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運隊機電維護工作業標準
項目 |
作業程序 |
動 作 標 準 |
安全要點 |
班前 準備 |
執行《通用標準》的有關程序。 |
執行《通用標準》的有關要求。 |
執行《通用標準》的有關要求。 |
接 班 |
1 進入接班地點 |
1.1 按時到達指定地點接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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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詢問上班工作情況及安全確認 |
2.1 詢問上班維護電工及變電所配電工作情況、設備運行情況和遺留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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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查看設備巡檢及維護記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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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校對工具、材料配件、儀器儀表與記錄和交代是否相符,有無損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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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現場檢查及 安全確認 |
3.1 在交班維護電工和變電所配電工陪同下,對維修設備按巡回檢查路線進行一次詳細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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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問題處理和安全確認 |
4.1 當發現有關設備有問題時,雙方協同解決,遺留問題,落實責任向上彙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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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履行交接手續 |
5.1 交接簽字、接班上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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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業 |
1 作業前準備及安全確認 |
1.1 熟悉作業程序及檢修工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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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準備好所需的工具、材料、配件及絕緣防護用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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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工作負責人持工作票,向變電所配電工交代停電範圍和檢修內容,並經配電工核實、簽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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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工作負責人向參加檢修人員宣讀工作票,布置任務、貫徹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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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停電及安全確認 |
2.1 斷開所檢修設備電源,拉出隔離開關。 |
2.1.1 由變電所配電工按工作票執行。 2.1.2 操作高壓電氣設備必須戴絕緣手套,並穿絕緣靴或站在絕緣台上。操作千伏級電氣設 備主回路時,必須戴絕緣手套,或穿絕緣靴或站在絕緣台上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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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斷開與檢修設備有關的設備電源,防止向檢修設備反送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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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檢查斷開後的開關是否在斷開位置,並在 操作機構上掛“有人工作、不準送電”警示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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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業 |
2 停電及安全確認 |
2.4裝設必要的柵欄或警示裝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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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驗電及安全確認 |
3.1 使用與驗電電壓相符且合格的驗電器進行驗電。 |
3.1.1 設專人監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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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先在帶電設備上檢驗各電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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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高壓驗電時,必須戴上絕緣手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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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驗電順序:先驗低壓,後驗高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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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放電及安全確認 |
4.1 使用專用放電裝置,先接地、後接導電體對地放電。 |
4.1.1 巷道風流中瓦斯濃度低於1.0%時方可進行,並戴上絕緣手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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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掛接地線安全確認 |
5.1 當驗明確無電壓後,掛好接地線,並三相短路。 |
5.1.1 嚴禁使用不合格或代用的接地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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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掛接地線應先接接地端,後接導體端,拆接地線則相反。 ① 接地線連接要可靠,不準纏繞; ② 接地線應用多股軟裸銅線,其截麵不得小於25nml2; ③ 接地線與檢修設備之間不得連接開關或保險。 |
5.2.1 專人負責拆接地線,並戴上絕緣手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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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檢修及安全確認 |
6.1 對檢修設備各部位進行詳細的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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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確定設備故障點後,應按組裝的相反順序拆卸損壞部件及相關部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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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按順序妥善放置拆卸部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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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更換或修理損壞部件時,應按質量要求修複和組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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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檢修完畢後拆掉接地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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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清點材料、工具、配件,要求數量相符。 |
6.6.1 嚴禁將零件丟人設備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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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對所檢修設備進行詳細檢查,緊固件、絕緣阻值、防爆性能、接線工藝、接地保護裝置必須符合《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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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對各種繼電保護進行試驗。按下開關的保護試驗按鈕(漏電過流監視其中一種),相應的故障指示燈亮,然後複位,開關顯示正常後,繼續試驗其他保護,直至全部試驗完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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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清理和擦拭設備,保持設備的衛生清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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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試運轉及安全確認 |
7.1按各崗位的作業程序恢複送電。 |
7.1.1 對井下無人值班的變電所供電的用戶,檢修時必須在變電所內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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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 |
7 試運轉及安全確認 |
7.2 空試運轉無誤後,方可帶負荷運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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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帶負荷試運轉無誤後,方可正常運行。運行30min後,結束檢修作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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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向變電所配電工提示應注意的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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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 班 |
1 交班前準備及安全確認 |
1.1 整理記錄、工具、材料、配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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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檢查、檢修設備運行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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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向接班人彙報 |
2.1 向接班人彙報本班工作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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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接受接班人現場檢查及安全確認 |
3.1 協助接班人現場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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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問題處理及安全確認 |
4.1 發現問題立即協同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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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對遺留問題,落實責任向上彙報,限期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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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履行交接手續 |
5.1 履行交接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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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下班 |
6.1 執行《通用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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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上井彙報,填寫記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