婁底市安監局深化工貿行業粉塵防爆專項整治
近日,婁底市安監局印發《2018年婁底市深化工貿行業粉塵防爆專項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各縣市區安監局要在2017年開展專項整治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深化粉塵防爆專項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認識,統籌規劃部署,確保工作落實到位。專項整治工作分四個階段開展:3-5月,宣傳培訓階段,分級組織專題業務培訓。6-7月,企業全麵自查自糾階段。7-8月,全麵整改階段。9-10月,總結驗收階段。
《方案》明確了專項整治工作的十大重點內容。1. 粉塵爆炸危險場所設置在非框架結構的多層建構築物內,或與居民區、員工宿舍、會議室等人員密集場所安全距離不足。2. 可燃性粉塵與可燃氣體等易加劇爆炸危險的介質共用一套除塵係統,不同防火分區的除塵係統互聯互通。3. 幹式除塵係統未規範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種控爆措施。4. 除塵係統采用正壓吹送粉塵,且未采取可靠的防範點燃源的措施。5.除塵係統采用粉塵沉降室除塵,或者采用幹式巷道式構築物作為除塵風道。6. 鋁鎂等金屬粉塵及木質粉塵的幹式除塵係統未規範設置鎖氣卸灰裝置。7. 粉塵爆炸危險場所的20區未使用防爆電氣設備設施。8. 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於產生機械點火源的工藝設備前,未按規範設置去除鐵、石等異物的裝置。9. 木製品加工企業,與砂光機連接的風管未規範設置火花探測報警裝置。10. 未製定粉塵清掃製度,作業現場積塵未及時規範清理。(婁底市安委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