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張集煤礦二期工程 “4·2”運輸事故調查報告
2019年4月2日8時56分,淮南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淮南礦業集團)張集煤礦二期工程北一1煤采區軌道下山發生一起運輸02manbetx.com ,造成1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87.99萬元(不含02manbetx.com 罰款)。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生產安全02manbetx.com 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煤礦生產安全02manbetx.com 報告和調查處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2019年4月3日,安徽煤礦安全監察局淮南監察分局組織成立由淮南市公安局、淮南市總工會、淮南市應急管理局等單位組成的張集煤礦“4·2”運輸事故調查組(以下簡稱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並邀請淮南市紀委監委派員參加,開展事故調查工作。
事故調查組按照“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通過現場勘查、調查取證及綜合03manbetx ,查清了事故發生的經過和原因,查明了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了對有關責任人員和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及防範和整改措施,形成了事故調查報告。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礦井概況
張集煤礦位於淮南市鳳台縣嶽張集鎮,國有煤礦,隸屬淮南礦業集團。井田西與謝橋煤礦為界,北與顧橋煤礦為鄰,東西走向長12km,南北傾斜寬9km,井田麵積約71km2。張集煤礦分中央區和二期工程,分別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
張集煤礦核定生產能力1230萬噸/年,其中:中央區750萬噸/年,二期工程480萬噸/年。二期工程2003年7月1日開工,2006年9月26日投產。
礦井采用立井、集中大巷和分區石門開拓,劃分兩個開采水平,一水平標高為-600m(其中二期工程井底標高為-492m),二水平標高為-820m,目前一水平生產,二水平開拓延深。其中二期工程劃分7個采區,分別為西三、西三1煤、西二1煤、西二、西二下、北一、北一1煤采區。主要可采煤層5層,分別是13-1、11-2、8、6、1煤層。礦井為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各煤層均具有自然發火危險,各煤層均具有煤塵爆炸性,礦井水文地質類型為中等。
張集煤礦設置安全監察處、地質測量科、防治水管理科。其中二期工程設生產技術二科、調度二所、機電管理二科等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綜采隊、掘進區、開拓區、通風區、運輸隊等生產、輔助單位,配備了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礦井建立了安全生產責任製、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幹部帶班下井等安全生產管理製度。
(二)礦井證照情況
礦井證照齊全有效,為合法生產礦井。
張集煤礦采礦許可證證號:C1000002011021120107096,有效期限:2006年03月31日至2030年04月01日。
張集煤礦二期工程安全生產許可證證號:(皖)MK安許證字[2018]0083,有效期至2021年11月20日。
煤礦主要負責人2019年元月份已完成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培訓。
張集煤礦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404007050688304(1-1),成立日期2002年12月17日,年檢手續齊全。
(三)事故單位基本情況
二期工程開拓七區下設開拓701隊、702隊、703隊和機電隊。在冊職工189人,配備區長1名、黨支部書記1名、副區長3名(分別分管開拓702隊、703隊、機電隊)、首席工程師1名(分管開拓701隊)、技術員2名。
701隊在冊職工55人,配備1名隊長、2名副隊長,下設三個生產班,每班配備正副班長各1名,實行“三八”製作業,負責施工北一1煤采區軌道下山。
