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凡是貴州豫能所查的隱患一直反複出現、未及時整改的,對負責人罰款100元/條,集團公司所查隱患加倍處罰。”高山
煤礦
安全礦長吳仕彥說。
據了解,該礦在對隱患反彈實施明碼標價的基礎上,要求安監部牽頭利用每周一
安全大檢查活動,組織各專業科室,重點對照貴州豫能隱患彙總表所列問題,開展監督檢查,並具體通報重複性隱患檢查內容。礦領導帶班期間,重點檢查集團公司隱患彙總表所列問題,並在第二天早調會上通報檢查情況,發現屬於重複、反彈隱患的,及時安排處理。
此外,該礦要求每月月底對各區隊重複反彈隱患問題集中整治情況進行通報,對整治
措施得力、成效顯著的單位,當月給予
安全“雙基”考核加1分獎勵,對評比位於專業組最後一名的區隊給予對等處罰。
通過重複隱患“明碼標價”,不僅解決了隱患整改不合格、不到位的問題,還有效促進了礦井的
安全生產。(李照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