與全員安全培訓教育結合起來,及時總結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通過召開現場會、經驗交流等形式,積極推廣好的做法和經驗,發揮典型作用,促進工作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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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管理製度
1.安全檢查內容
1)查思想:對安全生產的認識,責任心;忽視安全的思想有否克服,出了事故是否從思想上認真吸取教訓。
2)查領導:是否正確處理安全與生產的關係;堅持安全和生產“五同時”,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執行情況,出了問題能否嚴肅處理,落實整改措施。
3)查製度:查礦製定的各項製度執行情況,有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現象,有無製定科室、區隊安全管理製度以及執行情況。
4)查生產工藝和職工操作:各種原料是否按規定投入,各單元操作是否按規定操作,操作原始記錄是否如實記錄。
5)查設備:機械、儀表、廠房、通道、安全裝置、消防器材等安全狀況是否良好,工、器具堆放是否整齊,職工勞保用品穿戴、保管是否良好,消防通道是否暢通。
2.安全檢查形式
1)礦級安全檢查,由礦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各職能部門參加,檢查出的不安全隱患由安全部負責彙總,分別提交有關部門、班組整改,對整改情況進行跟蹤。
2)科級安全檢查,由科安全主管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檢查,每月至少一次,對發現問題立即安排整改,並把檢查情況和整改落實情況報安全部。
3)區隊級安全自查,由隊長負責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檢查,每月至少二次,檢查情況報安監主管。
4)班組級安全檢查,由班組長負責進行,每周一次,檢查情況報科室領導。
5)安全文明生產考核檢查,由安全文明生產檢查考核小組負責進行,每月至少二次,檢查情況及時通知有關部門、車間進行整改,並對整改情況進行跟蹤,並按有關規定進行考核。
6)各專業性檢查,由各職能部門領導負責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檢查,檢查出的不安全隱患報礦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7)季節性檢查,應針對不同季節有針對的進行檢查,又分管的職能部門領導負責組織檢查,檢查情況報礦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8)經常性檢查:各級領導幹部和職能人員都必須結合自己的業務,深入生產現場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即時指出。每個班組都必須嚴格進行安全交換班檢查,不馬虎、不走過場,當麵講清、交換班記錄完整。
9)臨時性檢查:緊急情況下的搶修、大修項目的開工、長期不用設備開車、新工藝、新產品、新設備的投產,都應進行臨時性的安全檢查,該項檢查由主管職能部門、車間、班組分別負責進行。
3. 檢查後的整改
1)要狠抓安全檢查隱患的整改。對檢查發現的不安全隱患,由製造部和有關職能部門製訂整改方案、方法,做到“五定”即:定項目、定時間、定責任人、定資金、定實施監督複核人。
2)在隱患整改中做到“三不推”,即班組能整改的不推科室,科室能整改的不推礦,今天能整改的不推到明天整改。
3)在隱患整改中防止流於形式。對不按時完成整改任務的,對責任人采取經濟處罰,並在安全生產考核時加倍扣分。由此造成事故的由責任人承擔一切後果,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旬邑縣席家山煤礦
安全隱患報告和獎勵製度
1.事故隱患分類:
1)一類:幹部違章指揮﹑職工違章操作,不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及時按要求填寫操作記錄的現象。
2)二類:職工情緒低落﹑思想波動較大﹑工作消極﹑身體狀況較差等現象。
3)三類:滅火器材﹑勞保用品得不到及時保養,違反消防﹑勞動保護規定的現象。
4)四類:機械﹑電氣設備帶病工作﹑各類保護裝置失效的現象。
5)五類:原輔材料﹑危險品亂堆放﹑引起消防通道不暢通或消防器材取用不方便的現象。
6)六類:樓梯。作業平台等作業場所因種種原因造成操作人員作業時,安全得不到保證的現象。
7)七類:發現有關生產技術﹑安全操作規程存在的缺陷或不完善。
2.報告程序:
1)發現隱患一般采用一級報一級的方法,即職工報班組,班組報科室領導,科室報礦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2)上一級接到下一級事故隱患報告,在24小時內必須作出書麵整改指示,或作出解釋,如超出時間或解釋理由不充分,報告人可越級上報。
3.報告形式:
1)報告一般采用書麵,特殊情況可采用口頭報告,報告送安全科備案,以供備查。
2)在書麵報告中,報告人要把隱患地點﹑事故隱患內容﹑擬采取措施建議﹑報告人姓名﹑報告時間等寫清楚,一式二份,一份交上級部門,一份備案。
4.獎勵:
1)報告隱患的數量和質量可作為工資提升和年終評先進的重要依據。
2)1~4類事故隱患發現報告一起獎勵報告人10~50元,5~7類事故隱患發現報告一起獎勵報告人20~50元。
3)發現其它事故隱患根據實際情況酌情獎勵。
4)獎勵采用現金兌現,由科室職能部門申報,總經理簽字生效。
5)科室對下屬上報的事故隱患,不整改或不上報的責任人按情節嚴重予以經濟處罰。
6)對發掘事故隱患不力,發生事故的,班組承擔事故損失的10~50%。
7)發現了事故隱患因科室不及時整改,報告人也沒繼續上報的,發生事故科室承擔的損失按考核標準執行,責任人再嚴重處理,報告人不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