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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家窪煤礦機電管理製度(操作規程)彙編(2019修訂)

作者:狗万manbet官网 2019-05-22 15:40 來源:狗万manbet官网

目 錄

第一部分 管理製度 1

一 機電設備管理 1

1 總則 1

2 設備選型、購置及驗收製度 1

3 設備運行、維護保養製度 2

4 設備檢修製度 4

5 設備包機製度 4

6 防爆設備入井安裝、驗收製度 5

7 配件管理製度 6

8 配件管理考核製度 7

9 設備潤滑“五定”製度 7

10 設備定期保養檢修製度 7

11 設備設施定期檢測檢驗製度 9

12 機電設備巡回檢查管理製度 11

13 設備改造更新與報廢管理製度 12

二 機電係統崗位責任製 13

1 機電科安全生產(業務保安)責任製 14

2 機電隊安全生產(業務保安)責任製 15

3 機電副總工程師崗位責任製 15

4 機電科長崗位責任製 16

5 機電科副科長崗位責任製 16

6 機電科主任工程師崗位責任製 17

7 機電隊長崗位責任製 18

8 機電副隊長崗位責任製 18

9 機電科技術員崗位責任製 18

10 設備管理員崗位責任製 19

11 電氣管理員崗位責任製 20

12 電纜管理員崗位責任製 20

13 小型電器管理員崗位責任製 21

14 防爆檢查員崗位責任製 22

15 機電檢修工崗位責任製 22

16 井下配電工崗位責任製 23

17 井下電鉗工崗位責任製 23

18 井下變電所看盤工崗位責任製 23

19 地麵維修電工崗位責任製 24

20 地麵高壓配電工崗位責任製 24

21 主扇風機司機崗位責任製 25

22 主排水泵司機崗位責任製 26

23 壓風機司機崗位責任製 26

24 一般水泵司機崗位責任製 26

25 氣焊(割)崗位責任製 27

26 地麵電焊工崗位責任製 27

27 礦燈房充燈工崗位責任製 28

28 材料庫工崗位責任製 28

29 機修車間崗位責任製 29

30 鍋爐水質化驗員崗位責任製 29

31 司爐工崗位責任製 30

32 油脂管理員崗位責任製 30

33 柴油發電機組司機崗位責任製 31

34 地麵起重工崗位責任製 31

35 資料管理員崗位責任製 32

36 班組長崗位責任製 32

37 噴霧泵司機崗位責任製 33

38 乳化泵司機崗位責任製 33

39 皮帶運輸機司機崗位責任製 34

40 給煤機司機崗位責任製 34

41 刮板運輸機司機崗位責任製 34

42 副井提升絞車司機崗位責任製 35

43 綜采隊機電副隊長崗位責任製 36

44 采煤機司機崗位責任製 36

45 掘進隊電工安全生產責任製 37

46 掘進隊機工安全生產責任製 37

47 掘進機司機崗位責任製 38

48 支架工崗位責任製 38

01manbetx 38

1 主通風機司機安全技術01manbetx 39

2 空壓機司機安全技術01manbetx 41

3 主排水泵司機安全技術01manbetx 44

4 副井提升絞車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47

5 變電站值班員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52

6 井下配電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57

7 起重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59

8 給煤機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62

9 井下管道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64

10 礦井電氣防爆檢查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67

11 礦井維修電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69

12 大型設備維修鉗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71

13 大型設備維修電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74

14 電焊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76

15 礦井維修鉗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80

16 帶式輸送機檢修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82

17 小型電器修理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84

18 電纜修理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85

19 采掘機電維修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87

20 采煤機井下檢修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91

21 液壓支架井下檢修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93

22 單體液壓支柱地麵檢修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94

23 綜采維修電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96

24 電氣試驗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01

25 井下電鉗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06

26 主運輸皮帶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10

27 JWB110BJ無極繩絞車操作規程 113

28 RJY45-28/730架空乘人裝置操作規程 116

29 MG300/700--WD采煤機操作規程 118

30 EBZ-200掘進機操作規程 121

31 SGZ764/400(630)刮板輸送機操作規程 124

32 SZZ800/200轉載機、PLM2000破碎機操作規程 126

33 BRW315/31.5乳化液泵站操作規程 128

34 ZF7500/18/35液壓支架操作規程 131

35 BQS30-35-7.5潛水泵操作規程 135

36 DTC100/400/2*250主井鋼絲繩芯膠帶輸送機操作規程 137

37 D85-45×2離心泵操作規程 140

38 FBD-2-No7.1局部通風機操作規程 143

39 ZLJ-250煤礦用坑道鑽機操作規程 145

40 PZ-5D濕式混凝土噴漿機操作規程 148

42 MQT-130/3.2型礦用氣動錨杆鑽機操作規程 153

44 KCS-150D礦用濕式除塵風機操作規程 158

45 綜采集中控製操作規程 160

46 煤層注水泵操作規程 162

四 地麵變電站運行管理製度 164

1 變電站站規 165

2 要害場所管理製度 165

3 值班製度 166

4 交接班製度 166

5 設備缺陷管理製度 167

6 02manbetx.com 處理製度 167

7 停送電管理製度 168

8 操作票製度 169

9 工作票製度 172

10 安全運行03manbetx 製度 175

11 設備巡視檢查製度 176

12 變電站設備定期試驗、輪換製度 177

13 設備檢修驗收製度 178

14 崗位培訓製度 179

15 運行維護工作製度 179

16 防止電氣誤操作裝置管理製度 180

17 防止小動物管理製度 181

18 安全工器具管理製度 181

19 地線、地刀使用管理製度 182

20 備品備件管理製度 183

21 調壓及無功補償設備管理製度 184

22 微機管理製度 184

23 供用電安全技術規程 185

24 電氣設備運行管理規程 185

25 消防管理製度 186

26 安全保衛製度 187

五 井下電氣管理 187

1 總 則 188

2 井下電氣設備管理 188

3 井下供電管理 188

4 采區變電所的管理 195

5 井下防爆檢查管理製度 196

6 雜散電流管理製度 197

7 井下三大保護管理 198

8 小型電器管理製度 199

9 井下電纜管理製度 200

10 局部通風機及“三專兩閉鎖”管理製度 202

11 監測監控係統供電、斷電及複電管理製度 205

12 井下電氣試驗管理辦法 205

六 特種設備管理 208

1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製度 209

2 特種設備維護保養製度 211

3 特種設備隱患排查治理管理製度 211

4 特種設備技術檔案管理製度 212

5 特種設備管理機構 213

七 鍋爐壓力容器管理辦法 213

1 總則 214

2 鍋爐房基本要求 214

3 鍋爐巡回檢查製度 215

4 鍋爐設備維修保養製度 215

5 司爐工交接班製度 216

6 水處理人員交接班製度 217

7 鍋爐水質管理製度 217

8 鍋爐房安全保衛製度 218

9 鍋爐房清潔衛生製度 218

八 礦井主要通風機管理 219

1 總 則 220

2 基 礎 管 理 220

3 主要通風機及安全保護設施的要求 221

4 使用操作與維護保養 223

5 測試、改造與02manbetx.com 管理 226

九 主提升膠帶輸送機管理 226

1 一般規定 227

2 保護裝置及沿線照明管理 227

3 安全防護設施管理 228

4 安全管理 230

5 特殊管理 231

十 礦井主要提升絞車管理 232

1 總 則 233

2 一 般 規 定 233

3 基 礎 管 理 233

4 裝備及安全保護設施 234

5 運行規定 237

6 檢查檢修規定 237

7 試驗與檢測 238

8 備品配件管理 239

十一 礦井主排水係統管理 239

1 設備選型、到貨驗收及保管 240

2 設備及管路的安裝、驗收 240

3 運行、維護、檢修、技術測定及技術改造 241

4 技術資料管理 243

十二 礦井壓風係統管理 245

1 設備選型、到貨驗收及保管 246

2 設備安裝及驗收 246

3 設備檢查、維修、安全經濟運行及技術改造 247

4 技術資料管理及其它 248

十三 架空乘人裝置管理 249

1 總則 250

2 安裝、選型、驗收相關規定 250

3 基礎設施管理相關規定 250

十四 無極繩絞車運行管理 251

1 一般規定 252

2 設備、設施規定 252

3 運行規定 252

十五 乳化液管理 253

1 總 則 254

2 管理職責 254

3 乳化液的使用管理 254

4 乳化液供液係統管理 255

5 其它規定 255

6 處 罰 256

十六 油脂管理製度 256

十七 阻燃膠帶管理製度 257

十八 機電設備點檢製度 258

十九 礦井供用電管理製度 264

二十 幹部上崗檢查製度 269

二十一 安全活動製度 270

二十二 煤礦防止發生機電火災02manbetx.com 的管理辦法 272

1 總則 273

2 一般管理規定 273

3 預防措施 273

4 處理措施 274

二十三 02manbetx.com 追查03manbetx 製度 276

二十四 機電隱患排查製度 279

二十五 節能管理製度 281

1 總 則 282

2 組織領導機構及工作職責 282

3 用能管理製度 284

4 節能獎懲製度 285

5 節能考核製度 286

6 用熱、用水管理製度 287

7 計量器具管理製度 287

第二部分 現場管理 289

煤礦在用安全設備檢測檢驗製度 290

二 機電安全質量標準化自檢管理辦法 293

三 節假日停產檢修製度 295

第三部分 專業會議 297

一 月度工作例會 298

二 科(隊)務會 298

三 機電重點工作專題會 299

第四部分 專項應急預案 300

一 35kV變電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301

二 韓家窪煤業重大停電事故應急預案 327

三 反事故措施及停送電程序 332

四 主要通風機無計劃停風應急預案 336

五 主排水設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341

六 特種設備重特大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347

第五部分 考核機製 362

機電事故和安全隱患考核管理辦法 364

1 總 則 364

2 機電事故分類及相關說明 365

3 機電事故處罰 367

4 機電安全隱患考核 369

第一部分 管理製度

一 機電設備管理

1 總則

一、為強化設備管理、提高裝備水平、充分發揮設備效能和投資效益,保證安全生產,加速礦井現代化建設,根據《煤礦安全規程》和集團公司的有關規定。按照礦上對機電工作的要求結合我礦的實際情況和長遠發展規劃,製定本製度。

二、本公司機電設備管理實行科、隊兩級管理。設備管理範圍,執行公司機電處下發的設備管理範圍的規定。

三、機電副礦長全麵領導全礦機電工作。

四、機電科負責全礦的機電設備從選型到報廢的全過程管理,負責設備管理方麵的業務和技術工作。

五、機電科配置專職的設備管理員。負責設備的到貨驗收、記賬、登卡、建檔、編號、發放審批、監督使用單位的維護保養,提出設備檢修計劃以及報廢申請。實行圖牌管理和計算機管理,做到數量清、狀態明,卡、帳、物相符。

六、礦屬各單位行政負責人是本單位設備管理的第一責任者,機電負責人具體負責本單位的設備使用、維護保養和小修等工作,各單位必須設兼職設備管理員。

七、各單位必須按要求建立健全包機製、包運轉、包維護、包檢修,每台設備責任到人,並按規定配足機電維修工,上列人員均列入機電科的機電檔案,未經機電副礦長批準,不得隨意變動。

2 設備選型、購置及驗收製度

一、機電副礦長根據礦井規劃、年度計劃,組織機電科及有關單位進行設備選型。

二、礦屬各單位每年在11月前根據要求,認真填寫下年度的設備購置或更新申請計劃報機電科。根據生產變化需要調整當年的計劃,一般應提前2—3個月提出申請報機電科。無申請的一律不予安排,四證不全的設備一律不予驗收。

三、在機電副礦長的領導下,召集機電、生產、財務、申請單位等部門參加的專題會議,根據維簡資金總體情況合理安排設備的購置和更新,並對新技術設備的更新換代進行技術論證,確定購置意見。重大問題由公司辦公會討論決定,有關部門分工辦理,及時上報。

四、凡列入購置計劃的項目,機電科要認真組織落實,並及時填報各種報表。

五、對生產急需,經礦領導和上級部門確認需掛賬處理的項目,機電科要認真登記,作為結專下年的依據。

六、設備到礦後機電科要組織設備管理員、使用單位認真按規定進行驗收,主要內容有:

(一)檢查外觀和包裝情況。

(二)按裝箱單清點零部件、隨機文件、工具等,備件、附件、工具等要立帳登記。

(三)設備使用說明書、產品合格證及有關技術資料,由驗收員交機電科存檔管理。

(四)可做的性能試驗按國標進行試驗,非標設備按說明書、技術要求製定驗收標準進行驗收。

(五)由機電科出具驗收報告,驗收人員由機電科長或副科長、設備管理人員和使用單位技術人員組成、不得少於三人。驗收合格的設備保管員建帳、登記入庫。

七、驗收合格的設備,保管員要建賬登記,做到分級管理,A級為主要生產設備B級為一般生產設備,C級為非生產設備。

八、設備庫保管員要對新設備進行定期檢查及保養,確保設備台台完好。未經許可,不得隨意拆卸設備。

九、庫存設備要每半年盤存一次,並與管理員對賬目。

3 設備運行、維護保養製度

一、設備的使用與維護實行專職負責製。單人使用的設備由操作者負責,多人操作的設備實行機台長製,公用設備指定專人負責。大型固定設備配備專職司機和維護工。各工種崗位必須製定嚴格的崗位責任製、操作規程、交接班製和設備維護保養製。

二、設備安裝、領用時,有關單位必須到機電科設備組辦理上賬手續,憑設備組簽發的設備領取證到設備庫領取,未經許可嚴禁白條發放設備,夜間或假日處理緊急情況發放的設備要在三日內補辦手續。

三、設備下井前,由機電科專職防爆檢查員和管理員、領用單位、檢修單位對設備進行全麵檢查(防爆性能,完好狀態等),並進行必要的性能試驗,對合格品要進行填寫“設備驗收合格證”和“防爆合格證”,三方簽字後可下井,否則一律不準下井。

四、大型關鍵設備的安裝,領用單位要編製安裝規程和安裝方案,並有符合說明書要求的正式基礎設計和施工圖。安裝過程中應按指定的施工網絡圖和有關技術規定實施,並對安裝工序質量作全過程的詳細記錄。

五、主要設備(如主提升設備、主扇風機及主排水設備等)應製定經濟合理的運作標準和工作定額,定期進行探傷、精度檢查和技術性能測定,發現效能降低或精度超限時,應及時進行調整和維修,嚴禁設備甩掉安全保護裝置、超負荷和帶病運轉,防止和杜絕跑、冒、滴、漏。

六、使用中的設備必須保持完好狀態,主要生產設備完好率達到90%以上(大型設備台台完好),使用率達80%以上,帶修率不超過5%,機電事故率不超過1%,防爆設備無失爆,安全保護裝置齊全可靠。

七、各種主要設備司機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要做到三懂(懂操作規程、懂設備性能、懂結構原理)四會(會操作、會保養、會修理、會判斷和處理一般故障),不超負荷運行,保持設備的完好和防爆性能。對強令司機超負荷、超規範以及不合理使用設備的,機電科有權製止,司機有權拒絕。

八、設備的運行、維護與保養質量。機電科每月定期對使用單位進行檢查,並嚴格進行考核。對嚴重損壞或丟失設備的單位,要嚴格按《機電管理獎罰條例》處罰。

九、各單位不準隨意拆、卸、割、焊設備或設備結構,必要時必須經機電科或機電副礦長同意。

十、對於不能整機下井的設備,由使用單位製定拆卸方案,經機電科批準後方可拆卸,拆卸過程中要做好防護措施,以防在運輸中損壞設備,設備在拆、卸、運輸、安裝過程中,要明確責任,防止設備損壞或零部件丟失。

十一、礦屬各部門使用設備的單位無權轉借設備,如本礦單位需要互相借用,調撥或移交時,必須經機電科同意並辦理有關手續。在與外單位發生借用或調撥時,必須經機電副礦長批準後,方可借調,並辦理借調手續。

十二、鍋爐、壓力容器及特種設備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進行使用、維護和管理,定期進行檢測和預防性試驗。

十三、加強設備的潤滑管理,機電科指定一名副科長專管,根據設備要求建立油脂檔案,各單位應指定一名技術員對設備潤滑油脂進行專職管理,嚴格製定潤滑“五定”(定人、定質、定點、定量、定期)製度。主要設備要建立潤滑油脂卡片和檔案,根據設備性能和實際運行情況,合理選擇潤滑油脂的品種。

十四、供應部門采購油脂必須經過化驗,合格後方可使用,嚴禁使用不合格品。

十五、各單位的潤滑油、加油桶必須專桶專用,清潔衛生,分類存放,並標示清楚。

4 設備檢修製度

一、堅持執行維護、保養與預防性檢修相結合的檢修製度。嚴格執行四檢製(班檢、日檢、旬檢、月檢)。積極推廣故障診斷和狀態監測技術,強化重點設備和重點部位的維護管理,按設備狀態合理確定檢修時間和檢修製度,提高檢修質量,降低檢修費用,縮短檢修停機時間,提高設備的開機率和使用率。

二、設備按不同的檢修內容和工作量分為日常檢修、一般檢修(中修、定檢)和大修。設備的大修根據設備使用年限與設備狀況和和本度大修費用,機電科合理編製本年度設備大修計劃。

三、設備大修後要及時組織驗收,並填寫“設備大修理竣工報告”,驗收情況存入設備檔案。

四、檢修好的設備,檢修單位要填寫“機電設備檢修合格證”,防爆設備應同時辦理“防爆合格證”。

五、修複設備,機電科專職管理員要對其進行嚴格檢驗,並在“合格證”上簽字,入庫後,“合格證”由管理員妥善保存。

六、備用設備原則上不許隨意拆卸,特殊情況需到檢修單位或設備庫等地點拆除時,必須由配件專職管理人員在領用單上簽字,到機電科辦理《拆機通知單》,經機電科長簽字後到指定地點拆取。拆取時,不準損壞其它任何部件。換下舊件要在三日內交回,新拆部件由配件組盡快組織貨源,到貨後由拆機單位在三日內領出交到指定地點。

七、井下移動設備不得倒裝使用,特殊情況必須經機電科批準。

八、本公司機電設備無力自行承修的,可按規定安排外委技術資質與安全資質的修理廠家修理。

5 設備包機製度

為了加強機電設備管理,增強責任心,保證各生產環節的正常運行,特製定本包機製度,望各有關單位認真遵照執行。

一、各使用單位應根據設備使用情況采用分片包幹或按台包機的辦法,有操作人員和維修人員實行聯合包機,對設備保運轉、包檢修、包維修、包完好。

二、操作人員應持證上崗,精心愛護設備,遵照操作規程,正確進行操作,及時進行巡回檢查,發現異常及時彙報。

三、維護人員要按規定及時對設備進行定期檢查,聽取操作員的意見,及時對設備進行檢修,使之經常處於正常運運行狀態。

四、所包設備必須懸掛責任牌,明確責任製。

五、機電設備日常檢查、環境衛生、外觀、輔助設施及運行情況,應由值班員負責,發現問題將追究包機值班員的責任。

六、設備的零部件損壞或不能正常運行,由司機彙報,維護工進行處理,發現問題不及時修檢,處罰包機維修工。

七、包機人員對設備的完好情況及運行情況負全部責任,有問題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彙報,造成損壞而不及時彙報的,要追究包機人員的責任。

6 防爆設備入井安裝、驗收製度

一、防爆設備入井前必須經集團公司培訓合格的專職防爆檢查員依據井下防爆電氣設備完好標準進行檢查、驗收,並簽發防爆合格證後方可下井安裝使用。

二、防爆設備在搬運時:

(1)要妥善保護,避免劇烈振動,防止撞擊;

(2)防爆設備搬運要輕移輕放;

(3)防爆麵要塗以適量的中性凡士林等合格的防鏽油,各進、出線孔必須封堵,密封圈、擋板尺寸符合標準要求,以防進水。

三、防爆設備安裝地點不應有滴水或積水,設備必須排列整齊,安裝要穩固可靠,不準傾斜;設備之間要留有足夠的通道,周圍要保持清潔,禁止存放有礙設備安全運行和檢修的雜物,以便於維護和檢修。

四、防爆設備安裝後應符合防爆電器設備檢查標準的要求。

五、防爆電氣設備安裝後,由機電科組織安裝、使用等有關單位驗收,不合格者不準投入運行。

六、井下使用的防爆電氣設備和通風監測監控等安全儀器等安全儀器,每月由機電科專職防爆檢查員對電氣設備的防爆性能動態檢查不少於三次,發現問題當場處理,並按失爆論處,對使用單位按規定給予處罰。

七、檢修好的各種防爆電氣設備,必須經機電科防爆檢查員檢查,驗收其防爆性能,合格後簽發“防爆合格證”,井口把關人員必須嚴格檢查,無“兩證”不得入井。

八、每季度對井下使用的所有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性能進行一次全麵的檢查驗收,合格的由機電科專職防爆檢查員簽發防爆合格證,對井下不能處理的立即更換,並根據情況進行處罰。

7 配件管理製度

為了把配件工作納入科學經營管理的軌道,使配件工作更好地為生產和經營服務,特製定本辦法。

一、各設備使用單位按月編製配件計劃(按機型分類編製),一式三份,加蓋報送單位印章,於每月21日前將下月計劃報送機電科。

二、零散配件加工,要提前一個月編報計劃,並附圖紙,注明相關技術要求及說明。

三、各單位報送的特殊配件,關鍵件必須提前一個月,並注明規格、技術要求及原 生產廠家。

四、配件計劃要編製合理,講求科學性,以免造成配件積壓或耽誤生產。

五、配件計劃必須經機電科審核後,加蓋審核章方可生效。

六、大型配件計劃必須經過機電科、主管副礦長簽字後生效,否則不予辦理。

七、領取配件時應交舊領新,各單位應盡量避免夜間領取配件。

八、各單位必須建立配件領用台帳,帳、卡、物填寫一致,清潔整齊。

九、單位必須指定專人負責配件的領取和廢舊件的回收,特殊情況可由單位負責人代辦。

十、交舊配件時必須聽從回收人員指揮,將所交的舊件按要求分類擺放整齊,並辦理回收手續,回收不得隨意拆開或損壞。

十一、特殊或專用配件領取後並未按預期使用的,要及時交回機電科,以免損壞或丟失。

十二、機電科要設立劣質、不合格配件存放點,各單位要及時將劣質、不合格配件送交配件庫,更換合格配件,同時辦理相關手續,機電科要做好記錄並及時向供貨單位反饋情況,並追究供貨單位的責任。

8 配件管理考核製度

一、各單位每月上報的配件計劃必須按時報到機電科,每推遲一天,扣罰單位負責人、上報人各30元。

二、特殊情況下領用配件,可先打借條後領用,領用後必須在一天之內補辦領用手續,否則對當事人進行 30~50元處罰。

三、由於使用單位誤報、漏報造成的耽誤生產或配件積壓,責任由編報單位負責,機電科要視後結果進行考核。

四、計劃外工程,使用單位必須接受任務後兩天之內編報配件計劃,否則耽誤生產由使用單位負責。

五、配件領用後,使用單位造成非生產性損壞,使用單位按配件原價的100%進行處罰。

六、丟失配件,每發現一次,扣罰該使用單位1000元,情節嚴重的要嚴肅處理。

七、計劃外領用,按所用配件的10%處罰;領用單位,特殊情況例外。

八、不顧大局,采用欺騙手段領用緊俏配件,對騙領單位處罰200元,情節嚴重的加重處罰。

九、使用單位自行保管的特殊配件,必須妥善保管,及時保養,若發現未用先壞或質量下降的,對使用單位處以配件價值的50~100%的罰款。

9 設備潤滑“五定”製度

一、定點:要確定每台設備的潤滑部位,確定潤滑方法,配潤滑裝置或潤滑工具。

二、定質:要確定每台設備每個部位應加的潤滑油(脂)品種和牌號,允許的代用品種及使用代用油時的處置要求。改變油品需征得機電科同意。要保證所用油品的質量和清潔。

三、定量:定一次用油(脂)量,定加油和換油量。要治理漏油,要節約用油。

四、(四)定期:定加油和換油周期。保證及時潤滑。

五、定人:定設備潤滑工作的執行者。分清操作工、潤滑工、檢修工、電工的責任。

10 設備定期保養檢修製度

堅持執行設備的維護保養與預防檢修相結合的檢修製度,積極推行故障診斷的狀態檢測技術,按設備運行狀態合理確定檢修時間和檢修製度,按步向預知檢修和專業化修理方向發展,以提高檢修質量,降低檢修費用,縮短檢修時間。以保證我公司生產的正常有序進行。

一、設備的日常檢修

1、設備日常檢修為每日強製檢修製。時間為早班8:00—12:00。

2、設備日常檢修應做好主要設備的擦拭、清潔工作,緊固易鬆動的螺絲。檢查設備零部件是否完整、設備運轉是否正常,有無異音、漏油、漏氣等現象。維護和保持設備狀態良好,保證每日生產的正常進行。

3、設備日常檢修維護保養工作要實行區域性負責製,對設備做好巡回檢查並做好記錄。

4、使用的設備要建立嚴格的潤滑製度,堅持進行日常潤滑工作,主要設備要建立潤滑卡片。設備的潤滑必須專人負責。

5、主要設備為采煤機、前部運輸機、後部運輸機、液壓支架、轉載機、破碎機、順槽皮帶運輸機、刮板輸送機、給煤機、主井強力膠帶運輸機、地麵篩選運輸係統、乳化泵站、移動變電站、井下變電所、地麵變電所、掘進機、主通風機、壓風機、主排水泵、高低壓開關、副井提升機等。

6、設備日常檢修要保證有每天不少於2小時的檢查、維修、保養時間。若發現設備故障在2小時內無法排除的,應及時向上級部門彙報,組織力量進行檢修。設備使用單位未切實落實設備日常檢修製度而導致設備不能正常生產的按影響生產時間100元/小時進行罰款。(時間按當班影響生產時間累加計算,如當班完成生產任務不予處罰)

二、設備的定期檢修(月檢)

1、設備定期檢修計劃的內容及檢查時間依據以下幾個方麵確定:

(1)《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定期檢查內容和試驗內容;

(2)根據設備製造廠家設備使用說明書規定的定期檢修內容;

(3)根據運行記錄、維護檢查記錄和技術監測數據所發現的問題;

(4)上次檢修發現的問題,在做好充分準備的基礎上而列入本次檢修的。

2、設備定期檢修計劃由使用單位提供,機電科審核,列入月檢修計劃。檢修單位製定檢修的項目、時間、安全措施、安全負責人及參與人員等,報有關部門審批後,方可執行。

3、設備定期檢修計劃的完成情況及檢修質量由機電科進行考核,並列入經營考核中,做到保質、保量、保工期。

4、設備定期檢修後電氣設備要保證能夠連續正常生產使用一周以上、機械設備要保證連續正常使用一個月以上,如設備檢修部位出現問題對設備使用單位或維修單位按影響生產時間200元/小時進行罰款。(時間按當班影響生產時間累加計算)

三、設備的停產檢修

1、各設備使用單位應對設備精度、性能進行測定,發現效能降低或精度降低,應進行調整或列入停產檢修計劃。

2、節假日停產檢修應集中力量解決日常不能檢修的主要設備缺陷和各種安全保護裝置的試驗和整定。停產檢修確定後應編製檢修工作計劃。計劃內容應包括檢修項目、時間、安全措施、安全負責人及參與人員等並報有關部門審批後方可執行。

3、停產檢修後應對設備作空、輕、重負荷的運轉和性能測定,並按照設備質量驗收標準嚴格驗收。驗收記錄將檢修內容詳細記入在設備履曆表內。檢修後的設備要實行保修製,在保修期內(不少於三個月)發生影響正常生產的現象對使用單位或維修單位按影響生產時間300元/小時進行罰款。(時間按當班影響生產時間累加計算)

11 設備設施定期檢測檢驗製度

1、新安裝的礦井主要提升裝置,必須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投入運行後的設備,必須每年進行一次檢查,每3年進行一次性能測試,認定合格後方可繼續使用;大修後的主提升裝置應進行1次測試,以後每3年進行一次測試。

2、提升裝置的各部分,包括提升容器、連接裝置、阻車器、天輪和鋼絲繩,以及提升絞車各部分,包括滾筒、製動裝置、深度指示器、防過卷裝置、限速裝置、調繩裝置、傳動裝置、電動機和控製設備以及各種保護和閉鎖裝置等,每天必須由專職維修人員檢查一次,每月還必須由機電部門組織有關人員檢查1次。發現問題,必須立即處理,檢查和處理結果都應留有記錄。

3、提升鋼絲繩檢驗應使用符合條件的設備和方法進行,檢驗周期應符合下列要求:

(1)升降物料用的鋼絲繩,自懸掛時起每隔6個月檢驗一次。

(2)升降物料用的鋼絲繩,自懸掛時起每隔12個月進行第一次檢驗;以後每隔6個月檢驗一次。

(3)提升鋼絲繩必須每天檢查一次。

(5)對使用中的鋼絲繩,應根據井巷條件及鏽蝕情況,至少每月塗油一次。

(6)保管超過一年的鋼絲繩,在懸掛前必須再進行一次檢驗,合格後方可使用。

4、提升機的主軸、天輪軸、連接裝置,每2年進行一次探傷試驗。

5、各種保險繩以及礦車的連接環、鏈和插銷等,必須執行下列規定:

a批量生產,必須抽樣做拉斷試驗,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少量製作,應由機電部門組織檢驗,合格後方可使用。

b初次使用前使用後每隔2年,必須逐個以2倍於其最大靜荷重的拉力進行試驗,發現裂紋或永久伸長量超過0.2%時,不得使用。

主排水泵

(1)每年雨季前必須對防治水工作進行全麵檢查,若受水威脅,還應製定雨季防治水措施,並應組織搶險隊伍,儲備足夠的防洪搶險物資。

每次降大到暴雨時和降雨後,必須派專人檢查礦區及附近地麵有無裂縫等現象,發現漏水情況,必須及時處理。

(2)主排水泵、水管、閘閥、排水用的配電設備和輸電線路,必須經常檢查和維護。在每年雨季前,必須全麵檢修1次,並對全部工作水泵和備用水泵進行1次聯合排水試驗,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水倉、吸水井和水溝中的淤泥,應及時清理,每年雨季前必須清理1次。

(3)每年對主排水泵進行1次技術測定。

地麵空氣壓縮機

(1)每6個月對斷油、超溫、超壓保護檢查1次。

(2)每年對安全閥檢查1次,檢驗的壓力表精度不低於1級。

(3)每3個月對釋壓閥檢查清理1次,保證連接螺絲無鬆動,接頭不漏氣,各部件無鏽蝕變形。

(4)每6個月對儲氣罐清理油垢,每1年對儲氣罐進行1次泄露試驗(在工作壓力下關閉排氣閥測定1小時,壓力不超過規定);新安裝或檢修後的儲蓄罐,應有1.5倍工作壓力做水壓試驗,保壓5分鍾,無滲漏,無變形損壞為合格。

(5)每年對空壓機進行1次技術測定。

地麵變電站主要配電係統

(1)主變壓器、高壓進線開關、10KV配電裝置及防雷保護裝置,各種保護的預防性試驗每年進行1次。

(2)絕緣棒(10KV-35KV)每年進行一次試驗,驗電筆(10KV-35KV)以及高、低壓絕緣手套每6個月做1次試驗,試驗合格方可使用。

(3)變壓器絕緣油的物理、化學性能檢測和電氣耐壓試驗,每年進行1次。

井下供電係統及設備

(1)低壓檢漏裝置每天必須進行1次跳閘試驗,並填寫跳閘試驗記錄。

(2)照明信號綜合保護裝置每天必須做保護試驗。

(3)保護接地的檢查

A、電氣設備的保護接地,每天必須進行1次表麵檢查。

B、每年至少要對主接地極和局部接地極詳細檢查1次。其中主接地極和浸在水溝中的局部接地極應提出水麵檢查。礦井水含酸性較大時,應適應增加檢查次數。

(4) 使用中的防爆電氣設備,每月必須對其防爆性能檢查1次。每日應由分片電工檢查1次。

(5)高壓電纜的泄露和耐壓試驗每年進行1次。

(6)主要電氣設備絕緣電阻的檢查每6個月不少於1次。

(7)固定敷設電纜的絕緣和外部檢查每季1次。

(8)移動式電氣設備橡套電纜絕緣的檢查每月1次。

(9)接地電網接地電阻測定每季1次。

(10)新安裝的電氣設備絕緣電阻和接地電阻的測定在投入運行以前必須進行測定。

防滅火器材應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檢查,由有資質的係統進行檢測和更新,出具合格證。

其他各類壓力表、電表等安全儀表和計量器應每年由機電部門安排由有資質機構進行一次檢驗調校,並出具檢驗合格證書。

12 機電設備巡回檢查管理製度

一、為使機電設備處於完好狀態,保證其實現安全運轉,對各種機電設備都必須進行巡回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要及時處理並報告有關領導,同時將檢查情況記入巡回檢查記錄。

二、操作工對設備每天檢查的次數,必須按“操作規程”的規定進行。不論那種設備,都必須做到

(1) 交接班檢查;

(2) 運轉前檢查;

(3) 運轉中檢查。

三、檢查的線路、部門、內容和技術指標,必須符合“操作規程”的規定,一般都應檢查:

(1) 設備的零部件是否齊全完好,安全保護裝置是否靈敏可靠。

(2) 機房及設備是否清潔衛生。

(3) 設備運轉是否正常,有無異聲異響。

(4) 設備的潤滑情況是否良好。

(5) 設備的溫升情況是否正常。

(6) 設備的振動情況是否異常。

(7) 設備的負載情況是否過負荷。

(8) 設備的電源情況是否正常。

(9) 記錄是否齊全準確。

(10) 機房照明、通訊、安全裝置是否可靠。

四、機電管理部門領導、工程技術人員、機電維修人員都必須按規定周期和時間,對設備進行全麵檢查,並認真檢查和03manbetx 設備運行記錄。

13 設備改造更新與報廢管理製度

一、一般設備的改造更新計劃由機電科根據礦發展規劃提出方案, 由機電礦長審批, 對主要設備的改造更新, 應由總工程師組織技術論證, 報礦主管領導批準後執行。

二、設備的技術改造應結合大修理進行, 改造費用可列入大修費或其他費用。

三、設備更新的原則是: 用技術性能先進的設備更換技術性能落後、又無法修複改造的老舊設備,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設備, 可以報廢更新。

(1)設備老化, 技術狀態落後, 耗能高, 效率低或超過規定使用年限的老、舊、雜設備。

(2)通過修理, 雖然能恢複精度和性能, 但一次修理費用超過原價值80%的設備。

(3)嚴重汙染環境, 危害人身健康, 進行改造又不經濟的。

(4)遭受意外災害, 損壞嚴重, 無法修複的。

(5)國家或有關部門規定應淘汰的設備。

(6)設備報廢可結合設備清查, 作為機電科日常工作進行, 每年進行一次, 由機電礦長、機電科、財務科、材料小組組成鑒定小組, 提出報廢意見, 按規定批準後執行。

(7)凡是已提完折舊的老舊設備由礦長審批,報集團備案。

(8)凡未提完折舊的老舊設備. 需提前報廢時,由礦呈報. 經上級審批, 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9)待報廢設備在未批準前, 應妥善保管好, 已批準報廢的設備應將其中可利用部分, 折價入帳, 入庫保管。

(10)已批準報廢的設備, 應辦理報廢的財務手續, 報廢設備的殘值收益, 必須用於設備改造和更新。

二 機電係統崗位責任製

1 機電科安全生產(業務保安)責任製

一、機電科是礦井煤炭生產機電工作的職能管理科室,對全礦機電工作實行業務領導,組織各單位召開關於機電方麵的專門會議;

二、負責貫徹有關機電技術規程、安全技術措施及業務技術文件;

三、負責製定全礦機電管理製度,編製礦井機電方麵的規劃、科研和礦井改造計劃及重大技術措施,審查各隊的規劃、計劃及技術措施,並監督、檢查上述製度、規劃、計劃及技術措施的實施;

四、每月組織一次由機電副礦長主持召開的全礦機電工作例會,研究解有關機電安全生產管理方麵的業務問題,布置全礦各單位機電安全工作;

五、負責編製全礦機電設備購置計劃、大修理計劃,了解和掌握設備運行狀態,組織搞好到貨驗收(與供應部門配合)、對外調撥、對內發放、報廢鑒定工作;

六、負責全礦供電管理,組織搞好電力調度、“兩票”製度執行、負荷審批、三大保護整定計算校核;

七、負責編製全礦設備、電纜、小型電器等設施、設備的年、季月度計劃,並實施動態管理;

八、負責全礦停產檢修計劃的編製,審查重大項目檢修的方案與措施;

九、組織機電安全質量月、季、月度檢查和機電事故03manbetx ,編製全礦機電業務的統計報表;

十、負責機電技術資料、文件、圖紙、檔案的統一管理;

十一、負責全礦防爆設備和小型電器下井前的防爆檢查,簽發防爆合格證;經常深入井下檢查設備狀態,發現問題責成使用單位限期整改;

十二、負責全礦電氣設備的常規試驗和校驗,參與大型固定設備的技術測定;

十三、負責全礦電力電纜的計劃、管理、領用、發放審批及使用上井後按質量標準進行檢查,並深入井下,檢查使用情況;

十四、負責全礦防爆小型電器的計劃、管理、領用、發放手續及使用上井後,按質量標準進行檢查,並深入井下檢查使用情況;

十五、負責全礦機電設備的交接驗收,並嚴把回收、檢修、安裝質量關;

十六、加強對設備、電纜、電氣、小型電器、防爆、配件、油脂、技術、資料等專業組的領導,搞好電氣試驗,設備狀態監測和故障診斷的管理,建立圖牌和台帳,做到帳、卡、物、板四對口,麵向生產,完善製度,嚴格管理,做到服務與製約相統一,逐步實現計算機輔助管理,推廣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方法,達到科學管理。

2 機電隊安全生產(業務保安)責任製

韓家窪煤業機電隊在機電科的領導下,按照機電科的工作部署對全礦井上下機電係統進行機電現場管理工作。主要職責如下:

一、負責機電設備的入井檢查工作,井下設備移交、驗收、回收工作;

二、負責機電設備油脂管理工作;

三、負責供電係統管理和停送電報告審批工作;

四、負責用電負荷管理和供電係統繼電保護整定工作;

五、負責入井電器設備防爆性能鑒定和井下電器設備防爆檢查工作;

六、負責機電設備、電纜、五小電氣完好檢查工作;

七、負責采掘工作麵搬家倒麵機電業務管理工作;

八、負責壓風、供水、排水係統的業務管理工作;

九、負責機電科管轄範圍機電設備的檢修與生產區隊機電設備檢修監督管理工作;

十、負責機電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

3 機電副總工程師崗位責任製

一、在機電礦長的領導下,負責全礦機電係統的各項業務技術管理工作。

二、負責組織編製機電係統的年度工作安排,由機電科組織實施。

三、負責組織建立、健全機電技術、機電安全管理等方麵的規章製度、管理辦法,並對其貫徹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四、負責組織全礦性的機電完好檢查和機電質量標準化的達標驗收工作,並對檢查、驗收結果進行總結、評比、考核。

五、負責機電部各項業務工作的安排、組織、協調、落實、考核等工作。

六、負責召開部務會,聽取各分管副部長的工作彙報,對重大業務問題進行研究、落實。

七、負責貫徹執行上級機電安全管理、機電成本管理和節能降耗等有關規定,並嚴格進行考核。

八、負責與上級部門、礦相關領導、相關部室以及業務方的協調與溝通。

九、負責對本單位一體化管理體係的有效運行。

十、參加各類重大災害事故的防治和搶救工作和重大產品質量事故、機電事故的追查分析。

4 機電科長崗位責任製

一、負責全礦機電運輸安全技術業務管理工作,對全礦機電運輸的各項管理工作的正常化、製度化、規範化負責。

二、貫徹落實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以及上級機關下發的有關機電、運輸方麵管理文件、規定、條例、指令等,並認真檢查落實,對全礦機電運輸安全技術管理全麵負責。

三、編製全礦機電設備維修及大修計劃、設備更新改造計劃及重要材料、配件、電力、專用工具的消耗計劃、年度安全計劃,做到安全、經濟、合理,達到生產高效和低消耗。

四、負責全礦井上下的機電設備正常運轉,對井下設備、管線、軌道等每月巡回檢查。認真組織全礦機電運輸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檢查工作,對查出的隱患問題進行處理,並負責監督檢查落實。

五、經常深入井下和地麵各重要環節,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尤其對采掘工作麵的機電設備每月組織一次檢查驗收,提高完好率,消滅失爆。

六、組織機電人員安全技術培訓,並開展現場比武,提高機運人員安全操作水平。

七、參與礦有關安全會議和安全大檢查,做好機電、運輸事故的搶救、追查、分析和處理工作並製定安全防範措施。

八、積極發展和提高生產機械化水平,組織機電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應用推廣和鑒定工作,推廣先進經驗和先進技術,改善勞動條件,逐步提高機電技術水平。

5 機電科副科長崗位責任製

一、協助科長做好本單位的管理和安全工作。

二、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有關機電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指示、指令,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生產方針。

三、合理安排各專業組的工作內容,製定月度工作計劃;並對安全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四、經常深入現場,積極聽取職工有關安全生產的合理化建議並及時予以采納,解決生產中的實際問題,按規定的周期上崗,定期檢查主要機房、硐室設備運轉情況、崗位勞動紀律及文明生產狀況,製止各類“三違”現象。

五、負責定期對機電係統內各單位執行製度情況進行檢查,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

六、按時參加設備停產檢修平衡會議,對大型檢修項目參與現場跟班協調指揮檢修工作;並對檢修措施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保證檢修工作順利進行。

七、定期參加安全檢查,及時查處生產中的安全隱患,並采取有效措施,杜絕人身及機電設備事故的發生。

6 機電科主任工程師崗位責任製

一、全麵負責機電科技術管理工作,必須保證在進行安全管理過程中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範。

二、組織編製月度、季度、年度工作計劃,保證機電管理工作的正常進行。

三、協助科長根據生產計劃,編製設備檢修計劃等,保證礦井安全生產。

四、及時對現場機電管理進行技術指導,開展好相關的工作。

五、在機電副總工程師的組織下,編製機電、運輸專業安全技術措施

六、對機電設備的選型、進貨質量驗收等進行技術把關。

七、參與大型固定設備的安全保護裝置、提升鋼絲繩的試驗、檢查、探傷、測定等工作。

八、協助其他專業編製采掘工作麵的配電設計和電器整定計算,保證采掘工作麵供、配電的工作。

九、經常深入現場,及時發現和解決安全隱患,及時向科長彙報,提出處理意見。

十、協助機電副總工程師、機電科科長搞好重大事故隱患排查和治理安排,並按規定及時上報。

十一、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分析技術管理狀況,向科長提出具體意見。

十二、負責機電、運輸設備、設施技術檔案的整理、管理工作。

7 機電隊長崗位責任製

一、負責向本隊職工傳達、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以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技術的規定、命令、法規、通告、通報等,並認真組織實施。

二、負責本隊範圍內機電設備,安全設施的日常管理工作,搞好現場管理和設備維修,提高設備完好率,搞好標準化工作,保證機電設備和人身安全。

三、負責主持編製、修改本隊的各項管理製度,操作規程,崗位責任製的實施細則和各項安全技術措施,並組織貫徹落實。

四、負責組織每周的安全會議,組織本隊的安全檢查,對安全事故隱患及時組織處理。經常深入現場,杜絕“三違”,認真組織本隊事故分析會議。

五、製定本單位安全技術培訓計劃,開展崗位練兵,使上崗人員做到應知、應會,持證上崗。

六、負責搞好通訊暢通無阻,抓好線路和管理、維護工作,抓好防火、防觸電教育及管理工作。並做好宣傳發動工作。

8 機電副隊長崗位責任製

一、協助隊長抓好分管工作,合理調配人員,充分利用工時。

二、抓好安全生產,保證安全運行,杜絕重大事故的發生,以身作則,深入現場,率領職工處理解決生產上的問題,按規程辦事。

三、按時組織班前會,研究布置本班工作。

四、認真貫徹操作規程與規章製度,注意工作質量與檢修質量,所管設備完好率達到90%以上,事故率降到1%以下,消滅失爆。

五、負責事故的追查與分析,並對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六、帶領職工參加技術培訓,努力提高業務水平。

七、要及時準確向科領導和隊長彙報當時生產情況。

9 機電科技術員崗位責任製

一、在機電科長的領導下,負責全隊機電技術管理工作,配合機電隊長、運輸隊長完成各隊的技術管理工作。

二、加強機電技術管理工作,定期召開科技術例會,分析研究機電技術問題,並從技術上提出解決辦法。

三、按時參加礦、科技術例會,參加礦、科組織的安全大檢查。

四、做到“一工程,一措施,一標準”負責組織學習符合機電設備實際運行情況的操作使用,維修規程,負責機電設備檢修、安裝、驗收、交接等工作,按《煤礦安全規程》要求親自參與設備周期性試驗和檢測,確保井下電氣設備不失爆,設備的各種保持裝置和安全設施動作靈敏可靠,利用率高。

五、本人無“三違”,無直接的重大責任事故,參加事故追查分析,提出防範措施並監督實施。

六、負責電氣方麵的技術培訓工作,培訓內容針對性強、效果好。

七、深入實際,掌握設備運行狀況,對設備隱患做出整改意見和期限。

八、工程的安裝,檢修必須親自參加進行技術指導,把好質量關,發生電氣事故親臨現場處理並逐級上報。

九、抓好和“一通三防”有關的機電技術管理工作,杜絕機電引發的通防重大惡性事故發生。

10 設備管理員崗位責任製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上級主管部門有關設備管理的方針、政策、條例、規程、措施及辦法,並結合本礦實際製定出相應的具體實施辦法及設備管理的各種規章製度。

二、對機電科長負責,負責全礦機電設備管理工作,做到數量清、狀態明、屬性準、帳卡物牌板一致。

三、負責全礦機電設備的選型、計劃、購置、安裝、調試和驗收工作,負責閑置設備的調劑、調撥、出租、報廢工作。

四、負責組織到貨設備的驗收工作,將參加驗收人員名單、驗收結果以及有關資料存入設備檔案。

五、對檢修的設備進行檢修質量驗收,辦理設備檢修驗收單、合格證和防爆合格證,檢修結果存入檔案。

六、負責庫存設備的管理工作,嚴格按發放製度進行發放,負責設備的封存、調撥及報廢工作。

七、負責檢查、監督和考核各單位的設備使用情況和管理製度的執行情況。

八、掌握國家公布的淘汰機電設備目錄和其它資料,對淘汰設備、無修複使用價值的設備,填寫報廢審批表,會同使用單位、財務部、技術科及有關工程技術人員共同鑒定,並在審批表上簽字,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

九、按照礦有關規定的範圍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並負責設備事故的登記、調查、分析、統計和上報。

十、積極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11 電氣管理員崗位責任製

一、認真學習並嚴格執行《礦山安全法》 、《煤礦安全規程》和上級其它有關煤礦電氣的規定、政策和文件。

二、負責全礦井下供用電的業務管理。根據用電單位申請,提供設計方案,嚴格負荷增容申請製度,合理調節用電負荷,保證供電的可靠性。

三、做好技術服務,協助基層解決低壓供用電的存在的問題。

四、負責全礦井下低壓供用電的安全檢查及繼電保護整定,對供電係統做到數量清、狀態明,賬、卡、物、板四相符。搞好供用電的技術檔案管理。

五、參加機電科組織的質量標準化檢查,對供用電存在的問題及時下達整改通知,有關單位及時整改。並按規定進行整改後的複查。

六、努力學習業務知識,不斷提高技術水平,逐步積累有關技術資料,總結和推廣有效的供用電管理工作。

七、積極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12 電纜管理員崗位責任製

一、認真學習並嚴格執行《礦山安全法》 、《煤礦01manbetx 》及其它有關規章製度。

二、負責新電纜的領取及領取後的檢驗、編號、上賬、建卡工作。

三、根據各單位生產需要及時發放電纜,電纜發出後應及時登記,做到帳、卡、物、版板一致。

四、低壓電纜進貨後要進行檢查驗收,查有無煤安標誌和產品質量證明資料,並按規定進行阻燃性能試驗。試驗合格方可下井使用。要建立電纜管理檔案,將電纜的“煤安標誌”、“質量證明書”,“合格證”、“阻燃性能試驗合格證”等妥善保存。

五、井下撤下不用的電纜,限期有關單位回收上井,凡改變使用地點和管理單位的電纜隨之變更帳戶。

六、負責回收上井電纜的修補和檢驗。

七、深入現場,及時掌握井下電纜的實際分布及供電情況,繪製符合實際的供電係統圖。

八、定期檢查各單位電纜的懸掛、使用、運行是否符合規定。

九、負責電纜的存放和保管,電纜應存於庫房,庫房保持通風良好,嚴禁將電纜長期露天存放。

十、根據電纜的使用、庫存和生產需要等情況,編製電纜購置計劃,經分管領導審批後,交供應科辦埋。

十一、參加機電科組織的質量標準化檢查,對電纜管理、使用中存在的問題及時下達整改通知,並按規定進行整改複查。

十二、努力學習業務知識,不斷提高技術水平,積累有關技術資料,逐步提高電纜管理水平。

十三、積極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13 小型電器管理員崗位責任製

一、認真學習並嚴格執行《礦山安全法》、《煤礦01manbetx 》及其它有關規章製度。

二、負責全礦井下小型電器的領用、建賬、發放、修複不合格的小型電器。不完好、不防爆的小型電器不得發放下井。

三、分管人員必須對範圍內的現場清、狀態明,根據其運轉和使用情況及時調整牌板。

四、與使用單位密切配合,管好用好小型電器,保證完好,杜絕失爆,發現不完好不防爆者要使用單位限時整改,並追究責任。

五、對移動性大的使用單位重點掌握,每下井應對沿途小型電器進行檢查,發現問題立即通知使用單位處理。

六、領用更換小型電器,必須辦理應有的手續,並登記入賬。

七、及時提交小型電器及配件需用計劃。充分利用報廢小型電器的尚有利用價值的零部件,不能使用的作報廢標記,並及時處理。

八、積極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14 防爆檢查員崗位責任製

一、認真學習並嚴格執行《礦山安全法》、《煤礦01manbetx 》及其它有關規章製度。

二、負責全礦井下防爆設備的入井、安裝、驗收、檢查工作。不防爆的設備不得發放下井。

三、防爆電氣設備入井前,防爆檢查員負責檢查其“產品合格證”、“防爆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及安全性能;檢查合格並簽發合格證後,方準入井。

四、做好技術服務,協助基層解決防爆方麵存在的問題。

五、負責全礦井下防爆設備的安全檢查。

六、參加機電科組織的質量標準化檢查,對防爆存在的問題及時下達整改通知,有關單位及時整改。並按規定進行整改後的複查。

七、努力學習業務知識,不斷提高技術水平,逐步積累有關技術資料,總結和推廣有效的防爆管理工作。

八、積極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15 機電檢修工崗位責任製

一、負責所管轄段內機電設備的維修保養工作,對所管理的機電設備,必須定期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保持設備完好狀態,確保安全運轉。

二、堅守工作崗位,負責修理置換設備及配件,並做好日常設備的維修工作。

三、嚴格執行停送電工作製,嚴禁帶電操作,確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四、有重大問題時,要立即彙報上崗幹部或班組長。

五、堅持現場交接班製度,並認真填寫好交接班記錄,對當班存在的問題要交待清楚。

六、自覺參加周二、五的學習及部門或本單位舉辦的安全技術培訓,做到考核合格持證上崗,不斷提高自保能力。

七、工作中必須做到,自己不傷害自己,自己不傷害別人,自己不被別人傷害。

16 井下配電工崗位責任製

一、搞好當班設備運行,確保安全供電。

二、認真檢查設備,保證設備經常處於完好狀態。

三、嚴格執行保安和操作規程規定,認真進行巡回檢查工作,並認真填寫運行日誌。

四、嚴格執行現場交接班製度,認真遵守八小時工作製,不遲到、不早退。

五、嚴格執行出入要害部門登記製度。

六、負責當班安全用具,備件材料、儀表的使用、保管工作。

七、負責室內外和設備清潔衛生,搞好文明生產。

八、負責當班檢漏裝置試驗工作。

17 井下電鉗工崗位責任製

一、堅守工作崗位,堅持交接班製度,保證機電設備安全運轉,完成生產任務。

二、負責所管範圍內的電氣設備的檢修檢查工作,一班不少於二次巡回檢查。

三、當班發生問題,應及時處理,不得遺留。如當班處理不了,應及時彙報有關單位和領導。

四、應熟悉本範圍內的供電線路、開關與設備的負荷情況。

五、嚴格執行01manbetx 和操作規程的規定,對防爆設備要保持良好的防爆性能。電纜、水管要排列懸掛整齊,嚴格執行停送電製度,嚴禁違章作業。

六、負責分管設備和峒室的清潔衛生,做到文明生產。

18 井下變電所看盤工崗位責任製

一、熟練掌握本變電所電氣設備的性能、用途、線路和負荷情況,以及操作方法,停電係統、運行方法,做到停送電安全準確及時。

二、嚴格遵守和執行《安全生產規程》、《礦井電氣安全教程》、《井下變電所操作規程》、“防爆電器管理製度”,“停送電工作票製度”、“漏電繼電器管理製度”,確保安全供電。

三、堅守崗位,集中精力,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峒室內嚴禁存易燃物品,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

四、格執行交接班製,對設備運行、安全用具,材料、工具、設備配件等情況交清交細。

五、生事故及時處理,並立即向值班人員彙報。電氣設備發生故障跳閘時,不得強行送電,應全麵檢查設備,確定事故性質進行檢修,漏電繼電器必須經常投入運行狀態,任何人無權停用繼電器,變電所的繼電器保護整定值,隻有防爆組人員才有權變更。

六、負責認真填寫好變電所記錄。

七、經常保持崗位衛生。

19 地麵維修電工崗位責任製

一、做好維修前準備工作,保質保量完成各項維修生產任務。

二、負責本職範圍內電氣設備的監視、維護、清潔、停送電工作,掌握設備使用狀態,定期進行預防性檢查和維護,保證電氣設備完好,實現安全生產。

三、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停送電必須嚴格按照停送電製度操作,杜絕違章作業,防止人身事故的發生。

四、負責提出維修材料、配件計劃,做好電氣設備檢查記錄。

五、嚴格按照技術標準,工藝要求、質量標準的規定進行作業。

六、妥善保管好儀表、工具,防止損壞丟失。

七、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

20 地麵高壓配電工崗位責任製

一、變配電室是礦井的要害部門,非配電工和檢修人員未經領導同意不得 擅自進入配電室。

二、變電所一切操作,先必須辦操作票。

三、變配電室內操作開關時,必須執行一人操作一人監護製度,嚴禁一人單獨停送電操作。

三、操作高壓電氣設備時,操作人員必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鞋,站在絕 緣台上。

四、操作低壓級設備的主回路時,操作人員必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鞋,站在絕緣台上。

五、嚴禁用濕手操作或觸及電氣設備。

六、拉合刀閘、空氣開關時,操作人員不得麵部正對開關,以免電弧燒傷,造成人身事故。

七、配電工和維護電工在發現有危及人身及設備安全時(如著火、觸電等 情況)可以自行斷開電源開關,處理事故,事後向領導彙報。

九、停送電操作必須憑停送電牌停送,停電設備的電源開關上必須在明顯 地方懸掛"有人工作,禁止送電"警告牌,送電必須交回"工作完畢,準許送電"牌方可操作電源開關 送電。

十、停電檢修設備必須認真執行停電、驗電、放電、短路接地製度,嚴禁 帶電作業。

十一 、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

十二、認真填寫各種記錄並經常保持室內衛生。

21 主扇風機司機崗位責任製

一、熟練掌握操作範圍內設備結構、性能和動作原理技術特征,並能做到會操作、會維修、會保養、會排除一般故障,並經過培訓,取得合格證後方能上崗。

二、認真執行主扇風機操作規程、巡回檢查製度、交接班製度、熟練掌握主扇風機的開停操作,開關櫃的停送電操作,並能熟練地進行反風操作。並認真填寫主扇運行及交接班日誌、主扇倒運記錄進行(每月)、事故記錄薄、主扇檢修記錄(月)、日常維修記錄表(6天)、要害人員(部門)的檢查記錄薄

三、熟知設備的供電線路、供風線路及停送順序。

四、定期對轉動部位經行潤滑,保證設備正常運轉。

五、當設備出現異常情況時,應立即停止運行,進行檢查,並啟動備用風機。當本班不能處理時,應通知電、鉗維護工進行維修,並向調度室及隊值班人員彙報。

六、參與設備日常維修,並進行驗收。

七、嚴肅認真地填寫交接班記錄,並妥善保管。

八、保管好所配的工器具,專用工具必須經隊領導同意後方可外借。

22 主排水泵司機崗位責任製

一、按時參加班前會、班後會,接受全班任務,彙報本班情況。

二、堅持交接班製度,堅守工作崗位,遵守勞動紀律。

三、嚴格執行安全規程和操作規程規定,熟悉和掌握水泵各部的運轉性能,保證設備的安全運轉。

四、按時注油和檢查,做到四檢查、一注油。保證設備零部件齊全,完好緊固。

五、負責泵房及周圍的清潔衛生工作,保證設備完好、整齊、無積塵,工具、配件存放整齊,做到文明生產。

六、負責水泵檢修後的試車和驗收工作。

七、負責領取與保管機房內的工具、材料、配件。

八、按時認真填寫運轉日誌。

23 壓風機司機崗位責任製

一、熟練掌握壓風機及其附屬設備的結構、性能、原理,做到會操作、會檢查、會保養、會排除故障。

二、堅守崗位,集中精力操作。隨時注意設備運轉聲音、溫度、儀表、安全保護裝置,以及冷卻水量變化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彙報和處理。

三、按規定做好設備運行記錄和檢修、交接班記錄。

四、保證設備正常潤滑,壓風機油必須經化驗合格。

五、定時試驗安全閥,要嚴密監視氣缸溫度是否超限,斷水信號是否準確可靠。

六、嚴格執行要害部門管理製度,做好防火工作,搞好清潔衛生。

24 一般水泵司機崗位責任製

一、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堅守工作崗位,遵守勞動紀律。

二、嚴格執行安全規程和操作規程的規定,熟悉掌握水泵各種運轉性能,保證設備安全運轉。

三、做到“四檢查、一注油”,保證設備零部件齊全、完整、緊固。

四、要堅持巡回檢查,發現異常聲音要停泵檢查,並及時彙報,協助處理。

五、負責本範圍內的設備、電纜、水管清潔衛生,並懸掛排列整齊,做到文明生產。

六、負責機房內工具、材料、配件的保管工作。

25 氣焊(割)崗位責任製

一、凡從事氣焊(割)工作者,必須經上級有關機構培訓並取得合格證書者,方能操作氣(割)焊工作。否則,不得操作氣(割)焊工作。

二、固定的氣焊、割工作地點,應備有滅火器材,並妥善保管。

三、每次氣焊、割工作前,必須檢查工作地點有無易燃、易爆物品。操作地點五米以內,必須清除易燃物品。在氣焊、割地點四米內的建築物是易燃材料時,必須用不燃材料遮護或灑水濕潤。

四、若需要在井下大巷、峒室或井上進行氣焊、割工作時,嚴格遵守《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並製定專項的安全措施,經礦長批準,並指定專人在現場檢查和監督,施工人員應嚴格執行。

五、氣焊、割操作者,禁止氣焊、割承受著壓力的管路、容器等。在氣焊、割盛過易燃、易爆物品前必須對其進行徹底的清掃後,方可進行氣焊、割工作。

六、禁止穿濕衣服或在雪天、雨天中或類似環境中進行氣焊、割工作。

七、每次工作結束後,必須清理現場,將氧氣瓶、乙炔瓶妥善保管。

八、氣焊、割操作工,必須嚴格遵守礦上規定的一切規章製度,班中不幹與工作無關的事,堅守工作崗位,不遲到,不早退。 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

26 地麵電焊工崗位責任製

一、凡從事電焊工者,必須有合格的操作證,否則不得操作電焊工作。

二、固定的焊接地點,應備有滅火器材,並妥善保管。

三、每次工作開始前,首先檢查工作場所有無易燃、易爆物品。工作地點五米以內,必須清除易燃、易爆物品,在焊接地點,四米以內的建築物是可燃材料,必須用不燃材料遮護或灑水濕潤。

四、若需要在井下大巷、峒室及井口進行焊接工作時,必須製定專項的安全措施,報礦長批準,並由礦長指定專人在現場檢查和監督,施工人員要嚴格執行。

五、在通風不良處(和容器內)工作,應注意空氣暢通,隔一定時間輪換一次,並設一人於外麵,以便聯係。

六、電焊工作禁止焊接承受著壓力的管路、容器等。焊接盛過易燃、易爆物品或容器前,必須對其進行徹底洗掃後方可進行焊接工作。

七、禁止穿濕衣服操作電焊工作,禁止在雪天、雨中或類似環境裏進行焊接工作。

八、電焊工在長時間或短時間離開工作場所,必須停電,禁止無人操作時,電焊把線帶電。

九、每次工作結束後,必須切斷電源,清理現場,纜線盤於幹燥處。

十、電焊工必須遵守礦上的一切規章製度,班中不幹與工作無關的事,堅守工作崗位。

27 礦燈房充燈工崗位責任製

一、遵守各種規章製度,不準幹與工作無關之事,提高工作效率,定期參加培訓學習,必須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

二、失爆率、紅燈率、滅燈率、完好率符合有關規定。嚴格按照完好標準要求和防爆規定修複礦燈。

三、礦燈充電過程中,應加強巡視和檢查。

四、搞好礦燈維修,做到勤檢查、勤維護,建立維修記錄。

五、嚴格執行礦燈領發製度,搞好編號、登記和建帳工作。

六、加強礦燈管理,任何人不得隨意將礦燈及其零部件借送給他人或其它單位。

七、憑礦調度室開據的入井通知單發放礦燈,在每次換班2h內,燈房人員必須把沒有還燈人員的名單報告礦調度室。

八、經常保持室內清潔。

28 材料庫工崗位責任製

一、保管員要熱愛本職工作,遵紀守法,廉潔奉公,不徇私情。

二、負責分管物資的入庫、出庫、保管工作,負責物資的擺放,管區消防、衛生設施的完好。

三、收發料及時、準確、手續齊全,憑證完整,帳麵清楚。

四、積極配合計劃員、采購員、質檢員做好物資出入庫的質量檢驗。

五、庫房管理規範化,物資標記明確,帳、卡、物、資金吻合。

六、上帳及時,日清月結,定期盤點,不損壞,不丟失。

七、認真填寫台帳、記錄和有關報表。

八、認真做好倉庫的治安工作,並做好日常記錄。

九、注意加強業務學習,提高自身業務素質。

十、堅持安全第一的方針,嚴格執行庫房安全規定。

29 機修車間崗位責任製

一、每天早晨6:30分按時參加機電例會,車間負責彙報昨天工作完成情況,並落實機電科長當天所安排工作,車間負責人寫出當天工作計劃交機電科。

二、每天早晨7:00分按時召開車間班前會,對當天工作合理分工並根據分工情況教育職工工作中所注意的技術問題和安全隱患注意事項。

三、每天早晨車間開班前會後,先到庫房清查昨天領用的設備及需整修配件,分類放好,做到心中有數,需維修設備及時維修。

四、職工在工作中車間負責人加強巡回檢查,督促職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勞動效率,並檢查職工工作中所出現的問題及時處理解決,特別是外修人員或高空作業人員要落實負責人,特殊作業要按有關措施施工。

五、嚴把物資、材料消耗關,當天車間所需用材料由負責人同意審核,統一開票,做到能利用廢舊物資的,杜絕領新物資,當天從庫房查廢舊物資合理利用。

六、車間負責人每天下班前到各崗位及外修工作地點巡回檢查一次,並做到當天工作情況心中有數,並到機電科彙報和填寫記錄。

30 鍋爐水質化驗員崗位責任製

一、堅守工作崗位,遵守勞動紀律,嚴格執行水質管理等各項製度,保證向鍋爐提供充足的合格軟水。

二、操作人員應經專業考試合格,取得資格證,並熟悉本崗位工藝流程、設備性能和技術規範,當水處理設備出現異常現象,應及時排除並報告有關領導。

三、定時化驗,提供分析數據,指導排汙,認真填寫運行記錄,做到交接清楚,嚴禁發生水質責任事故。

四、參與鍋爐保養與除垢防腐工作,做好水泵和鈉離子交換器的維護保養工作。

五、團結同誌、互幫互助、盡心盡職、努力學習,不斷提高業務技能和操作水平。

六、做好化驗儀器、水處理設備的維護保養和保管工作。

31 司爐工崗位責任製

一、司爐工應持證上崗,堅守工作崗位,嚴格執行鍋爐房各項規章製度,精心操作,確保鍋爐安全經濟運行。

二、做到“三知四會”(知:設備結構、性能、安全設施。會:維修、保養、操作、排除一般故障。)

三、當班人員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不做與生產無關的事。

四、工作前認真檢查壓力表、水位表、排汙閥、風機、水泵等設施是否完好,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

五、蒸汽鍋爐每班排汙至少兩次,要經常保持各部位的開關閥門及附屬設備正常運轉。

六、要認真填寫運行日誌,交接班記錄,並妥善保管所有工具,配件材料不得丟失。

七、鍋爐發生事故時,應積極主動采取緊急處理措施,並立即向有關領導彙報。事故未經妥善處理,司爐工不得離開現場。

八、應保持鍋爐房內外清潔,設施幹淨,儀表清晰,工具存放整齊,道路通暢。

九、安全閥每周手動試驗一次,每月自動試驗一次,壓力表每周衝洗存水彎管一次,水位表每班衝洗一次,水位報警器接班時試叫一次。

十、服從領導,聽從指揮,保質保量完成當班的各項工作任務。

32 油脂管理員崗位責任製

一、油脂管理員要有潤滑和液壓傳動的基本知識,應熟悉《煤礦安全規程》有關內容,熟悉各類油脂物理、化學性能及各種機電設備使用油脂的要求。

二、上班前嚴禁喝酒,接班後嚴禁睡覺、看書和打鬧。堅守工作崗位,

上班時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三、應熟悉油庫消防規定,懂得消防知識,會使用消防滅火器材。

四、油脂管理員要建立進庫、出庫台帳,領用、發放、回收製度,做到領用發放數量準確無誤。

五、油庫附近20米以內嚴禁煙火。

六、搞好油庫環境衛生,保持地麵無油汙、積油坑。

七、做好油庫安全保衛工作,認真填寫各種記錄,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和崗位責任製。

33 柴油發電機組司機崗位責任製

一、柴油發電機組司機。必須經過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能持證上崗。司機應堅守工作崗位,上班不遲到不早退,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保護好室內的一切設備、工具和滅火器材,沒有經領導批準不得外借。

二、經常監視電壓、電流的運行情況,各零部件、螺絲、接線頭是否良好。並作好運行記錄,未經領導批準不準私自開機。

三、非工作人員禁止操作,發生事故及損壞設備均由本人負責。

四、不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否則由某種原因造成的其他事故,均由本人負責。

五、在不影響生產的情況下,積極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經常地檢查發電機組的各部件螺絲、接頭、油量、油管,保證其完好性,有特殊情況時,能準確地開起發電機組。

六、認真學習業務知識,不斷提高業務技術水平。搞好室內外公共衛生,保持室內清潔整齊。

七、當礦井供電雙回路線路均停電時,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將發電機啟動,配合變電工準確無誤地將各用電源及時送上,保證礦井保安設備供電正常。

八、保持室內清潔。

34 地麵起重工崗位責任製

一、起重工必須是身體健康,並對該項工作熱心負責,熟悉本工種的安全規程及《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

二、起重大重物件時,負責人應檢查地勢,情況複雜時,應充分發揚群策群力的精神,力爭起重時,不出現失誤。

三、根據物件的重量,選擇適當的工具,如:繩索、鋼絲繩的荷重,導鏈的大小,鐵絲的粗細等,工具使用負重必須超過物件重量的二倍。

四、人工抬物件時,每人不得超過75公斤。蹬跳板裝卸時每人負重不得超過50公斤。起重高度超過5米以上時,鋼絲繩負重能力應超過物件重量的三倍以上。

五、起重或搬運重物時,負責人應檢查各工具是否堅固,並負責指揮工作,並有專人負責安全工作。

六、物件起吊前,負責人應檢查掛鉤處的吊環是否牢固。起吊後,吊物下麵不得停人,重物周圍5米以內不得有閑人逗留。

七、使用導鏈時,應檢查導鏈大小,鏈轉動是否靈活,操作時不能猛拉小鏈,防止小鏈出槽。操作人員必須選好適當的位置後方能操作。

八、裝載機起吊重物時,工作人員應避開重物垂直位置,站在安全的地方,預防重物旋轉,碰傷工作人員。

35 資料管理員崗位責任製

一、資料管理員必須有專業技術知識,熱愛本職工作,有一定的管理經驗,才能擔任。

二、每天上班要搞好資料室內外衛生,認真遵守上下班製度。不遲到不早退,班中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三、各種資料要擺放整齊、有序,帳、卡、物三對照。

四、資料更新要及時,資料記錄要妥善保管。

五、要熱愛本職工作,紮紮實實把工作幹好。

六、做好資料防火、防潮、防黴、防蛀等工作。

七、嚴格遵守礦上的一切規章製度,必須熟記各種資料的存放點,做到一清二楚。

36 班組長崗位責任製

一、嚴格執行礦、隊的有關安全生產的管理規定。

二、班組長是現場安全管理的主要責任者,班前會要認真檢查當班員工是否有飲酒者,對飲酒者,必須製止其下井。

三、開工前,必須進行“四位一體”的安全檢查,否則不得作業,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組織人員進行處理,並上報隊值班室。

四、對本班出現的三違必須立即製止,當班處理的安全隱患和遺留的問題,必須向井下一個班的班組長交待清除,並向科值班室彙報。

37 噴霧泵司機崗位責任製

一、噴霧泵司機應堅守工作崗位,堅持八小時工作製。不遲到、不早退、班中不幹與工作無關的事,精力集中。管好、用好設備。

二、每班接班後,應把泵站的所有情況進行全麵檢查,確定無誤後方可開泵。

三、班中嚴格注意泵體運轉情況。並觀察閥組動作的節奏聲,壓力表的穩定性,確保采煤機壓力不低於2Mpa。

四、泵體運轉中,隨時注意油箱油位、油池的油量。必要時作適當的補充。

五、泵站內嚴禁閑雜人員進出及逗留。

六、班中若發生故障,應及時處理,並認真填寫記錄。

七、司機應熱愛本職工作,紮實幹好本職工作,不讓他人亂開機械,以免發生故障。

38 乳化泵司機崗位責任製

一、乳化液司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司機應堅守工作崗位,不遲到,不早退,有事向領導提前請假,班中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二、保證供液管路吊掛整齊,送液、回液暢通。

三、堅持每班擦洗一次油汙、髒物,過濾器應按一定方向每班旋轉1~2次,每天更換一次過濾器網芯,每十天清洗一次過濾器,每月清洗一次乳化液箱。

四、接班後,要把泵站內的所有情況進行全麵檢查,確認無誤後方可準備離開。

五、泵站在運行過程中,要注意觀察各種儀表的顯示情況,機器聲音是否正常,乳化液箱內的液位是否保持在規定位置,發現有異聲異味,壓力表指示忽上忽下,乳化液溫度過高或油位低於紅線位置,控製閥失效,過濾器損壞或被堵不能過濾,供液管路破裂、脫開大量漏液等情況時要立即停泵檢修,否則不能開泵。

六、下班時向接班司機交清情況後,要認真填好交班記錄。

七、要熱愛自己的工作,紮紮實實把工作幹好,不要隨便讓別人替班,發生事故由本人負責。

39 皮帶運輸機司機崗位責任製

一、負責機器的運轉、維護和保管,隨時向檢修工反映設備狀況,協助檢修工對機器進行定期檢修,保證機器達到完好標準,完成生產任務。

二、交接班必須在工作地點進行現場交接,試運轉下沉後交接人方可離開。

三、每班司機要做好二次巡回檢查工作,對主要連接部件、安全裝置及漏煤咀等要認真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通知檢修工處理。

四、發現有大塊煤矸石及物料時,要停車處理。

五、嚴禁皮帶乘人和拉運物料。

六、嚴格執行停機停水、開機開水製度,負責搞好管轄段的文明生產。

七、工作中必須做到,自己不傷害自己,自己不傷害別人,自己不被別人傷害。

八、自覺參加部門或本單位舉辦的安全技術培訓,做到考核合格持證上崗,不斷提高自保能力。

九、保持設備環境清潔、衛生。

40 給煤機司機崗位責任製

一、堅守工作崗位,持證上崗,堅持現場交接班製度,開機時嚴禁擅離工作崗位,認真注意放煤情況,以防止水煤突然湧出造成人身及設備事故。

二、要嚴格按照操作規程規定工作,搞好設備維護。

三、停機後,應將給煤機周圍及膠帶輸送機尾落煤及時清理,並對主要部位注油保養。

四、在運行中發現問題,要及時停機向維護工彙報,並協助維護工立即處理。

五、保管好所用工具、材料、配件,做到不丟失、不損壞。

41 刮板運輸機司機崗位責任製

一、堅守崗位,按操作規程開機,負責清理機頭前後十五米範圍內浮煤、雜物、煤塵。

二、司機應嚴格執行安全規程與操作規程的規定,熟悉掌握刮板機各部的運轉性能。

三、每班開機前,要檢查各部位緊固件、聯接件是否齊全、緊固,如發現問題必須立即報維修電工進行處理。

四、每天開機前要檢查信號係統是否靈敏、可靠,發現問題必須立即報維修電工進行修理。

五、開機前,對運輸機進行試運轉,檢查機頭、機尾、撥鏈器、滾筒、鏈條、刮板等有無問題,否則報維修工進行處理。

六、嚴格執行現場交接班製度,交班前要拉空刮板機上的煤,認真檢查機器各部件,發現問題及時同檢修工處理,做到安全運行。

七、發現拉出木料、料石、大塊矸、煤等其它材料配件及及時停機取出。

八、備用品、配件存放整齊,妥善保管,經常補充,零部件及時上井,並作好用料計劃,保持設備環境清潔、衛生,保持設備完好。

42 副井提升絞車司機崗位責任製

一、堅守工作崗位:1、正確操作絞車,聽的清,開的穩,停的準,保證安全勻整,完成提升任務。2、切實掌握絞車內外所屬設備,以及鋼絲繩、鉤頭、導輪、甩車場,軌道道岔等使用運轉情況。3、對絞車的管理,實行合理的保養進行監督,提高和鞏固設備的完好程度。

二、嚴格執行現場交接班製度:1、接班後,交班前必須對設備進行全麵檢查,注意油、溫、聲、齊、儀的情況。2、查看運轉記錄。3、了解發生事故的原因和采取措施的內容,並有詳細記錄。4、交清接明,雙方簽名。

三、運轉中,隨時注意機器、電動機聲音及儀表變化,發現問題,及時停車並彙報通知有關人員處理。

四、管理好機房的工具,備品配件、油脂、棉紗,確保機房及設備的清潔衛生。

五、積極參加絞車房內的檢修工作,提高維護技術水平,掌握設備的性能和各種數據,認真把好檢修質量關。

六、對技術精益求精,通過時間鍛煉和學習,達到“三懂四會”,提高操作技術水平,保證安全運轉。

七、嚴格執行定期定點注油製,操作規程,巡回檢查製,防爆規程來客參觀製,並做好各種記錄。

八、經常保持室內衛生。

43 綜采隊機電副隊長崗位責任製

一、貫徹執行三大規程和上級有關機電方麵的規定,落實設備包機製度、檢修製度和崗位責任製,認真組織職工學習業務技術,提高操作技能。

二、負責設備檢修的製度和落實。

三、提出季、月備品、備件、材料、專用工具的消耗計劃,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機電業務的聯係和協調,組織工作麵新舊設備的驗收和移交。

五、組織機電事故的搶修處理和事故分析,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

六、負責本隊機電、電器設備的安裝、使用、維護檢修的組織領導工作。

七、負責審查設備台帳和機電設備運轉情況記錄,檢查井下配件儲存消耗情況。

八、參加隊委會議,研究本隊機電、生產中存在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

九、經常深入工作麵,檢查機電設備運轉情況,並定期召開機電專題會議。

44 采煤機司機崗位責任製

一、采煤機司機必須持證上崗,嚴禁無證開機。

二、司機應堅守崗位,時刻注意工作麵的進展速度及電纜、水管的拖移情況。

三、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對當班機組運轉情況,必須向下班交代清楚,否則接班司機拒絕接班。

四、經常檢查各部位緊固螺絲是否鬆動及缺件。運轉中發現有異常聲音或顫動時,堅決停機檢查,嚴禁帶病運轉。

五、機組電動機冷卻水路暢通、電纜夾齊全、不出槽、電纜水管不受力。無水時不準割煤。

六、無特殊情況,停機嚴禁使用“緊急停車”。

七、采煤機搖臂升降必須靈活可靠,千斤頂無磨損,不自動降落、不滲油。否則不得開機。

八、采煤機在割煤過程中,發現負荷大,機身不前進時。堅決停機檢查,等故障排除後,方能繼續割煤。

九、采煤機正常運行中,司機要隨時觀察瓦斯探頭的數值變化情況,發現瓦斯達到臨界狀態時,要立即停車。

十、采煤機滾筒上的截齒必須保持齊全鋒利,發現磨損和缺少,要及時更換補齊。前進中機組必須和前探梁、頂梁保持適當距離,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十一、當班司機嚴禁讓他人操作機組。每班開機前,先試轉10分鍾,無問題時,才能正式開機。

十二、司機嚴格執行“操作規程”,“煤礦安全規程”。不違章蠻幹,遵守各項規章製度,以免發生不應發生的事故,確保采煤機割煤正常,做好本職工作。

十三、必須執行先開水後開機的製度。

45 掘進隊電工安全生產責任製

一、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操作規程、作業規程、設備保養製度和交接班製度,堅守工作崗位,必須質證上崗,不準擅離職守,保證做到安全供電。

二、努力鑽研技術,熟悉本隊供電係統及各種電氣設備的性能、作用、原理,做到判斷事故準確無誤,處理事故安全迅速。

三、每班要對電氣設備和線路進行巡回檢查,特別是移動線路和設備,更要加強維護,達到完好。

四、每月檢查一次各種電氣設備的防爆性能,經常注意檢查電氣設備的絕緣性能及各儀表、繼電保護裝置的動作是否靈敏可靠。

五、負責處理當班發生的電氣事故,並及時向領導彙報事故情況。

六、認真填寫設備運行日誌和各種記錄。

46 掘進隊機工安全生產責任製

一、熟悉機電設備性能、原理、作用,做到判斷事故準確,處理事故安全快速。

二、對所有電氣設備管線,經常檢查檢修,各種儀表電氣保護裝置齊全、靈敏、可靠。

三、必須執行先開水後開機的製度。

四、嚴格執行電氣設備管理製度,保證設備完好,安全供電無失爆。

五、起吊、安裝、拆除機電設備時,必須設專人負責,按規程操作,確保安全。

六、包機到人,盡職盡責,遵章守紀,搞好自主保安。

七、加強設備的檢查和維護,確保各項設備完好運轉。

八、嚴格執行三大規程,按章作業。

47 掘進機司機崗位責任製

一、必須做到“三懂四會”,並持證上崗,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崗位,嚴格執作業規程》。

二、必須執行先開水後開機的製度。

三、認真做好交接班檢查、維護保養工作以及文明生產工作。

四、按操作規程集中精力操作,仔細觀察各儀表指示,發現異常及時停機檢查處理,並彙報有關人員。

五、做好與其他工種人員的配合工作,按信號指令操作。

48 支架工崗位責任製

一、嚴格執行《支架工技術操作規程》的有關規定。

二、做好交接班工作,保證支架、高壓膠管及聯接銷完整無缺牢固、可靠,出現漏液、斷銷現象及時處理。

三、操作支架應做到快、勻、夠、直、正、穩、嚴、淨。

四、推溜前認真檢查各部位聯接情況,推溜時要注意不要損壞電纜及水泵,溜子彎曲段大於15米,工作麵保持“三直”,操作完畢後手柄必須回“零”位。

五、保護好液壓支架高壓膠管,不準拉壞或擠壓,搞好工作麵支架上的文明生產。

六、認真觀察頂板和工作麵壓力變化情況,及時彙報工長、班長,並積極維護處理,嚴防發生冒頂事故。

七、工作中與采煤機司機相互配合,確保安全生產。

三 操作規程

1 主通風機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適用範圍:

1、本操作規程適用於主通風機司機作業。

2、本操作規程適用於煤礦礦井軸流式主通風機。

二、上崗條件:

1、司機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取得合格證,才準上崗操作。

2、司機應熟悉通風機一般構造、工作原理、技術特征、各部性能,供電係統和控製回路,以及地麵風道係統和各風門的用途。

3、司機必須嚴格執行交接製度和本工種崗位責任製。

三、安全規定:

1、上班前嚴禁喝酒,班中嚴禁睡覺,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和工種崗位責任製,堅守工作崗位,遵守本操作規程及《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

2、當在用通風機發生故障停機時,備用通風機必須在10min內開動,並投入正常運轉。

3、當礦井需要反風是,必須在10min內完成反風操作。

4、主要通風機司機應嚴格遵守以下安全守則和操作紀律:

(1)不得隨意變更保護裝置的整定值。

(2)操作高壓電器時必須使用絕緣用具,並按規定的操作順序進行。

(3)協助維修工檢查維修設備工作,做好設備日常維護保養工作。

(4)地麵風道進風門要鎖固。

(5)除故障緊急停車外,嚴禁無請示停機。

(6)通風機房及其附近20m範圍內嚴禁煙火。

(7)開、閉風門,如設置電動、手動兩套裝置時,不用時須將手動要把取下,以免傷人。

(8)及時、如實填寫各種記錄,妥善保管,不得丟失。

(9)工具、備件等要擺放整齊,搞好設備及室內外衛生。

(10)嚴格按照升級命令進行通風機的啟動、停機和反風操作。

四、準備工作:

1、查看將啟動的風機蝶閥位置是否在打開位置,且停開風機蝶閥是否在關閉位置;

2、各緊固件緊固牢靠;

3、電器和電動機接地良好;

4、各指示儀表,保護裝置齊全可靠;

5、各起動開關手把都處於斷開位置;

6、電壓在額定電壓的±5%範圍內,確認高壓饋線開關斷路器小車處於工作位置;

7、風道內無雜物;

8、將啟動的風機製動器是否在開位,盤車2~3圈,手感無別勁,無異常聲音,否則不允許開車。

五、操作順序:

1、啟動:接到啟動主通風機命令 檢查各風門是否處於正確狀態 操作風門啟動設備 緩緩打開通往井下的風門,使各風門處於正常通風狀態 啟動風機電機

完成風機啟動 報告礦調度室

2、停機:接到停機命令 斷電停機 風機電機停轉後,按規定操作有關風門

報告礦調度室或有關部門

六、正常操作:

(一)啟動操作

1、檢查製動器,鬆開製動器,手動盤車2~3圈,確認轉動靈活,檢查葉片角度,確認在所需位置。

2、檢查電機軸承溫度,確認低於700C。

4、檢查蝶閥處於全開位置,同時使另一台風機蝶閥處於全閉位置。

5、高壓開關合閘,給變頻器送電,準備起動。

6、在變頻器麵板上操作,檢查電機轉向,確認轉向正確。

7、變頻器起動,監護人注意傾聽主軸聲音,如發現有異常聲音或有異味,馬上停機,倒換風機;如正常,則檢查參數是否符合規定,各處是否漏風。

七、特殊操作

(一)正常倒風機

1、一般一月倒一次風機,我礦規定為每月下旬。執行“主扇風機定期倒機措施”。

2、將備用風機盤車2~3圈,進行開車前的準備工作。

3、停止原運行風機,停運操作:先停變頻操作麵板上操作停車,後分閘高壓饋線櫃。

4、開啟備用風機蝶閥,原運轉風機斷電2—3分鍾後,再關閉其蝶閥。

5、重複按照啟動操作步驟,啟動備用風機。

6、完成上述操作,風機即進入運行狀態,司機應按要求檢查各項參數。

(二)反風

1、司機隻有接到“礦長或總工程師的命令後”才可進行反風操作,反風操作必須在10分鍾內完成。且反風風量不得低於正常風量的40%。

運行風機反風:

1)切斷主電機電源,去室外壓緊爆蓋;

2)延時60秒後,點刹製動器2—3次,直到風機完全停止後鬆開製動器;

3)在變頻器操作麵板上將轉向設置為反轉;

4)按起動程序起動主電機;

5)完成上述操作,風機即進入反風狀態,司機應按要求檢查各項參數。

備用風機反風:

1)切斷主電機電源,去室外壓緊爆蓋;

2)延時60秒後,點刹製動器2—3次,直到風機完全停止後鬆開製動器並關閉蝶閥;

3)開啟備用風機風門;

4)將備用風機變頻器轉向設置為反轉;

5)按起動程序起動備用風機主電機;

6)完成上述操作,風機即進入反風狀態,司機應按要求檢查各項參數。

八、收尾工作:

1、做好當班風機運行的各種記錄。

2、將存在的問題向接班司機認真交代清楚。

2 空壓機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適用範圍

1、本操作規程適用於煤礦螺杆式空氣壓縮機的操作。

二、上崗條件

1、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實習司機應經有關部門批準,並指定專人指導監護。

2、熟知《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熟悉所操作空壓機的結構、性能、工作原理、技術特征和各種安全保護裝置,能獨立操作。

3、掌握現場機械、電氣事故的一般處理方法。

4、無妨礙本職工作的病症。

三、安全規定

1、上班前嚴禁喝酒,班中嚴禁睡覺,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和工種崗位責任製,堅守工作崗位,遵守本操作規程及《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

2、嚴格遵守以下安全守則和操作紀律:

(1)操作高壓電器時,要一人操作,一人監護。操作時要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或站在絕緣台上。

(2)不得隨意變更保護裝置的整定值。

(3)下列情況禁止操作:

1)在安全保護裝置失靈情況下,禁止開機或運行。

2)在電動機、電氣設備接地不良情況下,禁止開機或運行。

3)在指示儀表損壞、不安全情況下,禁止開機或運行。

4)在設備運行中,禁止緊固地腳螺栓。

5)氣缸、風包有壓情況下,禁止敲擊和碰撞。

(4)必須按規定定期倒換空壓機運行。

(5)工具、備件等擺放整齊。

3、安全閥和壓力調節器必須動作可靠,安全閥的動作壓力不得超過額定壓力的1.1倍。

4、斷水、斷油保護裝置應動作可靠。

5、風包溫度不得超過120℃。

四、準備工作

1、檢查空壓機各零件部分是否完好,各保護裝置、儀表、閥門、管路、接頭及設備地腳螺栓是否有損壞或鬆動。

2、略為打開油氣桶底部的排水閥,排出潤滑油下部積存的冷凝水和汙物,見到有油流出即關上,以防潤滑油過早乳化變質。

3、檢查油氣桶油位是否在油位計二條刻度線之間,不足時應補充。注意加油前確認係統內無壓力(油位以停機十分鍾後觀察為準,在運轉中油位較停機時稍低)。

4、停用較長時間又開機,應先拆下空氣過濾器蓋,從進氣口加入約0.5升左右潤滑油,以防起動時機內失油燒損。

5、確認係統內無壓力,並對聯軸器手動盤車。

6、打開排氣閥門。

五、正常操作

1、開機

(1)按高壓開關櫃操作步驟操作高壓開關櫃,合上相對應的開關。

(2)點動,檢查電動機轉向是否正確。

(3)確認相對應的設備手動閥處於“卸載”狀態,按下設備控製麵板上“起動”按鈕即正式運轉,觀察麵板及各部件是否正常,於數秒後,壓力逐漸上升至額定壓力。

(4)觀察設備運轉是否平穩,冷卻風扇是否運行正常,聲音是否正常,儀表讀數是否正常,有無泄漏。最高排氣溫度為105℃,正常排氣溫度為90℃;正常排氣壓力為:0.65Mpa~0.79Mpa。發現運行參數不在正常範圍內,應及時停車,查找原因。

2、停機

(1)先按下控製麵板上“停止”按鈕。

(2)將相對應設備的出口手動閥門關閉。

(3)設備處於停止狀態後,將高壓開關櫃操作規程進行停電操作,將所對應設備的開關拉開,並掛“停用”牌板。

六、特殊操作(緊急停機)

1、當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緊急停機:

(1)出現異常聲響或振動時;

(2)排氣壓力超過安全閥設定壓力而安全閥未打開;

(3)排氣溫度超過105℃時未自動停機;

(4)周圍發生緊急情況時;

2、緊急停機時,無需先卸載,可直接按下“停止”鈕。

八、操作中注意事項:

1、各儀表是否正常。

2、空壓機各部位運轉聲音是否正常。

3、有無滲漏現象。

4、遇有特殊情況,按“急停處理”。

七、收尾工作

1、交班前檢查設備,保持設備清潔完好,清掃空壓機房的環境衛生,整理運行記錄和工作日誌。

2、對存在的問題向接班司機認真交代清楚。

3 主排水泵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適用範圍

第1條 本規程適用於韓家窪煤業井下主排水泵房水泵操作。

二、上崗條件

第2條 司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取得合格證後,持證上崗操作。

第3條 應熟知《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了解排水係統,熟悉掌握排水設備和啟動控製電氣設備的構造、性能、技術特點、工作原理,並要做到會使用、會保養、會排除一般性故障,能獨立操作。

第4條 沒有妨礙本職工作的病症。

三、安全規定

第5條 上班前禁止喝酒,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接班後不得睡覺,不得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堅守崗位,遵守本操作規程及《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

第6條 主排水泵司機必須專職,主排水泵房每班超過兩人值班時應明確正、副司機。

第7條 嚴格遵守以下安全守則和操作紀律:

1、不得隨意變更保護裝置的整定值。

2、操作高壓電器時:

(1)一人操作,一人監護;

(2)操作者應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或站在絕緣台上;

(3)電器,電動機必須接地良好。

3、在以下情況下,水泵不得投入運行:

(1)電動機故障沒有排除,控製設備、電壓表、電流表、壓力表、真空表失靈;

(2)水泵或管路漏水;

(3)電壓降太大,電壓不正常;

(4)水泵不能正常運行;

(5)吸排水管路不能正常工作。

4、在發生和處理事故期間,司機應嚴守崗位,不得離開泵房。

第8條 井筒與水泵房之間的斜巷內(安全出口),必須保持暢通,不得堆放雜亂髒物。

第9條 應定期檢查防水門,關閉應符合要求。

四、準備工作

第10條 水泵啟動前應對下列部位進行檢查:

1、設備各部件螺栓堅固,不得鬆動。

2、聯軸器間隙應符合規定,防護罩應可靠。

3、輔助上水係統、射流泵正常,吸水井內無影響吸水的雜物。

4、接地係統沒有損壞,應符合規定。

5、電控設備各開關手把應在停車位置。

6、電壓、電流、壓力、真空等各種儀表指示正常,電源電壓符合電動機起動要求。

第11條 打開待開水泵在相應管路上的閘閥。

第12條 盤車2~3轉,泵轉動靈活無卡阻現象。但停止運轉時間不超過8小時不受此限。

第14條 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必須及時處理,值班司機處理不了的問題應向當班領導彙報,待處理完畢符合要求後,方可啟動該水泵。

五、操作順序

第15條 水泵在一般正常情況下按以下操作順序進行(我礦主排為無底閥排水):

(1)啟動:打開射流泵閘閥→觀察真空表,待真空度達0.05MP以上時,泵體內充滿水後,操作啟動設備,啟動水泵電機→水泵電機達到正常轉速後,關閉充水設備,打開水泵排水閥門→正常排水;

(2)停機:關閉有關儀表閥門→關閉水泵出水口閥門→斷電停機。

(3)水泵電動機啟停:

1、啟動高壓電氣設備前,必須戴好絕緣手套,穿好絕緣靴;

2、合上高壓防爆開關,按高壓啟動器的合閘按鈕,直接啟動電動機;

3、按高壓真空磁力啟動器分閘按鈕直接停止水泵電動機。

六、正常操作

第16條 工作泵和備用泵應交替運行,保證備用泵隨時可投入使用。對於不經常運行的水泵(或水泵升井大修)的電動機,應每隔10天空轉2~3小時,以防潮濕。

第17條 水泵司機班中應進行巡回檢查。

1、巡回檢查的時間一般為每小時一次。

2、巡回檢查的主要內容為:

(1)各堅固件及防鬆裝置應齊全,無鬆動;

(2)軸承、電機等各發熱部位的溫度是否有異常;

(3)水泵密封鬆緊應適度,不進氣、滴水不成線;

(4)電動機、水泵運轉正常,無異響或異震;

(5)電流不超過規定值;電壓符合電機正常運行要求;

(6)壓力表,真空表指示應正常;

(7)吸水井水麵深度指示器工作正常。

3、巡回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處理經過,應及時填入運行日誌。

4、認真填寫水泵開、停的時間、日期、累計的運行時間。

第20條 水泵司機的日常維護內容:

1、軸承潤滑:

(1)電動機軸承按規定時間要注油。

(2)油質符合規定,禁止不同牌號的油混雜使用;

2、更換盤根:

(1)盤根老化和磨損後不能保證正常密封時應及時更換;

(2)新盤根的安裝要求:接口互錯120°,接口兩端間隙愈小愈好,盤根蓋壓緊到最大限度後,擰回0.5~2.5扣,至盤根有水滴滴出時為止;

(3)更換盤根應在停泵時進行,但鬆緊適度可在開泵後作最後調整。

3、定期清刷吸水口罩,清除吸水井雜物。

七、特殊操作

第18條 排水泵運行中的故障停機:

1、水泵運行中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緊急停機。

(1)水泵異常震動或有故障性異響;

(2)水泵不吸水;

(3)泵體漏水或閘閥、法蘭滋水;

(4)啟動時間過長,電流不返回;

(5)電動機冒煙、冒火;

(6)電壓降嚴重超標,水泵電機變聲,電流值明顯超限;

(7)其他緊急事故。

2、緊急停機按以下程序進行:

(1)在時間允許時,先關閉水泵出水閥門,否則在停機後應立即關閉出水閥門;

(2)按高壓啟動器分閘按鈕,停止電動機進行;

(3)上報礦主管部門,聽取處理意見,並報告調度和地麵變電所,做好記錄。

八、收尾工作

第22條 檢查設備,清理和擦淨水泵上的油水和汙物,保持設備清潔完好,清掃水泵房的環境衛生,整理水泵運行記錄和工作日誌。

第23條 將存在的問題向接班司機認真交待清楚,並填寫好交接班記錄。

4 副井提升絞車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適用範圍

第1條 本規程適用於副斜井提升機司機的運行操作:

二、上崗條件

第2條 司機必須經過特殊工種培訓,並經考試取得合格證後,持證上崗,能獨立操作。

第3條 有一定的機電基礎知識,熟悉《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

第4條 熟悉設備的結構、性能、技術特征、動作原理、提升信號係統和各種保護裝置,能排除一般性故障。數控絞車司機還應能夠進行計算機設備的一般操作。

第5條 沒有妨礙本職工作的病症。

三、安全規定

第6條 上班前嚴禁喝酒,接班後嚴禁睡覺、看書和打鬧。堅守工作崗位,上班時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嚴格遵守本操作規程及《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

第7條 提升機必須配有正、副司機。

第8條 提升機司機應遵守以下安全守則:

1、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接班後應進行一次空負荷試車(連續作業除外)和每班應進行的安全裝置試驗,並做好交接班記錄。

2、禁止超負荷運行(電流不超限)。

3、非緊急情況運行中不得使用保險閘。

4、斜井提升礦車脫軌時,禁止用絞車牽引複軌。

5、司機不得擅自調整製動閘。

6、司機不得隨意變更繼電器整定值和安全裝置整定值。

7、檢修後必須試車,並按規定做卷、鬆繩各項保護試驗。

8、操作高壓電器時,應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或站在絕緣台上,一人操作,一人監護。

9、維修人員進入滾筒工作前,切斷絞車電源,應停車,鎖住絞車滾筒,並在操作台閘把上掛上“滾筒內有人工作,禁止動車”警示牌。工作完畢後,摘除警示牌,並應緩慢起動。

10、停車期間,司機離開操作位置時必須做到:

(1)將安全閘手把移至施閘位置;

(2)主令控製器手置於中間“0”位;

(3)切斷控製回路電源;

第9條 司機熟悉各種信號,操作時必須嚴格信號執行。做到:

1、不得無信號動車。

2、當所收信號不清或有疑問時,應立即用電話與井口信號工聯係,重發信號,進行操作。

3、接到信號因幫未能執行時,應通知井口信號工,原信號作廢,重發信號,再進行操作。

4、司機不得擅自動車,若因需要動車時,應與信號工聯係,按信號執行。

5、若因檢修需要動車時,應事先通知信號工,並經信號工同意,完畢後再通知信號工。

第10條 提升機司機應遵守以下操作紀律:

1、司機操作時應精神集中,手不準離開手把,嚴禁與此同時他人閑談,開車後不得再打電話。司機不允許連班頂崗。

2、操作期間禁止吸煙,不得離開操作台及做其他與操作無關的事,操作台上不得放與操作無關的物品。

3、司機應輪換操作,每人連續操作時間一般不超過1小時,在操作未結束前,禁止換人。

4、對監護司機的示警喊放,禁止對答。

四、操作準備

第12條 司機接班後應作下列檢查:

1、各堅固螺栓不得鬆動,連接件應齊全、牢固。

2、聯軸器防護罩應牢固可靠。

3、軸承潤滑油油質應符合要求,油量適當;潤滑係統的泵站、管路完好可靠,無滲油和漏油現象。

4、各種保護裝置及電氣閉鎖,必須完整無損;試驗過卷、鬆繩、腳步踏緊急製動、閘瓦磨損、油壓係統、聲光信號和警鈴都必須靈敏可靠。

5、製動係統中,閘瓦、閘盤表麵應清潔無油汙,液壓站油泵運轉應正常,各電磁閥動作靈活可靠,位置正確;液壓站油量、油質正常。

6、盤式製動器不漏油,特別是不能汙染閘盤表麵。

7、各種儀表指示應準確,信號係統應正常。

8、檢查鋼絲繩在滾筒上的排列情況及襯板、繩槽的磨損情況。

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必須及時處理並向當班領導彙報。處理符合要求後,方可正常開車。

第13條 提升機超動前應做以下工作:

1、起動輔助設備:

(1)低壓電源櫃送電;

(2)高壓電源櫃送電;

(3)起動液壓站、起動潤滑油泵;

(5)啟動絞車;

2、觀察電壓表、風壓表或油壓表、電流等指示是否準確、正常。

3、司機台各手柄、旋鈕置於正常位置。

五、操作順序

第14條 在一般正常情況下按以下操作順序進行。

1、啟動:開動輔助設備→收到開車信號→確定提升方向→鬆開打開工作閘→操作主令開關→開始啟動→均勻加速→達到正常速度,進入正常運行。

2、停機:到達減速位置→操作主令開關→開始減速→施閘製動→停車。

六、正常操作

第15條 提升機的啟動與運行:

1、啟動順序:

(1)接到開車信號後,將工作閘移至鬆開位置;

(2)根據信號及深度指示器所顯示的容器位置,確定提升方向,操作工作閘至鬆開位置,同時將主令控製器推至第一步,開始啟動;

(3)根據絞車啟動電流變化情況,操作主令控製器,使提升機均勻加速至規定速度,達到正常運轉。

2、提升機在啟動和運行過程中,應隨時注意觀察以下情況:

(1)電流、電壓、油壓等各指示儀表的讀數應符合規定;

(2)深度指示器指針位置和移動速度應正確;

(3)信號盤上的各信號變化情況;

(4)各運轉部位的聲響應正常,無異常震動;

(5)各種保護裝置的聲光顯示應正常;

(6)鋼絲繩有無異常跳動,電流表指針有地異常擺動。

第16條 提升機正常減速與停車:

1、根據濃度指示器指示位置或警鈴示警及時減速。

(1)將主令控製器拉(或推)至“0”位;

(2)用工作閘點動施閘,按要求及時準確減速;

2、根據終點信號,及時用工作準確停車,防止過卷。

第17條 提升機司機應進行班中巡回檢查:

1、巡回檢查一般為每小時一次。

2、巡回檢查要按主管部門規定的檢查路線和檢查內容依次逐項檢查,不得遺漏。巡回檢查的重點安全保護係統。

3、在巡回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

(1)司機能處理的應立即處理;

(2)司機不能處理的,應及時上報,並通知維修工處理;

(3)對不會立即產生危害的問題,要進行連續跟蹤觀察,監視其發展情況;

(4)所有發現的問題及其處理經過,必須認真填入運行日誌。

七、特殊操作

第18條 進行特殊物件運輸時,井筒信號工必須將運輸的物件名稱、尺寸和重量通知提升機值班司機,提升機的速度符合下列規定:

1、禁止運輸運送炸藥或雷管。

2、運輸大型設備(物品)及長材料時,其運行速度一般不應超過1米/秒。

3、人工驗繩的速度,一般不大於0.3米/秒。

第19條 提升機運行過程中的事故停車:

1、運行中出現下列現象之一時,應立即斷電,用工作閘製動進行中途停車:

(1)電流過大,加速太慢,起動不起來,或電流變化異常;

(2)運轉部位發出異響;

(3)出現情況不明的意外信號;

(4)過減速點不能正常減速;

(5)保護裝置不起作用,不得不中途停車時;

(6)出現其他必須立即停車的不正常現象。

(7)接到緊急停車信號;

(8)接近正常停車位置,不能正常減速;

(9)絞車主要部件失靈,或出現嚴重故障必須緊急停車時;

(10)保護裝置失效,可能發生重大事故時;

(11)出現其他必須緊急停車的故障。

2、提升機在運行中出現鬆繩現象時應及時減速,如繼續鬆繩時,應及時停車後反轉,將已鬆出的繩纏緊後停車。

3、事故停車後的注意事項:

(1)出現停車後,應立即上報礦調度或有關部門,通知維修工處理,事後將故障及處理情況認真填入運行日誌;

(2)運行中發生事故,在故障原因未查清和消除前,禁止動車。原因查清後,故障未能全部處理完畢,但已能暫時恢複運行,經礦調度或有關部門同意並采取安全措施可以恢複運行,將提升容器升降至終點位置,完成本鉤提升行程後,再停車繼續處理;

(3)鋼絲繩如遭受緊急停車等原因引起的猛烈拉力時,必須立即停車,對鋼絲繩和提升機有關部位進行檢查,確認無誤後,方可恢複運行。否則應按規定進行處理後,方可重新恢複運行;

(4)因電源停電停車時,應立即斷開總開關,將主令控製器手把放至“0”位。常用閘、保險閘手柄置於施閘位置;

(5)過卷停車時,如未發生故障,經與井口信號工聯係,維修電工將過卷開關複位後,可返回提升容器,恢複提升,但應及時向領導彙報,填寫運行日誌;

(6)設備檢修及處理事故期間,司機應嚴守崗位,不得擅自離開提升機房,檢修需要動車時,須由專人指揮。

第20條 在進行下列特殊提升任務時,必須由正司機進行操作、副司機負責監護。

1、運輸液壓支架等重量較重的大型物件時。

4、運輸鋼軌、管路等其它超長物件時。

第21條 監護司機的職責:

1、監護操作司機按提升人員和下放重物的規定速度操作。

2、必要時及時提醒操作司機進行減速、製動和停車。

3、出現應緊急停車麵操作司機未操作時,監護司機可直接操作保險閘把或緊急停車按鈕執行緊急停車。

八、收尾工作

第22條 在檢修及處理事故後,司機會同檢修工認真檢查驗收,並作好記錄,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

第23條 搞好設備及機房內外環境衛生,並將工具、備品排列整齊和清點。

第24條 按有關規定,認真填好各種記錄。

5 變電站值班員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適用範圍

第1條 本規程適用於山煤集團韓家窪煤業地麵變電站值班員。

二、上崗條件

第2條 值班員應經培訓合格,持證上崗,無證不得上崗工作。

第3條 有一定的電工基礎知識,熟知變電所運行有關規程及標準,熟悉《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

第4條 必須熟悉變所供電係統圖和設備分布,了解係統電源情況和各配出開關的負荷性質、容量和運行方式。熟知變電所變配電設備的特性、一般構造及工作原理,並掌握操作方法,能獨立工作。

第5條 掌握觸電急救法及人工呼吸法,並具有電氣設備防、滅火知識。

第6條 地妨礙本工種的病症。

三、安全規定

第7條 班前不準喝酒,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堅守工作崗位,上班時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嚴格遵守本操作規程及有關規定規章的規定。

第8條 嚴格遵守崗位責任製、工作票和操作票製度、工作許可製度、工作監護製度及工作終結製度等有關製度。

第9條 倒閘操作必須執行唱票監護製,一人操作,一人監護。重要的或複雜的倒閘操作,由值班長監護,由熟練的值班員操作。

第10條 操作前應先在圖板上進行模擬操作,無誤後再進行實際操作。操作時要嚴肅認真,嚴禁做與操作無關的任何工作。

第11條 操作時必須執行監護複誦製,按操作順序操作。每操作完一項做一個“√”記號,全部操作完後進行複查,無誤後向調度室或有關上級彙報。

第12條 進行送電操作時要確認該線路上所有的工作人員已全部撤離,方可按規定程序送電。

第13條 操作中有疑問時,不準擅自更改操作記錄和操作票,必須向當班調度或科室值班人員報告,弄清楚後再進行操作。

第14條 嚴禁帶負荷停隔離開關,停送隔離開關要果斷迅速,並注意隔離開關是否斷開或接觸良好。

第15條 裝卸高壓熔斷器時,應戴護目眼鏡和絕緣手套,必要時可用絕緣夾鉗,並站在絕緣墊或絕緣台上。

第16條 電氣設備停電後(包括事故停電),在未拉開開關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觸及設備或進入遮欄,以防突然來電。

第17條 凡有可能反送電的開關必須加鎖,開關上懸掛“小心反電”警示牌。

第18條 嚴禁使蓄電池過充、過放電。

第19條 變(配)電所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有鼠患,變(配)電室無漏雨現象。

四、操作準備

第20條 值班員上崗後應按照以下內容進行交接班,並做記錄:

1、檢查電氣設備上一班的運行方式、倒閘操作情況、供配電線路和變電所設備發生的異常情況。

2、了解上一班發生的事故、不安全情況和處理經過,因事故停止運行不準送電的開關。

3、了解上一班內未完的工作及注意事項,特別是上一班中停電檢查檢修的線路、有關設備情況。尚未結束的工作,仍有人從事電氣作業的開關、線路及作業聯係人。

4、閱讀上級指示、操作命令和有關記錄。

5、檢查各線路的運行狀態、負荷情況、設備狀況、電話通訊是否正常。

6、檢查儀器儀表、保護裝置是否正常。

7、清點工具、備件、消防器材和有關技術資料。

8、接班人員應在上一班完成倒閘操作或事故處理,並在交接班記錄簿上簽字後方可接班。

五、操作順序

第21條 停電倒閘操作按照斷路器、負荷側開關、電源側開關的順序依次操作,送電順序與此相反。

六、正常操作

第22條 值班員負責監視變(配)電所內外電氣設備的安全運行情況,重點監視下內容:

1、電氣設備的主絕緣如瓷套管、支持瓷瓶應清潔、有無破損裂紋、異響及放電痕跡。

2、變壓器的油位、油質應正常,無漏油、滲油現象。

3、電氣設備電纜、導電排的接頭應無發熱、變色、放電現象。

4、變壓器溫度應正常,油箱內無異響。

5、電纜頭無發熱變色、放電等現象。

6、儀表和信號指示、繼電保護指示應正確。

7、電氣設備接地係統、高壓接地保護裝置和低壓漏電保護裝置工作正常。

第23條 值班期間應做好以下工作:

1、接受科內指令,做好記錄。

2、觀察負荷變化、儀表指示,定時抄表並填好記錄。

3、巡視設備運行情況,並按規定做好記錄。

第24條 倒閘操作:

1、倒閘操作必須根據調度和值班負責人的命令倒閘。受令人複誦無誤做好錄音後執行。

2、倒閘操作時操作人要填寫操作票。每張操作票隻準填寫一個操作任務。操作票應用鋼筆或圓珠筆填寫,且字跡工整清晰。

3、操作人和監護人按操作票順序先在圖板模擬操作,無誤後經分管科長審核後再執行實際操作。

第25條 操作票應包括下列內容:

1、應分、合的斷路器和隔離開關。

2、應切換的保護回路。

3、應裝拆的控製回路或電壓互感器的熔斷器。

4、應裝拆的接地線和接地開關。

5、應封線的斷路器和隔離開關(刀閘)。

6、操作票應編號,按順序使用。作廢的操作票要蓋“作廢”印章。已操作的操作票蓋“已執行”印章。

第26條 進行倒閘操作前後應檢查下列內容:

1、分、合的斷路器和隔離開關(刀閘)是否處在正確位置。

2、各儀表、保護裝置是否工作正常。

第27條 停送電倒閘操作按上述操作順序規定進行。

第28條 維護人員從事電氣作業或處理事故時,值班員在值班長工的領導下做如下工作:

1、停電:將檢修設備的高低壓側全部斷開,且有明顯的斷開點,開關的把手必須鎖住。

2、驗電:必須將符合電壓等級的驗電筆在有電的設備上驗電並確認驗電筆正常後,再對檢修設備的兩側分別驗電。

3、放電:驗明檢修的設備確無電壓後,裝設地線,先接接地端,後將地線的另一端對檢修停電的設備進行放電,直至放盡電荷為止。

4、裝設接地線:使用符合規定的導線,先接接地端,後接三相短路封地線。拆除地線時順序與此相反。

(1)裝拆地線均應使用絕緣棒或戴絕緣手套。

(2)接地線接觸必須良好。

(3)接地線禁止在三相上纏繞。

5、懸掛標誌牌和裝設遮欄。

(1)在合閘即可將電送到工作地點的開關操作把手上,必須懸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警示牌,必要時應加鎖;

(2)部分停電時,安全距離小於規定距離的停電設備,必須裝設臨時遮欄,並掛“止步,高壓危險!”的警示牌。

第29條 準備受電:

1、斷路器操作機構及跳閘機構應處於完好狀態。

2、隔離開關及母線應無異常。

3、變壓器瓷瓶應無裂紋,接地應完好,端子接應堅固,油色、油標正常。

第30條 受電:

1、合上電源的隔離開關及斷路器。

2、合上變壓器一次的隔離開關及斷路器,觀察變壓器空載運行應正常。

3、合上變壓器二次隔離開關及斷路器。

第31條 送電:

1、配出線開關操作機構及跳閘機構應處完好狀態。

2、合上配出線的隔離開關及斷路器。

第32條 停電:

1、斷開配出線的斷路器及隔離開關。

2、斷開變壓器二次斷路器及隔離開關。

3、斷開變壓器一次的斷路器及隔離開關。

4、斷開電源的斷路器及隔離開關。

七、特殊操作

第33條 發生人身觸電及設備事故時,可不經許可立即向調度及有關領導彙報。

第34條 在供電係統正常供電時,若開關突然跳閘,不準送電,必須向科室值班人員彙報,查找原因進行處理,隻有當故障排除後,才能送電。

第35條 值班人員必須隨時注意各開關的繼電保護、漏電保護的工作狀態,當發生故障時應及時處理,並向有關部門彙報,做好記錄。

第36條 發生事故時,可采取措施做應急處理後再進行報告。

第37條 倒換受入電源。

1、備用電源開關操作機構及跳閘機構應處於完好狀態

2、合上備用電源的隔離開關及斷路器。

3、拉開原受入電源的斷路器及隔離開關。

八、收尾工作

第38條 按要求及時、清晰、完整、正確地填好各種記錄。並將工具、記錄及其他用品擺放整齊。

第39條 巡視室內外,對未完成的工作做詳細記錄、並向接班人交待清楚。

6 井下配電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適用範圍

第1條 本規程適用於韓家窪煤業井下中央變電所和采區變電所值班人員的安全操作。

二、上崗條件

第2條 井下配電工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並持證上崗。

第3條 井下配電工必須掌握變電所供電係統圖,了解變電所電源情況和各開關的負荷性質、容量和運行方式,熟知《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內容。

第4條 配電工必須熟悉變電所主要電氣設備的特性、一般構造及工作原理,並能熟練操作。

三、安全規定

第5條 班前不準喝酒,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堅守工作崗位,上班時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嚴格遵守本操作規程及有關規章製度等。

第6條 每天定時試驗漏電保護裝置,並做好記錄。

第7條 變電所應備有絕緣台、絕緣手套、絕緣靴、高壓驗電器、接地線等安全用具,並在固定位置擺放整齊。

第8條、配電工必須掌握觸電急救法和電氣設備防滅火知識。

第9條 配電工應向接班人詳細交待本班供電係統運行方式、操作情況、本班內未完的工作及注意事項,特別是本班內因檢修而停電的開關、線路、影響範圍及停電聯係人。

四、操作準備

第10條 了解電氣設備的運行情況。

第11條 上崗時要與上級變電所及分管單位分別通話一次,驗證通話是否暢通;

第12條 檢查電氣設備上一班的運行情況、操作情況、運行異常情況、設備缺陷和處理情況;

第13條 了解上一班發生的事故、不安全情況和處理經過;

第14條 閱讀上級指令、操作命令和有關文件;

第15條 了解上一班內未完成的工作及注意事項,特別是上一班停電檢修的線路和有關設備的情況;

第16條 清點工具、備件、安全用具、鑰匙、消防用品、圖紙和各種記錄簿。

第17條 接班配電工應在上一班完成的工作及注意事項,特別是上一班停電檢修的線路和有關設備的情況。

第18條 值班配電工負責監護變電所內電氣設備的安全運行。應檢查內容如下:

1、電氣設備接線、電纜頭等應無發熱、變色、放電現象;

2、儀表指示、信號指示應正確;

3、電氣設備接地線應良好;

4、變壓器溫度是否正常,聲音是否有異響。

五、正常操作

第19條 值班配電工負責變電所內高、低壓電氣設備的停、送電操作:

1)停電操作:值班配電工接到停電指示或持有停電工作票的作業人員停電要求時,做如下操作:

(1)停高壓開關時,應填寫操作票,核實要停電的開關,確認無誤後方可進行停電操作;

(2)停電操作必須戴絕緣手套、並穿電工絕緣靴或站在絕緣台上;

(3)停電操作:

①高壓隔爆開關停電:直接按分閘按鈕分閘;

②低壓饋電開關停電:直接按分閘按鈕分閘、實行閉鎖;

③高壓或低壓分閘停電後,在操作手柄上懸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標牌。

2)送電操作:當值班人員接到送電指示或原停送電聯係人要求送電時,應核實要送電的開關,確認無誤後方可送電。嚴禁約定時間送電。

送電操作如下:

①高壓開關合閘送電。填寫高壓操作票,取下停電作業牌,撤除地線等安全設施,再按停電操作的相反順序進行送電操作。②操作時戴好絕緣手套,並穿上電工絕緣靴或站在絕緣台上。③開關合閘後,要檢查送電的電氣設備有無異常現象,有關的各種(過流、短路、漏電)保護的工作狀態,當發生故障時應及時處理,並向有關部門彙報,做好記錄。

第20條值班人員必須做好各種記錄。

六、特殊操作

第21條發生人身觸電及設備事故時,應立即斷開有關設備的電源,但事後應立即向調度室及有關領導彙報。

第22條在供電係統正常供電時,若開關突然跳閘,不準送電,必須向調度室和有關人員彙報,查找原因進行處理,隻有當故障排除後,接到調度室命令後才能送電。

第23條值班人員必須隨時注意各開關的繼電保護、漏電保護的工作狀態,黨發生故障時應及時處理,並向有關部門彙報,做好記錄。

七、收尾工作

第24條按要求及時、清晰、完整、正確地填寫好各種記錄,並將工具、記錄及其他用品擺放整齊。

第25條巡視室內外,對未完成的工作做詳細記錄,並向接班人交代清楚。

7 起重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適用範圍

第1條 本規程適用於山煤集團韓家窪煤業起重搬運、吊運作業。

第2條 大型物體主要是指超長、超寬等重型設備或設施等。

二、上崗條件

第3條 經過起重技術及安全培訓,考試合格者方可從事起重工作。

第4條 熟悉有關設備安裝、起重、運輸的規定和要求。

第5條 能夠正確使用各種起重工具,會操作吊運機械。

第6條 身體狀況適應起重作業。

三、安全規定

第7條 上班前不準喝酒,工作時精神集中,上班時不得幹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第8條 進行起重及搬運作業時必須設專人統一指揮,精神集中,嚴禁說笑打鬧。

第9條 起重機械、工具、卡具和繩索(繩套)等要按規定進行定期檢查試驗,每次使用前應由施工負責人進行一次認真地檢查,不合格的嚴禁使用。

第10條 在任何情況下,嚴禁用人體重量來平衡被吊運的重物。不得站在重物上起吊。進行起重作業時,不能站在重物下麵(下方)、起重臂下或重物運動前方等不安全的地方,隻能在重物側麵作業。嚴禁用手直接校正已被重物張緊的吊繩、吊具。

第11條 起重作業場地風力達到6級以上或其他惡劣天氣不能保證安全作業時,起重機應停止作業,風力在4級以上時,不得吊運兜風大件。

第12條 凡是作業人員必須戴安全帽。

四、操作準備

第13條 施工負責人應向全體參加人員講清工作內容、采取的步驟、統一號令,說明安全注意事項,熟悉各主要部件的起重運輸和安裝要求,並明確人員分工和責任。

第14條 對大件設備應合理拆分為若幹部件,分別做好標記,編號裝運。根據物體重量、體積、形狀和吊運行程,合理選擇吊運方式和起重機、吊具及運輸工具。

第15條 認真檢查所需的起、吊、運機具、車輛、設備、繩索、吊具和安全帶等的質量、強度,並核算安全係數。

第16條 了解作業環境、吊運路線等相關外圍環境情況,清理工作現場的雜物。

第17條 由作業負責人向全體參加作業人員貫徹作業內容、程序、分工及安全注意事項。

五、正常操作

第18條 擦淨被吊運物件捆綁處的油汙,棱角和加工裝配麵處應加襯墊,用經過檢查的繩索或吊具將吊運物體與起重機械連接牢固。

第19條 將起吊繩逐漸張緊,使物體微離地麵,進行試吊。檢查物體應平衡,捆綁應無鬆動,吊運工具、機械應正常無異響。如有異常應立即停止吊運,將物體放回地麵後進行處理。

第20條 被吊物體的活動部件必須可靠固定,或卸下分別進行吊運。

第21條 試吊1~2次,確認可靠後再正式起吊,將物體吊至指定位置(或車輛內)卸下。

第22條 卸下吊運物體時要墊好襯物,放置平穩,不得將物件壓住管線或堵塞通道,然後拆除繩索吊具。

第23條 如需用平車運送物件時,應將物件平穩吊至車輛中心位置,墊好襯物,平穩放下,並用木楔(或軟質襯墊)將物件墊穩後固定在平車上。

第24條 用人力抬搭大件重物時,要有專人統一指揮,互叫互應,齊起齊落,必要時應有專人在旁監視,防止傷人或損傷設備。

第25條 用滾杠搬運物件時,禁止直接用手調整滾杠的方位;用滾杠在坡道上搬運時,應使用拉繩子在上方牽製,正下方不得有人。作業人員應在物件上方和兩側工作。

第26條 使用手拉葫蘆(千不拉)起吊重物時,首先應檢查懸吊梁(架)的強度和穩定性,利用搭架起吊重物時,須指定專人綁腿和看腿。拉小鏈時應雙手均勻用力。不得過猛過快,起吊重物需懸空停留時,要將手拉小鏈拴在大鏈上。

第27條 使用千斤頂起物進,應將底座墊平找正,底座及頂部必須用木板或枕木墊好,升起重物時,應在重物下隨起隨墊。重物升起的高度不準超過千斤頂的額定高度,無高度標準的千斤頂,螺杆或活塞的伸出長度不得超過全長的三分之二。同時使用兩台及以上千斤頂起重同一重物時,必須使負荷均衡,保持同步起落。

第28條 利用小絞車起吊重物時,小絞車應安裝穩固,同時應注意使小絞車提升中心線與實際受力方向一致,若方向不對時,不得用撬棍等別住鋼絲繩導向,可利用滑輪導向。應按點動開車,使鋼絲繩張緊後檢查絲繩受力方向正確,各部件無異常,方可開車起重或搬運。不允許在運轉中一手推製動手把,一手調整絲繩,如需調整應使鋼絲繩鬆弛後再調整。

第29條 起重機司機應聽從掛鉤人員的指揮,但對任何人發出的緊急停車信號都立即停車。起重機在開車前要將所有控製手把置於零位,鳴鈴示警後方可開車,吊運作業時,將重物提起、下放、轉動起重臂和重物接近人員吊運作業時,司機均應鳴鈴(或按嗽叭)示警,注意觀察,情況允許後方可繼續作業。

六、特殊操作

第30條 一般不應使用兩台設備共同起吊(搬運)同一重物。在特殊情況下需要用兩台或兩台以上設備起吊時,重物和吊具的總重量不得超過較小一台設備額定負荷的兩倍,並應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第31條 斜井起重作業根據實際情況製定專門的安全技術措施

第32條 運輸的物件的重量不應超過絞車和鋼絲繩、連接環、保險繩的承載能力。在運送物件前,應對鋼絲繩、連接環、保險繩、礦車的完好程度、承載能耐能力進行認真檢查,使之符合承載起重件的強度要求。

第33條 充分考慮到巷道通過斷麵,檢查井巷斷麵內有無妨礙運送物件通過的障礙物,並進行整理或清理,禁止物件擦巷道壁或拖地行進。注意檢查上下車場拐彎處與巷道內側的通過尺寸,必要時應在物件可能碰壁的一側加綁鋼板、鋼管或圓木等,防止碰壞物件。

第34條 對超長件應進行分解運送,特殊情況不能分解運送,需要用多個礦車運送的,應有安全措施,經批準後方可進行起重作業。

第35條 物件的吊裝按本規程地麵起重作業中的有關規定執行,物件應與平板車封裝牢固,不得有任何鬆動,並能經得起運輸過程的顛簸和震動,封裝繩索在運輸中不得碰撞擦巷道兩幫和頂底板。

第36條 對大型或超長、超寬物件,應有2人分別在運送物件的上方不小於3米處的軌道兩側跟車監視,分別察看物件巷道的間隙和處理運輸過程中的問題。嚴禁跟車人員在物件下方監視。跟車人員不得乘坐在物件上、礦車箱內和礦車連接處。

七、操作中注意事項

第37條 絞車下放或提升重物時,當有人跟車行進時的絞車運行速度不得超過跟車人員的步行速度,並保證跟車人員在井巷中的任何位置都能發出停車信號。

第38條 物件在經過井巷上下坡點進應放慢速度,嚴禁猛鬆、猛拉,下放經過變坡點時,絞車鋼絲繩不得有餘繩。

第39條 在絞車運行中任何一個人要求停車,絞車司機都必須立即停車,當故障排除後應重新發出開車信號,方可開車。

第40條 在絞車運行中絞車司機發現鋼絲繩異常跳動、絞車聲音異常、電流指針異常跳動或其他異常情況,應立即停車施閘,進行檢查,待查明原因後,方可根據信號重新開車。

八、收尾工作

第41條 當設備(設施)運送到指定地點後,拆除封車用繩索等物件,拆除時要注意防止捆物有餘勁傷人,物件卸車按本規程的地麵起重作業中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42條 拆除並清點起吊用的所有工具、器具和設備等。

第43條 認真清掃工作現場雜物,保持環境衛生整潔。

8 給煤機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使用範圍

本操作規程適用於煤礦給煤機操作。

二、上崗條件

1、給煤機司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2、給煤機司機應熟悉本崗位所屬給煤機的工作原理、構造、性能、技術特征、零部件的名稱和作用,電動機、控製設備的性能和有關的電器基礎知識。上崗時穿戴好有關勞動保護用品。

3、給煤機司機應無妨礙本職工作的病症。

4、交接班規定:

(1)按指定崗位,準時進入交接班地點。

(2)詢問工作情況,向上班司機了解設備運行情況、遺留問題及本班注意事項。

(3)交接班司機協同一起把檢查發現及試運轉中出現的問題及時進行處理。

(4)不能處理的,應向班組長或機電維修班人員彙報

(5)認真履行好交接班手續,檢查衛生、運行情況要詳細記錄完整。

三、安全規定

1、上班前及班中嚴禁喝酒。

2、嚴禁用身體的任何部觸摸設備的運動部件。

3、給煤機運行過程中,司機嚴禁躺臥睡覺及和他人閑談。

4、發現煤中含水量突然增加或異常情況時應立即停機,並躲到安全地點,向有關單位聯係,問明水量增大的原因,並向有關部門彙報,待命處理。處理時嚴禁進入給煤機內部。

5、用撬棍處理堵口時,人員不得站在出煤口正麵。

6、處理時要有專人監護。

7、嚴禁用水衝洗電器設備。

四、操作準備

1、給煤機啟動前應進行下列各項檢查:

(1)在上班司機的配合下,認真對設備進行檢查。

(2)檢查減速機的溫度是否正常,各部螺栓是否緊固有效。

(3)檢查往複板、減速機油量、油質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漏油現象。

(4)檢查檢查電動機、開關、照明等電氣設備是否完好防爆、按鈕是否靈活可靠。

(5)檢查往複式給煤機吊掛固定是否可靠完好。

(6)檢查有無妨礙設備運行的障礙物等。

(7)檢查噴霧灑水及衝水管道設施是否完好,出煤口是否棚堵。

(8)檢查機架是否牢固、有無開焊現象。

五、操作順序

1、給煤機在正常情況下按以下操作順序進行:

(1)啟動:給主井皮帶機發開車信號 →主井皮帶機啟動後 →按給煤機控製開關啟動按鈕。

(2)停機:當煤倉拉空時 →按停止按鈕關閉給煤機設備。

六、正常操作

1、按以下執行正常操作:

啟動:

(1)在接到放煤工信號後,向主井皮帶機司機發信號準備開機。

(2)待主井皮帶機開啟後,按下啟動按鈕,開啟給煤機,司機應時刻監視設備啟動,發現異常,立即停機。

運行:

(1)嚴格堅守工作崗位,不得隨意離開,不得代崗。

(2)注意觀察流煤情況及給煤機運轉情況,檢查電機、減速機各部溫度及潤滑情況。

(3)注意振動給煤機簸萁振幅和頻率。

停機:

(1)當煤倉拉空後,按下停機按鈕。

七、特殊情況

1、運行中發現堵口時立即停機,用撬棍處理。

2、發現有其它問題立即停機。

八、收尾工作

1、對機械電器設備認真檢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彙報處理。

2、不能排除的問題向有關部門彙報。

3、搞好設備和環境衛生。

9 井下管道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適用範圍

第1條 本規程適用於山煤集團韓家窪煤業井下管道的安裝及檢修。

二、上崗條件

第2條 經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第3條 熟悉有關規程和標準,具備一定的鉗工基本操作及相關基礎知識,能獨立工作。

三、安全規定

第4條 上班前不準喝酒,班中不得幹與本職無關的工作,遵守有關規章製度。

第5條 立井(暗立井)安裝時,管道工必須配帶安全帶,所用工具應用繩索在適當地方固定。

第6條 施工現場傾角大於15°時,下方不得有人同時作業,如因特殊需要平行作業時,應製定嚴密的安全防護措施。

第7條 瓦斯濃度大於1%時不得使用電氣設備,超過1.5%時必須停止作業,切斷電源,撤出人員。

第8條 拆裝管路需用電、氣焊時,要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中的有關條款執行。

四、操作準備

第9條 施工前管道工沿施工路線進行認真檢查,掌握現場情況。

第10條 熟悉有關圖紙資料和標準要求。

第11條 施工前對沿線所有的障礙物及險段提前進行清理和加固,確保施工安全和進度。

第12條 在安裝前應與調度室及運輸調度站聯係,說明工作地點、工作量及工作時間,並由專人負責監護,注意來往車輛。

第13條 管子安裝前應逐節檢查,並符合下列要求:

1、不得有裂紋,法蘭盤對接處平整,不得有破損現象。

2、直管的彎曲度每米不超過1.5毫米。

3、彎管的彎曲部分的橢圓度不大於管子公稱外徑的10%,彎曲角度誤差不昨超過±30′。

第14條 管路安裝前,應根據設計要求測量管座、管卡或彎頭座的支承梁位置,並進行梁的加工和安裝。

第15條 管子、彎頭、三通、異徑管及伸縮器等,在安裝前應做耐壓試驗,試驗壓力為工作壓力的1.5倍,至少應比工作壓力大0.5兆帕,且無滲水現象。

第16條 安裝前,應按設計要求對所有管件進行防腐處理。

第17條 經過防腐處理的管子及管件須待漆膜防腐層形成後,方可吊裝和搬運,並在吊裝和搬運中注意保護漆膜防腐層損壞的防護層應及時修補。

第18條 將經過防腐處理的管子及管件妥善運至現場,並擺放整齊。

第19條 將需用的工具、材料運到現場,數量要充足,品種、規格符合要求。

第20條 管道工負責人要向施工人員講清工作內容、人員分工及安全注意事項。

第21條 要準備一定數量的安全防護用品。

第22條 要有專用聯係信號,如需要解除過卷、鬆繩等保護時,應由專人與司機聯係。

五、正常操作

第23條 異徑管連接時,不準插接及無死角。

第24條 法蘭盤的平麵應垂直於管子中心線,其傾斜度不得超過規定數值。

第25條 法蘭盤應與管子連接牢固,所選螺栓長度應符合標準要求。

第26條 連接管路用的法蘭盤及襯墊應符合要求,同一規格管子使用的法蘭盤應一致。

第27條 緊固螺栓時應對稱進行,用力要均勻,不可用力過猛,所用工具要合適。

第28條 吊裝繩索、鉤環、連接螺栓等連接件應有足夠的安全係數。

第29條 吊裝穩車應有足夠的吊裝能力,且安裝牢固,製動裝置可靠。

第30條 斜井(斜巷)安裝:

1、管子及管件運至現場後依次擺好,由下向上逐節連接。

2、管路應有支架支承,不得與底板接觸。

3、敷設直徑150毫米以上的管子時,每隔15~20米應加一處拉線,拉線應牢固可靠。

4、提升運輸斜井(斜巷)中,法蘭盤應與軌道有一定的間距,不得影響礦車運行。

第31條 平巷安裝:

1、管路安裝要平直,需過道軌時應使管路不受力,管道與軌底應留有足夠的間隙。

2、管路法蘭盤邊緣應與道軌有一定的間距,不得影響電機車運行。

第32條 管路安裝完畢必須進行通風、排水試驗,應無漏風、滲水現象。

第33條 日常檢查維護:

1、管道工應定期對壓風、排水管路進行巡檢,巡檢內容如下:

(1)檢查管路防腐層,應無剝落;

(2)檢查管路支承架,應牢固;

(3)檢查管路有否漏氣、漏水;

(4)檢查法蘭盤、螺栓,應完好、齊全、緊固;

(5)檢查管路閥門開啟、關閉應靈活、無泄漏、無鏽蝕。

2、日常維護時對管路損壞處采取的臨時措施:

(1)當管子接口法蘭盤的襯墊損壞時,應先停運相應設備,再根據管子規格更換襯墊;

(2)當法蘭盤損壞時,先停運相應設備,按管子規格做外圓、厚度與原法蘭盤相同、一側缺口的插盤,裝在原位置緊固好;

(3)管子輕微破損而漏氣、漏水時,可在破損處打卡子進行處理。

第34條 壓風、排水管路的更換:

1、管路需要更換時,應提前做出更換計劃,做好充分準備後方可安排更換。

2、更換後的管路要與原管路規格質量相一致。

3、更換工作結束後,應按規定進行試驗。

五、收尾工作

第35條 管路安裝竣工後,必須做水壓試驗並應符合規定,做好記錄。將原解除的過卷、鬆繩等項保護逐一恢複,並應靈活可靠。

第36條 全部工作完成後,應清理現場,清點工具及剩餘材料、配件,並妥善保管。

10 礦井電氣防爆檢查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適用範圍

第1條 本規程適用於山煤集團韓家窪煤業防爆檢查員日常工作。

二、上崗條件

第2條 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能獨立工作。學徒工不得單獨從事防爆檢查工作。

第3條 必須熟知《煤礦安全規程》有關內容、《煤礦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及電氣設備防爆標準的有關規定。

第4條 熟悉工作範圍內的供電係統、電氣設備性能。了解所檢查地區電氣設備種類、數量及分布情況。

第5條 熟悉礦井井下巷道、采掘工作麵的巷道布置及所檢查地區的瓦斯濃度。

第6條 必須配備專用工具,下井工作時應攜帶便攜式甲烷檢測儀。

三、安全規定

第7條 上班前不得喝酒,班中得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遵守有關規章製度。

第8條 需停電檢查設備時,必須嚴格執行停送電製度。瓦斯濃度在1%以下方準許打開隔離外殼,經驗電、放電後方可進行檢查。

第9條 檢查出的問題當場不能處理時,可通知有關單位采取臨時安全措施,失爆的設備不準送電運行。

第10條 繼電保護整定不合理的裝置,通知有關人員,重新進行調整。

四、操作準備

第11條 清點檢查用工具、儀表、零部件、絕緣材料,檢查驗電筆是否保持良好狀態。

第12條 需要停電檢查前,應提前與有關部門(區隊)取得聯係。

五、正常操作

第13條 電氣設備入井前檢查:

1、入井使用的電氣設備必須對隔爆接合麵的粗糙度、間隙及接線引入裝置等隔爆部位進行詳細檢查。隔爆性能必須符合防爆標準的要求,嚴禁失爆設備入井。

2、防爆電氣設備入井前,應檢查其“產品合格證”、“防爆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及安全性能。

3、必須填寫入井設備檢查記錄,合格的設備方可簽發入井合格證。

第14條 井下電氣設備的檢查:

1、防爆檢查員在井下檢查電氣設備時,應與所在地區負責人或維護人員一起檢查。

2、設備周圍環境是否清潔,有無妨礙設備安全運行和檢修的雜物。

3、是否有良好的通風散熱條件,外殼有無缺損。

4、安裝是否牢固可靠,有無歪斜及震動現象。

5、設備完好,符合防爆性能和要求,做到:

(1)電源電纜、控製線和信號線電纜接線規範,引出引入密封良好,不用的喇叭應用檔板封堵嚴密,無失爆現象;

(2)有無異常聲響、過熱、異味;

(3)控製部分、閉鎖裝置、信號顯示是否正常、有效;

(4)接地(接零)應規範、牢固、無鏽蝕。

6、檢查工作完畢後,填寫檢查卡片或檢查記錄。在檢查中發現失爆或重大問題時,必須責令被檢查單位當場處理,檢查員在現場監督直至處理完後方可離去。

六、收尾工作

第15條 防爆檢查員將檢查結果及處理意見向主管人員彙報,並填寫檢查報告單,送交有關單位限期解決。

11 礦井維修電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適用範圍

第1條 本規程適用於在山煤集團韓家窪煤業從事防爆電氣設備修理工作的修理工。

二、上崗條件

第2條 防爆電器修理工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並取得合格證後,持證上崗。

第3條 熟知《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及煤礦電氣防爆標準的有關規定。

第4條 熟悉所維修設備性能,結構和原理,能獨立工作,學徒工不得單獨從事防爆設備的修理工作。

三、安全規定

第5條 上班前不得喝酒,上班時不得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嚴格遵守有關規章製度。

第6條 防爆電氣設備修理過程中,通電試驗時,必須不少於兩人協同工作。嚴格執行停送電製度,嚴禁帶電作業。

第7條 檢修用配件和零部件應用符合標準規定的合格品,不得使用沒有合法生產手續,未經試驗、檢驗的自製產品作為配件。

第8條 防爆電氣設備修理後達不到防爆要求的,嚴禁下井使用。

四、操作準備

第9條 修理前準備好必要的材料、配件、工具、測試儀器及其他用具。

第10條 在起、拉、吊、運防爆電氣設備前,應對使用的器具進行檢查。

第11條 防爆電氣設備檢修前,必須對防爆設備的完好程度、防爆殼體及防爆麵進行全麵檢查,詳細記錄檢查情況。

第12條 對防爆設備髒汙、鏽蝕部分和油漆脫落部分進行清理。

五、正常操作

第13條 嚴格實行定期檢修製度,井下防爆電氣設備定期升到地麵進行大修。

第14條 拆裝防爆電氣設備時,應用專用工具,嚴禁野蠻拆裝和違章操作。

第15條 防爆電氣設備拆開後,防爆麵要妥善放置保管,對不符合防爆要求的,必須進行處理,對沾汙或局部有可處理損傷的防爆麵,經處理後的粗糙度和防爆間隙應符合防爆標準的規定,防爆麵應進行鈍化處理並塗防鏽油。

第16條 對損傷的觸頭、接點、線圈等零部件修理後應達到檢修質量標準要求,保證安全使用,對無法修複的各種零部件必須更換。

第17條 選用熔片、保護裝置的整定應與電氣設備性能一致,嚴禁用保險絲代替熔片。

六、操作中注意事項

第18條 修理電氣設備時,不準任意改動原設備上的端子位序和標記;所換的組件必須是校驗合格的,固定要牢固,接線要合理。

第19條 經修理後的防爆電氣設備的機械傳動部分應動作靈活,刀閘、主回路動靜觸頭和輔助接點接觸符合規定要求,內部接線牢固、無鬆動,電氣保護動作靈敏可靠。

第20條 防爆電氣設備修完裝蓋前,必須詳細檢查防爆腔,應無遺留的線頭,零件等雜物,保持防爆設備主防爆腔和各個接線盒防爆腔內清潔無雜物。

第21條 對防爆電氣設備塗刷防鏽漆和防護漆時,不得沾汙防爆麵。

第22條 按規定項目對設備防爆性能進行檢查試驗,並記錄主要參數,達不到規定要求的,要找出原因,重新修理並試驗,直至合格為止。電氣試驗合格後,出具產品檢修證書,簽字蓋章入庫存放。

第23條 實行防爆電氣設備檢修責任製,誰檢修、誰負責,嚴格按防爆設備檢修標準認真檢查。

第24條 對修理後仍不能保證安全使用或嚴重損壞無法修理的電氣設備,應予以報廢,做好報廢標記後送指定地點。

七、收尾工作

第25條 每台防爆電氣設備完成檢修工作後應整理檢修記錄及試驗報告。

第26條 防爆電氣設備應編號管理,建立修理檔案。修理檔案應注明檢修設備編號、型號、檢修日期、檢修內容、更換的主要零、部件、安全保護裝置的整定值、選用保險片(絲)的額定通過電流值等項內容、試驗情況和檢修人的簽字等項內容。

第27條 清點工具、儀表材料,清掃工作環境衛生,電氣設備停好電後方可離開工作場所。

12 大型設備維修鉗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適用範圍

第1條 本規程適用於山煤集團韓家窪煤業大型設備維修鉗工的檢修。

二、上崗條件

第2條 維修工必須經過培訓並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學徒工應在考核合格的正式維修工指導下從事有關維修實習操作。

第3條 熟知《煤礦安全規程》有關內容、《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及有關規定和要求。

第4條 熟悉所有維護設備的結構、性能、技術特片,工作原理,能獨立工作。

二、安全規定

第5條 上班前不準喝酒、上班不得做與本職無關的工作,嚴格遵守本操作規程及各項規章製度。

第6條 維修工進行操作時應不少於2人。

第7條 兩個或兩個以上工種聯合作業時,必須指定專人統一指揮。

第8條 作業前要切斷或關閉所檢修設備的電源、水源等,並掛“有人作業”警示牌。

第9條 高空和井筒作業時,必須戴安全帽和係保險帶,保險帶應扣鎖在安全牢靠的位置上。

第10條 禁止血壓不正常,有心髒病、癲癇病及其他不適合從事高空和井筒作業的人員參加高空或井筒作業。

第11條 高空和井筒禁止上下平行作業,若必須上下平行作業時,應有可靠的安全保護措施。

第12條 禁止在設備運轉中調整製動閘。

第13條 需要在井下焊接作業時,必須按《煤礦安全規程》中的有關條款執行。

第14條 在試驗、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時,應製定有相應的安全措施。

四、操作準備

第15條 熟悉設備檢查內容、工藝過程、質量標準和安全技術措施,保證檢修質量及安全。

第16條 設備檢查前要將檢修用和備件、材料、工具、量具、設備和安全保護用具準備齊全。

第17條 作業前要對作業場所的施工條件進行認真的檢查,以保作業人員和設備的安全。

第18條 作業前要檢查各種工具是否完好,否則不準使用。

五、正常操作

第19條 維修人員對所負責範圍內設備每班的巡回檢查和日常維護內容如下:

1、檢查所維護的設備零部件是否齊全完好可靠。

2、對設備運行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進行檢查處理。

3、對安全保護裝置要定期調整試驗,確保安全可靠。

4、檢查設備各部液壓時、油質和潤滑油量、油質應符合規定要求。

第20條 按時對所規定的日、周、月檢內容進行維護檢修,不得漏檢、漏項。

第21條 拆下的機件要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有礙作業和通行,物件放置要穩妥。

第22條 拆卸設備必須按預定的順序進行,對有相對固定位置或對號入座的零部件,拆卸前應做好標記。

第23條 拆卸較大的零部件時,必須采取可靠的防止下落和下滑措施。

第24條 拆卸有彈性,偏重或易滾動的機件時,應有安全防護措施。

第25條 拆裝機件時,不準用鑄鐵、鑄銅等脆性材料或比機件硬度大的材料作錘擊或頂壓墊。

第26條 在檢修時需要打開機蓋,箱蓋和換沒時,必須遮蓋好,以防落入雜物、淋水等。

第27條 在裝配滾動軸承時,又無條件進行軸承預熱處理時,應優先采用頂壓裝配,也可用軟金屬襯墊進行錘擊。

第28條 在對設備進行換油或加油時,油脂的牌號、用途和質量應符合規定,並做好有關數據的記錄工作。

第29條 對檢修後的設備,要進行全麵的驗收,需盤車的設備,必須做盤車試驗,檢查設備的傳動情況。

第30條 設備檢修後的試運轉工作,應由工程負責人統一指揮,由司機操作時,在主要部位設專人進行監視,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第31條 設備經下列檢修工作後,應進行試運轉:

1、設備經過修換軸承。

2、電動機經過解體大修,調整轉子、定子間隙。

3、提升係統修換罐道、罐道梁,更換天輪、提升容器、連接裝置及鋼絲繩,調整、檢修製動係統,解體大修絞車本體。

4、主通風機經過解體大修,更換葉片,調整葉片安裝角度。

5、主排水泵修換本體主要部件後。

6、壓風機解體檢修、更換主要部件或調整進出氣閥、安全閥等。

7、減速器更換齒輪後。

8、其他在檢查任務書上所規定進行試行運轉的項目。

第32條 試運轉時,監視人員應特別注意以下兩點:

1、軸承潤滑等轉動部分的情況及溫度。

2、轉動及傳動部分的的震動情況,轉動聲音及潤滑情況。

五、操作中注意事項

第33條 禁止擅自拆卸成套設備的零、部件去裝配其他機械。

第34條 傳遞工具、工件時,必須等對方接妥後,送件人方可鬆手;遠距離傳遞必須拴好吊繩、禁止拋擲。高空或井筒作業時,工具應拴好保險繩,防止墜落。

第35條 各種安全保護裝置,監測儀表和警戒標誌,未經主管領導允許,不準隨意拆除和改動。

第36條 檢修後應將工具、材料、換下零部件等進行清點核對。對設備內部進行全麵檢查,不得把無關的零件,工具等物品遺留在機腔內,在試運轉前應由專人複查一次。

第37條 檢修中被臨時拆除或甩掉的安全保護裝置,應指定專人進行恢複,並確保動作可靠。

第38條 試運轉必須移去設備上的物件。

六、收尾工作

第39條 檢修結束後應會同司機及使用維護負責人共同驗收,驗收中發現檢修質量不合格,驗收人員應通知負責人,及時加以處理。

第40條 認真填寫記錄,檢修部位、內容、結果及遺留問題等,雙方簽字,並將檢修資料整理存檔。

第41條 搞好檢修現場的環境衛生,檢修清洗零部件的廢液,應倒入指定的容器內,嚴禁隨便亂倒。燒焊後,餘火必須徹底熄滅,以防發生為災。

13 大型設備維修電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適用範圍

第1條 本規程適用於山煤集團韓家窪煤業大型設備維修電工的檢修工作。

二、上崗條件

第2條 維修工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能獨立工作。學徒應在考核合格的正式電工指導下從事有關維修實習工作。

第3條 熟知《煤礦安全規程》有關內容、《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和電氣設備防爆標準的有關規定。

第4條 必須熟悉所維護設備的結構、性能、技術特征、工作原理和電氣係統原理圖及各安全保護裝置的作用,會進行現場電氣設備操作,掌握電氣防、滅火知識。

三、安全規定

第5條 上班前不準喝酒、嚴格遵守工種崗位責任製,上班時不得幹與本職無關的工作,遵守本操作規定及《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

第6條 不得帶電檢修、搬遷電氣設備、電纜和電線。檢修或搬遷前,必須切斷電源,掛好停電牌,並采取防止自轉和自滑的措施。

第7條 在井下瓦斯濃度超過1%時,禁止進行電氣檢修作業。當電氣設備附近20米內的瓦斯濃度達到1.5%時,必須停止工作,切斷電源,撤出人員,及時彙報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第8條 高空或井筒作業時,必須佩戴安全帽和保險帶,保險帶應扣鎖在安全牢靠的位置上。

第9條 需要變配電所的值班人員進行操作停送電的檢修項目,停送電時,必須嚴格執行“工作票”製度,並設專人聯係停送電,嚴禁帶電作業。

第10條 無論高壓、低壓供電係統停電作業,作業前必須掛“停電作業”牌,並進行驗電、放電,接臨時地線等項安全措施。

第11條 在電氣線路、電氣設備未經驗明確實無電前,一律視為有電,在未做好安全措施前,不準用手摸帶電體。

第12條 兩個或兩個以上工種聯合作業時,必須指定專人統一指揮。嚴禁在他人停電作業的線路上或設備上擅自進行工作,需要時應另行辦理手續。

第13條 在試驗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時,應製定相應的安全措施,報領導批準。

四、操作準備

第14條 作業前對所用工具、儀表、保護用品進行認真檢查、調試,確保準確、安全、可靠。

第15條 檢修負責人應向檢修人員講清檢修內容、人員分工及安全注意事項。

第16條 作業前要搞清楚整個供電係統各部的電壓等級,使用與電壓等級相符的合格的驗電筆時,要逐漸接近導體。

第17條 在進行定期檢修或大修設備前,應按照作業計劃,做好相應的準備工作。

五、正常操作

第18條 需要對10千伏以上高壓電氣設備檢修作業時,還必須遵守“高壓設備作業規程”。

第19條 操作高壓電氣設備時,必須戴合格的絕緣手套、並穿電工絕緣靴或站在絕緣台上,由一人操作,一人監護,在停電後的開關上,掛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停電警示牌。

第20條 對所規定的日、周、月檢內容按時進行維護檢修,不得漏檢、漏項。

第21條 各種電氣安全保護裝置應按規定進行定期維修試驗和整定。

第22條 對所維修的電氣設備按規定進行巡回檢查,並注意各部溫度和有無異響,異味,異常震動。

第23條 注意各種儀表應指示準確(如電流表、電壓表、功率表、電度表等),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第24條 對高低壓開關的保護裝置應按規定進行定期整定。

第25條 注意檢查變壓器的聲響和溫度,變壓器上層油溫不應超過85℃。

第26條 檢查電動機的運行情況,注意軸承溫度,線圈溫度,有無異響,異味等。

第27條 對提升機等大型設備的各項保護、後備保護、閉鎖功能及相應的檢測裝置應定期檢查試驗,並保證動作靈敏可靠,指示正確。

第28條 電氣設備絕緣的檢查和試驗要做好記錄(有特殊要求的電氣設備,按產品說明書執行)。

第29條 在架空線路或電纜路上工作前,必須將該線路可能來電的所有開關刀閘全部拉開,經驗明無電後,對大地充分放電裝設接地線時,必須先接接地端,後接導體端,接觸應良好,拆除地線順序相反。

第30條 各種安全保護裝置、監測儀表和警戒標誌,未經領導批準,不準隨意拆除和改動。

第31條 經檢修負責人和操作監護人共同確認無問題後,方可按操作進行送電。

第32條 對檢修後電氣設備,機械保護進行測試和聯合試驗,確保整個係統保護靈敏可靠。

六、收尾工作

第33條 設備檢修後在送電要清點人員、工具、測試儀器、儀表和更換的材料、配件是否齊全。

第34條 對檢修作業場所進行清掃,搞好設備和場所的環境衛生。

第35條 檢修後的設備狀況,要同相關負責人向操作人員交待清楚,同檢修、管理、使用三方共同檢查驗收後,方可移交正常使用。

第36條 認真填寫檢修記錄,將檢修內容、處理結果及遺留問題與司機交待清楚,雙方簽字。

14 電焊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適用範圍

第1條 本規程適用於山煤集團韓家窪煤業電焊工及氣焊、氣割日常作業。

二、上崗條件

第2條 電焊工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能獨立工作。學徒應在考核合格的正式電焊工指導下從事有關電焊、氣焊及氣割實習工作。

三、安全規定

第3條 穿戴好合格的勞動保護用品,準備好使用的工具、材料。

第4條 條檢查現場及焊接設備、工具符合安全規定。

第5條 熟悉結構件焊接工藝、焊縫尺寸要求,選擇施焊方法。

第6條 檢查焊縫組裝間隙和坡口形式尺寸是否符合產品圖樣,清除焊縫10mm範圍內的油、鏽、水等汙物。鑄件焊接後應將焊接處的砂子、氧化物等清理幹淨,露出金屬本色。

第7條 選焊條。帶坡口多層焊時,底層選用聲2.5~3.2mm的焊條,其他各層可選用直徑較大的焊條。仰焊和橫焊選用直徑不大於4rnm的焊條。

第8條 焊接電流選擇依據工件材質、厚度、焊條直徑、牌號。焊接方法及焊條使用說明未確定時,一般情況下,立焊和橫焊電流比平焊電流小10%~15%;仰焊電流比平焊電流小5%~10%;焊接中碳鋼或普通低合金鋼的電流比焊接低碳鋼的電流小10%~20%。

第9條 焊割鋼材必須平穩放在支架上,或者用型鋼墊起,下麵留有間隙。切割鋼材表麵應清除油、鏽及氧化皮,號線時必須考慮割縫寬度。

第10條 壓力容器、密封容器及各種油桶管道,粘有可燃液體的焊割件,必須先除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解除容器的管道壓力,消除密閉狀態。

第11條 根據工件技術要求,正確選擇焊絲材質,清理工作油、鏽。

四、操作順序

第12條 本操作工操作遵照下列順序進行:

電焊:調節電流 合閘 開啟焊機 施焊 關閉焊機 拉閘 整理現場。

氣焊、氣割:開啟氧氣閥門 開啟氧氣減壓器,調至所需壓力 開啟乙炔閥門 開啟乙炔減壓器,調至所需壓力 打開焊割炬氧氣閥門 打開焊割炬乙炔閥門 點火 焊割 關閉焊割炬氧氣(乙炔)閥門 關閉氧氣(乙炔)閥門 整理現場

五、正常操作

第13條 手工電弧焊施焊。

(1)引弧。手工電弧焊根據工件情況采用劃擦法和敲擊法引弧,引弧點一般選在離焊縫起點10~20mm的待焊部位,引燃後移至焊縫起點處進行正常焊接。焊縫連接時,引燃點要選在前段焊縫的弧坑前方10~20mm,引燃後移至坑處,待填滿弧坑後再繼續向前焊接。

(2)平焊。采用左向焊法,如間隙過大,可適當橫向擺動,但幅度不要太大。中厚板V形坡口對接時,底麵焊縫采用直線運動,上層焊縫可采用橫向擺的多層焊。平角焊和搭角焊時,左、右向焊均可,焊槍位置傾角允許在30。~50。左右。多層焊時,每焊完一層後要徹底清除前層焊縫的熔渣和飛濺物,若發現有缺陷時,要立即鏟除和補焊,否則不得焊下一層。每層焊縫的起點,要錯開300mm以上。首末層焊縫不得錘擊,焊件在200~250℃不許錘擊。 .

(3)立焊與橫焊。對熔深較大時,控製熔寬,改善焊縫成形,采用上立焊操作方法,適當作三角擺動,上立焊焊槍與工作垂線相對位置為5。~10。左右。對於薄板,焊接要求熔深較小,一般采用下立焊法,焊槍一般不做橫向擺動,橫焊多用左向焊法,焊槍做直線運動,必要時可做小幅度的擺動,焊槍與垂線相對位置為5。~10。。

(4)仰焊。仰焊采用較小的焊接電流,對於薄板多采用小幅度往複擺動;對於中厚板,適當橫向擺動,並在接縫或坡口兩側稍停片刻,以防金屬下淌,焊槍與工作垂直線相對位置為5。~10。。

(5)對接接頭。對接焊時,先焊對接縫,後焊角縫。對縱橫交錯的焊縫,先焊所有的橫縫,後焊縱縫。焊縫長度大於100mm時,采用逆向分段法進行焊接,由中間向兩端。重要零件的對接接頭要求兩麵焊時,正麵焊縫的熔深要大於工件厚度的一半,焊後將工件翻過來,清除焊縫部的熔渣、焊瘤及未焊透部分,直至露出金屬。如因結構限製不能兩麵焊時,焊接正麵焊縫,必須保證焊縫的根部焊透。焊接過程中,如發現焊縫有氣孔產生,立即停止焊接,查明原因,消除氣泡,方可施焊。

(6)收弧。使用低氫型焊條采用回焊收弧法,當焊條移至焊縫終止位置時,稍作停留,改變焊接角度,向與焊接相反方向回焊很小一段後再拉斷電弧。重要結構焊接采用收弧板,用收弧板將不合要求的焊縫引在工作焊縫之外,然後切除。對厚板焊接采用劃圈收弧法。當焊條移至焊縫終止位置時,焊條沿弧坑做圓圈運動,直到熔金屬填滿弧坑再熄滅電弧。薄板和大電流焊接,在弧坑處頻繁熄滅和引燃弧,直到填滿弧坑。

第14條 氣割操作用氧化焰氧焊時,根據不同的材質選用不同的火焰,預熱用中性焰,根據割件厚度選擇預熱時間。

第15條 預熱火焰尖端離工件2~4mm。氣焊時,利用焊絲作填料,保證母材和焊絲同時熔化。

第16條 根據工件情況,選擇焊割方法,厚度較大的工件用右向焊法,薄件用左向焊法。

第17條 根據割件厚度選擇割嘴切割傾角。小於6mm鋼板,割嘴向後傾5。~10。;6~30mm鋼板,割嘴垂直於割件;大於30mm時,開始時割嘴向前傾斜5。~10。,待割穿時垂直於工件,快割完時,逐漸向後傾斜5°~10°圓和曲線形件,割嘴垂直於工件表麵。

第18條 切割圓截麵零件時要不斷地變換割嘴角度,可采用分斷切割。

第19條 氣割需從鋼板內部開始時,必須在靠近割縫的附近適當位置預先製孑L。製孔時先預熱再開切割氧閥門,割嘴偏轉避免發生回火。

第20條 大厚度工件焊接時,將焊接區域預熱,火焰集中在焊縫上進行焊接。大厚度工件氣割時,隨時攜帶探針,需要隨時冷卻割嘴。切割大件時,注意支撐可靠,防止因自重而產生過大變形。

第21條 焊割時,工件氣壓應穩定,速度要合適,移動保持平穩均勻,並經常檢查氧氣瓶壓力,壓力降到0.7MPa時,必須停止氣割工作。

第22條 熄火時,焊炬先關乙炔閥門,再關氧氣閥門;割炬先關切割氧閥門,再關乙炔和預熱氧閥門。

第23條 當回火發生後,立即關閉切割氧閥門和乙炔閥門,然後關閉氧氣瓶閥,再采取滅火措施。

六、特殊操作

登高作業的安全技術操作,凡是焊割作業點離地麵2m以上的都屬於登高作業,從事登高作業應注意以下幾點:

第24條 患有高血壓、心髒病等疾病與酒後人員不得登高作業。

第25條 必須係好標準的安全帶,使用前仔細檢查,並將安全帶拴在牢固的地方。

第26條 登高工具要安全可靠,手把軟線等應紮在固定地方,不應纏繞在身上或挎在背上工作。

第27條 焊接設備、器具等應盡量留在地麵,並要有專人看管,一旦出意外要立即采取措施。焊接設備與高空補焊點應保持水平距離10m以上。

第28條 高空使用的工具、焊條應放在無孔洞的工具袋內,以防落下傷人。

第29條 雨雪天及風力大於4級以上不得高空作業。

第30條 高空作業的下方、火星所涉及的地麵上應徹底清除易燃、易爆物品。

七、操作中注意事項

第31條 禁火區施焊作業必須製定專項安全技術措施。

八、收尾工作

電焊:

第32條 工作完畢,先關閉電焊機開關,再切斷電源開關。

第33條 將使用的工具清點好,放到指定位置。

第34條 把工件擺放好,清點好數量。

第35條 清理現場雜物及帶油性的棉紗。

第36條 填寫焊接記錄及遺漏問題,與班組長交代清楚後下班。

氣焊、氣割:

第37條 工作完畢,切斷電源,滅絕火種。

第38條 清理切割渣,檢查氣割零件的幾何尺寸和割口外觀質量。

第39條 擺放零件,統計數量,收拾殘料,清理場地。

第40條 將所有工具放好,保管好圖紙和有關工藝卡片。

第41條 填寫工作記錄,與班組長交接清楚後下班。

15 礦井維修鉗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適用範圍

第1條 本規程適用於山煤集團韓家窪煤業井下機械維修工安裝及檢修。

二、上崗條件

第2條 經過培訓並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第3條 熟知《煤礦安全規程》有關內容、《煤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及有關規定和要求,並了解周圍環境及相關設備的關係。

第4條 熟悉所維修設備的結構、性能、技術特征、工作原理,具備一定的鉗工基本操作及液壓基礎知識,能獨立工作。

三、安全規定

第5條 上班前嚴禁喝酒,工作時精神集中,上班時不得幹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遵守有關規章製度。

第6條 所用維修工具、起吊設施、繩索等應符合安全要求。

第7條 吊掛支撐物應牢固,在吊、運物件時,應隨時注意檢查頂板支護安全情況,檢查周圍應無其他不安全因素,禁止在不安全的情況的工作。

第8條 在距檢修地點20米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時,嚴禁送電試車;達到1.5%時,必須停止作業,並切斷電源,撤出人員。

第9條 在斜巷進行維修作業時,上停車場各出口處,應設警示標誌。

第10條 在傾角大於15°的地點檢修和維修時,下方不得有人同時作業。如因特殊需要平行作業時,應製定嚴密的安全防護措施。

第11條 維修工在進行檢修工作時,不得少於2人,在維修時應與司機配好。

第12條 需要在井下進行電、氣焊作業時,必須按《煤礦安全規程》中的有關條款執行。

四、操作準備

第13條 下井前,要由維修工作負責人向有關人員講清工作內容、步驟、人員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項。

第14條 維修工要根據當日工作的需要認真檢查所帶工具是否齊全、完好,材料備件是否充足,是否與所檢修和維修設備需要的材料備件型號相符。

第15條 對所維修的設備要停電、閉鎖並掛“有人工作,嚴禁送電”停電牌,並與相關設備的工作人員聯係,必要時也需對相關設備停電、閉鎖並掛停電牌。做到“誰停電,誰送電”。

第16條 維修工進入現場後,要與所維修設備及相關設備的司機聯係。

第17條 清理所維修設備的現場,應無妨礙工作的雜物。

五、正常操作

第18條 維修工對所負責的設備維護檢查時應注意:

1、檢查各部堅固件應齊全、堅固。

2、潤滑係統中的油嘴、油路應暢通,接頭及密封處不漏油,油質、油量應符合規定。

3、轉動部位的防護罩或防護欄應齊全、可靠。

4、機械(或液壓)安全保護裝置應可靠。

5、各焊件應無變形、開焊和裂紋。

6、機械傳動係統中的齒輪、鏈輪、鏈條、刮板、托輥、鋼絲繩等部件磨損(或變形)無超限,運轉正常。

7、減速箱,軸承溫升正常。

8、液壓係統中的連接件、油管、液壓閥、千斤頂等到應無滲漏、無缺損、無變形。

9、相關設備的搭接關係應合適,附屬設備應齊全完好。

10、輸送帶接頭可靠並符合要求,無撕裂、扯邊。

11、各項保護應齊全可靠,傾斜井巷中使用的帶試輸送機應檢查防逆轉裝置和製動裝置。

12、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或及時向當班領導彙報。

第19條 在打開機蓋、油箱進行拆檢、換件或換油等檢修工作時,必須注意遮蓋好,嚴防落入煤矸、粉塵、淋水或其他異物等。注意保護設備的防爆結合麵,以免受損傷。注意保護好拆下的零部件,應放在清潔安全的地方,防止損壞、丟失或落入機器內。

第20條 處理刮板輸送機漂鏈時,應停止本機。調整中部槽平直度時,嚴禁用腳蹬、手搬或用撬棍別正在運行中的刮板鏈。

第21條 進行縮短、延長中部槽作業時,鏈頭應固定,應采用卡鏈器,並在機尾處裝保護罩。

第22條 處理機頭或機尾故障、緊鏈、接鏈後,啟動試車前,人員必須離開機頭、機尾,嚴禁在機頭、機尾上部伸頭察看。

第23條 處理輸送帶跑偏時,應停機調整上、下托輥的前後位置或調整中間架的懸掛位置,嚴禁用手腳直接拽蹬運行中的輸送帶。

第24條 檢修輸送帶時,工作人員嚴禁站在機頭、尾架傳動滾筒及輸送帶等運轉部位的上方工作;如因處理事故必須站在上述部位工作時,要派專人停機、停電、閉鎖、掛停電牌後方可作業。

第25條 在更換輸送帶和做輸送帶接頭等時,應遠離轉動部位5米以外作業;如確需點動開車並拉動輸送帶時,嚴禁站在轉動部位上方和在任何部位直接用手拉或用腳蹬踩輸送帶。

第26條 試車前必須與司機聯係並通知周圍相關人員後,方可送電由司機操作試車。

六、收尾工作

第27條 檢修結束後,認真清理檢修現場。檢查清點工具及剩餘材料、備品配件,特別是運轉部位不得有異物。

第28條 維修工應會同司機對維修部位進行檢查驗收;並就檢修部位、內容、結果及遺留問題做好檢修記錄。

16 帶式輸送機檢修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適用範圍

第1條 本規程適用於山煤集團韓家窪煤業帶式輸送機檢修工的日常檢修。

二、上崗條件

第2條 皮帶檢修工要經專門培訓,熟悉設備技術特征構造、性能和操作規程,經考試合格取得合格證後方可持證上崗操作。

第3條 皮帶檢修工要熟知《煤礦安全規程》、《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的有關規定。

第4條 皮帶檢修工應無妨礙本職工作的病症。

三、安全規定

第5條 上班前嚴禁喝酒,工作期間要集中精力,嚴格遵守本操作規程及《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

第6條 檢修工必須執行交接班製度,交接班在現場進行,交接班雙方要在靜態下對設備進行全麵檢查,發現和發生問題要及時向班組長和機電維護工彙報,並協助修理,交班者升井後要到隊值班室填寫運行記錄。

第7條 嚴禁用皮帶運送人員和物料。

第8條 禁止皮帶反轉運行。

四、操作準備

第9條 向上一班詢問皮帶機運行情況。

第10條 準備好檢修工具。

五、操作順序

第11條 膠帶機在停機後按以下操作順序進行:

停膠帶機開關電並閉鎖→檢查機頭架體有無變形,各部螺栓齊全緊固、各滾筒固定牢靠,滾筒包膠有無脫皮裂口→查電機、減速器、聯軸節溫度是否正常,油量是否適宜,有無滲漏現象→電纜是否吊掛整齊,有無擠壓現象。信號操作按鈕,急停開關,皮帶跑偏、速度、煤位等保護是否靈敏可靠→噴霧滅塵係統是否暢通,噴頭是否在位→檢查拉緊絞車,張緊小車,滑輪組是否完好正常,鋼絲繩有無斷股現象→檢查各部清煤器是否完整→檢查托輥是否短缺→機尾改向滾運轉是否完好,油量充足溫度正常,固定可靠,轉載小車道平直無彎曲。

六、正常操作

第12條 檢修操作:

1、接班後,通知機電維護工把運行和拉緊開關打到“O”位並閉鎖然後進行各部檢查。

2、皮帶機頭由機頭檢修工負責檢查,中間部和機尾部由機電維護工檢查。

3、檢查機頭架體有無變形,各部螺栓齊全緊固、各滾筒固定牢靠,滾筒包膠有無脫皮裂口。

4、查電機、減速器溫度是否正常,油量是否適宜,有無滲漏現象。油量不夠應及時補充。

5、電纜是否吊掛整齊,有無擠壓現象。信號操作按鈕,急停開關,皮帶跑偏、速度、煤位等保護是否靈敏可靠。

6、噴霧滅塵係統是否暢通,噴頭是否在位。

7、檢查拉緊絞車,漲緊小車,滑輪組是否完好正常,鋼絲繩有無斷股現象。

8、檢查各部清帶器是否完整,並有足夠壓力與皮帶接觸麵積不小於85%。

9、檢查托輥是否短缺,運轉是否靈活,皮帶有無跑偏現象。

10、機尾改向滾運轉是否完好,油量充足溫度正常,固定可靠,轉載小車道平直無彎曲。

11、檢查各部是否有阻礙運行的浮煤浮矸。

12、檢查皮帶的各防護裝置,保護裝置及各種附屬設備是否完好可靠。

七、特殊操作

第13條 縮機尾、裁皮帶操作:

1、縮機尾時要用慢速操作閥組,使千斤頂緩慢拉動,將機尾連接可靠,打設好壓柱。

2、縮機尾時應把轉載機頭支設固定好。

3、拉機尾時要和皮帶機頭司機聯係好,將機尾拉出後,方可開啟機頭自動漲緊開關漲緊皮帶。

4、截皮帶時,要把張緊絞車鬆了,退出儲帶倉內皮帶,然後打卡,接好後,把絞車緊到適宜位置,開皮帶試轉。

八、收尾工作

第14條 做好當班膠帶機檢修記錄和工作日誌。

第15條 將安全注意事項向接班操作工認真交代清楚。

17 小型電器修理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適用範圍

第1條 本規程適用於山煤集團韓家窪煤業小型電器修理工的日常檢修。

二、上崗條件

第2條 必須經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

第3條 應熟悉《煤礦安全規程》有關內容、《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及電氣設備防爆標準中的有關規定。

第4條 掌握各種小型電器結構性能、工作原理和修理工藝,能獨立工作。

三、安全規定

第5條 遵守有關規章製度,上班前不喝酒,班中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第6條 防爆型小型電器檢修後不得有失爆現象。

四、操作準備

第7條 準備檢修中需要的材料及零配件。

第8條 計劃本班應修的小型電器件數。

第9條 準備好各種工具和檢測用的儀器儀表。

五、正常操作

第10條 清點和整理本班交回的小型電器,清掃煤塵和雜物。

第11條 詳細檢查小型電器的隔爆接合麵的粗糙度和間隙及接線螺釘鏽蝕情況。對不合格的小型電器,按《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的要求進行修理。

第12條 更換損壞的零部件,修複失爆或不符合要求的隔爆麵,測試絕緣,對受潮的小型電器進行幹燥處理,經修理後,電氣性能應符合安全要求。

第13條 塗漆:

1、有關部位塗耐弧漆。

2、有關部位塗防鏽漆。

第14條 檢修後的小型電器必須進行電氣檢驗和試驗,工作應正常,電氣絕緣應符合規定要求,隔爆麵應達到防爆標準規定,設備應達到完好標準。

六、收尾工作

第15條 填寫檢修記錄,登記上賬,做到賬、卡、物相符。

第16條 檢修後的小型電器經防爆檢查組驗收合格的方可入庫。

第17條 清點檢修用的小型電器工具,打掃場地。

18 電纜修理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適用範圍

第1條 本規程適用於山煤集團韓家窪煤業電纜修理工日常檢修。

二、上崗條件

第2條 經培訓並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

第3條 電纜修理工應掌握一定的電工基本知識,熟知有關標準和規定要求,熟悉電纜修補工藝,能獨立操作。

三、安全規定

第4條 遵守有關規章製度,上班前不喝酒,班中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第5條 電纜試驗時,操作人員應穿絕緣靴,試驗地點應設防護欄,並懸掛警示牌。

四、操作準備

第6條 電纜修理工應建立電纜修理、試驗等台賬。

第7條 準備材料、工具、試驗用具及測量儀表。

第8條 根據修補電纜的外徑尺寸,選用合適的熱補模具。

第9條 檢查熱補模具,試送電源。

五、正常操作

第10條 升井維修的電纜,用儀表或測試台找出故障點並標出故障點部位。

第11條 需修補的電纜,凡是斷線或芯線銅絲折斷15%以上時必須用冷壓方法重新連接芯線,除掉壓接管的“飛邊”,進行絕緣處理和硫化熱補。

第12條 凡是護套破損的電纜,除進行硫化熱補修補外,也可用冷補工藝進行修複,電纜護套修補必須用阻燃材料。

第13條 凡是護套破損的電纜,必須進行芯線絕緣檢查後,再進行電纜修理。

第14條 電纜放入模具前,應在模具內均勻撒入滑石粉。

第15條 熱補器壓緊電纜後,合閘送電,使熱補器加熱,加熱過程中,應隨時觀察溫度的變化情況。

第16條 修補的長度超過模具長度,應分幾次進行逐段硫化。在每段硫化之間應有一段重疊長度,以保證結合處的硫化效果。

第17條 電纜熱補後,進行外型修整,剪去毛邊,並用木銼銼平。然後做外觀檢查,若不符合要求再次硫化熱補。

第18條 在芯線接頭的電纜修補後必須加載試驗。如修補處溫度超過規定值時必須重新修補並進行試驗。

第19條 補過後的電纜必須進行浸水耐壓試驗,發現異常重新修補和試驗。

六、操作中注意事項

第20條 修補屏蔽橡套電纜時,必須處理好半導體屏蔽層或金屬網屏蔽層必須查找斷開點,重新修補。

第21條 凡修補過的屏蔽的電纜,必須對屏蔽層測試。如有中斷的屏蔽層必須查找斷開點,重新修補。

第22條 在井下冷補過的電纜升井後必須進行浸水耐壓試驗。如果冷補處的溫度超過規定值時必須重新修補和試驗。

第23條 井下采掘工作麵使用的電纜撤回升井後,必須進行檢查、幹燥處理,經浸水試驗和電氣試驗合格後,方可發放使用。沒有經過檢查的電纜不許下井使用。

第24條 電纜修補、試驗合格後,必須進行長度測量,對長度有變化的電纜,要重新壓號,並更改賬卡和圖板上的數據。由電纜管理組簽發合格證,入庫儲存待用。

七、收尾工作

第25條 下班前對工作場所進行清掃,清除雜物,保持工作場所的清潔衛生。電氣設備停電後,方可離開工作場所。

19 采掘機電維修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適用範圍

第1條 本規程適用於山煤集團韓家窪煤業采掘機電維修工檢修作業。

二、上崗條件

第2條 采掘機電維修工,必須進行專業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能獨立工作。學徒工不得獨立進行操作。

第3條 必須熟悉《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煤礦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及電所防爆標準等有關規定。

第4條 必須熟悉采掘設備和電氣設備性能、結構和原理,具有熟練的維修保養以及故障處理的工作技能和基礎知識。熟悉維修範圍內的供電係統、設備分布、設備性能及電纜與設備的運行狀況。

第5條 必須清楚采掘巷道、工作地點的安全狀況和瓦斯濃度。並熟悉出現事故時停電順序和人員撤離路線。

第6條 必須掌握現場電氣事故處理和觸電事故搶救的知識。

三、安全規定

第7條 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和工種崗位責任製,堅守工作崗位,嚴格遵守停送電製度及有關規章製度。

第8條 必須隨身攜帶合格的驗電筆和常用工具、材料、停電警示牌及攜式瓦斯監測儀,並保持電工工具絕緣可靠。

第9條 在檢修、運輸和移動機械設備前,要注意觀察工作地點周圍環境和頂板支護情況,保證人身和設備安全,嚴禁空頂作業。

第10條 排除有威脅人身安全的機械故障或按規程規定需要監護的工作時,不得少於兩人。

第11條 所有電氣設備、電纜和電線,不論電壓高低,在檢修檢查或搬移前,必須首先切斷設備的電源,嚴禁帶電作業、帶電搬運和約時送電。

第12條 隻有在瓦斯濃度低於1%的風流中,方可接停電順序停電打開電氣設備的門(或蓋),經目視檢查正常後,再用與電源電壓相符的驗電筆對各可能帶電或漏電部分進行驗電,檢驗無電後,方可進行對地放電操作。

第13條 電氣設備停電檢修檢查時,必須將開關閉鎖,掛上“有人工作,禁止送電”的警示牌,無人值班的地方必須派專人看管好停電的開關,以防他人送電。

第14條 當要對低壓電氣設備中接近電源的部分進行操作檢查時,應斷開上一級的開關,並對本台電氣設備電源部分進行驗電,確認無電後方可進行操作。

第15條 電氣設備停電後,開始工作前,必須用與供電電壓相符的測電筆進行測試,確認無電壓後進行放電,放電完畢後開始工作。

第16條 在巷道內打開設備蓋檢查時,必須切斷設備前級電源開關後再進行檢查。

第17條 采掘工作麵開關的停送電,必須執行“誰停電、誰送電”的製度,不準他人送電。

第18條 一台總開關向多台設備供電時,停電檢修完畢,需要送電時,必須與所供範圍內的其他的工作人員聯係好,確認所供範圍內,無其他人員工作時,方準送電。

第19條 檢修檢查高壓電氣設備時,應按下列規定執行:

