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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家窪煤業運輸管理製度彙編

作者:狗万manbet官网 2019-05-25 10:01 來源:狗万manbet官网

山煤集團左雲韓家窪煤業有限公司

Zuoyun Hanjiawa Coal LTD. of SCIEGC

韓家窪煤業運輸管理製度彙編

2017年2月

目 錄

第一部分 運輸管理製度- 1 -

1.總 則 - 1 -

2.崗位責任製度- 1 -

3.設備包機製度- 2 -

4.交接班製度 - 2 -

5.領導幹部上崗查崗製度 - 3 -

6.設備管理製度 - 3 -

7.巡回檢查與定期檢查製度 - 4 -

8.設備定期檢修製度 - 6 -

9.設備運行、維護、保養製度 - 8 -

10.運輸設備檢查檢修規定 - 9 -

11.設備潤滑製度 - 11 -

12.02manbetx.com 03manbetx 追查製度 - 11 -

13.要害場所管理製度 - 12 -

14.礦井運輸管理規定 - 13 -

15.斜巷軌道運輸管理規定 - 14 -

16.軌道線路檢查維修管理規定 - 15 -

17.斜井井口管理規定 - 17 -

18.斜井運輸的安全規定 - 17 -

19.副斜井行人安全管理規定 - 18 -

20.副斜井信號把鉤工管理製度- 19 -

21.斜巷運輸安全設施設置及安全試驗管理 - 20 -

22.大巷運輸安全設施設置及文明生產管理規定 - 22 -

23.提升運輸設備安全設施檢查試驗製度 - 23 -

24.井下輔助運輸傾斜巷道“一坡三擋”安設規定 - 24 -

25.鋼絲繩驗繩製度 - 25 -

26.提升用鋼絲繩定期檢查、試驗與更換安全規定 - 26 -

27.提升鋼絲繩使用保管安全規定 - 27 -

28.提升機房標準管理製度- 28 -

29.提升“四超”車輛運輸管理製度- 29 -

30.無極繩絞車管理製度- 31 -

31.架空乘人裝置管理製度 - 33 -

32.小絞車管理製度 - 40 -

33.礦車管理製度 - 45 -

34.礦車運輸管理規定 - 46 -

35.材料 設備運輸管理規定 - 48 -

36.鉤頭保險繩製作管理規定 - 50 -

37.斜巷連接裝置管理製度 - 51 -

38.車輛裝載及捆綁管理規定 - 53 -

39.車輛掉道複軌管理規定 - 53 -

40.吊、拉、起、重作業管理規定 - 56 -

41.人力推車管理規定 - 57 -

42.采區運輸管理製度 - 58 -

43.軌道大巷運輸作業01manbetx - 61 -

44.安拆工作麵運輸線路管理規定 - 69 -

45.大巷臨時作業辦法 - 75 -

46.運輸線路巡檢辦法 - 75 -

47.運輸安全技術管理製度 - 77 -

48.運輸設備、設施完好標準- 78 -

49.軌道運輸安全設施安裝使用標準- 79 -

50.運輸設備設施安裝使用驗收辦法 - 91 -

51.運輸專業崗位人員培訓及考核辦法 - 92 -

52.運輸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規劃及考核辦法 - 94 -

53.輔助運輸02manbetx.com 管理製度 - 97 -

54.運輸提升02manbetx.com 應急處理預案- 99 -

55.輔助運輸處罰規定 - 102 -

56.韓家窪煤業運輸區管理考核辦法 - 103 -

第二部分 運輸崗位責任製 - 107 -

1.運輸區安全生產(業務保安)責任製 - 108 -

2.主管運輸副礦長崗位責任製 - 110 -

3.運輸副總崗位責任製 - 110 -

4.運輸區長崗位責任製 - 110 -

5.運輸副區長崗位責任製 - 111 -

6.運輸隊長崗位責任製 - 111 -

7.運輸副隊長崗位責任製 - 112 -

8.運輸班組長崗位責任製 - 113 -

9.運輸隊專職技術員崗位責任製 - 113 -

10.鋼絲繩檢查工崗位責任製 - 114 -

11.無極繩絞車司機崗位責任製 - 115 -

12.無極繩絞車檢修工崗位責任製 - 115 -

13.架空乘人裝置司機崗位責任製 - 116 -

14.架空乘人裝置維修工崗位責任製 - 117 -

15.斜井(巷)信號工崗位責任製 - 117 -

16.斜井(巷)把鉤工崗位責任製 - 118 -

17.采區信號把鉤工崗位責任製 - 119 -

18.推車工崗位責任製 - 121 -

19.軌道維修工崗位責任製 - 122 -

20.大巷跟車工崗位責任製 - 122 -

21.小絞車司機崗位責任製 - 122 -

22.運輸設備檢修工崗位責任製 - 123 -

23.礦車維修工崗位責任製 - 123 -

24.井下機械維修工崗位責任製 - 124 -

第三部分 運輸設備安全01manbetx 01manbetx - 124 -

1.鋼絲繩檢查工01manbetx 01manbetx - 124 -

2.無極繩絞車司機安全01manbetx 01manbetx - 127 -

3.無極繩絞車檢修工01manbetx - 129 -

4.架空乘人裝置司機操作規程 - 131 -

5.架空乘人裝置維修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 134 -

6.斜井信號工操作規程 - 135 -

7.斜井把鉤工操作規程 - 137 -

8.采區信號把鉤工操作規程 - 140 -

9.推車工操作規程 - 142 -

10.軌道維修工操作規程 - 143 -

11.大巷跟車工操作規程 - 147 -

12.小絞車司機操作規程 - 148 -

13.運輸設備檢修操作規程 - 151 -

14.礦車維修工操作規程 - 152 -

15.井下機械維修工操作規程 - 154 -

第一部分 運輸管理製度

總 則

1、為了適應韓家窪煤業自主管理要求,明確韓家窪煤業有限公司各有關部門、隊組的職責,形成全公司齊抓共管、各司其職、各盡其責的管理機製,以提高輔助運輸管理水平,確保輔助運輸的安全和效率,特製定本管理製度。

2、本管理製度適用於韓家窪煤業。

3、韓家窪煤業各級有關領導、生產職能部室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本製度,熟悉本製度中的各項具體規定,否則不得指揮輔助運輸工作。

4、所有從事礦井輔助運輸工作的管理人員和職工,都必須認真學習本製度,熟悉本製度中的各項具體規定,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崗位責任製度

1、所有職工按作息時間交接班,不得遲到早退。工作時間要堅守崗位,不得無故脫崗、崗位睡覺。在崗不得幹與本崗位無關的事。

2、嚴格執行崗位操作規程,了解設備運行情況,發現異常及時向區值班幹部彙報。

3、開車前認真檢查製動係統、潤滑係統、電氣係統、安全裝置和保護裝置是否完善有效,並弄清正反方向,發現問題未妥善處理前不得開車。

4、嚴格執行各項規章製度,集中精力聽清信號,看清目標,時刻注意設備運轉情況,定時檢查,發現異常必須采取措施,並立即與有關單位聯係,彙報解決,確保安全運轉。

5、愛護設備、消防器材和保護用品,勤儉節約,保持機房、設備清潔、整齊,定期對設備進行檢修和保養。並協助檢修人員做好維護檢修工作。

6、設備檢修後向有關人員問清楚,並親自檢查後方可開車。

7、按時對設備巡回檢查,認真準確填寫各種有關記錄。

8、堅持崗位練兵,做到“三懂四會”,對設備及供電線路情況要熟悉。

9、做好機房保衛工作,非工作人員未經有關部門批準,嚴禁進入機房,經許可者進入要進行登記。

10、持證上崗,搞好機房文明生產和消防工作。

設備包機製度

1、包機人員要全麵了解設備的性能、型號及使用範圍,掌握設備各部運行情況。

2、包機人員對所包設備必須做到台台完好,設備檢修後,要有詳細的檢修記錄。

3、每天對所包設備必須認真地進行巡回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暫時無法處理的要向區有關人員及時彙報,並要詳細填寫巡回檢查記錄。

4、包機人員要經常向司機、值班人員詢問、了解設備運行情況,掌握設備狀況,並要配合司機做好設備保養工作。

5、努力學習業務技術,進行崗位練兵,不斷提高業務技術水平。

6、要全麵掌握設備各部件磨損和損壞情況,盡量縮短02manbetx.com 的處理和維修時間,保證機器安全運行。

交接班製度

1、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不遲到,不早退。

2、司機交接班時,必須嚴肅認真,並認真填好交接班薄。

3、司機必須按時交接班,交接班時必須雙方人員都到場,不準代替他人接班,無接班司機不可交接班。

4、交接班時要交清下列內容:

(1)設備運轉狀況;

(2)儀表、工具、材料情況;

(3)事故處理情況;

(4)上級指示及其它有關注意事項。

5、詳細填寫運轉日記,情況不明交待不清,交接班人員必須共同弄清後,才可交接班。

6、交接班時,機房室內外設備必須保持清潔、幹淨,否責不可交

接班。

7、交接班如發現接班人員有酒氣味或異常現象不得接班,交班者要彙報區隊值班領導。

8、交班人員不得隱瞞事故(隱患)交班,接班人員要嚴格檢查後接班,交班不清,不得接班,發生問題當班負責。

9、嚴格執行要害部位出入登記,外來人員參觀、學習的必須由有關部門批準,並按規定進行登記。

10、交接班時如果有重大事故正在處理,一般由當班負責,處理後方可交班,如果處理不完,經請示區領導同意後方可交班。

領導幹部上崗查崗製度

為了督促崗位人員嚴守職責,一絲不苟的完成工作,明確領導幹部上崗責任,確保安全生產順利進行,特製定領導幹部上崗查崗製度。

1、運輸分管礦長不定期到崗位進行查崗。檢查上崗人員交接班、堅守崗位及工作情況,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解決設備重要和緊急缺陷。

2、運輸區領導每月不定期進行崗位檢查。檢查上崗人員交接班、堅守崗位及工作情況,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解決設備重要和緊急缺陷。檢查各崗位工作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3、隊長每月到本隊各班組進行上崗查崗不低於四次。檢查上崗人員交接班,堅守崗位及工作情況,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檢查各崗位有關規程製度的執行情況。發生事故及異常運行情況後,筒值班人員一同處理並對處理辦法及有關操作進行03manbetx 評價總結經驗教訓,檢查文明生產,檢查安全運行。

4、技術員每月到崗位進行上崗查崗每人不低於兩次。對規章製度及操作規程的執行情況,記錄填寫情況做定期與不定期的檢查,指出存在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同值班人員一同對設備重要和緊急缺陷進行複查、判斷,提出處理意見,並向上級領導彙報。

設備管理製度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大型固定設備及特種設備的技術業務和安全管理,保證其正常運行,杜絕發生事故,特製定本製度。

1、使用中的大型固定設備及特種設備,堅持誰使用誰負責,誰維護誰負責,誰檢修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2、大型固定設備及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必須配備足夠的專職操作和維護人員,並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和安全生產教育,達到“三知、四會、五嚴”,考核合格後,取得相應級別的資格證書,方可持證上崗。

3、使用單位必須健全各種大型固定設備及特種設備的各項安全管理製度,並且現場懸掛一份,報機電科資料室一份。其主要包括:

(1)五製一規程:崗位責任製、要害場所管理製、設備定期維修製、交接班製、幹部上崗查崗製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2)消防責任製。

(3)設備包機製。

(4)巡回檢查製。

(5)事故追查製。

4、運輸區應建立大型固定設備及特種設備的安全技術檔案,設備隨機資料由運輸區收集,安裝資料由基建辦收集,使用資料和記錄由使用單位收集。其主要包括:

(1)設計文件、製造單位資質證、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書等文件及安裝的各種技術文件、資料和記錄。

(2)各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含集團、礦)的記錄。

(3)各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4)各種設備的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5、各種設備的使用單位必須嚴格按照有關規定的周期進行性能技術測定和定期檢驗。

6、運輸區將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大型固定設備及特種設備的檢查,各單位必須密切配合,並積極主動按期整改,否則將視隱患情況進行處罰。

7、各種大型固定設備及各種特種設備的使用單位必須製定相應的應急救援預案,報運輸區,經組織會審後,報運輸分管礦長批準。

巡回檢查與定期檢查製度

礦井提升設備是一個複雜的電氣機械機組,是礦山最重要的大型設備之一。它是連接礦井與地麵的主要生產設備。為了保證提升設備正常、連續地運轉,完成全礦生產任務,必須使它經常處於完好狀態,故製定巡回檢查與定期檢查製度。

一、巡回檢查:

對以下機械每小時進行全麵檢查一次:

1、檢查各部軸承溫度是否超限,減速器潤滑油流動是否暢通。

2、檢查主電機溫升,是否自由轉動等。

3、檢查深度指示器傳動部分運轉是否正常。

4、檢查信號係統是否良好。

5、高壓櫃有無冒火現象。

6、檢查測速發電機及各電動機溫升是否正常,油泵的溫度與壓力表情況。

7、檢查操作盤的動作是否良好。

8、檢查各接觸器接觸是否良好,螺絲有無鬆動和脫落。

具體細則如下:

1、電動機:機體溫升、是否轉動靈活 。每小時檢查一次。

2、電動機軸承:溫度是否正常,潤滑是否良好。每小時檢查一次。

3、減速器: 溫度是否正常,潤滑是否良好是否漏油 。每小時檢查一次。

4、聯軸器:鎖軸、膠圈是否磨損超限和鬆動間隙情況。每班檢查一次。

5、安全閘:油缸有無漏油,聯鎖開關是否好使,鬆閘間隙情況。每2小時檢查一次。

6、工作閘:閘皮接觸間隙磨損情況,各部拉杆、鎖軸、螺絲是否鬆動。每2小時檢查一次。

7、滾筒:筒殼有無開焊、變形.鉚釘、螺絲、鍵、繩卡有無鬆動。 10天檢查一次。

8、鋼絲繩:排列是否整齊,以及斷絲腐蝕磨損變形情況。每班檢查一次。

9、深度指示器:指針指示準確,傳動裝置靈活可靠及潤滑情況。交接班時檢查。

10、基礎螺絲:是否鬆動。交接班時檢查。

11、安全保護裝置:各種保護裝置齊全,動作是否準確可靠。 交接班時檢查。

12、數控櫃、傳動櫃、低壓電源櫃:指針指示準確,無異常。交接班時檢查。

13、高壓係統、整流變壓器、電抗器:聲音是否正常,指示是否準確。每小時檢查。

14、液壓站:油路是否暢通,有無泄漏情況。每小時檢查一次。

15、主令控製器:動作是否靈活,可靠。交接班時檢查。

16、儀表:電流表,電壓表,壓力表指示數值是否正常。隨時觀察。

17、天輪:轉動是否靈活、托繩和潤滑情況。隨時觀察。

二、定期檢查:

1、周一:對所有繼電器、中間繼電器以及各種接觸器進行檢查,對不合格的要進行打磨或更換。試驗各種保護,檢查深度指示器的傳動部分。

標準:繼電器動作靈活無卡阻,觸點無燒損,接觸麵積不少於70%,傳動靈活指示準確,保護可靠靈敏。

周二:檢查液壓站,檢查各種儀表並試驗二級製動。

標準:液壓站壓力穩定,殘壓≤0.5Mpa,儀表不超期指示準確,係統不漏油。二級製動必須能夠有時限且時限符合規定要求。

周三:檢查各種端子的緊固情況,並檢查室內照明,調繩離合器。

標準:接線牢固,線端標誌齊全、清晰、無積塵,照明符合安全要求。

周四:檢查高壓開關櫃門開關閉鎖,齒輪聯軸器。

標準:操作機構靈活,閉鎖可靠、儀表指示正確,間隙不大於0.3mm壓力均勻,鍵和螺栓不鬆動,柱銷齊全。

周五:檢查並調整閘瓦間隙,檢查閘瓦磨損情況,深度指示器工作情況,鋼絲繩排列情況及各種潤滑情況。

標準:盤形閘間隙不大於2mm,襯板磨損後表麵距固定螺栓端部不小於5mm,動作靈活指示準確,排列整齊滑潤良好。

2、每月檢查緊固滾筒襯木螺絲及繩卡緊固情況。

標準:檢查滾筒無開焊、變形和裂紋,滾筒襯木磨損後,表麵距固定螺栓頂端不應小於5mm必須緊固牢靠。

3、電工每月對各種保護進行兩次全麵靜態試驗,每月倒進線一次。

標準:保護動作靈敏可靠,分合手柄靈活可靠,開關刀閘與刀夾接觸良好接觸麵積不小於75%。

4、每季度對電纜絕緣搖一次。

標準:高壓電纜絕緣電阻不低於50MΩ,低壓電纜絕緣電阻不低於5MΩ。

5、每年提升機進行二次整定及調試,對主電機軸承加油一次。

標準:符合煤礦安全規程。

6、每年對絞車主軸,軸承及天輪進行一次無損探傷。

標準:無裂紋,符合煤礦安全規程。

設備定期檢修製度

提升機的檢修是為了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實行預防為主的方針,保證設備的正常執行。提升設備的檢修按不同檢修內容和工作量的大小可分為大修、中修、小修三類。

1、設備投入使用後,使用單位工程技術人員要根據設備使用說明書和其它有關規定,製訂出本設備有關部位或整體設備的檢修或檢查更換周期,同時,使用設備單位要根據本單位設備的特點和使用狀況對設備進行定期檢修。

2、需要在月末或節日停產期間檢修的設備,提前向機電科申報檢修計劃,並嚴格按照節日停產檢修製度進行檢修組織準備工作。

3、需要大修的設備,在每年五月十五日前將本單位需要大修的設備報機電科設備組。

4、必須嚴格遵守檢修時間,未經有關礦領導和主管部門批準,不得私自更改檢修時間。

5、必須製定日常檢修安全措施,並按規定審批後執行,以防在檢修過程中發生事故。

6、若在檢修時,需要停電,應提前一天寫出停電申請報告,(注明停電範圍,影響單位及影響時間等)報機電科主管人員核實簽字,經調度會通報批準後,方可停電,嚴禁擅自停電。

7、檢修中需將減速箱內的潤滑油放出時,要使用專用的容器,將潤滑油妥善儲存,以備檢修完後回收。另在加油和放油過程中,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潤滑油泄漏而汙染設備和環境。

8、檢修時要加強對油脂的管理,節約用油,對檢修過程中產生的油棉紗等要定點暫時放置,最後按有關規定處置。

9、為了保證提升機能按計劃進行檢修,規定元旦、春節、五一、國慶節、十個節假日做為停產檢修日,其它月份各有一天停產檢修日。全年共計十七個停產檢修日,並規定每天要有30--90分鍾日檢時間。

(1)、每半年小修一次,與適當的月檢合並。

小修:對提升機個別零部件進行檢修,基本上不拆卸複雜部分。

(2)、每兩年中修一次,與適當的小修合並。

中修:除包括小修內容外,還可對局部結構進行拆卸,例如更換

軸承、更換卷筒襯木、更換天輪及提升容器等;也可吊起主軸,檢查主軸軸承情況。

(3)、每六年大修一次,與適當的中修合並。

大修:除包括中修內容外,還包括更換或檢修主要零部件,如減速器齒輪、主軸裝置、主要電控、井筒裝備等。

(4)、每次檢修都要嚴格檢查行車等起吊設備是否完好。

要嚴格執行包機製(包運轉、包維護、包檢修),做到誰使用誰維護的原則。

設備運行、維護、保養製度

為保證提升機安全運行,必須加強設備運行中的維護和保養,因此特製定此製度:

一、運行

1、設備在投入使用前,設備使用單位的工程技術人員要詳細研究,學習隨機帶來的說明書和其它技術資料,弄懂設備的各種技術問題,從而製定出與設備相適應的操作規程,會審通過後要對設備的使用或操作者進行必要的技術培訓,使操作人員達到本設備操作的技術等級“應知”、“應會”要求,經考試合格,本礦職教中心發證後,方可操作設備。

2、設備操作要嚴格按照本設備的操作規程使用設備,嚴禁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對任何違章現象,任何人都有權製止。對違章而造成的不良後果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3、根據本區設備情況,建立相應的崗位責任製、操作規程、幹部上崗查崗製度,本隊幹部和礦有關領導要按有關要求,定期檢查,對於各種設備隱患和違章現象及時通知有關人員進行處理。

4、使用中的設備必須處於完好狀態,安全保護裝置齊全,動作可靠。機電科要根據《煤礦安全規程》的要求,定期對設備進行完好檢查和防爆性能檢查。對於存在的問題,使用單位要及時解決。

5、嚴禁設備帶病運轉,杜絕跑、冒、滴、漏現象。

6、設備在使用過程中出現故障,必須停機檢修,嚴禁設備帶病運行。大型設備檢修完畢必須在三天內寫出檢修總結交機電科。

二、維護、保養:

1、設備投入使用前,要對設備維護人員進行技術培訓,使維護人員達到本設備操作的技術等級“應知”、“應會”要求,經職教中心考試合格後,方可對設備進行維護。

2、使用中的各種設備,各單位必須建立包機製。包機人要包運轉、包維護、包檢修;單人使用的設備由操作者負責,公用設備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對多班製生產的設備,必須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

3、提升機每天至少要有2-4個小時的檢修或維護保養時間,對關鍵部位要進行日常檢查和定期檢查,要定期進行技術性能測定和精度檢驗整定試驗等工作,並要做好各種記錄。

4、設備上所有的各種儀表,包括壓力表、溫度表、電流表、電壓表等要定期進行檢驗和校驗,保證靈敏、準確、可靠。

5、提升機的運行、維護、保養必須執行巡檢、日檢、周檢、月檢製度。

6、提升機的巡檢可由值班操作工進行,日檢、周檢、月檢必須由專職維修工進行。

7、提升機應按照檢修計劃定期進行檢修。

8、提升機應按照設備潤滑製度定期進行潤滑。

9、提升機維護、保養應包括以下項目:

電動機、電動機軸承、減速器、聯軸器、安全閘、工作閘、滾筒、鋼絲繩、深度指示器、基礎螺絲、安全保護裝置、高壓開關櫃、整流變壓器、電抗器、液壓站、主令控製器、儀表、天輪等。

運輸設備檢查檢修規定

1、礦井主要運輸設備及裝備一年至少停產檢修兩次,每次檢修時間不得少於兩天;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麵檢修檢查。礦分管領導、運輸區長必須參加每月的檢修檢查,並分別在相關的檢修檢查記錄中簽署意見。

2、礦井運輸設備和設施日常檢修每天應不少於4小時,分管技術人員必須參加日常檢修檢查。

3、每月應對斜巷人行車、平巷人行車、架空乘人裝置、無極繩梭車、絞車、電機車、電瓶車、連接裝置、斜巷安全設施、主運輸皮帶機、膠帶硫化接頭等主要運輸係統進行一次全麵檢查,並有記錄。發現異常,及時調整檢查周期,製定相關措施,礦運輸負責人和相關職能部門做好督促整改工作,並分別在檢修檢查記錄中簽署意見。

4、牽引鋼絲繩使用、檢查要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中有關提升鋼絲繩規定。日常檢查由專職檢查人員負責,並有記錄。

5、礦車連接裝置的使用、拉力試驗和檢查要嚴格執行《煤礦01manbetx 》中有關規定,日常檢查由專職檢查人員負責。對斜巷絞車、皮帶運輸機的安裝和檢修應按《煤礦01manbetx 》、《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等相關規定執行。

6、皮帶機綜合保護、斜巷安全設施、斜巷人行車製動係統、絞車安全裝置、機車保護和信號係統等每班運行前進行檢查和試驗,確認安全可靠後方可運行,並做好詳細的記錄。

7、運輸電氣設備的檢修嚴格執行《供電設備檢修管理規定》。

8、礦井運輸係統中所有監控、監視裝置必須齊全完好,各種運行參數應保存於監控記錄,如監控、監視裝置不能正常工作,必須立即停止係統運行,進行處理。

9、運輸設備運行過程中,發生設備故障,必須查明原因,解除故障後方可投運,不得強製運行。

10、運輸係統發生事故,必須報上級管理部門,並製定處理事故的措施,係統恢複安全後方可運行。

11、礦井必須配齊礦井運輸設備故障診斷儀器及檢修檢查工具,定期對儀器進行校驗,並專人使用保管。

12、施工前,技術人員必須組織全體施工人員認真學習安全技術措施,熟悉措施內容並在措施上簽名。施工負責人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準備好施工工具。施工人員必須服從施工負責人統一指揮。

13、提前將安裝的設備、設施和材料工具運輸到安裝地點。平、斜巷運輸時,要認真執行有關安全規定。斜巷內卸車要製定專項懸鉤作業措施。

14、施工前,施工所用的工具、材料必須進行認真全麵地檢查,確認合格後方可使用。起吊用的工具材料(手拉葫蘆、鋼絲繩、馬鐙、元寶卡、起吊鏈環等)的規格必須滿足被吊拉物件的重量要求並有足夠的安全係數。

15、斜巷內施工,提前與信號把鉤工聯係好,防止車輛進入斜巷,並掛上斜巷內有人作業,嚴禁行車警示牌。施工前斜巷上口設好警戒,施工現場的上下方,嚴禁平行作業。若分段同時施工,必須製定專項措施,施工段之間采取隔離措施,防止上段物料滾入下段傷人。平巷安裝作業,應根據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確定施工地點兩端的警戒,防止車輛闖入傷人。

16、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檢查巷道頂板及其支護情況,必須有專人檢查巷道中有害氣體情況,排除不安全隱患後方可進行施工作業。

17、斜巷內搬運、移動、吊拉物件時,必須專人指揮,斜巷物件的下方嚴禁站人,抬架物件起落時行動一致,行走時人員要小心滑倒。坡度大於7%時,物件搬運及存放要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

18、起吊作業時,設專人指揮,並設好警戒,嚴禁非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範圍。

19、起吊作業時,設專人監護。起吊作業人員必須側身拉動手拉葫蘆,監護人員仔細觀察手拉葫蘆、起吊錨杆、鋼絲繩頭受力情況,發現異常立即通知操作手拉葫蘆人員停止操作,采取措施,確保安全後,方可繼續施工。

20、起吊作業時嚴禁人員在重物下方或從下方通過,嚴禁起吊作業人員身體的任何部位進入被起吊物件下方或手拉葫蘆和被起吊物之間。

21、安全設施的安裝必須有設計,安全設施的安裝及其安裝的巷道、操作硐室等都必須符合《煤礦01manbetx 》、《操作規程》和有關規定的要求。自製加工的安全設施,其安全性能在使用前必須經過試驗合格並經礦安監部門、生產技術等部門共同驗收認可,方可投入使用。

22、安裝安全設施需登高作業,因工作需要搭製的施工平台、腳手架或爬梯(梯子)必須穩固可靠;站在爬梯上作業,爬梯要放正,不得歪斜並有專人看扶,梯腿生根要穩固可靠;登高在2m及以上作業,必須戴好安全帶,掛好安全繩。

23、斜巷內不得站在懸鉤的車輛上作業。

24、安全設施的電氣部分安裝需要停送電時,必須製定停送電專項措施。

25、施工現場需要電氣焊作業,必須製定電氣焊專項措施,審批後嚴格執行。

26、安全設施的安裝必須有專項設計,必須符合設計和有關規定的要求,動作要靈敏可靠。安裝完畢,要進行檢查、調試和試驗。試驗時,工作人員必須站到安全地點。施工現場20m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超過1.0%時,嚴禁送電試車。

設備潤滑製度

礦井提升設備是礦山的主要大型設備之一。它的好壞直接與機器有關,若潤滑不好,就會使提升機性能惡化,加速磨損和損壞。因此特製定此製度。

主電機軸承:每運行3000小時,加注鋰基脂,直至出現新油為止

減速器:壓力潤滑、液壓齒輪油(每年換一次)

關節接頭:油槍、鈣基脂潤滑 (每周一次)

深度指示器軸承:油槍、鈣基脂潤滑(每周一次)

深度指示器傳動裝置軸承:油池30#—50#機械油 (每半年定期更換)

深度指示器傳動裝置傘形齒輪對:手抹、鈣基脂潤滑(每周一次)

深度指示器正齒輪對:手抹、鈣基脂潤滑(每三天加油一次)

深度指示器箱內齒輪:油池30#—50#機械油(每半年定期更換)

深度指示器的絲杠和螺母:手抹、鈣基脂潤滑(每三天加油一次)

液壓站:油箱循環32#液壓油 (每半年更換一次)

以上製度要認真執行,要加強設備潤滑管理建立並嚴格執行潤滑製度,要做到五定即:定人、定質、定點、定量、定期,做好更換油的記錄。主要設備要建立潤滑卡片,根據監測的油質狀況換油。

事故03manbetx 追查製度

為了貫徹有關集團公司、礦的安全管理製度,進一步落實各級安全責任,強化責任落實,吸取事故教訓,預防各類事故發生,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根據我區實際情況,特製定本製度。

1、事故一旦發生,值班人員、班組長要及時向科值班幹部彙報,科值班幹部應向運輸分管礦長、礦調度室彙報,同時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保護現場,並采取得力措施組織搶救,力爭將事故損失降到最底。

2、發生事故後運輸區長要積極組織人員到現場進行事故處理。

3、事故處理完畢後,根據事故性質、影響程度,由機電科長通知事故責任人、事故發生時的當班人員、值班幹部等相關人員,到指定地點參加事故03manbetx

4、參加事故分析的人員,要如實反映當班值班幹部、班組長的工作安排情況,現場工作時的人員分工情況,具體操作事項,不得有意

隱瞞事實真相,推卸責任。

5、分析事故必須嚴格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責任者和廣大職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罰不放過、沒有製定防範措施不放過。

6、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罰,在礦有關管理部門處罰後作進一步處理,以達到教育本人警示大家的目的:

(1)凡發生輕傷事故,由安監科組織,安監科科長參加進行追查分析,當班的班長,現場的有關責任人員和事故單位的隊長或安全副隊長必須參加,事故在12小時內分析完畢,如因特殊原因推遲,不得超過一天。

(2)凡發生局定嚴重工傷事故,由安監科科長組織,安全副礦長參加進行追查分析,當班的班組長、值班人員、現場有關責任人員、事故單位的隊長、安全副隊長必須參加,事故分析在當班的班後進行,24小時分析完畢,因特殊原因推遲,不得超過兩天。

(3)凡發生一般“三違”,各類嚴重“三違”,各類管理失職,由安監科組織追查分析。三級以上的嚴重“三違”和管理失職,應在24小時內分析清楚,因特殊原因推遲,不得超過一天。其它的“三違”和“失職”當日必須分析清楚,對嚴重“三違”和嚴重失職追查分析後,由安監科下發通報,通報全礦,以便舉一反三,吸取教訓。

(4)凡發生重傷以上事故,由集團公司組成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處理。

要害場所管理製度

1、在場所門口要懸掛“要害部門、閑人免進”標示牌,在醒目地點書寫“嚴禁煙火”字樣。

2、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嚴禁閑雜人員進入。

3、上級部門來檢查工作,必須進行要害登記。

4、檢修人員進行檢修設備、電氣試驗等作業,必須事先聯係,經主管部門批準後,方可入內工作,並進行要害登記。

5、外單位人員前來參觀學習,必須經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後,由上級主管部門派人帶領方可入內,並進行要害登記。

6、外單位進入要害區域之前,值班人員應將注意事項向他們交待清楚,方可帶領入內。

7、外來人員進入必須遵守有關規定,服從值班人員指揮。

8、如遇可疑跡象應及時向科值班室進行彙報,並采取措施,加強防範。

礦井運輸管理規定

運輸設備安全可靠運行是礦井穩定生產的重要保證,為適應當前我公司安全生產工作,滿足井下工作麵不斷變化對運輸係統的需要,進一步提高運輸工作管理、操作、維修、保養水平,提高機械化程度,設備最大的效益,結合我公司礦井實際,按機電運輸行業標準管好用好各種機電運輸設備,特製定以下管理規定:

一、礦井運輸管理工作責任分工:

1、運輸分管礦長分管全礦運輸行政管理工作,並對運輸管理業務全麵負責。

2、運輸副總工程師對全礦運輸工作負直接技術領導責任,負責審批礦井軌道運輸安全技術措施,組織製定礦井運輸規章製度,領導開展技改活動,對運輸工作進行技術業務指導。

3、運輸區隊負責礦井軌道運輸、架空乘人車及運輸安全實施、運輸工具的使用、維護、設備材料校驗工作。負責安全技術管理,負責全礦運輸安全督查和崗標檢查,組織檢查礦井運輸質量標準化工作,組織參與運輸各類事故的分析處理,組織參加運輸整頓大檢查和有關安全活動。負責全礦所有連接裝置的使用管理和校驗工作。

4、各項目施工單位對本單位使用的運輸設備的日常維護、檢查及檢修、運輸安全工作負責。

二、安全管理

1、韓家窪煤業礦井輔助運輸係統有主、副斜井軌道運輸、軌道大巷無極繩絞車、架空乘人車及調度絞車組成;各有關單位要根據巷道實際,因地製宜,製定安全可靠、可操作性的運輸方案。

2、運輸機電檢修人員和各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認真執行各工種的01manbetx 、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製。

斜巷軌道運輸管理規定

為確保斜井軌道提升運輸係統正常安全運行,特製定斜井上下材料運輸規定,各運輸單位要認真貫徹執行。

1、提升絞車維護工,要經常對提升機的保護裝量,製動係統、主控台、電控係統、信號裝量等重要部位詳細檢查,確保安全可靠。

2、需上下材料運輸的單位,要提前向礦調度室提出上下材料運輸計劃

3、上下材料使用的車輛必須完好,所運輸的材料必須紮緊、捆牢,裝車要平衡,超長、超重、超寬、超高及偏重嚴重及不完好的車輛不得運輸。

4、車輛必須使用專用的礦車。與提升鋼絲繩連接的礦車銷, 必須是加裝防脫鉤的保險銷。保險繩必須安裝連接牢固合格且配備長度、斷麵合理。

5、井上、下信號(把鉤)工工作之前必須對鋼絲繩U型卡詳細檢查緊固。保險裝置嚴禁提前打開。

6、井上、下信號(把鉤)工應熟悉斜巷道路情況,開車前必須再次對礦車及連接裝置進行檢查 ,車輛或裝載不合格堅決不發開車信號,不運輸;

7、井上、下信號(把鉤)工必須在每班前對跑車防護裝置進行檢查,檢查設備及信號的完好性、與絞車是否聯動,防止誤動作。

8、井上、下信號(把鉤)工工作時手不離按扭,一旦異常,立即發停車信號。礦車運行過程中信號(把鉤)工嚴禁交接班或更換人員;同時不得幹其他無關的工作。

9、提升係統信號必須完好,聲音不清或不暢通嚴禁開車,信號工接信號後要及時回複信號,做到互相聯係。信號必須聽清看明,才能發開車信號。

10、任何人不得跟車上井,嚴格執行“行人不開車,開車不行人”的製度。

11、工作結束,車輛必須停放在規定的停車位置。

12、上提下放較大型材料或設備,必須製定具體的安全措施

13、井筒維護、檢修及從事其它工作,實行井筒工作掛牌製度 ,井筒人員工作時,其負責人應將牌交井口,把鉤工應認真負責,嚴禁行車!井筒工作結束,現場清理完畢,取走“井筒工作嚴禁行車”牌,把鉤(信號)工才有權聯係開車,恢複運輸。

14、所有參加人員必須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

軌道線路檢查維修管理規定

一、為了提高礦井軌道的管理水平和質量,改善運輸條件,消除不安全因素,確保安全生產,現製定軌道線路檢修製度,要求有關單位及維修人員嚴格執行。

二、巡檢維護

1、跟班幹部、巡道工和跟車工負責巡視檢查工作。區隊主管抽查主要運輸路線每天進行一次檢查維護,一般運輸線路每周進行一次檢查維護。巡視檢查小組每組二人,負責主要運輸線路不少於2千米,一般線路不少於3千米。

2、維護工作的主要任務:

⑴ 道釘全、規格對(每根枕木四個道釘打成八字型)、位置正,浮、離、歪不超過2mm,水泥枕木壓板、螺絲齊全,上緊。

⑵道夾板、魚尾板、螺絲等扣件應規格配套,數量齊全,緊固有效。

⑶軌距、水平的調整應符合規定。

⑷軌道絕緣器的安裝和維護。

3、行駛人車的軌道應設專人維修,質量必須達到優良。

三、定期檢修

1、檢修的分工

⑴ 小修:一般運輸線路每二個月進行一次,主要線路每一個月進行一次,參加人員維修道工為主,巡視檢查人員參加。

⑵ 中修:6-12個月進行一次,參加人員以道工班為主,並組織其他人員參加。

⑶ 大修:視軌道磨損情況而定,運輸區負責具體安排。

2、檢修內容

小修

⑴ 維修保養的全部內容。

⑵ 枕木的更換,枕軌間距的調整。

⑶ 道渣搗固堅實,無空板、浮空現象。

⑷ 方向直線目視直順,直線用10米弦量不超過10毫米,曲線目視園順,用2米弦量相鄰正矢之差不得超過30毫米。

⑸ 軌麵前後高低,目視平順,用10米弦量不超過10毫米,傾斜絞車道不超過15毫米(設計變坡點不在此限)。

⑹ 道岔開程的調整,尖軌的修理或更換。

⑺ 扳道器的調整檢修。

中修:

⑴ 小修全部內容。

⑵ 軌道中心線的調整。

⑶ 接頭平整度的調整。

⑷ 軌道接縫的調整。

⑸ 道岔護軌槽的調整,間隔板、撐鐵等的更換。

⑹ 軌道連接線的焊接。

大修:

⑴ 中修全部內容。

⑵ 坡度、標高和中心線的檢查調整。

⑶ 更換雜拌道和磨損超限軌道及道岔。

⑷ 接頭方式的調整。

⑸ 路基的處理。

質量驗收

1、維護保養工作的質量由巡檢人員和輔助運輸隊長共同驗收。

2、小修、中修由檢修負責人、道工班長共同驗收,隊長和技術副隊長參加,並共同填寫檢修和驗收紀錄。

3、大修有運輸主管人員參加,會同隊檢修負責人、技術副隊長、道工班長共同驗收,並填寫大修竣工報告。

檢修質量標準

檢修要按照《煤礦窄軌鐵路維修質量標準》進行檢修。

檢修安全注意事項

1、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2、大、中修時必須切斷架線電源。

3、在絞車道進行作業時,必須嚴格執行絞車道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規定。

4、在機車運行的軌道上檢修時,必須取得本區段機車司機的同意,檢修時間超過半小時及以上時,必須經礦調度同意,作業時,必須兩人以上,其中一人負責監護。

5、檢修地點前後應設有安全設施和紅燈信號。

6、違反本規定進行檢修時必須寫出安全措施報告,報有關部室審批後方可進行檢修

斜井井口管理規定

1、井口管理工作由把鉤工負責,把鉤工必須經過培訓考試,持證上崗,並嚴格按照所在崗位職責,認真負責。

2、井口所有的機電設備和安全設施,必須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維護保養、檢查檢修和試驗,以確保安全使用。

3、必須有機電部門簽發入井合格證的機電設備才準許入井,由把鉤工安排裝車下井。升降大件設備、材料和爆炸材料,必須將審批後的安全措施向井口工作人員貫徹傳達,並嚴格按照安全措施的規定施工作。

4、在井口及井筒內進行安裝或檢修等工作時,必須有審批過的安全措施才能進行施工。

5、進入井口房的人員一律禁止吸煙,井口房附近20米內禁止煙火或用電爐取暖,如需要進行割焊作業時,必須有審批的動火報告和安全技術措施

6、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橫穿提升道。

7、嚴格按規定裝載量提升或下放,並按有關規定進行合理配重提升。

8、信號規定:檢修及提升開車和慢車調繩必須有區別,並有燈光保留。信號標誌:一聲為停車,二聲為提升,三聲下放,四聲為慢速提升,五聲為慢速下放。

9、井口房內要經常打掃衛生,灑水清塵,及時清除雜物,嚴防井筒墜物。

斜井運輸的安全規定

1、副斜井運輸車輛規定,重車1輛/次、空車2輛/次。

2、連接裝置和保險鏈,應經常檢查並定期更換。有問題的連接裝置和保險鏈不得修複使用,必須更換。

3、軌枕應嵌入道床底板的溝槽中,其深度不小於軌枕厚度的三分之二。軌枕下麵的道渣厚度不得小於50㎜。

4、斜井運輸禁止蹬鉤。

5、斜井內應裝設防止跑車裝置。斜井上部和中間車場,須設阻車器或擋車欄。阻車器或擋車欄在車輛通過時打開,車輛通過後關閉。下部車場須設避車硐。

6、斜井提升時,礦車之間的連接、礦車和鋼絲繩掛鉤之間的連接,必須使用不能自行脫開的連接裝置,要加裝保險鏈或保險繩。連接裝置要定期更換,發現不合格的要立即更換。

7、嚴格執行“行車不行人”和“行車不作業”製度,在行車時間內任何人不準進入斜巷。如有特殊情況,必須經調度室和上口把鉤工同意,待停車後,方可行人。

8、運送超長、超寬、超高、超重和炸藥、雷管等特殊物料,必須按照審批過的安全措施的要求運送。

9、信號裝置必須聲光俱備,一聲為停車,二聲為提升,三聲下放,四聲為慢速提升,五聲為慢速下放。規定急速亂點為跑車和撞車事故信號。

10、保證各工作場所和斜巷內的清潔衛生,及時清理,做到文明生產。

副斜井行人安全管理規定

為加強我公司副斜井行人管理,嚴格執行“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不作業”之規定,防止人員扒車、乘坐礦車出入井,確保副斜井的運輸、施工安全,特製定本管理規定。

