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隔爆水棚安設標準
第一百八十六條開采有煤塵爆炸危險煤層的礦井,必須有預防和隔絕煤塵爆炸的措施。礦井的兩翼、相鄰的采區、相鄰的煤層、相鄰的采煤工作麵間,掘進煤巷同與其相連的巷道間,煤倉同與其相連的巷道間,采用獨立通風並有煤塵爆炸危險的其他地點同與其相連的巷道間,必須用水棚或者岩粉棚隔開。必須及時清除巷道中的浮煤,清掃、衝洗沉積煤塵或者定期撒布岩粉;應當定期對主要大巷刷漿。第一百八十七條礦井應當每年製定綜合防塵措施、預防和隔絕煤塵爆炸措施及管理製度,並組織實施。礦井應當每周至少檢查1次隔爆設施的安裝地點、數量、水量或者岩粉量及安裝質量是否符合要求。第一百八十八條高瓦斯礦井、突出礦井和有煤塵爆炸危險的礦井,煤巷和半煤岩巷掘進工作麵應當安設隔爆設施。
二、隔爆水棚分類:主要隔爆水棚和輔助隔爆水棚。
主要隔爆水棚的棚區長度不小於30米,輔助隔爆水棚的棚區長度不小於20米。
三、按巷道類型設置隔爆水棚的要求
(一)主要隔爆水棚應在下列巷道設置:
1、礦井兩翼與井筒向聯通的主要大巷;
2、相鄰采區之間的集中運輸巷和回風巷;
3、相鄰煤層之間的運輸石門和回風石門。
(二)輔助隔爆水棚應在下列巷道中設置:
1、采煤工作麵進風、回風巷道;
2、采區內的煤和半煤巷掘進巷道;
3、采取獨立通風並有煤塵爆炸危險的其它巷道。
四、對安裝隔爆水棚巷道的要求
1、隔爆水棚應設在直線巷道內,水袋棚前後20m的斷麵一致的巷道直線段;
2、距掘進頭、回采麵上下口、裝載點距離為60--160m,但≯200m;
3、與巷道交叉口、轉彎處距離50~70m;
4、與風門、調節風門距離>25m。
五、隔爆水棚布置方式及安裝要求
(一)兩種布置方式:集中式與分散式。
(二)集中式隔爆水棚
1、煤巷、半煤巷掘進工作麵長度小於200m時不安設。
2、集中式水棚的用水量按巷道斷麵積計算,主要隔爆水棚≮400L/m2,輔助隔爆水棚≮200L/m2。
3、采掘工作麵的集中式隔爆水棚要及時移動,保持首列水棚距工作麵的距離在60~200米範圍(在回采工作麵巷道和煤層掘進巷道,兩相鄰集中式水棚之間的距離≯200m)。
4、集中式水棚兩排水袋架之間的淨間距1.2~3.0m。兩個水槽之間的間隙≯1.2m。
5、水棚邊緣與巷壁、支架、頂板之間的垂直距離≮100mm。同一排(列)中水袋之間的最小間隙≮100mm,≯1.2m。
6、水棚底部至頂板(或頂梁)的垂直距離≯0.6m,水槽底部至巷道軌麵的垂直距離≮1.8m。掛鉤角度為60-65度,鉤長度25mm。
7、水槽總寬度與巷道總寬度的比例:斷麵小於10㎡時,水槽應大於35%的斷麵,斷麵小於12㎡時,水槽應大於50%的斷麵,斷麵大於12㎡時,水槽應大於65%的斷麵。
8、在傾斜巷道中,安裝水袋棚時,棚子與棚子之間應用鋼絲繩拉緊,以免水袋棚晃動,並應調整水袋架與金屬支架連接構件使袋麵保護水平。
9、隔爆水棚實行掛牌專人管理,水棚每周檢查一次。隔爆水棚的說明牌要標明安設地點、水棚類型、棚區長度、巷道斷麵、水槽(袋)數量、水槽(袋)容量、設計水量、實際水量、管理單位、管理人員、檢查人員、檢查日期。
10、發現水槽(水袋)損壞,必須及時更換,並隨時補充水量,保持水量充足。
(三)分散式隔爆水棚
隻能用作輔助隔爆水棚,首列分散式水棚與工作麵距離保持30~60米 。分散式分棚沿巷道分散布置,兩個袋組的間距為10-30m,分散式的棚區長度不小於200m,分散式水袋棚的水量按棚區所占巷道空間體積計算;不少於1.2L/m2。
六、附件:1、水槽、水袋的規格尺寸
名稱 型號 項目 |
容積 L |
長度 mm |
寬度 mm |
高度 mm |
尺寸偏差 mm |
|
水槽 |
GS40-4A |
40 |
上平麵570 下平麵510 |
上平麵390 下平麵350 |
210 |
±10 |
PGS-40 |
上平麵610 下平麵563 |
上平麵386 下平麵340 |
||||
GS80-4A |
80 |
上平麵760 下平麵690 |
上平麵470 下平麵410 |
260 |
||
水袋 |
GD30 |
30 |
450 |
400 |
250 |
±10 |
GD40 |
40 |
600 |
400 |
250 |
||
GD60 |
60 |
900 |
400 |
250 |
||
GD80 |
80 |
800 |
500 |
300 |
2、水袋規格表
型號 項目 |
GBSD-40 |
GBSD-60 |
GBSD-80 |
長×寬×高(mm) |
600×400×250 |
900×400×250 |
900×480×270 |
容水量(L) |
40 |
60 |
80 |
掛孔數(個) |
3 |
4 |
4 |