機電隊在冊職工24人(其中電工10人,機工14人),配備1名隊長、2名副隊長,負責701隊、702隊、703隊生產係統內機電設備日常檢修、維護及安裝拆除,中班檢修。
(四)事故地點概況
北一1煤采區設計5條係統巷道,分別為采區軌道下山、膠帶機上山、矸石膠帶機上山、煤層回風上山、底板矸石膠帶機上山。軌道下山為采區輔助運輸巷道和主要進風巷,由西二1#軌道大巷撥門施工上車場(標高-489.6m),以傾角15°向下延深至1煤層頂板(標高-642m),沿1煤層頂板法距約20m層位施工至采區東邊界。巷道設計總長2330m,已施工1333.9m,其中上平段75m,下山段588.9m,下平段670m。
北一1煤軌道下山主要運輸北一1煤采區軌道下山和膠帶機下山開拓所需的物料,《北一1煤采區方案設計》選用一套DZ2200 3+2+3型柴油機單軌吊車(或200kN柴油機多功能車)的運輸方式。2017年至2018年10月1日采區巷道施工期間按作業01manbetx 要求采用無極繩絞車運輸,之後安裝柴油機單軌吊車運輸,2019年2月15日因單軌吊車起吊梁故障停用,2月20日再次啟用無極繩絞車運輸,使用前礦安監處、機電管理科對無極繩絞車運輸係統進行了驗收。
(五)相關規定
1.《煤礦安全01manbetx 》表11:“鏽蝕”項目2.鋼絲繩鏽蝕嚴重,或者點蝕麻坑形成溝紋,或者外層鋼絲鬆動時,不論斷絲數多少或繩經是否變化,應當立即更換。
(一)在傾斜井巷內安設能夠將運行中斷繩、脫鉤的車輛阻止住的跑車防護裝置。
3.《淮南礦業集團無極繩絞車運輸管理規定(暫行)》:
第三十八條 使用單位必須每天對牽引鋼絲繩、液壓站、張緊裝置、尾輪、製動車、信號等安全裝置進行檢查維修,填寫檢查記錄。發現安全隱患時,應及時彙報處理。
4.《張集礦機電運輸管理規定》(張煤機〔2018〕7號)“無極繩絞車運輸管理”:
第二十三條 梭車(安全製動車)必須完好使用。
第二十五條 無極繩絞車使用單位要建立運轉日誌,設置專(兼)職維修檢查人員,做好檢查維護記錄,嚴禁設備、設施帶病運轉。檢查、檢修每天不得少於一次。
5.《張集礦無極繩絞車日常檢查標準》:
梭車部分:梭車斷繩保護齊全可靠,落閘機構靈敏可靠,並定期進行試驗。雙向製動器靈活可靠,閉鎖裝置可靠。
6. 《北一1煤采區-490~-730m軌道下山掘進作業01manbetx 》中無極繩打運施工安全技術措施規定:
8)實行全封閉打運,打運時打運線路上不得有人,人員全部撤到躲避硐室和安全區域。
15)無極繩絞車使用前,由安監處組織、機電管理二科、調度二所、生產技術二科等進行聯合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18)每天必須有專人對鋼絲繩及聯接裝置進行詳細認真的檢查,並且要留有檢查記錄,發現問題要及時彙報處理。
7.《張集煤礦鋼絲繩檢查記錄填寫規範》:
⑥鋼絲繩外觀檢查按照有無發黑、鏽蝕、點蝕麻坑形成溝紋、外層鋼絲繩鬆動、變形、露繩芯等情況如實填寫;⑦實測繩徑情況一欄內要求全繩檢查。
二、事故發生的經過、報告及應急處置情況
(一)事故發生的經過
2019年4月2日5時,開拓七區701隊隊長楊誌紅主持打運班班前會,出勤6人,當班任務是在北一1煤軌道下山為701隊、702隊下放物料並轉運矸石和雜物,陳井飛負責現場指揮和協調,李德宣為無極繩絞車司機,陳軍負責上口信號把鉤,高龍負責下口信號把鉤,嶽文廣負責上口設置警戒,孫華喜負責下口設置警戒。
6時30分,打運人員到達北一1煤軌道下山上平段,陳井飛查看裝運物料的車輛後,前往軌道下山下平段,將警戒布條係在警戒橫杆和巷幫之間設置下口警戒,安排孫華喜負責警戒,隨後下放2鉤4車物料,上提1鉤2車清理的雜物。
當上提第4鉤3車物料時,高龍發出開車信號,此時陳井飛經過軌矸三聯巷進入北一1煤膠帶機巷,車輛駛過斜巷下部門擋後,高龍手動控製關閉下口門擋。
8時56分,陳井飛從北一1煤膠帶機巷返回軌道下山下平段前往軌道下山迎頭,路過三岔門旁的沙箱時看見警戒人員孫華喜坐在上麵吃飯,此時陳井飛聽到身後斜巷方向傳來異常響聲,隨即向孫華喜喊道:“趕緊跑”,便向迎頭方向跑去,急速下滑的串車衝破下口門擋,將孫華喜撞傷致死。
(二)事故報告的經過
2019年4月2日08時56分,開拓七區701隊隊長楊誌紅向礦調度彙報北一1煤軌道下山下平段警戒人員孫華喜被下滑的串車撞傷。9時02分,張集煤礦調度所向淮南礦業集團調度室報告。10時43分,新華醫院醫生確認傷者經搶救無效死亡,11時30分,礦調度向安徽煤礦安全監察局淮南監察分局報告,並向淮南市應急管理局報告。
(三)應急處置情況
4月2日08時56分,在北一1煤膠帶機巷的701隊隊長楊誌紅聞訊後立即趕到軌道下山下平段,看見梭車在三岔門附近脫軌,孫華喜仰麵躺在沙箱旁,頭朝皮帶機方向,楊誌紅立即向礦調度所進行了彙報。礦調度接到電話後立即安排搶救,並通知礦相關領導。楊誌紅安排隊裏的高勤好、蔡兆意、王懷彬等6人進行搶救,用錨杆和金屬網製作簡易擔架,將傷者抬向井口,升井後送至新華醫療集團新華醫院,10時43分,經搶救無效死亡。
(四)現場跟班及帶班情況
事故當班井下帶班礦領導為開拓副礦長趙先發,事故發生時在西三采區1615(3)軌道進料聯巷巡查。開拓七區井下跟班人員為副區長秦傳星,事故發生時在701隊施工的北一1煤軌道下山迎頭巡查。
