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泉煤業集團和順新大地煤業有限公司“1·9”一般運輸事故調查報告
陽泉煤業集團和順新大地煤業有限公司“1·9”一般運輸02manbetx.com 調查報告
2018 年 1 月 9 日 13 時 30 分左右,陽泉煤業集團和順新大地煤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大地煤業)8#煤一采區機軌運輸巷發生一起運輸02manbetx.com ,造成 1 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 281.7 萬元。
02manbetx.com 發生後,礦方隱瞞不報。後經群眾舉報,和順縣政府組織核查,查實了本起02manbetx.com 。2018 年 4 月 9 日,山西煤礦安全監察局晉中監察分局接到和順縣政府關於本起事故屬實的核查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2018 年 4 月9 日,山西煤礦安全監察局晉中監察分局會同晉中市安監局、晉中市煤炭局、和順縣人民政府、和順縣公安局、和順縣安監局、和順縣總工會、和順縣煤炭局成立了陽泉煤業集團和順新大地煤業有限公司“1·9”一般運輸事故調查組,並邀請和順縣紀委監委參加,對事故展開調查,同時邀請 2 名專家協助調查。
事故調查組按照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通過現場勘察、查閱資料、調查詢問、技術認定及綜合03manbetx ,查清了事故發生的經過和原因,認定了事故的性質和責任,提出了對事故責任人、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製定了事故防範措施及整改建議。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1、事故單位基本情況
(一)陽泉煤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基本情況
陽泉煤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陽煤集團)成立於 1950年 1 月,是一個以煤炭開采和洗選為主業,煤化工、煤電鋁,裝備製造、建築地產、金融、現代服務業“七大板塊”協同發展的 國有特大型企業集團。現有總資產 2139 億元,70 個二級分、子公司,17 萬職工。
陽煤集團煤炭板塊擁有 48 座煤礦,分布在山西省陽泉、晉中、太原、忻州、朔州、臨汾及新疆,保有儲量約 200 億噸,煤炭產能約 1 億噸。
(二)新大地煤業基本情況
1.概況
新大地煤業位於和順縣義興鎮後溝村,距和順縣城 2km,為陽煤集團子公司。
礦井井田麵積 6.5266km2,核定生產能力 150 萬噸/年,批準開采 15#煤層,同時有 8#煤層建設項目。該礦為煤與瓦斯突出礦井, 水文地質類型為中等型。
2.證照情況
采礦許可證證號:C1400002009121220048980,有效期:2012 年 12 月 10 日-2032 年 12 月 10 日。
安全生產許可證證號:晉 MK 安許證字[2016]GA078Y3B1,有效期:2016 年 4 月 6 日-2019 年 4 月 5 日,批準開采 15#煤層。
工商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140000112850739N,有效期:1991 年 7 月 23 日-2019 年 4 月 5 日。
礦長安全資格證證號:15210319700312801X,有效期:2016 年 12 月 23 日-2019 年 12 月 23 日。
3.主要係統情況
(1)通風係統
礦井采用中央分列式通風方式,抽出式通風方法,礦井安裝有兩台 FBCDZ-No36 型主要通風機,一台運行,一台備用。礦井總進風風量為 17300m3/min,總回風風量為 17740 m3/min。
(2)提升運輸係統
主斜井裝備鋼絲繩芯帶式輸送機擔負礦井煤炭運輸任務,同時安裝 RJKY55-32/1800 型架空乘人裝置擔負運送人員任務。副斜井裝備 JK-2.5/30X 型單滾筒提升機負責運送材料和矸石。
(3)排水係統
井底車場設置有中央水泵房和水倉。主水倉容量為 1150 m3, 副水倉容量為 800m3。中央水泵房安裝三台 MD155-67BX5 型排水泵。
(4)供電係統
礦井地麵建有一座 35/10kV 變電站。礦井為雙回路供電,一回路由雲山 220kV 變電站至劉家窯 35kV 開閉站,再由劉家窯開閉站供至該礦 35kV 變電站;另一回路由和順 110kV 變電站至劉家窯
35kV 開閉站,再由劉家窯開閉站供至該礦 35kV 變電站。
