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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敘永煤礦“2.25”頂板事故調查報告

作者:狗万manbet官网 2018-12-01 10:54 來源:狗万manbet官网

四川省敘永煤礦“2.25”頂板02manbetx.com 調 查 報 告

2018年2月25日21時11分,四川省敘永煤礦(以下簡稱敘永煤礦) 1303采煤工作麵機巷尾段發生一起頂板02manbetx.com ,造成2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264萬元。

02manbetx.com 發生後,四川煤礦安全監察局川南監察分局、瀘州市安全生產監管管理局和敘永縣人民政府高度重視,立即指派相關人員趕赴現場,指導02manbetx.com 搶險救援及善後處理工作。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煤礦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令第296號)、《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等法律法規和《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川委發〔2017〕21)的相關規定,四川煤礦安全監察局川南監察分局牽頭,會同瀘州市監察委、公安局、安全監管局、人社局、總工會等單位組成四川省敘永煤礦“2.25”頂板事故調查組(以下簡稱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了調查。

事故調查組按照 “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和“四不放過”的原則,通過現場勘驗、查閱資料、調查取證和綜合03manbetx ,查清了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原因、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等情況,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了對有關責任人員及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並針對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問題,提出了事故防範措施建議。

一、事故單位基本情況

(一)礦井概況

敘永煤礦位於四川省敘永縣震東鄉落業村四社境內,為四川芙蓉集團實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芙蓉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國有重點煤礦企業。礦井屬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於1995年10月開工建設,2000年3月建成投產,現核定生產能力為450kt /a,礦長黃光平。

安全生產標準化等級為二級,有效期為2017年10月30日至2020年10月29日。

采礦許可證證號:C5100002010121120094944,有效期至2025年6月27日;安全生產許可證號:(川)MK安許證字〔2015〕5105240280A,有效期至2018年4月15日;工商營業執照證號:91510524708940671F,有效期至2018年4月15日。礦區範圍由18個拐點圈定,礦區麵積6.3984km2,許可開采C24、C20、C19煤層,目前實際開采C20、C19煤層,所開采的煤層均不易自燃,煤塵無爆炸危險性,水患等級為Ⅲ級。

礦井采用平硐開拓,劃分三個水平開采(+600m、+780m、+930m水平),目前開采為+780m與+930m水平;布置有采區3個(13、15、12采區),目前布置有采煤工作麵3個(1593、 1506、1303),掘進工作麵4個(1505機巷、1505風巷、15采區+930m南翼底板巷、12采區+920m石門);采用中央分列式通風,布置有兩個進風井(+780m主平硐、+784m副平硐),一個回風井(+1117m斜井),風井安設兩台FBCDZ-8-№27型主要通風機。礦井地麵建有一座35kV變電站,雙回路供電,電源來自西湖110kV變電站不同母線段;采用自流排水。礦井煤炭運輸自采區煤倉采用膠帶輸送機經+784m副平硐運出至地麵,矸石及材料運輸采用軌道礦車運輸;建有地麵瓦斯抽采泵站,安設2台2BEC-42型水環式真空泵,一台使用,一台備用,配套電機功率160kw,敷設Ø200mm抽放主管路,Ø133mm支管路。礦井建有安全監測監控、通信聯絡、供水施救、壓風自救、人員定位、緊急避險等六大係統。

煤礦“五長五科五隊”機構和人員設置齊全。設置礦長、書記、總工程師、安全副礦長、生產副礦長、機電副礦長各1人;設置副總工程師6人(安全副總工程師2人,通風副總工程師、地測副總工程師、機電副總工程師、采掘副總工程師各1人);設置有安全監察部、生產調度部(含機運、地測、調度)、機電科、通防部等安全生產機構;設置有3個采煤隊、5個掘進隊,巷修隊、機電運輸隊、通風防災隊各1個;全礦在崗職工620人。煤礦建立了崗位責任製、安全生產責任製、應急救援管理、隱患排查等各類安全管理製度

