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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礦違規風電焊事故案例彙編

作者:狗万manbet官网 2019-04-08 09:34 來源:狗万manbet官网

煤礦違規風電焊02manbetx.com 案例彙編

龍煤七台河礦業公司

2017年4月

目 錄

一、2017年,“4.8”勝利煤礦違規電焊作業02manbetx.com

二、2003年,“5.29” 新強煤礦皮帶隊電焊瓦斯燃燒02manbetx.com

三、1992年,煤氣廠安裝風機割管道爆炸02manbetx.com

四、2006年,“12.5” 熱電廠鍋爐房東側牆體和8#除渣皮帶廊電焊作業火災事故

五、2005年,“3.18” 煤氣廠風電焊引發雷管爆炸事故

六、2008年,“5.15” 七礦同創公司鉚焊廠火險燒傷事故

七、1985年,“11.30”七台河洗煤廠電焊事故

八、1999年,“4.13” 七台河洗煤廠電焊事故

九、1990年,“4.8”雞西礦務局小恒山煤礦

特大火災事故

十、2012年,“3.21”郭莊煤業乙炔氣燃爆事故

十一、2010年,“11.21”唐口煤業公司違章燒焊事故

十二、2010年,“11.15”上海膠州路特大火災事故

十三、2010年,“3.16”陝西東部某電廠重大火災事故

“4.8”勝利煤礦違規電焊作業事故案例

2017年4月8日9時30分,勝利煤礦一井機電維修工紀銳和機電班班長薛亮在修複舊溜槽時,在距離井口門不足20米範圍內實施電焊作業,嚴重違章作業。

一、事故經過

2017年4月8日上午8時左右,一井機電班長薛亮安排電焊工紀銳:井下急著用溜槽,讓其在兩天前運到井口門附近的20多個舊溜槽中挑幾個好的,電焊修理後準備井下使用。大約9時左右,薛亮和紀銳來到放舊溜槽的地方,開始電焊作業。正在焊第一節溜槽時,井口人車上來,入井檢查領導讓其立即停止作業。

二、事故原因

1.現場管理不到位,工人違章作業。

2.安全監管不到位,無作業計劃,無01manbetx 作業,無監管作業。

3.《煤礦安全01manbetx 》和公司《關於加強電焊氣焊作業安全管理暫行規定》宣傳貫徹不到位。

4.安全生產意識淡薄,我行我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三、相關責任人的處理

1.機電維修工紀銳、機電維修班班長薛亮,對此問題發生負有直接責任,給予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2.安全副井長陳德全,對此問題發生負有監管不到位責任,給予行政撤職處分;

3.行政井長趙祥勇,是該井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此問題發生負有管理不到位責任,給予行政撤職處分;

4.黨支部書記魏曉亮,是該井安全教育第一責任人,對此問題發生負有教育不到位責任,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5.機電副礦長王顯庫,負責該礦機電運輸管理工作,是本係統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對此問題發生負有管理不力責任,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行政撤職處分;

6.安全副礦長、一井包保領導白雲鵬,對此問題發生負有包保不力責任,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

7.黨委副書記兼紀委書記、工會主席、一井包保領導李增祥,對此問題發生負有包保不力責任,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8.礦長仲軍維,負責該礦安全生產全麵工作,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此問題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免職處理;

9.黨委書記李印龍,負責該礦黨建及職工安全教育全麵工作,對此問題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職處理。

四、吸取教訓及防範措施

1.提高對當前安全工作極端重要性的認識。認真吸取雙鴨山“3.9”事故教訓,認真組織開展龍煤集團和七礦公司“安全生產大反思、大檢討、大檢查”活動,深入查擺幹部職工的安全思想和行為,堅決製止錯誤的安全思想傾向和行為。

2.加大《煤礦安全01manbetx 》和企業製度規定的宣貫力度。對“三程兩製一標”和公司下發的各項安全“規定”,要認真組織幹部和職工進行學習,層層傳達貫徹,確保宣傳到位、貫徹到位和執行到位。

3.加強現場管理和安全監管。認真貫徹執行《煤礦安全01manbetx 》和《龍煤七台河公司關於加強電焊氣焊作業安全管理暫行規定》(龍煤七安發〔2017〕16號)等相關規定,嚴格按照計劃組織安排工作,嚴格按規定製定安全技術措施,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4.加強幹部職工安全思想教育。教育幹部職工牢固樹立“底線思維”和“紅線意識”,切實提高安全法製意識、安全規矩意識和兌規作業意識,提高安全工作執行力。