1、檢查高壓設備時,必須執行工作票製度,切斷前一級電源開關。

2、停電後,必須用與所測試電壓相符的高壓測電筆進行測試。

3、確認停電後,必須進行放電,放電時應注意:

(1)放電前要進行瓦斯檢查;

(2)放電人員必須戴好絕緣手套、穿上絕緣鞋、站在絕緣台上進行放電;

(3)放電前,還必須先將接地線一端接到接地網(極)上,接地必須良好;

(4)最後用接地棒或接地線放電。

4、放電後,再檢修高壓設備的電源側接上短路接地線,方準開始工作。

第20條 檢修完成後需要試車時,應保證設備上無人工作,先進行點動試車,確認安全正常後,方可進行正式試車或投入正常運行。

第21條 在使用普通型儀表進行測量時,應嚴格執行下列規定:

1、測試儀表由專人攜帶和保管。

2、量時,一人操作,一人監護。

3、測試地點瓦斯濃度必須在1%以下。

4、測試設備和電纜的絕緣電阻後,必須將導體放電。

5、測試電子元件設備的絕電阻時,應拔下電子插件。

6、測試儀表及其檔位應與被測電器相適應。

四、操作準備

第22條 準備采區機電設備檢修、維護用的材料、配件、油脂、工具、測試儀表及工作中其他用品。

第23條 辦理計劃停電審批單、高壓停電工作票,與通風部門聯係安排瓦斯檢測事項。

第24條 在工作地點交接班,了解前一班機電設備運行情況,設備故障的處理情況及遺留問題,設備檢修、維護情況和停送電等方麵的情況,安排本班檢修、維修工作計劃。

五、正常操作

第25條 接班後對維護地區內機電設備的運行狀況、纜線吊掛及各種保護裝置和設施等進行巡檢,並做好記錄。

第26條 巡檢中發現漏電保護、報警裝置和帶式輸送機的安全保護裝置失靈、設備失爆或漏電、采掘和運輸設備、液壓泵站不能正常工作、信號不響、電纜損傷等問題時,要及時進行處理。對處理不了的問題,必須停止運行,並向領導彙報。防爆性能遭受破壞的電氣設備,必須立即處理或更換。

第27條 對使用中的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性能,每月至少檢查一次,每天檢查一次設備外部。檢查防爆麵時不得損傷或沾汙防爆麵,檢修完畢後必須塗上防鏽油,以防止防爆麵鏽蝕。

第28條 采區維修設備需要拆檢打開機蓋時要有防護措施,防止煤矸掉入機器內部。拆卸的零件,要存放在幹淨的地方。

第29條 拆裝機器應使用合格的工具或專用工具,按照一般鉗工的要求進行,不得硬拆硬裝以保證機器性能和人身安全。

第30條 電氣設備拆開後,應把拆的零件和線頭記清號碼,以免裝配時混亂和因接線錯誤而發生事故。

第31條 在檢修開關時,不準任意改動原設備上的端子位序和標記,所更換的保護組件必須是經礦測試組測試過的。在檢修有電氣聯鎖的開關時,必須切斷被聯鎖開關中的隔離開關,實行機械閉鎖。裝蓋前必須檢查防爆腔內有無遺留的線頭、零部件、工具、材料等。

第32條 開關停電時,要記清開關把手的方向,以防所控製設備倒轉。

第33條 采掘工作麵電纜、照明信號線、管路應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懸掛整齊。使用中的電纜不準有雞爪子、羊尾巴、明接頭。加強對采掘設備用移動電纜的防護和檢查,避免受到擠壓、撞擊和炮崩,發現損傷後,應及時處理。

第34條 各種電氣和機械保護裝置必須定期檢查維修,按《煤礦安全規程》及有關規定要求進行調整、整定,不準擅自甩掉不用。

六、特殊操作

第35條 井下供電係統發生故障後,必須查明原因,找出故障點,排除故障後方可送電。禁止強行送電或用強送電的方法查找故障。

第36條 局部通風機、瓦斯自動檢測報警斷電裝置與電源必須實行聯鎖。嚴禁任意停止局部通風機運轉。局部通風機及其供電係統需要停電時,必須經通風管理人員批準,並采取相應措施後方可停電。在恢複送電前,必須經瓦斯檢查員檢查瓦斯濃度後(局部通機及其開關地點附近10米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不超過0.5%時)方可送電,開動局部通風機。

第37條 發生電氣設備和電纜著火時,必須及時切斷就近電源,使用電氣滅火器材(如滅火器和砂子)滅火,不準用水滅火,並及時向調度室彙報。

第38條 發生人身觸電事故時,必須立即切斷電源或使觸電都迅速脫離帶電體,然後就地進行人工呼吸,同時向調度室彙報。觸電者未完全恢複,醫生未到達之前不得中斷搶救。

七、操作中注意事項

第39條 安裝與拆卸設備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1、設備的安裝與電纜敷設應在頂板無淋水和底板無積水的的地方,不應妨礙人員通行,距軌道和鋼絲繩應有足夠的距離,並符合規程規定。

2、橡套電纜之間的直接連接,必須采用冷壓、冷補工藝。

3、用人力敷設電纜時,應將電纜順直,在巷道拐彎處不能過緊,人員應在電纜外側搬運。

4、工作麵與順槽拐角處的電纜要吊掛牢固,工作麵的電纜及開關的更換,必須滿足設計要求。

5、搬運電氣設備時,要綁紮牢固,禁止越寬超高。要聽從負責人指揮,防止碰人和損壞設備。

第40條 電氣安全保護裝置的維護與檢修應遵守以下規定:

1、不準任意調整電氣保護裝置的整定值。

2、每班開始作業時,必須對低壓檢漏裝置進行一次跳閘試驗,嚴禁甩掉漏電保護或綜合保護運行。

3、移動變電站低壓檢漏裝置的試驗按有關規定執行。補償調節裝置經一次整定後,不能任意改動。

第41條 采區機械設備應按規定定期檢查潤滑情況,按時加油和換油,油質油量必須符合要求不準亂用油脂。

八、收尾工作

第42條 清點工具、儀器、儀表、材料,填寫檢修記錄。

第43條 現場交接班,將本班維修情況、事故處理情況、遺留的問題向接班人交接清楚。對本班未處理完的事故和停電的開關,要重點交接,交接清楚後方可離崗。

20 采煤機井下檢修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適用範圍

第1條 本規程適用於山煤集團韓家窪煤業采煤機井下檢修工檢修作業。

二、上崗條件

第2條 經過技術培訓並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第3條 具備一定的鉗工基本操作、液壓基礎知識及電氣維修基礎知識。

第4條 熟知《煤礦安全規程》有關內容、《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及有關規定。

第5條 熟知所檢修采煤機的結構、性能,傳動係統、液壓部分和電氣部分,能獨立工作。

三、安全規定

第6條 上班前不準喝酒、上班不得幹與本職無關的工作,嚴格遵守各項規章製度。

第7條 在煤壁側、機身上或機器兩端檢修時,應在周圍環境安全的情況下進行,並設專人進行監護,不準單人從事檢查工作。

第8條 當檢修現場20米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超過1%時,嚴禁送電試車;達到1.5%時,必須停止作業,切斷電源,撤出人員。

第9條 試車前需要盤車時,檢修人員不得將手伸入機體內部。

四、操作準備

第10條 檢修人員應配齊需用的工具、起吊用具、儀器、儀表、綢布、海綿、棉紗(絲)、棕刷、清洗油等用品,當日檢修所需的材料、備件的數量要充足。

第11條 檢修負責人應向全體檢修人員講清檢修內容、人員分工及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項。

第12條 檢修前要將采煤機及相關設備停電、閉鎖、掛停電牌,並與相關設備的司機及相關環節的人員進行聯係。

第13條 清理采煤機殼上的煤塵,工作地點周圍應灑水滅塵。

第14條 檢修部位上方及進風側的工作帳篷、檢修人員工作服、工具及零件要清潔。

第15條 檢修前應將煤機停在頂板、煤壁完整無淋水的安全地放。

五、正常操作

第16條 液壓件需帶入井下時,應有防汙染措施。

第17條 需進行起吊工作時,非綜采麵應另設起重架,不準利用支護梁、柱進行起吊。起重工作及連環、銷必須合格,安全性能,連接必須牢固。

第18條 拆裝時,重要部位、加工表麵應使用銅棒。

第19條 拆卸生鏽或使用了防鬆膠的部位時,事先應用鬆動劑或震動處理後再進行。

第20條 對常用工具無法或難以拆除的部位和零部件要使用專用工具,嚴禁破壞性拆除。

第21條 拆下的零部件及使用的工具應放在專用箱內,不準隨地亂放,以防汙染、丟失或落入機體內部。

第22條 更換的零部件必須合格產品,不準代用。

第23條 安裝骨架密封時應使用導向裝置,防止翻唇。

第24條 主要堅固件應使用力矩扳手。重要結合麵及堅固螺栓應按要求使用防鬆膠。

第25條 采煤機電氣部分的檢修按電氣設備檢修操作規程進行。

第26條 恢複送電前,檢修人員必須撤離運轉部位,並向相關人員發出開機的通知及開車信號後,方可送電,並由采煤機司機按規定開機。

六、收尾工作

第27條 檢修完畢,必須經全麵檢查後方可撤去工作帳篷和臨時防滑安全固定裝置。

第28條 進行全麵試車,觀察是否有異常。

第29條 清點工具及剩餘的材料、備件,更換下來的零部件升井,並做好詳細記錄。

21 液壓支架井下檢修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適用範圍

第1條 本規程適用於山煤集團韓家窪煤業液壓支架井下檢修工檢修作業。

二、上崗條件

第2條 經過技術培訓並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第3條 具備一定的鉗工基本操作及液壓基礎知識。熟悉《煤礦核發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煤礦機電設備完好標準》及有關規定。

第4條 熟知液壓支架的結構、性能,傳動係統、動作原理,能獨立工作。

三、安全規定

第5條 上班前不喝酒、上班不得幹與本職無關的工作,遵守有關各項規章製度。

第6條 檢修前支架應采取可靠的穩固措施。

四、操作準備

第7條 大的零部件檢修時,要製定專項檢修計劃和安全技術措施並貫徹落實到人。

第8條 綜采工作麵所有支架要編號管理,要分架建立檢修檔案。

第9條 檢修人員入井前,要向有關人員了解支架工作情況。

第10條 準備好足夠的備件、材料及檢修工具;凡需要專用工具拆裝的部件必須使用專用工具。

第11條 檢修負責人應向檢修人員講清檢修內容、人員分工及安全注意事項。

五、正常操作

第12條 接班後應對所有支架巡查一遍,對現場急需的問題應優先安排檢修。

第13條 檢修時,各工種要密切配合;必要時采煤機和刮板輸送機要停電、閉鎖、掛停電牌,以防發生意外。

第14條 支架液壓係統的各種閥、液壓缸不準在井下拆卸和調整,若閥或液壓缸有故障時,要由專人負責用質量合格的同型號閥或液壓缸進行整體更換。

第15條 在拆卸或更換安全閥、測壓閥及高壓軟管時,應在各有關液壓缸卸載後進行。

第16條 在更換管、閥、缸體、銷軸等需要支架承載件卸載時,必須對該部件采取防降落、冒頂、片幫的安全措施。

第17條 向工作地點運送的各種軟管、閥、淮壓缸等液壓部件的管路連接部分,都必須用專用堵頭堵塞,隻允許在使用地點打開。

第18條 液壓件裝配時,必須用乳化液衝洗幹淨,並注意有關零部件相互配合的密封麵,防止因碰傷或損壞而影響使用。

第19條 處理單架故障時,要關閉本架的斷路閥。處理總路故障時,要停開泵站,嚴禁帶壓作業。

第20條 組裝密封件時,應注意檢查密封圈唇口是否完好、加工件上有無銳角或毛刺,並注意密封圈與擋圈的安裝方向必須正確。

第21條 管路快速接頭使用的U形卡的規格、質量必須合格,嚴禁單孔使用或用其他物件代替。

六、收尾工作

第22條 檢修工作完畢後,必須將液壓支架認真檢查,並進行試壓動作幾次,確認無問題後方可使用。

第23條 檢修時卸載的立柱、千斤頂要重新承載。

第24條 檢修完工後,各液壓操作手把要打到零位。

第25條 認真清點工具及剩餘的材料、備品、備件,並做好檢修記錄。

22 單體液壓支柱地麵檢修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適用範圍

第1條 本規程適用於山煤集團韓家窪煤業單體液壓支柱地麵檢修工檢修作業。

二、上崗條件

第2條 經技術培訓並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第3條 熟悉有關檢修質量標準,具備一定的鉗工基本操作及液壓基礎知識。

第4條 熟知支柱的結構、性能、原理、試驗方法和要求,能獨立工作。

第5條 會正確使用拆柱機、試驗台等專用檢修設備。

三、安全規定

第6條 上班前不準喝酒、上班不得幹與本職無關的工作,遵守有關各項規章製度。

第7條 新的支柱應按《礦用單體液壓支柱》中的“出廠試驗規範”的有關規定進行操作試驗和密封試驗,合格後可下井使用。

第8條 單體支柱不得露天檢修、露天存放。在地麵存放時間超過3個月的新支柱或修複支柱,下井前應按上述規定進行抽查;存放期超過1年的支柱應逐根試驗,檢查支柱性能是否有變化。性能不能保證或在貯藏、運輸中損壞的支柱,不允許下井使用。

第9條 檢修場地應清潔衛生,各類待修支柱、檢修合格支柱分類碼放整齊。檢修後經試驗各項性能合格的待用支柱,應垂直或傾斜存放。

第10條 冬季,檢修車間應有取暖係統,車間最低溫度不得低於12℃,以保證檢修質量。

第11條 工作介質的牌號應與支柱使用說明書中指定的牌號一致,不允許隨意更換介質牌號。工作介質注入支柱前應經過120目/英寸濾網過濾後方可使用。

第12條 壓力試驗機的各種保護措施,必須齊全可靠。在壓力試驗時,操作人員應在防護欄外側操作,其他人員應遠離試驗柱體。

第13條 備用零部件質量和規格,應符合技術標準要求。

四、操作準備

第14條 檢修前,應首先檢查所用工具、量具、材料和備件、各類儀表及柱機、試驗台等儀器設備,應完好。

第15條 應建立維修卡片,詳細記錄支柱編號維修日期、故障、維修內容、試驗情況、維修人等。

第16條 支柱解體前,要首先將其外表煤泥、煤塵衝洗幹淨。

五、正常操作

第17條 在操作拆柱機對支柱解體時,不得用鐵錘或銅棒敲擊油缸或活柱的任何部位,防止變形,影響密封性能。

第18條 在活柱體中拆活塞時,要用專用工具拉出活塞,嚴禁使用手錘敲擊。

第19條 檢查缸體和活柱的鏽蝕、拉傷和磨損、變形情況。

第20條 對變形的活柱或油缸需用校直機、油缸整形推力器進行修複。

第21條 使用限位鋼絲的活柱,在拆卸手把體時,鋼絲槽內要套入廢舊的O形圈,防止刮壞導向環和防塵圈。

第22條 所有零部件檢測報廢標準均按部頒標準執行。

第23條 更換所有不能使用的零部件。

第24條 按產品說明書要求,清洗各零部件。

第25條 更換所扔密封件。

第26條 活柱組裝:

1、將手把體裝在活柱上。采用鋼絲限位的活柱體,限位溝槽內套上廢舊的O形圈,防止碰壞防塵圈。

2、將Y形圈裝在活塞上,裝上防擠圈,密封圈裝在溝槽內,防擠圈裝在低壓側,將活塞裝在活柱上。

第27條 整柱組裝:

1、活柱組裝時必須將活塞端由油缸上裝入連接鋼絲。

2、將複位彈簧掛在活柱內,使用專用工具卡住彈簧,裝上底座,裝入連接鋼絲。

3、將頂蓋裝在活柱上,打入圓柱銷,並注意頂蓋四爪的一條對稱軸線與孔的軸線平行。

第28條 對檢修的三用閥,要按規格型號調定開啟壓力,其值為額定工作壓力的0.9~1.1倍,並對每個三用閥進行1.5倍壓力試驗、開啟壓力試驗及密封性能試驗,其結果達到規定標準要求後,方可安裝使用。

第29條 將調好的三用閥裝在活柱的閥孔內,準備試壓。

第30條 支柱的逐根試驗按《單體液壓支柱出廠檢驗暫行技術條件》進行。

六、收尾工作

第31條 支柱檢修後,應將活柱降到底,垂直或傾斜存放在氣溫不低於0℃的幹燥的室內。

第32條 支柱如果短期不用,應將支柱腔內乳化液放盡。允許水平放置,但三用閥進液孔用塑料堵好,以防髒物進入。

23 綜采維修電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適用範圍

第1條 本規程適用於山煤集團韓家窪煤業綜采維修電工檢修作業。

二、上崗條件

第2條 綜采維修電工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並持證上崗。

第3條 綜采維修電工必須熟知新版《煤礦安全規程》、《煤礦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及《電氣設備防爆標準(GB3836)》中的有關規定。

第4條 綜采維修電工必須認真遵守執行《井下一般電氣操作》有關規定。

第5條 必須清楚采掘巷道、工作地點的安全狀況和瓦斯濃度。並熟悉出現事故時的停電順序和人員撤離路線。

第6條 綜采維修電工應熟悉並掌握所維護電氣設備的性能、電氣原理、操作程序,能夠判斷和處理電氣設備的各種故障。

第7條 掌握電氣防滅火和觸電事故處理方法。

三、安全規定

第8條 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和工種崗位責任製,堅守工作崗位,嚴格遵守停送電有關規定及各種規章製度。

第9條 必須隨身攜帶合格的驗電筆和常用工具、材料、停電警示牌及便攜式瓦斯監測儀,並保持電工工具絕緣可靠。

第10條 在檢修、運輸和移動電氣也設備前,要注意觀察工作地點周圍環境和頂板支護情況,保證人身和設備安全。

第11條 所有電氣設備、電纜和電線,不論電壓高低,在檢修檢查或搬移前,必須首先切斷設備的電源,嚴禁帶電作業、帶電搬運和約時送電。

第12條 當要對低壓電氣設備中接近電源的部分進行操作檢查時,應斷開上一級的開關,並對本台電氣設備電源部分進行驗電,確認無電後方可進行操作。

第13條 工作麵開關的停送電,必須執行“誰停電、誰送電”的製度,不準他人送電。

第14條 檢修中或檢修完後需要試車時,應確保設備上無人工作,再進行點動試車,確認安全正常後,方可進行正式試車或投入正常運行。

四、操作前的準備

第15條 維修電工入井前應檢查、清點應帶的工具、儀表、零部件、材料。

第16條 必須熟悉所維修範圍內綜采工作麵供電係統、電氣設備和電纜線路的主要技術特征以及電纜的分布情況。

第17條 辦理計劃停電審批單、高壓停電工作票,與通風區聯係安排瓦斯檢測事項。

五、正常操作

第18條 綜采電氣設備維修必須由專職電工進行,但維修前必須按要求切斷電源,禁止帶電作業。

第19條 操作綜采電氣設備應由專職電氣人員或專職電氣操作人員進行。非專職電氣維修操作人員不得擅自操作電氣設備。操作電氣設備應遵守《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

第20條 電氣設備拆開後,應把拆的零件和線頭記清號碼,以免裝配時混亂和因接線錯誤而發生事故。

第21條 在檢修開關時,不準任意改動原設備上的端子位序和標記,所更換的保護組件必須經礦測試組測試過的。在檢修有電氣連鎖的開關時,必須切斷被連鎖開關中的隔離開關,實行機械閉鎖。裝蓋前必須檢查防爆腔內有無遺留的線頭、零部件、工具、材料等。

第22條 開關停電時,要記清開關把手的方向,以防所控製設備倒轉。

第23條 工作麵電纜、照明信號線、管路應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懸掛整齊。使用中的電纜不準有雞爪子、羊尾巴、明接頭。加強對綜采設備移動電纜的防護和檢查,避免受到擠壓、撞擊和炮崩、發現損傷後,應及時處理。

第24條 各種電氣和機械保護裝置必須定期檢查維修,按《煤礦安全規程》及有關規定要求進行調整、整定、不準擅自甩掉不用。

第25條 電氣安全保護裝置的維護與檢修應遵守以下規定:

(1) 準任意調整電氣保護裝置的整定值。

(2) 每班開始作業前,必須對低壓檢漏裝置進行一次跳閘試驗,對煤電鑽綜合保護裝置進行一次跳閘試驗,嚴禁甩掉漏電保護或綜合保護運行。

(3)移動變電站低壓檢漏裝置的試驗按有關規定執行。補償調節裝置經一次整定後,不能任意改動。用於檢測高壓屏蔽電纜監視性能的急停按鈕每天試驗一次。

(4)在采區內做過流整定試驗時,應與瓦斯檢查員一起進行。

第26條 移動變電站應裝設局部接地極與輔助接地極,局部接地極與輔助接地極距離不得小於5m,接地連接應可靠。

第27條 在檢查和維修過程中,發現電所設備失爆時,應立即停電進行處理。對在現場無法恢複的防爆設備,必須停止運行,並向值班領導彙報。

第28條 各類開關突然跳閘後,檢查明跳閘原因和故障性質,及時排除後才能送電。

第29條 電氣設備的接地螺栓與接地引線的連接必須接觸可靠,不準有鏽蝕。連接的螺母、墊片應鍍有防鏽層,並有防鬆墊圈加以堅固。局部接地極和接地引線的截麵尺寸、材質均應符合規定。

第30條 不發現有人觸電時,根據具體情況迅速切斷電源或使觸電者迅速脫離帶電體,然後就地進行人工呼吸搶救,同時向地麵調度彙報彙報。觸電者未完全恢複、醫生未到之前不得中斷搶救。

第31條 當發現電氣設備或電纜著火時,必須迅速切斷電源,使用電氣滅火器材或砂子滅火,並及時向調度室彙報。

第32條 每天工作結束後認真填寫維修記錄。

六、移動變電站操作規程

1、運行前檢查

(1)投入前詳細閱讀說明書、新產品銘牌、線路圖、檢查容量、電壓等級、接線組別及地麵試驗報告能滿足要求:

(2)所有殼體、零部件和觀察窗等有無損壞現象;

(3)所有隔爆結合麵有無損傷、隔爆間隙是否符合規定要求。

(4)操作機構應靈活,各部按鈕應無卡住現象,堅固件無鬆動,電氣連接件接觸良好可靠,進出電纜應壓緊和密封;

(5)變電站各部分電氣絕緣性能良好;

(6)移動變電站接地係統是否符合要求,局部接地極其重和輔助接地極距離不得小於5米,接地電阻不得超過2Ω。

2、移動變電站送電程序應是:先送高壓,後送低壓。停電程序是:先停低壓,後停高壓。

3、裝有高壓隔離開關的移動變電站,高壓側不允許帶電切斷電源。裝有高壓負荷開關的移動變電站,允許在緊急情況下斷開負荷電源。裝有高壓斷路器的移動變電站允許在正常情況下切斷負荷電源。

七、高壓隔爆開關操作規程

1、運行前檢查:

(1) 檢查各部件應齊全,係統應完整;

(2) 檢查電纜連接器是否連接牢固可靠;

(3) 檢查觀察窗玻璃應無破損,應表麵清潔,箱內指示儀表及指示燈泡應完好無損;

(4) 檢查防爆麵的堅固螺栓應齊全,堅固可靠;

(5) 檢查操作手把是否在指定位置,分析指針或標準是否顯示在“分”的位置;

(6) 檢查防爆門與開關的閉鎖機構是否可靠閉鎖;

2、高壓開關合閘時,應先合上隔離開關,然後操作斷路器操作手把,使開關接通電源,完畢後應檢查合閘標牌或指針應顯示在“合”的位置。

3、斷路器因短路或接地故障發生跳閘後,必須查明原因並消除故障後,方可允許按複位按鈕,操作開關合閘送電。

4、高壓開關斷電時,操作順序與合閘時順序相反。

5、高壓開關停電後,隔離刀閘應置於“隔離分”位置。

八、低壓防爆開關操作規程

1、運行前檢查:

(1)檢查各部件應齊全、完整。如有損壞應予修理;

(2)檢查進線箱和出線箱的電纜接線是否接好,電纜連接器是否連接牢固可靠。

(3)檢查觀察窗玻璃應無破損,表麵應清潔,箱內指示儀表及指示燈應完好無損壞;

(4)檢查隔爆麵及隔爆符合規定,緊固螺栓應齊全,緊固可靠;

(5)檢查各操作手柄及按鈕,開關動作應靈活。各手柄、開關應在規定位置;

(6)檢查電源等級是否與控製變壓器信號變壓器的原端接線一致。

(7)用試驗開關檢查各部分電路是否正常。

2、饋電開關或起動器所帶負荷容量發生變化時,應將過載保護和短路保護的整定值及時做相應調整。

3、發生過載、短路、漏電和真空接觸器發生漏氣等故障時,必須先將事故排除,才允許按複位按鈕,開關再次起動。

4、開關送電後,操作人員應詳細檢查各儀表的指示燈的狀況,發現異常應立即按下停止按鈕,使開關斷電。

九、綜采工作麵通訊控製係統

1、運行前檢查:

(1) 檢查各零部件應齊全,係統完整;

(2) 檢查係統各組或部分之間的聯接應正確,聯接牢固可靠;

(3) 檢查控製台的窗口玻璃應無破損,表麵清晰。指示儀表與指示燈完好無損;

(4) 檢查控製台的防爆結合麵的堅固螺栓應齊全、堅固可靠;

(5) 檢查控製台的隔離開關,就地遠方選擇開關、電表試驗開關是否在指定位置。

2、操作程序

操作人員在接到起動請求信號後,應給皮帶機司機發送開機信號,待皮帶機起動後,應依如下次序操作:

(1) 合上操作台的隔離開關,將就地遠方轉換開關板到所需位置。

(2) 按下起動按鈕,發出起動予警信號,延時後,開關吸合,轉載機起動,然後起動破碎機,最後起動工作麵運輸機;

(3) 斷電停機順序與送電起動操作順序相反;

(4) 每班應對控製台的工作狀態試驗開關進行檢查試驗,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否則控製台內有故障,不得開機運行;

(5) 控製係統如有故障,操作工不得擅自開蓋檢查修理,應由專職維修人員檢查修理。

24 電氣試驗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適用範圍

第1條 本規程適用於山煤集團韓家窪煤業電氣試驗工日常作業。

二、上崗條件

第2條 試驗人員必須具備電工基本知識,經過培訓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學徒工、實習人員等新試驗人員必須在持有試驗技術合格證的熟練人員監護下進行工作。

第3條 熟悉《煤礦電氣試驗規程》和有關的電氣試驗規程、標準、規範,熟悉《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章節和要求,熟知試驗儀器、儀表的性能和使用方法,能夠獨立進行操作。

第4條 掌握電氣防滅火和觸電事故處理方法。

三、安全規定

第5條 上班前不得喝酒,上班時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試驗時要嚴肅認真、集中精力,嚴格執行停送電、驗電、放電等有關規章製度。

第6條 進行電氣試驗工作不得少於2人。

第7條 做井下電氣試驗時,電源線不應使用塑料線,瓦斯濃度應保持在1%以下;在高瓦斯礦井的掘進頭、采煤巷道,可能發生瓦斯突出的地區,要有專用局扇,並有瓦斯檢查員現場值班,方可進行試驗。

第8條 對新型繼電器及繼電保護裝置,必須有合法證件,否則不準投入使用和運行。

第9條 在控製盤和保護盤上工作時,必須將工作盤和兩側運行盤用布幔等加以明顯隔開。

第10條 在運行的二次回路上工作時,應穿低壓絕緣鞋或站在絕緣墊上,有專人監護,使用的工具用絕緣物包紮。電流互感器二次不得開路,短路二次繞組必須使用不小於2.5平方毫米的短路片或短路銅線,連接必須牢固可靠。禁止將電壓互感器二次側短路,嚴禁在帶電的電壓互感器上工作。

第11條 在進行鑽孔等振動較大的工作時,應采取防止運行中儀表誤動和防止運行中設備掉閘的措施,必要時經值班調度員或值班負責人同意,可將保護裝置暫時退出運行。

第12條 檢驗繼電保護和儀表的工作人員,不準進行任何倒閘操作,但在值班員許可後,可拉合開關。

四、操作準備

第13條 試驗前工作負責人應對全體試驗人員詳細布置試驗內容和安全注意事項,試驗人員要有明確分工,堅守崗位,各行其責。

第14條 試驗前必須了解被試驗設備情況,熟悉有關技術資料,采取安全合理的試驗方案。

第15條 做高壓電氣設備停電試驗時,必須嚴格執行操作票製度,慎重核實設備編號、線路後,才能按規定程序進行倒閘操作。

五、正常操作

第16條 高壓電氣試驗:

1.因試驗需要斷開設備接頭時,拆前應做好相位標記,恢複後應進行核查。

2.試驗前檢查試驗裝置金屬外殼,應有可靠接地線,高壓引線應盡量縮短,必要時用絕緣物支持牢固。試驗裝置的低壓電源,應使用明顯斷開的雙極隔離開關和電源指示燈,兩個串聯的電源開關,並加裝過載保護裝置。

3.試驗前應先測量被試設備的絕緣電阻,合格後才可進行其他試驗項目。耐壓試驗應在其他試驗項目都合格後才能進行,否則應請示上級主管技術人員。

4.用搖表測量大電容電氣設備的絕緣電阻時(如電纜、發電機,大型變壓器),先將導線離開被試物後,再停止轉動搖表。

5.試驗前和變更試驗接線時,應堅持複查接線,通電前調壓器手把應保持在零位,合拉閘必須互相呼應正確傳達口令,加壓時應重複要求加壓的數字,避免加壓錯誤。

6.加壓前應通知有關人員離開被試設備或退出現場後,方可加壓。對有人工作的鄰近設備有感應電壓時,應采取預防措施。

7.對有電容的設備,試驗前後均應充分放電,對有靜電感應的設備,應接地線後才能接觸。放電時需用有限流電阻的專用放電棒,放電人員應戴絕緣手套。

8.試驗操作過程中,應精神集中,隨時注意異常情況,操作人員應穿絕緣靴或站在絕緣墊上。

9.改變接線、尋找故障或試驗結束時,應先斷開試驗電源,然後放電,必要時還應將升壓設備的高壓部分接地。

10.帶電試驗應有根據現場情況製定的安全措施,特殊試驗、研究性試驗和在運行係統做試驗時,必須有試驗方案,並經有關技術負責人批準後,才能進行。

11.試驗用低壓電源、變壓器中性點、消弧電抗器、電壓互感器、電流互感器、二次回路等的接地線,或二線一地係統的工作地線,必須在設備停電後拆除。

12.不能采用變壓器中性線,作為試驗用接地線。

13.在試驗過程中,禁止采用衝擊辦法加壓,應緩慢升至試驗電壓,並在耐壓時間內保持不變。

14.在泄漏、耐壓試驗中,當發現升壓到某一值時,調壓器繼續升壓而電壓表指示不再上升或電壓表指示突然回零,應立即將調壓器手把調至零位,斷開開關,切斷電源,找出原因。

15.為了防止過電壓,在一些試驗中要加裝球間隙保護(球間隙放電值為被試物試驗電壓的110%)。

16.高壓試驗時,被試物的非試驗相、非試驗側均應接地,在換相時必須切斷電源。

17.未裝地線的大電容被試設備,應先進行放電,再做試驗。直流耐壓試驗每一階段或試驗結束時,應將設備對地放電數次,並短路接地。

18.井下試驗設備的接地線、接地極應保持接觸良好,接地電阻符合要求。

第17條 繼電保護的檢驗與整定:

1.繼電保護裝置檢驗、整定前應做好下列準備工作:應備有整定方案、原理接線圖、回路安裝圖、前次檢驗記錄、有關的檢驗規程、適用的儀表儀器、設備、工具連接線、備用零件和正式的檢驗記錄表格。

2.進行繼電保護試驗的工作人員,應取得變電所值班人員同意後,方準開始在變電所內進行工作。值班人員按操作規定程序,切斷被檢驗開關的一次回路,並掛接地線。將進行檢驗的保護裝置與其他設備的跳閘回路斷開,斷開直流電源熔斷器。並說明周圍設備的運行狀態及注意事項後才準開始工作。

3.在檢驗繼電保護裝置時,為了避免運行中的設備誤跳閘或將備用設備誤投入,應先確定被檢驗的裝置中哪些回路在檢驗時應預斷開,運行中的哪些盤或盤的哪些部分必須加以適當的防護。

4.了解被試保護設備的一次接線及運行方式,並考慮到當利用負荷電流及電壓檢驗時,如果係統發生事故或被檢驗裝置發生誤動作,應有保證供電的安全措施。

5.繼電保護裝置檢驗用的電源應基本穩定,如果由於電壓波動對檢驗結果造成影響時,應采取必要的穩壓措施。

6.繼電保護在拆裝和試驗前,應與檢修及值班人員聯係。必要時需由工作負責人填寫工作票,做好安全措施後,方可進行檢驗工作。

7.繼電保護在帶電拆裝時,要斷開直流電源,電流互感器二次應短路。電壓互感器二次開路後的接頭必須用膠布包好,防止接地和短路。井下嚴禁帶電檢驗繼電保護裝置。

8.拆裝繼電保護裝置時,要作好標記,必要時畫接線草圖,防止接線錯誤。

9.試驗過程中需輸入大電流時,應力求縮短時間。

10.試驗回路不應接地,以免電源短路。

11.繼電器除油壺內可以注入油脂外,其他一律不準注入任何油脂。

12.繼電器檢驗調整完畢後,應認真填寫試驗報告,將試驗結果通知值班人員。

13.檢驗時使用的試驗儀器、儀表、工具及所采用的其他設備、裝設的臨時線都應拆除,檢驗時所拆除的導線都應恢複,各信號繼電器掉牌指示都應複歸。

第18條 電氣儀表檢驗:

1.拆裝儀表前,應與檢修人員聯係好,必要時需由工作負責人填寫工作票,做好安全工作措施後,方可進行工作。

2.拆裝儀表時應詳細做好接頭標記,應拴標牌及繪製接線圖。

3.運行中拆裝儀表時,電流回路的短路線應連接可靠,電壓線用膠布包好,防止接地或短路。

4.儀表回路中若裝有零序接地保護,拆裝儀表時應在熟悉《電業安全工作規程》人員的監護下進行,必要時應停用繼電保護的直流電源,防止零序接地保護誤動作。

5.試驗電源的電壓、頻率、相序等應與儀表相符。

6.帶有外附專用分流器、專用附加電阻或專用附件的儀表,應與附件聯合進行校驗。

7.校驗開始時,應緩慢升壓(或增流),如發現被試儀表有異常現象,應立即降低電壓(或電流),斷開電源進行檢查。

8.在校驗儀表時,電源熔斷器熔絲不宜選的過大。

9.在現場檢驗儀表時,不允許直接使用交流電網作為電源。所有由交流電網供電的調節回路,均應使用變壓器把他們與儀表二次回路隔離。送電至電壓互感器二次網路之前,必須采取措施,使該電壓不致被電壓互感器變換至高壓側。

10.檢驗經互感器連接的交流儀表時,要在短接電流互感器和斷開電壓互感器的情況下進行。

11.凡屬在二次回路中進行工作時,如該回路與繼電保護或自動裝置有關時,均應填寫專門的申請票,預先製定防止上述裝置誤動作或拒動的措施。

12.在二次回路中工作結束後,應恢複原有接線,檢查接線的正確性和一次、二次回路相位的一致性。

第19條 固定設備的試驗:

1.在正常運行的固定設備上進行測試工作時,必須與當班司機聯係,並說明測試過程中司機應注意事項。如有變更情況,要與司機交待清楚。

2.在正常運行設備上進行測試工作時,必須使該設備退出正常運行係統。投入備用設備運行正常後,才能進行測試工作。

3.在無備用設備情況下進行測試時,在進行測試前,必須對該設備係統采取措施,使該設備達到正常運行要求,以防在測試過程中停電停機後出現危急情況。

4.在非正常狀態下進行測試時,必須有安全技術措施,經技術負責人批準後,才能進行測試。

5.礦井提升絞車動態測試緊急製動後,必須對鋼絲繩進行檢查,當鋼絲繩符合要求後,絞車才能投入正常運行。

6.進行礦井水泵測試時,在水泵起動前應關閉水泵閘門,使電機在輕載狀態啟動,然後逐步打開閘門,增加電機負載。

五、收尾工作

第20條 試驗工作結束後,試驗負責人應認真核對試驗項目和記錄,當試驗結果無誤後,才能拆除試驗接線,恢複設備原有接線。

第21條 恢複試驗前的線路狀態,當需要對線路恢複送電時,應撤回線路上的所有工作人員,確認線路上無人工作時,摘除有關警示牌,由值班人員按送電順序送電。

第22條 清點工具、儀表、材料,清掃工作環境衛生,方可離開工作場所。

25 井下電鉗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適用範圍

第1條 本規程適用於山煤集團韓家窪煤業井下電鉗工日常作業。

二、上崗條件

第2條 井下電鉗工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並持證上崗。

第3條 必須熟知《煤礦安全規程》、《煤礦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和《電氣設備防爆標準(GB3836)》中的有關規定。

第4條 應熟悉礦井巷道布置,了解作業地點的瓦斯濃度,熟悉在災害情況下的停電順序及人員撤離路線。在距檢修地點20m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時,嚴禁送電試車;達到1.5%時,停止一切作業,並切斷電源,撤人。

三、安全規定

第5條 井下電鉗工在進行檢修工作時,一般不得少於2人,並應與司機配合好。高壓電氣設備停送電操作,必須填寫工作票。

第6條 下井前,要由工作負責人向有關人員講清工作內容、步驟、人員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項;維修工要根據當日工作的需要認真檢查所帶工具、材料、備件,確保合格。

第7條 在傾角大於15°的地點檢修時,下方不得有人同時作業。

四、操作準備

(一)電氣部分作業前的準備

第8條 入井前應檢查、清點應帶的工具、儀表、零部件、材料,檢查驗電器是否保持良好狀態。

第9條 必須熟悉所維修範圍內的供電係統、電氣設備和電纜線路的主要技術特征以及電纜的分布情況。

第10條 供電幹線需停電檢修時,事先必須將停送電時間及影響範圍通知調度室,以便有關單位采取措施。

(二)鉗工部分作業前的準備

第11條 進入現場後,要與所維修設備及相關設備的司機聯係。處理故障時,要確認故障的部位和性質。

第12條 清理所維修設備的現場,應無妨礙工作的雜物;支護頂板,特別是需吊掛起重裝備的支撐物應牢固,檢查周圍無其他不安全因素。如有問題,必須處理後方可工作。

第13條 對所維修的設備應停電、閉鎖並掛停電牌,並與相關設備的司機或周圍相關環節的工作人員聯係,必要時也需對相關設備停電、閉鎖並掛停電牌。

五、正常操作

(一)電氣部分

第14條 在井下電氣設備上工作,嚴禁帶電作業。井下電氣設備在檢查、修理、搬移時應不少於兩人協同工作,相互監護。檢修前必須首先切斷電源,經驗電確認已停電後再放電(電氣設備及供電電纜的放電,隻能在瓦斯濃度在1%以下時才準進行)、裝設接地線,操作手把上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警告牌後,才允許檢修電氣設備。

第15條 操作井下電氣設備,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井下中央變電所、有值班員值班的采區變電所的高壓開關設備的操作,必須由值班員根據工作票、倒閘操作票進行停送電操作。單人值班的由維修工監護,無人值班的采區變電所、配電點或移動變電站的操作,由檢修負責人安排熟悉供電係統的專人操作,由檢修負責人監護。

2、操作千伏級以上電氣設備時,操作人員必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或站在絕緣台上操作。

3、手持式電氣設備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須接觸的部分應有良好的絕緣。

第16條 工作期間,應佩帶電工常用工具及與電壓等級相符的驗電器。

第17條 設備的維修質量應達到《煤礦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的要求,高低壓電纜的懸掛應符合有關電纜懸掛的要求。設備檢修或更換零部件後,應達到原有性能。電纜接線盒的製作及連接應符合有關工藝要求。

第18條 運行中饋電開關的短路、過負荷和漏電保護應保持完整,整定值正確,動作可靠。

第19條 移動變電站的安裝、運行、維修和管理必須按照原煤炭部《煤礦井下電氣設備安全技術和運行的暫行規定》的要求執行,其漏電保護主、輔接地極的安裝、維護必須符合要求。

第20條 各類電機綜合保護器、線路脫扣器按產品技術要求和負載的有關參數正確整定和定期校驗。

第21條 電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不得開路,電壓互感器的二次回路不得短路,二次側接地線不準斷路。在電壓互感器二次回路進行通電試驗時,應采取措施防止由二次向一次反送電。

第22條 電氣設備檢修中,不得任意改變原有端子序號、接線方式,不得甩掉原有的保護裝置,整定值不得任意修改。

第23條 檢漏繼電器跳閘後,應查明跳閘原因和故障性質,及時排除後才能送電,禁止在甩掉檢漏繼電器的情況下,對供電係統強行送電。

第24條 電氣設備的接地螺栓與接地引線的連接必須接觸可靠,不準有鏽蝕。連接的螺母、墊片應鍍有防鏽層,並有防鬆墊圈加以緊固。局部接地極和接地引線的截麵尺寸、材質均應符合規定。

第25條 連接屏蔽電纜時,其半導體屏蔽層應先用三氯乙烯清洗劑(阻燃清洗劑)將導電顆粒洗幹淨。對於金屬屏蔽層,不允許金屬絲刺破芯線絕緣層。屏蔽層剝離長度應大於國家標準規定的耐泄痕性d級絕緣的最小爬電距離的1.5——2倍。

第26條 井下使用普通型儀表進行測量時,應嚴格執行以下規定:

1、普通型攜帶式電氣測量儀表,隻準在瓦斯濃度為1%以下的地點使用。

2、在測定設備或電纜絕緣電阻後,必須將導體完全放電。

3、被測設備中有電子插件時,在測量絕緣電阻之前,必須拔下電子插件。

第27條 凡有可能反送電的開關必須加鎖,開關上懸掛“小心反電”警告牌。

第28條 在同一饋電開關控製的係統中有兩個及以上多點同時作業時,要分別懸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標誌牌,並應有一個總負責人負責聯絡、協調各相關環節的工作進度。工作結束後,恢複送電前,必須由專人逐點檢查,全部完工並各自摘掉自己的停電標誌牌後,方可送電。嚴禁約定時間送電。

第29條 工作完畢後,工作負責人對檢修工作進行檢查驗收,拆除臨時接地線和摘掉停電牌,清點工具,恢複正常供電,並對檢修設備進行試運行。

(二)鉗工部分

第30條 對所負責的設備維護檢查時應注意:

1、檢查各部緊固件應齊全、緊固。

2、潤滑係統中的油路應暢通、不漏油;油質清潔,油量應符合規定。

3、轉動部位的防護罩應齊全、可靠。

4、機械(或液壓)安全保護裝置應靈敏可靠。

5、各焊件應無變形、開焊和裂紋。

6、機械傳動係統中的齒輪、鏈輪、鏈條、刮板、托輥、鋼絲繩等部件磨損(或變形)不超限,運轉正常。

7、減速箱、軸承溫升正常。

8、液壓係統中的連接件、油管、液壓閥、千斤頂等應無滲漏、無缺損、無變形。

9、附屬設備應齊全完好。

10、液力偶合器的液質、液量、易熔塞,應符合規定。

11、輸送帶接頭符合要求,無撕裂、扯邊。

12、上、下運輸送機應有防倒轉或防超速裝置,各項保護裝置應齊全可靠。

13、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或及時向當班領導彙報。

第31條 在打開機蓋、油箱進行拆檢、換件或換油等檢修工作時,必須注意遮蓋好,嚴防落入煤矸、粉塵、淋水或其他異物等;注意保護設備的結合麵,以免受損傷;注意保護好拆下的零部件,應放在清潔安全的地方,防止損壞、丟失或落入機器內。

第32條 在吊運物件時,必須檢查周圍環境,檢查吊梁、吊具、繩套、滑輪、千斤頂等起重設施和用具,應符合要求。

第33條 處理刮板輸送機漂鏈時,應停止本機。調整中部槽平直度時,嚴禁用腳蹬、手搬或撬動運行中的刮板鏈。

第34條 進行縮短、延長中部槽作業時,鏈頭應固定,應采用卡鏈器,並在機尾處裝保護罩。

第35條 處理機頭或機尾故障、緊鏈、接鏈後,啟動試車前,人員必須離開機頭、機尾。

第36條 處理輸送帶跑偏時,應停機調整上、下托輥的前後位置或調整中間架。

第37條 檢修結束後,必須與司機聯係並通知周圍相關人員後,方可送電試車。

六、特殊操作

第38條 當發現有人觸電時,根據具體情況迅速切斷電源或使觸電者迅速脫離帶電體,然後就地進行人工呼吸搶救,同時向地麵調度彙報。觸電者未完全恢複,醫生未到之前不得中斷搶救。

第39條 當發現電氣設備或電纜著火時,必須迅速切斷電源,使用電氣滅火器材或沙子滅火,並及時向調度室彙報。

七、操作中注意事項

(一)電氣部分

第40條 在檢查和維修過程中,發現電氣設備失爆時,應立即停電進行處理。對在現場無法恢複的防爆設備,必須停止運行,並向值班領導彙報。

第41條 鎧裝電纜芯線連接必須采用冷壓連接方式,禁止采用綁紮方式。

(二)鉗工部分

第42條 檢修輸送帶時,工作人員嚴禁站在機頭、尾架、傳動滾筒及輸送帶等運轉部位的上方工作;如因處理事故必須站在上述部位工作時,要派專人停機、停電、閉鎖、掛停電牌後方可作業。

第43條 在更換輸送帶和做輸送帶接頭等時,應遠離轉動部位5m,以外作業;如確需點動開車並拉動輸送帶時,作業人員必須離開輸送機。

第44條 需要在井下焊接作業時,必須嚴格執行井下燒焊安全技術措施。

八、收尾工作

第45條 應會同司機對維修部位進行檢查驗收,並做好檢修記錄。

第46條 檢查清點工具及剩餘材料、備品配件,並認真清理檢修現場。

26 主運輸皮帶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適用範圍

第1條 本規程適用於山煤集團韓家窪煤業主運輸皮帶司機操作。

二、上崗條件

第2條 皮帶輸送機司機必須熟悉皮帶輸送機機械、液壓及電氣控製係統的性能和結構,通曉本操作規程,配合檢修工按完好標準維護保養皮帶輸送機,懂得生產過程,經專業技術培訓和規程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

三、安全規定規定:

第3條 嚴禁班前飲酒,班中帶煙帶火,要準備好勞動用具。工作中不準打盹睡覺;不準幹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嚴禁擅離職守。

第4條 上班時,必須穿好工作服,帶好安全防護用品。

第5條 下班時,必須執行手接手交接班製度,交班人必須把本班設備運轉情況(如:設備故障、處理情況及本班未處理的問題和可能發生的安全隱患等)填寫在記錄本上,並向接班人當麵交清。因情況未弄清楚,未得到接班人許可,交班人不得離開現場。

第6條 任何人嚴禁乘坐皮帶輸送機,不準用皮帶輸送機運送設備和物料。

第7條 皮帶輸送機巷應有消防和滅火、降塵設施,並保持完好。

第8條 皮帶輸送機出現設備故障時,必須停止運轉並切斷電源,及時向相關部門和人員彙報。

第9條 皮帶輸送機應按逆煤流方向逐台起動,順煤流方向逐台停車。

第10條 在皮帶輸送機處於集控狀態時,必須隨時檢查各崗點的通訊聯絡是否正常。

四、操作準備

第11條 皮帶輸送機機頭硐室內(從張緊絞車處至主運皮帶輸送機頭配電硐室處)支護良好、牢固,無浮煤、雜物。否則,必須在處理好後方可開機運行;

第12條 查看皮帶煙霧報警、自動灑水、滅火裝置是否完善;製動、限速、逆止器、防跑偏、防撕裂等皮帶保護裝置是否完好,轉載點漏鬥是否暢通;

第13條 對皮帶輸送機的下列部位進行檢查:

1、機身及其他連接部位所用的連接件和緊固件應齊全、牢靠,防護罩齊全、有效,托滾及各部軸承轉動靈活;

2、機身各種托輥齊全、轉動靈活,H架、縱梁完好無損;

3、機身各轉載點處重載輥齊全、轉動靈活,無脫膠,托輥架無開焊、變形現象;

4、機尾滾筒轉動靈活,潤滑良好,滾筒下方和周圍無積塵和雜物;

5、機頭溜槽無開焊、變形、撒貨現象;

6、各清掃器與帶麵貼合緊湊,膠皮完好;

7、輸送帶無跑偏現象,鬆緊適當;

8、各種電纜吊掛整齊,無擠壓、碰撞現象;

9、滅火、滅塵設施齊全有效。

五、正常操作

第14條 正常啟動

1、司機必須通過KTC棧橋控製係統擴音電話或其他通訊設備與主井底給煤機司機聯係,聯絡信號不清楚,禁止開機。

2、啟動前,取下停電牌,合上控製開關;檢查機頭煤倉是否放滿,如未滿,便可準備按正確啟動程序啟動皮帶輸送機。

3、各處檢查正常後,按KTC棧橋綜合保護裝置“取消”鍵一次,“N”鍵一次,然後按“1”鍵啟動皮帶輸送機,同時會發出“1#皮帶準備啟動,請工作人員注意”的語音提示,皮帶輸送機方可正常啟動。

第15條 運行中需注意和檢查的項目

1、儲帶倉與卸載滾筒之間各種托輥齊全、轉動靈活。

2、觀察皮帶輸送機綜合保護裝置顯示屏上的電動機軸承溫度是否在5—20℃範圍之內;

3、機頭溜槽有無開焊、變形、撒貨現象

4、;輸送帶無跑偏現象,鬆緊適當;

5、各種電纜吊掛整齊,是否有擠壓、碰撞現象;

6、處理皮帶輸送機溜槽堵塞、撒貨等一般故障時,必須將皮帶輸送機綜合保護裝置的閉鎖開關打到閉鎖位置或將對應的控製開關斷電,隔離開關打到零位,同時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警示牌。

第16條 正常停機操作

停機時,按一次KTC棧橋鍵盤上的“1”鍵一次,KTC棧橋綜合保護裝置發出“1#皮帶停機”的語音提示,皮帶輸送機即可正常停止運行。

注意:停機時必須將皮帶上的貨全部卸淨後方可按下就地停機按鈕停機。

六、特殊操作

第17條 緊急停機操作

1、運行過程中,如出現以下情況必須立即停機處理:

(1)聽到停機信號時;

(2)輸送帶跑偏、撕裂等;

(3)輸送帶打滑或悶車;

(4)儀表顯示電氣、機械部位溫度超限或聽到設備運行聲音不正常;

(5)液壓係統壓力急劇升高超過正常壓力,溫度過高及工作介質噴出時;

(6)輸送帶上有大塊煤或長物料等;

(7)危及人身或設備安全時;

(8)信號不明或下一台輸送機停機時;

(9)電動機、減速器聲音異常劇烈震動時;

(10)皮帶縱向劃破,給煤處卡阻皮帶,棧橋皮帶司機發出緊急停車信號,皮帶停車後應進行製動處理,待事故處理完畢後,方可再次啟動;

(11)皮帶嚴重跑偏、打滑;

(12)皮帶機安全保護裝置動作。

3、輸送帶運轉時,嚴禁清理機頭及其附近的浮煤及矸石。嚴禁拉動清掃器。嚴禁任何人清掃和更換部件;

4、直接按下KTC棧橋皮帶輸送機綜合保護裝置控製箱右上側的急停按鈕,即可實現緊急停車。

七、操作中注意事項

第18條 司機必須通過KTC棧橋控製係統擴音電話或其他通訊設備進行聯係,聯絡信號不清楚,禁止開車。

第19條 不準超負荷強行起動,發現悶車時,允許再起動一次,仍不能起動時,必須卸下輸送帶上的物料後,方可再次起動。

第20條 在運轉過程中,要隨時注意運行狀況,經常檢查電動機及各部位運轉聲音;經常清掃機頭及輸送帶下的浮煤、矸石等雜物。

第21條 輸送帶運轉時,嚴禁清理機頭、儲帶倉及其附近的浮煤。嚴禁拉動清掃器;

第22條 禁止用控製開關櫃的手把直接啟停皮帶輸送機;

第23條 處理皮帶輸送機跑偏時嚴禁用手、腳或身體的其他部位接觸輸送帶及轉動部位;

第24條 處理皮帶輸送機一般故障時,必須將KTC棧橋皮帶綜合保護裝置急停按鈕按下,並懸掛“有人工作,禁止啟動”的警示牌。

八、收尾工作

第25條 收工前,在工作麵順槽輸送機已停機的情況下,將本機帶麵上的物料卸淨後,方可停機。

第26條 將控製保護裝置打到閉鎖位置。

第27條 清掃機頭及其周圍各設備上的灰塵。

第28條 在現場向接班司機詳細交待本班工具、材料的使用情況及設備運轉情況,出現的故障及存在的問題,並按規定填寫本班皮帶輸送機運行記錄及其他記錄,記錄本上不得亂寫亂畫或撕頁。

27 JWB110BJ無極繩絞車操作規程

一、適用範圍

第1條 本規程適用於山煤集團韓家窪煤業JWB110BJ無極繩絞車操作。

二、使用條件

第2條 無極繩絞車司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無證人員不得操作絞車。

三、安全規定

第3條 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設備完好標準》及無極繩運輸的有關規定。

第4條 照明、信號及保護裝置必須齊全、完整、靈活、可靠。

第5條 絞車司機必須熟練掌握絞車的“結構、性能和基本原理”,做到“會使用、會維護、會保養、會處理一般性故障”。

第6條 絞車司機必須熟知斜巷的長度、坡度、變坡地段、中間水平車場、軌道狀況、安全設施配置、信號聯係方式、規定牽引車數等基本情況。

第7條 絞車司機必須嚴格執行“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的規定。

第8條 絞車司機必須嚴格按信號指令開車,信號不清楚不得開車。信號規定:(1)一點停車;(2)兩點拉車;(3)三點放車。

四、操作準備

第9條 開車前要檢查試驗操作按鈕是否靈活可靠,信號是否聲光語音兼備,清晰響亮。

第10條 檢查絞車周圍無極繩車跑道內有無障礙物,鋼絲繩在滾筒上有無壘繩(咬繩)現象,尾輪、老輪是否正常。

第11條 檢查保險繩有無問題,張緊繩輪、動輪組、轉向輪固定是否牢靠,對輪木塞是否齊全,防脫裝置是否起作用。

第12條 檢查製動裝置是否起作用,如發現有破損或失靈應立即處理。

第13條 檢查滾筒、減速器、電機、聯軸節、抱閘裝置的零部件是否有鬆動、短缺,油脂是否適量,防護裝置是否鬆動變形。

第14條 檢查絞車開關及抱閘開關手把位置、減速器擋位、閘位置是否正確。

第15條 檢查鋼絲繩的磨損、斷絲情況是否符合要求。

第16條 檢查梭車固定鋼絲繩的兩隻楔塊是否緊固,儲繩筒是否固定牢靠。

五、正常操作

第17條 開車前檢查完畢後,應打點聯係,經聯係確認全部上崗後,將絞車開關與控製抱閘開關打到正確的合閘位置。

第18條 按下啟動按鈕,開車試運行,作以下檢查:

(1)運轉部位聲音、溫度是否正常;

(2)觀察絞車的運行方向是否正確;

(3)電液製動閘是否正常;

(4)沿線崗位人員各自試驗自己的信號係統是否正常;

(5)無異常後方可帶負荷(掛車)運行;

第19條 正常停車:各崗位人員打點或司機按下停止按鈕即可正常停車。

六、特殊操作

第20條 絞車在運行過程中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要及時停車:

1、啟動或運行過程中,發現地錨鬆動、拉緊裝置異常、張緊輪過於靠近主滾筒等情況;

2、絞車運行中聽到停車信號;

3、發現由於車輛掉道、超負荷或主繩突然鬆弛;

4、發現其它不安全因素。

七、操作中注意事項

第21條 無信號或信號不清不準開車。

第22條 運轉設備有異常現象必須停車檢查。

第23條 絞車運行中,要定期檢查各運轉部位聲音是否正常,溫度是否超限,運行時注意滑輪和配重是否上下移動靈活,不得有卡滯現象。

第24條 信號、保護、製動裝置失靈或不可靠,必須停車處理。

第25條 停車後,如有跑車現象,應及時使用閘製動裝置,製動抱閘未鬆開不得啟動絞車。

第26條 無極繩絞車變速時,必須是停車後換擋,在運行中嚴禁換擋,換擋手柄必須在慢和快位置,嚴禁掛空擋開車。換擋時,如不能順利掛擋,允許盤轉電機聯軸器。

第27條 手閘的使用必須是在關閉電機電源後方可進行,一般不允許在電機通電期間進行刹車,以免損壞絞車機件和電機。

第28條 鋼絲繩擺動及排列不整齊、削繩和串繩時,必須停車檢查。

第29條 重車、空車落道未上起前,不得開車拖動。

第30條 車場照明必須齊全完好,無照明或照明不足不準開車。

八、收尾工作

第31條 離開工作崗位時,必須停電鎖好開關,將抱閘抱緊。

第32條 在現場向接班司機詳細交待本班設備運轉情況,出現的故障及存在的問題,並按規定填寫本班運行記錄及其他記錄,記錄本上不得亂寫亂畫或撕頁。

28 RJY45-28/730架空乘人裝置操作規程

一、適用範圍

第1條 本規程適用於山煤集團韓家窪煤業架空乘人裝置操作。

二、使用條件

第2條 工作人員必須經過架空乘人裝置製造廠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並考試合格取得由製造廠頒發的《煤礦架空乘人裝置操作證》,沒有《煤礦架空乘人裝置操作證》的人員不能從事架空乘人裝置的操作和管理工作。

三、安全規定

第3條 開車前先發打點和通過廣播喊話發預警信號,確認沿線路無人施工作業時,方可開車。

第4條 不允許帶電維修電控裝置,維修時必須有兩人在場。

第5條 抱索器使用一段時間後抱抓會磨損,當磨損餘量為7mm時,必須更換抱索器,否則會減小抱緊裏,導致抱索器打滑,照成人身傷害。

第6條 對長期未使用的設備,必須經過全麵檢查和重新調試合格後,才能重新投入使用。

第7條 不允許趁人乘坐吊椅越位乘車,並繞驅動輪或迂回輪,應在規定的下車點下車,否則將導致乘人下墜、落地致重傷。

四、操作準備

第8條 檢查各項保護裝置是否完好。

第9條 檢查操作台各項旋鈕是否在運行端。

第10條 查看操作台顯示屏各項保護是否正常。

第11條 巷道內有無其他影響運轉因素。

五、操作順序

第12條 架空乘人裝置操作順序如下:

1、將運行方式旋鈕選轉到連續運行端。

2、按兩下行車打點按鈕(打兩下點)。

3、按下電機啟動按鈕,啟動電機。

4、按下開車預警按鈕,警報響起。

5、再按下索道啟動按鈕,架空乘人車延時5秒啟動。

6、索道啟動後,司機要查看運行有無異常。

7、停車時按下索道停止按鈕,索道延時5秒停車。

六、正常操作

第13條 架空乘人車啟動後,司機首先對運行狀況進行全麵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

第14條 架空乘人車運行期間司機必須堅持進行巡回檢查,認真執行好乘人製度,發現問題必須及時處理彙報。

第15條 架空乘人車運行期間,如果顯示屏先是保護裝置動作,司機應該到該保護裝置區域進行查看,恢複後開車。

七、特殊操作

第16條 發現顯示屏顯示保護裝置動作警報響起。例如急停保護裝置,該保護動作後,在顯示屏右上角顯示動作區域。

第17條 按下故障複位按鈕,如果警報再次響起,按照顯示屏顯示區域進行查看複位;如果警報不響,顯示屏顯示正常,按照啟動順序,啟動索道。

八、操作中注意事項

第18條 乘坐人須知

1、必須遵守安全規程,服從調度和值班人員的指揮,不得擅自啟動架空乘人裝置運行。

2、聽到打點和喊話以及開車預警鈴聲後,架空乘人裝置即將啟動運行,請做好乘坐準備。

3、運行時,保持正確坐姿,集中注意前方,雙手抓緊吊椅杆。不得打瞌睡、不得用手抓摸索引索和托(壓)繩輪以防傷手,下車時先右腳落地,隨即抬起臀部,左腳落地後,手握吊椅杆繼續向前走幾步,迅速從側麵離開。

4、乘車人員必須到指定的有明顯標誌的區域內上、下車,嚴禁越位乘車,確保上下車安全。

5、乘坐過程中,不得左右擺動吊椅,上下乘車人員途中相遇時,不得互相寒暄、握手等,以免發生危險,到了下車地點必須及時下車,禁止越位乘車,以免發生危險。

6、乘坐過程中,要注意架空乘人裝置的運行狀態是否正常、平穩,若途中發現緊急情況需停車時,則及時拉動沿線設置的鋼絲繩拉線急停開關,使架空乘人裝置停止運行,同時下車,待故障排除後方可乘坐。

7、架空乘人裝置正常運行時,不能隨意觸動沿線任何一個保護開關及急停拉線,否則會造成人為的保護停機,影響架空乘人裝置的正常運行。

九、收尾工作

第19條 在現場向接班司機詳細交待本班設備運轉情況,出現的故障及存在的問題,並按規定填寫本班運行記錄及其他記錄,記錄本上不得亂寫亂畫或撕頁。

29 MG300/700--WD采煤機操作規程

一、適用範圍

第1條 本規程適用於山煤集團韓家窪煤業MG300/700--WD采煤機日常操作。

二、使用條件

第2條 使用環境條件

1、可在周圍空氣中的甲烷、煤塵、硫化氫、二氧化碳等不超過《煤礦安全規程》中所規定的安全含量的礦井中使用。

2、海拔高度小於2000m。

3、周圍介質溫度不超過+40℃、不低於-10℃。

4、環境溫度為+25℃時,周圍空氣相對濕度不大於97%。

5、周圍介質中無足以腐蝕和破壞絕緣的氣體和導電塵埃。

三、安全規定

第3條 采煤機司機必須熟悉滾筒采煤機的性能及構造原理和作業規程,善於維護和保養采煤機,懂得回采基本知識,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資格證後,方可持證上崗。采煤機司機要與工作麵及順槽輸送機司機、轉載機司機、移刮板輸送機工、支護工(或液壓支架工)等密切合作,按順序開機、停機。

第4條 啟動采煤機前,必須巡視采煤機周圍,確認對人員無危險和機器轉動範圍內無障礙物後,方可接通電源;改變采煤機牽引方向時,必須先停止牽引。使用有鏈牽引采煤機在開機和改變牽引方向前,還必須發出信號,收到信號後方可操作。

第5條 嚴禁強行截割硬岩和帶載啟動、帶病運轉,按完好標準維護保養采煤機。

第6條 電動機、開關附近20米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5%時,必須停止運轉,切斷電源,撤出人員,進行處理。

第7條 采煤機截煤時,必須開啟噴霧裝置(及負壓二次降塵裝置)噴霧降塵。無水或噴霧裝置損壞時必須停機。

第8條 采煤機因故暫停時,必須打開隔離開關和離合器;采煤機停止工作、司機離開采煤機或檢修時,還必須切斷電源,打開其磁力啟動器的隔離開關。

第9條 拆卸、安裝補換截齒時,必須停止采煤機、閉鎖工作麵刮板輸送機。

第10條 嚴禁用采煤機牽拉、頂推、托吊其他設備、物件。

四、操作準備

第11條 備齊扳手、鉗子、螺絲刀、錘子等工具和截齒、銷子、牽引鏈、連接環等備用配件與齒輪油、抗磨液壓油等。

第12條 全麵檢查煤壁、采高和頂底板變化以及支護、切口準備和機道寬度等情況,了解上一班工作、檢修及相關設備運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向班長彙報,妥善處理。

第13條 對采煤機進行運行前檢查:

1.先檢查采煤機隔離開關是否處在切斷電源位置,再檢查連接螺栓、截齒是否齊全、緊固,各操作手把靈活可靠,各部油量是否符合規定,各種密封完好、不滴漏,各防護裝置齊全、有效。

2.檢查拖纜裝置的夾板及電纜、水管是否完好無損、不刮卡,冷卻和噴霧裝置齊全、水壓、流量符合規定,滑靴等的磨損量是否超過規定。

3.檢查銷軌固定是否牢靠,齒輪與銷軌齧合是否良好。

上述各項檢查完畢並對發現的問題處理符合規定後,方可進行下一步操作。

五、操作順序

第14條 采煤機的操作順序為:檢查巡視------運轉輸送機-----合隔離開關-------供水-----啟動左右截割電動機-----合牽電-----合牽啟----給定方向----停止牽引-----停止截割電機-----分隔離開關----拉離合器------停止供水-----結束采煤。

六、正常操作

第15條 解除工作麵刮板輸送機的閉鎖發出開動刮板輸送機的信號。

第16條 打開進水截止閥門供水並噴霧,調節好供水流量。

第17條 等待刮板輸送機空轉2分鍾並正常後,合上采煤機的隔離開關,按啟動按鈕啟動電動機。

第18條 發出啟動信號,按啟動按鈕,啟動采煤機,井檢查滾筒旋轉方向及搖臂調高動作情況,把截割滾筒旋調到適當位置。

第19條 采煤機空轉2—3分鍾並正常後,打開牽引閉鎖,發出采煤機開動信號,然後緩慢加速牽引,開始破煤作業;選擇適宜的牽引速度,操作采煤機正常運行。

第20條 破煤時要經常注意頂底板、煤層、煤質變化和刮板輸送機載荷的情況,隨時調整牽引速度與截割高度。要按直線割直煤壁,不得割碰頂梁或割破頂網。

第21條 割煤時隨時注意行走機構運行情況,采煤機前方有無人員或障礙物,有無大塊煤、矸石或其他物件從采煤機下通過。若發現有不安全情況時,應立即停止牽引和切割,並閉鎖工作麵刮板輸送機,進行處理。

第22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要采用緊急停機方法及時停機進行處理:

1.頂底板、煤壁有冒頂、片幫或透水預兆時。

2.割煤過程中發生堵轉時。

3.采煤機內部發現異常震動、聲響和異味,或零部件損壞時。

4.采煤機上方刮板輸送機上發現大塊煤、矸、雜物或支護用品時。

5.工作麵刮扳輸送機停止運轉或擋煤板與溜槽錯口較大,影響采煤機通過時。

6.牽引手把或“停止”操縱失靈時。

7,機組脫軌或拖纜裝置被卡住時。

8.電纜護套破損或有其他異常情況時。

9.緊急停機時,應操作急停開關或停止按鈕.

第23條 正常停機的操作程序:

1.把牽引調速手柄打回到“零”位,停止牽引采煤機。

2.將滾筒放到底板上,待滾筒內的煤炭排淨後,用停止按鈕停止電動機,井將牽引鏈閉鎖。

3.關閉進水截止閥。

4.斷開離合器、隔離開關,關閉進水總截止閥,斷開磁力啟動器的隔離開關。切斷電源。

5. 正常停機時,不得采用緊急停機方法停止采煤機。

七、特殊操作

第24條 雙滾筒采煤機進刀方式:

斜切進刀方式(下切口進刀):

1.開始:采煤機下行割透下切口後停機,推移刮板輸送機距采煤機10米時停止;

2.進刀:將2個滾筒的上下位置凋換,上行割煤至刮板輸送機彎曲段以上5米達到規定截深時停止。

3.推移輸送機機頭使刮板輸送機成直線。

八、操作中注意事項

第25條 特殊情況采用其他進刀方式,按作業規程規定進行操作。

九、收尾工作

第26條 停機操作結束後,清掃機器各部煤塵,待工作麵、運輸巷中的刮板輸送機的煤拉淨及推移完刮板輸送機後,發出停刮板輸送機信號。向接班司機詳細交待本班采煤機運行狀況、出現的故障、存在的問題。按規定填寫采煤機工作日誌。

30 EBZ-200掘進機操作規程

一、適用範圍

第1條 本規程適用於山煤集團韓家窪煤業EBZ-200型掘進機作業。

二、使用條件

第2條 EBZ200懸臂式掘進機能實現連續切割、裝載、運輸作業。適用於煤巷或半煤岩巷以及軟岩的巷道掘進,也可在鐵路、公路、水力工程等隧道施工中使用。最大定位截割斷麵可達32m2,截割硬度為80MPa。要求環境溫度為0~30℃,坡度±18°。

第3條 司機必須經特殊工作培訓、考試合格後,取得特殊工作操作資格證方可上崗。司機必須熟悉機器的結構、性能、動作原理,能熟練、準確地操作機器,並懂得一般性維護保養和故障處理知識。

三、安全規定

第4條 必須堅持使用掘進機上所有的安全閉鎖和保護裝置,不得擅自改動或甩掉不用,不能隨意調整液壓係統、霧化係統各部的壓力。

第5條 掘進機必須裝有隻準以專用工具開、閉的電器控製開關,專用工具必須由專職司機保管。司機離開操作台時,必須斷開掘進機上的電源開關。

第6條 在掘進機非操作側,必須裝有能緊急停止運轉的按鈕。

第7條 掘進機必須裝有前照明燈和尾燈。

第8條 開動掘進機前,必須發出警報。隻有在鏟板前方和截割臂附近無人時,方可開動掘進機。

第9條 掘進機作業時,應使用內、外噴霧裝置,內噴霧裝置的使用水壓不得小於3兆帕,外噴霧裝置的使用水壓不得小於2.5兆帕;如果內噴霧裝置的使用水壓小於3兆帕或無內噴霧裝置,則必須使用外噴霧裝置和除塵器。

第10條 掘進機停止工作和交班時,必須將掘進機切割頭落地,並斷開掘進機上的電源開關和磁力啟動器的隔離開關。

第11條 檢修掘進機時,嚴禁其他人員在截割臂和轉載橋下方停留或作業。

第12條 各種電氣設備控製開關的操作手柄、按鈕、指示儀表等要妥善保護,防止損壞、丟失。

第13條 機器必須配備正副兩名司機,正司機負責操作,副司機負責監護。司機必須精神集中,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不得委托無證人員操作。

第14條 司機必須嚴格執行現場交接班製度,填寫交接班日誌,對機器運轉情況和存在問題要向接班司機交待清楚。

第15條 切割頭變速時,應首先切斷截割電機電源,當其轉速幾乎為零時方可操作變速器手柄進行變速。嚴禁在高速運轉時變速。

第16條 司機工作時精神集中,開機要平穩,看好方向線,並聽從工作麵人員指揮。前進時將鏟板落下,後退時將鏟板抬起。發現有冒頂預兆或危及人員安全時,應立即停車,切斷電源。

四、操作準備

第17條 接班後,司機應配合班組長認真檢查工作麵圍岩和支護、通風、瓦斯及掘進機周圍情況,保證工作區域安全、整潔和無障礙物。

第18條 開機前,對機器必須進行以下檢查:

1、各操縱手把和按鈕應齊全、靈活、可靠。

2、機械、電氣、液壓係統,安全保護裝置應正常可靠,零部件完整無缺,各部連接螺絲應齊全、堅固。

3、電器係統各聯接裝置的電纜卡子應齊全牢固,電纜吊掛整齊,無破損、擠壓。

4、液壓管路、霧化係統管路的管接頭應無損、泄漏,防護裝置應齊全可靠。將所用延長的電纜、水管沿工作麵準備好,懸吊整齊,拖拉在掘進機後方的電纜和水管長度不得超過10米。

5、液壓油箱的油位、油量應適當,無滲漏現象,並按技術要求給機器注油、潤滑。

6、轉載膠帶機應確保完好,托輥齊全。

7、切割頭截齒、齒座完好,發現有掉齒或嚴重磨損不能使用時,必須斷開掘進機電氣控製回路開關,打開隔離開關,切斷掘進機供電電源,並在順槽開關箱上掛停電牌再進行更換。

8、裝載爬爪、鏈輪要完好。刮板鏈垂度應合適,無斷裂丟銷現象,刮板齊全無損,應擰緊防鬆螺帽,防止刮板鬆動。轉載機的膠帶和接口無破裂,膠帶鬆緊程度適當。

9、履帶、履帶板、銷輪、鏈輪保持完好,按規定調整好履帶的鬆緊度。

10、水霧化(噴霧)裝置係統、冷卻裝置、照明應良好。水質、水壓、流量應符合規定,噴水管路、噴嘴應暢通。

第19條 經檢查確認機器正常並在作業人員撤至安全地點後,方準合上電源總開關,按操作程序進行空載試運行,禁止帶負荷起動。

五、操作順序

第20條 開機前必須發出報警信號,合上隔離開關,按機器技術操作規定順序起來。一般起動順序是:液壓泵→膠帶轉載機→刮板輸送機(裝載機)→截割部。

六、正常操作

第21條 按作業規程要求進行切割工作,根據不同性質的煤岩,確定最佳的切割方式。

第22條 岩石易破碎的,應在巷道斷麵頂部開始掘進;斷麵中粒砂狀結構半煤岩,應在煤岩結合處的煤層開始掘進。司機要按正確的截割循環方式操作,並注意下列事項:

1、掘進半煤岩巷道時,應先截割煤,後截割岩石,即按先軟後硬的程序。

2、一般情況下,應從工作麵下部開始截割,首先切底掏槽。

3、切割必須考慮煤岩的層理,切割頭應沿層理方向移動,不應橫斷層理。

4、切割全煤,應先四麵刷幫,再破碎中間部分。

5、對於硬煤,采取自上而下的截割程序。

6、對較破碎的頂板,應采取留頂煤或截割斷麵周圍的方法。

七、操作中注意事項

第23條 截割過程中的注意事項:

1、岩石硬度大於掘進機切割能力時,應停止使用掘進機,並采取其他措施。

2、根據煤岩的軟硬程度掌握好機器推進速度,避免發生截割電機過載和壓刮板輸送機等現象,切割時應放下鏟板。如果落煤量大而造成過載時,司機必須立即停車,將掘進機退出,進行處理。嚴禁點動開車處理,以免燒毀電動機或損壞液壓馬達。

3、切割頭必須在旋轉狀況下,才能截割煤岩。切割頭不許帶負荷起動,推進速度不宜太大,禁止超負荷運轉。

4、切割頭在最低工作位置時,禁止將鏟板抬起。截割部與鏟板間距不得小於300毫米,嚴禁切割頭與鏟板相碰。截割煤岩時應防止截齒觸網、觸棚。

5、司機應經常注意清底及清理機體兩側的浮煤(岩),掃底時應一刀壓一刀,以免出現硬坎,防止履帶前進時越墊越高。

6、煤岩塊度超過機器龍門的寬度和高度時,必須先行破碎後方可裝運。

7、當油缸行至終止時,應立即放開手柄,避免溢流閥長時溢流,造成係統發熱。

8、掘進機向前掏槽時,不準使截割臂處於左、右極限位置。

9、裝載機、轉載機及後配套運輸設備不準超負荷運轉。

10、注意機械各部、減速器和電機聲響以及壓力變化情況,壓力表的指示出現問題時應立即停機檢查。

11、風量不足、除塵設施不齊不準作業。

12、截割電機長期工作後,不要立即停冷卻水,應等電機冷卻數分鍾後再關閉水路。

13、發現危急情況,必須用緊急停止開關切斷電源,待查明事故原因、排除故障後方可繼續開機。

八、收尾工作

第24條 按規定操作順序停機後,應將掘進機退到安全地點,並將裝載鏟板放在底上,切割頭縮回,載割臂放於底板上,關閉水門,吊掛好電纜和水管。

第25條 清除機器上的煤塊和粉塵,不許有浮煤留在鏟板上。

第26條 在淋水大的工作麵,應將機器墊高,確保電機不被淹沒。在角度大的上、下山工作麵停機時應采取防滑措施。

第27條 將所有操作閥、按鈕置於零位,放鬆離合器,切斷電源,關好供水開關。

第28條 全麵檢查掘進機各部件及各種安全保護裝置,有問題時應記錄在冊。

31 SGZ764/400(630)刮板輸送機操作規程

一、適用範圍

第1條 本規程適用於山煤集團韓家窪煤業SGZ764/400(630)型刮板輸送機作業。

二、使用條件

第2條 本機與采煤機支架配套使用適用於15°一下的緩傾斜中厚煤層、厚煤層長臂式回采工作麵,其用途是將工作麵開采下的煤炭運至機頭卸載到轉載機並通過皮帶等設備運至井上,同時輸送機還作為采煤機的安裝基礎並與液壓支架相聯接,以便在采過一個截深後,完成推移的各個動作,以保證采煤循環的連續過程。

三、安全規定

第3條 刮板輸送機司機必須熟悉刮板輸送機性能及構造原理和作業規程,掌握輸送機的一般維護保養和故障處理技能,懂得回采和巷道支護的基本知識,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資格證後,方可持證上崗。

第4條 作業範圍內的頂幫有危及人身和設備安全時,必須及時彙報處理後,方準作業。電動機及其開關地點附近20米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5%時,必須停止運轉,切斷電源,撤出人員,進行處理;工作麵回風巷風流中瓦斯濃度超過1.0%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1.5%時,必須停止運轉,撤出人員,進行處理。

第5條 嚴禁人員蹬乘刮板輸送機。

第6條 開動刮板輸送機前必須發出開車信號,確認人員已經離開機器轉動部位,發出預警信號或點動二次後,才準正式開動。

第7條 檢修、處理刮板輸送機故障時,必須切斷電源,閉鎖控製開關,掛上停電牌。

第8條 進行掐、接鏈,點動時,人員必須躲離鏈條受力方向;正常運行時,司機不準麵向刮板輸送機運行方向,以免斷鏈傷人。

四、操作準備

第9條 備齊鉗子、小鐵錘、鐵鍬、扳手等工具,保險銷、圓環鏈、刮板、鐵絲、螺栓、螺母等備品配件,機械潤滑油。

第10條 檢查機頭、機尾處的支護是否完整,附近5米以內有無雜物、浮煤或浮碴,灑水設施是否齊全無損,該處電氣設備處有無淋水,有淋水是否已妥善遮蓋。

第11條 檢查機頭本台刮板輸送機與轉載機的搭接是否符合規定要求。

第12條 檢查各部是否螺栓緊固、聯軸器間隙合格、防護裝置齊全無損;各部軸承及減速器油量是否符合規定、無漏油。

第13條 檢查傳動鏈有無磨損或斷裂,調整傳動鏈使其鬆緊適宜。

第14條 檢查防爆電氣設備是否完好無損,電纜是否懸掛整齊,信號裝置是否靈敏可靠。

五、操作順序

第15條 刮板輸送機司機操作順序:檢查——發出信號試運轉——檢查處理問題——正式啟動——正式運轉——噴霧——正式運轉——結束停機。

六、正常操作

第16條 發出開機信號,並喊話,確定人員離開機械運轉部位後,先點動二次,再起動試運轉,檢查傳動鏈鬆緊程度,是否有跳動、刮底、跑偏、漂鏈等情況。

第17條 對試運轉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處理時要先發出停機信號,將控製開關的手把扳到斷電位置鎖定,然後掛上停電牌。

第18條 發出開機信號,待接到開機信號後,點動二次,再正式啟動運轉,然後打開噴霧裝置噴霧降塵。

第19條 刮板輸送機運轉中要隨時注意電動機、減速器等各部運轉聲音是否正常,是否有劇烈震動,電動機是否發熱嚴重,刮板鏈運行是否平穩無裂損;並應經常清掃機尾附近的浮煤。

七、操作中注意事項

第20條 運轉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要立即發出停機信號停機,進行妥善處理:

1、超負荷運轉,發生悶車時。

2、刮板鏈出槽,漂鏈,掉鏈,跳齒時。

3、溜槽被拉開或者被提起時。

4、電氣、機械部件溫度超限或運轉聲音不正常時。

5、刮板輸送機上發現有大木料、金屬支柱、頂網、大塊煤矸等異物時。

6、轉載機停止時。

第21條 刮板輸送機運行時,嚴禁人員從機頭上部跨越。

第22條 本班工作結束後,將機頭、機尾附近的浮煤清掃幹淨,待刮板輸送機內的煤全部運出後,按順序停機,然後關閉噴霧閥門。

八、收尾工作

第23條 清掃機頭、機尾粉塵。

第24條 在現場向接班司機詳細交待本班設備運轉情況出現的故障、存在的問題。按規定填寫刮板輸送機工作日誌。

32 SZZ800/200轉載機、PLM2000破碎機操作規程

一、適用範圍

第1條 本規程適用於山煤集團韓家窪煤業SZZ800/200轉載機、PLM2000破碎機作業。

二、使用條件

第2條 PLM2000破碎機與SZZ800/200型轉載機配套使用,用於中厚煤層綜采工作麵。並與工作麵輸送機、采煤機和液壓支架以及膠帶輸送機配套,施行采煤、破碎和運輸。

三、安全規定

第3條 轉載機、破碎機司機必須熟悉設備的性能及構造原理和頂板支護的基本知識,善於維護和保養轉載機、破碎機,會處理故障,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操作。轉載機、破碎機司機必須與工作麵刮板輸送機司機、運輸巷帶式輸送機司機密切配合,按順序開機、停機。

第4條 開機前必須發出信號,確定對人員無危險後方可起動。

第5條 破碎機的安全保護網和安全裝置損壞或失效時,嚴禁開機;工作過程要經常檢查,發現有損壞等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機處理。

第6條 轉載機的機尾保護等安全裝置失效時,必須立即停機。

第7條 有大塊煤、矸在破碎機的進料口堆積外溢時,應停止工作麵刮板輸送機運轉。若大塊煤、矸不能進入破碎機或有金屬物件時,必須停機處理。

第8條 檢修、處理轉載機、破碎機故障時,必須切斷電源,閉鎖控製開關,掛上停電牌。

四、操作準備

第9條 備齊扳手、鉗子、螺絲刀、小錘、鐵鍬等工具,各種必要的短接鏈、鏈環、螺栓、螺母、破碎機的保險銷子等備品配件,潤滑油等。

第10條 檢查轉載機、破碎機處的巷道支護是否完好、牢固。

第11條 檢查電動機、減速器、機頭、機尾等各部分的聯接件是否齊全、完好、緊固,減速器有無漏油,油量是否符合要求。

第12條 檢查電源電纜、操作線是否吊掛整齊、有無受擠壓現象,信號是否靈敏可靠,噴霧灑水裝置是否完好。

第13條 檢查刮板鏈鬆緊情況,刮板與螺絲齊全緊固情況及轉載機機尾與工作麵刮板輸送機機頭搭接情況。

第14條 檢查轉載機橋身部分和傾斜段的側板和底托板的固定螺栓是否緊固;各部件的運轉應無異常聲音,刮板、鏈條、連接環有無扭撓、扭麻花、彎曲變形等。

五、正常操作

第15條 發出開機信號,確定人員離開機械運轉部位後,先點動二次,再起動試運轉,正常後對轉載機、破碎機進行聯合試運轉。

第16條 對試運轉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處理時要先發出停機信號,將控製開關的手把扳到斷電位置鎖定,然後掛上

第17條 發出開機信號,待接到開機信號後,打開噴霧裝置,然後點動二次,再正式啟動運轉。

第18條 運行中要隨時注意機械和電動機有無震動,聲音和溫度是否正常;轉載機的鏈條鬆緊是否一致(在滿負荷情況下,鏈條鬆緊量不允許超過兩個鏈環長度),有無卡鏈、跳鏈等現象。發現問題要立即發出信號停機處理。

第19條 結束工作前將機頭、機尾和機身兩側的煤、矸清理幹淨,待工作麵采煤機停止割煤、推移完工作麵刮板輸送機和刮板輸送機、破碎機、轉載機內的煤全部拉完後,將磁力啟動器開關手把打到停電位置,鎖緊閉鎖螺釘,關閉噴霧閥門。

六、特殊操作

第20條 移動轉載機前要清理好機尾、機身兩側及過橋下的浮煤、浮矸,保護好電纜、水管、油管並將其吊掛整齊,要檢查巷道支護並確保安全的情況下移動轉載機。

第21條 移動轉載機時要保持行走小車與帶式輸送機機尾架接觸良好,不跑偏,移設後搭接良好,轉載機機頭、機尾保持平、直、穩,千斤頂活塞杆及時收回。

七、收尾工作

第22條 清掃各機械、電氣設備上的粉塵。

第23條 在現場向接班司機詳細交待本班設備運轉情況、出現的故障、存在的問題。按規定填寫轉載機、破碎機工作日誌。

33 BRW315/31.5乳化液泵站操作規程

一、適用範圍

第1條 本規程適用於山煤集團韓家窪煤業BRW315/31.5乳化液泵站操作。

二、使用條件

第2條 BRW315/31.5型乳化液泵與RX315/25乳化液箱組成乳化液泵站,主要為中厚煤層綜合機械化采煤液壓支架提供動力源,也可用於地麵其它液壓設備,該泵站一般由二泵一箱組成。乳化液泵站司機必須熟悉乳化液泵的性能和構造原理,具備保養、處理故障的基本技能,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資格證後,方可上崗操作。

三、安全規定

第3條 上崗的乳化液泵站司機發現乳化液泵和乳化液箱處於非水平穩固狀態、乳化液箱位置高出泵體不足100毫米或備用泵有故障時,應立即彙報、調整、處理。

第4條 開關、電動機、按鈕、接線盒等電氣設備無法避開淋水時,必須妥善遮蓋。

第5條 電動機及開關地點附近20米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5%時,必須停止運轉,切斷電源,撤出人員,進行處理。

第6條 應堅持使用自動配液裝置,必須保證乳化液濃度始終符合規定要求(3%一5%),耍對水質定期進行化驗測定,保證配液用水清潔,符合規定。

第7條 必須保證乳化液泵的輸出壓力,為單體液壓支柱供液的應不小於18兆帕,為綜采液壓支架供液的應不小於25兆帕。

第8條 檢修泵站必須停泵;修理、更換主要供液管路時必須關閉主管路截止閥,嚴禁帶壓更換液壓件。

第9條 嚴禁擅自打開卸載閥、安全閥、蓄能器等部位的鉛封和調整部件的動作壓力;在正常情況下,嚴禁關閉泵站的回液截止閥。

第10條 供液管路要吊掛整齊,保證供液、回液暢通。

第11條 要按以下要求進行定期檢查、檢修,並做好記錄:

1.每班擦洗一次油汙、髒物;按一定方向旋轉過濾器1—2次;檢查兩次乳化液濃度。

2.每天檢查一次過濾器網芯。

3.每10天清洗一次過濾器。

4.至少每月清洗一次乳化液箱。

5.每季度化驗一次水質。

6.了解高低壓壓力控製裝置的性能檢查鑒定和各種保護裝置檢查結果(由專管人員分別每周和每月檢查一次)。

第12條 操作時發現有異聲異味、溫度(泵、液)超過規定、壓力表指示壓力不正常,乳化液濃度、液麵高度不符合規定,控製閥失效、失控,過濾器損壞或被堵不能過濾及供液管路破裂、脫開時應立即停泵。

第13條 開泵前必須發出開泵信號;停泵時,必須發出信號,切斷電源,斷開隔離開關。無論是停泵還是開泵的工作期間泵站司機均不得脫離崗位。

四、操作準備

第14條 備齊扳手、鉗子、溫度計、折射儀等工具,鉛絲、擦布、油壺、油桶、管接頭、U形銷、高低壓膠管等必要的備晶備件及潤滑油、機械,油;乳化油等。

第15條 接班後,把控製開關手把扳到切斷位置並鎖好,按規定要求對如下內容進行檢查:

1.泵站附近巷道安全狀況及有無淋水情況。

2.泵站的各種設備清潔衛生情況。

3.各部件的連接螺栓是否齊全、牢固,特別要仔細檢查泵柱塞蓋的螺釘。

4.減速器的油位和密封是否符合規定。

5.泵站至工作麵的管路接頭連接是否牢靠。

6.各截止閥的手柄是否靈活可靠,吸液閥、手動卸載閥及工作麵回液閥是否在開啟位置,向工作麵供液的截止閥是否在關閉位置,各種壓力表、控製按鈕是否齊全、完整、動作靈敏可靠。

7.乳化液有無析油、析皂、沉澱、變色、變味等現象;用折射儀檢查乳化液配比濃度是否符合規定;液麵是否在液箱的三分之二高度位置以上。

8.配液用水進水口壓力是否在0.5兆帕以上。

9.乳化液箱和減速器上的透氣孔是否暢通。

10.檢查電動機、聯軸節和泵頭是否轉動靈活。

第16條 擰鬆乳化液泵吸液腔的放氣堵,待把吸液腔內的空氣放盡並出液後擰緊。合上控製開關,點動電動機、檢查泵的旋轉方向是否與其外殼上箭頭標記方向相一致。

五、正常操作

第17條 啟動電動機,慢慢關閉手動卸載閥,使泵壓逐漸升到額定值。

第18條 開泵後要檢查以下內容,確定無問題或問題處理後,保持泵的正常運轉:

1.泵運轉是否平穩,聲音是否正常。

2.卸載閥、安全閥的開啟和關閉壓力是否符合規定。

3.過濾站的髒物指示器是否正常,進、出口壓力指示的壓力差是否在1.5—3.0兆帕之間。

4.電流表、壓力表的指示是否正常、準確。

5.柱塞潤滑是否良好,齒輪箱潤滑油壓力是否在0.2兆帕以上。

6.各接頭和密封是否漏液。

7.乳化液箱中自動配液的液位開關及低液位保護開關是否靈敏可靠。

第19條 接到工作麵用液信號後,慢慢打開供液管路上的截止閥,開始向工作麵供液。

六、操作中注意事項

第20條 運轉過程中應注意觀察各種儀表的顯示情況,機器聲音、溫度是否正常,乳化液箱是否平穩、液位保持在規定範圍內、液麵無汙染物,柱塞是否潤滑,密封是否良好。發現問題,應及時與工作麵聯係,停泵處理。

發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立即停泵:

1.異聲異味。

2.溫度超過規定。

3.壓力表指示壓力不正常。

4.自動配液裝置起動不正常。

5.控製閥失效、失控。

6.過濾器損壞或被堵不能過濾。

7.供液管路破裂、脫開,大量泄液。

第21條 當乳化液箱中液位低於規定下限時,泵站自動配液裝置應起動配液;無自動配液裝置的泵站,應在專用的容器內進行人工配液。配液時應把乳化油摻倒在水中,禁止把水摻倒在乳化油中。每次配液後,都要用折射儀檢驗乳化液的濃度,不符合規定時再進行調配,直到合格為止。

第22條 事故停泵和收工停泵時都應首先打開手動卸載閥,使泵空載運行,然後關閉高壓供液閥和泵的吸液閥,再按泵的停止按鈕,將控製開關手把扳到斷電位置,並切斷電源。除接觸器觸頭粘住時可用隔離開關停泵外,其他情況下隻許用按鈕停泵。

七、收尾工作

第23條 停泵後要把各控製閥打到非工作位置,清擦開關、電動機、泵體和乳化液箱上的粉塵。

第24條 在現場向接班司機詳細交待本班設備運轉情況、出現的故障、存在的問題。按規定填寫乳化液泵站工作日誌。

34 ZF7500/18/35液壓支架操作規程

一、適用範圍

第1條 本規程適用於山煤集團韓家窪煤業ZF7500/18/35液壓支架操作。

二、上崗條件

第2條 液壓支架工必須熟悉液壓支架的性能及構造原理和液壓控製係統、作業規程和工作麵頂板控製方式,能夠按完好標準維護保養液壓支架,經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操作。

三、安全規定

第3條 采煤機采煤時,必須及時移架。當支架與采煤機之間的懸頂距離超過作業規程規定或發生冒頂、片幫時,應當要求停止采煤機。

第4條 必須掌握好支架的合理高度:最大支撐高度不得大於支架的最大使用高度;最小支撐高度不得小於支架的最小使用高度。當工作麵實際采高不符合上述規定時,應報告班長采取措施。

第5條 嚴禁在井下拆檢立柱、千斤頂和閥組。整體更換時,應盡可能將缸體縮到最短;更換膠管和閥組液壓件時,必須在“無壓”狀態下進行。

第6條 拆除和更換部件時,必須及時裝上防塵帽。嚴禁將高壓敞口對著人體。

第7條 備用的各種液壓軟管、閥組、液壓缸、管接頭等必須用專用堵頭堵塞,更換時用乳化液清洗幹淨。

第8條 檢修主管路時,必須停止乳化液泵並采取閉鎖措施,同時關閉前一級壓力截止閥。

第9條 嚴禁隨意拆除和調整支架上的安全閥。

第10條 必須按作業規程規定的移架順序移架,不得擅自調整和多頭操作。

第11條 本架操作時必須站在安全地點,麵向煤壁操作,嚴禁身體探入刮板輸送機擋煤板內或腳蹬液壓支架底座前端操作。

第12條 移架時,其下方和前方不得有其他人員工作移動端頭支架、過渡支架時,必須在其他人員撤到安全地點之後方可操作。

第13條 移架受阻時,必須查明原因,不得強行操作。

第14條 必須保證支架緊密接頂,初撐力達到規定要求。頂板破碎時,必須超前支護。

第15條 處理支架上方冒頂時,除遵守本規程外,還必須嚴格按照製定的安全措施操作。

第16條 支架降柱、移架和放煤時,要開啟噴霧裝置同步噴霧。

四、操作準備

第17條 備齊板手、鉗子、螺絲刀、套管、小錘等工具,U形銷、高低壓管、接頭、密封圈等備品配件。

第18條 檢查支架有無歪斜、倒架、咬架,支架前端、架間有無冒頂、片幫的危險,頂梁與頂板接觸是否嚴密,架間距離是否符合規定,支架是否成一直線或甩頭擺尾,頂粱與掩護梁工作狀態是否正常等。

第19條 檢查結構件,看頂梁、掩護梁、側護板、千斤頂、立柱、推移杆、底座箱等是否開焊、斷裂、變形,有無聯結脫落,螺釘是否鬆動、壓卡、扭歪等。

第20條 檢查液壓件,看高低壓膠管有無損傷、擠壓、扭曲、拉緊、破皮斷裂,閥組有無滴漏,操作手把是否齊全、靈活可靠、置於中間停止位置,管接頭有無斷裂,是否缺U形銷子;千斤頂與支架、刮板輸送機的聯接是否牢固(嚴禁軟聯接)。

第21條 檢查電纜槽(擋煤板)有無變形,槽內的電纜、水管、照明線、通訊線敷設是否良好,擋煤板、鏟煤板與聯接是否牢固,溜槽口是否平整,采煤機能否順利通過;照明燈、信號閉鎖、灑水噴霧裝置等是否齊全、靈活可靠。

第22條 檢查後部輸送機是否拉移到位。

第23條 對存在問題,應及時向班長彙報處理;支架有可能歪架、倒架、咬架而影響對頂板控製的,應準備必要的調架千斤頂、短節錨鏈或單體支柱等,以備下一步移架時調整校正。

五、操作順序

第24條 正常移架操作順序:

1.收回伸縮梁、護幫板、側護板。

2.操作前探梁回轉千斤頂,使前探梁降低躲開前麵的障礙物。

3.降柱使頂梁略離頂板。

4.當支架可移動時立即停止降柱,使支架移至規定步距。

5.調架使推移千斤頂與刮板輸送機保持垂直,支架不歪斜,中心線符合規定,全工作麵支架排成直線。

6.升柱同時調整平衡千斤頂,保持頂梁與頂板嚴密接觸,使支架達到規定初撐力。

7.伸出伸縮梁使護幫板頂住煤壁伸出側護板使其緊靠相鄰下方支架。

8.將各操作手把扳回“零”位。

第25條 過斷層、老巷、頂板破碎帶及壓力大時的移架操作順序:

1.按照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及時支護或超前支護,盡量使頂板縮短暴露時間、縮小暴露麵積。

2.一般應采用“帶壓移架”,即同時打開降柱及移架手把,及時調整降柱手把,使破碎矸石滑向采空區,移架到規定步距後立即升柱。

3.過斷層時,必須按作業規程規定嚴格控製采高,防止壓死支架。

4.其他同正常移架順序。

六、正常操作

第26條 清除架前障礙物,檢查本架管線不被刮卡、上下相鄰兩組支架推移千氣頂處於推移狀態時,即可移架。

第27條 移架操作時要掌握八項操作要領做到快、勻、夠、正、直、穩、嚴、淨,即:

1.各種操作要快。

2.移架速度要均勻。

3.移架步距要符合作業規程規定。

4.支架位置要正,不咬架。

5.各組支架要排成一直線。

6.支架、刮板輸送機要平穩牢靠。

7.頂梁與頂板接觸要嚴密不留空隙。

8.煤、矸、煤塵要清理幹淨。

第28條 采煤機的前滾筒到達前應先收回護幫板;割煤後應立即伸出前探梁支護頂板;工作麵鋪設頂網時,必須先將網放下後再移架;在人工頂板網下可采用“帶壓移架”,要防止刮壞網或出現大網兜造成冒頂。

第29條 降柱幅度低於鄰架側護板時,升架前應先收鄰架側護板,待升柱後再伸出鄰架側護板;移架受阻達不到規定步距,要將操作閥手把置於斷液位置,查出原因並處理後再繼續操作。

第30條 工作麵遇斷層、硬煤、硬夾石層需要爆破時,必須把支架的立柱、千斤頂、管線、通訊設施等掩蓋好,防止崩壞。

第31條 移完支架後,將各操作手把都扳回“零”位。

第32條 綜采工作麵放頂煤時,應按以下規定操作:

1、放煤前要認真檢查放煤機構、液壓元件、噴霧裝置是否完好。

2、必須及時清理架間浮煤。

3、嚴格按照作業規程規定的放煤步距、放煤順序等放煤工藝要求操作。

4、當大塊煤堵住放煤口時,可反複活動尾梁,必要時可用插板插碎。嚴禁采用爆破的方法處理大塊煤、矸。

5、放煤位置距移架位置不得超過作業規程規定,不得移架後立刻放煤。

6、工作麵後部刮板輸送機停止運轉時嚴禁放煤。

7、放煤時必須及時打開噴霧裝置噴霧降塵。

8、放煤結束後,必須把支架尾架並起,將插板伸出,並將放煤閥組撥回到“零”位,關閉噴霧裝置。

第33條 推(拉)移工作麵刮板輸送機應按移刮板輸送機工第27條規定操作。

七、特殊操作

第34條 對工作麵冒頂的處理應製定專門的操作規程。

八、收尾工作

第35條 清理支架內的浮煤、矸石及煤塵,整理好架內的管線,清點工具,放置好備品配件。

第36條 向接班的液壓支架工詳細交待本班支架情況、出現的故障、存在的問題。按規定填寫液壓支架工作日誌。

35 BQS30-35-7.5潛水泵操作規程

一、適用範圍

第1條 本規程適用於山煤集團韓家窪煤業井下BQS30-35-7.5潛水泵操作。

二、上崗條件

第2條 應經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

第3條 必須了解有關規定和排水設備的構造、性能,並要做到會使用、會保養、會排除一般性故障,能獨立操作。

三、安全規定

第4條 遵守有關規章製度,上班前不喝酒,上班時不得睡覺,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第5條 注意檢查工作地點頂板及支護情況,發現問題要及時彙報處理,嚴禁在不安全的情況下開泵。

第6條 潛水泵出水口必須安設閘閥,安裝必須達到完好標準才能使用。

第7條 在以下情況下,水泵不得投入運行:

1、電動機、水泵故障沒排除。

2、電壓降太大,電壓不正常,電動機不能正常啟動。

3、水泵不能正常工作。

4、管路漏水,吸、排水管路不能正常工作。

5、水泵開關和控製設備損壞、失爆、漏電或不能保證安全使用。

四、操作準備

第8條 檢查水泵的對輪銷子及防護罩是否齊全、各緊固螺釘是否牢固。

第9條 檢查電氣設備是否完好,防爆性能是否符合規定。

第10條 檢查水泵安裝是否牢固、平穩,電機、泵體和底盤是否緊固,對輪間隙是否符合標準。

第11條 檢查水籠頭是否漏水或堵塞,檢查吸水井的水位查看吸水管路是否漏氣。

第12條 檢查盤根密封和壓蓋鬆緊程度,軸承油量油質是否合格,出水閘閥是否關嚴。

五、操作順序

第13條 水泵在一般正常情況下按以下操作順序進行:

1、啟動:操作啟動開關→啟動水泵電機→逐漸打開水泵排水閥門→完成水泵啟動→正常排水。

2、停機:關閉水泵出水口閥門→斷電停機→開關複位。

六、正常操作

第14條 水泵的啟動操作按以下要求進行:

1、打開水泵灌水閥及放氣孔,將泵體內灌滿引水。

2、啟動開泵,觀察水泵的轉動方向,觀察壓力表指示。

3、逐漸開在出水閘閥,檢查水泵是否上水,直至水泵正常運轉。

第15條 司機應精力集中,注意水窩的儲水量變化,隨時注意水泵的聲音、檢查軸承的溫度和電機溫度是否正常,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第16條 水泵的停止操作按以下要求進行:

1、先關閉出水閘閥,然後切斷電源停泵。

2、將啟動開關手把打到“零”位,將開關閉鎖。

七、特殊操作

第17條 潛水泵運轉中發現下列情況時,應立刻停泵:

1、泵體異常震動、泵體部件螺釘或基礎螺釘鬆動時。

2、電機或軸承濕度超過規定時。

3、吸水籠頭露出水麵時。

4、出水量突然減少,或不上水時。

5、泵內異響或電機發生故障。

6、排水管路嚴重漏水時。

7、泵房來壓,有冒頂、片幫或底鼓危險時。

在時間允許時,應盡是先關閉水泵的出水閥門,再停水泵電機。

八、收尾工作

第18條 檢查設備,清理和擦淨水泵上的油水和汙物,保持設備清潔完好。將存在的問題向接班司機認真交待清楚。

36 DTC100/400/2*250主井鋼絲繩芯膠帶輸送機操作規程

一、適用範圍

第1條 本規程適用於山煤集團韓家窪煤業DTC100/400/2*250主井鋼絲繩芯膠帶輸送機操作。

二、上崗條件

第2條 皮帶輸送機司機必須熟悉皮帶輸送機機械、液壓及電氣控製係統的性能和結構,通曉本操作規程,配合檢修工按完好標準維護保養皮帶輸送機,懂得生產過程,經專業技術培訓和規程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

三、安全規定規定:

第3條 嚴禁班前飲酒,班中帶煙帶火,要準備好勞動用具。工作中不準打盹睡覺;不準幹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嚴禁擅離職守。

第4條 上班時,必須穿好工作服,帶好安全防護用品。

第5條 下班時,必須執行手接手交接班製度,交班人必須把本班設備運轉情況(如:設備故障、處理情況及本班未處理的問題和可能發生的安全隱患等)填寫在記錄本上,並向接班人當麵交清。因情況未弄清楚,未得到接班人許可,交班人不得離開現場。

第6條 任何人嚴禁乘坐皮帶輸送機,不準用皮帶輸送機運送設備和物料。

第7條 皮帶輸送機巷應有消防和滅火、降塵設施,並保持完好。

第8條 皮帶輸送機出現設備故障時,必須停止運轉並切斷電源,及時向相關部門和人員彙報。

第9條 皮帶輸送機應按逆煤流方向逐台起動,順煤流方向逐台停車。

第10條 在皮帶輸送機處於集控狀態時,必須隨時檢查各崗點的通訊聯絡是否正常。

四、操作準備

第11條 皮帶輸送機機頭硐室內(從張緊絞車處至主運皮帶輸送機頭配電硐室處)支護良好、牢固,無浮煤、雜物。否則,必須在處理好後方可開機運行;

第12條 查看皮帶煙霧報警、自動灑水、滅火裝置是否完善;製動、限速、逆止器、防跑偏、防撕裂等皮帶保護裝置是否完好,轉載點漏鬥是否暢通;

第13條 對皮帶輸送機的下列部位進行檢查:

1、機身及其他連接部位所用的連接件和緊固件應齊全、牢靠,防護罩齊全、有效,托滾及各部軸承轉動靈活;

2、機身各種托輥齊全、轉動靈活,H架、縱梁完好無損;

3、機身各轉載點處重載輥齊全、轉動靈活,無脫膠,托輥架無開焊、變形現象;

4、機尾滾筒轉動靈活,潤滑良好,滾筒下方和周圍無積塵和雜物;

5、機頭溜槽無開焊、變形、撒貨現象;

6、各清掃器與帶麵貼合緊湊,膠皮完好;

7、輸送帶無跑偏現象,鬆緊適當;

8、各種電纜吊掛整齊,無擠壓、碰撞現象;

9、滅火、滅塵設施齊全有效。

五、正常操作

第14條 正常啟動

1、司機必須通過KTC棧橋控製係統擴音電話或其他通訊設備與主井底給煤機司機聯係,聯絡信號不清楚,禁止開機。

2、啟動前,取下停電牌,合上控製開關;檢查機頭煤倉是否放滿,如未滿,便可準備按正確啟動程序啟動皮帶輸送機。

3、各處檢查正常後,按KTC棧橋綜合保護裝置“取消”鍵一次,“N”鍵一次,然後按“1”鍵啟動皮帶輸送機,同時會發出“1#皮帶準備啟動,請工作人員注意”的語音提示,皮帶輸送機方可正常啟動。

第15條 運行中需注意和檢查的項目

1、儲帶倉與卸載滾筒之間各種托輥齊全、轉動靈活。

2、觀察皮帶輸送機綜合保護裝置顯示屏上的電動機軸承溫度是否在5—20℃範圍之內;

3、機頭溜槽有無開焊、變形、撒貨現象

4、;輸送帶無跑偏現象,鬆緊適當;

5、各種電纜吊掛整齊,是否有擠壓、碰撞現象;

6、處理皮帶輸送機溜槽堵塞、撒貨等一般故障時,必須將皮帶輸送機綜合保護裝置的閉鎖開關打到閉鎖位置或將對應的控製開關斷電,隔離開關打到零位,同時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警示牌。

第16條 正常停機操作

停機時,按一次KTC棧橋鍵盤上的“1”鍵一次,KTC棧橋綜合保護裝置發出“1#皮帶停機”的語音提示,皮帶輸送機即可正常停止運行。

注意:停機時必須將皮帶上的貨全部卸淨後方可按下就地停機按鈕停機。

六、特殊操作

第17條 緊急停機操作

1、運行過程中,如出現以下情況必須立即停機處理:

(1)聽到停機信號時;

(2)輸送帶跑偏、撕裂等;

(3)輸送帶打滑或悶車;

(4)儀表顯示電氣、機械部位溫度超限或聽到設備運行聲音不正常;

(5)液壓係統壓力急劇升高超過正常壓力,溫度過高及工作介質噴出時;

(6)輸送帶上有大塊煤或長物料等;

(7)危及人身或設備安全時;

(8)信號不明或下一台輸送機停機時;

(9)電動機、減速器聲音異常劇烈震動時;

(10)皮帶縱向劃破,給煤處卡阻皮帶,棧橋皮帶司機發出緊急停車信號,皮帶停車後應進行製動處理,待事故處理完畢後,方可再次啟動;

(11)皮帶嚴重跑偏、打滑;

(12)皮帶機安全保護裝置動作。

3、輸送帶運轉時,嚴禁清理機頭及其附近的浮煤及矸石。嚴禁拉動清掃器。嚴禁任何人清掃和更換部件;

4、直接按下KTC棧橋皮帶輸送機綜合保護裝置控製箱右上側的急停按鈕,即可實現緊急停車。

七、操作中注意事項

第18條 司機必須通過KTC棧橋控製係統擴音電話或其他通訊設備進行聯係,聯絡信號不清楚,禁止開車。

第19條 不準超負荷強行起動,發現悶車時,允許再起動一次,仍不能起動時,必須卸下輸送帶上的物料後,方可再次起動。

第20條 在運轉過程中,要隨時注意運行狀況,經常檢查電動機及各部位運轉聲音;經常清掃機頭及輸送帶下的浮煤、矸石等雜物。

第21條 輸送帶運轉時,嚴禁清理機頭、儲帶倉及其附近的浮煤。嚴禁拉動清掃器;

第22條 禁止用控製開關櫃的手把直接啟停皮帶輸送機;

第23條 處理皮帶輸送機跑偏時嚴禁用手、腳或身體的其他部位接觸輸送帶及轉動部位;

第24條 處理皮帶輸送機一般故障時,必須將KTC棧橋皮帶綜合保護裝置急停按鈕按下,並懸掛“有人工作,禁止啟動”的警示牌。

八、收尾工作

第25條 收工前,在工作麵順槽輸送機已停機的情況下,將本機帶麵上的物料卸淨後,方可停機。

第26條 將控製保護裝置打到閉鎖位置。

第27條 清掃機頭及其周圍各設備上的灰塵。

第28條 在現場向接班司機詳細交待本班工具、材料的使用情況及設備運轉情況,出現的故障及存在的問題,並按規定填寫本班皮帶輸送機運行記錄及其他記錄,記錄本上不得亂寫亂畫或撕頁。

37 D85-45×2離心泵操作規程

一、適用範圍

第1條 本規程適用於韓家窪煤業井下D85-45×2離心泵操作。

二、上崗條件

第2條 司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取得合格證後,持證上崗操作。

第3條 應熟知《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了解排水係統,熟悉掌握排水設備和啟動控製電氣設備的構造、性能、技術特點、工作原理,並要做到會使用、會保養、會排除一般性故障,能獨立操作。

第4條 沒有妨礙本職工作的病症。

三、安全規定

第5條 上班前禁止喝酒,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接班後不得睡覺,不得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堅守崗位,遵守本操作規程及《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

第6條 主排水泵司機必須專職,主排水泵房每班超過兩人值班時應明確正、副司機。

第7條 嚴格遵守以下安全守則和操作紀律:

1、不得隨意變更保護裝置的整定值。

2、操作高壓電器時:

(1)一人操作,一人監護;

(2)操作者應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或站在絕緣台上;

(3)電器,電動機必須接地良好。

3、在以下情況下,水泵不得投入運行:

(1)電動機故障沒有排除,控製設備、電壓表、電流表、壓力表、真空表失靈;

(2)水泵或管路漏水;

(3)電壓降太大,電壓不正常;

(4)水泵不能正常運行;

(5)吸排水管路不能正常工作。

第8條 井筒與水泵之間必須保持暢通,不得堆放雜亂髒物。

四、準備工作

第9條 水泵啟動前應對下列部位進行檢查:

1、設備各部件螺栓堅固,不得鬆動。

2、聯軸器間隙應符合規定,防護罩應可靠。

3、輔助上水係統、射流泵正常,吸水井內無影響吸水的雜物。

4、接地係統沒有損壞,應符合規定。

5、電控設備各開關手把應在停車位置。

6、電壓、電流、壓力、真空等各種儀表指示正常,電源電壓符合電動機起動要求。

第10條 打開待開水泵在相應管路上的閘閥。

第11條 盤車2~3轉,泵轉動靈活無卡阻現象。但停止運轉時間不超過8小時不受此限。

第12條 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必須及時處理,值班司機處理不了的問題應向當班領導彙報,待處理完畢符合要求後,方可啟動該水泵。

五、操作順序

第13條 水泵在一般正常情況下按以下操作順序進行:

(1)啟動:打開潛水泵→觀察真空表,待真空度達0.05MP以上時,泵體內充滿水後,操作啟動設備,啟動水泵電機→水泵電機達到正常轉速後,關閉充水設備,打開水泵排水閥門→正常排水;

(2)停機:關閉有關儀表閥門→關閉水泵出水口閥門→斷電停機。

(3)水泵電動機啟停:

1、啟動高壓電氣設備前,必須戴好絕緣手套,穿好絕緣靴;

2、合上高壓防爆開關,按高壓啟動器的合閘按鈕,直接啟動電動機;

3、按高壓真空磁力啟動器分閘按鈕直接停止水泵電動機。

六、正常操作

第14條 對於不經常運行的水泵(或水泵升井大修)的電動機,應每隔10天空轉2~3小時,以防潮濕。

第15條 水泵司機班中應進行巡回檢查。

1、巡回檢查的主要內容為:

(1)各堅固件及防鬆裝置應齊全,無鬆動;

(2)軸承、電機等各發熱部位的溫度是否有異常;

(3)水泵密封鬆緊應適度,不進氣、滴水不成線;

(4)電動機、水泵運轉正常,無異響或異震;

(5)電流不超過規定值;電壓符合電機正常運行要求;

(6)壓力表,真空表指示應正常;

(7)吸水井水麵深度指示器工作正常。

2、巡回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處理經過,應及時填入運行日誌。

3、認真填寫水泵開、停的時間、日期、累計的運行時間。

第16條 水泵司機的日常維護內容:

1、軸承潤滑:

(1)電動機軸承按規定時間要注油。

(2)油質符合規定,禁止不同牌號的油混雜使用;

2、更換盤根:

(1)盤根老化和磨損後不能保證正常密封時應及時更換;

(2)新盤根的安裝要求:接口互錯120°,接口兩端間隙愈小愈好,盤根蓋壓緊到最大限度後,擰回0.5~2.5扣,至盤根有水滴滴出時為止;

(3)更換盤根應在停泵時進行,但鬆緊適度可在開泵後作最後調整。

3、定期清刷吸水口罩,清除吸水井雜物。

七、特殊操作

第17條 排水泵運行中的故障停機:

1、水泵運行中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緊急停機。

(1)水泵異常震動或有故障性異響;

(2)水泵不吸水;

(3)泵體漏水或閘閥、法蘭滋水;

(4)啟動時間過長,電流不返回;

(5)電動機冒煙、冒火;

(6)電壓降嚴重超標,水泵電機變聲,電流值明顯超限;

(7)其他緊急事故。

2、緊急停機按以下程序進行:

(1)在時間允許時,先關閉水泵出水閥門,否則在停機後應立即關閉出水閥門;

(2)按高壓啟動器分閘按鈕,停止電動機進行;

(3)上報礦主管部門,聽取處理意見,並報告調度和地麵變電所,做好記錄。

八、收尾工作

第18條 檢查設備,清理和擦淨水泵上的油水和汙物,保持設備清潔完好,清掃水泵房的環境衛生,整理水泵運行記錄和工作日誌。

第19條 將存在的問題向接班司機認真交待清楚,並填寫好交接班記錄。

38 FBD-2-No7.1局部通風機操作規程

一、適用範圍

第1條 本規程適用於韓家窪煤業井下FBD-2-No7.1局部通風機操作。

二、使用條件

第2條 FBD-2-No7.1局部通風機適用於井下工作麵。司機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並在取得操作合格證後,方準持證上崗。

三、安全規定

第3條 司機必須在工作現場交接班,交清設備運轉狀況、存在的問題及應注意事項,並應做好交接班記錄。

第4條 司機應熟悉局部通風機的結構、性能、工作原理和完好標準及作業規程對局部通風機的有關要求。

第5條 司機工作時必須精神集中,不準擅離崗位,不得委托無證人員看守風機,並應負責搞好風機周圍的文明生產工作。

第6條 任何人不得隨意開停局部通風機。

第7條 司機應攜帶常用工具和小型備件,發現問題,要積極配合維護工進行處理;不能處理時,要立即向隊部和通風調度彙報。

四、操作準備

第8條 局部通風機司機要準時進入工作麵接班地點,詢問上一班局部通風機工作狀況。

第9條 要現場檢查局部通風機溫度、聲音、運轉情況以及三專(專用變壓器、專用開關、專用電纜)一閉鎖(風電)的設施齊全完好情況。沿途檢查風筒的完好及吊掛情況,需及時處理的問題必須按有關規定及時處理。

第10條 發現問題,落實責任,按彙報後的處理意見,履行接班手續。

五、正常操作

第11條 局部通風機要保證連續運轉,如果停轉,要及時查明原因,及時彙報處理。

第12條 啟動前,必須首先檢查瓦斯,隻有停風區中最高瓦斯濃度不超過1.0%和最高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5%。局部通風機及其開關附近10m以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都不超過0.5%。向礦調度室彙報後,方可人工開啟局部通風機,恢複正常通風。

第13條 局部通風機運行過程中,要密切注意局部通風機運行是否正常,高壓墊是否完好,消音裝置是否有效,並做好各種記錄。每班至少檢查二次風筒,發現有脫節、擠壓、扭折、破裂、脫掛及漏風等現象要及時處理。

第14條 局部通風機進風口前5m內不準堆有雜物。

第15條 無論工作或交接班時,未經礦有關部門允許,都不得隨意停止局部通風機運行。

六、特殊操作

第16條 因故停電停風,要及時向礦生產調度彙報,查明原因,同時通知供風作業點,及時切斷電源,撤出人員。

第17條 工作麵瓦斯超限時要與瓦斯員配合聽從礦領導的指揮停送風,不得擅自開停風機。

第18條 司機不準擅離崗位,不得委托無證人員看守風機,交接班前應負責搞好風機周圍的文明生產工作。

七、安全注意事項

第19條 瓦斯超限時,必須及時向隊部和生產調度彙報並按生產調度的指揮操作風機。

第20條 嚴禁隨意停、開風機。

第21條 風機的風筒有漏風、脫節等現象時,必須及時處理。

第22條 嚴禁脫崗、睡崗、漏崗。

第23條 必須將吊掛風機處的雜物收拾幹淨。

八、收尾工作

第24條 司機必須在工作現場交接班,交清設備運轉狀況、存在的問題及應注意事項,並應做好交接班記錄。

39 ZLJ-250煤礦用坑道鑽機操作規程

一、適用範圍

第1條 本規程適用於韓家窪煤業井下ZLJ-250煤礦用坑道鑽機操作規程操作。

二、使用條件

第2條 ZLJ-250煤礦用坑道鑽機操作規程適用於井下工作麵。司機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並在取得操作合格證後,方準持證上崗。

三、安全規定

第3條 司機必須在工作現場交接班,交清設備運轉狀況、存在的問題及應注意事項,並應做好交接班記錄。

第4條 司機應熟悉坑道鑽機的結構、性能、工作原理和完好標準及作業規程對坑道鑽機的有關要求。

第5條 司機工作時必須精神集中,不準擅離崗位,不得委托無證人員看守,並應負責搞好坑道鑽機周圍的文明生產工作。

第6條 任何人不得隨意開停坑道鑽機。

第7條 司機應攜帶常用工具和小型備件,發現問題,要積極配合維護工進行處理;不能處理時,要立即向隊部和通風調度彙報。

四、操作準備

第8條 鑽機開機前必須檢查以下項目

1、鑽機個零部件的緊固情況。

2、變速箱油麵高度:油麵高度不得低於加油口下沿20mm。

3、液壓油油麵高度:油麵不得低於齒輪泵進油管下口往上30mm的位置。

4、每周檢查一次立軸箱內錐齒輪副黃油是否充足。

5、皮帶的鬆緊。

6、絞車遊星輪架內齒輪潤滑:每周用黃油槍注油一次。

7、變速箱換擋手把是否置於空擋位置,絞車手把是否置於鑽進位置,液壓卡盤操作手柄和給進缸操作手柄是否置於中間位置。

8、給水管、給水器、水源是否連接好。

五、操作順序

第9條 鑽杆的卡緊和給進缸的運行

1、起動電機、操縱液壓卡盤、液壓手柄處於鬆開位置,此時壓力應為6-8MPa。

2、從立軸空內穿入鑽杆,反向操縱液壓卡盤液壓手柄,卡緊鑽杆,開合三次檢查鑽杆鬆緊狀況。

3、操縱給進缸操作手柄,是給進缸全行程往返三次,檢查運行情況。

4、停機。

第10條 回轉器的旋轉和在旋轉過程中給進缸的運行

1、變速手把掛檔,啟動電機,使變速箱在慢、中、快三個速度下各運轉三分鍾,在運轉過程中,操縱給進缸操作手柄使給進缸全行程往返三次,檢查運轉和運行情況。

2、停機,變速箱 置於空擋位置。

六、正常操作

第11條 鑽孔作業

1、鑽機固定可靠,回轉器調整到需要的鑽孔角度,安裝好鑽杆、鑽頭、給水器後,即可投入使用。

2、將變速手柄置於需要的檔位,啟動電機,回轉器帶動鑽杆旋轉。

3、打開水閥,當水從鑽孔部位流出時,操縱給進缸手柄給進,鑽孔作業開始。在鑽進過程中可根據岩層狀況調整給進力度和給進速度。

4、油缸運行至下止點時,操縱給進缸手柄至中位,鑽孔的第一個行程結束。

5、倒杆繼續鑽進,直至鑽杆長度用完為止,停機、關水。

6、鬆開給水器、接鑽杆,裝給水器,開機繼續鑽進。

第11條 提升鑽具

1、利用液壓卡盤鬆開與卡緊鑽杆和給進缸的給進力將鑽具提出。

2、利用人工抽出鑽具。

3、利用絞車提出鑽具:提升鑽具前打開回轉器,將分動手柄置於提升位置,變速手柄置於需要的檔位,提升抱閘抱緊,開始提升鑽具。

第12條 下降鑽具

1、下降鑽具前打開回轉器,將分動手柄置於提升位置,變速手柄置於需要的檔位,提升抱閘和下降抱閘同時鬆開,開始下降鑽具。

2、抱緊下降抱閘,則下降鑽具停止。

七、特殊操作

第13條 使用絞車提升鑽具的同時,用卡盤卡住鑽具往上拔。

第14條 如果上述方法不能處理卡鑽時,則需要使用人工或者其它方法進行處理,嚴禁超負荷提升機上拔。

八、操作中注意事項

第14條 鑽機在運轉中不得掛檔或者換擋,掛不上檔是要手動盤車。

第15條 未裝鑽杆時回轉器不得旋轉。

第16條 絞車操作:變速手把掛檔、絞車分動手把掛檔,此時絞車進入工作狀態,操縱抱閘三次,檢查絞車旋、提升、製動情況。

第17條 鑽機的日常維護

1、班前檢查機器的操作手柄、三角帶鬆緊及抱閘的可靠性。

2、班後把機器擦拭幹淨。

3、弧齒、傘齒每周更換黃油一次。

4、絞車遊星齒輪每周黃油一次。

5、檢查變速箱及油箱的油位。

第18條 鑽機的中修

1、每半年進行一次中修,中修需要在地麵修理車間進行。

2、清洗變速箱,更換變速箱機油(30號機油)。

3、清洗油箱,更換新油(46號抗磨液壓油)。

4、黃油潤滑的部位和軸承更換黃油。

5、更換抱閘刹車帶。

第19條 鑽機的大修

1、每使用一年進行一次,需要在地麵修理車間進行。

2、電動機、齒輪油泵、換向閥做不解體檢查,如果性能下降則成套更換。

3、回轉器、變速箱、絞車等部件進行解體檢查並清洗幹淨,需要更換的零件,更換新的重新組裝。

4、組裝完成後要進行試運轉,確認良好後方可投入使用

九、收尾工作

第20條 清理現場操作過程中產生的廢料、垃圾,檢查設備是否完好並上報。

40 PZ-5D濕式混凝土噴漿機操作規程

一、適用範圍

第1條 本規程適用於韓家窪煤業井下濕式噴漿機操作規程操作。

二、使用條件

第2條 濕式噴漿機操作規程適用於井下工作麵。司機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並在取得操作合格證後,方準持證上崗。

三、安全規定

第3條 司機必須在工作現場交接班,交清設備運轉狀況、存在的問題及應注意事項,並應做好交接班記錄。

第4條 司機應熟悉濕式噴漿機的結構、性能、工作原理和完好標準及作業規程對濕式噴漿機的有關要求。

第5條 司機工作時必須精神集中,不準擅離崗位,不得委托無證人員看守,並應負責搞好坑道鑽機周圍的文明生產工作。

第6條 任何人不得隨意開停濕式噴漿機。

第7條 司機應攜帶常用工具和小型備件,發現問題,要積極配合維護工進行處理;不能處理時,要立即向隊部和通風調度彙報。

四、操作準備

第8條 每次濕噴前應先將高壓風打開,機器空轉幾分鍾,將機器和管路中的殘液和汙物吹出,並檢查轉子料倉是否嚴密、管路是否暢通;當關閉主風閥時,係統風壓顯示在0.5MPa 以上時方可開機操作。

第9條 用壓縮空氣或壓力水將所有待噴麵吹淨,吹除待噴麵上的鬆散雜質或塵埃;保證濕噴速度適當,以利於砼的壓實。

五、正常操作

第10條 使噴嘴與受噴麵間保持適當距離,濕噴角度盡可能接近90度,以便獲得最大的壓實力和最小的回彈;正確地掌握濕噴順序,不使角隅處及鋼筋背麵出現蜂窩或砂囊。

第11條 當開始或停止濕噴時,給濕噴機司機以信號,當料流不能從噴嘴均勻噴出時,也應通知濕噴機司機停止作業。

第12條 及時清除受噴麵上的砂囊或下垂的砼,以便重新濕噴;濕噴工作結束時,認真清洗噴嘴。

第13條 待噴麵的準備工作在修理損壞了的結構時,首先要清除掉鬆散物質,用壓力水徹底衝洗,再將積水吹走。

第14條 濕噴機的操作濕噴機的操作可影響回彈、砼的密實性和料流的均勻性。要正確地控製濕噴機的工作風壓和保證噴嘴料流的均勻性。濕噴機處的工作風壓應根據適宜的濕噴速度而進行調整,若工作風壓過高,即濕噴速度過大,動能過大,使回彈增加,若工作風壓過低,壓實力小,影響砼強度,濕噴機的料流要均勻一致,以保證速凝劑在砼中均勻分布。

第15條 噴嘴的操作:噴嘴與受噴麵間的距離:噴嘴與受噴麵的最佳距離一般為0.8~1m。噴頭距受噴麵太近時,壓縮空氣會將剛“粘”在受噴麵上的砼拌和料吹走,使粗骨料的回彈率增大;濕噴角度:噴頭應保持與受噴麵垂直,若受噴麵被格柵、鋼筋網覆蓋時,可將噴頭稍加偏斜,但不宜小於70°。如果噴頭與受噴麵的角度過小時,會形成砼物料在工作麵上的滾動,出現凸凹不平的波形噴麵,增加了回彈率,影響了所噴砼的質量。在設有盲管的區段,必須正對盲管濕噴,使盲管後麵形成透水空隙。在配有鋼筋網片的岩麵濕噴時,噴嘴應靠近受噴麵,並與垂直方向有一個小角度,使鋼筋後麵的砼能濕噴得更加密實,防止鋼筋後漏噴,以獲得較好的包裹效果;在濕噴內部角隅時,應在兩個受噴麵夾角處,噴嘴沿角平分線方向進行噴敷,隨著角隅已被填滿成一個曲麵後,再向兩側壁麵逐漸延伸,然後,按與壁麵成90°的角度進行噴敷,對外部角隅,可將噴嘴垂直地先對準一個受噴麵噴敷,然後再噴敷角隅的另一側。噴頭運動方式是噴嘴指向一個地點的時間不應過久,因為這樣會增加回彈並難於取得均勻的厚度,好的噴敷方法是橫過砼麵將噴嘴穩定而係統地做圓形或橢圓形移動,噴嘴有節奏地做一係列環形移動可形成均勻的產品和最少回彈,濕噴手所畫的環形圈應為橫向40~60cm,高15~20cm。 濕噴應分段、分部、分塊,(濕噴時分段長度不超過6m,分部為先下後上,分塊大小為2m×2),噴頭應作連續不斷的螺旋狀圓周運動,螺旋直徑約為20~30m,後一圈壓前一圈三分之一,濕噴路線應自上而下,呈“S”形運行。濕噴砼應先邊牆、後拱部,砼濕噴走向。

六、操作中注意事項

第16條 濕噴厚度:濕噴砼對牆部一次噴層厚可達10cm 以上,拱部一次噴層厚可達7cm。影響噴層厚度的主要因素是砼的坍落度,速凝劑的作用效果和氣溫。一般8 cm左右的坍落度可獲得較厚的噴層,能保證砼在2min內凝結的效果較好,作業麵的氣溫需在15℃以上。

第17條 分層濕噴對於新鮮濕噴砼,其抗拉強度和粘接強度都很低,一旦濕噴砼的自重大於其與受噴麵的粘接強度時,即出現下垂及脫落,因此需要分層濕噴,前後層濕噴的間隔時間為2~4小時,一次濕噴厚度以濕噴砼不滑移,不墜落為度。

第18條 表麵整修濕噴麵自然整平,不論從結構強度和耐久性方麵來講,都是可取的,進一步追加整修往往是有害的,它能損害濕噴砼與鋼筋之間或濕噴砼與底部材料之間的粘結,且在砼內部產生裂縫,然而,濕噴麵自然整平過於粗糙,要求表麵光滑和外形美觀的地方,必須使用特殊的整平方法,即在砼初凝後(即濕噴後15~20分鍾)用刮刀將模板或基線以外多餘的材料刮掉,然後再用噴漿或抹灰漿找平。在噴敷最後一層砼時,濕噴手常常借助導線和導板取得一致的斷麵。另一控製厚度均勻的方法是先噴築一些砼條,然後在他們之間噴至適當厚度,這些條要先硬結,隨後在條帶中間區域用新鮮砼填充,硬結的條帶作為抹平時的導軌。

第19條 濕噴砼的養護(內部養護除外):濕噴砼終凝兩小時後,應噴水養護,養護時間不少於28晝夜。

七、收尾工作

第20條 將使用的工具清點好,放到指定位置,清理現場雜物。

第21條 把工件擺放好,清點好數量。

41 5BZ33/15煤層注水泵操作規程

一、適用範圍

第1條 本規程適用於韓家窪煤業井下5BZ33/15煤層注水泵操作規程操作。

二、使用條件

第2條 煤層注水泵操作規程適用於井下工作麵。司機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並在取得操作合格證後,方準持證上崗。

三、安全規定

第3條 司機必須在工作現場交接班,交清設備運轉狀況、存在的問題及應注意事項,並應做好交接班記錄。

第4條 司機應熟悉煤層注水泵的結構、性能、工作原理和完好標準及作業規程對煤層注水泵的有關要求。

第5條 司機工作時必須精神集中,不準擅離崗位,不得委托無證人員看守,並應負責搞好坑道鑽機周圍的文明生產工作。

第6條 任何人不得隨意開停煤層注水泵。

第7條 司機應攜帶常用工具和小型備件,發現問題,要積極配合維護工進行處理;不能處理時,要立即向隊部和通風調度彙報。

四、操作準備

第8條下井前應帶齊所用的各種設備、材料、配件,並保證完好。裝車時,要捆綁牢固,防止運輸過程中發生事故或損壞設備、材料和配件等。

五、操作順序

第9條本工種操作應遵照下列順序進行:

檢查→安裝注水泵(接管路、表)→注水→封孔→檢查。

六、正常操作

(一)管路供水時的注水

第10條檢查注水鑽孔(見本規程鑽工的鑽孔部分)。

第11條安裝壓力表、流量計等儀表,接通水管。

第12條封孔(見本規程鑽工的封孔部分)。

第13條 封孔用的水泥砂漿凝固後或封孔器安置好後注水。

第14條在回采工作麵輸送機巷或回風巷采用長孔注水時,應根據設計規定確定鑽孔的位置,並在現場做出標誌。

第15條注水有動壓和靜壓兩種方式,應按選定的注水參數(即注水壓力和注水量)施工。注水量一般以另一側巷道上煤壁濕潤為宜,或使煤層的全水分含量達到規定的要求。

第16條采用並聯多孔注水時,一次注水2~3個孔。為使各孔注水量平衡,應盡量采用分水器連接各注水孔;如果無分水器,應將注水泵安設在幾個注水孔中間,盡可能縮小各注水孔之間的壓力差。如發現某一孔泄水,即該孔流量急劇增大時,要及時停止這一鑽孔的注水。

第17條在注水過程中,每班要做好記錄,記錄當班的注水壓力、流量、注水的孔數、當班注水量等。

第18條在注水過程中,認真觀察分析排水量、壓力與煤體吸水量等參數間的變化關係,適當地運用低流量進水,緩慢濕潤煤體,掌握煤體注水的濕潤規律。

第19條在注水過程中,要掌握好壓力與水量的變化關係,采用高壓脈衝注水、中壓濕潤煤體,不允許采用長期高壓急進注水。

第20條觀察壓力時,稍微旋轉安全閥下部的水輪,將高壓針形閥打開即可,但不要打的過大,以免造成壓力表的指針劇烈震動甚至損壞。

第21條對注水的效果要按規定進行取樣分析,確保注水效果。

(二)使用注水泵注水

第22條注水泵的出水口處應安設三通,使出水管同注水管和回水管相連。在回水管上安裝調壓閥門,以調節注水管的壓力和流量;調節閥前高壓側要安裝壓力表,以觀測壓力的變化,並用高壓膠質軟管和注水孔相接。高壓側禁止用一般管子,以免發生崩管事故。

第23條注水泵啟動前,要認真檢查連接裝置、封孔器、高壓水表、分流器的連接牢固情況和吸水管頭濾網的完好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第24條注水泵啟動後,要注意傾聽注水泵的聲響,觀察其運轉情況,發現問題停機檢查。

第25條觀察注水泵的排水量,並做好一定壓力下的排水量記錄和當班排水量的記錄。

第26條注水泵嚴禁無水運行。

第27條注水時,泵缸孔及中間體的密封處不應有嚴重滴漏現象;否則應停泵檢查原因,可適當旋緊調壓螺栓,以壓緊密封圈製止滴漏。密封圈絕不可壓緊過度,否則會使栓塞摩擦過大,影響零件和泵體發熱,發熱程度可從調壓螺栓的升溫狀況進行觀察。

第28條如果泵的排水量不足,應首先檢查排氣是否正常,然後檢查閥孔中的密封是否嚴密或彈簧是否損壞,發現問題應及時調整或更換。

七、操作中注意事項

第29條水泵潤滑油更換新油的時間要求是:

1、新泵先在不加壓的情況下,運轉8小時,然後更換新油一次。

2、再進行分級加壓(級差為20×9.81×X104帕,每級運轉2小時,直至額定壓力)運轉,運轉後重新換油1次。

3、工作10天後,再重新換油1次。

4、以後每隔1個月更換新油1次。

5、運轉中應保證有足夠的潤滑油。

第30條其他操作可以參照“管路供水的注水”的規定執行。

八、收尾工作

第31條清理工作現場。

第32條上井後將當班的注水壓力、流量、注水的孔數、當班注水量記入台賬,並按規定上報。

42 MQT-130/3.2型礦用氣動錨杆鑽機操作規程

一、適用範圍

第1條 本規程適用於韓家窪煤業井下氣動錨杆鑽機操作。

二、使用條件

第2條 氣動錨杆鑽機規程適用於井下工作麵。司機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並在取得操作合格證後,方準持證上崗。

三、安全規定

第3條 司機必須在工作現場交接班,交清設備運轉狀況、存在的問題及應注意事項,並應做好交接班記錄。

第4條 司機應熟悉氣動錨杆鑽機的結構、性能、工作原理和完好標準及作業規程對氣動錨杆鑽機的有關要求。

第5條 司機工作時必須精神集中,不準擅離崗位,不得委托無證人員看守,並應負責搞好坑道鑽機周圍的文明生產工作。

第6條 任何人不得隨意開停氣動錨杆鑽機。

第7條 司機應攜帶常用工具和小型備件,發現問題,要積極配合維護工進行處理;不能處理時,要立即向隊部和通風調度彙報。

四、操作準備

第8條 檢查設備各部件是否完好,各保護裝置、儀表、閥門、管路等是否有鬆動或損壞。

第9條 檢查壓縮空氣壓力,應保持在0.4~0.63MPa,在鑽機進氣口5m左右測定。

壓縮空氣要潔淨和幹燥,在準備時應把附近氣水分離裝置中的積水排放幹淨。

第10條 檢查衝洗水。水質要潔淨,水壓應保持0.6~1.2MPa。

第11條 檢查鑽機潤滑情況。

應調節好懸掛式鋁殼注油器的出油量,把適量的霧狀油粒卷入壓氣氣流,帶到氣馬達的運轉零件表麵。

注油器儲油量為150ml,加油時以留有10%的容腔為宜,注油器盛油後,要處於懸掛狀態。注油器使用30#機械油。

氣動馬達中的滾動軸承,鑽機傳動箱的齒輪付和滾動軸承的潤滑,使用2#合成鈣基潤滑脂(ZG—2H)。

鑽孔作業時,禁止無油作業。注油器內必須有潤滑油儲存。潤滑油耗量以每分鍾2—3ml為宜。

鑽杆插入鑽機輸出軸之前,要先塗上潤滑油脂。檢修氣動馬達和傳動箱時,應對滾動軸承注以ZG—2H油脂,傳動箱內應存儲2/3容腔的油脂,每使用0.5~1個月通過傳動箱上的兩個注油嘴補充注入潤滑油脂。

第12條 檢查鑽杆

插入鑽機部分的六方對邊尺寸為19mm,要求具有一定的彈性和耐磨性,禁止使用彎曲的鑽杆。

五、正常操作

第13條 鑽機的操縱機構集中在搖臂的手把端,作業時操作者手持手把,進行操作。

第14條 鑽錨杆孔作業

1、開眼位時,轉速不可過快,氣腿推力要調小一些。當鑽進孔眼30mm左右時,方可逐步加快轉速,加大推力,進入正常鑽孔作業。

2、鑽孔到位後,關閉氣腿進氣,調小出水量,減慢轉速,使鑽機靠自重平穩地帶著鑽杆回落。

3、套釺鑽孔時,長鑽杆的鑽頭直徑宜稍小於短鑽杆所用的鑽頭直徑。

4、每次鑽孔作業完畢,應先停機,再讓鑽機空運轉一下,去水防鏽。

第15條 攪拌和安裝錨杆作業

1、人工用錨杆將兩節錨固劑向錨杆孔內推入,並頂到位;裝上攪拌套筒,用錨杆機攪拌和安裝;鑽機的轉速,先以中速為宜;氣腿推進的時間以15—30s為宜。

2、攪拌時,切勿將氣腿一下子頂到位,然後開足馬達,旋轉攪拌,以免影響錨固效果。

3、配置了凸輪離合器的鑽機,在初裝錨杆螺母後,還具有靠人力扳操縱臂,扳緊錨杆螺母的功能。

六、安全注意事項

第16條 仔細檢查鑽孔位置、周圍環境,確保頂板、煤(岩)幫的穩定,以保證工作安全。

第17條 操作人員要穿好衣服,戴好安全帽,紮好袖口,防止旋轉部位的鉤掛、纏繞。

第18條 安穩鑽機要盡量與頂板垂直,並不得在鑽機下襯墊硬材料。

第19條 檢查氣管、水管是否滿足伸長要求,避免出現膠管受卡、掛、壓等障礙現象。

第20條 操作鑽機應站在鑽機後麵,操作杆左側,扶穩鑽機並嚴禁用手觸摸旋轉鑽杆。

第21條 禁止使用彎曲變形的鑽杆、錨杆。

第22條 鑽孔作業時,禁止注油器無油作業。

第23條 操作氣腿升降時,應緩慢開啟或關閉升降開關,嚴禁快速開啟,避免因推力不勻而造成的鑽眼速度慢、卡鑽、斷釺、崩裂刀刃等事故。

第24條 禁止鑽機平置於底板上,防止一旦通氣操作,氣腿突然伸出造成意外。

第25條 鑽孔時禁止用戴手套的手去握持鑽杆。

第26條 開眼位時,三人配合作業,二人扶穩鑽機,進行開眼作業,一人觀察頂板應扶穩鑽機,進行開眼作業。

第27條 鑽機回落時,手不要扶在氣腿上,以防傷手。

第28條 鑽機加載和卸載時會出現反扭矩,特別是突然加載和卸載時,操作者更應注意站位,合理把持搖臂手把,取得平衡。

第29條 氣腿在磨損及出現裂紋時,應及時更換,以免爆裂出現危險。

七、收尾工作

第30條 先關水,並用水衝洗鑽機外表,然後空運轉一會,去水防鏽。

第31條 停機後,先關閉總風閥,然後關閉風管、水管截止閥,將風管內的風量放完,方可拆除管路,嚴禁“帶壓力拆除各類膠管”。

第32條 檢查鑽機有否損傷,螺栓有否鬆動,並及時處理。

第33條 將鑽機以豎直方式置於安全場所,免受炮崩、機軋、車輾等意外損傷。

第34條 將存在的問題和注意事項向接班司機交待清楚。

43 MQS-50/1.8型氣動手持式幫錨杆鑽機操作規程

一、適用範圍

第1條 本規程適用於韓家窪煤業井下MQS-50/1.8型氣動手持式幫錨杆鑽機操作規程操作。

二、使用條件

第2條 氣動手持式幫錨杆鑽機規程適用於井下工作麵。司機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並在取得操作合格證後,方準持證上崗。

三、安全規定

第3條 司機必須在工作現場交接班,交清設備運轉狀況、存在的問題及應注意事項,並應做好交接班記錄。

第4條 司機應熟悉氣動手持式幫錨杆鑽機的結構、性能、工作原理和完好標準及作業規程對氣動手持式幫錨杆鑽機的有關要求。

第5條 司機工作時必須精神集中,不準擅離崗位,不得委托無證人員看守,並應負責搞好坑道鑽機周圍的文明生產工作。

第6條 任何人不得隨意開停氣動手持式幫錨杆鑽機。

第7條 司機應攜帶常用工具和小型備件,發現問題,要積極配合維護工進行處理;不能處理時,要立即向隊部和通風調度彙報。

四、操作準備

第8條 使用要求

1、壓縮空氣

工作氣壓應保持在0.4~0.63MPa,在距鑽機進氣口5米左右處測量。壓縮空氣要清潔幹燥,如含過量水分,會衝刷掉氣動馬達內零件表麵的油膜,使潤滑惡化,並使消音器內結冰,堵塞排氣通道,鑽機不能正常運轉。為了排除壓縮空氣中的過量水分,壓氣管路上要配置有效的氣水分離器,並在每次鑽孔作業之前,排放積水。

2、衝洗水

水質潔淨,否則水路容易堵塞。水壓應保持0.6~1.2MPa,如果水壓過低,影響鑽屑及時從鑽孔中排出,從而不能取得理想的鑽孔速度,不能充分發揮鑽機的性能。

每次鑽孔作業完畢,應先停水,再讓鑽機空運轉一會,有利於去水防鏽。

3、潤滑

①注油器

鑽機進氣口上,裝配有FY200型懸掛式注油器。應調節出油量,將適量的霧狀油粒送入壓氣氣流,帶到氣動馬達的運轉零件表麵進行潤滑。

注油器儲油量為200ml。加油時以留有10%的空腔為易,注油器加滿油後,要處於懸掛狀態,以免漏油。

②潤滑油料

環境溫度在-15℃~10℃時,可采用20#機械油。環境溫度在10℃~35℃時,可采用30#機械油。

③潤滑作業

鑽空作業時,禁止無油作業。先塗上潤滑油脂,可有效的延長鑽杆和鑽套的使用壽命檢修氣動馬達和傳動箱時,應對滾動軸承以3號二流化鉬鋰基脂,傳動箱內應儲存2/3容腔的油脂。

第9條 使用前的準備

1、應滿足“使用要求”所述各項要求。

2、接裝進氣、進水接頭前,操作手柄必須處於關閉位置。

3、每次接裝進氣、進水接頭時,都應衝洗管內砂石異物,包括壓氣管路內的聚留水。

4、操作者熟悉鑽機的結構,性能和操作方法。

5、根據巷道的情況選擇合適的鑽杆,鑽孔前,先空運轉,檢查馬達旋轉、水路啟閉全部正常後,才正式投入作業。

五、正常操作

第10條 鑽錨杆孔作業

1、開眼位時,鑽杆轉速不可過快,推力要小一些,當鑽進孔眼30毫米左右時,方可逐步加快轉速,加大推力,進入正常鑽孔作業。

2、鑽孔到位後,調小出水量,減慢鑽機轉速,將鑽杆平穩地抽出。(3)套杆鑽孔時,長鑽杆的鑽頭直徑宜稍小於鑽杆所用的鑽頭直徑。3、攪拌和安裝錨杆

3、不允許使用彎曲不直的錨杆,即單獨將錨杆孔應能轉動自如,無卡緊狀況。

4、當人工用錨杆將藥卷向錨杆孔內推入,並頂到位,裝上注錨器,開始用錨杆機攪拌和安裝錨杆時,鑽機的轉速以中速為宜,推進時間應與錨固工藝規定的攪拌時間基本符合,因為這時錨固劑在孔壁與錨杆處於最佳狀態,錨固效果好。

5、攪拌時切勿將鑽機一下頂到位,然後開足馬達,旋轉攪拌,因為這樣作業,有些錨固劑順著錨杆的螺旋形擠出而影響錨固效果。

6、待樹脂凝固後,使鑽機以低速轉動,螺母被擰緊,錨固結束後退出鑽機。

六、操作中注意事項

第11條 鑽孔前,必須確保頂板與煤幫的穩定,進行安全作業。

第12條 鑽孔時,不準用帶手套的手去試握鑽杆。

第13條 開眼位時,應扶穩鑽機,進行開眼作業。

第14條 鑽孔時,不要一唯加大推力,以免降低鑽孔速度,造成卡鑽、斷釺、崩裂刀刃等事故。

第15條 鑽機加載和卸載時,會出現反扭矩,但均可把緊操縱手把,取得平衡,特別是突然加載或卸載時,操作者更應注意站位,合理把持操縱手把。

七、收尾工作

第16條 空轉一下,達到往水防鏽目的。

第17條 檢查鑽機有無損傷,螺栓有無鬆動,並及時處理好。

第18條 將鑽機置於安全場所。

44 KCS-150D礦用濕式除塵風機操作規程

一、適用範圍

第1條 本規程適用於韓家窪煤業井下KCS-150D礦用濕式除塵風機操作規程操作。

二、使用條件

第2條 濕式除塵風機規程適用於井下工作麵。司機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並在取得操作合格證後,方準持證上崗。

三、安全規定

第3條 司機必須在工作現場交接班,交清設備運轉狀況、存在的問題及應注意事項,並應做好交接班記錄。

第4條 司機應熟悉氣濕式除塵風機的結構、性能、工作原理和完好標準及作業規程對濕式除塵風機的有關要求。

第5條 司機工作時必須精神集中,不準擅離崗位,不得委托無證人員看守,並應負責搞好坑道鑽機周圍的文明生產工作。

第6條 任何人不得隨意開停氣濕式除塵風機。

第7條 司機應攜帶常用工具和小型備件,發現問題,要積極配合維護工進行處理;不能處理時,要立即向隊部和通風調度彙報。

四、操作準備

第8條 除塵風機在使用前應檢查各緊固件是否齊全、牢固,連接是否可靠,葉輪的旋轉方向是否正確,試運轉是否靈活、有無雜音或異常聲、撞擊聲。

五、正常操作

第9條 開機順序:首先打開向除塵風機供水的閥門,處於噴霧狀態下,啟動風機,待風機運轉後除塵風機處於正常工作狀態。

第10條 停機順序:先後關閉風機和除塵風機噴霧閥門,則除塵風機處於停機狀態。

六、操作中注意事項

第11條 除塵風機的保養和維護

1、除塵風機應設專人保養,做到定期檢查和維護。

2、噴嘴的檢查和維護每周進行一次。具體步驟是:除塵風機停止運行時,拆開其前端連接的吸塵風筒,檢查噴嘴是否有堵塞,若發現噴嘴堵塞,必須清洗幹淨。

第12條 除塵風機在使用過程中,必須注意以下事項:

1、除塵風機電機必須接地;

2、噴霧供水應保持潔淨,避免發生噴嘴堵塞;

3、嚴禁井下帶電維修;

4、禁止隨意更換防爆零部件;

5、工作麵瓦斯濃度超過0.8%時,除塵風機不得運行。

第13條 應避免頻繁開、關除塵風機。

第14條 運行中要經常檢查聲音是否正常,連接螺栓有無鬆動。

第15條 定期更換潤滑脂,每六個月必須將軸承清洗一次,並換注新的潤滑脂,加入量為軸承室淨空腔容積的1/3-2/3。(全封閉含油低噪聲軸承不需要更換潤滑脂。)

第16條 運行中軸承溫度不得超過85℃,且聲音正常,當軸承損壞時,應換用新軸承。

第17條 該除塵風機每六個月定期小修一次,每年大修一次。

第18條 電動機在裝配和拆卸時,應注意保護好隔爆麵,裝配隔爆麵時要塗防鏽油,所有隔爆麵不得有損傷和鏽蝕。

七、收尾工作

第19條 除塵風機在使用完畢後應放置在空氣流通、幹燥的地點,防止受潮、受腐蝕及其他損壞。

45 綜采集中控製操作規程

一、適用範圍

第1條 本規程適用於韓家窪煤業井下綜采集中控製操作。

二、使用條件

第2條 綜采集中控製操作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必須熟悉設備的結構、性能、工作原理及本規程中的有關規定,並持證上崗。

三、安全規定

第3條 未持資格證的人員不準操作控製台及其它電氣設備。

第4條 凡工作麵及移動變電站設備所設置的各種電氣保護裝置、閉鎖裝置、聯鎖裝置必須保持整定準確、靈敏可靠、不準甩掉,對違背此項規定的任何指令有權拒絕執行。經礦總工程師批準的有安全技術措施保證的指令不在此限。

第5條 正常生產中嚴禁在開關上直接操作設備。排除故障或檢修時需在開關上操作試驗應按檢修措施規定,必須得到檢修負責人親口批令並向工作麵發出警告後方可操作。

第6條 在崗時不睡崗、不竄崗,認真工作,精心操作。

第7條 未接到開機信號,不準隨便開機。

第8條 嚴禁長時間倒車運轉。一般規定一次倒車運轉距離不應超過1米。

第9條 開機前必須發出預警信號,每台設備都必須先點動兩次,確認無誤後,才能正常啟動。

第10條 集中控製台附近20米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5時,必須停止運轉撤出人員,切斷電源進行處理。

四、操作準備

第11條 綜采集中控製操作工檢查控製台、擴音電話安裝連接是否牢固,屏幕顯示是否正常。

五、正常操作

第12條 綜采集中控製操作工得到運輸機、轉載機、破碎機開機呼叫並進過確認無誤後先通知皮帶司機開機。

第13條 綜采集中控製操作工觀察閉鎖顯示窗,及時通知工作麵打開閉鎖。觀察各種故障顯示,確保一切正常。

第14條 按破碎機、轉載機、工作麵運輸機的順序啟動三機。

第15條 運輸中注意觀察開關運行狀態顯示和停機閉鎖顯示,一旦發生停機應立即作出判斷並及時同工作麵聯係。

第16條 正常情況下,嚴禁帶負荷操作隔離開關。

第17條 特殊情況需要得到工作麵負責人或負責司機傳呼指令時可以進行破碎機、轉載機、工作麵運輸機的單機起動,但必須聽清傳呼指令,操作時準確無誤。

六、特殊操作

第18條 特殊情況需要得到工作麵負責人或負責司機傳呼指令時,可以進行轉載機、工作麵運輸機倒車操作,但機頭、機尾必須有專人監護。

第19條 對雙電動機拖動的設備必須同時操作兩台電機開關換向;正常運轉應同時恢複兩台開關到正車運行狀態。

七、操作中注意事項

第20條 遇有下列情況立即停機處理

1、擴音電話及線路出現故障影響正常通話時。

2、破碎機、轉載機運行不正常或有大塊卡堵時。

3、破碎機安全防護欄損壞時。

八、收尾工作

第21條 收工時,將各手把打至非工作位置。

第22條 清掃集中控製台衛生,並填寫運行記錄。

46 煤層注水泵操作規程

一、適用範圍

第1條 本規程適用於韓家窪煤業井下綜采集中控製操作。

二、使用條件

第2條 煤層注水工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第3條煤層注水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識:

1、熟悉入井人員的有關安全規定。

2、熟悉煤層注水的工作原理。

3、掌握《煤礦安全規程》對煤層注水的有關規定。

4、熟悉煤礦綜合防塵的有關規定。

5、了解有關煤塵爆炸的知識。

三、安全規定

第4條 安裝注水泵和接水管前,首先檢查安置地點的安全情況,應在隱患處理好後再進行。

第5條注水孔超前回采工作麵的距離一般為40~100米。

第6條必須按照注水設計施工,不得擅自改變。

四、操作準備

第7條 下井前應帶齊所用的各種設備、材料、配件,並保證完好。裝車時,要捆綁牢固,防止運輸過程中發生事故或損壞設備、材料和配件等。

五、操作順序

第8條 本工種操作應遵照下列順序進行:

檢查→安裝注水泵(接管路、表)→注水→封孔→檢查。

六、正常操作

(一)管路供水時的注水

第9條 檢查注水鑽孔。

第10條安裝壓力表、流量計等儀表,接通水管。

第11條封孔。

第12條封孔用的水泥砂漿凝固後或封孔器安置好後注水。

第13條在回采工作麵輸送機巷或回風巷采用長孔注水時,應根據設計規定確定鑽孔的位置,並在現場做出標誌。

第14條注水有動壓和靜壓兩種方式,應按選定的注水參數(即注水壓力和注水量)施工。注水量一般以另一側巷道上煤壁濕潤為宜,或使煤層的全水分含量達到規定的要求。

第15條采用並聯多孔注水時,一次注水2~3個孔。為使各孔注水量平衡,應盡量采用分水器連接各注水孔;如果無分水器,應將注水泵安設在幾個注水孔中間,盡可能縮小各注水孔之間的壓力差。如發現某一孔泄水,即該孔流量急劇增大時,要及時停止這一鑽孔的注水。

第16條在注水過程中,每班要做好記錄,記錄當班的注水壓力、流量、注水的孔數、當班注水量等。

第17條在注水過程中,認真觀察分析排水量、壓力與煤體吸水量等參數間的變化關係,適當地運用低流量進水,緩慢濕潤煤體,掌握煤體注水的濕潤規律。

第18條在注水過程中,要掌握好壓力與水量的變化關係,采用高壓脈衝注水、中壓濕潤煤體,不允許采用長期高壓急進注水。

第19條觀察壓力時,稍微旋轉安全閥下部的水輪,將高壓針形閥打開即可,但不要打的過大,以免造成壓力表的指針劇烈震動甚至損壞。

第20條對注水的效果要按規定進行取樣分析,確保注水效果。 (二)使用注水泵注水

第21條注水泵的出水口處應安設三通,使出水管同注水管和回水管相連。在回水管上安裝調壓閥門,以調節注水管的壓力和流量;調節閥前高壓側要安裝壓力表,以觀測壓力的變化,並用高壓膠質軟管和注水孔相接。高壓側禁止用一般管子,以免發生崩管事故。

七、操作中注意事項

第22條注水泵啟動前,要認真檢查連接裝置、封孔器、高壓水表、分流器的連接牢固情況和吸水管頭濾網的完好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第23條注水泵啟動後,要注意傾聽注水泵的聲響,觀察其運轉情況,發現問題停機檢查。

第24條觀察注水泵的排水量,並做好一定壓力下的排水量記錄和當班排水量的記錄。

第25條注水泵嚴禁無水運行。

第26條注水時,泵缸孔及中間體的密封處不應有嚴重滴漏現象;否則應停泵檢查原因,可適當旋緊調壓螺栓,以壓緊密封圈製止滴漏。密封圈絕不可壓緊過度,否則會使栓塞摩擦過大,影響零件和泵體發熱,發熱程度可從調壓螺栓的升溫狀況進行觀察。

第27條如果泵的排水量不足,應首先檢查排氣是否正常,然後檢查閥孔中的密封是否嚴密或彈簧是否損壞,發現問題應及時調整或更換。

第28條水泵潤滑油更換新油的時間要求是:

1、新泵先在不加壓的情況下,運轉8小時,然後更換新油一次。

2、再進行分級加壓(級差為20×9.81×X104帕,每級運轉2小時,直至額定壓力)運轉,運轉後重新換油1次。

3、工作10天後,再重新換油1次。

4、以後每隔1個月更換新油1次。

5、運轉中應保證有足夠的潤滑油。

八、收尾工作

第29條 清理工作現場。

第30條 上井後將當班的注水壓力、流量、注水的孔數、當班注水量記入台賬,並按規定上報。

四 地麵變電站運行管理製度

1 變電站站規

一、運行人員負責變電站設備運行、維護、操作及一般事故處理。

二、運行人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精神集中,禁止看小說、下棋、打撲克或喝酒,不準做與運行無關的事。

三、變電站是供電前哨,應做好保衛工作,職工家屬或外單位人員不許進入站內運行區閑逛或閑談。

四、運行人員必須遵守站內各項製度和執行電業有關規定,工作嚴肅認真,一絲不苟,努力做到安全經濟運行,供電可靠。

五、運行人員要堅持業務學習,提高技術水平,搞好科學管理,做好站內圖紙技術資料的整理和保管工作。

六、在值班時間內,自覺遵守勞動紀律,穿著應整齊,不準穿背心、短褲、裙衣、拖鞋、高跟鞋,不準辦私事,不準擅自出站。

七、堅持文明生產,加強站容站貌管理,搞好綠化和清潔衛生,設備區禁止中高稈植物和飼養家禽。

2 要害場所管理製度

一、變電站門前入口處應懸掛“要害場所,閑人免進”牌。室內應懸掛本製度。

二、值班人員和包機工作人員,必須思想集中,精力充沛,經過技術培訓,持證上崗,認真操作,服從指揮,發現異常情況立即上報機電值班室和礦調度室。

三、值班人員和包機工作人員,要愛護變電站內的設備,零配件和其他用品,並保持室內和設備清潔整齊。

四、值班人員和包機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本製度,不準隨便帶出零配件和物品,對損壞和私拿設備零件的人員,必須進行批評和製止,並有權上報。

五、除值班人員和包機人員外,其他人員進入變電站必須符合下列規定,並認真填寫要害場所進出登記記錄。

1.對變電站內設備進行安裝、維修、試驗的工作人員,持有機運隊簽發的工作票,方可進入室內工作。

2.直接主管該變電站的機電科長、機運隊長、技術人員,可以進入室內檢查和安排工作。

3. 上級領導和來賓參觀、檢查、指導工作,必須有本單位負責人陪同帶領。

3 值班製度

1、運行班人員組成:

35千伏及變電站運行班應由主值、副值組成。

2、 倒班方式:

倒班方式要經機電礦長批準。一般情況下,值班人員連續值班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運行值班班次排列和人員配備由站長編排確定,未經站長允許不得隨意變動值班方式或調、替班。

3 、值班紀律

①堅守崗位,精心監視儀表設備,不擅離崗位,不進行與值班無關的工作及活動;

②認真執行調度命令和上級指示,不推諉,不拖延;

③巡視檢查要到位,細聽、細看、細查、細分析,不走馬觀花,不敷衍了事;

④認真操作,認真監護,不麻痹大意;

⑤嚴字當頭,檢修質量不合格不投運,安全措施不完善不開工,工作不終結不送電;

⑥準確處理和認真分析事故、異常、不隱瞞,不包庇,不弄虛作假;

⑦交接班要交得清楚,接的明白,不含糊,不扯皮;

⑧兩人以上值班的變電站,在正常情況下主控製室始終至少保持一人,隨時掌握設備、負荷變化等情況,按時準確地抄表和記載其它運行參數。

4、值班工作日周期要求:

①各變電站要根據本站的倒班方式編製《值班日周期表》,將每日當班各項周期工作的完成時間和負責人固定下來,以保證運行工作有良好的秩序。

②二十四小時倒班方式的《值班日周期表》編製方式和內容如表。

③對已編排的《值班日周期表》值班人員要認真執行,不得無故拖延、遇有倒閘操作、事故處理或其它特殊情況影響<值班工作日周期表>的正常執行時,當值班長(主值)可作必要的臨時處理,但應保證本班各項工作任務全部完成。

4 交接班製度

一、接班人應提前15分鍾到達工作地點,在現場辦理交接班手續,交班人發現接班人員醉酒和精神不正常,或不是規定的接班人員時,應拒絕交班,並向領導彙報。

二、在交接班過程中發生事故或異常情況時,應由交班人員負責處理,接班人員可協助處理。當事故處理告一段落時,再進行交接班。

三、交班人應向接班人交待如下情況:

1.係統的運行方式,當班期間設備的微電腦電保護、自動裝置的運行、檢修情況及發生、發現的一切問題、采取的措施等。

2.各種記錄和有關技術資料的填寫情況、齊全程度。

3.各種用具、工具、備品、配件、材料、鑰匙等的使用和變動情況。

4.設備狀態、環境衛生、通信設施及其它有關事項等。

四、接班人應對如下情況進行檢驗:

1.核對圖板是否與設備的實際位置相符。對上班操作過的設備要進行現場檢查。

2.了解微電腦保護的運行和變更情況,對信號及自動裝置按規定進行試驗的情況。

3.了解設備的檢修工作情況,檢查設備上的臨時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規定。

4.審查各種記錄及工具、儀表、備品、配件的在籍情況。

5.檢查直流係統的運行情況及設備、環境的衛生情況。

五、以上各種交接項目完畢後,填寫好交接班記錄,並經雙方共同簽字後交接才算完畢,交班人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5 設備缺陷管理製度

一、設備缺陷管理製度的範圍有:變電所的一次回路設備,二次回路設備(如儀表、微電腦保護裝置、控製係統、信號係統、直流係統等),防雷設施,通信設備及與供電有關的其它輔助設備,配電裝置的構架及房屋建築。

二、值班人員發現設備缺陷後,無論消除與否均應做好記錄,並向有關領導彙報,在交接班時交待清楚。

三、對於在檢修試驗工作中發現的缺陷,未處理的也應做好記錄。

四、電氣管理人員對設備缺陷應定期與有關人員共同分析研究,以便找出產生缺陷的原因,提出處理方案,製定防範措施,以提高運行管理水平。

6 事故處理製度

一、事故處理的要求

1.發生事故時,值班員必須沉著、迅速、準確地判斷事故的性質再進行處理,並向礦調度室彙報,不應慌亂匆忙或未經慎重考慮即進行處理,以免事故擴大。

2.盡力限製事故的發展,找出事故的根源,並消除對人身及設備安全的威脅。

3.用一切可能的辦法保持設備繼續安全運行,對重要負荷應保證不停電,對已停電的負荷應迅速地恢複供電,且首先恢複重要負荷的供電。

4.改變運行方式,使供電盡快恢複正常。

二、對事故現場人員的要求

在處理事故時,除有關領導和有關人員外,其它外來或無關人員應退出事故現場。

三、處理事故的組織領導

發生事故時,值班人員應將事故情況簡單明了、準確地彙報給有關領導或電力調度員,聽從他們關於處理事故的指揮。

四、事故處理過程中的分工

在事故處理過程中,值班員既要積極處理,又要有明確分工,並將事故發生的原因及處理過程做好詳細記錄。如在交接班時發生事故,應由交班人員處理,接班人協助處理。

7 停送電管理製度

一、對運行操作人員的規定

凡運行操作人員,必須要持有經過專門培訓並經考試合格的上崗證,否則不準進行操作。

二、變電所高壓設備的倒閘操作

1、正常情況下的倒閘操作

1)有兩名以上專職值班員的變電站,必須執行倒閘操作票製度,其中對設備和係統熟悉者作監護人,另一人執行倒閘操作。操作過程中要精力集中,不得做與操作無關的交談或事情。

2)對變電所內的高壓設備進行停送電操作時,必須按操作票執行。

2、特殊情況下的倒閘操作

特殊情況下按本單位電氣負責人或大班長的口頭或電話命令及供電局調度的電話命令執行。受令人即當班值班員複誦無誤後,將發令人所說的操作任務、項目、發令時間記入值班記錄薄後再執行操作。

3、事故情況下的倒閘操作

在處理事故時可不執行操作票,但執行操作時必須服從總指揮的命令。

三、操作時的安全規定

操作時必須佩戴絕緣安全用具,操作人員與帶電體間的最小安全距離應符合規程規定。

拉合隔離開關、斷路器時,均應戴絕緣手套;

四、操作順序

在停電操作時,必須按斷路器、負荷側刀閘、母線側刀閘順序依次操作,送電合閘的順序與此相反。嚴禁帶負荷拉隔離開關。

五、操作前的準備

操作前應根據倒閘操作票所列的順序先在模擬圖板上進行核對性操作,實際操作前必須先核對設備名稱、編號,檢查斷路器、隔離開關的原來位置是否與工作票所寫的相符;操作中應認真執行複誦監護製度。

六、操作中應注意事項

操作中如發現異常現象時,必須立即暫停操作,立即向本單位電氣負責人報告,弄清楚後再進行操作。

8 操作票製度

一、電氣和熱工設備及其附屬係統的倒閘操作,在正常情況下,均必須嚴格填寫操作票。執行操作的監護人和操作人必須明了操作的任務和目的。操作至少由兩人進行,一個監護,另一人操作。倒閘操作前,應當考慮到可能發生的意外和後果,要做好一切思想準備。

二、操作票應統一編號、順序使用。已執行的操作票,應保存於控製室的指定地點,每月由站長(安全員)彙集整理,分析和統計執行情況,按月裝訂成冊,保存期為一年。

三、每張票隻能填寫一個操作任務。操作票應按規定術語填寫,填寫操作任務應使用雙重編號,操作項目可隻寫調度編號。

四、操作票應按規定的操作順序填寫,一張操作票不能滿足操作任務時,可用第二頁接續使用,但應於後頁操作任務中,注明“接×××號”字樣。

五、下列項目應填入操作票內:

1、應拉合的設備[斷路器(開關)、隔離開關(刀閘)、接地刀閘等],驗電,裝拆接地線,安裝或拆除控製回路或電壓互感器回路的熔斷器,切換保護回路和自動化裝置及檢驗是否確無電壓等;

2、拉合設備[斷路器(開關)、隔離開關(刀閘)、接地刀閘等]後檢查設備的位置;

3、進行停、送電操作時,在拉、合隔離開關(刀閘),手車式開關拉出、推入前,檢查斷路器(開關)確在分閘位置;

4、在進行倒負荷或解、並列操作前後,檢查相關電源運行及負荷分配情況;

5、設備檢修後合閘送電前,檢查送電範圍內接地刀閘已拉開,接地線已拆除。

六、操作項目的填寫,原則上每項操作步驟,占用一行。

七、操作項目的擬定,原則上應以每個元件的操作(檢查)行為為一項,分相操作的設備,則所有相別的操作應列為一項,並可不注操作的相別次序。

八、操作二次回路設備時,投入或取下控製回路的保險器,包括信號保險器(或小刀閘)應列為一項。

九、在設備上驗電掛地線,並注明所裝攜帶型地線編號,列為一個操作項目。如在×××上驗明無電壓後,在×××側掛××號地線。

十、操作票應保持票麵整潔,字跡清晰。票麵上沒有使用的空格,應於最後操作項下麵一格內注有“以下空白”字樣。

十一、操作票不得任意塗改,遇有筆誤錯字時,可在錯誤字上水平平行地劃兩橫線,表示作廢後,斷續填寫。但為不影響票麵整潔,每項操作票最多不得有兩處改正,每處改正最多不得超過5個字符(包括數碼字,如141-5,合上141,等)。否則應作廢重新填寫。

十二、操作票必須使用鋼筆或圓珠筆填寫,填寫操作票必須在操作前完成,嚴禁使用代用操作票進行操作然後再謄寫操作票,以追求操作票票麵整潔和正確率的做法。

十三、操作票應由操作人填寫,監護人審核,交值班長核準並分別簽名後執行。

十四、使用操作票進行操作,由核對運行模擬圖板始作為操作開始,時間記入操作票內,到完成所有操作項目,並對全部操作項目進行複查無誤後,在操作票上記入完了時間,才算結束。

十五、倒閘操作首先核對模擬圖板,並在操作票的每項右側空格內用藍色鉛筆劃“√”記號,全部核對無誤後,才充許對設備進行操作,模擬圖板上沒有標誌的操作項目,可由監護人宣讀操作內容,操作人複誦操作內容代替。

十六、對設備進行操作時,每完成一個操作步驟,並證實被操作的設備動作正確可喜後,在操作票左側空格內用紅鉛筆劃“√”記號,然後才能進行下一步操作步驟的操作。

十七、使用操作票進行操作,必須按順序逐項執行,不允許間斷執行所列操作項目,遇有必須越項,才能符合操作要求時,應按終止操作處理,剩餘必須執行的操作項目,須重新填寫操作票。

十八、已執行的操作票應於左下方末格加蓋“已執行”章,未執行的操作票應於左下方末格加蓋“未執行”章,並簡要注明不執行的原因。若在執行中,其操作順序的個別項目有所變動,經值班長審查無誤,站長或技術員同意,對不執行的項目,可以在該項左端空格打“×”以示該項不執行。但應在備注欄內注明原因。作廢的操作票應於左下方末格加蓋“作廢”章。

十九、操作中遇有事故和異常應停止操作,如因事故、異常影響原有操作任務時,應向調度彙報,根據調度令修改或重寫操作票。

二十、下列操作,可不用操作票,記錄運行日誌內。

1、拆除全站僅有的一組接地線或拉一個接地刀閘。

2、臨時拆掛試驗現場設備的接地線。

3、拉合一個開關或刀閘的單項操作。

4、開、關一個水、油、氣閥門。

5、處理事故時的操作,但事故後的操作仍應填寫操作票。

6、臨時限電的操作。

二十一、合格率的統計,操作票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為不合格:

1、一張操作票超過一個任務。

2、操作任務時填寫不明確或設備名稱、編號不完善。

3、不是用鋼筆或圓珠筆填寫、字跡潦草或票麵模糊不清,改正超過規定者。

4、操作項目漏項。

5、操作順序有錯誤。

6、應裝(拆)的接地線不寫編號。

7、裝設地線沒有寫明驗電。

8、操作完的項目漏作“√”記號。

9、各簽名人員不符合安規要求,沒有簽名或沒有簽全名。

10、沒有編號、沒有填寫操作開始時間和終了時間。

11、沒有蓋“已執行”、“未執行”、“作廢”章。

12、餘有空白的操作票沒有蓋“以下空白”章。÷

13、同一任務的二張及以上的操作票,沒有在下頁操作任務欄中記明接×××號字樣。

14、未執行的和中斷執行的沒注明原因,沒在中止執行的操作項左側空格內劃“×”記號。

二十二、操作票統計,分為填寫合格率和執行合格率,凡是蓋“已執行”章和“未執行”章的,均列為執行合格率,以張為單位。

二十三、千項操作無差錯統計

1、操作項以操作票的每一步為一項。不填操作票的單項及限電操作亦應記錄統計。

2、操作項累計以每一千項為統計階段。可跨年累計。

3、每份操作票、操作人與監護人均以相同項數統計。

4、出現差錯取消原有累計,重新由零起累計。

5、一次操作任務連續填寫兩次。因填寫錯誤而造成操作票作廢,以差錯對待,終止個人累計記錄,重新由零起累計。

6、值班人員離站時間較長,重回工作崗位,已不具備隨即參加運行操作能力時,其離站前的個人累計記錄,自行終止。

7、“五防”電氣閉鎖裝置的操作,不列入千項操作無差錯記錄統計。

二十四、每天執行完的操作票,在當日內由值長組織按合格率的統計要求,進行檢查與總結,將檢查結果統計記錄,每月末彙總報站長。

二十五、每月底對全月的操作票進行一次全麵檢查,統計全站和個人執行的正確率。核實後上報工區。

二十六、每月初由站長向全站人員公布操作票檢查結果,指出優缺點和存在的主要問題,並組織討論提出改進與加強執行操作票的措施。

9 工作票製度

一、工作票簽發人應由礦批準的主管生產的領導人員、技術員或管理人員擔任。

二、工作單位應事先(最遲在前一天)將工作內容停電範圍以及安全要求,通知所屬變電站。以做好各項準備工作。

三、工作票填寫前應事先編號,順序使用。因填寫錯誤或其它原因將工作票作廢時,應在備注欄寫明原因,並加蓋“作廢”章。

四、工作票填寫的字跡應工整、清楚、不得任意塗改,若個別字體需更改時,在寫錯的字體上劃兩橫線注銷,緊接後麵繼續填寫。不得在旁邊或上、下方加填字跡,每張工作票按上述方法改寫的不得超過三處,或一處改正超過十個字(包括數碼、字符),否則應作廢。

五、工作票執行後應在備注欄內加蓋“已執行”章。

六、使用過的工作票由變電站保存,並按值移交,每月由站長統一整理、收存、一年後方可銷毀。

七、變電站值班人員接到工作票後,應根據工作內容、停電範圍認真審核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善並符合現場條件。然後按核實的現場情況在“已拉開關和刀閘”、“已裝接地線”、“已設遮欄、已掛標示牌”和“工作地點臨近帶電設備”,“補充安全措施”欄內填寫相關內容,最後交給工作票審核人(站長或值班負責人)並在“值班負責人”欄內簽字,才能辦理工作許可手續。

八、第一種工作票,每日收工後工作負責人應陪同值班人員檢查施工現場情況,並將工作票交回值班員。次日複工時,應得值班員許可,取回工作票方可開工。全部工作完成、現場清理完畢、施工人員全部撤離現場後,工作負責人向值班人員詳細交待施工情況和遺留缺陷,並陪同值班人員現場驗收,核對現場安全措施符合工作票上所填內容,雙方簽字並填入時間,工作票方告終結。