(二)事故區域基本情況

事故點位於1303采煤工作麵機巷尾段(俗稱尾巷),距離采煤工作麵密集單體液壓支柱切頂線(以下簡稱密集切頂線)5.1m處。

1303采煤工作麵位於+930m水平13采區南翼中部,開采C20煤層,煤層頂板由0.1-0.6m厚灰色砂質泥岩的偽頂、2.0m厚灰色砂岩的直接頂、5.31m厚深灰色砂質泥岩組成,底板由8.04m厚灰白色粘土岩和灰色砂質泥岩的直接底、3.5m厚灰色泥岩的老底組成。該煤層上區段1301采煤工作麵已回采完畢,下區段1305采煤工作麵尚未布置;該工作麵上部的C19煤層已全部回采完畢;C19與C20平均層間距為2.3m,C19與C17平均間距為5.31m;該采煤工作麵回采工藝為高檔普采,選用MG100-TP(YRG4)型割煤機配合直徑為1000mm的滾筒進行截割落煤,走向長壁後退式采煤方法,采用DWX10-300/100或DWX12-300/100型外注式單體液壓支柱配DJB800-300型鉸接頂梁+金屬網進行支護,全部垮落法管理頂板。1303采煤工作麵機巷走向長285m、風巷走向長315m,平均走向長300m;傾斜長61m。該工作麵於2017年12月17日開始回采,截至事故發生時,工作麵已推進60m,尚餘240m未回采。

1303采煤工作麵由采煤二隊組織進行回采,作業01manbetx 規定該隊定員人數80人,“兩采一準”三班作業,每個圓班組織四個循壞,單循環進度0.8m;而采煤二隊僅配備43人,該工作麵開采以來實際采取“一采一準”兩班製作業,采煤班35人,檢修班4人,隊領導4人(隊長羅林甫、書記王君、副隊長牟安奎和鄭德江,<其中,根據采煤二隊職責分工的會議紀要和調查取證證實,鄭德江分管采煤工作麵機、風巷支架回撤、材料運輸及現場管理工作>)。

1303采煤工作麵機、風巷均為異形斷麵,機巷斷麵:3.1m×2.3m(淨寬×淨中高),風巷斷麵:2.6m×2.3m(淨寬×淨中高),均采用11#礦用工字鋼支架+金屬網作永久支護,支架間距0.8m。《1303采煤工作麵作業01manbetx 》規定:1303采煤工作麵機、風巷尾巷工字鋼必須隨1303工作麵的推進及時進行回撤,尾巷滯後采煤工作麵密集切頂線≤2m時,才能進行回采;回撤1303采煤工作麵機、風巷的工字鋼前,對回撤點後方範圍內的支護進行檢查,並嚴格執行“敲幫問頂”製度;回撤順序為由內向外逐架進行回撤,首先采用兩根單體液壓支柱分別對棚梁進行支護,再采用回柱絞車將棚腿進行遠距離回撤,再對單體液壓支柱進行遠距離卸壓,最後利用回柱絞車配合長柄鉤將可利用的木料、棚梁進行遠距離回撤;回撤期間人員嚴禁站在鋼絲繩運行範圍內,操作過程中要有專人監察回撤工字鋼處頂板動態,一棚回出後,必須等頂板活動穩定後方可再回第二棚。通過礦井隱患排查記錄發現:1303采煤工作麵機、風兩巷尾段多次存在支架回撤不及時的情況。

經調查證實,事故後1303采煤工作麵機巷尾段距工作麵密集切頂線0.6m的位置全部被垮冒矸石充填,後經現場勘查確認,1303采煤工作麵機巷尾段自密集切頂線以裏有第1、2、3、4號支架未垮塌,自密集切頂線以裏的第5、6、7號支架被冒落的岩矸石壓垮,冒落長度約2.0m,冒落寬度約3.1m,冒落高度直至上部C17煤層頂板(約10.8m)。