1、必須在巷道的所有進口處懸掛醒目的“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或“禁止行人通行”的標誌。

2、安監科每班派安全員負責在副斜井內檢查監督車輛運輸與出入井人員管理。

3、副斜井上、下車場及施工隊組信號工、把鉤工有權製止任何未經安監科簽發“通行證”人員進入副斜井。

4、所有包括在礦職工一律不準在副斜井內行走,進入副井工作人員必須辦理由安監科簽發的“通行證”,未辦理通行證進入副井人員一經查出,給予其及其隊組經濟處罰。

5、簽發“通行證”後人員進入副井後禁止行車,人員必須熟悉副斜井運輸巷的線路並遵守有關規定:

①行人進入副斜井前,必須一停、二看、三通過,當有“正在行車不準行人”的警示信號時,不得進入。人員在副斜井中通行時,必須提前向副斜井上、下車場處把鉤工或信號工請示,禁止行車,經聯係同意後,方可通行。

②當人員走出副斜井時,上、下車場處信號工或把鉤工應及時通報,並恢複工作。

③在副斜井行走時,禁止任何人抓車、蹬車、跳車。所有行人通過彎道交岔口時,應一停、二看、三通過。

④行走期間,所有行人必須走行人道,嚴禁在非行人道上行走和停留。

⑤所有在副斜井行走的人員,必須遵守“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的規定及巷道內警示信號。

⑥嚴禁行人強行進入副斜井或扒車、蹬鉤上、下井,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6、外來檢查人員在副斜井行走時,必須經礦安監科同意,簽發“通行證”,並由礦有關人員帶領。帶領人員向調度室說明人數、所走路線及工作內容,帶領人對行人安全負責。

7、行人應走人行道,不得停留和亂動副斜井的設備、設施。

8、人員在副斜井行走期間,如發生危及人身安全意外情況時,要及時躲到躲身硐等安全地點。

9、所有在大巷行走人員,必須加強瞭望,注意有無來往車輛。車輛通過時,必須及時躲在安全地點,嚴禁在道心停留。

10、需在副斜井臨時施工及處理事故等特殊情況下,相關人員需進入此巷道時,必須經礦安監科批準,並辦理通行證。

副斜井信號把鉤工管理製度

1、信號把鉤工必須經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資格證持證上崗。

2、必須熟悉本運輸係統提升設備、信號設施,防跑車和跑車防護裝置等情況和《煤礦安全規程》的相關規定,集中精力按照本規程要求和統一規定的信號種類標誌等有關規定,準確無誤的發送信號。

3、開車前必須對所有信號和通訊設備進行檢查試驗,檢查連接裝置、保險繩、鉤頭和接頭以及各種使用工具是否良好、完整、齊全並查看鉤頭15m以內的鋼絲繩是否有打結、壓傷、死彎等不安全隱患。

4、收到的信號不明確時不得發出開車信號,應用電話或其他方式查明原因並且廢除本次信號重新發送。

5、發出信號後,發現提升容器的運行方向與發出信號規定的方向不一致時,應立即發出信號停車,待查明原因後重新發出信號。

6、必須集中精力細心操作,在崗上不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不得在聯係工作中(如用電話或口頭與他人聯係時)發出信號。

7、不得擅離工作崗位,嚴禁私自找他人代替上崗,確需離崗時必須請示領導並告知絞車司機,待批準後方可離崗。

8、認真執行崗位責任製和交接班製度,嚴禁在提升運行過程中交接班。

9、保證擋車欄必須經常處於關閉狀態,提放車時(手動)應準時打開到位。

10、認真檢查礦車之間的連接,礦車與鋼絲繩之間的連接,必須使用不能自行脫落的連接裝置並加裝保險繩。對檢查出不合格的連接裝置必須單獨放置,交班時交待清楚,並做出明顯標誌,消除隱患。

斜巷運輸安全設施設置及安全試驗管理

一、大型斜井(包括副斜井、暗斜井)

(一)、擋車裝置

1、上部車場:設氣動阻車器或可靠的爬軌式阻車器。

2、上部變坡點下20米處:設與絞車聯動的網式常閉撈車器。

3、下部變坡點上20米處:設自動常閉網式撈車器。

4、中部:設自動常閉網式撈車器,撈車器間距根據斜巷坡度、車輛總質量及撈車器的抗衝擊能力合理布置,但其間距不得大於100米。

5、副斜絞車房配置能夠觀察到各擋車器工作狀態的監視器。

6、所有新安裝的擋車設施使用前必須做模擬跑車試驗,使用中的擋車裝置試驗期限不超過1年,並做試驗記錄。

(二)、信號

1、打點信號:上、下信號硐室內及絞車房安設聲光語言信號裝置,要求以上三地點之間的信號實現雙向對打,分段聯係,下車場不可以與絞車房直接打信號。

2、警示裝置:上下車場、中間巷道口等不允許人員進入的地點的入口處,要設置聲光語言報警信號裝置,在斜坡運輸時人員不得擅入。

3、擋人欄

上下車場及中間道口不允許其他人員進入的地點設置擋人欄,隻有擋人欄關閉時方準發出信號啟動絞車。

4、通訊

坡上、坡下信號房以及絞車房內必須配備電話。

5、照明

斜坡照明燈具間距不大於20米,車場不大於10米,摘掛鉤處要求照明良好。

二、采區上下山斜坡

(一)、擋車器

1、上部車場:斜坡上部車場進出口處設置爬軌式阻車器,變坡點前2米處設置風動阻車器。

2、上部變坡點下方20米處:設置風動網式撈車器,要求與上部阻車器聯動。

3、下部變坡點上方20米處:設置自動常閉網式撈車器。

4、中部:設置自動常閉網式撈車器,撈車器間距根據斜巷坡度、車輛總質量及撈車器的抗衝擊能力合理布置,但其間距不得大於100米,8°以下斜巷間距可加長至150米。

5、下部車場:進出口處設置爬軌式阻車器。

6、所有新安裝的擋車設施使用前必須做模擬跑車試驗,使用中的擋車裝置試驗期限不超過1年,並做好記錄。

(二)、信號

1、坡上、下均須設有信號硐室,信號工必須在硐室內操作 。

2、信號裝置:能夠雙向對打,固定牢固,安設位置便於信號工的操作與觀察。

3、警示裝置:上下車場及中間道口不允許其他人員進入的地點設置聲光語言警示裝置,斜坡運輸作業時人員不得擅入。

(三)、擋人欄

上下車場及中間道口不允許其他人員進入的地點設置擋人欄,隻有擋人欄關閉時方準發出信號啟動絞車。

(四)、照明

斜坡照明燈間距不大於20米,車場不大於10米,摘掛鉤處要求照明良好。

三、小絞車

1、小絞車運輸係統所有的車場及其長度、坡度、安全距離、安全設施等必須符合規範要求,不符合規範的必須進行整改。

2、加強小絞車運輸現場管理,所有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各操作崗位人員必須按要求配齊配足,運輸作業時各崗位人員要堅守崗位,規範操作,嚴禁擅自離崗。

3、所有絞車必須完好,纏繩方式、出繩角度要符合要求,刹車裝置要靈敏可靠,嚴禁帶病運轉。

4、鉤頭、保險繩、信號、警示裝置、擋車裝置、擋人欄、各類連接裝置等安全設施每班作業前必須按要求進行檢查,做好記錄,在確保完好有效的情況下方準開車作業。大型設備、物料、易燃易爆物品、綜采工作麵安拆運輸等特殊作業必須製定專門的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並嚴格貫徹執行。

5、斜巷運輸安全設施必須齊全有效,信號、擋車裝置、防跑車裝置、連接件、保險繩必須符合規範要求。

大巷運輸安全設施設置及文明生產管理規定

一、行車保護設施

1、大巷交叉口、裝煤車場繞道口必須進行信號區間閉鎖;

2、人車場必須安裝隻允許一列人車進入、區段兩端紅燈閉鎖的信號設施;

3、大巷彎道必須設置彎道報警;

4、大巷內的煤倉裝煤車場兩端及各類硐室口必須設置黃燈警示信號;

5、與大巷交叉的采區上下山的車場口,必須安裝進出車輛在接近交該叉口時均能進行報警的聲光語言信號;

6、常用道岔要安裝道岔位置指示器和警衝標;

二、標誌牌

1、主要運輸大巷、各類車場、各種繞道等必須懸掛標有巷道名稱的巷標;

2、各交叉口變道處必須懸掛標有方向指示的路標;

3、車場口、交叉口、彎道處、大巷沿線、特殊硐室等處要懸掛提示司機和行人的警標;

4、巷道裏程牌間距不大於100米;

5、架線橫拉線吊牌編號管理。

以上牌板要求反光、醒目,符合行標或國標。

三、照明

1、運輸大巷照明燈間距≤20米;

2、車場、裝車線路照明燈間距≤10米;

3、交叉點、主要硐室口、摘掛鉤處、彎道處的照明燈必須保證足夠亮度,滿足安全操作的照度要求。

四、運輸管理

1、對運輸係統中不符合《煤礦安全規程》及行業標準的線路、設施等,按規定進行技術改造、更新、完善,完成之前必須製定相應的防範措施,並嚴格執行,確保安全。

2、大巷內嚴禁行人。車輛在大巷內停車時,跟車司機觀察路線運行狀況。

3、大巷內施工作業人員作業時必須穿反光背心,嚴格執行施工安全措施,並在距作業地點兩端不小於60米處分別設置紅燈警戒信號,有車輛通行時作業人員必須撤到安全區域。爆破材料運送人員必須在規定行走路線、規定時段內行走,嚴格執行人工運送爆破材料的有關規定。

4、大巷道岔設置管理牌板,進行統一編號管理。

5、加強大巷排水管理,大巷排水能力不能滿足要求時,要提前製定專門措施,及時進行水溝的修整維護,杜絕水淹軌道危害運輸線路的情況發生。

6、運輸大巷的安全設施必須完齊全、靈敏、可靠。

7、運輸區組織專人負責安全設備設施的安裝、驗收、日常維護以及做好相關記錄。

8、礦車實施編號打標管理,管理台帳應詳細記錄每輛礦車車軸的更換日期及其它部位的維修情況,對達到使用期限的車軸實行有計劃的強製性更換,試行車軸等關鍵件的探傷檢查,不合格的車軸必須報廢,提前預防,避免斷軸事故。

9、強製執行礦車等的檢修維護製度,所有運行車輛設備必須完好,杜絕帶病運行。

提升運輸設備安全設施檢查試驗製度

一、目的

為了切實加強運輸設備管理,加大檢查試驗鋼絲繩和安全設施的力度,實現安全生產,保證運輸作業安全,特製定本製度。

二、適應範圍

本製度適用於韓家窪煤業有限公司運輸區及其他相關單位。

三、職責

機電科、運輸區負責對提升運輸設備安全設施的試驗工作,各使用單位負責日常安全檢查。

四、內容

(1)鋼絲繩的檢查試驗製度

礦井井上、下所有運輸絞車的鋼絲繩必須每天有專人檢查一次,並按照要求

填寫檢查記錄,直徑18mm 以上的鋼絲繩必須定期做以下試驗,其試驗報告由主管科長審查後存檔。

1.每次換繩前,必須截取一段1 .5m 長的新鋼絲繩做拉斷、彎曲和扭轉三種試驗。

2.新繩安裝使用1年後必須截取一段鋼絲繩做拉斷、彎曲兩種試驗,以後每隔半年要再做一次同樣的試驗(摩擦輪絞車除外)。

(2)安全設施的檢查試驗製度

凡使用中的各種擋車裝置,信把工在交接班後必須檢查一次;維修工每天早

班接班後檢查試驗一次。並填寫檢查試驗記錄。運輸區每月必須對各種擋車裝置

檢查試驗一次,並填寫檢查試驗記錄。

1、在軌道運輸的傾斜井巷中,必須裝設擋車裝置;凡裝設有擋車裝置的斜坡,必須堅持使用,不得以任何借口,棄之不用或隨意拆除。

2、任何一種新型的擋車裝置,或在用擋車裝置的使用條件(巷道傾角,一次最多提升車數,裝置距離等)發生改變後,必須經過試驗,認為可靠以後,方可正式投入使用,試驗條件必須符合實際情況。

3、各車場把鉤工交接班時,要對所管轄的擋車裝置的運行情況進行交接;出現的故障或隱患,未消除之前,把鉤工不得發提升信號,並報告主管部門,立即處理,合格後方可進行提升。

4、斜坡把鉤工必須經過專門的培訓,並考試合格,取的合格證後,才能上崗;

5、斜坡把鉤工對斜坡擋車欄的日常使用、安全運行負責。

6、運輸隊負責斜坡擋車欄的維護、保養、試驗,保證擋車欄的完好運行;

7、運輸隊對斜坡擋車欄實行周檢、試驗製度,並記錄在冊備案,斜坡擋車欄的中修、大修,由機電隊、運輸隊,根據擋車欄的運轉情況,進行具體安排。

8、斜坡擋車欄必須在規定的高度、寬度範圍內運行,嚴禁運行其它超高、超寬設備,若有專項措施需運行特殊設備,或需執行其它任務,斜坡把鉤工必須先征得礦調度室同意,並與運輸隊機取得聯係,采取有效措施後,方可運行;

9、斜坡必須按規定數量組車,嚴禁超過規定數量組車損壞斜坡擋車欄;斜坡把鉤工應精心操作,不得做任何與操作無關的事情;未提及之處,按《煤礦安全規程》、《各工種操作規程》及有關規定執行。

井下輔助運輸傾斜巷道“一坡三擋”安設規定

為進一步加強運輸管理,確保井下運輸安全,根據《煤礦安全規程》和《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及考核評級辦法》的有關要求,並參照其他單位做法,經煤業公司研究作出傾斜巷道及上部平車場輔助運輸“一坡三擋”安設規定。其規定如下:

1、凡有傾角,斜長小於20米的傾斜巷道,在變坡點前2米處設一道阻車器。

2、傾角大於0.29°(坡度5‰)、小於2°,長度小於300米的巷道,在其變坡點前2米處設一道阻車器。

3、傾角大於0.29°(坡度5‰)、小於2°,長度大於300米的巷道,中部設數道跑車防護裝置,其間距不大於300米。

4、傾角大於2°,斜長大於20米、小於50 米的巷道,在其上部變坡點前2 米處設一道阻車器,在其下部變坡點以上15—20米處設一道擋車欄。

5、傾角大於2°、小於8°,斜長大於50米、小於150 米的巷道,在其上部變坡點前2米處設一道阻車器,在其變坡點以下略大於一列車長度處設一道擋車欄,下部變坡點以上15—20米處設一道擋車欄。

6、傾角大於2°、小於8°,斜長大於150米的巷道,在其上部變坡點前2米處設一道阻車器,在其變坡點以下略大於一列車長度處設一道擋車欄,下部變坡點以上15—20米處設擋車欄,中部設數道跑車防護裝置,其間距不大於150米。

7、傾角大於8°,斜長大於 50米、小於100 米的巷道,在其上部變坡點前2米處設一道阻車器,在其變坡點以下略大於一列車長度處設一道擋車欄,下部變坡點以上15—20米處設一道擋車欄。

8、傾角大於8°,斜長大於 100米的巷道,在上部變坡點前2米處設一道阻車器,在其變坡點以下略大於一列車處設一道擋車欄,下部變坡點以上15—20米處設一道擋車欄,中部設數道跑車防護裝置,其間距不大於100米。

9、傾斜巷道內所有甩車場的道岔以下至少設一道阻車器。

10、傾斜巷道下部車場設有空重車道的,在其下部變坡點以上15—20米處空重車線路上均設一道擋車欄。

11、正在施工掘進的上下山巷道的“一坡三擋”裝置與傾斜巷道安設相同。對於正在下山施工巷道的迎頭後30米或裝岩設備後20米處安設手動擋車欄,並與工作麵迎頭或裝岩設備同步前移。

12、所有傾斜巷道上部平車場車輛入口處安設至少一道阻車器。

13、特殊情況下在傾斜巷道內裝卸物料時必須設置可靠的阻車器(擋車器)。

14、小巷運輸車輛摘掛鉤處必須設置軌道落平段,並安設至少一道阻車器(擋車器)。

15、所有巷道的阻車器、擋車欄均處於常閉狀態,隻有車輛通過時方可打開,且由人工操作控製。

16、所有傾斜巷道中部的跑車防護裝置,其開閉狀態執行《煤礦安全規程》第370條規定,並為自動控製裝置。

17、所有防跑車裝置必須堅固耐用,靈敏可靠,擋車有效,並為有煤安標誌的定型產品。

本規定自文件下發之日起試行,如有上級規定不符之處,按上級規定執行。

鋼絲繩驗繩製度

1、使用中的鋼絲繩每日必須檢查一次,並記錄檢查結果。日檢包括以下內容:

(1)檢查鋼絲繩斷絲的根數和部位,撚距斷絲情況。

(2)目測鋼絲繩直經變化情況。

(3)鋼絲繩潤滑和腐蝕情況。

(4)繩子頭與繩卡的牢固情況。

2、鋼絲繩檢查應由專職驗繩工負責完成,檢查應采用眼看、 測量、手捋摸和錘敲相結合的辦法進行,並與司機相互協調,驗繩子時開車速度不得高於0.5m/s。

3、驗繩工必須每星期用遊標卡尺詳細測量一次鋼絲繩直徑和磨損情況,並做好各測量點的具體數據記錄。

4、檢查鋼絲繩時和井口信號工聯係,由其發慢車信號,並利用深度指示器和其它標誌確定斷絲和其它損傷部位,對易損壞和腐蝕較多的部位應停車檢查。

5、鋼絲繩在運行過程中,受到突然停車等到猛烈拉力時,(包括猛烈掙繩,打圈等)必須立即停車檢查,如發現違反《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之一者,必須將受力部剁掉或更換全繩。鋼絲繩鏽蝕達II級以上,點蝕麻坑形成溝紋、外層鋼絲繩鬆動時,不論斷絲數或直徑變細多少都必須立即更換。

6、各種股撚鋼絲繩在一個撚距內斷絲斷麵積,同鋼絲繩總斷麵積之比達到10%必須更換。

7、上提或下放重物時,每次都必須執行下列規定。

(1)驗繩工要對鋼絲繩和連接鉤頭進行一次詳細檢查。

(2)下放重物時絞車司機與井口把鉤工密切合作,待鋼絲繩伸直重物靜止後,方可慢下放。

8、運輸區工程師至少每月檢查一次鋼絲繩檢查記錄本,查閱後簽名,運輸區區長每月應根據月檢記錄,進行一次統計分析,並整理出技術資料。

9、使用中的鋼絲繩每月至少塗油一次,鋼絲繩的塗油可用人工和噴油器,一般用手逆鋼絲繩運動方向往繩上抹油或用噴油機(繩速為1m/s),塗油前應將鋼絲繩上的油圬清除掉。

提升用鋼絲繩定期檢查、試驗與更換安全規定

1、提升鋼絲繩必須每天檢查1次。對易損壞或斷絲、鏽蝕較多的一段應停車詳細檢查。斷絲的突出部分應在檢查時剪下。檢查結果應記入鋼絲繩檢查記錄簿。

2、提升鋼絲繩的定期試驗,應遵守下列規定:

(1)升降人員或升降人員和物料用的鋼絲繩,自懸掛時起每隔6個月試驗1次;懸掛吊盤的鋼絲繩,每隔12個月試驗1次;

(2)升降物料用的鋼絲繩,自懸掛時起經過1年進行第1次試驗,以後每隔6個月試驗1次,直徑在18mm 及其以下的專為升降物料用的鋼絲繩,不受上述限製。

提升鋼絲繩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必須更換:

(1)各種股撚鋼絲繩在1 個撚距內斷絲斷麵積,同鋼絲總斷麵積之比達到下列規定時,必須更換:

①升降人員或升降人員和物料用的鋼絲繩為5%;

②專為升降物料用的鋼絲繩為10%;

③專為無極繩運輸用的鋼絲繩為25%。

(2)鋼絲繩在運行中遭受到卡車、突然停車等猛烈拉力時,必須立即停車檢查,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必須將受力段剁掉或更換全繩:

①鋼絲繩產生嚴重扭曲或變形;

②斷絲超過本條(1)的規定;

③直徑減小值超過本條(3)的規定;

④遭受猛烈拉力的一段,其長度伸長0.5%以上。

在鋼絲繩使用後期,斷絲數突然增加或伸長突然加快

(例如:連續3天出現顯著伸長,或在某一撚距內每天都有斷絲出現),必須立即更換。

(3)以鋼絲繩標稱直徑為準計算的直徑減小量達到下列數值時,必須更換:提升鋼絲繩或製動鋼絲繩為10%;

(4)鋼絲繩的鋼絲有變黑、鏽皮、點蝕麻坑等損傷時,不得用作升降人員。鋼絲繩鏽蝕嚴重,點蝕麻坑形成溝紋、外層鋼絲鬆動時,不論斷絲數或繩徑變細多少,都必須立即更換。

提升鋼絲繩使用保管安全規定

1、新繩到貨後必須按本規定第5項規定的內容進行驗收試驗。合格後妥善保管備用,防止損壞或鏽蝕。

2、每卷鋼絲繩都必須保存有完整的原始資料(包括出廠廠家合格證、驗收證書等)。

3、保管期超過1年的鋼絲繩,在懸掛前必須再進行1次試驗,合格後方可使用。

4、直徑在18mm及其以下的專為提升物料用的鋼絲繩,有廠家合格證書,外觀檢查無鏽蝕和損傷,可以不做本規定(1)、(3)項所要求的試驗。

5、新鋼絲繩懸掛前的試驗(包括驗收試驗)和在用繩的定期試驗,必須按下列規定執行:

(1)新繩懸掛前的試驗:必須對每根鋼絲做拉斷、彎曲和扭轉3種試驗,並以公稱直徑為準對試驗結果進行計算和判定:

①不合格鋼絲的斷麵積與鋼絲總斷麵積之比達到6%,不得用作升降人員;達到10%,不得用作升降物料;

②以合格鋼絲拉斷力總和為準算出的安全係數,如低於附表1的規定時,該鋼絲繩不得使用。

(2)在用繩的定期試驗,可隻做每根鋼絲的拉斷和彎曲兩種試驗。試驗結果,仍以公稱直徑為準進行計算和判定:

①不合格鋼絲的斷麵積與鋼絲總斷麵積之比達到25%時,該鋼絲繩必須更換;

②以合格鋼絲拉斷力總合為準算出的安全係數,如低於本題第6項的規定時,該鋼絲繩必須更換。

(3)新繩和在用繩的韌性指標,必須符合表的規定。使用不同韌性標號的鋼絲製造的鋼絲繩,應以其中低韌性標號鋼絲的韌性為該鋼絲繩的韌性標號。

6、使用中的鋼絲繩做定期試驗時,如果安全係數小於下列數字,必須更換:

(1)專為升降人員用的小於7;

(2)升降人員和物料用的鋼絲繩:升降人員時小於7;升降物料時小於6;

(3)專為升降物料用的和懸掛吊盤用的小於5。

提升機房標準化管理製度

1、機房內整潔衛生、窗明地淨,做到無雜物、無油垢、無積水、無灰塵,禁止用機房兼作其他用途。

2、機房門口掛有“機房重地、閑人免進”字牌。

3、機房設施齊全、完善、規範

(1)機房內管線敷設整齊;

(2)有工具板,排放整齊,有帳或卡;

(3)滅火器材齊全,放置整齊,數量充足(2~4 個滅火器,0.2m3以上的防火砂);

(4)照明適度,光線充足;

(5)帶電及轉動部分有保護柵欄和警示牌;室內接地係統完善,接地電阻符合規定。

4、各項製度完善齊全

(1)要害場所管理製度;

(2)崗位責任製度;

(3)交接班製度;

(4)要害場所登記簿;

(5)操作規程;

(6)巡回檢查部位圖;

(7)定期檢修記錄;

(8)事故記錄簿。

提升“四超”車輛運輸管理製度

對於因材料超長致使礦車連接裝置無法相連接的均視為礦車超長運輸,凡裝車高度超過車輛高度300MM的,寬度大於礦車的寬度、重量大於2噸時,均視為“四超”車輛。“四超”車輛的運輸必須執行如下安全措施。為確保此類礦車的運輸安全,特製定如下管理製度:

一、 設備名稱:

二、 運輸單位及負責人:

三、 運輸起止與終點:

四、 時間:

五、 車輛主要技術參數:重量= 外形尺寸:長*寬*高=

六、 管理製度:

1、 裝運“四超”的車輛在裝材料前要檢查車輛的完好,檢查車輛的連接裝置是否合格,車體是否堅固完整,行走部中否完好,不完好時不得使用,裝材料後,材料的重心要靠近車輛中心,偏差不大於100MM,“四超”車輛下井前要固定牢靠,對於超長的軌道,管子等,裝車高度不得超過礦車車箱高度。

2、 “四超”車輛的運輸單位,在運輸前要對運輸的線路上的巷道高度、風門高度等進行堪查,對於影響通車的障礙應提前采取措施處理掉,以便“四超”車輛能夠順利通過這些地點。

3、 超長材料在大巷的運輸采用人力推車的方法。推車前要調度站聯係好、經同意後方可推車。

4、 推車時,一次隻準推一輛車,嚴禁在礦車的兩側推車。同向推車的間距,在軌道坡度小於或等於5‰時,不得小於10米。

5、 推車時必須時刻注意前方,在開始推車、停車、掉道、發現前方有人或有障礙物,從坡度較大的地方向下地方向下推車以及接近道岔、彎道、巷道口、風門、硐室出口時,推車人必須及時發出警號。

6、 推車速度不得大於1米/秒。在向下坡推車時,要控製好車速,嚴禁放飛車。

7、 軌道坡度大於7‰時,嚴禁人力推車。

8、 平巷內采用無極繩絞車運輸“四超”設備時,梭車與“四超”車輛的連接必須使用正規的連接裝置,嚴禁用鐵絲、繩頭等非標準連接裝置,“四超”車輛在掛車時應安排在梭車的後方和運輸“四超”車輛的人員能夠觀察到的位置。

9、 無極繩絞車司機在運輸“四超”車輛途中,嚴格執行本工種操作規程,運行速度不得大於0.67米/秒,並控製速度均勻。運輸“四超”車輛的人員要跟在梭車的後麵,保持5米的距離。

10、 采用小絞車運輸的平巷內,在絞車鋼絲繩牽引的巷內不得有人,運輸“四超”車輛的人員除絞車司機外,隻允許在車後麵跟車走,並時刻注意車輛的運行情況,發生意外及時發出停車信號。

11、 “四超”車輛在內運輸過程中,不得中途停留,如確需停留時,車輛的周圍必須有反光或發光的標記。

12、 “四超”車輛到達斜巷上、下車場後,負責人要與車場的掛鉤工聯係好。

13、 掛鉤工要檢查“四超”車輛的固定情況,必要時,對“四超”車輛重新進行固定,並調整好礦車的重心。

14、 “四超”車輛每次隻允許掛一輛車,嚴禁超掛車輛。

15、 掛車時,必須嚴格執行掛鉤的規定,保險繩要正常使用,並將多餘的保險繩掛好,下垂不得低於礦車的碰頭。

16、 掛好鉤後,開始斜巷運輸時,要嚴格執行好斜巷運輸的各項管理規定。

17、 絞車司機啟動絞車時,加減速要均勻,運行速度不得超過1米/秒。

18、絞車司機必須持證上崗,集中精力,嚴格遵守崗位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嚴禁酒後上崗。

19、提升時必須由有經驗的絞車司機擔任主司機進行操作,並由副司機進行監護。

20、提升“四超”件前要仔細認真對絞車電控及傳動、製動係統進行全麵檢查,確保設備處於完好狀態,性能可靠。

21、提升“四超”件前要對鋼絲繩進行認真、全麵的檢查,確認鋼絲繩連接緊固,鉤頭牢固可靠,不合格鋼絲繩的斷麵積與鋼絲繩總斷麵積之比不得超過3%,發現問題及時彙報處理。

22、提升“四超”件前,運料人員要到絞車房與絞車司機聯係,寫清每次下放設備的重量、寬度、高度,由雙方檢查並簽字認可後方可開始下放,確保安全。

23、下放特大件前必須綁紮牢固,並掛安全保險繩,隻有在確保安全後方可開車。

24、絞車司機要注意傾聽信號,嚴格遵循信號鈴聲規定“一停二上三下”。

25、運行中要注意傾聽監視減速器運行聲音、鋼絲繩速度變化情況等異常情況,密切監視設備運行狀況,根據各種情況及命令采取相應措施。

26、開車時發生機器跳動、下放速度變快等異常情況應立即停車檢查,彙報調度室和礦運輸區、運輸副總、機電礦長等,並立即采取措施,得到處理確認正常後方可再開車。

27、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及《絞車操作規程》等有關規定。

無極繩絞車管理製度

一、無極繩絞車司機崗位責任製

1、絞車司機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考核合格後,持證上崗。

2、熟悉設備的結構、原理、性能、主要技術參數,了解運行區段巷道基本情況。

3、每班絞車運行前必須對絞車本體、張緊裝置、信號、通訊、軌道等進行嚴格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彙報處理。

4、無極繩絞車司機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對本崗位的安全工作負責。絞車運行中,必須堅守崗位,精力集中。

5、在遇到直接危及人身或設備安全的突發性事故,有權采取應急措施,先停車,而後及時彙報處理。

6、嚴格執行“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行車不作業”製度” 。

7、司機離開崗位時,必須將開關手把置於停止位置。

8、每班工作結束,司機必須認真填寫好相關記錄後方可離開崗位。

9、愛護設備、設施,保持工作場所清潔整齊,堅持文明作業。

10、積極參加業務學習和自學,不斷提高自身素質。

二、無極繩絞車使用管理規定

為規範軌道無極繩絞車的使用,減輕職工勞動強度,提高斜巷運輸效率,確保無極繩絞車運輸過程安全,特製定使用管理規定。

1、無極繩絞車司機必須經過專門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

2、各單位每班作業必須指定安全及施工負責人。各單位根據所運輸物料的不同必須製定相應安全技術措施

3、每班作業前必須對無極繩絞車運輸係統各部件進行檢查,對檢查不合格的部件必須及時彙報處理。

4、常規物料必須按礦規定掛車數掛車,嚴禁超掛車,“四超”車輛每鉤隻準掛一車,車輛連接必須使用硬連接。

5、無極繩絞車正常運行的牽引方式必須采用後拉式(梭車在前),嚴禁采用後推式。

6、無極繩絞車運輸必須按規定使用標準防脫銷和硬連結裝置,嚴禁使用多環鏈或其它東西代替;

7、梭車兩端必須設置保險繩並正確使用,嚴禁保險繩不用。

8、絞車司機及沿途信號工必須正確使用信號、通訊設施,嚴禁利用信號、通訊設施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9、嚴格執行“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行車不作業”製度。嚴禁人員跟梭車行走,嚴禁人員坐梭車、蹬鉤頭。

10、絞車運行中,發現異常,必須立即停車查明情況並處理後方可繼續運行。

11、無極繩絞車正常運行必須在慢速檔,嚴禁掛空檔開車,嚴禁使用高速檔。

12、手閘的使用必須是在關閉電機電源後方可進行,不允許電機通電時施閘,以免損壞絞車機件和電機。

13、無極繩絞車司機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堅守崗位,精力集中。

14、車輛和梭車出現掉道,嚴禁使用無極繩絞車硬拉複位,同時就近按下急停閉鎖。

15、必須加強軌道、絞車各機件的維護,以確保絞車安全高效運行。

16、絞車停用時,絞車電源控製開關手把必須處於分斷位置。

17、每班工作結束,司機必須認真填寫好相關記錄後方可離開崗位。

三、無極繩絞車維修保養製度

為保證無極繩絞車維修保養質量,確保無極繩絞車安全高效運轉,根據《煤礦安全規程》、《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無極繩絞車安裝使用暫行管理規定》和其它相關規定,製定無極繩絞車維修保養製度。

1、每天對信號、漏泄通訊進行檢查維護,確保信號靈敏可靠,通訊暢通。

2、每天檢查絞車及張緊裝置基礎螺母有無鬆動,保持緊固。

3、每天對減速機油位進行檢查,油量不足時及時補充。

4、每天檢查開式大小齒輪及時加入機油或黃油,保持其潤滑良好。

5、每天檢查電液閘Ed推動器液壓油油位,不足時及時補加。

6、每天檢查刹車石棉帶磨損情況,磨損超限時及時更換,及時調整製動閘間隙至合適大小。

7、每天必須檢查滑輪和配重上下移動是否自如,確保無卡滯現象。

8、每天必須檢查梭車上固定鋼絲繩的兩隻楔塊,如有鬆動應及時緊固。

9、鋼絲繩每天必須檢查一次。對磨損、斷絲、變形情況進行檢查(重點是梭頭部位及梭車前後10米內的鋼絲繩)、處理並作好記錄。當直徑減小量、斷絲數、變形超過《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時,必須立即更換。

10、每天檢查各輪組的運轉情況進行檢查,轉動不靈活或磨損嚴重時,及時進行處理或更換,保證輪組轉動靈活。

11、每天對沿途軌道進行檢查維護,保持達到質量標準化標準。

12、經常檢查鋼絲繩及時對其進行調整,調整後將定位銷插入儲繩筒孔內,防止儲繩筒在運行中轉動,使鋼絲繩逸出。

13、經常檢查滾筒繩襯磨損情況,繩襯磨損到固定絞製螺栓後要及時更換。

14、絞車操作硐室內保持設備環境整潔。

15、每周對各滑輪加注鈣基潤滑脂一次。

16、檢修工根據檢查情況及時給鋼絲繩塗油。

17、每半月對軸承加油一次,每三個月清洗一次軸承。

18、按《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定期對鋼絲繩進行檢驗。

架空乘人裝置管理製度

根據礦井建設初步設計,韓家窪煤業有限公司在進風行人斜井安裝架空乘人裝置一部,擔負全礦井下職工出入井運送任務,為了規範、提升架空乘人裝置各級管理人員、操作人員的標準化管理水平,並針對山西省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關於煤礦使用架空乘人裝置“宜有鋼絲繩在線監測裝置、宜加裝斷繩抓捕器”的要求,當前由於煤礦經營困難,韓家窪煤業未安裝以上設備的情況下,為保證乘坐架空乘人裝置過程中人員安全,特製定本運行安全管理規定。

一、基本概況

架空乘人裝置型號RJY45-20/598,電機功率45KW,電壓等級660V,雙回路供電,運行速度1m/s,井筒坡度20°,井筒長度570米,選用φ22m光麵無油鋼絲繩。

二、設備運行存在的安全隱患

1、初次乘車時不熟練造成摔傷。

2、乘坐過程中鋼絲繩斷繩、脫輪造成人員傷害。

3、運行過程中架空乘人裝置急停乘坐人員未坐穩而摔傷。

4、運行過程中人員搖晃造成碰傷。

5、下車時不能順利下車而造成的摔傷。

6、運行過程中發生飛車事故。

三、安全技術規定

(一)、技術保證規定:

架空乘人裝置應處於完好狀態,機電工要嚴格按周期檢修製度、巡回檢查製度、安全保護試驗製度等進行維護檢修,每班架空乘人裝置維護工要認真檢查抱索器、輪、鋼絲繩、緊固件、輪邊製動器及各種保護等,發現異常,立即處理,確保運行正常。

1、鋼架結構無扭曲變形,螺絲緊固有效。

2、減速機正常運行時,應從油觀察窗看到油,否則減速機應立即加油到適當油位,加油方法按相應減速機的操作維護說明中的規定進行;減速機運行時外殼溫度一般不超過75℃,若運行中出現異常,油溫突然升高,應立即停車檢查,排除故障。

3、驅動輪、尾輪輪襯磨損餘厚不小於原厚度的三分之一,否則,應及時更換輪襯;輪緣、輻條及焊縫無裂紋、變形,鍵不鬆動,緊固螺母無鬆動;驅動輪轉動靈活,無異常擺動和異常聲響;定期給軸承座中的軸承加注潤滑油。

4、製動閘杠杆係統動作靈敏可靠,銷軸不鬆晃,不缺油,閘輪表麵無油跡,液壓係統不漏油;鬆閘狀態下,閘瓦間隙不大於2.5mm,製動時閘瓦與閘輪緊密接觸,有效接觸麵積不小於設計的60%;閘帶無斷裂現象,磨損餘厚不小於3mm,閘輪表麵溝痕深度不大於1.5mm,溝寬不超過閘輪有效寬度的10%。

5、聲光信號完好齊全,吊掛整齊,報警信號靈敏可靠。若發現信號異常,應及時修複。

6、鋼絲繩運行應平穩,速度正常,否則應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7、張緊裝置能夠靈活調節運載鋼絲繩在運行過程中的張力,活動部位移動靈活,不卡輪軸,不歪斜;重錘上下活動靈活,不卡不擠不碰支撐架,配重安全設施穩固可靠。

8、架空乘人裝置各部件齊全完整,螺絲緊固有效,無開焊、裂紋或變形;鎖緊裝置齊全、有效,無變形;定期檢查抱索器的抱緊力,若抱緊力不夠時,應及時更換抱索器;所有托、壓輪應轉動靈活、平穩、不晃動;輪襯貼合緊密無脫離現象,輪襯磨損餘厚不小於5mm;托輪架穩固,無彎曲變形及位置偏移等現象;各部件聯接螺栓緊固有效,焊縫無開裂現象;托輪軸承應定期檢查、清洗、加潤滑油。

9、鋼絲繩1個撚距內斷絲斷麵積與鋼絲總斷麵積之比達25%或直徑磨損達10%時,必須更換鋼絲繩繩。

10、電控裝置運行一段時間後,應定期對電控設備進行除塵、防水和防潮處理,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11、聲光報警信號在井下應清晰可見,報警信號應靈敏可靠,若發現信號異常,應及時修複。

12、經常檢查電氣開關,確保電氣開關動作可靠。

13、輪邊製動器電機運行後,油泵壓力油表指針應上升至12Mpa左右,油泵及各街頭不能漏油,設備正常後製動壓力在8—9Mpa,否則,立即處理。

14、電氣係統:電動機運行正常,無異響、無油泥,風葉、護罩完整無損傷。

15、保護裝置:欠速、過速保護、機頭機尾越位保護、上變坡點掉繩保護、全程急停開關、斷繩急停保護、重錘下限位保護、製動器動作失效保護、液壓站溫度的檢測保護、輪邊製動等保護裝置齊全完好、靈敏可靠,安裝位置符合規定,並每班試驗一次。

16、通訊係統齊全、靈敏、清晰,安裝位置合理;機頭照明齊全。

17、控製開關整定合理,電氣保護靈敏可靠,設備無失爆現象。

(二)、架空乘人裝置運行安全規定:

1、架空乘人裝置啟動前應對下列部位進行檢查:

1)乘人裝置各部位連接牢固,無破損,變形。各部緊固螺栓不得鬆動、缺損。

2)鋼絲繩聯接良好,直徑磨損,斷絲不超限。

3)托繩輪轉動靈活,輪襯磨損不超限,固定架連接牢固、完好、可靠。

4)機尾配重合適,保險繩、配重繩完好,鋼絲繩與驅動輪、尾輪不打滑。

5)機頭、機尾主導輪、尾輪轉動靈活,輪襯磨損不超限。

6)減速箱軸承內潤滑油油質必須合格,油量適當。電動機各部位完好、齊全。

7)電力液壓製動裝置動作靈敏、可靠。

8)照明、信號及各項安全保護裝置齊全、靈敏可靠。

9)電控設備開關手把在“0”位。

10)電纜懸掛整齊、完好。

11)檢查巷道是否存在影響運行的因素,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如危及運行安全,嚴禁開車。

2、啟動順序

1)將運行方式旋鈕選轉到連續運行端。

2)按兩下行車打點按鈕(打兩下點)。

3)按下電機啟動按鈕,啟動電機。

4)按下開車預警按鈕,警報響起。

5)再按下索道啟動按鈕,架空乘人車延時5秒啟動。

6)索道啟動後,司機要查看運行有無異常。

3、架空乘人車運行期間

1)架空乘人車啟動後,司機首先對運行狀況進行全麵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

2)架空乘人車運行期間司機必須堅持進行巡回檢查,認真執行好乘人製度,發現問題必須及時處理彙報。

3)架空乘人車運行期間,如果顯示屏先是保護裝置動作,司機應該到該保護裝置區域進行查看,恢複後開車。

4、故障恢複順序

1)發現顯示屏顯示保護裝置動作警報響起。例如急停保護裝置,該保護動作後,在顯示屏右上角顯示動作區域。

2)按下故障複位按鈕,如果警報再次響起,按照顯示屏顯示區域進行查看複位;如果警報不響,顯示屏顯示正常,按照啟動順序,啟動索道。

3)當架空乘人裝置緊急停機後,機頭操作人員必須切斷電源,認真查明原因並及時處理,待一切正常後,再重新送電,投入正常運行。

4)在架空乘人裝置運行過程中,司機要隨時注意設備運行狀況,發現運行狀態突然不穩定或其它意外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運行,待查明原因,並恢複正常後,方可繼續啟動架空乘人裝置運行。發現以下情況應立即停機,采取措施及時處理,並上報礦調度室、機電科、運輸隊值班人員:

a.電動機冒煙、冒火或劇烈振動。

b.減速箱、驅動輪、尾輪或其它主要傳動部分出現嚴重異響或意外震動。

c.鋼絲繩與驅動輪、尾輪出現打滑。

d.乘人裝置坐上人後下垂與巷道底板相刮撞。

e.鋼絲繩斷裂或從托繩輪上掉落。

f.越位開關保護失靈,乘坐人員到規定處沒下來。

g.如果遇到電源跳閘,必須立即采取緊急製動裝置,製動時要采取緩慢減速製動的方式,停電後必須及時恢複送電,恢複送電並確認無誤後,方可再次起動開車。

h.其它緊急事故或故障。

5、停車

停車時按下索道停止按鈕,索道延時5秒停車。

(三)乘車管理安全規定

1、初次乘坐人員必須經過相關培訓,了解架空乘人裝置的運行特性,熟悉架空乘人裝置的乘坐方法、運行中的注意事項及防範措施,並在有經驗人員帶領下乘坐。

2、必須遵守《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服從崗位人員的調度和指揮,嚴禁非工作人員擅自啟動乘人裝置運行。