5.深刻吸取勝利礦“4.8”違章電焊事故教訓,舉一反三,引以為戒,堅決杜絕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

七礦公司新強煤礦

皮帶隊電焊瓦斯燃燒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3年5月29日二班,新強煤礦一水平六采區90號層右三片皮帶上山倉口皮帶頭損壞需要焊接,施工單位皮帶隊隊長劉慶才向礦裏彙報,製定了電焊措施,經礦領導審批後,向工人貫徹。

8:30分左右,劉慶才帶領段長楊永福、崔誌成,班長李洪利,維修工郭萬福、馬春在,及當班皮帶司機馮樹瑩和瓦檢員朱繼海到皮帶頭處(現場配備了滅火器、沙箱和水源)。瓦檢員朱繼海檢查了皮帶頭附近的瓦斯不超限,隊長劉慶才就安排工人進行皮帶頭焊接作業。

11:00時左右,皮帶頭焊完後,隊長劉慶才見煤倉篦子有損壞的,就順便焊一下,電焊工作正在進行時,突然煤倉瓦斯燃燒,在場的8個人不同程度的臉部、頸部、手造成燒傷。

二、事故原因:

1、電焊火花進入煤倉,引起瞬間倉內積聚的瓦斯燃燒,將在場作業的人員燒傷。

2、電焊煤倉篦子屬臨時作業,沒有措施違規作業,現場無人員監管。

3、瓦檢員因皮帶頭電焊作業已完成就離開,現場沒有對煤倉進行瓦斯檢查。

4、倉裏存有的煤沒有放空,導致倉內的瓦斯排淨,給電焊作業留下隱患。

5、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幹部沒有電焊措施違章指揮。

三、吸取教訓

1、嚴格風電焊管理,無措施不得作業。

2、皮帶隊要加強運輸設備的管理,避免造成設備的損壞。

3、井下要避免和減少電焊,小型設備要升井電焊,大型設備如機組和皮帶頭需要電焊時,必須製定可靠的安全措施,保證作業現場通風暢通,瓦斯不超限。

4、倉口附近電焊時,要將倉內煤放空,倉嘴打開,排淨瓦斯,倉口處懸掛便攜,嚴格檢查瓦斯,確保安全後才允許作業。

5、加強安全管理,杜絕習慣性違章。

煤氣廠安裝風機割管道爆炸事故

一、事故經過

案例一:1992年,七台河煤氣廠焦化車間因風機損壞,在原有煤氣管道上安裝羅茨鼓風機。關閉機前後閥門,通蒸汽清掃管道,維修班長陳某開風割煤氣管道,同時逐漸停蒸汽,半小時後,煤氣管道發生爆炸,並從割口中噴出火焰。陳某從梯子下來拿一塊石棉板將割口堵住並安排通蒸汽,才將火撲滅。

案例二:七台河煤氣廠一次安裝風機煤氣管道,關閉初冷前後閥門,全開放散,通蒸汽後在二層樓打開風機上蓋進行檢修,一層樓維修人員焊接泄油管道,此時正值二樓同時維修作業,因上部風機維修人員嫌氣大,影響維修,停蒸汽,幾分鍾後,煤氣管道內發生爆炸。衝擊波夾帶焦油萘渣從風機內衝出,擊中正在二樓維修風機的杜某眼中,導致杜某受傷。

二、事故原因:

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防範意識不強。動火前沒做氣體03manbetx ,未經審批,蒸汽清掃不徹底,中途停蒸汽。

三、吸取教訓

一是要提高安全生產意識。煤氣廠管道內大多都是輸送的易燃易爆介質,安全防範意識必須增強。

二是要嚴格執行安全管理規定。要按照程序製定動火方案,要報主管安全領導審批。

三是要嚴格執行動火方案的規定。絕不能圖省事省略、或者主觀臆斷改變方案的內容,走捷徑。

四是要設好現場安全監護,要有安全應急設施和用品和 專門人員。

七礦公司熱電廠鍋爐房東側牆體

和8#除渣皮帶廊電焊作業火災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6年12月5日早7時30分,黑龍江省火電公司在我公司熱電廠5#鍋爐安裝施工中進行電焊作業,焊渣把牆體內保溫材料烤著,引起大火,造成鍋爐房東側牆體和8#除渣皮帶廊燒毀,8#皮帶廊燒毀進30米,損失近120萬元。