新大地煤業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製。礦井領導層設有董事長兼總經理、生產副總經理、機電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和總經理助理兼通風區區長。目前安全副總經理未配備到位,由生產副總經理代管安全工作。
礦井領導層下設“四部一廠”,分別為生產技術部、安全通風部、綜合辦公室、經營管理部和選煤廠。生產技術部下設調度組、生產組、動力組和地測組。安全通風部下設通風組、安監組和防突組。綜合辦公室下設辦公組、人力組、後勤組、武保組、職校組和黨群組。經營管理部下設財務組、供應組和工程組。
二、新大地煤業 8#煤層開采項目建設情況
(一)概況
本起事故地點屬於新大地煤業 8#煤層開采項目的建設區域。
2017 年 3 月 17 日,陽煤集團以“陽煤計字[2017]246 號”文件批準新大地煤業 8#煤層開采項目立項。2017 年 4 月 5 日,陽煤集團以“陽煤計字[2017]326 號”文件批準該項目初步設計。2017 年 9 月 6 日,山西煤礦安全監察局以“晉煤監安一許[2017]94 號”
批準該項目安全設施設計。2017 年 9 月 30 日,陽煤集團以“陽煤基字[2017]20 號”批準該項目開工建設。
8#煤層一采區有兩條采區巷道,分別是一采區機軌運輸巷和一采區專用回風巷。布置一個回采麵:8101 綜采麵。布置兩個掘進麵:8101 回風巷掘進麵和 8101 抽采巷掘進麵。本起事故發生時,
8101 綜采麵正在安裝設備,兩個掘進麵正常掘進。
(二)8101 綜采麵設備安裝工程情況
1.工程承包及轉包情況
陽煤集團“陽煤計字[2016]967 號”文件規定,陽煤集團各煤炭生產單位如需外委回采麵設備拆安及維修等工程,須由陽煤集團煤機裝備“4S”中心(以下簡稱陽煤“4S”中心)承攬。另外,陽煤集團“陽煤人字[2016]59 號”文件規定,陽煤“4S”中心自有隊伍無法滿足需要時,可通過招投標形式引入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外部施工隊伍。
按照陽煤集團上述規定,新大地煤業 8101 綜采麵設備安裝工程由陽煤“4S”中心承擔。陽煤“4S”中心通過招標方式將該工程承包給陽煤集團五礦多種經營公司(以下簡稱五礦多營公司)。五礦多營公司又將該工程轉包給孟範明,並任命孟範明為新
大地煤業項目部負責人。孟範明承擔新大地煤業 8101 綜采麵設備安裝工程的隊伍在新大地煤業內部被稱作安裝隊。
2.相關單位基本情況
(1)陽煤“4S”中心基本情況
陽煤“4S”中心為陽煤集團子公司,成立於 2016 年 7 月 4 日,法人代表:劉梅生。資質類別及等級:礦山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證書編號:D314044810。
(2)五礦多營公司基本情況
五礦多營公司組建於 1994 年,屬集體所有製企業,公司注冊資本 1117 萬元,主要經營礦用支護產品及勞務服務。2007 年取得了礦山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資質,證書編號:D314017154。
五礦多營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為張建設,另外公司領導層還配備了 1 名副書記、3 名副總經理。其中副總經理趙文波負責五礦多營公司的日常工程管理、資質管理、日常業務。
(3)宏泰礦業公司基本情況
宏泰礦業公司成立於 2014 年 7 月 25 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 91140321396801196Y,法人李勝利,注冊資本 1000 萬元。主要經營範圍機電設備安裝,礦業建築工程安裝,采掘工程,礦業工 程技術谘詢服務。
(三)8101 回風巷掘進麵和 8101 抽采巷掘進麵工程情況
1.工程承包情況
陽煤集團“陽煤生字[2016]1078 號”文件規定,集團各煤礦需要外委的井巷工程統一由陽煤集團礦建安裝工程中心(以下簡稱 陽煤礦安中心)承擔。
按照上述規定,新大地煤業 8101 回風巷、8101 抽采巷掘進麵工程由陽煤礦安中心承擔。陽煤礦安中心通過招標方式將以上工程承包給溫州東大礦建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溫州東大公司)。
2.相關單位基本情況
(1)陽煤礦安中心基本情況
陽煤礦安中心與山西宏夏第一建設有限責任公司為一套機構、兩塊牌子,於 2016 年 7 月 4 日成立,法人代表:李子長。資質類別及等級: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礦山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證書編號:D114078172。
