廬江縣羅河鎮:準確抓住“關鍵少數”落實安全生產的政治責任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誌為核心的黨中央對安全生產高度重視,習近平總書記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其中“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等重要批示指示,對地方黨政領導幹部的安全生產責任提出了明確要求。而這次出台的《地方黨政領導幹部安全生產責任製規定》就是把習近平總書記安全生產思想落實到黨內法規層麵,準確抓住“關鍵少數”,壓實領導責任,推動落實安全生產的政治責任。
《規定》將安全生產績效與履職評定、職務晉升、獎勵懲處掛鉤,製定了巡查製度、考核製度、公開製度,要求把地方各級黨政領導幹部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情況納入督查督辦、相關考核和幹部考察內容中,同時有獎有罰。如何問責,也是《規定》中非常重要的內容。《規定》除了界定了問責情形、問責方式外,還提出了五種問責新舉措,分別是一票否決、從重追究、補救從輕、盡職免責和終身問責。其中,關於“終身追責”格外引人關注。《規定》指出:地方黨政領導幹部對發生生產安全02manbetx.com 負有領導責任且失職失責性質惡劣、後果嚴重的,不論是否已調離轉崗、提拔或者退休,都應當嚴格追究其責任。
《地方黨政領導幹部安全生產責任製規定》是我國第一部安全生產領域的黨內法規,為地方黨政領導幹部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職責提供了遵循,標注了紅線。通過這樣一種製度性安排,就可以讓地方黨政領導幹部更關注安全生產、更謀求安全發展,真正實現“促一方發展、保一方平安”。當然這個規定也需要地方黨委政府和有關的工作部門結合實際進一步細化實施,真正地把黨內第一部安全生產法規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