二、事故原因

施工方作業人員在電焊前對作業環境的檢查不夠。熱電廠監管不到位,應急措施沒製定,缺乏監管,麻痹大意。

三、吸取教訓

1、安全防範意思一定要加強。安全一刻也不能忽視,即使表麵看起來沒有火災隱患,也要深層次研究,考慮周到。

2、要加強外委工程的施工監督。雖為外委外包工程,但我們也應對施工的安全負責,要對安全方案提前專業安全審定,現場要有防火設備。

3、加強電焊動火施工的監管。要落實安全主體,隻要在本單位範圍施工,無論自己施工還是外包施工,安全管理的責任都不能推脫,就要肩負起安全第一責任人職責。

煤氣廠風電焊引發雷管爆炸事故

一、 事故經過:

2005年3月18日早,安裝隊長吳某帶領本班人員分成兩夥,在鼓冷焦油罐西南側幹活。作業場所大部分是洗矸回填的地麵,上鋪著準備建新焦油罐的鐵板,安裝隊的幾名焊工輪流作業,用風槍割鐵板做坡口。從早8點多開始工作,當時並未發現有異常。焊工張某工作一段時間後,焊工吳某接著幹,氣割幾分鍾後,突然發生爆炸,將吳某崩倒在地,臉上多處崩傷,眼睛傷勢比較嚴重,此時張某也在旁邊,右眼輕微崩傷,感覺脹痛。經總醫院診斷:焊工吳某雙眼爆炸傷,左眼球有異物,右眼穿孔傷。張某右眼角膜裂傷。

二、事故原因:

安全防範意識不強,風電焊作業前沒有檢查清理現場是否有易燃易爆物,麻痹大意,致使埋在洗矸中的雷管發生爆炸。

三、吸取教訓:

一是要提高安全意識。要時刻把安全第一的思想放在首位,無論是地麵單位還是煤礦單位。

二是要認真檢查作業環境。這起案例很典型,矸石回填的地麵,沒有易燃物,著火的可能性不大,但就是在這樣的條件下發生了爆炸,告誡我們的就是安全一個細節也忽視不得。

三是自我保安意識要增強。無論礦井還是地麵單位,我們每個人幹活前首先想到的就是安全,作為作業人員首先自己對自己的安全要負責,要學會安全確認,確認環境安全了再作業。

七礦同創公司鉚焊廠火險燒傷事故

2008年5月15日上午8時20分,七礦同創公司鉚焊廠發生作業燒傷事故。

一、事故經過

七礦同創公司鉚焊廠工人王雷不甚燒傷。事故經過是這樣的,該廠“孫憲群班組”工人吳玉江用稀料勾兌完礦車油漆後,將盛有剩餘稀料的桶擱置在庫門口離待焊礦車1.5M處地麵上後離開,“劉文軍班組”工人齊子河在焊翻鬥礦車時,電焊飛濺火花落至稀料桶內引燃稀料,同一班組成員王雷發現後用鐵棍插入桶內試圖挪走正在燃燒的桶,在其移動過程中棍桶滑移脫離,稀料桶墜落濺出稀料帶著火源飛濺在王雷身上,加之王雷所穿衣料為化纖織物,極易熔化,王雷脫衣不及導致燒傷。

二、事故原因

1、違反了稀料管理辦法。稀料屬於及其易燃易爆介質,按單位安全規定,稀料用完後剩餘部分應及時收庫妥善隔離保管。

2、“孫憲群班組”違反了01manbetx 。孫憲群班組”工人吳玉江,違反了焊接場地“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規定。

3、“劉文軍班組”沒有檢查作業環境安全。電焊工作時“劉文軍班組”工人齊子河忽略了易燃、易爆物品在電焊區的存放,導致電焊火花飛濺起火,且未及時進行處理。

三、吸取教訓

1、必須堅決執行易燃易爆品的使用管理。要按照管理辦法正確使用,使用後要放置在指定的安全地點,妥善保管。

2、要深入學習安全自救知識。王雷本人雖有一定的防火意識,但缺乏安全防火知識,自我保護意識不足,造成了事故發生。

3、安全管理不到位。職工對易燃易爆品不按規定使用存放,反應的就是車間管理的混亂,對員工的安全防火教育不夠,安全責任製不落實。

4、違反作業規程。要增強安全意識,嚴格遵守公司安全管理辦法及員工崗位01manbetx ,要把安全責任製落實到每一名職工。

四、責任追究

依據同創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及相關規定,對此起事故處理如下:

1、對鉚焊廠通報批評。

2、對負有領導責任的鉚焊廠廠長張守宇、書記馮秋光,副廠長劉洪成、宋殿軍通報批評,每人罰款500元。

3、對負有責任的鉚焊廠班長孫憲群、劉文軍,工人吳玉江、齊子河每人罰款200元。

七台河洗煤廠“11.30”電焊事故案例

1985年11月30日,浮選車間電焊工在浮選機加藥點附近電焊作業時,噴濺的電焊火花,引起地麵泄漏的煤油燃燒,經現場及時撲救,避免了煤油罐燃燒爆炸事故的發生。

一、事故經過

1985年11月30日,浮選車間電焊工,在浮選機加藥點附近作業,未執行作業報告單規定、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電焊火花引燃了泄露到樓板表麵的煤油,火舌順著管路直逼位於廠房頂端的煤油罐,情況十分危急。在隨後趕來的幹部工人全力撲救下,才避免了一次嚴重的油罐爆炸事故。

二、事故原因

1、電焊工在多油崗位,明火作業沒有執行作業報告單審批程序。

2、電焊明火作業時,沒有采取防範措施。

3、電焊工安全意識淡薄,沒有認識到現場存在的危害因素。

三、吸取教訓

1、加強員工安全教育培訓,提高員工對危害因素的高度認識。

2、嚴抓現場01manbetx 01manbetx 的執行及兌規作業情況。

3、嚴抓、嚴管多油崗位、風電焊明火作業審批程序的執行及防範措施的落實。

4、嚴格落實多油崗位風電焊明火作業,現場監督、監管等各種相關管理規定。

七台河洗煤廠“4.13”電焊事故案例

1999年4月13日,洗煤車間維修工人王某,在216#分級篩處檢修,加固篩板焊接時,不幸引爆了“藏”在篩板下的雷管。

一、事故經過:

1999年4月13日,洗煤車間維修工人王某,在216#分級篩處檢修,加固篩板焊接時,不幸引爆了“藏”在篩板下的雷管。造成王某右眼受傷,經醫生診斷為右眼鞏膜穿透、眼球內有異物。

二、事故原因

1、電焊工王某安全意識不強,沒有認識到篩板下的易燃易爆物品,電焊作業時,沒有進行徹底檢查。

2、針對易燃易爆物品的隱藏,檢查不徹底,對潛在的安全隱患檢查不到位。

三、吸取教訓

1、加強員工安全教育培訓,有針對性講解,潛在的危害因素,可能導致的危害後果。

2、定點安裝除鐵器,清除雷管等危險物品,按火工品管理規定,嚴格製定相應雷管管理製度,並落到實處。

3、嚴格落實現場,風電焊明火作業前,現場徹底檢查、清除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規定。

4、嚴格落實風電焊明火作業時,個人防護用品佩戴管理規定,加強現場監管力度。

5、此事故提醒風電焊明火檢修人員,在振動篩下麵等部位使用風電焊作業時,必須仔細清理現場,包括篩板下麵必須徹底檢查。

“4.8”雞西礦務局小恒山煤礦

特大火災事故案例

一、事故經過

1990年4月8日早7時,雞西礦務局建井處安裝隊一段副段長剛某主持班前會,布置了當天工作任務和安全注意事項,7時10分開始入井。鉗工組長劉某等6人負責加固第二部膠帶機頭,他們來到井下第一部膠帶機與第二部膠帶機搭接處的作業地點後,6人作了分工:王某、郭某處理第一、第二驅動裝置減速機的油窗;組長劉某和張某劃線;電鉗工趙某用電焊加固機頭運輸架,電鉗工張某用風焊切割鋼板。當切割完12塊鋼板時,11點開始吃午飯。30分鍾後繼續施工。張某割掉機頭大角之後,將風焊遞給趙某割鋼板。趙割了大約200mm,張提出換趙,趙剛站起來,就發現平台下殘留的膠末、膠帶條起火。正在一旁幹活的張某先用木板,接著用沙箱的砂子滅火,趙想用滅火器,但不會用沒有打開。這時組長劉某、張某用木板撲打,火勢越來越大。他們感到喘不出氣,便撤向7.6m絞車處,遇到礦方2名工人,這2名工人馬上給井調度室彙報,隨即這6名工人由二水平主運道撤離現場並由副井升井。

