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井通風係統管理製度
1、礦井必須有完整獨立的通風係統。改變全礦井通風係統時,必須編製通風設計及安全措施,經礦總工程師審查批準,報集團公司備案。
2、礦井通風係統穩定、合理、可靠。進、回風井之間和主要進、回風巷之問的聯絡巷必須砌築永久擋風牆。需要使用的聯絡巷必須安設堅固可靠、抗災能力強的兩道正向和兩道反向風門,並實行聯鎖。準備采區,必須在采區內構成通風係統後方可開掘其它巷道,采煤工作麵必須在采區構成完整的通風、排水係統後,方可回采。采區進、回風巷道必須貫穿整個采區,嚴禁將一條上(下)山或盤區的風巷分為兩段,其中一段為進風巷,一段為回風巷。
3、礦井必須實行分區通風,通風係統中不得有不符合《煤礦安全01manbetx 》規定的串聯通風、擴散通風、采空區通風和采煤工作麵利用局部通風機通風。
4、礦井、采區通風能力滿足生產需求。采掘工作麵和硐室的供風量要符合《煤礦安全01manbetx 》規定,嚴禁無風或微風作業,嚴禁超通風能力生產。改變采掘工作麵的風量要經礦總工程師批準。
5、每個采區至少設有一條專用回風巷。
6、每月由礦總工程師組織對礦井通風係統進行審查。審查內容如下:
(1)礦井所有用風地點需風量與實際風量、礦井需風量、實際進風量以及主扇風量。
(2)礦井通風係統的穩定可靠性:通風設施設置的位置和數量是否符合《01manbetx 》和《行業通風設施管理製度》中的有關規定。嚴禁出現用臨時設施取代永久設施。
(3)礦井是否存在角聯巷道,若存在角聯巷道,必須製定專門措施,保證角聯巷道風量穩定可靠。
(4)一個月內可能貫通的巷道,主要03manbetx 巷道貫通後,通風係統風量和風流的變化以及是否對其他用風地點造成不利影響和需要提前做的設施。
(5)其他影響通風係統的事項。逐步實現電腦解算通風網絡,以便通風係統隨時處於合理配風狀態。
7、每月審查礦井采掘工作麵的布置合理性。采掘工作麵的布置必須滿足以下幾方麵的要求:
(1)采掘工作麵的布置避開角聯巷道。
(2)盡量減少采區工作麵個數,做到合理集中生產。一個單翼采區隻需一個回采工作麵生產,雙翼采區最多允許兩個回采工作麵生產,通過提高單產單進盡量減少采區掘進工作麵個數。
(3)采掘工作麵必須有獨立進回風係統,嚴禁出現串聯風或兩個以上(含兩個)采掘工作麵共同一條回風巷。石門揭穿突出煤層前必須有獨立可靠的通風係統。
(4)煤層采取分層開采時,下分層掘進工作麵必須待上分層采空區壓實致密後進行,且離回采工作麵回采結束的時間大於6 個月。
(5)掘進工作麵盡量避開上回采工作麵回采動壓影響範圍,以減少掘進巷道瓦斯湧出量和巷道變形。
8、通防部(科)長、通風隊長、分管通風的副隊長及技術主管每周至少對礦井的通風係統進行一次全麵巡視,礦總工程師每旬至少對礦井通風係統進行一次巡視。
9、礦井各類巷道的風速必須符合《煤礦安全01manbetx 》的規定。否則,必須調整風量或改變巷道斷麵。
10、加強通風設施和主要通風機裝置的管理。減少礦井漏風,提高礦井有效風量率,保證礦井有效風量率不低於85%。
11、加強回風巷道維護,杜絕出現高阻力區段。回風巷失修率不高於7%,嚴重失修率不高於3%;主要進回風巷道實際斷麵不能小於設計斷麵的2/3。
12、礦井主要通風機的反風設施,每季度由機電礦長組織有關部門檢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礦井每年要進行一次反風演習,兩次反風的間隔時間不得超過14個月。若因特殊情況不能反風時,必須寫出申請報集團公司總工程師和當地行管部門批準。礦井的反風效果應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
13、礦井主要通風機裝置外部漏風每年至少要測定一次,外部漏風率在無提升設備時不得超過5%,有提升設備時不得超過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