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湘潭市湘潭縣立勝煤礦“1·5”特別重大火災事故
湖南省湘潭市湘潭縣立勝煤礦“1·5”特別重大火災02manbetx.com
經查,該起02manbetx.com 是一起責任02manbetx.com ,共造成34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2962萬元。
(一)02manbetx.com 煤礦基本情況。
立勝煤礦原名新穎煤礦,始建於1984年,1995年更名為立勝煤礦,企業性質為合夥企業,總股金1765萬元。事故發生前,該礦采礦許可證、煤炭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均已過期,工商營業執照自2008年起未進行年檢,礦長李希東的礦長安全資格證已過期。該礦法定代表人為唐順強,名義礦長為李希東,實際控製人為唐順強。
該礦屬高瓦斯礦井,沒有完整的通風係統,主要通風機平時不運行,違規利用與湘潭礦業公司四礦貫通處回風,地麵井口均為進風井。發生事故的中間立井工作麵乏風經輔助風機排入東井生產區域的進風流中,形成串聯通風。
該礦區麵積為0.0362平方公裏,保有基礎儲量6.25萬噸。該礦自2000年以來一直在超深越界區域非法開采,盜采湘潭礦業公司四礦的煤炭資源。
(二)事故原因。
事故的直接原因:立勝煤礦中間立井三道暗立井內敷設的非阻燃電纜老化破損,短路著火,引燃電纜外套塑料管、吊籮、木支架及周邊煤層,產生大量有毒有害氣體,造成人員窒息傷亡。
事故的間接原因:該礦長期超深越界盜采資源,在證照已過期的情況下拒不執行停產指令,以技改名義違法組織生產,對電纜漏電等重大隱患長期不治理,違規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設備和工藝,且勞動組織管理混亂,入井作業人數不清;湖南省以及湘潭市、湘潭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未認真組織查處該礦長期超深越界盜采資源的問題;在辦理采礦許可證延續的初審工作中,未認真核實該礦的儲量變化,違規同意上報延續意見;湘潭市、湘潭縣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對該礦違法施工生產以及使用非阻燃電纜、立井吊籮、長期超深越界等重大隱患失察;湘潭市、湘潭縣以及譚家山鎮黨委、政府未對立勝煤礦違法施工和生產的問題進行有效查處,對有關職能部門幹部入股煤礦和嚴重腐敗問題失察;湖南煤礦安監局湘潭監察分局對該礦長期超深越界盜采資源和違法組織施工、生產的問題失察。
(三)對事故有關責任人依法依紀進行了嚴肅處理。
按照有關規定,對46名事故責任人進行了處理。其中,28名涉嫌犯罪的事故責任人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8名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具體處理情況詳見附件2)。
同時,責成湖南省人民政府向國務院作出深刻檢查。責成湘潭市人民政府依法關閉立勝煤礦、依法沒收該礦非法生產所得,湖南省有關部門和湖南煤礦安監局依法吊銷該礦有關證照。
晉焦煤公司王家嶺礦“3.28”透水事故
3月30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煤礦安監局針對華晉焦煤有限責任公司王家嶺礦“3.28”透水事故,向全國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企業單位發出通報,對事故作了初步03manbetx ,要求認真貫徹中央領導同誌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訓,立即開展在建項目和礦井水害隱患排查專項行動,嚴格落實礦井防治水措施,強化基建礦井防治責任落實,加強煤礦安全管理,嚴格監督監察,堅決遏製重特大事故發生。
通報指出,事故發生在王家嶺煤礦20101工作麵回風巷掘進頭,初步03manbetx 是掘進過程中導通老空區而引發透水事故。事故暴露出的主要問題是:該礦施工過程中存在違規違章行為,未嚴格執行《煤礦防治水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28號),掘進工作麵探放水措施不落實;勞動組織管理混亂,為了趕工期、趕進度,當班安排14個掘進隊同時作業,作業人員過度集中,且領導幹部帶班製度不落實;施工安全措施不落實,工作麵出現透水征兆後,沒有按照規定及時撤人和采取有效應對措施;隱患排查治理不力,特別是今年3月份以來20101工作麵回風巷多次發現巷道積水,但一直未能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隱患。這起事故是今年以來發生在國有大礦的第二起嚴重透水事故,也是發生在基建礦井的又一起嚴重透水事故,再次暴露出部分在建礦井安全生產責任落實不到位、安全管理不嚴格、隱患排查治理不認真等突出問題。
通報要求, 各地區、各部門和煤礦企要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誌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切實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切實落實各項安全生產責任和措施,並提出了六條具體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切實增強做好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要認真學習和貫徹落實中央領導同誌關於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一係列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認識搞好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和當前安全生產形勢的嚴峻性,認真貫徹落實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繼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的通知》(國辦發〔2010〕15號)要求,進一步統一思想和行動,切實抓好煤礦安全生產各項工作。要高度重視基建礦井的安全生產工作,進一步增強做好煤礦防治水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嚴格落實礦井防治水責任製,切實落實防治水的法規標準和各項措施,堅決防範煤礦重特大水害事故。