(2)溫州東大公司基本情況
溫州東大公司資質為礦山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證書編號:
D133052931,注冊資本 5.8 億元,法定代表人為朱善懷。溫州東大公司新大地項目部在新大地煤業內部被稱作統籌二隊。
三、和順縣煤炭局對新大地煤業的監管情況
根據 2017 年 12 月 19 日晉中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落實省屬四大煤炭集團 31 座煤礦屬地安全監管職責的通知》(市政辦發[2017]104 號)和 2017 年 12 月 28 日和順縣政府辦公室《關於落實省屬兩大煤炭集團公司 4 座煤礦屬地安全監管職責的通知》(和政辦發[2017]114 號)文件要求,2018 年 1 月 2 日和順縣煤炭局就安全監管工作與新大地煤業進行了現場對接。
根據和順縣煤炭局《關於調整縣煤礦安全巡查隊分組包片監管的通知》(和煤字[2018]3 號),2018 年 1 月 23 日,和順縣政府煤礦安全巡查隊(五人小組)正式履行對新大地煤業的安全監管 職責。
四、事故經過
(一)事故發生經過
2018 年 1 月 9 日早班,安裝隊陳波、王興衛、王仲強、侯鵬四人在 8#煤一采區機軌運輸巷運輸支架,其中王興衛負責開絞車, 王仲強和侯鵬負責推車,陳波負責設警戒、發信號。
13 時左右,他們準備從 5 號絞車處下放支架運輸車。陳波從5 號絞車處走到位於該段斜巷坡底的 8#煤配電室門口,並向絞車司機王興衛發出開車信號。絞車司機王興衛收到開車信號後,啟動 5 號絞車。王仲強和候鵬推動支架運輸車通過了阻車器,之後支架運輸車開始下放。
在此期間,位於斜巷坡底附近的統籌二隊工人胡彥軍欲前往 斜巷中部處理開關故障。13 時 30 分左右,胡彥軍走到坡底的 8# 煤配電室門口時,遇到設警戒的陳波。陳波告訴胡彥軍要下放支 架運輸車,不要往上走,但胡彥軍不顧勸阻繼續向上走去,陳波 就準備發信號停車,但統籌二隊工人毛誌鵬又從配電室方向走來 準備上坡,陳波就拽了毛誌鵬一把。就在這時,支架運輸車掛著 胡彥軍從坡上下來,停在了坡底的阻車器位置。
(二)搶險救援經過
事故發生後,統籌二隊工人毛誌鵬立即通知附近工友一同搬 開支架運輸車,架出胡彥軍,將胡彥軍運送升井。與此同時,統 籌二隊跟班副隊長李國向統籌二隊隊長杜瑞軍彙報了事故情況。 杜瑞軍接到彙報後撥打 120 叫了救護車。14 點 10 分左右,胡彥軍被運出井口。經 120 急救醫生檢查,胡彥軍已無生命體征。隨後胡彥軍被送到和順縣人民醫院太平間。
(三)事故瞞報經過
事故發生後,統籌二隊跟班副隊長李國把事故情況告訴了新大地煤業當班安監員白瑞軍。白瑞軍準備向地麵領導彙報時,正好遇到在井下巡查的新大地煤業安全通風部副部長王誌榮,就向 王誌榮彙報了事故情況。17 時左右,王誌榮出井後向新大地煤業生產副總經理王玨明彙報了事故情況。王玨明隨即向新大地煤業 董事長張海誌作了彙報。張海誌接到彙報後,未按程序上報事故 情況。安裝隊負責人孟範明和統籌二隊負責人馬向東共同處理了 事故的善後事宜。
(四)舉報核查經過
接到群眾關於本起事故的舉報後,和順縣政府組織和順縣公 安局、安監局、煤炭局、總工會以及紀委監委等部門成立了核查 組。核查組通過現場勘察、查閱資料、調查詢問等工作,查實了 本起事故。2018 年 4 月 8 日,和順縣政府以《關於陽煤集團新大地煤業公司涉嫌瞞報事故的報告》(和政函[2018]15 號),向山西煤礦安全監察局晉中監察分局報告本起事故屬實。4 月 9 日,山西煤礦安全監察局晉中監察分局接到了和順縣政府上述報告。
五、事故現場勘查與03manbetx
(一)事故現場勘察情況
2018 年 4 月 9 日,調查組到事故地點進行現場勘查,情況如下:
1.8#煤一采區機軌運輸巷采用錨(索)網支護、矩形斷麵,淨寬 5.2m、淨高 3.2m。
2.8#煤一采區機軌運輸巷一側布置一部 DSJ-800/2×45kW 帶式輸送機,承擔掘進麵煤炭運輸任務。另一側鋪設 22kg/m 軌距為600mm 的軌道,承擔材料運輸任務。
3.事故區域安設一部 JD-1.6 型調度絞車, 編號為 5 號。該絞車與事故中支架運輸車的停止位置間距為 157.2 米。
4.該段巷道為傾斜巷道,最大坡度 12°。坡頂平巷段安設一組手動阻車器,坡巷段安設一組手動阻車器、一組擋木和一組繩門撈車器,坡底平巷段安設兩組手動阻車器。坡底平巷段設有 8# 煤配電室。
5.運輸信號裝置采用兩組 KXH127/127 型電鈴,一組位於 5 號絞車處,另一組位於 8#煤配電室出口處,沿途未安設聲光語音報警裝置。
6.現場勘查時,由於距事故發生時間較長,現場已不存在。據現場人員供述,事故發生時的車輛
為 ZY4000/09/19 型支架運輸車,為一組兩車,見圖 1。
圖 1
(二)事故原因03manbetx