3、架空乘人裝置開車前,必須先發出信號,沿線安裝語音信號,通知巷道內行走人員或施工人員躲避,防止被吊椅刮倒。

4、乘坐人員都必須做到著裝整齊,精力集中,排隊按序乘坐,不得擁擠、不得嬉戲打鬧。

5、乘坐時,要麵朝鋼絲繩運行方向隨車助跑,速度與方向同吊椅運行的速度和方向保持一致,快速跨坐在吊椅座板上,雙腳置於腳踏杆上。

6、乘坐人員在運行中,要坐穩、扶好吊椅杆,保持正確坐姿,集中精力注意前方,不得將腳拖在地麵上,不得用手抓住運載鋼絲繩和觸摸托(壓)繩輪,以防傷手;不得故意前後左後擺動吊椅,防止鋼絲繩脫槽或抱索器被托繩輪卡住。

7、上下乘車人員中途相遇時,不得嬉鬧、握手等,以免發生危險。

8、乘坐人員嚴禁無故拉扯急停保護裝置牽引鋼絲繩,嚴禁觸動鋼絲繩脫繩保護開關、重錘下限位保護開關,否則會造成人為的保護停機,影響架空乘人裝置的正常運行。

9、乘坐人員下車時,先一隻腳落地,隨即抬起臀部,另一隻腳落地,手握吊椅杆繼續向前走幾步,迅速從側麵離開。

10、乘坐猴車要注意到站語音提示,乘坐時不得睡覺、打盹。

11、乘坐人員必須在指定地點乘坐和下車。

12、乘坐人員要攜帶好隨身工器具,防止與鄰近設備、人員發生碰撞。

13、所有乘車人員隨身攜帶的礦燈、自救器等物品必須捆紮牢固,防止掛、碰。

14、乘坐人員攜帶材料、物品重量不得超過20公斤,攜帶長材不得超過1.2米,所帶物品不得拖地或橫行。

15、攜帶易燃、易爆物品的人員嚴禁與其他人員同時乘坐。

16、無安全專項措施,不得將工具和重物懸掛在架空乘人裝置杆上運送。

17、乘坐過程中,要注意架空乘人裝置的運行狀態是否正常、平穩,若途中發現脫繩、斷繩或其它緊急情況需要停車時,要及時拉動沿線設置的鋼絲繩拉線急停開關,使架空乘人裝置停止運行,同時迅速下車,待運輸隊排除故障,運行正常後,方可有序乘坐。發現速度異常加快,拉動保護後架空乘人裝置仍未減速停止時,乘坐人員不要慌張,要果斷跳下。

18、不論何種原因,中途停車時,所有人員必須迅速下車,待故障排除,運行正常後,方可有序乘坐,防止架空乘人裝置啟動時,造成吊椅劇烈擺動,發生人身危險。

19、安監科、運輸隊安排專人負責維持架空乘人裝置乘坐人員上下車的秩序。

20、在斜井巷道內施工或作業時,必須有兩人以上在現場,並製定專項安全技術措施,需停運時提前向礦調度室提出停運申請。

(四)、崗位管理及巡回安全檢查:

1、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堅守工作崗位,持證上崗,嚴格執行現場交接班製度。

2、必須熟悉所維修的猴車的結構、性能、工作原理和各種保護的使用以及正常檢查、試驗方法,掌握設備完好標準及維修工藝,會按照完好標準進行日常的維修和保養,能正確、快速處理各種故障。要做到工作中集中精力,精通業務,鑽研技術提高工作效率。

3、猴車運行期間司機不準離開操作台,隨時注意顯示數據以及設備運轉情況,保證安全運行。

4、嚴守“要害場所管理製度”執行入室登記製度,非工作人員未經批準,嚴禁進入操作地點。

5、工作前,猴車司機檢查好信號,機械和電氣各部及安全保護裝置,動作是否靈敏可靠,各部分是否牢固,鋼絲繩有無斷絲、斷股、變形,發現問題立即停車處理並及時彙報。

6、保持工作地點的衛生清潔。

7、必須按照規定的運行時間和信號指令開車,開車前必須發出開車信號,信號不明不準開車,發送信號及時準確。

8、開車前必須對猴車和各種保護進行檢查、試驗,確保安全可靠。

9、禁止甩保護或在機械設施潤滑不好、油位不正確、設備失爆、繩鬆等情況下運行。

10、猴車運行期間嚴禁離開崗位。在無人乘坐情況下暫時離開崗位時,必須切斷電機電源,並將電源開關打在閉鎖位置。

11、嚴格執行操作規程,認真執行巡回檢查製和交接班製等有關製度,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12、接班司機必須向交接司機詳細詢問猴車的運行情況及存在問題,並對猴車認真進行如下檢查:

(1)、保護是否靈敏可靠。

(2)、鋼絲繩繩徑是否超過規定。是否有斷絲、斷股情況。

(3)、機械運轉是否靈活,各潤滑點潤滑效果是否正常。

(4)、製動裝置、連接裝置、張緊裝置是否可靠。

(5)、信號、通訊是否通暢。

(6)、吊椅抱索器固定有無鬆動現象,損壞現象。

(7)、張緊重錘是否起作用、鋼絲繩是否有鬆散現象、打滑現象。

13、每天至少用遊標卡尺檢查一次鋼絲繩直徑磨損情況,取樣點不少於7處,若有斷繩、斷股的要重點檢查變化情況。並將變化情況報告運輸區。

14、運轉時注意各部運轉聲響隨時觀察儀表指示情況,電機溫度變化,潤滑係統的供油情況,保證安全運轉。

15、操作設備人必須做到班前充分休息,不喝酒,班中不擅離職守。

16、猴車檢修工要嚴格執行設備定期檢修製度,將事故隱患排除在萌芽狀態,及時計劃配置猴車材料、配件,保證猴車安全運行。

17、認真執行崗位責任製和交接班製度、認真填寫運轉、交接班記錄,做到操作、檢修、消防用具齊全,保證設備與環境衛生整潔幹淨。

18、設備管理

1)檢修人員要嚴格執行猴車定檢、日檢製度,將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合理配置猴車材料、配件等備品備件,及時更換損壞件,保證猴車安全運行。

2)嚴格按照《AQ1038-2007<煤礦用架空乘人裝置安全檢驗規範>》、《MT717-1997<煤礦重要用途在用鋼絲繩測定方法及判定規則>》和《煤礦安全規程》的要求,委托有資質單位對猴車及猴車鋼絲繩進行周期檢驗,保證設備的安全性能符合運行標準。

3)鋼絲繩管理按2011版《煤礦安全規程》398-402(條)、404-409(條)執行。

4)對不符合有關檢驗標準規範和《煤礦安全規程》要求的設備配置、保護功能以及提升鋼絲繩等,要及時維修、更新、更換。

19、其它未盡事宜,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執行。

小絞車管理製度

為了進一步加強我煤業公司井下小絞車的使用管理,減少運輸事故的發生,實現安全運輸,特製定本管理規定。

小絞車包括調度絞車、回柱絞車及滾筒直徑在1200mm以下的提升絞車。

一、責任劃分

1、在礦分管副礦長的領導下,運輸區、機電科對礦井運輸實行管理;安檢科對小絞車的安全運行實行全麵監督檢查。

2、運輸隊負責檢查小絞車的完好情況。

3、各使用小絞車的單位。必須配有專職或兼職的小絞車檢查維修人員,負責日常檢查維修工作。

4、井下在用小絞車使用管理原則是誰使用誰維護保養。使用期間出現問題由使用單位負責並整改。

二、係統主要技術要求

(一)斜巷絞車道及硐室

1、斜巷絞車道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和設計要求,巷道支護合格,不得有斷棚、片幫、冒頂現象。

2、斜巷絞車道(上下山、聯絡巷)必須有水溝,流水不得衝刷道床;巷道內無矸石、浮煤等雜物,達到暢通整齊。

3、主要軌道運輸巷,必須在軌道中心線的延伸線上開挖絞車安裝硐室。

4、絞車硐室應符合設計要求,其淨高度不得小於2.2m,絞車兩側外緣距硐室壁之間的距離不得小於0.5m,絞車後側外緣距硐室壁之間的距離不得小於1.0m,硐室支護合格。

5、絞車道下部車場、各順槽甩車場的對麵人行道寬度不足0.7m時,均須設躲避硐室,其規格應不小於1.8×1.4×1.4m(高×寬×深);下部車場躲避硐室,距起坡點不得小於2m。

(二)軌道和車場

1、絞車道軌道鋪設合格,變坡點處不準有鋼軌接頭。

2、絞車道的上車場位置必須有不小於5m的過卷安全距離,現場條件難以達到5m時,必須設置牢固的阻車裝置。

3、絞車道上下車場的長度不得小於一次提升串車總長度的3倍,車場的軌道要水平,上車場不得有向下山的斜度,以免礦車自溜下滑。

(三)地滾

1、斜巷絞車道必須裝設地滾。地滾必須平正、穩固,不得被煤、矸石埋沒,保證運轉靈活;地滾直徑一般不小於100mm,長度不小於250mm,每組地滾間距不得大於20m,嚴禁鋼絲繩在巷道底板上拖行。

2、上車場變坡點要裝設大地滾,其直徑不得小於250mm,長度在200—250mm之間,軸徑不小於40mm。

3、因巷道起伏鋼絲繩磨頂棚(板)時,要裝設天滾,其裝設數量和位置,以不磨鋼絲繩為準。

(四)防跑車安全設施

1、阻車器。使用小絞車提升的非主要斜巷水平上車場,距變坡點0.8—2m處,必須裝設阻車器。

2、擋車裝置。絞車道上車場變坡點以下略大於一列車長度處,必須裝設擋車欄。

三、固定基礎要求

1、使用期限超過6個月的必須采用混凝土基礎固定;

2、6個月之內臨時使用的采用打壓戧柱和地錨固定;

地錨采用Ф18×1800㎜規格的錨杆,錨杆打入底板實體的深度不小於1.2m,每條錨杆的拉拔力不小於5噸;地錨拉拔抽檢數量應不少於50%,試驗時按對角選擇錨杆。打地錨前,應先在絞車安裝位置上打厚度不小於200㎜的混凝土基礎台,並標出地錨孔位置(綜掘掘進期間除外),地錨(絲頭)露出的長度應滿足絞車的安裝要求,但各條地錨長度偏差不得大於30㎜。

3、地錨的拉拔力由施工單位進行試驗,確認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四、安裝使用主要技術要求

1、絞車安裝在軌道的正前方時,滾筒中線應與軌道中線重合,絞車安裝要平穩牢固,操作方便,鋼絲繩排列整齊、不爬繩、不咬繩,鋼絲繩與礦車連接裝置處還應加保險繩(對拉方式絞車除外)。

2、絞車安裝在軌道的一側時,絞車突出部分與軌道的最近距離不得小於0.5m。絞車滾筒中線應在距絞車運行總長度的25-35%處與軌道中線相交,同時在絞車的前方適當處設一組立滾,以盡量減少鋼絲繩的跑偏量。

3、小絞車采用對拉方式運行時,應製定專門措施,兩頭必須設專人負責信號聯係,並且必須使用同型號絞車;對拉絞車中線與軌道中線不重合時,必須在絞車的前方適當處設立滾,以控製鋼絲繩的跑偏量;使用對拉絞車的巷道坡度一般不得超過5°,局部地段最大不得超過10°。

4、小絞車運輸時,所提升的車數和負荷的重量嚴禁超過小絞車管理牌板中規定值。

五、小絞車的完好標準

小絞車嚴格執行《煤礦礦井運輸設備完好標準》中的有關規定,現場檢查以下列條款為判斷絞車是否完好的主要依據。

(一)緊固件

1、螺紋連接件和鎖緊件齊全,牢固可靠,螺栓頭部和螺母無鏟傷和棱角嚴重變形,螺紋無亂扣;

2、螺母緊固後,螺栓螺紋應露出螺母1—3個螺距;

3、同一部位的緊固件規格應一致,主要連接部件或受衝擊載荷容易鬆動部位的螺母應使用防鬆螺母(背帽)、漲簧圈(彈簧墊)或其它防鬆裝置;

4、螺栓不得彎曲。螺栓螺紋在連接件光孔內部分不少於兩個螺距。

(二)軸承潤滑良好,不漏油,轉動靈活,無異響,油溫不超過65℃。

(三)、減速箱箱體無裂紋和變形,結合麵不漏油、不甩油,運轉平穩無異響,潤滑油適量。

(四)、滾筒表麵無裂縫、破損和變形,固定螺栓和油塞不得高於滾筒表麵。

(五)、鋼絲繩

1、鋼絲繩的直徑應與絞車銘牌規格相符。

2、鋼絲繩排列緊密整齊,無爬繩、咬繩現象,鋼絲繩運行部分無扭曲、盤圈現象,並嚴禁采用環接、卡接等方式。

3、鋼絲繩在滾筒上固定牢靠,壓繩卡不得少於兩付,不得減少壓繩卡處的鋼絲繩股數,繩頭餘量不大於200mm。

4、使用中絞車滾筒的母繩不得少於三圈,但最多不得超過兩層繩(絞車提升距離不定者除外)。

5、使用鋼絲繩應符合《煤礦安全規程》中的有關規定。

(六)、閘與閘輪

1、閘把及杠杆係統動作靈活可靠,使閘後閘把位置不得超過水平位置。

2、拉杆螺栓、叉頭、閘把、銷軸無損傷變形,拉杆螺栓應有背帽緊固。

3、閘把自鎖裝置靈活可靠。

4、閘帶無斷裂,磨損餘厚不小於3mm,鉚固可靠不鬆動。

5、閘輪磨損深度不大於2mm,閘輪表麵無油跡。

(七)、安裝

1、底座無裂紋,基礎螺栓緊固,護繩板完整不變形。

2、安裝平穩牢固,運轉無異響,無甩油現象。

3、信號裝置應聲光兼備,清晰可靠。

4、設備標誌牌填寫認真,準確。

六、主要技術操作規程

(一)、小絞車司機和把鉤工必須每年至少一次接受技術培訓,經過考試合格後,核發合格證,持證上崗。

(二)、絞車司機開車前應對絞車及工作環境進行檢查,並做好準備。

1、開車前先將絞車周圍場地清理幹淨,使之不妨礙工作。

2、開車前應先檢查安全裝置,如製動閘、防護罩、各部聯接螺絲、壓戧柱、地錨、砼基礎、鋼絲繩、鉤頭聯接環等是否處於完好狀態,發現問題,立即處理,嚴禁帶病運行。

(三)、把鉤工在發出開車信號之前,必須詳細檢查鋼絲繩、鉤頭、連接裝置、保險繩、防斷繩跑車安全裝置,嚴禁超掛車數提升。

(四)、絞車司機操作時必須做到:

1、送電前傳動閘把位於鬆開位置,製動閘手把壓緊。

2、聽清提升信號後方可按送電按鈕(按鈕應掛在開車位置,以便司機能及時開、停車),此時應按緊製動閘手把。

3、絞車運轉正常時,方可將傳動閘把逐漸壓緊並慢慢鬆開製動閘把,操作時要手不離閘把,精力集中,發現異常情況立即停車。

4、停車及停電:先壓緊製動閘把,及時鬆開傳動閘把,使絞車停止牽引,然後按停止按鈕停電。

5、絞車在運轉時,司機應經常注意運行是否正常,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停車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6、絞車往下送車,嚴禁斷電自滑或鬆閘放飛車。

7、絞車在運轉時,嚴禁用手或腳撥動運行中的鋼絲繩和檢查處理設備的運轉部位。

8、絞車在運行時,嚴禁司機站在出繩側倒開車或撥動鋼絲繩。

9、工作完畢將開關手把打到停止位置,切斷絞車電源。

(五)、絞車司機按章作業,有權做到“五不開車”:

1、絞車不完好不開;

2、鋼絲繩喝油、打結、斷絲超限不開;

3、安全設施及信號裝置不齊全不開;

4、超掛車不開;

5、信號不清不開。

(六)、把鉤工應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有權做到“五不掛”:

1、安全設施不齊全和連接裝置不合格不掛;

2、信號聯係不通不掛;

3、重車裝的不標準不掛;

4、超過規定車數不掛;

5、絞車道有行人不掛。

(七)、對拉絞車的主動絞車和從動絞車在運行期間必須由司機親自操作,嚴禁不帶電滑行、鬆閘放飛車或兩車一個司機運行;對拉絞車雙方必須設有聲光聯絡信號,絞車司機要在聽清回鈴信號,然後發出信號方可開車;兩司機必須協調同步配合,禁止你拉車我刹車情況發生。

(八)、小絞車操作手把應有定位閉鎖裝置,嚴禁絞車閘把過位。

七、其它有關規定

1、小絞車實行掛牌管理,牌板中應標明使用地點、坡度、長度和絞車的型號規格、功率、牽引力、掛車數量、繩端最大載荷、鋼絲繩徑等參數。

2、各種牌版懸掛整齊、潔淨、字跡清晰。

3、絞車操作按扭要固定在容易操作的地方。

4、所有設備上架,硐室內清潔無雜物。

5、小絞車安裝硐室、車場及絞車道應按規定設置充足的照明。

6、井下嚴禁采用調度絞車起重設備;用回柱絞車起重設備和重物時,應編製專門的措施。

7、小絞車不得空拉鉤頭,特殊情況必須空拉鉤頭時要采取措施,防止鉤頭拉、刮軌枕等。

8、小絞車的控製設備按《煤礦電氣設備完好標準》中的要求檢查。

9、小絞車停用時間超過3天時,必須將鋼絲繩纏繞到絞車滾筒上。

10、絞車開車前,使用單位必須派專人在絞車運行的範圍內巡視一遍,擋車裝置是否正常使用,是否有行人;開車時在各個人員出入口設專人把守,否則不準開車;運輸停止,方可撤離,由安檢科班中監督落實。

11、在人員可能出入的地方,必須設置響鈴和紅燈俱全的信號裝置,有警示牌、警示箱。

12、獨頭的斜巷運輸係統,運輸下端必須有全端麵封閉的擋車器,並且保證安全可靠。

13、每一台絞車運輸範圍內末端的擋車器必須常閉,切實保證全封閉作用。

14、各台絞車提升重車的數量,必須根據絞車、鋼絲繩、巷道坡度具體而定,由各單位技術人員驗算,報機電科審批備案,在每台絞車處現場明示,以備檢查。

15、所有使用絞車的地點,必須建全《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製。

16、小絞車不用時,要及時拆除。

17、本規定未盡事宜執行《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

礦車管理製度

1、為加強我礦礦車管理,提高運輸裝備水平,保證礦井運輸和礦車正常運行,根據我礦生產實際,特製定《煤礦礦車管理製度》(以下簡稱本製度)。

2、礦車管理原則:依靠科學管理,促進生產發展。堅持礦車維修與計劃檢修相結合,修理與更新相結合,專業管理與群眾管理相結合。

3、設備管理的主要任務:對我礦礦車進行綜合管理,做到全麵規劃、合理選購、及時投運、正確使用、精心維護、科學檢修、適時改造和更新,不斷完善和提高企業運輸裝備能力,充分發揮礦車的效能和投資效益。

4、礦車購置(更新)計劃,由運輸區根據礦井生產需求,編製礦車購置計劃,報礦領導或分管礦副經理審批後執行。

5、新購礦車應是經過鑒定、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礦用產品安全標誌的產品。

6、新購礦車到貨後,由分管領導組織機電部、運輸區隊參與驗收,同時清理資料歸檔後交礦檔案室存檔。

7、新購礦車投入使用前,運輸部必須建立礦車管理台帳,實行礦車逐台登帳、編號、字碼管理。礦車管理要做到數量清、狀態明、屬性準,帳、卡、物一致。礦車管理台帳每月核對一次,設備台帳應與實際運行礦車數量一致。

8、使用中的礦車,必須保持完好狀態,安全裝置齊全,並按照《煤礦安全規程》和《礦車完好標準》的要求,定期檢查、維護、做好記錄,不合格者不準使用。

9、所有礦車必須嚴格執行日常保養和定期保養製度,確保礦車經常保持完好、潤滑良好、安全經濟運行狀態。

10、運輸區必須加大礦車檢查、檢修力度,提高礦車完好率,礦車完好率不得低於80%。

11、礦車維護工作由運輸區組織實施,落實礦車專人維護責任製。對負責維護的礦車要做好巡回檢查、計劃檢修和故障檢修;對礦車的關鍵部位要實行日常和定期檢查,並認真填寫記錄。

12、礦車使用單位和個人必須愛護礦車,嚴禁人為損壞礦車。運輸作業時嚴禁用阻車器強行阻止停車。

13、礦車使用單位必須加強礦車管理,裝運的材料車到位後及時卸車,卸車後的空車及時推至附近機車可以牽引的地方(但不得停放在運輸正道或道岔上,更不得跨放在軌道絕緣上方)並報告調度室,運輸區及時將井下、地麵卸空的礦車清理投入運行,保證礦車及時周轉,對違反規定超期占用礦車的單位,按礦統一規定進行處罰。

14、礦車使用單位必須保證礦車滿車率,確保礦車有效、經濟運轉,對違反礦車裝載規定的單位或個人按礦統一規定進行處罰。

15、各用車單位必須對本作業場所礦車銷鏈、碰頭加強管理,發現不合格銷鏈或銷鏈、碰頭丟失必須及時彙報,調度作好記錄,嚴禁不合格銷鏈繼續使用或拆卸其它車輛銷鏈,嚴禁私自拆卸礦車碰頭、銷鏈。

16、運輸區必須對所有礦車進行逐個檢查,對脫銷鏈礦車及時處理;副井把鉤人員必須加強入井礦車銷鏈檢查,脫銷鏈礦車不得入井。

17、各提升斜坡必須使用礦車安全插銷,嚴禁用不合格的插銷代替安全插銷,並按規定使用好安全插銷。

18、礦車的報廢,由運輸區提出報廢申請,經礦長、分管礦長批準後方可報廢。

19、待報廢的礦車,在未批準報廢前,必須保持礦車原有狀況,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以任何借口拆卸部件移作它用。已經批準報廢的礦車由運輸區集中保管,經礦領導、分管礦副經理批準後,統一處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處理,或折價私賣。

20、違反本製度相關規定的行為,將按礦有關管理規定進行處罰。

21、本製度未盡條款,按煤礦運輸管理實施細則及相關規定執行。

礦車運輸管理規定

為加強我礦礦車管理,規範礦車用車秩序,確保礦車合理使用,提高礦車周轉率,保障車輛完好,結合我礦實際情況,特製定如下運輸管理規定:

一、車輛用途

1、裝運沙子、石子、水泥、煤、矸石等必須用1t U型礦車裝運,物料隻允許裝到距車沿下方100mm位置,錨杆運輸使用專用運輸車輛,裝車高度為上沿的2/3。

2、裝運大型設備采用專用車輛。

3、能用礦車和材料車裝運的物件不得使用平板車裝運,並必須捆綁好。

4、“四超”物料必須經過製定專項措施,采用專用車輛進行運輸。

二、使用流程

1、使用單位提前向運輸隊審批車輛,並經過運輸隊三職隊幹其中一人簽字即可。

2、使用單位審批完後,在副斜井口領取所使用車輛。

3、按照裝車要求裝車完畢後,運輸隊將礦車種類、數量、編號、下井日期、時間以及使用用途登記在專項台帳上。

4、運輸隊將車輛運輸至副井底,再由無極繩絞車按照使用單位實際情況將車輛運至無極繩線路相應車場,將礦車交予使用單位,使用單位通過小絞車運至實際所需位置;反之,出井與上述一樣。

5、車輛出井後,使用隊組將車輛內雜物或材料清理完畢後交予運輸隊,運輸隊對其進行銷號。

三、車輛使用管理

1、全礦各類礦車、平板車由運輸隊負責統一編號,並對其進行管理、調配、檢修、維護。

2、運輸隊修車人員和掛鉤工、信號工要每天檢查車輛完好情況,並認真填寫檢查、維修記錄,詳細記載檢修時間、車號、檢修項目等內容。

3、各個使用單位在礦車審批後,礦車歸該單位所有,如礦車被其他隊組私自挪用,同時追究兩隊責任人;如若礦車在工作麵閑置不用,可先通知運輸隊,運輸隊登記在台帳上後,方可將礦車借給其他使用單位;當礦車借給其他使用單位,其他單位不能及時出井,追究其他單位責任。

4、各個施工隊組的材料要合理計劃,及時卸車,下井時間不得超過3天(搬家倒麵使用車輛不受此限製)。

5、隊組需要特殊車輛裝料時,需到運輸隊開車輛審批單,由使用單位按照調度現場辦公要求對車輛進行改造,改造完經檢查車輛無安全隱患,方可使用。

6、出井的雜物車由所使用單位負責卸車處理,上井的材料必須注明隊組、車輛編號,並當天卸車交到指定地點,車輛交回運輸隊銷號。

7、運輸隊每旬要對各隊組的存車檢查一遍,並彙報調度室。調度室要及時調整存車數量,做到各施工點的合理用車。

四、礦車維護、保養

1、使用車輛每班必須認真檢查一次,每周巡回檢查不得少於一次。對不符合使用標準的礦車應及時退出進行修理。

2、對修車用的起重工具、維修工具,必須經常細致的核查,確認安全無誤時才準使用。

3、礦車輪對及時加注黃油,車輛完好對照標準進行查驗。

4、運輸隊要配置3-4名固定的、有責任、有經驗的職工成立車輛檢查修理組,並完善相應的考核製度。

五、考核

1、各單位所使用礦車發生被其他隊組私自挪用,不打招呼的,同時對兩隊科長、隊長各處罰100元。

2、礦車循環時間超過3天(搬家倒麵使用車輛除外)且未出井的隊組,對科長、隊長各處罰100元。

3、材料出井1天內未及時卸車的隊組,對科長、隊長各處罰200元。

4、對車輛進行惡意損壞、隨意掉道、翻到的隊組,按照嚴重“三違”對待,對當事人處罰300元,並聯責科長、隊長各200元。

5、運輸區每旬對礦車運行情況進行一次檢查,按照上述規定進行考核。

材料 設備運輸管理規定

為了規範我公司材料及設備的運輸秩序,嚴格履行運輸環節交接手續,保證材料設備及時運送到位,提高運輸效率,避免材料丟失,同時確保廢舊材料能夠及時得到回收,特製定本辦法。

一、單位職責

(一)、調度部

1、負責對材料運輸環節的協調、落實、重點工程用料的協調。

2、負責對違反材料運輸管理的單位或個人進行考核、落實和通報。

3、確保運輸材料設備的道路達運輸要求,能夠正常運輸。

4、負責對隊組支護材料的審批進行把關,每月對隊組所下材料及掘進進尺的完成情況進行考核、落實。

5、負責對井下各種車輛的管理,確保井下各項運輸任務的完成。

6、負責對運輸隊日常工作的監督、考核、落實。

7、負責及時協調輔助運輸線路及係統存在的問題。

(二)、機電部

1、機電設備、備件回收上井後,要及時入庫,確保車輛的循環運行。

2、負責機電安裝期間設備順序、運輸工作量的安排。

3、負責核定用料單位機電配件的型號和數量,對出現急件情況進行裁定。

4、負責對運輸過程中丟失、損壞的機電材料、設備進行考核。

(三)、通風管理部

1、負責安排防塵隊一通三防材料、設施的裝卸、回收。

2、確保各種通風設施能達到輔助運輸線路規定要求。

(四)、綜合辦公室

1、負責將回收的廢舊材料及時入庫。

2、負責對運輸過程中丟失、損壞的材料確定價格。

3、負責及時回收工業廣場矸倉垃圾點的廢舊材料。

4、負責對生產過程中材料浪費、機電設備、備件損壞的動態檢查,並進行考核。

5、根據運輸隊申請,對回收上井的浪費材料進行組織鑒定、考核。

6、配合運輸隊和各相關單位對工業廣場的材料和設備進行管理。

7、負責對重要設備和材料丟失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五)、安全監察部

1、負責對井下輔助運輸的安全隱患、安全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並按規定要求配置運輸現場專職安檢員。

2、負責對人車、料車運行過程中的安全監督。

3、負責對運輸過程中的推諉扯皮現象、影響生產的事故進行追查分析。

(六)、運輸隊

1、負責支護材料的地麵裝車、井下運輸。

2、在上下井前,對各用料單位的材料進行檢查,如沒有做標識或標識不清楚的材料可拒絕上下井。若因支護材料標識不清出現支護材料影響生產的情況,責任由使用單位自負。

3、按照各用料單位指定的材料碼放地點,將材料按時運送到位。

4、材料、設備出入井後要及時和所屬隊組取得聯係,由隊組指派專人到指定地點接料,雙方確認數量和完好狀況後,在交接單上簽字認可。

5、綁車用具由運輸隊統一管理,各用料單位到運輸隊憑借據領用,待在井口辦理交接手續時,把借據抽回。

6、如用料單位分管範圍內的運輸線路不暢通,影響行車時,要及時向基建調度部彙報,由基建調度部部到現場鑒定。

7、運輸隊要建立專用的材料、設備運送和回收台帳。

8、運輸隊在井下回收時,設備和雜物要分裝分運。

(七)、井下各用料單位

1、負責指定材料碼放地點,並掛材料點指示牌板。如材料碼放點有變動,要及時以書麵形式通知基建調度部和運輸隊。

2、負責皮帶架、電纜、電機、溜槽、管路等機電設備的地麵裝車和在本單位材料碼放地點的卸車和碼放。

3、負責在各自的材料、設備、備件等下井前,做明顯標識。

4、用料單位材料員負責提前兩天向運輸隊報送材料單。

5、用料單位要派專人(驗收員)對材料進行交接,並注明材料到位時間。

6、負責將運輸隊運送到的材料及時卸車、碼放,不得影響行車。

鉤頭保險繩製作管理規定

1、鉤頭的製作

(1)插繩式:插繩長度不小於1000mm(大於繩徑的30倍),不鬆散無毛刺,繩套內加繩皮,繩套根部加一道繩卡。

(2)卡繩式:繩卡規格與繩徑配套,繩卡不少於6道,卡距200mm,繩套內加繩皮,緊固不竄卡。

(3)所配平環、三環的大小根據提升重量、安全規程規定的安全係數來計算確定,但斷麵直徑不得小於36mm。

2、保險繩製做

(1)主繩繩徑大於18.5mm時,保險繩繩徑不得小於18.5mm。繩卡不少於4道,卡距150mm,出繩方向與鉤頭相反,另一端繩環繩卡不少於3道,固定牢固不竄卡。

(2)插繩式保險繩插繩長度不小於600mm(大於繩徑的30倍)。

(3)繩套不得有硬彎,斷絲、磨損量不得超過《煤礦安全規程》要求。

斜巷連接裝置管理製度

1、斜巷運輸時,礦車之間的連接、礦車與鋼絲繩之間的連接,必須使用不能自行脫落的連接裝置,並加裝保險繩。

2、斜巷運輸用的鋼絲繩連接裝置,在每次換鋼絲繩時,必須用2倍於其最大靜荷重的拉力進行試驗。

3、斜巷運輸用的礦車連接裝置,必須至少每年進行1次2倍於其最大靜荷重的拉力試驗。

4、斜巷和平巷中使用的鏈環、插銷、“馬蹬”連接器必須是由取得“煤礦窄軌車輛連接器生產許可證”的單位生產的合格產品,並有出廠合格證和“MA”標誌。嚴禁采購無證產品和自製斜巷連接裝置。斜巷各種鏈環、插銷必須統一規格。

5、連接裝置的安全係數,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平巷礦車運輸一律要使用正規的鏈環、插銷,花車允許使用正規繩套連接。運送大型設備、材料的專用車輛和連接裝置,其強度必須經單位機電部門驗證合格後方可使用。

6、做斜巷提升使用的“馬蹬”其強度的安全係數不得小於10倍。連接保險繩的“馬蹬”其破斷力應不小於保險繩的破斷力。“馬蹬”連接銷必須用螺帽固定,其強度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對連接裝置的規定,並能防脫。發現不符合強度要求的連接裝置,必須停止使用立即更換。認真執行原煤炭部頒布的《煤礦窄軌車輛連接器管理細則》

7、連接器的檢驗,根據《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傾斜井巷使用的連接器初次使用前和使用後每隔2年,必須逐個以2倍於其最大靜荷重的拉力試驗。對於試驗合格的連接器要有永久標誌。對於試驗不合格的應有特殊標誌,各礦不得繼續在斜巷中使用。外形尺寸磨損量斜巷人車連接器達到10%、其餘的達15%;永久伸長量超過0.2%;有開焊、裂紋、嚴重鏽蝕的都不準使用。

8、連接裝置的選用規定

(1)2m及以上和提升人行車的絞車必須使用符合規程和設計要求的專用鋼絲繩連接裝置(滑頭)。各種滑頭的插接長度不少於鋼絲繩直徑的20倍,並使用繩皮。嚴禁使用繩卡子做滑頭。

(2)斜巷提升必須使用斜巷專用連接裝置,並設有防脫銷裝置,鏈環規格為Φ32mm和Φ38mm兩種,插銷規格為Φ40mm。

(3)使用花車、平板車運送設備材料時應使用三環或多環鏈,也可以使用安全係數符合要求的專用鋼絲繩套連接。

(4)必須使用保險繩,其插接長度不少於鋼絲繩直徑的20倍。

(5)平巷礦車運輸一律使用標準的鏈環和插銷,其直徑不小於26mm。花車允許使用正規繩套連接。

(6)平巷人車運輸必須使用標準三環鏈或彈性連接裝置,銷子直徑不小於40mm,具有防脫功能。

9、立井和斜井使用的連接裝置的性能指標和投用前的試驗,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各類連接裝置主要受力部件以破斷強度為準的安全係數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1. 專為升降人員或升降人員和物料的提升容器的連接裝置,不小於13;

2. 專為升降物料的提升容器的連接裝置,不小於10;

3. 斜井人車的連接裝置,不小於13;

4. 礦車的車梁、碰頭和連接插銷,不小於6;

5. 無極繩的連接裝置,不小於8;

6. 吊桶的連接裝置,不小於13;

7. 鑿井用吊盤、安全梯、水泵、抓岩機的懸掛裝置,不小於10;

8. 鑿井用風管、水管、風筒、注漿管的懸掛裝置,不小於8;

9. 斜巷中使用的單軌吊車、卡軌車和齒軌車的連接裝置,運人時不小於13,運物時不小於10。

(2)各種環鏈及吊桶提梁等的安全係數,必須以曲梁理論計算的應力為準,並同時符合以下2項要求:

1. 按材料屈服強度計算的安全係數,不小於2.5;

2. 以模擬使用狀態拉斷力計算的安全係數,不小於13。

(3)各種連接裝置主要受力件的衝擊功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1. 常溫(15℃)下大於或等於100J;

2. 低溫(-30℃)下大於或等於70J。

(4)各種保險鏈以及礦車的連接環、鏈和插銷等,必須執行下列規定:

1. 批量生產的,必須做抽樣拉斷試驗,不符合要求時不得使用;

2. 初次使用前和使用後每隔2年,必須逐個以2倍於其最大靜荷重的拉力進行試驗,發現裂紋或永久伸長量超過0.2%時,不得使用。

10、升降人員和提升物料的連接裝置,不得作其他用途。

車輛裝載及捆綁管理規定

一、裝車管理規定

1、裝料工在裝車前要認真對所用車輛的完好情況進行檢查,凡缺件損壞,碰頭、三鏈環、插銷、車輪底銷、車軸、輪對有損壞的嚴禁使用。

2、裝料工作要嚴格按《裝料工操作規程》進行,嚴禁瞎幹、蠻幹。

3、裝車後,對車輛的連接、捆綁嚴格按《連接裝置使用管理規定》進行。

4、用鐵絲綁車時,綁車人員要配合好,拿鐵絲的人,要緊緊拿住鐵絲的兩個頭,嚴防鐵絲彈起傷人。

二、運輸隊負責裝車捆綁的物料:

井下各單位所有正常生產用料,包括:支護材料、噴漿、鋪底料等。

以上材料各隊應提前三天將運料單送至運輸隊,由運輸隊統一安排,對材料進行裝車、綁紮、入井。

三、除運輸隊負責裝車綁紮的物料外,其它材料、設備由使用單位提前一天向運輸隊提出用車申請,由各隊組自行負責裝車、綁紮,運輸隊做好入井前檢查並負責入井。

四、各單位回收出的小型材料、設備、配件(指能裝入礦車而不需捆綁的材料、設備、配件)由運輸隊負責運輸上井。

五、各單位回收出的需重新捆綁才能上井的材料、設備、配件由回收單位負責捆綁,捆綁後運輸隊做好上井前檢查工作並負責上井。

六、井上裝車時,必須根據材料的類型、外形尺寸選擇適合車輛(各種車輛的承戴情況及外形尺寸見下表:

車輛 噸位 長度 寬度 高度

礦車 1.0t 1.83m 0.95m 1.24m

平板車 30t 3.46m 1.3m 0.4m

七、回收上井的材料、設備、配件,運輸隊必須及時通知相關隊組。有關隊組接到通知後,必須在8小時之內完成卸車,保證車輛正常運轉。

車輛掉道複軌管理規定

一、平巷掉道複軌管理規定

複軌作業必須由班隊長統一指揮協調,班隊長要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確定出複軌作業的具體方法。遵守以下管理規定:

1、複軌作業區域設置警戒,嚴禁其他人員或車輛通過。班隊長負責對複軌作業情況進行監察,發現危險情況時,必須及時提醒施工人員躲避。

2、遵循“先穩車、後處理”的原則。複軌前,必須先將車輛以及車內物件進行穩固,或將車內物件卸掉,防止車輛滑動或物件滑落,然後再進行複軌處理;

3、應先把掉道的車輛與列車(或電機車)脫開,給掉道車輛留出適當的距離,以方便複軌;同時要把其它車輛掩牢,以防車輛自滑;

4、嚴禁使用機車或絞車生拉硬拖複軌。複軌使用的工具必須完好、可靠,並且能夠滿足複軌作業要求,如手拉葫蘆、繩索等嚴禁超負荷使用,工具傳遞應輕拿輕放;

5、使用千斤頂、撬棍或手拉葫蘆等機械複軌時,嚴禁任何人員站在車輛兩側,嚴禁將身體任何部位置於掉道車輛下方以及車輛傾倒方向,同時避免工具揮動、蹦出傷人;

6、用千斤頂作業時,每次抬起高度不得大於 150mm,並及時用枕木墊好、墊穩,千斤頂上端應有防滑物支墊。

7、起吊作業時,必須遵循起吊工具使用管理規定,以及起吊作業相關管理規定,起吊點必須牢固可靠;

8、如掉道地點道窩太深,必須將車輛墊實、墊牢後再進行二次起吊;

9、處理大件車輛掉道時,可在巷道頂板上打起吊錨杆或架好臨時支護,必須由單位負責人現場統一指揮;

10、複軌作業時,應保證所有施工人員退路暢通,嚴禁人員站在安全間距不足的地方;

11、有多輛車掉道時要從一頭按順序逐個複軌,同時將其它車輛固定好,防止傾倒、移動,確保安全;

12、掉道車輛複軌後,必須全麵檢查後方可繼續行車。查明掉道原因,並采取針對性措施,防止再次出現車輛掉道事故。

二、斜巷掉道複軌管理規定

複軌作業必須由班隊長統一指揮協調,班隊長要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確定出複軌作業的具體方法。遵守以下管理規定:

1、斜巷運輸發生車輛掉道時,上口或下口車場信號把鉤工應及時發送停車信號,絞車司機接到停車信號後,應立即減速停車,並適當帶緊鋼絲繩,同時將絞車製動閘閘死,始終堅守崗位,不得兼作其它工作,集中精力,聽清信號;

2、複軌前,斜巷上下口應設好警戒。由斜巷上口施工人員到現場查看情況,下口人員在情況不明時嚴禁進入斜巷並立即撤到安全地點,嚴禁平行作業;必須將斜巷上平台阻車器、擋車裝置全部關閉;

3、遵循“先穩車、後處理”的原則:

(1)將車內物件進行穩固,或將車內物件卸掉,防止物件滑落;

(2)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用40T錨鏈或打戧柱將車固定在軌道上,防止車輛下滑;使用40T錨鏈固定時應留有富餘量,方便複軌;

(3)詳細檢查車輛、車輛連接裝置、所載物件和牽引鋼絲繩的鬆緊及有無損傷等情況,發現問題立即處理;

4、複軌使用的工具必須完好、可靠,並且能夠滿足複軌作業要求,如手拉葫蘆、繩索等嚴禁超負荷使用,工具傳遞應輕拿輕放;

5、采用千斤頂、手拉葫蘆等起重設備進行複軌,嚴禁使用絞車動力強行複軌,嚴禁摘鉤複軌;車輛掉道地點與絞車司機必須有可靠的聯係信號;

6、用千斤頂作業時,每次抬起高度不得大於 150mm,並及時用枕木墊好、墊穩,千斤頂上端應有防滑物支墊。

7、複軌人員必須站在安全距離滿足要求的車輛側幫進行作業,嚴禁人員站在掉道車輛下方或者車輛可能傾倒、擺動的一側;

