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炮員危險源辨識
放炮員危險源辨識
1、危險源:未檢查周圍環境。
風險及其後果描述:煤體鬆動、煤壁傘簷、活矸危岩砸傷。
預控措施:工作環境5m範圍內頂幫支護安全可靠,堅持敲幫問頂,發現活矸危岩及時處理。
2、危險源:由爆炸材料庫向工作地點運送爆炸材料時,不遵守規定。
風險及其後果描述:易造成火藥和雷管丟失或爆炸02manbetx.com 。
預控措施:①電雷管必須由放炮員親自運送,炸藥應由放炮員或在放炮員監護下由其他人員運送;②爆炸材料必須裝在耐壓和抗碰撞、防震、防靜電的非金屬容器內。電雷管和炸藥嚴禁裝在同一容器內。嚴禁將爆炸材料裝在衣袋內。領到爆炸材料後,應直接送到工作地點,嚴禁中途逗留;③在交接班、人員上下井的時間內嚴禁攜帶爆炸材料人員行走。
3、危險源:爆炸材料箱放在電器設備附近。
風險及其後果描述:易發生爆炸02manbetx.com 。
預控措施:放炮員必須把炸藥、電雷管分開存放在專用的爆炸材料箱內,並加鎖;嚴禁亂扔、亂放。爆炸材料箱必須放在頂板完好、支架完整,避開機械、電器設備的地點。爆破時必須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線以外的安全地點。
4、危險源:爆破地點20米範圍內,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體堵塞巷道斷麵1/3以上。
風險及其後果描述:易造成瓦斯爆炸02manbetx.com 。
預控措施:放炮員必須嚴格把關,爆破地點20米範圍內,巷道斷麵達到2/3以上,方可裝藥、爆破。
5、危險源:爆破地點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0%。
風險及其後果描述:易造成瓦斯爆炸02manbetx.com 。
預控措施:加強通風,待爆破地點附近20m範圍內瓦斯濃度降到1.0%時,方可裝藥、爆破。
6、危險源:裝藥放炮不規範。
風險及其後果描述:易造成放炮傷人。
預控措施:必須一次裝藥一次爆破,嚴禁一次裝藥分次爆破。
7、危險源:警戒距離位置設置不當。
風險及其後果描述:易造成放炮傷人。
預控措施:警戒距離:岩巷100米,煤巷75米,遇拐彎巷道超過30米時,拐過彎20米後,如未超過30米,必須嚴格執行岩巷100米,煤巷75米的規定放好警戒。
8、危險源:不執行“三牌聯鎖”。
風險及其後果描述:易發生放炮傷人。
預控措施:工作麵裝藥聯線後,放炮員把警戒牌交給班組長,由班組長安排聯絡員在通往放炮地點的各巷口設置警戒,確認工作麵10米範圍內支護完好後,班組長把放炮命令牌交給安全員,安全員再次確認後,把放炮牌交給放炮員,放炮員必須最後一個離開工作麵,確認放炮地點無人後,到達指定地點後,吹哨三聲,大喊三聲“放炮了”,方可放炮。各巷口的警戒員未接到聯絡員的撤回命令不得撤回。
9、危險源:放炮地點出現拒爆、殘爆。
風險及其後果描述:易造成傷人事故。
預控措施:處理拒爆、殘爆時,必須在班組長指導下進行,並應在當班處理完畢。如果當班未能處理完畢,當班爆破工必須在現場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必須遵守以下規定:①由於連線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連線起爆;②在距拒爆炮眼0.3m以外另打與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裝藥起爆;③嚴禁用鎬刨或從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藥卷或從起爆藥卷中拉出電雷管。不論有無殘餘炸藥嚴禁將炮眼殘底繼續加深;嚴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藥;嚴禁用壓風吹拒爆(殘爆)炮眼;④處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後,爆破工必須詳細檢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電雷管;⑤在拒爆處理完畢以前,嚴禁在該地點進行與處理拒爆無關的工作。
10、危險源:炮眼封泥長度不足或裝藥操作不當。
風險及其後果描述:易造成傷人或著火。
預控措施:①炮眼深度小於0.6時,不得裝藥、爆破;在特殊條件下,如挖底、刷幫、挑頂確需淺眼爆破時,必須製定安全措施,炮眼深度可以小於0.6m,但必須封滿炮泥;②炮眼深度為0.6-1m時,封泥長度不得小於炮眼深度的1/2;③炮眼深度超過1m時,封泥長度不得小於0.5m;④炮眼深度超過2.5m時,封泥長度不得小於1m。⑤光麵爆破時,周邊光爆炮眼應用炮泥封實,且封泥長度不得小於0.3m;⑥工作麵有2個或2個以上自由麵時,在煤層中最小抵抗線不得小於0.5m,在岩層中最小抵抗線不得小於0.3m.淺眼裝藥爆破大岩塊時,最小抵抗線和封泥長度都不得小於0.3m。⑦嚴禁使用煤粉或矸石代替炮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