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不愛,吵架見分曉(二)
在《人民的名義》中大火的達康書記和劇中的歐陽菁,其實在現實中也是夫妻倆,但相處模式遠比劇中要默契溫潤地多。
在一次采訪中,歐陽菁的扮演者嶽秀清談起和丈夫有爭執的時候會怎麼解決。
她說:“他發火了我不會再去跟他頂,這樣倆人就打不起來了,這陣過去就好了,待一會兒他也好了,然後他會買我愛吃的。”
有句話說:再恩愛的夫妻,一生中也會有至少一百次離婚的念頭和五十次想掐死對方的衝動。
現實不是電視劇,我們的生活也沒有台詞腳本,人有七情六欲,免不了會有暴躁生氣的時候,更何況是麵對最親最愛的人,很多小缺點也會被無限放大,成為爭吵的導火索。
其實比起連話都不願意說,還願意爭吵,至少說明對感情還有希望,彼此之間還有情分。
所以關鍵的不是避免爭吵,而是如何去處理矛盾。
像嶽秀清夫婦這樣,不把勁兒用在吵架上,不會吵到筋疲力盡,耗盡所有的愛和耐性,而是在憤怒的時候各退一步,冷靜下來,再大的氣也會慢慢煙消雲散。
就像《東邪西毒》裏那句台詞說的:如果感情可以分勝負的話,我不知道她是否會贏,但是我很清楚,從一開始,我就輸了。
好的感情就是這樣,生氣時候產生所有的情緒和衝動,都比不上對你的在乎。
那個在生氣的時候還能照顧到你的情緒的人,那個也許會和你吵的臉紅脖子粗,放狠話說再也不管你,但在你每一個失落彷徨、糾結痛苦的人生低潮點,總是不離不棄陪著你,給你鼓勵和無條件的支持的人,一定是真的真的很愛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