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部廉潔還需嚴抓“八小時外”
自從國家嚴肅黨紀,嚴抓幹部作風以來,一係列政策的出台,對領導幹部的所作所為有了一定的約束,在這些約束下,領導幹部的工作作風有了極大的改進,幹實事、說實話,積極努力的為群眾服務。
作為一名領導幹部,不但要明大德,守公德,還要嚴私德,而私德指的就是“八小時外”的生活品德,有的領導幹部前兩項都能遵守,上班時間遵紀守法,不做份外之事。唯獨在“八小時外“卻亂了分寸,吃拿卡要,請客送禮,出入娛樂場所,奢華消費,甚至連家人也發展成為其幫凶。
在反腐日益深入的今天,婚變、子女配偶移居國外,對於幹部來說,不是隱私,而是一件牽扯到民眾認同與信任的重要問題。在群眾看來,一個拋妻棄子的離婚官員,不是作風有問題就是責任感欠缺,一個子女配偶移居國外的官員,雖身在曹營但心在漢,也很難想象他們能夠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身為領導幹部,就應該時刻銘記黨和人民賦予的職責和義務,就要明白自己的一言一行都在接受組織和群眾的監督。
所以應將幹部“八小時外”生活納入幹部考察範圍,就是為了監管幹部的“八小時外”的表現,進一步了解幹部嚴守政治紀律、遵守社會公德、維護個人誠信等情況,婚變、出國及時向組織彙報,是考察幹部、防止腐敗的重要舉措。婚變、裸官與腐敗的關係讓人很容易想象——婚變很可能與婚外情有關,而事實證明,一些領導幹部走上腐敗犯罪的道路,都是從生活作風不檢點開始的;官員的老婆孩子都移民海外,貪腐起來就沒了後顧之憂,沒被發現就繼續貪,一旦東窗事發就腳底抹油開溜。
作為領導幹部,應該時刻注重自己的行為,主動接受組織和群眾的監督,要知道為官者的一言一行總是讓普通大眾張開耳朵聽,睜大眼睛看,因為他們是“人民公仆”。領導幹部隻有時刻將組織與人民放在心上,時刻牢記自己肩負的責任,才能做一名合格的國家公職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