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嚴打重複隱患。 嚴打隱患反彈重複現象,改變自身檢查手段,以
措施的可操作性、針對性和適用性著手,對上級查出的隱患進行全麵的檢查、排查、複查,對出現假閉合和隱患反彈的嚴肅責任追究,嚴懲責任部門和個人。
二是強化紀律作風。要求礦黨委、紀委和中層幹部進行麵對麵談話,並從中發現執行力不強的現狀和深層次問題,使中層幹部認清短板和薄弱環節,改進工作作風,強化
管理能力,提升團隊績效。
三是強化工作執行。通過製定調度會、
安全辦公會等“會議”落實清單,實行領導幹部限時複命製。成立幹部作風及執行力督導小組,對工作不落實、工作不盡責的人和事嚴肅問責。(趙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