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防爆60條
礦用電氣防爆檢查暫行規定
總則
隨著集團公司井下電氣設備不斷改進更新,為適應井下電氣安全發展需要,保障井下電氣設備安全運行,依據《煤礦安全01manbetx 》、《煤礦機電設備完好標準》、《國家防爆電氣標準》、原煤炭部山西煤炭工業管理局關於《井下防爆電氣(器)設備檢查標準的修改補充規定(試行)》特編製本規定。
本規定適用於晉煤集團公司管轄(包括各子分公司)礦井井下和地麵具有瓦斯、煤塵爆炸環境中使用的防爆電氣(器)設備及連線電纜。
防爆電氣設備、小型電器必須有永久性的“防爆標誌”、“煤安標誌(MA)”、產品“銘牌”,無“防爆標誌”、“煤安標誌”為失爆,“煤安標誌牌”丟失為失爆,無“銘牌”為不完好。
防爆電氣設備、小型電器(包括監測監控設備及本安設施)入井前必須經專職防爆檢查員檢查,粘貼“防爆檢查合格證”,並簽發“入井許可證”方可下井使用,現場檢查無“防爆檢查合格證”為失爆。
殼體
凡是轉軸穿過隔爆外殼壁的地方應有隔爆軸承蓋,軸承完好,軸承蓋無破損,否則為失爆。
隔爆殼變形長度超過50mm,凹凸深度超過5mm為失爆。
隔爆外殼開焊為失爆,鏽蝕嚴重、有鏽皮脫落為失爆;油漆皮離層、脫落為不完好。
穿越隔爆腔的接線座有裂縫或晃動為失爆,隔爆腔與本安腔直接貫通為失爆。
隔爆外殼上的觀察窗內密封襯墊必須采用具有一定強度的金屬或金屬包覆的不燃性材料製成,當外殼淨容積不大於100cm3時,襯墊寬度不得小於6mm,當外殼淨容積大於100 cm3時,襯墊寬度不得小於9.5mm,否則為失爆。觀察窗玻璃表麵傷痕深度小於1mm為不完好,大於等於1mm為失爆。觀察窗玻璃鬆動為失爆。
電氣設備防爆麵
隔爆結合麵間隙和寬度不得小於表1、表2的規定,快開門或蓋的隔爆結合麵的最小有效寬度不小於25 mm,否則為失爆。
1、靜止隔爆麵的間隙與結合麵寬度:
表1
隔爆空腔淨容積(升) | ≤0.5 | 0.5-2 | >2 |
間隙(毫米) | ≤0.3 | ≤0.4 | ≤0.5 |
結合麵寬度(毫米) | ≥8 | ≥12.5 | ≥25 |
2、活動部分(操縱杆及電機軸)隔爆結合麵間隙與結合麵寬度:
表2
隔爆空腔淨容積(升) | <0.5 | ≥0.5 | 備注 | |
結合麵寬度(毫米) | ≥12.5 | ≥25 | ||
間隙(毫米) | 操縱杆及孔 | ≤0.3 | ≤0.5 | |
電機軸及孔 | ≤0.4 | ≤0.6 |
隔爆麵劃傷為不完好,其深度與寬度大於0.5mm為失爆。隔爆麵劃傷寬度或深度有一項大於0.5mm,它的投影長度大於隔爆麵寬度的1/2或無傷隔爆麵有效寬度小於表1、表2規定值的2/3為失爆。
轉蓋式或插蓋式隔爆麵寬度不得小於25 mm,間隙不得大於0.5 mm,否則為失爆。快開式門或蓋因變形打不開,且隔爆麵間隙大於或結合麵有效寬度小於表1規定值為失爆,否則為不完好。大型的采煤機、掘進機、連采機等電氣控製箱采用快開門方式的現場檢查不能正常打開為失爆。
隔爆麵的表麵粗糙度應不大於6.3μm,操縱杆的粗糙度應不大於3.2 μm,否則為失爆。
隔爆麵有鏽跡,用棉紗擦後有“雲影”為不完好,仍留有鏽蝕斑痕者,為失爆。(雲影:青褐色氧化亞鐵雲狀痕跡,用手摸無感覺)。
對隔爆麵上局部出現直徑大於0.5 mm,深度大於1 mm的砂眼,在40、25、15mm寬的隔爆麵上每1㎝2不得超過5個;10mm寬的隔爆麵上,每1㎝2不得超過2個,否則為失爆。