(三)春節停產及複產情況

1.煤礦停產及複產情況。煤礦於2018年2月14日放假(放假時,1303采煤工作麵機巷尾段已回撤至密集切頂線位置,並打好了密集支柱),2月20日收假,20日下午煤礦組織召開管理人員及職工的收心會,並組織職工學習。21日上午,煤礦組織人員啟封頭麵、排放瓦斯、安全大檢查,以及整改井下存在的隱患,並於當日下午向芙蓉集團公司出具了申請驗收報告。2月22日上午,芙蓉集團公司驗收組(組長杜維毅)對敘永煤礦地麵和井下進行了檢查、驗收,並在驗收表上簽署了“同意恢複生產”的意見,並經芙蓉公司副總經理謝家鵬、總工程師邱邦漢、總經理俞學平、董事長徐家雷簽字,同意煤礦恢複生產。22日中班,煤礦恢複生產。

2.1303采煤工作麵複產情況。2月 21日早班,煤礦組織對1303采煤工作麵驗收並發現了3條隱患,采煤二隊人員現場改正後,按照礦上的安排,11時30分,采煤二隊生產班入井,在1303采煤工作麵割了2刀煤,推進1.6m。22日,1303采煤工作麵未生產,23-25日早班,1303采煤工作麵每班分別割了3刀煤,共推進了7.2m,累計推進8.8m,在此期間,1303采煤工作麵風巷尾段回撤了4架支架(長度2.4m),機巷尾段未回撤,截至事故發生時,1303采煤工作麵風巷尾段滯後工作麵密集切頂線6m左右,機巷尾段滯後工作麵密集切頂線8m左右(10架工字鋼支架未回撤)。

二、事故發生經過及搶險救援經過

(一)事故發生經過

2018年2月25日14時30分,采煤二隊副隊長鄭德江(值班隊幹、死者)組織檢修班人員(班長李延普、工人羅治友<死者>、楊興均)召開班前會。15時30分,鄭德江帶領檢修班3人步行入井,采煤二隊書記王君先期已乘坐15時的人車入井。16時10分左右,鄭德江等4人在13采區煤倉與王君會合後, 5人一起將13采區煤倉旁的裝有單體液壓支柱的2輛材料車運至1303風巷超前支護處。17時50分,王君沿1303采煤工作麵下至工作麵機頭,由他啟動該工作麵的刮板輸送機運送單體液壓支柱至機巷,鄭德江帶領其餘3人在風巷將支柱卸車轉運到工作麵刮板機內。18時07分,位於機頭的王君接到礦調度室電話,說中班帶班礦長謝剛16時30分到1303采煤工作麵檢查時發現:工作麵機、風兩巷的尾巷未及時回撤,要求必須回撤到位才能組織生產,王君回複“本班正準備回撤。”

王君等人在轉運了50多根支柱至采煤工作麵機頭後,19時40分,鄭德江、羅治友從風巷沿著工作麵到機頭,3人一起將支柱轉運至距機巷轉載刮板輸送機機頭6m處堆放好後, 20時10分,3人開始對機巷尾段支架進行回撤。在回撤完第10、9、8號支架後,21時左右,3人進入尾巷,回撤第7號支架,鄭德江站在第6、7號支架之間,先用卸載把手將支柱卸壓後,支柱因插底未倒,用手搖不動,就叫位於第5、6支架之間靠近下幫的羅治友遞回柱絞車的鋼絲繩給他用來套支柱的把手,羅治友正在準備遞鋼絲繩時,處於第4、5號支架之間負責觀察頂板的王君突然聽見頂板有“窸窸窣窣”的聲音,並看見有渣掉落,就大喊了一聲“跑”,自己轉身就朝外跑,隨後他聽見後邊“轟”的一聲,等他跑出到機巷刮板輸送機機尾前的位置轉身一看,機巷尾段被垮落的矸石封閉,王君聽見垮落的矸石內傳出“哎喲、哎喲”的叫聲。他急忙喊兩名被困人員的名字,沒有回應。王君立即用機巷的電話(離采煤工作麵機頭位置往外約7-8m位置)向調度室報告事故(調度記錄時間是21:11),之後又電話通知風巷作業的楊興均、李延普2人立即到機巷施救。

