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城煤礦:問責“零容忍”
“古城煤礦黨委以‘零容忍’的態度,以警示一片、教育一片為目的,按照《古城煤礦管理人員問責辦法》,堅決問責一批,懲處一批,確保全礦幹部職工主動擔當作為、履職盡責。”山東能源臨礦集團古城煤礦黨委副書記、工會主席賈安強說,“6月份,我們對有失職、瀆職、失責、履職不力等問題的12名管理人員進行了嚴肅問責, 根據問題的性質和輕重,分別給予黨內警告、行政警告、行政記過、降薪、誡勉等不同程度的處理,共計罰款25000元。”
為推動全麵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進一步增強幹部職工“不忘初心、牢記使命”的政治自覺和積極應對煤炭行業幾十年未有之大變革的責任感、使命感,古城煤礦黨委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於擔當、清正廉潔好幹部標準和“三個區分開來”的重要指示精神,遵循責任與過錯程度相適應,教育與懲處相結合,追究責任與改進工作相結合的原則,製定下發了《古城煤礦管理人員問責辦法》。
《辦法》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地認定責任,對問責對象、問責範圍、問責原則、問責內容、問責機構、問責方式、問責程序、容錯糾錯等做了詳細規定。此外,《辦法》還對應當從重或加重、從輕或免於問責的情形進行了明確,凡是被問責人員取消當年評先評優資格,問責結果與年度目標考核相掛鉤。
《辦法》的實施,進一步提高了全礦幹部職工的政治意識、責任意識和安全意識,做到了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實現了向管理要效益、用管理保安全,為打造“活力幸福”家園,實現“四富臨礦”提供了有力的製度保障。(丁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