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那些“陷阱”
接近畢業季,越來越多的畢業生在求職的路上通過自己的努力,各類單位簽訂就業勞動合同。可是殊不知,勞動合同裏總有些看不見的陷阱,今天我們就來扒一扒在遇到在簽訂哪些合同一定要謹慎。
1、口頭合同
口頭勞動合同是不允許的,《勞動合同法》有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勞動合同,非全日製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比如“小時工”。
2、抵押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九條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如果遇到這樣的情況,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
3、簡單合同
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大家一定要看清楚合同條款。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三)勞動合同期限;(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六)勞動報酬;(七)社會保險;(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此外,還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當事人還可以協商約定其他內容。
4、生死合同
個別用人單位為了逃避責任,在合同中對勞動者提出“出現傷病自理,如有意外企業概不負責”等要求。求職者一定不可以抱有僥幸心理,或者不認真閱讀合同條款,一旦發生02manbetx.com 將麵臨巨大的費用壓力。但在實際情況中,即使簽訂了此類合同,隻要是單位原因造成的工傷,勞動者仍然可以向勞動保障及法律部門提出仲裁或訴訟。
5、霸王合同
這種合同隻從單位角度出發、求職者往往處於被動地位。剛進公司,如果不小心簽署了霸王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反饋到公司所在地的人社局,申請認定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如果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勞動者已付出了勞動,用人單位還需要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