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頂替接班”
我家的“頂替接班”
一 一個家庭三代人的擇業選擇
記者: 白曉光
上世紀六七十年代,國家倡導知識青年“上山下鄉”接受貧下中農再教育;或到部隊當一名光榮的解放軍戰士;或獲得推薦上大學深造的機會,當時一百人中能上大學的不會超過四五名。一個家庭隻能一名子女留城,就業絕對是每一個家庭的大事。
在當時的社會環境中,“頂替接班”政策出台,是指父母退休、退職(包括病退或者工傷提前離崗者)後,子女頂替空下來的名額,進入父母單位上班。那時候,人們不太關心“頂替接班”能幹什麼工作,而注重就業性質。國營企業就是 “鐵飯碗”,而大集體企業就是“瓷飯碗”。1973年,為了解決知識青年上山下鄉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中央轉發了國務院 《關於全國知識青年上山下鄉工作會議的報告》,對知青的招工、招生、征兵、提幹作了明確規定。確定了《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其中規定:符合條件的,允許一名子女頂替參加工作。
我父母當時在黑龍江一個大型煤礦企業上班,單位效益好、收入高、包分房,逢年過節還有許多福利。我家裏是兄弟兩人,二人相差隻有一歲半,當時,我與弟弟都在上高中,對於能否推薦上大學,沒有十分的把握。父親身體不好,申請提前病退。為此,家裏開了一個會議,讓兄弟倆拿出個態度。由於弟弟學習成績並不如我,他認為上班也行,上學也行。我學習成績好一些,有繼續深造的可能和機會。就這樣,弟弟在高二那年就參加了工作,幾十年的努力,也成為了一家企業的管理人員。我大學畢業後進入到一個國企工作。
隨著市場化經濟改革的推進, 1986年7月12日,國務院發布了國營企業勞動用工製度改革的四項規定,“頂替接班”製度逐漸退出了曆史舞台。但那一代人的“頂替接班”,在50歲左右的人心中,留下了難忘的印跡。尤其是子女多的家庭,如果沒有穩定工作,連找媳婦、嫁人都成問題。所以,一個家庭子女多的話,讓誰“頂替接班”,有時,也成了家庭矛盾的焦點。
四十多年轉瞬即逝,父母那一代人的工作,基本上是一輩子在一個單位工作,“從一而終”對他們還說是常態,誰也不會想到想發揮自己的特長,換一個單位工作,因此並不是容易的事。曾經的經曆成了回憶。由於社會發展變化快,包容度也大力增加,我參加工作三年多年來,為了發揮自己的特長或者是找到適合自己的崗位,先後換了五個單位,分別從事了共青團、宣傳、培訓、工會等方麵的工作,人生的經曆也變得豐富多彩,這對父母那一代人來講,根本是不可能的事。前年女兒和侄女大學畢業,他們覺得年輕人應該自己出去闖一闖,或者,前麵就是一方美麗的風景。就業問題根本也用家長考慮,一個考上國家公務員,一個與同學一起創辦了公司,找到能夠發揮自己才能的崗位。他們對“頂替接班”參加工作感到不可思議,認為現在社會發展進步的特別快,就業崗位也特別多,大學畢業應該自己去尋找發展之路。
山東龍口礦業集團龍福公司工會: 白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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