(二)搶險救援及報告經過

接到事故報告後,調度室值班員立即向礦主要領導報告,隨即通知礦救護隊立即下井救援,並通知井下附近掘進隊人員和帶班礦領導謝剛赴現場組織施救。21時13分左右,礦長黃光平了解情況後,立即向芙蓉公司調度室報告了事故情況,並請求國家礦山救援芙蓉基地支援,通知敘永縣120趕赴現場。21時15分,黃光平用電話向芙蓉公司有關領導報告了事故情況。公司當即派謝家鵬等人先期趕赴現場,23時20分到達現場並弄清事故情況後,於23時30分分別向川南監察分局和瀘州市安全監管局彙報了事故情況。

礦井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成立了搶險指揮部和善後處理組,在川南監察分局、瀘州市安全監管局、敘永縣人民政府和芙蓉公司等相關部門的指導下,經過37個小時的施救,2月26日5時30分,第一名被困人員羅治友被救出,2月27日10時30分,第二名被困人員鄭德江被救出,2名被困人員經醫務人員先後確認,均已遇難。

目前,善後工作已處理完畢,礦區秩序穩定。

三、事故原因和性質

(一)直接原因

在1303采煤工作麵機巷尾巷頂板破碎、滯後切頂線達8m的情況下回撤支架,作業人員違反作業01manbetx 規定的程序和要求,近距離回撤過程中頂板突然冒落推垮支架,導致事故發生。

(二)間接原因

1.安全生產管理製度執行不力,製止習慣性違章行為不力。作業人員長期不按照作業01manbetx 規定的“先支後撤,遠距離操作”等流程和要求作業,而是采用回柱絞車違章逐根拉架的方式回撤支架,每架支架回撤前也未敲幫問頂;現場安全管理差,未對回撤通道加強支護,在回撤過程中,作業人員冒險蠻幹,安全意識差,近距離回撤支架,站位不當,現場監督管理製度落實不到位,習慣性、長期性違章以及幹部帶頭違章等行為未得到製止。

2.勞動組織不合理,作業人員數量配備不足。芙蓉公司對敘永煤礦定員800人,目前實際職工僅620人;采煤二隊規定勞動定員80人,實際隻配置43人;作業規程規定采煤二隊檢修班規定配備11人,實際僅4人;在人員配備不足,勞動強度加大的情況下,實際勞動組織不科學、不合理,致使回撤支架部分工序不能正常開展,回撤工作不能按時保質完成。

3.隱患排查整治不到位,頂板災害預見性不夠。一是1303采煤工作麵上部的C19煤層(層間距2-3m)和上方的C20煤層已全部回采完畢,且該工作麵南翼有一條沿傾斜方向的斷層,頂板應力集中;二是在布置1303采麵工作麵回采巷道時,受礦壓影響,采取了增加支護密度的措施,但在1303采煤工作麵回采過程中,受采動影響頂板壓力更大的情況下,卻未對工作麵機、風巷加強支護。三是1303采煤工作麵事故點正受一小地質構造影響,頂板更破碎,未及時采取補充措施;四是檢查已多次發現1303采煤工作麵機巷尾段滯後密集切頂線的隱患,卻未錄入安全信息管理係統,且督促整改及跟蹤不力。五是管理人員對習慣性違章的隱患重視不夠,排查整治不及時。

4.技術管理不力,工程技術及管理人員責任心不強。一是編製的《1303采煤工作麵作業規程》與現場實際情況不符,回采1303采煤工作麵的采煤二隊人員數量已不具備“三班製”作業條件,作業規程仍規定“三班製”作業,且要求每個生產班割2刀煤;未根據人員數量和井下實際情況進行編製,致使作業規程不具有指導性。二是部分技術管理人員責任心不強,履職不到位,對技術資料的審查不細不嚴,對存在的明顯錯誤和漏洞未及時糾正。三是未及時根據采煤隊伍人員減少而及時調整生產,采煤工作麵推進度發生變化未及時補充相關工序、支護、循環圖表等內容,致使作業人員無章可循,而是按經驗操作。

