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華帶頭違規,3年超產煤炭過億噸!這是行業“潛規則”?
成立於1995年的神華集團一直是煤炭行業的“龍頭企業”,業務涉及煤炭生產和銷售、電力生產及供應、煤化工、運輸以及港口等全產業鏈。2017年8月28日,經報國務院批準,神華集團與中國國電集團合並重組為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下稱“國家能源集團”)。
記者日前致電國家能源集團宣傳部門的一位負責人,試圖進一步了解1.03億噸超能力生產整改情況,但得到的答複僅為“以統一發布的整改情況說明為準”,並稱“這事兒你們就別跟了”。
事實上,這並不是神華集團第一次因超能力生產被“點名”。國家審計署公布的該集團2013年度財務收支審計結果顯示,2009年—2013年間,神華集團下屬48家煤礦超核定生產能力違規開采煤炭4.84億噸,其中僅2013年就超采1.41億噸。
2010年,時任神華集團神東煤炭分公司董事長的翟桂武在該公司三季度經營03manbetx 會上曾明確表示,“目前我們的大部分礦井均為超能力生產,部分主力礦井證照不齊全。”
對於此次被“點名”,國家能源集團的反應十分迅速。
違規成本長期偏低
一位不願具名的原中國煤炭工業協會谘詢中心工程師指出,神華集團屬於央企,國資委每年對其都有業績考核。在2013年—2016年煤炭行業形勢不好的時候,神華集團隻能依靠其邊際效益高的優勢,以量補價,保證效益。
記者查閱神華集團業績發現,2013年,該集團上市公司中國神華淨利下降5.8%;2014年降幅擴大至19.4%,這一比例在2015年進一步升至56.9%。
但在此之前的2009年—2013年,煤炭行業仍處“黃金十年”,神華依然長期超能力生產。
中央財經大學中國煤炭經濟研究院教授邢雷認為,煤礦超能力生產主要與市場形勢有關,用電需求增長時,煤炭需求也隨之增加。一些正在生產的煤礦便在利益驅使下超能力生產以滿足市場需求。
與經濟收益緊密相連的,是偏低的煤礦超能力生產違法成本。
記者了解到,按照2014年頒布的《關於遏製煤礦超能力生產規範企業生產行為的通知》要求,煤礦超能力生產問題一經發現,即責令停產整頓、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和礦長安全資格證,並對煤礦處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
監管強化效果仍待觀察
記者注意到,國家煤監局曾於2016年組織了一次煤礦超能力生產專項監察,其中點名提及神華寧煤集團羊場灣煤礦存在“剃頭下山”開采問題。
但這顯然不是神華集團2016年煤礦超能力生產的全部。
“專項監察一般是抽查,但我們去的時候不一定能查到這些超產煤礦。”國家煤監局的一位負責人坦言。
近年來,隨著煤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深入推進,相關部門對煤礦超能力生產的打擊力度越來越大——從此前的以罰為主,到2017年的“3個月內發現2次或2次以上存在超能力生產重大安全02manbetx.com 隱患仍然進行生產的煤礦,要提請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實施關閉”,再到今年進一步強化為“一律依法停產整頓”。
“除強化監管外,還要科學核定煤礦生產能力。”在談到如何遏製煤礦超能力生產這一問題時,山東煤監局的一位負責人表示。
這一觀點得到了林伯強的認同。他認為,目前我國煤礦的設計產能、核定產能不能真實反映煤礦的實際生產能力。“這不僅讓大家對煤炭供應量產生誤解,也給監管帶來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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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評:煤炭央企怎能帶頭違規
說“陽奉陰違”有點重了,但神華集團此次暴露出的違規超產問題實在讓人不吐不快。
2013年—2016年,恰是煤炭行業剛剛結束“黃金十年”陷入困境之時,煤價下跌、效益滑坡、產能過剩等一係列問題接踵而至,整個行業措手不及。為幫助行業脫困,國家相關部門密集出台政策,嚴禁超能力生產。
然而,頂著“我國規模最大、現代化程度最高的煤炭企業和世界上最大的煤炭經銷商”的華蓋,合並前的神華集團卻連年幹著這種與國家政策背道而馳的事。
甚至,表麵上還要擺出一副“遵紀守法”的樣子。就在2016年,神華集團曾表示:2014年以來,神華集團認真落實國家要求,嚴格清除不安全生產和劣質煤生產,堅決治理超能力生產,主動限產減產。
在與國電集團合並為國家能源投資集團之前,神華集團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率處於行業優秀水平,有著數不清的榮譽,堪稱我國煤炭行業“代言人”:企業經濟貢獻率連續多年穩居全國煤炭行業第一,年利潤總額在中央直管企業中名列前茅,安全生產多年來保持世界先進水平;位列“2016年財富中國500強榜單”第32名,2013、2015、2016年度央企負責人經營業績被國資委考核為A級。
如今看來,這一份份“年度經營業績考核A級”的光鮮成績單,難免夾帶著幾分諷刺意味。
盲目追求經濟利益而違背國家政策、超能力生產,最終帶來的負麵影響還是要自己承擔。何況審計署審查結果還顯示,神華集團存在多個煤礦在證照不齊的情況下開采原煤1.56億噸,3電廠未取得電力業務許可即累計發電95.57億千瓦時等一係列問題。
誠然,作為每年都要接受國資委業績考核的央企,在2014年業績考核落榜A級的情況下,身為煤炭行業的“老大哥”,神華麵對的壓力可想而知,想方設法、帶頭脫困的決心可想而知。
而且,作為有著十幾萬員工的龐大集團,其盈利水平直接關係這些員工的生活水平,擔負著維護社會穩定的重任。保證盈利也是必然選擇。
目標正確並不能掩蓋途徑上的不端。作為最大的煤炭央企,神華集團本不應通過違反國家政策來追求經濟利益。
一方麵,作為龍頭企業,神華的做法本身在行業內就具有示範效應。如果帶頭違反國家政策,且成本極低,其他煤企看在眼裏,難保不紛紛效仿,無疑會擾亂整個行業秩序。超能力生產多年來被視為“很正常”的事,“大家都這樣做”,行業龍頭的“垂範”難脫幹係。
另一方麵,作為央企,神華集團還承擔著重要的社會責任。正如國資委主任肖亞慶所言,作為中央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是它的天職,在履行社會責任方麵要帶頭盡責、要率先垂範;隨著企業與經濟的發展,社會對央企的社會責任要求也不斷提高。帶頭遵守國家政策、帶頭履行社會責任,本是分內之事。
《論語·八佾》有言,“成事不說,遂事不諫,既往不咎。”如今,神華集團已成為國家能源投資集團的一部分,且2017年、2018年的審計結果尚未出爐,是否仍存在類似問題我們尚不可知。但神華超產的警醒意義不容忽視。以此為鑒,煤炭行業央企、國企還應加強自身約束,帶頭遵守國家政策,真正在行業轉型升級中發揮中堅引領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