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統一安排的員工集體出遊能否抵消員工未休的年休假?
作者:狗万manbet官网
2019-01-03 08:55
來源:狗万manbet官网
[專業解答]
依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應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並考慮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因此,除非用人單位能證明統一安排集體出遊替代年休假的方式屬於雙方約定的休假方式,或勞動者對此同意,否則,不能抵消員工應當享有的年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