8、單車發生掉道時,遵循“由下向上(車輪)”原則。首先複軌下方車輪,然後用40T錨鏈將下方車輪牢固鎖定在軌道上,再對上方車輪進行複軌;若下方車輪未掉道,而上方車輪掉道,采用類似方法處理;

9、串車發生掉道時,遵循“由下向上(車輛)”原則。若上方車輛未掉道,而下方車輛掉道,首先用40T錨鏈將上方車輛牢固鎖定在軌道上,並在上方車輛下方打戧柱將車輛掩牢,檢查車輛連接裝置牢固可靠後,再將下方車輛複軌;若下方車輛未掉道,而上方車輛掉道,采用類似方法處理;

10、班隊長負責對複軌作業情況進行監察,發現危險情況時,必須及時提醒施工人員躲避;

11、起吊作業時,必須遵循起吊工具使用管理規定,以及起吊作業相關管理規定,起吊點必須牢固可靠;

12、處理大件車輛掉道時,可在巷道頂板上打起吊錨杆或架好臨時支護,必須由單位負責人現場統一指揮;

13、複軌作業時,應保證所有施工人員退路暢通,嚴禁人員站在安全間距不足的地方;

14、複軌作業完成後,班隊長必須進行全麵檢查,確認參與處理人員全部撤離現場,巷道內無其他任何人員和障礙物並警戒到位後,通知絞車司機重新開車。

三、未盡事宜,按《煤礦安全規程》及礦相關規定執行。

吊、拉、起、重作業管理規定

為規範本單位施工作業規範,確保吊、拉、起、重作業過程中職工生命安全,特製定本規定:

1、進行設備起吊工作前必須指定安全負責人和施工負責人,安全負責人負責把住安全關,施工負責人負責現場施工指揮。

2、設備起吊所用的起吊工具必須經施工安全負責人檢查合格後方可使用。起吊重量必須在起吊設備允許範圍內。

3、使用起吊工具前應檢查,發現有老化、斷股、撕裂等現象時,應立即停止使用。

4、吊掛前,應正確選擇索點;起吊前,應確認捆綁是否牢固

5、設備及物料捆綁時,重心應與起吊點在一直線上,如有偏差,必須立即進行調整,防止大件離地時搖動、轉動、傾斜或出現衝擊載荷。

6、吊裝物轉折處,捆綁時應墊好軟質墊以防滑動或者索具的損壞。

7、起吊過程中不得中間停止作業或撤離現場,施工負責人、操作人員不得隨意離開崗位,如有特殊,必須在起吊物下墊牢,起吊時要有專人統一指揮,集中精力,協調一致。

8、起吊重物就位後,必須放置穩固,否則嚴禁撤除吊具設備、索具。

9、井下大型設備安裝及拆除時的起吊工作必須編有專項施工安全措施。

10、設備起吊時,設備若受到斜向拉力,施工人員應避開設備交力的方向。

11、起吊時,應根據起吊設備、工具、重物及施工地點的實際情況由安全負責人給出警戒線,警戒線以內嚴禁站人。

12、起吊設備前,施工負責人要對施工人員交代四個明確:工作任務明確、施工方法明確、吊裝物體重量明確、作業中的安全注意事項明確。

13、吊拉起重物件時,嚴禁人員站立在設備擺動範圍內下方,吊拉時,必須試吊100mm,再放下重新起吊。施工人員必須嚴格聽從施工負責人的統一指揮,同時安全負責人進行現場安全確認,包括起吊生根點的牢固狀況、頂板情況、路麵的環境狀況等,確認無隱患後方可進行施工。

14、嚴禁用手直接校正已被重物張(拉)緊的起吊繩(鏈)、起吊工具。

15、用手拉葫蘆起吊設備時,不閉鎖的葫蘆不得使用,吊掛葫蘆必須牢固可靠,起吊重物時下方不得有人,周圍不得有人通過;手拉葫蘆操作者應站在與手鏈輪同一平麵內,拽動用力應均勻和緩,不要用力過猛,以免手鏈輪跳動和卡環,如發現拉不動,不可猛拉更不可增加人員,應立即停止進行檢查。

(1)、起吊重物是否與其它物件牽連。

(2)、葫蘆機件有無損壞。

(3)、重物是否超出葫蘆的額定載荷。

16、用幾台手拉葫蘆同時起吊一台重物時,葫蘆型號必須一致,以便受力均勻,不同型號的葫蘆隻能用於調向。

本規定即製定之日起開始執行,如發現有違反此規定而未造成事故的責任人按一般“三違”進行處罰,造成事故的按礦相關文件進行處罰。

人力推車管理規定

1、每個推車人員必須熟悉車輛經過地段的坡度大小,彎道半徑的大小情況,還要熟悉信號規定,推車前一定要檢查軌道,車輛及安全裝置有無問題,沿線有無障礙物,並應準備好打掩的工具,一個人隻允許推一輛車,坡度大於7‰時,禁止人力推車。

2、推車時應注意軌道前方的動態,同向兩推車的距離在軌道坡度小於或等於5‰時,不得小於10M,5‰至7‰時不得小於30M,推車時人要站在道外,腳離軌道200毫米以上。

3、推車時應兩臂伸直,注意前、後方來車,用肩推車時,眼睛要向前看,以防有障礙物擋住,過道岔時,道岔岔尖必須密貼,車過道岔後,必須將道岔複搬回原位。

4、開始推車時要注意前麵接近風門,巷道口、硐室出口,岔道、彎道、前方有人和視線不清時,都必須發出警號。

5、坡度不大於7‰時,嚴禁人力推車、放快車和蹬鉤扒車,停放車輛時,必須將料車用木楔和戧柱把車穩牢固。

6、推木料、鐵棚車時,嚴禁推木料頭、鐵棚頭,隻準推卡車車幫,推車人腳距軌道不小於200毫米,彎道推車要推外側。

7、通過風門時,嚴禁兩道風門同時打開,禁用車輛撞擊風門,車過後立即關閉風門。

8、在運輸大巷推車時,必須持有大巷通行證,要時刻注意前後有無車輛運行,車輛所經過道岔,料車過後要及時恢複原位。

采區運輸管理製度

為加強采區運輸管理,減少運輸事故的發生,降低事故率,提高運輸標準化管理水平,結合礦井實際,特製定采區運輸管理製度如下:

一、斜巷管理製度

1、斜巷管理按照誰使用、誰維護、誰管理的原則執行。

2、斜巷上車場、各甩車場、底車場應懸掛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的安全標誌牌板。

3、斜巷軌道各車場聯絡信號必須聲光具備,每個斜巷軌道入口處都應設置行車紅燈和“行車嚴禁行人”的標誌牌。

4、斜巷絞車司機、信號工、把鉤工必須固定,上車場必須有專職把鉤工,下車場必須有專職信號工。

5、斜巷軌道把鉤工,要嚴格執行“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的規定,做好監督把口工作。

6、行人進入斜巷軌道必須征得把鉤工同意,同時應走人行道,並不得在巷道中停留或走在道心。遇有車通過時,要及時躲在寬敞處,待車通過後方可行走。

7、斜長超過30米的斜巷必須製作行人台階,行人台階寬度不少於500mm,距道不小於500mm距離。

8、斜巷安裝的風水管至軌麵下高度應不低於1.8m,並不得侵占安全設施的空間位置。

9、斜巷安裝的電纜懸掛高度到軌麵上應不低於1.8m。

10、嚴禁斜巷軌道作為停(存)車場,在斜巷軌道上處理掉道車時,車的下方嚴禁站人,繩要保持拉緊狀態,嚴禁脫鉤處理,違者按“三違”論處。

11、斜巷內安設局扇時,一般不應安裝在人行道一側,離道間距不小於500mm,條件不允許時,局扇必須吊掛一定高度,確保人行道暢通。

二、斜巷安全設施要求

1、斜巷水平上車場,必須裝有靈活有效,自動複位的阻車器。阻車器坑應保持幹淨,不得有雜物、積水。

2、變坡點以下略大於一列車長度處裝設一道常閉擋車欄。1.2米以上絞車裝設自動聯鎖擋車欄,1.2米以下絞車裝設手動繩式擋車器。

3、各斜巷中部車場及上部車場入口處要設置防止車輛誤入的擋車欄。

4、上部車場擋車欄到中部巷道之間必須設置一道自動防跑車裝置,根據巷道變化情況,坡度較大段可增設一套自動防跑車裝置。

5、各種安全設施應刷紅白相間的防鏽標誌漆,每道間距為200mm。

6、斜巷安全設施要實行編號管理,掛牌管理,明確日常維修人員,每天檢查一遍,確保靈活可靠。

7、各種擋車欄、阻車器必須經常處於關閉狀態,行車時方可打開,每發現一次不常閉罰責任者100元。

8、阻車器、擋車杠因操作不當造成擋車設施損壞的,必須按價賠償,使用維護單位必須在8小時內恢複,否則每拖延一天罰款200元,並追究隊領導責任。

9、斜巷提升應使用標準三環鏈和連接銷子,並做特殊標記,發現一次不正確使用,對責任者罰款200元,聯責隊長罰款20元。

10、斜巷專用連接裝置在初次使用前和使用後,每兩年應送檢驗部門進行拉力試驗,合格後方可使用,由機電科運管組負責。

11、運輸隊要建立車輛連接裝置台帳和檢查記錄,連接裝置的安全係數必須符合規程規定。

12、私自拆除安全設施的按破壞生產論處,由礦組織追查處理。

13、掘進施工工程結束後,需移交後續單位使用的各種運輸安全設施,在移交巷道時,由機電科運管組參加一並移交後續單位,並辦理移交手續,數量不夠或損壞的,由原使用單位在規定期限內配齊。

14、需拆除的運輸安全設施,由拆除單位會同機電科運管組移交給機修廠維修,維修完好後,變機電科庫房。

15、運輸區應經常檢查庫存運輸安全設施情況,及時通知機修廠加工補充,因運輸區未通知加工而造成影響的,由礦追查運輸區的責任。因機修廠加工不及時而影響使用的,由運輸區追查機修廠的責任。

三、斜巷及采區軌道質量標準要求

1、軌道的軌距誤差在10mm之內,發現一處不符合要求罰款20元。

2、接頭的間隙不得大於10mm,高低和左右偏差不得大於2mm,發現一處不符合要求罰款10元。

3、兩根軌道水平差不得超過5mm,直線巷道兩軌保持同一水平,消滅陰陽道,發現一處不符合要求罰款10元。

4、軌道接頭必須使用合格的道夾板和4個螺栓固定,消滅無眼道,零部件齊全,緊固,無撐棍,一處不符合要求罰款20元。

5、軌枕間隙為1m,並與鋼軌垂直,軌枕規格質量符合標準,離工作麵迎頭100m以外應全部為永久軌枕,不準有浮枕,軌道與巷道平行,發現一處不符合要求罰款50元。

6、絞車巷道內地輥要齊全、靈活可靠,地輥之間一般間距為15米,以軌枕、道木無明顯磨痕為準,巷道內變坡點處應增加地輥,每缺一處罰款50元。

7、加強地輥管理,地輥坑應清潔無雜物,地輥轉動靈活,一處不符合要求罰款30元。

8、現場檢查發現鋼絲繩磨地板或磨軌道的一處罰款20元(一米長度為一處)。

9、加強井巷流水、淋水治理,必須對巷道淋水段采取堵水、搭遮水棚、導水等措施,防止淋水、流水流入軌道,否則每處罰款20元。

10、加強巷道水溝的維修,清挖。保證水溝暢通無阻,杜絕流水浸入軌道、地輥坑,否則每處罰款20元。

11、斜巷內不得存放雜物,幹淨整潔,不得有大於5cm的石塊、矸石等,發現一處不符合要求罰款20元。

12、軌道必須按巷道中腰線鋪設,做到平(軌道水平)、直(一條直線)、嚴(無縫)、圓(彎道圓滑)、淨(運輸環境幹淨)。

13、服務年限超過1年以上絞車道的道岔,均使用標準搬道器,嚴禁使用非標準道岔,否則罰款200元/處。

14、主絞車道應鋪設22kg/m軌道,采區小絞車可鋪設18kg/m或15kg/m的軌道,並采用與軌道型號相符的道岔及零部件進行鋪設。

15、同一巷道內軌型要一致,嚴禁在有雜拌道現象,否則一處罰款200元。

16、開拓巷道每形成一個聯絡巷,必須使原軌道鋪設達到永久軌道標準,否則工程質量不能按照合格品進行驗收。

17、水平巷道處每間隔0.5m鋪設軌枕,在拐彎處用標準拉絲固定,否則每處罰款20元。

18、道岔處必須鋪設軌枕,軌枕間距為0.5m,否則每處罰款20元。

19、工程竣工後的軌道線路由礦組織驗收,並由安裝單位和使用單位進行交接。

軌道大巷運輸作業規程

第一章 運輸係統概況

一、巷道基本情況

22#軌道巷、二采區集中軌道巷全長1300米,巷道采用錨噴支護,矩形巷道,斷麵約10.85㎡,最大坡度7°,軌型采用30kg/m的軌道。現有1部110kw無極繩連續牽引絞車。

連續牽引絞車運輸主要服務於22#煤層各單位的材料,矸石以及支架的運輸。

二、運輸設備技術性能和運輸能力

無極繩絞車

型號 絞車功率 滾筒直徑 最大運行坡度 鋼絲繩規格

JWB110BJ 110KW 1200mm 15° 24NAT6*19S1770Z336

軌距 軌型 最大運距 最大容繩量 電機型號

600mm 30kg/m 2400m 1000m YBK2-315L1-6

繩速(雙速) 牽引力 最大牽引重量 製動方式 電 壓

0.67m/s

1.12 m/s 108KN 30T 電液製動

手閘製動 660/1140V

第二章 運輸方式

一、礦車的連接方式

礦車的連接方式采用圓環鏈將兩礦車分別用插銷連接的方式,礦車碰頭采用防脫裝置。

二、絞車選型計算

(1)行車阻力計算

式中: q—運輸最大重量(含平板車重量);

—運行線路最大坡度 ;

f1—平板車與軌道摩擦係數,取0.015;

f2—鋼絲繩與主副壓繩輪摩擦係數,取0.15;

p—單位長度鋼絲繩的重量;

L1—斜坡長度;

L2—上變坡點至絞車平段距離

g—重力加速度;

F=(3+30)×1000×9.8×sin7°+(3+30)×1000×9.8×cos7°×0.015+2.07×900×9.8×sin7°+2.07×900×9.8×cos7°×0.15+2.07×9.8×400×0.15≈65790(N)≈65.79KN

(2)無極繩連續牽引車選型說明

由以上行車阻力計算可知,能夠牽引30噸(含平板車重量)的載重上7°的坡,需要無極繩牽引絞車能夠提供不小於66kN的牽引力, JWB110BJ(6極電機)型無極繩絞車公稱牽引力為108kN。JWB110BJ型機械式無極繩牽引絞車符合要求。

絞車功率110KW,牽引力為108KN,兩擋速度0.67m/s和1.12m/s,則絞車設計計算如下:

1)選擇電機型號為:YBK2-315L1-6,110KW,985r/min。

2)減速器的低速擋速比為:i1=985/60/0.6/5.5×0.6×2π=18.74,

高速擋速比為i2= i1/1.7=11.02。

3)絞車最大牽引力F:

①根據功率計算

式中:P—電機功率; i總 —總速比; η總 —總效率;K—功率備用係數,此處取K=1; R—滾筒半徑; n0 —電機轉速。

②根據歐拉公式計算

S1(eμα-1)

F=S4-S1= —————————=108KN

n

式中: n——摩擦力備用係數, n=1.1~1.2取1.15;

μ——鋼絲繩與驅動輪間的摩擦係數,可取μ=0.14(不得大於0.25);

α——鋼絲繩在驅動輪上的總圍抱角,α取7π;

S1——鋼絲繩最小張力,S1=600kg;

通過上述計算可知,絞車可提供128.2KN的牽引力,摩擦驅動可產生108KN的牽引力,由於絞車是靠摩擦來驅動的,取上述計算的最小值,絞車牽引力F為108KN。

3、功率驗算

式中:F—絞車牽引力; V—牽引時速度; η—絞車傳動效率0.85。

滿足使用要求。

4、鋼絲繩強度驗算

擬選用鋼絲繩:6×19S-Φ24 QZ=336kN

通過鋼絲繩最大牽引力和初張力,可根據下式驗算鋼絲繩強度:

QZ 336×1000

n= ———— = ————— ≈5.03> [n] =3.5

Smax+Sc 65790+1000

式中: n——鋼絲繩安全係數;

QZ——鋼絲繩最小破斷拉力總和, kg;

Smax——鋼絲繩最大牽引力, kg;

SC——鋼絲繩張力初選值, kg

《煤礦安全規程》規定鋼絲繩的安全係數不得小於3.5

∴6×19S -Φ24牽引鋼絲繩能夠強度滿足要求。

三、材料設備的運輸

在運輸材料、設備時,要認真檢查設備、材料捆綁是否固定牢固,重心是否穩定。認真檢查、核對所掛車輛的重量和數量,使其符合規定。運送超重、超長、超高、超寬材料等物件應有專門的安全運輸作業措施,並嚴格執行。

四、信號規定

(一)絞車信號規定

1、一般信號規定:一停、二開、三反向運行,發生異常打亂點。

2、信號要求:絞車房、尾輪處車場各設一個語音聲光信號,巷道中間每100米及主要交叉點各設一個語音聲光信號。

3、所有信號全部為語音聲光信號,且必須保證時刻完好。

4、信號不完好嚴禁開車。

(二)電機車信號規定

1、司機開車前必須發出開車信號,司機離開座位不得關閉車燈。

2、電機車的前照明燈和後紅燈,任何一項不正常,都不得使用該機車。

3、緊急情況下,巷道行人晃動礦燈發送緊急停車信號。

第三章 供電係統

無極繩絞車電源來自22#變電所800kVA移動變電站,無極繩絞車線路采用MYP-3*50+1*25型阻燃電纜,電壓660V。

第四章 安全設施的規定

1、無極車梭車後加15米長直徑為24mm的保險繩,用鉤頭固定於梭車上,一頭掛在運輸車輛的後端,每次運輸必須正常使用。

2、各聯絡巷口道岔交叉點要安設合格的護軌。

3、巷道中各聯絡巷口進出車輛時,各隊組提前同調度室聯係,禁止各隊組私自進出車輛。

4、其它執行集團公司中、小運輸規定。

第五章 作業方式

一、使用與操作

(一)使用前的準備和檢查

絞車司機、跟車司機等有關人員要進行培訓;

無極繩絞車使用前應做如下檢查

1、檢查啟動器等電控設備是否正常

2、通訊信號的發射接收是否正常

3、軌道中有無影響車輛運行的雜物

4、各車輛之間的連接是否可靠

5、載重車之間的連接是否可靠

(1)絞車主機

開車前應檢視各處情況是否正常,如電氣線路是否正確,開關等有無缺陷,各連接處螺栓是否緊固,手閘是否在鬆閘位置及靈活可靠,軸承及減速器內潤滑油是否充足,檔位是否到位、正確、自鎖等,在檢查各處情況正常後方開動電機進行空運轉,在檢查電液製動閘正常和絞車無異聲後方可加上負荷。

特別提醒:無極繩絞車變速時必須是停車後換擋,在運行中嚴禁換擋。換擋手柄必須在慢速位置或快速位置,嚴禁掛空擋開車。換擋時如不能順利掛檔,允許盤轉電機聯軸器。

手閘的使用必須是在關閉電機電源後方可進行,一般不允許在電機通電期間進行刹車,一麵損壞絞車機件和電機。

(2)張緊裝置

1、張緊裝置應牢固且穩定地安裝在水泥地基上,上部可用圓環鏈

與頂側幫固定並拉牢,以能承受意外的側向力。

2、兩端導向輪的方向應與鋼絲繩的走向保持一致。

3、運行時須注意滑輪和配重是否上下移動自如,不得有卡滯現象。

(3)梭車

1、每次運行前必須檢查固定鋼絲繩的兩隻楔塊,如有鬆動應立即

加以緊固。

2、收放鋼絲繩後,應將定位銷插入儲繩筒孔內,防止儲繩筒在運

行轉動,使鋼絲繩逸出。

(4)尾輪

1、運輸液壓支架等重型設備時,尾輪必須用水泥基礎固定。

2、用戶可根據實際情況,在尾輪處用2-4根單體支柱斜撐,以防安全。

(二)使用時的安全注意事項

1、有條件的煤礦可規定車輛運行時禁止行人,並有聲光警示。

2、跟車司機在車輛行走過程中應時刻注意車輛行走前方軌道是否正常,軌道中有無影響車輛運行的雜物。手持電台應隨身攜帶。

(三)啟動及運行過程中得操作程序及注意事項

1、跟車司機確定具備開車條件後,再發送開車信號,發送信號不得少於2次,絞車司機接到第二次信號後再啟動開車。

2、跟車司機和絞車司機一定要熟記信號的使用規定。運行過程中跟車司機要注意車輛運行是否正常,絞車司機要注意無極繩絞車、張緊裝置工作是否正常。

(四)運行中的監測和記錄

1、每班次都應對運輸貨物種類、運輸量、連續牽引車的運行情況及發生的故障進行記錄。

(五)停車的操作程序、方法及注意事項

1、跟車司機待車輛即將運行到位時發送停車信號,絞車司機接到停車信號後馬上操縱停車按鈕停車

2、跟車司機也可以利用手持電台的緊急停車按鈕或急停控製箱停車(信號具備遙控功能時)。

3、停車後絞車司機應注意絞車製動閘製動是否可靠。

線路安裝好後,由信號工打點、通話、無誤後可投入正常工作檢修時不得隨意改變本安電路元件規格、型號、參數。

二、操作台操作

1、使用的電源要和銘牌上的額定電壓相符合

2、接入電鈴和白熾燈時的總電流不應超過銘牌上的規定

3、維修時必須斷開電源後,方能打開隔爆腔蓋

4、點擊操作台上的正向運行按鈕(機尾方向),通電,真空可逆起動器、電力液壓製動器起動、按操作台上第二個備用按鈕實現軟啟動起動,可實現上行(機尾方向),按停止按鈕可停車;(如果第二次起動時軟啟動液晶顯示屏上出現err16,按複位按鈕即解除)。點擊操作台上的反向運行按鈕(機頭方向),通電,真空可逆起動器、電力液壓製動器起動、按操作台上第二個備用按鈕實現軟啟動起動,可實現上行(機頭方向),按停止按鈕可停車;

三、基地電台操作

1、按下轉接狀態,可實現基地電台上的通話裝置與手持電台之間的通話;

2、按下對講狀態,可手持電台與手持電台之間的通話;

四、手持電台操作

下井前的準備

通用檢查,從充電機上取下手持電台,把功能開關撥到“工作位”,按一下發射扭,應有“撲”聲,說明機器異常,不得下井使用。

下井使用

1、將功能開關撥向“工作位”,即進入守候待接收狀態,如果通話方發話即可收到語音。按下發射按鈕可向對方講話。將功能開關撥向“打點”位,按下發射按鈕即可發送打點信號按住手持電台上的按鈕,按1下即可實現打點;按2下可解除打點信號;

2、在接受條件差時,可以手握機器改變天線方向,縮短到泄露電纜的距離,可改善通信質量。

3、將兩部機器靠近時,可能會出現幹攏,此時,應聽從基地台的指揮。

上井後充電

1、機器用畢,將充電開關撥向“充電”位,以減少電源消耗。

2、上井後或機器虧電,都應及時充電。充電時將功能開關撥向“充電”位,將機器垂直放於型充電機上,觀察充電機上的指示燈(綠)應該亮,如果紅燈亮,綠燈不亮,需重新放置。紅綠燈都不亮說明充電器電源未接通,應檢查充電機的電源是否接好,是否有電。

當充電機黃燈亮時,表示充電機已處於保護充電狀態,說明電池已經基本充滿,電池充電一般不小於11小時

五、語音急停控製箱操作

1、點擊語音急停控製箱上急停按鈕,即可實現急停停車;

2、點擊語音急停控製箱上通話按鈕,即可實現通話;

3、點擊語音急停控製箱上打點按鈕,即可實現信號打點;

六、崗位責任

(一)、摘掛鉤工

1、每次運行前必須檢查梭車固定鋼絲繩的兩隻楔塊,如有鬆動情況應立即加以堅固。

2、梭車運行前需檢查製動插爪是否位置正確,插爪能否動作,否則進行適當調整。

3、每次運行前,必須對前後車場、連續牽引車道以及交叉點車輛或沿線情況進行全麵檢查,發現問題時不允許開車。

4、開車前應沿線檢查鋼絲繩完好情況,是否有斷絲現象,否則不允許開車。

5、張緊裝置兩端導向輪的方向應與鋼絲繩的走向保持一致。

(二)、信號工

運行前對所有聲光信號及裝置全麵檢查,發現問題時不允許開車。

第六章 勞動組織

1、人員安排及人員設置

實行三班生產:每班設置連續牽引車司機一人,跟車一人,班長(維護工)一人,摘掛鉤工一人,信號工一人。

2、勞動紀律:帶班長為本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對本班的安全生

產負直接責任,對所有上班人員進行管理,對設備、設施的運行全麵負責。

3、絞車司機、維護工、信號工、摘掛鉤工每班對運行的設備、設施進

行檢查,並認真做好記錄,機電科管理人員每周對連續牽引車運行情況、安全設施檢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第七章 安全措施

一、正常情況車輛運輸安全措施

1、絞車司機、信號工、摘掛鉤工、維護工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持證後方可上崗。

2、軌道巷實行封閉式管理,堅決執行“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的規定,運輸期間嚴禁任何人員行走。

3、運行中必須保證語音報警裝置、聲光信號裝置完好有效,同時保證通訊暢通,每次運行前,信號工必須同司機提前聯係,無問題後方可發出開車信號,同時司機應做好記錄。

4、運行中各種保護嚴禁甩掉,必須正常投用,否則不準開車。

5、運輸“四超”(超重、超長、超高、超寬)車輛時,必須製定專門的安全技術措施,並嚴格執行。

二、特殊情況車輛運輸安全措施

車輛運行時,摘掛鉤工要嚴密注視車輛運行狀態,當發生車輛掉道損壞、線路改變、發現障礙、倒車等特殊情況時,及時與信號工聯係發送緊急停車信號,並向上級部門彙報,隊幹部及班長立即趕赴現場,詳細檢查,確定異常或事故性質,拿出處理意見,進行處理。

在事故現場前後設置警示牌,提醒過往人員注意。

絞車司機接收到緊急停車信號後,立即停車,並堅守崗位直至事故處理完畢。

三、避災路線

當井下發生水災、火災、煤塵瓦斯爆炸時,井下工作人員要沉著冷靜,立即向調度室彙報,並在班長帶領下,按以下路線迅速撤離。處於火災、煤塵瓦斯爆炸地點下風側人員要立即戴好自救器,迅速進入新鮮風流中。

安拆工作麵運輸線路管理規定

關於進一步加強綜采工作麵安裝和拆除工作的規定

一、安裝、拆除組織要求

1、安裝、拆除前,礦長負責組織召開專題會議,成立礦安、拆領導小組,明確各專業職責及分工,製定嚴密的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並督促抓好落實。

2、安裝、拆除前,礦安、拆領導小組組長組織驗收後,向集團公司申報,由集團公司安監局組織生產部、運輸區,進行現場檢查確認,具備條件方可施工。

3、安裝、拆除期間,礦要每班指定科區或職能科室幹部跟班,分別擔任安、拆各環節的安全責任人,進行現場指揮。跟班幹部未在現場指揮、或對現場隱患排查整改不力,造成致命性重傷以上人身事故,給予跟班幹部撤職處理。

二、技術管理要求

1、安裝、拆除必須編製專門的安全技術措施;巷道、切眼、峒室施工設計應根據支架選型參數,留有一定安全係數,保證綜采設備運輸、安裝、拆除及行人、通風需要。

2、巷道、切眼、硐室必須嚴格按設計及安全技術措施施工。進、出架巷道保證頂梁距大件車輛最高點不小於200mm,大件距巷幫寬度不小於300mm。

3、安全技術措施必須貫徹到位,各級管技人員下井,要現場提問幹部職工掌握規定情況,使幹部職工真正掌握規定、入腦入心。

三、運輸設施質量要求

1、軌道鋪設:軌型不小於22kg/m;按中腰線施工,保證平、直、實,符合運輸安全質量標準化要求。

2、絞車安裝:

(1)岩巷采用水泥澆灌或地錨、生根繩方式,生根繩必須齊全牢固,巷道坡度大於5度,加裝四根壓車柱(木柱)。

(2)煤巷采用地錨、生根繩方式,生根繩必須齊全牢固,25KW及以下絞車加裝四根壓車柱,40KW及以上絞車加裝6根壓車柱。

3、絞車運行中不得出現爬繩、咬繩現象。

4、斜巷運輸“一坡三擋”等安全設施必須齊全、可靠;運輸斜巷上、下地擋必須實現氣動、聯動。

5、運架沿途過車風門必須安裝語音報警裝置。

四、現場跟班及安全管理要求

(一)、安裝、拆除期間,要明確關鍵工序的職能部門及施工科區跟班人員,跟班人員要按時參加班前會,與職工同上同下。

1、每班明確一名科區或職能科室幹部現場跟班,負責綜采設備裝、拆、吊、推、拉、運等操作的現場指揮。

2、綜采設備運到井下組裝拆除峒室後,明確一名科區或職能科室幹部現場跟班,負責組裝拆除峒室作業現場指揮。

3、綜采設備運到安裝位置後,明確一名科區或職能科室幹部現場跟班,負責調架、穩架作業的現場指揮。

(二)、安裝、拆除過程中,違反以下“六個嚴禁”中的其中一條,罰5000-10000元;

1、未經礦安、拆領導小組驗收簽字並經礦長批準、公司驗收,嚴禁安裝、拆除。

2、現場跟班幹部或安全負責任人不明確,嚴禁安、拆作業。

3、安裝、拆除必須鋪設軌道,裝車平台或鋪水泥地坪,嚴禁沿底板硬拉硬拖。

4、進、出架時發生掉道,無礦帶班及區或職能科室跟班人員現場指揮、無安全措施,嚴禁拿道。

五、安全技術措施

(一)、拆除轉載機、工作麵運輸機、采煤機、設備列車的技術措施

1、跟班隊長和班組長入井時必須佩戴便攜式瓦斯報警儀,並在工作前和工作中隨時檢查作業場所瓦斯濃度,低於1%時,方可開工作業。

2、工作人員必須嚴肅認真,嚴格按照作業工序施工,嚴禁損壞設備。

3、拆除的各種螺栓、小件必須及時裝袋集中在一起,嚴禁亂丟、亂放以防丟失。

4、起吊工具嚴禁超負荷使用。

5、起吊設備時,嚴禁人員身體各部位伸入起吊和懸空設備下方,若需斜拉時,必須由專人指揮,采取防止設備傾翻傷人,滑動傷人的安全技術措施後,再進行操作。若需千斤頂支頂時,應在被支頂設備下方墊好支木,並在人員操作側打好護身支柱,人員必須躲離設備可能傾倒的方位,同時千斤頂前端應加木片,防止打滑。

6、所拆設備進行移位、調整方向時,工作人員要相互配合,並設專人(班長)指揮。

7、電氣設備拆除時,必須由低壓到高壓逐級停電,放電前用同等電壓等級的驗電筆驗電後,確認無電後,方可作業。在瓦斯濃度不超過1%時,方可進行放電。

8、各部電氣設備拆除、安裝、檢修及處理故障時,必須執行“停送電製度”,嚴格執行“誰停電,誰送電”的製度,並設專人停電和專人看守。嚴禁約時傳話送電,嚴禁帶電檢修、搬遷電氣設備(包括電纜線路)。

9、所有設備的拆除必須先拆電氣部分,後拆機械部分。

10、拆除采煤機時,將各接合麵、接觸麵、裸露齒輪、手把等加以保護,防止損壞。

(二)、拆除支架的安全技術措施

1、拆架時,專人指揮(班長)分工明確,發信號開車前人員必須撤至10m以外的支架立柱之間,嚴禁操作支架與絞車擺架、拉移、調向同時作業,遇有卡阻及其它異常時,必須停車處理,嚴禁硬拉。

2、拆、接高壓液管和處理液壓係統故障時,必須先停泵,並將壓力釋放後再進行,操作液槍時嚴禁槍口對人,工作人員應站在安全處。

3、操作人員在用液槍送液時,禁止正對液槍,防止崩脫傷人,取槍時或拆架時,先關液並進行壓力釋放,方可操作。

4、回柱絞車運至工作麵安裝時,用吊鏈進行拖移,同時注意電纜拖移,打戧柱時,注意碰手、碰腳。

5、拆架、裝架時,絞車司機操作按鈕必須在絞車後方,拆架絞車繩頭與支架用Φ18×64mm錨鏈、“U”形環,穿Φ20mm螺栓,聯接可靠。錨鏈聯接必須采用合格“U”形環,合格的錨鏈,並穿Φ20mm螺栓緊到位,其他人員必須遠離斷鏈、翻車涉及範圍,以防傷人。

6、裝、拉支架時,支架周圍5m範圍和鋼絲繩兩側不得有人,若發生偏移時,必須停車處理。

7、支架回撤過程中,應始終堅持“先支後回”的原則,特別是三角區的維護,必須加強維護,充分做好準備工作後,方可進行。

8、支架回撤過程中,三角區的維護視頂板情況采用木垛來加強支護。

9、支架的拆除過程中項目部幹部必須跟班作業,發現異常情況製定臨時措施,確保安全。

10、在拆除過程中,如遇死架,需另製定專門的安全技術措施。

11、對末拆除支架要加強檢查和維修,保證支架初撐力不小於24Mpa。

(三)、設備裝車的安全技術措施

1、現場人員必須服從班長統一指揮,嚴肅認真,確保裝車質量。

2、22201運輸順槽巷道中與撤運軌道交叉處,在巷道頂部增打吊裝梁,每組吊裝梁由八根錨杆、托板與工字鋼組成。采用麻花頭錨杆,錨杆規格為Φ18×2000mm,托板用20mm厚鋼板製作,工字鋼用11#礦用工字鋼,每組梁用兩根工字鋼並排焊接。工字鋼梁與滑輪或吊鏈采用Φ18×64mm錨鏈、“U”形環,穿Φ20mm螺栓連接。設備裝車時的起吊工具,絕不允許超負荷使用。

3、設備裝車時,必須找好重心,保持平衡,必須捆綁牢固,支架必須用配套螺絲和平板車固定在一起。其它設備用Φ13mm或Φ18mm鋼絲繩分兩道捆綁牢固,對大型設備必須加錨鏈與平板車固定。

4、支架在裝車時,其前探梁,推溜器,前後立柱,後尾梁,都要收回到最小程度,其側護板必須用銷鎖死鎖牢,不得防礙運輸,各液管用麻布或塑料包紮好。

5、裝支架時,必須將側護板用銷子固定,如用銷子無法固定收回時,必須用鋼絲繩絞緊收回。

6、裝支架的平板車,必須每台檢查,對碰頭不合格,不牢固的堅決不用,並查看輪子大小是否一致,有無不轉,如有必須更換後,再裝支架。

7、吊裝設備用的鋼絲繩,錨鏈“U”形環,一定要係好,上滿扣,指定班長指揮,人員嚴禁站在設備上和起吊臂下,必須離開設備下落可能涉及的範圍。

8、人工翻立平板車,由5—6人操作,口令一致,用力均勻,立起後,用靠幫木料支護可靠,角度為70°—80°,禁止直立,且不可影響運輸。

9、裝車時,車輛必須用擋車器,固定牢固。

10、人工抬、運裝車時,要配合一致,同起同落,以防發生碰手碰腳和其它意外。

11、用平台裝架時,繩頭一定要固定可靠,在開車前人員要躲到安全地點後,信號員檢查無誤後,方可發出開車信號,以防鋼絲繩甩脫傷人,在上平台時,要及時調整支架角度,將支架裝正,裝好。

六、運輸安全技術措施

1、絞車司機、信號工、把鉤工要持證上崗,嚴格執行其操作規程。

2、絞車司機、信號工、把鉤工必須堅守崗位,責任心強、精力集中。

3、每班開始使用絞車提升、運輸之前,絞車司機必須首先檢查絞車基礎和地錨,壓戧柱是否穩固可靠,製動閘離合手把或聯軸器是否完好,並進行空載試車,發現不合格、不安全因素必須整改後方可開始工作。

4、每班開始提升前,信號工必須首先檢查通訊信號狀況,每次摘掛鉤時,設專人對鋼絲繩及保險繩、鉤頭、卡具等狀況進行全麵檢查,同時檢查車輛封車狀況,車輛編號情況等,並且有檢查記錄,發現問題必須先處理,而後方可發出信號開始工作。

5、斜巷運輸要嚴格按規範設置使用“一坡三擋”及保險繩,工作中要經常檢查其狀況,保證其靈活、安全、可靠。

6、絞車開動時,嚴格執行“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製度。

7、絞車必須有聲光信號,拉架、調架時,專人負責用哨子傳送信號給看點鈴人員(距離大於30m時使用電鈴),一聲停,二聲拉,三聲回繩,信號一定要清晰、準確,通知閑雜人員躲避到鋼絲繩波及範圍之外,絞車司機聽清信號後並經過信號確認後才允許開車,防止因誤聽信號而開車造成事故。

8、所有聲光信號必須經常保持清晰、靈敏、準確、可靠、齊全。

9、所有絞車信號裝置、開關在使用過程中出現故障,必須立即處理,嚴禁設備帶病運轉,嚴禁無信號運輸、安裝。

10、對運輸路線堅持班班檢查,發現軌道有問題,安全設施不可靠等情況必須立即處理。

11、運輸所使用的鋼絲繩、鉤頭等的安全係數不小於6.5,銷子等連接裝置的安全係數不小於13,並用正規方法製作,鋼絲繩要經常檢查,發現繩斷絲或磨損超限等情況,應及時更換,運輸過程中要注意保護鋼絲繩,以免被車輛擠壓。

12、鉤頭所使用繩卡規格必須與繩徑相適合,且不少於5個(繩卡間距100mm)。

13、所有絞車的四壓兩戧必須使用φ200mm以上的直圓木,並且壓戧柱按照設計距離支設牢固。工作麵調架絞車前戧柱上固定1m高鋼筋網防護,防止斷繩抽人。

14、絞車提放重物過程中,鋼絲繩保持適當張力,滾筒鬆繩適度。

15、司機要避免頻繁點動絞車,工作中發現電機溫升超過規定,要檢查原因及時處理,所有絞車都不得使用打反轉方法停車,雙速絞車的緊急製動閘在非緊急情況下嚴禁使用,絞車電氣開關的動作保護整定值一定通過驗算整定好,且要符合規定,動作靈敏、可靠。

16、提運一鉤隻掛一車,且車與鉤頭之間必須用專用插銷連接。在摘換鉤頭平台每次摘換鉤頭時,必須在平板車前後安設阻車器,確認阻車器牢固可靠後,方可摘換鉤頭。

17、設備裝車要求:所裝設備的重心要與平板車的重心重合,保證設備車不超高、超寬,設備與平板車要捆綁牢靠。封車後由班組長以上人員進行驗收。

18、絞車滾筒上鋼絲繩排列整齊有序。出現纏繞較亂時,要及時停車處理。

19、絞車滾筒繩跑偏時要有專人排繩。

20、嚴禁行人騎跨鋼絲繩,絞車運輸過程中,行人應站在繩道以外的安全地方。

21、斜巷運輸出現問題時,在設備車輛下方用直徑200mm以上鬆木打好戧柱,處理人員站在兩旁或上方安全地點,處理前先檢查各處連接裝置,絞車司機刹好車並嚴加看管,處理人員不發出信號不得開車,設備車輛兩邊要進行可靠支撐,以防歪車傷人,且須有跟班隊長在現場指揮處理。處理掉道車輛時,道兩側及設備車下方嚴禁站人。

22、運輸需要跟車,下坡時,跟車人員走在設備車後麵人行道側,上坡時,跟車人員走在設備車前麵人行道側,跟車距離不小於10m。

23、切眼內運輸大件和支架時,由運輸人員提前通知切眼內作業人員躲開繩道,到切眼內軌道線另一側安全地點,跟車人員在無軌道一側車斜上方10m遠跟車,注意觀察車輛運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停車處理好。

24、大件或支架在卸車過程中,切眼內卸車位置下方嚴禁有人停留或作業,並在絞車處設專人警戒,嚴禁人員進入。

25、無極繩絞車操作注意事項:

1)試運行前,檢查信號是否正常,無極繩絞車運輸時,跟車人員必須手持泄漏通訊電話,發現異常情況立即發出停車信號。

2)檢查電器連接是否正常。

3)軌道上是否有影響車輛運行的雜物。

4)車輛之間的連接是否牢固。

5)檢查載重車是否過載和偏載。

6)開始先試驗低速,然後再試驗高速運行,在試運行時發現異常情況要及時停車處理。

7)梭車掉道複位時,先打信號把無級繩絞車停電閉鎖掛牌,必須用手拉葫蘆拉住梭車掉道側,防止車輛扶道時鋼絲繩回縮而傷人。

8)運送重物及長料時隻允許掛一個車,同時使用硬聯結,並用慢速檔運行。

9)車輛運行時不允許人員在車輛周圍行走,更不許碰拉鋼絲繩。

10)每班運行前必須清理軌道雜物。

11)司機在開車後不允許離開崗位並時常觀察絞車和張緊裝置配重的運行情況,出現特殊變化應立即停機。尾輪處須設專人進行檢查,觀察尾輪的固定情況,發現異常立即通知司機停機,並進行加固或檢修。

