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副總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及考核細則
1、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決定;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2、在安全礦長領導下,協助安全礦長,檢查礦內的規章製度落實情況;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1000元。
3、協助生產礦長負責抓好礦井質量標準化工作,負責礦井文明生產工作;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4、按設計01manbetx 組織生產,必須做到不安全不生產。管生產的同時必須管安全;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1000元。
5、礦井發生02manbetx.com 時,要及時組織搶救和協助02manbetx.com 的調查工作;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6、負責檢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和各種規章製度及執行情況;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7、安全生產工作做到有布置、有檢查、有驗收;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8、做好巡回檢查工作,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處理;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9、負責采掘工作麵的現場管理工作;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10、負責礦井運輸管理工作;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1000元。
11、負責 礦井井巷檢查維修工作、嚴格控製礦井巷道失修率;定期檢查巷道完好情況,發現隱患及時組織人員進行維修;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12、負責上級檢查提出隱患的整改落實工作;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13、做好礦井職工及班組長工作情況的考核;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14、負責礦井火工品的現場管理工作;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1000元。
15、負責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安全隱患檢查與整改。做到不安全不生產。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