二、加強領導、突出重點,立即組織開展以“五查”為主要內容的在建項目和礦井水害隱患排查專項行動。各地區、各部門和煤礦企業要立即行動起來,周密安排部署,認真開展一次為期3個月的煤礦水害隱患排查專項行動。這次專項行動的主要內容為“五查”:一查基建、整合礦井合法性,特別是證照、手續是否齊全有效,施工及監理隊伍資質是否符合規定。二查礦井各生產係統是否合理可靠,特別是井巷及主要硐室施工順序是否合理,供電、通風、瓦斯、防排水等安全工程和設施是否優先建設。三查企業安全生產責任製是否落實到位,特別是防治水機構、製度是否健全,領導幹部現場帶班製度是否落實。四查礦井水文地質基礎資料是否齊全,煤礦周邊、采掘作業麵附近老空區積水情況是否清楚。五查礦井防治水設施、探放水設備是否齊全到位,礦井防治水措施是否完善並落實到位。煤礦企業要製定專項行動工作方案,開展自查自改,查出的隱患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治理,5月底前將本企業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報地方有關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和駐地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各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和監察機構要製定工作方案,突出工作重點,督促檢查煤礦企業水害隱患排查專項行動的落實情況,對逾期未進行排查和隱患未徹底治理的礦井要責令停工、停產整頓直至關閉。
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嚴格落實礦井防治水措施,堅決做到“五個嚴格”。各地區、各部門和煤礦企業必須高度重視煤礦防治水工作,認真落實《煤礦防治水規定》。一是嚴格落實水文地質各項基礎工作,做好礦井水文地質調查和水害預測預報工作,凡水文地質情況不清楚的,必須采取措施查明水害情況,在水害情況未查明前,嚴禁進行采掘活動。二是嚴格落實探放水有關規定,凡煤礦井田範圍內及周邊區域存在老空區的,采掘工程施工前必須認真03manbetx 水情,要製定探放水措施,堅持有掘必探,否則不得掘進。三是嚴格執行安全教育培訓的相關規定,提高職工對礦井水害的防範意識、災害辨識知識及自我保安能力,未經培訓、考核合格的,不得上崗作業。四是嚴格落實發現突水征兆後及時撤人的規定,凡發現礦井有滴水、淋水、滲水、煤壁掛汗等突水征兆時,要立即撤出井下所有人員,查明原因,采取措施,消除水患後方可恢複生產或施工。五是嚴格落實領導幹部帶班製度和規定。帶班領導幹部必須與工人同下同上,幹部不跟班、作業現場安全狀況無保障的,工人有權停止作業。
四是強化安全責任,落實基建礦井防治水安全管理措施,堅決做到“五落實”。一是落實建設單位安全責任。建設單位要全麵負起安全管理職責,對項目施工相關單位進行統一協調管理,對防範水害等重大災害負總責,對施工安全進行嚴格監督。二是落實施工單位安全責任。施工單位要切實承擔起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健全和落實各項防治水的規章製度,嚴格現場安全管理。三是落實監理單位安全責任。監理單位要強化對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監理責任,對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嚴格審查,對存在水害等安全隱患的,必須要求施工單位立即進行整改,並向建設單位通報。四是落實安全生產投入,保證安全設施做到“三同時”,落實災害的超前防治。五是落實隱患排查治理製度,做到隱患及時發現、及時得到治理。
五、中央企業、國有大礦要切實加強煤礦安全生產管理,切實做到“五加強”。各煤礦企業特別是中央企業、國有大礦要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正確處理好安全與生產、安全與效益、安全與發展的關係,進一步加強五個方麵的工作。一是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健全機構、明確責任,全麵抓好所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二是加強對礦井基本建設項目的管理,進一步明確項目建設、施工、生產過程中的各項安全生產責任,對建設項目安全生產實施全過程有效控製。三是加強基建施工隊伍的管理,強化崗位培訓,全麵提高職工隊伍素質。四是加強安全生產現場管理和技術管理,及時發現和處理作業現場的安全生產隱患,完善各項安全技術措施。五是加強應急管理體係建設,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並定期演練,提高企業有效應對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能力。
六、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監管監察工作。各級煤炭行業管理、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切實履行職責,加強對煤礦的安全監管監察,對非法違法建設行為要依法嚴厲打擊,對基建礦井存在邊設計、邊報批、邊建設、邊生產和不按設計施工的,要堅決予以製止,並依法查處。對發生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過”和“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要重點加強對基建礦井防治水工作的監管監察,當前要將礦井水害隱患排查專項行動落實情況作為監管監察工作的重點內容,進而全麵推進煤礦安全生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