火勢蔓延產生的火風壓波及到井下二水平生產采區和三水平井底、地麵主控室,死亡80人(其中包括救災指揮的礦總工程師、機電副總工程師和9名救護隊員),傷23人。

小恒山礦調度室接到災情報告後,局礦開始事故搶救,調動8個救護小隊入井探查,引導人員撤離。事故當天的17時左右,除遇難人員外,其餘人員安全升井。5月11日,殘火全部撲滅。

二、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工人在井下安裝膠帶運輸機,用氣焊切割鋼板時,飛濺火花引燃作業地點附近殘留的膠末、膠條,由於滅火措施不力,導致運輸機膠帶起火。

2.主要原因。這起事故是該礦務局建井工程處在小恒山礦施工時發生的。由於不具備反風條件,工人避災路線不清,無防火門,防火設施欠缺,滅火措施不力,安全管理混亂,從而造成大量人員傷亡。反映了局、礦、建井工程處各級領導缺乏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具體表現在:一是井下電、氣焊安全措施製度不完善,審批不認真。二是缺乏防火滅火意識,防火措施不落實。第一部膠帶機交付使用時就沒有鋪設供水管路,沒有防塵防滅火係統。三是生產采區缺乏抗災能力,工人沒有配備自救器。四是工程驗收不符合國家規定,沒有嚴格執行“三同時”原則,第一部膠帶機移交使用時,沒有正式驗收安全設施。五是在事故發生初期,搶險救災有失誤。六是使用非阻燃膠帶,造成火勢擴大蔓延。

三、事故教訓

這次事故暴露了雞西礦務局各級領導在安全思想教育和企業安全管理方麵存在的嚴重問題。事故聯合調查組要求雞西礦務局接受以下教訓,同時要求:

1.立即開展全局性的安全思想教育,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地增強安全意識,把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在思想上、組織上、措施上落到實處,以落實好安全第一責任者的責任,帶動部門、區域、崗位責任製的全麵落實。

2.立即開展全局性安全大檢查,查領導安全思想,查責任製的落實情況,查各項安全規章製度的執行情況,查企業不安全隱患,找出問題積極整改,抓質量標準和安全管理水平工作。

3.加強安全、技術、安全法規的培訓教育,提高幹部職工素質。特別針對煤礦隊伍流動性大和安全素質不高的實際問題,強化職工培訓教育,做到持證上崗,持證指揮。

4.建立健全並完善“通防”係統,編製並落實災害防治預案,提高礦井的抗災能力。

“3.21”郭莊煤業乙炔氣燃爆事故案例

2012年3月21日,郭莊煤業發生一起乙炔氣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5人輕傷。

一、事故經過

2012年3月21日8點班,郭莊煤業公司機修廠按礦上安排到井下三采區變電所進行氣割廢舊電纜鉤作業,開完班前會後,機修廠職工氣割操作者鞏某、輔助人員賈某、範某和安瓦員張某從機修廠拿上氣割的工具到達三采區變電所,安瓦員張某開始檢測瓦斯,範某、賈某接消防水管,當發現消防水管長度不夠時,鞏某安排範某、賈某去另一個巷道取消防水管,之後,鞏某將割炬點燃,約9時47分,在範某、賈某拿消防水管返回到距交電所二十幾米時,突然發生爆炸。造成鞏某當場死亡,張某、範某、賈某及在作業現場附近皮帶機頭看護皮帶的皮帶司機王某、常某等5人受傷。

二、事故原因:

1.該礦在井下三采區變電所進行切割廢舊金屬電纜溝作業時,沒有嚴格按標準連接氣瓶和割炬,也未按規定對作業場所進行灑水,並且在安瓦員未下達作業命令的情況下就違章點燃割炬,切割時引燃泄漏並局部積聚的乙炔氣體,引起乙炔氣燃爆,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對井下切割作業未引起足夠重視,對《安全技術措施》會簽把關不嚴,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3.對職工安全思想教育和培訓管理工作不到位,對電焊工(氣焊工)未按照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培訓,作業人員安全意識淡薄,是造成本次事故的重要原因。

三、吸取教訓及防範措施

1.原則上嚴禁在井口房和井下任何地點進行電焊、氧焊和噴燈焊接等明火作業。

2.確需在井口房內和井下進行焊接氣割等明火作業的,井下僅限於采用砌镟或噴漿封閉後的井底主要硐室和礦井主要進風井巷(不包括采區進風巷),其它地點不得進行任何明火作業。

