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常委會加開專項會議:山西大氣質量造假窩案被點名!焦煤產量或否受限?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在京舉行。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栗戰書在作大氣汙染防治法實施情況的報告時表示,個別地方環境質量監測弄虛作假,環境監測製度落實有差距。
栗戰書指出,大氣汙染防治法第二十三條要求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負責建設與管理大氣環境質量監測網。但一些東中部區縣和西部大氣汙染嚴重城市監控點少、監控網布局不合理。個別地方環境質量監測弄虛作假。
栗戰書點名了山西臨汾大氣環境質量造假窩案。他舉例說,山西省臨汾市出現大氣環境質量造假窩案,2017年4月至2018年4月,6個國控站點被人為幹擾上百次,監測數據嚴重失真。
事件回顧:
2018年3月28日,中國環境監測總站向環境部報告,其在監測數據審核時發現山西省臨汾市部分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數據異常。後環境部派出工作組赴臨汾開展飛行檢查,發現臨汾市6個站點采樣係統受到不明身份人員人為幹擾,調查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後,依法移交公安部。
4月11日,公安部將證據移交山西省公安部門。山西省公安機關迅速組織警力偵破,抓獲16名犯罪嫌疑人,依法移送起訴。
5月30日,山西省晉中市榆次區人民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環境汙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以“破壞計算機信息係統罪”對涉案16人作出判決:主犯臨汾市環保局原局長張文清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主犯臨汾市環保局辦公室原負責人張燁、環境監測站原聘用人員張永鵬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其他13名均為從犯,其中原河北先河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運維員工崔勇勇、張安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和六個月,臨汾市環境監測站原聘用人員李皇濤被判處拘役六個月,緩刑一年;其餘10人受張燁、張永鵬指使並接受其報酬,實施幹擾采樣行為,致使監測數據嚴重失真,景國柱、陸鍾山、許冬等3人被判處拘役六個月,緩刑一年;郭高峰、李明星、安威華、張鑫、李英傑、張瑞等6人被判處拘役五個月,緩刑十個月;趙逗被判處拘役四個月,緩刑八個月。
栗戰書同時指出,大氣汙染防治法第二十五條規定重點排汙單位應當對自動監測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檢查中發現,有的企業監測數據不準確,影響治汙實效。陝西金堆城鉬業股份有限公司不如實公開自動監測數據,檢查組現場檢測發現測量濃度與標準樣品濃度差異遠超誤差範圍,不符合技術規範。企業在線自動監測設備缺乏國家統一的技術質量認證標準。
今年5月至6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分為4個小組分赴8個省區對大氣汙染防治法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同時還委托其他23個省區市人大常委會對本行政區域內法律貫徹實施情況進行了檢查。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為期兩天的會議將聚焦大氣汙染防治。會議將陸續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於檢查大氣汙染防治法實施情況的報告,審議全國人大環資委關於提請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全麵加強生態環境保護依法推動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的決議草案的議案。
與此同時,這是一次專門加開的常委會會議。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2018年監督工作計劃安排,大氣汙染防治法執法檢查報告原定於今年8月常委會會議上聽取和審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規則》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會議一般每兩個月舉行一次;有特殊需要的時候,可以臨時召集會議。”實踐中,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一般在雙月下旬舉行,有時延至下月上旬。
此前,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就曾於2016年9月、2018年1月兩次加開常委會會議,專門處理遼寧拉票賄選案有關問題,審議憲法修正案草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