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井把鉤工操作規程
一、一般規定:
1、把鉤工必須經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2、把鉤工在提升機運行期間必須集中精力,隨時注視指示信號、搖台、擋車器、安全門、鋼絲繩等設施的情況,發現異常,及時采取措施並立即通知信號工。
3、井口護欄內不準有閑人逗留,井口把鉤工有責任禁止非工作人員入內,井底車場嚴禁任何人在提升過程中在距井筒5米範圍內作業。
4、嚴格執行現場交接班製度,交接班要交清本班安全情況和設備運轉情況,接班者要檢查所有安全設施的完好情況,確認一切正常,方可開始工作。
5、井口把鉤工必須嚴格執行交接班和升入井檢身製度
二、提升物料:
1、把鉤工操作程序:提升物料時,等罐籠與搖台對接停穩後,由把鉤工掀起擋車器,車裝好後,由把鉤工及時放下擋車器,並檢查車輛不得露出罐外,並用罐擋阻車,確認無誤,退離井口後,由把鉤工吹哨向信號工發出指令。
2、使用平板車和特殊型專用車升降物料時,須遵守:
1)不準超重、超長、超高、超寬,特殊情況下必須編寫相關的安全技術措施後方可提升。
2)裝車物料必須穩固,不偏載,捆綁牢固;
3、升降爆破材料時,應事先與提升機司機聯係好後才準裝車,爆破材料嚴禁在井口和井底附近存放。
三、提升人員:
1、提升人員時,等罐籠與搖台對接停穩後,由把鉤工關閉罐簾,確認無誤,退離井口後,由把鉤工吹哨向信號工發出指令。
2、把鉤工要注意井筒情況,當罐到達正常停車位置時,把鉤工應及時吹一聲停罐信號,提醒信號工打點停車。
四、注意事項:
1、人員在罐籠頂等高處進行高空作業時,必須係好安全帶。罐未停穩或物未推出,嚴禁人員上下罐,嚴禁人員、貨物、炸藥、雷管、氧氣、乙炔等混裝,易燃、易爆品要單獨提升。
2、把鉤工必須認真維持乘罐秩序,嚴禁擁擠、打鬧乘罐,每罐乘罐人數不得超過12人。
3、把鉤工要認真守崗,嚴禁脫崗、串崗、睡崗。
五、職業健康管理規定
1、生產作業中要嚴格執行本煤礦製定的各項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管理製度。
2、工作前應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並按規定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不得隨意取下不用。
3、嚴守崗位、集中精力、工作中不打鬧、不幹私活、班前班中不飲酒。
4、在作業過程中要愛護勞動防護用品和職業危害防護設施及各種危害標識,不得故意損壞。
5、崗位作業壞境保持清潔衛生。
6、每年按規定參加職業健康知識培訓。
7、每年積極主動參加公司組織的職業健康體檢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