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煤氣化公司焦化廠“11.21”車輛傷害死亡事故
2001年11月21日7時50分,太原煤氣化公司焦化廠發生一起車輛傷害(熄焦車)死亡02manbetx.com ,死亡1人。02manbetx.com 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
統計類別:其他
發生地點:煉焦車間2號焦爐熄焦道
02manbetx.com 類別:車輛傷害
02manbetx.com 性質:責任事故
嚴重級別:一般事故
經濟損失: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
死者簡況:王某,男,27歲,初中,臨時合同工,熄焦車副司機,4年本工種工齡
一、事故經過簡況
2001年11月21日,煉焦車間丙班1號熄焦車司機秦四強、副司機王某7時40分出完當班最後一爐(105號爐),熄焦控水時,副司機王某於熄焦塔南側下車,待熄焦車向放焦台行走後,王某進入熄焦道進行清道。秦四強放完焦後,於7時45分,將車開到1號、2號爐中風叉向來接班的丁班熄焦車司機趙曉龍、副司機梁成二人交班,隻講本班無事,並未交代副司機王某還在熄焦道清道。丁班熄焦車司機趙曉龍、副司機梁成二人從中風叉上車接班,在未看到上班副司機王某的情況下也未提出疑問就上崗試車。7時46分,司機趙曉龍鳴笛開車並赴3號焦爐值班室取計劃,約7時50分,駕熄焦車返回至2號焦爐爐門修理站時發現道軌上有障礙物,立即停車查看,發現有人被軋。馬上通知當班工長及廠有關部門。隨後經廠區醫務人員對被軋人進行鑒定確定已死亡。
二、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在交接班過程中,接班司機在沒有確認軌道是否有人或障礙物的情況下進行試車,是造成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間接原因
1、熄焦車崗位交接班過程中未能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沒有做到安全確認,是造成這次事故的重要原因。
2、交接班製度不嚴、不細,是造成這次事故的主要原用。
3、安全生產管理存在漏洞,對職工安全培訓教育不夠是造成這次事故的又—原因。
4、受害人安全意識淡薄,自我保護意識不強,也是造成這次事故的—個原因。
三、事故責任03manbetx 和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
(一)丁班熄焦車司機、副司機在沒有確認熄焦軌道是否有人或障礙物的情況下進行試車,並未按規定開啟聲光警示信號,對這次事故負有直接責任。給予熄焦車司機行政記大過處分;給予熄焦車副司機行政警告處分。
(二)丙班熄焦車司機在副司機清掃工作尚未完成的情況下進行交班,並且沒有通報接班司機,對這次事故負有主要責任。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三)丙班工長、副工長在日常的交接班中管理不到位,執行製度不嚴;對新上崗職工安全教育不夠,對這次事故負有管理責任。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四)丁班工長、副工長在日常的交接班中管理不到位,執行製度不嚴;對職工的安全教育不夠,對這次事故負有管理責任,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五)煉焦車間安全員在日常安全工作中監督檢查不到位,未能及時發現和糾正“三違”現象。對職工安全教育培訓不夠,對這次事故負有管理責任。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六)車間生產副主任對日常生產、操作、交接班管理不嚴不細,對這次事故負有管理和領導責任。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七)車間主任、書記對車間日常管理不嚴,對職工安全教育不夠,對這次事故負有管理和領導責任。給予行政警告處分並在全廠做出深刻檢查。
(八)生產科作為全廠生產操作、管理的主管科室,對日常的生產操作和交接班管理不到位,對這次事故負有管理責任。給予生產科科長全廠通報批評,扣除3個月獎金:給予生產科副科長全廠通報批評,扣除2個月獎金。
(九)安監處副處長、安監員對日常安全管理、“三違”檢查、考核、處罰不到位,對這次事故負有管理責任。給予安監處副處長廠通報批評,扣除3個月獎金:給予安監員全廠通報批評,扣除2個月獎金。
(十)人事科在執行招工、用工製度上把關不嚴,工作不到位,對這次事故負有管理責任。給予人事科副科長全廠通報批評,扣除2個月獎金。
(十一)廠技術科對現行操作技術01manbetx 的編製和審核把關不嚴,對這次事故負有一定責任。給予全廠通報批評。
(十二)焦化廠廠長、黨委書記、生產副廠長、安全副廠長,對這次事故負有領導責任。給予全廠通報批評,扣除2個月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