5.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落實不力,管理人員履職不到位。一是責任書內容不具體,沒有落實責任的具體措施和辦法,責任人對相關要求不清楚;二是對責任製落實的跟蹤、監督、檢查力度不夠,煤礦製定了包保製度,1303采煤工作麵包保人不清楚每月應檢查指導該工作麵的次數,煤礦也未嚴格考核;三是安全監管體製不完善,采煤、掘進未配置現場安全員,現場安全監管存在空檔,查出的隱患未全部納入信息管理係統,整改工作缺乏有效的外部監督;四是各級管理人員履職不到位,“知責、履責、盡責”及“一崗雙責”未落到實處。

6.職工安全培訓教育不力,節後收心工作不到位。一是煤礦多以會議的形式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未對職工開展分類、係統的安全培訓;二是對基層隊伍的安全培訓教育和技術業務學習缺乏監督與考核;三是01manbetx 、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交由基層隊伍組織學習,而基層隊伍無工程技術人員,學習效果差;四是春節放假後,對職工的收心教育時間不足,內容不夠,職工還未完全進入工作狀態就恢複生產。

7.芙蓉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監督指導不力。一是公司未根據煤礦實際定員人數合理下達生產任務,對敘永煤礦在作業人員不足的情況下組織生產的行為失察;二是督促煤礦管理人員履行職責不力;三是現場檢查指導督促不到位,督促指導02manbetx.com 隱患排查治理不夠;四是組織、指導節後複產驗收工作不到位。

(三)事故性質

經調查認定,敘永煤礦“2.25”頂板事故為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四、對有關責任人員和責任單位的責任劃分及處理建議

(一)對敘永煤礦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認定及處理建議

(1)鄭德江,男,敘永煤礦采煤二隊副隊長,負責1303采煤工作麵機、風巷支架回撤及采煤工作麵材料轉運等工作,事故當班值班隊級管理人員。在回撤1303采煤工作麵機巷尾段過程中,違章指揮,未對支架先支後撤,采用回柱絞車逐根拉架的方式進行回撤,冒險蠻幹,帶頭違章進入危險區域對超前支柱卸壓且站位不當,支柱卸壓後頂板冒落壓垮支架將其掩埋致死,造成事故發生,對本次事故負主要直接責任。鑒於其已在事故中死亡,建議免予責任追究。

(2)王君,男,中共黨員,敘永煤礦采煤二隊黨支部書記,負責采煤二隊黨務、采煤工作麵文明生產和材料轉運工作,事故當班現場隊級管理人員。未認真履行自身職責,現場安全管理差,未及時製止作業人員違反作業規程規定的“先支後撤,遠距離操作”等違章作業行為;安全意識差,未對頂板進行敲幫問頂,帶頭違章進入危險區域,頂板監測不到位。違反《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二條第(六)項的規定,對本次事故負重要管理責任,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監察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11號,下同)第三條、第十二條第(七)項規定,建議按照幹部管理權限給予其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3)羅林甫,男,中共黨員,敘永煤礦采煤二隊隊長,負責采煤二隊全麵工作。未認真履行自身職責,安全生產管理製度執行不到位,未嚴格按照作業規程規定組織生產,致使回撤支架部分工序不能正常開展,對作業人員習慣性違章行為嚴重失察;現場安全管理差,隱患排查整治不力,1303采煤工作麵機巷尾段超過規定長度未組織人員及時回撤。違反《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二條第(五)、第(六)項的規定,對本次事故負重要管理責任,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三條、第十二條第(七)項規定,建議由任免機關按照管理權限給予其行政撤職處分。

(4)劉兵,男,敘永煤礦生產調度部工作人員,負責采掘工程技術管理及安全生產標準化檢查工作。未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工作責任心不強,編製的《1303采煤工作麵作業規程》與現場實際情況不符,未根據采煤二隊實際僅配備43人的情況,仍規定“三班製”作業,且規定每天割4刀煤;作業規程指導性不夠,未明確撤架的順序和聯接方式等重點內容;頂板遇地質構造未及時補充安全技術措施。違反《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的規定,對本次事故負重要管理責任,建議由芙蓉公司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內部規章製度處理。