12)無極繩絞車運輸過程中設備車掉道需處理時,必須及時傳遞信號讓司機停車,停電並掛牌後進行處理。處理掉道時,梭車前後嚴禁有人。

26、對拉絞車中需遵循以下安全技術措施:

1)對拉絞車運輸設備過程中,牽引絞車與拖拉絞車,司機控製好速度,保持鋼絲繩適當張緊。

2)對拉絞車司機必須時刻觀察鋼絲繩的運行狀態。確保絞車運行安全,保持車輛前後的鋼絲繩始終保持同速度運行的狀態,嚴禁出現鋼絲繩鬆繩過多或張緊過度的現象,以避免造成斷繩事故。

3)兩部對拉絞車使用同一組信號係統,對兩部絞車的信號使用規定如下:以牽引絞車信號為主信號,是一聲停,二聲拉,三聲鬆繩,鬆繩絞車信號為副信號,是一聲停,二聲鬆繩,三聲拉。兩部絞車司機必須熟練掌握自己的信號使用規定,避免混淆造成操作失誤。

4)在車輛運行過程中若遇緊急情況,跟車人員立即向兩絞車司機同時發出緊急停車信號,牽引絞車停車後,拖拉絞車方可停車,嚴禁顛倒順序停車,以免發生事故。

5)設備車輛運輸過程中,必須規範使用安全設施,避免造成跑車事故。

6)絞車停送電前必須確認信號是否準確,停送電操作需執行安全確認製,確保運輸安全。

大巷臨時作業辦法

1、大巷內施工作業人員作業時必須穿反光背心,嚴格執行施工安全措施,並在距作業地點兩端不小於60米處分別設置紅燈警戒信號,有車輛通行時作業人員必須撤到安全區域。爆破材料運送人員必須在規定行走路線、規定時段內行走,嚴格執行人工運送爆破材料的有關規定。

2、對運輸係統中不符合《煤礦安全規程》及行業標準的線路、設施等,按規定進行技術改造、更新、完善,完成之前必須製定相應的防範措施,並嚴格執行,確保安全。

3、大巷內嚴禁行人。車輛在大巷內停車時,跟車司機觀察路線運行狀況,保證礦車安全通過施工區段。

4、運輸大巷的安全設施必須完齊全、靈敏、可靠。

運輸線路巡檢辦法

一、運輸線路管理與監察

礦井軌道運輸管理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施工作業隊組負責自己主管區段的臨時軌道運輸管理工作,各業務部門要做好主管範圍內有關軌道運輸管理及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

分管軌道運輸副礦長每季必須主持召開一次有關部門及運輸區(隊)長參加的運輸專業工作會議,對全礦上季度和本季度的運輸管理工作做出總結和安排。

二、 礦井軌道運輸管理應遵守以下規定:

1、認真貫徹執行本辦法規定,建立健全礦井軌道運輸各種管理辦法、製度、崗位責任製等。

2、健全、完善各種技術資料。如:礦井運輸係統圖,運輸設備、設施圖紙,事故記錄,各項工程施工技術措施、機車資料、斜井人車和斜巷跑車防護裝置、窄軌車輛連接器靜拉力試驗和測試記錄或試驗報告等。

3、每月由技術科或分管質量標準化工作的單位牽頭,組織有關人員對全礦所有軌道線路、運輸設備、安全設施質量和技術狀況進行一次認真全麵的檢查,並按礦井運輸質量標準化管理製度考核。

4、對自檢和上級檢查軌道運輸管理及安全存在問題要進行“三定”整改,並記錄齊全完整,存檔保管。

5、每年應認真審核一次礦井軌道運輸操作規程、技術措施及采掘作業規程中軌道運輸部分的內容,不符合本規定和上級有關技術規定或與現場不符的要進行修改。

6、對有關隊組存在的安全問題,要及時解決或采取安全措施。

三、 礦安全監察站必須認真做好礦井軌道運輸安全監察工作,並遵守以下規定:

1、必須製定《礦井軌道運輸安全規定》,對全礦井軌道運輸安全監察工作作出具體監察規定,實現軌道運輸各地點全方位安全監察,以保證軌道安全運輸。

2、督促、檢查大巷軌道運輸安全監察人員和盤區軌道運輸安全監察人員的執勤情況。

3、安全監察員必須製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對軌道運輸設備、設施存在的安全隱患要求責任單位必須限期解決,對有發生事故危險的作業場所,必須責令停止軌道運輸作業,並上報安全監察部門。

4、每月根據軌道運輸安全存在的問題進行一次“礦井軌道運輸環境安全評定分析”。

5、每月認真填報“礦井軌道運輸安全監察月報表”,填報內容要真實,並與礦考核情況一致,發生軌道運輸傷亡事故及時彙報。

四、采掘工作麵軌道運輸管理是礦井軌道運輸管理的重點之一,各礦在采區設計和編製采掘工作麵作業規程時要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1、編製采掘作業規程時要對軌道運輸工作的各環節,如:設備選型、布置,各類運輸設施的設置、固定,軌道線路質量,信號及信號警示係統,絞車接力運輸的摘掛鉤位置、方法,車輛交接和物料堆放地點,安全措施等,做出詳細明確的技術規定。

2、采掘作業規程編製如不符合以上規定,必須另行製定“軌道運輸作業規程”,否則不得進行軌道運輸作業。

五、礦材料部門必須保證所有運輸設備的配件供應,各區隊在用運輸設備、設施必須符合《煤礦機電設備完好標準》,並製定設備、設施的檢查、維護、檢修等有關規定。

六、 礦井軌道運輸各工種必須嚴格執行現場交接班製度。交接班時,交班人員必須向接班人員詳細交代設備運行情況,設備、設施完好狀況及需注意的問題。接班人員接班後,應對照上班情況對職責範圍內的全部設備、設施進行認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彙報和處理,不得帶病工作。

七、 必須建立健全各級礦井軌道運輸崗位責任製。崗位責任製除書麵形式外,工作場所還必須有醒目的崗位責任牌板。

八、 窄軌運輸設備、架線、軌道、鋼絲繩、連接裝置和運輸巷道必須執行定期檢查和維修製度。

九、 所有軌道運輸設備的牽引重量計算,都必須由礦總工程師批準,並在車輛連接及摘掛鉤地點懸掛醒目的標誌牌,嚴禁超載。

十、 運輸區(隊)應設立運輸調度站(室),負責行車調度和記錄。行車記錄要有以下內容:

1、井下各種峒室應設在人行道一側。

2、人行道嚴禁堆放雜物,水溝要暢通,蓋板要完整、齊全、穩固。凡人行道不具備行人安全要求的,都必須嚴格執行“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不作業”的規定,並在這些地段設立醒目的標誌牌,防止人員誤入,情況嚴重的要有專項措施。

十一、 在主要軌道運輸巷中施工作業,根據情況要辦理施工手續,施工作業前按規定設好防護警戒。

十二、 各礦必須製定《礦井軌道運輸管理獎懲規定》,加強軌道運輸管理力度。對違章指揮、操作人員以及運輸設備、設施檢修維護不到位現象要嚴格進行處罰。

十三、 加強礦井軌道運輸技術進步工作,推廣應用適合我公司礦井技術發展要求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

運輸安全技術管理製度

1、 編製與實施安全運輸(行車、提升)的技術組織計劃,應用係統工程理論解決運輸薄弱環節。

2、 編製與實施線路、設備的檢修計劃及施工作業的安全措施,從技術上把住安全關。

3、 修訂與貫徹各工種的操作規程在現場監督兌現,糾正違章作業,使規程落到實處。

4 、貫徹執行質量標準,組織開展質量標準化活動,從技術上解決

質量、隱患問題,並參加工程驗收。

5、 建立設備技術檔案,進行各種設備的安全性能試驗、測定工作,提出結論性的技術結果報告;參與設備選型、改造和鑒定。

6、 開展安全技術培訓、技術講座,交流推廣安全新技術。

7、參與事故分析,製訂技術防範措施。

運輸設備、設施完好標準

一、運輸軌道的鋪設質量應符合下列要求:

1、軌距的偏差在(-2mm,+5mm)之間。

2、軌道的水平偏差≤5mm。

3、軌道的接頭平整度:高差和側差≤2mm,不許有硬彎。

4、扣件必須齊全,牢固並與軌型相符。

5、軌道接頭間隙≤5mm。

6、曲線段內應放置軌距拉杆。

7、軌枕的規格及數量應符合標準要求,間距偏差≤50mm。

8、道碴粒度及厚度符合標準要求,軌枕下應搗實。

9、道床及時清理,無雜物、無浮煤、無積水。

10、同一線路不許有異型鋼軌。井筒鋼軌選型符合設計要求。

二、絞車安裝應符合下列要求:

1、小絞車各部位必須符合完好標準要求,安全間距符合規定。

2、小絞車兩牌板齊全,整潔,技術參數填寫準確清晰。

3、小絞車上方必須安裝有效的護繩欄。

4、電動機完好,運行正常,無噪聲、無異響。

5、減速器運行正常,無異響,無裂紋,不漏油。

6、聯軸器磨損不超過規定值。

7、製動係統齊全、靈敏可靠,製動力符合要求。

8、絞車地腳螺絲緊固,無鬆動。

9、鋼絲繩選用符合設計要求。

10、鋼絲繩插接長度不小於繩徑的1000倍。

11、鋼絲繩斷絲、斷股不超過《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

12、鋼絲繩排列整齊,無咬傷,不打結。

13、滾筒無裂紋、開焊,無變形。

14、滾筒輪襯磨損不超限。

三、其它相關規定遵守山煤集團《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

軌道運輸安全設施安裝使用標準

一、適用範圍

本標準適用於礦井軌道運輸及安全設施的安裝使用管理。

二、軌道及道岔安裝標準

(一)軌道的輔設標準

1、井下運輸大巷輔設軌道必須使用軌型為30kg/m及以上的軌道,斜巷及采區等區域輔設軌道可根據設計選擇軌型,但軌型不得低於22kg/m。

2、軌道扣件必須齊全、緊固並與軌型相符。軌道接頭必須使用合格的道夾板或魚尾板,並用4條螺栓固定,井下輔設軌道如需改變軌道型號,不同型號軌道接頭必須使用合適的異形道夾板,道夾板不得有斷裂或少眼等現象。

3、運輸大巷和主要運輸斜巷軌道接頭間距不得大於5mm,高低和左右錯差不得大於2mm,一般運輸線路軌道接頭間距不得大於5mm,高低和左右錯差不得大於2mm。

4、軌道方向應符合標準,目視直順,不得有硬彎。主要運輸線路軌道直線段應目視直順,用10m弦量不超過10mm(煤業子公司在特殊條件下,局部巷道底鼓較嚴重區段用30m弦量不超過50mm);曲線段,目視圓順,用2m弦量相鄰正矢差半徑50m以下不超過3mm。

5、軌道軌麵前後高低應目視平順,明顯變坡點處不得有接頭,應根據巷道變坡處的彎曲半徑,采用圓弧過渡。主要運輸線路軌麵前後高低允許偏差用10m弦量不超過10mm(煤業子公司在特殊條件下,局部巷道底鼓較嚴重區段用30m弦量不超過50mm)。

6、接頭采用懸接時,30kg/m型號軌道軌枕距接頭距離為240mm,偏差不超過30mm,22kg/m型號軌道軌枕距接頭距離為220mm,偏差不超過30mm;接頭采用承接時,接頭處共3根軌枕,中間一根在兩軌道的接頭處,另兩根分別距中間軌枕240mm(30kg/m軌道)、220mm(22kg/m軌道);直線段應對接,相對錯距不大於50mm;曲線段應錯接,相對錯距不小於2m。

7、主要運輸線路軌道單軌中心線符合設計要求,偏差為設計值的±50mm;雙軌中心線的間距不小於設計要求,不大於設計值的20mm,雙軌的中心位置與設計位置的偏移不大於50mm。

8、主要運輸線路軌道軌麵的實際標高與設計標高偏差為±50mm;坡度50m內誤差不超過1/1000,高差不超過50mm。

9、井下軌道軌距為600mm,主要運輸線路軌道直線段允許偏差+5mm、-2mm;曲線段加寬後允許偏差+5mm、-2mm,在曲線段內應設置軌距拉杆。一般運輸線路軌道直線段允許偏差+5mm、-2mm;曲線段加寬後允許偏差+5mm、-2mm。

10、同一線路必須使用同一型號鋼軌。所用道岔的鋼軌型號,不得低於線路的鋼軌型號,同一線路應無雜拌道(50m以內兩種型號的軌道為雜拌道),無夾眼道。

11、主要運輸線路軌道直線段兩股鋼軌頂麵的高低差誤差不大於5mm;曲線段加高後誤差不大於5mm。一般運輸線路軌道水平允許偏差不大於10mm,消滅陰陽道。

12、軌道軌枕質量合格,敷設符合設計要求,接頭處軌枕無失效,無兩根以上軌枕連續失效(腐朽、損壞、斷裂、懸浮、不起作用者為失效),軌枕與軌道垂直。主要運輸線路軌道軌枕間距為700mm,偏差不超過50mm;一般運輸線路軌道軌枕間距為800mm,偏差不超過50mm。一般運輸線路木軌枕規格(寬×高)不小於120×150mm。

13、軌道道釘規格應與軌型配套,數量齊全,浮離不大於2mm,混凝土軌枕螺栓、壓板緊固齊全、浮離不大於2mm。每月應對軌道及軌枕各部螺栓滴油一次。

14、斜巷軌道地輥要齊全、靈活可靠,地輥架要具有防脫閉鎖功能,地輥之間一般間距為15m,最大距離不超過25m,以軌枕、道木無明顯磨痕為準,巷道內變坡點處應增加地輥,變坡度數在15度以上的,在此變坡點處應裝設大地輥,地輥坑內應清潔無雜物積水。

15、軌道路基必須無嚴重塌坡、地鼓、沉降現象。主要運輸線路軌道道碴厚度不小於100mm,個別底板突出處不小於50mm,道碴應埋沒軌枕2/3,軌枕必須露出1/3,對道床應經常清理,應無雜物、無浮煤、無積水;一般運輸線路軌道道碴不超過枕麵,不低於枕麵1/3。軌道道碴的粒度應符合標準要求,必須搗固堅實,無空板、吊板現象。

16、有架線電機車通過的主要運輸軌道兩平行鋼軌之間,每隔50m應連接1根斷麵不小於50mm2的銅線或其它具有等效電阻的導線。線路上所有鋼軌接縫處,必須用導線或采用軌縫焊接工藝加以連接。連接後每個接縫處的電阻,22kg/m鋼軌不得大於0.00021Ω,30kg/m鋼軌不得大於0.00019Ω。不回電的軌道與架線電機車回電軌道之間,必須加以絕緣。第一絕緣點設在2種軌道的連接處;第二絕緣點設在不回電的軌道上,其與第一絕緣點之間的距離必須大於1列車的長度。對絕緣點必須經常檢查維護,保持可靠絕緣。在與架線電機車線路相聯通的軌道上有鋼絲繩跨越時,鋼絲繩不得與軌道相接觸。

17、軌道嚴禁用氣割進行截割,如需截割的必須使用切軌機,運輸大巷軌道不允許進行截割分段(較短距離修整除外)。軌道截割頭平麵應與軌麵垂直,鋸切麵不得歪斜。軌道截割頭進行重新加工道夾板螺栓孔時,必須用鑽床進行加工,嚴禁使用氣割割眼。螺栓孔直徑為24mm,孔水平中心線離軌麵距離:30kg/m型號軌道為51.9mm,22kg/m型號軌道為59.7mm。第一個螺栓孔中心距截割麵距離30kg/m型號軌道為60.5mm,22kg/m型號軌道為63.5mm。第二個螺栓孔中心距第一個螺栓孔中心距離為127mm。

(二)道岔的輔設標準

1、道岔軌距按標準加寬後不大於3mm,轍岔前後的軌距偏差+3mm,-0mm。

2、尖軌前端、直曲連接軌中部和道岔後部的兩股鋼軌的水平偏差不大於5mm。

3、道岔水平方向直線目視平順,用10 m弦不超過10mm,曲線目視圓順,用1m弦量相鄰兩點正矢差不大於2mm,用2m弦量相鄰兩點正矢差不大於3mm(煤業子公司在特殊條件下,在局部巷道底鼓較嚴重區段用30m弦量不超過50mm)。

4、軌麵前後高低目視平順,用10m弦量不超過10mm。

5、道岔接頭處兩軌麵高低和內側左右錯差不大於2mm。

6、尖軌尖端與基本軌密貼,間隙不大於2mm,無跳動。尖軌損傷長度不超過100mm,在尖軌頂麵寬20mm處與基本軌高低差不大於2mm。

7、尖軌開程為80—110mm。

8、尖軌根部軌縫不大於8mm,其它軌縫與線路部分的軌縫要求相同。

9、心軌至護軌工作邊間距為572mm,偏差為±2mm。

10、護軌零件齊全,安裝牢固,無鬆動、失效現象。心軌尖端與護軌工作邊中心垂直相對,偏差為±50mm。

11、心軌在頂麵寬35mm處和翼軌喉部的垂直磨耗不超過7mm,鉚釘無鬆動,焊縫無裂紋。

12、滑床板應於軌底麵貼合,其間隙不超過2mm。

13、基本軌與連接軌垂直磨損不大於7mm。

14、軌撐應與基本軌密貼,間隙不大於1mm,數量齊全,無鬆動現象。

15、扳道器拉杆零件齊全,連接牢固,動作靈活可靠,安裝道岔處應使用長軌枕。

16、主要運輸大巷應裝設司控道岔,司控道岔應動作靈活,控製箱完好,同一程序的司控道岔安裝間距不得小於控製器控製距離,一個控製器不得使兩個司控道岔同時動作。主要運輸線路不得使用簡易道岔。

17、斜巷串車提升的線路,使用的單開道岔不得小於4號,曲線半徑不得小於12m。

18、同一運輸線路使用不同軌型道岔應符合以下條件:

(1)可以采用較線路軌型高一級的鋼軌,不允許采用低一級的鋼軌。

(2)采用不同軌型道岔時,道岔前後端應各敷設5m與道岔軌型相同的鋼軌,然後用異型魚尾板與線路鋼軌連接。

三、擋車杠製作及安裝標準

(一)擋車杠的安裝

1、擋車杠框架及中間橫撐采用11#礦用工字鋼焊接製作,外寬420mm、橫撐不少於5道均勻布置。擋車杠長度應滿足在斜巷中安裝與巷道底板的夾角(銳角)在45°~60°之間;擋車杠從下端開始,每間隔300mm刷紅白相間的防鏽漆。

2、擋車杠安裝位置(底端)分別在距離斜巷上平台變坡點下方略大於一列車長度的位置、下平台變坡點上方略大於(增加2.5m)一列車長度的位置(每輛礦車長度2.5m,最多允許下放礦車數量為一列車)。

3、擋車杠中心線應與軌道中心線重合,其偏差不得大於50mm,擋車杠常閉時(底端)應能落到底,距離軌麵的高度最大不得超過200mm,兩底端高差不大於20mm;打開時高度不得低於1.6m(通過礦車、花車等較低車輛)、2.1m(運輸支架等較高設備)、或運輸特殊設備要求。

4、斜巷長度不超過30m的巷道,將上下車場擋車杠聯鎖;超過30m時應分開安裝上、下車場擋車杠。

5、斜巷長度超過100m的巷道,上車場應安裝聯鎖擋車杠。其中,上平台擋車杠在常閉狀態下底端距離變坡點0.5~1m,下擋車杠安裝位置在變坡點下方略大於一列車的位置。

6、當巷道長度超過300m時,要求每200m必須安設一套跑車防護裝置。

(二)擋車杠底座固定方式

1、主要運輸斜巷應在擋車杠的位置裝設橫梁(橫梁的材料應用不小於11#的礦用工字鋼),擋車欄固定在橫梁上。當頂板岩石穩定不破碎時,可在巷道頂板打2根φ20×1800mm的高強度錨杆,將底座固定在巷道頂板上。

2、當頂板岩石破碎時,可在巷道頂板打2根錨索,將底座固定在巷道頂板上,將擋車杠用銷軸鉸接在底座上。

3、底座與巷道頂板應貼實,擋車杠與底座連接必須用φ30mm銷軸鉸接,銷軸必須有防脫性能。

4、當架棚巷道頂板無法打錨索時,可采用Φ20圓鋼、10mm厚鋼板加工2個梁卡,分別把底座兩端與棚梁卡緊,同時用Φ15.5以上的鋼絲繩將該梁與其上、下方相鄰的2根棚梁穿在一起,並用繩卡連接、卡牢,形成三棚聯鎖。

5、當底座固定處巷道頂板不平時,可用加墊鐵或墊木的方式墊平(墊鐵或墊木中間鑽孔,錨杆穿入中間鑽孔),保證擋車杠安裝後中心線與軌道中心線重合,偏差不大於50mm。

(三)氣(電)動推杆安裝

1、安裝氣(電)動推杆前,須先仔細閱讀說明書,掌握推杆安裝的工作條件、安裝工序、固定方法、接線方式、調整方法、氣(電)壓等級等主要參數。

2、根據安裝地點巷道高度及擋車杠提升高度確定推杆底座的安裝位置,然後確定導向滑輪的安裝位置,再根據氣(電)動推杆的行程確定擋車杠的起吊點位置和起吊滑輪的安裝位置。

3、先用四根1.8m錨杆把專用底座固定在頂板上,用兩根1.8m錨杆把導向滑輪固定在頂板上。用兩根1.8m錨杆把起吊滑輪固定在頂板上。

4、把推杆的底座與專用底座用螺栓連接、緊固。保證氣(液)缸中心線、推杆中心線、導向滑輪中心線在同一條直線上。

5、按照接線(管)要求連接固定線(管),在提升擋車杠前先做伸縮試驗,看伸縮各部螺栓、連接口是否緊固、線(管)是否完好,伸縮是否靈活自如等。

6、用不小於Φ6.2mm鋼絲繩依次繞過推杆動滑輪、導向滑輪、起吊滑輪和擋車杠的起吊環,繩頭的一端固定在擋車杠的中心線、第一個繩夾距離起吊環不大於300mm;另一端固定在擋車杠底座上。

7、經對整套擋車裝置仔細檢查無誤後,接通氣(電)源進行提升試驗,發現有異常或不符合安裝標準的,進行調整,直至達到安裝標準。

(四)其它規定

1、上、下山掘進時,距耙裝機尾不超過15m安裝一道常閉擋車杠,擋車杠底座應采取上述方式可靠固定。

2、斜巷臨時停車點(包括各采掘區隊臨時停車裝卸料點、巷修巷道臨時裝車點、清理水倉停車點等),在停車點礦車後必須有能將車輛可靠阻住的擋車裝置。

3、安全設施要包保到人,實行掛牌管理,管理牌上要注明設施名稱、型號,安裝地點、使用單位、責任人姓名等。管理牌要掛在安裝安全設施處的巷道幫一側明顯處,高度1.2m~1.5m。

四、阻車器安裝標準

1、安裝位置在斜巷上平台距離變坡點1.5~2m處。

2、阻車器固定時必須采用加工配套部件固定在軌道上,不得安裝在軌道接頭位置。

3、阻車器轉動靈活,處於常閉狀態。

4、阻車器中心與軌道中心一致,誤差不大於50mm。

5、阻車器(阻碰頭式)打開時,卡爪高度距離軌麵不低於300mm。

6、阻車器(抱軌式)閉合時,立麵淨寬度為622±10mm(22kg/m軌道),633±10mm(30kg/m軌道)。打開時,尖部淨寬度為1141±10mm(22kg/m軌道),1184±10mm(30kg/m軌道)。

7、控製箱或控製閥門操作地點應設在行人一側,高度在1.2m~1.4m之間,有條件時要設置在操作硐室內。

8、控製箱或控製閥門安裝牢固,不漏風,操作手把靈活可靠。

9、管線敷設安全、美觀。可用適合膠管外徑的鋼管套住膠管敷設到巷幫底角,再沿巷幫敷設至控製箱或控製閥門。

10、擋車杠、阻車器的操作手把應安放在信號硐室內,巷道條件限製,無信號硐室的,可設在絞車硐室內,位置應在彎道的外側或巷道擴幫處;操作手把使用固定板固定,上麵噴上操作的對象(擋車杠或阻車器),下麵手把轉動處噴上升降方向並安裝在專用控製箱內(具體尺寸根據實際使用的控製閥數量及尺寸確定)。

11、擋車杠、阻車器操作手把和信號電鈴、語音信號等需在統一地點,便於檢修工操作。

五、警衝標概念及安裝標準

1、警衝標概念:是在道岔後部兩線路之間設置的停車位置示警標誌。

2、警衝標作用:是為了使停放在道岔後部兩線會合處的列車或機車車輛,不妨礙鄰線上的列車安全運行,所有車輛停放都不得越過警衝標。所有警衝標是確定機車車輛的停車位置,保證行車安全的標誌。

3、單開道岔轍岔尾部向後2m處安裝,電子式可固定於巷道頂部,中心在雙股軌道中心,最下端距軌麵不低於2.6m,牌板式固定於副道側巷壁上,安裝高度為牌板下端距巷道底板1m。

4、偏口與大巷連接處道岔在轍岔尾部向後2m處安裝,兩股軌道分別安裝,不許固定在偏口最突出點處,電子式可固定於巷道頂部,中心在該股軌道中心點,最下端距軌麵2.6m,牌板式固定於該股軌道非偏口頂點側巷壁上,安裝高度為牌板下端距巷道底板1m。

5、渡線道岔處安裝位置為岔尖前方(基本軌)1m處(雙側)安裝,電子式可固定於巷道頂部,中心在雙股軌道中心,最下端距軌麵不低於2.6m,牌板式固定於人員正對岔尖方向左側巷壁上,安裝高度為牌板下端距軌麵1m。

6、渡線道岔警衝標安裝位置位於距兩軌道中心線各0.75米處,共兩個點。安全停車位置位於距兩軌道中心線各0.8米以上的路段。

7、警衝標安裝形式可根據現場情況,在安裝位置點打水泥台,並刷紅漆或貼反光警示牌等。

8、如現場安裝位置不具備安裝條件,可在該點一側巷幫上安設警衝標牌。

9、對采區車場、順槽兩股軌道中心距不足1.6米的,可根據該處所過的最寬車輛對警衝標安裝位置進行調整,警衝標安裝位置應位於兩輛最寬車輛可能產生碰撞的點。

10、具體安裝位置如下圖所示。

六、照明、信號與通訊安裝標準

(一)一般要求

1、主要提升運輸傾斜井巷或絞車滾筒在 1.2m及以上串車提升、運輸的傾斜井巷信號係統,必須具備逐級傳遞發送信號的功能,設有保證按規定順序發出信號的閉鎖裝置。

2、逐級傳遞發送信號的順序:下車場和中間各車場的信號工,向上車場信號工發出信號,上車場信號工收齊各車場信號後,才可根據需要向司機發出信號。

3、提升信號應定期維修保養,保證信號聲光兼備,發出的信號清晰響亮。

(二)基本要求

1、信號電源要獨立可靠,並有電源指示,電源電壓不得大於127V,在危險(瓦斯等有害氣體濃度大)的場所宜采用36V電壓。

2、井下的通訊、信號和控製裝置,必須采用防爆型,優先采用本質安全型,係統要簡單可靠,信號要清晰,可靠易辯。

3、工作信號要聲光兼備,主要提升運輸的傾斜井巷須設置緊急事故信號。

關於照明的要求:

1、軌道運輸大巷中照明燈間距每盞不大於30m;工作麵軌道順槽內中照明燈間距每盞不大於50m。

2、車場的照明應安裝在摘掛鉤地點中間的上方。照明燈間距每盞不大於10m。

3、絞車房照明應安裝在絞車滾筒上方適當位置,以便於司機觀察鋼絲繩的運行情況及儀器儀表和各種指示等。損壞時及時檢修或更換。

4、照明燈光潔明亮,照明距離不小於40m,防護裝置齊全。

(三)安全要求

1、信號、照明與通信的線路必須懸掛整齊,吊掛牢靠,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要求,其各類設施與裝置必須達到機電設備完好要求。

2、主要提升運輸傾斜井巷、采區傾斜運輸集中軌道巷必須設專職信號工。

3、專用電話隻作為信號工、把鉤工和司機之間通信聯係工具,不得用作提升運輸信號。

4、信號、照明與通信係統必須經常維修保養,確保靈敏可靠,符合電氣設施完好標準規定要求。

5、信號硐室底板應高於周圍地板,嚴禁堆放任何雜物。

6、信號硐室應寬敞明亮,便於信號工觀察摘掛鉤工作和提升運輸情況,以便及時發送信號。

(四)安全警示信號

1、斜巷內安全警示信號的安設距離不大於100米,變坡點及硐室口處必須安設,保證人員在斜巷內任何地點均能看到安全警示信號。上、下車場及中間通道口必須安裝警示信號和聲光行車語音報警裝置。

2、在各車場安設甩車時能發出報警信號裝置,該裝置必須聲光具備。雙鉤提升應有錯碼信號。

3、安全警示信號係統設計和選型時應將安全可靠放在首要地位,係統必須能夠燈光顯示和報警,起到警示現場工作人員注意的作用。

(五)其它要求

1、斜巷提升運輸使用的語言報警裝置必須聲、光具備,並有“正在行車,嚴禁行人”的醒目標誌。

2、信號裝置和語言報警裝置必須取得“防爆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方可使用。

3、信號裝置和語言報警裝置應安裝在人行道的上方,便於行人觀察且不影響行車和行人安全的地方。車場的信號裝置和語言報警裝置應安裝在車場的入口處。

4、斜巷提升運輸使用的語言報警裝置應與工作信號連鎖,工作信號發出後立即進行報警,發出停止信號後報警停止,與信號保持同步。

5、信號裝置和語言報警裝置也可同絞車或絞車控製回路連鎖,絞車啟動,立即發出報警信號,絞車停止報警信號停止。

6、安全報警裝置應統一管理,建立管理台賬,定期檢查和維修,達到完好標準要求。

七、使用管理製度

(一)軌道安裝驗收製度

1、巷道工程施工結束後,必須經機電科、生產科、調度室等相關單位進行聯合驗收,巷道及車場的高度、寬度、平整度等滿足使用要求後,方可鋪設軌道。

2、軌道及其安全設施安裝完畢並調試合格後,兩天之內安裝單位必須提交自檢報告和驗收申請。

3、相關科室接到驗收申請後,應在24小時內組織人員進行驗收。

4、軌道驗收時,驗收人員要按照軌道鋪設標準和安全設施安裝標準的要求進行驗收。

5、驗收時存在的問題,使用單位應在規定期限內整改完畢,否則嚴禁使用。

6、軌道及安全設施驗收合格後,參與驗收人員要填寫驗收單並簽發準運證後,方能投入正常使用。

(二)軌道檢查維護製度

1、使用單位要製定軌道及安全設施的月度檢查維護計劃並按照計劃嚴格執行。

2、使用單位配備足夠的檢查維護人員並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檢查維護,並按照要求認真填寫檢查維護記錄。

3、機電科管理人員及區隊長每周對軌道及安全設施的使用情況進行一次全麵的檢查;檢查維護人員每天對軌道及安全設施的使用情況進行一次全麵的檢查維護。

4、軌道檢查維護人員應對軌道及安全設施的完好情況、使用情況等進行全麵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處理不了的及時彙報。

(三)軌道運行管理製度

1、斜巷絞車及上、下車場必須有專職的絞車司機和信號把鉤工。絞車司機和信號把鉤工必須人員固定,持證上崗,嚴禁無證或持無效證件上崗。

2、軌道沿線各種安全設施均應包機到人,懸掛管理責任牌。

3、斜巷必須執行“三固定”“四保險”的要求:“三固定”即固定絞車司機、固定信號工、固定把鉤工;“四保險”即保險閘、保險硐、保險杠、保險繩;所有保險杠、保險閘、阻車器應經常處於關閉狀態。

4、斜巷軌道各車場應按要求布置信號硐室和躲避硐室,各車場聯絡信號必須聲、光兼備,紅燈、信號齊全,靈敏可靠。主要斜巷上、下車場及中間通道口,必須使用語音報警裝置,並有“正在行車、不準行人”的醒目標誌。

5、車場應設置在平巷段,不準把斜坡作為停車場,嚴禁在斜坡上停放車輛。

6、軌道距巷幫、設備、設施的突出部分的安全距離不得小於600mm,確保運輸安全。

7、巷道轉彎處應安設逼輥或轉彎裝置,並有警示標誌。

8、主運輸斜巷上、下車場及各甩車場必須使用永久道岔,采掘工作麵除安設無極繩絞車外,必須使用永久道岔。

9、采掘工作麵軌道彎曲半徑不得小於4米。

10、上下變坡點處,軌道一律不準采用對接頭,應根據變坡點情況,必須將軌道彎成彎道敷設。

11、軌道大巷各聯絡巷入口、軌道盡頭等處,必須裝設阻止車輛誤入的擋車裝置。

12、停車時車輛嚴禁壓在道岔上或超過警衝標。

13、有軌道運輸的風門前後5米應安設阻車器,防止撞壞風門。

14、拉絞車鋼絲繩鉤頭時,必須有人提鉤頭隨行,防止拉壞軌道及軌枕。

15、每班工作結束後,插銷、鏈環等應擺放整齊,嚴禁隨意亂放。

16、每班工作結束後,絞車司機及信號把鉤工應將絞車硐室和車場附近的衛生打掃幹淨。工具、材料在規定地點擺放整齊,確保工作場所幹淨整潔。

運輸設備設施安裝使用驗收辦法

1、巷道工程施工結束後,必須經機電科、運輸區、技術科、生產科、調度室等相關單位進行聯合驗收,巷道及車場的高度、寬度、平整度等滿足使用要求後,方可鋪設軌道。

2、軌道及其安全設施安裝完畢並調試合格後,兩天之內安裝單位必須提交自檢報告和驗收申請。

3、相關科室接到驗收申請後,應在24小時內組織人員進行驗收。

4、軌道驗收時,驗收人員要按照軌道鋪設標準和安全設施安裝標準的要求進行驗收。

5、驗收時存在的問題,使用單位應在規定期限內整改完畢,否則嚴禁使用。

6、軌道及安全設施驗收合格後,參與驗收人員要填寫驗收單並簽發準運證後,方能投入正常使用。

運輸專業崗位人員培訓及考核辦法

煤礦安全技術培訓是實現煤礦安全生產的重要基礎工作之一,是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增強安全技術素質的有效手段。進一步貫徹上級管理部門下發文件要求,提高機運隊職工的安全素質、操作技能,以適應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需要,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結合我礦實際情況,製定運輸隊職工安全技術培訓計劃及考核辦法。

一、安全技術培訓機構

各班組負責人應在礦安監科、機電科統一組織安排下,明確分工和責任,切實加強對安全技術培訓工作的組織,進一步完善培訓計劃,紮紮實實抓好全員的培訓工作。

二、培訓目的

通過培訓,使全隊職工了解我國安全生產方針、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了解煤礦作業的危險、職業危害因素;熟悉本崗位安全生產的權利和義務;掌握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以及個人防護、避災、自救與互救基本方法;了解安全設施、常見事故防範、應急措施基本知識;掌握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簡單維護,以及職業病預防知識等,具備與其從事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相應的知識和能力;達到全員持證上崗。

三、培訓內容

1、認真學習煤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2、認真學習貫徹集團公司下達的相關文件、規章製度和典型事故分析。

3、了解《煤礦安全規程》和煤礦職工安全手冊的內容。

4、煤礦供電、提升運輸、設備操作、搶險救災、應急預案、安全生產的基本知識。

5、學習自救器的使用方法,並做現場演習。

6、學習本崗位的工作標準、管理標準、技術標準及崗位技能知識。

四、培訓工作要求

1、新工人的安全培訓,是培訓工作的重點,必須做到一個不漏,學習時間不得少於72學時,學習培訓後經過考試合格,登記入冊,並在老工人帶領下方可下井作業。

2、主提升、把鉤工、信號工等老工人,也要進行培訓,學習時間不得少於20學時,學習培訓經考核合格,方可下井作業。

3、落實從業人員的複訓工作,所有職工每年都必須參加複訓,複訓時間不少於72學時,進一步增強防災、抗災和職工自我保安能力。

4、確立教育的觀念和全員培訓的目標,對在崗的從業人員,還應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5、培訓期間要求每個職工必須遵守學習規定,不得缺課、遲到、早退和缺考。

6、授課老師必須按教學大綱要求,並結合本礦實際編寫好教案。

五、培訓時間

1、脫產培訓,結合本礦職工的時間進行培訓。

2、、全員進行培訓。

六、考核辦法

1、出勤各種學習課,一次計10分班組長在培訓工作中要起到模範帶頭作用,對本班組員工負責,因此班長出勤一次為15分,組長出勤一次為13分。

2、培訓後需在簽到本上簽到,簽到不認真者扣除2分/次;凡遲到或早退者扣除2分/次,扣其班長1分/人次;請假者當日不得分,補學後計5分/次;曠會人員當日不得分,並扣除10分/次,扣其班長2分/人次,外出學習人員按學習對待。

3、培訓期間要保持會議室幹淨整潔,不許亂扔果皮紙屑、不許隨地吐痰。不許大聲喧嘩或幹擾其他員工學習,違反以上規定之一者扣除3分/次,扣其班長1分/人次。

4、參加培訓的員工需認真記錄培訓內容,並由培訓負責人不定期抽查培訓筆記,給予學習態度良好,筆記記錄整齊完整者2分/次獎勵,筆記不完整者不獎勵並通知其完善筆記,連續兩次未達到標準的扣除2分,缺少一次筆記的扣除10分,扣其班長1分/人次。

5、培訓課當日未參加學習的員工,應在正常上班之日起1天內參加補學,並在補學簽字表中簽字。未參加補學或未在補學簽名表中簽名的,當日不得分。

6、每月上旬,由各班推薦,全隊範圍內選出5本優秀筆記,對其個人獎勵10分/本,對其班長獎勵2分/本。

7、每月在礦組織的全員培訓抽查考試中,抽考成績優秀的(95分以上),培訓月末考試得分為滿分(50分);抽考成績不及格的(80分以下),培訓月末考試得分為零分。

8、每月在區隊組織的全員培訓考試中,考試成績優秀的(95分以上),培訓月末考試得分為滿分(50分);員工考試成績及格的員工,培訓月末考試得分為40分;考試成績不及格的員工,培訓月末考試得分為零分。

9、每月員工培訓分數即為培訓平時考核得分和培訓月末考試得分之和。

運輸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規劃及考核辦法

全麵推進運輸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發展,進一步擴大精品工程覆蓋率,促進安全生產持續穩定地發展,確保礦井建設順利驗收。特製定運輸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規劃及考核辦法。

一、指導思想

全麵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集團公司戰略目標,始終堅持沒有安全質量就沒有一切的理念,把搞好安全質量標準化作為安全生產的切入點,從細微處入手,高標準定位,嚴要求管理,牢固樹立質量意識,狠抓細節,緊盯關鍵,擴大亮點精品工程覆蓋率,通過嚴細化管理,快速提高礦井安全質量標準化級次,打造現代化礦井。

二、成立安全質量標準化領導組

組 長:馬興旺(機電礦長)

副組長:尹寶庭(運輸副總)

成 員:劉 偉(運輸區區長)

張珍樹(運輸區隊長)

張向前(運輸區隊長)

王 傑(運輸區副隊長)

董 珍(運輸區副隊長)

周勝利(運輸區副隊長)

潘建強(運輸區副隊長)

以及采掘隊隊長

辦公室設在運輸區,辦公室主任:劉偉

三、標準化檢查組管理職責

1、運輸質量標準化檢查組:全麵負責礦井下的運輸質量標準化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牽頭製定運輸質量標準化實施細則;負責組織召開運輸安全質量標準化例會;研究解決運輸質量標準化工作中存在的具體問題;負責組織開展運輸安全質量標準化的各項活動,定期和不定期組織運輸質量標準化大檢查和抽查;

2、檢查組

(1)具體負責井上下的運輸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和檢查工作。

(2)具體負責全礦井上下的運輸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和檢查工作。

(3)每月25日前負責將運輸安全質量標準化考核結果報運輸區長。

3、運輸區各業務組:具體負責運輸措施、運輸資料及製度等相關技術資料的管理和檢查工作,以及各類記錄的管理和檢查工作。

四、具體要求

檢查組要經常深入現場,查找礦井運輸安全質量標準化存在的問題,每月逢5組織一次活動,每月25日(遇特殊情況以調度會通知為準)統一組織。三次檢查均為動態檢查,並將檢查結果進行彙總。

五、實施辦法

1、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與企業安全文化宣傳、培訓相結合,堅持日常培訓與專門培訓、內培與外培相結合。通過多層次、多途徑的培訓,增強員工掌握標準的意識,改變各工種人員掌握標準參差不齊的現象,扭轉“幹慣了、看慣了、習慣了”的麻痹思想。要加大安全質量標準化的宣傳力度,充分利用班前、後會、宣傳欄等媒體,廣泛發動宣傳搞好安全質量標準化的重要性,營造全員學習安全質量標準化的濃厚氛圍。使幹部、員工理清思路,明確質量標準化工作的步驟和努力方向,加強各工種人員搞好標準化工作的使命感和責任感。做到“在崗一分鍾,責任60秒”,實現安全質量標準化、與企業文化、理念有機結合,達到思想意識達標帶動自身行為達標。

2、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與健全、完善製度相結合。強有力的製度是搞好安全質量標準化的根本途徑,各部門必須建立、健全、完善所屬專業以分管副總為組長、部門領導負責、相關人員具體實施的從上到下層層把關,從下到上層層負責的質量標準化管理體係,以分級管理製度使本專業、本部門不符合標準的項目,能逐條、逐項、完全徹底的整改、落實,實現全過程、全方位的動態達標。

