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煤氣化公司爐峪口煤礦“9.21”頂板死亡事故
太原煤氣化公司爐峪口煤礦“9.21”頂板死亡02manbetx.com
2002年9月21日18時20分,太原煤氣化公司爐峪口煤礦單翼小采工作麵發生一起頂板冒頂死亡02manbetx.com ,死亡1人。02manbetx.com 直接經濟損失4.8萬元。
統計屬別:原煤生產
發生地點:爐峪口煤礦單翼小采工作麵
02manbetx.com 類別:頂板
事故性質:責任事故
嚴重級別:一般事故
經濟損失:直接經濟損失4.8萬元
傷者情況:郝某,男,36歲,初中,采煤工,臨時工, 本工種工齡1個月, 礦級安全培訓
一、事故經過簡況
2002年9月21日15時,采三隊由副隊長高長有主持召開了二班班前會,班長為董海軍,當班出勤共8人。因董海軍喝過酒,高長有安排由安全員馬冬生帶班,進行單翼小采工作麵的移耙鬥機及清理皮帶巷浮煤作業。約15時50分,馬冬生帶領6名工人下井,約16時10分到達工作麵。馬東生帶領丁天才、薛繼國、郝某三人移耙鬥機,其他三人清理皮帶巷浮煤。
馬東生等4人將耙鬥機從第一部刮板輸送機機尾,用導鏈拉移至當日早班預設的耙鬥機硐室處,與此同時將硐室口圓木抬棚下的原工字鋼棚腿摘除,將導鏈掛在耙鬥機峒室口抬棚上已摘除棚腿的工字鋼梁頭上,由郝某操作導鏈,往峒室內拉移耙鬥機,約16時15分,剛剛拉了幾下導鏈,耙鬥機峒室內頂幫發生部分漏煤,於是馬冬生令其他3人停止拉移,先進行峒室的支護,派丁天才、薛繼國去取支護材料、馬冬生去拿鋸子。他們3人剛向外行走約5米,就聽到導鏈和落煤的響聲,他們回頭看時,發現耙鬥機峒室內已發生冒頂,郝某不見了,趕忙召集人員挖救郝,之後向調度室進行了彙報,將埋在煤下的郝救出,發現郝已停止呼吸,立即送往山西焦煤集團公司鎮城底礦醫院搶救,經搶救無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03manbetx
(一)直接原因
在支護不完好的峒室內拉移耙鬥機發生冒頂,作業人員被埋壓致死,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二)
1、耙鬥機峒室支護不完好;用導鏈拉移設備,未按01manbetx 01manbetx 進行作業,發生冒頂,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
2、崗位安全責任製落實不好,現場安全管理薄弱,是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
3、對職工安全教育培訓不夠,職工安全意識不強,也是事故發生的一個原因。
三、事故責任03manbetx 及對責任者的處理
(一)死者,安全意識不強,在支護不完好的峒室內,用導鏈拉移設備,違反01manbetx 01manbetx 作業;且硐室內發生掉渣的冒頂預兆後,未能及時撤至安全地點,被冒落的頂煤埋壓致死,造成事故,對事故應負直接責任。因已死亡,不予追究。
(二)當班班長、安全員,峒室支護不完好,用導鏈拉移設備違章操作,且硐室內發生掉渣的冒頂預兆後,未能將工人及時撤至安全地點,現場安全管理責任落實不到位,未履行安全監督職責,發生事故,對事故應負主要責任。給予行政罰款800元處罰。
(三)該隊副隊長,未認真履行職責,崗位安全責任製落實不好,現場安全管理薄弱,對事故應負重要責任。給予行政罰款800元處罰,
(四)礦勞動服務公司副經理兼該隊隊長,是該隊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安全管理不到位,未嚴格落實本隊安全管理責任製,對現場安全管理重視不夠,對職工安全教育不夠,對事故應負主要領導責任。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
(五)礦勞動服務公司經理,隊組安全管理機製不完善,崗位安全管理責任製落實不到位,對職工安全教育不夠,對事故應負領導責任。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六)礦生產技術科科長,崗位安全責任製不落實,現場技術指導監督不到位,對事故應負一定責任。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七),礦生產副礦長兼總工程師,對生產技術管理工作監督檢查不到位,對事故應負礦領導責任。向煤氣化公司做出書麵檢查。
(八)根據《山西省煤礦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實施細則(暫行)》(晉煤監辦字(2000)第37號)第四章第二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對太原煤炭氣化公司爐峪口煤礦處以3000元罰款。
四、防止同類事故發生的措施
(一)認真吸取本次事故教訓,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強現場安全管理,立即對全礦井下進行全麵安全檢查,排除各類不安全隱患,以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二)嚴格落實安全崗位責任製,理順安全管理機製。
(三)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培訓,提高安全素質,增強安全保護意識,杜絕違章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