(5)陳國彬,男,中共黨員,敘永煤礦生產調度部副部長,負責全礦采煤工程日常管理工作,1303采煤工作麵包保人。履行職責不到位,對《1303采煤工作麵作業規程》審查不到位,對該工作麵檢查次數不夠,隱患排查不嚴不細;安全生產責任製落實不力,未嚴格對作業人員的規程學習、執行情況等進行檢查、考核;對采煤二隊勞動定員不足的情況未督促整改,未采取措施合理勞動組織;對頂板災害認識不足, 1303采煤工作麵頂板應力集中,未采取加強支護措施。違反《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二條第(二)、第(五)項的規定,對本次事故負重要管理責任,建議由芙蓉公司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內部規章製度嚴肅處理。

(6)陳亮,男,敘永煤礦安全監察部副部長,負責礦井隱患排查,安全標準化檢查等工作,具體負責采、掘頭麵。履行自身職責不到位,現場安全監管督促不嚴,未能發現作業人員的違章行為,隱患排查整治督促不力,未及時發現1303采煤工作麵機巷尾段滯後並督促整改,工作麵頂板破碎未及時督促補充加強支護的安全技術措施。違反《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二條第(五)、(七)項的規定,對本次事故負重要管理責任,建議由芙蓉公司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內部規章製度處理。

(7)王永德,男,中共黨員,敘永煤礦生產調度部部長,負責生產調度部全麵工作。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落實不力,督促生產調度部人員認真履職不夠;未及時糾正采煤二隊在人員不足的情況下不合理的生產勞動組織,對《1303采煤工作麵作業規程》審查把關不嚴。違反《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二條第(五)項的規定,對本次事故負重要管理責任,建議由芙蓉公司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內部規章製度處理。

(8)曾令君,男,中共黨員,敘永煤礦安全監察部部長,負責安全監察部全麵工作。責任心不強,作業規程審查把關不嚴,對違章行為打擊不力,煤礦隱患排查整治工作不力,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未及時發現1303采煤工作麵機巷尾段滯後並督促整改;履行職責不到位,未根據1303采煤工作麵頂板應力集中提出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未及時督促采煤二隊合理生產勞動組織;對作業人員學習、貫徹作業規程及技術措施不到位的情況失察。違反《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二條第(五)項的規定,對本次事故負重要管理責任,建議由芙蓉公司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內部規章製度處理。

(9)羅勇,男,中共黨員,敘永煤礦副總工程師,負責敘永煤礦采掘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責任心不強,對技術資料的審查不細不嚴,未及時糾正《1303采煤工作麵作業規程》有明顯的錯誤及漏洞。履行自身職責不到位,未認真落實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對責任落實的跟蹤、監督、檢查不力;在采煤二隊人員不足的情況下,勞動組織不合理。違反《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二條第(五)項的規定,對本次事故負重要管理責任,建議由芙蓉公司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內部規章製度處理。

(10)陶倫,男,中共黨員,敘永煤礦副礦長,分管煤礦生產工作。履行自身職責不到位,未根據采煤二隊的實際定員人員合理勞動組織,對頂板災害性認識不足,未及時采取措施對1303采煤工作麵進行加強支護;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落實不力,對責任落實的跟蹤、監督、檢查不力;技術資料審核把關不嚴,未根據采煤二隊的實際情況合理下達生產任務。違反《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二條第(五)項的規定,對本次事故負重要管理責任,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三條、第十二條第(七)項規定,建議由任免機關按照管理權限給予其行政撤職處分。

(11)謝剛,男,敘永煤礦副礦長,分管煤礦安全工作,事故當班帶班礦級領導。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隱患排查整治督促不力,在帶班期間已發現1303采煤工作麵機巷尾段回撤不及時的事故隱患,雖要求立即整治,但督促落實不到位,跟蹤不力;履行自身職責不到位,對勞動組織不合理、作業規程與實際不符等隱患失察,對職工安全培訓教育不到位,安全生產責任製落實不到位,主持節後複產驗收工作組織不力。違反《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二條第(二)、(五)項的規定,對本次事故負重要管理責任,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三條、第十二條第(七)項規定,建議由任免機關按照管理權限給予其行政撤職處分。

