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生產煤礦技術改造管理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能源局文件
晉能源煤技發【2019】333號
各市能源局:
根據國家能源局《關於有序推進煤礦項目核準建設投產工作的通知》(國能發煤炭〔2018〕84號)和《關於印發<煤礦建設項目竣工驗收管理辦法>(修訂版)的通知》(國能發煤炭〔2019〕1號)文件及有關規定,為進一步規範全省煤礦生產技術管理,鞏固“放管服效”改革成果,強化事中事後監管,結合我省實際,並經省政府相關部門合法性審核同意,現就加強生產煤礦技術改造管理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確技術改造的管理範圍
本通知所稱生產煤礦技術改造是指合法生產煤礦為了提高經濟和社會效益、提高產品質量、降低成本、節約能耗、加強資源綜合利用和“三廢”治理、係統優化等目的,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等,對現有設施、設備、井巷工程、生產工藝等進行的不增加能力的改造。包括:
(一)增加井筒或改變井筒功能。包含在批準的井田範圍內因地質構造、資源等因素新開主井、副井等接替井。
(二)水平延深、煤層配采、變更開采煤層等擴大煤層開采範圍和變更采煤工藝等。
增加生產能力的技術改造按照煤礦建設項目有關規定執行。
二、嚴格技術改造的基本條件
煤礦技術改造按照項目建議書、設計、開工、聯合試運轉、竣工驗收等環節進行管理。
(一)編製項目建議書應具備的條件
1、煤礦證照齊全、合法有效;
2、按規定完成“煤礦生產能力及相關信息”建檔公告;
3、實現機械化開采;
4、采區回采率符合要求;
6、符合國家及我省煤炭產業政策。
(二)編製設計應具備的條件
1、主體企業已批複項目建議書;
2、取得技術改造所需的地質、瓦斯、測量、水文資料和其它資料;
3、按照招投標有關規定擇優選取具有與井型規模相應礦山設計資質的設計單位;
4、按項目需要和其它有關規定取得水土保持、環保等相關手續;
5、涉及地麵施工的技術改造項目,應按規定取得礦井建設必需的選址、用地、取水、供電等手續;
6、其它有關規定。
(三)項目開工應具備的條件
1、技術改造設計已經審批;
2、按照招投標有關規定,擇優選取與資質等級許可範圍相適應的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
3、按項目需要和其它有關規定取得職業病防護等相關手續;
4、按規定完成安全設施設計及審批相關手續;
5、完成施工組織設計,並經煤礦組織設計、施工、監理會審;
6、施工隊伍進駐,完成所需的“四通一平”;
7、其它應具備的條件。
(四)聯合試運轉和竣工驗收應具備的條件
聯合試運轉開始前,煤礦應當編製聯合試運轉方案,並按規定完成備案。竣工驗收的條件,嚴格執行國家能源局國能發煤炭〔2018〕84號、國能發煤炭〔2019〕1號文件有關規定。
三、規範技術改造的管理程序
(一)項目建議書審查。煤礦(或自主委托有關單位)編製技術改造項目建議書上報主體企業後,主體企業對其是否具備技術改造條件和可行性進行論證,符合條件且確有必要進行技術改造的,批複項目建議書,明確具體改造內容、投資估算等。
(二)設計審批。技術改造項目設計,由煤礦報主體企業組織審查後,按照以下要求審批。
1、涉及新增主副井或其它井筒調整為主副井、水平延深的技術改造項目設計,由主體企業根據山西省政務服務網公布的相應審批事項“辦事指南”提交申請材料,按規定程序上報省能源局,省能源局按照有關規定批複。
2、涉及煤層配采的技術改造項目按《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山西省減輕企業負擔促進工業穩定運行若幹措施>的通知》(晉政發〔2015〕11號)和《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明確省屬五大煤炭集團公司44座煤礦安全監管職責的通知》(晉政辦函〔2018〕138號)有關規定執行。
3、除省市能源局審批以外的其它項目,設計由主體企業批複,並分別抄送省、市、縣能源局(煤炭行業管理部門)。
(三)項目開工審批。具備條件的技術改造項目開工,按照“誰審批設計、誰審批開工”的要求審批。
煤礦或煤礦主體企業根據山西省政務服務網公布的相應審批事項“辦事指南”提交申請材料。市能源局批複的抄送省能源局,主體企業批複的,分別抄送省、市、縣能源局(煤炭行業管理部門)。
(四)聯合試運轉。增加或調整為主副提升井筒的,以及水平延深的技術改造項目,竣工驗收前應當進行聯合試運轉,其它技術改造項目根據實際需要進行聯合試運轉。聯合試運轉前,應當按照國能發煤炭〔2019〕1號文件規定編製聯合試運轉方案,經主體企業審查同意後,填寫《煤礦技術改造項目聯合試運轉登記表》報省能源局備案。
