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礦細化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入井規定
作者:李興永
2018-06-14 08:58
來源:貴州盤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月亮田礦
本報訊 日前,貴州盤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月亮田礦對礦領導、兩個采區、機運工區、通風區、機關相關科室的主管級、副主管級及隊長的入井次數、升井時間、工作職責、信息反饋方麵作出了相應管理規定。
規定中,對上述人員入井次數按相關考核辦法執行,明確了各級人員每月下井次數等;升井時間按盤江精煤股份公司、月亮田礦規定執行,實行井下交接班製度,與工人同上同下。該礦要求,上述人員對自己所下井要有明確的目的和任務,結合自己的職責,在井下做到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及時總結經驗,糾正安全工作偏差。確實做到管理指揮到現場,措施落實到現場,解決問題到現場。入井人員升井後必須如實填寫內容包括入井和升井時間、行走路線、發現及處理安全隱患情況的信息卡。並要求礦屬各單位建立健全各級管理人員下井考核辦法,把管理人員考核結果與安全獎勵掛鉤,並作為管理人員工作績效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對執行不力的,視為失職,礦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月礦:李興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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