三、事故現場勘查及技術03manbetx
(一)事故現場勘查情況
1.北一1煤軌道下山巷道斷麵為直牆半圓拱,淨寬×淨高=5200mm×4500mm,錨網噴支護。
2.巷道上平段安裝一套SQ-120/132P型無極繩絞車,鋼絲繩直徑φ24.5mm,每鉤斜巷內最大打運重量不超過23t,下運允許打運2輛重車,上提允許打運3輛重車;沿巷道頂部布置一套DZ2200 3+2+3型柴油機單軌吊,每鉤斜巷內最大打運重量不超過28t。
3.無極繩絞車主繩側張緊裝置距離上變坡點54m,張緊裝置中部一個輪子被磨出一個豁口,呈新發痕跡;上口信號硐室至上變坡點7.5m;尾輪距下變坡點12.5m。
4.巷道內鋪設30kg/m軌道,軌距900mm;上平段距上變坡點3m處安設有自動複位地擋,上變坡點向下12.5m處和下變坡點向上20m處各安設1道氣動門擋;下口門擋工字鋼損壞變形,被衝擊至下變坡點壓繩輪處,僅留有擋車裝置立柱,連接橫梁的立柱彎曲。
5.上變坡點向下40m處、396m處各有一處斷繩繩頭,繩頭均呈散股狀,鋼絲端頭呈硬脆針尖狀、頸縮現象,繩芯腐朽;斷繩繩頭向後1m處鋼絲繩外表麵有斷絲;兩處繩頭端部約3m範圍內鋼絲繩均鏽蝕。
6.上變坡點向下339m處有淋水點,淋水範圍8m左右。
7.梭車側立在軌矸三聯巷向迎頭交叉口巷道人行側,距下變坡點25.1m處向巷幫側翻,車尾翹起;梭車前鉤頭距事故車最後一輛的後鉤頭10m;梭車前鉤頭距沙箱5m;梭車底部下行斷繩保護插爪未下墜,上行插爪有下墜跡象。
8.梭車向迎頭方向3輛裝有矸石及雜物的礦車均側翻,前2輛在軌道與膠帶運輸機之間,後1輛在軌道間;3輛車均有不同程度變形,礦車之間由三環鏈連接,尾車掛有保險繩;3輛礦車所處位置巷道人行道上擺放有沙箱、3台開關及視頻終端裝置。沙箱與軌道間有血跡,視頻終端與沙箱間散落有礦燈、自救器、防塵口罩。
9.軌道下山下口門擋和下變坡點之間安裝4台局部通風機,下變坡點距離局扇吊掛點36m,2台運行,噪聲較大。
10.下平段從軌矸三聯巷向迎頭方向軌皮合一布置,皮帶機型號為SSJ800/40kW,經由軌矸三聯巷地槽皮帶機轉至北一1煤矸石膠帶機上山出矸;皮帶機與軌道邊間距0.9m,軌道與巷幫間距1.4m;皮帶機驅動裝置後側被撞擊後,機頭位移1.5m。
11.上平段與無極繩絞車驅動輪垂直布置的安全防護欄散落變形。
12.上平段車場三岔門及軌矸三聯巷門口均安設有聲光報警裝置;打運時下平段距尾輪4.5m處均設置有打運警戒。
13.上口視頻攝像頭安裝在摘掛鉤處,下口視頻攝像頭安裝在躲避硐室門前,絞車司機前方一個視頻監視顯示器未接入係統。
(二)事故技術03manbetx
無極繩絞車停用期間,尾輪處鋼絲繩長期處於彎曲狀態且被積水浸泡,造成鋼絲繩彎曲變形,彎曲段鋼絲內外整體鏽蝕、繩芯腐朽,鋼絲繩韌性及強度下降,從而發生斷裂。
檢修維護不到位,鋼絲繩檢查未能做到每天一次並全覆蓋,未能及時發現和處理鋼絲繩嚴重鏽蝕的事故隱患。
梭車斷繩保護選擇的是雙向插爪式保護,動作不靈敏,斷繩時未能及時動作。
下平段警戒位置設在斜巷直行方向,距離較短,警戒人員站在正對斜巷的不安全區域。
打運過程中,鋼絲繩發生斷裂,串車急速下滑,下口門擋抗衝擊強度不足,未能阻止住下滑車輛。
綜上所述,無極繩絞車在軌道下山打運過程中,嚴重鏽蝕的鋼絲繩斷裂,急速下滑的串車衝破下口門擋,將下平段一名警戒人員撞傷致死。
(三)事故類型
經事故調查組03manbetx 認定:本起事故為運輸事故。
四、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
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87.99萬元(不含事故罰款)。
五、事故發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質
(一)事故發生的原因
1.直接原因
無極繩絞車在軌道下山打運過程中鋼絲繩斷裂,急速下滑的串車衝破下口門擋,將下平段一名處於車輛下滑運行危險區域的警戒人員撞傷致死。
2.間接原因
(1)無極繩絞車恢複使用驗收不到位。無極繩絞車恢複使用未按規定組織驗收,僅有安監處、機電管理二科參與驗收,違反《北一1煤采區-490~-730m軌道下山掘進作業規程》規定;無極繩絞車驗收不到位,《斜巷係統驗收表》中驗收人員未填寫鋼絲繩檢查驗收是否合格情況,驗收表中缺少梭車檢查驗收情況。
(2)隱患排查不到位。礦3月份組織4次對北一1煤采區軌道下山的隱患排查,開拓七區及701隊、機電隊管理人員跟班多次到軌道下山巡查,均未能及時發現無極繩絞車鋼絲繩局部嚴重鏽蝕的事故隱患。
(3)檢修維護不到位。無極繩絞車鋼絲繩檢查未按規定做到每天一次全繩檢查;梭車(安全製動車)檢修維護未按規定做到每天一次;管理人員未按規定審查無極繩絞車和鋼絲繩檢修記錄。
(4)安全防護設施不可靠。梭車製動裝置插爪在鋼絲繩斷繩後沒有動作,未能阻止車輛的下滑,製動失效;下口門擋未能將運行中斷繩的車輛阻止住。
(5)警戒位置設置不合理。無極繩絞車斜巷打運安全技術措施未明確警戒的具體設置位置;現場警戒設置在軌道下山下平巷尾輪外側附近,未考慮失控車輛高速下滑距離。