九、工作票麵上隻允許使用“已執行”或“作廢”章,其它內容均由有關人員填寫,不得使用其它戳記代替文字。

十、工作票簽發人不得兼任該項工作的工作負責人和工作票審核人;工作許可人不得兼任工作負責人。

十一、第二種工作票使用和要求按部頒安全規程執行。

十二、第一種工作票的工作負責人、工作人員、工作任務、計劃工作時間的填寫要求。

1、“工作負責人”欄填寫施工班組負責人姓名,若多班組共用一張工作票,則填寫總負責人姓名。“工作班組”欄填寫使用該票的所有班組名稱。

2、“工作班人員”欄填寫工作班組主要人員姓名,不必填寫所有人員,多班組共用一張工作票,此欄隻填寫各班組負責人姓名,但共計人數應包括本票工作範圍內的所有人員。

3、“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欄內應寫清具體工作地點和相應的工作內容,多處工作也應逐項寫清。

4、調度批準的設備停電時間,如不能滿足工作票所列的計劃工作時間時,在履行許可手續前許可人必須向工作負責人講清,並將調度批準時間在工作票中注明。

十三、安全措施的填寫要求

1、“應拉開關和刀閘”欄寫清因工作需要而應拉開的所有開關和刀閘,包括填寫前已經拉開的開關和刀閘。“已拉開關和刀閘”由變電站當值人員填寫,填寫前應逐項核實現場情況。

2、“應裝接地線”欄填寫因工作需要裝接的所有臨時地線的地點,或合上的接地刀閘。“已裝接地線”值班人員除按上述要求填寫外還應標明臨時地線的編號。

3、“應設遮欄、應掛標示牌”欄內填寫因工作需要所裝設的臨時遮欄,圍網、布幔及所懸掛的各種標示牌,注明裝設和懸掛的具體地點或設備調度號。“已設遮欄,已掛標示牌”除應按上述要求填寫外,對安裝在固定遮欄內的檢修設備應填寫“打開××遮欄門取下固定遮欄上的‘高壓危險牌’”。

4、“工作地點臨近帶電設備”樣應將工作地點四麵和上、下方鄰近的帶電部分全部填入,施工設備的同一電氣連接部分斷開後的帶電部位亦應填入。

5、“補充安全措施”欄根據現場條件填寫對施工人員的特殊安全要求。

十四、合格率的統計,工作票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為不合格:

1、工作任務內容填寫不明確或遺漏。

2、不是用鋼筆或圓珠筆填寫,字跡潦草或票麵模糊不清,改正超過三處,或一處改正超過十個字(包括數碼、字符)

3、安全措施不正確、不具體、不完善。

4、值班員填寫的安全措施,沒按規定填寫,使用的接地線沒有注明編號。

5、值班員所作安全措施比簽發人的要求或較安規的要求有所降低。

6、工作負責人變動沒按工作票要求辦理。

7、超期使用的工作票。

8、各簽名人員沒有簽名或沒有簽全名。

9、各簽名人員不符合安規要求。

10、沒有編號,和所填各項時間不符。

十五、工作票隻統計執行合格率,凡值班員簽過名(工作班已開工)的,均進行統計。每月底對全月的工作票,由站長進行一次全麵檢查,統計全站和個人執行的合格率,上報工區。

十六、每月初由站長向全站人員公布工作票檢查結果,指出優缺點和存在主要問題,並組織討論提出改進與加強執行工作票的措施。

10 安全運行分析製度

一、安全運行分析工作,主要是定期和不定期地對變電站的設備運行情況、技術管理、資料管理狀況進行分析,通過安全運行分析使運行人員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運行工作質量,掌握運行工作規律,並不斷提高運行管理水平。

二、定期分析項目:

1 、一次接線方式運行合理性,存在的問題和改進措施。

2、正常運行方式和運行方式改變後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和直流係統的可靠性。

3、 繼電保護裝置,接線方式,存在的問題。

4、 電壓質量情況、存在的問題和改進措施。

5、 現場運行規程的執行情況和修改補充。

6、注油設備的油位變化,電池劣化和載流元件的過載能力,設備檢修、預試周期,檢修項目質量、預試數據變化情況分析等主要設備的運行規律。

7、各種資料記錄的分析和應用。

8、 全年雷電活動,避雷裝置和接地裝置的運行情況及防雷保護的問題。

9、“兩票”執行情況分析。

三、經常分析項目:

1、 負荷分析:全站載流元件的負荷變化情況,負荷率和過負荷情況分析,防止發生因過負荷損壞設備和斷電保護誤動作事故。

2、 設備運行情況分析:掌握和分析載流元件的溫度變化,注油設備的油麵變化,充壓設備的壓力變化情況,電設備的異音、異味,轉動設備的振動情況和本站主設備運行中出現的異常。

3、季節性工作和日常運行、維護工作的開展情況和工作質量,倒閘操作質量和操作中的異常情況。

4、運行管理、“兩票”執行存在的問題,改進的措施。

5、針對其他單位發生的典型事故,結合本站情況對照檢查,找出漏洞。

四、安全運行分析的管理:

1 、定期分析,由輸變電工區主抓運行工作的主任組織各變電站站長結合月度工作和下月度的計劃,每月底定期分析一次,並認真作好記錄。

2、 經常分析的項目由各值站長組織本站人員結合本站運行情況進行分析,將活動情況載入站務會記錄。

3、分析的內容結論和解決措施應記錄在安全運行分析中。

11 設備巡視檢查製度

一、巡視檢查是保證設備安全運行的有效製度,巡視檢查應遵守明確規定的檢查項目、周期、路線,要精神集中細聽、細看、細嗅確保巡視質量。

二、巡視工作一般應兩人進行,巡視時要遵守安全工作規程。

三、每天巡視後,應將缺陷立即記入記錄簿,巡視者應對記錄完全負責,因巡視不周和違反規定造成事故者,要追究責任;對於發現重要缺陷或防止了事故的發生者,要給予表揚和獎勵。

四、巡視周期:

1、每日交接班時雙方共同巡視一次。

2、正常情況時每日8點、16點巡視兩次,每周五晚間的特殊巡視作為閉燈檢查。

3、特殊巡視:天氣急變如雷、雨、大風、雪、雹、霧和重大節日時要酌情增加巡視次數,新投運的設備、檢修後的設備和帶缺陷異常運行的設備,要適當增加巡視次數。

五、正常巡視設備檢查項目:

1、設備的所有瓷質部分如套管、瓷瓶、吊瓶、穿牆套管、避雷器等是否清潔,有無破損即放電痕跡和異響;

2、注油設備的油位、油色是否正常,有無滲漏油現象,設備內部有無異響;

3、電氣設備的接頭接觸是否良好,有無過熱打火現象;

4、運行中的儀表指示、電度表轉動是否正常;

5、繼電保護和自動裝置是否符合運行要求,有無損壞和異響,指示燈指示是否正常;

6、直流係統設備運行是否正常,母線電壓是否合適,儲能電容是否有損壞;

7、室外端子箱、機構箱、接線盒關閉是否嚴密,是否有受潮現象。

六、特殊巡視檢查內容:

1、雷雨天氣時主要檢查設備有無閃絡放電,門窗是否關好,電纜溝是否有積水,基礎有無下沉;

2、刮大風時,主要檢查導線擺動情況。連接線夾是否有損壞,架構是否牢固;

3、雪霧時主要檢查室外設備有無閃絡放電,接頭處有無積雪融化、冒氣現象,設備有無凍結冰棒,引線是否過緊;

4、高峰負荷時主要檢查主變溫升,符合分配情況,接頭是否發熱;

5、巡視主要檢查套管、母線、瓷瓶是否有電暈、放電、設備接頭是否發熱燒紅,設備內部有無異常響聲。

12 變電站設備定期試驗、輪換製度

一、一般規定

1、本製度適用於變電站內所有一、二次設備。

2、變電站內設備除應按有關規程由專業人員根據周期進行試驗外,運行人員還應按照本製度的要求,對有關設備進行定期的測試和試驗,以確保設備的正常運行。

3、對於處在備用狀態的設備,各單位應按照本製度的要求,定期投入備用設備,進行輪換運行,保證備用設備處在完好狀態。

4、各單位應根據本製度的要求,並結合實際情況,將有關內容列入變電站的工作年曆史,並建立相應的記錄。

二、設備定期試驗記錄

有人值班變電站應每日對變電站內中央信號係統進行測試,測試內容包括預告、事故、音響及光字牌。

1、蓄電池定期測試規定:

1.1、鉛酸蓄電池每月普測一次單體蓄電池的電壓、比重,每周測一次代表電池的電壓、比重。

1.2、每次測完電池應審查測試結果並記入《運行日誌》。

2、變電站事故照明係統每月檢查一次。

3、 35kV氧化鋅避雷器,每年第一季度應由專業人員進行一次試驗,以確認避雷器是否完好。運行人員在雷雨季節期間(6~9月),每半個月測試一次避雷器的電導電流,其他季節每月測試一次避雷器的電導電流。

4、取暖電熱設備應在11月15日投入,3月15日退出。

5、運行人員每半年應對防誤閉鎖裝置的閉鎖關係、編碼等正確性進行一次全麵的核對,並檢查鎖具是否卡澀。

6、變電站內長期不調壓或有一部分分接頭位置長期不用的有載分接開關,有停電機會時,應在最高和最低分接頭間操作幾個循環,試驗後將分頭調整到原運行位置。

7、變電站內的備用所用變(一次不帶電)每年進行一次啟動試驗,試驗操作方法列入現場運行規程;長期不運行的站用變每年應帶電運行一段時間。

三、設備定期輪換製度

1、備用變壓器與運行變壓器應半年輪換運行一次。

2、35KV電源線路應一月輪換運行一次。

13 設備檢修驗收製度

一、檢修後設備投運前,變電站站長和留守人員應根據規程標準、設計資料、廠家資料對設備進行全麵驗收。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設備不得加壓投運。

二、站長或留守正值應參加設備驗收工作,事前開好預備會,學習有關規程、規範,提出驗收中的注意事項,分工負責進行,設備經認真驗收無問題後方可投運。設備檢查驗收的重點是:

1、工作現場已清掃、整理幹淨,工作人員已撤離現場。

2、檢修試驗負責人在檢修試驗記錄上填入本次檢修試驗性質、項目、缺陷處理情況及有關注意事項,並注明能否投入運行。最後檢修試驗負責人和驗收人簽字。

3、檢修設備恢複到開工前的狀態。

4、安全措施恢複到開工前的狀態。

三、設備變電站應具備下列圖紙資料:土建和電氣安裝符合實際的施工圖紙和技術資料:

1、一次係統結線圖和二次原理圖、展開圖、安裝接線圖。

2、製造廠家的說明書、出廠試驗報告、技術文件。

3、安裝檢修記錄,試驗報告。

4、將所有圖紙、資料、記錄整理,歸檔保存。

14 崗位培訓製度

一、變電站應根據公司的要求,結合本站具體情況,製定培訓計劃。

二、現場培訓要達到本崗位工作要求,主要內容是:

1、電工基礎知識;

2、變電站電氣設備的構造、基本原理和性能;

3、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的結線、原理;

4、倒閘操作和事故處理及有關規章製度;

5、運行中遇到的實際問題;

6、主要設備的一般檢修、試驗知識和維護方法;

三、每年對全體人員進行一次安全規程和現場規程的定期考試。

四、針對運行中存在的關鍵問題,技術薄弱環節或新投設備、新技術的采用等,每季至少組織一次技術講課。

五、新值班員在擔任值班工作前,必須按以下順序培訓:

1、現場基本規程製度學習:重點學習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崗位責任製和由關本站製度,對變電運行工作的任務、內容,(如:巡視、交接班、抄表、安全工器具的使用等)有初步的了解。此期間隻能在熟練值班人員監護下進行工作。

2、現場見習:重點學習現場運行規程,進行設備指認,熟悉設備名稱、結構、性能、作用,在師傅指導監護下參加交接班、巡視、抄表以及在停電設備上練習實際操作技能等。

3、跟班實習:重點學習電業安全規程、電氣線路操作票和工作票製度、以及在實際工作中的應用,在主值指導和監護下協助進行簡單的實際操作和日常維護工作。

六、改變工種參加運行工作的人員應按新人員培訓要求進行。

七、因故間斷運行工作一年以上,重新參加運行工作的人員,上崗前應進行安規和現場運行規程培訓考試。

15 運行維護工作製度

一、運行人員除正常工作外,應按本站情況,製定站內定期維護項目周期表,如:控製盤清掃、信號更換、帶電測溫、交直流熔斷絲的定期檢查、設備標誌的更新修改、保安用具的整修、電纜溝孔洞的堵塞等。

二、除定期維護項目外,本站結合地區氣象、環境、設備情況、運行規律等製定本站的月、季、年維護計劃或全年按月份安排的維護周期表。

三、變電站應根據有關規定儲備備品、備件、消耗材料,並定期進行檢查試驗。

四、根據工作需要,變電站備足各種合格的安全工具、儀表和防護用具,並定期進行試驗、檢查。

五、現場應設置各種必要的消防器具,全站人員應掌握使用方法並定期檢查。

六、變電站的易燃、易爆物品、酸堿性物品等,放置應有專門場所,並明確管理人員,製定管理措施。

七、負責檢查排水、供水係統,采暖及消防設施,並督促有關部門使其處於完好狀態。

16 防止電氣誤操作裝置管理製度

為做好防止電氣誤操作裝置(以下簡稱“防誤裝置”)的運行、維護和檢修管理工作,製定防誤裝置管理製度:

做好防誤裝置的日常運行、維護檢修是保證變電站運行操作的保障,要求變電值班員遵守如下規定:

一、必須堅持正確的使用防誤裝置,未經主管部門同意不準隨意停用。

二、應裝未裝防誤的設備不得投入運行。

三、加強周期性巡視檢查質量、發現防誤裝置不能投運或故障必須及時彙報運行主管。

四、每次操作完畢,在檢查設備的同時,應檢查防誤裝置是否可靠完好。

五、檢修設備同時檢修防誤裝置,並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六、防誤裝置應具有下列“五防”功能:

1、防止誤拉、合斷路器。

2、防止帶負荷拉、合隔離開關。

3、防止帶電掛接地線或合接地刀閘。

4、防止帶地線(接地刀)合斷路器(隔離開關)。

5、防止誤入帶電間隔。

6、凡能引起斷路器分閘的控製把手、按鈕、均應加設防誤操作罩(采用微機閉鎖者可不做要求)。

7、對防誤裝置得檢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變電站應有防誤裝置使用說明書、原理接線圖等技術資料。所有運行人員應熟悉防誤裝置的操作程序。

8、防誤裝置應經常保持完好狀態正常投運,不得隨意停用或解鎖操作。全站防誤裝置確因故障處理或檢修工作需要停運時,必須履行書麵申請手續,經主管領導批準後方可退出。遇有緊急情況或倒閘操作過程中閉鎖裝置出現問題時,變電站應經站長批準,並在運行記錄上做好相關記錄,才能允許解鎖操作。

9、解鎖鑰匙應妥善管理,不得與其他鑰匙混放,應采取封存等措施辦法,按值移交。

17 防止小動物管理製度

一、當檢修或施工需拆除防小動物措施時,要采取臨時措施,完工後督促施工單位及時按要求封堵、恢複。

二、各設備室的門窗應完好嚴密,不得有孔、縫,人員出入時應隨手將關好,並有防鼠措施。

三、各設備室通往室外的電纜溝(隧道)應封堵嚴密。

四、各設備室不得存放糧食及其它食品,並放有鼠藥或捕鼠器械。

五、各開關櫃、機構箱、端子箱應關閉,並封堵嚴密。

六、高壓配電室、主控室門應裝40-50厘米高的防鼠擋板,且裝設嚴密。

七、室外設備應有防鳥措施。

八、站內不準飼養家禽或寵物。

九、站內不準種植引鼠的作物。

18 安全工器具管理製度

一、工器具管理

各站可根據具體情況設兼職材料保管員或站長負責。

二、一般工具的使用管理

1、專用工具和公用工具應放在工具專用箱或指定地點,按值移交,發現丟失由交班者負責,專用工具不得作為其它代用工具使用。

2、攜帶性儀表隻允許在站內由運行人員使用和借給各專業班組使用(各專業班組使用要履行借用手續並登記)不得外借給別人使用。

3、工具的丟失、損壞,根據情況由當值人員負責。

4、各家庭值班站的工具,由值班負責人統一管理。

5、違反上述規定,造成工具丟失的責任者,酌情由當事人賠償。

三、工具的保管

1、安全工具屬變電站高壓電氣設備專用工具,禁止作為其它工具使用,安全工具應存放於安全用具工具櫃或固定地點。

2、絕緣用具(絕緣手套、絕緣靴、拉閘杆、絕緣板、高壓驗電器、絕緣鉗)應編號,遵照《安規》規定進行試驗。運行人員將變動試驗情況作記錄,試驗不合格者,當即注銷,不得存放在使用地點。

3、《安規》規定的各種標示牌、遮欄繩、布繩應排列整齊,各站根據需要備足數量。

4、室內、外接地線應編號對號存放,有鬆、斷股隨時修複,保持地線完整。

5、各站安全用具的試驗由試驗部門按周期進行,需要更換補充者由變電站上一級運行部門負責,站長對上述工作負有督促、催辦之責。

四、消防器具的使用管理

1、消防器具為消防專用工具,應存放在消防專用工具箱或指定地點,由站內消防員統一管理,任何人不得做其他使用。

2、消防器具應保持完好、充足,如有過期、失效或損壞者應報安全監察部處理。

3、消防器具由相應主管部門統一管理,在站內設立消防器具使用登記本,對消防器具進行登記。

4、運行人員平時不得隨意檢查、打開滅火器。

19 地線、地刀使用管理製度

一、為了杜絕因地刀、地線管理不善或者使用不當造成誤操作事故,應加強對地刀、地線的管理工作。

二、地刀、地線的管理應做到“五個一致”即:運行工作記錄、模擬圖、操作票、工作票、現場實際情況“五個一致”。

三、安全員作為變電站地刀、地線管理專責人,遇有操作應對地刀、地線的使用情況進行認真檢查,並與運行工作記錄核對無誤。

四、每周應對安全用具室內存放的接地線進行一次全麵檢查、整理,重點地接地端頭,絕緣杆與地線頭的連接部位,及其接地導線壓接處截麵是否符合要求、有無斷股、有無鬆動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修複或彙報。

五、接班人員在交接班前,應對各自巡視檢查範圍內的地刀、地線進行檢查核對,並對其正確性負責。

六、交接班時,交班主值應向接班人員詳細交待現場地刀、地線的裝設和拆除情況,接班主值應赴現場檢查地刀、地線的實際裝設和拆除情況,並與運行記錄進行核對,做到交的清楚,接的明白。

七、接地線應統一編號,實行定置定位管理且放置整齊;存放地點應通風、明亮、幹燥。接地線應帖有相對應的合格證。

八、裝接地線或合接地刀前必須驗電,確認無電後,方可進行。

九、聯路線路裝拆接地線,必須在地調指揮下進行。

十、站長每月定期對地刀、地線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每季安排對地刀機構轉動部位、電腦鎖進行加潤滑油和其它維護工作。

十一、臨時接地線絕緣杆應每年定期進行耐壓試驗,不合格者,不得留置於安全用具室,存在問題應及時彙報站長,進行更換與處理。

20 備品備件管理製度

一、備品備件管理是一項重要的基礎性工作,對運行管理、設備維護有著重要意義。

二、變電站應有如下備品備件:

控製及儲能保險: 4A、6A、15A。

35kV 站變一次保險:RXW0—35,2A。

10kV 站變一次保險:RN2—10,2A(室內站)。

10kVPT一次保險:RN2—10,0.5A(室內站)。

10kV站變、PT一次保險絲:3A(室外站)。

變電站的電磁機構合閘保險片:40A。

變電站設備的示溫蠟片(70℃)。

其他生產備品備件:工具,燈泡,燈管等。

各種空白報表、記錄等。

三、備品備件應建立明細表,由工具材料站長負責保管、檢查,每月在輸變電工區開例會前對各備品備件進行認真核對和檢查,然後根據物資需求造出領料計劃,並由站長負責報工區,有工區負責領發放。

四、變電站運行人員要愛惜本站的備品備件,不得作為他用。

21 調壓及無功補償設備管理製度

一、為了加強對無功補償設備管理,提高電壓質量,保證電網經濟運行,特製定本製度:

二、站內值班人員應對站內無功補償及調壓設備進行認真監視和操作,並做好有關記錄;

三、嚴格執行上級調度下達的電壓曲線,熟悉投切電容器後的電壓變化量,及時操作無功和調壓設備。其操作原則為:當電壓接近上限時,應優先調整主變分頭,當電壓接近下限時,應優先投電容器組,後調主變分頭。

四、調整主變有載調壓分頭時每次隻允許調整一個分頭,當不滿足電壓要求時,兩次調整時間至少應間隔2分鍾,兩台主變並列運行時,應交替進行調壓操作,操作時應注意電壓表,無功功表,位置指示器應相應變化;

五、加強電壓監測的維護管理,做好本站供電質量考核,按月報出無功電壓監測報表及有關報表;

六、做好無功設備的管理確保電壓合格率為98%,及無功補償投入。

22 微機管理製度

一、為保證微機管理係統的正常,安全運行,站內各級人員按軟件要求填錄密碼,密碼應不定期改變,相互保密,並不得外泄;

二、微機設備及其應用軟件運行情況在交接班時全麵檢查,按值移交;

三、嚴禁站內微機從事與生產無關的活動;

四、軟件中涉及的各種資料應與實際相符,台帳、檔案、圖紙、資料在設備變更後,應及時修改;

五、做好係統維護,各應用軟件數據內容應按要求及時更新備份;

六、站內運行數據及各文本、文檔、文件應每周進行一次磁盤備份,備份磁盤應定置存放,不得丟失;

七、站內運行期計算機係統應具備的資料如下:

1、計算機係統軟、硬件使用規定;

2、計算機係統軟、硬件使用說明;

3、軟件運行環境安裝盤;

4、應用軟件安裝盤;

八、站內人員了解站內計算機硬件配置及掌握軟件使用方法;

九、加強微機培訓管理,運行人員應三會、三懂,懂微機使用方法,懂微機應用;懂微機一般結構原理;會上機操作,會處理一般故障,會微機簡單維護。

23 供用電安全技術規程

一、在設備上工作時,停電前後注意事項:

1、停電前查明有無其他電源返回工作範圍。

2、停電後應有明顯的斷開點(退出小車手柄必須鎖住或懸掛標示牌,高壓跌落保險必須取下)。

二、驗放電時必須使用絕緣用具,並在同等級帶電設備上校驗試電筆的準確性,然後分別在檢修設備的進出線兩側各相分別驗電。

三、裝設接地線時必須注意以下事項:

1、驗明施工設備確已無電,在可能來電的各方向打接地並三相短路。

2、接地短路線為截麵積不少於25mm2的多股欽銅線。

3、嚴禁用纏繞的方法進行接地和短路。

4、凡帶有電容的設備,裝接地線時,應先進行斷續幾次放電。

5、凡所設的短路接地線必須登記、交班時說明使用地點。

6、裝設接地線時,必須一人操作一人監護。

24 電氣設備運行管理規程

一、值班員應認真填寫電氣設備運行管理的各種記錄和報表。

二、加強和完善電氣設備的運行管理工作,不斷提高設備完好率,降低電能損耗,實現安全經濟用電。

三、認真執行電力統配政策,按用電指標,周休日及削峰填穀等規定用電,並嚴格執行限電命令和有關規定。

四、根據分配的用電指標,並按照生產和用電的特點,分清主次排定調荷限電的序位,以適應電網應急處理的需要。

五、無功補償的設備,應采用合理的方案,提高其利用率。

六、應結合冬季氣候特點,組織電工對電氣 設備進行安全大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威脅人身及設備安全的一類缺陷應及時處理。

七、應保障通往變電所的道路暢通。

八、變電所配置的專用電話,不得移作他用。

九、變電站內所有電氣設備必須整齊,有醒目的標誌,並遵守以下規定:

1、所有高壓配電裝置必須有明顯、醒目的相序標誌,高壓開關應有線路名稱和運行編號。

2、控製屏、保護屏應與其相應的一次設備有相同的線路名稱和運行編號,屏上儀表、繼電器,保護裝置的壓板、操作把手、切換開關、按鈕等,均應標明編號、名稱及操作位置,當一塊屏上裝有多回路線路的保護裝置時,每回路線路的保護裝置除標明名稱和運行編號外,各回線路的保護裝置相應元件的標誌也應有明顯的區別。

3、凡一次設備的運行編號需要改變時,與其相應的二次設備的運行編號,也相應地改變,改變運行編號必須得到電力調度部門批準。

4、變電室所有高壓電氣設備,不允許處於無保護狀態下運行。

5、變電室內所有高壓電氣設備,必須有保障人身安全的保護裝置及防止誤操作的機械電氣設備閉鎖裝置。

25 消防管理製度

一、 為了加強變電站消防工作的管理,確保國家財產和職工生命財產免受火災危害,結合我礦實際特製定本製度。

二、消防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

三、變電站防火製度

1、站內應建立消防台帳。

2、變電站主控、配電室等生產場地要清潔衛生,不準在生產場地存有舊油布,棉絲等易燃物品,以防起火。

3、在主控、配電室等處室內需要焊接切割,使用噴燈工作時,必須事先將工作場地周圍的易燃物品清理幹淨,並具備適量的消防器材方可工作。

4、站內的道路,禁止堆積和存放大型設備,機件和其他物品保持消防道路暢通,嚴禁堆積、積壓消防栓。

5、蓄電池室嚴禁明火和放置可燃物品,室內定期通風,照明。

6、檢修工作時,工作負責人應考慮防火問題,采取防火措施監督工作人員執行。

7、電纜間電纜夾層、豎井、孔洞應按規定采取防火措施,孔洞檢修後應及時封堵,不留後患。

8、 每月定期對站內場地的雜草清除幹淨,以防發生火災。

9、每月定期檢查站內防火工作和消防器材是否良好,做好記錄。

26 安全保衛製度

一、凡外單位人員必須持有我單位保衛部門的介紹信並有專人帶領方可進入。

二、變電站內使用臨時工、搬運工,必須由使用單位派專人負責管理,遵守站內一切製度。

三、嚴禁把獵槍、小口徑步槍、氣槍等帶入變電站內,嚴禁照相,需要照相時,要經主管領導批準。

四、站內各種圖紙、資料、工具器材等公物未經領導同意不得攜出站外。

五、節日前各站應配合保衛部門作好保衛聯防,節日期間加強站內環境檢查。

六、運行人員不準在站內會客,非因公人員不準在站內住宿。現場施工人員需要在運行的變電站住宿時,應由施工單位登記造冊,施工負責人簽字後,報主管保衛部門備案。

七、親友來訪時,不準靠近站內設備區,需要居住時,應向主管領導報告,節假日禁止親友來訪居住(特殊情況下,須經主管領導批準)。

五 井下電氣管理

1 總 則

為貫徹執行國家煤炭行業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進一步加強韓家窪煤業井下電氣管理,預防和杜絕井下電氣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發生,實現礦井電氣安全管理的製度化、規範化,標準化,依據《煤礦安全規程》、《國家防爆電氣標準》、《煤礦井下電氣三大保護細則》及《山煤集團公司井下電氣管理規定》等相關要求,特製定《韓家窪煤業煤礦井下電氣管理製度》。

2 井下電氣設備管理

1、下井使用的電氣設備由機電隊進行管理,統一領取、發放,防爆組負責檢驗設備的防爆性能,貼防爆合格證。

2、井下防爆電氣設備的選用,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442條要求。並做到證件齊全。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私自采購、發放井下使用的電氣設備。

3、井下低壓配電係統同時存在二種或二種以上電壓時,低壓電氣設備上應明顯的標出其電壓額定值。電氣設備采用遠距離控製時,控製線路的額定電壓不超過36V。

4、井下在用的電氣設備必須台台上架,掛牌留名,注明開關的型號、編號、使用電壓、整定值、使用地點、用途、維護責任人。局扇用的“三專”設備應掛醒目的專用標誌牌,避免誤操作造成局部通風事故。

5、井下停用的電氣設備含小型電器要及時拆除升井,禁止在井下挪用。升井電氣設備必須零部件齊全,凡缺少零部件的按原價加倍賠償。

3 井下供電管理

1、井下供電必須做到:

三無:無雞爪子,無羊尾巴,無明接頭;

四有:有過流和漏電保護裝置,有接地保護裝置,有密封圈和檔板,有螺釘和彈簧墊圈。

二齊:電纜懸掛整齊,設備硐室清潔整齊。

三全:防護裝置全,絕緣用具全,圖紙資料全。

三堅持:堅持使用檢漏繼電器,堅持使用照明信號綜合保護,堅持使用瓦斯斷電儀和風電閉鎖。

六不準:三大保護不合格不準送電,電氣故障未排除不準送電,擅自安裝的電氣設備,強行搭火的不準送電,非專職或值班人員不準送電,掛停電牌或已停電閉鎖的開關不準送電,瓦斯超限區域不準送電。

2、局扇供電必須做到專用開關,專用線路,專用變壓器。專用線路上不準搭接其他負荷。

3、井下用電單位必須持有供電設計、計算說明書,到機電科提出申請,填寫用電申請單時要寫清用電地點和停電影響的範圍,用電負荷經機電科審批後方可生效。

4、用電單位未經許可,自行拆除、安裝電氣設備和更改井下供電線路、私自增減負荷容量的行為視為違章,並按井下重大電氣責任事故追究責任,對當事人和單位負責人作嚴肅處理。

5、對於設計不合理,不符合實際要求的,設備負荷容量不明確的,威脅供電安全的不予審批。

6、供電設計,必須由礦總工程師組織采、掘、機電、通風副總及有關單位人員進行會審,設計中必須包含風電閉鎖及瓦斯電閉鎖裝置,並標注清楚。

7、回風巷道未經礦總工程師批準不得安裝電氣設備。

8、井下停送電審批:

①設備需停電檢修時,由維修單位到機電科,提前填寫好停送電申請書,內容包括停電原因、申請停送電時間、影響單位及地點、申請人、施工負責人及安全負責人等,提前一天在調度會審批,影響單位要在停電報告上簽字。申請單位應及時將已批準停送電申請單送到調度台、安監處、機電科、通風科。未按程序及時申請的,後果申請單位承擔。

②機電科電應根據實際供電情況及要求,負責審查停電影響範圍是否正確,協調供電事宜,最大限度的保障生產的連續性。

③井下停電檢修時間原則上定為每天9:00-11:00,與井下采區變電所檢漏試驗同步,在井下試驗檢漏和停電檢修期間,各局扇使用單位的局扇管理員必須堅守局扇開關跟前,及時開啟局扇以防瓦斯超限。檢修,檢漏試驗後送電正常而局扇未能及時開啟時,追究局扇管理員的責任。

④井下不得帶電檢修、搬遷電氣設備、電纜。檢修前,必須切斷電源,檢查瓦斯,在其巷道風流中瓦斯濃度低於1%時,再用與電源電壓相適應的驗電筆檢驗;檢驗無電後,方可進行導體對地放電,控製設備內部安有放電裝置的,不受此限。所有開關的閉鎖裝置必須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電,防止擅自開蓋操作,開關把手在切斷電源時必須閉鎖,並懸掛“有人工作,不準送電”字樣的警示牌,隻有執行這項工作的人員才有權取下此牌送電。

⑤中央變電所、采區變電所應懸掛與實際負荷相符的供電係統圖,並隨著情況變化及時變更,圖中應注明:

(1)電動機、變壓器、配電設備。

(2)每一設備的型號、容量、電壓。

(3)饋出線的短路、過負荷保護的整定值,熔斷器熔體的額定電流值以及被保護幹線和支線最遠點兩相短路電流值。

(4)線路電纜的用途、型號、電壓、截麵和長度。

(5)保護接地裝置的安設地點。電管隊應備有全礦井下實際的供電係統圖板,標明電氣設備的參數及過流保護整定值,並負責檢查監督過流及短路保護裝置運行情況。

⑥操作井下電氣設備應遵守下列規定:

(1)非專職人員或非值班電氣人員不得擅自操作電氣設備。

(2)操作高壓電氣設備主回路時,操作人員必須戴絕緣手套,並穿電工絕緣靴或站在絕緣台上。

⑦停電牌管理辦法

(1)變電所值班人員依據工作票進行停電。

(2)停電操作必須懸掛停電牌,不得以其它形式代替;

(3)機電工檢修結束後,要按照停送電管理規定摘牌送電。

附井下供用電表格:

附表1:

韓家窪煤業停電審批表

停電原因:

停電範圍:

申請

停電時間 申請單位

負責人 申請單位

承辦人

機電負責人 分管供配電副總 (或科長) 調度室負責人 通風單位負責人

批準停電時間

附表2: 韓家窪煤業負荷增減審批單

總饋安裝地點 總饋所帶負荷(原)

負荷變動單位填寫 增(減)負荷地點 增(減)負荷大小

饋電開關原定值 調整饋電開關定值

負荷增減 ¤增加負荷 ¤ 減少負荷

負荷

增減

原因

機電隊填寫 移動變電站型號

移動變電站編號 移動變電站裝設地點

移動變電站原負荷 調整後移動變電站負荷

高壓側電壓等級 低壓側電壓等級

高壓側定值調整 低壓側定值調整

意見:

簽字欄 機電科 機電隊 負荷變動單位簽字

區隊負責人 現場負責人 定值調整人

附表3:

韓家窪煤業“雙風機雙電源自動切換”

及“三專兩閉鎖”裝置安裝申請

機電科、通風科:

我單位 掘進工程即將開始,根據《煤礦安全規程》要求,按“雙風機雙電源自動切換”及“三專兩閉鎖”的要求已配齊相關設備材料,現申請安裝“雙風機雙電源自動切換”及“三專兩閉鎖”裝置,望批準。

申請單位(章):

單位負責人:

附表4:

韓家窪煤業“雙風機雙電源自動切換”

及“三專兩閉鎖”裝置安裝審批表

用電設備 局部通風機 使用單位 安裝單位

服務地點 使用隊組 安裝時間

安裝說明:

1、雙電源取自:

2、電纜型號及數量:

3、開關型號及數量:

4、“雙風機雙電源自動切換”及“三專兩閉鎖”安裝情況:

安裝要求:

1、電纜線完好無破損,絕緣測試並合格。

2、局扇開關完好無失爆。

3、變壓器外觀完好。

4、所有電氣設備接地合格。

5、風電閉鎖、瓦電閉鎖線接入合格,動作可靠靈敏。

6、設備安裝完好無失爆。

7、設備安裝位置、纜線吊掛符合安全質量標準化要求。

機電礦長 通風礦長

機電科 通風科 監測監控隊

注:審批表一式肆份,機電科、通風科、監控隊和使用單位各一份。

附表5:

“雙風機雙電源自動切換”及“三專兩閉鎖”裝置驗收記錄

使用單位: 時間: 年 月 日

項目

類別 使用地點 用電

設備 檢查、實驗內容/項 存在問題的項打(×)並注明隱患,無問題的項打(√) 驗收人 備 注

專用線路

局扇

1.電纜線溫度是否正常。2.電纜線是否損壞。 1( )2( ) 機電隊

專用開關 1.局扇開關是否失爆。2. 局扇開關溫度是否正常。3. 局扇開關外觀是否完好。4. 局扇開關接是否地完好。 1( )2( )3( )

4( ) 機電隊

專用變壓器 1、變壓器外觀是否完好。2. 變壓器溫度是否正常。

3變壓器接地是否完好。 1( )2( )3( ) 機電隊

風電閉鎖 .檢查:1.外觀是否完好、接地是否完好。2.實驗:關閉風機電源,工作麵非本安型電氣設備是否斷電。 1( )2( ) 通風科監控隊

瓦斯電閉鎖 檢查:1.外觀是否完好、接地是否完好。2. 實驗:向甲烷傳感器注入甲烷氣體達到設置報警值,工作麵非本安型電氣設備是否斷電。 1( )2( ) 通風科監控隊

4 采區變電所的管理

1、采區變電所的設計和施工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

(1)永久性井下中央變電所和井底車場內的其他機電設備硐室,應砌镟或用其他可靠的方式支護。采區變電所應用不燃性材料支護,從硐室出口防火鐵門起5m內的巷道,應砌镟或用其他不燃性材料支護。

(2)硐室必須裝設向外開的防火鐵門。鐵門全部敞開時,不得妨礙其他巷道的運輸。鐵門上應裝設便於關嚴的通風孔。裝有鐵門時,門內可加設向外開的鐵柵欄門,但不得妨礙鐵門的開閉。硐室內必須配置足夠數量、性能合格的滅火器、沙箱、沙袋及消防鏟。

(3)井下中央變電所和主要排水泵房的地麵標高,應分別比其出口與井底車場或大巷連接處的底板標高高出0.5m。

(4)采掘工作麵配電點的位置和空間必須能滿足設備檢修和巷道運輸、礦車通過及其他設備安裝的要求,並用不燃性材料支護。

(5)變電硐室長度超過6m時,必須在硐室的兩端各設1個出口。硐室內各種設備與牆壁之間應留出0.5m以上的通道,各種設備相互之間,應留出0.8m以上的通道。對不需從兩側或後麵進行檢修的設備,可不留通道。

(6)硐室不應有滴水。硐室的過道應保持暢通,嚴禁存放無關的設備和物件。

2、變電所值班人員應按規定認真填寫記錄,記錄保存一年。

3、變電所由機電隊負責管理維護,管理製度和各種記錄按《機電質量標準化標準》中的有關條款執行。

4、加強變配電設備的維護,保證設備完好,操作靈活保護可靠。

5、不在檢修、檢查時間內,不得試驗局扇專用供電係統,否則造成影響生產,嚴肅追查處理。

5 井下防爆檢查管理製度

1、為了確保礦井安全生產,消滅井下電氣設備失爆、不完好現象,根據《煤礦安全規程》、《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等特製定本管理製度。

2、井下防爆電氣設備,在入井前應由電氣設備防爆檢查員檢查其安全性能,並將檢查合格後的防爆標誌貼於防爆設備內腔的顯要位置,入井前運輸隊進行驗證,否則,不準入井使用。

3、礦屬各單位的防爆電氣設備必須由電氣維修工專人進行檢修、維護和調試工作,高壓設備的檢修、維護和調試工作並包機負責,應由使用單位寫出申請及施工措施,待上級主管單位批準後,方可持申請施工措施進行施工。

4、使用普通型電氣儀表在井下檢修、測量時,必須有瓦檢員配合,測出使用地點的瓦斯濃度在1%以下時方可使用。

5、使用中的防爆電氣設備的性能,礦專業防爆檢查人員不定期地進行檢查、監督,對存在問題,按礦相應規定進行考核,跟班維修工每班都要對自己所管轄的電氣設備檢查有無失爆和不完好情況,並做到及時處理。

6、井下不準帶電檢修各類電氣設備,檢修搬遷電氣設備必須切斷電源,並采取相應的措施,否則,不準檢修搬遷。

7、井下各種電氣設備都應設標誌牌,標誌牌上寫明該電氣設備的名稱、規格、型號、電壓等級、容量、用途、維修人等,高壓電氣設備上要懸掛“高壓危險”的警示牌。

8、對設有各種電氣保護的電氣設備,不得將保護私自甩掉,對各種保護要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試驗,檢驗各保護係統的靈敏度是否完好,並將試驗結果填寫記錄於每月26日前報動力部門,否則按有關規定考核。

9、在井下使用的防爆電氣設備更換後,必須由原使用單位升井後交礦機電科,由動機電科安排檢修,並重新登記建帳,在井下備用的防爆電氣設備必須是完好設備,並懸掛“備用”掛牌。

10、對井下使用的各類設備,均不得受淋水,易撞擊等現象,否則應采取措施方可使用。

11、違反本製度的有關單位及人員,均按礦有關文件進行處罰

6 雜散電流管理製度

為確保井下電器設備安全可靠運行,杜絕電氣災害事故的發生,針對井下雜散電流難以測定的特點,特製定本製度。

1、加強井下設備及供電電纜的正規管理,做好設備入井前的檢定、檢測試驗工作,保證入井設備台台完好,電纜泄漏電流小於10uA方可入井;

2、加強井下各饋電開關的繼電整定保護工作,嚴格執行«礦井低壓電網短路裝置的整定細則»,確保井下各饋電開關保護裝置安全、靈敏、可靠,饋電開關各技術參數要與所饋負荷相匹配。

3、加強井下各供電電纜的運行維護工作,本電纜運行前的絕緣泄漏的測試工作,杜絕電纜有擠、碰的外部隱患,要求電纜條條上鉤,電纜的彎曲半徑要符合電纜的彎曲規定。

4、井下電氣設備電纜連接器要台台接地,接地線,接地電阻要符合«礦井保護接地裝置的安裝、檢查、測定工作細則»規定。

5、嚴格執行«煤礦井下檢漏繼電器安裝運行維護與檢修細則»,確保檢漏繼電器動作靈敏、可靠。要求檢漏繼電器每天試驗一次。照明綜保應每班試驗一次,在瓦檢員的配合下應每月至少對檢漏繼電器進行一次遠方人工漏電試驗,每台檢漏繼電器每年應升井進行一次檢修。

6、做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管理工作。要求各運行電器設備要台台完好,杜絕設備帶病運行。

7、加強入井職工的安全教育、技能培訓工作,強化職工的自主保安意識,堅決杜絕職工的違章操作。要持證上崗,要求檢修設備要停電的管理製度,嚴禁帶電設備檢修。

8、加強巷道的有害氣體、濃度的檢測工作,確保巷道的甲烷濃度低於煤礦安全規程中規定值。

9、做好高壓單相接地電容電流的測試和整改工作,確保高壓單相接地電容電流不超過規定值。

10、井下軌道接地要符合<煤礦安全規程>中規定。

7 井下三大保護管理

1、井下電氣安全保護應做到:

三可靠:過流裝置動作可靠,檢漏裝置靈敏可靠,接地裝置牢固可靠。

三及時:供電設計及時,整定及時,處理問題及時。

2、井下電氣設備保護接地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嚴格執行《煤礦井下接地裝置的安裝、檢查、測定工作細則》的要求。主接地極、局部接地極每季度要由電管隊組織進行一次詳細檢查。井下總接地網的接地電阻,每月由電管隊組織安監處、通防區、電氣實驗組進行一次測定,檢查和測定結果要認真記錄備查。

3、漏電保護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井下每一獨立的低壓供電係統都必須裝設漏電保護,並逐步實現井下供電係統全網選擇性檢漏保護。低壓饋電開關內裝設漏電保護的,運行、檢查、試驗、記錄要按要求進行。照明燈具及信號裝置的電源,必須使用專用的綜合保護裝置。

(1)供漏電保護作檢驗用的輔助接地線應用截麵積不少於10mm2的橡套電纜,輔助接地極應單獨設立。漏電保護安裝調試完畢後應由電管隊組織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2)井下使用的總饋、分饋、照明信號綜保漏電保護裝置,具有選擇性漏電保護的開關,由值班電鉗工負責在檢修時間內進行試驗,並認真記錄備查。機電科負責監督檢查,包片電管員每周內必須進行一次複檢並作好記錄。

(3)機電隊要在瓦斯檢查員,電氣維修工的配合下每月對漏電保護進行一次遠方人工漏電試驗,並做好記錄備查。

4、過流及短路保護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每一饋出線路的電源端,均需加裝過流及短路保護裝置,當幹線開關不能同時保護分支線路時,應在靠近分支點處另安裝過流及短路保護裝置。

(1)過流及短路保護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按規定進行選擇校驗計算,報機電隊由電氣維修工按整定值調整通知單要求進行調整。

(2)運行中電氣設備的保護裝置由維修電工負責定期檢查維修,當電網負荷發生變化時,機電隊應及時校驗保護整定值,經技術人員審批後發放保護整定通知單,由專職維修電工負責整定值調整。

5、井下供電的接地、漏電、過流保護裝置,必須按規定裝設,認真維修,正確使用,任何單位和個人都無權停用,否則嚴加追查處理。

8 小型電器管理製度

1、凡新購進的五小電器要有出廠合格證,入井前,必須由培訓合格的防爆檢查員檢查防爆性能,合格後方可入井。

2、凡經修複的五小電器,下井前要嚴格進行檢查,不完好、防爆性能不合格的不準發放、下井。

3、在井下使用五小電器要加強維護,定期檢修,不得水淹,如在生產過程中,把五小電器碰傷,失去防爆性能,使用單位應及時更換。

4、五小電器管理人員要經常深入現場,對每台五小電器,做到心中有數,積極配合使用單位加強管理,如在現場發現五小電器使用不合理,管理不善,應及時通知單位限期處理或停止使用。

5、五小電器集中統一管理,由機電科機電隊負責審批,發放、修複、試驗等工作;要實行圖牌板管理,做到小型電器個個有編號,帳、卡、物對口。

6、井下的閑置五小電器要在一周內上井,交入庫房進行詳細檢查、檢修。

7、使用單位不得隨意轉讓,根據生產需要移交時,雙方現場移交,辦移交單,及時做好上下帳工作,私自移交、轉讓,發現一次罰責任單位200元。

8、電氣組要對檢修的五小電器進行嚴格驗收,不合格不驗收,更不準下井使用。

9、在巷道維修可能損壞的五小型電器時,必須製定並采取保護小型電器的安全防護措施。

10、對丟失、損壞五小電器者,一律按原價賠償。

11、對下井使用的小型電器嚴禁失爆,查處一次(項),按防爆有關規定執行。

12、潮濕的地方要對五小電器進行防護處理。

13、使用條件應符合額定電壓、容量要求。

9 井下電纜管理製度

1、全礦井下使用的電纜全部由機電科電纜組負責領取、發放和使用跟蹤管理。電纜組要認真負責電纜的領用、修補、試驗、編號、建帳,並詳細記錄電纜的使用地點、規格、型號、長度、日期等,做到帳、卡、物、板四對口。新購進的電纜必須具有產品合格證,電纜阻燃合格證,煤安標誌(MA),證、標不全,視為不合格電纜,不得入庫。合格的電纜,電管隊入庫保存,並將證標歸檔保存備查。礦屬各單位不準私自存放4mm2及以上的電纜。

各單位領用電纜時,必須提供供電設計,填寫電纜領用單,領用單上要注明用途、使用地點及具體負荷,否則,電纜管理人員有權拒絕發放,非礦屬單位領用電纜時,須經經管部審核。

2、為提高井下電纜合格率,杜絕電纜落地使用和鐵絲吊掛電纜現象,電纜管理人員確定巷道內無電纜吊掛鉤時有權拒發電纜。

各單位獨立使用的高、低壓電纜,由各使用單位按標準進行吊掛管理,涉及多家的由機電隊隊統一協調安排,任何單位不得無理拒絕,否則罰責任人200元,造成後果的由電纜組追查處理。

3、井下在用的電纜,敷設吊掛應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要求,具體如下:

(1)在水平巷或傾角在30°以下的井巷中電纜應用吊鉤懸掛。

(2)在立井井筒或傾角在30°及其以上的井巷中,電纜應用夾子、卡箍或其他夾持裝置進行敷設。夾持裝置應能承受電纜重量,並不得損傷電纜。

(3)水平巷道或傾斜井巷中懸掛的電纜應有適當的馳度,並能在意外受力時自由墜落。其懸掛高度保證電纜在礦車掉道時不受撞擊,在電纜墜落時不落在軌道或輸送機上。

(4)電纜懸掛點間距,在水平巷道或傾斜井巷內不得超過2m,在立井井筒內不得超過6m。

(5)沿鑽孔敷設的電纜必須綁緊在鋼絲繩上,鑽孔必須加裝套管。

(6)電纜不應懸掛在風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電纜上嚴禁懸掛任何物件。電纜與壓風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側敷設時,必須敷設在管子上方,並保持0.3m以上的距離。盤圈或盤“8”字形的電纜不得帶電,但給綜采、綜掘機組供電的電纜不受此限。

(7)高、低壓電力電纜敷設在巷道同一側時,高、低壓電纜之間的距離應大於0.1m。高壓電纜之間,低壓電纜之間的距離不得小於50mm。

(8)井下巷道內的電纜,沿線每隔200米距離,拐彎或分支點以及連接不同直徑電纜的接線盒兩端,穿牆電纜的牆的兩邊都應設置標有編號、用途、電壓和截麵的標誌牌。

5、電纜穿過牆壁部分應用套管保護,並嚴密封堵管口。 通風科在砌風門時,必須給電纜加保護管,否則追查通風區責任。

6、井下維護有電纜的巷道時,維護單位要製定電纜防護措施,確保維護施工過程中不損傷電纜,維護工作結束後,對電纜要按標準吊掛。

7、井下電纜不得使用鐵絲吊掛,或者在電纜上堆放鐵料和其它物品。電纜不準存在明接頭和羊尾巴。

8、井下電纜嚴禁私自截斷。

9、井下橡套電纜有下列情況時,不準使用應立即撤換:

(1)絕緣不合格;

(2)線芯龜裂老化;

(3)電纜護套龜裂老化或破損;

(4)線芯與絕緣層出現嚴重粘連,導電線芯斷裂;

10 局部通風機及“三專兩閉鎖”管理製度

為確保我礦井下局部通風機的連續、可靠、穩定運轉,規範礦井局部通風機的安裝、運行、檢修、維護管理工作,杜絕掘進工作麵局部通風機無計劃停電、停風,造成瓦斯超限事故。依據《煤礦安全規程》,結合集團煤業管理公司局部通風機相關管理規定,特製定本管理辦法。

井下使用局部通風機供風的作業點,局部通風機必須采用三專(專用開關、專用電纜、專用變壓器)供電,專用變壓器最多可向4個不同掘進工作麵的局部通風機供電;備用局部通風機電源必須取自同時帶電的不同母線段的相互獨立的電源,當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風機故障時,備用局部通風機能自動啟動,保持掘進工作麵正常通風。嚴禁一台風機專用饋電開關向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作業地點的局部通風機供電。

局部通風機必須具備“雙風機雙電源自動切換”及“三專兩閉鎖”功能。

三、井下掘進工作麵的通風係統監控必須滿足《煤礦安全監控係統及檢測儀器使用管理規範》要求,風機開停傳感器、饋電狀態傳感器、風筒傳感器、瓦斯檢測器等正常使用,並做到以下要求:

(一)風機開停傳感器應安裝於在掘進工作麵局部通風機控製開關的負荷出線側。

(二)饋電狀態傳感器應安裝在風電、瓦斯電閉鎖的工作麵饋電開關負荷出線側上。

四、各掘進隊組必須加強對掘進工作麵局部通風機的日常維護檢查工作。局部通風機必須每十天至少進行一次全麵檢查,風機運轉6個月必須升井進行檢修。對每台風機的升井檢修,必須建立檢修記錄,以此確保風機處於完好運行狀態。

五、當正常作業的掘進工作麵“雙風機雙電源”係統中隻要有一台風機或一回電源線路存在故障,工作麵必須停止工作。待“雙風機雙電源”係統運轉正常後,方可施工作業。

六、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風機故障,切換到備用局部通風機工作時,該局部通風機通風範圍內應停止工作,排除故障;待故障被排除,恢複到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風後方可恢複工作。使用2台局部通風機同時供風的,2台局部通風機都必須同時實現風電閉鎖。

當電源恢複時,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風機和備用局部通風機均不得自行啟動,必須人工開啟局部通風機。

七、使用局部通風機通風的掘進工作麵,不得停風;因檢修、停電、故障等原因停風時,必須將人員全部撤至全風壓進風流處,並切斷電源。

局部通風機因故停止運轉,在恢複通風前,必須首先檢查瓦斯,隻有停風區中最高瓦斯濃度不超過1.0%和最高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5%,且恢複通風前,必須由專職瓦斯檢查員檢查瓦斯,隻有在局部通風機及其開關附近10m以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都不超過0.5%時,方可由指定人員開啟局部通風機。 非專職人員嚴禁擅自開蓋檢修,造成事故者,追究其責任。

八、礦井必須有因停電和檢修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或通風係統遭到破壞以後恢複通風、排除瓦斯和送電的安全措施。恢複正常通風後,所有受到停風影響的地點,都必須經過通風、瓦斯檢查人員檢查,證實無危險後,方可恢複工作。所有安裝電動機及其開關附近20m的巷道內,都必須檢查瓦斯,隻有瓦斯濃度符合上一條規定時,方可開啟。

臨時停工的地點,不得停風;否則必須切斷電源,設置柵欄,揭示警標,禁止人員進入,並向礦調度室報告。

九、雙風機雙電源自動切換裝置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雙風機雙電源自動切換裝置選用組合式開關,具有智能化電動機綜合保護功能、風電閉鎖功能及電動機開停等運行參數、故障類型顯示和記憶功能。

(二)雙風機雙電源自動切換裝置應具有單機、聯機兩種工作方式,並具有單回路獨立控製、多回路程序自動控製、多回路程序手動控製和多回路程序空載試驗控製功能。

十、雙風機雙電源自動切換和風電閉鎖和甲烷電閉鎖試驗:

(一)雙風機雙電源自動切換試驗

1、掘進隊電工和通風科瓦斯檢查員每天進行一次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風機與備用局部通風機自動切換試驗,每次切換運行時間不少於10分鍾,試驗期間不得影響局部通風,試驗記錄要存檔備查。自動切換應動作靈敏可靠,要責成專人定期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確保通風機安全運轉。

2、局部通風機切換試驗實行掛牌製度,掛牌內容包括試驗人、試驗時間、存在問題及處理辦法。

3、局部通風機切換開關必須采用專用雙電源切換開關,一級二級電機之間應設置延時,分級起動,主、備局部通風機之間切換時,延時時間應根據現場情況進行設置。

(二)每10天至少進行一次風電閉鎖和甲烷電閉鎖試驗(包括采煤工作麵甲烷電閉鎖試驗),在所試驗工作區域隊組電工、通風科瓦斯檢查員現場監督下,由通風科監測監控隊實施試驗,試驗前一天由通風科在調度會通報,由調度室許可執行,試驗中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試驗結束後要留有記錄。

十一、局部通風機的安裝流程:

1、掘進隊在施工作業一周前根據生產技術科下達的開口作業計劃提出局扇“雙風機雙電源自動切換”及“三專兩閉鎖”裝置安裝申請,由通風、機電部門聯合審批安裝;

2、施工隊組當按照通風科指定位置及井下局部通風機相關的安裝要求進行安裝,按照機電科供電設計、井下機電安全質量標準化、井下電氣防爆完好標準等相關規定完成局部通風機專用線路的敷設及接線工作,確保設備安裝符合標準,線纜敷設符合標準,接線工藝符合標準,設備完好符合標準,風電閉鎖、瓦斯電閉鎖符合規定,風機切換開關能自動切換;

3、掘進隊對局扇安裝、供電進行自檢,符合“雙風機雙電源自動切換”及“三專兩閉鎖”要求後,向通風科、機電科提出驗收申請,由通風科、機電科、監測監控隊和掘進隊聯合驗收,隻有驗收合格後,方可啟用局扇開工作業,不合格的直至整改合格為止,驗收記錄應由各單位存檔。

十二、掘麵“三專兩閉鎖”和采麵甲烷自動監測報警斷電裝置的使用維護職責:

1、供局部通風機的專用高壓開關、變壓器、饋電開關由機電科維護;

2、配電點開關及其電源電纜、接線盒、開關負荷側的電氣設備由所屬生產隊維護;

3、掘進、采煤工作麵的閉鎖裝置、閉鎖線由通風科監測監控隊負責維護,並負責安裝、拆除工作。

4、運行中的“三專兩閉鎖”出現故障時,機電隊、通風科、監控隊立即共同趕赴現場檢查處理。

5、當運行中的局部通風機因故障停止運轉,備用風機又無法切換運行時,禁止再次強行送電,工作麵處於無風狀態,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現場處置。

6、因故檢修、拆除或改變局部通風機供電線路時,必須到機電科辦理書麵申請,由通風科審查並經總工程師批準後方可進行,嚴禁無計劃停電停風,停風期間必須有安全措施。

7、因故檢修井下電氣設備需停止瓦斯監測裝置工作時,必須在前一天寫出書麵申請,經通風科審批後進行檢修。期間必須有相應的安全措施。

8、拆除或改變甲烷監測裝置及與甲烷監測裝置有關聯的電氣設備的電源線及控製線時,必須到機電科辦理申請,並征得通風科同意,經總工程師批準後方可進行。

11 監測監控係統供電、斷電及複電管理製度

供電

1、監測監控係統的供電,是保證監測監控係統不間斷可靠運行的必要條件。監測係統分站的電源必須取自工作麵總饋電開關的電壓側。

2、監測係統分站的裝設地點,綜采工作麵分站安裝在工作麵進風巷口高壓開關處,掘進工作麵分站安裝在工作麵巷口總饋電開關處。

斷電

1、機電科在編製采掘工作麵的供電設計時,要考慮到采掘工作麵瓦斯超限時的斷電執行,每個采煤工作麵要在適宜地點設立總開關。采掘麵所設立的總開關,都能夠與瓦斯超限斷電的輸出執行信號——常閉或常開接點相配接,並保證總開關方便自動斷電。

2、井下各點瓦斯超限時,斷電範圍根據煤礦安全規程及實施細則在生產作業規程中確定。

3、當發生瓦斯超限斷電時,係統應立即報警,生產調度人員應立即向有關領導彙報並通知有關部門。

4、斷電方案由機電科提出,通風科實施。斷電的可靠性由通風科、機電科定期組織試驗,並認真作好記錄。

複電

複電前必須首先向礦調度室打電話詢問是否由於瓦斯超限而斷電,如屬瓦斯超限斷電的複電必須按照規程及礦有關規定執行,由礦總工程師及通風部門指揮執行。

12 井下電氣試驗管理辦法

根據《煤礦安全規程》及上級部門相關規定,結合我礦實際情況,為確保我礦井下電氣設備能按規定定期試驗,保證各類保護的靈敏性、可靠性,特製訂以下管理辦法:

一、檢漏試驗

由機電科電氣組負責井下檢漏保護裝置的日常管理與檢查工作,各使用單位必須設立專人負責對其責任區域內使用漏電保護裝置的維護、檢修、試驗工作,並如實記錄,機電科不定期檢查對其試驗情況進行檢查。

1、對具有選擇性功能的檢漏保護裝置,各支路應每天做一次跳閘試驗,總檢漏保護裝置每周做一次跳閘試驗。各支路應每天由隊組機電人員做一次跳閘試驗,總檢漏裝置應每周做一次跳閘試驗,井下中央、采區變電所試驗由變電所值班員負責。

新安裝的檢漏保護裝置在首次投入運行前做一次遠方人工漏電跳閘試驗,運行中的檢漏保護裝置,每月至少做一次遠方人工漏電跳閘試驗。機電科電氣組組織人員不定期檢查,每月不少於1次。

2、檢漏保護裝置安裝前,對配合檢漏保護裝置使用的開關的跳閘機構,應進行如下檢查,檢查不合格時,必須立即處理,待處理完畢後,方可進行安裝:

(1)跳閘線圈的絕緣電阻應符合:1l40V的用l000V搖表搖測不低於10MΩ;660V的用l000 V搖表搖測不低於10MΩ;380V的用500 V搖表搖測不低於5MΩ;127V的用250V搖表搖測不低於2MΩ;42V的用250V搖表搖測不低於0.5MΩ。

(2)跳閘機構靈活可靠。

(3)開關的操作機構應無過位或卡阻現象。

3、值班電鉗工每天應對檢漏保護裝置的運行情況進行檢查試驗,並作記錄。機電科不定期抽查。檢查試驗內容:

(1)觀察歐姆表的指示數值是否正常。當電網絕緣1140V低於50kΩ、660V低於30kΩ、380V低於l5kΩ、127V低於10kΩ時,應及時采取措施,沒法提高電網絕緣電阻值,盡量避免自動跳閘。

(2)安裝位置必須平穩可靠,周圍應清潔,無淋水現象。

(3)局部接地極和輔助接地極的安設應良好。

(4)外觀檢查檢漏保護裝置的防爆性能必須合格。

4、隊組電鉗工應每月至少對檢漏保護裝置進行一次詳細檢查,並如實記錄,發現情況異常,立即處理,主要檢查內容有:

(1)各處導線是否良好,有無破損及受潮。

(2)閉鎖裝置及繼電器動作是否可靠。

(3)各處接頭及觸點是否良好,有無鬆動脫落和燒毀現象。

(4)內部元件、插件板、熔斷器及指示燈有無鬆動、破損。

(5)補償電感是否達到最佳補償效果。

(6)檢漏保護裝置的隔爆性能是否符合規定。

二、井下接地電阻測試

機電科電氣組負責井下電氣保護設備保護接地的日常管理與檢查工作,井下各施工隊組、通風科監測監控隊等負責對所施工範圍內電氣設備保護接地的安裝、日常維護、檢查工作。

1、井下變電所和有專職司機的電氣設備的保護接地,交接班時必須進行一次表麵檢查,其他電氣設備的保護接地,由維修人員進行每周不少於一次的表麵檢查,每年至少對主接地極和局部接地極詳細檢查一次。主、副水倉中的主接地極不得同時提出水麵檢查,必須保證一個為工作狀態,礦井中水酸性較大時,應適當增加檢查次數,如發現嚴重不良或嚴重鏽蝕等缺陷,應及時處理或更換,每次檢查應記錄表內,並向有關領導彙報。

2、電氣設備在每次安裝或移動後,應詳細檢查接地裝置的完善情況,對震動較大及經常移動的電氣設備,應特別注意,隨時檢查,發現接地裝置損壞時,應立即修複,修複前禁止送電。

3、井下總接地網的接地電阻的測定,由機電科電氣組安排專人負責,電氣設備應不少於每季度一次,並將試驗記錄存檔;新安裝的接地裝置,在投入運行以前,應測定其接地電阻值,並必須將測定數據計入記錄表內。接地電阻阻值不合格者,不得投入運行,必須立即整改。

4、測量接地電阻時,應采用本安型接地搖表,應采用普通型儀器時,隻準在瓦斯濃度1%以下地點使用,並采取一定的安全措施,由機電科負責接地電阻測量,通風科瓦斯員測量周圍瓦斯濃度。

三、繼電保護整定

1、由機電科技術組負責全礦井上下高低壓開關整定值的計算及審批工作,並下達整定值通知單。

2、井下各類短路保護裝置,均應嚴格按照《短路保護細則》進行計算、校驗、整定,保證靈敏可靠,不準甩掉不用,嚴禁使用不合格的短路保護裝置。計算、校驗、整定不合格者,應立即聯係機電科進行定值重新核算。

3、各隊組必須嚴格按照整定值通知單整定,嚴禁運行隊組隨意調整整定值,對定值單錯誤者,必須立即上報機電科,進行重新核算。

4、開關保護裝置的檢測調試工作由經機電科電氣組負責,經檢驗合格後方可交給運行隊組使用,並按照規定進行調試。

5、采區供電設計時,應對保護裝置的整定值進行計算、校驗,機電安裝工應按設計要求進行安裝、整定、調整。

6、高低壓開關涉及的電網和負荷發生變化時應及時對其保護裝置進行計算、調整。

7、運行中的電氣設備的短路保護裝置,由電氣維修工負責定期檢查,如發現整定值選擇有誤或誤動時,應查明原因,報機電科主管電氣負責人核實後,按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8、高低壓開關經檢修後或在井下使用超過6個月,應對其過流保護裝置進行一次校驗和調整。

四、井下電氣試驗項目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井下電氣試驗項目及周期

序號 項 目 測試範圍及方法 測試周期

1 配電係統繼電保護裝置檢查整定 對井下配電係統繼電保護裝置重新核定負荷,進行整定試驗 新開關下井前1次,在用開關每6個月1次,負荷變化及時整定

2 高壓電纜的泄漏和耐壓試驗 電纜用交直流高壓發生器做耐壓、泄漏試驗 每年一次

3

主要電氣設備絕緣電阻的檢查 提升運輸設備、通風機、主要排水設備、主要采掘設備及井下高低壓供配電設備,絕緣電阻用絕緣搖表或絕緣電阻測試儀測試

每6個月不少於1次

4 固定敷設電纜的絕緣檢查 動力電纜絕緣電阻用絕緣搖表或絕緣電阻測試儀測試 每季一次

5 移動式電氣設備的橡套電纜絕緣檢查 動力電纜絕緣電阻用絕緣搖表搖測 每月一次,由使用單位維修電工負責測試記錄

6 井下電網接地電阻值測定 局部接地極、主接地極接地電阻用接地電阻測試儀測定 每季一次

7 新安裝的電氣設備絕緣電阻和接地電阻的測定 井下所有電氣設備絕緣電阻用絕緣搖表搖測,接地電阻用接地電阻測試儀測定

投入運行以前

8 雜散電流測試 用雜散電流測試儀測試 每季一次

六 特種設備管理

1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製度

為保證我礦使用的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製定安全管理規定,內容如下:

(一)特種設備的購置、安裝。凡屬特種設備均應由使用部門提出購置計劃,經機電科審核並報分管領導等批準後,由供應科負責購買持有國家相應製造許可證的生產單位製造的符合安全技術規範的特種設備。

特種設備安裝前,使用部門先確定具有國家相應安裝許可的單位負責安裝工作,開工前應照規定向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辦理開工告知手續。任何部門不得擅自安裝未經批準的特種設備。

安裝完成後,本單位(或者應督促安裝單位)應向有關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申報驗收檢驗。

(二)對各類特種設備進行注冊登記。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後30日內,由機電科派專人負責向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辦理注冊登記。登記標誌以及檢驗合格標誌應當置於或者附著於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

(三)管理人員應明確所有設備的安裝位置、使用情況、操作人員、管理人員及安全狀況,並負責製定相關的設備管理製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四)特種設備檔案資料的管理。

特種設備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製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書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等;特種設備運行管理文件包括: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運行記錄);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等。

(五)特種設備使用製度

1.各設備使用地點、場所(如:鍋爐房、空壓機房等)應設置安全警示標誌,嚴格履行出入人員登記手續,安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一律按規定登記進入。凡進入危險場所其他人員(包括領導檢查、外來參觀、設備維保、設備檢測人員)進入,應由本單位或部門負責人批準,並在安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等陪同下進入,進入後嚴格遵守相關製度,不得操作特種設備。其他人員不得進入上述地點、場所。

鍋爐房實行24小時運行值班製度,值班人員應做好值班記錄,發現事故隱患應正確處理,並及時上報。

設備使用地點嚴禁吸煙,使用明火,放置雜物等。

2.嚴禁安排無證人員操作特種設備,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現象。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設備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和部門安全負責人報告。

各設備使用部門應當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條件審核,保證作業人員的文化程度、身體條件等符合有關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並進行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作業知識。培訓應做出記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資格證書到期前三個月,應提出複審申請,複審不合格人員不得繼續從事特種設備的作業。

3.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的操作規程(操作規程可根據法規、規範、標準要求,以及設備使用說明書、運行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項等內容製定,具體內容可參考《特種設備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製度。

設備運行前,做好各項運行前的檢查工作,包括:電源電壓、各開關或節門狀態、油溫、油壓、液位、安全防護裝置以及現場操作環境等。發現異常應及時處理,禁止不經檢查強行運行設備。

設備運行時,按規定進行現場監視或巡視,並認真填寫運行記錄;

當設備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停止運行,同時啟動備用設備。若沒有備用設備時,則應立即上報主管領導,並盡快排除故障或搶修,保證正常經營工作。嚴禁設備在故障狀態下運行。

當設備發生緊急情況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時,操作人員應在采取必要的控製措施後,立即撤離操作現場,防止發生人員傷亡。

4.各使用部門應加強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對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相關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檢修,填寫檢修記錄,並按規定時間對安全附件進行校驗,校驗合格證應當置於或者附著於該安全附件的顯著位置,並送交XX部門備案。

5.設備使用部門應按照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範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滿前30天,向相應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各設備使用部門應予以積極地配合、協助檢驗檢測機構做好檢驗工作。未經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根據特種設備檢驗結論,通知各使用部門做好設備及安全附件的維修、維護工作,以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狀況等級和使用要求。對設備進行的安全檢驗檢測報告以及整改記錄,應建立檔案記錄留存。

6.各單位根據設備使用情況,定期(至少每月進行一次)組織安全檢查和巡視,並做出記錄。各部門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對所屬特種設備的使用狀況進行檢查(但每月不少於一次),發現問題或異常情況應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設備並及時報告礦機電科。

7.為了保障特種設備安全運行,本單位製定應急救援預案,應急預案另行公布,單位定期組織相關人員演練,每年不得少於一次,演練做出記錄存檔。

(六)其他

設備大修、改造、移動、報廢、更新及拆除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並向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辦理相應手續。嚴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動、報廢、更新及拆除未經批準或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設備,一經發現除給予嚴肅處理外,責任人還應承擔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責任。

2 特種設備維護保養製度

加強設備的維護保養,是保證設備安全運行、降低能源消耗、延長設備使用壽命的有效手段,各設備使用部門應認真學習並貫徹落實本製度。

(一)根據設備運行周期,定期對設備進行檢修。按設備使用情況,進行有針對性的維修和保養,對易磨損、老化部位實施重點維護保養,及時更換破損、變形部件,保證設備的安全等級和質量標準。

(二)維修保養工作應建立設備維護保養檔案記錄,將每次維修情況、維修內容、更換配件情況用文字記錄備案。

(三)當設備發生故障時,維修人員應迅速趕赴設備現場,根據故障現象,分析判斷故障原因,並針對故障原因實施有效地維修處理。同時,對設備故障點相關部位進行附帶檢查,防止遺漏其它事故隱患。確認排除故障後,交由運行人員啟動設備,待設備運行正常後方能撤離設備維修現場。

3 特種設備隱患排查治理管理製度

1、特種設備隱患排查是指本單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負責人、安全管理機構、現場作業人員自行對特種設備安全使用狀況進行檢查,以發現並消除事故隱患的行為。

2、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負責人每季度應至少組織一次全單位所有在用特種設備安全大檢查並親自帶隊;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每月組織一次事故隱患集中排查;特種設備現場作業人員每天對所操作特種設備進行一次事故隱患排查。

3、由機電科組織,安檢科、操作人員參與進行對特種設備進行安全隱患排查。發現重大違法行為或者嚴重事故隱患時,應當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同時要及時向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報告,並通知質監部門。

4、對於已經發現的每項特種設備事故隱患,使用單位應當指定部門或人員負責隱患治理工作。應當投入必要的隱患整治資金,並及時安排時間進行整治。經過整治消除隱患後,有關部門和人員要進行檢查確認,並在有關書麵檢查材料上簽字。

5、在檢查中,應嚴格按照特種設備法律法規以及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逐項進行事故隱患排查,及時發現存在的隱患和不安全因素,並如實填寫《特種設備隱患管理台賬》。嚴格做到發現一處登記一處,整改一處注銷一處,確保事故隱患能夠得到全過程跟蹤。

4 特種設備技術檔案管理製度

1、目的

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資料是特種設備從購入、安裝、使用,直至報廢的全過程的技術資料。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管理工作為特種設備管理提供資料,技術信息和考核的依據,是完善特種設備管理的基礎工作,建立和完善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管理製度,確保特種設備檔案的完整性、真實性和可靠性。

2、適用範圍

本製度適用於我礦所有特種設備的安全技術檔案管理。

3、建檔要求

每一台特種設備的安全技術檔案須包括如下內容:

3.1特種設備出廠資料(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製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書、監檢報告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等);

3.2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3.3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3.4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3.5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3.6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

4.管理要求

4.1指定專人負責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的建立及日常管理工作,做好檔案的編目、整理,及時更新檔案內容;

4.2特種設備檔案的應有專門的檔案櫃集中存放,按設備類型、編號等分類存放。

4.3每個特種設備檔案應有便於查閱的檔案號;

4.4建立特種設備檔案的查閱、借出和調入登記製度;

4.5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的保管期限為從特種設備購入開始建立,到特種設備報廢注銷為止。

4.6檔案櫃須清潔,做到防盜、防火、防潮、防蟲。每季度查點一次;年終對所有檔案查點一次。

5 特種設備管理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家和集團公司特種設備安全工作方針、政策,進一步加強對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確保設備安全運行。特成立韓家窪煤業特種設備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張晉生

副組長:馬興旺

成 員:尚 德 尹寶庭 高海泉 張瑞峰 劉 玉 陳 剛

特種設備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機電科,王霖成兼辦公室主任,賈建強為特種設備管理員,負責公司特種設備的日常管理工作。

七 鍋爐壓力容器管理辦法

1 總則

1、鍋爐的選型更新由礦機電科負責。鍋爐的選型必須由機電科組織,由副總以上以及相關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參與技術論證,優先選擇國家環保節能型設備。杜絕選擇國家淘汰目錄設備。

2、鍋爐的采購由礦供應科負責。采購的鍋爐本體以及相關輔機等必須具備合格證等相關資料。選擇的生產廠家必須具備相關的設備有效生產許可證。

3、鍋爐的安裝工程必須選擇在我市注冊的有相關有效資質的安裝單位來完成。

4、鍋爐安裝完畢後,由安裝單位進行向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提出申請驗收,登機彙報。同時取得質量技術監督局下發的安全使用許可證後,方可移交使用。

5、鍋爐的中途大修必須選擇市內注冊的具有相關有效資質的修理單位進行。

6、鍋爐的司爐工、水質化驗工、鍋爐維修工等使用、維護人員必須經過相關專業培訓,取得相關資格證書。

7、鍋爐的使用到了使用周期或者達到報複標準後,由機電科組織相關工程技術人員等,進行科學論證,向煤業公司提出報廢申請。

2 鍋爐房基本要求

1.鍋爐房應保持鍋爐及一切設備完好、整齊、清潔,不準在鍋爐房內搭晾衣物等,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雜物。

2.凡未經登記、年檢或有嚴重缺陷的鍋爐安全閥、儀表等不準私自投入運行。

3.供暖鍋爐房所有管道要表示出介質流動方向,管線名稱,各閥門都要表示開關方向、狀況。

4.鍋爐房應防寒凍、防風雨,並有良好的照明、通風、衛生條件。

5.保證通道暢通。

6.應設置鍋爐房平麵示意圖,供水管線圖。

7.門口應注明“供暖重地閑人免進”字樣。除主管科室人員、安全監察部門外,其他人員應經當班負責人許可方可入內。

8.外來人員未經主管領導批準,不準進入供暖車間。其他人員參觀須由有關人員陪同,並不得亂動閥門和運行裝置,未經許可不得測繪、攝影、抄錄等。

9.外來人員入鍋爐房,須在外來人員登記簿上登記,並由值班人員注明出入時間、理由和陪同人員。

10.外來人員在鍋爐房活動期間,遇有特殊緊急情況,一切聽從鍋爐房值班人員指揮。

3 鍋爐巡回檢查製度

1.為了保證鍋爐及其附屬設備正常運行以帶班長為主按下列順序沒兩小時至少進行一次巡回檢查.

