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陽煤礦公司:黨員積分製管理激發黨員新活力
為了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支部黨員教育管理,增強黨員黨性意識,激勵廣大黨員做講政治、有信念,講規矩、有紀律,講道德、有品行,講奉獻、有作為的合格黨員。山陽煤礦公司黨委不斷探索黨員教育管理新思路、新方法、新機製,製定出台了《山陽煤礦公司黨員積分製管理實施方案》,全麵構建符合公司實際的黨員管理模式,使黨員日常管理更加精細化、規範化和科學化。
黨員積分由基礎分、任務分、獎勵分、一票否決四方麵構成。積分標準對黨員政治素質、組織生活、履行職責、踐行承諾、發揮作用、突出貢獻、獎勵表彰等方麵設定相應分值,使黨員能夠直觀清楚的明確日常應盡義務。
以黨支部為單位按月度考核、月度公示、年度評估具體組織實施。每月召開支委會及黨小組會,根據黨員履行義務、履職情況,按照基礎分、履職分、獎勵分項目,考核每名黨員的積分事項和積分;每月召開黨支部黨員大會,向全體黨員通報支委會或黨支部初評的黨員積分情況,由參會黨員進行評議,確定黨員當月積分,並由積分記錄員嚴格填寫《黨員積分登記表》進行公示,接受黨員、群眾及服務對象監督,黨員對本人積分有異議的,可向黨支部反映或公司黨群工作部申訴,黨支部或黨群工作部應調查核實,核實情況及時向黨員反饋,並在下一次黨支部黨員大會上通報;年末,黨支部計算黨員年度積分報公司黨群工作部審核備案。
每月按綜合考核得分排列各支部的黨員名次,對前三名和後三名在次月總經理辦公會上進行通報,並分別給予獎勵和處罰。黨員年度積分作為民主評議黨員時評定等次的重要依據,在開展民主評議前,黨支部向黨員公布積分情況。年度積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且排名靠前的黨員,可評定為“好”等次;年度積分在80分-70分(含70分)的黨員,原則上評定為“一般”等次;年度積分在70分-60分(含60分)且排名靠後的黨員,原則上評定為“差”等次。年度積分低於基礎分60分的黨員,可列為不合格黨員。
該公司《黨員積分製管理實施方案》推行以後,基層各黨支部都能嚴格按照具體製度,堅持日考核、日登記,為公司黨建工作高質量發展注入了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