隔爆麵上不得塗有油漆和硬雜物,否則為失爆。
隔爆麵應磷化或塗以適量的凡士林油等合格的防鏽油(磷化後也可塗凡士林油),磷麵脫落並未塗防鏽油為失爆。塗油應在防爆麵上形成一層薄膜為宜,塗油過多為不完好。
電纜引入裝置
高壓電纜的引入裝置應采用澆鑄固化密封方式,填料的填充深度須大於電纜引入孔徑的1.5倍(最小為40mm),否則為失爆。不得采用鎧裝電纜套密封圈進喇叭咀的連接方式,否則為失爆。
電纜護套伸入器壁小於5mm或大於15mm為失爆,電纜直徑較大而不能進入接線腔時,可適當將伸入接線腔部分電纜護套銼細。
沒有接線的電纜引入裝置分別用密封圈和金屬擋板、金屬圈依次裝入、壓緊,否則為失爆。接線的電纜引入裝置若加裝金屬圈時應裝在密封圈外麵,否則為失爆。
金屬擋板直徑與進線裝置內徑之差應不大於2mm,厚度不小於2mm,金屬圈外徑與進線裝置內徑之差應不大於2mm,厚度應不小於2mm,否則為失爆。金屬擋板、金屬圈生鏽或塗有油漆為失爆。
螺旋接線咀壓緊後應外露有螺扣,否則為失爆。接線咀應平行壓緊,兩壓緊螺絲入扣差不應大於5mm,否則為不完好。接線咀壓緊後仍不能將密封圈壓緊時,隻能用一個不開口的金屬圈來調整,不得在墊壓其他雜物,金屬圈的外徑應於喇叭咀深入器壁規格一致,否則為失爆。
接線咀壓緊要求:卡蘭式的以壓緊密封圈後用單手晃動喇叭咀,上下左右晃動時為失爆。螺旋式接線咀擰入絲扣數不得少於6扣,用單手順壓緊方向用力擰動超過半圈為失爆。
螺紋的最少齧合扣數、最小擰入深度mm
表3
外殼淨容積(升) | 最小擰入深度(毫米) | 最少齧合扣數 | |||
V≤0.1 | 5.0 | 6 | |||
0.1<V≤2.0 | 9.0 | ||||
V>2.0 | 12.5 |
接線咀嚴禁朝上(本安型接線盒除外),否則為失爆。接線咀外部有缺損,但不影響防爆性能為不完好。
電纜壓線板未壓緊電纜為失爆,電纜壓緊後的直徑比原直徑減少10%及以上為失爆。
低壓隔爆開關接線室內不允許由負荷側接線咀接入引出電源線或從電源側接線咀接入引出負荷線,低壓隔爆開關的控製線、信號線咀嚴禁接入或引出動力線(4mm2以上電纜),否則為失爆。電氣設備的進出線電纜2米內不得有破口、羊尾巴、雞爪子、明接頭,10米範圍內兩台電氣設備的連接電纜不得出現雞爪子、破口、明接頭,否則均為失爆。
10米範圍內兩台電氣設備的連接電纜不得出現中間接頭,否則兩台電氣設備均為失爆。
密封圈
必須使用合格的橡膠密封圈,否則為失爆。
密封圈尺寸應符合以下規定:
密封圈外徑與進線裝置內徑差應符合表四規定值,否則為失爆。
表4
D(毫米) | D0-------D(毫米) |
D≤20 20<D≤60 D>60 | ≤1 ≤1.5 ≤2 |
備注:D:表示密封圈外徑,D0:表示進線裝置內徑
密封圈內徑與電纜外徑差不超過±1mm,芯線截麵積4mm2及以下電纜密封圈內徑應不大於電纜外徑,否則為失爆。
密封圈的寬度不小於電纜外徑的0.7倍,且不小於10mm,否則為失爆。
密封圈的厚度不得小於電纜外徑的0.3倍(截麵積70 mm2的電纜除外),且不得小於4mm,否則為失爆。
密封圈修整後應整齊圓滑,凹凸大於等於2mm為失爆,小於2mm為不完好。
密封圈的同心槽線應朝內,否則為失爆。控製線、信號線的密封圈分層嚴重內凸達密封圈寬度的1/3以上者(擠入腔內3mm以上)為失爆。
電纜與密封圈之間不得包紮其他物體,否則為失爆。密封圈的單孔內穿進多根電纜時為失爆。
使用的密封圈內分層破損或密封圈老化均為失爆。
緊固件
隔爆麵緊固件應完整、齊全、可靠,否則為失爆。