2.檢查煤粉係統、鍋爐係統、鍋爐輔機係統、鍋爐給水係統、軟化水係統、除塵係統、供電係統等是否正常完好。

3.檢查燃燒設備和燃燒工藝是否正常。

4.檢查鍋爐受壓元件可見部位和爐供、爐牆是否有異常現象。

5.檢查水箱水位,給水泵軸承和電動機的溫度,各閥門開關位置和給水壓力是否正常。

6.檢查布袋除塵器是否漏風等。

7.檢查落灰清除情況。

8.檢查安全附件和依次儀表,二次儀表是否正常,各指示,信號有無異常變化。

9.檢查風機、水泵等潤滑部位的油位是否正常。

10.巡回檢查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並將檢查結果記入鍋爐及附屬設備的運行記錄內。

4 鍋爐設備維修保養製度

1、鍋爐設備的維修保養是在不停爐的狀況下,進行經常性的的維修處理。

2、結合巡回檢查發現的問題在不停爐能維修時維修。

3、維修保養的主要內容:

(1)一隻水位表玻璃管(板)損壞、漏氣、漏水、用另外一隻水位表觀察水位,及時檢修損壞的水位表。

(2)壓力表的損壞、表盤下不及時更換。

(3)跑、冒、滴、漏的閥門能修理的及時檢修或更換。

(4)轉動機械潤滑油路保持暢通,油杯保持一定油位。

(5)檢查維修煤粉係統、鼓引風係統、給水管道閥門給水泵等。

(6)檢查維修二次儀表和保護裝置。

(7)清楚設備及設備上的灰塵。

4、對安全附件實驗校驗的要求。

(1)安全閥手動放汽或放水試驗每周至少一次,自動放汽或放水試驗每三個月至少一次。

(2)壓力表正常運行時每周衝洗一次存水彎管,每半年至少校驗一次,並在刻度盤上劃指示工作壓力紅線,校驗或鉛封。

(3)高低水位報警器,低水位連鎖裝置,超壓、超溫報警器,超壓連鎖裝置每月至少做一次報警連鎖實驗。

(4)預備維修保養和安全附件實驗校驗情況,要詳細做好記錄,鍋爐房管理人員應定期抽查。

5 司爐工交接班製度

1、接班人員按規定班次和規定時間提前到鍋爐做好接班準備工作,並要詳細了解鍋爐運行情況。

2、交班者提前做好準備工作,進行認真全麵的檢查和調整保持鍋爐運行正常。

3、交接班時,如果接班人員沒有按時到達現場,交接班人不得離開工作崗位。

4、交班者,需做到“五交”和“五不交”

五交是:

(1)鍋爐燃燒、壓力、水位和溫度正常。

(2)鍋爐安全附件、報警和保護裝置,靈敏可靠。

(3)鍋爐本體和附屬裝備無異常。

(4)鍋爐運行記錄資料、備件、工具、用具齊全。

(5)鍋爐房清潔衛生,文明生產。

五不交是:

(6)不交給喝酒和有病的司爐人員;

(7)鍋爐本體和附件設備出現異常現象是不交;

(8)在處理事故時不進行交班;

(9)交接人員不到時不交給無證司爐;

(10)鍋爐壓力、水位、溫度和燃燒不正常時不交;

5、交接班時,由雙方按規定巡回檢查路線逐點逐項檢查,要將交接的內容和存在的問題認真記錄在案。

6、交接班要叫上級有關鍋爐方麵的指令。

7、交接者在交接記錄中簽字後又發現了設備缺陷,應由交接者負責。

6 水處理人員交接班製度

1、交接人員在交接班前對水處理設備和化學儀器、藥品進行全麵檢查具備下列條件方能接班;

(1)水處理設備正常,軟水主要指示合格;

(2)鍋爐堿度、PH值氯根等項指示合格;

(3)化驗儀器、玻璃器皿和分析用藥品齊全完好;

(4)工作場所清潔衛生,物品擺放整齊;

(5)水處理設備運行和化驗記錄填寫正確、準確,完整,嚴禁弄虛作假。

2、交班人員應向接班人員介紹設備運行情況。以及水質化驗和鍋爐排汙等方麵出現的問題。

3、沒有辦理接班手續,交班人員不準離開工作崗位。

4、接班人員應按規定時間到達工作崗位,查閱交班記錄,聽取交班情況介紹。

5、交班人員共同檢查軟水處理設備,化驗儀器、藥品等是否齊全正常並對軟水、鍋水主要指示進行化驗,合格後方能進行交接班。

6、接班人員未按時接班,交班人員應向、有關領導報告,但不能離開工作崗位。

7、交班時,如遇事故或重大操作項目,應待事故處理完畢後或操作告一段落後方可交班,接班人員應積極協同處理事故和完成操作項目。

7 鍋爐水質管理製度

1、鍋爐用水必須處理,沒有可靠水處理措施,水質不合格,鍋爐不準投入運行。

2、嚴格執行GB1576工業鍋爐水質標準,加強水質監督。

3、鍋爐水處理一般采用鍋外化學水處理,對於立式,臥式,內燃和小型熱水鍋爐可采用爐內加藥水處理。

4、采用爐內加藥水處理的鍋爐,每班必須對給水硬度,鍋水堿度,PH值三項指標至少化驗一次(給水化驗水箱內的加藥水)。

5、采用鍋外化學水處理的鍋爐,對給水應每2小時測定一次硬度,氯根,PH值及溶解氧;鍋爐水應每2——4小時測定一次堿度、氯根、PH值及磷酸根。

6、專職或兼職水質化驗員,要經技術監督部門考核合格後,才能進行水處理工作。

7、對離子交換器的操作,要針對設備特點指定操作規程,並認真執行。

8、水處理人員要熟悉並掌握設備、儀器、藥劑的性能、性質和使用方法。

9、分析化驗用的藥劑應妥善保管,易燃易爆有害有毒藥劑要嚴格按規定保管使用。

10、鍋爐停用檢修時,首先要有水處理人員檢查結垢腐蝕情況對垢的成分和厚度,腐蝕的麵積和深度以及部位做好詳細記錄。

11、化驗室和水處理向應保持清潔衛生,有放火措施。

12、水處理設備的運行和水質化驗記錄填寫完整正確。

8 鍋爐房安全保衛製度

1、鍋爐房是使用鍋爐單位的要害部門之一,除鍋爐房工作人員、有關領導及安全、保衛、生產管理人員外,其他人員未經有關領導批準,不準入內。

2、當班人員要監守崗位,提高警惕,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巡回檢查製度。

3、非當班人員,未經帶班長同意,不準開關鍋爐房的各種閥門,煙風門及電器開關。無證司爐工、水質化驗人員不得單獨操作。

4、禁止鍋爐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鍋爐在運行或壓火期間,房門不得鎖住或閂住,壓火期間要有人監視。

6、鍋爐房要配備有消防器材,認真管理。不要隨便移動或挪做他用。

7、鍋爐一但發生事故,當班人員要準確,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並立即報告有關領導。

9 鍋爐房清潔衛生製度

1、鍋爐房不準存放與鍋爐操作無關的物品,鍋爐用煤、備品備件、操作工具應放在指定指定地點,擺放整齊。

2、鍋爐房地平、牆壁、門窗要經常保持清潔衛生。

3、手燒爐投過煤要隨手打掃散落在地上的煤,保持地麵清潔。

4、煤場、渣場要分開設置、煤堆、渣堆定期撒水,堆放整齊。

5、每班下班前,對工作場地、設備、儀表、閥門、等打掃幹淨。

6、每周對鍋爐房及所管區域進行一次大掃除,保持環境清潔優美。

7、主管領導要經常組織有關人員,對鍋爐房的清潔衛生進行檢查評比,要獎勤罰懶,做到清潔衛生、文明生產。

八 礦井主要通風機管理

1 總 則

第一條 礦井主要通風機是保證煤礦安全生產的主要設備,為加強礦井主要通風機安全管理,確保主要通風機安全、可靠運行,依據《煤礦安全規程》(2011版)、《山西省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礦山安全法》,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礦井主要通風機是指擔負整個礦井、礦井的一翼或一定區域的通風裝置,主要包括有:主要通風機、風機的供(配)電設備、潤滑裝置、控製與監測、調節風門、防爆門(蓋)和風道觀察孔等。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於韓家窪煤業地麵主要通風機。

2 基 礎 管 理

第四條 主要通風機房必須張掛的相關製度及圖表,礦機電科將相關管理製度裝訂成冊:

1、操作規程。

2、交接班製度。

3、設備維修保養製度。

4、巡回檢查製度。

5、崗位責任製。

6、設備包機製度。

7、幹部上崗檢查製度。

8、要害場所管理製度。

9、消防管理製度。

10、反風操作係統圖。

11、供電係統圖。

12、巡回檢查路線圖表。

13、設備主要技術特征表。

電氣控製原理圖冊應在機房內存檔。

第五條 礦機電科及機電隊必須建立有主要通風機管理檔案,包括以下內容:

礦機電科建立的檔案有:

1、主要通風機說明書。

2、主要通風機安裝圖。

3、設備技術特征。

4、機房的設備供電係統圖

5、電氣控製原理圖。

6、技術測定與探傷報告。

7、事故記錄。

8、風機切換記錄。

9、改造及大修記錄。

10、主要通風機無計劃停電停風應急預案。

11、事故分析追查責任製。

第六條 新安裝及技術改造後的主要通風設施,必須及時修訂操作規程及各項管理製度,並補充完善相關檔案管理資料。

3 主要通風機及安全保護設施的要求

第七條 主要通風機的各部分,包括主要通風機、蝶閥及其啟動設備、防爆門(蓋)、供電係統、電動機、控製設備和監測裝備以及各種保護設施,必須齊全完整,安全可靠。

第八條 主要通風機:

1、礦井主要通風機必須具有礦用產品安全標誌證書(MA)。

2、主要通風機必須安裝在地麵;裝有通風機的井口必須封閉嚴密,其外部漏風率不得超過5%;基本建設期間回風井有提升設備時,外部漏風率不得超過15%。

3、必須保證主要通風機連續運轉。

4、必須安裝2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風機裝置,其中1套作備用,備用通風機必須能在10min內開動。

5、主要通風機,在30Hz~50Hz運行區段內,不得有共振點。

6、主要通風機裝置效率長期低於50%應進行技術改造或更換。

第九條 供電係統及安全保護

1、主要通風機供電的雙電源、雙回路供電線路來自礦井35kV變電站10Kv不同母線段,線路上不應分接任何負荷。控製回路和輔助設備,必須有與主要設備同等可靠的備用電源。當任一回路發生故障停止供電時,其餘回路能擔負全部負荷。正常情況下,供電電源應采用分列運行方式,一回路運行時另一回路必須帶電備用。

2、礦井主要通風機配電設備應具有完善的保護裝置;給高壓電動機供電的饋電櫃應裝有避雷裝置。

主要通風機必須安裝準確可靠的在線監測裝置,監測內容包括:電壓 、電流、功率、轉速(頻率)、功率因數、風量、靜壓(全壓)、風機效率、軸承溫度、電動機定子溫度、風機振動等。

第十條 控製及變頻

1、礦井主要通風機實現變頻控製,變頻器與主要通風機電動機實現一拖一方式。

2、變頻器必須能夠保證在30Hz~50Hz長期運行,其諧波汙染不得超過“GB/T14549-93《電能質量公用電網諧波》”、GB/T15543-2008《電能質量 三相電壓不平衡》、GB/T 24337-2009《電能質量 公用電網間諧波》、GB/T 12326-2008《電能質量 電壓波動和閃變》等標準要求。

3、變頻器室內溫度應保持在5℃~40℃。

4、礦井主要通風機控製必須實現主要通風機房配電室的高、低壓出線櫃、變頻器、主要通風機切換櫃、蝶閥的遠控功能,逐步實現主要通風機正常狀態的一鍵切換、一鍵反風操作。

5、主要通風機接地係統必須滿足建築避雷、電源接地、控製接地分別設置的要求。

第十一條 風門及其啟動設備

1、確保電動蝶閥在2min內完成開(關)過程。

2、蝶閥開啟、關閉顯示屏具有到位狀況顯示。

3、蝶閥必須可靠密封,杜絕漏風及冬季結冰現象。

第十二條、防爆門(蓋)

1、裝有主要通風機的出(進)風井口必須安裝防爆門(蓋)。

2、防爆門(蓋)和出(進)風井口必須封閉嚴密,漏風率不得大於2%。

3、防爆門(蓋)四周應加裝配重,以便在主要通風機因故停機時防爆門(蓋)能自動開起,形成自然通風。

4、防爆門(蓋)四周應安裝反風時用於壓緊防爆門(蓋)的壓緊裝置,以便保證礦井反風時要求。

第十三條、電動機

1、對旋式礦用主要通風機電動機必須選用風機專用(YBK)電動機,並具有防爆合格證和礦用產品安全標誌證書(MA)。

2、采用變頻控製的礦用主要通風機必須采用具有強迫冷卻方式的防爆變頻電動機。

3、電動機預埋的軸承測溫元件、定子繞組測溫元件不得少於2組(一用一備),測溫範圍為-50℃~200℃。

4、采用脂潤滑的軸承除按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定期注油外,還必須每兩年進行一次清洗換油。

第十四條、礦井反風

生產礦井主要通風機必須裝有反風設施,並能在10min內改變巷道中的風流方向;當風流方向改變後,主要通風機的供給風量不應小於正常供風量的40%。

第十五條、備品配件

1、同等規格型號的礦井主要通風機應至少有一套備用輪轂(輪轂、葉片及緊固件)和軸承組件。

2、同等規格型號的對旋式主要通風機應備用一套電動機。

3、備品配件必須妥善保管,完好齊全,保證故障發生後能夠及時對損壞部件進行更換,盡快恢複主通風設備性能。

4 使用操作與維護保養

第十六條 主要通風機房每班至少配有正、副兩名操作工,並遵守下列規定:

1、依據《礦山安全法》的規定,結合現場實際情況,新操作工必須具備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身體健康,並有不少於一個月的上崗前專業技術脫產培訓,考試合格後由礦主管部門頒發臨時合格證,見習一年後考核合格方可持證上崗。

2、持臨時合格證的操作工及實習操作工不得單獨操作。

3、操作工每年必須有不少於累計32學時的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新建及技術改造後的設備投運前,必須及時對原有操作、維修和管理人員進行不少於10天的工作原理、控製技術、操作規程等方麵的培訓。

4、操作工必須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操作規程、要害場所管理製度、巡回檢查製度和崗位責任製。做到三懂四會:懂操作規程、懂設備性能、懂設備原理,會操作、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一般故障。

5、主要通風機及設施各環節的運行和維護都必須責任到人,機電維修工執行包機、巡回檢查維護製度,並做好記錄。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現場無法處理的問題迅速向有關部門彙報。

6、操作工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應每小時將主要通風機的運轉情況記入運轉日誌薄內,若發現異常,立即向機電科上報。操作工不得擅自調整主要通風機運行工況及各種保護。

7、主要通風機發生故障如溫升過高、振動超限、聲音異常等情況時,當班操作工必須采取果斷措施,及時切換到備用風機,同時將故障及切換情況上報機電科和礦調度、礦設備管理部門。主通風係統發生重、特大事故時,機電科、調度室必須在30min內向集團公司煤業機電裝備部、總調度室分別彙報。

8、每季度應至少檢查1次反風設施,每年應進行1次礦井反風演習;礦井通風係統有較大變化時,應進行1次反風演習。

9、礦井反風必須編製反風安全技術措施,經審批後方可進行。

10、反風時應在總指揮發布反風命令後,在調度室的統一指揮下順序啟動主要通風機。

11、礦井反風時間原則上不低於2h。

12、電動蝶閥調節風門必須有冬季采暖保溫措施。

第十七條 嚴禁主要通風機房兼作他用,並滿足下列要求:

1、主要通風機房內必須安裝水柱計及通風機在線監測裝置,必須有直通礦調度室的電話和應急照明。

2、主要通風機房內應備有必要的檢修工具及電氣操作器具,並擺放整齊。

3、主要通風機房、供配電室封堵嚴密。配備有效滅火器不少於4個,滅火砂0.2立方米以上,所用消防器材必須符合有關規定。

4、嚴禁變配電室、變頻器室、控製室采用水、汽、明火采暖。

第十八條 主通風係統的檢修維護應有相對固定的檢查修理時間,並製定有檢修維護保養製度:

1、風機切換後,必須及時對備用風機及附屬設施檢查、檢修,保證完好狀態,對風道進行必要的清理與清掃。

2、充分利用節假日停產檢修時間,每年不少於2次的供配電設備吹灰、緊固檢查。

3、所用檢查、維修、試驗、測試、測定等項目內容和處理結果必須留有記錄,簽字備查。

4、所有維護、修理和調整工作必須由專職的大型設備維修工進行。

第十九條 主通風設備的各部分,包括主要通風機、蝶閥及其起動設備、防爆門(蓋)、供電係統、電動機和控製設備以及各種保護和閉鎖裝置等,每天必須由專職人員(即大型設備維修工)檢查1次,機電隊主管隊長或技術負責人每旬不少於1次現場檢查,機電科分管科長或主任工程師每月不少於1次現場檢查。礦分管機電的礦長應每季不少於1次現場檢查。檢查情況和問題處理結果都應留有記錄。

第二十條 主通風設備的各部分,包括主要通風機、配電設備、防爆門(蓋)、蝶閥、各種保護裝置,除日、周、月檢外,涉及的檢查項目還有:

1、對防雷、避雷設施每年雨季前做一次檢查、試驗。

2、各種保護每年校驗一次。

3、輸電線路在雨季前進行預防性試驗和檢查。

4、采用鋼製壓模葉片的葉柄每2年探傷一次。

5、防爆門(蓋)每6個月檢查一次。

6、每季度檢查一次反風設施。

7、改造及大修後的礦井主要通風機空載試運轉時間不得小於72h。

8、改造後的礦井主要通風機及相關設施必須經單項工程驗收後方可投入正式運轉。

9、礦井反風演習前,礦機電科應提前檢查、檢修、清理風機及相關設施,確保完成預定的反風目標。

10、加強設備潤滑管理,建立並嚴格執行潤滑“五定”製度(定人、定質、定量、定點、定期),做好換油記錄。主要設備要建立潤滑卡片,實行潤滑專責管理。潤滑油劑要經檢驗合格後方可使用。

第二十一條 礦井通風係統調整時,礦通風科應及時與礦礦機電科溝通,嚴禁礦井主要通風機在喘振區工作。礦井主要通風機運行參數調整必須由礦總工程師批準,礦機電科、機電隊根據審批後的參數指定專人調整。運行參數調整必須做好記錄。

第二十二條 主通風係統的檢查、檢修必須遵照下列規定:

1、嚴禁帶電檢修電氣設備。

2、對主要通風機風道、旋轉部位、電動機的檢修,必須將風機房供(配)電係統的對應輸出開關櫃斷路器斷開,懸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警示牌,並留有監護人。

3、檢修完畢必須認真清點清理檢修工具、器材等,保證所檢修現場無油垢、煤塵、棉紗、遺留工具及雜物等。

5 測試、改造與事故管理

第二十三條 改造及大修後的礦井主要通風機投入使用前,必須進行1次通風機性能測定和試運轉工作,以後每3年至少進行1次性能測定,認定合格後方可繼續使用。各種檢測試驗必須由具備相關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檢測結果要及時存檔,妥善保存。

第二十四條 改造的主要通風機運行裝置效率不得低於70%,設計最高裝置效率不得低於80%。距離設備1m內的噪音不得大於85dB。

第二十五條 主要通風機發生事故後,操作工必須立即向隊值班領導彙報。一般事故由使用單位及時處理。發生重大及以上事故時,礦設備管理部門應立即向公司主管部門彙報,由分管機電的副礦長及時組織處理。事故單位應將事故發生經過、原因分析、采取的措施、責任者、處理意見及初步結論。

第二十六條 認真製定和完善礦井主要通風機試運轉期間安全技術措施和操作規程,操作規程除明確正常狀態下操作程序外,必須明確故障狀態下操作程序,並嚴格執行。

第二十七條 要精心安排礦井主要通風機改造過程和試運行期間各種常見故障下的應急預案演練和故障處理。

九 主提升膠帶輸送機管理

1 一般規定

一、為完善山煤集團主提升帶式輸送機安全保護、安全防護設施,規範主提升帶式輸送機操作人員和維修人員行為,確保主提升帶式輸送機安全運行,加強主提升帶式輸送機的安全使用和管理,杜絕事故發生,根據山煤集團煤業管理公司下發《山煤煤業管理有限公司設備管理辦法(試行)》等18項機電管理製度、《煤礦機電事故及處罰管理辦法》等十二種製度及上級部門相關管理辦法,結合我礦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管理辦法。

二、主斜井井筒內必須照明齊全,光線充足。

三、主提升帶式輸送機必須裝設驅動滾筒防滑保護、堆煤保護、溫度保護、煙霧保護、防跑偏裝置、超溫自動灑水裝置,必須裝設膠帶張緊力下降保護裝置和防撕裂保護裝置,應安裝斷帶抓捕裝置。

四、主提升帶式輸送機運行時,必須裝設防逆轉裝置和製動裝置。

五、主提升帶式輸送機防護網(罩)等輔助安全設施按機電設備保護裝置管理,在運轉期間嚴禁擅自拆除或違規使用。

六、主提升帶式輸送機停機前,除設備故障或緊急停機外,必須把膠帶上的物料拉空,避免帶載啟動,嚴禁在短時間內頻繁啟動。

七、主提升帶式輸送機,機頭必須采用可靠的基礎進行固定;主提升帶式輸送機必須有可靠的張緊裝置。

八、電控係統應實時監測記錄有關數據。應對電流、電壓、功率、電機轉速、煤量、帶速、運行時間、各種保護等參數進行實時監測、報警並記錄。

九、停送電操作必須嚴格按照停送電程序、製度執行。機房內的絕緣用具應定期試驗,檢驗合格方可使用。

2 保護裝置及沿線照明管理

十、主提升帶式輸送機井筒照明設置:主提升帶式輸送機井筒內每隔30 米裝設一盞照明燈,機頭、機尾、轉載點、配電點處可加密照明燈數量,保證有充足照明。

十一、堆煤保護設置:必須裝設在卸載點的正前方的適當位置,避免卸料時物料碰觸產生誤動作或堆煤埋死滾筒時拒動。

十二、煙霧保護設置:煙霧保護傳感器必須裝設在主提升帶式輸送機驅動部位進風流經過驅動滾筒後上方的適當位置,並與超溫自動灑水裝置配合,保證膠帶打滑或其它原因產生煙霧時能夠可靠動作。

十三、溫度保護設置:溫度傳感器必須采用遠紅外溫度傳感器,且裝設在驅動滾筒適當位置處,利用溫度傳感器探測驅動滾筒表麵溫度,當溫度升高異常時,傳感器反饋信號並停機,同時自動灑水裝置動作。

十四、自動灑水裝置設置:灑水噴頭必須固設在驅動滾筒處,噴嘴正對滾筒表麵。灑水管路應裝設一套手動旁路,當自動灑水裝置出現故障時,可應急使用。

十五、防跑偏保護設置:設在機頭部、機尾部、中間各段及主提升帶式輸送機起伏不平段兩側機架上,以防止膠帶跑偏造成撒煤或摩損機架,設置數量可根據主提升帶式輸送機鋪設條件及鋪設長度確定。

十六、速度保護設置:速度傳感器應裝設在換向滾筒或膠帶上平麵,保證安裝可靠、有效、能準確的測量帶速。

十七、主提升防撕裂保護設置:必須安裝在主提升帶式輸送機沿線受料點處,當膠帶撕裂時,防撕裂傳感器反饋信號停機。

十八、急停拉線設置:急停拉線開關必須裝設在主提升帶式輸送機行人側,現場人員能夠觸及的醒目位置,每隔100m 裝設一組急停閉鎖開關,急停拉線應采用專用掛鉤懸掛在機架縱梁上,急停開關必須固定牢靠。

十九、打滑保護設置:速度傳感器安裝在膠帶非工作麵。

二十、張緊力下降保護:主提升帶式輸送機配置的張緊裝置要嚴格按主提升帶式輸送機所需張力進行設置。

二十一、主提升帶式輸送機斷帶保護裝置設置:采用非接觸式型式。根據主提升帶式輸送機滿載時的最大靜張力和單組抓捕器的抓捕力設置斷帶抓捕裝置的數量、安裝間距,上下膠帶均應設置,確保控製和抓捕滿足要求。

二十二、投入使用的主提升帶式輸送機必須保護齊全,且靈敏可靠;急停拉線、堆煤、跑偏保護裝置必須每班試驗,煙霧保護每月實驗一次,並建立試驗記錄,並由使用單位當班負責人簽字認可,存檔保存三個月以上。

3 安全防護設施管理

二十三、主提升帶式輸送機的旋轉部位,包括卸載點、驅動部、張緊部、機尾、變坡點及人員通過處,必須設置防止人員與轉動部相接觸的防護網,並采用合適的夾具固定在機架上。

二十四、在主提升帶式輸送機的卸料點、機頭等高度超過2.0 米處進行維修檢查等工作時,必須設置檢修平台,並有可靠的防護裝置。

二十五、主提升帶式輸送機卸載滾筒軸心水平線偏下合適位置處加裝不少於二道清掃器,沿底帶卸載點向後5米處加裝不少於一道清掃器、機尾滾筒前加裝不少於一道可靠有效的清掃器,清掃器必須加裝保險鏈。

二十六、 聯軸器、裸露軸等旋轉部位必須裝設牢固可靠防護有效的護罩。

二十七、主提升帶式輸送機各受料點處必須裝設堅固可靠擋煤板,確保不灑煤。

二十八、消防器材必須放置在主提升帶式輸送機機頭、機尾便於司機拿取的醒目位置,並且必須按標準要求設置;主提升帶式輸送機沿線設消防灑水管路,每50m 處設放水閘門,配灑水軟管。

二十九、主提升帶式輸送機嚴禁超設計運輸能力進行生產,嚴格控製上一級帶式輸送機或煤倉的放煤量。

三十、主提升帶式輸送機嚴禁拉水煤運行,受煤倉如果出現水煤必須立即停止放煤,製定專項安全措施並經有關領導審批後,主提升帶式輸送機方可運行。

三十一、主提升帶式輸送機各轉載點崗位司機在開停設備前必須有正常、可靠的聯係信號,確認附近無障礙物及其閑雜人員後方可發送開機信號。

三十二、操作主提升帶式輸送機應精力集中, 發現緊急情況必須立即停機查明情況,在情況不明或事故未排除時嚴禁開機。

三十三、每班開機後,先將膠帶空轉一個循環,檢查各部件、接頭、儀表、運行參數等,確認正常後,方可帶負載運行。

三十四、主提升帶式輸送機司機當班停機後應及時切斷電源,並將開關閉鎖。

三十五、主提升帶式輸送機巡視人員不得穿長大衣進行巡視。

三十六、當班司機必須認真及時填寫設備運行記錄,特別是設備異常現象、故障記錄。

三十七、嚴格執行“點檢”製度,詳細填寫點檢記錄,通過點檢發現主提升帶式輸送機的缺陷,並依此做好預防性檢修工作。

三十八、主提升帶式輸送機司機進行不同型號膠帶機崗位調整時,必須重新培訓,嚴禁一證通用。

三十九、認真做好膠帶機的定期檢修和節假日檢修工作,按照設備檢修周期製定檢修計劃、檢修項目、檢修質量標準、安全技術措施,按時進行檢修,有驗收報告並做好記錄。

四十、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373條規定,每班對跑偏、煤位、急停、防滑、超溫、煙霧、灑水保護檢查,試驗一次,同時做好記錄,靈敏可靠方可開機,嚴禁甩掉保護運行。

四十一、工程技術人員應對運行記錄、技術資料和檢修記錄進行整理存檔,對鋼絲繩芯帶式輸送機的運行參數進行分析診斷,保證膠帶機安全經濟運行。

4 安全管理

四十二、主提升帶式輸送機運行時嚴禁進行任何維護工作;巡檢工不允許用身體任何部位或持器件接觸設備旋轉部位。

四十三、巡檢發現異常現象需檢查或處理故障時,必須停機閉鎖。

四十四、嚴禁坐、臥或跨越正在運行的主提升帶式輸送機;主提升帶式輸送機運行時嚴禁進入防護欄內進行檢查、巡檢、處理問題、清理雜物等作業。

四十五、運行過程中如發現主提升帶式輸送機上有錨杆、鐵器等雜物時,必須先拉動皮帶急停,待主提升帶式輸送機停止,並與機頭司機聯係停電閉鎖後,方可進行清理工作。

四十六、主提升帶式輸送機檢查、檢修時,必須停電閉鎖,掛停電工作牌,並有專人監護,不許約時或無檢修人親自通知開車。

四十七、主提升帶式輸送機檢修完畢後,應及時恢複原有的各類安全防護設施,清理施工現場。

四十八、檢修主提升帶式輸送機或在主提升帶式輸送機沿線處理故障時,必須聯係司機停機(檢修人員必須與司機共同確認檢修地點、檢修內容),將主控製器電源斷電,掛好警示牌,且有人監護。檢修及處理故障的作業人員必須將作業地點就近的閉鎖開關閉鎖後方可作業。檢修完畢後作業人員通知司機,確認安全後方可開機。

四十九、在煤倉口、溜煤眼及卸料點上口進行檢修、檢查或其他作業時,必須用有效的臨時防護網蓋在煤倉口、溜煤眼及卸料點上口,以防人員掉入。在此上方作業時除滿足以上要求,還必須係安全帶或安全繩,安全帶必須經常準備在現場。

五十、在任何超過2.0 米及以上的高度作業時必須係安全帶。

五十一、主提升帶式輸送機機道清煤人員,必須逆向煤流方向進行作業。

五十二、主提升帶式輸送機運行時禁止清理機頭、機尾滾筒及其附近的浮煤,如出現浮煤或大塊異物進入滾筒需要處理時,在按(四十八)規定後執行。

五十三、帶式輸送機巷道中行人跨越帶式輸送機處應設過橋,巷道中應有照明。在機頭和機尾應有防止人員與驅動滾筒和導向滾筒相接觸的的防護欄。

五十四、定期進行油質鐵譜分析,定期更換油脂。

五十五、井口附近20米範圍內嚴禁煙火,不準堆放易燃物,機房及皮帶走廊消防設施定位、定量按標準設置,膠帶機沿線必須敷設消防管路,每隔50米設1個管接頭25米消防軟管應專儲專用,機頭前後兩端各20米範圍內使用不燃性支護。

五十六、凡在膠帶巷焊接作業,必須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223條規定,製定專門焊接安全措施,並按規定程序進行審批,焊接期間必須固定1名安檢員和瓦檢員跟蹤動態監督檢查,並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

5 特殊管理

五十七、主提升帶式輸送機輸送帶接頭鋼絲芯發生抽動或斷股超過15%時(以輸送帶內總鋼絲芯數計算),必須立即停止運行,更換輸送帶或重新製作接頭。

五十八、主提升機輸送帶鼓包或接頭處出現起皮麵積達到接頭麵積的15%時(以一個標準接頭麵積計算),必須立即停止運行,更換輸送帶或重新製作接頭。

五十九、鋼絲繩芯輸送帶帶麵跑偏量不得超過如下規定:

帶麵≤800mm ±40mm

帶麵800~1400mm ±60mm

帶麵1600~2200mm ±75mm

六十、膠帶機與給煤機、上下膠帶機應實現聯鎖。

六十一、對於鋼絲繩芯帶式輸送機的透視工作,必須由經過培訓的專職人員進行操作,並將透視結果做好記錄,有分管責任人簽字,透視應每月一次,對有疑問的部位和新硫代的部位要增加透視次數,發現問題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彙報並及時處理。輸送帶接頭及局部易損部位應加裝無損探傷監測和斷帶保護。

六十二、膠帶接頭硫化各單位要與膠帶生產廠共同研究製定硫化工藝、施工組織方案、質量標準、安全技術措施,並嚴格按規定工藝進行硫化。接頭硫化前要對膠料的性能、保存情況、硫化器的狀況等進行全麵細致的檢查,合格後方可進行硫化,接頭硫化完畢應做好如下記錄:硫化日期、硫化人員、接頭編號、接頭長度等,新接頭硫化後必須進行試運行,試運行8小時後要停機對其進行透視,並有記錄。

六十三、膠料的保存要嚴格按照生產廠的使用說明書進行保存,保存時間不得超過3個月,保存的溫度要符合要求,如沒有合格的保存條件購買後要立即投入使用。凡使用超過保存期的膠料,一律不得使用。

六十四、維護使用單位要確保鋼絲繩芯帶式輸送機日常維護保養所需的材料及備品配件,嚴把配件質量關。

六十五、堅持使用阻燃輸送帶,輸送帶“三證”齊全,有性能測試報告,新安裝或更換的膠帶應做阻燃性能測試和接頭拉力試驗,膠帶機按規定定期測試。

十 礦井主要提升絞車管理

1 總 則

第一條 礦井主提升係統是煤礦機電運輸關鍵環節,為加強礦井主提升係統的綜合管理,確保主提升係統安全、經濟、高效運行,特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韓家窪煤業副井、主井提升機(提物)及其配套設施的管理。

2 一 般 規 定

第三條 安全責任劃分: 按照誰使用、誰管理、誰負安全管理責任的原則,明確礦機電科為安全主體責任單位。

第四條 安全體製建立: 必須明確主管礦井主提升係統的負責人,機電科和主管隊必須配齊技術管理人員 。

第五條 按照山煤集團煤業管理公司有關礦井大型機電設備安裝驗收管理規定要求,對設備的選型、改造、新裝、移裝後的調試和驗收進行規範管理。設備選型、改造必須公司組織方案論證,所選設備必須符合國家及行業相關規定。

第六條 提升係統的安裝、改造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煤礦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和廠家技術文件要求進行。

第七條 新安裝、移裝、大修和重大技術改造後的主提升係統,必須經公司組織驗收,合格後方準投入運行。

第八條 新安裝、移裝及重大技術改造後設備和係統的各項製度及圖紙等相關資料均要及時完善修訂,做到完整齊全並與實際相符。

第九條 提升機設計及實際運行狀況進行能力核定,嚴禁設備超負荷、超能力生產。

3 基 礎 管 理

第十條 主提升係統必須做到一台一檔,必須具備下列資料,並妥善保管:

①絞車說明書

②絞車總裝配圖

③提升係統圖

④電氣係統圖

⑤潤滑係統圖

⑥製動裝置結構圖和製動係統圖

⑦技術測定與探傷報告

提升係統圖、電氣係統圖、潤滑係統圖、製動係統圖、提升裝置的主要技術特征參數等必須懸掛在絞車房內。

第十一條 必須建立健全主提升係統的相關製度,並懸掛在絞車房:

操作規程、崗位責任製、交接班製度、設備包機製度、設備維修保養製度、巡回檢查製度和圖表、幹部上崗檢查製度、保護裝置定期檢查試驗製度、事故分析追查責任製、要害場所管理製度、防火製度、鋼絲繩檢查驗繩製度等。

第十二條 絞車房內必須有以下記錄,並按規定認真填寫:

①設備運行記錄

②司機交接班記錄

③機電設備檢修記錄

④巡回檢查記錄

⑤幹部上崗檢查記錄

⑥鋼絲繩檢查、檢驗和更換記錄

⑦安全保護裝置試驗記錄

⑧外來人員記錄

⑨事故記錄

第十三條 絞車司機必須接受專門培訓,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新安裝、技術改造後的設備投運前要及時對操作、維修和管理人員進行相關培訓,合格後方準上崗作業。

第十四條 絞車及配套裝置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及相關規定要求,有“MA”標誌。

4 裝備及安全保護設施

第十五條 提升係統裝備及安全保護、設施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一)提升絞車必須具有下列安全保護裝置,且動作靈敏可靠:

1、防止過卷裝置

2、過負荷和欠電壓保護裝置

3、防止過速裝置

4、限速裝置

5、深度指示器失效保護裝置

6、閘間隙保護裝置

7、鬆繩保護裝置

8、減速功能保護裝置

防止過卷裝置、防止過速裝置、限速裝置和減速功能保護裝置應設置為相互獨立的雙線形式。

(二)製動係統

1、液壓製動係統應按廠家技術文件和大型固定設備液壓製動係統的相關要求執行。

2、斜井提升絞車的盤式製動裝置製動的壓力和時間符合廠家有關技術文件的要求。

3、液壓控製係統具有油泵啟動與主控製器的閉鎖及潤滑油的欠壓和製動油的過壓、超溫保護裝置。

4、機械、電氣製動係統均為故障安全型,即任一環節故障時,係統保持製動狀態。

(三)鋼絲繩

1、鋼絲繩必須按使用單位提出的要求進行采購,如:鋼絲繩型號、廠家等。

2、使用和保管提升鋼絲繩必須遵守《煤礦安全規程》第398條規定。

3、每卷鋼絲繩必須有“MA”標誌。

4、新繩懸掛前,必須對每根鋼絲做拉斷、彎曲和扭轉3種試驗及外觀檢查,達不到規定嚴禁使用。

5、新鋼絲繩懸掛前的檢驗(包括驗收檢驗)和在用繩的定期檢驗,必須遵守《煤礦安全規程》第402條規定。

6、升降物料用的鋼絲繩,自懸掛時起12個月進行第一次檢驗,以後每隔6個月檢驗1次,礦井保存有檢驗資料並歸檔管理。

7、鋼絲繩懸掛時的安全係數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400條的規定,否則不準懸掛。

8、提升裝置使用中鋼絲繩做定期檢驗時,安全係數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必須更換:升降物料時小於6。

9、鋼絲繩的使用、維護、管理等,必須遵守《煤礦安全規程》第403--411條規定。

(四)提升容器與鋼絲繩的連接裝置

1、提升容器與鋼絲繩的連接裝置的選型、使用、維護和管理,必須遵守《煤礦安全規程》第412、414、415條規定。

2、連接裝置出廠時,必須有廠家、編號和永久性銘牌,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和檢驗報告齊全。

3、在用的連接裝置,經定期拉力試驗或探傷合格後,方可繼續使用。

4、提升容器和鋼絲繩的連接裝置,必須有合格的備用品,並要妥善保管,不得鏽蝕。

5、連接裝置的更換日期,探傷和拉力試驗結果,都必須記入專用記錄簿。

(五)通訊與信號

1、每一提升裝置,必須裝有從井底信號工發給井口信號工和從井口信號工發給絞車司機的信號裝置。除常用的信號裝置外,還必須有備用信號裝置;井底車場與井口之間,井口與絞車司機台之間,除有上述信號裝置外,還必須裝設直通電話。檢修用信號必須安全可靠(優先選用手持信號對講機)。

2、井口信號裝置必須與絞車控製回路相閉鎖,隻有在井口信號工發出信號後,絞車才能啟動,提升方向與信號也應閉鎖。

3、一套提升裝置服務幾個水平使用時,從各水平發出的信號必須有區別。各水平隻能允許一個水平向井口發出工作信號,每班試驗一次。

4、開車信號必須采用轉發形式,即井底信號必須經由井口信號工轉發至提升機房,但有下列情況之一時,不受此限:發送緊急停車信號。要求每班試驗一次。

5、信號裝置開車信號除音響外還應有燈光和數字保留,直至打停車信號時消除。設置有緊急事故停車信號,並能直發提升機房,使司機能及時停車。設置井筒檢修信號裝置,在檢修過程中,除檢修信號外,任何地點都不能向絞車房發信號,檢修信號必須和其它信號閉鎖。要求每天試驗一次。

第十六條 井口和井底車場必須有專職把鉤工。

第十七條 提升機房環境應符合下列規定:

1、機房內整潔衛生,牆麵抹灰刷白,窗明幾亮,無雜物、無灰塵、無油垢、無積水,禁止機房用作其它用途。

2、機房內照明適度,管線吊掛整齊。

3、噪音超過90分貝,要安裝消音設施,司機台要裝設在隔音室內。

4、有適度的取暖降溫設施(暖氣或空調)。

5 運行規定

第十八條 提升裝置必須配有正、副司機。每班開工前,應先開1次空車,檢查絞車運行情況;連續運轉時,不受此限。發生故障,必須立即報告。

第十九條 所有崗位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司機應了解提升機的電氣原理圖及液壓、製動係統圖,了解提升機的機械部件和電氣控製裝置、安全保護裝置、液壓元件的調整或整定工作,做到“三知四會”,認真填寫記錄。

第二十條 司機嚴格執行各種規章製度,按章操作提升機。

第二十一條 機電設備的檢查、維護、修理和調整工作必須由專職的機電維修工進行。

第二十二條 絞車司機嚴格按章操作,按規定每一小時進行一次巡回檢查,並認真填寫各種記錄。

6 檢查檢修規定

第二十三條 提升設備必須按規定進行日、旬、月和停產檢修,要求日檢不少於2小時,旬檢不少於4小時,月檢不得少於8小時、年度停產檢修時間累計不低於7天。對每次的日、旬、月和停產檢修都要做好記錄,並由檢修負責人簽字,停產檢修資料由機電科整理存檔。

第二十四條 提升裝置的各部分,包括提升容器、連接裝置、天輪和鋼絲繩,以及提升絞車各部分,包括滾筒、製動裝置、深度指示器、防過卷裝置、傳動裝置、電動機和控製設備以及各種保護和閉鎖裝置等,每天必須由專職人員檢查1次,每旬必須由主管副隊長或技術負責人組織檢查1次,機電礦長、機電副總和機電科長每月組織有關技術和管理人員檢查1次。發現問題,必須立即處理。檢查和處理結果都應留有記錄。

第二十五條 對提升係統的周期預防性停產檢修,提前編寫檢修計劃和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按規定審批後進行。施工安全技術措施,貫徹到每個參加施工人員,並簽名存檔。

第二十六條 對提升鋼絲繩的檢查檢修要求:

1、提升鋼絲繩每天檢查一次,每月檢查一次鋼絲繩的斷絲、鏽蝕及繩徑變化情況,鋼絲繩由專職人員負責維護檢查,除用肉眼觀察、手摸,並有記錄。

2、提升鋼絲繩檢查結果要及時記入鋼絲繩檢查記錄簿,並由檢查人員簽字,如發現有斷絲現象而且發展較快,或有不正常情況時應及時彙報。鋼絲繩檢查記錄必須專人負責審查簽字,其中隊技術負責人每天1次,礦機電科分管主提升係統人員至少每周1次,機電科長每月至少查閱1次。鋼絲繩檢查記錄查閱並簽字後,進行統計分析,整理出技術資料存檔備查。

7 試驗與檢測

第二十七條 防止過卷裝置:由司機接班時進行一次過卷試驗,維護工每天試驗檢修一次過卷裝置。

第二十八條 限速裝置:由司機、維護人員每天共同檢查一次,每月試驗一次,每半年檢修校核一次。

第二十九條 深度指示器失效保護裝置:由維護人員每旬試驗一次。

第三十條 閘間隙保護裝置:由司機、維護人員每天檢查試驗一次,每旬至少測量調整一次。

第三十一條 鬆繩保護裝置:必須接入安全回路,司機接班時進行一次手動試驗,鬆繩保護從動作到解除,鬆繩長度最大不得超過1m。

第三十二條 減速功能保護裝置:當提升容器到達設計減速位置時能示警並開始減速,每天由維護工試驗一次。

第三十三條 副斜井提升機係統,每1年檢測一次,認定合格後方可繼續使用。

第三十四條 提升機性能測定測試內容和要求按照《煤礦在用提升絞車係統安全檢測檢驗規範》(AQ1016-2005)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煤礦安監局《關於印發煤礦在用安全設備檢測檢驗目錄(第一批)的通知》(安監總規劃〔2012〕99號)的具體要求進行進行。

第三十五條 關鍵部件的探傷(如絞車主軸、減速器各軸、天輪軸等)應每年進行一次,當關鍵部件受到巨大衝擊時須經過探傷檢查合格後,才能恢複運行。

第三十六條 每次更換鋼絲繩時,必須對連接裝置的主要受力部件進行探傷檢驗,合格後方可繼續使用。傾斜井巷運輸使用的連接裝置,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第412條執行。

第三十七條 提升係統的各種儀表,應定期校驗和檢查。壓力表每半年校驗一次,其它儀表每年校驗一次。

第三十八條 各種檢測試驗必須由具備相關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檢測結果要及時存檔,妥善保存。

8 備品配件管理

第四十一條 關鍵易損備品備件必須備足,缺少關鍵備件就是重大事故隱患,因備品備件影響安全生產,除追究機電部門責任外,還要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隊技術負責人負責及時提出所需備品、備件的計劃明細,主管機電負責人應及時合理安排、落實資金計劃。

第四十二條 機電科應按技術文件的要求提供備品、備件的規格型號和生產廠家,同一台設備上的同類元件應統一型號、廠家。

第四十三條 供應部門應按照機電科的要求組織采購,並提供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質量證明書,涉安產品必須有“MA”證書。若因供應部門擅自改變備品、備件的規格型號以及生產廠家造成事故的,要追究供應部門的責任。

第四十四條 堅決杜絕采購使用假冒偽劣產品。對於采購、使用假冒偽劣產品的,一經發現,不管是否造成事故,都要按事故嚴格追查,嚴肅處理。

十一 礦井主排水係統管理

1 設備選型、到貨驗收及保管

(一)設計選型必須符合國家和行業有關規定及技術政策。選購的設備必須有鑒定證書和生產許可證。

(二)設計選型後必須由分管領導組織有關部門進行設計審查後,組織實施。

(三)設備到貨後有關部門必須按設備裝箱單進行驗收。查驗設備、輔機、隨機配件及技術資料。驗收發現缺件、破損、嚴重鏽蝕、資料不全等問題,由采購部門負責解決。

(四)設備技術資料:

1、使用說明書。

2、產品出廠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

3、設備總裝圖、基礎圖。

4、易損零部件圖。

5、電氣控製原理圖、安裝接線圖。

6、控製設備、主電機試驗報告。

(五)查驗合格的設備應及時安裝調試,投入使用。暫時不使用的設備必須入庫妥善保管,定期維護保養,防止日曬、雨淋、鏽蝕、損壞和丟失,並做好防火防盜工作,設備嚴禁拆套使用。

2 設備及管路的安裝、驗收

一、設備及管路安裝

1、設備及管路安裝前必須對礦建項目依據設計要求進行嚴格的驗收,水泵、電動機、三閥、底盤的配套尺寸和結構符合設計要求,以保證安裝質量。

2、工程計劃開工前,必須製定安全施工技術措施、安裝程序和方法,明確工程質量要求。

(1)施工組織:明確施工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量檢查員、安全檢查員及之間的責任和關係。

(2)安裝主要依據:由設計部門和廠家提供的設備裝配圖、安裝圖、基礎圖、平麵布置圖、原理圖等圖紙。

(3)質量標準和技術要求:依據《煤礦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MT5010-95和隨機技術文件,編製水泵及管路安裝、防腐質量標準和要求。

(4)設備安裝:水泵及管路安裝需編製安裝程序表及施工方法、安裝進度表、安裝網絡圖。

(5)設備的試驗、調試和試運行:根據質量標準和技術要求,編製水泵和電氣控製設備的試驗調試方法,管路耐壓試驗方法及係統試運行試驗方案。

二、安裝驗收的圖紙及資料

1、設備出廠說明書、合格證、裝箱單。

2、裝配圖和易損件圖。

3、設計施工圖和基礎圖。

4、安裝竣工圖和竣工報告。

5、調試記錄及試驗報告。

6、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三)竣工驗收

1、工程安裝完畢後,由施工單位按有關標準進行自檢驗收,合格後向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主管部門組織質監、設計、設備管理、施工和使用單位等,對該工程進行交接驗收。

2、檢驗工程技術檔案、竣工圖、隱蔽工程記錄、調試報告和設備清單等資料。

3、工程安裝質量通過查閱資料和抽檢,進行安裝質量評定,對存在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填寫工程竣工移交報告、移交驗收鑒定書、質量認證意見。

4、組織施工和使用單位編製運行實施計劃和操作規程,檢查運行情況。

3 運行、維護、檢修、技術測定及技術改造

主排水係統的工作水泵、備用水泵和工作管路、備用管路必須處於完好狀態,能力滿足《煤礦安全規程》第278條規定的要求。建立經濟運行管理製度和編製突水狀態下排水係統的操作程序及搶險預案。

一、運行操作

1、針對水泵的設備性能及運行特點,製定操作規程,做到內容全麵、程序合理,並同現場實際相符。

2、司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取得合格證後,方可持證上崗操作。

3、司機必須熟悉掌握排水係統的構成、性能、技術特征、動作原理,做到會使用、會保養、會排除一般性故障。嚴格遵守有關規章製度,嚴格執行《操作規程》。

4、主排水泵司機應按巡回檢查線路圖進行巡回檢查,每小時巡查一次,每2小時記錄一次並記錄,內容如下:

⑴各緊固件及防鬆裝置是否齊全有無鬆動。

⑵各發熱部位的溫度是否超限(滑動軸承不大於65℃,滾動軸承不大於75℃,電機溫度不大於規定溫度)。

⑶盤根鬆緊是否適度(不進氣,滴水不成線)。

⑷電動機、水泵有無異狀、異響或異震。

⑸壓力表、真空表、電流表、電壓表指示是否正確。

⑹認真填寫水泵運行日誌。

⑺閘板閥,逆止閥,環形反路等附件有無漏水、損壞等現象。

5、井筒與泵房之間的斜巷內(安全出口),必須保持暢通,不得存放雜物。

6、工作水泵和備用水泵應交替運行,對不運行水泵(或水泵升井大修)的電動機,應每隔10天空轉2~3小時,以防潮濕。

二、係統維護

1、認真編製設備有關使用維護的各種規章製度和標準。

2、主排水係統維修工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3、設備維修必須建立包機製,明確包機製人員的職責。

4、對各種保護裝置和安全設施定期進行檢查試驗,達到靈敏可靠。

5、應針對每台泵及係統的實際情況做好“三化”工作,即維護檢查周期製度化、維護內容規律化、維護保養程序工藝化。

6、做好維護檢查記錄,內容包括檢查項目、時間、對發現問題的處理意見。機電區隊技術負責人應每月檢查簽字。

7、檢查維護重點

(1)檢查軸承潤滑油質是否符合規定,禁止不同牌號的油混雜使用。

(2)盤根磨損、老化後應及時更換。

(3)每班一次清除吸水井雜物,每旬檢查一次吸水井積淤情況,積泥麵距籠頭距離應不小於0.5m。定期清挖吸水井積淤,清刷籠頭罩

(4)檢查水泵逆止閥、閘閥的運行狀態,做到不漏水。

(5)每周檢查泵房配水閘門、防水門的密封性。各轉動部位及時加注潤滑油,開關靈活,防腐良好。

(6)排水管路固定牢固、不漏水,定期防腐,當水垢厚度超過管徑的2.5%時及時清垢,原則上每兩年清垢一次。

(7)每月檢查水倉的淤積情況,及時清挖,經常保持原設計容積3/4。雨季前必須清挖一次,水倉的空倉容積必須經常保持在總容量的50%以上。

(8)每天檢查電動機運轉是否正常。

(9)每月檢查高壓啟動器動作情況。

(10)每季清掃電動機、電氣控製設備,保持各部清潔,每年搖測絕緣值一次。

三、水泵的檢修

水泵的檢修要根據實際製定檢修的周期圖表,確定小、中、大檢修內容和周期,並做好檢修記錄,檢修後必須按照《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驗收。

1、小修內容包括:清洗調整軸承、平衡裝置、後軸套、各部螺釘、銷和健等。更換填料和潤滑油,檢查處理漏水、漏氣,解體清掃底閥以及吸水管,更換聯軸器螺栓、墊圈以及調整間隙。

2、中修內容包括:除小修的內容外,還應檢查、清洗、修理或更換軸承、軸套、平衡盤、平衡環,檢查修理各閥、串水管。

3、大修內容包括:除中修的內容外,還應將水泵全部解體檢查和清洗,更換已磨損超限或腐蝕不能用的零件,必要時應對泵體修理、機座調整和更換泵軸。

四、技術測定

1、正常運行主排水係統必須每半年進行一次技術測定,且雨季前測定一次測定。

2、新安裝和大修後的水泵必須進行技術測定。

3、電機的過負荷、短路、欠壓保護必須每年進行一次整定試驗。

4、每年雨季前全部工作水泵和備用水泵進行一次聯合試運轉。

4 技術資料管理

健全技術檔案,做到一台一檔。

一、主排水泵係統資料

1、排水係統圖和技術特征卡片(排水係統圖:逆止閥位置、閘閥位置、型式、配水門位置、水倉容積、排水管路壁厚、長度、直徑,礦井正常湧水量及最大湧水量、水泵、電機主要技術特征)。

2、排水泵房設備平麵布置圖和引水設施布置圖。

3、水泵易損零部件圖。

4、供電係統圖和控製原理圖。

5、水泵使用說明書。

6、設備更換記錄和檢修記錄。

7、技術測定分析報告。

8、聯合試運轉報告。

9、各種儀表校驗記錄。

10、電氣試驗和整定記錄、安全保護計算整定校驗記錄。

11、重大及以上機電事故分析報告。

12、經濟運行資料。

二、建立製度,現場張掛。

1、要害場所管理製度。

2、崗位責任製度和包機製度。

3、交接班製度。

4、領導幹部上崗查崗製度。

5、操作規程。

6、設備定期檢修製度。

7、設備巡回檢查製度。

8、主排水係統經濟運行管理製度。

9、突水狀態下主排水係統操作程序和搶險預案。

三、存放記錄

1、要害場所登記簿。

2、運轉日誌、巡回檢查記錄。

3、設備檢修記錄。

4、水泵大修及更新記錄

5、防水門、水倉和配水閘門檢查記錄。

6、主排水泵事故記錄。

四、張掛圖紙

1、礦井排水係統圖。

2、供電係統圖。

3、巡回檢查圖。

4、主排水泵、電動機技術特征卡。

十二 礦井壓風係統管理

1 設備選型、到貨驗收及保管

一、設計選型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技術政策。遵循技術先進、經濟合理的原則。具備可靠性高、運行費用低、維修方便等特點。選購的設備應有鑒定證書和生產許可證。防爆設備必須有產品合格證、防爆合格證和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

二、設備選型必須由分管領導組織有關部門進行設計審查後,按照有關規定報上級部門批準後組織實施。

三、設備到貨後,有關部門必須按照設備裝箱單進行驗收。查驗設備、附機、隨機配件及技術資料。技術資料應具備:

(1)出廠合格證、生產許可證、煤安標誌準用證、防爆合格證、使用說明書;

(2)設備總裝圖、基礎圖、易損零部件圖;

(3)電氣原理圖、安裝接線圖;

(4)主要設備試驗報告。

(5)主要部件的探傷報告和材質化驗報告。

四、查驗合格的設備應及時安裝調試,投入使用。暫時不使用的設備必須入庫妥善保管,定期維護保養。設備嚴禁拆套、拆件使用。

2 設備安裝及驗收

編製設備安裝技術措施和驗收大綱,工程完畢後,由安裝單位按有關標準進行自檢驗收,合格後提出申請,由礦相關部門組織交接驗收和評定。

一、安裝措施及技術要求

(1)工程開工前,必須製定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明確保證工程質量的要求。

(2)設備安裝依據設計部門和廠家提供的設備裝配圖、安裝圖、基礎圖、平麵布置圖、原理圖,控製及保護線路圖等圖紙,按照安裝程序、裝配工藝要求、調試和注意事項進行安裝調試。

(3)質量標準: 符合設計要求、安裝工程質量驗收標準、設備隨機技術要求等。

(4)設備評定的主要依據:主要經濟技術指標及性能測試的試驗報告。

二、安裝調試的項目

(1)電動機的轉向

(2)油氣桶油位

(3)排氣口閥門靈敏度

(4)卸壓閥的靈敏度

(5)各儀表指示是否正確

(6)電氣係統的調試

三、驗收內容

(1)設備出廠說明書,合格證、裝箱單

(2)裝配圖和易損件圖

(3)安裝、調試、測試報告

(4)安裝竣工圖、竣工報告

四、試運轉

(1)空氣壓縮機額定負荷試運轉時間為4~8小時。

(2)空氣壓縮機能正常起動、升壓、釋壓,運轉正常。

(3)空氣壓縮機的性能指標應達到設備技術文件規定。

(4)各運動部件無異響。

(5)設備無鬆動、漏氣、漏油現象。

五、各部溫度符合下列要求:

(1)潤滑油溫度不高於60℃。

(2)螺杆式壓縮機排氣溫度不得超過100℃。

(3)風包溫度不得高於120℃。

(4)滾動軸承溫度不高於75℃。

(5)空氣壓縮機的安全閥、油壓保護、超溫保護等,符合設計要求和《煤礦安全規程》規定,且動作靈敏可靠。

3 設備檢查、維修、安全經濟運行及技術改造

一、司機必須經過培訓,熟悉設備的結構、性能、技術特征、動作原理,掌握《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及機房各項規章製度,並經考試取得合格證後,持證上崗。

二、每1小時進行一次巡檢,每2小時進行一次記錄,風包每班進行一次排汙。

三、電動機、高壓開關櫃每年試驗一次,並有斷路器與隔離刀閘閉鎖保護,且每旬檢查試驗一次。

四、儀表按規定時間校驗:安全閥半年一次,壓力表一年一次進行校驗。

五、空氣壓縮機每年進行一次技術測定,工序能耗不超過0、115KWh/m3MPa。

六、防護用具每年試驗一次。

七、油脂

1、必須使用空氣壓縮機專用油。

2、每次更換空氣壓縮機潤滑油時,必須對油取樣化驗,化驗項目齊全,其閃點不得低於215℃。

3、認真做好換油、化驗記錄,保存期一年。

八、螺杆式空氣壓縮機還必須執行:

1、空氣濾清器指示達到0、75Pa時清理一次;

2、每1000小時清潔油冷卻器、檢視或更換油過濾器芯;

3、螺杆式空氣壓縮機每6000小時更換潤滑油並清楚油垢,每3000小時更換或清潔油氣分離器。

4、每次運行前排除一次油氣桶內凝水和汙物;

5、運行中和試驗時,出現下列情況,應立即停機,查明原因:

①異常聲響;②排氣壓力超過安全閥整定壓力安全閥未打開;③排氣溫度超過105℃時未自動停機;④發生其它緊急情況時。

6、空氣壓縮機站降低原設計能力和遷移空氣壓縮機站時,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報上級部門審批備案後,方可組織實施。

4 技術資料管理及其它

健全技術檔案,做到一機一檔。

一、技術資料

1、原始資料(安裝圖紙、調試驗收單、使用說明書)。

2、供風管路係統圖。

3、供電係統圖、電氣原理圖。

4、水冷式空氣壓縮機冷卻係統圖、易損零部件圖。

5、技術測定、無損探傷分析報告。

二、試驗和整定記錄

1、斷油、超溫、超壓、欠壓保護試驗、整定記錄。

2、安全閥、釋壓閥檢查、整定記錄。

3、風包清掃、泄漏試驗、水壓試驗記錄。

4、事故記錄。

5、設備運行時間、單耗統計分析記錄。

6、壓縮機油化驗記錄。

三、張掛製度、圖紙和存放記錄

1、管理製度

(1)要害場所管理製度、幹部上崗製度。

(2)崗位責任製度、包機製度、交接班製度。

(3)操作規程。

(4)巡回檢查製度。

2、記錄

(1)日維護和檢修記錄

(2)安全保護裝置檢查試驗記錄

(3)運轉日誌、交接班記錄、排汙記錄

(4)外來人員登記記錄、幹部上崗記錄

3、圖紙

(1)供電係統圖

(2)電氣原理圖

(3)供風係統圖

(4)技術特征卡片

四、工具、絕緣用具、安全設施

1、配件、工具、試電筆存放整齊,有登記帳卡。

2、滅火器材(2~4個滅火器,0、2m3滅火砂)數量充足。

3、有合格的絕緣靴、手套。

4、有轉動部位和裸露電氣保護柵欄和警示牌。

十三 架空乘人裝置管理

1 總則

一、礦運輸區對架空乘人車的設備完好及安全使用管理負責,要設專人負責管理。

二、本規定根據《煤礦安全規程》、《煤礦機電質量標準化》、《煤礦設備檢修標準化》、《煤礦機電設備標準》、《煤礦固定抱索器架空車乘人裝置技術條件》(MT/T873-2000)、《煤礦用架空乘人裝置安全檢驗規範》(AQ1038-2007)、《煤礦架空乘人裝置企業標準》(Q/DNGF001-2001)和《煤礦用架空乘人裝置》(MT/1117-2011)。

2 安裝、選型、驗收相關規定

1、煤礦用架空人車必須具備“三證一標”。配套電控裝置應使用低耗、先進、可靠產品;各種輪襯必須符合阻燃、抗靜電要求。

2、安裝架空人車的巷道傾角不得超過設計規定的數值。蹬座中心至巷道一側的距離不應小於0.7m米。

3、要嚴格按產品說明書及有關規定安裝架空人車,安裝完畢後,應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驗收,並上報集團煤業管理公司相關管理部門備案,經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3 基礎設施管理相關規定

1、架空人車必須具備有過流、過壓、欠壓保護、過速、欠速保護、全線緊急停車裝置;機頭機尾越位保護;上坡點掉繩保護;固定吊椅防過擺裝置;裝設可靠的製動裝置;張進裝置有重錘落地保護、上下人地點有聲光信號和視頻監視係統。

2、架空人車的基礎及鋼梁結構應保證混凝土基礎牢固可靠,無開裂現象;鋼架結構無扭曲變形,螺栓緊固有效。

3、架空人車各部件應齊全完整。螺栓緊固有效,鍵不鬆動;無開焊裂紋或變現象;摩擦襯墊固定可靠;托輪架無位置偏移;電氣設備完好、無失爆;驅動輪、尾輪等轉動部件轉動靈活、無異常擺動和異常響聲;工作閘和安全閥動作靈敏、可靠、閘輪表麵無油跡。

4、張緊裝置能夠隨時靈活調節運載鋼絲繩運行過程的張力,各活動部位移動靈活可靠,轉軸不歪斜。重錘不卡、不擠、不碰支撐架,配重安全設施穩固可靠。滑輪尾輪架距滑動導軌的極限位置不大於500mm。

5、運行速度不得超過1.2m/s,乘坐間距不得小於15M。

6、架空乘人裝置不得使用鑄造抱索器,要選用鍛造抱索器,抱索器、吊椅應有足夠的強度,安全係數不得小於5;鋼絲繩安全係數不得小於6。驅動輪和尾輪與鋼絲繩直徑比值不應小於60。主運行鋼絲繩應使用表麵無油的鋼絲繩,其插接長度不得小於鋼絲繩直徑的1000倍。

7、吊杆和牽引鋼絲繩之間的連接不得自動脫扣。

8、製動器的最大製動力應為額定力的1.5~2倍。

9、架空乘人裝置不得使用渦輪蝸杆減速器,要使用齒輪減速器。

十四 無極繩絞車運行管理

1 一般規定

1.無極繩運輸係統的設計施工及安裝必須符合技術標準、質量標準及《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要求。

2.無極繩運輸係統的主要技術工種操作人員都必須經過對口的專業培訓,考核發證,做到持證上崗。

3.無極繩運輸係統要實行計劃檢修、定期維修,使係統經常保持良好狀態。

4.無極繩運輸道兼作人行道時,應執行“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的規定。

5.使用無極繩絞車時,在確定底座中心線前必須預先留出人行道的位置,人行道寬度不夠時,必須設躲避硐,其設置應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

6.使用無極繩運輸巷的平均坡度不得大於12度,局部坡度(坡長不得超過30米)不得超過15度。

7.無極繩絞車的鋼絲繩運行速度,不得超過1.27米/秒。

8.在安裝無極繩回繩輪及張緊裝置時,出繩端和進繩端必須與摘掛鉤的車場水平保持一致。

2 設備、設施規定

1.無極繩運輸係統每200米或主要交岔口必須安設一組聲光齊備的信號裝置。

2.無極繩運輸係統主要作用場所必須有醒目的標誌牌及操作硐室(信號硐室)。

3.運輸係統在下部車場人行道一側必須有躲避硐室。

4.係統的防跑車裝置、地滾、壓繩輪等要齊全可靠,動作靈活。

5.無極繩運輸係統應有足夠的照明裝置,梭車與車輛、車輛與車輛要采用三環鏈。

6.無極繩絞車應有絞車標誌牌,標明絞車特征、使用地點、坡度、允許牽引空、重車數、繩速及坡長等。

7.無極繩運輸車場信號,必須使用語言打點信號,保證在操作地段的任何地點都可以打點或發出緊急停車信號。

3 運行規定

1.無極繩絞車司機必須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

2.無極繩運輸設備要專人負責,非崗位人員不得操作。

3.工作中加強巡回檢查、密切注意設備、設施的工作情況,發現異常應停機檢查、處理,彙報調度室。

4.在無極繩道心作業,要指定防跑車的安全措施,嚴禁蹬鉤、蹬繩及騎、跨鋼絲繩。

5.無極繩運輸跟車作業時,跟車人員必須在人行道側非易跑車方向、距車輛一定距離的位置行走。

6.車輛落道要停止運行,應嚴格按照處理落道事故的規定進行處理。嚴禁用無極繩強行牽引上道。

7.無極繩道處理故障時,事故區段要設置安全設施,並派專人監視。

8.非停車崗位嚴禁打信號開車,如需開車時,必須先語音通話,確認無問題後,方可打開車信號。

9.單道無極繩必須停車摘、掛鉤。

十五 乳化液管理

1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我礦乳化液使用管理,確保液壓支架乳化液配製、配比符合要求,結合目前乳化液使用情況,製定本辦法。

2 管理職責

第二條 使用單位負責本單位乳化液配製和濃度配比,泵站及泵箱、過濾及自動補液裝置和液壓支架及管路等液壓係統設備材料的保管、使用、保養、維修管理, 乳化用水、乳化液的取樣檢驗使用管理。

第三條 技術科負責乳化液配比濃度的日常檢查工作,如不符合規定處以綜采隊集體5000元罰款,包機人300元罰款。

第四條 綜采隊負責本單位和液壓支架使用期間乳化液配製和濃度配比,泵站及泵箱、過濾及自動補液裝置和液壓支架及管路等液壓係統設備材料的保管、使用、保養、維修管理, 乳化用水、乳化液的取樣檢驗使用管理。

第五條 供應部門負責乳化液的采購,並對每月乳化液消耗進行考核,負責取樣檢驗、驗收保管、配送及其質量管理,按煤業公司潤滑管理辦法執行。

第六條 委托的油品檢驗單位負責乳化液的化驗分析,按煤業公司設備潤滑管理辦法執行。

第七條 乳化液的生產廠家負責乳化液與支架密封的相融性試驗,負責乳化用水、乳化液的應用化驗和配比,並負責產品應用全過程中每月一次的乳化液取樣化驗分析,化驗結果同時報供應科、機電科備案。

3 乳化液的使用管理

第八條 乳化液的存貯溫度必須符合規定,低溫存貯的使用前一周應備用到井下升溫,使用加注前必須先檢查乳化液是否變質。

第九條 乳化液的選用必須根據不同密封材料、水質和環境條件。

第十條 乳化液用水必須達到清水配液用水要求:水質外觀無色、無異味,無懸浮物和無機械雜質。

第十一條 乳化液配比濃度必須符合要求:一般要求配比濃度達到 3%-5%,不同水質必須根據乳化液製造廠化驗配比要求進行配比,並使用製造廠配備的專用或允許使用通用的糖量儀按其折光係數進行檢測。

第十二條 井下加注乳化液時必須清洗好加液器具,避免煤塵雜物進入乳化液係統造成二次汙染。

第十三條 嚴禁用乳化液衝洗支架。

第十四條 乳化泵站司機每 2 小時應檢查一次乳化液濃度並進行記錄,按規定及時調整乳化液配比濃度,保證糖量儀完好。

4 乳化液供液係統管理

第十五條 泵箱進水管應安裝過濾器,每天衝洗一次。

第十六條 泵箱必須加設自動給液裝置,嚴禁吸空,並保持自動給液裝置完好準確。

第十七條 液壓膠管及管接頭必須連接可靠,正確使用U 型卡。備用液管、接頭、閥組必須用專用堵頭封堵,禁止使用棉紗或其他物品包紮。

第十八條 液壓係統不得存在漏液、竄液現象。

第十九條 非特殊情況禁止打開液箱上蓋,如需打開液箱上蓋,必須采取防護措施,防止外來髒物進入液壓係統。

第二十條 反衝洗過濾器應參照使用說明,建立反衝洗檢查維護製度,定期檢查保養更換濾芯。

第二十一條 先導過濾器發生堵塞時應及時處理,嚴禁故意破壞濾網或甩掉先導過濾器不用。

第二十二條 每 3 個月對乳化液箱進行一次排空清洗並作好記錄。

第二十三條 每天對乳化液泵站回液過濾器進行一次排空清洗並作好記錄。

5 其它規定

第二十四條 液壓支架用水和乳化液選定後不得隨意更換,使用過程中如有特殊情況需更換不同品牌的乳化液時,必須與支架密封進行相融性試驗,經化驗配製並采取必要的試驗措施,報請機電科審批後方可使用。

第二十五條 液壓支架調劑到另一工作麵,原則上繼續使用上一工作麵的乳化液,如水質發生變化必須經化驗配製並采取必要的試驗措施,如更換不同品牌的乳化液,必須與支架密封進行相融性試驗,經化驗配製並采取必要的試驗措施,報請設備管理部門審批後方可使用。

第二十五條 液壓支架嚴寒季節露天存放或轉運過程中必須根據環境溫度選用相應凝固點的防凍液;當液壓支架缸體中裝有乳化液或裝有已失效的防凍液時,應專設一套乳化液泵和乳化液箱組成清洗係統,用新的液壓支架防凍液做為清洗液先清洗千斤;用專設的另一套乳化液泵和乳化液箱組成加液係統,將新的液壓支架防凍液加入支架。

6 處 罰

第二十六條 對違反規定的,根據情節嚴重程度對集體不低於10000元,個人不低於500元處罰。

十六 油脂管理製度

為了加強我礦的油脂管理工作,確保設備的正常運行,特製定如下管理規定:

1、必須按照設備的要求添加合格的油脂,不得隨意替代。

2、井下油脂存放地點要安全可靠,衛生整潔。

3、油桶或油箱要根據油脂類別排列整齊,桶箱的蓋要嚴實擰緊,不得短缺(有無油均必須有蓋),油桶、油箱要有醒目的標誌或標誌牌,固定油脂要有防塵設施。

4、從油桶、油箱中取油前,要先將油桶 油箱蓋周圍清理幹淨,檢查加油桶內外和抽油器表麵是否有雜物和灰塵,確定無雜物和灰塵後方可抽油,抽油完畢後要將灑漏的油脂及時清理幹淨,將油箱、油桶的蓋蓋好。

5、油桶、油箱要專桶用,抽油機也要做到專用,加油桶必須有蓋且專桶專用,不得混用,並有油脂標誌。

6、加注油脂時,首先加油口上方要有防護設施,以防設備上部煤塊、灰塵掉進設備內部造成機械設備的損壞,再者應將設備加油口附近的雜物清理幹淨後方可加油。

7、加油桶和抽油器用畢後,要妥善放置,油桶要保持內外清潔,抽油器要保持有清潔的護套。

8、油脂存放點要配備2隻以上的滅火器和0.2立方米的消防砂,砂子要保持幹燥。

9、如不按製度執行,檢查中發現一次給予200~500元的罰款。

十七 阻燃膠帶管理製度

機電科職責:

1、嚴把質量關,不見“四證”及檢驗報告、檢驗合格證,不允許審批發放。

2、對於整套膠帶機配套膠帶,應及時取樣送質檢部門檢測,膠帶未經檢測不得入庫,更不允許下井安裝使用。

3、督促井下閑置膠帶及時回收,嚴格考核回收質量,認真執行膠帶獎罰製度

4、合理搭配舊膠帶,增收節支。

對使用單位要求(包括安裝單位):

1、膠帶的接頭應平整、可靠,中心線要對齊,其接頭壽命平均值應達到:采用機械接頭的不低於10萬周轉,膠粘接頭的不得低於25萬周轉。膠帶橫向裂口或磨損不得超過膠帶寬度的5%,膠帶接頭連接處缺扣數,接頭未粘接長度(或粘接不好)不得超過膠帶寬度的5% 輸送帶表麵不得產生脫皮,帶體不得產生分層。

2、對服務時間較長、老化,嚴重磨損撕裂的膠帶,要及時升井。綜采隊回收膠帶應保證其完好長度,每卷(100米)不得少於90米,並及時升井交給機電科鑒定,驗收。綜采隊井巷工程竣工後,搬家倒麵,重新使用膠帶,在拆、運、裝過程中,應嚴格執行本製度有關規定。

十八 機電設備點檢製度

煤礦機電設備點檢是對設備運行狀況、工作性能、磨損程度等進行檢查和校驗,通過檢查全麵掌握設備技術狀況的變化、劣化程度和磨損情況,並能改進設備維護工作,提高維護質量和縮短維護時間。機電設備點檢是對機電設備運行中影響其正常運行的一些關鍵部位實行製度化管理、規範化操作的檢查和維護工作。機電設備點檢中所指的“點”,是指設備的關鍵和易磨損部位。機電設備點檢製度是通過人的五感(觀察、觸摸、詢問、聽聲、嗅味)或使用檢查儀器,檢查、檢測設備發生的異常和隨時間推移而出現的劣化,並預測設備壽命的活動。

為加強我礦機電設備管理,消除機電設備故障隱患,通過對機電設備進行預防性檢查,保障機電設備能夠達到穩定的運行性能,延長機電設備及零部件的使用壽命,提高機電設備的工作效率。特製定我礦機電設備點檢管理辦法:

一、機電科是我礦設備點檢工作的業務主管部門,主要職責是:

(一) 執行煤業公司設備點檢製度和有關規定,按照設備使用說明建立本單位設備點檢周期及具體實施辦法,製定設備點檢流程,建立本單位點檢人員組織體係和點檢員職責;結合煤業公司機電設備點檢管理辦法負責完成我礦的設備點檢業務指導工作;

(二)製定並完善我礦的設備點檢管理製度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三)協調各隊組在解決點檢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問題;

(四)對各隊組的點檢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

(五) 搜集整理我礦新增或改造設備點檢基礎數據,建立設備點檢的各項標準;

(六)根據我礦的實際情況,配置相關的點檢儀器、儀表;

(七)對點檢越限報表進行分析處理,點檢數據能準確反映設備的運行狀況;

(八)根據點檢結果,指導檢修工作;

(九)完善現場的點檢通道,以方便、準確地實施設備點檢;

二、各單位必須結合本製度製定本單位的機電設備點檢製度,點檢製度包含每台(件)機電設備的點檢人員、點檢線路、點檢地點、點檢結果、點檢項目、點檢時間、點檢順序、存在問題、處理結果等內容和點檢員如何彙報、填報日點檢表格;

三、各單位、隊組須根據本單位的機電設備分布情況設立專職點檢員,機電設備較多且專業性較強時可增加人員,但每個分項必須配備兩名點檢員,分為第一點檢員(必須是該台/件設備的包機檢修人)和第二點檢員,第一點檢員不在崗的情況而不能執行點檢工作時,由第二點檢員來完成當日的工作,將點檢員名單報設備組備案;

四、機電科設備組負責點檢表格的製定,點檢製度的檢查、監督落實,負責點檢人員的培訓,負責對各單位的機電設備點檢過程的檢查,並對點檢製度執行情況進行考核。

五、機電設備點檢方法

設備日常點檢由崗位工每班進行,專業點檢由機電檢修工按點檢周期進行,精密點檢由機電管理部門聘請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崗位操作工、機電檢修工為機電設備點檢活動的主體,由科室、隊組管理人員監督執行;機電科管理人員進行區域性的覆蓋檢查;由此形成“三位一體”的機電設備點檢、隱患上報、隱患處理、複查閉合的點檢管理體係。設備點檢員要由操作技能高、責任心強的崗位操作人員、設備維修工及技術員、機電班組長、隊長來擔任。隊組必須有一名專職或兼職設備點檢員,負責本區隊的設備點檢工作。

(一)崗位操作工

1.對所負責範圍內的機電設備在交接班時進行全麵排查,並在排查後對所查隱患進行詳細記錄;有特殊要求的,報機電科後,經機電科檢修人員協助配合進行;

2.有固定崗位或其他需進行巡回檢查的,按照主次每2小時至少點檢一次,並在點檢後對所查隱患進行詳細記錄;

3.檢查項目不得出現漏檢、缺檢現象;檢查記錄不填寫或填寫不及時視為沒有進行點檢;

4.點檢隱患記錄填寫必須及時、真實,嚴禁弄虛作假;

5.所查隱患能在現場處理的,可現場處理並做記錄;

6.所查隱患現場不具備處理條件且不影響生產、不能造成機電設備損壞的,應填寫隱患記錄卡並上機電科;

7.所查隱患影響生產或可能對機電設備造成損壞的,應立即向機電科值班人員彙報,並認真填寫隱患記錄;

8.所有檢查隱患必須向下一班人員或機電檢修人員交接或交待清楚;

9.如所負責範圍內配有跟班機電設備維修人員,維修人員點檢時與崗位操作工履行相同職責,點檢後與崗位操作工共同填寫點檢記錄、點檢隱患記錄卡。

(二)機電檢修工

1.負責對責任範圍內機電設備的全麵排查,按照點檢標準書的要求,分時間階段對機電設備進行點檢,並及時、真實的填寫機電設備點檢隱患記錄、機電設備點檢隱患卡;

2.對崗位操作工反映的尚未處理的隱患進行整改,並填寫機電設備點檢隱患處理卡;

3.對崗位操作工記錄的當班隱患已處理的情況進行複查,並填寫機電設備點檢隱患處理反饋卡;

4.對機電管理人員已經篩選過的隱患處理卡所列內容進行整改,並填寫機電設備點檢隱患整改卡;

5.對責任範圍內所有已經排查出的隱患具備整改條件的進行整改,並有記錄;

6.對責任範圍內所有已經排查出的隱患不具備整改條件且暫時不影響生產、不能造成機電設備損壞的做好詳細記錄,並向機電科彙報,列入計劃,限期整改;

7.點檢隱患記錄填寫必須及時、真實,嚴禁弄虛作假。

(三)隊組管理人員

1.對崗位操作人員上報的機電設備點檢隱患卡進行篩選,並針對輕重緩急情況,向機電檢修人員進行下發機電設備點檢隱患處理卡;

2.負責安排機電檢修工對已經處理的隱患進行複查工作,並由複查人員返回機電設備點檢隱患處理卡;

3.對井下上報影響生產或可能對機電設備造成損壞的隱患,應立即向機電科值班人員彙報;

4.負責組織機電檢修人員填寫機電設備點檢隱患彙總卡。

(四)機電科管理人員

1.對責任範圍內區隊機電設備點檢的質量及環節執行情況進行全麵監督;對隊組上報的隱患進行複檢,拿出處理意見,報領導審批,安排處理,並向隊組下發隱患處理通知單;

2.每月參與責任範圍內區隊機電設備的點檢不得少於3次,並有記錄;

3.負責對機電設備點檢隱患彙總進行統計,並結合機電設備現場管理情況進行綜合性分析,並確定處理方案,經審批後實施。

4.機電科設備組定期分析機電設備的點檢記錄內容,找出機電設備的薄弱環節或劣化部位,提出改進意見;並下發強製檢修通知單安排處理,並對檢修情況進行跟蹤落實;

5.機電科設備組每月對機電設備的點檢工作進行總結,並對機電設備的點檢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考核。

六、設備點檢對象及重點點檢部位

(一)電氣設備及控製係統的絕緣情況,運行中的電壓、電流、溫度、聲音、振動情況,保護單元完好、靈敏動作情況,指示儀表、相關閉鎖機構、接地係統完好情況,防爆電氣設備還重點查設備的電纜進線裝置、隔爆接合麵、外殼完好情況。

(二)在用設備各類液壓油、潤滑油、絕緣油的油量、油質是否合格。定期進行油質分析試驗。

(三)液壓係統各閥組、活塞、密封件、油泵(馬達)、管路的完好情況。定期清洗濾芯、濾網。

(四)各類設備軸承的磨損情況,運行中的溫度、聲音及振動情況。定期清洗軸承。

(五)各類傳動部件(包括減速器、軟啟動係統)、液力偶合器、聯軸器等)地腳基礎是否合格,齒輪齧合、磨損情況,潤滑油(傳動介質)油位、油質,軸承、密封件的完好情況,測量相關間隙數據是否符合要求,運行中的溫度、噪聲、振動情況。

(六)各類驅動承力部件是否有變形、開焊、裂紋、破損,緊固螺栓是否完好,運行中的溫度、聲音、振動情況。定期對主要部件進行探傷檢查。

(七)對各類安全保護裝置進行檢查試驗。

(八)在用鋼絲繩是否符合要求,各類膠帶接頭是否符合要求。

七、機電設備點檢流程

1.點檢人員(崗位操作工、機電檢修工)進行機電設備點檢時,詳細、真實填寫機電設備點檢記錄(崗位操作工填寫設備巡檢記錄,隊組機電檢修工填寫設備檢修記錄),並將現場不具備檢修條件確需檢修的填寫在機電設備點檢隱患彙報單上,上交隊組或機電科;

2.隊組、機電科管理人員針對上報的隱患記錄進行篩選,按輕重緩急向機電檢修工下發機電設備隱患處理卡;

3.機電檢修人員接到機電設備隱患處理單後,對所列隱患認真檢修,並將檢修結果以機電設備隱患整改單上報;

4.隊組管理人員針對上報的機電設備隱患整改單,安排機電檢修工對隱患整改情況進行複查,負責複查的機電檢修工對隱患整改情況認真複查,並在機電設備隱患整改單上簽字認可;

5.有隊組管理人員針對點檢所查隱患,組織人員填寫機電設備點檢隱患彙總表,要妥善保存,同時,每月上報機電科一份;

6.機電科負責對機電設備點檢隱患彙總單進行統計,並結合機電設備現場管理情況進行綜合性分析,認真指導機電設備檢修工作。

八、點檢記錄存放

1.井下隊組檢修記錄要懸掛在檢修設備附近,或者設置檢修記錄箱,用於存放檢修記錄本,並固定適當位置,做到牢固、方便,且不違反其他規定,同時,檢修記錄箱不得作為除存放點檢記錄之外的任何東西,嚴禁任何人破壞點檢記錄箱;

2.地麵機電設備布置場所、排水泵房、井下變電所和配電點檢記錄放置在人員方便操作且顯著地點;

3.井下小絞車點檢記錄箱原則上“一機一箱”,可以合並的必須便於使用,放置在小絞車附近;

4.噴漿機、局部通風機、猴車、給煤機、膠帶輸送機點檢記錄放置位置距設備行人側不超過10m;

5.掘進機、裝岩機點檢記錄放置位置距設備行人側不超過10m,且需有防護措施;

6.小型設備點檢記錄原則上不設置專用的點檢記錄箱,點檢記錄可存放在最近點檢記錄箱內,確需設置點檢記錄箱的必須指定人員管理。

九、設備點檢員每日查看點檢結果,分析設備當前運行狀態,對點檢越限報表,根據實際情況安排設備包機人進行複查,並結合其它分析報表和現場點檢情況,向機電主管領導提報次日檢修計劃。每旬向機電主管領導提報點檢報告,為預防性檢修計劃提供依據。

十、出現可疑點檢或越限無法確認的點檢點時,生產單位提出精密點檢申請,由機電管理部門負責落實。

十一、對點檢越限點,各單位根據點檢結果及時安排檢修處理。

十二、考核辦法

1.出項重大隱患瞞報現象或存在嚴重漏檢、錯檢、缺檢現象,造成機電事故,嚴重影響生產或對機電設備造成損壞的,對責任單位處以2000元以上罰款,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並對責任人處以500元以上罰款。

2.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機電設備點檢負責人給予100元以上罰款:

(1)設備存在的隱患點檢人員發現不及時或者本應發現而沒有發現的;

(2)點檢隱患記錄填寫不及時或漏填的;

(3)機電設備點檢製度執行不認真,存在弄虛作假現象的;

(4)點檢人員未按點檢路線、點檢要求、點檢順序、點檢時間等規定進行點檢的;

3.點檢記錄存在造假的,對其責任單位處以500元以上罰款,責任人員處以100元以上罰款。

4.各單位未按規定設置專職或專職的點檢人員的,對其責任單位負責人處以200元罰款。

5.相關人員未按《點檢管理製度》規定的要求完成點檢工作的,對其責任人員處以100元以上罰款。

十九 礦井供用電管理製度

一、總則

1.為加強韓家窪煤業有限公司所轄區域內供用電管理,確保我公司供電的安全可靠,保證安全、經濟、合理、有序地供電和用電,根據《煤礦安全規程》、《山煤集團煤業管理有限公司設備管理辦法等十八項製度及辦法》中供用電管理(試行)辦法及相關部門管理規定等,結合我礦實際情況,製定本辦法。

2.本辦法適用於山西煤炭進出口集團左雲韓家窪煤業有限公司。

3.機電科為全公司供用電安全管理的直接管理部門,負責對日常礦井增減負荷、停送電的審批管理工作,對公司範圍內供電設施及其線路的檢查、維護、檢修、管理工作,負責對公司10kV及其以下電氣開關的整定、預防性試驗等工作。

公司機電隊、通風科、掘進隊組、采煤隊組為其施工區域內電氣(器)設備的直接使用、維護單位,負責根據公司機電科下發管理規定,行使對區域內電氣(器)設備的日常維護、定期維護、檢修、安裝、拆除、質量標準化、隱患排查、整改等工作。

二、電力計量管理製度

1.本製度適用於在我公司範圍內因安裝、改建等臨時工程時,臨時外委施工單位在我公司範圍內的生活用電、生產用電計量。

2. 機電科負責臨時外委施工單位電力計量的管理工作,每月按規定時間統計各單位電量及全礦總電量。每月分析全礦用電情況,並報分管領導及主管領導。

3. 礦井井上用電計量管理

(1)臨時外委施工單位井上生產、生活需用電時,必須向機電科提出用電申請,嚴格按照我礦礦井新增負荷和停送電操作製度進行執行,辦理用電申請時持電度表相關證件辦理,無電度表機電科不予辦理,嚴禁未經機電科允許,私拉、私接電源,一經發現,對其施工單位嚴格考核,並根據運行情況,由機電科估算其使用電度。

(2)用電使用單位必須定期對該區域供電進行檢查,杜絕供電事故發生,避免計量儀器讀數不準,嚴禁人為破壞計量儀表。機電科管理人員不定期、不定時對計量儀表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者對其設備使用單位嚴格考核。

(3)用電單位用電結束時,必須提前向機電科辦理停用電申請,由機電科人員協助辦理停電拆表工作,嚴禁私自拆除電表,違者按未安裝電表處理,電度由機電科重新估算。

(4)用電單位必須積極配合機電科人員進行電度抄錄工作,每月月底由機電科專人負責對各施工單位電表的抄錄工作,並根據電業公司計量單價,進行核算。

(5)所有計量儀表由各單位負責維護管理,發現計量不準應及時彙報機電科。

(6)每月各單位電量將作為當月電量考核依據。

三、供電安全管理製度

1. 根據山煤煤業公司下發《煤礦機電事故及處罰管理辦法》中煤礦供電管理特別管理規定、《安全生產法》、《電力安全規程》及《煤礦安全規程》等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我礦實際情況進一步細化供電安全管理辦法,製定以下管理製度。

2.機電科認真組織實施,確保煤礦供電安全。對一級負荷要加強供電線路、設備的檢修維護,確保其安全可靠。

3.機電科必須保證雙回路電源正常供電,兩回路電源線路上不得分接任何負荷,礦井電源應采取分列運行方式。若一回路運行,另一回路必須帶電備用,以保證供電的連續性。帶電備用的變壓器宜熱備用;若冷備用,必須保證備用電源能及時投入正常運行,保證通風機等在10 分內可靠啟動和運行。一旦由於其它原因造成單回路供電,優先保證一類負荷(主排水泵房、主要通風機)供電。

4. 嚴格執行公司停送電製度,公司範圍內涉及高壓線路、開關停送電時必須嚴格執行《電力安全規程》中“兩票”管理規定,10kV以下停送電線路停送電必須嚴格按照公司停送電申請票審批流程進行審批執行。低壓停送電規定詳見本管理辦法停送電管理規定內容。

5. 在每年雨季來臨前,機電科要進一步完善供電線路和設備的防雷設施,按《煤礦安全規程》及電業部門相關規定對供電線路和設備裝設避雷針、避雷線和避雷器進行一次全麵預防性檢查試驗,及時消除存在缺陷,並按規定進行試驗,對不合格的避雷裝置及時更換,防止雷擊電力設施、設備事故的發生。其試驗內容包括防雷電保護設施的檢測、接地係統的檢測、絕緣保安用具的檢測、絕緣油的檢查試驗、供電線路的巡查、電氣設備及電纜的預防性試驗等。

6.機電科及各隊組必須加強對供電線路和設備的巡視,對巡視中發現的缺陷要做好記錄及時彙報,並采取有效防範措施,防止各類高低壓停電事故的發生,確保礦井的安全供電。重申:主扇供電回路掉閘,可強送一次,井下供電回路掉閘,嚴禁強送,待故障查清處理後,方可送電並做好記錄。對機電科檢查出的隱患要按照各自管理範圍進行整改落實,對存在問題整改不力者,機電科根據情況將隱患的嚴重程度分別進行處理。

7.井下供電實行統一安排、統一管理。嚴格執行井下停送電製度,不得無計劃停送電。凡井下有停電任務的單位,必須在施工前一天按程序審批辦理停電工作票,提前通知受影響單位及範圍做好準備,並采取相應安全措施。

8. 柴油發電機值班員及其維護人員必須確保發電機的可靠運行,保證滿足通風、排水、提升等要求,並保證主要通風機等在10min 內可靠啟動和運行。每周至少進行一次啟動和運行試驗,試驗期間不得影響礦井通風等,試驗要做好記錄。

9.使用局部通風機必須采用“三專”供電(即專用變壓器、專用開關、專用線路),實現風、瓦電閉鎖和“雙風機”、“雙電源”自動切換且動作靈敏可靠,要責成專人定期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確保通風機安全運轉。采煤機、掘進機必須設置機載式甲烷斷電儀。

10.井上、下必須有完善的供電係統,高、低壓保護整定校驗必須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期限定期進行校驗,並根據負荷變化及時進行調整。井下各項供電設計齊全、可靠,並嚴格按照《煤礦井下供電設計規範》的要求進行。

11.加大井下供電係統裝備投入,淘汰落後設備,煤礦井下必須使用符合《煤礦安全規程》防爆要求的設備。定期維護檢修供電線路、設備。一旦發生停電、停風或瓦斯超限,必須按規定采取措施、迅速撤出人員;恢複通風、供電時,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檢查、排放瓦斯。井下局部通風必須做到“三專兩閉鎖”,“雙風機”、“雙電源”必須做到自動切換。

12.配電工、維修工、從事煤礦井下電氣操作的人員必須經過有資質培訓機構的培訓,考核發證,持證上崗。並每年至少進行一次電業安全規程的培訓考試,並有記錄。

13.由機電科製定切合實際的供電應急預案,每年進行一到二次的模擬演練,以提高供電人員應對各類供電突發事件的能力。

14. 供電線路兩側危險半徑範圍內,不應進行爆破、開挖、裝卸作業;架空線路下方不應有危及線路安全運行的建築設施;對於容易受到交通車輛或其它外界因素危及的供電線路、杆、塔應采取相應的防範措施,同時要設置醒目的警示標誌。供、用電單位應認真執行線路的定期巡視、特殊巡視、夜間巡視、故障巡視、登杆塔巡查製度,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消缺。

15.各級變電所的繼電保護裝置應相互配合,靈敏可靠,負荷發生變化時,應及時調整繼電保護裝置,防止發生越級跳閘。

16. 礦井供、用電單位應定期對電氣設施進行停電清掃,對汙穢較嚴重場所的電氣設施,應對其絕緣子進行防汙閃處理。加強供電線路和設備的巡視,對巡視中發現的缺陷要做好記錄及時彙報,並采取有效防範措施,防止各類高壓停電事故的發生,確保各礦井安全供電。

17.礦屬各部門必須嚴格執行停送電製度,嚴格執行三製即交接班製度、巡回檢查製度、設備定期切換製度,操作標準化。接班人員必須在規定的上班時間到達工作崗位,填寫操作票,嚴禁約時停送電,停送電操作至少有兩人同時進行,值班長監護,停送電操作過程中不得進行交班。

18.供、用電單位停電檢修工作都必須履行安全施工作業票和安全交底製度。全礦井的停電檢修或因停電檢修影響其它隊組正常生產以及波及和影響礦區雙回路正常供電的,必須製定專項檢修措施報煤業公司機電管理部審批備案;礦井一回路供電,另一回路停電檢修時,應製定專項安全措施並彙報煤業公司機電裝備部。

19.由機電科統一管理本單位及協議單位的供用電管理,統一調度。及時製定供用電突發事故的應急預案。

20.機電科及其供用電單位必須根據本管理電氣電氣設備包機製度規定,明確責任範圍。

21.各單位必須應按規定對供電係統及電氣設備進行預防性試驗,並隨負荷變化情況及時根據機電科下發定值單調整供電係統的繼電保護裝置。對於未按該規定執行而造成越級跳閘者,將追究責任單位分管領導的責任,根據嚴重程度對責任單位進行必要的處罰。

22.煤礦各用電單位應積極配合機電科查找供電係統故障,對於不配合造成事故擴大者,對責任單位進行必要的處罰。發生全礦井無計劃停電者,由機電科對其進行追查並視情況進行罰款處理。

四、考核辦法

1. 臨時外委施工單位未經機電科允許,私拉、私接電源,一經發現,對其施工單位處以1000元罰款,並由機電科根據電度消耗對其進行核算。

2.機電科人員對臨時外委施工單位電度記錄不準,或存在瞞報、謊報情況的,根據情況對其責任人員處以50-200元罰款,並對數據重新校準。

3.凡人為性損壞電度表,一經發現,對其處以500-1000元罰款;

4.臨時外委施工單位因檢修維護不到位、看護不到位造成電度表失真或損壞的,對臨時外委單位處以1000元罰款,並由機電科根據其用電情況進行估算。

5.各單位未執行我礦《供電安全管理製度》,未按機電科安排完成供電線路、設施的運行、檢修、維護工作,形成供電係統重大隱患或造成事故影響礦井正常生產的,按事故進行追查。

6.對發現的供電隱患不及時消缺的,根據情況對其主要負責人處以500-1000元罰款,造成事故的,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7.礦井停送電、負荷增加按相關製度考核辦法進行考核。

8.機電科及各隊組對日常巡視過程中發現的供電隱患問題未采取彙報、未製定有效防範措施,造成事故者按事故追查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9.未查明故障原因,擅自強送電(除主扇供電回路掉閘,可強送一次),對其主要人員處以200-500元罰款,造成事故者按事故追查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10. 未按規定每周對發電機至少進行一次啟動和運行試驗者,對發電機試驗人員處以100元罰款。

11. 供電線路兩側危險半徑範圍內,存在爆破、開挖、裝卸作業的,按事故進行追查。

12. 供、用電單位停電檢修工作未履行安全施工作業票和安全交底製度者,根據情況對其相關人員進行50-300元罰款,造成事故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13.發生供電係統故障時,對於不配合供電係統排查造成事故擴大者,根據事故追查對責任單位進行考核。

二十 幹部上崗檢查製度

為確保機電要害場所及機電設備的正常運行,及時發現問題,並解決問題,杜絕三違現象的發生,特製定幹部上崗檢查製度。

一、查崗次數

(1)主管礦長每月上崗檢查不少於一次;

(2)機電科長、機電隊長每月上崗檢查不少於兩次;

(3)主管副隊長、技術員每月上崗檢查不少於三次。

二、具體要求

1.各級人員上崗檢查一定要認真負責,全麵檢查機電設備的運轉情況和存在的問題,檢查值班人員對交接班製度、巡回檢查製度、崗位責任製等各種製度的執行情況;檢查保護用具、防護用具是否齊全;檢查各種記錄是否齊全,填寫是否符合要求。

2.檢查時發現事故隱患,應采取措施,及時處理,或指定專人在規定時間內處理,必要時安排檢修。

3.檢查時發現值班人員違反規定、規程和製度,檢修人員違章作業行為必須立即製止。

4.各級人員每次上崗檢查時都要認真填寫幹部上崗檢查記錄。

二十一 安全活動製度

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為進一步提高我礦機電管理水平,強化機電管理,使我礦的機電管理工作更加製度化、規範化,通過行之有效的日常管理活動等對機電設備的安裝、使用、保養、檢修、隱患排查等情況進行及時總結、交流和協調,切實解決生產急需,確保各類機電工作穩中有進,強化係統管控水平,強化安全工作和安全教育,特製訂本管理辦法。

一、安全活動開展形式

1.機電例會:每月由機電科組織,機電副礦長主持召開一次;

2.機電科(隊)務會:每月由機電科組織,機電科長(隊長)主持召開三次;

3.班前會:每班班前有機電隊長(班組長)根據生產過程中存在問題進行安排,協調、安排好下一班機電工作人員的安全工作任務;

4.機電大檢查活動:每旬機電專業安全質量標準化自檢活動、每月全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每季度集團煤業管理公司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以及政府管理部門的安全檢查活動等。

二、安全日活動內容:

1.每周星期一定為安全活動學習日。

2.學習內容:新版《煤礦安全規程》、《機電管理製度》及上級下發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文件、規定、事故通報、快報等。

3.學習必須有活動記錄,不得缺勤。

4.學習各單位安全生產經驗。

5.對人身、設備安全情況和本站或本班的安全工作進行總結分析,找出存在問題,提出下周(或今後)安全工作整改措施。

6.檢查落實安全整改措施。

7.有針對性地進行反事故演習活動。

8.每次安全日活動,參加人應親自簽名。學習內容,討論情況和製定的措施等應簡明扼要地記錄。

三、考核辦法

1.各單位未按規定定期組織會議或參加機電科組織的安全檢查活動的,對其主管人員處以100元罰款。

2.要求參會人員或檢查人員未按規定參加的,或因特殊情況未請假的,對其相關人員處以50元罰款。

3.機電活動內容各項記錄要齊全,並存檔,否則根據情況對相關人員處以50-100元罰款。

4.其他執行機電會議製度及各項檢查製度中的相關考核辦法。

二十二 煤礦防止發生機電火災事故的管理辦法

1 總則

1、為了規範機電設備火災事故的管理工作,結合公司實際,製定本辦法。

2、礦井機電設備及安全保護設施必須取得“MA”標誌,投入使用的機電設備必須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規程、維護、檢修製度、保養製度。

2 一般管理規定

1、嚴格執行《規程》224條有關要求,井下不準存放煤油、汽油、使用或用過的潤滑油,棉紗、布頭、紙等必須放在蓋嚴的鐵桶內,並由專人定期送往地麵處理,不準亂扔亂放,嚴禁將剩油、廢油潑灑在井巷和硐室內。

2、嚴格電氣設備管理,杜絕明火操作,消滅失爆,井下各類電纜不得有明口、雞爪子、羊尾巴,嚴禁帶電檢修和搬遷電氣設備開關(電纜電線),各類電器開關整定值要和負荷相符,過荷保護齊全。

3、井下皮帶運輸機必須遵守《規程》373條有關規定,采用阻燃皮帶,必須裝有皮帶打滑保護,煙霧保護,溫度保護和堆煤機保護裝置,以及防塵自動灑水裝置,跑偏裝置,各皮帶巷皮帶運輸機的機頭前後兩端各20米範圍內,都必須用不燃性材料支護。