(6)安全教育不到位。警戒人員違章作業,安全意識不強,軌道下山打運時,處於車輛下滑運行的危險區域。
(二)事故性質
經事故調查組調查認定,張集煤礦二期工程 “4·2”運輸事故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六、對事故責任人和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
(一)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建議
1.孫華喜,張集煤礦二期工程開拓七區701隊工人,當班負責北一1煤采區軌道下山下平段警戒。違章作業,安全意識不強,軌道下山打運時,處於車輛下滑運行的危險區域,被撞傷致死,對事故的發生負有直接責任。鑒於其在事故中死亡,不再追究責任。
2.呂茂鬆,張集煤礦二期工程開拓七區機電隊工人,負責北一1煤采區軌道下山無極繩絞車檢修維護工作。未能正確履行檢修維護工作職責,鋼絲繩未做到全繩檢查,對梭車及製動裝置未做到每天檢修,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責任。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二條規定,建議給予留用察看處分。
3.陳井飛,張集煤礦二期工程開拓七區701隊打運班工人,當班負責現場指揮和協調。未正確履行崗位職責,發現警戒人員違章作業,處於車輛下滑運行的危險區域,未能及時糾正並有效製止,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責任。依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建議處2000元罰款。
4.高勤軍,中共黨員,張集煤礦二期工程開拓七區機電隊隊長,負責開拓七區機電設備檢修維護管理工作。未正確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未按規定檢查檢修記錄,檢修維護管理不到位;未能及時發現無極繩絞車鋼絲繩鏽蝕嚴重、梭車製動裝置失效等事故隱患,隱患排查不到位,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責任。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二條規定,建議給予行政撤職處分;依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建議處3000元罰款。
5.鄧金古,張集煤礦二期工程安全監察處安監員。未正確履行崗位職責,參與無極繩絞車恢複使用驗收,驗收工作不到位,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責任。依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建議處2000元罰款。
6.孔德浩,張集煤礦二期工程機電管理科運輸管理組副班長。未正確履行崗位職責,參與無極繩絞車恢複使用驗收,驗收工作不到位,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責任。依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建議處2000元罰款。
7.候成波,中共黨員,張集煤礦二期工程機電管理科首席工程師,負責機電技術管理及輔助運輸相關工作。未正確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未能及時發現無極繩絞車鋼絲繩鏽蝕嚴重、梭車製動裝置失效等事故隱患,隱患排查不到位,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責任。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二條規定,建議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依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建議處3000元罰款。
8.王誌華,中共黨員,張集煤礦二期工程安全監察處首席工程師,負責井下機電運輸安全監督檢查工作。未正確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未能及時發現無極繩絞車鋼絲繩鏽蝕嚴重、梭車製動裝置失效等事故隱患,隱患排查不到位,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責任。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二條規定,建議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依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建議處3000元罰款。