聯合試運轉的期限一般為1-6個月,在規定期限內未完成聯合試運轉工作的,依上述程序上報聯合試運轉延期方案後延期,但聯合試運轉總時間不超過12個月。聯合試運轉完成後,建設單位應及時編製聯合試運轉報告。
(五)工程質量監督。煤礦技術改造項目在辦理開工建設手續前,應到煤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辦理監督注冊手續,領取工程質量監督注冊登記證書;工程開工後,監督機構應根據編製的監督工作計劃,做好日常監督工作;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後,建設單位應向煤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申請單位工程質量認證,認證合格後領取單位工程質量認證書;項目進入聯合試運轉一個月後,方可向省能源局申請單項工程質量認證。
(六)竣工驗收。技術改造項目完成聯合試運轉及相關專項驗收後,由主體企業按照國能發煤炭〔2019〕1號文件規定的程序和內容組織竣工驗收。
煤礦技術改造項目竣工驗收合格的,由主體企業出具竣工驗收文件(含竣工驗收鑒定書),填寫《煤礦技術改造項目竣工驗收登記表》報省能源局。市、縣能源局(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及時了解掌握煤礦建設項目相關情況,合理製訂監管計劃進行抽查、檢查,督促煤礦企業依法依規組織生產。
四、加強技術改造的監督管理
(一)強化責任落實。煤礦企業對技術改造項目的組織實施和日常管理負主體責任,要切實加強施工安全和工程質量管理,建立專門檔案,有關資料及時歸檔。
煤礦主體企業對所屬煤礦技術改造項目負直接管理責任,要製定、完善管理製度,進一步明確相關條件、資料、審查程序和有關要求,每月對所屬煤礦技術改造項目進行專項檢查,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及我省煤炭工業的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政策,嚴格執行有關技術規範、01manbetx 和標準。
市、縣能源局(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對轄區內煤礦技術改造項目(含省市審批以及企業自行審查項目)負監督管理責任。
(二)從嚴項目管理。井型規模90萬噸/年及以下煤礦原則上不得配采。新掘或變更主井的,在新主井投用時,必須關閉或調整原主井功能,一座礦井隻能留設一個主井。煤礦因改造對礦井生產造成影響的,必須消除影響、調減生產計劃,嚴禁在技術改造區域組織生產。煤礦技術改造對現有主提升係統影響的,要停止生產並取消生產能力和相關信息公告。
(三)加強動態監管。市、縣能源局(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合理製定煤礦技術改造項目年度檢查計劃,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對所轄的技術改造煤礦(含省市審批以及企業自行審查項目),縣能源局(煤炭行業管理部門)每季度100%進行動態檢查;市能源局每季度動態抽查不少於30%,且每年達到全覆蓋。主體企業要建立所屬煤礦技術改造項目動態管理台賬,及時更新,掌握手續進展、工程進度等情況,並於每月10日前上報省、市、縣能源局(煤炭行業管理部門)。省能源局對全省煤礦技術改造項目,將通過專項督查、抽查核實等方式,督促煤礦企業依法依規進行技術改造,督促各市、縣能源局(煤炭行業管理部門)落實行業監督管理職責。
(四)加大管理力度。發現煤礦技術改造項目不具備開工條件、未按規定上報開工審批、未取得開工批複擅自開工建設的,責令停止施工,情節嚴重的取消生產能力登記公告,整改未達標不予恢複登記公告。
發現煤礦不符合竣工驗收條件,主體企業違規驗收的,取消參加驗收專家資格,責令重新組織驗收;同一主體企業多次出現違規驗收情形的,市、縣能源局(煤炭行業管理部門)派人全程指導,並監督企業追究相關管理人員責任。
發現煤礦主體企業對煤礦技術改造管理不到位、未按時上報技術改造項目管理台賬、應報告事項一個月內未報告的,省、市、縣能源局(煤炭行業管理部門)責令改正,並予以約談、通報。
加大煤礦技術改造項目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力度,規範參建各方責任主體的質量行為。核查發現項目參建單位的質量行為不符合項目建設的要求,違反國家及有關部門頒布的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技術標準、規範的,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對技術改造項目未按照批準的建設地點、內容等進行建設,以及在開工建設、聯合試運轉、竣工驗收工作中存在弄虛作假的嚴重失信企業,納入不良信用記錄,並會同相關部門按規定實施聯合懲戒。