4、井下進行氧電焊作業必須按《規程》223條規定執行,如果必須在井下主要峒室,主要進風巷道和井口房內進行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每次都必須製定安全措施,經批準並指定專人在現場檢查監督,作業後必須清理現場,不得留有火患,並監護一小時。

5、井下水泵房、機電硐室應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檢修硐室、材料庫都應配備3個幹粉滅火器;井底車場應配備5個以上幹粉滅火器;皮帶運輸機巷道機頭配3個幹粉滅火器;機尾配2個幹粉滅火器;采掘工作麵應在指定地點放3個以上幹粉滅火器。所有井下工作人員都必須熟悉滅火器的使用性能,並熟悉自己工作區域內這些器材的存放地點,並明確責任,真正能起到積極滅火的作用。

3 預防措施

1、下井人員嚴禁帶煙草和火種下井、嚴禁在井下吸煙;井口房和提風機房附近二十米內禁止煙火和用火爐取暖。

2、在適當的位置建造防火門,防止火災事故擴大。

3、所有電器設備和電纜不允許超負荷工作;井下附設的電纜要組織一次電纜斷麵和絕緣程度核定,凡斷麵不足,絕緣能力低的要更換,敷設電纜必須經計算合理後選用,井下所有電纜、照明線,信號線和通訊線要按《規程》規定使用,並做到吊掛整齊,消滅電纜和電器設備失爆;運轉設備要定期注油、檢修,防止摩擦起火。

4、礦井必須在地麵設置消防水池,在井下設置消防管路係統。礦井主要運輸道、采區回風道、上下山、采煤工作麵上下出口,掘進巷道等必須設置消防水管,管路每隔100米設一個三通閥門。消防水管的內徑不小於50mm。

5、礦井地麵和井下都必須設立消防材料庫。采煤工作麵上、下出口距工作麵30米,掘進工作麵距迎頭50米內各配備防火水管,並備有足夠的磚、沙、灰等滅火物料。

6、防爆電氣設備入井前,應檢查其產品合格證、防爆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及安全性能,檢查合格並簽發合格證方可投入使用,必須保證其防爆性能。

7、井下照明和信號裝置應采用短路、過載和漏電保護的照明信號綜合保護裝置配電。

8、主要通風機必須具有反風係統或設備,反風設施並保持其狀態良好。

9、要正確選擇和合理使用電氣設備,並加強維護,保證輸電線路完好,設備運轉正常,防止機電事故引起火災。

10、機電硐室及存放較大型設備處等,均應按規定配足沙箱、滅火器等器材。

11、井下變電所

①要常設專職技術人員,掌握井下供電係統的相關參數,計算各地點的短路電流,校驗高低壓電器設備的動穩定性和熱穩定性,保證繼電保護靈敏可靠;

②井下供電電力電纜多,對地電容大,要采取措施防止單相弧光接地的短路事故,並裝設靈敏可靠的選擇性漏電保護裝置;

③杜絕使用非礦用型高低壓電器設備;

④煤礦井下低壓電纜都要采用阻燃橡套電纜;

⑤正確選擇和安裝使用電氣設備及供電線路,並在運行中加強維護檢修,防止短路故障和過負荷情況發生;

⑥對各類短路保護裝置進行合理的整定,確保其靈敏可靠;

⑦在可能發生電火災的地點,采取相應的防火措施。

4 處理措施

一、掘進巷道火災事故的處理措施

1、掘進巷道發生火災時,要在維持局部扇風機正常的通風情況下,積極滅火。礦山救護隊員到達現場後,要保持獨頭巷道通風的原狀,即風機停止運轉的不要開啟,風機開啟的不要隨便停止,進行偵察後,再采取措施。已經知道發火巷:道內充滿大量瓦斯,在不需要救人的清況下,指揮員不得派救護隊員進入火源地點冒險滅火或搶險。充滿大量瓦斯的獨頭巷道,雖然已經通風,但瓦斯含量迅速增加,也不得入內滅火。獨頭巷道內修建密閉牆來封閉火區,要在原密閉火區的安全地點建築密閉牆。

2、在撲滅掘進巷道內火災時,救護人員必須遵守下列規定:獨頭巷道迎頭發生火災,瓦斯不超過2%時,要在通風的情況下,采用於粉滅火器、水等直接滅火。滅火後必須仔綴清查火源,防止複燃引起爆炸。火災發生在獨頭巷道的中段知,滅火人員必須注意火源以內的瓦斯,嚴禁用局扇風筒把已積聚的瓦斯排出經過著火點,情況不明,則遠距離封閉。

若火災發生在上出獨頭煤巷迎頭,在瓦斯不超過2%時,滅火中要加強通風,排除瓦斯。如果瓦斯超過2%仍在繼續上升,要立即把人員擻到安全地點,進行遠距離封閉。上由獨頭煤巷不管火災發生在什麼地點,如果局扇已經停止運轉,在無需救人時,嚴禁進入滅火或偵察,而要立即撤出附近人員,遠距離進行封閉。火災發生在下山獨頭巷迎頭時,在通風的情況下,瓦斯不超過2%可直接進入滅火,若發生在巷道中段時,不得直接滅火,要遠距離封閉。

3、平巷、和其他水平巷道中的火災。

平巷、或其他水平巷道中發生火災時,要選擇有效的通風方式,如反風、短路通風等,以便救人和滅火,防止火災擴大采取短路通風時,要確保火災有害氣體不致逆流運行。

水平巷道中火災蔓延,也要從進風側進行滅火,不能從回風側滅火時,必須從另一側進行,在這種情況下不應進行反風,同時還要采取措施防止火災蔓延,反風應在撤出人員並在迸風側設置水幕後才能進行。

4、在水平巷道中滅火時,一般保持通風,根據瀑炸性混合氣體濃度確定增加或減少供風量,如火災發生在采麵的迸風巷道時,為了迅速救出工作麵人員或阻止火勢蔓延,可進行工作麵局部反風或減少風量,使遇險人員自救退出,若采用減少風量救入時,要防止造成災區貧氧或瓦斯積聚。

二、采煤工作麵火災事故的處理措施

1、采煤工作麵著火初期,現場人員根據火災情況,要盡力用直接滅火法進行滅火,並要立即向調度所彙報。如果火勢發震較為嚴重,現場人員要沿著避災路線立即撤離,由救護隊員實旋滅火或封閉。當采用封閉法處理火災時,采煤工作麵入風巷和回風巷封閉牆的位置,可根據密閉牆內巷道的容積、瓦新超限所需要的時間等因素確定,在一般情況下,入巷附近,在有瓦斯爆炸危險情況下,要先建立防爆牆,在防爆牆的掩護下,再砌封閉牆。

2、井口建築物發生火災時,立即視情況進行礦井反風或關閉井口防火門,必要時停止通風機,防止火災氣體及火焰侵入井下;井筒中發生火災時,必須視情況采取風流短路、反風或停止主要通風機運轉等措施,防止火災產生的有害氣體進入並下其他用風地點;當進風井底車場和躲避硐室發生火災時,必須視情況進行反風或使風流短路,確保火災氣體不侵入工作區;回風並井底發生火災時,應保持正常通風方向,在可燃氣體不會積聚到爆炸限度的前提下,可減少進入火災的風量;

3、處理火災事故時,在滅火行動上要果斷迅速,不能猶豫不決,錯失良機。礦領導在接到報警通知後,要按照《礦井事故應急救援計劃》及火災事故實際情況行事,實施停電撤人等緊急應變措施,立即報告縣救護隊調度室,建立救災指揮部,製定救人對策。在製定對策時,要設法避免引起瓦斯爆炸。

二十三 事故追查分析製度

1.據《煤炭工業企業設備管理規程》以及《機電設備管理製度》的規定,為加強我礦機電事故管理,保證機電係統安全、正常運行,特製定本製度。

2.凡礦屬各單位,在生產、施工過程中發生的機電設備事故,應按本辦法有關規定進行登記、調查、分析、處理、統計和報告。因機電事故,造成人身傷亡時,應按有關規定處理、上報,因其它災害事故造成的機電設備損壞,不作為機電事故統計。

3.機電事故按其影響生產、施工的時間,造成損失的程度和性質,分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三種。

(1)國產設備機電事故類別的劃分:

第一:一般事故(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為一般事故)

A、造成設備直接經濟損失價值在0.1—2萬元者。

B、地麵廠房供電中斷1—4小時者。

C、10千伏以上變配電設備誤停、送電者。

D、壓風機風包及風管爆炸或風缸搗毀,膠帶、電纜或電氣設備著火等惡性事故,造成經濟損失不到或達到一般事故程度者。

第二:重大事故(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為重大事故)

A、造成設備直接損失價值在50-100萬元者。

B、主排水泵停泵,造成泵房進水或淹泵者。

C、全礦井停電10分鍾以上者,影響全礦生產16-32小時者。

D、皮帶、電纜或電氣設備著火,10千伏級及以上變配電設備誤停、送電,壓風機風缸、風包及風管爆炸或風缸搗毀,造成經濟損失超過一般事故程度者。

E、主扇風機停風超過10分鍾,及局部扇風機停風時間超過20分鍾及以上者。

第三:特大事故(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為特大事故)

A、造成設備直接損失價值超過100萬元者。

B、因機電事故引起的淹井、著火、瓦斯爆炸、停電造成全礦停止生產32小時以上者。

C、地麵廠房車間供電中斷7天以上或全礦中斷供電2天以上者。

D、主扇風機和分區扇風機停止供風30分鍾以上者。

(2)進口設備機電事故類別的劃分:

第一:一般事故:造成設備直接損失價值在5—50萬元者。

第二:重大事故:造成設備直接損失價值在50-100萬元者。

第三:特大事故:造成設備直接損失價值在100萬元以上者。

4.機電運輸事故發生後,除積極組織搶修外,應由現場負責人向機電科、調度室彙報。

5、機電事故追查:2小時以下事故由隊內組織追查,事故報告隊內留存,以備檢查。2~4小時事故由機電科組織追查,事故報告報礦領導審核批準後,機電科留存。4小時以上機電事故由機電礦長組織追查,事故報告報礦主要領導審核批準後,機電科留存。下發事故單位。

6、事故追查參加單位:一般事故由礦安檢科組織,機電科、事故單位參加;重大機電運輸事故由機電礦長組織,機電科、事故單位參加;特大機電運輸事故及由此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由山煤集團機電裝備部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分析、追查、處理,結果上報公司,下發事故單位。

7.事故現場人員必須如實反映事故經過,不得偽造事故現場、隱瞞編造事故情節。

8.對事故的追查必須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不明確不放過;對責任者未經處理和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範措施不放過。

9.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要根據責任大小、情節輕重和造成的後果,給予通報批評、罰款、行政處分,以至追究刑事責任。

10.罰款處罰標準:一般機電運輸事故,酌情罰事故單位100—1000元,罰事故單位領導100—500元,罰事故直接責任人100—500元;重大機電運輸事故,酌情罰事故單位500—10000元,罰事故單位領導200—1000元,罰事故直接責任人500—1000元;特大機電運輸事故的處罰,根據直接經濟損失按照事故追查結果,由公司部門決定。對於不如實反映事故經過,偽造事故現場、隱瞞編造事故情節者,要加倍處罰。

11.發生事故後,要將事故情況及時在調度會上通報,以便其它單位共同接受教訓。

12.機電運輸事故統計指標說明:

(1)備故障停機率動性 = 設備故障停機時間/(運轉時間+故障停運時間)×100% (時間單位均為台時)

(2)影響產量 = 單位時間平均實際產量×影響時間

(3)直接損失價值:即修複損壞設備耗用的人工、材料及配件費用,或重置設備價格。

(4)設備事故率 = 設備事故影響當期產量/當期計劃產量×100%

(5)主要設備事故頻率 = 主要生產設備全年發生事故次數/全年主要生產設備開動台班數。

二十四 機電隱患排查製度

為認真貫徹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和國家關於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加強我礦機電設備管理,提高設備完好率、使用率,保證設備良性循環狀態,充分發揮現有設備潛力,實現機電設備高效、低耗安全運轉,特製定《機電設備隱患排查製度》。

一、機電設備隱患排查織機構:

組 長:馬興旺

副組長:尚 德 尹寶庭

成 員:高海泉 張瑞峰 劉 玉 劉 偉 代 鈺

周 亮 張海紅 各隊機電隊長

二、每旬組織機電設備隱患大排查。

三、安全隱患排查,查出的問題機電科應及時安排處理必須派專人督促整改,整改結果必須進行驗收。

四、隱患治理驗收人員本著負責的態度進行檢查驗收並在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記錄上簽字。

五、檢查的主要內容:

1、機電、提升、運輸係統使用的礦用產品必須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嚴禁使用國家命令禁止或淘汰的機電設備、電纜。

2、機電設備必須保持完好狀態確保運行安全可靠杜絕失爆。

3、掘進工作麵必須實行“三專兩閉鎖”采用“雙風機、雙電源”。

4、井下供電係統和供電設備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要求裝設靈敏可靠的過流、漏電、接地保護裝置和避雷裝置。

5、嚴格執行停送電製度。操作電氣設備必須配備絕緣設施。

6、井下不得帶電檢修、搬遷或更換電氣設備嚴禁人員拆開、敲擊。損壞礦燈。

7、提升運輸係統的各類安全保護裝置各種保險裝置必須動作靈敏、性能可靠。提升絞車的電控係統、液壓及機械製動係統必須可靠斜井提升連接裝置要可靠必須裝設保險繩。並每天進行檢查有檢查記錄。

六、檢查人員工作標準:

1、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必須熟知《煤礦安全規程》有關內容、《煤礦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及電氣設備防爆標準的有關規定。

2、熟悉工作範圍內的供電係統、電氣設備性能,了解所檢查地區電氣設備種類、數量及分布情況。

3、熟悉礦井井下巷道、采掘工作麵巷道布置及所檢查區域的瓦斯濃度。

4、需停電檢查設備時,必須嚴格執行停送電製度;瓦斯濃度在1%以下方可打開隔爆外殼,經驗電、放電後方可進行檢查。檢查出的問題當場不能處理時,可通知有關單位采取臨時安全措施,失爆設備不準送電運行。

5、繼電保護整定不合理的裝置,通知有關人員,重新進行調整。

6、清點檢查工具、儀表、零部件、絕緣材料檢查驗電筆是否良好。

7、電氣設備入井前檢查:入井使用的電氣設備必須對隔爆接合麵的粗糙度,間隙及接線引入裝置等隔爆部位進行詳細檢查;隔爆性能必須符合防爆標準的要求,嚴禁失爆設備入井。

8、防爆電氣設備入井前,應檢查其“產品合格證”、“防爆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及安全性能。

9、必須填寫入井設備檢查記錄,合格的設備方可簽發入井合格證。

10、井下電氣設備的檢查,應與負責人或維護人員一起檢查。設備周圍環境是否清潔,有無妨礙設備安全運行和檢修的雜物。

11、是否有良好的通風散熱條件,外殼有無缺損,安裝是否牢固,有無歪斜及震動現象。

12、設備完好,符合防爆性能和要求,做到:電線電纜、控製線和信號線纜接線規範,引出引入密封良好,不用的喇叭咀應用擋板封堵嚴密,無失爆現象,無異常聲音、過熱、異味。

13、控製部分、閉鎖裝置、信號顯示是否正常有效,接地(接零)應規範、牢固、無鏽蝕。

14、在檢查中發現失爆或重大問題時,必須責令被查單位當場處理,檢查人員在現場監督直到處理完後方可離開。

15、檢查工作完畢後將檢查結果填寫檢查記錄,及處理意見向主管人員彙報。

二十五 節能管理製度

1 總 則

為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節能精神,加強節能工作,推進節能技術進步,合理利用能源,減少能源消耗,降低生產成本,提高經濟效益,實現“十二五”節能目標,特製定本製度。

本製度所稱節能,是指加強用電、用煤、用油管理,采取技術上可行、經濟上合理,符合節能環保要求的措施,減少生產過程中能源的損失和浪費。

2 組織領導機構及工作職責

為加強公司節能管理工作,加快推進礦節能項目建設,科學合理製定節能規劃,圓滿完成節能工作任務,成立了以總經理為組長,分管副礦長為副組長,各重點節能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節能工作領導組。

組 長:張晉生

副 組 長:賈 偉 劉子銀 馬興旺 韓秀光 張誌立 石衛兵

成 員:尚 德 李玉生 盧忠卿 高振越 尹寶廷 白學文

李 鵬 喬尚君 楊愛成 李豔龍

領導組下設節能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機電科,負責日常節能工作。

主 任:張瑞峰

成 員:景生綠(負責財務考核)

李 鵬(負責材料供應)

劉 玉(負責電力考核)

武 焱(能源統計員 節能專員)

郭 卓(能源統計員 節能專員)

一、領導組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地方、行業主管部門有關節能法規、政策、方針、標準,部署研究公司節能工作;

2、組織製定節能規劃、節能技術改造工作;

3、定期召開節能工作會議,現場指導、督促、協調節能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4、加大節能資金投入,優先采購節能設備,淘汰高耗能設備。

二、節能辦工作職責

1、在節能工作領導組的領導下,根據政府下達的節能指標,編製節能年度計劃、節能規劃;

2、依據年度節能工作計劃,將節能目標分解到各部門,並進行彙總、考核;

3、對各用能單位實行監督檢查,廣泛征集職工對節能工作的合理化建議,對相關高耗能設備提出改進和更新意見、建議;

4、參與新建、改建、擴建等工程項目的節能論證工作,確保選用節能工藝、設備;

5、具體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節能宣傳教育活動,提高職工的節能意識和素質。

三、用電部門崗位責任製

1、貫徹執行上級有關電力管理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標準,製定電力管理製度。並按照上級下達的電力指標,及時分解到各用電單位。

2、做好全礦生產和非生產用電的綜合分析,及時上報用電報表。

3、嚴格控製電力增容,定期組織檢查。

4、對超用電的情況及時采取調荷措施,嚴格控製非生產用電,完成礦製定的電力指標。

5、負責全礦用電的計量管理,按期抄表。

6、按時參加電力管理例會,並負責會議精神的貫徹落實。

7、負責礦用電的日常管理,對管理好的單位、個人提出獎勵方案,對違章用電單位、個人提出初步處理意見。

四、用煤部門崗位責任製

1、加強自用煤管理,必須對鍋爐工進行崗前培訓,其次要加強對鍋爐的維護及保養,再就是合理掌握供熱時間及溫度。

2、建立健全自用煤原始記錄、台帳,定期進行耗煤情況分析、總結。

3、及時上報自用煤消耗統計報表。

五、用油部門崗位責任製

1、貫徹執行上級有關油脂管理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標準,製定油脂管理製度。

2、堅持執行用油審批製度,油庫帳、卡、物相符。

3、合理調度車輛,提高裝載率和往返利用率。

4、按國家規定及時更新、淘汰高耗油車輛和機具。

5、嚴格執行潤滑油再生利用和交舊供應製度。

6、組織交流油脂管理先進經驗,推廣應用節油新技術、新工藝,並按要求組織專(兼)管人員培訓。

7、按要求上報油脂消耗報表,及時參加有關會議,並負責會議精神的貫徹落實。

3 用能管理製度

一、用電管理製度

1、礦機電科全麵負責全礦的節電管理工作,根據國家有關節電的法律法規,加強節電管理,積極采取技術上可行,經濟上合理的措施,減少企業生產各個環節中電力消費的損失和浪費,更加有效、合理地利用電力資源。

2、機電科負責電力設備、耗電設備及元器件的節電經濟運行日常巡查、監督、檢查工作。

3、在進行改、擴建工程改造時,工程技術主管部門應嚴格把關,對工程可行性報告的節能篇和工程節能評估報告應嚴格審查,確保工程建設符合國家相關節能法律法規要求,把不合理利用電力和浪費電力的問題控堵在消耗源頭。

4、推廣采用節電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機電科要正確進行企業電力負荷計算,杜絕供配電設備出現大馬拉小車現象。

5、供應科在采購關健性電氣設備或元器件時,除按設計要求之外,還需得到節能主管部門的共同論證,確保采購具有節能標識的電氣設備或元器件。

6、生產各隊組、機電科應加強用電負荷管理,合理安排生產工藝、生產班次,做到計劃生產、平衡調度,合理調整企業用電設備的工作狀態,合理分配與平衡負荷,並嚴格控製非生產用電。

7、機電科每年開展企業電平衡測試,摸清節電潛力和存在問題,有針對性地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降低電耗,減少損失,提高電能利用率。

8、推進電耗目標管理,節能辦組織會同有關部門製定各種產品的電耗定額指標,並實施單耗考核,電耗定額指標考核落實到隊。

9、機電科負責分別對電力設備運行人員和生產工藝操作人員進行節電經濟運行專業知識與節電操作規程的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發證上崗。

10、為節約電能,生產作業區嚴禁使用500w白熾燈,逐步改用公司自產節能燈具。

11、職工公寓、辦公室照明,做到人走燈滅,消滅長明燈、長轉扇。

12、各用電單位應努力開動腦筋,提出節能新建議,積極配合節能辦、機電科搞好節能工作。

13、機電科按國家、省、市規定負責對礦區高耗能設備進行淘汰。

二、用油管理製度

1、供應科應根據公司的生產計劃,編製供油計劃,及時購進生產所需的成品油。

2、成品油進礦後應由材料庫統一貯存保管,材料庫對每次進油都要過磅登記,及時與進料單據核對,如有差錯,應通知供應科及時處理。

3、各單位領用成品油時,必須持領料單,無單據或手續不全者,管理員拒絕發放。庫房管理人員在發放油料時應核對品種、數量,嚴格計量。

4、油類出庫必須準確計量,按定額標準要求發放,建立分單位、分年月用油台賬,按定額要求逐月進行核算。

5、礦實行派車製度,車隊要合理進行調試,能拚車出行的,要拚車出行,對能夠使用公共交通工具的、目的地距離近的,嚴禁派車。

6、使用各種設備及機動車輛的單位對所領用的潤滑油(機械油、壓縮機油、變壓器油、液壓油等),嚴格執行廢油回收製度,廢油上交、回收、處理一律按礦有關規定辦理,其他任何單位不得私自處理。

三、用煤管理製度

1、生產耗用的自用煤全部實行煤場裝運、過磅記賬製度,使用量每月進行一次核對,確保消耗數據準確。

2、鍋爐房根據鍋爐噸位、數量、供暖時間、範圍等因素合理拉煤、儲煤。

3、任何單位必須辦理相關手續後方可提煤,不允許私自拉煤,否則一經發現,除立即追回外,嚴格按照礦管理製度進行處罰。

4、鍋爐工要根據天氣情況,合理用煤。

4 節能獎懲製度

1、為鼓勵和調動全體員工對節能的積極性,大力開展計劃用能、節約用能、節能光榮,提高經濟效益。對節能工作中有顯著成績的部門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肆意浪費能源的部門或個人給予處罰。

2、任何部門和各人不得弄虛作假,不得虛報用能數據。

3、各單位提出可行的節能計劃並予以實施,效果顯著,可給予相應的獎勵。

4、節能考核以年度為考核期間,獎懲名單會於次年的第一個月公布。

5、年度節能考核結果列入對各單位的績效考核體係中,與工資相掛鉤,實行統一管理。

6、對節能管理混亂,未能完成節能目標任務的,單位產品(產值)能耗較高的部門(隊),實行一票否決,取消各類表彰評比,並按企業節能目標考核評價製度的規定,扣除相關的工資與獎金。

7、對節能管理人員及重點耗能設備操作人員,不能完成節能管理各項任務或不能完成單位產品能耗定額的,不能參加先進個人的評比。

5 節能考核製度

1、節能辦根據節能責任製考核細則要求,會同相關部門對節能工作實行總體考核,考核采取百分製。

2、用電考核由機電科負責,按照節能指標進行考核。

3、對用電地點安設電表,每月由機電科組織人員對各地點用電情況進行統計並對使用情況進行考核。

4、機電科要安排專人負責對地麵各地點的電表進行定期校驗。

5、礦辦公室負責對地麵各地點的電線進行日常的巡查、維修工作。

6、對於實際用電量超過定額的,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處罰。對責任單位處罰2000元,責任人處罰200元。

7、對於蓄意損壞電纜、電線、電表者,給予200元/次的處罰,並照價賠償。

8、機電科對各地點每月的用電情況進行彙總,報節能辦備案。

9、生產設備用油由生產科考核。按照定額考核機製及考核細則要求,對每月設備用油超出定額者,對責任人處罰200元。生產現場發現有浪費油品現象或不按規定加注油品者,對責任人處罰100元/次。

10、車輛用油超出定額者,對責任人處罰200元/次。

11、廢油回收:設備正常使用產生的廢油,各單位收集後要交至機電科科,由機電科進行統一管理。發現不收集上繳的或發現有丟棄廢油者,給予200元/次的處罰。

12、鍋爐房用煤由生產科負責進行考核。用煤超過定額者,處罰責任人500元/次。

13、發現偷盜煤炭資源的,給予1000元以上的處罰。情節嚴重者,給予開除的處分。

14、對於節約電、煤、油成績突出的集體或個人,按照記錄約束製訂的相關條款給予表彰獎勵,與其他獎勵不相衝突。

6 用熱、用水管理製度

1、節能主管部門會同設備管理部門,對主要耗能設備,製定熱效率或單產熱耗專業標準,同時會同技術部門,製定用熱設備或被冷卻物體的溫度,加熱蒸汽或載熱體的溫度、壓力及流量。

2、相關部門應經常清除空氣調節設備過濾器的堵塞物,熱交換器結霜,冷卻器的水垢,保證設備有良好的工作狀態。

3、對工業鍋爐,執行好《鍋爐水質標準》的管理,保證鍋爐換熱效率。

4、在生產過程中,操作人員要杜絕用熱設備的溢汽、溢水現象,杜絕用汽設備和供熱管道、閥門、蒸汽疏水器及連接部件的跑、冒、滴、漏,對熱設備及其附件和保溫結構隨時進行檢查,一旦發現上述現象及時通知設備部門進行維修。

5、在新建、擴建、改造工程中,用熱工藝和設備必須嚴格按照《評價企業合理用熱技術導則》的各項規定,進行設計,企業工程技術主管部門要及時督促設計部門精心設計。

6、節能辦要組織多部門摸清企業熱設備存在的餘熱資源,製定餘熱回收方案及措施,並有計劃地預以實施。

7、用汽、用水必須實施計量,對生產係統中按產品劃分的生產線其用熱、用水應分別配備安裝蒸汽流量計和水表,水表還應符合《評價企業合理用水技術導則》規定的配備率和檢測率。

8、對於生產中的重複用水係統,必須保證完好,防止泄漏和排放;對於生產中的循環用水,應盡可能減少新水的補充量,提高冷卻用水裝置或其它用水裝置的效率,減少水的損失。

7 計量器具管理製度

1、為切實加強計量器具管理,提高各種計量器具的配備率、完好率,提高使用效益,特製定計量器具管理製度,

2、機電科負責全礦計量器具管理工作,其工作是對全礦所有計量器具實行統一管理。根據礦能源消耗情況,合理編製外購計量器具計劃。製訂計量器具管理目錄,認真做好計量器具登記造冊、建卡、建檔,並做好購進校驗、報廢封存、轉移交接等手續管理工作。

3、節能辦配合機電科編製各類計量器具周期檢查表,計量器具配備率、受檢率須達到100%。

4、凡因工藝、管理情況確實需要要添置各種計量器具,必須到機電科報計劃,經審核後,部門領導簽字、主管領導批準由供應科按計劃購買。

5、購入的各種計量器具,必須由多部門聯合統一驗收,重要計量器具應由公司組織相關人員開箱驗收,並一律納入設備庫保管;投入使用的計量器具,嚴格按周檢計劃進行周期檢定,合格的可繼續使用,不合格需修理檢定後方能使用;經計量檢測部門鑒定無修複價值或無法修理的各種計量器具,必須申請報批手續後方可報廢。

6、各車間、隊組所用計量器具必須嚴格按照檢定周期安排向機電科遞交檢定申請,在器具送檢期間為不影響生產和工作,由機電科負責調換解決。

7、機電科按節能責任評價考核細則要求,逐月對計量器具進行分類抽檢,對抽檢中發現再用計量器具不在周檢期內或損壞,已不符合計量工作要求的,應立即停止該計量器具的使用並進行調換並根據要求實施備案;要及時分析計量器具未檢定、損壞原因,落實主體責任,及時組織修理和臨時調度不影響計量的正常工作。

8、各車間、隊組使用的各種計量器具均要設置專人保管,建立操作手冊,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作業,非固定使用和不熟悉該器具技術性能的人員,一律不得擅自操作。

9、各種計量儀器、儀表在使用前必須進行各部位檢查,認定可靠靈敏度在合適的量程內方可使用,用後必須做好清潔衛生工作,按要求保養好;在使用中發現故障或出現異常情況,要立即停止使用,檢查原因,如發現故障或毀壞事故應保持現場,及時上報機電科。

10、各種計量器具應按規定要求使用存放,妥善保管,注意維護保養,任何人不得私自帶出或借出他用;各種計量器具不得隨意亂放;計量器具不得當運輸工具用(如台秤等);發現違反計量器具操作規程的必須按有關規定處罰。

11、對在工作中不負責、不作為,擅自違反計量器具操作規程,人為造成計量器具無法準確計量能源消耗狀況的,視情節給予記過、停職、罰款等處罰,造成計量器具損壞的按照器具自身價值的5倍進行賠償。

第二部分 現場管理

一 煤礦在用安全設備檢測檢驗製度

為進一步加強煤礦在用安全設備管理,減少和消除事故隱患、依據《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令第296號)、《煤礦安全規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標準,結合韓家窪生產實際對煤礦在用安全設備檢測檢驗特作如下規定。

一、機電科是我礦大型設備檢測檢驗的主要負責單位,將根據設備的檢驗要求,檢驗周期情況,定期聯係具備設備檢驗資質的單位對礦井設備進行檢驗,並對檢驗情況及時進行記錄並存檔。

二、設備主要檢測檢驗內容及試驗周期:

序號 檢驗對象 設備型號 數量 單位 依據 備注

1 礦用

主通風機 FBCDZ No24/2×315KW 2 台 AQ1011-2005《煤礦在用主通風機係統安全檢測檢驗規範》 三年

(1) 1#風機葉片、 主軸

無損檢測 JB/T4730-2005《承壓設備無損檢測》JB/T9218-2007《無損檢測滲透檢測》MT684-1997《礦用提升容器重要承載件無損探傷方法與驗收規範》 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無規定的檢驗周期為2年。

(2) 2#風機葉片無損檢測

2 礦用

空氣壓縮機 SCR340I-8 3 台 AQ1013-2005《煤礦在用空氣壓縮機安全檢測檢驗規範》 1年1次

(1) 安全閥 1年1次

(2) 壓力表 半年1次

3 礦用

主排水係統 150MD-30×8 3 台 AQ1012-2005《煤礦在用主排水係統安全檢測規範》 水泵檢驗周期為1年

4 主提升機(礦用纏繞式提升係統) JK-3.5×2.5 1 台 AQ1015-2005《煤礦在用纏繞式式提升機係統安全檢測檢驗規範》 提物係統檢驗周期為2年

5 提升機主軸、

天輪主軸 MT684-1997《礦用提升容器重要承載件無損探傷方法與驗收規範》 2年

6 主井檢修絞車 JTP-1.6 1 台 AQ1015-2005《煤礦在用纏繞式式提升機係統安全檢測檢驗規範》 提物係統檢驗周期為2年

7 煤礦用架空 乘人裝置 RJK45-20/598 1 台 AQ 1038-2007《煤礦用架空乘人裝置安全檢驗規範》 1年

8 副井提升機鋼絲繩 36 NAT 6V×19+FC 1670 ZZ 《煤礦安全規程》2011第398條、399條MT716-2005《煤礦重要用途鋼絲繩性能測定法則及判定規則》 自懸掛時起,運行12月後進行第一次檢驗,之後每半年一次

9 主井檢修絞車鋼絲繩 28NAT 6V*19S+FC

10 架空乘人裝置 鋼絲繩 22NAT 6×19S+FC 每半年檢驗1次

11 主井帶式輸送機 DTC100/25/2×185 1 台 每年檢驗一次

12 礦用阻燃電纜

(阻燃試驗) MT/T386-2011《煤礦用阻燃電纜阻燃性的試驗方法和判定規則》 使用前

13 煤礦用織物整芯阻燃輸送帶 MT/T914-2008《煤礦用織物整芯阻燃輸送帶》 使用前

14 煤礦用鋼絲繩芯阻燃輸送帶 MT/T668-2008《煤礦用鋼絲繩芯阻燃輸送帶》 使用前

15 煤礦窄規車輛連接件 連接插銷

三環鏈、

連接插銷 MT244.1-2005《煤礦在用窄軌車輛連接件 連接鏈》 按《煤礦安全規程》(2011)第414條規定,每兩年檢

驗一次

(一)提升裝置

1.新安裝的礦井主要提升裝置,必須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投入運行後的設備,必須每年進行一次檢查和性能測試,認定合格後方可繼續使用;大修後的主提升裝置應進行1次測試。

2.提升裝置的各部分,包括提升容器、連接裝置、阻車器、天輪和鋼絲繩,以及提升絞車各部分,包括滾筒、製動裝置、深度指示器、防過卷裝置、限速裝置、調繩裝置、傳動裝置、電動機和控製設備以及各種保護和閉鎖裝置等,每天必須由專職維修人員檢查一次,每月還必須由機電部門組織有關人員檢查1次。發現問題,必須立即處理,檢查和處理結果都應留有記錄。

3.提升鋼絲繩檢驗應使用符合條件的設備和方法進行,檢驗周期應符合下列要求:

(1)猴車鋼絲繩,自懸掛時起每隔6個月檢驗一次;

(2)升降物料用的鋼絲繩,自懸掛時起每隔12個月進行第一次檢驗;以後每隔6個月檢驗一次。

(3)提升鋼絲繩必須由檢修人員每天檢查一次;

(4)對使用中的鋼絲繩,應根據井巷條件及鏽蝕情況,至少每月塗油一次。

(5)、保管超過一年的鋼絲繩,在懸掛前必須再進行一次檢驗,合格後方可使用。

4.提升機的主軸、天輪軸、連接裝置,每2年進行一次探傷試驗。

5.各種保險繩以及礦車的連接環、鏈和插銷等,必須執行下列規定:

(1)批量生產,必須抽樣做拉斷試驗,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少量製作,應由機電部門組織檢驗,合格後方可使用。

(2)初次使用前使用後每隔2年,必須逐個以2倍於其最大靜荷重的拉力進行試驗,發現裂紋或永久伸長量超過0.2%時,不得使用。

(二)主排水泵

1.主排水泵、水管、閘閥、排水用的配電設備和輸電線路,必須經常檢查和維護。在每年雨季前,必須全麵檢修1次,並對全部工作水泵和備用水泵進行1次聯合排水試驗,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水倉、沉澱池和水溝中的淤泥,應及時清理,每年雨季前必須清理1次。

2.每年對主排水係統安全性能進行1次檢測。

(三)固定空氣壓縮機

1.每6個月對斷油、超溫超壓保護檢查1次。

2.每年對安全閥檢驗1次,每半年對壓力表檢驗1次,檢驗的壓力表精度不低於1級。

3.每3個月對釋壓閥檢查清理1次,保證連接螺絲無鬆動,接頭不漏氣,各部件無鏽蝕變形。

4.每6個月對儲氣罐清理油垢,每1年對儲氣罐進行1次泄露試驗(在工作壓力下關閉排氣閥測定1小時,壓力不超過規定);新安裝或檢修後的儲氣罐,應有1.5倍工作壓力做水壓試驗,保壓5分鍾,無滲漏,無變形損壞為合格。

5.每年對空壓機進行1次安全檢測。

(四)地麵變電站主要配電係統

1.主變壓器、高壓進線開關、10KV配電裝置及防雷保護裝置,各種保護的預防性試驗每年進行1次。

2.絕緣棒(10KV-35KV)每年進行一次試驗,驗電筆(10KV-35KV)以及高、低壓絕緣手套每6個月做1次試驗,試驗合格方可使用。

3.變壓器、開關使用的絕緣油的物理、化學性能檢測和電氣耐壓試驗,每年進行1次。

(五)主通風機

1.新安裝的主要通風機投入使用前,必須進行試運轉和通風機性能測定,以後每3年至少進行1次性能測定。

2.主要通風機技術改造及更換葉片後必須進行性能測試。

3.防爆門每6個月檢查維修1次。

4.至少每月檢查1次主要通風機。改變主要通風機轉數、葉片角度或對旋式主要通風機運轉級數時,必須經礦總工程師批準。

5.每年必須進行一次反風演習,礦井通風係統有較大變化時必須進行一次反風演習。

(六)其他依據煤礦安全規程、設備檢驗要求等定期組織人員進行檢測檢驗。

三、由機電科安排專人要定期更新、統計設備的檢驗情況,結合上級部門要求,積極做好設備的檢驗工作,定期報檢,按期檢驗。

四、在外委單位到礦檢驗設備過程中,機電科要安排專人積極配合,針對檢驗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要如實記錄,積極反饋,及時上報機電科長,由機電科長安排人員、製定措施進行完善,並對記錄存檔。

二 機電安全質量標準化自檢管理辦法

一、組織機構

井下機電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組

組 長:機電科長

副 組 長:主任工程師、生產副科長、

成 員:機電科全體成員和各被檢單位負責人

二、標準化檢查組管理職責

1、機電質量標準化檢查組:全麵負責礦井下的機電質量標準化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牽頭製定機電質量標準化實施細則;負責組織召開機電安全質量標準化例會;研究解決機電質量標準化工作中存在的具體問題;負責組織開展機電安全質量標準化的各項活動,定期和不定期組織機電質量標準化大檢查和抽查;

2、檢查組

(1)具體負責井上下的機電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和檢查工作。

(2)具體負責全礦井上下的機電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和檢查工作。

(3)每月25日前負責將機電安全質量標準化考核結果報機電科長。

3、機電科各業務組:具體負責機電措施、機電資料及製度等相關技術資料的管理和檢查工作,以及各類記錄的管理和檢查工作。

三、具體要求

檢查組要經常深入現場,查找礦井機電安全質量標準化存在的問題,每月逢5組織一次活動,每月25日(遇特殊情況以調度會通知為準)統一組織。三次檢查均為動態檢查,並將檢查結果進行彙總。

四、考核

1、凡井下機電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組檢查人員被檢查出重大問題,而自己未查出或檢查嚴重失真(與檢查的所查問題扣分差距在2分以上),扣檢查人員每人100元。

2、科室業務人員在檢查中,營私舞弊者,查出一次每人罰款200元。

3、檢查人員未認真按標準打分,每查出一次扣50元,檢查人員檢查不全麵每次扣50元;每次檢查,必須現場將問題確認後做表,打出分數,三定表現場簽字認可,不執行此規定,每發現一次扣檢查人員100元。

4、各種機電安全質量標準化活動遲到者扣50元,無故不參加者扣100元。

5、業務人員對工程驗收、移交把關不嚴,造成工作扯皮,每次扣責任人30元。

6、同一條問題連續兩次不整改、當月累計有5條以上三定問題未整改時,隊長(部門負責人)和機電副隊長各罰款100元,部門罰款500元。

7、各檢查組成員對三定問題未認真進行複查落實,弄虛作假,每發現一次扣責任人50元。

三 節假日停產檢修製度

根據我礦生產情況,如確實需要安排節假日設備檢修時遵照本規定執行。

一、節假日機電設備停產檢修的組織管理工作由機電科負責。

二、停產檢修前三個月,各單位技術人員都要詳細考察本單位的設備運轉情況,再根據本單位的設備檔案記錄確定本單位設備的檢修台數,檢修部位,從而編製出本單位的節假日檢修計劃。

計劃應包括以下內容:

(1)檢修項目;

(2)檢修進度;

(3)所需工時

(4)所需材料、配件、設備、工具等。

同時編製安全技術措施,措施必須包含工藝流程、質量標準等,並應明確項目負責人、安全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和停送電負責人,並編製材料及配件計劃。其中檢修項目和材料配件計劃應在檢修前三個月報機電科。機電科負責組織對安全措施的會審。

三、機電科要根據各單位上報的檢修計劃,彙編全礦節假日停產檢修計劃,並確定重點檢修項目,安排檢修所用配件的加工,擬定全礦停產檢修的停送電計劃和停送電安全措施,確定節假日檢修的各項總負責人。

四、檢修前一個月,由生產礦長、機電礦長、總工程師牽頭召開全礦停產檢修預備工作會議,決定停產時間,檢修時間,井下停風時間,停外運時間,停電時間,停供水、壓風時間,還要落實檢修項目,檢修質量標準,工藝流程,檢修材料,配件計劃,檢修安全措施以及檢修人員、起吊工具等,成立停產檢修指揮部,並擬定全礦停產檢修通知。在正式檢修前一周開檢修工作會議。

五、節假日檢修指揮部設在調度室,由機電礦長及調度、機電、安檢、通風等部門負責人組成。

六、檢修前,各單位要組織檢修人員認真學習檢修安全措施,質量標準,工藝流程等,並要組織學習後方可上崗檢修;機電科有關領導和工程技術人員要對重點檢修項目分頭把關,確保檢修安全和檢修質量、各把關人員要隨時將檢修情況向指揮部彙報。

七、檢修期間,各單位工程技術人員要認真做好各種記錄,測繪各種數據,要求準確無誤,檢修完畢後,檢修記錄要一式兩份,本單位留一份,報機電科一份。

八、檢修期間,各單位要精心組織,隨時向指揮部通報各項目的檢修進展情況,確保在規定時間內檢修完畢。如遇特殊情況,需延長檢修時間時,要向指揮部說明情況,申請延長檢修時間,如無正當理由,隨意延長檢修時間的,每延長一小時,罰單位300元。

九、檢修期間,各單位要確保檢修質量,對所承擔的檢修項目,保證在一月內不發生事故,否則,每影響一小時罰款200元。

十、機電科要成立節假日檢修驗收小組,對檢修好的設備進行嚴格驗收,主要設備要進行必要的試運轉,驗收合格後,機電科驗收人員與各單位驗收人員共同填寫“______機電設備停產檢修竣工驗收報告”,一式兩份,機電科留一份,本單位留一份。

十一、每次節假日檢修完畢後,機電科要撰寫節假日檢修總結上報礦領導及集團公司機電處,並整理檢修檔案存檔。

第三部分 專業會議

一 月度工作例會

為進一步提高我礦機電管理水平,強化機電管理,使我礦的機電管理工作更加製度化、規範化,通過行之有效的日常管理活動等對機電設備的安裝、使用、保養、檢修、隱患排查等情況進行及時總結、交流和協調,切實解決生產急需,確保各類機電工作穩中有進,強化係統管控水平,特製訂本管理辦法。

一、每月月底由機電礦長牽頭,機電科組織召開一次機電例會,機電科班組長以上成員、各機電隊長、機電工程技術人員、變電站站長按時參加,會議地址設在調度會議室,具體開會時間由機電科值班室通知。

二、會議內容:

(一)機電科各小組結合管理職責範圍內的工作內容對當月工作情況進行總結、彙總、通報、考核,並對下月各項指標考核情況進行安排;

(二)各單位就存在問題進行發言,會議進行討論,研究;

(三)機電科長、機電礦長就會議情況進行總結,就下月工作計劃進行安排,就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協調,並提出整改意見,落實具體責任人,並要求機電科負責監督落實。

(四)會議必須留有記錄。

二 科(隊)務會

一、由機電科長組織,在每月組織三次科務會議。

二、會議參加人員:機電科班組長以上成員、電工、部分司機。

三、會議地址:機電科值班會議室。

四、會議內容:

1、主要圍繞全礦上半月機電工作中存在的情況展開分析與總結,機電隊長、組長就機電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製定措施,並就下半月工作進行安排,隊組無法解決的問題要及時與機電科進行溝通。

2、要加強供電管理、防爆、機電質量標準化、規程操作等方麵的學習,機電科不定期安排人員抽檢。

3、當前行業下發的各類文件的學習。

4、會議必須留有記錄。

三 機電重點工作專題會

一、由機電礦長組織,針對近期的重點工作進行組織會議。

二、會議參加人員:機電科班組長以上成員以及相關單位的機電負責人。

三、會議地址:調度會議室。

四、會議內容:

1、主要圍繞近期重點機電工作,如機電會戰、設備安裝、工作麵搬家、迎接各類檢查或者近期頻繁發生的機電故障等作為會議主要內容。

2、對於機電事故,會議要進行充分分析事故發生的原因,提出解決辦法,杜絕類似的事故再次發生;對於工作項目,會議要進行詳細的安排,責任到人,時間、任務明確。

3、會議必須留有記錄。

第四部分 專項應急預案

一 35kV變電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事故類型和危險程度分析

1.1 基本情況

韓家窪35kV變電站電源來自長春興110kV變電站35kV係統不同的兩段母線,因此當各種因素引發的雙電源同時突發斷電事故時,造成韓家窪35kV變電站所帶礦井發生停電停風事故。

1.2 因素的危險性分析

1.2.1 越級跳閘事故。當井下高壓電纜因片幫、跑車等原因,造成電纜相間短路,產生越級跳閘引發的斷電事故。

1.2.2 人為因素引發的斷電事故(誤操作、供電設施發生偷盜案件等)

1.2.3 架空線路受惡劣天氣的影響造成倒塔、斷線引發的斷電事故。

1.2.4 地質影響(雷雨季節土質鬆軟、地下采空區的塌陷)引發的斷電事故。

1.2.5 其他原因引發的斷電事故(站內發生火災、小動物進入櫃內、

站內發生漏水、設備自身的故障等)。

1.2.6 井下由於各種原因引發的局部停電事故(電纜擊穿放炮、開關著火、保護整定不合理造成越級跳閘)。

1.2.7 為礦井提供電源的韓家窪35kV變電站突發停電。

由於以上原因導致兩趟線路全停電時,導致主扇全部停運時井下空氣中氧氣濃度少,爆炸性氣體和有毒氣體還有飛揚著易於爆炸的粉塵,均不能稀釋到無危險濃度,故存在瓦斯煤層爆炸,火災及威脅員工身體健康,造成人員傷亡和設備損壞的危險。

2.應急處置原則

以人為本、生命致上;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統一指揮、分級負責;救死負傷、消除危險、減少損失。

2.1.編製目的:

2.1.1 廣泛宣傳教育工作人員,相關輔助人員熟悉有關避災路線和搶險避災方法,加強安全監督,加強自保互保能力。

2.1.2 為工作管理人員製定工作目標,明確安全職責,做到超前預防,達到防患於未然。

2.1.3 為領導決策提供切實可靠、可行、可用的應急救援、事故處理方案和依據,達到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降低損失。

2.2編製依據:

2.2.1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電力安全規程》和《煤礦安全規程》等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範。

2.2.2 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和相關管理條例,避災原則。

2.2.3 韓家窪煤業《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2.4 韓家窪煤業的實際情況、安全狀況。

2.2.5 應急體係建設和應急預案編製要求。

2.3編製原則:

2.3.1 “以預防為主 防搶結合”的原則。

2.3.2 行政一把手負責的原則。

2.3.3 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的原則。

2.3.4 以努力保護人身安全為第一目的,同時兼顧設備的使用環境,

盡量降低災害的損失程度。

2.3.5 結合實際、措施明確具體,要有很強的可操作性。

2.3.6 針對可能造成人員傷亡或受到嚴重傷害,又具有突發性的災害。

2.4適用範圍

本專項預案適用於韓家窪35kV變電站停電事故。

3. 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礦應急救援總指揮部和辦公室設在韓家窪煤業調度室。

3.1事故救援領導組

總 指 揮:許晉斌

副總指揮:石衛兵、劉子銀、賈偉、馬興旺、韓秀光、張誌立、

李海亮、杜全

成 員:盧忠卿、李玉生、尚德、尹寶廷、高振越、楊愛成、

白雪文、李鵬、劉全友

職 責:指揮部及辦公室人員及時到位,根據上級指示及災情實施緊急預案;根據災情製定救災方案;按照預案通知各業務組分頭實施;指揮部領導深入災區現場辦公,及時向上級部門彙報災情及組織實施方案。

3.2事故分析專家組

組 長:許晉斌

成 員:劉子銀、賈偉、馬興旺、韓秀光、張誌立

職 責:正確科學地分析事故發生原因及可能波及的範圍及損失程度;研究合理的救援行動方案,做到減少傷亡及損失;災後查明主要原因,並吸取教訓,改進安全管理工作,並製定今後的防範措施及完成期限;事故處理後,根據設備設施的損壞程度,確定並製定提出修複或報廢處理意見。

3.3搶險救災組

組 長:劉子銀、馬興旺

成 員:盧忠卿、尹寶廷、楊愛成及礦山救護隊成員

職 責:按照總指揮科的安排,調集搶險隊伍,救災設備物資、工 具、車輛進入災區進行搶險;按照災情的發展,指揮各搶險小組,有計劃地搶救撤離人員、財產;組織好搶險隊伍,按計劃步驟搶險,保證搶險人員及災區人員的安全;減少災情中的並發災害,如運輸、觸電及頂板傷人等;組織有關人員檢查水管、電氣線路、通風設施損壞情況,做好修複工作。

3.4後勤服務及善後處理組

組 長:盧忠卿

成 員:尹誌東、石雲飛

職 責:做好疏散、安置群眾工作;做好受災群眾生活物資的發放管理工作;組織醫療救護隊奔赴受災現場,做好傷病員救護;做好傷亡人員的善後處理工作;保證通風工作的正常進行。

3.5物資器材供應組

組 長:石衛兵

成 員:景生綠、李鵬、喬尚君

職 責:做好救災物資的保障、發放、登記工作;做好外接物資的按收與發放;根據需要組織車輛運送物資和人員;檢查通往災區的道路、巷道是否暢通,如有損壞立即組織搶修,保證車輛順利通行。

3.6治安保衛組

組 長:劉全友

成 員:保衛科全體成員

職 責:對易燃易爆及要害部位現場保護,對重點設施采取周密的保護措施;公布臨時特別治安管理條例,強化社會治安,組織群眾搞好治安聯防;根據指揮部的決定進行規定範圍的警戒。

3.7安全監察組

組 長:韓秀光

成 員:楊愛成及全體成員

職 責:確保在搶險救災過程中的安全、防止造成不必要的傷亡。對采取應急措施中存在的安全漏洞及時提出並改進。

3.8宣傳教育組

組 長:杜 全

成 員:李鵬、賈原生

職 責:搞好信息發布注意群眾動態,平息謠言穩定情緒;搞好應急救援教育,提高群眾防範意思,提高員工自保互保能力。

3.9生產恢複組

組 長:賈 偉

成 員:盧忠卿、高振越、尹寶廷、白學文

職 責:製定預案中的有關實施細則;搞好各類資料的收集、保管工作;製定恢複礦井生產、運輸及恢複生產後礦工安全生產的有關實施細則。

4. 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控

4.1.1 嚴格執行定期檢修和日常維護製度;各種保護裝置必須齊全可靠,動作靈敏。

4.1.2 大力宣傳“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利用多種形式積極開展安全教育活動,強化職工安全意識,牢固樹立安全生產的思想。

4.1.3 嚴格執行有關法規、法令、操作規程、標準、安全管理製度,規範行為,杜絕蠻幹。建立健全各項規章製度,努力提高現場管理水平。

4.1.4 明確崗位責任製,各負其責,齊抓共管,不留死角,形成處處有人管、事事有人抓的良好局麵。

4.1.5 加大現場考核力度,明確獎懲辦法,教育員工自覺遵守各項規章製度。

4.1.6定期組織員工進行技術培訓和對外業務技術交流,加強學習,提高業務素質,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

4.2預警行動

4.2.1停電預兆

4.2.1.1掘進工作麵風機運轉聲音消失、局部風速明顯低、呼吸困難、巷道裏的浮塵長久懸浮不動等。

4.2.1 .2對可能引發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突發公共事件的預測預警信息,必須在1小時內報礦應急救援指揮中心。

4.2.1.3根據監測和預測分析結果,對可能發生和可以預警的突發公共事件進行預警。

4.2.1.4按照可能發生的突發公共事件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預警級別可分為特別嚴重(I級)、嚴重(Ⅱ級)較重(Ⅲ級)、一般(Ⅵ級)四級預警,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藍色表示。

4.2.2預警處置

進入預警期後,礦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可以根據實際需要,采取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容易受到突發公共事件危害的人員和重要財產等措施,預警信息,報請公司相關專項應急指揮機構和市政府有關單位。

5.信息報告程序

現場人員在發現事故或災情時,在保護好自身安全的情況下,應立即向礦調度室彙報,報警時應講明事故單位、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初判原因、危險程度、有無人員傷亡、涉及範圍及聯係電話等。礦調度室工作人員在接(聽)到現場人員或事故單位“重特大事故”彙報後,要做好事故的詳細記錄,立即通知值班礦長和總指揮,並按照本預案的要求通知相關領導和部門,按照指揮部指令進行統一調度指揮,並報集團公司調度室。

6.應急處置

6.1響應分級

調度指揮部一旦接到發生事故的報警,應立即建立與事故現場的聯係,根據事故報告的詳細信息,對警情作出判斷,由應急中心值班人員或現場指揮人員初步確定相應的響應級別。確定響應級別後,應立即按如下程序啟動應急救援係統。用最快的速度,最短的時間調動各方人力和物力,對所發生的事故進行控製和緊急救援。如果事故不足以啟動應急救援體係的最低響應級別,通知應急機構後其它有關部門響應關閉。

6.2相應程序

6.2.1按《預案》規定通知有關人員。安排工作,不準擅離職守。

6.2.2 根據事故情況,提出救災方案,由總指揮決定後,立即分頭實施搶險救災。

6.2.3 通知專業救護或消防人員趕赴現場對傷員進行搶救。

6.2.4 調度指揮鄰近單位人員對事故現場進行控製,避免事態擴大或波及範圍擴大。

6.2.5通知醫務科門,一是趕赴現場搶救;二是在醫院內部按醫療係統應急救援預案做好對傷員的搶救準備工作。

6.2.6 通知礦材料保管部門,提供一切搶險搶救所需的材料設備。

6.2.7 如果控製事態有困難,應向上級部門及鄰近單位請求增援。

6.2.8 如伴隨火災時可同時啟動火災專項應急救援預案。

6.2.9 現場指部設置:指揮部根據現場需要在煤礦設立現場指揮部。

現場指揮部職能:及時向指揮報告事態發展及搶險救護情況,提出救援意見和建議,執行指揮部決策、指示、命令、指揮現場處置行動;迅速搶救傷員,采取控製事故險情蔓延擴大的有效措施;負責現場救援工作所需要裝備、器材、物資的統一調度和使用,及救援工作人員的調配;

6.2.10 井下發生停電時的避災路線

(1)采煤工作麵災變時 就近撤退至進風巷 副斜井 行人斜井 地麵;

(2)掘進工作麵災變時 就近撤退至進風巷 副斜井 行人斜井 地麵;

6.2.11 救災程序

救援工作由礦長負責統一指揮,發生事故後礦長要迅速組織人員開展救援工作,相關人員接到調度室的電話時,要立即趕到調度室,接受總指揮命令,按各自職責開展搶救工作。由礦總工程師帶隊,組織相關人員到現場協助事故搶救及處理工作。了解災情:獲悉井下發生了事故後,礦長應利用一切可能的手段了解災情,然後判斷災情的發展趨勢,及時果斷地作出決定,下達救災命令。了解(詢問)的主要內容有:停電地點及其波及範圍;人員分布情況;通風情況{風量大小、風流方向情況;災區瓦斯情況;瓦斯濃度}主要通風機工作情況(是否正常運轉、風機房水注計讀數是否有變化)。

6.2.12警戒與治安

(1)井下作業人員,由礦調度室通過電話通知影響區域迅速撤離。

(2)由礦長決定警戒區域、設警地點和設警單位。

(3)根據受災範圍,由總工程師確定警戒範圍,必要的情況下,對整個礦井實施警戒,由保衛科在礦井各井 口設警攔人,防止閑雜人員進入礦井。

6.2.13受傷人員現場救護、救治與醫院救治

(1)韓家窪煤業在行人斜井井口設置的急救站,負責傷員的應急救護;

(2)臨近同縣醫院,該醫院擁有一流的醫療設備和醫護人員,具有強大的急救和醫療能力。

6.3處置措施

6.3.1突發停電的預防措施。

6.3.1.1加強架空線路的維護力度,如發現倒塔、杆子傾斜,架空線路的弧垂不符合要求,拉線丟失等現象,立即組織人員處理。

6.3.1.2定期對架空線路進行巡查,同時作好宣傳工作,並要求保衛科門加大打擊破壞電力設施的違法犯罪活動。

6.3.1.3完善場上35kV變電站及10kV配電室的管理,防止小動物進入所內。

6.3.1.4嚴格變電站的準入製度,杜絕無證上崗現象的發生。

6.3.1.5完善井下電氣設備的“三大保護”。

6.3.2現場自救措施

6.3.2.1井下大麵積停電停風時,各回采工作麵、掘進巷道、各類硐室人員必須切斷停電區域所用電設備電源。

6.3.2.2井下大麵積停電停風時,職工應迅速組織自救和互救,要按照各自進風路線,迅速撤至新鮮風流中直到地麵。

6.3.2.3變電站人員必須立即向調度室和機電科值班室進行彙報。

6.3.2.4了解事故原因,掌握受影響的範圍,因井下大麵積停電停風受影響的地點,必須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切斷包括高低壓電氣設備,入井電纜在內的送入影響區域的所有電源。

6.3.3救災措施

6.3.3.1停電停風後,區域瓦斯員、安檢員、變電所人員立即向調度室彙報,調度室負責通知井下受影響區域內的所有工作人員在當班跟班幹部帶領下,全部撤出;

6.3.3.2在人員從各自工作地點撤出前,將所有電氣設備開關打到零位並閉鎖,同時通知受影響區域內的變電所人員應切斷電源、拉開開關後離開變電所,到大巷巷口或坑底待命,並向調度室彙報停電、撤人情況。

6.3.3.3 調度室通知完井下受影響區域內的所有人員後,立即向值班分管領導彙報。

6.3.3.4在受影響區域的入口設好警戒,防止人員誤入,發生意外。

6.3.3.5恢複高壓電後,首先向局扇專線送電,並由通風區有關人員進行相關的氣體檢查工作;

6.3.3.6當掘進工作麵恢複送風後,由通風有關人員進入停風區域逐點檢查各進風巷道、硐室氣體情況,待一切正常,通知待命地點井下電工到變電所,恢複送電。

7.變電站事故處理預案

7.1事故處理的原則

7.1.1迅速限製事故的發展,消除事故根源,在保證運行人員人身安全的情況下,解除對人身和設備的威脅,保證其它設備的正常運行;

7.2.2用一切可能的辦法保持無故障設備的繼續運行,以保證對用戶的供電;

7.3.3盡快恢複對已停電用戶的供電;

7.3.4保持站用電和直流係統的正常運行;

7.3.5事故處理後,值班人員應立即將事故處理過程彙報相關調度和上級領導。

7.2事故處理的一般步驟

7.2.1事故發生後,值班人員應根據表計指示、出現的信號和設備的外部象征,判斷事故的全麵情況(判斷事故 的性質和地點及範圍),記錄事故時間、動作信號、開關掉閘情況、負荷情況及其他與事故有關的現象後,方可複歸信號,同時詳細記錄各項操作的執行時間,嚴禁事故後憑記憶記錄。並立即向調度彙報以下內容:

①事故發生的時間及斷路器跳閘情況;

②出現的信號;

③繼電保護、自動裝置動作情況;

④頻率、電壓、負荷及潮流變化情況;

⑤站內設備檢查情況;

⑥有關事故的其它現象和情況。

7.2.2判斷事故性質並按照事故處理應急預案進行處理;

7.2.3根據檢查情況,按調度指令恢複送電;

為防止事故擴大,值班人員在遇有下列情況時,可先自行操作,然後盡快彙報調度。

7.2.3.1將對人員有生命威脅的設備停電。

7.2.3.2將事故損壞的設備隔離。

7.2.3.3運行中的設備有損傷的危險時,應采取隔離措施。

7.2.3.4確認母線一次失壓後,將連接到母線上的所有斷路器拉開。

7.2.3.5當站用電消失後,立即恢複其電源。

7.2.4詳細記錄事故處理經過。

7.2.5設備事故停電後,在未做好安全措施之前,現場任何人員不得觸及停電設備。

8.人身觸電事故

8.1在發生人身觸電事故時,為了解救觸電人,可以不經許可,即行斷開有關設備的電源,但應根據運行方 式使停電範圍盡可能最小,並在事後應立即彙報調度和上級,同時作好詳細記錄。

8.1.1迅速使觸電者脫離電源。

8.1.1.1低壓設備上觸電

a、如果開關或插銷就在觸電地點附近,應迅速拉開開關或拔掉插頭,

以切斷電源。

b、如果開關或插頭距離觸電地點很遠,不能很快把開關或插頭拉開,可用絕緣手鉗或裝有幹燥木柄的斧、鐵鍬等把導線切斷。

c、如果導線落在觸電人身上或壓在身下時,可用幹燥的木棒、模板、等帶有絕緣性能的物件,迅速將帶電導線挑開。

d、如果觸電人的衣服是幹燥的,而且不是裹纏在身上時,救護人員可站在絕緣物上用帶有絕緣的毛織品、帽子、幹衣服等把自己的一隻手作嚴格的絕緣包裹,然後用這隻手(千萬不要用兩隻手)拉住觸電人衣服,把觸電人拉離帶電體。

e、在解救觸電人時,首先要保證救助人員安全,並注意以下幾點:

*注意在切斷的電源線、挑起帶電導線時要與救護人員保持足夠距離,防止觸及救護人員。

*不能使用任何金屬棒或潮濕的東西觸及帶電部分,不可直接觸及觸

電人的皮膚。

*在燈口觸電時,雖拉開了燈開關,由於有些燈安裝不規範,開關沒有裝在火線上(相線)上,導線仍然帶電,必須切斷電源,以免救護人員自身觸電。

8.1.1.2高壓設備或高壓線路上觸電:

a、應迅速拉開電源開關。

b、如果不能立即切斷電源,可采用短路接地的方法來斷開電源,即用一根較長的金屬線,先將其一端綁在金屬棒上打入地下,然後將另一端綁上一塊重物,擲到高壓線上,造成人為短路接地停電,達到斷開電源的目的,拋擲時應特別注意離開觸電人3米以外,以防救護人員跨步電壓觸電和拋擲金屬線落到觸電人身上,拋擲者拋出線後,要迅速躲離,以防碰觸拋擲在高壓線上的金屬線。

c、如果觸電人的位置較高時,要防止托離電源後從高處摔下的危險。

8.1.2對觸電者的傷情判別

8.1.2.1判別觸電者有無意識

人觸電脫離電源之後,應就地仰麵躺平,且確保氣道暢通,用5秒鍾時間,呼叫傷員或輕拍其肩部,以判定傷員是否意識喪失。禁止搖動傷員頭部。

a、如觸電者能夠應答證明其神誌清醒;

b、如無反應,則表示神誌已經不清。

8.1.3.2判別觸電者呼吸、心跳情況觸電者如神誌不清,如意識喪失,應在10秒內,用看、聽、試的方法,判斷觸電者呼吸心跳情況:

看――看觸電者的胸部、腹部有無起伏動作;

聽――用耳貼近觸電者的口鼻處聽有無呼吸聲;

試――試測口鼻有無呼吸的氣流。再用兩手指輕試一側(左或右)喉結旁凹陷處的頸動脈有無脈動;

8.1.3現場急救

8.1.3.1根據對觸電者的傷情判別情況進行搶救

a、觸電後神誌清醒者的現場急救:

如果觸電者傷勢不重、神誌清醒,但有些心慌、四肢發麻、全身無力;或者觸電者在觸電過程中曾一度昏迷,但已清醒過來,應使觸電者安靜休息,不要走動、嚴密觀察,並請醫生前來診治或送往醫院。

b、對觸電後神誌不清,失去知覺,但心髒跳動和呼吸還存在,應使觸電者安靜地平臥;周圍不要圍人,使空氣流通,解開他的衣服以利呼吸;如天氣寒冷,要注意保暖,應速請醫生診治或送往醫院。如果發現觸電者呼吸困難、稀少或發生痙攣,應準備立即進行心髒複蘇搶救。

c、呼吸停止或心髒跳動停止,或二者都已停止的現場急救:

*呼吸停止立即施行人工呼吸;

*呼吸心跳停止立即施行胸外心髒按壓;

*呼吸、心跳均停止應立即同時施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髒按壓法進行救治;

8.1.3.2心肺複蘇法

a、通暢氣道:

*取出異物:觸電傷員呼吸停止,重要的是始終確保氣道暢通。如發現傷員口內有異物,可將其省體及頭部同時側轉,迅速用一個手指或用兩個手指交叉從口角處插入,取出異 物。操作中要注意防止將異物推到咽喉深部;

*采用仰頭抬頜法:用一隻手放在觸電者前額,另一隻手的手指將其下頜骨向上抬起,兩手協同將頭部推向後仰,氣道即可暢通。嚴禁用枕頭或其他物品墊在傷員頭下,頭部抬高前傾,會更加重氣道阻塞,且使胸外按壓時流向腦科的血流減少。

b、口對口人工呼吸

*迅速解開觸電者的衣領、鬆開上身的緊身衣等,使胸部能自由擴張,以免妨礙呼吸。置觸電者於向上仰臥的位置,將頸科伸直,采用上述方法通暢氣道。如果觸電者牙關緊閉,可用開口器、小木片、金屬片等從嘴角伸入牙縫慢慢撬開。然後將頭後仰,鼻孔朝天,這樣舌根部就不會阻塞氣流。

*救護人員用放在傷員額上麵手的手指捏住傷員的鼻翼,同時深呼吸氣後,與傷員口對口緊合,在不漏氣的情況下,先連續大口吹氣兩次,每次1-1.5秒。如兩次吹氣後試測頸動脈仍無搏動,可判斷心跳已經停止,要立即同時進行胸外按壓。除開始時大口吹氣兩次外,正常口對口(鼻)的吹氣量不需過大,以免引起胃膨脹。吹氣和放鬆時要注意傷員胸部應有起伏的呼吸動作。吹氣時有較大阻力,可能是頭部後仰不夠,應及時糾正;

*觸電者如牙關緊閉,可口對鼻吹氣。口對鼻吹氣時,要將傷員嘴唇緊閉,防止漏氣。

c、胸外按壓

①、正確的按壓姿勢

*使觸電傷員仰麵躺在平硬的地方,救護人員立或跪在傷員一側肩旁,救護人員的兩肩位於傷員胸骨正上方,兩臂伸直,肘關節固定不屈,兩手掌根相疊,手指翹起,不接觸傷員胸壁。

*以髖關節為支點,利用上身的重力,垂直將正常成人胸骨壓陷3-5厘米(兒童和瘦弱者酌減)

②、壓至要求程度後,立即全部放鬆,但放鬆時救護人員的掌根不得離開胸壁。

③、操作頻率:

*胸外按壓要以均勻速度進行,每分鍾100次左右,每次按壓和放鬆的時間相等;

*胸外按壓與口對口(鼻)人工呼吸同時進行,其節奏為每按壓30次後,需做2次人工呼吸。直至協助搶救或者醫務人員趕來。

8.1.3.3操作中的判斷:按壓吹氣一分鍾後,應用看、聽、試方法在

5-7秒鍾內完成對傷員呼吸和心跳是否恢複的再判定。若判定頸動脈已有搏動,但無呼吸,暫停胸外按壓,在進行2次口對口人工呼吸,接著每5秒鍾吹氣一次。如脈搏和呼吸均未恢複,則繼續堅持心肺複蘇搶救。

8.1.3.4在堅持現場搶救的同時,及時撥打120急救電話求救;

8.1.3.5向上級彙報。

8.2人身中毒事故

8.2.1氣體中毒開始時有流淚、眼痛、嗆咳、咽部幹燥等症狀,應引起警惕。稍重時頭痛、氣促、胸悶、眩暈。嚴重時會引起驚厥昏迷。

8.2.2懷疑可能存在有害氣體時,應立即將人員撤離現場,轉移到通風良好處休息。搶救人員進入險區必須帶防毒麵具。

8.2.3已昏迷病員應保持氣道暢通,有條件時給予氧氣吸入。呼吸心

跳停止者,按心肺複蘇法搶救,並聯係醫院救治。

8.2.4 迅速查明有害氣體的名稱,供醫院及早對症治療。

8.3 人身遭物體打擊事故

8.3.1遭物體打擊創傷急救預案

8.3.1.1將傷員轉移至安全的場所;

8.3.1.2迅速判明全身受傷程度;

8.3.1.3根據受傷情況進行迅速投入搶救;

8.3.1.4需要送醫院救治的,應立即做好保護傷員措施後送醫院救治;

8.3.1.5及時向上級彙報。

8.3.2遭物體打擊創傷急救的原則:

a、是先搶救,後固定,再搬運,並注意采取措施,防止傷情加重或感染。需要送醫院救治的,應立即做好保護傷員措施後送醫院救治。

b、搶救前先使傷員安靜躺平,判斷全身情況和受傷程度,如有無出血、骨折和休克等。

c、外部出血立即采取止血措施,防止失血過多而休克。外觀無傷,但呈休克狀態,神誌不清,或昏迷者,要考慮胸腹部內髒或腦部受傷的可能性。

d、為防止傷口感染,應用清潔布片覆蓋。救護人員不得用手直接接觸傷口,更不得在傷口內塡塞任何東西或隨便用藥。

e、搬運時應使傷員平躺在擔架上,腰部束在擔架上,防止跌下。平地搬運時傷員頭部在後,上下樓、下坡時頭部在上,搬運中應嚴密觀察傷員,防止傷情突變。

8.3.3遭物體打擊創傷急救的方法:

8.3.3.1止血

a、傷口滲血用較傷口稍大的消毒紗布數層覆蓋傷口,然後進行包紮。若包紮後仍有較多滲血,可再加繃帶適當加壓止血。

b、傷口出血呈噴射狀或鮮紅血液湧出時,立即用清潔手指壓迫出血點上方(近心端),使血流中斷,並將出血肢體抬高或舉高,以減少出血量。

c、用止血帶或彈性較好的布帶等止血時,應先用柔軟布片或傷員的衣袖等數層墊在止血帶下麵,再紮緊止血帶肢端動脈搏動消失為度。

上肢每60min,下肢每80min放鬆一次,每次放鬆1-2min。開始紮緊與每次放鬆的時間均應書麵標明在止血帶旁。紮緊時間不宜超過4h。不要在上臂中三分之一處和窩下使用止血帶,以免損傷神經。若放鬆時觀察已無大出血可暫停使用。

d、嚴禁用電纜、鐵絲、細繩等作止血帶使用。

e、高處墜落、撞擊、擠壓可能有胸腹內髒破例出血。受傷者外觀無出血但常表現麵色蒼白,脈搏細弱,氣促,冷汗淋漓,四肢厥冷,煩躁不安,甚至神誌不清等休克狀態,應迅速躺平,抬高下肢(圖G10),保持溫暖,速送醫院救治。若送醫院途中時間較長,可給傷員飲用少量糖鹽水。

8.3.3.2骨折急救

a、肢體骨折可用夾板或木棍等將斷骨上、下方兩個關節固定,也可利用傷員身體進行固定,避免骨折部位移動,以減少疼痛,防止傷勢惡化。

b、開放性骨折,伴有大出血者,先止血,再固定,並用幹淨布片覆蓋傷口,然後速送醫院救治,切勿將外漏的斷骨推回傷口內。

c、疑有頸椎損傷,在使傷員平臥後,用沙土袋(或其它代替物)放置頭部兩側,使頸部固定不動。必須進行口對口呼吸時,隻能采用抬頦使氣道暢,不能再將頭部後仰移動或轉動頭部,以免引起截癱或死亡。

d、腰椎骨折應將傷員平臥在硬木板上,並將腰椎軀幹及二側下肢一同進行固定預防癱瘓。搬動時應數人合作,保持平穩,不能扭曲。

8.3.3.3顱腦外傷

a、應使傷員采取平臥位,保持氣道暢通,若有嘔吐,應扶好頭科和身體,使頭科和身體同時側轉,防止嘔吐物造成窒息。

b、耳鼻有液體流出時,不要用棉花堵塞,隻可輕輕拭去,以利降低顱內壓力。也不可用力鼻,排除鼻內液體,或將液體再吸入鼻內。

c、顱腦外傷時,病情可能複雜多變,禁止給予飲食,速送醫院診療。

8.4高空墜落事故

8.4.1將傷員轉移至安全的場所;

8.4.2迅速判明全身受傷程度;

8.4.3根據受傷情況進行迅速投入搶救;

8.4.4需要送醫院救治的,應立即做好保護傷員措施後送醫院救治;

8.4.5及時向上級彙報。

8.4.6急救方法參考1.3.2、1.3.3的內容。

8.5燒死事故

8.5.1電灼傷、火焰燒傷或高溫氣、水燙傷均應保持傷口清潔。傷員的衣服鞋襪用剪刀剪開後除去。傷口全部用清潔布片覆蓋,防止汙染。四肢燒傷時,先用清潔冷水衝洗,然後用清潔布片或消毒紗布覆蓋送醫院。

8.5.2強酸或堿灼傷應立即用大量清水徹底衝洗,迅速將被侵蝕的衣物剪去。為防止酸、堿殘留在傷口內,衝洗時間一般不少於10min。

8.5.3未經醫務人員同意,灼傷部位不宜敷搽任何東西和藥物。

8.5.4送醫院途中,可給傷員多次少量口服糖鹽水。

9.1電氣誤操作事故

9.1.1防止電氣誤操作事故措施:

a、嚴格執行倒閘操作技術原則和執行程序,按操作票順序逐項操作。

b、操作前認真核對設備名稱編號和狀態。

c、接地線前認真驗電。

d、在操作隔離開關前認真檢查斷路器在斷開位置;操作斷路器前認真檢查隔離開關位置正確。

e、送電前應檢查接地線已拆除。

f、雙電源線路倒閘操作嚴格執行調度命令。

g、嚴格使用閉鎖裝置;不得無故解鎖。

9.1.2電氣誤操作事故的防護:

a、認真使用防護用品,在使用前認真檢查絕緣手套等防護用品的完好性。

b、檢查使用的驗電器電壓等級合適並進行檢驗完好性。

c、操作前操作人、監護人應選擇合適的位置,盡量選擇上風口,避開可能在操作中斷列的瓷瓶、引線,應選擇在發生誤操作產生電弧時易於逃生和躲避的位置。

d、地線的接地端和各連接部位接觸可靠。

e、倒閘操作的設備必須有保護投入跳閘。

9.1.3電氣誤操作事故處理原則:

a、發生誤拉斷路器時,直配斷路器應在最短的時間內迅速合上;若誤拉雙電源斷路器後,必須使用同期裝置合閘,否則不得再合上,應迅速彙報調度,在調度指揮下,進行並列操作,防止非同期並列。

b、發生誤合斷路器時,應迅速拉開,並彙報調度和上級。

c、帶負荷誤合隔離開關,不論已合一相、兩相或三相。嚴禁重新拉開,糾正誤合的隔離開關必須在該回路斷路器斷開後進行,防止帶負荷拉隔離開關。

d、誤拉隔離開關時,若在觸頭剛分開的時候發現錯誤,可立即反向操作將隔離開關重新合上。如已拉開,嚴禁重新合上;糾正誤拉的隔離開關必須在該回路斷路斷開後進行,防止帶負荷合隔離開關。

e、誤合接地刀閘,應立即重新拉開。誤拉接地刀閘,必須重新查明導線上三相確無電壓,才能重新合上。

9.1.4電氣誤操作事故處理預案:

a、發生帶負荷拉、合刀閘、帶地線拉合刀閘等誤操作事故時,在產生電弧光時,操作人員應迅速俯身跑離現場,防止危及人身。

b、應立即停止操作,不得盲目處理,以防止事故的擴大。

c、立即彙報調度及上級。

d、查明造成事故的原因;檢查保護、斷路器等的動作情況,詳細記錄後恢複信號。

e、對設備的損壞情況進行全麵檢查;隔離受損設備;將檢查情況彙報調度。

f、根據調度或值班負責人命令恢複未受損設備的運行。

g、將整個過程詳細記錄在運行記錄簿內,並寫出事故經過。

9.2 35kV母線事故

9.2.1 35kV母線失壓時的事故象征:

a、後台機顯示:失壓母線所連接的斷路器、主變,以及主變高、低壓側母線及其所帶出線,站用變遙測值落零。

b、失壓母線所連接“電壓回路斷線”、“PT失壓告警”、“站用變電壓消失”,後台機音響告警。

c、若主變差動、高後備、本體保護動作,主變各側斷路器變位,監控機接線圖上發生變位的斷路器位置指示閃爍;並自動彈出保護跳閘報告,主變壓器保護屏保護信號動作。

9.2.2母線失壓的故障判斷

a、主要依據是:保護動作情況和斷路器跳閘情況,監控機遙信、遙測值,站內直流係統運行情況,對站內35kV母線及母線聯接設備檢查結果,有無操作和工作,天氣情況。

b、判斷方法:

35kV母線及聯接設備包括電壓互感器、避雷器,各母線側刀閘及引線,35kV斷路器各電流互感器以內的所有設備,有無短路、接地、瓷質閃絡、冒煙、起火,母線上的斷路器保護有無動作信號或斷路器是否拒動,1#、2#主變有無保護動作信號,主變斷路器是否拒動,直流係統是否短路或接地。

9.2.3 35kV母線故障失壓事故的處理:

1、檢查失壓母線及母線聯結設備是否有明顯的故障象征,如確因母線及母線聯結設備故障造成主變差動保護動作斷路器跳閘,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a、如故障在母線側隔離開關外側,可用隔離開關將故障點隔離。迅速恢複母線及無故障元件的設備運行。

b、如故障點在主變元件側,則應迅速將跳閘主變的高、低壓側斷路器斷開,投入備用變壓器,恢複35kV、10kV母線運行。

c、盡快恢複站用電係統、直流係統,調整直流母線電壓至合格範圍後依次恢複10kV分路供電。

d、將上述檢查處理情況彙報調度值班員及上級領導。詳細記錄事故檢查處理情況,保護裝置、監控機的動作信息,以及一次設備故障情況。

2、檢查失壓母線及母線聯結設備有無明顯的故障象征,如確因線路側故障,而故障線路保護或斷路器拒動造成電源側斷路器跳閘,導致本站相應的母線失壓,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a、手動拉開35kV長韓1#線361斷路器(或35kV長韓2#線362斷路器),1#主變301斷路器、501斷路器(或2#主變302斷路器、502斷路器、)以及高、低側所有分路斷路器。

b、迅速將跳閘主變的高、低壓側斷路器斷開,投入備用變壓器,恢複35kV、10kV母線運行。將以上檢查處理情況彙報調度值班員,按其命令用無線路故障的斷路器對35kv母線充電。

c、注意處理過程中盡快恢複站用電係統、直流係統,調整直流母線電壓至合格範圍後依次恢複高、低壓分路供電。

d、將上述檢查處理情況彙報調度值班員及上級領導。詳細記錄事故檢查處理情況,保護裝置、監控機的動作信息,以及一次設備故障情況。

3、35kV母線並列運行,母線故障35kV分段360斷路器拒動的處理:

經檢查確為35kV I母(或Ⅱ母)聯結設備故障所至,而35kV分段360斷路器拒動,應迅速將分段360斷路器拉開,同時斷開無故障母線上連接的斷路器。將上述檢查處理情況彙報調度值班員,按其命令對無故障母線進行充電,正常後逐步恢複無故障母線所帶的主變及其低壓側母線、站用電、直流係統及各分路的供電等待檢修人員進一步檢查和修複故障設備。9.2.4將經過詳細記錄,並及時彙報調度。

9.3 變壓器故障

9.3.1主變急救停用規定:

9.3.2變壓器聲響明顯增大,很不正常,內部有爆裂聲;

9.3.3嚴重漏油或噴油,使油麵下降到低於油位計的指示限度;

9.3.4套管有嚴重的破損和放電現象;

9.3.5變壓器冒煙著火。

9.3.6當發生危及變壓器安全的故障,而變壓器的有關保護裝置拒動時,值班人員應立即將變壓器停運。

9.3.7當變壓器附近的設備著火、爆炸或發生其它情況變壓器構成嚴重威脅時,值班人員應立即將變壓器停運。

9.3.8變壓器過負荷:

9.3.8.1將變壓器過負荷數值彙報調度或值班負責人;

9.3.8.2監視變壓器溫度及負荷變化情況;進行接頭的紅外線測溫;

9.3.8.3如果過負荷嚴重應彙報調度或值班負責人限製負荷處理;

9.4. 其中一台變壓器保護誤動;

9.4.1 檢查該變壓器保護裝置有無異常信號;

9.4.2 1#主變壓器本體重瓦斯或有載調壓重瓦斯保護動作跳閘的現象和處理方法:

1、現象

(1)後台監控機發出音響,報警窗口顯示,1#主變“本體重瓦斯或有載調壓重瓦斯保護動作”、“10kVⅠ段母線PT斷線”。

(2)“1#主變301、501斷路器跳閘變位閃爍”;10kVⅠ段母線所帶出線電流、有功、無功 指示落零、“10kVⅠ段母線電壓指示落零”。

2、處理

(1)恢複事故音響,記錄時間,記錄動作信息,點擊監控機“複位變位信號的閃爍按鈕對閃爍信號進行清楚,並將監控機推出的事故信息彙報調度值班員;

拉開10kVⅠ段母線所帶出線斷路器,合上10kV分段500斷路器,待10kVⅠ段母線恢複送電後,按調度指令恢複對10kVⅠ段母線所帶出線的供電。

根據保護動作特征,檢查1#主變外殼有無變形,焊縫是否開裂、噴油;檢查防爆管是否破裂噴油;檢查本體或有載調壓油位、油溫、油色有無變化有無異常,直流有無兩點接地現象,收集瓦斯繼電器內的氣體並做色譜分析,如無氣體或未發現有明顯故障,應待檢修人員檢查二次回路和瓦斯繼電器的接線柱及引線絕緣是否良好,並做好記錄。經檢修試驗人員現場檢查試驗無問題後,按照調度的指令,再決定1#主變運行方式。若重瓦斯動作原因未查明前嚴禁送電。

9.4.3 1#主變壓器差動保護動作跳閘的現象和處理方法:

1、現象

(1)後台監控機發出音響,報警窗口顯示,1#主變“差動速斷保護動作”、“10kVⅠ段母線PT斷線”。

(2)1#主變301、501斷路器跳閘變位閃爍;10kVⅠ段母線所帶出線電流、有功、無功指示落零、10kVⅠ段母線電壓指示落零。

2、處理

恢複事故音響,記錄時間,記錄動作信息,點擊監控機“複位變位信號的閃爍”按鈕對閃爍信號進行清除,並將監控機推出的事故信息彙報調度值班員;

(2)拉開10kVⅠ段母線所帶出線斷路器,合上10kV分段斷路器,待10kVⅠ段母線恢複送電後,按調度指令恢複對10kVⅠ段母線所帶出線的供電。

(3)根據保護動作特征,檢查1#主變壓器油溫、油位是否正常。檢查1#主變壓器和差動範圍內有無明顯短路故障。檢查差動繼電器和二次回路有無異常。如果外觀檢查無異常,且確定是由於綜自裝置或二次回路故障引起的差動保護誤動作,可彙報調度,同意後退出差動保護,試送1#主變壓器。若是近區穿越性故障引起差動保護誤動作,應先隔離故障後試送1#主變壓器。未查明原因,不得試送1#主變壓器。

3、2#主變壓器本體重瓦斯或有載調壓重瓦斯保護動作跳閘的現象和處理方法與1#主變壓器相似。

9.4.4 1#、2#主變壓器後備保護動作越級跳閘的現象和處理方法:

1、現象

(1)監控機發出音響,報警窗口顯示:過流保護動作,1#主變“35kV複壓閉鎖過流Ⅱ段保護動作”。

(2)1#主變301斷路器跳閘變位閃爍、“35kV分段300斷路器跳閘變位閃爍”、“35kVⅠ段母線所帶開關電流、有功、無功指示為零”。

2、處理

(1)恢複事故音響,記錄時間,記錄動作信息,點擊“畫麵清閃”按鈕段閃爍信號進行清除;並將監控機推出的事故信息彙報調度值班員;

(2)按調度指令拉開10kVⅠ段母線所帶出線斷路器;

(3)經檢查,確認10kV××線保護動作,而相應的斷路器拒動時,應迅速拉開10kV××線××斷路器兩側隔離開關,然後按照調度指令,恢複10kVⅠ段母線及其他非故障線路的供電。

9.4.5 10kV××線故障,其保護拒動引起1#主變壓器後備保護動作跳

閘的現象和處理方法

1、現象

(1)監控機發出音響,報警窗口顯示:1#主變“10kV複壓閉鎖過流Ⅱ段保護動作”、“10kVⅠ段母線PT斷線”。

(2)1#主變301斷路器跳閘變位閃爍、10kV分段500斷路器跳閘變位閃爍、10kVⅠ母線所帶開關電流、有功、無功指示為零、10kVⅠ段母線電壓指示為零。

2、處理

(1)、恢複事故音響,記錄時間,記錄動作信息,點擊“畫麵清閃”按鈕對閃爍信號進行清除;並將監控機推出的事故信息彙報調度值班員;

(2)、經檢查10kVⅠ段母線和相應的二次設備未發現明顯故障點時,拉開10kVⅠ段母線所帶10kV出線斷路器,合上1#主變301斷路器,恢複10kVⅠ段母線運行,10kVⅠ段母線運行正常後,合上10kVⅠ 段母線所帶10kVⅠ段母線所帶10kV出線斷路器,當送10kV××線,1#主變“10kV複壓閉鎖過流Ⅱ段保護動作”跳開分段500斷路器和本側301斷路器時,可確認10kV××線故故障,其保護拒動引起1#主變“10kV複壓閉鎖過流Ⅱ段保護”越級跳閘,值班員應拉開10kV××線××斷路器及兩側隔離開關,然後恢複10kVⅠ段母線及所帶10kV其他出線供電;

(3)、待10kV××線故障及相應的保護故障消除後,恢複10kV××線送電。

10電氣設備事故

10.1 斷路器故障

10.1.1 10kV Ⅱ段母線所帶的某10kV線路斷路器拒動,引起2#主變低後備動作越級跳閘現象和處理方法

1、現象

(1)、監控機發出音響,報警窗口顯示:“某10kV過流××段保護動作”,2#主變“10kV複壓閉鎖過流Ⅱ段保護動作”、“10kVⅡ段母線PT斷線”。

(2)、2#主變502斷路器跳閘變位閃爍、10kVⅡ段母線所帶各分路出線電流、有功、無功指示為零”、“10kVⅡ段母線電壓指示為零”。

(3)、某10kV線路保護動作的斷路器未變位跳閘。

2、處理

(1)、恢複事故音響,記錄時間,記錄動作信息,點擊“畫麵清閃”按鈕對閃爍信號進行清除;並將監控機推出的事故信息彙報調度值班員;

(2)、拉開10kVⅡ段母線所帶其他出線斷路器;

