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用人單位分立後,勞動者繼續為新用人單位提供勞動,是否必須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作者:狗万manbet官网
2019-01-03 08:55
來源:狗万manbet官网
[專業解答]
無須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發生合並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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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須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發生合並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