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解答]
依據《職業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並將檢查結果書麵告知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第八十六條:“勞務派遣用工單位應當履行本法規定的用人單位的義務。”可知,涉及職業病危害崗位的勞務派遣員工,由實際用工單位進行安排職業病健康檢查,並承擔相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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