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免稅費、逐步提高工資:煤礦一線代表持續關注職工“錢袋子”
“接力”建言“艱苦崗位津貼免征個稅”山西落地
一線代表持續關注職工“錢袋子”
本報記者 陳俊宇 蘭海燕 盧 越
工人日報北京3月4日電
“從今年起,我們公司的煤礦井下職工‘入坑費’、夜班費列入個稅減免範圍,平均每位井下職工每年可增加約1400元收入。”今天,山西焦煤西山煤電杜兒坪煤礦掘進一隊副隊長董林代表告訴《工人日報》記者,從2014年起,他連續4年在全國兩會上呼籲“煤礦井下工人艱苦崗位津貼免征個稅”,“如今在山西省終於落實了,是一件令人高興的事。”
據了解,2017年11月,山西省政府審議通過並印發《全省稅務係統優化稅收營商環境服務經濟轉型發展實施意見》規定,對艱苦生產企業按國家有關規定發放給井下作業職工的艱苦崗位津貼,可以在計算個人所得稅時扣除。隨後,山西焦煤西山煤電下發《關於對集團煤炭生產企業艱苦崗位津貼免征個人所得稅的通知》明確:煤礦一線等人員領取的井下津貼、夜班津貼,每月在計算個人所得稅時,可以享受扣除政策。
董林等多位代表曾在全國兩會期間“接力”建議免征煤礦井下職工艱苦崗位津貼個稅,“畢竟隨著個稅的扣除,津貼無形中就打了折扣,讓一線艱苦職工充分受益的目的沒有完全達到。隻有更多惠及低收入群體,合理調節社會收入,個人所得稅才能有效實現設置初衷,促進社會公平。”
許多像董林這樣的一線代表建言,通過完善分配等製度,把更多的發展成果裝進老百姓的口袋,提升他們的獲得感。
安徽六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氮肥廠質計部副部長丁宏鎖代表就依舊在為“提高化工行業有毒有害崗位的津貼”呼籲。據了解,該行業涉及有毒有害作業,相應崗位有發放津貼的規定,但這個津貼的標準是上世紀90年代製定的。按照當時的標準,這些崗位的職工每人每天有1元~2元的津貼。2016年,人社部、財政部曾聯合下發《關於調整林業有毒有害崗位津貼的通知》,按照危害等級將林業有毒有害崗位的津貼調整為每人每月450元、350元和260元。
“同樣是有毒有害崗位,化工行業職工的津貼每月隻有幾十元,應該適當提高。”在今年全國兩會期間,丁宏鎖代表再次提出建議。
修訂稅收等分配製度,是近些年的熱門議題。其中,2011年我國個稅由2000元調整為3500元後,再未調整,盡管有很多代表委員提出修訂個稅的建議、提案,但至今未作出任何實質性的調整。
山東豪邁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電火花科研小組長王欽峰代表今年帶來了“關於降低個人所得稅的建議”,“修訂個稅起征點,可以根據地區收入的不同,由現在3500元提高為5000元~8000元;製定個稅起征點定期調整評價機製;免除農民工的個稅,減免家庭生活負擔較重人員的個稅……”
“隨著個人工資收入連年提高,個人承擔的個稅也從無到有、從少到多。這會給企業基層職工的生活質量造成影響。”王欽峰代表認為,“調整完善個稅製度,是提升老百姓幸福指數的重要舉措。”
收入分配改革涉及多個領域。“以養老為例,目前作為第一支柱的基本養老保險製度比較健全,作為第二支柱的補充養老保險製度即企業年金發展相對滯後,第三支柱即個人養老金製度還沒有真正建立起來。”中國勞動和社會保障科學研究院院長金維剛指出,現實中,一些中小企業參與企業年金的積極性較低,93%以上的企業職工並未享受到這項補充保險。
中國社會保險學會會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原副部長胡曉義3月3日稱,希望企業年金推行強製原則,範圍可鎖定為單位的從業者,不用區分機關事業單位或者企業單位,以及是否是大企業或小企業。就強度而言,可以采取強製或半強製型。
“企業年金有利於提高職工退休後收入水平,我們肯定歡迎。”丁宏鎖代表認為,“我們一線工人的工資收入並不高,如果降低職工在企業年金中的繳納比例,將在職工的現有待遇和退休收入上帶來‘穩穩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