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宜春市袁州區西村鎮北槽煤礦“11.22”較大透水事故處理的決定
贛煤安字〔2017〕33號
宜春市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22日22時52分,宜春市袁州區西村鎮北槽煤礦發生一起透水02manbetx.com ,造成7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939.5萬元。
02manbetx.com 發生後,江西煤礦安全監察局贛中監察分局依據《生產安全02manbetx.com 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等法規的規定,會同你市有關部門組成了02manbetx.com 調查組對事故進行了調查,事故調查組還聘請了專家對事故的直接原因進行技術鑒定。經征求你市意見後,向我局上報了事故調查報告。經2017年4月24日江西煤礦安全監察局局長辦公會研究,對事故作出如下處理決定:
一、事故性質的認定
同意事故調查組對事故原因的03manbetx 和事故性質的認定,這是一起責任事故。
二、事故有關責任人、責任單位的處理意見
(一)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的人員
1.李日生,男,礦長,煤礦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全麵負責煤礦安全生產管理。對事故負有主要責任,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並撤銷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
(二)給予黨紀政紀處分、行政處罰的人員
2.李樹福,男,法人代表,主要股東之一,煤礦的實際控製人。對事故負有重要責任,給予其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
3.陳紹明,男,安全副礦長,負責煤礦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對事故負有重要責任,給予其撤職,撤銷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並處警告及罰款8000元的行政處罰。
4.陳繼萍,男,2014年起任北槽煤礦技術負責人,經煤礦2016年4月2日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研究,鑒於其身體原因,允許其不下井,不管井下技術,負責煤礦技術資料編製及地麵技術管理等工作。對事故負有重要責任,給予其撤職,撤銷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並處警告及罰款8000元的行政處罰。三、同意事故調查組提出的防範措施
請督促有關單位深刻吸取事故教訓,開展事故警示教育,按照事故調查報告提出的防範措施認真抓好整改,切實加強煤礦安全工作,確保煤礦生產安全,有效防範、堅決遏製事故的發生。
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3〕99號)及《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意見》(贛府廳發〔2014〕7號),建議由袁州區人民政府依法對袁州區西村鎮北槽煤礦予以關閉。
請按幹部管理權限落實對有關責任人員的行政處分決定;請有關黨組織按組織程序落實有關責任人員黨紀處分的建議。
請將事故處理結果通報轄區所有煤礦企業,並將處理意見的落實情況於2017年6月30日前報送江西煤礦安全監察局備案。
附件:宜春市袁州區西村鎮北槽煤礦“11.22”較大透水事故調查報告
江西煤礦安全監察局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