(12)餘孝文,男,中共黨員,敘永煤礦總工程師,分管煤礦“一通三防”、防治水和技術管理工作。責任心和原則性不強,履行職責不到位,對技術資料的審核、把關不嚴,未糾正《1303采煤工作麵作業規程》存在的錯誤及漏洞;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落實不力,對責任落實的跟蹤、監督、檢查不力。違反《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二條第(一)、(五)項的規定,對本次事故負重要管理責任,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三條、第十二條第(七)項規定,建議由任免機關按照管理權限給予其行政記大過處分。

(13)林誌洪,男,中共黨員,敘永煤礦黨委書記(試用期間),負責黨委全麵工作,分管隊伍建設及安全培訓工作。對幹部隊伍的作風建設督促指導不嚴,督促安全生產責任製落實不到位,對職工的安全培訓教育不力,節後收心教育不到位。違反了《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二第(二)項、二十五條的規定,對本次事故負重要管理責任。依據《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二條第(一)項的規定,建議對其處罰款36854元,並由芙蓉公司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內部規章製度規定調整其工作崗位。

(14)黃光平,男,中共黨員,敘永煤礦礦長,負責煤礦全麵工作。安全生產管理不到位,對隱患排查整治督促不力,安全生產責任落實不力,對各級管理人員的履職情況督促不到位,節後複產驗收組織不力。違反了《安全生產法》第十八條第(一)項、二十二條第(五)項的規定,對本次事故負重要管理責任。依據《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二條第(一)項和《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三條、第十二條第(七)項的規定,建議對其處罰款37008元,並由任免機關按照管理權限給予其行政降級處分。

(二)對芙蓉公司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認定及處理建議

(15)杜維毅,男,中共黨員,芙蓉公司生產技術部部長,負責公司所屬煤礦年度生產作業計劃下達、統計和生產、技術管理工作,敘永煤礦節後複產公司驗收組組長。生產組織和技術管理不到位,對敘永煤礦勞動組織不合理、作業規程不符合實際等情況失察;在節後複產驗收過程中把關不嚴,對敘永煤礦指導督促不夠,違反《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二條第(五)項的規定,對本次事故負一般管理責任,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三條、第十二條第(七)項規定,建議由任免機關按照管理權限給予其行政警告處分。

(16)李國中,男,中共黨員,芙蓉公司安全監督管理部部長,負責公司及所屬煤礦的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工作。未督促敘永煤礦完善監管體製,督促敘永煤礦管理人員履行職責不力,現場檢查指導督促不到位,對事故隱患排查整治督促不到位,違反《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二條第(五)項的規定,對本次事故負一般管理責任,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三條、第十二條第(七)項規定,建議由任免機關按照管理權限給予其行政警告處分。

(17)謝家鵬,男,中共黨員,芙蓉公司副總經理,分管芙蓉公司安全工作,負責公司安全監督管理、安全生產標準化、職工安全培訓、應急救援等工作。督促敘永煤礦加大安全生產管理力度和隱患排查整治不夠,對職工教育不夠,對本次事故負重要領導責任,建議由四川省煤炭產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川煤集團)對其進行誡勉談話。

(18)邱邦漢,男,中共黨員,芙蓉公司總工程師,分管芙蓉公司的技術工作,負責“一通三防”、環保、信息化、生產管理、防治水等工作。督促公司管理人員和敘永煤礦工程技術管理人員履職不夠,對職工教育不夠,對本次事故負重要領導責任,建議由川煤集團對其進行誡勉談話。

(19)俞學平,男,中共黨員,芙蓉公司總經理,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對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麵責任。督促敘永煤礦健全安全管理和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製不夠。對本次事故負有一般領導責任,建議其向川煤集團作出書麵檢查。

(三)對事故責任單位的責任認定和處理建議

(20)敘永煤礦,未認真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規定的企業主體職責,安全生產責任製落實不力,管理人員履職不到位,執行安全管理製度不嚴,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隱患排查整治不力,職工的安全培訓教育不力,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條、第十八條、第二十五條、第三十八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對本次事故負有主體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九條第(一)項的規定,建議處罰款49萬元。

依據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考核定級辦法(試行)》(煤安監行管〔2017〕5號)第九條第(二)項規定,建議由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主管部門將其安全生產標準化等級由二級降為三級。

