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對“未對安全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和定期檢測的”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是如何規定的?答: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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