1.由於距事故發生時間較長,事故第一現場已不存在。調查組對事故現場的新大地煤業、安裝隊、統籌二隊等不同單位的多名人員進行了詢問。他們均供述事故發生時不存在跑車現象。
2.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死者未遵守“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的規定,進入警戒區域,被支架運輸車掛碰,導致事故發生。
六、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
本起事故共造成 1 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 281.7 萬元。
七、事故原因和性質
(一)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死者未遵守“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的規定,進入警戒 區域,被支架運輸車掛碰,導致事故發生。
2.間接原因
(1)當班警戒設置工作不到位,設警戒人員未能阻止死者進 入正在下放車輛的巷道。
(2)安裝隊現場安全管理有漏洞,未配備跟班安全員,對職 工培訓教育不夠。
(3)五礦多營公司違反規定將 8101 綜采麵設備安裝工程轉包給無資質的孟範明,且對安裝工程疏於管理。
(4)陽煤“4S”中心對五礦多營公司違規轉包行為失察,對新大地煤業 8101 綜采麵設備安裝工程安全管理不到位。
(5)新大地煤業對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協調管理不到位,安 全檢查不力,未在 8#煤一采區機軌運輸巷內安設聲光語音報警裝置。
(二)事故性質
經調查認定,本起事故屬責任事故。
八、責任劃分與處理建議
(一)對責任人的處理建議
統籌二隊(1 人)
1.胡彥軍,男,50 歲,群眾,統籌二隊工人,違反“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製度,進入警戒區,對本起事故發生負有直接責任。鑒於其在事故中死亡,不予追究。
安裝隊(3 人)
2.陳波,男,33 歲,群眾,安裝隊信號工。在支架運輸車運行過程中負責設警戒、打信號。未能製止工人違章行為,現場警 戒不到位,對本起事故發生負有主要責任。
建議: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二條,給予開除處分。依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第四十五條,處罰款 10000 元。
3.趙樂,男,28 歲,群眾,安裝隊副隊長。事故當班跟班隊長,對當班工作安排不嚴不細,對當班運輸支架人員檢查督促不 力,現場管理不到位,對本起事故發生負有主要責任。
建議: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二條、給予開除處分。依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第四十五條,處罰款 8000 元。
4.孟範明,男,34 歲,群眾,五礦多營公司新大地煤業項目部經理,負責安裝隊的全麵工作。在安全管理、安全培訓工作中 有漏洞,未在現場配備安全員,對本起事故發生負有主要責任。建議: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二條,給予撤職處分,依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 法》第四十五條,處罰款 8000 元。
五礦多營公司(2 人)
趙文波,男,49 歲,中共黨員,五礦多營公司副總經理, 負責公司常務工作及招投標工作。將新大地煤業項目違規轉包, 且疏於監管,對事故發生失察,對本起事故發生負有重要責任。
建議: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二條,給予記大過處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二十五條,給予黨內嚴重警告的處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條,處罰款 10000 元。
張建設,男,55 歲,中共黨員,陽煤五礦副礦長兼五礦多營公司總經理,對新大地煤業項目的違規轉包行為疏於管理,對 事故發生失察,對本起事故發生負有重要責任。
建議: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二條,給予記過處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二十五條,給予警告的處分。