9.楊誌紅,中共黨員,張集煤礦二期工程開拓七區701隊隊長,負責701隊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未能正確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未能及時發現無極繩絞車鋼絲繩鏽蝕嚴重、梭車製動裝置失效等事故隱患,隱患排查不到位,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責任。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二條規定,建議給予行政撤職處分;依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建議處3000元罰款。
10.程誌,中共黨員,張集煤礦二期工程開拓七區機電副區長,負責全區的機電管理工作。未能正確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無極繩檢修維護管理不到位;未能及時發現無極繩絞車鋼絲繩鏽蝕嚴重、梭車製動裝置失效等事故隱患,隱患排查不到位,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責任。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二條規定,建議給予行政撤職處分;依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建議處5000元罰款。
11.吳旭,中共黨員,張集煤礦開拓七區區長,負責該區安全生產全麵工作。未能正確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未能及時發現無極繩絞車鋼絲繩鏽蝕嚴重、梭車製動裝置失效等事故隱患,隱患排查不到位,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責任。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二條規定,建議給予行政撤職處分;依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四十五條規定,建議處6000元罰款。
12.劉東剛,中共黨員,張集煤礦二期工程開拓七區黨支部書記,負責安全宣傳,職工培訓教育及現場安全檢查工作,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原則,與隊長共同承擔安全生產管理責任。未能正確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警戒人員違章作業,安全意識不強,安全教育不到位,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責任。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二十一條規定,建議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依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建議處6000元罰款。
13.蔡芝會,中共黨員,張集煤礦二期工程開拓副總工程師,負責開拓技術管理工作。未正確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無極繩絞車斜巷打運安全技術措施未明確警戒的具體設置位置,技術管理不到位,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二條規定,建議給予行政記過處分;依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建議處8000元罰款。
14.趙先發,中共黨員,張集煤礦二期工程開拓副礦長,負責開拓安全管理工作。未正確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未能及時發現無極繩絞車鋼絲繩鏽蝕嚴重、梭車製動裝置失效等事故隱患,隱患排查不到位,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主要領導責任。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二條規定,建議給予行政撤職處分;依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建議處9000元罰款。
