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濉溪縣調整城鄉居民醫保製度 助力脫貧攻堅
安徽省濉溪縣調整城鄉居民醫保製度助力脫貧攻堅
日前,安徽省濉溪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印發《健康脫貧工程綜合基本醫療保障補充辦法(試行)》,決定從2018年8月,調整補充綜合醫療保障政策,進一步減輕群眾看病就醫負擔。
《辦法》係在《關於健康脫貧工程的實施意見》、《關於進一步提高濉溪縣建檔立卡貧困人口醫療保障水平的通知》等原有政策規定基礎上製定。旨在防止非貧困人口和貧困邊緣人口因重特大疾病致貧、返貧,全麵提高城鄉居民綜合醫療保障水平。
《辦法》提出,對已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保的非貧困患者在省內定點醫療機構年度住院(含特殊慢性病門診,不含意外傷害及住院分娩定補)合規醫療費用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民政醫療救助補償後,政府予以再保障。即:在濉溪縣內醫院、市級醫院、省級醫院年度累計自付合規醫療費用分別超過1.5萬元、3萬元、5萬元的,對超過部分予以再保障。個人自付封頂按照參合居民年度內就診最高級別醫療機構確定,考慮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年度再保障封頂線確定為20萬元。
《辦法》明確此項政策必須與分級診療製度相結合,對未辦理轉診手續的參保患者將不享受《辦法》規定的各項保障政策。《辦法》對經費來源與管理、補償方式、資金結算等操作環節也作了規定。
《辦法》要求濉溪縣衛計行政部門加強醫療行為監管,控製過度醫療和不合規診療行為,同時加強對醫療機構監管,嚴格執行分級診療製度,通過提高縣域內醫療服務能力、改善服務質量等措施,提高縣域內就診率,降低群眾看病負擔。其他單位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共同推進利好政策落實落地。
通訊員 孫東海 鄔宏飛
江淮聚焦融媒體記者 祝海洋 範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