陽煤“4S”中心(3 人)
7.張福柱,男,50 歲,中共黨員,陽煤“4S”中心生產副總經理。分管本公司生產(含運輸)管理工作,對五礦多營公司的 違規轉包行為失察,對新大地煤業項目部運輸工作監督管理不到 位,對本起事故發生負有重要責任。
建議: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二條,給予警告處分。依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第四十五條,處罰款 6000 元。
8.張林琪,男,53 歲,中共黨員,陽煤 “4S”中心安全技術副總經理。對五礦多營公司的違規轉包行為失察,對新大地煤業 項目部運輸安全監管不到位,對本起事故發生負有重要責任。建議: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
第十二條,給予警告處分。依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 法》第四十五條,處罰款 5000 元。
9.劉梅生,男,55 歲,中共黨員,陽煤 “4S”中心總經理,負責中心的全麵工作。對五礦多營公司的違規轉包行為失察,對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指導不力,對本起事故發生負有重要責任。
建議: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二條,給予記過處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 例》第一百二十五條,給予警告的處分。依據《安全生產違法行 為行政處罰辦法》第四十五條,處罰款 10000 元。
新大地煤業(6 人)
10.白瑞軍,男,48 歲,群眾,新大地煤業當班安檢員。負責事故當班安全檢查工作。未能排查消除事故地點無聲光語音報警 裝置的安全隱患,當班的安全檢查工作不到位,對本起事故發生 負有主要責任。
建議: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四十條, 吊銷其煤礦特種作業操作證(證號:1424221970022114219)。依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第四十五條,處罰款 3000 元。
11.李躍,男,38 歲,中共黨員,新大地煤業生產技術部科員, 分管井上、下運輸工作。未在 8#煤一采區機軌運輸巷沿線安設聲光報警裝置,對井下日常運輸管理不到位,對本起事故發生負有主要責任。
建議: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二條,給予記大過處分。依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第四十五條,處罰款 5000 元。
12.郝連軍,男,48 歲,中共黨員,新大地煤業生產銜接副總工程師,事故當班帶班礦領導。當班安全隱患排查工作不到位, 對本起事故發生負有重要責任。
建議: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二條、給予警告處分。依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第四十五條,處罰款 5000 元。
13.王玨明,男,52 歲,中共黨員,新大地煤業生產副總經理。負責生產、銜接、運輸工作,代管安全工作。未能督促整改事故地點無聲光語音報警裝置的安全隱患,對事故地點的運輸管理、安全管理有漏洞,安全培訓工作不到位,對本起事故發生負有重要責任。
建議: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
第十二條,給予記大過處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第一百二十五條,給予嚴重警告的處分。依據《安全生產違法行 為行政處罰辦法》第四十五條,處罰款 10000 元。
14.張海誌,男,49 歲,中共黨員,新大地煤業董事長、總經理。新大地煤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施工單位安全生產協調、 管理不到位,對事故地點的運輸管理、安全管理督促不到位,對本起事故發生負有重要責任。事故發生後瞞報,對事故瞞報負主要責任。
建議: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
第十二條,給予記大過處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第一百二十五條,給予嚴重警告的處分。依據《生產安全事故罰 款處罰規定(試行)》第十三條,處上年度收入 100%的罰款,計214855 元。