3、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要與細節管理相結合。細節決定成敗,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更要把細節管理作為一種常態進行管理,解決標準低、起點低、境界低的問題,要從井下機房硐室衛生、設備衛生、牌板懸掛、材料碼放、管線吊掛等細微處入手,徹底解決“跑、冒、滴、漏”現象,實實在在做到電纜無交叉,管路無滴漏,皮帶無死輥。日常工作中凡出現機房硐室、設備衛生差,牌板、材料亂扔亂放、死輥、脫輥、缺架、跑、冒、滴、漏等細節問題,每條罰分管人員200元,單位一把手100元,月底由運輸區填寫罰款單,送交財務科在當月工資中扣除。

4、安全質量標準化要與企業升級管理相結合,各管理單位正職為質量標準化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樹立常抓不懈,在完善中鞏固,鞏固中發展的理念,形成達標光榮,不達標可恥的理念,堅定不移的帶領、教育、要求本單位員工上標準崗、幹標準活,對每項工作都要精益求精、細致管理,確保管轄區域內在實,外在亮,促進企業健康、快速發展。

5、抓好安全質量標準化與現場動態管理相結合,搞標準化的目的就是要規範人的行為、物的管理,抓好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與隱患排查,要把“反、防、查、抓、講”活動及各會戰活動與安全質量標準化有機地結合起來,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實施安全質量標準化,通過加大安全質量標準化的現場監督力度,對關鍵部位、關鍵環節進行動態管理,利用安全隱患排查、各大會戰進一步規範作業技能,使各類安全隱患得到根本控製、各大會戰成果最大化。通過隱患排查和各大會戰使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在動態中得到進一步完善、鞏固、提高。

6、安全質量標準化與增加亮點、創建精品相結合。在建設質量標準化工作的基礎上,穩步推進亮點工程覆蓋率,力爭實現有精品工程。要在抓好達標目標的同時,穩步推進由局部達標、重點達標到作業現場的動態達標,進而實現本質安全型礦井。

7、安全質量標準化與班組建設相結合。班組是企業的基層,是實現安全質量標準化的前沿陣地,各單位領導在班前、班後會上要把工作安排做細、做實、做精,從規程措施開始抓,開工之初就要管,從生產過程、現場環境、現場管理抓起,安排工作同時一並安排質量標準化工作,保證每一項工程、每一道工序都符合標準要求,並針對薄弱環節、重點區域及時提建議、定措施,抓整改,確保所轄區域無死角,最終通過搞班組質量標準化,實現“班組保部門,部門保公司、公司保集團”的新型質量管理模式,加快向現代化礦井邁進的步伐。

8、安全質量標準化與獎罰機製相結合。加大獎懲力度,對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達到規劃目標的單位、個人、管理者進行獎勵;對思想意識不重視、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停而不抓、抓而不實,又出現“滑坡”、“反彈”的單位、個人、管理者進行重罰,凡工程質量不符合質量標準化要求的,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罰,要加強執行力和落實力,真正形成強有力的激勵機製和約束機製,推動質量標準化工作穩步上台階。

六、考核辦法

1、山西省煤炭工業廳《山西省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井工標準)執行。

2、發生重傷事故,本專業總分扣5分;發生傷亡事故本專業扣10分。

3、凡井下運輸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組檢查人員被檢查出重大問題,而自己未查出或檢查嚴重失真(與檢查的所查問題扣分差距在2分以上),扣檢查人員每人100元。

4、科室業務人員在檢查中,營私舞弊者,查出一次每人罰款200元。

5、檢查人員未認真按標準打分,每查出一次扣50元,檢查人員檢查不全麵每次扣50元;每次檢查,必須現場將問題確認後做表,打出分數,三定表現場簽字認可,不執行此規定,每發現一次扣檢查人員100元。

6、各種運輸安全質量標準化活動遲到者扣50元,無故不參加者扣100元。

7、業務人員對工程驗收、移交把關不嚴,造成工作扯皮,每次扣責任人30元。

8、同一條問題連續兩次不整改、當月累計有5條以上三定問題未整改時,隊長(部門負責人)和運輸副隊長各罰款100元,部門罰款500元。

9、各檢查組成員對三定問題未認真進行複查落實,弄虛作假,每發現一次扣責任人50元。

10、獎懲製度參照韓家窪煤業有關安全質量標準化考核製度執行。

輔助運輸事故管理製度

一、礦井輔助運輸事故分類:

1、副井提升方麵:勾頭以上及絞車發生的事故(含斷繩)應是機電事故,勾頭以下的事故(如脫勾、斷銷、斷鏈、脫軌等)是輔助運輸事故。

2、小絞車方麵:安裝、檢修中發生的事故是運輸事故;輔助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事故是輔助運輸事故。

3、觸電是機電事故。

4、不遵守輔助運輸製度,扒、蹬、跳、搶車、搶罐發生的事故是輔助運輸事故。

5、絞車在輔助運輸巷道運送設備、材料時發生的事故是輔助運輸事故。

二、礦井發生輔助運輸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時,必須同時辦理調查、登記、統計及報告的相關手續。

三、公司各級領導和全體員工必須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正確處理輔助運輸和安全的關係。要定期對職工進行有關輔助運輸安全的教育,確保做到人人遵章守紀,按章作業,防止輔助運輸事故發生。

四、調度部,每月組織專業人員對輔助運輸係統進行一次徹底、全麵的安全質量檢查,對存在的問題積極采取措施進行解決。

五、調度部和各輔助運輸區(隊)要建立輔助運輸事故檔案,認真做好安全技術管理工作。

六、對違反輔助運輸規章製度造成輔助運輸事故者要嚴肅處理。

七、輔助運輸事故責任

1、凡屬運輸隊管轄的車輛、軌道、道路及其它設備設施等造成的輔助運輸事故,事故責任均屬運輸隊。

2、其它非專業輔助運輸隊組的輔助運輸係統(線路、車輛及其它設備設施)發生事故,事故責任屬該非專業輔助運輸隊組。

3、因人員違章造成的輔助運輸事故,按違章人員所在單位,劃分事故責任。

八、發生輔助運輸事故,應積極采取措施,迅速搶救,盡量減少損失。要本著“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責任者追查不清不放過、事故原因追查不清不放過、沒有預防措施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未接受教訓不放過),進行嚴格地追查分析。

九、輔助運輸事故彙報處置程序

1、井下發生各類輔助運輸事故時,事故責任單位井下現場作業人員,應立即向本單位值班幹部詳細彙報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性質及事態發展等情況,同時由事故責任單位現場跟班幹部或班長,積極組織進行事故現場的搶救或善後處理工作。

2、事故責任單位值班幹部在接到事故彙報後,必須按程序及時向本單位主要領導和公司調度指揮部進行彙報,並通過各類有效的通訊設備,對事故現場的搶救或善後處理工作進行周密的組織安排與協調指揮。

3、事故責任單位主要領導接到事故彙報後,必須及時趕到值班室或趕赴事故現場進行坐鎮指揮。

4、調度指揮部在接到事故彙報後,必須積極協調、調度一切資源進行事故搶救或善後處理工作。

5、若發生的輔助運輸事故情節較嚴重時,事故責任單位井下人員在向本單位值班幹部彙報的同時,必須向公司調度指揮部進行彙報,以便調度指揮部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有力控製事態發展。

十、事故追查分析與處理

1、事故發生後,安全監察部必須進行嚴肅地追查分析,要求跟班幹部、班(組)長及現場工作人員必須全部參加。

2、事故分析過程中,當事人和責任者必須實事求是地接受調查,如實反映事實真相,對避重就輕或隱瞞事故者,要嚴肅處理。

3、事故追查分析過程中,要做好記錄。追查清楚後,並通報檢查結果。

4、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要嚴格按照《山煤集團安全管理製度》及《山煤集團輔助運輸管理製度》執行。

運輸提升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為了加強對提升機事故的有效控製,提高處理突發事件的應變能力,一旦提升機發生重大事故,能夠及時有效地組織搶險救援工作,迅速、有效、有序地開展應急救援行動,搶救遇險人員和控製事故擴大,將事故損失減少到最小程度,依照公司、礦的相關規定,特製定本預案。

一、事故預想

可能造成的事故主要有:提升絞車斷繩、斷軸造成人員傷亡或停產;事故主要原因又分為人為操作失誤和設備缺陷。

二、應急處理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成立提升機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

總 指 揮:機電礦長(馬興旺)

副總指揮:運輸副總(尹寶廷)、運輸區長(劉 偉)

成 員:運輸隊長(張向前、潘建強)及輔助運輸全體成員

(二)職責:

1、運輸副總:事故發生後,召集指揮部成員立即趕赴事故現場,

及時向礦有關部門彙報事故情況,分析判斷事故,製訂現場搶險救災方案,組織指揮現場搶救;協調搶險救援工作;及時向礦有關部門彙報事故處理進展情況;落實礦有關部門關於事故搶險救援的指示和批示;負責組織事故應急處理演練,監督檢查各班組的應急演練。

2、運輸區長:協助製定搶險工作的各項安全技術措施和方案,負責提供事故地點電氣設備具體情況;按命令進行停送電工作,及時搶修或安裝機電設備;負責監督搶險救災工作中的各項安全措施的有效落實;負責重特大事故損失的調查、彙總和上報。

3、運輸隊長及輔助運輸全體成員:負責事故現場的搶險和救援工作,及時了解掌握現場事故發展情況並彙報指揮部,根據指揮部命令開展工作,完成對災區遇險人員的救援和事故處理,做好相關記錄。負責保證搶險救災中所需的材料工具和設備;負責將救護搶險材料、工具、設備運送到指定地點。

三、預防措施

1、強化司機素質教育,一要膽大心細,遇事不慌, 二要刻苦鑽研業務技術,當遇到事故時做到心中有數。

2、備品、配件必須按規定進行儲備,數量充足、品種齊全,認真核查,質量合格、登記造冊、專人管理。

3、要保證通訊暢通,機房備有應急燈。

4、事故搶修組要保證能在事故發生後15分鍾內趕到現場。

5、強化巡回檢查職能,司機按照巡檢內容,按時進行逐項檢查,

並填寫運轉日誌,維護工明確巡檢內容,不漏檢。

6、除日常檢查外,對關鍵的零部件應定期進行無損探傷、鐵譜分析、性能測定等預防性試驗,有針對性地安排組織預防性檢修。

7、一旦發生事故,值班司機應將事故情況立即向區值班彙報,區值班向區長、礦調度室、機電科及有關礦領導彙報。及時積極組織人員進行事故搶救。

8、在事故搶救過程中,按照應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執行,嚴禁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 防止事故擴大。

9、每台絞車每班必須配備至少兩名培訓合格的專職司機,在提升人員和“四超件”時,必須堅持主司機操作、副司機監護的製度。

10、絞車的各保護和後備保護、信號裝置、閉鎖裝置齊全、靈敏、可靠,每天由專人試驗,並做好記錄。

11、提升裝置的各部分,包括提升容器、連接裝置、阻車器、裝卸設備、天輪和鋼絲繩,以及提升絞車各部分,包括滾筒、製動裝置、深度指示器、防過卷裝置、限速器、調繩裝置、傳動裝置、電動機和控製設備以及各種保護和閉鎖裝置等,每天必須由專職人員檢查1次,每月還必須組織有關人員檢查1次。發現問題,必須立即處理,檢查和處理結果都應留有記錄。提升機每年必須進行1次檢查,每3年進行1次性能測定。

12、製定提升“四超件”專項技術措施,針對所提物件的性質作業明確規定,在不符合規定的情況下,應製定專門的安全措施,方可進行提升。

13、提升鋼絲繩由專人每天檢查一次,並做好記錄;立井提升鋼

絲繩應每月用鋼絲繩測試儀增加測試一次。每台絞車應備用有新繩,“三證”齊全,妥善保管。

四、應急救援程序

1、提升機發生事故後,值班司機應立即向區值班彙報,區值班在接到事故彙報後,要問明情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程度、範圍和設備類型等,向區長、礦調度室、機電科、運輸區及有關礦領導彙報。

2、立即啟動提升機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後,要立即電話通知指揮部成員到達指定地點。

3、成員接受命令並按照應急救援預案,到達現場進行事故搶險和處理。

4、救援工作由現場指揮部總指揮統一指揮,按不同類型迅速開展搶救工作。

5、當鋼絲繩在運行中遭受包括緊急製動等原因在內的猛烈拉動時,司機必須立即停車,采取措施了解乘坐人員安全情況,如有人員受傷要通知現場搶險指揮部,製定搶險措施,組織搶險專業對人員進行搶救。無人員傷亡時,維護工對絞車的各主要部件特別是鋼絲繩和各部位連接裝置以及製動機構進行詳細檢查,同時要對安全回路進行全麵檢查,確認完好後,方可開車。因鋼絲繩或各部位連接裝置以及製動機構存在異常情況,短時間無法恢複運行時,現場指揮部應製定人員撤離的搶險方案,組織搶險專業人員對罐內滯留人員進行營救。人員撤離後,對絞車異常部位進行搶修。搶險時使用保險帶等防護用具。

6、當發生斷繩、斷軸等重大事故造成跑車事故時,現場指揮部要根據事故情況,製定搶險措施和方案,搶險專業組人員按方案首先組織對受傷人員進行搶救;其次要積極組織搶修,製定搶修措施, 組織人員搶修,盡快恢複生產。

8、提升機發生火災時,應立即報告並切斷事故現場電源,疏散人員,正確選擇滅火器材、材料進行初期滅火。

9、上述事故搶險結束後,要積極配合安監部門對事故原因進行全麵分析、研究,並製定出相應的防範措施,防止類似事故的發生。

10、搶險工作完畢,應及時清點人員,檢查各項設施,應清理好現場。按照事故搶修方案和措施,積極組織人員搶修損壞的設施。除事故區域外其它地方應按要求逐步恢複。進行事故善後處理工作。

輔助運輸處罰規定

一、具有下列情形者,每次處罰責任單位或個人50元。

1、參加礦井輔助運輸例會遲到或早退者;

2、開會期間,手機未調到振動位置或關機,交頭接耳者;

3、在可以行人的大巷裏,行人行走時未開礦燈或未靠巷道邊行走,當發現前後有車輛行駛時,未到就近的躲避硐室或橫川內或靠幫避讓,與車輛並行者、在巷內嬉戲者、不開礦燈者;

4、私自按車輛緊急製動按鈕,或在非停車地點、非事故情況下向司機發出停車信號者;

5、行人未按信號指令行走者;

6、車輛亂停、亂放,影響其它車輛運行者;

7、未按規定裝車,超載行駛者;

二、具有下列情形者,每次處罰責任單位或個人100元。

1、無故不參加輔助運輸例會者;

2、雖有特殊情況不能到會,但未提前向輔助運輸業務主管部門分管輔助運輸領導請假,派其他人替代;

3、在輔助運輸線路檢查過程中,每發現一次安全裝備、安全設施不完好的管理單位;

4、未經同意就在其它單位管理的輔助運輸線路上堆放材料、設備的單位;

5、施工後一日內沒有將施工剩餘材料、設備回收,影響巷內行車的,每推遲一天的責任單位;

6、每有一條三定問題在規定時間內未對問題進行處理的單位;

7、進入設置有“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標誌區域的責任者;

8、副井每有一處地輥未進行修複、地輥掉或不轉的;

三、具有下列情形者,每次處罰責任單位或個人200-500元。

1、在巷道裏扒車、追車、跳車、強行攔車、蹬車或拋物擊車者。

2、對沒有征得基建調度部同意就在輔助運輸線路上施工的單位;

3、副井每有一處提升超掛車輛者;

4、對拒不執行輔助運輸工作指令者或未按指令要求完成工作者。

5、在副井提升期間,井底車場常閉門不在常閉狀態;

6、副井提升期間,在副井井底至常閉門區段行走或作業者。

四、具有下列情形者,每次處罰責任單位或個人500-800元。

1、未及時對副井井筒內的軌道、文明生產和影響行車安全的障礙物進行維護和清理的單位;

2、斜井提放車輛,不掛保險繩或保險繩過長未捆綁固定而拖在地上的責任者;

3、輔助運輸過程中發生兩車相撞事故者;

4、車輛製動係統失靈,繼續使用者;

5、無大巷通行證走大巷的責任人;

五、具有下列情形者,每次處罰責任單位或個人800-1000元。

1、輔助運輸過程中撞壞電纜等,造成重大事故,影響全礦生產者。

2、其它違反煤礦輔助運輸三大規程、有關法規、集團公司和公司有關文件規定,性質嚴重的三違者。

六、具有下列情形者,每次處罰責任單位或個人1000-1200元。

1、輔助運輸過程中,造成人員受傷事故的責任者。

2、副井提放車輛,不設警戒或違反“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規定的責任者。

3、副井車輛掉道、竄車、跑車事故的主要責任者。

4、輔助運輸車輛撞壞管路,影響係統正常運行的責任者;

5、其它違反煤礦輔助運輸三大規程、有關法規、集團公司和公司有關文件規定,性質特別嚴重的責任者。

七、本製度未做出明確規定的,視其違反製度情節的輕重,並結

合山煤集團《山煤集團安全管理製度》的規定,給予處罰。

八、對同樣事故重複發生或違章行為屢教不改的,結合本製度規定,將給予雙倍處罰。

韓家窪煤業運輸區管理考核辦法

為了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提高運輸區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推進本質安全型礦井建設,進一步強化隱患排查整改、業務保安責任落實和“三違”事故追查分析處理。本著以人為本、公平公正的原則,為盡快提高員工崗位技能水平,強化員工勞動紀律,增強員工的責任心,充分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確保運輸區隊成為我礦質量標準化建設的後盾,結合公司有關績效考核的文件精神,本著多勞多得、獎優罰劣的原則,特製定本細則。

1、每月必須按區隊要求工作日出勤,如不足區隊要求工作日出勤扣除全部績效工資。基本工資按日平均工資計算。

2、有事須提前書麵請假,填寫事假條,1-3日由區隊長審批,超過3日須報分管礦長審批。未經審批按曠工處理,連續曠工15天,累計曠工30天解除勞動合同。

3、月度績效工資計算方法:

月度績效工資=本人月績效考核總分/100*出勤工日*標準績效工資

各工種每天的工作量化為100分,按日考核,月底彙總。分工種考核,詳細如下:

一、管理人員(總分100分)

具體考核辦法:

1、出現一般運輸責任事故,每次扣相關責任人3分、隊級1分;出現重大運輸責任事故,責任人扣5分、隊級3分、科級1分;出現特別重大運輸責任事故,責任人開除,其他管理責任人依據礦有關製度處理。

2、安全質量標準化,按集團煤業公司季度質量標準化分數,在下一季度頭一月運輸係統全員考核,分數達90分(包括90分)以上,不扣分;分數達85分(包括)—90分,扣2分;分數低於85分,扣5分。

3、對礦領導、調度指令推諉、扯皮、拒不執行的,扣5分。

4、沒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礦下達的各類任務,一次扣5分。

5、無故不參加礦通知的各類會議(請假或下井除外),一次扣3分,參會遲到者,一次扣2分。

二、固定崗位運轉工(總分100分)

安全考核50分、出勤考核20分,勞動紀律10分,文明生產10分,行為規範10分

具體考核辦法:

1、安全考核(50分)

(1)出現輕傷以上人身事故,不得分

(2)出現一次設備責任事故,扣10分。

2、出勤考核(20分)

(1)遲到、早退每次扣10分。

(2)未按規定請假每次扣10分。

3、勞動紀律考核(20分)

(1)持證上崗,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按操作程序進行操作。未持證上崗每次扣5分。不按操作規程操作扣5分。

(2)按時手遞手交接班,交接班時要向區隊值班人員報崗,一次不報崗扣2分。此項以運輸區隊報崗記錄為考核依據。

(3)上班時間不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發現一次扣2分。

(4)班中不得脫崗,睡崗。如發現一次各扣5分。

(5)規範填寫崗位各種記錄。不按求填寫各種記錄每次扣1分。

4、文明生產考核(10分)

(1)所有固定崗位運轉工上班前和下班後必須搞好崗位衛生,器具要合理碼放。接班人員發現交班人員沒有搞好衛生要在報崗時彙報本區隊,每次扣交班人員2分,如不彙報被礦或區隊管理人員發現扣當班人5分。

(2)所有固定崗位人員不得在工作崗位從事色情活動,一經發現扣除10分,調離原崗,一切後果由本人承擔。

5、行為規範

(1)、員工要服從領導,服從部門負責人工作安排,不得頂撞領導,否則當事人扣1分。

(2)、不得攜帶違禁物品、與工作無關的物品進入工作場所,未經公司領導同意,不得攜帶公物離開公司,否則當事人扣1分。

(3)、酒後上崗,每發現一次扣當事人1分。

(4)、工作時間打撲克、玩遊戲每發現一次扣當事人1分。

(5)、在工作期間打架鬥毆者每發現一次扣當事人1分。

(6)、員工要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各種活動,無故不參加,扣當事人0.5分。

三、井上、下電鉗工(總分100分)

安全考核50分、出勤考核10分,勞動紀律10分,工作完成情況20分,文明生產10分,行為規範10分

具體考核辦法:

1、安全考核(50分)

(1)出現輕傷以上人身事故,不得分

(2)出現一次檢修責任事故,扣10分。

2、出勤考核(20分)

(1)遲到、早退每次扣10分。

(2)未按規定請假每次扣10分。

3、勞動紀律考核(20分)

(1)持證上崗,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按操作程序進行操作。不持證上崗每次扣5分。不按操作規程操作扣5分。

(2)按時參加班前會,接受班前“每日一題”培訓,做好培訓筆記,無故不參加班前會扣2分,不認真接受培訓扣2分。

(3)上班時間不準做私活,發現一次扣2分。

(4)服從領導分配,不服從領導分配每次扣4分。

4、工作完成情況(20分)

(1)針對每次檢修和維護設備的時間上怎樣去利用、怎樣才不會影響生產,應做到合理安排檢修和維護時間,因檢修時間過長或設備故障長時間得不到及時維修而影響正常生產的,一次給予扣除5分。

(2)必須認真填寫本班設備檢修、更換記錄。未認真填寫設備維護、檢修、更換記錄扣2分。

(3)按時按質按量完成領導交給的工作任務,未及時完成工作任務每次扣5分。

(4)值班電鉗工要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崗,發現一次扣2分,造成事故的,輕者扣5分,重則調離原崗。

4、文明生產考核(10分)

(1)所有檢修工必須搞好現場作業地點衛生,檢修後現場檢修工具必須按要求攜帶,清理幹淨現場衛生,如不彙報被礦或區隊管理人員發現扣當班人5分。

5、行為規範

(1)、員工要服從領導,服從部門負責人工作安排,不得頂撞領導,否則當事人扣1分。

(2)、不得攜帶違禁物品、與工作無關的物品進入工作場所,未經公司領導同意,不得攜帶公物離開公司,否則當事人扣1分。

(3)、酒後上崗,每發現一次扣當事人1分。

(4)、工作時間打撲克、玩遊戲每發現一次扣當事人1分。

(5)、在工作期間打架鬥毆者每發現一次扣當事人1分。

(6)、員工要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各種活動,無故不參加,扣當事人0.5分。

四、本辦法適用於運輸區所有人員,詳細考核細則以附表為準。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附表:              韓家窪煤業運輸區( )月績效考核表

被考核部門:運輸區                                   年 月 日

序號 考核項目 考核標準及評分辦法 標準分值 扣分原因 考核得分

一 安全績效(50%) 1、出現輕傷以上人身事故,不得分 50

2、出現一次設備責任事故,扣10分。

二 出勤考核(20%) 1、遲到、早退每次扣10分。 20

2、未按規定請假每次扣10分。

三 勞動紀律考核(20%) 1、未持證上崗者每次扣5分 20

2、不按規程操作每次扣5分

3、不按時交接班、不報崗每次扣2分。電鉗工無故不參加班前會扣

2分,不認真接受培訓扣2分。

4、上班時間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扣2-5分

5、脫崗、睡崗每次扣5分

6、未規範填寫各種記錄每次扣1分

7、不服從領導分配扣4分

四 文明生產考核(10%) 1、未及時搞衛生或不按規定彙報扣2-5分 10

2、看守崗從事色情活動扣10分調離原崗

工作完成情況(10%) 1、維護人員責任心不強造成失爆一次扣10分

2、未認真填寫設備維護、檢修、更換記錄扣2分。

3、未及時完成工作任務每次扣5分。

4、值班電鉗工要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崗,發現一次扣2-5分

合 計 100

第二部分 運輸崗位責任製

運輸區安全生產(業務保安)責任製

一、輔助運輸工作領導組職責

1、全麵貫徹落實國家及上級部門有關礦井輔助運輸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等精神。

2、負責礦井輔助運輸重大工作的組織、指揮、協調。

3、負責礦井輔助運輸工作中重大問題的決策和處理。

二、運輸區職責

1、負責建立健全礦井輔助運輸管理的各項規章製度、技術檔案資料等。

2、負責電機車、礦車的年審;負責斜井跑車綜合防護裝置、窄軌車輛連接器靜拉力試驗,並做好試驗記錄或報告。

3、負責編製輔助運輸設備及安全裝備的更新、改造、大修計劃,並組織實施。

4、負責礦井輔助運輸成本控製與管理。負責運輸材料及安全設施(不包括電器部分)的計劃、審批、回收、複用管理工作。

5、負責輔助運輸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裝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和技術革新;負責組織輔助運輸相關工種的技術比武及技能鑒定。

6、負責組織召開每月的輔助運輸專業會議;負責組織每月對輔助運輸線路、設備、安全設施等的質量和技術狀況檢查,並對輔助運輸隱患進行排查、分析、處理。

7、負責輔助運輸質量標準化工作。

8、負責運輸專業相關的規程、措施的審核工作。

9、協助職工教育培訓中心對職工進行運輸專業技術培訓。

10、負責井下礦車運輸、礦井窄軌軌道運輸的業務管理工作。

11、牽頭負責礦井窄軌車輛(礦車、花車、平板車)的管理工作。

12、監督隊組內部相關的輔助運輸管理辦法的製定和執行情況。

13、參加輔助運輸事故的調查分析、應急處置工作。

14、負責礦井運輸係統的工程設計、任務安排、工程質量驗收,並牽頭組織移交。

15、負責對礦井輔助運輸巷道的頂、底板、水溝等安全隱患進行安排處理。

16、負責對責任單位輔助運輸任務完成情況的監督、檢查及考核。

17、負責對影響輔助運輸的秩序進行協調。

18、負責參加輔助運輸工程質量驗收移交工作。

三、機電部職責

1、負責向使用單位提供輔助運輸設備、設施(如礦車、平板車、花車、行車、電機車等)及其使用、維護說明書和零部件圖冊。

2、負責輔助運輸設備入井前的防爆性能檢查。

3、負責運輸機電方麵質量標準化的監督檢查和落實工作。

4、負責對輔助運輸各種設備進行完好檢查、防爆檢查。

四、安全監察部職責

1、負責對井下輔助運輸的安全隱患、安全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並按規定要求配置運輸現場專職安檢員。

2、負責對井下輔助運輸事故進行追查分析。

3、負責參加運輸工程質量驗收移交。

五、通風部職責

1、對輔助運輸巷道的“一通三防”進行把關。

2、對礦井輔助運輸線路上風門的完好負責。

六、綜合辦公室職責

負責牽頭輔助運輸各工種的安全技術培訓及發證工作。

七、運輸區隊職責

1、負責所屬井下輔助運輸工作的日常管理;負責製訂相關的管理考核辦法。

2、負責組織開展所屬井下輔助運輸工作,完成給各使用單位運送(回收)材料、設備、人員到指定地點的工作任務。

3、負責對所屬輔助運輸相關設備(如行車、電機車、礦車、平板車、花車等)按完好標準和檢修標準進行日常檢修、維護與檢查。

4、負責所屬輔助運輸線路、輔助運輸設備、副井信號硐室等的管理及其質量標準化工作。

5、負責對所屬井下輔助運輸的安全隱患進行排查。

八、井下其它各隊組

1、負責對本單位的輔助運輸工作進行日常管理,並製定相關的管理製度,完成本單位所屬的材料、設備輔助運輸任務。

2、負責本單位所屬輔助運輸線路、輔助運輸設備的日常維護及其質量標準化工作。

3、負責對本單位的料場進行管理。

4、負責對本單位所屬的輔助運輸設備按完好標準和檢修標準進行檢修、維護與檢查。

5、負責對本單位所屬的輔助運輸安全隱患進行排查。

九、其它未盡事宜,由基建調度部牽頭,相關部門共同協商解決。

主管運輸副礦長崗位責任製

1、在礦長領導下,對全礦的礦井運輸工作付直接領導責任,必須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提出的“采、運並舉係統配套,綜合治理協調發展”和“管理與裝備並重”的方針政策。

2、負責組織貫徹實施上級頒發的礦井運輸法規、標準。

3、負責抓好全礦運輸安全、生產、“兩化”建設工作,經常深入運輸隊調查、研究,及時協調、解決和處理運輸生產中出現的重大問題。

4、參加上級召開的有關運輸專業會議,並負責貫徹執行。定期組織召開礦井運輸工作會議。

5、參加運輸係統組織的安全大檢查,凡發生礦井運輸事故,負責組織搶救處理、追查、分析並及時向上級彙報。

6、審查運輸專業使用的各種材料費用。

運輸副總崗位責任製

1、在分管礦長、礦總工程師的領導下,對全礦的礦井運輸工作負直接技術領導責任。

2、負責貫徹執行上級領導頒發的礦井運輸運輸有關技術政策。

3、組織編製全礦井運輸長遠規化發展規劃、協調、平衡運輸安全生產計劃。

4、主持審批運輸係統的操作規程、作業規程、運輸安全措施並檢查、監督實施、參加編製礦井運輸災害預防計劃。

5、積極負責推廣、使用技術、新裝備,新工藝。

6、參加運輸係統組織的安全檢查和事故的搶救、分析及處理工作。

7、協助分管礦長完成年度安全生產任務、各項經濟指標和建設“兩化”任務。

運輸區長崗位責任製

1、全麵負責本區的安全生產和行政工作,是本區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

2、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上級部門的有關文件,對全區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

3、熟悉掌握全公司的軌道運輸係統以及各采掘工作的生產狀況,經常深入現場,檢查和了解現場安全生產、職工按章操作及“手指口述”管理法落實情況,對存在的問題要及時處理,對重大問題必須親臨現場,組織整改,並及時報領導和公司調度。

4、定期檢查分析運輸生產完成情況,解決生產中的薄弱環節。

5、掌握本區材料消耗及勞動定額分配情況,組織分析運輸成本費用升降原因,並采取相應措施。

6、組織編製運輸生產、軌道和設備維護及勞動組織計劃,調整和配備各種運輸設備和設施,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技術管理製度。

7、按時參加公司安全大檢查和公司規定的各種會議,定期組織召開區領導班子會和安全例會等會議。

運輸副區長崗位責任製

1、協助區長做好分管業務範圍內的安全、行政管理工作,貫徹執行上級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決議、指令,監督檢查各項規章製度的執行情況。

2、熟悉掌握全公司的軌道運輸係統以及各采掘工作的生產狀況,檢查和了解現場安全生產、職工按章操作及“手指口述”管理法落實情況。

3、協助區長搞好本區安全生產管理,定期檢查分析運輸生產完成情況。

4、按時參加公司安全大檢查,定期參加區領導班子會、生產平衡會、區安全例會等日常會議。

5、定期召開分管業務範圍內的班、隊長會議,分析生產形勢,總結生產情況,布置生產任務,把任務落實到班組。

運輸隊長崗位責任製

1、負責本隊的全麵管理工作,負責礦井主運輸係統和輔助運輸係統的安全維護與運轉工作,圓滿完成各項運輸生產任務,是本隊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者。

2、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上級有關安全的各項規定,堅持“安全第一”的思想不動搖,努力搞好全礦的安全運輸工作。

3、負責本隊的勞動管理工作,合理調配勞動力,提高本隊聯產聯責的積極性。

4、負責本隊的安全技術管理,製定各種計劃和安全技術措施,完善各種崗位責任製並監督檢查落實。

5、積極組織全體職工做好各項安全生產準備工作,負責分管範圍內的絞車、軌道以及礦車、安全設施、保護裝置、工具、材料的全麵質量標準化達標工作並定期不定期的組織檢查驗收工作。

6、負責協調好班與班、組與組以及各工種、各運輸環節的相互聯係,使之互打基礎、互創條件、緊密配合。及時處理當班安全運輸隱患問題,創造良好的運輸條件。

7、負責安排檢查當班的安全工作,針對運輸係統的薄弱環節,分析討論,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保證運輸的暢通無阻,安全無事故。

8、經常深入運輸係統各個環節,檢查督促班組長的工作和各項安全規章製度的落實情況,及時解決運輸過程中存在的隱患問題,對重大問題要親臨現場指揮處理。參加事故發生後的搶救、追查、分析、處理工作,並提出防範措施,付儲實施。

9、開好班前會,安排工作前先安排安全注意事項,組織全隊職工學技術、學科學、推廣先進技術經驗,使用新設備、新裝備,努力提高安全檢查運輸的科技含金量。

運輸副隊長崗位責任製

1、在隊長的領導下,協助隊長完成礦井運輸係統安全維護與運轉工作,圓滿完成各項運輸生產任務。

2、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上級有關安全的各項規定,堅持“安全第一”的思想不動搖,努力搞好安全運輸工作。

3、組織本係統的勞動管理工作,合理調配勞動力。

4、負責本係統的安全技術管理,製定各種計劃和安全技術措施,完善監督檢查落實各種崗位責任製。

5、積極組織全體職工做好各項安全生產準備工作,負責分管範圍內的絞車、軌道、安全設施、保護裝置、工具、材料的全麵質量標準化達標工作並定期不定期的組織檢查驗收工作。

6、協調好班與班、組與組以及各工種、各運輸環節的相互聯係,使之互打基礎、互創條件、緊密配合。及時處理當班安全運輸隱患問題,創造良好的運輸條件。

7、檢查當班的安全工作,針對運輸係統的薄弱環節,分析討論,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保證運輸的暢通無阻,安全無事故。

8、經常深入運輸係統各個環節,檢查督促班組長的工作和各項安全規章製度的落實情況,及時解決運輸過程中存在的隱患問題,對重大問題要親臨現場指揮處理。參加事故發生後的搶救、追查、分析、處理工作,並提出防範措施,付儲實施。

9、開好班前全,安排工作前先安排安全注意事項,組織全隊職工學技術、學科學、推廣先進技術經驗,使用新設備、新裝備,努力提高安全檢查運輸的科技含金量。

運輸班組長崗位責任製

1、生產過程中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範。

2、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每班開始工作以前,必須工作現場進行全麵檢查,發現隱患立即進行處理,確保安全。

3、當班要根據出勤人員的特點,合理安排人員,組織好本班工作。

4、組織落實班組勞動安全競賽、安全質量標準化等活動。

5、帶領全班人員參加班前會。

6、根據“三大規程”的要求,督促工人按章作業,及時解決在生產中的問題。

7、負責本班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杜絕本班組無證人員上崗。

8、工作地點發生險情,不適宜進行作業時,要及時帶領工人撤離,保證安全。

9、本班組生產過程中安全設施、防塵措施等不符合要求時,不得安排工人操作。

10、按時組織班組安全教育,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

11、必須盡職盡責,杜絕“三違”現象。

運輸隊專職技術員崗位責任製

1、在隊長的領導下,負責全隊技術管理工作,配合運輸副隊長完成各隊的技術管理工作。

2、加強運輸技術管理工作,定期召開技術例會,分析研究運輸技術問題,並從技術上提出解決辦法。

3、按時參加礦、科、隊技術例會,參加礦、科組織的安全大檢查。

4、做到“一工程,一措施,一標準”負責組織學習符合運輸設備實際運行情況的操作使用,維修規程,負責運輸設備檢修、安裝、驗收、交接等工作,按《煤礦安全規程》要求親自參與設備周期性試驗和檢測,確保設備的各種保持裝置和安全設施動作靈敏可靠,利用率高。

5、本人無“三違”,無直接的重大責任事故,參加事故追查分析,提出防範措施並監督實施。

6、負責技術培訓工作,培訓內容針對性強、效果好。

7、深入實際,掌握設備運行狀況,對設備隱患做出整改意見和期。

8、工程的安裝,檢修必須親自參加進行技術指導,把好質量關,發生運輸事故親臨現場處理並逐級上報。

鋼絲繩檢查工崗位責任製

1、必須參加崗前培訓、持證上崗。

2、上班前嚴禁喝酒,班中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遵守有關各項規章製度。

3、鋼絲繩檢查工應保持相對穩定,明確分工,實行專人專繩檢查製度。

4、作業時穿規定的勞動保護用具。

5、操作前裝備好合格的工具、測量工具,應在鋼絲繩上做好檢查起始的標誌和檢查長度的計算標誌。

6、操作過程中應注意的事項:

提升的鋼絲繩必須每天檢查一次,斷絲的突出部分應在檢查時剪下,檢查結果應記入鋼絲繩檢查記錄本。

對使用中的鋼絲繩日常檢查應用不大於0.3m/s的驗繩速度,用肉眼觀察和手撫摸的方式進行。

驗繩時嚴禁戴手套或手套棉紗,應用裸手直接觸摸鋼絲繩前邊的手作為探知是否有支出的斷點後麵的手撫摸可能發生的斷點繩股凹凸等變形情況。

使用中的鋼絲繩做定期試驗需截繩時,試樣長度不小於1.5m,整繩實驗時應不小於2m,為試驗準確性,應注意不使試樣受機械損傷,盡量不采取加熱切割,需用加熱時,應將長度200m,兩端用軟鐵絲綁緊。

7、收尾工作中應做到:

做好鋼絲繩檢查記錄,應將檢查內容、結果、檢查人填入鋼絲繩檢查記錄本中。

檢查中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向有關領導彙報。

在進行注油作業後應將井口、井架及車房處的廢棉紗油脂等易燃物品清理幹淨後方可離開。

無極繩絞車司機崗位責任製

1、絞車司機必須持證上崗作業。

2、認真學習業務技術知識,熟練掌握無極繩絞車的“結構、性能、基本原理”,做到“會使用、會維護、會保養、會處理一般性故障”。

3、嚴格執行運輸安全管理規定,與信號工、把鉤工密切配合,做好本區段運輸安全管理工作。

4、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操作規程、交接班製度等有關規章製度,堅守工作崗位、集中精力、謹慎操作。

5、了解本班運輸任務,熟悉現場作業環境,完成好本班工作任務。

6、嚴格執行“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的規定,有權製止違章操作和違章作業行為。

7、巡查本崗位設備、防護設施,發現隱患及時處理,不安全不運輸。

8、負責本班絞車及安全設施的維護和管理,配合檢修人員搞好設備的檢修。

9、負責絞車及周圍作業地點的文明衛生,做到設備無浮煤、無積塵、無油漬,作業地點幹淨整潔。

10、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

無極繩絞車檢修工崗位責任製

1、持證上崗,按時上班。

2、熟悉絞車的結構、性能、工作原理、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及有關規定。

3、檢修前,必須看清作業周圍環境有無隱患,否則不準作業。

4、熟悉絞車的完好標準。

5、在拆下絞車部件要玩好保存,不得丟失或亂扔。

6、在起吊設備或大件時,必須先檢查起吊設備完好。

7、維修作業時,身體任何部位不得進入起吊設備的下部。

8、在絞車運行期間,必須經常檢查絞車運行情況,及時了解絞車完好情況。

9、維修絞車時,必須將絞車開關閉鎖。

10、檢修完畢後,對絞車進行試運無誤後方可開車。

架空乘人裝置司機崗位責任製

1、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堅守工作崗位,持證上崗,嚴格執行現場交接班製度。

2、必須熟悉所維修的猴車的結構、性能、工作原理和各種保護的使用以及正常檢查、試驗方法,掌握設備完好標準及維修工藝,會按照完好標準進行日常的維修和保養,能正確、快速處理各種故障。要做到工作中集中精力,精通業務,鑽研技術提高工作效率。

3、猴車運行期間不準離開操作台,隨時注意顯示數據以及設備運轉情況,保證安全運行。

4、嚴守“要害場所管理製度”執行入室登記製度,非工作人員未經批準,嚴禁進入操作地點。

5、工作前檢查好信號,機械和電氣各部及安全保護裝置,動作是否靈敏可靠,各部分是否牢固,鋼絲繩有無斷絲,變形。發現問題立即停車處理並及時彙報。

6、保持工作地點的衛生清潔。

7、必須按照規定的運行時間和信號指令開車,開車前必須發出開車信號,信號不明不準開車,發送信號及時準確。

8、開車前必須對猴車和各種保護進行檢查、試驗,確保安全可靠。

9、禁止甩保護或在機械設施潤滑不好、油位不正確、設備失爆、繩鬆等情況下運行。

10、猴車運行期間嚴禁離開崗位。在無人乘坐情況下暫時離開崗位時,必須切斷電機電源,並將電源開關打在閉鎖位置。

11、人員上下時不得擁擠或爭搶,要遵守管理製度和服從有關人員的管理。

12、嚴格執行操作規程,認真執行巡回檢查製和交接班製等有關製度,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13、接班司機必須向交接司機詳細詢問猴車的運行情況及存在問題,並對猴車認真進行如下檢查:

(1)保護是否靈敏可靠。

(2)鋼絲繩繩徑是否超過規定。是否有斷絲、斷股情況。

(3)機械運轉是否靈活,各潤滑點潤滑效果是否正常。

(4)製動裝置、連接裝置、張緊裝置是否可靠。

(5)信號、通訊是否通暢。

(6)吊椅抱索器固定有無鬆動現象,損壞現象。

(7)張緊重錘是否起作用、鋼絲繩是否有鬆散現象、打滑現象。

14、運轉時注意各部運轉聲響隨時觀察儀表指示情況,電機溫度變化,潤滑係統的供油情況,保證安全運轉。

15、操作設備人必須做到班前充分休息,不喝酒,班中不擅離職守。

16、認真執行崗位責任製和交接班製度、認真填寫運轉、交接班記錄,做到操作、檢修、消防用具齊全,保證設備與環境衛生整潔幹淨。

17、帶領職工搞好技術革新,積極推廣新技術、新產品、新經驗。

架空乘人裝置維修工崗位責任製

1、嚴格執行本工種操作規程及各種規章製度,遵守勞動組織紀律、積極努力完成本班內各項檢修及維護工作。

2、日常維護工作中保證各部件可靠性,注意觀察各連接裝置的完好情況,對於各轉動部位如軸承、輪對等定期加油。

3、發現部問題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及時彙報要求協助處理,隨時保證各設備處於良好狀態。

4、每班對架空人車進行詳細檢查,班中事故隨時處理。

5、按計劃及隊組要求及時做好大修及準備工作,做好定期測試工作,認真填記好各種記錄。

6、負責架空人車的大修工作,檢查及試驗情況作好記錄。

7、每班處理故障或作檢修工作及時向調度彙報。

8、必須保證架空人車處於完好狀態。

斜井(巷)信號工崗位責任製

1、熟知本係統的業務知識和安全操作規程,確保安全作業。

2、工作中必須持證上崗,認真填寫各項記錄,如檢修、事故、交接班等。

3、每班工作前應對本崗位的各種信號及通訊設備、實施進行一次全麵認真的檢查和試驗,試驗前應與絞車司機及井下信號員取得聯係,一切正常後方可正式工作。

4、信號工要與把鉤工、絞車司機密切配合,開車前必須收齊各點後信號後,方可轉發,信號不請不得轉發。

5、工作期間必須精力集中,不得與他人談笑、打鬧。絞車運行時,不得離開工作崗位,注意觀察、監視信號係統,隨時發出停車信號。非緊急情況不得使用緊急停車信號。

6、升降人員時,發出開車信號後,嚴禁人員上下。

7、有責任製止他人違章作業,並向有關部門彙報。升降物料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發出開車信號,嚴禁蹬鉤和人員乘坐裝料車。

8、要與把鉤工密切配合,使用好各種安全裝置,如阻車器、擋車欄等。

9、經常檢修、維護設備,確保設備的完好,搞好設備與周圍環境的工業衛生。

10、發生事故及時向當班的調度彙報。

斜井(巷)把鉤工崗位責任製

1、聽從班長指揮,配合信號工完成當班提絞任務。

2、必須持證上崗,接班時認真檢查道岔、軌道、銷子、滑頭、保險繩、保險檔及5公尺以內的鋼絲繩完好情況,如有問題及時處理或彙報。

3、斜井提絞必須用專用銷子或鏈環,安全設施應正常,摘鉤要把滑頭,保險繩拉出道外,嚴防壓繩事故。

4、掛車不準站在道中操作,並注意信號,以防擠人。每鉤所掛車數不準超過規定數量。

5、每次增鉤前認真檢查車輛,如發現車架、碰頭和車架大梁開裂、開焊、碰頭鉚釘不齊全,禁止使用。

6、處理斜井掉道事故時,抬車人員必須站在掉道車輛的上方或安全一側,在車上道前,繩不得鬆馳,並要仔細檢查礦車或箕鬥聯接裝置和保險繩是否可靠。

7、嚴格執行交接班,遵守勞動紀律。斜井行車時嚴禁行人,嚴禁蹲鉤,配合安監員做好井口保衛工作。經常檢查三擋,防止放大滑事故發生。搞好工作範圍內的環境衛生。

采區信號把鉤工崗位責任製

采區信號把鉤工必須經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資格證,必須持證上崗,掌握所在工作地點的提升運輸線路及巷道技術參數,熟悉《煤礦安全規程》的相關規定和所使用車輛、擋車設施、信號設施的性能,清楚列車組列方法和連接裝置的選擇、使用規定,按照崗位責任製要求進行操作。

一 、崗位職責

1、斜巷運輸嚴格執行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的規定。

2、嚴禁用礦車運送人員,嚴禁扒、蹬、跳車。

3、嚴禁他人代替發送信號。

4、嚴禁用空鉤頭拖拉鋼軌等物料,拉空鉤頭時必須有專人牽引,並通知絞車司機低速運行。

5、嚴禁用其他物品代替連接裝置。

6、運送超長、超寬、超高、超重以及特殊物料的車輛時,必須有經批準的特殊安全措施,並嚴格按措施要求操作。

7、對檢查出不合格的連接裝置必須單獨放置,交班時交待清楚,並做明顯標誌,消除隱患。

8、認真執行崗位責任製和交接班製度。

9、上崗後必須詳細檢查擋車裝置、連接裝置、提升鋼絲繩、鉤頭25米以內的質量、信號設施、道岔及其他設備、設施是否齊全完好、靈敏可靠或符合標準,不符合提升運輸要求時嚴禁提升。

10、詳細檢查崗位範圍內有無障礙或影響安全提升的不安全隱患,有無其他人員在提升區段工作,確認無誤後方可提升。

11、認真檢查車輛裝載和組列情況,必須符合作業規程要求。

12、待車停穩後方可摘掛鉤,嚴禁車未停穩就摘掛鉤,嚴禁蹬車摘掛鉤。

13、每次掛鉤完畢後,必須對列車組列、裝載、連接裝置、保險繩等進行詳細檢查,確認無誤後方可發出開車信號,開車後要目送車輛運行,並正確使用擋車設施,發現異常及時發出緊急停車信號。

14、運送超長、超寬、超高、超重以及特殊物料進入斜坡時,必須停車檢查連接固定情況,確認無誤後方可提升。

15、摘掛鉤操作時站立的位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1)嚴禁站在道心內,頭部和身體嚴禁伸入兩車之間進行操作,以防車輛滑動碰傷身體。

(2)必須站立在軌道外側,距外側鋼軌200毫米左右。

(3)單道操作時,一般應站在信號位置同一側或巷道較寬一側。

(4)雙道操作時,應站在雙道之間,如果雙道之間安全間隙達不到《煤礦安全規程》的要求時,則應站在人行道一側。

(5)摘掛完畢確需越過串車時,嚴禁從兩車輛之間或車輛運行下方越過。

16、發送信號時應站立在信號硐室內或安全地點,手按信號發送器,嚴密注視車輛運行狀況,發現異常或事故,及時發送緊急停車信號。

17、提升物料發現牽引車數超過規定或連接不良時,都不得發送開車信號。

18、車輛脫軌時,要組織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複軌,嚴禁信號把鉤工個人複軌。

19、連續牽引車把鉤操作除執行上述規定外,還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獨頭車場盡頭的擋車器、阻車器必須經常處於關閉狀態,車輛通過時方準打開。

(2)牽引車需拉車運行時必須使用專用工具進行拉車。拉車運行用的繩扣固定於鋼絲繩上,繩卡數量不少於2個,正向卡繩,不得反向卡繩固定,防止傷繩。

(3)上崗後,主車場及把鉤工負責檢查就近的擋車裝置、兩繩端頭固定、保險繩、道岔和鋼絲繩以及插銷、三環等各種工具、設施是否完好、齊全、靈敏可靠。還應檢查阻車爪的位置是否合適及固定銷是否抽出,如發現問題必須處理完成後,方可運行。

(4)把鉤工負責運輸沿線的檢查,包括沿線的軌道質量、鋼絲繩是否有壓傷、斷絲超限、接頭抽絲、繩徑明顯變細、有無嚴重磨繩的地方,壓繩輪及托繩輪完好情況,頂板完好情況,有無障礙或影響安全運行的不安全隱患,有無其他人員工作。隻有在確認工作人員撤離到安全地點、符合運行要求後,方可聯係信號工發出開車指令。

(5)摘掛鉤操作時:

1)通知信號工將車停在阻車器前方,距離道岔尖距離不小於4米。停穩後方可進行連車作業。

2)將道岔扳到曲線位置,然後將待運輸車輛利用人力推過道岔,過道岔時必須提前將鋼絲繩放在軌道一側。嚴禁車輛軋繩。

3)待運輸車輛最後一輛車輪通過道岔岔尖停穩後,將道岔扳到直線位置,把鉤工躲到安全地點,通知信號工,待運輸車輛停穩後再進行掛鉤作業。

4)運送重量超過10噸的物料時,為防止運輸過程中車輛在巷道起伏劇烈處前後竄動出現掉道,可以在運輸車輛的前端1米左右的位置利用鋼絲繩繩卡製作繩扣,將運輸車輛前端頭與繩扣用手動葫蘆拉緊,變頂車運行為拉車運行。

(6)停車時,先摘除保險繩,再摘除連接三環。如連接環太緊、摘鉤困難時,可以聯係點動絞車,將連接環放鬆,點動絞車時把鉤工必須躲在安全地點。

20、工作完畢,必須清理現場,對安全設備和設施進行檢查,確認安全無誤後,認真填寫有關記錄,進行現場交接班。

二、責任追究

21、未嚴格執行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製度,凡是出現情況的,負直接責任。

22、出現用礦車運送人員,有蹬鉤現象的,負主要責任。

23、不用大環銷子連接礦車,負直接責任。

24、運送超長、超高、超重、超寬物料,未經批準的,負重要責任。

25、未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的,負直接責任。

26、擋車裝置和連接裝置、提升鋼絲繩、鉤頭、信號不靈敏、設備、設施不齊全,不符合標準,就發送信號的,負直接責任。

27、運行車輛未停穩就摘掛鉤並且蹬車摘掛鉤的,負重要責任。

28、車輛脫軌、掉道,自己強行複軌的,負直接責任。

29、超掛車、放飛車違章行為的,負直接責任。

30、以上責任按其大小分別給予行政處分、經濟處罰,嚴重的追究其刑事責任。

推車工崗位責任製

1、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增強安全意識,嚴格遵章守紀,酒後嚴禁上崗作業,杜絕“三違”現象發生。

2、熟知安全知識,掌握安全操作規程,並嚴格按照規程正確操作,提高操作技能。

3、正確穿戴個人防護用品。

4、負責推車機運輸線路清潔工作。

5、負責保護和維護推車機設備及安全設施的完好。

6、配合信號工等相鄰工種做好礦車進出主斜井井口的安全確認工作,保證運輸安全。

軌道維修工崗位責任製

1、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取得資格證後,方可持證上崗操作。

2、本業務知識和安全操作規程,負責軌道設施的安全質量。

3、負責擔負礦井上下全部軌道、道岔的鋪設與維修,工作地點有安全隱患必須處理後再進行工作。當班問題當班處理,遺留問題及時向調度室彙報。

4、定期對軌道質量設施進行巡查,保證軌道質量,確保車輛安全運行。

5、有權製止一切違章行為,對違章人員有權向有關部門檢舉彙報。

6、認真填寫好各種記錄,如檢修、事故、交接班、愛護和保護好各種工具、材料。施工完要組織清理現場工業衛生。

大巷跟車工崗位責任製

1、熟知本業務知識和安全操作規程,確保行車安全。

2、跟車工必須持證上崗,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對存在的問題向下一般班交待清楚,配合司機填寫好各項記錄,如檢修、事故、交接班等。

3、聽從調度指揮,熟悉車輛及線路,嚴格按操作規程作業,注意瞭望、搬好道岔、準確指揮機車安全運行。

4、跟車工每班有責任對機車、礦車及所有聯結部位的檢查,全部完好才能發出開車信號。

5、負責掛車、甩車、上道、裝煤和清掃裝煤時撒下的浮煤,及時彙報煤庫存煤情況,煤車到達卸載坑後,及時卸煤並拉車空車。

6、合理調配用料單位的空車、平板車、料車並及時送到指定的地點。

7、有責任製止一切違章現象,並向有關部門彙報,嚴格按照規定掛車,不得超掛,嚴禁人員乘坐料車,有權停運一切不符合進出要求的車輛。

小絞車司機崗位責任製

1、堅守工作崗位,持證上崗,規範操作。

2、開車前,首先要檢查巷道逼繩滾、地滾,要轉動靈活。

3、運轉中隨時注意機器,電動機聲及鋼絲繩的纏繞情況,發現異常及時停車處理。

4、積極參加絞車的檢修工作,努力掌握設備的性能和各種數據,提高自己的業務能力。

5、嚴格執行現場交接班製度。

6、工作中必須做到,自己不傷害自己,自己不傷害別人,自己不被別人傷害。

7、自覺參加部門或本單位舉辦的安全技術培訓,不斷提高自保能力和操作水平。

運輸設備檢修工崗位責任製

1、做好生產前的準備工作,保質保量完成和超額完成各項生產任務。

2、嚴格執行操作規程規定,做到安全生產。

3、嚴格按照圖紙技術要求,質量標準,進行檢修,並認真執行質量負責製。

4、負責維護使用設備、工、卡、量、具,做到不丟失,不損壞。

5、負責圖紙、卡片、文件妥善保管,完工後進行驗收移交。

6、做好設備的維護和保養。

礦車維修工崗位責任製

1、礦車修理工要按時上下班,堅守崗位,嚴格執行有關安全規定及措施。

2、做到隨叫隨到,隨壞隨修,保證礦車的正常循環。

3、負責全礦礦車、翻鬥車、平板車、材料車等大、中、小修理、以及各類車輛的編號和統計工作。

4、負責全礦礦車的巡回檢查,發現小的問題及時處理,問題較嚴重的及時上井修理。

5、保持工作場所室內外的整潔衛生,做好油脂、氧氣、乙炔氣或電焊和易燃材料及備品配件的管理工作。

6、嚴格執行礦車修理規格和工藝要求,完成當班工作任務。

7、認真檢修礦車,修好的礦車確保達到完好標準,防塵蓋封口嚴密,不漏油,螺絲無鬆動,油蓋、碰頭、閉鎖齊全完好,礦車變形量符合完好標準。

8、在檢查或檢修時,發現車身、車架、底盤、碰頭、有磨損彎曲、閉鎖環拉壞的都必須全麵、及時修理。

9、對損壞的軸承及其它部件要及時回收。

10、對修理過的礦車一定要登記到台帳,對礦車的巡回檢查、維修工作要力爭在保證檢修質量的同時,節約用料,並搞好壞軸承的回收工作。

11、對損壞嚴重無法修複的礦車要及時申請報廢,並建立礦車報廢台帳。

井下機械維修工崗位責任製

1、負責本責任區的機械設備的安裝修理和大修。

2、負責處理本責任區機械設備所發生的一切故障。

3、按時完成機械檢修任務,保證修理質量。

4、隨時檢查所負責設備的運轉情況,定期維修,並做好記錄。全礦停電檢修時,參加檢修、更換、安裝各種機械設備。

5、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安全保護裝置必須保證靈敏可靠,定期校驗測定有關技術數據,並建立機械運轉技術檔案記錄.

6、節約材料,愛護工具.搞好本責任區內的設備完好,保證安全運轉。

第三部分 運輸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鋼絲繩檢查工操作規程

一、適用範圍

第1條 本規程適用於山煤集團左雲韓家窪煤業暗斜井、斜井、上山、下山及鑿井時使用的提升鋼絲繩、平衡尾繩、防撞繩、緩衝繩等鋼絲繩檢查工。

二、上崗條件

第2條 經技術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工作。

第3條 熟知《煤礦安全規程》中對鋼絲繩的有關規定,了解並掌握所負責的鋼絲繩及其提升係統的技術參數和質量標準,能獨立工作。

第4條 無妨礙本職工作的病症。

三、安全規定

第5條 上班前不準喝酒,不得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遵守有關各項規章製度。

第6條 鋼絲繩檢查工應保持相對穩定,明確分式,對主要提升和運輸設備的鋼絲繩應專人負責檢查。

第7條 各種股撚鋼絲繩在一個撚距內斷絲斷麵積與總斷麵積之比,達到下列數值時,必須更換:

1、升降人員或升降人員和物料用的鋼絲繩為5%。

2、專為長降物料用的鋼絲繩、平衡鋼絲繩、防墜器的製動鋼絲繩(包括緩衝器)和兼作運人的鋼絲繩牽引帶式輸送機的鋼絲繩為10%。

3、罐道鋼絲繩為15%。

4、架空乘人裝置、專為無極繩運輸用的和專為運物料的鋼絲;牽引帶式輸送機用的鋼絲繩為25%。

第8條 以鋼絲繩標稱直徑為準計算的直徑減小量達到下列數值時,必須更換:

1、提升鋼絲繩或製動鋼絲繩為10%。

2、罐道鋼絲繩為15%。

3、使用密封鋼絲繩外層鋼絲厚度磨損量達到50%時。

第9條 鋼絲繩在運行中受到卡罐、突然停車等猛烈拉力時,必須立即停車檢查,發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必須將受力段剁掉或更換全繩:

1、鋼絲繩產生嚴重扭曲變形。

2、鋼絲一個撚距內斷絲斷麵積與總斷麵積之比超過上述規定時。

3、鋼絲繩標稱直徑減小量超過上述規定時。

4、遭受猛烈拉力的一段的長度伸長0.5%以上。

5、鋼絲繩使用期間,斷絲數突然增加或伸長突然加快時。

第10條 鋼絲繩的鋼絲有變黑、鏽皮、點蝕麻坑等損傷時,不得用作升降人員。鋼絲繩鏽蝕嚴重,或點蝕麻坑形成溝紋、或外層鋼絲鬆動時,不論斷絲數多少或繩徑是否變化,必須立即更換。

第11條 使用有接頭的鋼絲繩時,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有接頭的的鋼絲繩,隻可在下列設備中使用:

(1)平巷運輸設備;

(2)30°以下傾斜井巷中專為升降物料的絞車;

(3)斜巷無極繩絞車;

(4)斜巷架空乘人裝置:

(5)斜巷鋼絲繩牽引帶式輸送機。

2、在傾斜井巷中使用的鋼絲繩,其插接長度不得小於鋼絲繩直徑的1000倍。

第12條 摩擦輪式提升鋼絲繩的使用期限應不超過2年,平衡鋼絲繩的使用期限應不超4年,如果鋼絲繩的斷絲、直徑縮小和鏽蝕程度不超過《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時,可繼續使用,但不得超過 1年。

第13條 井筒中懸掛水泵、抓岩機的鋼絲繩,使用期限一般為1年;懸掛水管、風管、安全梯和電纜的鋼絲繩,使用期限一般為2年。到期後經檢查鑒定,不超過《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可繼續使用。

第14條 鋼絲繩的定期檢驗工作應符合《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

第15條 在井口驗繩時應係安全帶。

四、操作準備

第16條 準備好合格的工具、量具和檢驗儀器,對在檢查中需要使用的安全帶進行認真檢查。

第17條 檢查工作開始前要與司機、監護人員及信號工共同確定好檢查聯係信號。檢查期間不得同時進行井筒和提升機的其他作業。

第18條 在檢查之前應在繩上做好檢查起始的標誌和檢查長度的計算標誌。在同一根繩上每次檢查的起始標誌應一致。

五、正常操作

第19條 提升鋼絲繩、罐道繩必須每天檢查一次,平衡鋼絲繩、防墜器製動繩(包括緩衝繩)、架空乘人裝置鋼絲繩、鋼絲繩牽引帶式輸送機鋼絲繩和井筒懸吊鋼絲繩必須至少每周檢查一次。對易損壞和斷絲或鏽蝕較多的一段應停車詳細檢查。斷絲的突出部分應在檢查時剪下。檢查結果應記入鋼絲繩檢查記錄簿。

第20條 對使用中鋼絲繩的日常檢查應采用不大於0.3米/秒的驗繩速度,用肉眼觀察和手捋摸方式進行。

第21條 驗繩時禁止戴手套或手拿棉絲,應用裸手直接觸摸鋼絲繩,前邊的手作為探知是否有支出的斷絲,以免傷手,後麵的手撫摸可能發生的斷絲和繩股凹凸等變形情況。

第22條 驗繩時,應由2人同時進行,1人在井口,另一個在出繩口,以便檢驗全繩。

第23條 應利用深度指示器或其他提前確定的起始標誌,確定斷絲、鏽蝕或其他損傷的具體部位,並及時記錄。對斷絲的突出部位應立即剪下、修平。

第24條 對容器停車位置的主要受力段、多層纏繞的上、下層換層臨界段和斷絲、鏽蝕較嚴重的區段,均應停車詳細檢查。

第25條 若檢查時發現鋼絲繩出“紅油”,說明繩芯缺油、內部鏽蝕,應引起注意、仔細檢查。必要時可剁繩頭檢查鋼絲繩內部鏽蝕情況。

第26條 對使用中的鋼絲繩月檢時,除包含日檢全部內容外,還應詳細檢查提升容器在上井口和井底時,鋼絲繩從滾筒到天輪段,詳細檢查繩卡處有無斷絲;用遊標卡尺測量直徑。

第27條 對使用中的鋼絲繩進行防鏽塗油作業時,應首先將鋼絲繩表麵的煤泥(水)擦幹淨,但不得用汽油、煤油等揮發性油類清洗。

第28條 根據氣溫和所需塗油脂的粘稠度,可采用加溫的方法,使油脂容易附著在繩,然後用手將油脂均勻塗在繩上。塗油時繩速不得大於0.3米/秒,站在井口塗油時應係安全帶。如采用塗油容器塗油時,應注意按說明書要求進行。

六、特殊操作

第29條 使用中的鋼絲繩做定期試驗需截繩樣時,對立井提升繩應從容器繩卡上部截取,斜井提升繩應在容器端將危險段切除後截取;試樣長度做單絲試驗時應小於1.5米,整繩試驗時應不小於2米;為保證試驗準確性,應注意不使試樣受機械損傷,截取試樣時盡量不采取加熱法切割,如需要用加熱法時,應將式樣長度加長200毫米;試樣兩端用軟鐵絲綁緊。

七、收尾工作

第30條 做好鋼絲繩檢查記錄。應將檢查內容、檢查結果逐項填入鋼絲繩檢查記錄表,並將檢查情況向司機通報。

第31條 對每一根鋼絲繩建立檢查檔案,記錄好鋼絲繩的使用地點、規格型號、啟用時間、定期試驗情況、檢修問題及處理情況、檢修日期、檢修人等項內容。

第32條 檢查中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向有關領導彙報。

第33條 在進行塗油等作業後應將井口、井架及車房等處的廢棉絲、油脂等易燃物清理幹淨後,方可離開。

無極繩絞車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一、適用範圍

第1條 本規程適用於山煤集團韓家窪煤業無極繩絞車司機操作。

二、上崗條件

第2條 無極繩絞車司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無證人員不得操作絞車。

三、安全規定

第3條 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設備完好標準》及無極繩運輸的有關規定。

第4條 照明、信號及保護裝置必須齊全、完整、靈活、可靠。

第5條 絞車司機必須熟練掌握絞車的“結構、性能和基本原理”,做到“會使用、會維護、會保養、會處理一般性故障”。

第6條 絞車司機必須熟知斜巷的長度、坡度、變坡地段、中間水平車場、軌道狀況、安全設施配置、信號聯係方式、規定牽引車數等基本情況。

第7條 絞車司機必須嚴格執行“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的規定。

第8條 絞車司機必須嚴格按信號指令開車,信號不清楚不得開車。信號規定:(1)一點停車;(2)兩點拉車;(3)三點放車。

四、操作準備

第9條 開車前要檢查試驗操作按鈕是否靈活可靠,信號是否聲光語音兼備,清晰響亮。

第10條 檢查絞車周圍無極繩車跑道內有無障礙物,鋼絲繩在滾筒上有無壘繩(咬繩)現象,尾輪、老輪是否正常。

第11條 檢查保險繩有無問題,張緊繩輪、動輪組、轉向輪固定是否牢靠,對輪木塞是否齊全,防脫裝置是否起作用。

第12條 檢查製動裝置是否起作用,如發現有破損或失靈應立即處理。

第13條 檢查滾筒、減速器、電機、聯軸節、抱閘裝置的零部件是否有鬆動、短缺,油脂是否適量,防護裝置是否鬆動變形。

第14條 檢查絞車開關及抱閘開關手把位置、減速器擋位、閘位置是否正確。

第15條 檢查鋼絲繩的磨損、斷絲情況是否符合要求。

第16條 檢查梭車固定鋼絲繩的兩隻楔塊是否緊固,儲繩筒是否固定牢靠。

五、正常操作

第17條 開車前檢查完畢後,應打點聯係,經聯係確認全部上崗後,將絞車開關與控製抱閘開關打到正確的合閘位置。

第18條 按下啟動按鈕,開車試運行,作以下檢查:

(1)運轉部位聲音、溫度是否正常;

(2)觀察絞車的運行方向是否正確;

(3)電液製動閘是否正常;

(4)沿線崗位人員各自試驗自己的信號係統是否正常;

(5)無異常後方可帶負荷(掛車)運行;

第19條 正常停車:各崗位人員打點或司機按下停止按鈕即可正常停車。

六、特殊操作

第20條 絞車在運行過程中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要及時停車:

1、啟動或運行過程中,發現地錨鬆動、拉緊裝置異常、張緊輪過於靠近主滾筒等情況;

2、絞車運行中聽到停車信號;

3、發現由於車輛掉道、超負荷或主繩突然鬆弛;

4、發現其它不安全因素。

七、操作中注意事項

第21條 無信號或信號不清不準開車。

第22條 運轉設備有異常現象必須停車檢查。

第23條 絞車運行中,要定期檢查各運轉部位聲音是否正常,溫度是否超限,運行時注意滑輪和配重是否上下移動靈活,不得有卡滯現象。

第24條 信號、保護、製動裝置失靈或不可靠,必須停車處理。

第25條 停車後,如有跑車現象,應及時使用閘製動裝置,製動抱閘未鬆開不得啟動絞車。

第26條 無極繩絞車變速時,必須是停車後換擋,在運行中嚴禁換擋,換擋手柄必須在慢和快位置,嚴禁掛空擋開車。換擋時,如不能順利掛擋,允許盤轉電機聯軸器。

第27條 手閘的使用必須是在關閉電機電源後方可進行,一般不允許在電機通電期間進行刹車,以免損壞絞車機件和電機。

第28條 鋼絲繩擺動及排列不整齊、削繩和串繩時,必須停車檢查。

第29條 重車、空車落道未上起前,不得開車拖動。

第30條 車場照明必須齊全完好,無照明或照明不足不準開車。

八、收尾工作

第31條 離開工作崗位時,必須停電鎖好開關,將抱閘抱緊。

第32條 在現場向接班司機詳細交待本班設備運轉情況,出現的故障及存在的問題,並按規定填寫本班運行記錄及其他記錄,記錄本上不得亂寫亂畫或撕頁。

無極繩絞車檢修工操作規程

一、適用範圍

第1條 本操作規程適用於山煤集團韓家窪煤業無極繩絞車維修工種。

二、上崗條件

第2條 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第3條 必須熟悉所維修的無極繩絞車的結構、性能、工作原理和各種保護的使用以及正常檢査、試驗方法,掌握設備完好標準,能按照完好標準進行日常的維護和保養,按照本操作規程要求進行操作,能正確處理故障。

第4條 本操作規程未規定的內容,按《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內容和產品說明書以及有關維修保養的管理規定執行。

三、安全規定

第5條 工作時要穿戴規定的勞動保護用品,仔細檢查所用工具、器械、設備是否齊全完好。

第6條 維修時必須在停車狀態下進行,並將電源開關打在閉鎖位置。檢修電氣時應遵守輸修電氣設各的有關規定,檢修機械設備時應遵守機械維修的有關規定。需要進行電、氣焊時,要另行編製安全措施,並嚴格按照審批後的措施執行。

第7條 多人作業或起吊物件時,要密切合作、互相照應,並由班長統一指揮,起吊架下嚴禁有人。

第8條 在斜巷中檢修時,檢修地點下方不得有人,以免滾物傷人或鋼絲繩彈傷人。

第9條 手閘的使用必須在關閉電機電源後進行,嚴禁在電機帶電時進行刹車。

第10條 認真執行崗位責任製和交接班製度。

四、操作準備

第11條 接班維修人員必須向交班維修人員詳細詢同無極繩絞車的運行情況及存在問題 (交班維修人員要主動交代清楚)。

第12條 準備好所需工具、材料、備品、配件等,並檢査是否齊全、完好、可靠。

第13條 必須對無極繩絞車認真進行如下檢査:

1.保護裝置是否靈敏可靠。

2.鋼絲繩斷絲是否超過規定。

3.機械運轉是否靈活,各潤滑點潤滑效果是否正常。

4.連接裝置、張緊裝置是否可靠。

5.信號、通訊、警示是否正常。

6.手閘是否在鬆閘位置,是否靈活可靠。

7.固定是否牢固可靠。

第14條 按規定對齒輪或減速箱等潤滑點加注合格的潤滑油,且油位符合規定。

五、正常操作

第15條 軸承潤滑油使用黃油,每月至少加油l次,3個月必須清洗1次軸承,但在新絞車第一次運轉後5~6天即應清洗1次,軸承溫升超過70度時應立即停車査明原因,並檢査其磨損情況。如發現磨損過甚,則應査明原因井進行維修或更換。

第16條 減速機的潤滑油推薦使用黏度E50=11的潤滑油,油麵的高低應經常進行檢查,油量不足應及時補充,根據潤滑油的光澤、 黏度和有無汙染雜質的情況等更換新油,建議每3-6 個月換油1次,但第一次運轉後5-6,立即應對滾動軸承及齒輪等進行檢查並更換新油。

第17條 開式大小齒輪可以從齒輪罩處加入機油或黃油,經常保持其潤滑良好。

第18條 電液閘推動器在出廠前已加好液壓油,可直接使用,在維修時可加注磷酸酯難燃油。

第19條 製動閘可過大或過小時,可以旋轉反正絲母來進行調整,閘帶磨損超限應立即更換。

第20條 張緊必須牢固定可靠。兩端導向輪的方向應與鋼絲繩的走向保持一致,每周須用黃油槍注鈣基潤滑脂一次。

第21條 經常檢査各輪組運轉情況,發現轉動不靈活要及時處理,發現磨損超限要立即更換。

六、收尾工作

第22條 每班工作結束後,要認真填寫維修記錄並辦理交接班手續,交代清楚有關事項後方可離崗。

架空乘人裝置司機操作規程

一、適用範圍

第1條 本操作規程適用於山煤集團韓家窪煤業架空乘人裝置司機操作。

二、上崗條件

第2條 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第3條 必須熟悉所操作的架空乘人裝置的結構、性能、工作原理和各種保護的使用以及正常檢査、試驗方法,熟悉設備完好標準,會按照完好標準進行日常的維護和保養,按照本操作規程要求進行操作,能正確處理一般故障。

第4條 本操作期程未規定的內容,按《煤礦安全規程》和產品說明書以及有關技術文件、 管理規定執行。

三、安全規定

第5條 必須按照規定的運行時間和信號指令開車,開車前必須發出開車信號。

第6條 開車前必須對架空乘人裝置和各種保護進行檢査、試驗,確保安全可靠。

第7條 嚴禁甩掉保護或在機械設施潤滑不好、油位不正確、設備失爆、繩鬆等情況下運行。

第8條 架空乘人裝置運行期間嚴禁離開崗位。在無人乘坐情況下暫時離開崗位時,必須切斷電機電源,並將電源開關打在閉鎖位置。

第9條 嚴禁反方向開車(往複式除外)。

第10條 嚴禁超重乘車(攜帶物品的重量不得超過設備說明書規定) 。

第11條 乘員攜帶物品的長度不得超過1.5m,且攜帶物品乘坐時物品必須與鋼絲繩的方向平行,不得垂直於鋼絲繩或在地上拖行,以免傷害他人。

第12條 嚴禁反向或斜向等不正確姿勢乘坐 (正確乘坐姿勢是麵向運行方向坐在座椅上,手抓緊扶手,腳踏在腳踏上)。

第13條 人員上下時不得擁擠或爭搶,要遵守管理製度和服從有關人員的管理。

第14條 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的人員與其他人員同時乘坐 。

第15無 嚴禁用手抓鋼絲繩或托繩輪。

第16條 存在影響安全行車的隱患時不得開車。

第17條 上下人員的地點必須有醒目的標誌。

第18條 認真執行崗位責任製和交接班製度。

四、操作準備

第19條 接班司機必須向交班司機詳細詢問架空乘人裝置的運行情況及存在同題,並對架空乘人裝置認真進行如下檢査:

1.保護是否靈敏可靠。

2.鋼些繩斷絲是否超過規定 。

3.機械運轉是否靈活,各潤滑點相滑效果是否正常。

4.製動裝置、連接裝置、張緊裝置是否可靠。

5.信號、通訊是否暢通。

第20條 按規定對齒輪或減速箱等調滑點加注合格的潤滑油,且油位符合規定。

五、正常操作

第21條 接正常順序接通電源,試驗電氣保護、製動裝置是否可靠。

第22條 接到開車信號,先鳴笛(或警鈴)警示,確認無誤後,再按啟動按鈕。

第23條 架空乘人裝置啟動運行後,先空轉一圈,方可乘人,應盡量避免帶人啟動。

第24條 架空乘人車運行期間,如果顯示屏先是保護裝置動作,司機應該到該保護裝置區域進行查看,恢複後開車。

六、特殊操作

第25條 發現顯示屏顯示保護裝置動作警報響起。例如急停保護裝置,該保護動作後,在顯示屏右上角顯示動作區域。

第26條 按下故障複位按鈕,如果警報再次響起,按照顯示屏顯示區域進行查看複位;如果警報不響,顯示屏顯示正常,按照啟動順序,啟動索道。

七、操作中注意事項

第27條 乘坐人須知

1.必須遵守安全規程,服從調度和值班人員的指揮,不得擅自啟動架空乘人裝置運行。

2.聽到打點和喊話以及開車預警鈴聲後,架空乘人裝置即將啟動運行,請做好乘坐準備。

3.在乘坐時,先將乘人器的抱索器卡掛住鋼絲繩,掛穩後快速跨坐在吊椅座板上,雙腳置於腳踏杆上。運行時,保持正確坐姿,集中注意前方,雙手抓緊吊椅杆。不得打瞌睡、不得用手抓摸索引索和托(壓)繩輪以防傷手,下車時先右腳落地,隨即抬起臀部,左腳落地後,手握吊椅杆繼續向前走幾步,迅速從側麵離開。

4.乘車人員必須到指定的有明顯標誌的區域內上、下車,嚴禁越位乘車,確保上下車安全。

5.乘坐過程中,不得左右擺動吊椅,上下乘車人員途中相遇時,不得互相寒暄、握手等,以免發生危險,到了下車地點必須及時下車,禁止越位乘車,以免發生危險。

6.乘坐過程中,要注意架空乘人裝置的運行狀態是否正常、平穩,若途中發現緊急情況需停車時,則及時拉動沿線設置的鋼絲繩拉線急停開關,使架空乘人裝置停止運行,同時下車,待故障排除後方可乘坐。

7.架空乘人裝置正常運行時,不能隨意觸動沿線任何一個保護開關及急停拉線,否則會造成人為的保護停機,影響架空乘人裝置的正常運行。

八、收尾工作

第28條 每班工作結東後,要認真填寫這行記錄並辦理交接班手續,交代清楚有關事項後方可離崗。

架空乘人裝置維修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適用範國

l、本操作規程適用於山煤集團韓家窪煤業架空乘人裝置檢修工操作。

二、上崗條件

2、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3、必須熟悉所維修的架空乘人裝置的結構、性能、工作原理和各種保護的使用以及正常檢査、 試驗方法,掌握設備完好標準及維修工藝,會按照完好標準進行日常的維護和保養,能正確、快速處理各種故障。

4、本操作規程未規定的內容,按《煤礦安全規程》和產品說明書中關於維修保養內容以及各單位的有關管理期定執行。

三、安全規定

5、工作時要穿戴規定的勞動保護用品,仔細檢査所用工具、器械、設備是否並全完好。

6、維修時必須在停車狀態下進行,並將電源開關打在閉鎖位置。 檢修電氣時應遵守檢修電氣設備的有關規定,檢修機械設備時應遵守機械維修的有關規定。需要進行電、氣焊時,要另行編製安全措施,並嚴格按照審批後的措施執行。

7、多人作業或起吊物件時,要密切合作、互相照應,並由班長統一指揮,起吊架下嚴禁有人,高空作業時人和物件都要有防掉落措施。

8、在斜巷中檢修,檢修地點下方不得有人,以免滾物傷人。

9、認真執行崗位責任製和交接班製度。

四、操作準備

l0、接班維修人員必須向交班維修人員詳細詢問架空乘人裝置的運行情況及存在問題,以便安排維修工作。

ll、準備好維修所需的工具、 所要更換維修的有關配件材料等。

五、正常操作

l2、認真執行設備點檢製,按規定的部位和周期對設備進行檢在維護,重點檢倍各部件有無脫落、運轉是否靈活、製動和張緊裝置是否可靠,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l3、牽引鋼絲繩至少每周檢査l次。一個撚距內斷絲麵積同鋼絲繩總斷麵積之比達到25%時,必須立即停止運行,更換鋼絲繩。

l4、牽引鋼絲繩的插接長度不得小於鋼絲繩直徑的1000倍,且插接要緊密,不得有鬆股、散股現象。

I5、托繩輪連續工作6個月需檢查加潤滑脂1次,機件應保持正常配合,轉動靈活,否則必須立即維修或更換。檢査各個螺絲是否固定牢固可靠 。

l6、必須按照設備說明書的規定対各運轉部位進行注油潤滑。

17、摩擦襯墊及托繩輪襯墊磨損超過說明書規定時,必須進行更換。

18、拆、裝乘人器時要保證乘人器間距不得少於10m。

六、收尾工作

l9、檢修後的架空乘人裝置必須進行試運轉,運轉正常後方可交付使用 。

20、檢修工作結束後,要認真填寫檢修、試驗記錄。

2l、檢修完畢要清掃工作現場,做到文明生產,並辦理交接班手續,交代清楚有關事項後方可離開 。

斜井信號工操作規程

一、適用範圍

第1條 本操作規程適用於滾筒直徑在2m以上絞車或提升人員絞車的斜井信號工 。

二、上崗條件

第2條 必須經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資格證,持證上崗。

第3條 必須熟悉本斜井提升設備及信號設施等情況和《煤礦安全規程》的相關規定,集中精力,按照本規定要求和煤業公司、礦統一規定的信號種類、標誌等有關規定,準確無誤地發送信號。

三、安全規定

第4條 提升信號的設置,必須聲光齊全,通訊設備可靠。兼作行人的運輸斜巷,要設置紅燈信號,行車時紅燈亮,嚴格執行“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不作業”的規定。

第5條 絞車、連續牽引車、架空乘人裝置等提升設備停運超過6小時以上或因事故檢修後,開車前必須對所有信號和通訊設備進行檢查試驗(試驗前必須與各信號點及絞車司機聯係明確後再進行),確認正確、靈活、暢通後,方可作業。

第6條 收到的信號不明確時不得發送開車信號,應用電話或其他方式查明原因,並且廢除本次信號,重新發送。

第7條 發出信號後,發現提升容器的運行方向與所發信號規定的方向不一致時,應立即發出停車信號,待查明原因後,再重新發出信號。

第8條 必須集中精力、細心操作,在崗位上不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不得在聯係工作中(如用電話或口頭與他人聯係時)發送信號。

第9條 不得擅離工作崗位,嚴禁私自找他人代替上崗;確需離崗時,必須請示領導,待批準後方可離。

第10條 認真執行崗位責任製和交接班製度。嚴禁在提升運行過程中交接班。交接班時雙方均應履行正規交接手續。

四、正常操作

第11條 工作中必須與把鉤工密切配合,聯係信號要清晰、準確。當把鉤工允許發信號時,應確認安全可靠後方可發出信號。

第12條 信號發出後,不得離開信號機旁,並認真觀察提升中的運行情況,監視運行中的信號係統,如有緊急情況,必須立即發出停車信號。

第13條 多水平提升時操作應符合下列規定:

1、不同水平所發出的信號必須有區別。

2、在中部車場操作信號時,除嚴格執行第10條外,還必須做到彎道處嚴禁站人。

第14條 升降人員時操作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1、每班掛人車時或井筒檢修後,必須與絞車房聯係,進行一次空人車試道運行。

2、發出人車發車信號後,嚴禁再上、下人員,也不準廢除本次信號再上、下人員。

第15條 矸石山信號工操作時要遵守下列規定:

1、接班後的信號試驗按本規程第4條進行。

2、開車前,應認真檢查並確認矸石山上、架子、軌道、裝載點沒有人員時,方可發出開車信號。

3、需要中斜人工卸矸時,必須與絞車司機聯係後操作停車信號,同時監護好信號機,停止信號至卸矸完畢後廢除。

4、必須同時執行本規定的有關條款。

第16條 連續牽引車信號操作必須同時遵守以下規定:

1、當發現有人進入運行區段時,行車前要與機頭或機尾處的信號工進行聯係,確定人員是否離開運行區段,如人員未離開運行區段,不得發出開車信號。運行中嚴禁人員進入運行區段。