15.孟凡虎,中共黨員,張集煤礦安全監察處處長,負責礦井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未正確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無極繩恢複使用驗收不到位、隱患排查不到位,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二條規定,建議給予行政記過處分;依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建議處9000元罰款。
16.許寧,中共黨員,張集煤礦黨委書記,負責組織職工安全教育工作,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原則,與礦長共同承擔安全生產領導責任。未正確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職工安全教育不到位,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領導責任。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二十一條規定,建議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二條第一項規定,建議處2018年個人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罰款。
17.孫月庚,中共黨員,張集煤礦副礦長、安全改建(二水平延深)項目部副經理,主持行政全麵工作,張集煤礦主要負責人,礦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礦安全生產工作全麵負責。未正確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安全管理不到位,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領導責任。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二條規定,建議給予降級處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二條第一項規定,建議處2018年個人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罰款。
(二)對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
張集煤礦安全管理不到位,對“4·2”運輸事故的發生負有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九條第一項規定,建議處50萬元罰款。
七、防範措施
(一)嚴格按照標準完善輔助運輸設計、加強設備和工程驗收。堅持從無極繩絞車設計源頭抓起,進一步完善設計,嚴格按照標準進行設備配套選型,嚴格設計審查。要健全無極繩絞車使用驗收製度,規範驗收程序,提升驗收人員的責任心,確保無極繩絞車安全設施符合要求。
(二)嚴格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隱患排查責任追究製度,提高跟班帶班幹部的責任心,落實各級和各專業隱患排查聯動機製。隱患排查前要科學製定排查計劃,明確排查內容、方式、範圍、人員、責任。
(三)確保設備檢修維護到位。提高檢修維護人員業務素質,規範各種檢修記錄,細化鋼絲繩、梭車、無極繩絞車設備設施等日常檢查辦法。配齊輔助運輸設備維護保養的專業技術人員,確保設備檢修維護全覆蓋、無死角。強化對檢修人員履職盡責的監督檢查,推廣視頻監控係統,對日常檢修作業的實現過程監督,積極推廣應用鋼絲繩無損探傷工藝。
(四)確保安全防護設施安全可靠。對在用無極繩絞車、架空乘人裝置、斜巷提升運輸係統全麵進行安全評估,確保安全可靠運行。逐步改變傳統運輸方式,推廣應用單軌吊係統,確保實現輔助運輸安全。
(五)加強現場安全管理。提升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水平,確保作業環境符合安全生產的要求。無極繩絞車運輸的安全警戒位置在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中應作出具體規定。提高跟班帶班人員責任心,強化安全檢查和巡查,對位於不安全區域的違章作業行為及時糾正和有效製止。
(六)強化職工安全教育。認真組織開展運輸安全專題教育,提升職工安全風險辨識能力,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加強機電檢修維護人員專業技能培訓教育,提升檢修維護質量,確保各類設備安全可靠運行。進一步強化事故警示教育,提高職工遵章守紀的自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