(21)芙蓉公司,煤礦安全大整治專項行動開展不到位,督促敘永煤礦安全生產責任製落實、管理人員認真履職、執行安全管理製度、現場安全管理、隱患排查整治、職工的安全培訓教育不到位,對此次事故負有領導責任,建議其向川煤集團作出書麵檢討。

五、防範措施

(一)深入開展作風整頓,嚴厲整治“三違”。一是要督促煤礦所有管理人員及職工必須嚴格遵章辦事,照規操作,嚴格作業流程、工序的設計、審查和監管,嚴格落實安全技術措施。二是煤礦要嚴厲打擊各類習慣性的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等行為。三是要注重回撤支架、井巷維修、大型設備運裝、瓦斯排放等難點工作的安全技術措施的編製和審查並加強過程監管。四是要督促作業人員加強安全技術知識的學習,特別是對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的學習,並要切實貫徹執行到位。

(二)合理調整生產計劃,均衡組織生產。針對敘永煤礦作業人員不足,按照礦井目前的生產布局,缺員較多的情況,一是要努力招錄新人員,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二是要根據人員的配置情況,合理勞動組織,人員不足必須減頭、減麵、減班次,減少生產任務,作業班次的人數必須符合規定,人員不足不得組織生產;三是要做到以人為本,切實關心職工身心健康,嚴禁超強度、超能力組織生產;四是要細化作業人員的分工和協作,切實抓好作業現場作業人員的調配工作,做到分工明晰,職責明確,互相協作。芙蓉公司要根據各礦的實際情況,對下達的不合理的生產計劃要重新修訂。

(三)完善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強化技術管理。一是要建立嚴格的考核獎懲機製,督促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履職到位,做到明責、知責、守責;二是井下設備設施出現故障必須及時進行維護、檢修;三是工程技術人員在編製技術文件時,要科學嚴謹,必須深入現場實地考察,結合實際情況認真編製,嚴禁“閉門造車”;四是工程管理人員在編審技術文件時,必須嚴格把關,堅決糾正工程技術文件不切合實際、無針對性、無可操作性的錯誤;五是在現場條件發生變化時必須及時補充安全技術措施

(四)強化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嚴格責任追究。一是要高度重視煤礦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要根據《四川省政府安委會辦公室關於開展煤礦安全大整治專項行動的通知》(川安監〔2017〕72號文件)要求,結合煤礦安全生產實際製定整治方案,認真整改作業規程與現場不符及培訓、監管不到位等問題。采取堅決措施治理不按作業規程管理頂幫及遇地質構造帶不加強支護等突出問題。二是加強安全專項整治的督促。公司及煤礦要進一步細化整治方案,全覆蓋不留死角地排查問題和隱患,嚴格按照“五落實”要求組織整改,務必保質、保量、按時完成整治內容。三是必須將責任層層落實到人頭,嚴厲打擊隱患排查整治過程中的弄虛作假、敷衍了事的行為。四是加大現場監管力度,對排查出的隱患必須全部錄入信息管理係統,並及時跟蹤督促,確保整治到位。

(五)理順安全管理和工作機製,加大培訓教育。一是要完善現場管理機製,要在基層隊伍中配齊安全監督員,對生產一線隊伍要形成多重管理體係,確保安全生產管理製度在現場得到有效落實;二是強化隱患排查整治的信息化平台建設,特別注重整治效果。三是重視複工複產等關鍵節點的驗收工作,做到目標明確、內容清晰、標準統一、驗收細致、把關嚴格。四是要從製度、財務、人事、考核等方麵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機製,要真正做到隱患未整改不得生產,條件不具備不得生產,問題未得到解決不得生產,安全得不到保障不得生產。五是加大安全培訓力度,對全員進行崗位職責的強化教育,要采取多種形式加大職工安全教育培訓力度,切實提升職工的安全意識和職業素養。

附件:

1.四川省敘永煤礦 “2.25”頂板事故調查組成員名單

2.四川省敘永煤礦 “2.25”頂板事故現場勘察及技術鑒定報告

四川省敘永煤礦 “2.25”頂板事故調查組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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