五、有關要求
(一)放管結合加強管理。煤礦原初步設計已批複後期增加井筒、井筒功能調整或互換、配采、水平延深等內容且不發生變化的不再審批,但開工前必須由煤礦報告主體企業,並由主體企業及時報告省、市、縣能源局(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各市能源局審批管理的事項原則上不再下放。市、縣能源局(煤炭行業管理部門)現有規定與本通知不符的,要立即調整,並進一步完善相關管理製度,夯實管理基礎。
(二)強化服務加強指導。煤礦主體企業在項目論證、設計審查、竣工驗收等工作中,應聘請專家參與,同時可邀請有關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參加;省、市、縣能源局(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在設計審批、監督檢查中,也要充分發揮專家的技術支撐作用。需要聘請的專家,均應從省級專家庫中按照有關管理規定隨機選取;涉及前沿技術的,還應同時聘請科研院(所)相關專家。市、縣能源局(煤炭行業管理部門)要加大宣傳力度,答疑解惑、主動指導,積極幫助、服務煤礦企業做好相關工作。
(三)認真履職嚴格審查。項目審批、審查和監督檢查中,行政審批、審核和檢查人員要嚴格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要嚴肅處理,做到審批行為公正嚴明。各單位聘請的專家應遵守職業道德,不得做出違背職業操守的行為,一旦發現要上報省能源局,經核查屬實後予以通報,並將其從《專家庫》中除名。
(四)排查整頓有序銜接。市、縣能源局(煤炭行業管理部門)要對轄區內所監管煤礦的技術改造項目進行一次排查。本通知下發之日前已批複設計和開工的在建技術改造項目可不再重新審批,未開工的技術改造項目要按照本文件規定條件和程序報批設計和開工。市、縣能源局(煤炭行業管理部門)要盡快將排查結果逐級上報省能源局。
生產煤礦“三下開采”、反順序開采(含“蹬空”開采)、殘舊采區複采等特殊條件開采,由煤礦主體企業負責,參照煤礦技術改造項目有關要求嚴格管理。
本通知自下發之日起執行,原省煤炭廳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本通知與國家現行相關法律、法規、01manbetx 、規範不一致時,執行其規定。
附件:1.煤礦技術改造項目動態管理台賬
2.煤礦技術改造項目聯合試運轉登記表
3.煤礦技術改造項目竣工驗收登記表
山西省能源局
2019年5月16日
抄送:山西省應急管理廳、山西煤礦安全監察局、各國有重點煤炭集團公司、晉能集團有限公司、山西煤炭進出口集團公司、山西正華實業集團公司
附件1:
煤礦技術改造項目動態管理台賬
填報單位:日期:
序號 | 煤礦名稱 | 公告能力(萬噸/年) | 技術改造項目名稱 | 項目建議書批複文件 | 設計批複文件 | 開工報告 | 累計投資完成情況(萬元) | 聯合試運轉 | 竣工驗收批準文件 | 督查、檢查情況 | 備注 | |||||||||||||||||
批複文件 | 工期 | 1月 | 2月 | 3月 | 截止一季度累計 | 4 月 | 5月 | 6月 | 截止二季度累計 | 7月 | 8月 | 9月 | 截止三季度累計 | 10月 | 11月 | 12月 | 截止四季度累計 | 批準文件 | 時間 |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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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人:填報人:聯係方式:
附件2: | |
煤礦技術改造項目聯合試運轉登記表 | |
主體企業名稱 | |
項 目 名 稱 | |
報送資料清單 | |
縣能源局(煤炭行業主管部門): (蓋章) 年月日 | |
市能源局: (蓋章) 年月日 | |
備注:具體報送資料要作為附件 | |
附件3: | |
煤礦技術改造項目竣工驗收登記表 | |
主體企業名稱 | |
項 目 名 稱 | |
報送資料清單 | |
縣能源局(煤炭行業主管部門): (蓋章) 年月日 | |
市能源局: (蓋章) 年月日 | |
備注:具體報送資料要作為附件 |
抄送:山西省應急管理廳、山西煤礦安全監察局、省國有重點煤炭集團公司、晉能集團有限公司、山西煤炭進出口集團公司、山西正華實業集團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