(3)、經檢查確認10kVⅡ段母線和相應的二次設備未發現明顯故障點時,合上10kV Ⅱ段母線所帶10kV出線斷路器,當送至某條10kV線路,2#主變“10kV複壓閉鎖過流Ⅱ段保護動作”跳開本側斷路器時,可確認某10kV線路保護拒動引起2#主變“10kV複壓閉鎖過流Ⅱ段保護動作”越級跳閘,值班員應拉開某10kV線路斷路器及兩側隔離開關,然後恢複 路器拒動時,應迅速拉恢複10kVⅡ段母線及其他非故障線路的供電。

10.1.2 10kVⅡ段母線所帶的某10kV線路保護拒動,引起2#主變低後備動作越級跳閘現象和處理方法

1、現象

、監控機發出音響,報警窗口顯示:2#主變“10kV複壓閉鎖過流Ⅱ段保護動作”、“10kVⅡ段母線PT斷線”。

(2)、2#主變502斷路器跳閘變位閃爍、10kVⅡ段母線所帶各路出線電流、有功、無功指示為零、10kVⅡ段母線電壓指示為零、

2、處理

(1)恢複事故音響,記錄時間,記錄動作信息,點擊“畫麵清閃”按鈕對閃爍信號進行清除;並將監控機推出的事故信息彙報縣調值班員;

(2)、按調度值班員指令拉開10kVⅡ段母線所帶其他出線斷路器;

(3)、經檢查10kVⅡ段母線和相應的二次設備未發現明顯故障點時,合上10kVⅡ段母線所帶10kV出線斷路器,當送至某條10kV線路,2#主變“10kV複壓閉鎖過流Ⅱ段保護動作”踢開本側斷路器時,可確認某10kV線路保護拒動引起2#主變“10kV費壓閉鎖過流Ⅱ段保護動作”越級跳閘,值班員應拉開某10kV線路保護斷路器及兩側隔離開關,然後恢複10kVⅡ段母線及所帶10kV其他出線供電。

10.2 35kV電壓互感器故障

10.2.1 35kV電壓互感器一次熔斷器熔斷,應立即檢查電壓互感器有無異常,若有異常應停電處理,若無明顯故障更換熔斷器,若再次熔斷,應停電檢查,待故障排除後恢複送電。

10.3 運行中真空斷路器滅弧室內有持續放電聲或有異常變色

10.3.1運行中真空斷路器滅弧室內有持續放電聲或有異常變色時,說明滅弧室失去真空。

10.3.2處理:退出該開關保護跳閘壓板,拉開控製電源,彙報調度和值班負責人將該開關所在母線負荷停用,用上一級斷路器將該回路切斷,斷開該回路斷路器及兩側隔離開關將其拉出至檢修位置;然後恢複母線和其它設備運行。

10.4 斷路器、隔離開關等設備連接部位嚴重發熱

10.4.1斷路器、隔離開關等設備連接部位嚴重發熱時,應彙報調度及上級,進行處理;

10.4.2如無法立即停電處理的,應設法轉移和減小負荷,並加強紅外線測溫;

10.4.3如嚴重發熱不能繼續運行,則應立即停電處理。

10.5 直係統流故障時的事故處理預案

10.5.1蓄電池故障(如蓄電池爆炸、內部開路等)

10.5.2蓄電池爆炸事故處理

a、當蓄電池發生爆炸時,應立即將蓄電池總保險取下,由充電機帶直流母線負荷;

b、將爆炸蓄電池兩極拆開取下,清理蓄電池屏,消除殘留物,將拆開的兩極短接;

c、檢查其他電池電壓是否正常,投入蓄電池總保險,檢查直流係統絕緣、電壓正常;

d、彙報領導和調度及值班負責人盡快安裝短缺的電池;

10.5.3 內部開路事故處理

a、現象:當蓄電池浮充電流長期為零,單蓄電池電壓不斷下降,某節電池電壓異常升高,充電機停止運行後直流即失壓時,電壓異常升高的電池可以判斷為內部開路;

b、處理:將蓄電池總保險取下,由充電機帶直流母線負荷,將開路蓄電池兩極拆開取下,將拆開的兩極短接;投入蓄電池總保險,檢查直流係統有較大充電電流,電池電壓逐步恢複正常。

10.6 全站直流失電後的處理如控製回路總保險(開關)熔斷(掉閘),各種信號指示燈熄滅等

10.6.1全站直流失電原因:

a、直流主母線短路;造成蓄電池和充電機保險熔斷或空氣開關掉閘;

b、直流在直流主母線上的元件短路;

c、直流控製或合閘母線短路空氣開關未掉閘越級。

10.6.2全站直流失電處理:

a、當全站直流失電,應立即檢查直流主母線和直流在直流主母線上的元件是否短路,如有短路應立即消除,恢複蓄電池和充電機保險或空氣開關;

b、如果檢查直流主母線和直,流在直流主母線上的元件無異常,可以拉開全部饋電線和控製、合閘母線開關後試送蓄電池開關,依次恢複控製合閘母線開關和各饋線開關,在送某開關時總開關又掉,說明故障在該路;斷開該開關,將其他饋線送電;有故障的回路繼續查找;

c、如果故障在蓄電池側,可以先隔離蓄電池,用充電機帶直流負荷;

d、如果故障在充電機側,可以先隔離充電機,用蓄電池帶直流負荷;

e、如果無法處理,應該立即彙報調度和上級領導,有專業人員處理。

10.6.3控製母線回路總保險(開關)熔斷(掉閘)檢查處理:

a、直流控製母線短路;造成保險熔斷或空氣開關掉閘;應該立即消除短路恢複掉閘控製母線;

b、如未發現問題,則應試送該空氣開關一次,若再次跳閘,則應進一步查找;

c、直流控製饋線短路空氣開關未掉閘越級;拉開全部饋線依次恢複控製母線開關和各饋線開關在送某開關時總開關又掉,說明故障在該路;斷開該開關,將其他饋線送電;有故障的回路繼續查找;d、如果無法處理應該立即彙報調度和上級領導,由專業人員處理。

10.7 二次設備故障時的事故處理

10.7.1運行中的保護及自動裝置故障及異常處理

10.7.2微機保護裝置異常處理:

1)微機保護發出“裝置故障”信號時,值班人員應;立即赴現場進行檢查;並根據裝置自診斷的代碼信息判斷微機保護裝置異常原因,按複歸按鈕進行複歸,如不能複歸應立即彙報調度,並做好記錄。

2)當微機保護裝置發告警信號時,經調度同意應退出出口壓板。

10.8 運行中指示儀表故障(如紅燈、綠燈不亮)

10.8.1監控係統和保護裝置電流、功率表指示異常,發出電流二次開路信息時,應檢查CT是否運行正常、電流回路是否開路,如回路開路,應聯係調度停電進行處理。

10.8.2監控係統和保護裝置電壓指示異常,發出電壓斷線信息時,應檢查PT一、二次保險是否熔斷,隔離開關輔助接點是否接觸不良,如PT一次保險熔斷應請示調度停電處理。

10.9 防誤閉鎖裝置故障

10.9.1當模擬圖程序出現模擬過不去時,應彙報上級,由專人進行處理;

10.9.2當模擬圖電源燈無指示時,為失去交流電源,應檢查電源插頭、空氣開關;

10.9.3需要解鎖操作時,必須經值班負責人同意,值班負責人進行把關。

10.10 火災事故如主變、開關櫃、電纜溝、控製室著火)

10.10.1報警

發現火情,立即利用附近的滅火器進行撲救,並迅速通知有關導和部門並撥打119火警電話。

10.11 撲救

1)領導及人員到達現場後,根據火情和撲火情況進行指揮;

2)根據火場燃燒物的性質和特點,正確選用滅火器材,合理組織人員滅火,要執行“先救人、後救物”的原則,進行搶救;

3)指派兩人留守崗位;

4)消防車到達現場後,向消防隊報告火場情況,同意進行滅火,並協助滅火維護現場秩序;

5)滅火後認真檢查現場,消滅餘火、暗火、防止殘留火種複燃;

6)及時補充短缺滅火器;

10.12 各類設備、設施著火采取的措施

10.12.1變壓器著火時

1)主變壓器著火時,應立即與調度聯係將負荷倒出,然後將故障變壓器退出運行;

2)拉開各側斷路器兩側刀閘,並停止風扇運行;

3)組織人員迅速使用滅火器裝置滅火,同時彙報應急指揮部;

4)若油溢在變壓器定蓋上而著火時,則應打開下部油門,放油至適當油位;

5)內部著火時則不能放油,以防變壓器發生爆炸;

6)滅火時應使用幹粉滅火器,同時也可用幹砂滅火;

7)滅火時應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並注意勿使液體噴至帶電設備上;

10.12.2電纜溝道著火時電纜溝一旦著火,應一邊撲救,一邊彙報調度,同時向應急指揮部和消防部門報告。

1)準備必要的防火設施、滅火器、防毒麵具以及背伏式空氣呼吸器,著火以後可能影響照明係統,準備臨時照明和應急燈;2)撲救電纜滅火時,為預防高壓電纜導電部分接地產生跨步電壓,撲救人員如在室內不得走進故障點4-5米以內,如在室外不得走進故障點8-10米以內。撲救人員應戴防毒麵具及絕緣手套,穿上絕緣靴(鞋);

2)撲救電纜火災時,應斷開電源,並將電纜芯接地,采用幹粉滅火器進行滅火,也可以使用幹土、幹砂等;

3)電纜間隔著火,未斷開電源不得靠近,撲救前要與現場人員取得聯係,由電氣人員向參加滅火人員講清鄰近設備情況,首先斷開高低壓側開關,然後協助共同滅火;

4)低壓電纜著火時,如來不及切斷電源或切斷電源會影響電網一次設備運行時,可用幹粉滅火器等帶有絕緣性能的器材進行撲救,嚴禁在帶電情況下用水滅火;

5)電纜著火時,應嚴禁非電氣人員、非值班人員、消防人員對設備進行任何停電操作;

6)撲救完畢後,排除夾層和溝道內由於失火產生的有毒氣體,防止人員中毒傷亡。

10.12.3 主控製室著火時

1)主控製室著火時,應立即將有關設備的電源切斷,影響到生產設備的應緊急停運,同時通知調度員;

2)同時用滅火器進行滅火;

3)滅火時要注意將控製室的門窗關嚴;

4)室內滅火人員應注意防止燒傷及窒息,必要時戴防毒麵具。

10.12.4 開關櫃著火時

1)35kV、10kV開關櫃著火時,應立即切斷電源,拉開隔離開關;

2)用幹粉滅火器進行滅火;

3)室內滅火人員應注意防止燒傷及窒息,必要時戴防毒麵具。

10.13 自然災害問題引發的事故(如地震)

10.13.1自然災害問題引發的事故,地震發生後的事故預案

1)加強救災隊伍人員培訓。重點放在觸電急救法、人工呼吸法、特殊臨時供電搶修等知識技能方麵培訓,做好事故預想及特殊方式運行的準備;

2)地震發生後應檢查發生有感地震後的供電設備和建築物狀況;

3)穩定職工情緒,教育運行人員以大局為重,堅守崗位,保證全礦供電係統運行正常和可靠供電;

4)隨時檢查搶修、急救等的工具、器材、器械並充分準備;

5)及時宣傳地震情況,穩定人心,收集群眾反映,平息謠傳;

6)應加強晝夜巡邏,防止不法分子進行造謠,盜竊、哄搶、破壞;

7)地震發生後,變電站在崗人員不得隨意離開崗位,如必須離開經領導同意;

8)嚴格執行《抗震救災應急預案》。

10.14 季節性因素影響站內設備安全的事故(如春季大風、夏季雷雨、秋季鳥害、冬季大負荷)

10.14.1春季遇大風天氣,值班人員應加強對設備引線的巡視檢查,是否有引線過鬆、過緊,風偏使引線與架構小於安全距離;一旦發現引線被風刮開的應該立即彙報調度,停電處理。

10.14.2夏季雷雨季節,要加強對避雷器、避雷針的檢查,雷雨後避雷器是否動作;運行中的避雷器在線檢測泄漏電流表指示與其他相和平常有無明顯變大;避雷針接地引下線完好,基礎無傾斜。

10.14.3秋季加強防小動物措施的檢查,門窗嚴密,防鼠擋板完好;發現有鳥類在斷路器,隔離開關機構上築巢應立即清理。

10.14.4冬季負荷大且汙垢嚴重,要對大負荷回路接頭加強紅外線測溫,加強對負荷的監控,一旦發現有設備過負荷時,應該及時彙報調度,轉移負荷或限電。

10.14.5嚴寒天氣加強防凍檢查,主控溫度是否正常,硬連接母線絕緣子應力過大有無斷裂。

10.14.6汛期到來之前檢查站內排洪溝是否暢通;檢查開關室、主控室是否漏雨;遇水進入站內,應立即彙報上級領導及調度,組織人員搶險。

10.15 變電站遭外力破壞

發現有人衝擊變電站時,應盡量進行說服教育,對其說明保護電力設施重要性,告知其這是犯罪行為,要承擔嚴重後果,同時公司保衛部門報告,尋求援助。

10.16 全站失壓

10.16.1立即啟用應急電源。

10.16.2檢查UPS(不間斷電源)是否正常;以保證後台機和五防機的正常運行。

10.16.3盡快聯係,恢複35kV進線開關供電。

10.17 緊急拉閘程序

1.根據後台機顯示:35kV I、II段母線“電壓回路斷線”、“PT失壓告警”、“站用變電壓消失”,後台機音響告警。

2.檢查本站1#、2#主變已停止運行。

3.檢查本站10kV、35kV站用變停止運行。

4.檢查35kV 361、362長-韓1#、2#進線線路側已確無電壓。

5.拉開362(或361)斷路器,並將手車拉至試驗位置,(361(或362)斷路器在試驗位置)。

6.拉開301、501斷路器。(1#主變一次、二次開關)

7.拉開302、502斷路器。(2#主變一次、二次開關)

8.拉開10kV所有分路斷路器。

9.啟動本站自備2000KW發電機。

10.本站自備發電機運行穩定後,(大約2分鍾),將522斷路器(柴油機出線開關)推至運行位置。

11.合好522斷路器。

12.根據表計指示10kV II段母線電壓正常。

13.合好528斷路器(礦主扇2#線)。

14.通知風機房啟動主扇。

15.再依次合好529、527、521斷路器,(同時為提升絞車、空壓機、架空乘人裝置、主排水泵等保安負荷提供電源)。

16.井下設備啟動必須和機電科值班調度員取得聯係。

17.其他設備啟動必須經機電礦長同意後,方可啟動。

18.待變電站兩趟電源得電,然後停止發電機,經領導同意,恢複正常供電。

韓家窪煤業公司35kv、10kv配電室大麵積停電事故

應急救援流程圖

二 韓家窪煤業重大停電事故應急預案

1.1 編製目的

煤礦一旦發生全礦停電事故,停電停風將給煤礦職工的人身安全與礦井安全構成很大危險。需采取有效措施,盡量減少全礦停電事故發生的機會,萬一發生停電事故可以按預定程序采取積極有效的救援,把事故影響降到最低。

1.2 事故類型:停電 。

1.3事故發生的部位:

礦井供電的地麵35kV、10kV架空線路、電纜線路、變配電設備。(2)礦井供電的10kV礦井風井線路和主扇機房設備。

入井供電線路故障或井下變電所設備故障。

礦井自備供電電源

1.4事故原因:分為人為操作失誤、人為破壞、設備缺陷和自然事故等因素造成。

1.5 危險程度分析

煤礦五大自然災害中雖然不包括全礦井突然停電,但現在將把全礦井突然停電歸屬於煤礦第六大自然災害,這類事故如不及時、正確地處理,往往會釀成重大事故。

由於全礦井突然停電會使主要通風機停轉,煤礦井下無風造成瓦斯積聚,一旦遇到任何火花,可能引起瓦斯爆炸;排水設備不能運轉,時間長了,可能造成淹井事故;升降人員的副斜井提升係統則是煤礦井下作業人員在遇有安全威脅或煤礦井下災害時的安全出口之一,一旦停電,井下人員不能迅速逃生,營救人員無法在最短時間入井營救,最終導致事故蔓延擴大等。

2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2.1堅持受困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優先;

2.2防止和控製事故擴大優先;

2.3保護環境優先。

3 組織機構及職責

3.1 應急組織體係

依托礦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組織體係, 建立和完善礦停電事故應急救援組織分體係。

3.2指揮機構及職責

3.2.1礦成立停電事故應急救援總指揮部,指揮部設在礦調度室,負責組織實施停電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總指揮:許晉斌

副總指揮:馬興旺、劉子銀、賈偉、韓秀光、張誌立及其他副礦級領導

成員單位:調度室、機電科、安監科、生產技術科、通風科、綜合科、信息監控中心、機電科地麵運行工區、機電科井下機電隊、掘進隊、綜采隊及其它相關單位

協助單位成員:集團公司煤業管理公司、供電公司、消防救護隊。

3.2.1 應急救援總指揮部職責

停電事故發生後,決定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批準現場搶救方案,組織現場應急救援;協調、組織各專業小組工作以及各單位配合工作,確保迅速恢複供電;督查停電事故應急演練,負責礦同集團公司煤業管理公司、供電公司、消防救護隊聯係、請求增援等事情。

3.3應急成員及單位職責

調度室:承接事故報告,請示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召集指揮部成員,協調成員單位救援工作,並做好相關記錄。

機電科:在指揮部領導下組織製定具體處理方案,按停送電程序恢複送電和搶修變配電設備或電力線路。負責保證搶險救災中所需的設備備件供應等。

綜合科:負責保證搶險救災中所需的材料工具等,並將搶險材料工具運送到指定地點,負責礦井基建項目供電事故搶險的協調組織工作,準備應急車輛待命,根據命令及時運送搶險救援人員和物資。

安監科:負責監督應急救援中各項安全措施的落實。

信息中心:提供事故搶救過程中的通訊保證,並確保電力調度直通電話、井上下各變電所、各局部通風機專用移變地點的通訊暢通。負責監測監控的恢複工作。

通風科:通報停電範圍內巷道及硐室的瓦斯情況,及時掌握需恢複送電線路、設備所處巷道的瓦斯情況,負責對停送電地點瓦斯檢查把關。

井下機電隊:負責井下各變電所的恢複送電工作。根據指揮部命令依據先恢複“局扇”的原則和停送電程序組織恢複送電。

地麵運行工區:加強主扇風機的巡檢、值班,發生重大停電事故後,如雙回路有一回路有電,必須以最快的速度恢複主扇風機運行,然後再按有關程序彙報,柴油發電機組的維護與使用。

掘進等所有采用局部通風機通風的單位:單位行政正職或機電隊長迅速到隊值班室待命,確保按指揮部命令盡快恢複局扇供電。

3.4現場搶救指揮部

3.4.1現場搶救指揮部指揮負責組織對事故現場進行搶救。分管機電的負責人應親臨本礦生產調度室指揮事故搶險工作。

3.4.2事故單位是事故自救的具體實施者,應負責組織人員和準備齊全搶險器材,製定自救方案和措施,按現場搶救指揮部命令組織現場搶險工作。

4 預防與預警

4.1 危險源監控

4.1.1 所有運行操作電工、檢修電工均應取得進網作業電工許可證,並通過《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培訓學習考試合格取得安全操作資格證後,方可上崗,否則,不得對運行電氣設備進行操作。

4.1.2 配電室設立24小時值班製度,定期進行設備運行巡視,維護人員定期與不定期的對設備進行巡視、檢修和保養。

4.1.3 電氣的倒閘操作嚴格按照《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執行。

4.1.4 所有電氣設備在投運送電之前,必須按照GB 50150-2006《電氣裝置安裝工程 電氣設備交接試驗標準》對設備或線路進行交接試驗,繼電保護裝置以及綜合自動化係統同時進行繼電保護校驗和數據校對,試驗傳動合格後方可送電,投運後按照Q/CSG 1 0007—2004《電力設備預防性試驗規程》規定周期進行預防性試驗。

4.1.5 變電站的各種設備和線路保護均應安裝綜合自動化微機保護,保護功能齊全,各類主保護和後備保護投退正確。

4.1.6 每年根據電力係統網絡參數的變化,及時計算供電係統的繼電保護定值,並及時修正校驗。

4.1.7 各變電站應編寫操作規程、現場運行規程,製定全麵的規章製度,定期進行修定。落實規程、製度的執行情況。

4.2預警行動

要定期預測可能導致重大停電事故發生的危險因素,研究、確定預防事故發生的措施。

停電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先進行現場處置和應急處理,並同時上報調度室和機電部門,事故單位在處理事故時,礦應急救援指揮部高度關注事故發展態勢,處於預警行動。發生停電事故時,要及時與上級進行信息互通,及時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

5信息報告程序

5.1當發生重大停電或火災、爆炸、人身事故,各單位事故現場人員立即向礦調度室(值班室)彙報。調度室要負責記錄事故情況,並立即向礦應急救援總指揮彙報。發生火災事故時,應立即撥打消防救護電話119。

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事故發生的單位、時間、地點;簡要經過、停電範圍;事故原因初步判斷和已采取的措施;事故搶救情況及需要協調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項。

5.2礦調度電話:0352—3965552、3965559、7243953、7243952

5.3集團公司調度室電話:0351—4645322;傳真:0351—4645222。

5.4供電公司:13513521766、139347941002、0352—5075746

6應急處置

6.1響應級別確定:

Ⅰ級為事故礦井響應:風井通風機線路及開關設備故障引起的停電事故,入井線路及開關設備故障引起井下停電事故,礦井或其他單位小麵積停電事故,本礦能夠自行處理的停電事故。

Ⅱ級為集團公司響應:重大停電事故短時間內無法恢複送電,可能造成礦井瓦斯積聚、湧水量增大、人員被困井下以及可能出現其它重大危險,或有可能因停電造成嚴重後果的事故。

6.2 響應程序

6.2.1應急啟動

6.2.1.1發生停電事故達到Ⅰ級時,礦應急救援總指揮則立即下達命令,決定啟動《韓家窪礦重大停電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6.2.1.2發生停電事故達到Ⅱ級時,彙報集團公司應急救援總指揮部。

6.2.2救援行動

6.2.2.1停電事故發生後,在地方應急救援人員到達前,礦應首先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進行自救。

6.2.2.2事故單位現場人員要對事故原因做出初步判斷,礦搶險指揮部製定搶險方案和符合現場搶救的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經總指揮批準後組織實施。

6.2.2.3按照應急預案及《反事故措施及停送電程序》、搶險方案進行搶修和恢複送電,並隨時向礦搶險指揮部彙報事態發展和搶修進展情況。

6.2.2.4搶險處理過程電氣倒閘操作要由礦搶險指揮部統一指揮操作,事故單位要提供備品備件、應急物質和車輛。

6.2.3擴大應急

6.2.3.1礦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事故實際情況和救援能力,確定需要求援時向集團公司應急救援總指揮彙報,請求援助。

6.2.4事故搶修結束,按《反事故措施及停送電程序》迅速恢複供電。

6.3 處置措施

6.3.1若故障停電,事故單位按照礦製定的《反事故措施及停送電程序》進行恢複送電操作。

6.3.2若停電是由自然因素所造成,不可能按停送電程序恢複供電時,製定臨時供電方案,啟動礦井自備應急電源,保證礦井的保安負荷用電,優先保障礦井的通風、排水、提升等保安電源。同時聯係上級供電公司盡快送電.

6.3.3受事故影響的盤區及時組織井下人員撤離上井。

6.3.4專業搶險人員根據製定的事故搶險方案,進行線路和設備搶修,盡可能在較短時間內搶修完畢。

7 應急保障準備

7.1 對各變電站、電力線路的運行應準備有充足的備品備件,確保在應急救援預案處理過程中的所需材料。

7.2 各單位要製定本單位停電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建搶險救援隊伍,並定期進行貫徹、演練。

7.3 要確保雙回路可靠供電,要加強巡檢,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使在運的供電設備與線路在完好狀態下運行。

7.4 定期檢查、維護自備應急電源,保證燃油等材料的充足。

8其它

若停電同時引起其它事故,則同時啟動相應的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附件:

三 反事故措施及停送電程序

1 安全組織技術措施:

1.1.1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思想意識,認識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有高度的責任心。

1.1.2認真執行《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電力調度規程》和《電力調度規章製度》,確保“兩票”合格率達100%。

1.1.3要自覺遵章作業,一切按規章製度辦事,交接班記錄要交清楚,接明白,接班時要試電話是否暢通,監測係統運行狀況,係統運行方式、設備運行狀況以及設備檢修狀態等情況。

1.1.4按交接班製度執行,加強調度值班,要保證做到不脫崗、不空崗、不串崗,堅守工作崗位,記錄要清晰整齊。

1.1.5事故情況下,要了解清楚繼電保護裝置動作情況,並認真做好記錄,排除故障點,做到準確無誤,迅速操作,縮短故障時間。

1.1.6要嚴格堅持不查清原因、不排除故障、不采取措施不得隨意送電的原則。

1.1.7供電管理人員要熟悉全係統各環節中發生各類事故後的處理程序與反事故措施,進一步提高指揮能力。

1.1.8雷電特別天氣有停電危險時,機電科長必須立即到地麵10KV主配電室統一指揮安排,由礦調度值班人員通知井下機電隊及各采掘區隊值班人員安排加強崗位候巡檢;各采掘區隊安排當班電工及瓦檢工在局扇移變附近全負壓通風地點守。做好局扇停電停風後恢複工作,如出現全礦停電停風按照《韓家窪礦井無計劃停電停風應急預案》步驟執行。

1.1.9學習事故案例,做到舉一反三,提高處理事故應變能力。

1.1.10配電工接班後如係統正常,應考慮出現各種事故後,能迅速有效地處理事故的方法和步驟。做到無事故時開展事故預想,知道怎麼處理事故;有事故後能迅速、正確處理事故。

1.1.11事故發生按規定程序彙報領導,重大事故要及時彙報。

1.1.12根據國家電網公司生技[2005]400號“關於印發《國家電網十八項電網重大反事故措施》(試行)的通知”製定反事故措施。

1.1.13要做好自動化、通訊的日常維護保養工作,備用電源要定期充放電,保證自動化、通訊正常可靠運行。

1.1.14嚴格按“兩票”規定填寫,核對“兩票”。

1.1.15處理事故的方法步驟:

1.1.15.1弄清係統掉閘開關與繼電保護動作情況以及電壓、周波變化情況,彙報有關單位、領導。

1.1.15.2分析判斷故障原因。

1.1.15.3排除所有故障點。

1.1.15.4迅速擬定事故後的運行方式。

1.1.15.5恢複供電。

1.1.15.6彙報。

2 事故應急處理程序:

2.1韓家窪運行電源係統故障

運行中的電源故障,供電係統解列,單帶礦井主扇、排水、局扇等用電,保障保安負荷供電正常,

2.1.1未造成全礦停風時,處理程序如下:

(1)、配電值班員及時了解事故處理及能否短時間恢複等情況,及時告知礦調度值班人員,由礦調度值班人員向事故處理指揮部、機電科彙報情況。

(2)、韓家窪礦調度室通知礦井下機電、采掘區隊嚴禁啟動電氣設備。

(3)、有關供電單位按照本單位預案要求盡快恢複正常供電,並及時告知礦調度值班人員。

2.1.2造成主扇停風,處理程序如下:

風機房值班人員、井下作業隊組要立即將停風情況向礦調度彙報,由調度向當天值班長和礦領導彙報。

高壓配電值班人員迅速落實跳閘開關編號和跳閘原因,應及時告知礦調度值班人員,以便及時組織井下有關區域停電和撤人。

礦調度接到彙報後,觀察井下相關區域瓦斯情況和停風時間:

發生主扇停風後,由調度室指揮井下所有區域工作麵停電撤人(不包括局扇電源),並通知井下機電隊停掉高壓電源(不包括局扇電源),由指揮部根據調度台風機前瓦斯傳感器顯示值大小進行指揮,若風機前瓦斯濃度超過1%,立即切斷局扇電源。

若10分鍾內不能正常恢複主扇供風時,礦調度立即通知井下停電撤人(包括局扇電源),並通知井下機電隊停掉高壓電源,通知地麵打開防爆門,進行自然通風。

(4)若為風機房內部原因造成運行主扇停運停風,風機值班人員應立即啟動備用主扇。

2.2.韓家窪礦全礦停電停風。

處理程序如下:

(1)、高壓配電值班員及時了解事故處理及能否短時間恢複等情況,及時告知礦調度值班人員,由調度值班人員向事故處理指揮部、機電科彙報情況。

(2)、指揮部根據情況決定是否啟動韓家窪礦井無計劃停電停風應急預案步驟。

2.3地麵配電室分盤跳閘

2.3.1跳閘盤為主扇機房、井下變電所的電源盤

(1)如該盤為主扇機房電源盤,礦調度立即通知相關機房拉開故障電源進線,檢查恢複主扇通風。

(2)如該盤為井下變電所的電源盤,變電所及時告知礦調度值班人員,由機電科組織,井下機電隊配合隊組查明原因排除故障,辦理相關手續後方可恢複供電。

2.3.2跳閘盤為其它負荷盤

(1)檢查微機報警窗口或保護櫃上,是何原因跳閘,變電所及時告知礦調度值班人員和機電科。

(2)由機電科組織人員查清原因排除故障,辦理相關手續後恢複供電。

2.4 礦井應急電源失效

2.4.1若礦井雙回路供電均出現故障而應急電源供電也失效時,事故響應級別提高到Ⅱ級,按全礦井停電停風啟動應急預案。同時積極組織人員搶修應急供電設備,最短時間恢複礦井的礦井的排水、通風、提升等保安供電。

2.4.2井下作業人員撤退

(1)、主扇因停電停轉時,主扇司機及時通知礦調度室,接命令後立即打開防爆門,實施自然通風。

(2)、井下瓦檢員應把所有人員撤到新鮮風流中,並在掘進工作麵巷口、采煤工作麵正副巷口打花閉,掛警示標誌牌,禁止人員入內。隨時檢測各類氣體濃度變化情況,並向礦調度室和通風區彙報(若通訊中斷,現場有關跟班領導接受彙報並作出指令)。

(3)、如井下主要巷道中呈無風狀態或微風時,由值班礦長決定全礦井下工作人員是否全部撤出地麵。

(4)、現場跟班領導安排井下工作人員由主副斜井兩個安全通道步行出井。

(5)、人員撤出時,跟班領導或隊(班組)長應清點人員,井下工作人員升井順序按照職工優先、幹部斷後的原則,職工首先升井,安監、調度、帶班領導最後上井的順序,確保安全無誤。

四 主要通風機無計劃停風應急預案

1.1事故類型和危險程度分析

一旦因供電係統故障或其它原因導致礦井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時,井下采掘工作麵可能因停風而造成瓦斯積聚、瓦斯超限,甚至可能引發瓦斯、煤塵爆炸等惡性事故。

1.2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1、一旦事故發生,調度室、監控中心、機電科、通風科等相關單位要及時查明原因,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將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2、預案中涉及的各相關部門和單位必須嚴格按本預案的有關規定執行。

3、長時間停電停風後,發生火災、瓦斯煤塵爆炸等其它事故時,按相應預案執行。

1.3 指揮機構及職責

總 指 揮:許晉斌

副總指揮:劉子銀、馬興旺、賈偉、韓秀光、張誌立、杜全

成 員:盧忠卿、李玉生、尚德、尹寶廷、楊愛成、高振越、白學文、李豔龍、喬尚君

一旦礦井主要通風機因故停風,事故處理分6個小組進行

1、技術處理組:

組 長:劉子銀

成 員:張誌立、尚德、高振越、白學文

職責任務:

(1)立即組織查明事故原因,性質、危害程度等。

(2)組織區域內人員,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2、機電維修組

組 長:馬興旺

成 員:尚德、尹寶廷

職責任務:

立即查明是否屬於機電原因造成主通風機停止運轉,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3、搶險救災組:

組 長: 賈 偉

成 員:盧忠卿、楊愛成

職責任務:

組織煤礦救災隊並配合救護隊進行事故搶險工作。

4、後勤保障組:

組 長:杜全

成 員:李鵬、賈原生

職責任務:

(1)負責調集人員、車輛及救災物資,組織事故現場人員疏散,保證井上下運輸通暢。

(2)負責與外單位的協調工作。

5、醫療救護組:

組 長:韓秀光

組 員:職防科

職責任務:

(1)組織人員迅速趕赴事故現場,製定救護方案,搶救傷員。

(2)協調各大醫院對事故現場中受傷人員及時進行救治。

6、事故調查組:

組 長:韓秀光

成 員:安監科

職責任務:

調查事故經過和原因,追查事故責任,負責製定事故調查、分析報告。

1.4預防與預警

1.4.1危險源監控

1、機電科要搞好風井主要通風機的日常檢查及維修,值班風機司機要24h不間斷觀察礦井主要通風機運轉情況,保證風機正常運轉。

2、監控中心要搞好監測係統管理,對礦井主要通風機運轉情況實行24h監控。

1.4.2預警行動

1、任何人、監控中心值班人員一旦發現礦井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或礦井負壓迅速降低等故障時,必須立即彙報調度室、機電科。

2、井下工作人員一旦發現工作地點風量異常減少時,要立即彙報礦調度室,由調度室、機電科、通風科組織查明原因,進行處理。

1.5應急響應

1.5..1應急響應程序

1、根據總指揮指示,由礦調度室通知各救援小組成員立即到礦調度室集中。

2、礦調度室和應急指揮中心盡快了解事故情況,查明事故原因。

3、指揮中心研究、決策事故處理方案,確定各救援小組工作要求,各成員單位按照應急救援方案認真履行各自的職責。

1.5.2事故處理程序

1、凡未經批準的風井風機停止運轉,不論時間長短均屬於無計劃停風,一旦發生礦井主要通風機無計劃停風,需采取如下措施:

(1)、礦調度室立即通知礦值班領導及機電科、通風科,同時通知應急指揮中心的各位成員,各成員接到通知必須立即趕到礦調度室,根據事故情況,研究、部署和組織事故搶救處理工作。

(2)、事故發生後,停風範圍內的各采掘工作麵及其它作業地點的工作人員必須立即停止工作,切斷電源,撤到采區進風大巷並彙報礦調度室。

(3)、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後,司機要立即彙報礦調度室,並立即查明原因,盡快恢複主要通風機運轉。風井風機發生無計劃停風時,風機值班司機在查明原因,並排除故障後,經礦調度室同意後,應立即按程序進行一次啟動操作。若啟動操作失敗,請示礦調度室進行倒換風機,若操作再次失敗,則倒換備用供電回路啟動風機。如果停風時間超過10min或采掘工作麵瓦斯濃度達到0.8%以上時,礦調度室值班領導必須立即電話通知受停風影響的地點,立即切斷工作地點的電源,停止局部通風機運轉,然後通知值班電工切斷停風采區總電源。在經瓦斯檢查人員查明停風區主要巷道、硐室瓦斯情況,並采取措施排除積聚的瓦斯後,方可重新啟動主要通風機。(4)、礦井主要通風機因故停止運轉時,回風斜井井口防爆門要及時打開,充分利用自然風壓通風。

(5)、主要通風機停風後,調度室要盡快查明主要通風機停風原因,進行處理;同時及時向礦負責人彙報,通知救護大隊做好進行事故處理的準備工作。調度室調度員在事故處理過程中,要及時了解事故現場處理進展情況,並做好詳細的調度記錄,填寫好事故統計台帳,隨時將情況彙報應急救援指揮部,並按照總指揮的指示要求調度指揮事故搶險。

(6)、主要通風機發生無計劃停電停風,礦總工程師必須組織安監科、機電科、通風科、調度室負責人進行分析處理。

2、一旦因供電原因導致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要求按以下規定執行:

(1)、調度室接到主要通風機停風彙報後,應迅速通知井下各地點工作人員停止工作,並撤到全風壓新鮮風流中,同時聯係值班電工,以便抓緊恢複供電,並報告礦領導,請示井下人員是否全部升井。

(2)、如風機停風超過10min,風井司機快速將風井防爆蓋和安全出口風門打開,充分利用自然風壓通風,工作完畢後,立即向礦調度室彙報。

3、發生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事故後,不經調度室通知,井下各變電所均不得擅自供電。

4、發生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事故後,礦總工程師、通風工程師、機電科負責人、救護隊負責人、通風科負責人必須在調度室統一指揮恢複通風排放瓦斯工作,在調度室負責指揮井下停、送電工作。

5、如因供電係統故障導致風井主要通風機停風,礦井恢複供電後,要先向風井主要通風機供電。供電前,礦調度室按照礦總工程師的要求安排井下排放瓦斯人員對井下主要進、回風道進行瓦斯檢查,在主要進、回風道瓦斯濃度都不超過0.5%時,通知風井主要通風機司機迅速將風井防爆蓋及人行通道風門關閉,然後啟動回風井主要通風機,恢複井下通風。

6、人員撤離

風井主要通風機發生無計劃停風時,礦調度室必須通知所有人員全部撤離到水平進風大巷內,采掘工作麵人員由當班班組長和安監員負責撤到進風大巷內,采區內部其他工作人員也須通知撤離。

7、撤除路線及待命地點為:

風井風機停止運轉時,人員撤離路線:

(1)、綜采工作麵→22#層井底車場→副斜井/行人斜井

(2)、掘進工作麵→22#/25#層井底車場→副斜井/行人斜井

受停風影響的人員撤離完畢後,由班組長組織將本單位人員撤離情況彙報礦調度室。當班瓦斯檢查員負責在人員停留地點檢查瓦斯濃度及通風情況,並彙報礦調度室,按照規程規定由值班領導決定是否立即組織人員升井,並請求救護隊處理;安監員負責監督責任範圍內人員撤離情況,嚴禁人員在停風區內逗留。

1.6後期處置

事故結束後,事故調查組負責調查事故經過和原因,追查事故責任,負責製定事故調查、分析報告。

1.7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1、監控中心要保證礦井通訊係統及監測的暢通,保證事故發生後,相關信息傳遞的及時準確。

2、機電科要按規定定期對主要通風機運轉情況進行檢查,搞好風機及附屬設施的日常檢修及維護。

3、通風科要做好瓦斯檢測儀的維護保養,確保好用。

五 主排水設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為了應急救援可能發生的礦井主排水設備事故,確保在事故發生時,幹部職工能夠做到及時、迅速、高效、有序地應急處理事故造成的危害,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特製定礦井主排水設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排水係統是煤礦六大係統之一,主排水設備的正常運轉是生產、生活、消防用水的關鍵環節,是直接關係到企業生產和員工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部位,為管理好主排水設備,明確職責,特製定如下安全技術措施。

主排水設備事故類型:

1)三台水泵同時發生機械故障不能正常運行

2)主水泵故障備用水泵不能正常啟動

3)由於供電係統故障,排水設備不能正常運行

4)主、副兩條排水管路同時出現問題不能正常排水

2、應急處理原則

1)主排水設備發生事故後,水泵司機立即用電話向調度彙報事故現場情況。

2)如果巷道出現大量湧水,有進入水泵房的危險時,水泵司機應立即將水泵房兩端的防水鐵門關嚴,防止大巷水進入水泵房。

3)主排水設備發生事故後,有相關部門及有關人員迅速組成現場搶險小組,深入事故地點爭分奪秒組織搶修,並將現場情況即使彙報礦救災指揮部,為指揮部正確決策提供依據。

4)如果三台水泵都不能運行,水量持續上漲,井下搶險人員與救援指揮部聯係,指揮部下令立即切斷井下所有供電。井下搶險人員沿水泵房斜巷緊急通道立即升井,

5)在礦事故勘察指揮人員未到現場或救災指揮部尚未下達具體搶險救災的指令之前。事故現場人員部可盲目行動,要按照相關措施采取自救、互救工作,防止事故範圍擴大。

6)救災指揮部要迅速組織搶險救災工作,安排好現場搶救,井上下運輸,井筒提升、醫療救護等工作。並在完成人員救護工作後,迅速組織生產,盡快恢複正常排水工作。

3 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指揮機構及職責

3.1.1礦成立礦井主扇停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作為礦應急處置事故的最高決策機構。

指 揮 長:許晉斌

副指揮長:賈偉、馬興旺、韓秀光、劉子銀、張誌立、李海亮、杜全

成 員:副總工程師及業務部門負責人、救護隊隊長及醫院院長等。

3.1.2應急處置指揮分工

(1)指揮長負責全麵指揮,組織製定應急救援方案,並督促實施。(2)副指揮長按照指揮部的分工,帶領相關的業務部門組成現場搶救、醫療救護、物資供應、事故調查等工作小組,研究製定搶險救援方案實施辦法和措施,全力以赴投入救災工作。

(3)對應急救援工作中發生的爭議問題,由指揮部及時進行決斷和緊急處理,同時指定專人向上級部門和相關領導彙報搶險救援工作進展情況。

(4)對外新聞發布,由指揮部明確專人負責,防止新聞報道混亂,影響搶險救援工作。

3.1.3指揮部主要職責

(1)分析本單位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及可能發生的事故並製定、批準預防措施和應急處置措施。

(2)教育和督促所有從業人員嚴格執行本單位的生產安全規章製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並向從業人員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3)事故發生時,立即組織自救,防止事故擴大,努力將事故危害降低到最低限度。

(4)分析判斷事故、事件或災情的受影響區域、危害程度及應急處置程序,確定相應警報級別、應急救援級別。

(5)批準現場應急處置方案。

(6)督察應急操作人員的行動,保護現場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

(7)指揮救護、醫療工傷搶救、後勤支援等項工作,調度解決搶險救援所需資金、物資、設備等。

(8)宣布應急恢複、應急結束。

(9)對應急救援工作中發生的爭議問題及時進行裁決和處理。

3.2工作機構及職責

3.2.1指揮部辦公室

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在礦調度室。

主任:盧忠卿(調度室主任兼)

職責:

(1)負責應急救援過程中的通訊聯絡工作;傳達指揮部對搶險救援的決定、命令,並負責督促落實。

(2)調度事故搶險救援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向相關領導和上級有關部門彙報。

(3)參與製定救災方案及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了解其執行情況和相關信息,及時為領導小組提供決策依據。

(4)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和善後處理等工作。

3.2.2搶險救災和安全撤退指揮組

指 揮 長:許晉斌

副指揮長:賈偉、馬興旺、韓秀光、劉子銀、張誌立、李海亮、杜全

成員單位:調度室、機電科、安監科、生產技術科、通風科、綜合科、財務科、工會、保衛科、信息監控中心、地麵運行工區、井下機電工區、綜采隊、掘進隊及其它相關單位協助單位成員:集團公司煤管局、供電公司、消防救護隊。

4 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控

所有的主要通風機都要安裝開停傳感器、負壓傳感器,並與礦井安全監控係統聯網,並有直通礦調度室的電話,主要通風機房安排專人24小時值班並做好巡檢記錄,主要通風機各種保護齊全,安裝報警裝置,一旦發生異常時要能夠靈敏可靠。主要通風機管理單位要按照規定對主要通風機和供電線路進行例行檢修,保證主要通風機正常運行,對主要通風機維修、操作人員進行業務培訓,使之熟知主要通風機操作步驟和突發事故狀態下處理措施。

4.2預警行動

一旦接到發生礦井大範圍停風事故彙報後,接警人員(礦調度員)要立即通知事故影響範圍內的所有作業人員按照避災路線撤出,同時向當天礦值班長和應急救援指揮長彙報。由當天礦值班長和應急救援指揮長根據事故性質及大小、基層單位“一級預案”的運行情況,決定是否啟動礦二級應急救援預案。

5 信息報告程序

(1)一旦發生礦井大範圍停風事故,現場人員應盡可能了解和弄清事故的性質、地點,發生範圍和影響程度,迅速用附近的電話向礦調度室彙報。

(2)調度室接到事故電話彙報後,立即通知事故影響範圍內的所有作業人員按照避災路線撤出的同時,同時向當天礦值班長和應急救援指揮長彙報。由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和當天礦值班長根據事故性質及大小、基層單位“一級預案”的運行情況,決定是否啟動礦二級應急救援預案。如啟動本預案,按照應急救援人員通知明細表,迅速通知指揮部及其他有關人員立即趕到礦調度室報到。其通知程序如下:

(3)同時指定專人向公司總調度室、安監局等上級有關部門和領導彙報。

彙報的主要內容包括:

①發生事故單位的時間、地點、事故現場情況;

②事故類型及簡要經過;

③影響範圍;

④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⑤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斷;

⑥應急預案的啟動情況;

⑦已采取的應急救援措施和進展情況;

⑧需請示報告的其它事項等。

6 應急處置

6.1響應分級

根據事故的危害程度、影響範圍和單位控製事態的能力,將應急響應分為兩級。即一級響應(基層單位)、二級響應(礦)。

6.2響應程序

應急救援預案按照逐級啟動的程序實施運行。

一旦發生礦井大範圍停風事故,應首先啟動基層單位一級相應性質的應急救援預案,根據事故性質,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及時實施搶險救援,防止事故擴大。同時向礦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調度室)彙報,接警人員(礦調度員)接到事故電話彙報後,立即通知事故影響範圍內的所有作業人員按照避災路線撤出,同時向當天礦值班長和應急救援指揮長彙報。由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和當天礦值班長根據事故性質及大小、基層單位“一級預案”的運行情況,決定是否啟動二級應急救援預案。

二級應急救援預案啟動後,調度室值班人員按照應急救援人員通知明細表,迅速通知有關領導和人員立即趕到到礦調度室,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和相應的工作小組,按照指揮部命令和各自職責全麵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6.3處置措施

應急預案啟動後,應急救援指揮部及其工作機構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采取下列措施:

(1)盡快安全撤出災區人員,積極組織營救遇險遇難人員,及時救治受傷和中毒人員;保護好事故現場,因搶救事故需要移動現場部分物品時,必須做出標誌或繪製事故現場圖,並詳細記錄。

(2)迅速找到並控製或消除事故的危害和危險源,防止事故擴大。

(3)根據事故性質迅速恢複被損壞的供電、通風、提升運輸、排水、通訊等係統,確保搶險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並采取措施為遇險人員逃生創造條件。

(4)根據救護隊偵察情況迅速製定救災方案和救災作戰計劃。

(5)為保證搶險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條件具備時,應在靠近災區的安全地點設立井下救災基地。井下基地的指揮由領導小組選派具有救護知識,並熟悉現場情況的人員擔任。井下基地必須裝有直通地麵救災指揮部的電話。

7 應急結束

7.1恢複正常狀態的原則

(1)以人為本的原則:事故現場搶險救援結束後,必須核實災區內傷亡人數,確保遇險人員全部獲救。

(2)保證安全原則:恢複正常狀態前,必須對事故現場進行偵察,並消除或控製可能造成二次事故或誘發其它事故的隱患。

(3)實施監控原則:對事故現場進行人工和安全儀器儀表的連續監控,發現異常情況,立即采取相應安全技術措施,消除各類隱患。

7.2恢複正常狀態的程序

現場應急救援工作完成後,各救援工作小組負責人如實向指揮部彙報情況,經核實達到恢複正常狀態條件,方可批準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結束之後,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調度室)組織恢複正常狀態,首先製定恢複生產安全技術措施,經審批同意後,按照恢複生產安全技術措施進行恢複生產工作,並及時向公司總調度室彙報。

8 後期處置

(1)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後,參加救援的部門和單位要認真核對參加搶險救援人數,清點裝備、器材;核算救援發生的費用,整理搶險救援記錄、圖紙,3日內寫出救援報告。

(2)安監科協助上級有關部門勘察事故現場,對事故進行初步調查分析,查明事故原因,組織製定防範措施。

(3)參加應急救援的各部門,應保存完整的應急救援記錄、方案、文件、圖紙等文字和音像資料。

(4)分析總結應急救援中存在的問題,修訂完善相應的應急救援預案。

9 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應急救援指揮部及其工作小組按照日常工作分工做好應急物資和裝備準備,各種器材應指定專人保管,並定期檢查保養,使其處於良好狀態,重點器材應設救援器材櫃,專人保管以備急用。

(1)通訊設備,包括固定電話、移動電話、近距離對講設備等。

(2)急救設備,包括急救藥品、器具、設備等。

(3)搶修設備,包括工程車輛、登高設備、維修工具、備用品等。

(4)消防器材。

(5)防護用品:包括防護服、防護帽、防護眼鏡、手套、呼吸器、防毒麵具等。

(6)測量設備。

(7)圖表資料:包括礦井通風係統示意圖、通風網絡圖及井下供水、注漿、壓風管路係統圖、礦井自然通風係統圖、礦井供電係統圖、井下生產調度程控電話安裝圖、井下排水係統圖、礦井采掘平麵圖、井上下對照圖等。

六 特種設備重特大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特種設備包括蒸汽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行車等。為了確保特種設備安全運行,提高現場應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的能力,迅速、妥善地處理好特種設備重大事故,防止事故擴大,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把事故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依據國家法律、法規,關於對於可能引起人員傷亡,甚至導致社會災難的生產係統必須製定並實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有關規定,製定特種設備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在特種設備製造、安裝、改造、維修、使用、檢驗檢測活動中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特種設備嚴重損壞或者中斷運行、人員滯留、人員轉移等突發事件,可能導致的事故類型主要有燙傷、燒傷、爆炸、墜落等事故。

1.1 燙傷

燙傷主要指鍋爐、壓力管道在使用中因壓力容器自身原因或人員操作不當發生爆炸或者泄漏造成的事故,從而造成人員傷亡。如鍋爐汽包發生爆炸造成人員燙傷,排汙或衝洗水位計時人員操作不當或未戴防護用具被高溫爐水或蒸汽燙傷,高溫、高壓管道工作時易燙傷等。

1.2 燒傷

燒傷主要指鍋爐、氣瓶在使用中由於設備自身原因或人員操作不當發生爆炸造成的事故,從而造成人員傷亡。如鍋爐司爐工在用爐鉤摟火時竄出火苗、爐門未關嚴、靠近看火孔觀火等發生燒傷;氣瓶發生爆炸造成燒傷事故等。

1.3 爆炸事故

特種設備爆炸事故,是指壓力容器在使用中發生破裂,使壓力瞬間降至外界大氣壓的事故,指物質自某一種狀態迅速地轉變為另一種狀態,並在瞬間以機械能的形式釋放出大量能量的過程。如鍋爐水冷壁管、省煤器、汽包老化發生泄漏產生爆炸事故,氣瓶因使用不當或防護不到位造成爆炸事故等。

1.4 墜落事故

特種設備墜落事故,是指電梯、行車因不及時校驗維護、使用中發生故障或人員操作不當發生的事故。如電梯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失靈造成轎廂墜落事故,天車因軌道故障或安全保護裝置失靈造成掉道墜落事故等。

1.5 預防措施

預防鍋爐壓力容器和特種設備事故的措施,就是做好機電設備日常維護檢修和周期性預防檢修;加強機電設備管理,搞好機電設備技術革新;確保機電設備的各種保護必須靈敏可靠;抓好職工安全技術培訓;組織員工進行災害發生時搶救方法的培訓和訓練等方麵。

主要應采取以下措施:⑴防止設計、製造、安裝中的缺陷。新建、大修、改造後的鍋爐,必須把住安全技術檢驗關,未經檢驗合格,不得任意開火使用; ⑵防止安全閥失靈,應定期作手提排汽試驗,保持安全閥靈敏可靠;⑶經常校準壓力表。鍋爐運行時應定期吹洗壓力表,保持正確指示鍋爐內的壓力,並定期測試校準; ⑷防止過熱。水位表應當每班衝洗,並測試所顯示的水位是否正常,防止旋塞及連通管堵塞。⑸定時排汙。應配置有效的水處理設備和建立必要的製度,定期打開鍋爐,檢查內部的水垢,如有結附情況,必須敲鏟清理,避免積厚。此外,還要及時開啟上排汙閥排油;⑹防止腐蝕。對內部腐蝕,應采用水處理辦法,從根本上加以解決:對氧腐蝕則另用除氧設備解決。對外部腐蝕,應當從維護保養,塗防鏽油漆及保持環境通風、幹燥著手,還應針對內部腐蝕狀況,采用堆補或挖補方法修理; ⑺控製水位。主要是嚴格執行操作規程,防止鍋爐水位驟升;避免鍋爐滿水、吊水、汽水共騰等情況發生。

鍋爐正常運行時,主要是對鍋爐的水位、汽壓、汽水質量和燃燒情況進行監視和控製。鍋爐水位波動應在正常水位範圍內。水位過高,蒸汽帶水,蒸汽品質惡化,易造成過熱器結垢,影響汽機的安全;水位過低,下降管易產生汽柱或汽塞,惡化自然循環,易造成水冷壁管過熱變形或爆破。

在鍋爐運行中要保持汽壓的穩定。對蒸汽加熱設備,汽壓過低,汽溫也低,影響傳熱效果;汽壓過高,輕者使安全閥動作,浪費能源,並帶來噪聲;重者則易超壓爆炸。此外,汽壓變化應力求平緩,汽壓陡升、陡降都會惡化自然循環,造成水冷壁管損壞。為了保證鍋爐傳熱麵的傳熱效能,鍋爐在運行時必須對易積灰麵進行吹灰。吹灰時應增大燃燒室的負壓,以免爐內火焰噴出燒傷人。為了保持良好的蒸汽品質和受熱麵內部的清潔,防止發生汽水共騰和減少水垢的產生,保證鍋爐安全運行,必須排汙,給水也應預先處理。當鍋爐壓力容器和特種設備事故發生後,如何采取正確措施積極處理事故,防止次生災害事故發生,顯得十分重要。

鍋爐、壓力容器是生產和生活中廣泛使用的、有爆炸危險的承壓設備。為了確保鍋爐、壓力容器安全運行,提高現場應急處理鍋爐、壓力容器爆炸事故的能力,迅速、妥善地處理好鍋爐、壓力容器爆炸事故,防止事故擴大,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把事故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依據國家法律、法規,特製定鍋爐、壓力容器爆炸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2、應急處理基本原則

2.1 堅持“以人為本”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快速有效,救人優先”的原則,對發生的重大生產安全事故實行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積極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

2.2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原則

(1)積極采用先進的預測、預防、預警和應急處置技術,提高事故防範水平;不斷完善應急救援體係建設,提高救援裝備技術水平和應急救援能力。

(2)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特種設備安全、節能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節能知識。

(3)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定期自行檢查,並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的定期檢驗要求進行校驗。

(4)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和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

(5)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在日常運行使用過程中出現的可引發事故的故障類型、征兆有應對措施。

(6)應急救援部門應有效掌控本礦使用單位區域內特種設備數量、安裝位置分布等情況。

(7)應急救援部門應有效地進行特種設備事件和事故應急救援指揮的組織機構管理網絡及搶險救援隊伍建設。

(8)應急救援部門應有效地落實相應的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維修人員、部門主管、分管領導、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在處理事故時的職責。

2.3 堅持實行“分級響應”的原則

(1)特種設備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應當立即啟動事故應急預案,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應急救援部門的工作應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依法規範、依靠科技,快速反應、協同應對,整合資源、平戰結合”的原則,做到規範有序、結構完整、反應靈敏、運轉高效,落實責任製,明確責任人,實行領導問責。

(3)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發生爆炸或者泄漏,在搶險救援時應當區分介質特性,嚴格按照相關預案規定程序處理,防止二次爆炸。

(4)在特種設備事件和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上,應當貫徹統一領導、專業救援、反應及時、措施果斷、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的方式。

(5)在處置特種設備使用中發生的各類事故時,應急救援實行區域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最大限度地減輕特種設備事故對人員傷亡的危害及對煤礦生產經營造成的損失,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充分發揮應急組織和廣大人民群眾在應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具體如下:

(1)事故發生後,現場人員應當迅速采取有效的措施開展搶修工作。

(2)事故發生後,區隊主要負責人要按照相關規定,迅速組織搶修。

(3)實施快速應急響應和快速搶修險,組織有關單位、搶修組必須第一時間到達事故發生地,搶修設備也必須迅速到達。

3、 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應急組織體係

特種設備鍋爐、壓力容器爆炸事故應急組織體係示意圖

3.2指揮機構及職責

3.2.1礦成立鍋爐、壓力容器爆炸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作為礦應急處置事故的最高決策機構。

總 指 揮:許晉斌

副總指揮:劉子銀、韓秀光、賈偉、馬興旺、張誌立、李海亮

成 員:盧忠卿、李玉生、尚德、尹寶廷、楊愛成、李鵬、景生綠、蘇建剛、救護大隊等有關科室單位負責人。

3.2.2領導職責:

(1)總指揮:宣布應急預案啟動和應急預案終止;負責全麵指揮,組織製定應急救援方案,並督促實施。

(2)副總指揮:按照指揮部的分工,帶領相關的業務部門組成現場搶救、醫療救護、物資供應、事故調查等工作小組,研究製定搶險救援方案實施辦法和措施,全力以赴投入救災工作。

(3)成 員:按各業務科室及責任單位職責各負其責。

3.2.3指揮部主要職責

1.日常職責

(1)分析本單位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及可能發生的事故並製定、批準預防措施和應急處置措施。

(2)教育和督促所有從業人員嚴格執行本單位的生產安全規章製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並向從業人員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3)組織演練工作,針對存在問題組織修訂應急救援預案。

2.應急救援時職責

(1)事故發生時,立即組織自救,防止事故擴大,努力將事故危害降低到最低限度。

(2)分析判斷事故、事件或災情的受影響區域、危害程度及應急處置程序,確定相應警報級別、應急救援級別。

(3)督察應急操作人員的行動,保護現場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

(4)指揮救護、醫療工傷搶救、後勤支援等各項工作,調度解決搶險救援所需資金、物資、設備等。

(5)對應急救援工作中發生的爭議問題及時決策和組織處理。

(6)負責事故調查的組織工作。

(7)負責總結事故的教訓和應急救援經驗,組織修訂應急救援預案。

3.3工作機構及職責

3.3.1指揮部辦公室

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礦調度室,調度室主任(兼)。

1.日常職責

(1)認真組織學習貫徹應急救援預案中本單位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及可能發生的事故,預防措施和應急處置措施。

(2)教育和督促所有從業人員嚴格執行本單位的生產安全規章製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並向從業人員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3)參與組織演練工作,針對存在問題組織修訂應急救援預案。

2.應急救援時職責

(1)負責應急救援過程中的通訊聯絡工作;傳達指揮部對搶險救援的決定、命令,並負責督促落實。

(2)調度事故搶險救援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向相關領導和上級有關部門彙報。

(3)參與製定救災方案及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了解其執行情況和相關信息,及時為領導小組提供決策依據。

(4)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和善後處理等工作。

3.3.2搶險救援組

組 長:賈偉、馬興旺

成 員:尹寶廷、張瑞峰、劉玉、劉偉、陳剛

職 責:負責實施搶險救災方案,開展現場搶險救援工作,完成遇險人員緊急救護和搶險救災的相關任務。

3.3.3通信與信息保障組

組 長:張誌立

成 員:張永星、尹誌東、王濤

職 責:保證井上下通訊暢通;負責信息處理和報告、救援命令的傳達。

3.3.4安全保衛組

組 長:韓秀光

成 員:楊愛成、蘇建剛、郝小江、劉誌剛

職 責:負責事故搶救和處理過程中的警戒保衛工作。負責事故現場的保護、事故嫌疑責任人的監控及事故調查組在事故追查過程中對現場的勘查和取證等相關工作。負責搶險救援工作的各環節、措施的實施過程實行有效監督。負責疏導被困人員撤離。

3.3.5技術保障組

組 長:劉子銀

成 員:盧忠卿、李玉生、尚德、高海泉、白雪文、高振越

職 責:參與現場搶險救援,了解現場信息,組織製定搶險救援方案及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對搶險救援工作進行技術指導,為搶險救援指揮部決策提供技術支持。

3.3.6綜合組

組 長:李海亮

成 員:溫守富、景生綠、喬尚君

職 責:(1)負責各種應急救援設備和物資的購置儲備和保管維護,事故發生後各種搶險救援物資的調撥供應。

(2)負責各種應急救援設備、購置資金的審定;事故發生後搶險救援所需資金的籌措和調撥。

(3)負責事故發生後應急救援工作的車輛保證。

(4)負責接待上級領導、兄弟單位增援人員;負責接待安置來訪職工家屬;負責做好傷亡職工的善後處理工作。

4、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控方式、方法

(1)對鍋爐、壓力容器重大危險源建立台帳,分級管理。

(2)定期對鍋爐、壓力容器設備按照規定進行檢驗。

(3)日常巡回檢查和定期保養特種設備。

4.2主要預防措施

1.技術措施:

(1)完善特種設備各類保護裝置和安全設施,。

(2)按規定做好設備性能測試、周期性試驗、現場檢查。

(3)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格按操作規程和安全措施操作。

(4)作業人員掌握緊急狀況下應急處置措施。

2.管理措施:

(1)堅持設備檢查、保養、維修製度。

(2)特種設備嚴禁超載、超壓、超溫運行。

(3)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崗位責任製及有關規章製度。

(4)加強日常監督檢查,及時找出存在的隱患,針對隱患製定防範措施,將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5、信息報告程序

(1)一旦發生壓力容器爆炸重特大安全事故及突發事件,現場人員應盡可能了解和弄清事故的性質、地點,發生範圍和影響程度,然後迅速用附近的電話向本單位調度室如實彙報上述內容。

(2)調度室接到事故電話後,要問清事故地點、類型、嚴重程度及人員撤離情況,立即向本單位值班人員彙報災害情況,並由本單位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決定是否啟動本單位重特大安全事故及突發事件救援預案。

信息報告程序圖:

(3)彙報的主要內容包括:

①發生事故的單位、時間、地點;

②事故類型及簡要經過;

③影響範圍;

(4)人員遇險情況:

向公司調度室彙報,應補充彙報以下內容:

①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斷;

②應急預案的啟動情況;

③已采取的應急救援措施和進展情況;

④需請示報告的其它事項等。

(5)礦調度室24小時值守電話:0352-3965552。

(6)求援方式:

礦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礦救援力量、儲存物資、搶險救災情況下達指令請求公司調度室協調增援,把需要的物資、裝備等詳細告知。

6、應急處置

6.1響應分級

根據事故的危害程度、影響範圍和單位控製事態的能力,將應急響應分為兩級,即現場響應、一級響應。

現場響應: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及非傷亡事故。

一級響應:

(1)發生重大非傷亡事故;

(2)發生重傷以上或人員被困事故。

6.2響應程序

應急救援響應按照自下而上逐級啟動的程序實施運行。

6.2.1應急指揮

一旦發生鍋爐、壓力容器爆炸事故,現場人員應盡可能了解和弄清事故的性質、地點,發生範圍和影響程度,然後迅速用附近的電話向調度室如實彙報上述內容。調度室接到事故電話後,要問清事故地點、類型、嚴重程度及人員撤離情況,立即向單位值班人員彙報災害情況,並由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決定是否啟動本單位重特大安全事故及突發事件救援預案。當天值班領導和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接到事故彙報後,立即啟動一級應急救援預案,調度室根據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長的命令,按照應急救援預案人員通知明細表,迅速通知應急救援指揮部有關人員。

6.2.2應急行動

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後,調度室立即通知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和有關部門、單位。應急救援指揮部在進一步核實事故災害性質、發生地點、涉及範圍、受害人員分布,根據不同事故類型、救災的人力和物力以及現場自救開展情況,確定營救人員和處理事故的救援計劃。各應急應急救援工作組根據指揮部命令,開展應急救援工作。調配救援所需的應急資源,現場應急救援人員及時進入事故現場,積極快速開展人員救助、工程搶險、人群疏散等有關應急救援工作。

(1)事故現場的勘察,了解事故單位、時間、地點、事故類型及簡要經過、影響範圍及人員遇險情況;

(2)針對鍋爐或壓力容器的具體事故類型及嚴重程度,製定現場救援措施;

(3)調配現場人員或專職救援人員攜帶救援設備進入事故現場開展救援;

(4)現場被困人員的救助,危險區域人員的緊急疏散與撤離;

(5)事故現場的特種設備的損害程度評估,維修及恢複運行。

6.2.3資源調配

在應急救援過程中,充分調動和利用單位、本區域內的救護隊伍、醫療機構、物資、設備和場地。當本單位的搶險救援資源不能滿足需要時,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向公司彙報,確保搶險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

6.2.4應急避險

發生鍋爐、壓力容器爆炸事故後,現場負責人立即組織人員撤出危險區域。

調度室按照應急救援指揮部指令,立即電話通知受威脅區域的人員撤退到安全地點,進行緊急避險。

所有應急救援工作人員必須攜帶安全防護裝備或在安全監護狀態下,必須采取有效安全防護措施,才能進入事故搶險區實施應急救援工作,保證救援人員的安全。

6.2.5應急擴大

當事態無法得到有效控製,確認事故響應級別需要提高時,應急救援指揮部立即向總公司彙報。

6.3處置措施

(1)後勤科迅速到達現場加強警戒,劃定警戒範圍,無關人員一律不得入內,同時及時疏散周圍職工群眾。

(2)應急救援指揮部指定專人在現場指揮,搶險自救人員一切行動聽指揮。

(3)現場人員本著先救人的原則,根據人員的傷害情況進行救護:

①首先要停車、停電,避免事故影響範圍擴大;

②現場急救應本著“有出血先止血、有骨折先固定、有脊柱損傷搬運時防止損壞神經”的原則;

③人員受到輕微傷害時,應將受傷人員迅速撤離的安全地帶,根據人員傷害情況進行救治;

④人員重傷時,救護時要保護受傷部位不再擴大,必要時請求專業救援人員進行救護;

⑤人員出現休克、昏迷,進行心髒擠壓、人工呼吸,立即送往醫院救治;

⑥人員出現死亡,現場主要負責人立即向上級部門報告,並保護好現場。

(4)若事故現場出現火災,在解救受傷人員的同時,迅速調集人員和器材撲滅火勢,防止事故擴大。

7 、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應急救援指揮部及其工作小組按照日常工作分工做好應急物資和裝備準備,各種器材應指定專人保管,並定期檢查保養,使其處於良好狀態以備急用。

(1)通訊設備:包括固定電話、移動電話等。

(2)急救設備:包括醫療急救包、擔架、救護車等。

(3)搶修設備:包括電工工具、管鉗、切割設備等。

(4)消防器材:滅火器、消防泵等。

8、 附件

8.1 事故彙報及應急救援管理工作流程示意圖

8.2 應急救援物資、設備儲備清單

8.3 應急救援領導小組通訊錄

附件8.1事故彙報及應急救援管理工作流程圖:

附件8.2 應急救援物資、設備儲備清單

序號 備 品 名 稱 單位 數量 責任單位 備注

1 滅火器 個 8 綜合科

2 滅火沙 方 2 綜合科

3 擔架 付 5 綜合科

4 鐵鍬 把 15 綜合科

5 電工工具 套 5 綜合科

6 8號鐵絲 盤 5 綜合科

7 手推車 輛 2 綜合科

8 抬筐 個 5 綜合科

9 耙子 個 3 綜合科

10 手提照明燈 盞 5 綜合科

11 滅火軟膠帶 盤 5 綜合科

12 大管鉗 把 5 綜合科

13 切割設備 套 1 綜合科

14 撬杠 把 5 綜合科

15 鎬頭 把 5 綜合科

附件:8.3 應急救援領導組通訊錄

序號 組織機構及人員 職 務 聯係電話

1 總指揮 許晉斌

2 副總指揮 劉子銀 總工程師 13152825657

3 韓秀光 安全副礦長 13834043306

4 賈 偉 生產副礦長 13935288698

5 馬興旺 機電副礦長 13903423586

6 張誌立 通風助理 18635207067

7 李海亮 財務總監

8 領

員 盧忠卿 副總工兼

調度主任 15035200977

9 尚 德 副總工程師 15235863857

10 李玉生 副總工程師 18335275679

11 尹寶廷 機電科科長 13834269883

12 楊愛成 安檢科科長 13134625940

13 李 鵬 辦公室主任 15934225666

14 蘇建剛 綜合科科長 13994366576

15 景生綠 財務科科長

16 白雪文 技術科科長 15035224288

17 高振越 通風科副科長 13643524117

18 張永星 調度室副主任 13935286533

19 高海泉 機電科副科長 13994372048

20 溫守富 財務科科長 13934735311

21

22

23

序號 組織機構及人員 職 務 聯係電話

24 領

員 喬尚君 倉庫管理員 13703528006

25 張瑞峰 機電技術主管 15903426030

26 劉 玉 機電隊長 13994326920

27 劉 偉 運輸區長 13934750565

28 郝小江 辦公室值班員 13403621949

29 尹誌東 調度室值班員 13994340654

30 劉誌剛 保衛室隊長 15835225151

31 火警報警 119

32 急救報警 120

第五部分 考核機製

關於下發《機電事故和安全隱患考核管理辦法》的通知

公司各科(室)、生產區隊:

為提高機電管理水平,加強機電事故管理,加大機電事故和隱患處罰力度,降低機電設備事故率,杜絕重特大機電事故發生,保障機電設備安全運行,努力提高機電設備完好率,確保生產任務的順利完成,結合公司實際,製定《機電事故和安全隱患考核管理辦法》,請各單位遵照執行。

附件:機電事故和安全隱患考核管理辦法

機電事故和安全隱患考核管理辦法

1 總 則

第一條 為提高(以下簡稱煤業公司)機電管理水平,加強機電事故管理,加大機電事故和隱患處罰力度,降低機電設備事故率,杜絕重特大機電事故發生,保障機電設備安全運行,努力提高機電設備完好率,確保生產任務的順利完成,依據《山煤煤安發[2016]47號關於下發<山煤集團煤礦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與調查處理規定的通知>》、山煤集團煤業管理公司《煤礦機電事故處罰管理辦法》及《煤礦安全規程》等規範製度,結合韓家窪煤業實際,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韓家窪煤業成立機電管理考核領導組,依照本辦法規定對所屬單位的機電管理實施監督、檢查、考核、指導。

第三條 機電管理考核領導組由下列人員組成:

組 長:許晉斌

副組長:馬興旺

成 員:機電、調度、安監、通風、運輸、綜采、掘進等部門的分管領導、和部門主要負責人、專業副總工程師及其他有關人員

機電管理考核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機電科。

辦公室主任:尹寶廷(機電科長兼)

第四條 機電管理考核領導組職責:

(一)在考核組的領導下,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堅持以事實為依據,對所屬各單位的機電事故進行管理,對發生的機電事故和存在的隱患按規定程序進行處罰。各所屬單位及其有關人員必須支持和協助機電事故管理組實行監督管理工作。

(二)組織機電安全檢查,對影響機電安全的行為有權當場予以糾正或限期要求改正;對存在事故隱患的,有權要求立即消除或限期解決;對威脅職工生命安全或可能造成重大設備事故的緊急情況,有權要求立即停止作業或撤出人員。

(三)建立機電事故管理台帳及檔案,安排專人進行登記,切實做好機電事故的管理工作。

(四)督促各單位製定機電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措施,並監督其落實。

(五)組織對重、特大機電事故的追查分析,負責機電事故的劃分、界定和責任的確定與處罰。

(六)幫助礦井研究解決現場存在的重大機電安全隱患。

(七)對每月發生的機電事故進行統計、分析,查找事故原因,並製定預防措施。

2 機電事故分類及相關說明

第一節 機電事故分類

第五條 機電事故按其影響生產和施工的時間,造成損失程度和性質,分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三類。

(一)一般事故

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稱一般事故。

1、造成設備直接損失價值0.5~2萬元;

2、造成設備停運影響生產1小時及以上;

3、地麵造成車間供電中斷1~4小時。

4、10kV及以上變配電設備誤停、誤送電造成經濟損失達到一般事故程度者;

(二)重大事故

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稱重大事故。

1、造成設備直接損失價值2萬元以上至50萬元;

2、造成綜采工作麵停產6小時以上;

3、造成提升設備停運4小時以上;

4、主排水泵停電,造成泵房進水或淹泵;

5、全礦井停電10分鍾以上;地麵造成車間供電中斷4小時以上至3天;

6、提升設備的斷繩、過卷;大型物件墜入井筒;運輸設備的碰頭、追尾、車輛顛覆、斜井跑車;膠帶、電纜或電氣設備著火;10kV級以上變配電設備誤停、送電;壓風機風缸、風包及風管爆炸或風缸搗毀等惡性事故,造成經濟損失低於特大事故程度者。

(三)特大事故

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稱特大事故。

1、造成設備直接損失價值50萬元以上;

2、造成礦井淹井、著火、瓦斯爆炸,停電造成全礦井停止生產8小時以上;

3、地麵造成車間供電中斷3天;

4、主扇風機停止供風30分鍾以上;;

5、強力膠帶斷帶;提升設備的斷繩、過卷;大型物件墜入井筒;運輸設備的碰頭、追尾、車輛顛覆、斜井跑車;膠帶、電纜或電氣設備著火;10kV級以上變配電設備誤停、送電;壓風機風缸、風包及風管爆炸或風缸搗毀等惡性事故;造成經濟損失超過重大事故程度者。

第二節 機電事故管理程序

第六條 機電隊、運輸隊、綜采隊、掘進隊要及時向調度室、機電科上報機電設備事故,機電科應對機電設備事故進行登記、調查、分析、統計和報告。因機電設備事故同時造成人身傷亡時,應按有關規定上報。

第七條 地麵生產單位單台設備故障停機超過1小時,自動線流程設備故障停機超過0.5小時,應填寫故障記錄,進行統計。造成設備直接損失價值超過規定者為設備事故,按相應辦法管理。

第八條 機電事故的管理機電科負責,安排專人進行登記和上報。

第九條 機電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除需按調度程序及時彙報並積極組織搶修外,還須按下列程序及規定向各級事故管理部門逐級上報,並做好相關記錄。

(一)發生一般機電事故時,事故單位的機電事故管理負責人應向本單位機電科、調度室彙報,並在3日內填寫附表1“一般機電事故登記表”報機電科。

(二)發生一般機電事故第4、5款,機電科須立即向煤業公司機電裝備部彙報,並在3日內按附表1填寫“一般機電事故登記表”報煤業公司機電裝備部。

(三)采掘隊組發生在生產班停產2小時以上機電設備事故時,必須彙報礦調度,由礦調度通知集團煤業總調度室,並由機電科按附表3記錄,於每月3日前將上月的機電事故情況上報煤業公司機電裝備部。

(四)發生重大、特大機電事故時,調度室應立即向集團煤業調度室彙報。機電科要在5日內按附表2填寫“重大、特大機電事故報告表”公司機電管理考核領導組,由公司機電管理考核領導組按規定負責上報。

第十條 發生一般機電事故時,礦機電科有關人員要及時趕赴現場,會同生產、安監部門本著“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進行追查,分析事故原因,製定防範措施。機電科對事故報表要進行編號、存檔。

第十一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由公司機電管理考核領導組組織追查:

(一)重大、特大機電事故;

(二)損失較大、情節嚴重、技術複雜的機電事故;

(三)一周內重複發生的機電設備大件損壞事故;

(四)因機電事故造成礦井停產一天以上;

(五)發現一處非阻燃電纜、非阻燃膠帶入井;

(六)其它需要機電管理考核領導組處理的事故;

第十二條 對重大、特大機電事故,公司機電管理考核領導組要在公司內部進行通報,對典型事故要組織案例調查、分析、宣講,以便共同接受教育。

第三節 其 它

第十三條 有關說明:

(一)附表一“一般機電事故登記表”,附表二“重大、特大機電事故報告表”,附表三“機電事故統計月報表”附後。

(二)設備直接損失價值:即修複損壞設備耗用的人工、材料、配件費用或設備的重置價值,人工費以事故單位上年度每工時工資計,輔助工可不計工時費用。

(三)影響時間:設備因事故而停止工作的時間(小時)從發生事故算起,直至恢複正常工作,或替換設備投入運轉時為止的一段時間。

(四)影響產量(噸)=平均每小時實際產量(噸)×影響時間。

3 機電事故處罰

第一節 機電安全

第十四條 發生特大機電事故,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公司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專題調查,根據事故性質、損失情況,對事故直接責任人處以1000-2000元罰款及待崗學習或開除,責任單位隊長處以1000-2000元罰款,責任單位負責人處以1000元罰款,以及事故單位的其他處罰。

(一)礦井主要通風機停機30min及以上;

(二)因故障停電,造成全礦井下中斷供電4h及以上;地麵生產單位中斷供電24h及以上;地麵生產車間中斷供電三天及以上;

(三)主要提升機斷繩,井筒墜物、跑車;

(四)主井皮帶機發生斷帶事故;

(五)在井下發生電氣設備著火、皮帶機著火和電纜著火;

第十五條 發生重大機電事故,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公司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專題調查,根據事故性質、損失情況,對事故直接責任人處以500-1000元罰款及待崗學習,責任單位隊長處以200-500元罰款,責任單位的其他處罰。

(一)礦井主要通風機停機20min及以上,但不足30min;

(二)因故障停電,造成全礦井中斷供電10min及以上;地麵生產單位中斷供電30min以上至24h;地麵生產車間中斷供電4h以上至三天;

(三)主井皮帶運輸機膠帶撕裂長度50m及以上;

(四)空壓機風管、儲氣罐爆炸;

第十六條 發生一般機電事故,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對事故直接責任人處以200-500元罰款,責任單位隊長處以100-300元罰款,以及事故單位的其他處罰。

(一)主要提升機提出停運1h及以上;

(二)礦井盤區停電2h及以上;

(三)主要通風機、主要提升機超能力使用;

(四)主井皮帶運輸機膠帶、鋼絲繩芯強力膠帶撕裂20m~50m;

(五)主要通風機供電線路上分接其它負荷;

(六)由地麵向井下供電的變壓器、發電機中性點直接接地或井下配電變壓器中性點直接接地;

(七)中央變電所、采區變電所和主排水泵房未實現雙回路供電;

(八)開掘工作麵未實現“雙風機雙電源自動切換”,主局扇未實現“三專兩閉鎖”;

(九)在井下使用或在地麵廠鋼桁架上新安裝的皮帶機或電纜使用非阻燃膠帶和非阻燃電纜;原有在用的非阻燃膠帶和非阻燃電纜,未按計劃更換;

(十)在井下進行電焊、氣焊、噴燈焊接或進行攝錄、拍照時,未製定安全措施或未按規定程序審批或超出允許區域。

第二節 處罰辦法

第十七條 機電管理考核領導組每月根據上級管理部門檢查、礦自檢等情況,對各單位存在的主要隱患、發生的機電事故對照本辦法進行處罰。

第十八條 對所發現各單位涉及到本辦法的主要隱患,經機電管理考核領導組認定後,由機電科負責下達機電管理處罰通知單,經主管領導簽認,送交有關部門執行,機電科留存。

第十九條 對所屬有關單位發生的重大及以上機電事故由調度室負責及時向機電科通報並下達《機電事故調查處理通知》。由機電科牽頭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追查,提出事故調查處理報告。

第二十條 機電科對各單位機電事故要隨時進行抽查,發現隱瞞的加倍處罰並從嚴追查。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涉及處罰標準與煤業公司相關業務部門規定相異時,則處罰取其上限。

4 機電安全隱患考核

第二十二條 發現機電安全隱患,根據隱患性質,對責任單位及責任人進行處罰。

一、嚴禁井下電氣失爆,失爆就是事故,失爆必須現場整改,並進行責任追究。

二、凡有下列行為者,處罰5000元,造成嚴重後果的予以開除:

1、帶電作業者

2、明火操作者

三、凡有下列行為者,每次處罰3000元:

1、電器設備出現嚴重失爆

2、電纜出現羊尾巴、雞爪子、明接頭

3、電纜破口露出導線的

4、因私自增減負荷,造成工作麵瓦斯超限的

5、未按《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兩票製度進行作業者

6、停電作業不驗電、不放電、不掛地線就觸及導體者。

7、局扇未實現“三專兩閉鎖”或未安裝“雙風機雙電源自動切換”裝置而強行作業的責任者。

8、在機組滾筒(截割頭)上作業,不停電、不摘掉離合器造成人身事故的責任者。

9、三大保護裝置、風電、瓦斯電閉鎖裝置失靈或人為甩掉,強行作業者。

10、帶負荷停送電、拆除電纜連接器不停電造成事故的責任者。

11、帶負荷拉隔離刀閘的作業者。

12、井上下無計劃停電、停風造成瓦斯超限的責任者。

四、凡有下列行為者,每次處罰1000元:

1、季度考核倒數第一名者

2、機電設備各種保護裝置失靈造成事故的主要責任者

3、擅自甩掉機電設備各種保護裝置的主要責任者

4、未執行停送電製度的責任者。

五、凡有下列行為者,每次處罰500元:

1、甩掉檢漏保護強行送電者

2、未經領導同意,私自更改檢修班次或縮短檢修時間的單位

3、井下電器設備、電纜接線盒未按規定放置防潮劑的

4、未按規定時間對井下高壓電纜進行電纜絕緣搖測的

5、工作麵管路係統用軟管進行連接者

6、有故障的設備未排除強行送電、操作者

7、檢修設備不停電、不閉鎖開關者

8、私自打開閉鎖送電送液者

9、處理機組故障或靠近滾筒截割頭附近作業不停電,不斷開隔離開關的責任者。

六、凡有下列行為者,每次處罰300元:

1、違反風電閉鎖,瓦斯電閉鎖強行送電

2、礦井停電停風期間,違反調度命令,不積極組織恢複供風供電的主要責任者

3、電器設備出現一般失爆

七、凡有下列行為者,每次處罰150元:

1、私自甩掉電氣保護裝置

2、無計劃停風、停電責任者

3、礦井停電停風期間,影響及時恢複正常供風供電的責任者

4、驗收移交存在的問題不組織處理的責任者。

5、日常檢修無檢修記錄的單位

6、因潤滑不良造成設備損壞的

7、未經領導批準,私自更改設備油脂型號的責任者

8、局扇未按規定每天進行切換試驗的

9、皮帶因跑偏造成膠帶磨損嚴重的

10、進口配件不按規定及時組織回收的單位責任者

八、凡有下列行為者,每次處罰100元:

1、其它金屬線代替保險者

2、甩掉照明綜合保護

3、節假日停產檢修未按規定時間完成,每延長一小時的

4、未經批準,隨意截斷皮帶的責任者

5、皮帶回收過程中造成皮帶損壞的責任者

6、主接地極不合格的

7、負荷增減後,未及時進行整定校驗,造成保護誤動作的責任者

8、未停氣、停水進行較大閥門檢修者

9、綜采工作麵乳化液濃度達不到規定要求

九、凡有下列行為者,每次處罰80元:

1、運行中私自甩掉皮帶保護

2、設備完好率未達到規定,機電質量標準化未達標,每降1%者

3、無故不參加安全檢查的隊組

4、壓風管路未按規定進行放水或未做記錄

5、節假日停產檢修後,一個月內發生事故,每影響一小時的

6、未經批準,私自增減負荷的單位(40KW以下)

7、地麵變壓器點未建柵欄或圍牆的責任者

8、壓風管路未按規定定期進行放水或記錄不全者

十、凡有下列行為者,每次處罰50元:

1、開關整定值不合格

2、檢漏失靈繼續使用者

3、不按規定安裝皮帶保護裝置

4、皮帶保護裝置失靈

5、壓力表損壞或校驗日期過期的

6、電氣保護裝置失靈(含接地裝置不合格、皮帶機保護)

7、不按規定組織檢查

8、不按時處理“三定表”

9、不執行“包機製”

10、不執行“巡回檢查製”

11、驗收移交時無理取鬧者

12、驗收移交時存在的問題未處理

13、移交過帳手續不及時辦理者

14、回收設備未按期完成的,每推遲一天的

15、回收上井的設備不及時移交入庫的責任者

16、油脂使用單位未按期報送油樣的責任者

17、輔助接地極不合格的

18、鍋爐未規定進行水質化驗或定期排汙的

十一、凡有下列行為者,每次處罰30元:

1、開關保護失靈時

2、風電閉鎖電纜外部接線不合格

3、檢漏裝置不做試驗或無記錄

4、日常檢修記錄不全,每少一項的單位

5、未經機電科防爆組進行防爆檢查,私自下井的電器設備責任者

6、地麵電氣設備出現明接頭的

7、電器設備無防爆合格證的

8、電工未持證上崗的

十二、凡有下列行為者,每次處罰30元:

1、開關遠方控製連線未斷開

2、對開關芯有感應電

3、對不按規定校驗瓦斯斷電儀或校驗不及時

4、在用設備、大型固定設備不達完好標準

5、井下備品、備件存放不規範、無標誌牌

6、對使用無防爆合格證或過期合格證的電氣設備者

7、現場管理製度、資料、設備布置圖,供電係統圖少一種、不按規定懸掛或不符合規定要求時

8、對液壓聯軸節不使用防爆片和易熔金塞者

9、對私自塗改防爆合格證者

10、油脂使用單位未建立油脂管理台帳、用油卡片的責任者

11、地麵配電點門、窗不完好、無人值班時未上鎖的

十二、凡有下列行為者,每次處罰20元:

1、各類開關不上架

2、“五小件”不按規定上牌板

3、消防設施一處不按規定懸掛

4、圖牌板不按規定懸掛

5、電纜用鐵絲掉掛的

十三、凡有下列行為者,每次處罰10元:

1、設備、設施每發現一處漏油、漏液/電纜吊掛不達標準要求

2、無風電閉鎖、瓦斯電閉鎖試驗記錄每項扣責任者/電纜缺指向牌

3、未經批準,私自增減負荷的單位(40KW以上),按每KW累計處罰。

4、防爆合格證過期的。

十四、對機電安全隱患責任單位處以責任行為人2-5倍罰款。

注:嚴重失爆——無擋板、無密封圈、電纜拉脫密封圈外,電氣設備防爆結合麵螺絲全部鬆動。

明顯失爆——電氣閉鎖裝置損壞或不起作用者,防爆結合麵缺部分固定螺絲者,電纜伸入器壁超過5-15mm者,密封圈內徑大於2mm以上者。

一般失爆——除嚴重失爆和明顯失爆外的其它失爆。

十五、此製度從2019年1月1日起執行。

附表1:

一般機電事故登記表

事故單位: 編號:

事故名稱

事故發生地點

影響範圍

事故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至 年 月 日 時 分

事故損失 影響時間 影響產量(噸) 損失價值(元)

事故責任者

事故發生經過及原因分析

處理結果

采取主要措施

單位負責人: 年 月 日

附表2:

重大、特大機電事故報告表

單位名稱: 編號:

事故名稱 事故類別

事故發生地點影響範圍

事故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至 年 月 日 時 分

事故損失 影響時間 影響產量(噸) 損失價值(元)

事故責任者

事故發生經過

排除故障的技

術措施及經過

事故的原因

及責任分析

事故的教訓

及改進措施

主管部門意見

(蓋章)

年 月 日

單位意見

(蓋章)

年 月 日

附表3:

機電事故統計月報表

礦名: 年 月 當月計劃產量(萬噸):

序號 主要設備 事故次數 影響時間(h) 影響產量(t) 備 注

1 采煤機

2 運輸機

3 破碎機

4 轉載機

5 液壓支架

6 皮帶機

7 掘進機

8 電氣設備

9 其它

10 燒壞電機台數 電機功率(KW)

注:事故按兩小時以上累計,備注欄填寫每次事故名稱、事故時間、影響時間和產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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