2、牽引車運行到機頭、機尾時,及時打點停車,防止車輛撞壞擋車器。

3、發出信號後,不得離開信號機旁,以便觀察張緊裝置、牽引車及鋼絲繩運行情況;監視運行中的信號係統,如有緊急異常情況,可隨時發出停車信號。

4、中間開有道岔的聯絡巷口,信號工必須檢查道岔岔尖的密貼情況,要保證直線線路的通暢。聯絡巷口彎道處嚴禁站人。

5、必須按統一規定的信號操作。

第17條 各信號工與絞車司機必須用礦統一規定的信號指令含義進行工作聯係,不得私自改變,也不得任意臨時規定信號。

五、特殊操作

第18條 運輸大件、井筒檢修、處理事故、運送火藥等特殊運行,應提前與絞車司機聯係明確,以便按措施要求及《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進行操作。

六、收尾工作

第19條 每班工作結束後,須填寫有關記錄並現場履行完交接班手續後,方可離開崗位。

斜井把鉤工操作規程

一、適用範圍

第1條 本規程適用於山煤集團韓家窪煤業滾筒直徑2m以上絞車或提升人員絞車的斜井把鉤工。

二、上崗條件

第2條 必須經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資格證,持證上崗。

第3條 必須熟悉所使用車輛、防跑車及跑車防護裝置、工具等設備、設施的結構和使用性能以及《煤礦安全規程》中的相關規定,能正確處理一般故障和突發情況,按照本規程要求進行操作。

三、安全規定

第4條 在運行車輛的傾斜井巷,負責監督並嚴格執行“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不作業”的規定。

第5條 傾斜井巷上部車場(或井口)的阻車器必須經常處於關閉狀態,放車時方準打開。

第6條 認真監督並檢查礦車之間的連接、礦車與鋼絲繩之間的連接,必須使用不能自行脫落的連接裝置,並加裝保險繩。

第7條 對檢查出不合格的連接裝置必須單獨放置,交班時交待清楚,並做明顯標誌,消除隱患。

第8條 上崗前必須紮緊袖口和腰帶,做好自身安全保護。

第9條 忠於職守,對於不符合提升規定以及違反操作規程的,嚴禁提升。

第10條 必須嚴格遵守崗位責任製和交接班製度,嚴格執行斜井運輸的有關安全規定。

第11條 傾斜井巷在軌道維護、掉道處理、檢修等工作之後,提升之前必須對軌道線路、巷道環境、防跑車和跑車防護裝置等進行詳細檢查,並且進行一次空車試運行,證實巷道、軌道和各種安全裝置沒有問題後,方準提升。

四、操作準備

第12條 上崗後,必須詳細檢查防跑車和跑車防護裝置、連接裝置、保險繩、鉤頭和接頭(鉤頭與鋼絲繩的連接)以及各種使用工具是否完好、齊全、靈敏可靠,並查看鉤頭15米以內的鋼絲繩是否有打結、壓傷、死彎等不安全隱患,不符合提升要求時嚴禁提升。

第13條 詳細檢查斜巷內有無影響安全提升的不安全隱患、有無人員工作,如有以上情況,必須待消除隱患和撤離人員後,方可提升。

五、正常操作

第14條 認真檢查運輸的設備或材料的裝載情況,必須捆綁固定牢靠,重心穩定,否則不準提升。

第15條 認真檢查核對所掛車輛的重量和數量是否符合規定。

第16條 運送超重、超高、超長、超寬的設備、材料等物件,必須有安全提升措施,並嚴格按照措施規定進行操作。

第17條 運送爆炸材料應符合下列要求:

1、檢查信號裝置是否可靠。如果信號不清晰或不完好、不可靠,嚴禁運送。

2、炸藥和電雷管必須分開運送。

3、運送電雷管的車輛必須加蓋、加墊,車廂內用軟質墊物塞緊,防止震動和撞擊。

4、必須在提升前通知絞車司機和各水平把鉤工注意,車輛運行速度不得超過1米/秒。

5、不得同時運送人員和其他設備、材料或工具等。

第18條 待車停穩後方可摘掛鉤,嚴禁車未停穩就摘掛鉤,嚴禁蹬車摘掛鉤。

第19條 摘掛鉤操作時站立的位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1、嚴禁站在道心內,頭部和身體嚴禁伸入兩車之間進行操作,以防車輛滑動碰傷身體。

2、必須站立在軌道外側,距外側鋼軌200毫米左右進行摘掛鉤。

3、單道操作時,一般應站在信號位置同一側或巷道較寬一側。

4、雙道操作時,應站在雙道之間,如果雙道之間安全間隙達不到《煤礦安全規程》的要求時,則應站在人行道一側。

5、摘掛完畢確需串車時,嚴禁從兩車輛之間或車輛運行下方越過。

第20條 摘掛鉤時如遇到摘不開、掛不上的情況,嚴禁蹬繩操作,必須采用專用工具操作,以防車輛移動使身體傾斜摔倒,造成事故。

第21條 掛人車時,首先應詳細檢查人車各部位(特別是人車所帶的防附器)、保險繩、連接裝置,確認完好、靈活可靠,然後掛好鋼絲繩進行試車。試車時除跟車工外,其他人員禁止乘車,確認安全可靠後方可運送人員。

第22條 提升物料時,發現牽引車數超過規定、連接不良或裝載物料超重、超高、超長、超寬時,都不得發送開車信號。

第23條 特殊設備、材料及長、大物件,要嚴格按照批準的安全技術提升措施作業,采用專用的連接裝置,並由專人指揮進行提升。

第24條 每次掛鉤完畢,必須對車輛各部位、保險繩、連接裝置等再詳細檢查一遍,確保完好正確、牢固可靠,然後了望車輛運行方向有無障礙和隱患,確認安全後打開上部車場(或井口)擋車器(或擋車欄),進入躲避洞、信號硐室或安全地帶,方準發出開車指令。

第25條 車輛運行時,要嚴密注視車輛運行狀況,發現異常或事故,及時與信號工聯係發送緊急停車信號,立即趕赴現場詳細檢查,確定異常或事故性質,拿出處理意見,進行處理。

第26條 串車進出車場,應做到目接目送,與信號工配合默契,以使做好隨時發出停車信號的準備。

六、收尾工作

第27條 工作完畢,必須清理現場,將鋼絲繩、保險繩、工具和多餘不用的連接環、插銷等連接裝置放置在軌道以外的安全可靠地帶,還應檢查擋車器或擋車欄是否處於關閉狀態,確認無誤並履行交接班手續後,方可離開現場。

采區信號把鉤工操作規程

一、使用範圍

第1條 本操作規程使用於滾筒直徑2m以下絞車或提升人員絞車的采區信號把鉤工。

二、上崗條件

第2條 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第3條 必須掌握所在工作地點的提升運輸線路及巷道技術參數、熟悉《煤礦安全規程》的相關規定和所使用車輛、擋車設施、信號設施的技能,清楚列車組列方法和連接裝置的選擇、使用規定,按照本規程的要求進行操作。

三、安全規定

第4條 斜巷運輸嚴格執行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不作業的規定。

第5條 嚴禁用礦車運送人員,嚴禁扒、蹬、跳車。

第6條 嚴禁他人代替發送信號。

第7條 嚴禁用空鉤頭拖拉鋼軌等物料,拉空鉤頭時必須有專人牽引,並通知絞車司機低速運行。

第8條 嚴禁用其他物品代替連接裝置。

第9條 車場甩車時必須發出警告信號。

第10條 嚴禁超掛車。

第11條 運送超長、超寬、超高、超重以及特殊物料的車輛時,必須有經批準的特殊安全措施,並嚴格按措施要求操作。

第12條 對檢查出不合格的連接裝置必須單獨放置,交班時交待清楚,並做明顯標誌,消除隱患。

第13條 認真執行崗位責任製和交接班製度。

四、操作準備

第14條 上崗後必須詳細檢查擋車裝置、連接裝置、提升鋼絲繩、鉤頭15米以內的質量、信號設施、道岔及其他設備、設施是否齊全完好、靈敏可靠或符合標準,不符合提升運輸要求時嚴禁提升運輸。

第15條 詳細檢查崗位範圍內有無障礙或影響安全提升的不安全隱患,有無其他人員在提升區段工作,確認無誤後方可提升。

第16條 認真檢查車輛裝載和組列情況,必須符合作業規程要求。

五、正常操作

第17條 待車停穩後方可摘掛鉤,嚴禁車未停穩就摘掛鉤,嚴禁蹬車摘掛鉤。

第18條 每次掛鉤完畢後,必須對列車組列、裝載、連接裝置、保險繩等進行詳細檢查,確認無誤後方可發出開車信號,開車後要目送車輛運行,並正確使用擋車設施,發現異常及時發出緊急停車信號。

第19條 運送超長、超寬、超高、超重以及特殊物料進入斜坡時,必須停車檢查連接固定情況,確認無誤後方可提升。

第20條 摘掛鉤操作時站立的位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1.嚴禁站在道心內,頭部和身體嚴禁伸入兩車之間進行操作,以防車輛滑動碰傷身體。

2.必須站立在軌道外側,距外側鋼軌200毫米左右。

3.單道操作時,一般應站在信號位置同一側或巷道較寬一側。

4.雙道操作時,應站在雙道之間,如果雙道之間安全間隙達不到(煤礦安全規程》的要求時,則應站在人行道一側。

5.摘掛完畢確需越過串車時,嚴禁從兩車輛之間或車輛運行下方越過。

第21條 發送信號時應站立在信號硐室內或安全地點,手按信號發送器,嚴密注視車輛運行狀況,發現異常或事故,及時發送緊急停車信號。

第22條 提升物料發現牽引車數超過規定或連接不良時,都不得發送開車信號。

第23條 車輛脫軌時,要組織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複軌,嚴禁信號把鉤工個人複軌。

第24條 連續牽引車把鉤操作除執行上述規定外,還必須遵守以下定:

1.張緊器前方及獨頭車場盡頭的擋車器始終處於關閉狀態。尾輪前後的阻車器必須經常處於關閉狀態,車輛通過時方準打開。

2.牽引車需拉車運行時必須使用專用工具進行拉車。拉車運行用的繩扣固定於鋼絲繩上,繩卡數量不少於2個,正向卡繩,不得反向卡繩固定,防止傷繩。

3.上崗後,主機車場及尾輪處把鉤工負責檢查就近的擋車裝置、牽引車上兩繩端頭固定、儲繩滾筒餘繩盤繞及滾筒閉鎖、保險繩、道岔和鋼絲繩繩槽以及插銷、三環等各種工具、設施是否完好、齊全、靈敏可靠。對於安設有防斷繩跑車阻車爪的牽引車,還應檢查阻車爪的位置是否合適及固定銷是否抽出,如發現問題必須處理完成後,方可運行。

4.尾輪處把鉤工負責運輸沿線的檢查,包括沿線的軌道質量、鋼絲繩是否有壓傷、斷絲超限、接頭抽絲、繩徑明顯變細、有無嚴重磨繩的地方,壓繩輪及托繩輪完好情況,頂板完好情況,有無障礙或影響安全運行的不安全隱患,有無其他人員工作。隻有在確認工作人員撤離到安全地點、符合運行要求後,方可聯係信號工發出開車指令。

5.摘掛鉤操作時:

(1)通知信號工調整牽引車位置,將牽引車停在張緊器前方,距離道岔尖距離不小於4米(在尾輪處將牽引車停在距離尾輪不小於5米的位置)。牽引車停穩後方可進行連車作業。

(2)將道岔扳到曲線位置,然後將待運輸車輛利用小絞車或人力推過道岔,過道岔時必須提前將鋼絲繩主、副繩壓入道岔繩槽。嚴禁車輛軋繩。

(3)待運輸車輛最後一輛車輪通過道岔岔尖停穩後,將道岔扳到直線位置,把鉤工躲到安全地點,通知信號工移動牽引車,將牽引車調整到適當位置,待牽引車及運輸車輛停穩後再進行掛鉤作業。

(4)運送重量超過10噸的物料時,為防止運輸過程中車輛在巷道起伏劇烈處前後竄動出現掉道,可以在運輸車輛的前端1米左右的位置利用鋼絲繩繩卡製作繩扣,將運輸車輛前端頭與繩扣用手動葫蘆拉緊,變頂車運行為拉車運行。

(5)掛順槽連續牽引車人車時,首先應詳細檢查人車各部位、保險繩、連接裝置,確認完好、靈活可靠,然後才可以進行試車。試車時除跟車工外,其他人員禁止乘車。試車時要測試通訊係統及遙控控製緊急停車係統。確認安全可靠後,方可運送人員。

6.停車時,先摘除保險繩,再摘除連接三環。如采用手動葫蘆連車,必須先摘除手動葫蘆。如連接環太緊、摘鉤困難時,可以聯係點動絞車,將連接環放鬆,點動絞車時把鉤工必須躲在安全地點。

7.在主機車場處,移動牽引車,離開道岔,超過警衝標位置。將道岔扳到曲線位置,再將運輸車輛逐輛推出車場,過道岔曲軌時必須提前將鋼絲繩壓入繩槽,防止軋繩。在尾輪直線段處,將尾輪處阻車器打開後,逐輛推出運輸車輛,然後關閉尾輪處阻車器。

六、收尾工作

第25條 工作完畢,必須清理現場,對安全設備和設施進行檢查,確認安全無誤後,認真填寫有關記錄,進行現場交接班。

推車工操作規程

一、檢查

1、檢查推車線路中的巷道支護完好狀況,有低矮、狹窄不合格的,要彙報班長;

2、檢查推車線路的軌道,道岔是否合格;

3、檢查推車線路的風水管路、電纜、電話線的懸掛是否妨礙推陳車,不合格的要彙報班長;

4、裝車地點及沿路的軌道是否清理幹淨,有無雜物淤泥,妨礙推車;

5、檢查車輪是否完好及車輪運轉情況;

6、礦車車箱是否變形破損,連接環是否損壞;

7、檢查礦車前後輪軸的固定情況。

檢查發現不合格的礦車推到旁道或升井處理,其它問題也必須及時處理,否則不得進行作業。

二、推車時應注意以下注意事項

1、一次隻準推一輛礦車,嚴禁在礦車兩側推車,同向推車的間距,在軌道坡度小於5‰時,不得小於10米,坡度大於5‰時,不得小於30米,

2、推車時必須時刻注意前方。在開始推車、停車、掉道、發現前方有人或障礙物,從坡度在的地方向下推以及接近道岔、彎道、巷道口、風門、硐室出口時,推車人必須及時發出警號;

3、嚴禁放飛車,巷道坡度大7‰時,嚴禁人力推車。

三、車掉道後恢複道的操作

1、先將礦車刹住,先抬一頭再抬另一頭;

2、要用小鐵道、撬棍進行複位,嚴禁一人操作;

3、抬扛礦車時,人員隻準礦車的前後和外側寬處,不要站在裏側狹窄處;

4、多人操作時要互相呼應,動作一致,注意安全。

四、其它規定

收工時要將空重車分別停在空重車道上,不準把車停留在中途巷道中,同時也不要沿道隨意擺放礦車。礦車灑落的浮煤必須及時清掃幹淨,不得將煤矸掃入水溝中。

軌道維修工操作規程

一、適用範圍

第1條 本操作規程適用於山煤集團韓家窪煤業軌道維修工操作。

二、上崗條件

第2條 必須經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第3條 必須熟悉《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掌握軌道量具及施工設備的正確使用方法;嚴格執行《煤礦軌鐵道維修質量標準》及本規程。

三、安全規定

第4條 施工人員進入施工地點前,必須有專人檢查巷道中有害氣體和支護情況,排除不安全隱患後方可進入施工地點。

第5條 施工作業時,所用的工具不準碰觸電纜及其他管線和電氣設備。

第6條 用釺子和錘拆除矸石、混凝土道床或用剁斧鏟螺絲時,掌釺人要戴防護手套,打錘人操作時不準戴手套,不準和掌釺人站在一條線上,防止走錘傷人。打錘人應注意周圍環境,防止意外。

第7條 搗固道床或臥底(拉底)時,前後間隔距離不得少於2米。

第8條 使用撬棍起道或起道釘時,不準手握滿把,以防壓手。

第9條 砸道釘時,必須手心向上栽道釘,用錘輕輕穩牢,隨後再加力釘進去,防止砸手或道釘崩起傷人。

嚴禁在鋼軌上或軌縫處調直道釘。

第10條 使用起道機或千斤頂時,要垂直放正,不準歪斜,鉤腳要牢固地掛在鋼軌底座上,操作人員的頭部和手臂要躲開壓杆或千斤頂。

第11條 用起道機或千斤頂起道時,鋼軌頂起後要隨起隨墊,所有作業人員的手、腳不準伸入軌底或軌枕下麵,以防傷人。

第12條 斜巷施工時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嚴格執行“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不作業”的規定。

2、開工前要與信號把鉤工聯係好,並關閉上車場阻車器後方可進入現場。

3、進入現場前,必須將斜巷上口附近5米以內的浮雜物清理幹淨,並設專人監護看守,以防異物滑落傷人。

4、工作時必須由下向上進行。上端工作人員要注意保護下端工作人員的安全。一條斜巷中嚴禁兩個或兩個以上地點同時施工。

5、作業時要站在平穩可靠地點,所用工具要放穩、放牢,傳遞工具時要互叫互應,不準亂扔亂放。

6、工作中清理出來的煤、矸石及雜物應及時裝車運走;施工完畢後必須將矸石、物料清理幹淨,確保安全行車。

7、需要運送鋼軌或物料時,必須和斜巷上、下端的信號工及絞車司機聯係好,說明運送地點、行車速度及安全注意事項等。

8、運送鋼軌時要捆綁牢固,下端必須兜攬防護裝置,防止鋼軌在運行中脫落或竄出。

9、使用特別車輛運送鋼軌、物料、器材等(簡稱物件),需要裝卸或跟送(監護)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向上運行時裝卸人員不準跟車,必須提前到達工作地點。

(2)當物件車向下運行時,跟車人應在物件車上方並保持5米以上的距離。

(3)監護物件的跟車人員必須精力集中,發現物件車刮碰或脫軌,必須立即停車。

10、裝卸物件時必須用繩扣將車栓牢後方可進行。

11、施工地點的新舊鋼軌、連枕都必須整齊的碼放在寬闊地帶。

第13條 維修軌道時不準單人作業。

第14條 認真執行崗位責任製和交接班製度。

四、操作準備

第15條 開工前,首先檢查所用工具是否齊全、完好。

第16條 凡鋪設、維修軌道前,必須經調度及有關人員同意後方可施工。

五、正常操作

第17條 在有機車運行的線路上施工時,施工區段的兩端40米以外必須設紅燈示警,並設專人防護和指揮機車的停車。曲線段施工時,防護人員必須站在直線段。

第18條 機車通過施工區段前,必須經專人檢查軌道線路,確認無影響列車安全通過的隱患後方可放行。車輛通過時,所有工作人員必須躲在安全地點。

第19條 在有架線的地點施工時,應先停電、後施工;不能停電時,長柄工具要平拿、平放,操作時不準碰架線,以防觸電。

第20條 凡雙軌運輸,遇特殊情況不能行駛機車時,必須在此線路的兩端用明顯的標誌示警,並通知調度。

第21條 在主要運輸大巷施工時,防護人員與施工地點之間的距離不得少於60米;遇有彎道時,防護人員必須在直道部位。

第22條 運送、裝卸鋼軌時應注意下列各項:

1、運送鋼軌應使用專用車或平板車、材料車。

2、裝卸鋼軌時要由一個喊號,一頭先起或一頭先放。

3、運送鋼軌的專車不準乘人,並有專人前後監護。車速不得大於2米/秒,嚴禁在曲線段會車。

4、在主要運輸巷道人力推車運送鋼軌時,必須事先與調度站聯係,並在鋼軌車前50米以外設專人探路,後麵要有人持紅燈警戒。

第23條 有架線的巷道,從礦車內往外卸物料時必須切斷架空線的電源。

第24條 用礦車或材料車裝料時,其物料不得超出車沿0.2米,兩側不得超過車寬。

第25條 使用彎道器應符合下列規定:

1、將加工的鋼軌放平穩,軌底向下。

2、彎道器要放平、墊穩,並使兩鉤爪牢固地卡住鋼軌。

3、用絞杠或或釺子擰緊絲杠,兩人用力要均勻,不得用力過猛,並墊好保險框,防止壓手。

第26條 鋪設曲線軌道時,必須從曲線的一端向另一端進行,不得在緩和曲線的起點設有接頭;在曲線的外側不準有人同時作業。

第27條 使用電(氣)焊工具進行長軌焊接時,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措施和電(氣)焊工的技術操作規程,焊接質量必須符合《煤礦窄軌鐵道維修質量標準》。

第28條 手工鋸鋼軌時,須將要鋸的鋼軌墊平、擺正,測量長度,並在鋸口的側麵及頂麵劃線。鋼軌必須鋸斷,不準用錘砸斷。

第29條 軌道鑽孔前必須劃好孔印,將卡子掛住軌底,手搬鑽的兩端頂緊,並與鋼軌垂直。一隻手搬鑽柄,另一隻手握螺母,使鑽頭均勻受力,快要鑽透時要輕鑽、慢鑽,防止鑽孔出口不整齊。上螺栓時,不準用手指探測螺栓孔,不準用錘敲打魚尾板和螺栓。

第30條 使用大頭鎬進行搗固時,工作人員的前腳應站在被搗固的軌枕上,腳尖不準伸出軌枕邊緣,後腳站在兩根軌枕中間,並不準伸入軌底,搗固範圍自鋼軌中心向兩側各200-250毫米。

第31條 多人進行搗固作業時,要統一行動,不準打飛鎬,不準亂打道碴、軌枕和鋼軌,防止飛起石頭傷人。

第32條 調整軌道方向時,要由一人指揮。撥道前應撥開軌枕端部和防爬木撐撥移方向一側的道碴;撥曲線時,應先將曲線兩端直線撥直,將彎曲線撥入曲線部分統一調整。

第33條 施工過的非焊接軌道必須用導線連接,連接後每個接縫處的電阻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354條的規定。

第34條 更換、翻修軌道及道岔工作結束後,必須試車、驗道,並經班(組)長驗收,確認無問題後方可撤離現場。

第35條 處理故障時,必須有專人注意觀察來往的車輛;遇有彎道時必須有人到來車方向設置防護。

第36條 必須認真檢查線路,發現隱患及時處理,對影響通車而短時間又不能排除的故障,必須在隱患地點前後各60米處設置防護,並通知調度員。

第37條 井上、井下的軌道線路,每班必須巡道,按檢查、檢修周期經常巡回檢查和處理故障,保證線路處於完好狀態。

第38條 空、重車道在同一條巷道內時,巡查線路的兩人不準沿同一條軌道行走,且各自應有前後警戒的分工。

第39條 應掌握軌道絕緣的檢查及維修情況,每月必須檢查2次,並做好記錄;做到管套、絕緣板、絕緣軌頭數量齊全、緊固有效。

第40條 經常清除道床淤泥積水,防止泥水導電。

第41條 連續牽引車軌道施工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托繩輪、壓繩輪各固定件、配件要齊全,轉動靈活。兩側軌道墊實。

2、更換繩輪時,不得單人作業。對飄起的鋼絲繩進行下壓時,必須采取措施保證鋼絲繩不會突然彈起。

3、維修人員嚴禁跨繩作業。在安設、拆除繩輪時身體上部必須躲開下壓的鋼絲繩上方空間。鬆開下壓的鋼絲繩時必須緩緩操作,防止突然受力後崩起物料傷人。

六、收尾工作

第42條 每班工作結束後,應清理工作場地,將工具、材料、零件、備品配件分類存放整齊,並填寫有關記錄方可交接班。

大巷跟車工操作規程

一、跟車前檢查事項:

1、通訊信號的發射接收是否正常。

2、軌道中有無影響車輛運行的雜物。

3、各車輛之間的聯接是否可靠。

4、載重車是否超載或偏載。

5、牽引鋼絲繩是否在張緊狀態。

6、檢查梭車固定鋼絲繩楔塊是否牢固,嚴禁鬆動。

二、車輛運行中注意事項:

1、跟車工在車輛行走過程中必須時刻注意車輛運行情況,運行前方軌道是否正常。信號發送機應隨身攜帶。發現異常情況時,可利用發射機的緊急停車按鈕停車,停車後跟車司機必須用手持電話或固定電話與絞車司機取得聯係,並說明停車原因。正常運行時,嚴禁跟車司機停車。

2、梭車嚴禁任何人乘坐,絞車運行時,絞車道嚴禁任何人行走及施工作業。

3、梭車在上行時,跟車工必須在車前3M;梭車在下行時,跟車工必須在車後3M。

4、車輛出現掉道,嚴禁使用梭車牽引硬拉複位。

5、梭車在牽引或推車時,必須掛鏈。

6、絞車運行必須嚴格執行:紅燈行車不行人,綠燈行人不行車製度。

三、信號規定:

1、梭車上行(由運順底彎道向工作麵運行):快行——2個短點;慢行——4個短點。

2、梭車下行(由工作麵向運順底彎道運行):快行——3個短點;慢行——5個短點。

3、事故(緊急停車)——1個長點或跟車司機直接停車

四、拉車數規定:

矸石車、木料車4個、噴槳料4個、空車6個、金屬車、槽板3個、電機、減速機2個、液壓支架1架。

小絞車司機操作規程

一、適用範圍

第1條 本操作規程適用於滾簡直徑小於2m的絞車司機(不含提升人員絞車的司機)。

二、上崗條件

第2條 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第3條 必須熟悉所使用絞車的結構、性能、原理、主要技術參數、完好標推和《煤礦安全規程》的相關規定,能進行一般性檢査、維修、潤滑保養及故障處理,按照本操作規程要求進行操作。

第4條 必須掌握工作地點的巷道情況,如巷道長度、坡度、變坡地段、各車場、支護方式、軌道狀況、安全設施狀況、信號聯係方法、牽引長度及規定牽引車數等。

三、安全規定

第5條 小絞車硐室(或安裝地點)應掛有司機崗位責任製和小絞車管理牌板(標明:絞車型號、功率、配用繩徑、牽引長度、牽引車數及最大載荷、斜巷長度及坡度等)。

第6條 必須嚴格執行“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不作業"的規定。

第7條 嚴禁超載、超掛車、嚴禁人員蹬鉤、扒車。

第8條 車輛掉道複軌時,必須執行相關的安全技術措施。

第9條 在斜巷中施工或運送支架、超長、超大物件時,應執行專項措施。

第l0條 絞車必須達到完好要求、固定符合設計要求,

第11條 需離開崗位時,必須切斷電源。

第l2條 必須穿好勞動保護用品,紮緊袖口,集中精力,嚴格按信號指令操作,不得擅自離崗。

第13條 認真執行崗位責任製和交接班製度。

四,操作準備

第14條 檢査小絞車安裝地點(硐室),巷道支護必須安全可靠,便於操作和瞭望。

第15條 檢查小絞車的安裝固定情況,確保安全可靠。

第16條 檢查小絞車製動閘和工作閘。閘帶必須完整無斷裂,磨損餘厚不得小於3mm,鉚釘不得磨閘輪;閘輪磨損不得大於2mm,表麵光潔平滑,無明顯溝痕,無油汙;各部螺、栓、銷、軸、拉杆螺栓及背帽、限位螺栓等完整齊全,無彎曲、變形。施閘後,11.4kW小絞車閘把位置在水平線以上30°- 40°時即應閘死,閘把位置嚴禁低於水平線,其他小絞車閘的工作行程不得超過全行程的2/3 -4/5。

第l7條 檢查鋼絲繩。要求鋼絲繩無彎折、硬傷、打結、嚴重鏽蝕,斷絲不超限,銅絲繩在滾簡上固定要牢固,不準剁股穿繩,在滾簡上的排列應整齊,無嚴重咬繩、爬繩現象。纏繞繩長不得超過絞車規定允許容繩量,繩徑符合要求。鬆繩至終點時,滾筒上餘繩不得少於3圏。保險繩應與主繩直徑相同,並連接牢固。繩端連接裝置應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有可靠的護繩板。

第l8條 檢査小絞車控製開關、操縱按鈕、電機、電鈴等,必須達到完好要求。信號必須聲光兼備,聲音清晰,準確可靠。

第l9條 試空車:鬆開工作閘,刹緊製動閘,啟動絞車空轉,應無異常響聲和震動、無甩油現象。

第20條 通過以上檢査,發現問題必須向上級彙報,處理好後方可開車。

五、正常操作

第21條 聽到清晰、準確的信號後,首先應辨明開車方向,然後閘緊製動閘,鬆開工作閘,按信號指令方向啟動絞車空轉。緩緩壓緊工作閘把,同時緩緩鬆開製動閘把,使滾筒慢轉,平穩啟動加速,最後刹緊工作閘,鬆開製動閘,達到正常運行速度。

第22條 必須在護繩板後操作,嚴禁在絞車側麵或滾筒前麵 (出繩側) 操作,嚴禁司機在開車的同時處理爬繩。

第23條 上部平車場下放礦車時,應與把鉤工默契配合,隨推車隨鬆繩,禁止留有餘繩,以免車輛過變坡點時突然加速繃斷鋼絲繩。

第24條 嚴禁兩個閘把同時壓緊,以防燒壞電機。

第25條 啟動困難時應査明原因,嚴禁強行啟動。

第26條 絞車運行中,應集中精力,注意觀察,手不離閘把,收到不明信號應立即停車査明原因。

六、特殊操作

第27條 注意絞車各部位運行情況,發現下列情況時必須立即停車,采取措施,待處理好後方可運行。

1.有異響、異味、異狀。

2.鋼絲繩有異常跳動、突然鬆弛也或負載增大。

3.絞車固定有鬆動現象。

4.有嚴重咬繩、爬繩現象。

5.電機有異常。

6.突然斷電或有真它險情時。

第28條 應根據提放煤、矸、設備、材料等載荷不同和斜巷的變化起伏,酌情掌握速度。嚴禁不帶電放飛車。

第29條 接近停車位置時,應先慢慢閘緊製動閘,同時逐漸鬆開工作閘,使絞車減速。聽到停車信號後,閘緊製動閘,鬆開工作閘,停車,停電。

第30條 上提礦車時,經過變坡點後應停車準確,嚴禁過卷或停車不到位。

七、收尾工作

第3l條 每班工作結束後,必須閘死滾筒、切斷電源,填寫有關記錄並履行交接班手續後,方可離開崗位 。

運輸設備檢修操作規程

一、檢修前的準備

1、根據設備檢修項目要求,製定設備檢修方案,落實檢修人員、檢修組織及安全措施。

2、檢修項目負責人必須按檢修方案的要求,組織檢修任務人員到檢修現場,交待清楚檢修項目、任務、檢修方案,安全作業措施。

3、檢修項目負責人對檢修期間安全工作全麵責任,並指定專人負責整個檢修作業全過程的安全工作。

4、大型設備的檢修、如高空作業、動火、吊裝作業須經過上級部門批準方可進行,符合檢修安全要求。

5、參加檢修的外來施工單位,在檢修前必須提前簽訂相關的安全協議。參加檢修的特種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作業,不能使用複印件。禁止使用童工、老、弱、病、殘和有前科人員。

二、檢修前的安全教育

1、檢修作業必須遵守輪軸分公司的安全生產規章製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2、檢修作業的人員(特別是特殊作業人員)在檢修過程中絕對不允許喝酒

3、檢修作業現場和檢修過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現的不安全因素及對策。

4、檢修作業過程中的防護用具和防護用品正確佩戴。

5、在製定檢修作業的檢修方案時,應製定檢修作業過程中的安全措施。

三、檢修前的安全檢查和措施

1、應對檢修作業使用的起重機械、電氣焊用具、手持電動工具、扳手、管鉗、錘子、吊鉗、鋼絲繩、直梯、人字梯等各種工具進行檢查,並達到安全要求。

2、應采取可靠的斷點措施,切斷須檢修設備上的電器電源,並經啟動複查確認無電後,在電源開關處掛上“禁止合閘”的標誌。加鎖或專人看管。

3、應對檢修現場的爬梯、欄杆、平台、蓋板等進行檢查,保證安全可靠。

4、對檢修現場坑、井、溝、壕等應鋪設與地麵平齊,也可設置圍欄和警告標誌,夜間設置警示燈。

5、及時處理檢修現場的障礙物和影響檢修安全的雜物,保證通道的暢通無阻。

6、夜間檢修的作業現場應設有足夠亮度的照明裝置。

四、檢修作業中的安全要求

1、參加檢修作業的人員應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2、檢修作業的各種人員要遵守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規定。

3、在檢修過程中各個檢修人員要相互配合及時保持聯係,如發生危險必須立即通知檢修人員停止作業,迅速撤離作業現場,待確認安全後,方可進入現場。

4、嚴禁違章作業,杜絕習慣性違章。

五、檢修結束後的安全要求

1、檢修項目負責人應會同有關檢修人員檢查檢修項目是否有遺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遺漏在設備內。

2、檢修所用的工器具應搬走,臨時電源、臨時照明設備等應及時拆除。

3、因檢修需要而拆移的蓋板、扶手、欄杆、防護裝置、防護罩等安全設施要恢複正常。

4、檢修後要及時清理檢修現場,和有關部門對檢修的設備進行試動、試壓,安全裝置是否正常,進行驗收交接。

礦車維修工操作規程

一、適用範圍

第1條 本操作規程適用於山煤集團韓家窪煤業礦車修理工。

二、上崗條件

第2條 必須經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第3條 必須熟悉礦車的結構、性能、技術特征,掌握所使用的設備、工具的正確使用方法;熟知礦車檢修質量標準、完好標準和《煤礦安全規程》的相關規定,按照本規程要求進行操作。

三、安全規定

第4條 檢修、檢查電氣設備時,必須停電作業,並懸掛停電作業警示牌。

第5條 機械設備運轉中,禁止人員接觸轉動部位。處理故障時必須在停止運轉的情況下進行。

第6條 多人工作的場地,要分工明確,指揮統一,行動一致, 但不得平行作業。

第7條 關車、鉗、鍛、鉚、電(氣)焊、起重等工作,應由經過專業技術培訓合格的人員承擔,並遵守有關工種的操作規程。

第8條 操作電力設備,禁止帶負荷停送電。

第9條 操作起吊行車時,必須看清周圍有無障礙, 看清操作按鈕(開關),防止開錯。重物起吊後,重物下及運行前方嚴禁有人行走、停留或工作。

第10條 在操作運轉設備中,發現異聲、異狀等不正常現象時,應立即停止運轉,檢查處理。

第11條 工作時必須穿戴規定的防護用品。女工必須戴防護帽,辮子、長發不得外露。

第12條 認真執行崗位責任製和交接班製度。

四、操作準備

第13條 根據當班任務準備好所需工具、材料、備品、配件等, 並檢查是否齊全、完好、可靠。

第14條 詳細檢查退輪機、裝輪機、整形機、行車等設備是否處於完好狀態,運轉是否正常,發現問題應立即處理。

五、正常操作

第15條 地麵修理礦車,應在專用場地或車間內進行,井下應在專用巷道或硐室內進行。

第16條 礦車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進行修理:

1.碰頭損壞或缺少,碰頭彈簧損壞,螺栓斷裂、鬆動。

2.礦車底盤變形超限,底梁開裂或鉚固件鬆動。

3.輪軸彎曲變形,輪對擺動超限或不轉動(俗稱死輪)。

4.礦車箱體有裂紋、破損或變形超限。

5.連接器磨損超限或斷裂,防脫裝置損壞。

6.連接螺栓、銷軸等零部件損壞或缺少。

第17條 因故障必須在運輸線路上修理礦車時,施工前必須征得調度員同意,並在施工地點前後各60米處設置安全警戒。

第18條 中修、大修礦車時,應首先檢查礦車狀況,確定檢修部位、內容及檢修方法和程序。

第19條 礦車輪對、軸承每半年內至少注油1次,每1年內必須清洗檢查1次,使其經常保持良好的潤滑狀態。凡損壞的軸承、彈 性擋圈等零件必須及時更換。

第20條 礦車整形前,應對礦車進行檢查,確認箱體內無雜物 後,方可啟動整形機慢慢下放於車箱內進行整形。人工整形時,必須 檢查錘頭柄固定是否牢固,手錘前方禁止站人,嚴防飛錘傷人。

第21條 在拆、裝礦車碰頭時,應使用專用工具,碰頭正麵禁止站人,以防傷人。

第22條 裝卸車輪要用專用工具或退輪機、裝輪機,禁止敲打,並注意保護零件不受損壞或丟失;在裝卡工件時要放穩擺正,固定牢靠,防止滑脫傷人。

第23條 拆卸軸承時,應使用退卸器,安裝軸承時應事先放在75℃~85℃(最高不得超過100℃)的油中加熱,10~15分鍾後再行裝配。

第24條 人工拆卸、裝配軸承時,要選用銅棒或鋁棒等軟金屬平穩擊打軸承,使其慢慢卸下或裝配好,防止損壞軸承及軸頭。

第25條 按規定在車場進行列檢工作時,要設置明顯的列檢標誌,列檢人員要注意來往車輛。

第26條 所有礦車都要編號,並建立檢查、檢修記錄簿,注明 礦車的型號、編號、檢查檢修日期、檢查檢修人員、檢查檢修內容以 及所存在的問題。

第27條 應將每次檢查、檢修情況以及存在的問題詳細記錄在檢查、檢修簿上。

第28條 凡修理後的礦車必須按完好標準驗收,按礦車編號將驗收日期、驗收結果、驗收人員記錄在礦車台帳上;大修後的礦車按檢修質量標準組織驗收。

第29條 修理後的礦車必須經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六、收尾工作

第30條 每班工作結束後應清理工作場地,打掃環境衛生,將工具、材料、零件、備品配件分類存放整齊,切斷電源並閉鎖後,方可交接班。

井下機械維修工操作規程

一、適用範圍

第1條本操作規程適用於山煤集團韓家窪煤業井下機械維修工。

二、上崗條件

第2條 機械維修工(以下簡稱維修工)必須具備一定的鉗工基本操作及液壓基礎知識。經過培訓並考試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

三、安全規定:

第3條 維修工必須熟知自己的職責範圍,熟練掌握所維修設備的技術性能、完好標準、檢修工藝和檢修質量標準,並了解周圍環境及相關設備的配合關係。

第4條 下井前,要由維修工作負責人向有關人員講清工作內容、步驟、人員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項;維修工要根據當日的需要認真檢查所帶工具是否齊全、完好,材料、備件是否充足,是否與所檢修和維修設備需要的材料、備件型號相符;並備好專用停電牌。

第5條 維修工在進行檢修工作時,不得少於2人,在維修時應與司機配合好。

第6條 不允許在井下拆檢的設備、部件等,必須及時升井檢修。

第7條 在距檢修地點20米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時,嚴禁送電試車;達到1.5%時,停止一切作業,並切斷電源。

第8條 在傾角大於15度的地點檢修和維修時,下方不得有人同時作業。

四、操作準備:

第9條 維修工進入現場後,要與所維修設備及相關設備的司機聯係。處理故障時,要確認故障的部位和性質。

第10條 在檢修現場,檢修負責人要講清工作內容、步驟、分工和安全措施;清點所帶材料、備件,應符合維修需要。

第11條 清點所維修設備的現場,應無妨礙工作的雜物;需吊掛起重裝備的支撐物、起吊梁應牢固,檢查周圍有無其它不安全因素。如有問題,應妥善處理後方可工作。

第12條 對所維修的設備停電、閉鎖並掛停電牌;並與相關設備的司機或周圍相關環節的工作人員聯係,必要時也需對相關設備停電、閉鎖並掛停電牌。

五、正常操作:

第13條 維修工對所負責的設備維護檢查時應注意:

1.檢查各部緊固件是否齊全、緊固;

2.潤滑係統中的油嘴、油路應暢通,接頭及密封處不漏油,油質、油量應符合規定;

3.轉動部位的防護罩應齊全、可靠;

4.機械(或液壓)安全保護裝置應可靠;

5.各焊件應無變形、開焊和裂紋;

6.機械傳動係統中的滑輪組、滾筒、托輪組、托輥、迂回輪、鋼絲繩等部件磨損(或變形)無超限,運轉正常;

7.減速箱、軸承溫升正常;

8.液壓係統中的連接件、油路、液壓閥應無滲漏、無缺損、無變形。

9.相關設備的搭接關係應合適,附屬設備應齊全完好;

10.液力偶合器的液質、液量應符合規定;

11.輸送帶接頭可靠並符合要求,無撕裂扯邊;

12.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或及時向當班領導彙報。

第14條 在打開機蓋、油箱進行拆檢、換件或換油等檢修工作時,必須注意遮蓋好,嚴防落入煤矸、粉塵、淋水或其它異物等;注意保護設備的防爆麵結合麵,以免受損傷;注意保護好拆下的零部件,應放在清潔安全的地方,防止損壞、丟失或落入機器內。

第15條 在吊運物件時,必須檢查周圍環境,檢查吊梁、用具、繩套、潤滑、起重設施和用具,應符合安全要求。

第16條 處理輸送帶跑偏時,應停機調整上、下托輥的前後位置或調整中間架的懸掛位置,嚴禁用手腳直接拽蹬運行中的輸送帶。

第17條 檢修輸送帶時,工作人員嚴禁站在機頭、尾架、傳送滾筒及輸送帶等運轉部位的上方工作;如因處理事故必須站在上述部位工作時,要派專人停機、停電、閉鎖、掛停電牌後方可作業。

第18條 在更換輸送帶和做輸送帶接頭時,應遠離轉動部位5米以外作業;如確需點動手並拉動輸送帶時,嚴禁站在轉動部位上方和任何部位直接用手拉或用腳蹬踩輸送帶。

六、特殊操作

第19條 需要在井下焊接作業時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定》嚴格執行。

七、收尾工作

第20條 維修工應會同司機對檢修部位進行檢查驗收;並就檢修部位、內容、結果及遺留問題做好檢修記錄。

第21條 清點檢修工具及剩餘材料、備品配件,特別是在運轉部位不得有異物。

第22條 認真清理檢修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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