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6月底實行“三十證合一”,共有14個部門聯合推進“多證合一”改革。
6月19日,省工商局傳來消息,我省公安、人社、住建、商務、文化、海關等14部門聯合出台了《關於進一步推進我省“多證合一”改革的實施意見》,明確於今年6月底,在原有改革基礎上,再將14項涉企(包括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證照事項整合到營業執照上,實行“30證合一”。至此,我省已將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要求整合的涉企證照事項全部納入了我省“多證合一”改革範疇,實現了與全國同步。
我省將在原來已整合的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社保登記證、統計登記證等基礎上,再整合公安部門的公章刻製備案,財政部門的資產評估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備案,人社部門的勞務派遣單位設立分公司備案,住建部門的工程造價谘詢企業設立分支機構備案、物業服務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備案,農業部門的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分支機構備案,商務部門的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備案、國際貨運代理企業備案、外商投資企業商務備案;工商部門的分公司《營業執照》備案,新聞出版廣電部門的設立出版物出租企業或者其他單位、個人從事出版物出租業務備案,糧食部門的糧油倉儲企業備案,氣象部門的氣象信息服務企業備案,海關部門的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備案(含報關報檢資質)等14個涉企證照事項,實現“30證合一”,以降低企業製度性交易成本,促進企業注冊登記便利化,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優化營商環境。
據了解,申請人在辦理企業注冊登記時,隻需要填寫“一張表格”,向“一個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申領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實現相同的信息和材料“一次采集、一檔管理、一網共享”,真正做到“信息多跑路、群眾少跑腿”。
來源:山西省工商局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