3.礦井進行明火作業必須製定安全技術措施,按分級管理的要求進行審批、彙報。

4.必須嚴格按標準連接氣瓶和割炬,並對作業場所進行灑水。所用氣體儲罐必須置於全風壓風流中、作業地點下風側,並有防止火星飛濺的措施。

5.明火作業地點的前後兩端各10m的井巷範圍內,應是不燃性材料支護。並在作業地點備有至少2個滅火器。嚴禁在微風、無風、以及閉前、空(假)頂、老空附近等瓦斯情況不明或瓦斯濃度超過0.5%地點進行明火作業。

“11.21”唐口煤業公司違章燒焊事故案例

一、事故經過

2010年11月12日17點15分,唐口煤業公司井筒維修班在副井口撙繩時,小罐懸掛平衡油缸連通器球形閥門閥芯脫節,閥門無法打開,胡立安便用乙炔氣割槍將平衡油缸的液壓油管路加熱溶化切割。切割時,液壓油管路在高溫火焰的烤溶下,管路內的液壓油瞬間形成霧化狀態並燃燒噴出,將正在操作的胡立安和李冰燒傷。經查胡立安的腰部以下的部位和下肢大麵積燒傷;李冰臉部及兩耳部局部燒傷。

二、事故原因

1.井筒維修工胡立安安全意識薄弱,對工作現場危險源辨識不夠充分,違章用乙炔氣割槍切割液壓油管路,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2.副班長丁仁強現場監管不到位,沒有及時製止胡立安的違章行為,並親自將氣割槍遞給胡立安,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

三、吸取教訓及防範措施

1.加強職工的安全教育,提高職工的自主保安和相互保安意識。

2.不斷提高管理人員及職工的個人素質,能夠及時製止違章行為的發生。

3.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井下和井口房內不得從事電焊、氣焊和噴燈焊等工作之規定,加強井口房及井下硐室的巡檢,杜絕燒焊現象的發生。

“11.15”上海膠州路特大火災

一、事故經過

2010年11月15日14時14分,電焊工吳國略和工人王永亮在加固上海靜安區膠州路728號公寓大樓10層腳手架的懸挑支架過程中,違規進行電焊作業引發火災,造成58人死亡、71人受傷,建築物過火麵積12000平方米,直接經濟損失1.58億元。

二、事故原因

1.火災的直接原因是施工方所雇用的4名電焊工沒有受過安全技術培訓,無特殊工種上崗證,嚴重違反01manbetx ,引發大禍害逃離現場。

2.該工程違法違規,層層多次分包,導致安全責任不落實。

3.施工作業現場管理混亂,安全措施不落實,存在明顯的搶工期、搶進度、突擊施工的行為。

4.事故現場違規使用大量尼龍網、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導致大火迅速蔓延。

5.有關部門安全監管不力,致使多次分包、多家作業和無證電焊工上崗,對停產後複工的項目安全管理不到位。

三、吸取教訓及防範措施

這起特別重大火災事故給人民生命財產帶來了巨大損失,後果嚴重,造成了很大的社會負麵影響,教訓十分深刻。國務院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深刻吸取此次事故教訓,深入開展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製,抓緊研究完善建築節能保溫材料防火等技術標準及施工安全措施,加強安全管理和監管,督促企業嚴格落實安全措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切實防止重特大火災等事故的發生。

“3.16”陝西東部某電廠重大火災

一、事故經過

2010年3月16日,陝西東部某電廠在大修期間,由河南湯陰某塑料廠承包該電廠原煤倉防磨襯板更換,倉內4名工作人員負責固定,倉外4名工作人員負責下料及給料。13時30分左右,當倉內4人工作至距倉頂3米處時,電焊火渣掉在搭建的竹架板上,導致起火,火勢迅速蔓延。倉內工作人員呼喊倉外工作人員救火,倉外工作人員提著滅火器救火時,發現火勢很大,遂立即報警。接警後,當地公安消防人員迅速趕赴現場,約一個小時大火被撲滅。經現場搜救,發現倉內4人已經死亡。

二、事故原因

1.電焊工在焊接作業時未采取有效地防火措施,違規操作是引起本次火災事故的直接原因。

2.容器內動火作業時沒有監護人,火災發生的初期不能有效地撲滅。

3.施工單位安全管理差,安全措施不落實。

三、吸取教訓及防範措施

1.電焊氣割作業前必須徹底清理出作業地點及其附近的易燃易爆物品。

2.施工現場必須配備足量合格的滅火器、防火沙、水源等消防設施和設備。

3.嚴格執行《電焊氣割作業安全技術措施》中規定的其他條款。

4.加強對措施的學習貫徹,提高安全意識和防範能力,杜絕事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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