15.劉富生,男,53 歲,中共黨員,新大地煤業黨委書記。貫徹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要求不力,督促指導新大地煤業 相關部門履行崗位職責不到位,對本起事故發生負有重要責任。 建議: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二十五條,給予嚴重警告的處分。依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 第四十五條,處罰款 8000 元。
陽煤集團(1 人)
16.方俊正,男,53 歲,中共黨員,陽煤集團生產技術部副部長,負責陽煤集團所屬煤礦的井下運輸業務工作。對新大地煤業 項目的運輸安全監管不到位,業務指導不夠,對事故發生負有重 要責任。
建議: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二條,給予警告處分。依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 法》第四十五條,處罰款 3000 元。
(二)對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
1.依據《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進一步強化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晉政辦發[2012]34 號)第四條第(二)項, 責令新大地煤業停產整頓一個月,整頓結束後,履行複產驗收程序,合格後方可複產。
2.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四十條,暫扣新大地煤業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新大地煤業發生一起責任事故,造成 1 人死亡。依據《生產安全事故罰款處罰規定(試行)》第十四條,對新大地煤業處罰款 50 萬元。
事故發生後,新大地煤業瞞報事故。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三十六條,對新大地煤業處罰款 150 萬元。以上對新大地煤業處罰款合計 200 萬元。
4.五礦多營公司將新大地煤業項目違規轉包(無違法所得),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條,對五礦多營公司處罰款 20 萬元。
九、防範建議及整改措施
(一)煤礦企業要加強井下運輸管理。
煤礦企業要加強井下運輸管理,根據礦井實際情況製定相關 運輸作業安全技術措施和崗位責任製,嚴格執行“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規定。安裝有運輸設備的巷道,必須按照《煤礦01manbetx 01manbetx 》等規定,完善聲光信號裝置。全麵排查整改礦井運輸係 統各環節的設施、設備存在的安全隱患,進一步強化運輸作業現 場管理,杜絕同類事故發生。
(二)煤礦企業要加強建設項目的安全管理。
煤礦企業要加強建設項目的安全管理,嚴格履行煤礦建設項 目審批程序,嚴禁違規將工程分包轉包,嚴格審查承包單位的資 質。要強化對建設項目的安全管理,做好各施工隊伍的協調配合 工作。
(三)嚴格執行事故報告製度
煤礦企業要增強法治意識,正確認識事故報告工作的重要性。 在事故發生後應及時、如實、準確向相關部門報告事故情況,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遲報、謊報、瞞報事故。
(四)加強職工安全培訓教育工作
煤礦企業及施工單位要進一步強化對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提升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技能,規範從業人員作業行為,嚴禁“三違”現象。
(五)嚴格落實主體企業的安全管理責任
陽煤集團要嚴格履行主體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加強對 所屬煤礦建設項目的安全管理,強化對所屬煤礦安全生產狀況的 動態掌控,加大對所屬煤礦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檢查指導力度, 督促煤礦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生產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