同一緊固部位螺母、螺栓其規格應一致,螺紋裸露部分一般不得超過三扣,否則為不完好。
緊固隔爆麵螺栓的螺母必須上滿扣,否則為失爆。緊固螺釘深入螺孔長度應不小於螺紋直徑的尺寸(鑄鐵、銅、鋁件等不小於螺紋直徑的1.5倍),如螺孔深度不夠螺紋直徑尺寸,則螺釘必須擰滿螺孔,否則為失爆。
隔爆麵緊固螺栓應加裝彈簧墊圈或背帽(彈簧墊圈與螺栓規格一致,彈簧墊應壓平),螺栓鬆動,無彈簧墊(或背帽)和彈簧墊圈不合格均為失爆。
所有開關的閉鎖裝置必須能可靠的防止擅自送電,防止擅自開蓋操作,保證非專用工具不能輕易解除它的作用,否則為失爆。
開關內隔離開關應與負荷斷路器、接觸器在電氣或機械上聯鎖,否則為失爆。
電纜與連接工藝
電纜(包括通訊、照明、信號、控製以及高低壓橡套電纜)的連接不采用連接裝置的接頭為失爆(有國家級材料試驗合格證明的除外)。
高壓鎧裝電纜的連接有不采用連接器和未灌注絕緣充填物或充填不嚴密的接頭為失爆。
通電電纜末端沒有接防爆電氣設備或防爆元件為失爆。
橡套電纜護套損壞裸露出芯線或傷痕深度達最薄處1/2以上、長度達20mm或沿圍長1/3以上者為失爆。
接線應采用卡爪或利用專用的接線頭連接導線,螺母下應有彈簧墊或采用雙螺母,不得壓芯線絕緣外皮,芯線壓緊後裸露部分距卡爪(或平墊圈)的最近端不得大於5mm,否則為不完好。芯線未壓緊為失爆。
高壓電纜的連接,一律采用壓接方法,否則為不完好。接線柱使用壓線板壓線時,壓板凹麵一律朝下,否則為不完好。井下使用的帶有屏蔽層的電纜接線時,必須將屏蔽層處理幹淨,否則為失爆。
電氣設備內接地線未接為失爆。接線腔內地線長度應適宜,以鬆開線咀卡蘭拉動電纜後,三相火線拉緊或鬆脫時,地線不脫為宜,否則為失爆。接地螺栓、螺母、墊圈不允許塗絕緣物,否則為不完好。
接線腔應保持幹淨,無雜物和水珠,使用鎧裝電纜的接線腔內不允許有油,否則為不完好。任何接線腔內有積水均為失爆。
隔爆接線腔內導線的電氣間隙應符合表五規定值,否則為失爆。隔爆電動機斜麵接線盒(端蓋)嚴禁反裝,否則為失爆。
隔爆腔內導線的電氣間隙(mm)
表5
額定電壓(伏) | 電氣間隙(毫米) |
380V以下 | 6 |
380V | 8 |
660 | 10 |
1140 | 18 |
3300 | 36 |
6000 | 60 |
10000 | 100 |
其它
插接裝置的電源側應接插座、負荷側應接插銷,當斷開時插銷不得帶電,否則為失爆。
各種防爆電氣設備的保護裝置和影響防爆性能的附屬元件必須齊全、完整、可靠,損壞、拆除或失效均為失爆。
接線咀電纜出口處應平滑,出現死彎致使橡套電纜(包括控製線、信號線)絕緣外護套與相線的絕緣橡膠分層為失爆。
電動機無風葉,風葉損壞,外殼變形嚴重,通風孔被雜物堵塞1/2及其以上者均為失爆。
使用未經國家授權的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機構進行安全聯檢的監測監控設備為失爆。
電氣設備及設施顯示係統準確無誤,不能顯示或顯示不完整的為不完好。
電氣設備的按鈕鬆脫彈簧外露為失爆,各類觸摸按鈕外皮破損為不完好。
井下電氣設備儀表未校驗或儀表校驗合格證過期為不完好。
皮帶保護不全或一處起不到保護作用的(含中停閉鎖裝置)按失爆論處。
所有本安型設備及小型電器均按此標準進行檢查。
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本規定解釋權屬集團公司機電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